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園校車交通安全事故應急措施方案參考

爲了預防和減少校車交通事故的發生,保障乘車師生的生命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關精神,特制定校車交通事故應急處理預案。一、可能引發校車交通事故的原因

幼兒園校車交通安全事故應急措施方案參考

駕駛員疲勞駕車、超速、超載、隨意變道、闖禁令標誌、應變能力差、車容車況差、車輛安全性能差(特別是制動系統)等情況都是可能引發校車交通事故的原因。二、預防辦法和措施

1、加強對駕駛員進行交通法規、安全行車的教育。

2、加強對乘車師生的交通安全教育,特別要教育幼兒不要把頭、手伸出車外。

3、選擇經驗豐富、駕駛技術熟練、駕齡較長、自覺守法的`同志擔任校車駕駛員。

4、選擇認真負責的老師隨車,做好幼兒的安全保護工作。

5、做好車輛例行保養工作,出車前要對車容、車況、安全性能(特別是制動系統)進行檢查。

6、不準違法超載、超速。

7、有條件的幼兒園爲幼兒配備保險帶。

8、租賃的校車也適用本預案。三、應急處理程序

一旦發生校車交通事故,應按下列程序處理:

1、報警。

2、報局辦公室和業務科室(一般事故三天內報;重大事故立即報;可先口頭後書面)。

3、處置乘車人員(另外調動車輛接送幼兒,換乘車輛時,隨車教師要看清周圍交通、車輛行駛情況,避免發生新的交通事故;如有受傷者,要儘快及時送區級以上醫院救治)。

4、通知家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