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小生法律安全知識

國小法制教育的內容重點是進行有關《交通管理規則》和《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常識教育和法制觀念的啓蒙教育。下面本站小編爲大家整理了相關國小生法律安全知識,希望大家喜歡。

國小生法律安全知識

  國小生法律安全知識(一)

1、要尊敬國旗、國徽,維護祖國尊嚴。

我們國小生應懂得,國旗和國徽是國家尊嚴的象徵。要尊敬、愛護國旗、國微。懂得正確對待國際友人,不做損害國家榮譽的事。

2、要遵守交通規則,服從交通管理。

我們國小生應懂得交通規則的基本要求,如行人、車輛必須各行其道;車輛必須靠右側通行,行人走便道,過馬路走人行橫道(在農村公路上也要靠邊走,注意無來往車輛再橫過),不要在馬路上玩耍或追逐打鬧,騎車不闖紅燈;使學生知道違反交通規則是違犯《交通管理規則》的行爲。

3、要講究公共衛生,保持市容整潔。

我們國小生應懂得,人人都要注意保護公衆飲用的井水、泉水或者其它水源,不要弄髒,防止污染;人人都要講究公共衛生,不隨地吐痰,不亂扔果皮紙屑,不在街上亂倒垃圾,穢物,不隨地便溺,不在建築物上任意塗抹刻劃;人人都要愛護花草木,不要攀折和故意損害公園、街道和屋旁的花草樹木,不踐踏草地。如果違反了上述規定,就是妨害公共衛生和市容整潔的行爲,是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第十五條有關規定的。

4、要遵守公共秩序,維護公共安全。

我們國小生應懂得遵守公共秩序是公民的美德,知道結夥鬧事,打架鬥毆,擾亂車站、碼頭、民用航空站、公園、商場、娛樂場、展覽會、運動場或其它的公共場所的秩序,任意放高音聲響,影響周圍居民的工作和休息,不聽勸阻,擾亂國家機關辦公秩序,損壞國家機關尚在發生效力的佈告、封印等,都屬擾亂公共秩序的行爲,是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第五條有關規定的。

我們國小生應知道法律保護公民的人身安全。毆打、辱罵他人或故意污穢他人身體、衣物,都是侵犯公民人身權利的行爲,是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第十條有關規定的。

我們國小生應懂得,玩火玩電十分危險,失火燒燬國家或他人財物,是損害公共安全和公民利益的行爲;遊戲要遠離鐵路、公路到安全地方進行,不要妨害交通運輸安全;在鐵路、公路上挖掘坑穴或者放置障礙物,對火車,船隻投擲石子、泥塊或者其它類似物品,損毀路燈、交通標誌或者其他交通安全設備,都是妨害公共安全的行爲,是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第八條有關規定的。

要使國小高年級學生知道,有上列各項行爲,若情節嚴重,造成較大危害就會導致犯罪,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5、要愛護公共財產,保護公民合法財產。

我們國小生應懂得,國家和集體的財產是公共財產,人人要愛護;愛護公共財產是公民的美德和義務;公民私人的合法財產受法律保護;偷竊、詐騙、侵佔公共財物或他人財物,都是侵害公有財產或公民財產的.行爲,是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第十一條有關規定的。使國小高年級學生懂得,其中情節嚴重,造成較大危害的就會導致犯罪,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6、要愛護名勝古蹟和珍貴文物。

我們國小生應懂得,名勝古蹟和文物是國家的寶貴財富,是中華民族文明的象徵,保護文物和名勝古蹟,人人有責;污損文物和名勝 古蹟的行爲,是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第五條有關規定的。

7、要愛護珍貴和有益的動物,保護樹木莊稼。

我們國小生應愛護有益的動物,懂得珍禽、珍獸或者其他野生動物和森林資源是受國家保護的,不能隨便獵取、損傷珍禽珍獸;在禁止漁獵的地區捕魚、打獵,私自砍伐國家、集體或他人的竹林、樹木、毀壞城鎮和村旁、路旁、水旁、宅旁樹木、損害地裏的農作曲或者瓜田、果園中的瓜類、果實、苗圃中樹苗,不聽勸阻,是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第七條、第十二條和《森林法》第二十八條的有關規定的。

8、要開展有益的文化體育活動,不看壞書和壞錄像片、不賭博。

我們國小生應開展文明的、健康的、有益的課外活動,不看壞的書報、錄像,不賭博或變相賭博;使他們知道出售、出租業經取締的反動、淫穢的書刊、畫冊、圖片以及賭用品,經教育仍不改正,是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第五、六條有關規定的。

9、要尊重通信自由,不私拆、撕毀別人信件和揭取郵票。

我們國小生應懂得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祕密受法律保護,不準私拆、譭棄別人的信件或私自揭取郵票。

10、要相信科學,不參加迷信活動。

我們國小生應懂得迷信是愚昧的表現,學習以科學知識解釋一些自然現象,不參加迷信活動;使他們知道利用封建迷信活動詐騙錢財,嚴重危害他人身體健康的行爲,是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第十一條有關規定的。

11、要建立同學問的正常友誼,敢於與壞人壞事作鬥爭。

我們國小生應懂得什麼是真正的友誼,引導學生分清同學之間的正常友誼和“哥們義氣”的區別,知道幫助或包庇違法犯罪的人幹壞事是一種犯罪行爲,要敢於同壞人壞事作鬥爭,不要受騙上當。

12、要從國小法守法,做遵紀守法的好少年。

我們國小生應知道國家有法律,我國的社會主義法律是廣大人民意志的表現,人人要遵守法律,一切違法犯罪行爲都要受到法律制裁;初步瞭解憲法規定和法律規定的公民權利和義務與國小生有關的內容,懂得國小生要從國小法守法,向同違法犯罪行爲作鬥爭的英雄人物學習,做個遵紀守法的好少年。

  國小生法律安全知識(二)

一、未成年人保護

父母或者監護人應當依法履行對未成年人的監護職責和撫養義務,不得虐待、遺棄未成年人;不得歧視女性未成年人或者有殘疾的未成年人;禁止溺嬰、棄嬰。

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應當尊重未成年人接受教育的權利,必須使適齡未成年人按照規定接受義務教育,不得使在校接受義務教育的未成年人輟學。

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應當以健康的思想、品行和適當的方法教育未成年人,引導未成年人進行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動。

國家鼓勵社會團體、企業事業組織和其他組織及公民,開展多種形式的有利於未成年人健康成長的社會活動。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創造條件,建立和改善適合未成年人文化生活需要的活動場所和設施。

國家鼓勵新聞、出版、廣播、電影、電視、文藝等單位和作家、科學家、藝術家及其他公民,創作或者提供有益於未成年人健康成長的作品。出版專門以未成年人爲對象的圖書、報刊、音像製品等出版物,國家給予扶持。

任何人不得在中國小、幼兒園、託兒所的教室、寢室、活動室和其他未成年人集中活動的室內吸菸。對有特殊天賦或者有突出成就的未成年人,國家、社會、家庭和學校應當爲他們的健康發展創造有利條件。

二、未成年人的不良行爲主要有下列幾種類型:

1、曠課、夜不歸宿;

2、攜帶管制刀具;

3、打架鬥毆,辱罵他人;

4、強行向他人索取財物;

5、偷竊、故意毀壞財物;

6、其他嚴重違背社會公德的不良行爲。

曠課是指學生沒有正當理由而拒絕上學的行爲。未成年人曠課後,常常在外閒逛,不僅逃避了學校教育和規章制度的約束,從而直接影響學習,而且容易受到社區不良環境的感染,滋生不良的品德。所以,未成年人曠課是走向違法犯罪道路的一個危險信號,必須引起家庭、學校和全社會的高度重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