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證藥事管理制度落實的措施

1.由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等機關發佈的藥事管理相關制度(或通知)逐級下發至我院黨政辦公室。

保證藥事管理制度落實的措施

2.黨政辦公室分類,院長籤批,至藥事管理與藥物治療學委員會辦公室。

3.藥事管理與藥物治療學委員會辦公室接到相關制度(或通知)後,認真研讀整理,初步制定我院相關藥事管理規章制度,報藥事管理與藥物治療學委員會審覈通過。

4.藥事管理與藥物治療學委員會負責對醫務人員進行有關藥事管理制度的宣傳、教育、培訓。

5.藥事管理與藥物治療學委員會負責藥事管理制度的監督實施。

6.監督指導臨牀合理用藥監督指導小組、抗菌藥物管理工作組、處方點評工作專家組、麻-醉-藥品精神藥品管理領導小組等工作組的工作,確保制度貫徹落實。

保證藥事管理制度落實的措施 [篇2]

爲加強藥品管理、提高合理用藥水平、保障臨牀用藥安全,特制定本制度及措施:

一、衛生院按照相關要求配備依法經過資格認定的藥學技術人員。非藥學技術人員不得直接從事藥劑技術工作。

二、衛生院購進藥品,必須建立並執行進貨檢查驗收制度,驗明藥品合格證明和其他標識;不符合規定要求的,不得購進和使用。藥品購進記錄必須註明藥品的通用名稱、劑型、規格、批號、有效期、生產廠商、供貨單位、購貨數量、購進價格、購貨日期以及國家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規定的'其他內容。

三、藥劑人員調配處方,必須經過覈對,對處方所列藥品不得擅自更改或者代用。對有配伍禁忌或者超劑量的處方,應當拒絕調配;必要時,經處方醫師更正或者重新簽字,方可調配。發出藥品應註明患者姓名、用法、用量,並交待注意事項。

四、執行藥品保管採取必要的冷藏、防凍、防潮、防蟲、防鼠等措施,保證藥品質量。

五、成立藥事管理領導小組,藥事管理領導小組監督、指導本機構科學管理藥品和合理用藥。

藥事管理領導小組的職責是:

(1)認真貫徹執行《藥品管理法》,按照《藥品管理法》等有關 1

法律、法規制定本機構有關藥事管理工作的規章制度;

(2)確定本機構用藥目錄和處方手冊;

(3)審覈本機構擬購入藥品及新藥上市後臨牀觀察的申請

(4) 制定本機構新藥引進規則,建立新藥引進評審評委,負責對新藥引進的評審工作;

(5)定期分析本機構藥物使用情況,組織評價本機構所用藥物的臨牀療效與安全性,提出淘汰藥品品種意見;

(6)組織檢查毒、麻、精神等藥品的使用和管理情況,發現問題及時糾正;

(7)組織藥學教育、培訓和監督、指導本機構臨牀各科室合理

用藥。

朱亭中心衛生院

二O一二年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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