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給付非婚子女撫養費時效的法律知識

兩週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

關於給付非婚子女撫養費時效的法律知識

給付非婚子女撫養費到什麼時候?

婚姻法第二十一規定,未成年的或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就可以要求父母付給撫養費。

另按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 (一)第二十條規定,“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學歷教育,或者喪失或未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等非因主觀原因而無法維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

如果子女已滿十六週歲、未滿十八週歲、以已自己的勞動收入爲維持生活的主要來源的,可給付至十六週歲;

對於在校大學生,因有獲取勞動收入的能力,一般認爲不在規定範圍內。但如學習等無法克服的客觀原因,無法勞動收入,也可依法要求父母支付撫養費。按法律規定,撫養費應付至子女能獨立生活爲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