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期權是什麼意思

金融期權是以期權爲基礎的金融衍生產品,指以金融商品或金融期貨合約爲標的物的期權交易,下面來詳細瞭解一下什麼是金融期權!

金融期權是什麼意思

  一、金融期權的定義和特徵

1、定義:期權又稱選擇權,金融期權是以金融工具或金融變量爲基礎工具的期權交易形式,購買者在向出售者支付一定費用後,即獲得了能在規定期限內以某一特定價格向出售者買進或賣出一定數量某種金融工具的權利

2、金融期貨和金融期權的區別

①基礎資產不同:凡可作金融期貨的金融工具都可作期權交易,可作期權交易的金融工具未必可作期貨交易。有金融期貨期權,無金融期權期貨。金融期權的基礎資產多於金融期貨的基礎資產,金融期權合約本身也可以作爲金融期權的基礎資產,稱爲“複合期權”

②交易者權利義務的對稱性不同:金融期貨雙方各有權利義務,金融期權買方只有權利無義務,賣方只有義務沒有權利

③履約保證不同:金融期貨有結算準備金和交易保證金(雙方繳納),金融期權只有賣方要繳納保證金,買方無義務所以不需繳保證金

④現金流轉不同:金融期貨盈虧雙方有現金流動,金融期權在支付期權費後雙方沒有資金流轉

⑤盈虧特點不同:金融期貨雙方潛在的盈利和虧損是無限的,金融期權買方的潛在虧損是有限的,限於期權費,可能的盈利是無限的,期權賣方的盈利是有限的限於期權費,可能的損失是無限的套期保值的作用和效果不同:金融期貨是保值不虧不賺,金融期權如價格發生不利變動,套期保值者可以執行期權來避免損失,如價格發生有利變動,可以放棄期權來保護利益

  二、金融期權的分類

1、按選擇權的性質分爲看漲期權、看跌期權

①看漲期權:又稱“認購權”,指期權買方具有在約定期限內按約定價格買入基礎工具的權利

②看跌期權:又稱“認沽權”,指期權買方具有在約定期限內按約定價格賣出基礎工具的權利

2、按合約規定的履約時間不同,分爲歐式期權、美式期權、修正的美式期權

①歐式期權:只能在期權到期日行權

②美式期權:可在期權到期日或到期日前任何一個營業日行權

③修正的美式期權:又稱“百慕大期權”、“大西洋期權”,可在期權到期日前的一系列規定日起行權

3、按金融期權基礎資產性質的不同,分爲股權類期權、利率期權、貨幣期權、金融期貨合約期權、互換期權

(1)股權類期權:包括 3 種類型:單隻股票期權、股票組合期權、股票指數期權

①單隻股票期權:又稱“股票期權”,指買方支付期權費後,取得在約定時間按約定價格買入或賣出一定數量股票的權利

②股票組合期權:以一籃子股票爲基礎資產的期權,如交易所交易基金(ETF)的期權

③股票指數期權:以股票指數爲基礎資產,買方支付期權費後取得在約定期限內以約定指數與市場實際指數進行盈虧結算的權利

(2)利率期權:利率工具爲基礎資產的期權,債券、存單

貨幣期權:又稱外幣期權、外匯期權,以外匯資產爲基礎工具的期權

(3)金融期貨合約期權:以約定價格買賣特定金融期貨合約的權利

(4)互換期權:以規定條件與交易對手進行互換交易的權利

4、奇異型期權:場外交易期權,例如:

①任選期權:兩種基礎資產,擇優執行其中一種

②百慕大期權:在規定的一系列時點行權

③障礙期權:對行權設置一定條件

④平均期權:行權價格取基礎資產在一段時間內的平均值

  三、金融期權的功能

套期保值、發現價格

  四、權證

(一)定義:基礎證券發行人或以外的第三人發行的,約定持有人在規定期間內或特定到期日,有權按約定價格向發行人購買或出售標的證券,或以現金結算方式收取結算差價的'有價證券。滬深交易所上市交易

(二)權證與期權的比較:

1、權證是期權類金融衍生產品

2、交易所交易期權是交易所制定的標準化合約;權證是權證發行人發行的合約,發行人作爲權利的授予者承擔全部責任

(三)權證分類

1、按基礎資產分爲股權類權證、債券類權證、其他權證

我國的權證全部是股權類權證,標的資產可以是單隻股票或股票組合

2、按基礎資產的來源分爲認股權證、備兌權證

①認股權證:又稱股本權證,基礎政權的發行人發行,行權時上市公司增發新股售予認股權證持有人

②備兌權證:投資銀行發行,所認兌股票不是新發行的股票,而是已在市場上流通的股票

3、按持有人權利分認購權證、認沽權證

4、按行權時間分美式權證、歐式權證、百慕大式權證

5、按權證內在價值分平價權證、價內權證、價外權證

(四)權證要素

1、權證類別:標明屬認購權證或認沽權證

2、標的:股票、債券、外幣、指數、商品等,我國只有股權類權證,故標的爲單隻股票或股票組合

3、行權價格:

4、存續時間:6 個月以上 24 個月以下

5、行權日期:

6、行權結算方式:證券給付結算方式、現金結算方式

7、行權比例:單位權證可以購買出售的標的證券數量。滬深交易所規定,標的證券除權的,行權比例要調整,除息時不調整

(五)權證發行、上市與交易

1、證券發行人以外的第三人發行上市的權證,發行人應提供履約擔保

(1)專用帳戶存入足額足量的標的證券或現金

①證券數量=權證上市數量×行權比例×擔保係數

②現金金額=權證上市數量×行權價格×行權比例×擔保係數

(2)提供交易所認可的機構作爲不可撤銷連帶責任保證人

2、權證實行 T+0 迴轉交易

  五、可轉換債券

1、定義:指持有者可以在一定時期內按一定比例或價格將之轉換成一定數量的另一種證券的證券,國際上有可轉換債券和可轉換優先股票 2 種,我國只有可轉換債券

2、特徵:

①可轉換債券時附有轉股權的特殊債券

②可轉換債券具有雙重選擇權的特徵

雙重選擇權:投資者自行選擇是否轉股;發行人也可選擇是否贖回,雙重選擇權是可轉換債券最主要的金融特徵

3、可轉換債券的要素

①有效期限和轉換期限

②票面利率或股息率

③轉換比例或轉換價格

轉換比例=可轉換債券面值/轉換價格

④贖回條款和回售條款

⑤轉換價格修正條款

4、附權證的可分離公司債券

2006.11.13,馬鞍山鋼鐵股份公司首發分離交易可轉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