說普通話寫規範字

普通話,即現代標準漢語,又稱國語、華語,指通行於中國大陸和香港、澳門、臺灣、海外華人的共通語文,爲現代漢語共通的交際口語與書面語。以下是本站小編整理的說普通話寫規範字內容,歡迎學習!

說普通話寫規範字

  圖一  圖二  圖三  圖四  圖五  普通話

普通話,即現代標準漢語,又稱國語、華語,指通行於中國大陸和香港、澳門、臺灣、海外華人的共通語文,爲現代漢語共通的交際口語與書面語。普通話基於現代北方漢語的語法和北京話語音,並作爲官方、教學、媒體等標準語,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以及臺灣地區的官方語言,是新加坡共和國四種官方語言之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確立了普通話和規範漢字的“國家通用語言文字”(非官方語言)的法定地位

  漢字

公元前2—1世紀,西域就有漢字出現,公元前60年,漢朝在西域設立都護府,漢語言文字也在西域使用傳播。自那以來,漢語言文字成爲西域各國必備的官方使用的語言文字。唐朝時,漢語言文字不僅成爲西域地方政權通行的語言文字,而且也成爲西域各族人民自覺學習的語言文字。西遼王朝統治西域時期,推行漢文,漢語言文字得到進一步傳播。元朝時,提倡學習漢法,用漢語言文字開科取士,造就出許多精通漢語言文字的著名學者。明朝時,漢語言文字繼續在西域得到傳播。清朝統一西域後,在公務活動中使用滿文的同時,主要使用漢語言文字。清朝後期,隨着漢民的大量增加,漢語言文字在西域逐步得到廣泛使用。繼而,漢語言文字逐漸成爲新疆各民族通用的語言和文字。

規範漢字對於現代漢語來說,包括經過整理簡化的字和未整理簡化的字兩部分。經過整理簡化的字是指經國務院或國家主管部門批准,以字表等形式正式頒佈的現代漢字規範。未整理簡化的字是指歷史流傳下來的,沿用至今,未經過整理簡化或不需要整理簡化的'傳承字,如人、山、川、日、水、火等字。

  推廣普通話促進市場經濟發展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中指出:“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採取措施,推廣普通話和推行規範漢字。”我國擁有五十六個民族十三億人口,民族語言、地方語言各佔其地、各擁其主,複雜紛繁。在信息化、商品化的今天,語種的繁多、複雜,使語言交流、信息傳遞受到嚴重製約,給市場經濟的發展也帶來嚴重阻礙。使用全國通用的普通話,勢在必行。“推廣普通話是社會主義精神文明的重要內容;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迅速發展和語言文字信息處理技術的不斷革新,使推廣普通話的緊迫性日益突出”。因此,推廣普通話是科技信息時代的迫切要求;是市場經濟迅猛發展的有利保障;推廣普通話對於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都具有重要意義。所以我們必須全民動員、人人蔘與,從孩子抓起,從自身做起,使用國家通用的普通話。讓普通話爲市場經濟服務,爲社會主義現代化發展服務,進一步促進各民族、各地區的經濟文化交流和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