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工程應急預案(10篇)

在平凡的學習、工作、生活中,沒準兒會出現一些突發事故,爲了提高風險防範意識,把損失降到最低,常常需要預先準備應急預案。編制應急預案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建築工程應急預案,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建築工程應急預案(10篇)

建築工程應急預案1

根據市政府《蘇州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的決定》(蘇府〔20xx〕52號),結合建築行業的實際,制定本專項預案。

一、建立建築工程重特大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簡稱指揮部)

(一)市局指揮部指揮網絡機構

1、指 揮:建設局局長

2、副指揮:建設局副局長

3、成 員:辦公室、質安處、城建處、建築業處、規劃設計處、綜合計劃處等處室負責人,安監站、質監站、城建監察支隊、建築管理處負責人,事故發生單位負責人等。

4、應急救援組織機構設置

綜合協調組:由辦公室主任、質安處、建築業處、綜合計劃處有關負責人以及有關專家,事故發生單位負責人組成。指揮部指揮兼組長,辦公室主任爲聯絡員。

現場搶險組:由質安處、城建處、規劃設計處、質監站、安監站有關負責人以及有關專家,事故單位有關負責人組成。指揮部副指揮兼組長,質安處處長爲聯絡員。

善後處理組:由質安處、安監站、城建監察支隊、建築管理處負責人以及有關專家,事故發生單位有關負責人組成。指揮部副指揮兼組長,安監站站長爲聯絡員。

應急救援專家庫:從“蘇州市建設工程施工管理專家庫名單”中抽取選用。

(二)各市、區建設局根據各自的特點設立管轄區內的建築工程重特大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

(三)各施工單位根據企業規模、項目特點,按照市政府《蘇州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的決定》(蘇府〔20xx〕52號)的精神,分別建立應急救援領導小組,制訂應急救援預案,並不斷完善預案,進一步落實責任,健全組織。

二、職責

(—)指揮部

1、按照“預案”迅速開展施救工作;

2、根據事故發生狀態,具體制定並組織實施防止事故擴大施救安全防範措施;

3、迅速組織預測、分析和掌握重特大安全事故的性質;

4、制訂搶險救援方案(包括緊急調用各類物質、設備、人員、佔用場地),特大安全事故應急處理方案報市總指揮部審定後實施;

5、負責迅速組建、調集現場搶險隊伍;

6、負責統一組織指揮現場搶險救災,傷員救治轉送,物質轉移;

7、配合進行事故調查處理;

8、做好穩定社會秩序和傷亡人員的善後及安扶工作;

9、指導各市、區應急救援工作;

10、辦理市總指揮部交辦的其它事項。

(二)、各應急救援組

綜合協調組:組織制訂並實施防止事故擴大的施救安全防範措施;制訂搶險救援方案,報總指揮部審定;蒐集應急救援工作情況和事故信息,彙總形成書面材料,報告給指揮部負責人;負責與現場搶險組、善後處理組的對內聯絡;負責向總指揮部彙報情況,與市特大安全事故應急處理各指揮部(或公安、衛生等部門)的.對外聯繫。

現場搶險組:

參與制訂防止事故擴大的施救安全防範措施和搶險救援方案,負責組織技術專家掌握事故動態,控制和減少損失;負責統一調集、指揮現場施救隊伍,實施搶險救災;負責組織事故現場羣衆撤離、傷員救治轉送和物資轉移。

善後處理組:

負責蒐集事故現場有關的物證、資料,繪製事故現場示意圖,現場攝影攝像,保護事故現場和證據;協助市善後處理指揮部做好相關工作;配合進行事故調查處理;做好穩定社會秩序和傷亡人員的善後及安扶工作;配合做好發佈公告,將事故的原因、責任及處理意見公佈於衆。

三、本預案適用範圍、施救程序與要求

1、本預案適用於本市行政區域內可能發生的一次死亡5人以上(含5人)或重傷15人以上或經濟損失100萬元以上(含100萬元)的建築工程安全事故。

2、事故一旦發生,事故單位或項目部應以最快速度立即上報,局各處室、單位接到重特大安全事故報告後,立刻向局長和分管局長報告(局值班電話:0512~65230932),並迅速上報市政府辦公室(值班電話:0512~68612115)、市安委會辦公室(值班電話:0512~68610608)和省建設主管部門(值班電話:025~4209015,4209005)。

3、在接到總指揮部啓動預案通知或建築工程重特大安全事故報告後,指揮部馬上開展工作,由綜合協調組、現場搶險組、善後處理組聯絡員通知有關組成成員和技術專家立即趕赴現場,按本方案履行職責、組織施救。

4、事故發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分管負責人以及生產技術安全等部門應全力以赴,配合指揮部工作,並提供全部資料和後勤保障條件。

5、本市行政區域內從事建築活動的單位,擔負救援任務的單位和個人,必須服從指揮部的統一指揮和調度。

6、事故單位必須在24小時內寫出書面事故報告,事故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發生事故的單位及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事故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事故原因、性質的初步判斷,事故搶救處理的情況,需要有關部門和單位協助、支持的事宜,事故報告單位、報告人、報告時間。

四、本專項預案是組織實施緊急救援工作的指導性意見,在實施過程中應根據實際情況隨機進行處理。

建築工程應急預案2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建築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的規定,爲加強對建築施工安全事故的防範,及時做好安全事故發生後的救援工作,積極應對可能發生的建築工程安全事故,高效、有序地組織事故搶救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維護正常的社會秩序和工作秩序,結合我鎮建築工程施工的實際,特制定《**鎮建築工程安全生產事故應急處理預案》(以下簡稱預案)。

一、編制《預案》的目的

(一)減少建築施工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二)使承擔危險救援的人員和隊伍明確職責,應急救援工作有條不紊地迅速展開。

二、《預案》適用範圍

本預案所稱的安全生產事故,指在**鎮域內建築工程施工現場可能發生的造成一次死亡1人以上、一次死亡重傷合計3人及以上的事故,或者一次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0萬元及以上的事故。

事故類別包括:

(一)建築物倒塌及深基坑坍塌;

(二)大型機械設備倒塌;

(三)整體模板支撐體系坍塌;

(四)多、高層建築外腳手架倒塌;

(五)房屋拆除事故;

(六)其它重大安全事故。

三、應急處理

(一) 建築施工安全事故應急處理工作在鎮政府統一領導下,由鎮經發辦負責,相關部門分工合作,密切配合,迅速、高效、有序的開展。

(二)成立**鎮建築施工安全事故應急處理指揮部(以下簡稱指揮部)。總指揮由鎮政府鎮長擔任;副總指揮由分管建設的領導擔任;成員由黨政辦、經發辦、社事辦、鎮衛生院、鎮派出所單位負責人組成。

鎮安全事故應急處理工作指揮部辦公室設在鎮經發辦。

四、應急處理指揮部職責

(一)組織有關部門按照應急預案迅速開展搶救工作,防止事故的進一步擴大,力爭把事故損失降到最低程度;

(二)根據事故發生狀態,統一佈置應急預案的實施工作,並對應急處理工作中發生的爭議採取緊急處理措施;

(三)根據預案實施過程中發生的`變化和問題,及時對預案進行修改和完善;

(四)緊急調用各類物資、人員、設備和佔用場地。事故搶救處理工作結束後應及時歸還或給予補償;

(五)當事故有危及周邊單位和人員的險情時,組織人員和物資疏散工作;

(六)配合上級有關部門進行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七)做好穩定秩序和傷亡人員的善後及安撫工作;

(八)適時將事故的原因、責任及處理意見向社會公佈。

五、建築施工安全事故告和現場保護

(一) 建築施工安全事故發生後,事故單位必須以最快捷的方法,立即將所發生的重特大事故情況及時、如實地的報鎮指揮部辦公室,並在24小時內寫出書面報告,報送鎮政府。事故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

1、發生事故的單位名稱、企業規模;

2、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

3、事故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和初步估計;

4、事故原因、性質的初步判斷;

5、事故搶救處理的情況和採取的措施;

6、需要有關部門和單位協助事故搶救和處理的有關部門事宜。

7、事故的報告單位、簽發人和時間。

(二)指揮部辦公室接到建築施工安全事故報告後,立即報告鎮指揮部並通知相關單位,同時派人迅速趕赴現場,進行事故現場的保護和證據收集工作。必要時可將事故情況通報給鎮派出所或社事辦,請求應急分隊給予支援。

(三) 建築施工安全事故發生後,事故發生地的有關部門單位必須嚴格保護事故現場,並迅速採取必要措施搶救人員和財產。因搶救傷員、防止事故的擴大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動現場物件時,必須做出標誌、拍照、詳細記錄和繪製事故現場圖,並妥善保存現場重要痕跡、物證等。

(四)鎮建築工程事故應急處理指揮部24小時值班電話:。

報警電話:。

醫療救護報警電話:。

六、應急處理方案

(一)接報事故後5分鐘內必須完成以下工作:

(1)立即報告指揮部主要領導,由領導確定是否上報。

(2)指揮部根據事故或險情情況,立即組織或指令事故發生地建設開發單位組織調集應急搶救人員、車輛、機械設備。組織搶救力量,迅速趕赴現場。

(3)立即組織或通知就近村或社區,組織調集應急搶救人員、車輛、機械設備。組織搶救力量,做好增援準備。

(二)應急處理措施:

(1)搶救方案根據現場實際發生事故情況,最大可能迅速調集需要的機械設備及人員、車輛迅速投入開展搶救及突擊搶救行動,調查現場情況,如有人員失蹤,立即判明方位,緊急安排技術專家根據工程特點、事故類別,制定搶救方案,同時安排受災羣衆的生活問題,必要時請求武警、消防部門協助搶險,請公安部門配合,疏散人羣,維持現場秩序。

(2)傷員搶救立即和醫院聯繫,請求出動急救車輛並做好急救準備,確保傷員得到及時醫治。

(3)事故現場取證救助行動中,安排人員同時做好事故調查取證工作,以利於事故處理,防止證據遺失。

(4)自我保護,在救助行動中,搶救機械設備和救助人員應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配齊安全設施和防護工具,加強自我保護,確保搶救行動過程中的人身安全和財產安全。

六、其它事項

(一)鎮指揮部針對有可能發生的建築工程安全事故,組織實施緊急救援工作並協助上級部門進行事故調查處理,在實施過程中根據不同情況隨機進行處理。

(二)各建築建設單位要根據條件和環境的變化及時修改和完善預案的內容,掌握預案的內容和相關措施。確保在緊急情況下按照預案的要求,有條不紊地開展事故應急處理工作。

(三)發生建築工程安全事故後,事故單位應立即報告,各有關部門負責人在接到事故發生信息後必須在最短時間內進入各自崗位,迅速開展工作。對任何失職、瀆職行爲都要依法追究責任。

(四)本預案自公佈之日起實施。

建築工程應急預案3

1、組織措施

1)現場建立以項目經理爲首的防疫工作小組,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和國務院第376號令《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加強領導、強化責任,把預防食物中毒、預防傳染性疾病(如傳染性非典型肺炎和其他害蟲,以防止對施工人員、現場和工程造成任何危害。

2)建立應對食物中毒、傳染性疾病的應急機制,編制應急預案。

3)現場全封閉,項目實行準軍事化管理,嚴防死守,嚴格實行出入登記制,避免羣體出入,嚴禁外來人員在工地留宿。

4)加強分包隊伍管理,保持勞務隊伍穩定,避免頻繁調動。項目每天根據民建隊花名冊認真對民工逐人清理覈對,發現外來人員一律清退。

5)請專業衛生防疫部門定期對現場、工人生活基地和工程進行防疫和衛生的專業檢查、消毒和處理,包括消滅白蟻、鼠害、蚊蠅和其他害蟲,以防止對施工人員、現場和工程造成任何危害。

6)加強職工、民建隊工人宿舍管理,改善職工居住條件。堅持每天打掃衛生,確保室內通風良好、空氣流動,人均面積不少於2m2。

7)食堂工作人員加強注重個人衛生,工作時,戴上口罩和手套;食堂內做到保持通風、換氣,定期對室內外環境進行消毒,保持室內外環境衛生清潔。食堂內生熟食品嚴格分開,決不允許出售剩餘菜飯。

8)現場設專用隔離間,如有疫情發生,立即進行隔離,並上報防疫部門。

2、防疫應急預案

1)如該工地被市衛生行政部門確定爲受傳染性疾病污染的建築工地,立即採取隔離控制管理,停止與外界的'一切交往,杜絕疫情進一步擴散。

2)成立疫情管理機構

3)成立疫情隔離控制指揮部、負責隔離控制協調指揮工作,指揮部由建設單位、總包單位、監理單位、分包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和政府、衛生防疫部門、公安機關負責人共同組成,總承包單位負責人負總責。

4)成立現場應急管理機構,對工地疫情防治、隔離控制、生活保障、治安保衛及對外聯繫實施具體管理。現場應急管理機構由建設單位、總承包單位、監理單位和分包單位項目負責人組成,總承包單位項目負責人總負責。

5)對疫情工地實行嚴格封閉管理

6)工地大門、圍擋的設置牢固嚴密,並保證切斷工地與外界的直接接觸。

7)加強現場保衛,做到每日24小時巡邏檢查和門衛24小時值班,配備足夠的保安人員,保證發生疫情後,工地人員不外出。

8)工地內採取嚴密的隔離措施:

對於與疫情密切接觸者,進行重點隔離,密切接觸者嚴格按防疫部門要求採取嚴密的隔離措施。

加強對疫情密切接觸者隔離區的管理,不得與隔離人員接觸,隔離人員不得到隔離區外活動。

9)做好隔離區內疫情防治工作:

配合衛生防疫部門,做好對隔離區的消毒工作。

對隔離區人員每天進行體檢,並認真做好記錄。

做好對隔離人員的宣傳教育工作。普及預防知識,做好隔離區人員思想工作,排除恐慌心理,積極服從和配合衛生防疫部門做好防治工作。杜絕私自出走或不服從管理的事件發生。

10)做好後勤保障工作:

保證隔離區內人員的生活物資供應,並隨時與政府及有關部門聯繫,解決使用高峯期間的物資供應困難。

、禽流感等)作爲工作任務。

2)建立應對食物中毒、傳染性疾病的應急機制,編制應急預案。

3)現場全封閉,項目實行準軍事化管理,嚴防死守,嚴格實行出入登記制,避免羣體出入,嚴禁外來人員在工地留宿。

4)加強分包隊伍管理,保持勞務隊伍穩定,避免頻繁調動。項目每天根據民建隊花名冊認真對民工逐人清理覈對,發現外來人員一律清退。

5)請專業衛生防疫部門定期對現場、工人生活基地和工程進行防疫和衛生的專業檢查、消毒和處理,包括消滅白蟻、鼠害、蚊蠅。

建築工程應急預案4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爲了保護施工人員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儘可能減少或降低生產安全事故和各類突發事件給工程造成的損失和影響,特制訂本工程生產安全應急預案。

成立以項目經理爲主的安全生產應急指揮小組。

組成成員:執行經理、技術負責人等。

一、應急救援指揮小組工作職責

1、接到應急報告後立即趕赴事故現場,組織、協調事故救援,搶救傷員,保護事故現場。

2、在規定時限內向有關部門進行事故報告。

3、迅速對事故現場進行勘察,對有可能進一步擴大的事故現場進行封閉,在記明數據和繪製現場示意圖的前提下清除危險。

4、接待並配合相關部門進行事故的初步調查,組織接待並籍慰事故人員家屬和社會關注方。

5、組織、調動各方面的資源進行事故人員的救治和事故現場的整頓和整改。

6、配合事故調查組開展事故調查、分析和處理工作。

二、應急救援預案應明確

1、項目部設專項急救援經費保障、搶險救護人員、應急救援器材和設備。

2、項目應急救援人員疏散措施:產作業場所和員工宿舍救援車輛通行、人員行走通道和疏散路線,要求相應的`安全標識和日常保護通暢的措施。

3、項目應急救援現場醫療急救措施,包括:針對不同上傷害採取的現場急救措施;據可能的傷情認定2個最快捷的相應醫院,明確標識相應的路線。

4、項目應急救援緊急處置措施:現場如有易燃易爆物品,要明確轉移場所及轉移路途中的安全保證措施。

5、應急救援人員必須經過專業培訓並持《急救員》證上崗。

建築工程應急預案5

一、總則

1.1 目的

爲保護國家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提高全縣對建築工程突發事故的快速反應能力,確保科學、及時、有效地應對建築工程事故,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國家財產損失,維護社會穩定,制訂《友誼縣建築工程事故應急預案》(以下簡稱預案)。

1.2 工作原則

堅持“以人爲本、預防爲主”的原則,在縣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分級管理,落實一把手負責制。一旦發生建築工程事故,由縣政府依照事故發生的等級,確定是否需啓動本《預案》,做到調動靈活,運轉高效,救援有力。

1.3 編制依據

本《預案》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國務院《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制定。

1.4 適用範圍

友誼縣規劃區域內從事建築工程新建、擴建、改建、拆除施工生產過程中發生的生產安全事故,包括火災事故、建築施工事故、房屋拆除事故、起重設備事故等。

1.5 友誼縣建築行業突發事故現狀

建築行業屬高危作業行業,具有作業場所分散,受自然條件影響,作業人員密集,各種機械設備集中,高空作業較多,易突發坍塌、高空墜落、物體打擊、觸電、中毒、火災、機械傷害、吊車倒塌等重大人身傷亡和重大財產損失事故。

二、組織機構與職責

2.1應急指揮中心

總 指 揮:縣政府主管城建工作副縣長

副總指揮:縣建設局局長

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局長

成 員:縣公安局局長

縣消防大隊隊長

縣委宣傳部主管宣傳副部長

縣衛生局局長

縣交通局局長

縣勞動保障局局長

縣民政局局長

縣建設局主管副局長

縣建築工程安全監察站站長

縣建設局城建股股長

縣房屋拆遷管理辦公室主任

縣建設局辦公室主任

2.2 應急指揮中心職責

應急指揮中心爲友誼縣建築工程事故應急預案非常設領導機構,負責友誼縣規劃區域內建築工程事故應急救援的指揮、佈置、實施和監督;貫徹執行國家、省和市政府的指示精神,及時向上級彙報事故情況;指揮、協調應急救援工作及善後處理;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參與對事故的調查處理。

應急指揮中心下設應急指揮中心辦公室、安全保衛組、新聞報導組、事故救援組、醫療救護組、後勤保障組、專家技術組、善後處理組、事故處理組等九個專業處置組。

2.3 各專業組職責

2.3.1 應急指揮中心辦公室設在縣建設局辦公室,爲友誼縣突發建築工程事故應急處置常設機構。

主要職責是:負責《預案》日常管理工作,具體負責建築工程事故的報告,通知指揮中心成員立即趕赴事故現場。在實施應急救援任務時,與其它處置組協調工作,按照總指揮的指令調動搶險隊伍、機械設備及救援物資及時到位,實施搶險救援工作。

2.3.2 安全保衛組

主要職責是:組織警力對事故現場及周邊地區和道路進行警戒、控制,組織人員有序疏散。(責任單位:縣公安局)

2.3.3 新聞報導組

主要職責是:具體負責收集相關信息,統一組織新聞媒體及時客觀地報道事故應急處置和搶險救援工作。(責任單位:縣委宣傳部)

2.3.4 事故救援組

主要職責是:根據專家技術組的技術建議和事故現場情況制定救援方案,按照方案迅速組織搶險力量進行搶險救援。(責任單位:縣建設局、消防大隊)

2.3.5 醫療救護組

主要職責是:組織有關醫療單位迅速展開對受傷人員的現場急救、醫院治療和死亡人員遺體的臨時安置。(責任單位:縣衛生局)

2.3.6 後勤保障組

主要職責是:縣建設局負責落實搶險隊伍、搶險工程車輛、搶險器材,確保搶險隊伍、器材到位,搶險工作有效運轉;縣交通局具體負責搶險隊伍和疏散人員的運輸工作;縣自來水公司、各物業公司負責提供事故現場周邊的地下管線情況,必要時切斷供水、供熱管道;縣公安局負責搶險車輛的交通疏導,確保搶險隊伍、車輛、器材及時趕赴事故現場。(責任單位:縣建設局、交通局、公安局)

2.3.7事故調查組

主要職責是:負責對事故現場的勘察、取證,查清事故原因和事故責任,總結事故教訓,制定防範措施,提出對事故責任單位和責任人的處理意見,同時積極配合上級事故調查組的調查工作。(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建設局)

2.3.8 專家技術組

主要職責是:具體負責及時組織有關單位及專家,根據施工現場情況對事故救援和防範次生災害提出技術建議,爲搶險救援和事故調查工作提供技術支持。(責任單位: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建設局)

2.3.9 善後處理組

主要職責是:縣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具體負責確定事故傷亡人員的賠付標準,確保傷亡人員得到及時賠付;縣建設局具體負責督促事故的發生單位及時通知傷亡人員家屬,並督促事故責任單位和保險公司及時支付事故賠償款;縣民政局具體負責傷亡人員家屬的安置和死亡人員的火化事宜。(責任單位:縣建設局、勞動局、民政局)

2.4 應急搶險隊伍編成及任務

2.4.1 快速反應力量

事故發生單位(施工現場),按照本單位(施工現場)《預案》迅速組織搶救,同時嚮應急指揮中心辦公室報告。

2.4.2 基本救援力量

事故應急處理各個成員單位,以縣建設局、公安局、交通局、衛生局爲主,其他成員單位配合。

三、預測、報告

3.1 預測

各施工單位及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管理部門及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對施工現場進行日檢查,發現事故隱患及時整改。縣建設局負責日常對全縣施工現場進行巡迴檢查,發現事故隱患及信息迅速採取預控措施。

3.2 事故報告

3.2.1報告原則

有關單位應遵循“迅速、準確”的原則,在第一時間上報重大建築事故情況。

3.2.2緊急通訊聯絡

緊急報警電話:110

火 警 電 話:119

急救中心電話:120

應急指揮中心辦公室:5813397。

3.2.3 報告程序

發生建築工程重大事故後,事故發生單位應立即嚮應急指揮中心辦公室報告,報告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和簡要情況,並隨時報告事故的後續情況;同時根據實際情況需要立即與“110”、“120”、“119”等部門聯繫。

應急指揮中心辦公室接報後,立即報告應急指揮中心副總指揮,副總指揮接報後,立即趕赴事故現場勘察事故情況,通知相關部門,調動搶險隊伍實施搶險救援,判定是否需要啓動縣級應急預案,嚮應急中心總指揮報告,同時向市建設局、安監局和省建設廳報告。

3.2.4 報告內容

重大建築事故報告的內容包括:

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事故類別、人員傷亡情況;

建築工程事故中的建設、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名稱、資質等級情況;

事故發生的簡要經過,險情的基本情況;

原因的初步分析;

已採取的救援措施;

事故報告單位及報告時間。

3.3 建築事故分級

建築重大事故按傷亡人數和財產損失分爲四個等級:

Ⅰ級重大事故:

死亡三十人以上; 直接經濟損失三百萬元以上。

Ⅱ級重大事故:

死亡十人以上、二十九人以下;直接經濟損失一百萬元以上、不滿三百萬元。

Ⅲ級重大事故:死亡三人以上、九人以下;重傷二十人以下; 直接經濟損失三十萬元以上,不滿一百萬元。

Ⅳ級重大事故:

死亡二人以下;重傷三人以上、十九人以下;直接經濟損失十萬元以上,不滿三十萬元。

四、應急響應

4.1 分級響應、響應程序及指揮程序

應急指揮中心辦公室接到重大事故報告後,科學、準確的判定重大事故級別和影響程度,立即嚮應急中心副總指揮、總指揮報告,並通知應急指揮中心成員單位負責人趕赴事故現場開展應急救援工作。

4.1.1 Ⅲ—Ⅳ級重大事故由應急指揮中心負責組織救援,根據事故的.具體情況,請市政府相關部門協助。

4.1.2 Ⅰ—Ⅱ級重大事故需啓動市級應急預案

由應急中心副總指揮(縣建設局局長)嚮應急指揮中心指揮長提出啓動市級應急預案建議,由應急中心總指揮向市長請示發出啓動市級應急預案指令。

4.1.3 現場救援處置

應急指揮中心

迅速瞭解、掌握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情況,涉及或影響範圍,已採取的措施和事故發展趨勢等;迅速制定事故現場處置方案並指揮實施。

各專業處置組

根據事故現場情況及應急指揮中心的職責,按照本預案在“應急組織、機構與職責”中各專業處置組的職責要求,迅速組織力量,展開工作。

應急結束

應急指揮中心根據重大建築事故的救援處置工作進展情況,由指揮中心總指揮宣佈應急狀態結束。

4.2 新聞報道

友誼縣建築事故的信息和新聞發佈,由縣建設局辦公室集中,報縣委宣傳部統一管理髮布。

五、後期處置

5.1 善後處理

由善後處理組按照職責和工作內容進行妥善處理。

5.2 調查、總結

由事故調查組按照職責和工作內容對事故進行調查處理,並寫出書面總結上報。

六、相關保障

6.1 通信保障(由縣移動公司及縣通信分公司負責)。

6.2 設施設備保障(由縣建設局負責協調與調配)。

6.3 物資保障(由縣建設局負責協調與調配)。

6.4 人員力量保障(由縣建設局負責協調與調配)。

七、宣傳、培訓和演習

7.1 宣傳、培訓教育按照縣政府的統一要求,有計劃、有針對性地開展預防建築事故有關知識的宣傳教育,提高預防建築事故的防範意識和防範能力;積極組織應急預案培訓工作,使參加救援的人員熟悉掌握應急預案中應承擔職責和救援工作程序;要定期檢查本部門應急設施、設備、物資等應急資源的準備狀況,提高防範能力和應急反應能力。

7.2 演練

友誼縣重大建築事故應急預案每年組織一次演練,各應急機構要參加重大建築事故的演練工作,採用桌面演習、功能演習、全面演習等形式進行演練。通過演練,檢驗應急人員對應急預案、程序的瞭解程度,及時發現本部門應急工作程序和應急資源準備中的不足,增強各應急成員單位之間的相互協調能力,確保一旦啓動預案,能及時有序地開展救援工作。

八、附則

8.1 預案管理

應急指揮中心辦公室負責應急預案的日常管理,加強對工程搶險力量的教育、培訓,確保搶險力量熟悉掌握應急救援的操作技能及安全知識;組織協調各成員單位進行演練,加強各成員單位的溝通;按照市政府的要求,每兩年組織相關單位對應急預案進行一次修訂,必要時及時修訂。

8.2 預案制定與解釋

本預案由友誼縣建設局制定並負責解釋。

8.3 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公佈之日起實施。

建築工程應急預案6

爲貫徹落實國家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及《建築法》第四十四條和五十一條關於安全生產的有關規定,促進企業依法加強對建築安全生產的管理,執行安全生產責任制度,採取有效措施,防止傷亡和其他安全生產事故的發生,以及當施工中發生事故時,企業能採取緊急措施減少人員傷亡和事故損失,根據柳州市政府和市建委的要求,並結合企業的特點,特制定本企業的建築施工事故應急處理預案。

一、指導思想

爲了保證建築施工事故應急處理措施的及時性和有效性,本着“預防爲主、自救爲主、統一指揮、分工負責”的原則,充分發揮企業在事故應急處理中的重要作用,保障企業、社會及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使事故造成的損失和影響降至最低程度。

二、建築施工的主要特點及事故隱患的分佈

建築施工是一個技術複雜,隱患衆多,事故多發的行業,它有與工礦企業明顯的不同特點:

1、產品(建築物、構築物)形式多樣,很難實現標準化。結構、外形多變,施工方法必將隨之改變。

2、產品位置固定,生產活動都是圍繞着建築物、構築物來進行的,這就形成了在有限的場地上集中了大量的工人、建築材料、設備和施工機具進行作業,而且各種機械設備、施工人員都要隨着施工的進展而不停的流動,作業條件隨之變換,不安全因素隨時可能出現。

3、產品點多、面廣,施工流動性大,這給施工管理增加了困難。

4、產品高、大、深,露天高空作業多,施工週期長;施工人員在室外露天作業,工作條件差危險因素多。

5、建築結構複雜,工藝變化大,規則性差。每棟建築物從基礎、主體到裝修,每道工序不同,不安全因素也不同,即使同一道工序由於工藝和施工方法不同,生產過程也不同。而隨着工程進度的發展,施工現場的狀況和不安全因素也隨着變化。

6、手工操作爲主,機械化程度低。

可見,建築施工是一個特殊的、複雜的生產過程,是一個各種因素多變的生產過程,存在的危險因素甚多,因此,建築業是一個事故多發的行業。據全國傷亡事故統計,建築業傷亡事故率僅次於礦山行業。

通過對事故的類別、原因、發生的部位等進行的統計分析得知,高處墜落、觸電事故、物體打擊、機械傷害、坍塌事故等五種是建築業最常發生的事故,佔事故總數的85%以上,因此,這五種事故稱爲“五大傷害”。此外,中毒和火災也是多發性事故,所以,我們在日常生產活動中要加強對以上多發性事故隱患的整治工作,採取有效措施,防止發生事故。

三、組織機構的設置和分工

(一)成立應急指揮領導小組

1、領導小組成員名單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2、設領導小組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公司質安處)

辦公室主任:

辦公室成員:

辦公室電話:

(二)成立施工現場應急救援小組

每個工程項目開工時,由項目部全體管理人員組成施工現場應急救援小組,項目經理任小組長。每個小組需配備一名經過培訓的衛生急救人員和保健醫藥箱及必需的急救器材。

(三)職責和分工:

企業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領導小組負責本企業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的組織和指揮,日常工作由公司生產部兼管。一旦發生重大事故或緊急情況時,以指揮領導小組爲基礎,立即成立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指揮部設在公司生產部,公司董事長、總經理李新軍任總指揮,主管生產、安全工作的副總經理康濤任副總指揮。如董事長、總經理不在企業時,則由副總經理任總指揮;如董事長、總經理不在企業時,則由公司XXX任臨時總指揮,全權負責應急救援工作。施工現場應急救援小組負責事故的現場搶救和應急處置及報警工作。

(四)訓練和演習

公司針對“重大危險源”可能發生的事故,組織分公司、項目部每年(或每工程)至少進行一次模擬演習,保證一旦發生事故,指揮機構能正確指揮,救援隊伍能根據各自任務及時有效的排除險情,控制並消滅施工,搶救傷員,做好應急救援工作。

四、各類事故的預防措施

(一)個體傷害事故應急預案:

1、觸電事故

(1)施工現場可能發生觸電傷害事故的環節

在建工程與外電高壓線之間不達安全操作距離或防護不符合安全要求;臨時用電架設末採用TN-S系統、不達“三級配電兩級保護”要求;雨天露天電焊作業;不遵守手持電動工具安全操作規程;照明燈具金屬外殼末作接零保護,潮溼作業末採用安全電壓;高大機械設備末設防雷接地;非專職電工操作臨時用電等。

(2)預防措施

①施工現場做到臨時用電的架設、維護、拆除等由專職電工完成。

②在建工程的外側防護與外電高壓線之間必須保持安全操作距離。達不到要求的,要增設屏障、遮欄或保護網,避免施工機械設備或鋼架觸高壓電線。無安全防護措施時,禁止強行施工。

③綜合採用TN-S系統和漏電保護系統,組成防觸電保護系統,形成防觸電二道防線。

④在建工程不得在高、低壓線下方施工、搭設工棚、建損造生活設施或堆放構件、架具、材料及其他雜物。

⑤堅持“一機、一閘、一漏、一箱”。配電箱、開關箱要合理設置,避免不良環境因素損害和引發電氣火災,其裝設位置應避開污染介質、外來固體撞擊、強烈振動、高溫、潮溼、水濺、以及易燃易爆物等。

⑥雨天禁止露天電焊作業。

⑦按照《建築施工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範》的要求,做好各類電動機械和手持電動工具的接地或接零保護,保證其安全使用。凡移動式照明,必須採用安全電壓。

⑧堅持臨時用電定期檢查制度。

2、高處墜落及物體打擊事故

(1)施工現場可能發生高處墜落和物體打擊事故的環節

臨邊、洞口防護不嚴;高處作業物料堆放不平穩;架上嘻戲、打鬧、向下拋擲料;不使用勞保用品,酒後上崗,不遵守勞動紀律;起重、吊裝工末按安全操作規程操作,龍門、井架吊籃乘人。

(2)預防措施

①凡在距地2m以上,有可能發生墜落的樓板邊、陽臺邊、屋面邊、基坑邊、基槽邊、電梯井口、預留洞口、通道口、基坑口等高處作業時,都必須設置有效可靠的防護設施,防止高處墜落和物體打擊。

②施工現場使用的.龍門架(井字架),必須制定安裝和拆除施工方案,嚴格遵守安裝和拆除順序,配備齊全有效限位裝置。在運行前,要對超高限位、制動裝置、斷繩保險等安全設施進行檢查驗收,經確認合格有效,方可使用。

③腳手架外側邊緣用密目式安全網封閉。搭設腳手架必須編制施工方案和技術措施,操作層的跳板必須滿鋪,並設置踢腳板和防護欄杆或安全立網。在搭設腳手架前,須向工人作較爲詳細的交底。

④ 模板工程的支撐系統,必須進行設計計算,並制定有針對性的施工方案和安全技術措施。

⑤塔吊在使用過程中,必須具有力矩限位器和超高、變幅及行走限位裝置,並靈敏可靠。塔吊的吊鉤要有保險裝置。

⑥嚴禁架上嘻戲、打鬧、灑後上崗和從高處向下拋擲物塊,以避免造成高處墜落和物體打擊。

3、機械傷害事故

(1)施工現場可能發生機械傷害的環節

機械設備未按說明書安裝、未按技術性能使用;機械設備缺少安全裝置或安全裝置失效;對運行中的機械進行維修、保養、調整,未按操作規程操作;機械設備帶病運作。

(2)預防措施

①機械設備應按其技術性能的要求正確使用。缺少安全裝置或安全裝置已失效的機械設備不得使用。

②按規範要求對機械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後方可使用。

③機械操作工持證上崗,工作期間堅守崗位,按操作規程操作,遵守勞動紀律。

④處在運行和運轉中的機械嚴禁對其進行維修、保養或調整等作業。

⑤機械設備應按時進行保養,當發現有漏保、失修或超載帶病運轉等情況時,有關部門應停止其使用。

4、中毒事故

施工現場可能發生中毒的環節

人工挖孔樁中,地下存在的各種毒氣;現場焚燒的有毒物質;食堂採購的食物中含有毒物質或工人食用腐爛、變質食品;工人冬季取暖時發生煤氣中毒。

建築工程應急預案7

一、應急準備

1、組織機構及職責

(1)項目部機械傷害事故應急準備和響應領導小組

組長:項目經理

組員:生產負責人安全員各專業工長技術員質檢員值勤人員

值班電話:

(2)機械傷害事故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負責對項目突發機械傷害事故的應急處理。

2、培訓和演練

(1)項目部安全員負責主持、組織全機關每年進行一次按機械傷害事故"應急響應"的要求進行模擬演練。各組員按其職責分工,協調配合完成演練,演練結束後由組長組織對"應急響應"的有效性進行評價,必要時對"應急響應"的要求進行調整或更新。演練、評價和更新的記錄應予以保持

(2)施工管理部負責對相關人員每年進行一次培訓。

3、應急物資的準備、維護、保養

(1)應急物資的`準備:簡易單架、跌達損傷藥品、包紮紗布。

(2)各種應急物資要配備齊全並加強日常管理。

二、應急響應

1、防機械傷害事故事故發生,項目部成立義務小組,由項目經理擔任組長生產負責人及安全員,各專業正長爲組員,主要負責緊急事故發生時有條有理的進行搶救或處理,外包隊管理人員及後勤人員,協助上任工程師做相關輔助工作。

2、發生機械傷害事故後,由項目經理負責現場總指揮,發現事故發生人員首先高聲呼喊,通知現場安全員,由安全員打事故搶救電話"120",向上級有關部門或醫院打電話搶救,同時通知生產負責人組織緊急應變小組進行可行的應急搶救,如現場包紮、止血等措施。防止受傷人員流血過多造成死亡事故發生。預先成立的應急小組人員分工,各負其責,重傷人員山水、電工長協助立外搶救工作,門衛在大門口迎接來救護的車輛,有程序的處理事故、事件最大限度的減少人員和財產損失。

3、事故後處理工作

1)查明事故原因及責任人。

2)以書面形式向上級寫出報告,包括髮生事故時間、地點、受傷(死亡)人員姓名、性別、年齡、工種、傷害程度、受傷部位。

3)制定有效的預防措施,防止此類事故再次發生。

4)組織所有人員進行事故教育。

5)向所有人員進行事故教育。

6)向所有人員宣讀事故結果,及對責任人的處理意見。

建築工程應急預案8

1、組織工作

成立以項目經理爲第一責任人、項目管理人員和分包項目經理爲組員的施工現場領導小組,將方案編制、措施落實、人員教育、料具供應、應急搶險等具體職責落實到主控及相關部門,同時明確各責任人。

領導小組對施工現場三防的工作全面負責,具體實施現場三防工作方案的條款,對各分包公司勞動力、特殊工種、重要部位的工作進行指導佈置。

制定合理的符合現場實際情況的施工方案,並根據實際情況及時調整施工方案,隨時準備處理可能出現的險情,並在第一時間及時上報,建立各級責任制,並監督嚴格執行。

根據現場實際情況,成立防汛、防火、防爆、防暑搶險隊,每隊建立三個梯隊。要求項目部的所有分包單位均須指定專人蔘與。

2、準備工作

1)現場防汛準備

場地排水:施工現場應根據地形對場地進行平整、找坡硬化,以保證水流暢通,不積水,防止四鄰地區水倒流進入場內。在基坑上沿基坑邊緣砌築15cm高擋水牆防止坑上水流入坑內,同時要重點防範地下室後澆帶及預留洞口處,後澆帶處及板上各預留洞用舊模板覆蓋,後澆帶兩側採用砌起兩皮磚,防止雨水流入地下室。

雨季指定專人負責維修路面,對路面不平或積水處應抓緊搶修,以消除隱患。

機械設備的電閘箱下部要砌300mm以上高臺,上部搭設防護棚,以防雨防潮。並應安裝接地保護裝置。

塔式重機的接地裝置要按塔吊施工方案進行設置,雨季之前進行全面檢查,其接地電阻不大於4歐姆,並應進行遙測。

2)現場防火、防爆設施準備

沿建築物(基坑)周邊敷設直徑DN100鍍鋅鋼管作爲環線水源,水管埋深800mm,與現場內市政自來水管網接口,接口點設置水錶井。

在環線水源DN100鋼管上引出DN50的直管作爲消防栓給水點,現場周邊地下式消防栓(設消防栓井),並配備消防箱(內設消防水帶50M、消防栓一個),設明顯標誌牌,以滿足現場周邊消防要求。

樓上消防用水由環線水管引到樓層內,並配備成套消防箱,設明顯標誌牌,以滿足樓層現場的`消防要求。

現場設置消防架4個(包括:8kg滅火器6個、消防水桶4個、鐵鍬2把、斧子1把)和大水桶1個(裝滿水);辦公區配備8kg滅火器8個;配電室配備2kg滅火器2 個;倉庫配備8kg滅火器4個。

3)防暑準備

考慮暑期施工天氣較熱,項目部本着以人爲本的精神,在工人食堂大廳安裝吊扇,確保工人有一個涼爽的就餐環境,每天由食堂熬大量的綠豆湯運到現場,以供應工人的飲水,杜絕工人直接飲用生水,以免影響身體健康。

宿舍實行單人單牀。由於天氣溫度較高,要求工人必須保持房間內的通風。

項目部和分包單位必須配備防暑藥品,並且合理安排工人錯開工作,合理安排作業時間,嚴禁工人疲勞作業。

建築工程應急預案9

各縣(市)、賈汪區建設(管)局、在徐施工企業:

爲了維護正常的社會秩序和工作秩序,積極應對和及時處理可能發生的建築工程重特大安全事故,現將《徐州市建靨卮*安全事故,請認真執行。

二OO三年四月一日

徐州市建築工程重特大事故應急處理預案

爲積極應對可能發生的建築工程重特大安全事故,高效、有序地組織事故搶救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維護正常的社會秩序和工作秩序,按照《安全生產法》、《國務院關於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江蘇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規定》和《徐州市安全生產事故行政責任追究辦法》的要求,結合我市建築工程施工的實際,特制定《徐州市建築工程重特大安全事故應急處理預案》(以下簡稱預案)。

一、本預案的事故類別

本預案所稱重特大事故,指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建築工程施工現場可能發生的造成一次死亡3人以上9人以下或直接經濟損失30萬元以上的重大事故、一次死亡10人以上或直接經濟損失100萬元以上的特大事故。

事故類別包括:

(一)深基坑坍塌;

(二)塔式起重機等大型機械設備倒塌;

(三)整體模板支撐體系坍塌;

(四)多、高層建築外腳手架倒塌;

(五)房屋拆除事故;

(六)其它重特大安全事故。

二、重特大事故應急處理指揮系統

(一)特大事故應急處理工作在市政府統一領導下,由市建設局負責,相關部部門分工合作,密切配合,迅速、高效、有序的開展。

(二)成立徐州市建築工程重特大事故應急處理指揮部(以下簡稱市指揮部)。總指揮由市建設局局長擔任;副總指揮由市建設局分管安全的副局長擔任;成員由市建設局相關處室單位負責人和各縣(市)、賈汪區建設(建管)局負責人組成。市指揮部成員名單、專家組名單、應急救援設備詳見附表一、二、三。(略)

市指揮部設在市建設局,指揮部辦公室設在市建設局安全監督管理處,負責落實值班和應急處理具體工作。

三、重特大事故應急處理指揮部的職責

(一)組織有關部門按照應急預案迅速開展搶救工作,防止事故的進一步擴大,力爭把事故損失降到最低程度;

(二)根據事故發生狀態,統一佈置應急預案的實施工作,並對應急處理工作中發生的爭議採取緊急處理措施;

(三)根據預案實施過程中發生的變化和問題,及時對預案進行修改和完善;

(四)緊急調用各類物資、人員、設備和佔用場地。事故搶救處理工作結束後應及時歸還或給予補償;

(五)當事故有危及周邊單位和人員的險情時,組織人員和物資疏散工作;

(六)配合上級有關部門進行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七)做好穩定秩序和傷亡人員的善後及安撫作;

(八)適時將事故的原因、責任及處理意見向社會公佈。

四、重特大事故報告和現場保護

(一)重特大事故發生後,事故單位必須以最快捷的方法,立即將所發生的重特大事故的情況報市指揮部辦公室,並在24小時內寫出書面報告。事故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

1、發生事故的.單位名稱、企業規模;

2、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

3、事故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和初步估計;

4、事故原因、性質的初步判斷;

5、事故搶救處理的情況和採取的措施;

6、需要有關部門和單位協助事故搶救和處理的有關部門事宜:

7、事故的報告單位、簽發人和時間。

(二)市指揮部接到重特大事故報告後,立即報告市政府和市安監局,並迅速上報省建設廳、省建管局,同時派人迅速趕赴現場,進行事故現場的保護和證據收集工作。必要時可將事故情況通報給市公安局或駐軍及武警部隊,請求給予支援。

(三)重特大事故發生後,事故發生地的有關部門單位必須嚴格保護事故現場,並迅速採取必要措施搶救人員和財產。因搶救傷員、防止事故的擴大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動現場物件時,必須做出標誌、拍照、詳細記錄和繪製事故現場圖,並妥善保存現場重要痕跡、物證等。

五、應急處理預案

(一)接報事故後5分鐘內必須完成以下工作:

(1)立即報告市建設局主要領導,並迅速上報市政府。

(2)指揮部根據事故或險情情況,立即組織或指令事故發生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組織調集應急搶救人員、車輛、機械設備。組織搶救力量,迅速趕赴現場。

(3)立即組織或通知就近地方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組織調集應急搶救人員、車輛、機械設備。組織搶救力量,做好增援準備。

(二)應急處理措施:

(1)搶救方案根據現場實際發生事故情況,最大可能迅速調集汽車吊、挖掘機、推土機等機械設備及人員、車輛迅速投入開展搶救及突擊搶救行動,調查現場情況,如有人員失蹤,立即判明方位,緊急安排技術專家根據工程特點、事故類別,制定搶救方案,同時安排受災羣衆的生活問題,必要時請求武警、消防部門協助搶險,請公安部門配合,疏散人羣,維持現場秩序。

(2)傷員搶救立即與急救中心和醫院聯繫,請求出動急救車輛並做好急救準備,確保傷員得到及時醫治。

(3)事故現場取證救助行動中,安排人員同時做好事故調查取證工作,以利於事故處理,防止證據遺失。

(4)自我保護

在救助行動中,搶救機械設備和救助人員應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配齊安全設施和防護工具,加強自我保護,確保搶救行動過程中的人身安全和財產安全。

六、其它事項

(一)本預案市建設局針對有可能發生的重特大事故,組織實施緊急救援工作並協助上級部門進行事故調查處理的指導性意見,在實施過程中根據不同情況隨機進行處理。

(二)各縣(市)、賈汪區建設(建管)局應按照本預案的要求,結合本行業的特點和實際情況,制定出本地區重特大事故應急處理預案,報市建設局備案。

(三)各縣(市)、賈汪區建設(建管)局要根據條件和環境的變化及時修改和完善預案的內容,並組織有關部門人員認真學習,掌握預案的內容和相關措施。定期組織演練,確保在緊急情況下按照預案的要求,有條不紊地開展事故應急處理工作。

(四)發生重特大安全事故後,事故單位應立即報告,各有關部門負責人在接到事故發生信息後必須在最短時間內進入各自崗位,迅速開展工作。對任何失職、瀆職行爲都要依法追究責任。

(五)本預案自公佈之日起實施。各縣(市)、賈汪區建設(建管)局必須在本預案實施之日起30日內,完成本地區應急救援預案的制定.

建築工程應急預案10

1、現場準備措施

爲防止施工過程中市政供電線路突然斷電,造成現場重要機械停止運行及重要部位無照明等情況,引起安全意外事故的發生,採取以下措施:

1)在利用市政供電作爲正常狀態下的施工用電的同時配備1臺容量爲300KVA的柴油發電機,作爲備用電源。

2)現場配電室設置聯絡櫃,柴油發電機通過聯絡櫃與市政供電線路相互切換,並形成連鎖,設置手/自動轉換開關,當市電斷電後,可通過自動或手動方式啓動柴油發電機。

3)建築物的地下室、建築出入口、樓梯間、疏散通道、施工場區的消防通道以及辦公區的照明納入應急供電。市電斷電後,仍可由柴油發電機組供電,保證正常照明。在以上區域內設置足夠的應急照明燈具,保證30min的應急照明時間。

4)在樓層內、樓梯間、疏散通道、場區消防通道設置帶熒光的'疏散指示標誌。

5)項目配備20部手提應急燈及20部可充電型手電筒。

6)項目配備4名維修電工,進行施工用電線路的維護。

7)項目部每月由專人組織維修電工對現場電氣線路、燈具、配電箱進行檢查,每月啓動柴油發電機一次,保證柴油發電機能隨時正常使用。檢查結果形成文字記錄,並由檢測人員簽字認可,制定相關責任制。

2、應急處理措施

1)對工人進行宣傳培訓,要求停電後在沒有照明的情況下,工人在作業原地等待,直到照明恢復後,方可離開。

2)停電後,立即啓動柴油發電機,由維修電工攜帶手提應急燈進入施工樓層,檢查樓內的照明恢復情況,同時引導工人有秩序撤出。

3)檢查施工機械,依次將機械設備恢復到待用狀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