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識產權的法律保護

知識產權,又稱智力成果權,是指公民或法人通過自己的勞動而取得的創造性的智力成果依法享有的權利。日常生活中怎樣才能保護好知識產權法律?下面是本站小編爲大家整理的關於知識產權的法律保護,希望大家喜歡!

知識產權的法律保護

  知識產權的法律保護

知識產權,又稱智力成果權,是指公民或法人通過自己的勞動而取得的創造性的智力成果依法享有的權利。包括:關於文學藝術和科學作品的權利;關於表演藝術家演出、錄音和廣播的權利;關於人們在一切領域的發明權利;關於科學發現的權利;關於外觀設計的權利;關於商標、服務標記、廠商名稱和標記的權利;關於制止不正當競爭的權利以及有工業、科學、文學和藝術領域裏一切其他來自智力活動的權利。

知識產權具有的法律特徵:

一是知識產權的客體是創造性的智力活動成果,它必須具有爲人所知的客觀形式,並依照法律規定的條件和程序予以確認;

二是智力成果是創造人發揮自己的智力、智慧和艱苦勞動的成果;

三是知識產權具有專有性、時間性和地域性的特徵。專有性,即排他性,是作者、發現人、發明人對自己的智力成果享有的專有性、排他性的權利。如果法律沒有特別規定,非經本人同意,任何人不得佔有、使用他的智力成果。時間性是法律保護知識產權的有效期限,期限屆滿即喪失效力。地域性是知識產權的有效的地區範圍,任何一個國家所確認的知識產權,只在本國領域內有效,在其他國家或地區不發生效力。這種嚴格的地域性特徵是由智力成果極易傳揚,又可利用而取得巨大經濟效益的特殊性所決定的。

對於公民來講,知識產權主要涉及專利法和著作權法的有關規定。

  知識產權的特徵

知識產權的特徵概括起來有以下幾個:

1.無形財產權。

2.確認或授予必須經國家專門立法直接規定。

3.雙重性:既有某種人身權(如簽名權)的性質,又包含財產權的內容。但商標權是一個例外,它只保護財產權,不保護人身權。

4.專有性:知識產權爲權利主體所專有。權利人以外的任何人,未經權利人同意或者法律的特別規定,都不能享有或者使用這種權利。

5.地域性:某一國法律所確認和保護的知識產權,只在該國領域內發生法律效力。

6.時間性:法律對知識產權的保護規定一定保護期限,知識產權只在法定期限內有效。

知識產權制度的作用:

1.有利於實現我國經濟與國際經濟接軌;

2.有利於鼓勵發明創造,促進技術創新;

3.有利於引進國外先進技術;

4.有利於吸引境外投資;

5.有利於開拓國際市場。

知識產權制度的國際化發展

知識產權制度的國際化發展是指世界各國知識產權制度在實質內容和申請審批程序上逐步簡化一致和統一,日趨國際化。

知識產權的.地域性、無形性和易傳播性,一方面使得本國產生的智力成果在國外不能取得當然的保護;另一方面,由於傳播媒體、通訊工具的迅速發展和國際交流的日益頻繁,大量的智力成果十分容易越過國界而進入他國。如果不對這些智力成果進行有效的國際保護,勢必會影響、阻礙國際貿易及科學技術和文化的正常交流與合作。知識產權制度的國際化發展,反映了科技和經濟國際化發展的客觀要求。正因爲如此,1883年世界各國就在巴黎締結了《保護工業產權巴黎公約》,並於1884年正式生效。我國於1985年3月19日正式加入了《巴黎公約》。此外,我國目前已加入的保護知識產權的國際性公約還包括:《商標國際註冊馬德里協定》、《保護文學藝術作品伯爾尼公約》、《世界版權公約》、《專利合作條約》等。

  海關保護的知識產權有哪些

根據《知識產權海關保護條例》第二條的規定,我國海關保護的知識產權應當是與進出口貨物有關並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行政法規保護的商標專用權、著作權和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專利權。具體來說,包括以下範圍:

(1)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覈准註冊的商標;

(2)在世界知識產權組織註冊並延伸至我國的國際註冊商標;

(3)國家知識產權局(包括原中國專利局)授予專利權的發明、外觀設計、實用新型專利;

(4)《保護文學和藝術作品的伯爾尼公約》成員國的公民或者組織擁有的著作權和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

此外,根據國務院頒佈的《奧林匹克標誌保護條例》和《世界世界博覽會標誌保護條例》的規定,我國海關也對奧林匹克標誌和世界博覽會標誌實施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