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業從業人員職業道德建設

  一、 證券從業人員道德建設的現存問題及原因剖析

證券業從業人員職業道德建設

(一)現存問題

我國證券業是一個新興的行業,從業人員極大多數是年輕人,文化層次比較高,在黨的教育培養下成長,勤奮敬業,銳意進取,具有事業心,團隊精神,他們爲證券業的建設與發展作出了積極的貢獻。但是,也有部分從業人員,在各種因素的影響下,出現了一些道德問題。近年來不斷揭露的一些重大事件中,雖然有着各種各樣複雜的原因,但從中也揭示了證券從業人員道德建設滯後的問題。主要可歸結爲以下四類:

1、鑽法律空子,操縱證券市場

衆所周知的莊家呂梁,這個中國股市上的風雲人物,趁市場法規還不健全,採用隱蔽手段,操縱中科創業股價。先後通過66家證券公司125個營業部簽訂了數百份融資協議,融資54億元,指揮遍佈全國的70名以上操盤手,利用1565個股東賬戶,大肆炒作中科創業,曾控制了超過93%的中科創業流通股,將股價炒成1999年度中國最大牛股之一。在2001年初“中科系”崩潰,呂梁出逃,他所融來的數十億資金,在股價的暴跌中灰飛煙滅。衆多持有中科創業股票的投資者面對股價的連續跌停欲哭無淚。(注1)

呂梁事件對證券市場形成了很大的衝擊,事件的主客觀原因當然十分複雜,但道德淪喪,肆意所爲,鑽法律空子,卻是不可迴避的事實。 “中科”案件法庭調查顯示,呂梁在決定介入中科創業股票的操盤、坐莊之初,就已經進行過相當完備的法律諮詢。他自己就說過,一旦東窗事發,最多被判刑5年。(注2)這就是鑽法律空子,肆意所爲的明證。因爲根據目前《刑法》,操縱證券價格罪,情節嚴重的,最多也只能被判刑5年,量刑過輕才使他敢爲所欲爲。

2、明知故犯,違規經營

違規經營、違規操作,是明顯的主觀行爲,是證券從業人員道德建設中存在的又一問題。

證券經營機構的違規經營,主要有如下幾種:透資交易,拆借資金,委託理財,操縱股價,非法融資,欺詐股民等等。在證券業的發展過程中,違規操作所帶來的巨大風險,所造成的損害就一直存在。典型事例有:大連證券,由於違法違規行爲嚴重,造成重大虧損,致使公司資不抵債,於2003年成爲第一家被中國證監會取消證券業務許可並責令關閉的證券經營機構。(注3)新華證券,因嚴重違規經營,根據國家有關法律規定,在2003年12月5日被中國證監會撤銷。(注4)更爲引人注目的是南方證券這樣的大券商,不但在自營和資產管理業務中操縱股價,非法坐莊,而且爲維持坐莊的資金需求,不斷地挪用客戶保證金,繼而動用客戶託管的國債進行回購,並非法吸存近四億。違規經營不但造成公司嚴重虧損,也極大地損害了投資者和債權人的權益。2004年1月2日,南方證券被行政託管,其高管人員孫田志也隨後在深圳被刑事羈押。(注5)此外還有閩發證券,萬國證券,甚至我省的浙江證券等等,當年呼風喚雨的機構,“叱吒風雲”的人物,都成了過眼雲煙。

違規使有的機構嚐到了“甜頭”,但更多的是苦頭。三年的熊市,不僅給股民帶來了鉅額虧損,對證券經營機構來說也是度日如年,而對於違規操作的證券經營機構,幾乎是滅頂之災。儘管有這麼多的前車之鑑,但至今還是有人“前仆後繼”,這就十分發人深醒。

3、不講誠信,披露虛假信息

誠信是道德的核心內容,而在證券業中,不講誠信,披露虛假信息的現象屢見不鮮。

2004年7月份,滬深證券交易所分別在網上開通了“上市公司誠信檔案記錄”欄目,詳細披露了歷年來對上市公司的公開譴責信息。上證所網站顯示,自2001年4月以來,共有61家滬市上市公司遭到上證所77次公開譴責。其中,有8家公司遭到兩次公開譴責, *ST寧窖、*ST豐華、*ST達曼和*ST北科等4家公司遭到了3次公開譴責。3年多來,滬市上市公司中遭到譴責的高管竟高達477人(次)。深交所網站顯示的資料也不容樂觀,自1994年10月以來,交易所共開出了117張罰單,對94家上市公司進行了公開譴責。其中,ST銀廣夏、ST東源、*ST環保遭到交易所3次公開譴責。(注6)受譴責的原因大多與造假、披露虛假信息有關,這些觸目驚心的數據揭示了目前有些上市公司和高管人員的不誠信的做法,已經到了令人髮指的地步。

4、內幕交易、欺詐客戶,損害投資者權益

某些證券從業人員無視法律與職業道德約束,利用工作便利進行內幕交易、欺詐客戶、侵吞客戶資產。這些頻繁發生的事件,反映了當前證券業部分從業人員道德敗壞的嚴峻現實。

例如,南方證券北京分公司學院南路證券交易營業部傅某利用工作便利,修改客戶密碼,僞造客戶證件,分別多次從客戶賬戶中劃出15萬元、20萬元、49萬元等資金到其夥同他人一起在銀行開立的賬戶上,意欲據爲己有。最後身敗名裂,被判無期徒刑(注7)。另一類職業道德敗壞的股評人士,俗稱“黑嘴”,成爲“莊託”,誤導中小投資者。

可見,部分從業人員道德低下甚至敗壞的現實是造成證券業現存衆多觸目驚心的問題的重要原因。以上四個方面的事實與大量未曾曝光的問題相比,可謂冰山一角。

(二)原因剖析

1、法律法規尚不健全,道德約束蒼白無力

證券業高速發展,證券業務不斷擴大,很多問題在目前法律法規中還沒有明確的界定,也有很多違法行爲找不到相應的處罰措施。

在證券業法律體系中,除了目前正在執行的《證券法》、《公司法》等以外,還有許多應制定的其他相關市場監管的法律還沒有制訂,證券業監管法律體系尚不完善。《證券法》在市場監管操作上的程序、方法、處罰等方面存在太多的空白。目前還沒有證券監管機構管理的有關規定,沒有明確證券監管機關的機構設置、職能界定、人員配備、工作範圍等。證券法律法規中相關民事責任賠償的部分也還需補充完善。

法律上的空白與不完善,在利益驅使下極容易找到空子,給道德不良者有可乘之機,道德就變得蒼白無力。

2、監管體制不甚完善,道德失去支持屏障

道德要靠制度和輿論來約束與支持,而目前我國證券業監管體制與監管措施尚不完善,使道德失去約束與支持,也是道德建設不全的一個原因。

我國證券業監管體制經歷了一個從地方監管到中央監管,由分散監管到集中監管的過程,使證券監管機構的地位得到了強化,監管效果也日益增強,但面對中國證券業特殊而複雜的現狀,監管體制和監管措施還有待不斷地完善。當前主要還存在以下幾方面的問題:

(1)監管層次過於單一,尚未形成監管機構、證券業自律、證券經營機構及社會輿論等多層次的監督體系。單一的監管體系對從業人員的約束往往比較薄弱,不能有效遏制違法違規現象的產生。

(2)監管手段不夠先進,主要停留在事後查處,對事前、過程缺乏有效監管。監管中的滯後性容易使部分從業人員產生僥倖心理,出現有違職業道德的行爲。

(3)以行政性的監管爲主,缺乏市場化的監管措施。利用市場力量自發監督的功效未能充分發揮。

筆者認爲,只有加強了制度建設和監管力度,使從業人員有必須遵循的行爲規範,他們才能做出正確的行爲選擇,道德才有可靠的屏障。這樣纔不至於讓衆多從業人員在道德面前失足,這也是愛護從業人員的必不可少的措施。

3、缺少自律,觀念混亂,職業道德素養不高

在證券業進入市場化的過程中,部分經營機構、從業人員過多的被利益所驅使,爲了個人利益、局部利益,違背應有的職業道德,無視法律法規的規定,不擇手段,鋌而走險,損害廣大投資者和國家的利益,滿足自己的私利。這更是我國目前證券職業道德建設不盡如人意的又一原因。

例如道德觀念混亂衝突——在當前的一些從業活動中,原來與計劃經濟相聯繫的傳統價值觀、道德觀已經失去效力,新的被大衆所認同的價值觀、道德觀還沒形成。受到外來價值觀和行業不穩定等因素的影響,部分從業人員目光短淺、信用貼現,很少去認同行業所提倡的共同價值,從自己信奉的唯利是圖的價值觀出發去選擇自己的行爲。

又如從業行爲出現片面功利化和非道德化傾向——一切從利益出發,被金錢意識包圍,道德意識淡薄,職業道德約束力弱化,許多人把職業道德當成了可有可無的東西,很少去想一想自己行爲是否合乎職業道德,是否合乎行業規範,而是熱衷於計算功利的大小、金錢的多少。“誠實”、“信用”、“公開”、“公平”、“公正”這些最基本的職業道德要求,在一些人的心目中已經變得毫無價值。“誠信”的缺乏,職業道德的喪失,致使衆多的違法違規行爲出現。

4、道德教育重視不夠,體系不全,內容單薄

目前證券業道德建設不良也有道德教育方面的原因。

(1)對道德教育重視不夠。市場經濟強化了人們的主體意識和利益意識,這對證券業的發展有着積極意義,但是,由於缺乏有效的道德規範和精神導向,使市場所激發起來的這種主體意識、利益意識、金錢意識很多時候被片面化、絕對化。從而產生一系列消極的`道德後果,一些非道德的現象充斥業務活動,虛假信息、操縱市場、內幕交易、惡意競爭等現象隨時可見。無視職業道德的行爲敗壞了行業風氣、擾亂了行業秩序,也給證券業的健康發展帶來了極其消極的影響。職業道德教育目前主要還停留在從業人員的自我教育上,上市公司、證券經營機構等主體未能給予足夠重視,造成衆多從業人員道德意識淡薄,職業道德約束力弱化。監管部門、自律組織和證券經營機構對從業人員的職業道德培訓也還有待進一步加強。

(2)缺乏理論指導,系統性不足。證券職業道德教育僅停留在抽象的規範上,尚未形成全面、完整、系統、操作性強的教育、培訓和考覈體系,這也是目前證券職業道德教育中最大的不足。

(3)證券職業道德教育內容和形式過於分散、單薄。目前職業道德教育的內容分散於法律法規、自律規範中,資格考試中的相關內容過於單薄,很多過於教條,缺乏可操作性。許多從業人員對職業道德的認識還停留在書本上和條條框框中,尚不能形成系統的、全面的理念。實際中對職業行爲的指導、約束效果也就不很明顯。

  二、 證券業從業人員職業道德建設的必要性與重要性

(一)證券業的特殊性決定了必須加強職業道德建設

證券業是個新興的行業,也是一個非常特殊的行業,從事的是一種特殊商品—-財產所有權或債權憑證的銷售、自營、代理買賣、清算、交割、保管、分紅付息,以及信息諮詢等。而證券具有產權性、收益性、流通性、風險性、價值對信息的依賴性和信息不對稱性(或叫不完全性)等六種特殊性。

因爲這些特性使證券從業人員的從業行爲可以產生以下幾個方面的影響:1、可以決定有關證券的信息質量,如投資銀行從業人員,對擬上市公司的包裝將影響到其股票的信息質量,包括其是否真實、完整、有效、易得、易解和適法。2、可以直接或間接影響有關證券價格,如證券諮詢人員的諮詢評論會對有關證券的價格和走勢造成一定影響。3、可以影響證券業的運行質量和效率,從業人員對信息質量的影響將直接或間接影響到市場的運行效率和質量。4、可以影響證券業的運行風險,就像呂梁一類人的行爲,使證券業的風險大大增加。

行業特徵決定了從業人員的道德素質對市場的發展影響重大,證券從業人員每時每刻都在接觸、加工、製作證券信息,如果不能具備較高的從業道德素質,就可能做出爲個人或少數人牟利而損害廣大投資者和危害市場的事情來。目前最受關注的“王小石”案件就是一個典例,王小石,曾擔任中國證監會發行監管部發審委工作處副處長,2004年11月18日,被北京西城人民檢察院以涉嫌賄賂罪批准逮捕(注8)。王小石作爲證監會官員,手中掌握着權力和能提前知曉的內幕信息,卻在職業道德修養上沒能把握好,把內幕信息當成了賺錢工具,向擬上市企業出售發審委資料,自己從中非法獲利。由於王小石的腐朽、違背職業道德的所作所爲,極大地擾亂了證券發行審批秩序,對整個證券業也造成了很大的負面影響。

(二)加強職業道德建設是證券業規範與發展的基礎

前已述及目前我國證券業法律法規尚不健全,監管措施還不夠完善,影響了證券業的道德問題。我們呼喚市場化、國際化和規範化,這也是在總結我國十多年的證券監管經驗的基礎上提出的一種監管理念,是我國證券業發展的一種必然趨勢。但一方面法律法規的制訂和實施相對滯後是正常現象,另一方面在推進市場化、國際化和規範化的過程中,不可避免地會在某些方面造成對投資者主體價值和需要的排斥,產生背離某些道德法則的不良後果,這些都可能誘發唯利是圖、拜金主義、利己主義等思想行爲,造成對證券業秩序的衝擊。即使在美國這樣一個法制監管相對完善的國家,前期也接連爆發了上市公司造假醜聞,最著名的有:安然虛報6億美元的盈餘,並掩蓋10億美元的鉅額債務;世通掩蓋12億美元虧損,38億美元不正當開支做成該公司花賬(注9)。這些醜聞說明了證券業的健康發展,僅靠規範、監管或他律是遠遠不夠的,還需要依靠從業人員的職業道德,進行自我約束。

證券業的穩定與發展需要法治與德治的有機結合。法治具有權威性和強制性,而道德管束的範圍較寬,可以補充法律的不足。所以說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德治是法治的重要補充,證券職業道德建設是證券業規範與發展的基礎。因此,在加強和完善法制的同時,也必須加強證券從業人員的道德建設。

(三)加強職業道德建設是企業和從業人員安身立命之本

證券企業的生存與發展都要靠經濟效益來維繫,而職業道德則與企業的經濟效益有密不可分的聯繫,這種聯繫主要是通過道德的規範作用和行爲主體的不懈努力,不斷提高企業活動的質量,從而使企業信譽等級提高來實現的。試想一個證券企業的從業人員失去起碼的道德,這個企業還會有誠信,還會有信譽嗎?沒有了誠信和信譽,這個證券企業還能長期生存嗎?

我們說人是生產力中最活躍的因素,那麼道德又是樹人的根本,從這個意義上說,職業道德建設則可以說是企業發展的原動力,也是從業人員個人的安身之道、立命之本。

在當前激烈的市場競爭中,企業要生存,要成長與發展,離不開從業人員素質的提高。職工個人的奮鬥,努力,升遷和爭創業績,也與道德修養的不斷提高密切相關。如果不重視職業道德建設,企業和個人的發展就會成爲無本之木,無源之水。所以,我們只有大力加強從業人員的職業道德建設,才能切實有效地防範風險,更好地保護投資者權益,從而保證證券行業自身的生存和發展。

  三、 加強證券業從業人員道德建設的建議和設想

(一)建立和健全證券法律法規體系,有機結合法治與德治

法律法規是強制性的行爲規範,其約束力遠大於道德規範,因此完善的法制,可以減少和避免許多道德問題的產生。

當前應進一步建立健全證券市場法律、法規體系,除了目前正在執行的《證券法》、《公司法》等以外,還應制定其他相關市場監管的法律,完善證券市場監管法律體系。例如制定《證券市場監管法》,彌補《證券法》在市場監管操作上的程序、方法、處罰等方面的空白,加強在監管政策制定程序、監管政策實施程序、處罰的對象和程序的規定。制定《證券監管機構管理規定》,明確證券監管機關的機構設置、職能界定、人員配備、工作範圍等,從法規上進一步規範各機構的權力與責任。此外還應制定補充具有可操作性的行政複議、行政訴訟程序。要建立完善的投資者保護機制,應完善《證券法》中的民事責任相關部分, 建立民事賠償制度。目前,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釋只是針對因虛假陳述引發的證券侵權民事賠償,建議立法將內幕交易、操縱市場也納入民事賠償範圍,通過推動股東訴訟,有效遏制證券欺詐行爲;立法還應明確規定挪用客戶保證金、客戶交易結算資金、客戶託管債券的行政責任,給客戶造成損失的應承擔刑事責任及相應的民事賠償責任,並且要強化個人責任原則,去除或者改善一些與現有政策和法規相矛盾的條文等等。

但是最完備的法律法規也不是無懈可擊的,因此我們在着力完善法制建設的同時,也要加強道德建設,使法治與德治有機結合。證券業職業道德建設的中心體現在“誠信”和“公開、公平、公正”的確立上。

“誠信”是證券職業道德的核心原則,是道德規範體系的精髓,是行業特徵的最深刻反映和集中體現,具有最廣泛、最強大的道德約束力和行爲指導性,是出自於道德實踐規律的自律性,表達了證券業最內在、最根本的道德要求。行業內每個機構、每個部門、每一個從業人員都應樹立起“誠信”的理念。

“公開、公平、公正”是證券職業道德的基本原則。“公開”是依據證券業的信息服務特徵,要求市場信息公開化,提高行業市場透明度。“公平”是依據證券行爲主體的複雜性,指出所有市場參與者具有平等的法律地位,其合法權益必須得到公平的保護。“公正”是在公開、公平的基礎上,要求從業人員的行爲公正合法。

加強職業道德建設,要在證券業內樹立起誠信的理念,營造公開、公平、公正的證券市場環境,從而形成對證券市場法制的有效補充。

(二)加強證券監管,築起道德屏障

有效的監管是證券市場發展的前提。有效的監管也能夠提高從業人員各方面的素養,防止出現各種風險和偏差,也有利於築起道德的有效屏障。所以在證券從業人員道德建設中,監管部門應充分發揮職能,加強日常監管。在此提出以下幾點建議:

1、充實監管權限,加強監管力量,改進監管手段,確保監管工作到位。尤其應大力推行高新技術,不斷創新監管手段。建議建立起一個以高新電腦技術和統計科學爲依託,證監會、證券交易所爲主體,地方派出機構、證券公司、期貨公司、上市公司等共同參與的電子信息監管系統。實現非現場監管的電子化、網絡化,並可將現場監管與非現場監管有機結合起來,從而達到提高監管效率的目的。

2、建立並不斷完善多層次的監管體系,其中應包括:政府監管部門的集中監管;自律組織的自律管理;證券經營機構的內部控制;證券專業中介機構和社會輿論的監督。明確、細化監管各方的職責,形成監管合力。通過多層次的監管與監督,逐步在全行業形成遵紀守法,遵從職業道德行爲規範的氛圍。

3、提高證券監管的市場化,通過市場機制引導中小股東及其他市場主體自發地監督大股東、高管人員與市場操縱者的不道德行爲,以達到防患於未然的效果。建議加強交易信息的透明程度,監管部門定期及時公佈上市公司的股東戶數和大股東的相關資料。目前該類重要資料的獲取僅以上市公司年報和中報公告的方式使信息的披露嚴重滯後,應改爲在交易所網站上每月公告。同時切實推行股票交易實名制,堅決取締機構賬戶下一掛多的現象,防止機構投資者利用其他投資者的賬戶來進行股價操縱行爲。

4、設立對高層管理人員的職業道德考評制度,考評結果與任職資格掛鉤。在行業內推廣表彰先進模範,對在證券職業道德方面表現突出的人員給予獎勵,宣傳他們的事蹟,號召全體從業人員學習。同時對違反職業道德的人員,按情節輕重給予談話提醒、通報批評或行政處罰。這樣把監管工作重心前移,必定能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證券監管與職業道德建設是相輔相成的,有效的監管是道德建設的必要保障,同時道德建設也是監管的重要輔助與補充。

(三)完善證券職業道德教育體系,強化道德教育

證券職業道德教育體系是道德建設的基礎和必要保證。完善證券職業道德教育體系,可以從幾方面入手:

1、進一步充實證券職業道德準則和規範。聯繫證券業的發展與變化,可以通過組織舉辦課題組,研修班,以及學習國外的先進經驗等方式,修改完善各種證券從業行爲的規範。

2、建立與完善職業道德考試製度。由證券業協會組織,參照資格考試方式,針對不同崗位工種,分類定期考試,使之成爲從業資格的條件之一。

3、設立職業道德教育的專門部門,配備相應的人員。建議滬深交易所、證券業協會、各證券經營機構都能設立從業人員道德培訓部,專人負責,定期有計劃地組織從業人員培訓學習,證券業協會監督檢查職業道德教育開展情況。

4、開設職業道德教育培訓課程,充實課程教材並開發相關教學軟件。目前證券職業道德教育的教材資料還很缺乏,建議相關教育部門聯合大專院校,編寫職業道德教材,統一培訓課程,製作教學軟件光盤,設立證券職業道德教育網站,完善道德教育的軟硬件設施。

(四)強化《證券從業人員守則》學習,端正行爲操守

《證券從業人員守則》是證券從業人員的道德行爲的具體化,是依據證券從業道德基本原則對證券行業各方面的行爲提出的從業行爲規範。因此要常常溫故而知新。其中,特別要堅持“遵紀守法、勤勉盡責、廉潔自律、文明服務”等操守。

1、遵紀守法,就是要求證券從業人員無一例外的必須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和職業紀律、規章行使職業權力,履行職業義務。做到知法知紀,把握從理論高度理解法律條文,從法律高度理解法規。從總體上把握相關業務處理的一般原則;守法守紀,杜絕弄虛作假、謀私;護法護紀,對違法違紀現象敢管敢問,敢於鬥爭。實際中很多從業人員對法規、制度的理解並不全面,違規違紀現象時有發生,有些從業機構和從業人員面對損害國家和人民利益的行爲熟視無睹,沒有足夠的勇氣去積極鬥爭,用姑息縱容、息事寧人的消極做法來繞開問題,逃避現實。這種做法是缺乏社會責任感的表現,是有違證券職業道德的行爲。

2、勤勉盡責,是指證券從業人員兢兢業業的對待工作,盡其全力把工作做的盡善盡美。體現出愛崗敬業、勤業精業、不斷創新、團結協作的良好工作作風。每個從業人員應積極學習市場經濟知識,瞭解市場經濟特點、規律,增強駕馭市場經濟的能力,探索、開闢本職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新途徑,不斷提高自己的職業技能。

3、廉潔自律,就是清廉純潔,不謀私,以職業道德要求爲自身行爲準則,在行爲過程中自覺、主動約束自己。它要求從業人員能夠正確對待、處理公與私的關係、苦與樂的關係、榮與辱的關係。證券業有許多單人操作、獨當一面的崗位,也有許多掌握內幕信息的崗位,如果缺乏自律,便可能趁機謀取私利。例如王小石及其他衆多的證券從業人員犯案,最大的原因是沒能做到自律,沒能用職業道德約束自己。因此,證券從業人員只有達到自律的境界,才能真正做到廉潔。

4、文明服務,證券業的服務與經營是統一的,服務是證券行業的產品,文明服務是樹立自身良好形象、爭取客戶、創造效益的最有效手段。這就要求每個證券從業人員能樹立服務意識,規範服務禮儀,提高服務的技術含量,提升服務檔次,並堅持公平競爭,杜絕採用各種不正當競爭手段。目前證券行業競爭激烈,不正當競爭的違規現象屢有發生,例如在開放式基金的發行過程中,基金公司爲擴大發行量,以返還手續費名義向機構客戶經辦人員提供回扣、向證券代理機構承諾交易量等違規手段相當嚴重,在經濟業務中證券公司通過解凍、虛增、“T+0”交易方式、非法拆借等手段向客戶提供透資,以吸引客戶、增大交易量的做法也還普遍存在。這些行爲違反了證券業的公平原則,在行業內容易形成惡性循環,影響正常的證券業秩序,甚至還會造成一些不可挽回的損失。

(五)發揮自律組織的自律作用,提高道德素養

證券交易所是證券業的組織者,擔負着對會員公司、上市公司、證券交易的一線監管責任。因此證券交易所應對“誠信檔案”進一步推廣完善,對會員公司、上市公司中的優秀企業、突出事蹟要推廣表彰,違規受譴責的機構、人員應在更多的媒體公佈、警告。使得在全行業中樹立起誠信理念。

在證券業從業人員道德建設中,更要發揮證券業協會自律組織的作用。因爲職業道德建設和教育主要靠自律。完善 行業自律機制,健全行業自律體系,逐步實現行政監管、行業自律相輔相成的良性互動,在這方面,證券業協會應該有所作爲的,而且可以在職業道德建設中發揮重要作用。如浙江證券期貨業協會在完善協會自律架構,加強道德自律建設方面做了許多工作。他們 配合特派辦監管、促進行業自律, 在徵求會員意見基礎上,提出了供各會員參考的佣金報備標準,發起了會員單位的高管人員簽訂誠信責任承諾書,促使轄區內證券業平穩過渡,避免了惡性競爭局面的出現。同時各會員細化自律制度和規則,在證券從業人員管理、信息技術應用、新業務品種的開發等主要業務領域制定了有針對性的自律規則。這些自律經驗都非常值得學習和借鑑。

同時也要重視社會監督作用,接受社會各界監督投訴,充分利用相關媒體,客觀公正報道,宣傳弘揚高尚情操,鍼砭醜惡現象。使全行業都認識到加強職業道德教育的重要性。

證券經營機構要重視加強員工平時的職業道德教育學習,組織考試、競賽,倡導學習先進,每年進行業務道德雙重考覈。提醒每一個從業人員時時刻刻以證券職業道德規範自己、鞭策自己,減少違法違規行爲的發生。要積極採取措施,促使證券經營機構內部形成一種誠信機制和職業道德氛圍,將職業道德建設貫穿到機構經營和管理的各個環節,建立起從業人員和客戶的信用檔案和信用網絡,在客戶中、在市場上樹立起企業的誠信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