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2017年自學考試考生常見問題解答

2017年4月內蒙古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報名、選課、繳費工作將於11月15日開始,初次報名的考試一定會有很多疑問,以下是本站小編搜索整理的關於內蒙古2017年自學考試考生常見問題解答,供參考借鑑,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想了解更多相關信息請持續關注我們應屆畢業生考試網!

內蒙古2017年自學考試考生常見問題解答

注意:1、以下提到的時間均爲預計時間,具體時間以內蒙古招生考試信息網公佈的時間爲準。

2、凡是辦理免考和申請本科畢業提交的各種證件、證書(包括專科畢業證、計算機等級證、英語四六級成績單或證書等)均要在相關網站進行查詢驗證,查詢不到的一律不予辦理。

  一、考試及報名時間

1、考試時間:內蒙古自學考試一年兩次,分別爲4月份和10份月。

2、報名時間:詳見內蒙古招生考試信息網。

  二、考生報名信息有誤,什麼時間更正?如何更正?

1、考生報名信息申請更正時間爲每次網上報名選課期間,其餘時間不予辦理。

2、考生持本人身份證以及能證明有誤信息的相關材料,到當地盟市自考辦進行審覈,審覈通過後由當地盟市自考辦負責掃描上傳考生提供的相關證明材料,自治區教育招生考試中心收到更正申請和證明材料掃描件後再次進行審覈,審覈通過後將考生網上錯誤信息予以更正。

  三、考生如何報考實踐性環節考覈?

1、自學考試實踐性環節(含畢業論文、畢業設計和實踐考覈等)考覈報名與考生報名選課同時進行,其它時間不予辦理。

2、報考實踐課程之前必須考完所報考專業的所有筆試課,報考畢業論文、畢業設計前必須考完所報考專業的所有其它課程,否則不予報考。

3、考生如有辦理免考的課程,待免考課程審覈通過後的下一次報名時方可報考。

4、考生如有在2006年前考試合格的課程,報考實踐性環節考覈需到當地盟市自考辦確認合格課程數,並由當地盟市自考辦將此合格課程數通過平臺上傳。

  四、考生如何辦理免考手續?

1、考生申請辦理免考的時間爲每次網上補報名選課期間,其餘時間不予辦理。

2、考生在辦理免考時需按提示信息提供相關材料,並將所需材料提交當地盟市招生考試中心自考科,掃描上傳至自治區教育招生考試中心。

3、自治區考試中心於每次畢業申請前(即上半年爲當年5月15日前、下半年爲當年11月15日前)公佈免考審覈結果,考生可登錄報名報考系統點擊“歷年成績”查看審覈結果。

4、申請辦理免考的具體要求請登錄內蒙古招生考試信息網自學考試頻道,查看公告《內蒙古自治區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課程免考實施細則》。

  五、外省考生如何辦理轉入手續

1、外省市自學考試考生轉入我區需提供轉出省省級考試機構出具的考生考籍檔案轉移通知單、帶有相片的考生自然信息表、考生各科合格成績證明及對應課程的試卷(筆跡卡)的原件或數據文件。

2、轉考資料均需由省級考試機構通過機要的方式遞送,以其他方式遞送資料我區不予認可。

3、外省考生來我區參加考試必須先在網上註冊學籍,然後辦理轉入手續(僅限轉入一個省區內取得的合格課程成績)。轉入成績審覈通過後,必須在我區連續參加考試,並取得專業計劃50%以上課程的合格成績,方可在我區申請畢業。

4、凡我區在籍考生,不能再將註冊以後又在異地參加考試取得的合格課程成績轉入我區。

5、申請辦理轉考的具體要求請登錄內蒙古招生考試信息網自考頻道,查看公告《關於內蒙古自治區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考生轉考規定(修訂)的通知》。

  六、區內考生各盟市之間如何轉考?

1、區內在籍考生因學習、就業、戶口遷移或工作變動等原因需要長期離開原報考盟市而在區內另一盟市繼續參加自學考試的必須辦理區內轉考手續。

2、具體按《關於內蒙古自治區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考生轉考規定(修訂)的'通知》中“內蒙古自治區各盟市之間轉考”部分要求辦理。

  七、考生如何申請畢業?

1、考生如果考完所報考專業計劃要求的所有課程後,可在網上申請辦理畢業。

2、考生在網上申請辦理畢業的時間每年兩次,分別爲上半年6月下旬和下半年12月上旬,具體時間以內蒙古招生考試信息網公佈的時間爲準。

3、考生須在最後一次參加考試的盟市申請辦理畢業,如果考生有試卷保存在其它盟市,則要在保存試卷的盟市辦理申請畢業。

  八、關於課程頂替的說明

1、因專業考試計劃變動,原有部分專業課取消,新增其它專業課,一門已考試通過的舊專業課可以頂替一門新的專業課(可不考)。具體頂替規則可登錄內蒙古招生考試信息網“自學考試”頻道內各開考專業下面的“專業及課程頂替說明”。

2、關於公共政治課課程頂替要求按照《關於公共政治課頂替思想政治理論課的通知》(內考辦函[2007]32號)執行。

  九、停考專業如何辦理畢業證?

1、停考專業申請畢業的範圍和時間 。2010年以前停考的專業,不再辦理該專業畢業證書。2010年至今已停考的專業,從2014年下半年起不再辦理該專業畢業證書。今後停考的專業,從停考之日起,兩年後不再辦理停考專業的畢業證書。

2、停考專業申請畢業的規定 。停考專業的在籍考生可轉入同類同學歷層次的其它專業繼續參加考試,停考時已合格的成績全部有效。專業停考時已合格的課程門數佔該專業考試計劃規定課程門數的半數及以上者,可按停考專業申請畢業,亦可按新轉入專業申請畢業。專業停考時已合格的課程門數不足半數者,全部按新轉入專業申請畢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