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知識產權法》複習筆記:著作權法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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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知識產權法》複習筆記:著作權法保護

  第一節 著作權法保護的作品

(一)著作權作品的定義與保護條件

1、定義:指文學、藝術和科學領域內,具有獨創性並能以某種有形形式複製的智力創造成果。單純的思想或情感本身不能成爲著作權客體。

2、著作權客體的構成要件:獨創性。可複製性。

二、著作權作品的類別:1、文字作品;2、口述作品;3、音樂、戲劇、曲藝、舞蹈、雜技藝術作品;4、美術、建築作品;5、攝影作品;6、電影和以類似製作電影的方法創作的作品;7、工程設計圖、產品設計圖、地圖、示意圖等圖形作品和模型作品。此外,民間文學藝術作品、計算機軟件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作品也是著作權的客體。

  第二節 民間文學藝術作品的保護

民間文學藝術作品:指由某社會羣體(如民族、區域、國家)在長期的歷史過程中創作出來並世代相傳,集體使用的歌謠、音樂、故事、戲劇、舞蹈、建築、主體藝術、裝飾藝術等作品、素材或風格。具有集體性、區域性、延續性的特點。

  第三節 計算機軟件的保護

一、計算機軟件的概念和保護條件

1、概念:指計算機程序及有關文檔。

2、保護的條件:原創性。可感知性。可再現性。

二、計算機軟件著作權的歸屬:

一般原則是“誰開發誰享有著作權”,即屬軟件開發者。此外還規定了特殊情況:

1、合作開發:著作權的享有和行使以事前的書面協議爲根據,如無書面協議,共同享有。

2、委託開發:由委託者與受委託者簽訂書面協議約定,如無書面協議或在協議中未明確約定的,其著作權屬於受委託者。

3、指令開發:歸屬由項目任務書或合同規定;如未明確規定的,屬於接受任務的單位。

4、職務開發:著作權屬於該法人或其他組織。但應對開發者予以獎勵。

5、非職務開發:如不是執行本職工作的結果,並與開發者在單位中從事的工作內容無直接聯繫,且又未使用單位的物質技術條件,則該軟件的著作權屬於開發者自己。

三、計算機軟件著作權的內容和期限

(一)內容:發表權;署名權;修改權;複製權;發行權、出租權、信息網絡傳播權、翻譯權、及其他權利。

(二)期限:著作權自軟件開發完成之日起產生。

1、自然人:爲自然人終生及死後50年。截止於自然人死亡後第50年的12月31日,合作開發的,截止於最後死亡的自然人死亡後第50年的12月31日。

2、法人或其他組織的軟件著作權,保護期爲50年,截止於軟件首次發表後第50年的12月31日,但軟件自開發完成之日起50年內未發表的',不再保護。

四、登記管理:中國軟件登記中心

五、計算機軟件著作權的侵權行爲及其法律責任:

1、未經著作權人許可,發表或登記其軟件的。

2、將他人軟件作爲自己的軟件發表或登記的。

3、未經合作者許可,將於他人合作開發的軟件作爲自己單獨完成的軟件發表或登記的。

4、在他人軟件上署名或更改他人軟件上的署名的。

5、未經軟件著作權人許可,修改、翻譯其軟件的。

6、未經軟件著作權人許可而複製或者部分複製其軟件的。

7、向公衆發行,出租,通過信息網絡傳播著作權人的軟件的。

8、故意避開或破壞著作權人爲保護其軟件著作權而採取的技術措施的。

9、故意刪除或許可他人行使著作權人的軟件著作權的。

行爲人違反上述規定,應當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行政責任和刑事責任。

  第四節 著作客體的排除領域

一、不受著作權法保護的作品:

1、依法禁止出版、傳播的作品。

(1)違背一般法律原則的。(2)違背社會公德和社會倫理的。(3)故意妨害公共秩序的。

2、超過著作權保護期限的作品。

二、不適用著作法的作品:

1、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

2、時事新聞。各國都不予以法律保護。

3、曆法、數表、通用表格和公式。是人類普遍運用的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