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貨合約主要特點介紹

導語: 期貨合約是期貨交易的買賣對象或標的物,是由期貨交易所統一制定的,規定了某一特定的時間和地點交割一定數量和質量商品的標準化合約。期貨價格則是通過公開競價而達成的。

期貨合約主要特點介紹

  主要特點

A、期貨合約的商品品種、數量、質量、等級、交貨時間、交貨地點等條款都是既定的,是標準化的,唯一的變量是價格。期貨合約的標準通常由期貨交易所設計,經國家監管機構審批上市。

B、期貨合約是在期貨交易所組織下成交的,具有法律效力,而價格又是在交易所的交易廳裏通過公開競價方式產生的;國外大多采用公開叫價方式,而我國均採用電腦交易。

C、期貨合約的履行由交易所擔保,不允許私下交易。

D、期貨合約可通過交收現貨或進行對衝交易來履行或解除合約義務。

  組成要素

A、交易品種

B、交易數量和單位

C、最小變動價位,報價須是最小變動價位的整倍數

D、每日價格最大波動限制,即漲跌停板。當市場價格漲到最大漲幅時,我們稱“漲停板”,反之,稱“跌停板”。

E、合約月份

F、交易時間

G、最後交易日:最後交易日是指某一期貨合約在合約交割月份中進行交易的最後一個交易日

H、交割時間:指該合約規定進行實物交割的時間

I、交割標準和等級

J、交割地點

K、保證金

L、交易手續費

合約內容:合約名稱、交易單位、報價單位、最小變動價位、每日價格最大波動限制、交割月份、交易時間、最後交易日、交割日期、交割品級、交割地點、最低交易保證金、交易手續費、交割方式、交易代碼等。期貨合約附件與期貨合約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期貨合約條款內容

最小變動價位:

指該期貨合約單位價格漲跌變動的最小值。

每日價格最大波動限制:

(又稱漲跌停板)是指期貨合約在一個交易日中的交易價格不得高於或低於規定的漲跌幅度,超過該漲跌幅度的報價將被視爲無效,不能成交。

期貨合約交割月份:

是指該合約規定進行交割的月份。

  最後交易日:

是指某一期貨合約在合約交割月份中進行交易的最後一個交易日。

期貨合約交易單位“手”:

期貨交易必須以“一手”的整數倍進行,不同交易品種每手合約的商品數量,在該品種的期貨合約中載明。

期貨合約的交易價格:

是該期貨合約的基準交割品在基準交割倉庫交貨的含增值稅價格。合約交易價格包括開盤價、收盤價、結算價等。

期貨合約的買方,如果將合約持有到期,那麼他有義務買入期貨合約對應的`標的物;而期貨合約的賣方,如果將合約持有到期,那麼他有義務賣出期貨合約對應的標的物(有些期貨合約在到期時不是進行實物交割而是結算差價,例如股指期貨到期就是按照現貨指數的某個平均來對未平倉的期貨合約進行最後結算。)當然期貨合約的交易者還可以選擇在合約到期前進行反向買賣來沖銷這種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