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第一季河北會計從業資格考試報名時間2月17日起

關於2016年度全省會計從業資格考試工作安排的通知

2016年第一季河北會計從業資格考試報名時間2月17日起

(冀財會〔2016〕5號 2016年1月18日)

各設區市、定州市、辛集市、省財政直管縣財政局,省財政廳會計人員服務中心:

根據《會計從業資格管理辦法》(財政部令第73號)、《會計從業資格考試管理規定》(財會〔2013〕19號)、《河北省財政廳關於印發的通知》(冀財會〔2014〕28號)和《河北省財政廳關於印發河北省會計從業資格考試有關規定的通知》(冀財會〔2014〕63號)的規定,現將2016年度會計從業資格考試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考條件

符合下列基本條件的人員,可報名參加會計從業資格考試。

(一)遵守會計和其他財經法律、法規;

(二)具備良好的道德品質;

(三)具備會計專業基礎知識和技能。

因有《會計法》第四十二條、第四十三條、第四十四條所列違法情形,被依法吊銷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人員,自被吊銷之日起5年以內不得參加會計從業資格考試,不得重新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因有提供虛假財務會計報告,做假賬,隱匿或者故意銷燬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告,貪腐、挪用公款,職務侵佔等與會計職務有關的違法行爲,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人員,不得參加會計從業資格考試,不得取得或者重新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參加會計從業資格考試舞弊的,2年內不得參加會計從業資格考試。

  二、考試形式和範圍

(一)考試形式:會計從業資格考試採用無紙化考試的形式,所有科目的'考試答題全部通過計算機實現。

(二)考試範圍:執行財政部2014年《會計從業資格考試大綱》,採用財政部統一題庫。

三、考試科目、題型和時長

(一)考試科目:財經法規與會計職業道德、會計基礎、會計電算化(或者珠算)。

考生須參加全部科目的考試(會計電算化和珠算任選其一)。

  (二)考試題型

財經法規與會計職業道德:單項選擇題、多項選擇題、判斷題、案例分析題。

會計基礎:單項選擇題、多項選擇題、判斷題、計算分析題。

會計電算化:單項選擇題、多項選擇題、判斷題、實務操作題。

珠算:單項選擇題、多項選擇題、判斷題、實務操作題。

  (三)考試時長

每科目考試時間爲60分鐘,三科總時長爲180分鐘;實行連續考試的方式,三科試卷同時發放,可任選科目開始考試;每科目考試時間相對獨立,剩餘時間其它科目不能續用。

會計電算化科目實務操作題使用財政部題庫自帶財務軟件。

珠算考試科目分爲客觀題(單選題、多選題和判斷題)和實務操作題(加減題、乘法題和除法題)兩部分。考試前20分鐘爲客觀題考試,後40分鐘爲操作題考試,進入操作題考試後,將無法再返回客觀題考試。

  四、報名和考試安排

  (一)報名方式

2016年度全省會計從業資格考試報名實行網上報名、繳費和打印准考證。

全省設立石家莊、唐山、秦皇島、邯鄲、邢臺、保定、張家口、承德、滄州、廊坊、衡水、定州、辛集和省直十四個考區。考生應在戶籍、居住、工作或者學習所在地的考區考試。鐵路系統在石家莊市的考生,在省直考區考試。

考生在規定的日期內登錄河北省財政信息網-會計服務欄目(),進入會計從業資格考試網上報名系統,按系統要求進行操作。

網上繳費使用銀聯支付平臺,考生可以從支付平臺中任選一家銀行進行支付,使用的銀行卡需開通網上支付功能(不支持信用卡支付),網上支付時請使用IE瀏覽器並安裝相應銀行的網銀插件。如需收費票據,憑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到報名考區會計考試管理機構領取,具體領取時間請參考各考區報名考試公告。

  (二)報名繳費時間

2016年度會計從業資格考試共安排四期,每季度一期。

第一季度:報名繳費時間爲2016年2月17日-22日。

第二季度:報名繳費時間爲2016年5月18日-23日。

第三季度:報名繳費時間爲2016年8月17日-22日。

第四季度:報名繳費時間爲2016年11月23日-28日。

  (三)考試時間

第一季度:考試開始時間爲2016年3月15日。

第二季度:考試開始時間爲2016年6月14日。

第三季度:考試開始時間爲2016年9月13日。

第四季度:考試開始時間爲2016年12月13日。

由於各考區考試機位和考試人數不同,因此,各考區每季度考試期間也不同,考試結束時間以全部報考人員考完爲止。每個考生具體考試時間由計算機隨機編排,以准考證爲準。

考生按照各考區公告的要求,於當期考試開始前5日在報名網站上自行打印准考證。

  五、考試費用

根據冀價行費〔2007〕34號文件規定,會計從業資格考試考務費爲50元/科,報名費10元/人,合計160元。

  六、成績發佈和資格證書申領

考生全部考試科目完成後當場顯示成績。全省考試成績於當期考試全部結束20日內在報名網站統一公佈。

考試成績公佈後六個月內,通過考試的考生憑身份證到考試報名所屬財政部門辦理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申領手續,具體辦理時間以當地公告爲準。

  七、其他事項

(一)各考區應在考試報名前,向社會公佈本考區報名考試公告及聯繫地址和諮詢電話,報名和考試期間必須安排專人接聽電話。

(二)考生選定考區並點擊繳費登錄支付平臺後,將無法修改包括考區信息在內的所有報名信息。

(三)考生繳費成功後,應及時登錄報名網站查詢報名狀態,確保報名成功,以免影響考試。如遇到報名沒有成功的情況,請在報名規定時間內與報考考區聯繫。

(四)考試由系統隨機編排考場,考試時間不能更改,因考生個人原因無法參加考試的,報考費用不予退還。請考生結合自身情況合理選擇報名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