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營養師是應社會、市場的需要而產生的職業技能人才,指接受專業知識技能培訓,通過國家職業資格考試認證,取得從業資格,從事營養諮詢、營養測評、營養指導、營養宣教、營養管理以及從事營養教學與科研工作、營養與食品安全知識傳播的特殊職業者,是促進社會公衆健康工作的專業人員。以下是本站小編整理的公共營養師報考條件及報考流程,希望可以爲您帶來幫助!
培訓對象
公共營養師資格考試的培訓對象主要是:幼兒園保健醫,學校校醫,醫療機構及社區衛生站的醫護人員,集體飯堂,健身中心教練,食品保健品企業營養從事人員,食品檢測監督人員,企事業單位準備從事本職業的人員等。
報考條件
公共營養師爲國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頒佈的第4批新職業之一,整個公共營養師職業共設四個等級,分別爲助理營養師、高級營養師、二級營養師、一級營養師。
三級(本文主要介紹三級營養師)
(1)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6年以上。
(2)取得四級公共營養師職業資格證書後,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4年以上。
(3)取得四級公共營養師職業資格證書後,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3年以上,經三級公共營養師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並取得結業證書。
(4)具有醫學或食品專業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證書。
(5)具有非醫學或食品專業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證書,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1年以上。
(6)具有非醫學或食品專業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證書,經三級公共營養師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並取得結業證書。
學習內容
公共營養師學習的內容主要有:基礎營養學、臨牀營養學、中醫基礎理論、中醫飲食調補理論、中醫營養評價、食品衛生學、特殊人羣的營養、各類食品的營養價值、營養專題教育、營養計算軟件的應用、營養師就業創業指導、食品的物理及簡單的生化檢測方法等。重點學習並掌握食物選擇、食譜編制、基本烹調、營養等內容和技能。
通過考試,成績合格者將頒發公共營養師國家職業資格證。
就業方向
1 、執業類營養師:
在企業、學校和幼兒園做專職營養師,或自行創立營養諮詢中心;
2 、醫藥類營養師:
主要從事醫生、護理以及營養保健工作;
3 、保健類營養師:
主要從事營養保健產品的.生產、代理及銷售工作;
4 、飯店類營養師:
主要從事餐飲酒店高級管理、職業點菜師、高級行政總廚以及廚師工作;
5 、食品類營養師:
主要從事食品快餐的生產銷售以及營養配餐工作;
6 、諮詢類營養師:
爲美容院、健身房、社區、企業家、高級收入家庭等提供營養諮詢服務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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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營養師職業概況
公共營養師是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頒佈的第4批新職業之一。是應社會、市場的需要而產生的職業技能人才,指接受專業知識技能培訓,通過國家職業資格考試認證,取得從業資格(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發[1994]98號文件第六條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負責以技能爲主的職業資格鑑定和證書的核發與管理”),主要從事的工作內容包括:(1)進行人體營養狀況評價、管理和指導;(2)進行膳食營養評價、管理和指導;(3)對食品及配方進行營養評價;(4)進行營養知識的諮詢與宣教。
目前,我國的營養專業人才十分緊缺,公共營養師的就業前景非常廣闊。公共營養師可以針對健康和亞健康人羣做營養諮詢、指導工作。公共營養師不僅可以在社區發揮重要作用,還可爲企業員工、白領、高級管理人員、運動員、家庭提供教育、輔導、指導等服務。
公共營養師職業等級
公共營養師資格考試是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統一組織考試,理論考試、技能考試均達60分以上者,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教育培訓中心頒發崗位培訓證書。(注:2008年不開展全國統一鑑定,只有遼寧等省開展全省統一鑑定,湖南等省開展公共營養師(三級、二級)的全省統一試點鑑定。)
本職業共設四個等級,分爲四級公共營養師(國家職業資格四級)、三級公共營養師(國家職業資格三級)、二級公共營養師(國家職業資格二級)、一級公共營養師(國家職業資格一級)。
公共營養師申報條件
四級公共營養師(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1)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1年以上。
(2)具有醫學或食品專業中專畢業證書。
(3)經四級公共營養師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並取得結業證書。
三級公共營養師(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1)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6年以上。
(2)取得四級公共營養師職業資格證書後,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4年以上。
(3)取得四級公共營養師職業資格證書後,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3年以上,經三級公共營養師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並取得結業證書。
(4)具有醫學或食品專業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證書。
(5)具有非醫學或食品專業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證書,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1年以上。
(6)具有非醫學或食品專業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證書,經三級公共營養師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並取得結業證書。
二級公共營養師(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1)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13年以上。
(2)取得三級公共營養師職業資格證書後,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5年以。
(3)取得三級公共營養師職業資格證書後,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4年以上,經二級公共營養師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並取得結業證書。
(4)具有醫學或食品專業大學本科學歷證書,取得三級公共營養師職業資格證書後,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4年以上。
(5)具有醫學或食品專業大學本科學歷證書,取得三級公共營養師職業資格證書後,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3年以上,經二級公共營養師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並取得結業證書。
(6)具有醫學或食品專業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證書,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2年以上。
一級公共營養師(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1)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19年以上。
(2)取得二級公共營養師職業資格證書後,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4年以上。
(3)取得二級公共營養師職業資格證書後,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3年以上,經一級公共營養師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並取得結業證書。
新職業試行期間:
(4)具有醫學或食品專業大學本科學歷證書,連續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工作13年以上。
(5)具有醫學或食品專業碩士、博士研究生學歷證書,連續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工作10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