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從業資格考試的條件有哪些?

  一、報考對象和條件

會計從業資格考試的條件有哪些?

凡年滿十八週歲,有志於從事會計工作,並符合下列基本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參加會計從業資格考試。

1.遵守會計和其他財經法律、法規;

2.具備良好的道德品質;

3.具備會計專業基礎知識和技能

因有《會計法》第四十二條、第四十三條、第四十四條所列違法情形,被依法吊銷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人員,自被吊銷之日起5年內(含5年)不得參加會計從業資格考試。

因有提供虛假財務會計報告,做假賬,隱匿或者故意銷燬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告,挪用公款,職務侵佔等與會計職務有關的違法行爲,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人員,不得參加會計從業資格考試。

  二、會計從業資格考試科目及組織考試機構

會計從業資格考試科目爲:財經法規與會計職業道德、會計基礎、初級會計電算化(或者珠算五級)

財經法規與會計職業道德、會計基礎兩科目的考試由省財政廳統一組織。初級會計電算化科目考試由省財政廳統一命題,各市財政部門不定期組織。珠算五級等級考試由各縣級以上(含縣級)珠算協會不定期組織。

  三、部分考試科目免試的條件

符合上述基本條件並具備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認可的中專(含中專)以上會計類專業學歷(或學位)(會計類專業包括:會計學,會計電算化,註冊會計師專門化,審計學,財務管理,理財學)的.人員,可以憑相關畢業文憑自畢業之日起2 年內免試會計基礎、初級會計電算化(或珠算五級),只需報考財經法規與會計職業道德科目。

考慮到財政部新的《會計從業資格管理辦法》出臺後有關政策的銜接,對2003年3月1日至2003年12月底畢業的人員也可以憑相關文憑免試上述兩科目,只需報考財經法規與會計職業道德科目。但經本次考試成績合格的,必須於2005年底之前辦理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申領手續。

符合上述學歷和專業的2005年應屆畢業生,可以憑所在學校的證明預先報考財經法規與會計職業道德科目(證明格式見附件1)。

  四、報名辦法和時間

1.考試報名工作按屬地原則組織實施。省級單位人員以及在杭部屬院校、省教育廳直管的大、中專院校在校的2005年應屆畢業生,由省會計人員服務中心組織報名。各市、縣(市)財政局及省會計人員服務中心應在考試報名前,以各種形式向社會公佈報名時間、地點和具體辦法。

  五、考試複習資料

考試複習資料爲財政部發布的《會計從業資格考試大綱》及相關資料。

六、考務費

按省物價局、省財政廳浙價費〔2001〕287號文件執行,即每人每科目35元。

 七、考試題型 

考試試題全部爲客觀題。題型爲單選、多選題、判斷題三種。

  八、試卷印發

1.會計從業資格考試試卷由省財政廳統一命題、統一印刷。

2.會計從業資格考試試卷及答題卡領發時間另行通知。

具體的可以到當地財政局的會計科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