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保險經紀人考試知識點:商業銀行

商業銀行是以金融資產和負債爲經營對象,以利潤最大化或股東收益最大化爲主要目標,提供多樣化服務的綜合信用中介機構.

2016年保險經紀人考試知識點:商業銀行

  (一)商業銀行的性質

1、商業銀行是企業.

2、商業銀行是金融企業.

3,、商業銀行是一種特殊的金融企業.

  (二)商業銀行的職能

1、信用中介職能. 信用中介職能是商業銀行最本質,最基本的職能,其實質是通過銀行的負債業務(主要是吸收存款)把社會上閒散的各種貨幣資本集中到銀行裏來,再通過銀行的資產業務(放款和投資等),把它投向經濟各部門.

2、支付中介職能. 商業銀行支付中介職能的發揮,是以活期存款賬戶爲基礎的.

3、信用創造職能. 商業銀行在信用中介職能和支付中介職能的基礎上,產生了信用創造職能.商業銀行是能夠吸收各種存款的銀行,它利用吸收的存款發放貸款,在支票流通和轉賬結算的基礎上,貸款又轉化爲存款,在這種存款不提現或不完全提現的情況下,就增加了商業銀行的資金來源,最後在整個銀行體系,形成數倍於原始存款的派生存款.

4、金融服務職能.

  (三)商業銀行的業務範圍及經營原則

1、負債業務.

2、資產業務.

3、中間業務.

  (四)商業銀行的經營原則

三性原則是我國《商業銀行法》的'基本經營原則.

1、效益性原則指商業銀行在從事資產負債等業務的過程中,必須以盈利爲目標,並努力使盈利最大化,追求最佳的經濟效益.

2、安全性原則是指商業銀行在進行業務活動時,應當充分考慮按期收回資金本息的可靠程度,確保資產的安全.

3、流動性原則是指商業銀行的資金運用可以隨時變爲現款,以便及時地,充分地滿足存款者提取存款和發放正常貸款的需要,它包括資產的流動性和負債的流動性兩個方面. 商業銀行經營管理的三性原則既互相對立,又互相統一,其中,效益性原則是三性原則中的重點,也是三性原則的首要原則。

  (五)我國《商業銀行法》的調整對象範圍

《商業銀行法》的調整對象是有商業銀行參加的金融關係. 包括國有商業銀行,合作銀行,外資商業銀行,中外合資商業銀行,外國商業銀行分行和其他商業銀行等參加的金融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