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溫州物流師補考及複覈事項安排

導語:2017年5月份,國家職業資格全國(全省)統一鑑定已啓動報名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單科合格成績可保留一年,並按補考標準收費。考生查分可直接登陸網上報名系統進行查分。

2017年溫州物流師補考及複覈事項安排

  一、鑑定職業(工種)範圍及時間

1、2017年5月份國家職業資格全國(全省)統一鑑定報名時間爲:3月20日-29日;鑑定時間爲:5月20日、21日。

2、各職業(工種)考試要求及相關考覈方案可登錄“浙江省職業資格工作網”()“全國統考”欄目進行查詢。

3、國家職業資格全國(全省)統一鑑定職業(工種)包括:

國考:心理諮詢師、企業人力資源管理人員、企業培訓師、職業指導人員、電子商務師

省考:理財規劃師、勞動關係協調員、物流師(僅限補考)、公共營養師(僅限補考)、信用管理師(僅限補考)。

二、申報資格要求

1、凡符合報考條件的企事業單位從業人員、大專院校及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社會人員均可報考。

2、參加全國統一鑑定的考生必須符合國家職業標準規定的申報條件,參加全省統一鑑定的考生必須符合國家職業標準或省廳文件規定的申報條件。具體內容可登錄“浙江省職業資格工作網”()“全國統考”欄目查詢。

  三、報名管理

(一)個人申報

1、參加直接鑑定的個人考生首先登入“浙江省職業資格工作網” ()的“網上報名”欄目進行報名,報名中“面審機構”一欄選擇“溫州市職業技能鑑定指導中心”。

2、考生註冊報名時請仔細填寫考試科目、姓名、身份證號碼、性別、照片等信息,一旦上報成功後個人信息將不允許修改。

3、考生網上報名成功後,請在規定時間內至本中心進行現場資格初審,並提交以下材料

a.學歷證書、學籍證明(在校生)、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各1份。

b.申報時以職稱、職業資格證爲必要條件的,必需攜帶有關證書原件及複印件各1份。

c.申報時以工作年限爲必要條件的,需在鑑定申請表中“工齡證明”一欄上加蓋所在單位(人力資源部門)的公章。

d.面審通過的申報對象按有關部門批准的收費標準進行繳費,經本中心財務確認後,方視作報名完成。逾期未繳費的申報對象視爲放棄報名,不再納入考務安排。

  (二)機構統一報名

1、各機構(團體)須使用在線考務管理系統,在線考務管理系統由市鑑定中心對所屬的機構進行管理,並統一開放報名權限。

2、各機構(團體)應嚴格審查考生的申報資格,認真核實考生提交材料的真僞,對其真實性負責。對於鑑定中心複覈時發現有弄虛作假等問題的`報名機構(團體),政府行政部門將視其情節嚴重程度進行嚴肅處理。

3、各機構(團體)上報的考生數據、考生信息必須準確、完整,一旦上報後考生信息將不允許修改。資料收集完整後報送市鑑定中心,由其進行現場資格審覈。

  四、聯繫方式

聯繫單位:溫州市職業技能鑑定指導中心

聯繫地址:溫州市車站大道大誠商廈E幢9樓

聯繫電話:0577-88111377

  五、其他注意事項

1、補考事宜

單科合格成績可保留一年,並按補考標準收費。在成績保留期內考生可申請補考一次,補考隨年度統一鑑定進行,補考報名時須提供原准考證。其它 (缺考、二門或三門均不合格) 的均以正常考試的方式進行報名和收費。

2、成績查詢及複覈

考生查分可直接登陸網上報名系統進行查分。對鑑定成績有異議的考生,自成績公佈之日(以省鑑定中心公佈的日期爲準)起15個工作日內持准考證、身份證複印件至市鑑定中心申請查分,逾期不予受理。

溫州市職業技能鑑定指導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