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河南會計從業《會計基礎》:利潤分配順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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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河南會計從業《會計基礎》:利潤分配順序

利潤分配是指企業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和企業章程、投資者協議等,對企業當年可供分配利潤指定其特定用途和分配給投資者的行爲。

利潤分配的順序

利潤分配順序

  1.計算可供分配的利潤

企業在利潤分配前,應根據本年淨利潤(或虧損)與年初未分配利潤(或虧損)、其他轉入的金額(如盈餘公積彌補的虧損)等項目,計算可供分配的利潤,即:

可供分配的'利潤

=淨利潤(或虧損)

+年初未分配利潤(或-彌補以前年度的虧損)

+其他轉入的金額

可供分配的利潤爲負數(即累計虧損),則不能進行後續分配;可供分配利潤爲正數(即累計盈利),則可進行後續分配。

  2.提取法定盈餘公積

(1)公司應當按照當年淨利潤(抵減年初累計虧損後)的10%提取法定盈餘公積;(其他企業不低於10%)

(2)提取的法定盈餘公積累計額超過註冊資本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3.提取任意盈餘公積

公司提取法定盈餘公積後,經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決議,還可以從淨利潤中提取任意盈餘公積。

  4.向投資者分配利潤(或股利)

企業可供分配的利潤扣除提取的盈餘公積後,形成可供投資者分配的利潤,即:

可供投資者分配的利潤=可供分配的利潤-提取的盈餘公積

  【擴展會計從業資格證考試相關知識】

教材

考試教材由各省級財政部門分別編寫,爲體現考試的時效性,一般每年都會有所調整。由於考試大綱是由財政部統一制定的,各省的教材也有一定的通用性.

北京市會計從業資格考試指定用書爲《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

考試教材一般爲一科目一本,通常會附一本"應試指南"或"歷年試題彙編",總計教材費用約在100元以內,訂購教材時交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