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甘肅省人力資源管理師鑑定工作報告

導語:下面是關於甘肅省的人力資源考試鑑定職業範圍、鑑定時間安排及鑑定規範管理,確保鑑定質量的相關內容,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2017年甘肅省人力資源管理師鑑定工作報告

各市及綏中縣、 昌圖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職業技能鑑定中心, 省直各有關單位: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職業技能鑑定中心«關於做好2017年全國統一鑑定工作的'通知»(人社鑑發[2017] 1號)要求, 經廳職業能力建設處同意, 現就統等做好我省2017年全國 (省) 統一鑑定工作的有關安排通知如下:

  一、全國(省)統一鑑定職業範圍

(一) 全國統一鑑定職業爲: 企業人力資源管理師、 心理諮詢師、電子商務師、理財規劃師、職業指導人員、企業培訓師。

(二)上半年全省統一鑑定職業爲:育嬰師、健康管理師、勞動關係協調員, 下半年統考職業將視政策調整等具體情況適當增加。

  二、統一鑑定時間安排

(一)堅持統一鑑定日(以下筒稱“統考日'')制度。“統考日”具體日期分別是:全國統考5月20、21日, 11月18、19日。 全省統考5月13、14日,11月11、12日。

(二)全國(省)統一鑑定具體時間、職業等級和考覈形式詳見附件1、2、3、4。

(三)各地區及相關單位要按照統一部署和要求,在規定日期組織實施全國統一鑑定工作。

(四)參加2016年物流師全國統一鑑定單科成績不合格人員,可參加統一安排的一次補考,時間爲5月20日。

(五)參加2015、2016年公共營養師、營養配餐員、室內裝飾設計員、 速錄師、 形象設計師等統一鑑定成績不及格人員, 可參加統一安排的一次補考,時間爲5月14日。

  二、加強全國(省)統一鑑定規範管理,確保鑑定質量

(一)各單位要按照2017年全國(省)統一鑑定工作時間安排(附件5)切實做好組織報名等相關考務工作。

(二) 各單位應首先處理新增考生數據, 再進行補考信息提取。全國統考職業的考生成績,在一年內只允許手1、考提取1次; 全省統考職業的考生成績, 在兩年內可補考提取3次。

(三) 在組織報名過程中, 各單位必須嚴格執行各職業國家職業標準和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的相關規定, 提交的申報材料須採用無紙化申報模式, 即將考生申報材料採用電子照相或電子掃描方式存盤(u盤)彙總後上報。各單位在提交考生資格審覈材料前, 需結束在線報名業務 。

(四)加強全國(省)統一鑑定資料安全管理。 各地要嚴格執行國家保密法律法規, 切實加強對全國統一鑑定考試資料的安全管理,完善保密制度,將考試資料傳遞、分發等各環節的保密責任落實到人,杜絕泄密事件發生。一旦發現泄密行爲,要嚴肅查處並追究當事人法律責任。

(五)嚴格全國(省)統一鑑定考點管理和考務管理。各地要按照職業技能鑑定有關規定和考培分離原則, 進一步加強對全國 (省) 統一鑑定考點的集中管理。 要加強對考生資格的審覈, 通過加強考務管理、嚴肅考場紀律、實施現場督導和遠程視頻監控等措施,強化對鑑定各個環節的規範管理,杜絕舞弊行爲。要制訂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確保全國(省)統一鑑定順利實施。

(六)爲做好全國(省)統一鑑定工作,我中心專門設立了監督舉報電話和考試當日值班電話,分別爲: (024) 22985819、(024) 22966549。各地也要設立監督舉報電話和值班電話,認真嚴肅處理羣衆舉報的問題,及時解答考生諮詢,及時解決現場發現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