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六安一級建造師考試合格標準暫未公佈,請參考2014年註冊一級建造師考試成績合格標準:
成績管理
公佈時間
考試成績一般在考試結束2~3個月後陸續公佈,屆時請關注各省的人事考試中心網站成績查詢欄目。
管理模式
(1)“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成績實行滾動管理,參加4個科目考試的人員須在連續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免試部分科目的人員須在1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
(2)“一級建造師相應專業考試”成績實行非滾動管理,參加該考試的`人員須在1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考試合格後核發國家統一印製的相應專業合格證明。該證明作爲註冊時增加執業專業類別的依據。
科目名稱 | 專業類別 | 試卷滿分 | 合格標準 |
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 | 建設工程經濟 | 100分 | 60分 |
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 建設工程項目管理 | 130分 | 78分 | |
建築工程 公路工程 鐵路工程 民航機場工程 港口與航道工程 水利水電工程 市政公用工程 通訊與廣電工程 機電工程 礦業工程 | 160分 | 96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