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權理論社會工作實務中運用方式

增權與權力、無權、去權密切相關,是增權理論的核心概念。增權理論中的權力是指個體或羣體所擁有的能力,無權又和權力相對,是指缺乏上述各種能力。那麼,下面是由小編爲大家提供增權理論社會工作實務中運用方式,歡迎大家閱讀瀏覽。

增權理論社會工作實務中運用方式

  一、增權的基本概念

增權與權力、無權、去權密切相關,是增權理論的核心概念。增權理論中的權力是指個體或羣體所擁有的能力,無權又和權力相對,是指缺乏上述各種能力。無權的原因在於去權,即社會中的某些個體或羣體的權力被剝奪或權力發展受到阻礙和限制。因此,增權就是增加權力。增權的核心假設是相信每個人即使處於艱難的環境之中也是有潛能的,個體的無權感可以通過自身努力和外部幫助加以改變。所以,增權不是直接賦予對象以權力,其實質是挖掘或激發服務對象的潛能。增權的目標是通過削弱影響個體決定權的個人性或社會性障礙,通過增強個體運用權力的能力與自信,充分實現弱勢羣體的需要,強調案主自決和自我實現。

  二、增權理論在社會工作實務中的應用

(一)某移民新村情況介紹

某移民新村作爲生態移民項目規劃的一部分,自2013年搬遷以來,現已陸續建成一村、二村、三村、四村。雖然村民們搬遷至此已有兩三年了,但是,政策中關於分配土地的條款還沒有落實,並且還存在住房面積小、生計問題,移民矛盾也時有發生,雖然政府提供了點歌機、健身器材等文娛設施豐富移民的文化娛樂生活,然而這些器材並沒有得到很好的利用,大多都是閒置。

社工初步做了需求評估,並且依據村委會的反映瞭解到:移民新村的村民,特別是一些留守婦女,需要給她們組建一個廣場舞隊,讓她們除了照顧老人和孩子之外有娛樂活動,既可以鍛鍊身體,又可以促進家庭和諧。

(二)增權理論在某移民新村廣場舞隊組建過程中的運用

1、廣場舞隊員的招募及宣傳

要組建廣場舞隊,先要確定廣場舞隊的成員,商議之後,社工先擬出一份廣場舞成員招募啓事並打印出來,分別貼在四個村村部,並讓各村村委在廣播上告知村民。很快就有村民趕來報名,可見,移民村對這方面的需求還是比較急切的。這些報名的村民中,年齡分佈在三十歲到六十歲,成員女性較多。

可見,一次小小的組織,就可以凝聚這麼多人蔘加,給他們一個發掘潛能展示自我的平臺,讓他們有勇氣去挑戰自己,做一些曾經不敢想的一些事情,這無疑有利於增強他們對生活的信心。

2、學習廣場舞過程中充分增權,讓他們互相學習、自主學習

招募成員之後,社工在教廣場舞的過程中發掘村民領袖,帶動更多的村民參與進來,達到在沒有社工參與的情況下也能夠自主學習的目的。在教廣場舞的過程中會有一些新成員的加入,當然,也會有一些既定成員的流失,是因爲家中有事或跳的不夠好而受挫。

成員中有幾位成員學的挺快,起初,他們只是隨着音樂跳自己的;在社工充分的增權之後,他們開始給其他人教動作,並且其他成員有疑問也會去主動請教,這一小小的增權達到了很好的效果。

3、召開廣場舞成員會議,自主確定廣場舞隊隊長、活動時間及經後的發展方向

增權理論告訴我們,社會弱勢羣體之所以處於無權狀態,是由於他們的話語權被剝奪了。因此,我們要爲其增權的話,就應該聆聽他們的聲音,尊重他們的意見和決定。在這種專業理念的指導下,社工決定召開一次會議,讓每位成員充分表達自己的觀點,自主確定廣場舞隊隊長、活動時間及經後的發展方向。

會議開始時,他們很希望社工幫他們做決定。而社工一再強調:你們是活動的主體,你們是主人。在初期的沉默之後,大家開始發言了,最終確定兩個跳的最好並且可以一直堅持的楊阿姨和虎阿姨爲廣場舞隊的隊長,社工在接下來的時間裏繼續引導她們明確了兩位隊長的責任和每位隊員的責任。在時間確定的過程中,產生了一些小爭執,有些成員要照顧孩子,她們認爲時間應該是按照孩子上學的時間而定,而有些不照顧孩子的成員希望可以遲一點,等天氣比較暖和時開始。在進一步的商討之後,最終確定跟隨照顧孩子成員的時間,冬季早上的時間爲八點,夏季早上的時間爲七點。對於廣場舞隊最終的.發展方向,廣場舞隊成員一致認爲不僅要學會,還要跳的整齊,希望有一套統一的服裝,可以“走出去”在外村參加比賽或者互相交流。這是一個很宏大的目標,看到每位成員信心滿滿,社工希望她們的這一願望能夠早日實現。

從某移民新村廣場舞隊組建的事例來看,這些農村婦女並不是沒有這方面的能力,而是沒有恰當人員的組織,只要賦予其權力,給予其機會,他們就能想出辦法,並會分析這些辦法的可行性及優劣。如果我們社工包攬了一切,不讓他們參與決策,只是一個普通參與者的話,他們的能力就得不到鍛鍊和提高,而增權理論可以做到這點。

  三、總結與反思

在增權理論中,強調以比較宏觀的角度去分析問題,這種分析問題的取向不至於把責任全部推到案主的個人能力身上,把案主放在具體的處境中去看待,從而能較客觀地分析服務對象存在的問題。當然,案主的參與性對增權的效果起着重要的作用。在介入初期,案主的參與性一般比較低,這就需要社工的積極鼓勵,善於挖掘案主的長處,提升自我形象,讓案主積極參與到活動中來。案例中出現廣場舞隊人員流失的情況,就是社會工作者沒有兼顧到這一點而造成的。同時,增權是一個較長時間的介入過程,其介入的效果不能在短時間內可以看到。因此,增權方法的運用也應該考慮到時間的問題。

可見,增權理論所強調的權力在社會關係中的重要性、工作者與案主之間的夥伴關係、案主的長處而不是短處、同時着眼於個人及其社會及物質環境的雙重工作焦點、承認案主是積極的主體、以被去權的弱勢人羣爲工作對象等等,無不顯示出其獨特之處。從一定意義上來說,這種增權取向構成了社會工作理論與實踐的一個新視角 ,對於我們反思和改進以往的社會工作具有一定的啓發意義。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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