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工作師職稱考試有哪些

從2008年起,我國將開展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首次全國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於2008年6月28日至29日舉行,這標誌着我國社會工作人才評價制度建設進入實施階段。那麼關於社會工作師職稱的考試有哪些?大家知道嗎?一起來看看吧!

社會工作師職稱考試有哪些

資格等級

一、助理社會工作師

二、社會工作師

三、高級社會工作師

報考條件

助理社會工作師考試報名條件:

(一)取得高中或者中專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4年;

(二)取得社會工作專業大專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2年;

(三)社會工作專業本科應屆畢業生;

(四)取得其他專業大專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4年;

(五)取得其他專業本科及以上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2年。

社會工作師考試報名條件:

(一)取得高中或者中專學歷,並取得助理社會工作師職業水平證書後,從事社會工作滿6年;

(二)取得社會工作專業大專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4年;

(三)取得社會工作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3年;

(四)取得社會工作專業碩士學位,從事社會工作滿1年;

(五)取得社會工作專業博士學位

(六) 取得其他專業大專及以上學歷或學位,其從事社會工作年限相應增加2年。

考試科目

社會工作從業人員具有跨部門、跨行業、跨所有制和高度分散的特點。所以,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不僅僅考察社會工作從業人員的理論和知識水平,而是更注重考察社會工作從業人員有效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根據考試安排,助理社會工作師考試科目爲《社會工作綜合能力(初級)》、《社會工作實務(初級)》2個科目;社會工作師職業水平考試科目爲《社會工作綜合能力(中級)》、《社會工作實務(中級)》和《社會工作法規與政策》3個科目。

參加助理社會工作師考試的人員,必須在1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

社會工作師考試成績實行2年爲一個週期的滾動管理辦法,參加考試的人員應在連續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

考試合格頒發人事部統一印製、人事部和民政部共同用印、在全國範圍有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證書》,表明其已具備相應專業技術崗位工作的水平和能力,用人單位可根據工作需要聘任相應級別的專業技術職務(具體辦法國家另行規定)。

考試時間

每年國家統考一次,考試報名時間一般在1月份開始,考試大概在6月中旬的週六日。考試通知會在國家人事考試網上公佈。

20xx年考試安排

20xx年度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定於20xx年6月14、15日進行。具體考試時間如下:

6月14日 14:00—16:00 社會工作法規與政策

6月15日 9:00—11:00社會工作綜合能力(初、中級)

14:00—16:00社會工作實務(初級)

14:00—16:30 社會工作實務(中級)

成績管理

參加助理社會工作師考試的人員,應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社會工作師考試成績實行兩年爲一個週期的滾動管理辦法 ,參加考試的'人員應在連續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

合格標準

各科目滿分100分,合格標準爲60分。

實務爲主觀題,能力及法規爲客觀題,瞭解考試真題,熟悉考試要求。

考試依據

2006年7月20日,人事部、民政部聯合發佈了《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評價暫行規定》和《助理社會工作師、社會工作師職業水平考試實施辦法》,首次從國家制度上將社會工作者納入專業技術人員範疇,標誌着我國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評價制度正式建立。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成爲評價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的主要方式和社會工作者取得相應職業資格、水平的主要手段。一方面,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發揮了選擇、分級、保護和提升的功能,爲廣大社會工作者追求進步、實現價值、職業發展提供了有效的途徑和廣闊的空間。另一方面,通過考試取得《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證書》的社會工作者,成爲我國專業技術人員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其職業行爲得以規範,專業地位、工資薪酬更加明確,合法權益得到有效保障。

適用範圍

我國的社會工作從業人員廣泛分佈在社會福利、社會救助、減災救災、慈善事業、殘障康復、婚姻家庭以及公共衛生、學校教育、就業服務、司法矯正、青少年事務等領域。由於社會工作既是一門職業也是一門專業,從業者必須具備專業素質並能運用專業方法爲社會提供服務。社會工作者主要是以助人爲宗旨,運用專業知識、理論和方法協調社會關係、預防解決社會問題、促進社會公正的職業,從事困難救助、矛盾調處、權益維護、心理疏導和行爲矯治等工作,是現代社會管理、公共服務和建設和諧社會的重要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