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期貨從業基礎知識考點:滬深300指數的編制

導語:2005年4月8日,滬深兩交易所正式向市場發佈滬深300(3241.709,2.07,0.06%)指數。它以2004年12月31日爲基期,基點爲1000點。同年8月25日由滬深兩交易所共同出資的中證指數有限公司成立,滬深300指數由中證指數限公司管理。

2017期貨從業基礎知識考點:滬深300指數的編制

  (1)指數選樣

u 指數成份股的數量:300只

u 指數成份股的選樣方法

選樣空間:股票上市時間一般不少於一個季度,除非該股票上市以來日均總市值在全部滬深A股中排在前30位;非ST、*ST股票,非暫停上市股票;公司經營狀況良好,最近一年無重大違法違規事件、財務報告無重大問題;股票價格無明顯的異常波動或市場操縱;剔除其他經專家認定不能進入指數的股票。

選樣標準:選取規模大、流動性好的股票作爲樣本股。

  u 選樣方法

對樣本空間股票在最近一年(新股爲上市以來)的日均成交金額由高到低排名,剔除排名後50%的股票,然後對剩餘股票按照日均總市值由高到低進行排名,選取排名在前300名的股票作爲樣本股。

  (2)指數計算

指數以調整股本爲權重,採用派許加權綜合價格指數公式進行計算。其中,調整股本根據分級靠檔方法獲得。

  (3)指數修正

滬深300指數採用“除數修正法”修正。當樣本股名單、股本結構發生變化或樣本股的調整市值出現非交易因素的變動時,採用“除數修正法”修正原固定除數,以保證指數的`連續性。修正公式爲:

修正前的調整市值/原 除 數=修正後的調整市值/新除數

其中,修正後的調整市值=修正前的調整市值+新增(減)調整市值;由此公式得出新除數(即修正後的除數,又稱新基期),並據此計算指數。

需要修正的情況包括:除息、除權、停牌、摘牌、股本變動以及停市。

(4)成份股的定期調整

u 指數成份股原則上每半年調整一次,一般爲1月初和7月初實施調整,調整方案提前兩週公佈。

u 每次調整的比例不超過10%。樣本調整設置緩衝區,排名在240名內的新樣本優先進入,排名在360名之前的老樣本優先保留。

u 最近一次財務報告虧損的股票原則上不進入新選樣本,除非該股票影響指數的代表性。

u 當樣本股公司退市時,自退市日起,從指數樣本中剔除,由過去最近一次指數定期調整時的候選樣本中排名最高的尚未調入指數的股票替代。

最新規則調整:符合樣本空間條件、且總市值(不含境外上市股份)排名在滬深市場前10位的新發行股票,啓用快速進入指數的規則,即在其上市第十個交易日結束後進入指數,同時剔除原指數樣本中最近一年日均總市值排名最末的股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