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3年起,基金從業資格考試作爲證券從業人員資格考試體系的一部分,一直由中國證券業協會組織考試工作。
爲了落實新《基金法》,2015年7月啓動基金從業資格考試報名,8月組織考試。基金從業資格考試正式從證券業協會移交到基金業協會。
項目 | 基金從業 | 證券從業(改革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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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織機構 | 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 | 中國證券業協會 |
政策依據 | 《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 (主席令第71號) | 《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 (主席令第四十三號) |
管理辦法 | 基金從業資格考試管理辦法(試行) | 《證券業從業人員資格管理辦法》 |
考試科目 | 《基金法律法規、職業道德與業務規範》 《證券投資基金基礎知識》 | 《證券市場基本法律法規》 《金融市場基礎知識》 |
考試教材 | 《證券投資基金》,分爲上下兩冊 | 新教材預計2016年初出版 |
過渡方法 | 自2015年6月16日起截至2017年7月1日,認可證券業協會組織的《證券投資基金》、《證券市場基礎》和《基金銷售基礎知識》科目的'考試成績, 上述考試科目合格的人員,可以通過所在機構向基金業協會申請註冊基金從業資格或基金銷售資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