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廣東自學考試

2013年廣東自學考試1

一、按照省自學考試管理系統的要求,凡參加我省自學考試的考生都必須提交規定格式的電子相片,才能進行報名和報考。請持有廣東省自學考試准考證準備參加20xx年7月全國部分統考課程考試、又尚未拍攝電子相片的考生,在5月18日前到我市符合標準的電子相片數據採集處理點拍攝電子相片(_)。本次報考使用的准考證在廣東省自學考試系統中已有電子相片的考生無須再拍攝。

2013年廣東自學考試

二、報考方式和報考安排

(一)互聯網報考()報考日期:20xx年5月10-20日。

(二)報考點現場報考(集體和個人報考均可)報考日期:20xx年5月17-18日。

(注意:考生每期考試只可在同一網站或同一個報考點一次性完成報考。)

三、報考範圍:凡持有廣東省自學考試准考證的考生均可報考,不接受新生報考。

四、收費標準:

(一)考試費每科37元。

(二)對首次申領自學考試准考證的考生免收工本費,對因丟失、損壞等原因需要補領准考證的考生,仍按省物價局《關於列補高教系統部分行政事業性收費等問題的覆函》(粵價函〔1997〕275號)規定,收取每證15元。

五、考試時間:20xx年7月13-14日。

六、考試課程安排:見附件1。

七、報考點地址和聯繫電話:見附件2。

2013年廣東自學考試2

我省20xx年10月廣東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定於10月21日-22日進行。根據廣東省自學考試委員會辦公室《關於公佈20xx年我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各專業開考課程考試時間安排的通知》(粵考辦〔20xx〕26號)(附件1)的精神,爲確保我市20xx年10月自學考試報名報考工作順利進行,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名報考範圍

凡在我市居住和工作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以及港澳臺同胞、海外僑胞,不受性別、年齡、民族、種族、學歷、身體健康狀況、居住地等限制,根據本人的實際情況和需要自由選擇專業,按規定報考我省自學考試當期開考的各專業所有課程。開考課程及時間安排請見附件1。

二、報名報考時間

(一)互聯網預報名時間:20xx年7月15日-19日。

(二)現場正式報名時間:20xx年7月16日-20日。

(三)現場報考時間:20xx年7月16日-20日。

(四)廣州招考網報考時間:20xx年7月15日-24日。

三、報名報考方式

(一)新生報名報考。

首次參加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的新生須先辦理報名手續,然後纔可辦理報考手續。

1.預報名:新生自行登錄廣東省自學考試管理系統( ),點擊“考生入口”進行預報名,設定個人密碼,獲取預報名號。

2.正式報名:考生攜帶二代身份證到廣州市各區自學考試社會報名報考點一覽表(附件2)進行正式報名,在正式報名時考生必須提供預報名號和密碼,並進行身份信息驗證及指紋數據採集,經審覈通過後將獲得准考證號。

3.攝像:考生憑準考證號清單和身份證到廣州市符合標準的考生電子照片採集處理網點攝像,考生必須完成攝像後纔可以報考

(_ )。

4.考生拍攝電子照片後,必須登錄廣州招考網自考服務平臺( ),登錄“照片確認”子系統,對電子照片是否爲本人進行確認並在系統點擊提交,否則照片無法上傳至廣東省自學考試管理系統,將無法報考課程(如果首次使用,憑在廣東省自學考試管理系統正式報名時的姓名、准考證號、出生日期、身份證號、正常使用的手機號碼進行註冊設定登錄密碼)。

5.如果發現電子照片不是本人,考生需先在系統選擇不符合原因,然後在系統點擊提交,否則電子攝像點不能重新上傳新照片。再通過系統中電子攝像點的聯繫方式與攝像點聯繫,重新攝像上傳,最後再次登錄系統確認,確保照片準確無誤。網上確認照片必須在當次報考結束兩天前完成。確認後的電子照片也將作爲畢業證書照片,無特殊情況不得更改。

6.報考:成功確認照片爲考生本人的1-2個工作日後,憑準考證號清單到報名報考點填寫《廣東省自學考試報考登記卡(廣州市)》,繳交報考費後進行報考。

7.報考確認:報考點錄入後打印報考校對單,考生須認真核對報考校對單上的相關信息,無誤後簽名確認。

(二)舊生報考。

考生可通過廣州招考網自考服務平臺( )報考或考生本人到廣州市各區自學考試社會報名報考點一覽表(附件2)現場報考,考生每次僅能選取一種報考方式報考。選擇在報考點現場報考的考生,當次考試報考完成前不得變更報考方式或報考點;選擇網上報考的考生,不得到現場報考點變更報考課程。

廣東省自學考試系統中已有電子相片的考生無需再拍攝。

四、收費標準

考試費按每科37元標準收取,統一用銀聯卡刷卡繳費。

五、其他

(一)因丟失、損壞等原因需補領准考證的考生,請在社會報名報考點現場報名報考期間到相應辦理地點登記申請補辦准考證。

(二)在南沙區社會報考點報名報考的考生暫安排在番禺區考試。

附件:

1. 關於公佈20xx年我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各專業開考課程考試時間安排的通知

2. 廣州市各區自學考試社會報名報考點一覽表

廣州市招生考試委員會辦公室

20xx年7月6日

2013年廣東自學考試3

各地級以上市及順德區自學考試工作委員會,廣東工業大學:

爲了適應我省經濟發展的需要,滿足我省對投資理財人才的迫切需求,根據全國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指導委員會的規定,我省決定從20xx年1月起開考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投資理財專業(專業代碼:B020177,獨立本科段)。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主考學校

廣東工業大學

二、報考對象

凡在我省居住和工作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以及港澳臺同胞、海外僑胞,不受性別、年齡、民族、學歷、身體健康狀況等限制均可報考。

服刑人員經有關部門批准後也可申請報考。

三、學歷層次和規格

本專業學歷層次和規格:本專業的學歷層次爲本科,專業培養規格總體上與普通高校同類專業水平相一致。本專業設必考課14門(含實踐考覈課程)71學分。每門課程考試合格者,可獲得由廣東省自學考試委員會(以下簡稱“省考委”)頒發的課程合格證書。凡取得本專業考試計劃規定的全部課程合格成績、思想品德經鑑定符合要求,滿足畢業條件者,可獲得由廣東省自學考試委員會蓋章並有主考學校副署的投資理財專業本科畢業證書,國家承認其大學本科學歷。取得本科畢業證書的考生,符合相應學位條件者,由有學位授予權的主考學校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的`規定,授予學士學位。

四、報名報考方法

考生按規定的報名報考時間及要求,到市、縣(區)自學考試辦公室指定報考點,或通過互聯網、電話報名報考。考生報名報考時必須按照規定繳納考試費用,並辦理有關手續。

主考學校負責實踐課程考覈的組織工作,考生按規定向主考學校報考實踐考覈課程。

五、考試的組織

全國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指導委員會負責確認專業考試計劃;編制全國統一命題課程的自學考試大綱;組織編寫、指定全國統一命題課程的自學考試教材;安排全國統一命題課程的考試時間;組織全國統一命題課程的命題。

省考委公佈專業考試計劃;組織編制省命題課程的考試大綱和指定使用教材;安排省命題課程的考試時間;組織省命題課程的命題;組織全省的考試和評卷、考籍管理;頒發課程合格證書和畢業證書;指導和監督助學等各項工作。

各市自學考試工作委員會負責組織報名報考,組織考試實施,協助考籍管理,協助指導和監督助學等工作。

主考學校在省考委的指導下,開展專業宣傳、發動工作和助學活動;參與命題和評卷工作;組織實踐課程考覈;在畢業證書上副署。要堅持辦考和辦學、命題和輔導分離的原則,有關課程的命題老師不得參與該課程的助學輔導。

六、專業考試課程及考試時間安排

專業課程設置見附件。全國統考課程由全國考委統一安排考試,省統考課程由省考委統一安排考試。首次開考時間爲20xx年1月,考試課程安排由省考委統一公佈。

七、專業停考

爲適應我省經濟社會發展對專業人才需求的變化,優化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專業結構,我省將根據該專業在一定時期的報考情況以及全國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指導委員會有關要求,適時停考該專業。

附件: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投資理財專業(獨立本科段)考試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