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業專項業務類資格考試,即“專業資格考試”,主要面向已經進入證券業從業的人員,主要測試考生是否具備從事證券業務的專業人員履行法定職責所必備的專業知識、專業技能和專業操守。
證券從業資格證專業資格考試科目一科,保薦代表人勝任能力考試、證券分析師勝任能力考試和證券投資顧問勝任能力考試的考試科目分別爲
《投資銀行業務》、
《發佈證券研究報告業務》
《證券投資顧問業務》。
適合人羣
概括地說,證券從業機構中從事證券業務的專業人員應當取得從業資格和執業證書。
具體如下:
1、證券公司中從事自營、經紀、承銷、投資諮詢、受託投資管理等業務的專業人員,包括相關業務部門的管理人員;
2、基金管理公司、基金託管機構中從事基金銷售、研究分析、投資管理、交易、監察稽覈等業務的專業人員,包括相關業務部門的`管理人員;
3、基金銷售機構中從事基金宣傳、推銷、諮詢等業務的專業人員,包括相關業務部門的管理人員;
4、證券投資諮詢機構中從事證券投資諮詢業務的專業人員及其管理人員;
5、證券資信評估機構中從事證券資信評估業務的專業人員及其管理人員以及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人員應當取得執業證書。
相關機構不得聘用未取得執業證書的人員對外開展證券業務。被證監會依法吊銷執業證書或者因違反本辦法被協會註銷執業證書的人員,協會可在3年內不受理其執業證書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