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險化學品應急預案(通用21篇)

在平日的學習、工作和生活裏,有時會遇到無法預料的突發事故,爲了可以及時作出應急響應,降低事故後果,可能需要提前進行應急預案編制工作。我們應該怎麼編制應急預案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危險化學品應急預案,歡迎閱讀與收藏。

危險化學品應急預案(通用21篇)

危險化學品應急預案 篇1

爲了進一步加強和規範學校危險化學藥品的安全管理,嚴防事故發生,保障師生生命財產安全,根據國家有關法規,結合學校實際,特制定本預案。本預案指的危險化學藥品,系學校化學實驗室裏的易燃品、氧化劑、毒害品和腐蝕品等。

一、組織機構及職責

學校成立危化品事故安全領導小組

組長:院長、校長、法人

副組長:黨委書記、副校長

成員:

職責:領導小組在組長的領導下,及時有效地處理出現的危化品安全事故。

根據安全應急事故的要求,應急安全領導小組的全體成員可以隨時調集人員,調用物資及交通工具,學校各部門必須全力支持和配合。

二、防範措施

1、保管

危險化學藥品必須按有關規定存放在條件完備的專用室或專用櫃(櫥)內,並根據物品的種類、性質,設置相應的通風、防爆、防火、滅火防曬等安全設施,專人專管,落實職責。

2、使用

危險化學藥品按當日限量等有關要求,填寫領物單,按程序審批,專人領取。嚴格遵守雙人保管,雙人收發,雙人使用的原則。

3、組織管理人員(包括師生)宣傳教育培訓有關危險藥品事故應急救援知識,包括自救、報警、防範、撤離等,同時備足備好應急救援的裝備、器材和物資,以防萬一。

4、學校分管領導和執行人要定期檢查藥品的`存放、使用和管理情況,發現問題,及時整改。

三、應急措施

1、危險化學藥品一旦發生丟失、被盜情況,應立即安排人員保護現場,同時報告學校分管領導,及時統計藥品的數量、名稱和價值等書面報學校校長,學校將根據危害程度及事件性質酌情處理,並如實報上級主管部門,必要時向公安機關報案。

2、在實驗操作使用過程中若出現安全事故,要及時疏散師生至安全地段,並在第一時間送受傷師生校醫務室或市級醫院救治,及時報119、120等有關部門請求援助,保護好事故現場,報學校校長。

四、其他

事故發生後,應急安全領導小組應及時查明原因,計算損失,落實職責和防患措施,並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處理結果書面報告學校校長。

本預案自公佈之日起實施。

國小學校危險化學品應急預案

第一條爲加強實驗室危險化學品的管理,保證人員及學校財產安全,防止發生環境污染及安全事故,根據國家《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廢棄危險化學品污染環境防治辦法》等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指危險化學品,是指列入國家標準《危險貨物品名錶》(GB12268)的爆炸品、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易燃液體、易燃固體、自燃物品和遇溼易燃物品、氧化劑和有機過氧化物、有毒品和腐蝕品,以及由國家相關部門確定並公佈的其它危險化學品。

第三條本辦法適用於潘南國小學校內涉及危險化學品的教學、科研及其安全管理活動。

第四條危險化學品的管理應遵照以下規定:

(一)使用、儲存危險化學品的場所必須建立健全危險化學品的安全管理制度,並負責檢查和監督制度的執行情況;

(二)使用、儲存危險化學品的單位,必須建立危險化學品使用檔案,並進行明細登記,全面記載領取、使用、結存情況;

(三)使用危險化學品的實驗室,必須制定危險化學品安全使用操作規程,明確安全使用注意事項,並嚴格按照規定進行相關操作;

(四)實驗室主任或負責人對本實驗室危險化學品的使用安全負責,並負責落實保管責任制,要責任到人。

(五)危險化學品管理應嚴格落實“五雙”制度,即以雙人保管、雙人領取、雙人使用、雙把鎖、雙本帳爲核心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各項安全措施;

(六)購買劇毒化學品,必須提請實驗室與學校辦公會批准,使用公安部門出具的購買憑證或準購證到指定的危險化學品供應單位購買。

第五條危險化學品的儲存應符合以下要求:

(一)使用、儲存危險化學品的院(系)應建立集中的危險化學品存放室,並指定專人負責管理,危險化學品的存放區域應設置醒目的標誌;

(二)危險化學品應當分類、分項存放,相互之間保持安全距離;

(三)遇火、遇潮容易燃燒、爆炸或產生有毒氣體的危險化學品,不得在露天、潮溼、漏雨或低窪容易積水的地點存放;

(四)受陽光照射易燃燒、易爆炸或易產生有毒氣體的危險化學品和桶裝、罐裝等易燃液體、氣體應當在陰涼通風地點存放;

(五)化學性質防護和滅火方法相互牴觸的危險化學品,不得在同一倉庫或同一儲存室存放。

第六條使用危險化學品的實驗室應按《潘南國小實驗室危險廢棄物處置管理辦法》的規定,分級、分類收集化學固、液廢棄物,定點存放,設專人妥善保管,並及時轉運到學校實驗室固體廢棄物暫存庫,不得任意丟棄、掩埋化學固、液廢棄物。

第七條從事危險化學品實驗的人員應接受安全技術培訓,考覈合格後才能上崗;使用危險化學品的實驗室應配備安全員,安全員應熟知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知識。

第八條使用危險化學品的實驗室應當配備安全防護設施和用具,根據化學危險品的種類、性能,設置相應的通風、防火、防毒、防潮、防靜電、降溫、避雷、隔離等設施。

第九條使用危險化學品的部門,要經常性地對危險化學品進行賬賬、賬物覈對,發現危險化學品丟失、被盜等情況,應及時報告學校。

第十條對於違反危險化學品管理規定,造成事故的,將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第十一條本辦法由教導處和學校負責解釋。

第十二條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危險化學品應急預案 篇2

爲完善我司危險貨物運輸(以下簡稱危貨運輸)應急救援機制,提高我司對突發事件的有效控制和風險能力,確保運輸企業、社會及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結合我司危貨運輸實際情況制定本預案。

一、公司危險化學品貨物運輸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

組長:公司總經理 副組長:公司分管安全工作的副總經理及其它相關領導 成員:公司安全委員會成員和相關人員 公司危險化學品貨物運輸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安全部,其正、副經理分別任辦公室正、副主任。 公司危險化學品貨物運輸事故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職責:

1、負責指導公司下屬車隊危險化學品貨物運輸事故應急處置工作機構的'建設。

2、負責與市交通局、市安監局、市公安局等部門的聯繫和協調,及時將本市和全國近期內發生的危險化學品貨物運輸事故通報到全司,並督導分析事故原因,制訂安全生產隱患排查防範措施。

3、督查指導下屬車隊危險化學品貨物運輸日常工作執行情況。

4、負責承辦全司危險化學品貨物運輸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的安排、檢查、督導,相關法律、法規、文件等資料收集工作。

二、危險化學品貨物運輸事故應急處置預案

1、事故報告制度

(1)事故發生後,責任人應在第一時間內電話上報公司,否則,將按規定追究其責任。

(2)事故上報人應對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車型車號、傷亡情況以及事故初步原因準確詳實上報,不準弄虛作假,誤報、錯報。

2、施救原則

(1)凡發生事故,公司的安全第一責任人必須及時趕赴現場。做到處置有條不紊,措施果斷有力。

(2)實施搶救中,應先重傷,後輕傷,與有關部門、醫院密切配合,最大限度減少人員傷亡和事故損失。

3、事故現場救援領導小組

組長:公司總經理 副組長:公司分管安全的副總經理和分管消防工作的領導 成員:公司安委會全體成員和事故部門安全第一責任人職責: 發生危險化學品貨物運輸事故時,事故現場救援小組成員必須立即趕赴現場,由現場救援領導小組組長,組織指揮救援隊伍實施救援行動;向上級有關部門彙報和通報事故有關情況,如發生重特大交通事故,向董事長報告啓動公司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實施搶險。當發生危險化學品泄漏,應迅速建立警戒線,疏散圍觀人羣,設法瞭解化學物品性質,向上級相關部門報告,請求專業搶險,嚴禁冒險蠻幹。

4、事故調查處理

事故調查處理領導小組: 組長:公司總經理 副組長:公司分管安全的副總經理、消防工作分管領導 成員:公司安委會全體成員和事故安全第一責任人職責:

1、查明發生危化品運輸嚴重泄漏、燃燒、爆炸事故的原因。

2、追究直接責任人,各管理環節管理人應承擔的責任,對責任人提出處理意見報安委會討論決定。

3、按“四不放過”原則對責單位進行整改。

危險化學品應急預案 篇3

一、危險化學品的種類

包括壓縮氣體、爆炸品和易燃的液體和固體、液化氣體、自燃物品、遇溼也易燃的物品、有機過氧化物、氧化劑及腐蝕品等。

二、危險化學品事故的預防

(一)從事儲存、保管和使用的物質部門和處置廢棄化學品的單位要履行自己的職責

主要負責人要保證危險化學品的安全符合有關法規、法律、規章中的規定和國家標準,對危險化學品安全負責。對安全知識、法律和法規、專業技術、職業防護知識和應急救援知識進行培訓。

(二)危險化學品儲存、保管和使用

1、危險化學品的儲存和保管

國家對危險化學品的生產和儲存統一實行規劃和審批,並形成制度,區市級在編制總體規劃時,可根據當地經濟發展的實際需要,應當按照確保安全的原則進行規劃用於危險化學品的保管和儲存,物質部門在儲存和保管危害化學品時,要嚴格遵守國家和區市級的.規劃,要符合國家標準和有關規定,依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取得許可,要建立健全的危險化學品使用的制度,保證危險化學品安全使用和管理。

劇毒化學品儲存的物質部門要向省、自治區、直轄市經濟貿易管理部門和設區的市級負責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工作的部門提出申請,批准後,方可進行儲存和保管。

危險化學品儲存和保管要有專用場地,儲存方式方法與儲存數量要符合國家標準,並有專人管理。

2、危險化學品的領取要經過有關部門覈准後方可進入市場

物質部門在領取化學品前,要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批准後,獲得許可文件後方可進行儲存和保管,並時刻接受監督和管理危險化學品的經營活動。

物質部門在危險化學品沒有出庫之前,要看生產企業有沒有生產許可證,看危險化學品有沒有質檢部門檢驗合格的包裝物。

因公安部門負責危險化學品的公共安全管理,經公安部門監督檢查後,可獲得劇毒化學品的購買憑證、準購證和公路運輸通行證,有了這些證件以後,物質部門才能經營、保管危險化學品。

危險化學在運輸時,無論採取鐵路、公路、水路或是民航方式,其相應的部門都要負責危險化學品的安全管理和監督檢查,其公路和水路運輸單位、駕駛人員、船員、裝卸人員和押運人員都要有資質認定,並負責運輸過程中的監督檢查。

如採取郵寄方式運輸危險化學品時,郵政部門要負責監督檢查。

3、危險化學品的使用

使用危險化學品的單位應據其種類、特性,作業場所設置監測的設施和設備,單位,應每年進行一次安全評價。使用其他危險化學品的單位,應每兩年進行一次安全評價。

危險化學品的使用單位,應在使用場所設置通訊、報警裝置,保證處於正常適用狀態;劇毒化學品的使用單位,應對其產量、流向、儲存量和用途如實記錄,採取保安措施。

重複使用的危險化學品在使用前,應檢查並記錄,記錄至少保存2年。

使用危險化學品的單位在停業時,應採取有效措施,不留有事故隱患。處置方案應報在地有關管理部門,由其負責,並對處置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公衆上交的危險化學品,由公安部門接收,再交由環保部門進行認定。

三、發生事故時的應急預案

事故發生前,應向環境保護、公安、質檢、衛生等有關部門查問危險化學品的登記,瞭解危害化學品的特性,建立相應的營救、撤離預案。

事故發生後,要立即組織人員進行營救、撤離,採取措施對人員進行保護;迅速地控制危害源,檢驗、監測危險化學品所造成的危害,測定危害區域、危險化學品性質及危害程度;針對事故對人體、動植物、土壤、水源、空氣造成的現實危害和可能產生的危害,採取封閉、隔離、洗消等措施;監測危險化學品事故所造成的危害,並進行處置,直至符合國家有關標準爲止。

四、小結

危害化學品在人們的生活當中發揮着重要的作用,只有加強其預防措施,做出合理應急預案,才能使危害化學品不再有危害。

危險化學品應急預案 篇4

爲了提高我市各安全生產應急處置部門應對重特大事故的現場聯動反應能力,及時有效地處置突出事故,最大限度地降低人民羣衆生命財產損失,市政府決定在大安油庫舉行一次重大危險化學品事故快速處置演練活動。

一、演練內容

20xx年6月27日下午2時30分,大安石油公司大安油庫3號汽油罐滲漏、加油機發生火清、油桶在加油時碰擊發生火清、油庫油池外溢發生火清,汽油大量泄漏,遇明火發生火災,致使一名油庫職工嚴重燒傷。如大火蔓延將危及到汽油罐。石油公司領導當即向市領導和有關部門報告。公司義務消防員進行現場控制。市政府領導和有關部門立即趕赴事故現組織指揮應急處置。市消防大隊接警後及時趕赴現場進行施救和滅火;市120急救中心趕赴現場進行醫療救護;市交警大隊封閉事故現場道路,阻止過往車輛駛近現場;市公安局110調集警力維持現場治安秩序,禁止無關人員逗留。保證相關部門協調配合實施事故現場快速處置。

二、演練時間、地點、參加單位

(一)演練時間:20xx年6月27日下2時30分

(二)演練地點:大安市石油公司大安油庫院內

(三)參加單位:

1、市安全監督管理局

2、市石油公司

3、市消防大隊

4、市交警大隊

5、市公安局110指揮中心

6、市衛生局、120急救中心

三、演練組織機構

演練按《大安市重大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處置預案》的要求進行,設置演練指揮部和現場應急處置小組。

演練總指揮:陳家彬 市政府副市長

副總指揮:申樂連 安監局局長

黃玉龍 市消防大隊大隊長

現場總指揮:郭 軍 市消防大隊政委

副總指揮:金 鍾 市安監局副局長

演練指揮部設在演練現場。市政府領導、市直有關部門和重點企業有關人員現場觀摩。

(一)現場佈置指揮組

組長:王軍 市石油公司副經理

成員:市石油公司、市安全生產監管理局人員

任務:籌備現場。

①假設加油站(加油機兩臺、儲罐)、易燃材料;

②設置觀摩座席、設置講話擴音設備;

③負責現場及信息協調。

(二)現場滅火搶救組

組長:王 雨 市消防大隊中隊長

成員:市大安消防中隊

任務:指揮“演練”現場滅火工作。組織消防官兵有針對性地進行滅火處置,勘查事故現場,分析事故原因。

(三)現場醫療救護組

組長:楊忠安 市衛生局副局長

成員:120急救中心主任李淑彩、醫生、護士若干人。

任務:調集救護車迅速趕赴事故現場,攜帶必需的藥品器械,對受傷人員實施及時有效的`救護

(四)現場交通秩序組

組長:段然軍 公安交警大隊長教導員

成員:市公安交警大隊幹警

任務:維護現場路段實施封閉,併爲消防車、120急救車輛提供道路暢通條件,及時疏導事故現場外圍車輛。

(五)現場治安秩序維護組

組長:丁景倫 市公安局110指揮中心

成員:市公安局110指揮中心幹警

任務:維護現場治安秩序

危險化學品應急預案 篇5

1、應急指揮中心: 綜合管理

2、應 急 電 話: xxxxxx

對外應急救援電話: xxx

3、應急領導小組成員單位:綜合管理部、武裝保衛部、職工醫院

4、相關部門工作職責:綜合管理部負責現場指揮和應急措施的落實及對外聯絡、應急救援物質的準備工作,武裝保衛部負責組織和指揮搶險及現場保衛警戒,職工醫院(87657414)負責人員救護。

5、應急措施

1、發生易燃、易爆、危險化學品泄漏、中毒事故,現場人員首先向應急指揮中心報告和建立警戒區,並由武裝保衛部在通往事故現場的主要幹道上實行交通管制。警戒區的邊界應設警示標誌並由武裝保衛部派專人警戒,除消防、應急救援處理人員及必須堅守崗位人員外,其他人員禁止進入警戒區。當泄漏溢出的化學品爲易燃品時,區域內嚴禁火種和帶入任何易產生火花的通訊工具、金屬工具等。

2、事故單位迅速組織,將警戒區及污染區內與事故應急處理無關人員安全撤離和疏散。如事故物質有毒時,需要佩戴個人防護用品或採用簡易有效的'防護措施,並由應急指揮中心派人進行現場監護。現場及污染區內人員應向上風方向轉移,由綜合管理部、武裝保衛部負責引導和護送疏散人員到安全區,並在疏散或撤離的路線上設立哨位,指明方向,且不得在低窪處滯留。

3在事故現場,化學品可能造成的傷害爲:中毒、窒息、凍傷、化學灼傷、燒傷等,職工醫院進行現場急救時,不論患者還是救援人員都要進行適當防護,燒灼傷人員送市第三醫院急救。現場急救要選擇有利地形設置急救點,做好自身及傷病員的個體防護,並防止發生繼發性傷害。現場應至少2―3人爲一組集體行動,以便互相照應,所用救援器材應具有防爆功能。

危險化學品應急預案 篇6

1.目的

爲了完善化學品安全管理,做好意外事故應急救援,使損失和影響降到最低程度,確保員工安全和健康,特制定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2.範圍

本預案使用與公司範圍內所有發生的如下事故

2.1 泄漏(正己烷、甲苯、有毒易燃液體)

2.2 人體意外接觸(正己烷、甲苯)傷害。

2.3 正己烷職業中毒

3.組織領導及職責

3.1公司安全領導小組負責應急救援工作,負責對救援隊的領導和指導工作。

3.2 應急救援隊由義務消防隊員,現場救護員,以及組長以上組成,分兩個應急救援小組。

3.3責任分工

3.3.1公司安全領導小組接到發生嚴重事故時應指揮應急救援隊按有關方案實施救援。

3.3.2應急救援隊接以發生事故廣播時應到大門保安處集合,接受任務,開往現場進行救援。

3.3.4遵循應急準備和響應控制程序。

4.各類事故應急程序

4.1 泄漏

4.1.1疏散無關人員,隔離泄漏污染區。

4.1.2警告附近同事不要接近,並設立警示牌。

4.1.3切斷火源(若易燃泄漏,則必須切斷污染區的點火源)

4.1.4急救傷員(參照化學危險品受傷人員急救程序執行)

4.1.5穿上必要的防護用品(如手套、防毒口罩、眼罩)

4.1.6處理泄漏(泄漏場所通風――堵漏或更換容器――清理泄漏液――用清水清洗地面)

4.2 身體意外接觸傷害

4.2.1 根據受傷人員的的狀況決定用廠車或撥打120急救電話。

4.2.2 迅速將傷者移至空氣新鮮處,鬆開衣領和腰帶,保持呼吸順暢。

4.2.3 如呼吸心跳停止,應立即進行人工呼吸(注意:氰化物中毒不要進行口對口人工呼吸)。

4.2.4 皮膚接觸時經皮膚吸收引起中毒時應迅速脫去被污染的衣服,立即用清水沖洗或者用肥皂水徹底沖洗,沖洗時間不少於15分鐘。

4.2.5 眼睛手污染,應使用洗眼器,用清水徹底清洗不少於15分鐘,沖洗時應提起眼簾,邊沖洗邊轉動眼球。

4.2.6 迅速送醫院治療。

4.3 正己烷職業中毒預防

4.3.1 正己烷必須在通風良好的條件下使用,工作場所加強通風排毒。

4.3.2 使用場所必須設立警示牌,作業人員應配戴防毒口罩、防護手套,加強個人防護。

4.3.3 對新工人應先體檢和培訓,有肝病、神經系統器質性疾病、皮膚病的,嚴禁從事本項作業。

4.3.4接觸者發生異常時,及時治療。

4.3.5定期檢測空氣中正己烷含量是否達到標準要求。

4.3.6 改進工藝,減少接觸機會,儘量改用毒性低的粘合劑清潔劑。

4.3.7 爲工人購買工傷保險。

4.4 甲苯職業中毒的預防

4.4.1 減少和消除甲苯的發生源。

4.4.2採用通風排氣裝置,降低作業環境甲苯蒸氣的'含量。

4.4.3 加強個體防護。

5.注意事項

5.1 每次發生事故後,應及時檢討應急預案合理性,不斷完善。

5.2 經常儲備應急救援的有關物資,消耗後應及時補充。

5.3 定期組織應急演練,確保萬一事故發生時能按程序進行。

5.4 安全組負責應急救援器材、物資管理。

5.5各從事接觸危險化學品的部門應成立持有內部化學危險品的上崗證的人員組成的化學危險品事故處理小組,報安全組備案。

危險化學品應急預案 篇7

1、總則

1.1目的

進一步增強應對和防範危險化學品事故風險和事故災難的能力,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災難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1.2工作原則

(1)以人爲本,安全第一。危險化學品事故災難應急救援工作要始終把保障人民羣衆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放在首位,切實加強應急救援人員的安全防護,最大限度地減少危險化學品事故災難造成的人員傷亡和危害。

(2)統一領導,分級管理。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以下簡稱安全監管總局)在國務院及國務院安全生產委員會(以下簡稱國務院安委會)的統一領導下,負責指導、協調危險化學品事故災難應急救援工作。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和企業按照各自職責和權限,負責事故災難的應急管理和應急處置工作。

(3)條塊結合,屬地爲主。危險化學品事故災難應急救援現場指揮以地方人民政府爲主,國務院有關部門和專家參與。發生事故的企業是事故應急救援的第一響應者。按照分級響應的原則,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及時啓動相應的應急預案。

(4)依靠科學,依法規範。遵循科學原理,充分發揮專家的作用,實現科學民主決策。依靠科技進步,不斷改進和完善應急救援的裝備、設施和手段。依法規範應急救援工作,確保預案的科學性、權威性和可操作性。

(5)預防爲主,平戰結合。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堅持事故應急與預防相結合。按照長期準備、重點建設的要求,做好應對危險化學品事故的思想準備、預案准備、物資和經費準備、工作準備,加強培訓演練,做到常備不懈。將日常管理工作和應急救援工作相結合,充分利用現有專業力量,努力實現一隊多能;培養兼職應急救援力量併發揮其作用。

1.3編制依據

《安全生產法》、《環境保護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預案》。

1.4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在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儲存、運輸、使用和廢棄危險化學品處置等過程中發生的下列事故災難應對工作:

(1)特別重大危險化學品事故;

(2)超出省(區、市)人民政府應急處置能力的事故;

(3)跨省級行政區、跨多個領域(行業和部門)的事故;

(4)安全監管總局認爲需要處置的事故。

2、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2.1協調指揮機構與職責

在國務院及國務院安委會統一領導下,安全監管總局負責統一指導、協調危險化學品事故災難應急救援工作,國家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指揮中心(以下簡稱應急指揮中心)具體承辦有關工作。安全監管總局成立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領導小組的組成及成員單位主要職責:

組長:安全監管總局局長

副組長:安全監管總局分管調度、應急管理和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管工作的副局長

成員單位:辦公廳、政策法規司、安全生產協調司、調度統計司、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司、應急救援指揮中心、機關服務中心、通信信息中心、化學品登記中心。

(1)辦公廳:負責應急值守,及時向安全監管總局領導報告事故信息,傳達安全監管總局領導關於事故救援工作的批示和意見;向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報送《值班信息》,同時抄送國務院有關部門;接收黨中央、國務院領導同志的重要批示、指示,迅速呈報安全監管總局領導閱批,並負責督辦落實;需派工作組前往現場協助救援和開展事故調查時,及時向國務院有關部門、事發地省級政府等通報情況,並協調有關事宜。

(2)政策法規司:負責事故信息發佈工作,與中宣部、國務院新聞辦及新華社、人民日報社、中央人民廣播電臺、中央電視臺等主要新聞媒體聯繫,協助地方有關部門做好事故現場新聞發佈工作,正確引導媒體和公衆輿論。

(3)安全生產協調司:根據安全監管總局領導指示和有關規定,組織協調安全監察專員趕赴事故現場參與事故應急救援和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4)調度統計司:負責應急值守,接收、處置各地、各部門上報的事故信息,及時報告安全監管總局領導,同時轉送安全監管總局辦公廳和應急指揮中心;按照安全監管總局領導指示,起草事故救援處理工作指導意見;跟蹤、續報事故救援進展情況。

(5)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司:提供事故單位相關信息,參與事故應急救援和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6)應急指揮中心:按照安全監管總局領導指示和有關規定下達有關指令,協調指導事故應急救援工作;提出應急救援建議方案,跟蹤事故救援情況,及時向安全監管總局領導報告;協調組織專家諮詢,爲應急救援提供技術支持;根據需要,組織、協調調集相關資源參加救援工作。

(7)機關服務中心:負責安全監管總局事故應急處置過程中的後勤保障工作。

(8)通信信息中心:負責保障安全監管總局外網、內網暢通運行,及時通過網站發佈事故信息及救援進展情況。

(9)化學品登記中心:負責建立化學品基本數據庫,爲事故救援和調查處理提供相關化學品基本數據與信息。

2.2有關部門(機構)職責

根據事故情況,需要有關部門配合時,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按照《國家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預案》協調有關部門配合和提供支持。

事故災難造成突發環境污染事件時,按照《國家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統一組織協調指揮。

2.3事故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及職責

按事故災難等級(見6.2響應分級標準)和分級響應原則,由相應的地方人民政府組成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總指揮由地方政府負責人擔任,全面負責應急救援指揮工作。按照有關規定由熟悉事故現場情況的有關領導具體負責現場救援指揮。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負責指揮所有參與應急救援的隊伍和人員實施應急救援,並及時向安全監管總局報告事故及救援情況,需要外部力量增援的,報請安全監管總局協調,並說明需要的救援力量、救援裝備等情況。

發生的事故災難涉及多個領域、跨多個地區或影響特別重大時,由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或者國務院有關部門組織成立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負責應急救援協調指揮工作。

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指揮機構與職責,由地方人民政府比照國家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指揮機構和相關部門職責,結合本地實際確定。

3、預警和預防機制

3.1信息監控與報告

安全生產事故災難信息由安全監管總局負責統一接收、處理、統計分析,經覈實後及時上報國務院。

地方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急救援指揮機構和有關企業按照《關於規範重大危險源監督與管理工作的通知》(安監總協調字[20xx]125號)對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進行監控和信息分析,對可能引發危險化學品事故的其他災害和事件的信息進行監控和分析。可能造成Ⅱ級以上事故的信息,要及時上報安全監管總局。

特別重大安全生產事故災難(Ⅰ級)發生後,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報告單位負責人,單位負責人接到報告後,應當立即報告當地人民政府及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中央直屬企業同時上報安全監管總局和企業總部),當地人民政府接到報告後應當立即報告上級政府,事故災難發生地的省(區、市)人民政府應當在接到特別重大事故報告後2小時內,向國務院報告,同時抄送安全監管總局。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應當逐級上報事故情況,並應當在2小時內報告至省(區、市)人民政府,緊急情況下可越級上報。

3.2預警預防行動

各級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指揮機構確認可能導致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的信息後,要及時研究確定應對方案,通知有關部門、單位採取相應行動預防事故發生;當本級、本部門應急救援指揮機構認爲需要支援時,請求上級應急救援指揮機構協調。

發生重大安全生產事故災難(Ⅱ級)時,安全監管總局要密切關注事態發展,做好應急準備;並根據事態進展,按有關規定報告國務院,通報其他有關地方、部門、救援隊伍和專家,做好相應的應急準備工作。

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分析事故災難預警信息,必要時建議國務院安委會發布安全生產事故災難預警信息。

4、應急響應

4.1分級響應

按事故災難的可控性、嚴重程度和影響範圍,將危險化學品事故分爲特別重大事故(Ⅰ級)、重大事故(Ⅱ級)、較大事故(Ⅲ級)和一般事故(Ⅳ級)(見6.2響應分級標準)。事故發生後,發生事故的企業及其所在地政府立即啓動應急預案,並根據事故等級及時上報。

發生Ⅰ級事故及險情,啓動本預案及以下各級預案。Ⅱ級及以下應急響應行動的組織實施由省級人民政府決定。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根據事故災難或險情的嚴重程度啓動相應的應急預案,超出本級應急救援處置能力時,及時報請上一級應急救援指揮機構啓動上一級應急預案實施救援。

4.2啓動條件

(1)事故等級達到Ⅱ級或省級人民政府應急預案啓動後,本預案進入啓動準備狀態。

(2)下列情況下,啓動本預案:

①發生Ⅰ級響應條件的危險化學品事故;

②接到省級人民政府關於危險化學品事故救援增援請求;

③接到上級關於危險化學品事故救援增援的指示;

④安全監管總局領導認爲有必要啓動;

⑤執行其他應急預案時需要本啓動預案。

4.3響應程序

(1)進入啓動準備狀態時,根據事故發展態勢和現場救援進展情況,執行如下應急響應程序:

①立即向領導小組報告事故情況;收集事故有關信息,從安全監管總局化學品登記中心(24小時值班電話:0532-83889090)採集事故相關化學品基本數據與信息;

②密切關注、及時掌握事態發展和現場救援情況,及時向領導小組報告;

③通知有關專家、隊伍、國務院安委會有關成員、有關單位做好應急準備;

④向事故發生地省級人民政府提出事故救援指導意見;

⑤派有關人員和專家趕赴事故現場指導救援;

⑥提供相關的預案、專家、隊伍、裝備、物資等信息,組織專家諮詢。

(2)進入啓動狀態時,根據事故發展態勢和現場救援進展情況,執行如下應急響應程序:

①通知領導小組,收集事故有關信息,從安全監管總局化學品登記中心採集事故相關化學品基本數據與信息;

②及時向國務院報告事故情況;

③組織專家諮詢,提出事故救援協調指揮方案,提供相關的預案、專家、隊伍、裝備、物資等信息;

④派有關領導趕赴現場進行指導協調、協助指揮;

⑤通知有關部門做好交通、通信、氣象、物資、財政、環保等支援工作;

⑥調動有關隊伍、專家組參加現場救援工作,調動有關裝備、物資支援現場救援;

⑦及時向公衆及媒體發佈事故應急救援信息,掌握公衆反映及輿論動態,回覆有關質詢;

⑧必要時,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通知國務院安委會有關成員,按照《國家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預案》進行協調指揮。

4.4信息處理

省級應急救援指揮機構、地方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接到Ⅱ級以上危險化學品事故報告後要及時報安全監管總局。

各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可將所屬企業發生的Ⅱ級以上危險化學品事故信息直接報安全監管總局。

危險化學品事故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省級應急救援指揮機構要跟蹤續報事故發展、救援工作進展以及事故可能造成的影響等信息,及時提出需要上級協調解決的問題和提供的支援。

安全監管總局通過辦公廳向國務院辦公廳上報事故信息。領導小組根據需要,及時研究解決有關問題、協調增援。

事故災難中的傷亡、失蹤、被困人員有港澳臺或外國人員時,安全監管總局及時通知外交部、港澳辦或臺辦。

事故發生地化學品登記辦公室、區域化學事故應急救援搶救中心和安全監管總局建立聯繫,共享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相關信息,主要包括現場數據監測、應急救援資源分佈信息、氣象信息、化學品物質安全數據庫、重大危險源數據庫等。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相關信息可通過傳真、電話等傳輸通道進行信息傳輸和處理。

4.5指揮和協調

危險化學品事故現場救援指揮堅持屬地爲主的原則。事故發生後,發生事故的企業應當立即啓動企業預案,組織救援,按照分級響應的原則由當地政府成立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按照相關處置預案,統一協調指揮事故救援。本預案啓動後,安全監管總局協調指揮的主要內容是:

(1)根據現場救援工作需要和全國安全生產應急救援力量的佈局,協調調動有關的隊伍、裝備、物資,保障事故救援需要;

(2)組織有關專家指導現場救援工作,協助當地人民政府提出救援方案,制定防止事故引發次生災害的方案,責成有關方面實施;

(3)針對事故引發或可能引發的次生災害,適時通知有關方面啓動相關應急預案;

(4)協調事故發生地相鄰地區配合、支援救援工作;

(5)必要時,商請部隊和武警參加應急救援。

4.6現場緊急處置

根據事態發展變化情況,出現急劇惡化的特殊險情時,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在充分考慮專家和有關方面意見的基礎上,依法採取緊急處置措施。涉及跨省(區、市)、跨領域的影響嚴重的緊急處置方案,由安全監管總局協調實施,影響特別嚴重的報國務院決定。

根據危險化學品事故可能造成的後果,將危險化學品事故分爲:火災事故、爆炸事故、易燃、易爆或有毒物質泄漏事故。針對上述危險化學品事故的特點,其一般處置方案和處置方案要點分別如下:

4.6.1危險化學品事故一般處置方案

(1)接警。接警時應明確發生事故的單位名稱、地址、危險化學品種類、事故簡要情況、人員傷亡情況等。

(2)隔離事故現場,建立警戒區。事故發生後,啓動應急預案,根據化學品泄漏的擴散情況、火焰輻射熱、爆炸所涉及到的範圍建立警戒區,並在通往事故現場的主要幹道上實行交通管制。

(3)人員疏散,包括撤離和就地保護兩種。撤離是指把所有可能受到威脅的人員從危險區域轉移到安全區域。在有足夠的時間向羣衆報警,進行準備的情況下,撤離是最佳保護措施。一般是從上風側離開,必須有組織、有秩序地進行。

就地保護是指人進入建築物或其它設施內,直至危險過去。當撤離比就地保護更危險或撤離無法進行時,採取此項措施。指揮建築物內的人,關閉所有門窗,並關閉所有通風、加熱、冷卻系統。

(4)現場控制。針對不同事故,開展現場控制工作。應急人員應根據事故特點和事故引發物質的不同,採取不同的防護措施。

4.6.2火災事故處置方案要點

(1)確定火災發生位置;

(2)確定引起火災的物質類別(壓縮氣體、液化氣體、易燃液體、易燃物品、自燃物品等);

(3)所需的火災應急救援處置技術和專家;

(4)明確火災發生區域的周圍環境;

(5)明確周圍區域存在的重大危險源分佈情況;

(6)確定火災撲救的基本方法;

(7)確定火災可能導致的後果(含火災與爆炸伴隨發生的可能性);

(8)確定火災可能導致的後果對周圍區域的可能影響規模和程度;

(9)火災可能導致後果的主要控制措施(控制火災蔓延、人員疏散、醫療救護等);

(10)可能需要調動的應急救援力量(公安消防隊伍、企業消防隊伍等)。

4.6.3爆炸事故處置方案要點

(1)確定爆炸地點;

(2)確定爆炸類型(物理爆炸、化學爆炸);

(3)確定引起爆炸的物質類別(氣體、液體、固體);

(4)所需的爆炸應急救援處置技術和專家;

(5)明確爆炸地點的周圍環境;

(6)明確周圍區域存在的重大危險源分佈情況;

(7)確定爆炸可能導致的後果(如火災、二次爆炸等);

(8)確定爆炸可能導致後果的主要控制措施(再次爆炸控制手段、工程搶險、人員疏散、醫療救護等);

(9)可能需要調動的應急救援力量(公安消防隊伍、企業消防隊伍等)。

4.6.4易燃、易爆或有毒物質泄漏事故處置方案要點

(1)確定泄漏源的位置;

(2)確定泄漏的化學品種類(易燃、易爆或有毒物質);

(3)所需的泄漏應急救援處置技術和專家;

(4)確定泄漏源的周圍環境(環境功能區、人口密度等);

(5)確定是否已有泄漏物質進入大氣、附近水源、下水道等場所;

(6)明確周圍區域存在的重大危險源分佈情況;

(7)確定泄漏時間或預計持續時間;

(8)實際或估算的泄漏量;

(9)氣象信息;

(10)泄漏擴散趨勢預測;

(11)明確泄漏可能導致的後果(泄漏是否可能引起火災、爆炸、中毒等後果);

(12)明確泄漏危及周圍環境的可能性;

(13)確定泄漏可能導致後果的主要控制措施(堵漏、工程搶險、人員疏散、醫療救護等);

(14)可能需要調動的應急救援力量(消防特勤部隊、企業救援隊伍、防化兵部隊等)。

4.7應急人員的安全防護

根據危險化學品事故的特點及其引發物質的不同以及應急人員的職責,採取不同的防護措施:應急救援指揮人員、醫務人員和其他不進入污染區域的`應急人員一般配備過濾式防毒面罩、防護服、防毒手套、防毒靴等;工程搶險、消防和偵檢等進入污染區域的應急人員應配備密閉型防毒面罩、防酸鹼型防護服和空氣呼吸器等;同時做好現場毒物的洗消工作(包括人員、設備、設施和場所等)。

4.8羣衆的安全防護

根據不同危險化學品事故特點,組織和指導羣衆就地取材(如毛巾、溼布、口罩等),採用簡易有效的防護措施保護自己。根據實際情況,制定切實可行的疏散程序(包括疏散組織、指揮機構、疏散範圍、疏散方式、疏散路線、疏散人員的照顧等)。組織羣衆撤離危險區域時,應選擇安全的撤離路線,避免橫穿危險區域。進入安全區域後,應儘快去除受污染的衣物,防止繼發性傷害。

4.9事故分析、檢測與後果評估

當地和支援的環境監測及化學品檢測機構負責對水源、空氣、土壤等樣品就地實行分析處理,及時檢測出毒物的種類和濃度,並計算出擴散範圍等應急救援所需的各種數據,以確定污染區域範圍,並對事故造成的環境影響進行評估。

4.10信息發佈

安全監管總局是危險化學品事故災難信息的指定來源。安全監管總局負責危險化學品事故災難信息對外發布工作。必要時,國務院新聞辦派員參加事故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工作,負責指導協調危險化學品事故災難的對外報道工作。

4.11應急結束

事故現場得以控制,環境符合有關標準,導致次生、衍生事故隱患消除後,經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確認和批准,現場應急處置工作結束,應急救援隊伍撤離現場。危險化學品事故災難善後處置工作完成後,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組織完成應急救援總結報告,報送安全監管總局和省(區、市)人民政府,省(區、市)人民政府宣佈應急處置結束。

5、應急保障

5.1通信與信息保障

有關人員和有關單位的聯繫方式保證能夠隨時取得聯繫,有關單位的調度值班電話保證24小時有人值守。

通過有線電話、移動電話、衛星、微波等通信手段,保證各有關方面的通訊聯繫暢通。

安全監管總局負責建立、維護危險化學品事故災難應急救援各有關部門、專業應急救援指揮機構、省級應急救援指揮機構、各級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指揮機構以及專家組的通訊聯繫數據庫。

安全監管總局負責建立國家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響應通信網絡、信息傳遞網絡及維護管理網絡系統,以保證應急響應期間通信聯絡、信息溝通的需要;加強特殊通信聯繫與信息交流裝備的儲備,以滿足在特殊應急狀態下,通訊和信息交流需要;組織制定有關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機構事故災難信息管理辦法,統一信息分析、處理和傳輸技術標準。

安全監管總局開發和建立全國重大危險源和救援力量信息數據庫,並負責管理和維護。省級應急救援機構和各專業應急救援指揮機構負責本地區、本部門相關信息收集、分析、處理,並向安全監管總局報送重要信息。

5.2應急支援與裝備保障

(1)救援裝備保障。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按照有關規定配備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裝備,有關企業和當地政府根據本企業、本地危險化學品事故救援的需要和特點,建立特種專業隊伍,儲備有關特種裝備(泡沫車、藥劑車、聯用車、氣防車、化學搶險救災專用設備等)。依託現有資源,合理佈局並補充完善應急救援力量;統一清理、登記可供應急響應單位使用的應急裝備類型、數量、性能和存放位置,建立完善相應的保障措施。

(2)應急隊伍保障。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隊伍以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的專業應急救援隊伍爲基礎,以相關大中型企業的應急救援隊伍爲重點,按照有關規定配備人員、裝備,開展培訓、演習。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依法進行監督檢查,促使其保持戰鬥力,常備不懈。

公安、武警消防部隊是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的重要支援力量。

其他兼職消防力量及社區羣衆性應急隊伍是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的重要補充力量。

上海、吉林、瀋陽、天津、濟南、青島、株洲、大連等8個區域化學事故應急救援搶救中心,作爲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的重要力量,主要負責指導或實施對傷員的救治。

(3)交通運輸保障。安全監管總局建立全國主要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的交通地理信息系統。在應急響應時,利用現有的交通資源,協調鐵道、民航、軍隊等系統提供交通支持,協調沿途有關地方人民政府提供交通警戒支持,以保證及時調運危險化學品事故災難應急救援有關人員、裝備、物資。

事故發生地省級人民政府組織對事故現場進行交通管制,開設應急救援特別通道,最大限度地贏得救援時間。

地方人民政府組織和調集足夠的交通運輸工具,保證現場應急救援工作需要。

(4)醫療衛生保障。由事故發生地省級衛生行政部門負責應急處置工作中的醫療衛生保障,組織協調各級醫療救護隊伍實施醫療救治,並根據危險化學品事故造成人員傷亡的特點,組織落實專用藥品和器材。醫療救護隊伍接到指令後要迅速進入事故現場實施醫療急救,各級醫院負責後續治療。

必要時,安全監管總局通過國務院安委會協調醫療衛生行政部門組織醫療救治力量支援。

(5)治安保障。由事故發生地省級人民政府組織事故現場治安警戒和治安管理,加強對重點地區、重點場所、重點人羣、重要物資設備的防範保護,維持現場秩序,及時疏散羣衆。發動和組織羣衆,開展羣防聯防,協助做好治安工作。

(6)物資保障。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按照有關規定儲備應急救援物資,地方各級人民政府以及有關企業根據本地、本企業安全生產實際情況儲備一定數量的常備應急救援物資;應急響應時所需物資的調用、採購、儲備、管理,遵循"服從調動、服務大局"的原則,保證應急救援的需求。

國家儲備物資相關經費由國家財政解決;地方常備物資經費由地方財政解決;企業常備物資經費由企業自籌資金解決,列入生產成本。

必要時,地方人民政府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時動員和徵用社會物資。跨省(區、市)、跨部門的物資調用,由安全監管總局報請國務院安委會協調。

5.3技術儲備與保障

安全監管總局和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要充分利用現有的技術人才資源和技術設備設施資源,提供在應急狀態下的技術支持。

應急響應狀態下,當地氣象部門要爲危險化學品事故的應急救援決策和響應行動提供所需要的氣象資料和氣象技術支持。

根據重大危險源的普查情況,利用重大危險源、重大事故隱患分佈和基本情況臺帳,建立重大危險源和化學品基礎數據庫,爲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提供基本信息。根據危險化學品登記的有關內容,利用已建立的危險化學品數據庫,逐步建立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信息系統,爲應急救援工作提供保障。

依託有關科研單位開展化學應急救援技術、裝備等專項研究,加強化學應急救援技術儲備,爲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提供技術支持。

5.4宣傳、培訓和演習

(1)公衆信息交流。各級政府、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要按規定向公衆和員工說明本企業生產、儲運或使用的危險化學品的危險性及發生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廣泛宣傳應急救援有關法律法規和危險化學品事故預防、避險、避災、自救、互救的常識。

(2)培訓。危險化學品事故有關應急救援隊伍按照有關規定參加業務培訓;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按照有關規定對員工進行應急培訓;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負責對應急救援培訓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各級應急救援管理機構加強應急管理、救援人員的上崗前培訓和常規性培訓。

(3)演習。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按有關規定定期組織應急演習;地方人民政府根據自身實際情況定期組織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演習,並於演習結束後向安全監管總局提交書面總結。應急指揮中心每年會同有關部門和地方政府組織一次應急演習。

5.5監督檢查

安全監管總局對危險化學品事故災難應急預案實施的全過程進行監督和檢查。

6、附則

6.1名詞術語定義

危險化學品事故是指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儲存、運輸、使用和廢棄危險化學品處置等過程中由危險化學品造成人員傷害、財產損失和環境污染的事故(礦山開採過程中發生的有毒、有害氣體中毒、爆炸事故、放炮事故除外)。

6.2響應分級標準

按照事故災難的可控性、嚴重程度和影響範圍,將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響應級別分爲Ⅰ級(特別重大事故)響應、Ⅱ級(重大事故)響應、Ⅲ級(較大事故)響應、Ⅳ級(一般事故)響應。

出現下列情況時啓動Ⅰ級響應:在化學品生產、經營、儲存、運輸、使用和廢棄危險化學品處置等過程發生的火災事故、爆炸事故、易燃、易爆或有毒物質泄漏事故,已經嚴重危及周邊社區、居民的生命財產安全,造成或可能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中毒、或疏散轉移10萬人以上、或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或特別重大社會影響,事故事態發展嚴重,且亟待外部力量應急救援等。

出現下列情況時啓動Ⅱ級響應:在化學品生產、經營、儲存、運輸、使用和廢棄危險化學品處置等過程發生的火災事故、爆炸事故、易燃、易爆或有毒物質泄漏事故,已經危及周邊社區、居民的生命財產安全,造成或可能造成10~29人死亡、或50~100人中毒、或5000~10000萬元直接經濟損失、或重大社會影響等。

出現下列情況時啓動Ⅲ級響應:在化學品生產、經營、儲存、運輸、使用和廢棄危險化學品處置等過程發生的火災事故、爆炸事故、易燃、易爆或有毒物質泄漏事故,已經危及周邊社區、居民的生命財產安全,造成或可能造成3~9人死亡、或30~50人中毒、或直接經濟損失較大、或較大社會影響等。

出現下列情況時啓動Ⅳ級響應:在化學品生產、經營、儲存、運輸、使用和廢棄危險化學品處置等過程發生的火災事故、爆炸事故、易燃、易爆或有毒物質泄漏事故,已經危及周邊社區、居民的生命財產安全,造成或可能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30人以下中毒、或一定社會影響等。

6.3預案管理與更新

省級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指揮機構和有關應急保障單位,都要根據本預案和所承擔的應急處置任務,制定相應的應急預案,報安全監管總局備案。

本預案所依據的法律法規、所涉及的機構和人員發生重大改變,或在執行中發現存在重大缺陷時,由安全監管總局及時組織修訂。安全監管總局定期組織對本預案評審,並及時根據評審結論組織修訂。

6.4預案解釋部門

本預案由安全監管總局負責解釋。

6.5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7、附件(略)

危險化學品應急預案 篇8

1、總則

1.1編制目的

爲加強對危險化學品事故的有效控制,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危害程度和消除事故危害,保護環境,保障人民羣衆生命、財產安全。

1.2編制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河北省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和《河北省危險化學品災難應急救援預案》,結合我市實際情況,制定本應急救援預案。

1.3概念與分級

1.3.1概念

本預案所稱危險化學品事故,是指在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使用、運輸、經營和廢棄危險化學物品處理過程中,由一種或數種危險化學品或者其能量釋放造成的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環境污染事故。包括由危險化學品引起的燃燒、爆炸事故、泄漏事故以及對社會造成重大影響的其它事故。

1.3.2危險化學品事故等級

根據危險化學品事故的嚴重性和緊急程度,危險化學品事故災難分爲四級。

特別重大危險化學品事故災難: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蹤)或者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的事故;直接經濟損失1億元(含1億元)以上的事故;100人(含100人)以上中毒(重傷)的事故;需要緊急安置10萬人(含10萬人)以上的事故。

重大危險化學品事故:造成10人以上不足30人死亡(含失蹤)或者危及10人以上不足30人生命安全的事故;直接經濟損失5000萬元以上不足1億元的事故;50人以上不足100人中毒(重傷)的事故;需要緊急安置5萬人以上不足10萬人的事故。

較大危險化學品事故:造成3人以上不足10人死亡(含失蹤)或者危及3人以上不足10人生命安全的事故;直接經濟損失較大的事故;30人以上不足50人中毒(重傷)的事故;需要緊急安置1萬人以上不足5萬人的事故。

一般危險化學品事故:造成不足3人死亡(含失蹤)或者危及不足3人生命安全的事故;直接經濟損失較大的事故;不足30人中毒(重傷)的事故;需要緊急安置不足1萬人的事故。

1.4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下列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1.4.1本轄區內發生的危險化學品事故災難。

1.4.2上級認爲臨近區域發生危險化學品事故災難,需要本市支援的(市政府批准)。

1.4.3市政府認爲需要處置的其它事故災難。

1.5工作原則

1.5.1 以人爲本,安全第一。把保障人民羣衆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作爲應急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不斷改進和完善應急救援的裝備、設施和手段,切實加強對應急救援人員的安全防護,實施科學指揮,最大限度地降低危險化學品事故災難造成的人員傷亡和危害。

1.5.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在市政府危險化學品應急救援指揮部統一領導下,市政府有關部門和各鄉(鎮)政府按照各自職責和權限,開展危險化學品事故災難的應急救援工作。

1.5.3條塊結合,以塊爲主。危險化學品事故災難發生後,應以現場當地鄉(鎮)政府和本企業爲主,做好應急處置工作,待上級應急救援指揮機構人員到達後,服從上級應急救援指揮機構的領導,協助其工作。

1.5.4平戰結合,預防爲主。堅持事故應急救援與預防工作相結合。做好預防、預測、預警和預報工作,做好常態下的風險評估、物資儲備、隊伍建設、完善裝備、預案演練工作。

2、應急指揮體系與職責

2.1組織機構與職責

市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組織機構:市政府辦公室、市安監局、市公安局、市公安局消防科、市公安局交警大隊、市衛生局、市交通局、市質監局、市環保局、市建設局、市氣象局、市發改局、市財政局、市民政局、市委宣傳部、市廣播電視局、事故發生所在地鄉(鎮)政府。

市應急救援組織機構職責是:負責發生在本市行政區域內的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的組織領導和指揮協調工作。

2.2指揮機構與職責

市成立危險化學品應急救援指揮部。

總 指 揮:市政府主管安全生產工作的副市長

副總指揮:市政府辦公室主任

市安監局局長

市公安局局長

市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安生產監督管理局,電話2222990)。

應急救援指揮機構職責

2.2.1凡本市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發生事故後,需要啓動《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時,由總指揮發布啓動本預案命令。

2.2.2總指揮或總指揮委託副總指揮趕赴事故現場進行現場指揮,必要時成立現場指揮部,組織現場搶救工作。

2.2.3負責向上級政府和有關部門彙報應急救援工作進展情況,必要時爭取上級和華油援助。滄州市應急救援辦公室電話:2070056;華油消防支隊電話:119;煉油廠消防中隊電話:2735119。

2.2.4負責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具體方案、措施等各方面的重大問題的決策,並組織實施。

2.2.5發佈撤銷、救援、協調等各方面的臨時性命令。

2.2.6負責向媒體迅速、如實傳遞發佈信息。

2.2.7負責組織市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演練。

2.3成員單位職責

2.3.1市政府辦公室:承接危險化學品事故報告;請示總指揮啓動應急救援預案;通知指揮部成員單位立即趕赴事故現場;協調各成員單位的搶險救援工作;及時向總指揮提供情況,及時向市委、市政府報告事故和搶險救援進展情況;落實市委、市政府領導關於事故搶險救援的指示和批示。

2.3.2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負責市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的日常工作。監督檢查各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制定應急救援預案;組織全市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的應急救援模擬演習;負責建立應急救援專家組,組織專家開展應急救援諮詢服務工作;組織開展危險化學品事故調查處理。

2.3.3市公安局:負責事故災區人員疏散和事故現場警戒;組織事故可能危及區域內的人員疏散撤離;維護事故災區社會治安;參與事故調查處理。

2.3.4市公安局消防科:負責制定泄漏和滅火撲救預案;協調消防隊負責事故現場撲滅火災;控制易燃、易爆、有毒物質泄漏和有關設備容器的冷卻;組織受傷人員的搜救。

2.3.5市公安局交警大隊:負責事故現場區域周邊道路的交通管制工作;禁止無關車輛進入危險區域,保障救援道路的暢通。

2.3.6市衛生局:負責事故災區受傷人員治療與救護;培訓相應醫護人員;指導定點醫院儲備相應的醫療器材和急救藥品;負責事故現場調配醫務人員、醫療器材、急救藥品,組織現場救護及傷員轉移;檢測危險化學品對人體的危害程度;負責統計傷亡人員情況。

2.3.7市環境保護局:負責對事故區大氣、水源、土壤進行監測;對有毒化學物質在大氣、水域、土壤中的擴散進行分析,預測事故的危害區域、危害程度,並向指揮部提出控制措施;事故得到控制後指導現場遺留有害物質的消除;負責重大危險化學品污染事故的調查。

2.3.8市交通局:負責事故災難損壞的交通設施的搶修工作;在危險路段設立醒目的警示標誌;負責調度運輸公司、汽車出租公司等單位的車輛,實施救援車輛的保障;負責監督搶險單位車輛的日常保養,駕駛人員的培訓;負責組織事故現場搶險物資和搶險人員的運送。

2.3.9市質量技術監督局:負責危險化學品事故災難中因特種設備原因而發生的事故應急救援工作;對危險化學品事故災難現場的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等特種設備提供所需的技術支持和處置方案。

2.3.10市建設局:負責城鎮燃氣的應急救援工作;提供有關建築物的相關技術資料;組織人員緊急處理修復被破壞的相關重大設施。

2.3.11市氣象局:負責爲指揮部提供危險化學品事故災難區域內的風向、風速、溫度、氣壓、溼度、雨量等有關氣象參數和氣象服務。

2.3.12市發改局:負責組織、協調救災物資的調撥和供應。

2.3.13市財政局:負責安排危險化學品事故災難中應急救援和善後工作的資金。

2.3.14市民政局:負責危險化學品事故災難有關災民的安置和救濟;做好善後工作。

2.3.15市廣播電視局:負責組織搶險救災的宣傳報道工作。

2.3.16事故發生所在地鄉(鎮)政府:負責事故發生時的應急處置工作;及時向市政府有關部門報告,待上級應急救援指揮機構人員到達後,服從上級應急救援指揮機構的領導,協助搶險救援工作。

3、預防預警機制

3.1預防

市建立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監控數據庫,加強危險化學品事故預防知識的宣傳教育工作,提高公衆的預防意識;安監局和鄉(鎮)安監辦要加強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檢查,及時發現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過程中的安全隱患,做到早發現、早整改;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單位要健全危險化學品事故預警、預報體系建設,編制危險化學品事故預案。一旦發生事故,做到及時、快速上報。

3.2監測

市安監局對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進行日常監測,並及時向市政府上報重大事故風險信息。

3.3報告

3.3.1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單位一旦發生危險化學品事故,要立即向市危險化學品應急救援辦公室報告。

3.3.2對自然災害、公共衛生和社會安全方面的突發事件可能引發危險化學品事故的信息,有關部門和單位也要及時通報市危險化學品應急救援辦公室。

3.3.3市危險化學品應急救援辦公室接到事故報告後,根據重大危險源監控信息,對危險化學品事故或其它災害可能引發的危險化學品事故,進行事故災難險情分析,並將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等相關情況,立即向市應急救援指揮部報告。

3.3.4應急救援指揮部對危險化學品事故信息經覈實後,按有關規定及時上報上級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和上級有關部門。

3.4預警

市應急救援指揮部接到危險化學品災難事故報告後,按照應急救援預案及時研究確定應對方案;根據事態發展情況,通知有關部門,並按照有關應急預案做好應急準備和預防工作。事態嚴重時,要及時發佈事故災難預警信息。

預警包括預警級別、起始時間、可能影響的範圍、警示事項、應採取的措施和發佈時間等內容。預警信息的發佈、調整和解除可通過廣播、電視、通信、警報器、宣傳車或者組織人員逐戶通知等多種方式進行。

4、應急響應

4.1響應程序

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一旦發生事故,發生事故的企業和當地鄉(鎮)政府應當立即啓動相關應急預案,及時、有效地進行處置,並按照規定向市危險化學品應急救援辦公室上報有關信息。

發生較大級別以上危險化學品事故災難時,市應急救援辦公室要及時向上級應急辦公室報告有關信息,爭取上級救援隊伍的支援和專家的指導。

4.2啓動條件

本市轄區內危險化學品事故災難等級達到一般級別時本預案進入啓動準備狀態。

4.3響應措施

進入啓動準備狀態後,各成員單位按照各自的職責,收集事故有關信息,向專家請教事故救援的指導意見,組織人員做好應急救援前的準備工作。

進入應急救援狀態後,各成員單位按照各自的職責,在應急救援指揮部的統一協調指揮下,在專家組現場指導下,開展救援工作。

4.4信息處理

4.4.1市應急救援辦公室接到危險化學品事故報告後,要及時上報上級應急救援辦公室,根據發生事故的等級不同,在上報上級的同時,要按規定上報省和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4.4.2市應急救援辦公室要跟蹤事故發展、搶救工作進展以及事故可能造成的影響等有關信息,應急救援指揮部需要上級協調解決和提供支援時,及時向上級提出請求。

4.4.3市應急救援指揮部負責具體組織有關專業應急機構研究各類危險化學品事故信息處理方法,統一信息分析、處理技術標準,並按規定向有關部門通報事故信息。

4.5指揮與協調

進入應急狀態後,危險化學品應急救援指揮部負責事故現場搶險的緊急處置工作。其主要內容是:

4.5.1在市應急救援指揮部下達指令前,指揮當地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力量開展救援工作。

4.5.2協調有關部門和單位對傷員進行緊急搶救和醫療移送。

4.5.3落實市應急救援指揮部下達的各項應急救援指令。

4.6緊急處置

市危險化學品應急救援成員接到市應急救援指揮部的命令後,應當立即組織人員趕赴事故現場,並根據危險化學品的物理狀態、化學性質和發生事故的不同類別,按照有關規定開展相應的救援工作。

4.7應急人員的安全防護

因危險化學品物理狀態、化學性質和發生事故類別以及有關人員職責的不同,應採取不同的防護措施。

應急救援指揮人員、醫務人員及其它應急人員進入污染區域時一般應配備過濾式防毒面具、防護服、防毒手套、防毒靴等裝備;工程搶險、消防和偵檢等人員進入污染區域時應配備密閉防毒面罩、防酸鹼型防護服和空氣呼吸器等裝備。

4.8羣衆的安全防護

應急救援指揮部應當組織人員做好羣衆的安全防護工作,其主要內容是:

4.8.1根據危險化學品事故特點,評估事故影響範圍和事故後果的嚴重程度,確定羣衆的安全防護範圍,明確保護羣衆安全的必要措施和基本生活保障措施;

4.8.2確定羣衆的疏散撤離方式、程序和疏散撤離的範圍、路線,並指定相關職能部門組織實施;

4.8.3確定應急情況下對羣衆進行醫療救助、疾病控制、生活救助的方式和程序;

4.8.4由相關職能部門做好羣衆疏散、避難過程中的治安管理工作。

4.9社會救援力量動員

應急救援指揮部負責組織社會力量參與應急救援工作。必要時向上級政府或上級救援機構請求予以支援。

4.10危險化學品事故調查分析、檢測與後果評估

市環保局負責對污染區域的水源、空氣、土壤等進行分析處理,及時監測、確定毒物的種類、濃度及擴散範圍等應急救援所需的各種環境數據。

危險化學品應急救援專家組,根據事故現場情況以及環保局提供的環境數據,分析事故原因和發展趨勢,評估、預測事故影響程度及其後果,爲制定現場搶救方案提供支持,並寫出分析報告上報應急救援指揮部。

4.11新聞報道

市廣播電視局要按市政府擬定的信息發佈方案確定發佈內容,並及時進行發佈報道。

4.12應急結束

現場應急處置工作完成後,經應急救援指揮部確認,報市政府批准,終止實施本方案,應急救援指揮部發布事故應急救援結束命令。應急救援隊伍和指揮人員撤離事故現場。

5、後期處理

5.1善後處理

政府組織有關職能部門做好善後處理工作,主要包括人員安置、補償,物資和勞務的徵用補償,災後重建,污染物的收集、清理與處理等事項,儘快消除事故影響,安撫受難和受影響人員,保障社會穩定,恢復正常秩序。

5.2獎勵與撫卹

政府對應急救援處置工作中做出重要貢獻的單位和個人,應當予以表彰、獎勵;對因參加應急救援處置工作致病、致殘、死亡人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予以撫卹。

5.3社會救助

市民政局依法做好捐贈資金和物資的接受、管理、分配、使用與監督工作。

5.4保險

危險化學品事故災難發生後,保險公司要及時派人員開展對應急救援人員和受災人員的'保險受理、賠付工作。

5.5應急救援總結

本預案終止實施後,應急救援指揮部要分析總結應急救援經驗教訓,提出改進措施,完成應急救援報告。並上報上級應急救援有關部門。

6、保障措施

6.1通訊保障

應急救援指揮部建立應急救援組織機構成員單位負責人通訊錄(通訊錄見附件四),各成員單位也要建立相應人員通訊錄,確保應急指揮部的命令下傳暢通,各成員單位相關信息上報及時。

6.2應急救援的裝備保障

應急救援的裝備保障根據相關職責,由下列各單位負責保障:

6.2.1交通運輸保障由市交通局負責。組織各交通運輸單位對搶險人員、物資的前運後送工作。

6.2.2醫療衛生保障由市衛生局負責。組織具有相應能力的醫院,組成醫療救護隊實施對受傷人員進行緊急救治並護送重傷人員至醫院進一步治療;根據危險化學品事故對人員的傷亡特點,協調醫療藥品和器材。

6.2.3治安保障由市公安局負責。主要做好事故現場的安全警戒和治安管理工作,維護現場秩序,及時疏散羣衆。

6.2.4物資保障由市安監局負責。主要組織全市各危化生產經營企業,根據各企業實際,儲備一定數量的常備應急救援物資。在應急響應時,協調、調動各企業的救援物資,保障應急救援的需求。

6.2.5資金保障由市財政局負責。主要調度應急救援時物資所需資金和善後資金的供給。

6.3技術保障

6.3.1市氣象局要爲危險化學品事故的應急救援決策和應急響應行動提供所需要的氣象資料和氣象技術支持。

6.3.2市安監局要建立本市重大危險源和化學品數據庫,利用重大危險源、重大事故隱患分佈情況的數據資源,爲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提供基本信息。

6.3.3充分利用當地石油各大企業的科技人員,建立人員信息庫,開展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技術專項研究,加強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技術儲備,爲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提供技術支持。

6.4宣傳、培訓與演習

6.4.1組織有關部門廣泛宣傳與應急救援有關的法律、法規,公開報警電話(2222990)、災情受理部門(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做好危險化學品事故災難預防、避險、避災、自救、互救等常識的普及工作。

6.4.2培訓

各應急救援機構單位對應急救援人員要進行上崗前培訓和業務培訓,並做好後備人員的培訓,積極吸收社會志願者參加,提高公衆的自救、互救能力。

6.4.3演習

市應急救援指揮部負責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演習、演練工作。有關企業應根據各自特點,定期組織本單位的事故應急救援演習。

7、附則

7.1預案管理與更新

本應急救援預案由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牽頭制定,經市政府批准後由政府辦公室印發實施。市安監局根據需要和有關法律、法規、規範標準的變化情況,以及在預案的實施、演習過程中發現的問題及時修訂。

7.2預案的解釋部門

本預案由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負責解釋。

7.3預案的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附件:危險化學品事故現場區域劃分附件

危險化學品事故現場區域劃分

根據危險化學品事故的危害範圍、危害程度與危險化學品事故源的位置劃分事故中心區域、事故波及區及事故可能影響區域。

(一)事故中心區域。中心區即距事故現場0~500m的區域。此區域危險化學品濃度指標高,有危險化學品擴散,並伴有爆炸、火災發生,建築物設施及設備損壞,人員急性中毒。

事故中心區的救援人員需要全身防護,並佩戴隔絕式面具。救援工作包括切斷事故源、搶救傷員、保護和轉移其它危險化學品、清除滲漏液態毒物、進行局部的空間洗消及封閉現場等。非搶險人員撤離到中心區域以外後應清點人數,並進行登記。事故中心區域邊界應有明顯警戒標誌。

(二)事故波及區域。事故波及區即距事故現場500~1000m的區域。該區域空氣中危險化學品濃度較高,作用時間較長,有可能發生人員或物品的傷害或損壞。

該區域的救援工作主要是指導防護、監測污染情況,控制交通,組織排除滯留危險化學品氣體。視事故實際情況組織人員疏散轉移。事故波及區域人員撤離到該區域以外後應清點人數,並進行登記。事故波及區域邊界應有明顯警戒標誌。

(三)受影響區域。受影響區域是指事故波及區外可能受影響的區域,該區可能有從中心區和波及區擴散的小劑量危險化學品危害。

該區救援工作重點放在及時指導羣衆進行防護,對羣衆進行有關知識的宣傳,穩定羣衆的思想情緒,做基本應急準備。

危險化學品應急預案 篇9

爲了確保公司使用、存放的危險化學品在發生事故後能及時迅速地開展搶救和救援,最大限度地降低或避免國家、企業、員工及相關方財產損失和人員的.安全風險,根據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要求,特制定公司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處理預案。

一、應急處理組織

1、公司組成應急處理指揮組

組長:

成員:

2、指揮小組成員職責:

①(項目經理)任務是瞭解危險化學品的性質、數量、搶救設施等情況,組織現場搶救指揮,組織撤離或採取其他措施,保護危險區域內的相關人員,迅速控制危險源;

②任務是根據指揮指令,及時與政府有關部門、消防、醫療機構、環境保護部門聯繫、溝通和彙報;

③任務是維護現場秩序,保護事故現場,做好對當事人及周圍人員的詢問記錄,並與轄區內公安部門聯繫;

④ 任務是處理好善後工作。

二、應急處理程序

① 當事故一旦發生以後,事故發現人應大聲呼救,火速報告項目經理或施工員;

② 項目經理在獲得求救信息並確認事故後,應立即報警(119、120、110 ) ,並立即向公司應急搶險領導小組上級彙報事故初步原因、範圍及後果,組織項目事故應急小組進行搶救,組織營救受害人員,組織撤離或採取其他有效措施保護危險區域內相關人員;

③ 指揮組接到事故發生消息後,立即通知全體成員在第一時間趕到現場,瞭解事故發展情況,開展搶救工作,迅速控制危險源。並通知危險化學品管理機構對危害進行檢測,測定危害程度;

④ 當政府事故處理部門趕到現場後,現場指揮組簡要彙報事故情況,一切人員聽從政府事故處理部門指揮,防止事故進一步擴大直至搶救結束,針對事故危害性,迅速採取封閉、隔離、洗消等措施;

⑤ 撲救結束後,要保護好現場,按公司事故調查處理要求,填寫事故報告,協助政府有關部門調查取證,並作出相應處理決定和防範措施,吸取教訓。

二、通訊聯繫

醫院急救中心:120 火警:119 匪警:110

工地現場值班電話:

有關負責人電話:

項目負責人: 手機:

安全員: 手機:

技術負責人:手機:

施工員: 手機:

危險化學品應急預案 篇10

爲提高我公司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處置水平,快速、準確、妥善地應對公司突發性安全事故,做好應急處置和搶險救援的組織工作,提高快速反應能力、應急救援能力以及協同作戰能力,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環境污染和社會危害,根據園區安監分局文件(xxxx〔20xx〕14號)要求和公司《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演練規定,我公司於20xx年6月15日進行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演練。

一、演練目的

1、通過實戰演練,加強員工對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理解和運用,提高正確使用應急救援器材的實戰技能。

2、進一步提高救援人員的現場應急救援處置能力。

3、強化訓練在突發事件發生時,事故現場人員撤離速度、撤離路線的選擇和自救能力。

4、進一步瞭解重點崗位員工對預案的學習、掌握和應用情況。

5、檢查應急救援系統的啓動能力和效率,以及應急救援人員和現場員工在突發事件發生時的應急水平和整體協同能力。

6、檢查各類應急物資及裝備的配備情況是否能滿足應急救援的要求。

二、演練的預定目標

考察在擬定區域的危險化學品泄漏、火災事故發生後,事故報警、應急救援系統的啓動、救援人員的集結、現場警戒及人員疏散、受傷人員的救護、現場搶修搶險、滅火撲救、應急指揮系統的臨場指揮、事故消除後的現場清理等工作是否迅速有效。

三、演練時間、地點及演練內容

時間:20xx年6月15日下午,15:45分開始

地點:公司xxx車間

參加人員:應急指揮部及救援人員共33人,131車間現場員工15人,總計48人。

現場監督指導人員:xxxx

演練內容:

1、事故報警:下午15點45分,131車間中間儲罐卸料人員餘xx報告車間主任吳新富,稱在131車間向二氯乙烷中間罐泵料時發生靜電起火事故。吳新富立即向安環部吳文祥報告,請求公司組織緊急救援。公司安全環保部吳可紅接警後,立即向公司分管安全領導王特報告,王總接到報告後向公司應急救援指揮部總指揮程凱彙報。

2、啓動應急救援預案:下午15點48分,根據現場火情報告,應急指揮部總指揮蔡安邦下達啓動應急救援預案命令。由公司安環部值守人員通知各應急救援副總指揮及個隊隊長。應急救援隊各隊長分別電話通知隊員準備救援器材,立即趕往事故現場附近集合。應急救援指揮部總指揮和副總指揮同時向有關部門報告事故情況。

3、隊伍集結:下午15點53分,各救援小組攜帶救援器材,按照預案分工職責,分別趕赴事故現場緊急集結。到場後各救援隊分別向救援總指揮報告。總指揮發布警戒、疏散、救護及滅火等應急救援命令。各救援隊分頭開始救援工作。

4、現場警戒:警戒組到達事故地點後,在距事發地點100米外設立警戒線、佈置崗哨,除救援人員外,其他人員不得進入警戒區。

5、緊急疏散:疏散組人員到達現場後,現場報告風向情況,設立疏散撤離方向標誌,指引無關人員及車輛迅速撤離事故現場,轉移到安全地點。

6、現場救護:救護組人員以及運輸隊到在現場後,將受傷人員轉移到安全地點開展現場急救處理後,送往附近醫院進行醫治。

7、滅火撲救:滅火組人員到達現場後,組織滅火隊員撲火。滅火組操作滅火器材,站立於上風方向對準起火部位的火根噴射干粉,待火勢控制後再用沙土覆蓋撲滅火種。同時滅火組其餘人員分兩人一組分別打開消火栓,接好消防水龍頭向儲罐噴射霧狀水對儲罐降溫,稀釋罐區周邊可燃氣濃度。

8、現場搶修:搶修人員到達現場後,搶修隊王京東、吳可紅立即佩戴好呼吸器等防護用品,進入圍堰,使用工具關閉泄漏的中間儲罐閥門,切斷危險源,搶修完畢後向現場總指揮蔡安邦報告。電力負責人王未立即安排關閉131配電總開關,確認搶修現場已無電源後用對講機向現場副總指揮王有明報告。

9、現場清理:確認燃燒物全部熄滅後,總指揮命令清理組開始現場清理。清理組人員將現場殘留物進行收集、洗消,同時質檢部陳廣恆帶領監測人員到現場取樣,準備後續化驗分析。安環部吳可紅用便攜可燃氣體探測器對事故現場進行殘餘可燃氣探測後向總指揮報告現場未檢出可燃氣。清理組組長汪末良在現場清理結束後向現場總指揮報告現場已安全處置完畢。

10、救援結束:指揮部接到現場清理組報告的安全信息後,安排各救援小組組長分別清點隊伍人數,各組確認後向現場救援總指揮報告。總指揮宣佈救援結束,解除警戒,整理救援器材,命令救援人員收隊。

四、演練成果

(一)領導高度重視,現場指揮

公司領導層高度重視,從演練策劃、方案制定、前期準備、組織實施到模擬演練,都進行了具體部署。安監分局和公司領導在演練全過程親臨實戰,現場指揮。

(二)演練目的`明確,方案策劃周密

從本公司安全生產的實際出發,確定危險化學品的泄漏和火災事故爲重點應急演練內容,對《演練方案》反覆進行修訂。演練主要檢驗以下方面:

1、應急救援人員對《xxxx有限公司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第3版)》的熟悉掌握程度。

2、應急指揮系統對事故報警、通訊聯絡、應急響應等的規範性、時效要求;

3、救護、警戒疏散、滅火、搶修搶險、後續現場監測清理的處置能力;

4、應急物資、器材的配備情況是否充分適宜。

(三)預案演練效果

1、事故報警及時,能迅速分級報告至公司應急指揮部總指揮。

2、應急救援響應及趕赴事故現場較快。因提前安排過預演,應急指揮及救援人員共33人中僅1人未能按預定方案及時趕到現場。應急演練方案中規定的各組長在人員到場之後向總指揮報告程序設置較爲合理,便於總指揮及時發佈應急處置命令。

3、滅火組和搶險組成員較多,演練時部署得當,能按照《應急預案》的內部具體分工,迅速開展滅火和搶險。

4、現場總指揮和副總指揮用喊話器臨場指揮效果較好,能及時應對各種未預計情況。

5、滅火和搶險搶修基本能按預定方案實施。

6、本次演練對應急物資進行全面的檢驗,現有物資基本滿足應急救援的需要。

五、演練存在的不足

1、對事故發生後公司應急救援指揮及應急組織的響應速度未能充分考察,演練前各救援組已在辦公樓前集結。

2、部分應急人員對應急救援預案還不熟悉,在演練時的表現與事故救援實戰仍有差距。

3、本次的《演練方案》及演練活動中未體現現場在指揮部及相關車間主任、工藝技術人員詳細瞭解現場及附近周邊物料的實際具體情況,再確定滅火、搶修搶險方案的內容。這方面與實際應急救援有些差異。

4、本次演練未考察指揮部根據現場搶修搶險及滅火情況的變化及時調整方案或應急增援的內容。

5、事故現場及附近人員的疏散和撤離還不夠迅速、有序。現場缺少疏散指示標誌。

6、各救援組長在現場未能充分發揮各自指揮協調作用。

以上不足之處將在下次應急預案演練中進行完善。

六、對《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評估和修改建議

1、本次演練指導思想明確,組織工作嚴密,準備工作充分,程序設置合理。通過演練檢驗了《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實用性和可操作性,鍛鍊了隊伍,提高了處置突發事故的能力,圓滿完成了預定演練任務。

2、應急預案中要更新應急救援物資信息,對應急物資種類、設備、裝備以及存放地點等信息進行動態管理,確保應急物資調度及時有效。

3、經常性組織公司應急救援人員及廣大員工培訓和學習《應急預案》活動。

4、對預案中各類事故現場處置方案的可操作性進行完善,增強實戰性。

5、根據本次《演練方案》,《應急救援預案》中應急救援組織機構及人員應進行調整。

危險化學品應急預案 篇11

1、總則

1.1目的

進一步增強防範危險化學品事故風險,提高危險化學品事故的應對能力,保障員工和公衆的生命安全和健康,最大限度地減少危險化學品事故造成的環境破壞、財產損失及社會影響。

1.2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環境保護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國家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預案》、《危險化學品事故災難應急預案》(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

1.3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公司所屬各項目部使用危險化學品和參加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化工裝置檢修及改、擴建工程中可能發生的危險化學品事故災難的預防和應急救援工作。

1.4工作原則

以人爲本,安全第一;統一領導、分級管理;共同應對、屬地爲主;依靠科學,積極預防;信息暢通、快速反應。

2、危害分析

公司各所屬項目部,在施工過程中,經常使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強腐蝕等危險化學品,尤其是危險化學品工廠的改、擴建及大檢修工程,可能發生危險化學品事故災難。

3、應急準備

3.1組織機構

公司應急管理領導小組,統一領導公司危險化學品事故災難的應急管理工作。工程各項目部應急管理機構要明確將危險化學品事故災難的應急管理作爲重要的管理職能。

3.2信息監控

各項目部可以不單獨成立專門的危險化學品事故的應急組織,但是要把危險化學品事故的應急救援職責列入各級應急組織機構的工作職責中。

使用危險化學品、危險化學品工廠改、擴建、大檢修工程施工中,要設專人按照《關於規範重大危險源監督與管理工作的通知》(安監總協調字[20xx]125號)的精神和集團公司、有關規定,對施工現場實施監控。

3.3預警預防

積極做好可能發生危險化學品事故災難的預警預防工作,針對某種、某幾種危險化學品事故,制定應急處置方案。和危險化學品的有關專家、地方、建設方的消防隊應急搶險隊建立緊密聯繫,一旦發生事故,請求支援。掌握處理危險化學品藥物的資源。和地方政府、友鄰單位、周邊社區做好信息溝通。

4、應急響應

4.1響應分級

4.1.1Ⅰ級響應(特別重大、公司級)

造成3人以上死亡或危及3人以上生命安全;或造成50人以上中毒或受傷;或造成500萬以上的經濟損失;或發生很大的負面社會影響等。Ⅰ級響應級別的事故災難按照國家、事故發生地的省、公司應急指揮部組織、指揮、協調的處置方案執行。

4.1.2Ⅱ級響應(重大、公司級)

造成1~2人死亡,或危及1~2人生命安全,或造成20~50人中毒或受傷;或造成100萬~500萬經濟損失;或發生較大的負面社會影響等。Ⅱ級響應級別的事故,由公司應急指揮部爲主,啓動應急預案、組織應急響應。

4.1.3Ⅲ級響應(較大、項目部級)

造成人員重傷或19人以下中毒或受傷;或造成100萬以下經濟損失;或發生一定的負面社會影響等。Ⅲ級響應級別的事故,由各項目部爲主啓動應急預案、組織應急響應和應急處置。

4.2報警

施工現場發生危險化學品事故災難,必須在第一時間內報告上一級應急組織,並逐級報告到公司應急辦公室。Ⅱ級以上響應級別,要分別報給公司和當地政府。Ⅰ級響應級別,公司應急辦公室必須報告國家應急救援指揮中心。

4.3應急措施

4.3.1發生危險化學品泄漏及由其引起的火災、爆炸時,現場應急指揮部立即啓動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預案,應急指揮部所屬各類應急小組進入狀態,應急搶險隊在條件允許時,進入現場,劃出警戒區。在通往事故現場進行交通管制。

4.3.2向上級、當地政府報告,通報友鄰單位和周邊社區,根據事故發展態勢,向危險化學品登記中心採集事故相關化學品的基本數據,組織專家諮詢,提出事故處置方案。

4.3.3人員疏散。當條件允許時,把所有可能受到威脅的人員從危險區域撤離到安全區域。有組織有秩序地從上風側離開。當現場狀態已無法安全撤離時,可以組織人員進入建築物或其他設施內,關閉所有門窗,關閉所有通風、加熱、冷卻系統,就地保護。

4.3.4火災事故處置方案要點

1)確定火災發生位置;

2)確定引起火災的物質類別(壓縮氣體、液化氣體、易燃液體、易燃物品、自燃物品等);

3)所需的火災應急救援處置技術和專家;

4)明確火災發生區域的周圍環境;

5)明確周圍區域存在的重大危險源分佈情況;

6)確定火災撲救的基本方法;

7)確定火災可能導致的後果(含火災與爆炸伴隨發生的可能性);

8)確定火災可能導致的後果及對周圍區域的影響可能達到的規模和程度;

9)火災可能導致後果的主要控制措施(控制火災蔓延、人員疏散、醫療救護等);

10)可能需要調動的應急救援力量(公安消防隊伍、企業消防隊伍等)。

4.3.5爆炸事故處置方案要點

1)確定爆炸地點;

2)確定爆炸類型(物理爆炸、化學爆炸);

3)確定引起爆炸的物質類別(氣體、液體、固體);

4)所需的爆炸應急救援處置技術和專家;

5)明確爆炸地點的周圍環境;

6)明確周圍區域存在的重大危險源分佈情況;

7)確定爆炸可能導致的後果(如火災、二次爆炸等);

8)確定爆炸可能導致後果的主要控制措施(再次爆炸控制手段、工程搶險、人員疏散、醫療救護等);

9)可能需要調動的應急救援力量(公安消防隊伍、企業消防隊伍等)。

4.3.6易燃、易爆或有毒有害物質泄漏事故處置方案要點

1)確定泄漏源的位置;

2)確定泄漏的化學品種類(易燃、易爆或有毒有害物質);

3)所需的泄漏應急救援處置技術和專家;

4)確定泄漏源的周圍環境(環境功能區分人口密度等);

5)確定是否已有泄漏物質進入大氣、附近水源、下水道等場所;

6)明確周圍區域存在的重大危險源分佈情況;

7)確定泄漏時間或預計持續時間;

8)實際或估算的泄漏量;

9)氣象信息;

10)泄漏擴散趨勢預測;

11)明確泄漏可能導致的後果(泄漏是否可能引起火災、爆炸、中毒等後果);

12)明確泄漏危及周圍環境的可能性;

13)確定泄漏可能導致後果的主要控制措施(堵漏、工程搶險、人員疏散、醫療救護等);

14)可能需要調動的應急救援力量(消防特勤部隊、企業救援隊伍、防化兵部隊等)。

4.4應急人員的安全防護

根據危險化學品事故的特點及其引發物質的不同以及應急人員的職責,採取不同的防護措施:應急救援指揮人員、醫務人員和其他不進入污染區域的應急人員一般配備過濾式防毒面罩、防護服、防毒手套、防毒靴等;工程搶險、消防和偵檢等進入污染區域的應急人員應配備密閉型防毒面罩、防酸鹼型防護服和空氣呼吸器等;同時做好現場毒物的'洗消工作(包括人員、設備、設施和場所等)。

4.5羣衆的安全防護

根據不同危險化學品事故特點,組織和指導羣衆就地取材(如毛巾、溼布、口罩等),採用簡易有效的防護措施保護自己。根據實際情況,制定切實可行的疏散程序(包括疏散組織、指揮機構、疏散範圍、疏散方式、疏散路線、疏散人員的照顧等)。組織羣衆撤離危險區域時,應選擇安全的撤離路線,避免橫穿危險區域。進入安全區域後,應儘快去除受污染的衣物,防止繼發性傷害。

5、善後處理

5.1救治受傷中毒人員

與醫院密切聯繫,救治因危化品爆炸、火災、泄漏造成的人員受傷或中毒,向醫院報告有毒、有害物質的種類,以便醫院有針對性的醫治與搶救。檢查事發現場周圍羣衆的身體狀況並予以救治。發生人員死亡,要做好其親屬的撫卹工作。

5.2清理現場

對危化品爆炸、火災、泄漏造成的事發現場環境污染,要採取強有力的措施處理受污染的水體、空氣和土地,並檢驗達到合格要求,以便恢復正常生產或生活。

5.3查清事故原因

要按照生產安全事故“四不放過”的原則,查清危化品事故的主要原因並通報,以免同類事故異地發生。

5.4責任追究

對造成事故的主要責任者,要追究其責任,根據事故造成損失的大小,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要予以法律制裁。並以此案例教育廣大職工。

5.5信息發佈

安排事故發言人,如實發布事故信息,既不允許誇大,也不允許隱匿。盡最大努力減少危化品事故的負面影響。

6、應急終止

事故現場得以控制,環境符合有關標準,導致次生、衍生事故隱患消除後,經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確認和批准,現場應急處置工作結束,應急救援隊伍撤離現場。危險化學品事故災難善後處置工作完成後,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組織完成應急救援總結報告,報送相應級別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機構和地方政府,由地方政府宣佈應急處置結束。

7、附則

7.1本預案由公司質量安全部組織制定,並負責解釋。

7.2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危險化學品應急預案 篇12

《操作手冊》作爲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預案文本的補充,具有不可或缺的作用。近日受委託對某經濟技術開發區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預案《操作手冊》進行了修訂,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危險源和風險分析

現代安全管理側重於風險管理和應急管理,風險分析和應急能力評估是應急預案編制的前提。在充分考慮我國化工園區發展現狀及存在的主要問題、開展化工園區安全風險評估的必要性、如何開展化工園區的區域安全風險評估、化工園區安全建設與管理的基本要求的基礎上,結合開發區現有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的實際情況,從危險化學品物性、生產與使用、儲存與運輸等方面對危險有害因素進行辨識,並提出可能產生的次生、衍生災害。同時從個人風險與社會風險值的角度描述風險程度,進一步完善風險分析部分的.內容。

二、應急處置流程和措施

由於轄區內使用有毒物品的單位相對較多,特別是劇使用單位,爲進一步強化《使用有毒物品作業場所勞動保護條例》的貫徹與落實,充分結合當前職業衛生工作的歸口管理需要和危險化學品安全事故的特點,突出應急響應程序化,在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處置流程圖後新增急性職業中毒事件應急響應與處置流程。

考慮到轄區內危險化學品事故可能發生的實際情況,在原有基礎上進一步完善了危險化學品事故處置措施,補充急性中毒的現場救護處置措施、化學品燒傷現場搶救處置措施、氰化物泄漏事故處置措施,更能體現《操作手冊》的完整性、實用性和可操作性,同時也更具有指導性,可以與轄區內所屬企事業單位的應急預案有很好的銜接作用。

最後還結合開發區現有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的生產、使用、儲存、運輸危險化學品品種和數量,及構成重大危險源單位的實際情況,根據《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辦公廳關於印發首批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學品安全措施和應急處置原則的通知》(安監總廳管三〔XX〕142號)文件精神,選取15種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學品。列出其安全措施和應急處置原則作爲附件供參考。

三、圖表格式與文檔結構

根據“文本統一、要素簡化、職責明確、程序有效”的指導原則,對《操作手冊》的文檔做了重新調整。進一步補充二級目錄,使文檔結構相對清晰。爲了突出應急預案的簡單化、圖表化,提高應急預案的針對性、操作性,同時對部分圖表進行了重新設置,完善內容、統一格式,較此前相對更全面、更完善。

危險化學品應急預案 篇13

一、總則

1.1編制目的和依據

爲進一步增強全市交通行業危險化品事故的應對和防範能力,最大限度減少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和社會影響,依據《XX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XX市重大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預案》和《XX市交通局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預案》,結合全市交通行業實際,制定本預案。

1.2適用範圍

1.2.1《XX市交通局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預案》(以下稱預案)爲《XX市重大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預案》子預案,適用於XX市行政區域內發生的,需要交通部門搶險救援的重大危險化學品事故。

1.2.2本預案同時適用於我市交通行業發生的危險化學品事故(可能造成3-9人死亡、或10-50人傷害、或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損失的事故)。

1.3工作原則

堅持政府領導、統一指揮,以人爲本、確保安全,分級負責、屬地爲主,單位自救、社會救援相結合的原則。

各縣(區)交通主管部門要結合本預案,制訂相應的應急救援實施預案,並在當地政府的指揮下,分級管理,分級實施。

二、組織機構及職責

2.1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組織機構

市交通局成立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下設一個辦公室和三個職能組,按照規定職責實施危險化學品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

各縣(區)交通部門要相應設立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救援組織機構,主要領導爲第一責任人。

2.1.1領導小組組成

領導小組成員由市、縣(區)交通局及局屬有關單位負責人組成。組長由市交通局局長擔任,副組長由分管道路運輸的副局長擔任,成員由兩縣(區)交通(經貿)局、市交通局運政科和安全生產監督科等相關科室、市運輸管理處、市交通稽查支隊、市機動車駕駛員培訓管理處、市長途客運公司、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等單位負責人組成。

2.1.2領導小組的主要職責

市交通局領導小組在市政府危險化學品重特大事故處置專項指揮部的領導下,迅速、果斷、有效地開展工作。主要職責有:

1.根據事故現場情況,決定本預案的啓動與結束;

2.根據現場應急救援情況,統一部署、協調、督查各職能組落實市政府專項指揮部和市交通局領導小組應急搶救指令落實情況;

3.調度現場及外圍救護所需的運輸車輛;

4.研究解決應急救援工作中的重大問題,作出事故應急、求援及善後處理等建議和決策。

2.2領導小組下設機構及職責

2.2.1領導小組辦公室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交通局安全生產監督科。負責相關應急救援預案的制定、搶險救援隊伍的組建和人員培訓等工作。

2.2.2災情處置組

由市運輸管理處處長任組長,市運輸管理處分管貨運工作的副處長任副組長,市交通稽查支隊、市機動車駕駛員培訓管理處相關副職XX縣(區)運管部門負責人以及市運輸管理處相關科室負責人任成員。具體負責道路運輸危險化學品事故災難現場的'應急救援與搶險工作。

2.2.3運輸保障組

由市運輸管理處分管客運的副處長任組長,由市運輸管理處客管科、貨管科負責人XX縣(區)運管部門分管客、貨運輸的副職、市長途客運公司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及油田運輸企業相關人員任成員。具體負責危險化學品事故現場搶險物資和搶險人員的運送;事故現場附近企事業單位、學校、居民區內人員的緊急疏散。

2.2.4專家顧問組

由市運輸管理處分管貨運工作的副處長任組長,由學校、企業單位有關方面專家組成。具體負責對事故應急救援提出應急救援方案和安全措施、對事故危害進行預測,爲救援的決策提供依據和方案。

三、風險分析

3.1危險性分析

我市石油化工企業較多,在石化產品的道路運輸過程中,涉及的物品有爆炸品、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易燃氣體、有毒物品、腐蝕品等,這些物品如果控制不當,極易引發泄漏、火災、爆炸、中毒、窒息和灼燙等嚴重後果,將會給人民羣衆生命財產安全、社會環境和正常秩序帶來不可估量的損失。

3.2分類

危險化學品事故分爲火災、爆炸、中毒和窒息、人員傷亡、污染等事故。

3.3危險源監控

相關單位及企業對危險源特別是重大危險源要進行全面的監控,嚴密其安全狀態,觀測向事故臨界狀態轉化的各種參數的變化趨勢,及時發出預警信息或應急指令,把事故隱患消滅在萌芽狀態。

對危險監控需要採取的主要措施有:

(1)在危險源現場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誌,並加強有關設備、設施的安全管理;

(2)對重要的設備、設施進行經常性的檢測、檢驗,做好檢測檢驗記錄;

(3)根據可能引起火災、爆炸及毒害的部位、場所,設置必要的可燃氣體、毒害氣體檢測報警器。

對危險源監控的管理措施有:

(1)建立健全本單位危險源安全管理規章制度,落實安全管理和監控責任,制定安全管理與監控的實施方案;

(2)保證危險源安全管理與監控所需的資金投入;

(3)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和技術培訓,使其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和緊急情況下采取的應急措施;

(4)建立危險源安全管理檔案;

(5)定期對危險源進行安全評估。

四、預警與響應

4.1危險化品事故報告

危險化學品事故發生後,事故發生單位應立即組織應急救援隊伍,按照本單位的事故應急預案要求,進行先期處置。同時迅速報告119、120,市安監局、市環保局、交通部門、當地政府。

4.1.1報告程序

各單位接到事故報告後,應當立即報告當地政府,並逐級上報上級交通部門。市交通局領導小組接到報告經覈實後,上報市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和省交通廳。具體上報時間要求:在發生事故第一時間內以電話、短信或書面(含傳真)、電子郵件等形式報送,1小時內完成首次報告,2小時內完成書面報告,信息報送後必須電話確認。特殊情況不能在2小時內以書面形式或電子郵件形式報告的,以電話形式報告,並說明理由,待條件許可時補報。

4.1.2報告內容

事故發生後,事故發生單位和行業主管部門應填寫《XX市危險化學品事故報告單》(附後),並按要求上報。

(1)事故發生單位名稱、地址、危化品事故的類別(火災、爆炸、泄漏等);

(2)危化品名稱、初步認定的事故涉及的危化品種類(固體、液體、氣體)、數量、危害的形式,

(3)採取的初步措施、以及現場人員傷亡情況;

(4)可能波及影響範圍及狀況(廠礦企業、居民區、重要設施等)、事故能否控制等;

4.2應急預案的啓動

4.2.1預案啓動的單位

局屬有關單位接到接到報告後應立即趕赴事故現場組織救援,迅速瞭解情況,做出判斷,確認是否構成重特大事故,並立即將事故簡要情況報告市局領導小組辦公室。

4.2.2領導小組工作

市局領導小組辦公室接到報告後,應按規定向領導小組報告,由領導小組向市專項指揮部辦公室報告,同時做出是否啓動本《預案》規決定。

4.3基本應急響應的處置要求

4.3.1有關部門應急處置要求

市局領導小組辦公室接到通知後,負責人應迅速做出安排,按照要求組織有關人員,趕赴事故現場,組織參與相關救援工作。市政府專項指揮部啓動《XX市重特大危險化品事故應急預案》後,則在市政府的統一領導下開展應急救援工作。

4.3.2各職能組應急處置要求

按照預案確定的職責要求,積極、高效、有序地開展事故救援及相關工作,同時做好後援工作準備。各職能組要將開展情況及時報告災情處置組,保證事故搶險工作協調、有序、有效實施;市政府專項指揮部啓動《XX市重特大危險化品事故應急預案》後,則按照市政府現場搶險指揮組的救援指令,開展救援工作。

4.3.3搶險中重大事項的決策

作出事故搶救重大決策措施要迅速報告市交通局領導小組和市政府專項指揮部,經同意後方可實施。

4.4事故現場搶救原則

安全第一、救人爲主、減少損失、先控制、後處置。

4.5事故現場保護

因搶救人員、防止事故擴大的等原因需要移動現場物件時,應作出標誌、牌照、記錄和繪製現場圖,並妥善保管好現場重要物件。

4.6事故救援的善後處理

(1)經市政府現場搶險指揮組下達停止現場救援指令後,方可停止現場救援,根據事故現場情況,留下少量人員予以監護。

(2)現場清理及設備的檢查、生產的恢復由事故發生單位按照規定程序及生產工藝要求進行。

4.7應急響應的結束與總結

4.7.1應急響應的結束

在市政府專項指揮部下達結束搶險救援指令後,市局領導小組辦公室應及時報告領導小組發出結束本預案的指令,結束救援工作。

4.7.2應急響應總結

在全部應急救援工作結束後,由市交通局領導小組召集有關單位,對事故搶險過程中的工作進行全面總結,重點檢查預案的操作程序、各有關單位的應急反應速度和能力等方面存在的問題,進一步修訂完善本預案,同時將有關情況上報市政府專項指揮部辦公室。

五、應急保障

5.1應急隊伍保障

應急隊伍主要包括:XX市長途客運公司、XX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遼河油田大力運輸分公司、盤錦遼河油田泰興工貿有限公司、盤錦興達瀝青有限公司、XX市第六運輸公司等單位救援力量。

六、預案管理

6.1 預案培訓

由市交通局安全生產監督科制定應急培訓計劃,開展應急管理培訓,提高應急水平。

6.2 預案演練

按照“誰編制、誰組織”的原則,應急預案應制定年度應急演練計劃,定期組織演練。

6.3預案修訂

《XX市交通局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預案》由市交通局負責修訂;各縣(區)交通部門、局屬各單位負責編制本級別的專項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預案。無特殊原因每兩年修訂一次。

如有以下原因,應及時對應急預案進行修訂:

(1)新法律法規、標準的頒佈實施或相關法律法規、標準的修訂;

(2)通過演練或突發事故應急處置中發現預案存在缺陷或漏洞;

(3)組織機構、人員發生變化或其他原因。

6.4責任與獎勵

市交通局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管理工作實行行政領導負責制和責任追究制。

對應急工作中作出突出貢獻的先進單位集體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

對遲報、謊報、瞞報和漏報事故或應急工作中有其他失職、瀆職行爲的,按照相關的法規對有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進行處理;對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6.5預案備案

《XX市交通局危險化學品應急預案》報市政府應急辦和市安監局備案;縣(區)交通部門、局屬各單位應按照本預案的要求,結合工作實際制定具體應急預案,並報市交通局備案。

6.6宣傳教育

各單位要積極組織和指導所屬部門開展安全生產宣傳教育活動,努力提高所屬部門危險化學品的安全防範意識和自救能力,最大限度地預防和減少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的發生。

七、附則

7.1本預案由市交通局安全生產監督科負責解釋。

7.2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八、附件

1、XX市危險化學品事故報告單

2、XX市交通局應急管理系統通訊錄

危險化學品應急預案 篇14

爲進一步強化應急預案保障措施的落實,提高崗位人員及作業班組對防洪、防汛等突發性事件的應急處置能力,鍛鍊崗位人員及作業班組在突遇防洪、防汛突發事件時能快速反應,能正確、準確、迅速處理,控制和減少災害損失,特組織開展本次防洪、防汛應急演練,具體演練方案如下:

一、演練時間:

20xx年5月15日

二、演練目的:

在遇到暴雨等惡劣天氣,汛情緊急的情況下,能夠迅速、高效、有序的安全撤離受災區域,展開緊急救援,及時轉運受災物資,做好防洪防汛和搶險救災應急工作。

通過這次演練,進一步提高崗位人員及作業班組應對汛情的`應急反應能力,提高防災避災意識,一旦臨災能夠迅速有序的組織羣衆安全撤離,最大限度地減輕水災造成的損失,維護車間的生命財產的安全。

三、演練規則:

防洪防汛應急處置基本原則:

1、預防爲主、全面規劃、常備不懈、全力搶險。

2、保護人員安全優先,防止和控制事故蔓延優先,保護環境優先。

3、實行總指揮負責制,統一指揮、分級負責。

4、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破壞、侵佔、損毀防汛設備以及防汛備

2、用的器材、物料等。

四、演練方案:

(一)應急預案演練背景因突遇大暴雨,接上級通知,強降雨天氣來臨,導致廠區內配電室周圍積水嚴重,以防止雨水倒灌配電室,特組織本次應急演練。

(二)演練領導(防汛領導)小組:

組長(總指揮):張紀德副組長(副總指揮):劉廣生組員:公衍波、宋振東、劉洪海、戴渝、王守傑、徐方兵、王萍、張濱、王勇、楊樹行(三)演練救援分工:

1、預警通訊組:

由劉仕斌負責,做好汛前報警工作,接到防汛值班人通知立即報告預警。

2、搶險組:由石立軍負責,成員:電儀當班人員、硝酸車間當班人員。負責及時掌握汛情、災情,及時通報開展防汛信息(主要指水情、汛情、雨情),做好風險評估等工作,組織進行搶險救災和有關搶險救災的協調工作。

3、疏散組:由張振元負責,成員:硝酸車間白班人員。負責組織搶救傷員、保護現場,治安警戒和秩序管理、重要物資設備保護,協助組織危險地區職工安全撤離或轉移。

4、物資供應組:

由劉玉負責,負責應急救援物資的供應、應急救援人員的飲食及疏散人員的安置工作。

5、評估組:由公丕國負責,負責做好事故現場拍照、記錄、勘察、收集信息工作。

(四)應急救援演練準備工作:

物資準備:

喊話器1個,潛水泵兩臺,電源線兩卷,水帶兩卷,警示帶2包,鐵鍬5把,洋鎬2把,水桶2個,柴油發電機一臺,雨衣雨鞋各5套、防汛沙袋10袋。

(五)演練地點:鍋爐東側配電室現場(六)演練程序:

1、20xx年5月15日上午10點整,全體參加演練人員到鍋爐配電室東側集合待命。

2、10點10分,由演練總指揮宣佈防洪、防汛應急演練開始。

3、演練開始:

10點15分,預警組接到預警員(當班巡檢工)汛情報告,鍋爐東側配電室周圍因暴雨致使周圍積水,配電室現場周圍積水半米,存在積水倒灌配電室可能,同時,立即向防汛領導小組組長報告。

10點20分,防洪、防汛救災現場總指揮下達命令,各救援小組,鍋爐配電室周圍積水嚴重,請迅速集結救援人員,趕赴作業現場救援,通知電工對現場防止雨水觸電進行斷電。

10點30分,搶險組得到救援指令後,搶險小組根據現場作業情況,合理分佈通知作業人員到倉庫東側(緊急集合點)集結,通知物資保障人員輸送防汛物資到配鍋爐電室東側現場。

10點35分,救援結束後,搶險組組長向搶險救災領導小組彙報防汛情況。

10點40分,警戒維護組對防汛救援區域進行警戒防護,並安排專人進行警戒,嚴禁無關人員進入,防止閒雜人影響應急救援工作。

11點00分,經過搶險組堵、截、疏等措施,周圍積水處理完畢,報告總指揮配電室周圍積水已處置完畢,無上漲現象。

報告總指揮突發汛情已處置救援完畢,請指示11點10分總指揮:防洪、防汛突發應急預案演練結束,集合隊伍演練總指揮宣佈演練結束,並對本次演練進行總結點評。

總指揮發出退場的指令後,所有參加人員有序退場。

危險化學品應急預案 篇15

背景:

據新華社報道20xx年3月29日晚,發生在京滬高速公路江蘇淮安段的一輛35噸液氯的槽罐車與一輛貨車相撞事故,導致槽罐車液氯大面積泄漏,造成公路旁3個鄉鎮大量村民中毒,京滬高速公路宿遷至寶應段關閉20個小時。到3月30日17時,已有27人中毒死亡,285人被送往醫院救治,疏散村民近1萬人。這起危險品運輸事故造成如此嚴重後果的原因之一就是肇事的槽罐車駕駛員逃逸,延誤了最佳搶險救援時機。

事故從一個側面反映出了危險化學品運輸企業危險化學品運輸應急救援預案存在的問題。

交通運輸行業是一個安全的高風險行業。危險化學品的運輸安全管理因其所屬行業的高風險性和危險化學品品種的多樣性、理化性質的複雜性、潛在的高危險性、事故高危害性而日益受到全社會的高度關注。如何提高危險化學品應急救援預案的針對性、適用性和可操作性,從而提高危險化學品運輸事故應急處理能力,使事故發生後能迅速得到控制並儘可能排除事故造成的危害,將事故對人民生命財產和環境造成的損失降低到最小程度,是危險化學品運輸企業和行業主管部門亟待解決的課題。筆者覺得,編制危險化學品運輸應急救援預案應處理好幾個方面的關係:

一、要我編制和我要編制的關係。

現在還有不少運輸企業對編制危險化學品運輸應急救援預案的重要性、必要性認識不足,把它作爲應付交通行業主管部門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安全檢查、年審把關、責任追究的擋箭牌。不少危險化學品運輸企業對自身運輸的危險化學品的理化性質、危害類型、造成事故的原因等缺少認真的疏理和分析,存在較嚴重的僥倖心理和無所謂心理,總覺得危險化學品運輸要求高、監管嚴,出事故的機率低,如果真的發生事故,也只能聽天由命,編制預案作用也不大。

在危險化學品運輸企業大多缺少化工方面專業人員或專業人員嚴重不足的情況下,爲完成法律法規和交通行業主管部門規定的編制應急救援預案這一“規定動作”,過去一般拼拼湊湊,矇混過關。近年來,隨着重、特大危險化學品運輸事故的頻繁發生,行業監管力度加大,要求提高,大多數危險化學品運輸企業的預案編制工作都委託安全中介評估機構進行。由於現有的安全中介評估機構少且幾乎都是從事化工行業工作的,缺少交通運輸生產和管理經驗,編制出的應急預案缺少交通行業特點,針對性不強。

有的危險化學品運輸企業應急救援預案編制完成後,沒有認真組織單位從業人員系統地進行學習、消化,因而一旦發生事故自然束手無策,不知所措,逃之夭夭自然就在情理之中了。編制危險化學品運輸應急救援預案既是法律法規對運輸企業的要求,也是危險化學品運輸企業提高風險防範意識,防止和減輕重、特大運輸事故發生的重要措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十七條規定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負有“組織制定並實施本單位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職責,《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第三十五條規定“危險化學品單位應當制定本單位事故應急救援預案,配備應急救援人員和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設備,並定期組織演練”。《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 第三十二條規定“客運經營者、貨運經營者應當制定有關交通事故、自然災害以及其他突發事件的道路運輸應急預案。

應急預案應當包括報告程序、應急指揮、應急車輛和設備的儲備以及處置措施等內容”。作爲危險化學品運輸企業一定要站在對人民生命財產安全高度負責的高度,認識編制危險化學品運輸應急救援預案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自覺實現從要我編制和我要編制的轉變,這是搞好編制的前提。

二、場所固定性與移動性的關係。

危險化學品運輸是一種動態危險源,發生事故涉及面廣,危害嚴重,對社會公共安全也會造成很大的影響。危險化學品運輸企業既不同於單純的生產企業、經營企業和儲存企業,場所相對固定。也不同於普通的貨運企業,不涉及危險化學品,一旦發生事故一般不會造成危險和危害的擴大。

事實上,危險化學品運輸企業比場所相對固定的生產企業、經營企業和儲存企業發生事故的不確定性要複雜得多。既包括企業管理方面的因素、人的違章行爲和失誤因素、車輛技術狀況及設施設備的缺陷、道路狀況、地形、人羣、天氣的因素,還包括交通事故引發的危險化學品運輸事故和救援不當導致的事故擴大等等,且運輸距離越長,不確定性越多,企業危險化學品運輸的品種越多,不確定性越多,車輛變換運輸的品種越頻繁,不確定性越多。據統計,有50%以上的危險品運輸事故是由交通事故引發的。裝運危險化學品的車輛的技術狀況是引起事故的一個重要因素,狀況不好會嚴重影響行車安全,導致事故發生。

如1997年2月25日,一輛裝有156壇溴素的拖掛車在浙江省紹興嵊州三界地段,由於掛車接連的套杆突然斷裂,使車上40多壇溴素當場破裂,引起周圍羣衆中毒,造成環境污染。對可能導致危險化學品運輸事故原因的全面分析,是確定危險源點,增強預案適用性和可操作性的基礎和前提。同時,場所相對固定的地方發生危險化學品事故和發生危險化學品運輸事故需要社會救助時,對預案的要求也不同。前者一般只要有當地消防、環保、安監、醫院、行業主管部門的電話號碼就足夠了,而後者尤其是位置跨地區變化的車輛發生危險化學品運輸事故需要社會救助時,就顯得不夠了,特別是運輸劇毒氣體的,最好要有沿途縣鄉政府的電話號碼,以便能在發生事故的第一時間裏,通知當地組織有關人員緊急疏散、撤離。

現在,不少運輸企業在危險化學品應急救援預案編制時,沒有對運輸車輛的位置移動和移動過程中的複雜性給予充分的重視,對沿途危險路段調查不夠,對不在運輸企業所在地沿途需要經過的縣市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環保等的`聯繫的方式、方法未作交待,如果一旦在外地發生事故,運輸企業單位的應急組織機構鞭長莫及,不利於及時搶險、救援和採取控制措施,常常會擴大事故後果。

三、應急自救與社救的關係。

在危險化學品運輸過程中,貨物的多次搬運裝卸,環境溫度或壓力的變化,操作不當,包裝容器的反覆回收使用,桶蓋墊圈的失落,安全閥的變形斷裂等等,都可能造成氣體泄漏擴散,液體滴漏滲逸,固體破漏散落等危險化學品泄漏。及時正確的最初應急行動可以在事故升級前極大地降低事故的後果。

由於危險化學品具有易爆、易燃、毒害、腐蝕、放射性等特性,特別是在運輸中容易發生燃燒、爆炸等化學危險安全事故,且一般危險化學品的危險性多數均具有二重甚至多重性,如甲苯,實際上它同時具有易燃品和毒害品的性質,所以儘可能詳細敘述針對承運的不同危險化學品發生泄漏事故及這些事故發生後的基本情況、危險目標及其危險特性、對周圍的影響、應當採取的控制措施、特別需要注意事項和迴避事項及不同於其他事故應急的特殊步驟等對提高自救效率和成功率十分重要。

相當一部分危險化學品運輸企業對承運的不同種類危險化學品在運輸過程中發生泄漏事故的處理辦法,重視不夠,分析不夠,交待不細,加之,個別掛靠經營或承包經營的車輛安全管理不到位、投入不到位,沒有按需要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一旦發生泄漏事故,往往只能是依賴社會救助,造成事故得不到及時控制。

四、應急預案與運輸卡的關係。

國家安全生產監督局爲指導規範危險化學品應急救援預案的編制工作,專門出臺了《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編制導則(單位版)》,並在導則中明確提出了建立安全運輸卡制度。安全運輸卡制度包括運輸的危險化學品性質、危害性、應急措施、注意事項及本單位、生產廠家、託運方應急聯繫電話等內容。要求每種危險化學品一張卡片;每次運輸前,運輸單位向駕駛員、押運員告之安全運輸卡上有關內容,並將安全卡交駕駛員、押運員各一份。

從我們掌握的情況看,有的駕駛員、押運員長期在外“打游擊”,安全運輸卡制度還沒有得到全面的貫徹和落實,不少地方交通行業主管部門也沒有強力推進這一制度。危險化學品運輸企業制定的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從總體上看,目前主要存在以下不足:一是面面俱到,關鍵環節、重點問題不夠突出,特別是運輸企業基本情況、危險目標的確定、內部保障等介紹偏多、每一種危險化學品運輸發生泄漏時的處理辦法介紹不足;二是預案中相當一部分內容,對場所相對固定搬運裝卸、儲存企業比較適用,對跨地區危險化學品運輸這一動態危險源應急救援關係不夠密切;三是篇幅過長,不便使用。現在大多數從事危險品運輸的從業人員文化水平不高,化工專業知識缺乏。對28家危險化學品運輸企業編制的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審查表明,80%的預案在1.5—2.2萬字之間,一旦發生事故,也不便於查找有關內容。

因此,建議國家交通行業主管部門加強危險品運輸企業應急救援預案編制適用性的研究,儘快出臺適合運輸行業的具體規定和危險化學品運輸企業應急救援預案示範文本。目前一方面要進一步做好預案的完善,另一方面要積極推行安全運輸卡制度,對其進行的必要補充,充分發揮安全運輸卡的作用。

危險化學品應急預案 篇16

事故應急救援應遵循在預防爲主的前提下,貫徹統一指揮,單位自救與社會救援相結合的原則。危險化學品應急預案的編制步驟主要如下。

1、預案編制準備

(1)成立預案編制小組

預案編制工作是一項涉及面廣、專業性強的工作,是一項非常複雜的系統工程,需要安全、工程技術、組織管理、醫療急救等各方面的知識,要求編制人員要由各方面的專業人員或專家組成,熟悉所負責的各項內容。

企業管理層應首先委任預案編制小組的負責人,確定預案編制小組的成員,小組成員應是預案制定和實施過程起重要作用或是可能在緊急事件中受影響的人員。成員應來自企業管理、安全、生產操作、保衛、設備、衛生、環境、維修、人事、財務等應急救援相關部門。

此外,小組成員也可包括來自地方政府應急救援機構的代表(例如,消防、公安、醫療、交通和政府管理機構等),這樣可消除企業應急預案與地方應急預案的不一致性;也可明確當事故影響到廠外時涉及到的單位和職責。

(2)制定編制計劃

對整個預案的編制過程制定詳細周密的計劃,使得預案編制工作有條不紊地進行。

(3)收集資料

在編制預案前,需進行全面、詳細的資料收集、整理。企業需要收集、調查的資料主要包括:①周圍條件:地質、地形、周圍環境、氣象條件(風向、氣溫)、交通條件;②廠區平面佈局:功能區劃分、易燃易爆有毒危險品分佈、工藝流程分佈、建(構)築物平面佈置、安全距離;③生產工藝過程:物料(毒性、腐蝕性、燃燒性、爆炸性)、工作溫度、工作壓力、反應速率、作業及控制條件、事故及失控條件;④生產設備、裝置:化工設備(高溫、低溫、腐蝕、高壓、震動、異常情況);危險性大的設備;電氣設備(短路、觸電、火災、爆炸、誤運轉和誤操作);⑤特殊單體設備:高壓氣瓶、盛裝危險化學品的承壓容器等;⑥庫區:石油庫、危險品庫等;⑦本企業、相關(相鄰)企業及當地政府的應急預案。

(4)危險辨識與風險評價

編制應急預案首先要了解清楚工廠中所有潛在的危險因素、其發生事故可能性有多大、可能造成的最大事故後果如何,這項工作就是危險辨識與風險評價。目前,用於生產過程或設施的危險辨識與風險評價方法已達到幾十種,常用的有:故障類型與影響分析(FMEA)、危險性與可操作性研究(HAZOP)、事故樹分析 (FTA)、事件樹分析(ETA)等。企業可根據各自實際情況、事故類型,選用合適的危險辨識評價方法。

在應急預案編制過程中,危險辨識與風險評價應包括如下內容:①主要危險物質的種類、數量及特性;②重大危險源的數量及分佈;③危險物質運輸路線分佈;④可能發生的事故類型、性質;⑤可能造成的事故後果;⑥事故可能影響區域。

(5)應急資源與能力評估

依據危險辨識與評價的結果,對已有的應急資源和應急能力進行評估,明確應急救援的需求和不足。應急資源包括應急人員、應急設施(備)、裝備和物資等;應急能力包括人員的技術、經驗和接受的培訓等。制定應急預案時應當在評價與潛在危險相適應的應急資源和能力的基礎上,選擇最現實、最有效的應急策略。

應急資源與能力評估應包括如下內容:①企業內部的應急力量的組成、各自的應急能力及分佈情況;②各種重要應急設施(備)、物資的準備、佈置情況;③當地政府救援機構或相鄰企業可用的應急資源。

2、應急預案的編寫

應急預案的編制必須基於危險辨識與風險評價的結果、應急資源的需求和現狀以及有關法律法規要求。此外,編制應急預案時應充分參閱已有的應急預案,儘可能地減少工作量和避免應急預案地重複和交叉,並確保與其他相關應急預案的協調和一致性。

預案編制小組在設計應急預案時應考慮:

(1)合理組織 應合理地組織預案的章節,以便每個不同的使用者能快速地找到各自所需要的.信息,避免從一堆不相關的信息中去查找所需要的信息。

(2)連續性 保證應急預案每個章節及其組成部分,在內容相互銜接方面避免出現明顯的位置不當。

(3)一致性 保證應急預案的每個部分都採用相似的邏輯結構來組織內容。

(4)兼容性 應急預案的格式應儘量採取範例的格式,以便各級應急預案能更好地協調和對應。

3、應急預案的評審與發佈

爲了確保應急預案的科學性、合理性以及與實際情況的符合性,預案編制單位或管理部門應依據我國有關應急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和其他有關應急預案編制的指南性文件與評審檢查表,組織開展應急預案評審工作。

應急預案評審通過後,應由企業最高管理者簽署發佈,並報送上級主管部門和當地政府負責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工作的部門備案。

4、應急預案的實施

應急預案簽署發佈後,應做好以下工作:

(1)企業應廣泛宣傳應急預案,使全體員工瞭解應急預案中的有關內容;

(2)積極組織應急預案培訓工作,使各類應急人員掌握、熟悉或瞭解應急預案中與其承擔職責和任務相關的工作程序、標準等內容;

(3)企業應急管理部門應根據應急預案的需求,定期檢查落實本企業應急人員、設施、設備、物資的準備狀況,識別額外的應急資源需求,保持所有應急資源的可用狀態。

5、應急預案的演練

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應定期組織應急演練工作,發現應急預案存在的問題和不足,提高應急人員的實際救援能力。

應急演練必須遵守相關法律、法規、標準和應急預案的規定,結合企業可能發生的危險源特點、潛在事故類型、可能發生事故的地點和氣象條件及應急準備工作的實際情況,突出重點,制定演練計劃,確定演練目標、範圍和頻次、演練組織和演練類型,設計演練情景,開展演練準備,組織控制人員和評價人員培訓,編寫演練總結報告,針對演練中發現的不足項及時採取措施並跟蹤整改糾正情況,確保整改效果。

應急演練應重點檢驗應急過程中組織指揮和協同配合能力,發現應急準備工作的不足,及時改正,以提高應急救援的實戰水平。

6、預案的修訂與更新

企業應急管理部門應積極收集本企業、相關企業各類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的有關信息,積極開展事故回顧工作,評估應急過程中的不足和缺陷,適時修訂和更新應急預案。

當發生以下情況時,應進行預案的修訂工作:①危險化學品數量和種類發生變化;②預案演練過程中發現問題;③危險設施和危險物質發生變化;④組織機構或人員發生變化;⑤救援技術的改進。

危險化學品應急預案 篇17

第一章總則

一、危險化學物品在運輸途中及裝卸過程中,有不可預見的危險性,如交通事故、車輛機械事故、自然災害等情況,我們應盡力避免。採取各種防範措施,力爭杜絕不安全事故的發生。萬一發生了事故,也應該把事故的損失降到最低限度,爲了在發生危險化學品事故時能及時、有效地進行應急救援,減少化學事故對生命、財產和社會的危害程度,保障危險化學品運輸的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危險化學品安全運輸條例》等有關規定,結合本公司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二、危險化學品應急救援是指危險化學品由於各種原因造成或可能造成衆多人員急性中毒、火災及其他較大社會危險時,爲及時控制危害源,搶救受害人員,指導職工防護和組織撤離,消防危害後果,而組織的救援活動。

三、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應在預防爲主的前提下,貫徹統一指揮,分級負責,區域爲主,單位自救與社會救援相結合的原則。

四、危險化學品應急救援應堅持分級管理的原則,在事故狀況下公司應動用一切力量實施現場救護和組織工作恢復。

五、實施本預案堅持以下原則:

1、以人爲本,救人高於一切。

2、施救與報告同時、逐級報告,首先接報,就近施救。

3、局部服從全局,下級服從上級。

4、分級負責,密切配合。

5、最大限度減少事故損失,防止和減輕次生損失。

6、實施屬地管理,在當地政府統一領導下,建立統一、有序和高效的應急處理機制,接受同級有關主管部門和上級交通主管部門的領導。

六、市內從事交通運輸的營業戶發生的道路交通運輸事故,應當按照公安交警部門和有關主管部門的統一佈置。

七、交通運輸業戶應當堅持人道主義,必須無條件服從調度。

第二章應急處理機構

一、成立事故應急處理工作領導小組,並立即奔赴現場。

二、應急處理領導小組主要的職責:

1、貫徹落實各級主管部門對事故救援應急處理工作的批示,提出救援具體措施,負責相關情況上報工作。

2、親臨指導應急處理,協調解決應急處理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3、掌握應急處理動態狀況,及時調整佈置應急工作措施。

4、完成上級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業務。

三、重大事故緊急救援成立現場施救組、善後處理組、後勤保障組、原因調查組,明確責任人、聯絡人。

第三章應急處理程序

一、應急處理工作中,當事方應主動開展工作。

二、事故呼救,事故發生後,立即向公司及有關部門呼救,並開展自救。

三、當得知事故發生或收到肇事呼救後應立即啓動本預案。

四、通訊聯絡組人員應當堅持晝夜值班制度,做好值班刻錄,調度安排應急處理工作。

1、貫徹落實總公司安委會的決定及交辦的任務。

2、迅速收集、彙總事故應急處理的統計和動態情況及時報告並提出應急處理工作建議。

3、協調做好應急處理工作。

4、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五、緊急報告。緊急報告須應急處理領導小組同意批准後上報上級部門。

六、趕赴現場。事故發生後應立即趕赴現場組織施救協調有關部門處理善後工作事宜。

七、現場施救。現場施救工作人員應當本着“救人高於一切”的原則,積極救治死傷人員,最大限度地減少死傷人數的損失。

八、善後處理。善後處理人員應當從快處理善後事宜,儘快轉運裝載貨物,做好死傷家屬的食宿安排及事故賠付工作。

九、原因調查。原因調查人員應當做好事故調查取證工作,察勘現場,調查分析原因,對其他目擊證人做好登記工作。

十、運行穩定。運行穩定人員應當做好思想穩定工作,維護正常的生產,生活程序,保證日常工作有序進行。

十一、後勤保障。後勤保障人員應當根據應急處理需要調集有關物資設備,爲應急處理人員提供工作生活保障。

第四章獎懲

一、公司根據參與應急處理工作實際情況與救助效果,從安全專項資金中列支險情事故處理獎勵資金,專項用於獎勵應急處理先進單位、先進個人。

二、經查實在應急處理工作中推諉扯皮、拖延時限或虛報實情的,給與全公司通報批評;性質嚴重的,按黨紀政紀追究有關單位及負責人的責任;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五章危險貨物分類

一、爆炸品

二、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

三、易燃液體

四、易燃固體、自燃物品和遇溼易燃物品

五、氧化劑和有機過氧化物

六、毒害品和感染性物品

七、放射性物品;

八、腐蝕品。

九、雜類。

危險化學品應急預案 篇18

一、危險特徵:

1、因溶解劇烈產生大量熱量,使水四濺。

2、易濺到工作人員皮膚或眼睛裏。

二、目前控制情況:

1、火鹼、硝酸存放在危險品庫房內。

2、在使用過程中操作規程不熟悉。

三、情景假設:

1、在配製酸液時操作人員未戴膠手套。

2、未按操作方法進行配製使酸液四濺。

四、應急:

1、現場人員發生應急呼救,並立即穿戴防護手套、防護鏡,從應急桶中取出回絲清理泄漏液體。

2、用乾淨水迅速沖洗濺到皮膚或眼睛部位的酸液,沖洗時間(10—15分鐘)。

3、送醫務室治療。

4、重新操作遵循酸入水,嚴禁水入酸。

5、與原料隔離,掛警示牌。

6、現場處理完畢後,應急人員要清洗雙手反覆檢查,消除不安全隱患。

危險化學品應急預案 篇19

1、總則

1.1編制目的

爲建立健全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救援快速反應機制,進一步增強政府應對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能力,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羣衆生命財產安全和減少危險化學品事故造成的危害,特制定本預案。

1.2編制依據

本預案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安徽省安全生產條例》等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定。

1.3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廣德縣轄區內危險化學品在道路運輸過程中發生危險化學品火災事故、爆炸事故、易燃易爆或有毒物質泄漏以及危險化學品車輛碰撞傾覆事故應對工作。

本預案所涉及的危險化學品系指屬於爆炸品、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易燃液體、易燃固體、自燃物品和遇溼易燃物品、氧化劑和有機過氧化物、有毒品和腐蝕品的化學品。

1.4工作原則

(1)以人爲本,安全第一。堅持把保障人民羣衆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放在首位,切實加強羣衆和應急救援人員的安全防護。

(2)統一指揮,分級負責。在縣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各鄉鎮政府、縣直有關部門按照分級分類管理的原則,負責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應急管理和應急處置工作;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企業要履行安全責任主體的職責,建立和完善應急救援體系。

(3)整合資源,協同應對。充分發揮政府、企業和社會救援力量的作用,實現組織、資源、信息有機整合和共享,形成“統一指揮、反應靈敏、功能齊全、協調有序、運轉高效”的應急管理機制。

(4)預防爲主,平戰結合。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堅持事故應急與預防相結合,常態與非常態相結合,切實提高應急處置能力。

2、組織機構及職責

2.1指揮機構設置與職責

2.1.1應急指揮部

建立廣德縣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縣危運應急指揮部),作爲全縣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指揮機構,統一組織領導和指揮協調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應對工作。

2.1.2縣危運應急指揮部人員組成

總指揮:縣政府常務副縣長。

第一副總指揮:分管交通工作的副縣長。

副總指揮:縣政府應急辦主任、交通運輸局局長、事發地鄉鎮政府主要負責人。

成員:由縣應急辦、縣交通運輸局、縣公安局、縣公安消防大隊、縣安監局、縣衛計委、縣環保局、縣水務局、縣市場監管局、縣氣象局、縣民政局、縣農委、縣經信委、縣委宣傳部和事發地鄉鎮政府分管負責人組成。

2.2機構職責

2.2.1縣危運應急指揮部的主要職責

(1)負責啓動本預案;

(2)作出應急處置與救援行動的重大決策,下達命令並進行督察和指導;

(3)向縣委、縣政府報告事故應急處置進展情況;

(4)監督、檢查、指導各鄉鎮政府和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經營單位制定相關應急預案和建立應急救援體系;組織全縣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救援模擬演習;

(5)組織協調預案演練、業務培訓和應急物資儲備;

(6)決定其他重要事項。

2.2.2縣危運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的主要職責

(1)縣應急辦:對發生的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初步作出研判,組織協調成員單位開展應急處置工作和應急救援初步安排,並向縣危運應急指揮部報告現場情況,並提出啓動相應等級預案建議,統籌相關信息審覈報送工作。

(2)縣交通運輸局:負責組織應急救援的運輸車輛,運送搶險人員和運輸救援物資;協助調用危險化學品轉運車輛和相關救援設備(吊車等);加強對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經營企業及從業人員特別是危化品車輛和司機的安全監管;做好公路養護工作,確保應急車輛通行;協助清理公路上的事故廢棄物;對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車輛涉嫌違反相應法規規章的違法行爲給予處罰。

(3)縣公安局:負責受理事故報警;負責事故信息的收集、綜合和研判,向縣危運應急指揮部提出啓動本預案應急響應的建議;組織協調事故預防和應急處置工作;實施現場警戒、現場勘查與交通管制,實施警戒區域內無關人員的緊急疏散;維護事故現場及周邊地區的治安秩序;查明傷亡人員身份和致害因素;控制事故相關責任人員;參與事故調查處理。

(4)縣公安消防大隊:負責事故現場撲滅火災,控制和化解易燃、易爆、有毒泄漏和有關容器的冷卻,災情控制後實施洗消;搜救受害人員;參與事故調查。

(5)縣安監局:指導和參與事故應急處置和事故調查處理;組建危險化學品應急管理專家組,組織協調專家到現場參與現場處置工作。

(6)縣環保局:負責組織對事故現場大氣、土壤、水體的應急監測,測定事故污染區域、污染程度;提供污染物清除處置建議和環境恢復建議等相關環保技術支持,指導協助事發地鄉鎮政府做好環境污染處置工作;負責危險化學品事故引起的環境污染事件調查處理。事態控制後指導消除現場遺留危險物質的污染。

(7)縣衛計委:確定主要救治醫院,儲備相應的醫療器材、裝備和急救藥品;負責組織協調受傷害人員醫療救治工作;負責事故現場醫務人員、器材、藥品調配及傷員轉移和傷亡人員情況統計工作,參與事故污染特定區域的調查和污染程度測定。

(8)縣水務局:負責所管轄水庫等區域的污染清除。協助做好受污染水源監測和處置工作,負責水資源調度及相關案件調處。

(9)縣市場監管局:負責提出事故現場特種設備的處置方案,提供技術支持;參與事故調查處理。

(10)縣氣象局:負責事故現場的氣象監測,提供事故現場中心區和可能影響區域的風向、風速、雨量等氣象監測資料,製作事故現場及周邊地區1至3小時專題預報,爲應急救援提供氣象技術支持。

(11)縣民政局:指導協助事發地鄉鎮政府做好受災羣衆的安置、救助等後勤保障工作。

(12)縣經信委:負責組織協調應急物資的緊急生產、調撥、配送,組織協調電力和通信運營企業做好應急電力和通信保障工作。

(13)縣農委:負責事故對農田污染的監測和受損失種植養殖業的評估,並配合做好有關善後工作。

(14)縣委宣傳部:負責協調境內外媒體做好事故新聞發佈和宣傳報道;組織協調事故現場記者採訪活動;協助有關部門在相關媒體上發佈應急疏散、區域警戒等重要公告。

(15)事發地鄉鎮政府:履行轄區主體責任,協助縣危運應急指揮部,負責實施事故現場控制、人員疏散安置、治安秩序維護、應急救援、後勤保障和善後處理等工作。

2.3辦事機構

縣危運應急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交通運輸局,辦公室主任由縣交通運輸局分管副局長擔任。

縣危運應急指揮部辦公室作爲縣危運應急指揮部的辦事機構,履行全縣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應急管理的綜合協調職能,負責承擔縣危運應急指揮部的日常工作。其主要職責:

(1)編制和修訂縣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應急預案及其操作手冊,檢查督促有關部門和單位責任與措施的落實。

(2)動態掌握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風險、隱患和事故信息,做好預測和預警,及時向縣危運應急指揮部提出是否啓動本預案的建議。

(3)組織或參與危險化學品事故災情統計、覈查、上報、新聞發佈和事故評估、調查處理工作。

(4)根據危險化學品事故性質和嚴重程度,及時向縣危運應急指揮部總指揮報告事故信息;落實縣危運應急指揮部總指揮、副總指揮的指示、批示;承辦相關綜合協調、請示報告工作。

(5)承辦縣危運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2.4現場指揮部組成和主要職責

縣危運應急指揮部根據應急處置工作的需要設立現場指揮部。現場指揮部作爲現場應急指揮機構,具體負責指揮協調事故現場的應急處置與救援行動。現場指揮部的指揮長由縣危運應急指揮部總指揮指定。現場指揮部的主要職責:

(1)劃定事故現場的警戒範圍,實施必要的交通管制及其他強制性措施。

(2)綜合專家組等各方面的信息,科學制定應急救援處置方案,並組織實施。

(3)研究判斷危險化學品性質及危害程度,組織控制和消除事故危害源。

(4)必要時,調度或徵集社會力量參與應急處置工作。

(5)組織營救受害人員,轉移受威脅人員和重要財產。

(6)向縣危運應急指揮部報告現場應急救援進展情況。

(7)向縣危運應急指揮部提出現場應急結束的建議,經縣危運應急指揮部同意後宣佈現場應急結束。

現場指揮部可視現場情況分別設置綜合協調組、搶險救援組、警戒疏散組、技術專家組、環境監測組、後勤保障組、宣傳報道組等應急工作組,各應急工作組由縣危運應急指揮部成員及成員單位有關人員組成,並賦予相應的工作職責(詳見附件1)。

3、事故分級

按事故的可控性、嚴重程度和影響範圍,將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分爲特別重大(Ⅰ級)、重大(Ⅱ級)、較大(Ⅲ級)和一般(Ⅳ級)四個級別,作爲突發信息報送和分級響應的`依據。

3.1特別重大事故(Ⅰ級)

危險化學品在道路運輸過程中發生的火災事故、爆炸事故、易燃、易爆或有毒物質泄漏事故或者傾覆事故,已經嚴重危及周邊社區、居民的生命財產安全,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100人以上中毒,或疏散轉移10萬人以上,或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或特別重大社會影響;事故事態發展嚴重,且亟待外部力量應急救援。

3.2重大事故(Ⅱ級)

危險化學品在道路運輸過程中發生的火災事故、爆炸事故、易燃、易爆或有毒物質泄漏事故或者傾覆事故,已經危及周邊社區、居民的生命財產安全,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或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或嚴重社會影響等。

3.3較大事故(Ⅲ級)

危險化學品在道路運輸過程中發生的火災事故、爆炸事故、易燃、易爆或有毒物質泄漏事故或者傾覆事故,已經嚴重危及周邊社區、居民的生命財產安全,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危及3人以上、1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30人以上、50人以下中毒,或直接經濟損失較大,或較大社會影響等。

3.4一般事故(Ⅳ級)

危險化學品在道路運輸過程中發生的火災事故、爆炸事故、易燃、易爆或有毒物質泄漏事故或者傾覆事故,已經危及周邊社區、居民的生命財產安全,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30人以下中毒,或一定社會影響等。

4、預防預警

4.1預防管理

負有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應按職責加強對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經營企業、從業人員的安全監管,督促、指導其制訂完善應急預案,配備相應的應急救援人員和器材、設施,並定期進行演練和預案修訂,完善並嚴格執行各項安全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強化日常安全檢查,做好事故隱患的排查和整治。

4.2預測預警

縣危運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和各有關部門應加強監測、預測和預警系統建設,動態掌握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風險、隱患和事故信息,做好對報警事件的風險、發展趨勢分析,及時發佈事故預警信息,通知有關方面採取相應預防和應對措施。

5、信息報告

5.1報告程序和時限

各相關部門和單位(鄉鎮政府)接到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或險情報告後,30分鐘內報告縣危運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縣交通運輸局)和縣應急辦。縣危運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接報後立即向縣危運應急指揮部總指揮報告,縣應急辦接報後根據信息報送的規定,及時報告縣危運應急指揮部總指揮,報知縣政府其他相關領導,並按相關規定要求及時報告宣城市政府應急辦。

各鄉鎮、各有關部門在接到事故報告後必須在規定時間內上報事故情況。緊急情況下可越級上報。

5.2報告內容

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信息來源、事故起因和性質、基本過程、已造成的後果、影響範圍、事態發展趨勢、處置情況、擬採取的措施、下一步工作意見、領導到現場情況、具體聯繫人和聯繫方式及其他需要上報的有關事項。

6、應急響應

事故發生後,按照“統一指揮、分級負責、屬地爲主、專業處置”要求,根據突發事故可控性、嚴重性和影響範圍,原則上按一般(Ⅳ級)、較大(Ⅲ級)、重大(Ⅱ級)、特別重大(Ⅰ級)四級啓動應急響應。

Ⅳ級應急響應:適用於處置一般事故,或事故危害自事故發生以後即停止,造成危害較少的危險化學品事故。發生此類事故時,按縣政府制定的應急預案組織實施。如果事發地跨縣行政區,或事故跨多個領域(行業和部門),可報請宣城市政府或市應急辦牽頭處置。

Ⅲ級應急響應:適用於處置較大事故,或事故危害自發生以後即停止,但還可能產生嚴重後果的一般危險化學品事故。發生此類事故時,組織先期處置,然後報縣政府或縣危運應急指揮部,由縣政府或縣危運應急指揮部根據實際情況決定啓動Ⅲ級應急響應,並組織實施。

Ⅰ、Ⅱ級應急響應:適用於處置重大、特別重大事故,或事故危害並未隨事故發生而結束,有蔓延擴大危險,超出我縣應急救援能力的危險化學品事故。發生此類事故時,報請省政府、市政府牽頭處置,縣政府先做好先期處置。

6.1先期處置

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發生後,縣政府和事故單位立即啓動各自相應的應急預案,調度公安、消防、安監、交通、環保、衛生等有關部門或社會力量趕赴事故現場進行先期處置,控制災情,防止次生、衍生事故發生,切斷事故災害鏈。

如事態比較嚴重,符合下列條件的,迅速向縣政府或縣危運應急指揮部報告,要求啓動更高級別響應:

(1)已達到較大事故(Ⅲ級)以上級別的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的;

(2)超出本行業應急處置事故災難能力的;

(3)跨多個領域(行業和部門)發生危化品道路運輸事故的。

符合上述條件的,縣政府認爲須啓動更高級別響應,可向宣城市政府或宣城市應急辦報告。

6.2預案啓動

縣危運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或縣應急辦收到報告後,相互溝通確認信息,第一時間進行研判,認爲事態已達到啓動預案條件,然後向縣危運應急指揮部總指揮提出啓動預案建議。

預案啓動的決定:預案啓動建議按上述方式提出後,縣危運應急指揮部總指揮及時作出是否啓動預案應急響應的指示。

6.3指揮調度

經批准啓動預案應急響應,縣危運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要及時下達啓動預案應急響應的指令。縣危運應急指揮部各成員如沒有特殊的原因或理由,距事發地30公里範圍內的,應當在40分鐘之內到達事發現場;距事發地30公里至50公里範圍內的,應當在1小時之內到達事發現場;距事發地50公里至100公里範圍內的,應當在2小時之內到達事發現場。同時,縣危運應急指揮部各成員單位收到應急響應指令後,要迅速按指令要求調集有關專家、救援隊伍和相關救援設備趕赴事發現場,會同所在地鄉鎮政府一起進行應急處置。

6.4現場處置

根據事故現場應急處置工作的需要,總指揮指定現場指揮部的指揮長。現場指揮長迅速組織成立現場指揮部和若干工作組。現場指揮部實行指揮長負責制。事故現場的所有應急救援人員必須服從指揮長的統一指揮和調度。

在現場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下,綜合協調組、技術專家組、搶險救援組、環境監測組、警戒疏散組、後勤保障組要各司其職,各負其責,採取切實的緊急措施,開展應急處置與救援行動。

(1)事故搶險救援。縣公安局(或消防)及現場處置的各職能部門在組織搶險時,應按應急救援的原則實施搶險救援。首先要採取切實措施控制災情,在摸清險情,保障救援人員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先實施救人,然後救災。在人員得到救援後,再設法用最短的時間弄清事故車輛裝載物質的化學成份品種、數量和事故現場狀況。現場的應急專家針對車輛裝載的物質特性和現場事故狀況,迅速提出一個或多個應急處置方案,縣公安局及現場處置部門在指揮長的指揮下,針對火災或爆炸或泄漏事故的不同特徵,在應急專家的現場指導下,根據《危化品事故處置技術原則》(詳見附件2),採取相應的科學的應對方案實施處置。

搶險救援現場涉及需要進行倒罐過駁作業的,罐車及相關設備由事故車輛業主單位調派,事故車輛業主單位無法調派的,由縣交通運輸局、縣安監局、縣公安局負責向相關企業調用。危險化學品堵漏和倒罐過駁作業等現場處置工作由公安消防大隊、事故車輛業主單位和其他應急處置單位及相關技術人員共同實施。若需要調用特種設備工具,根據現場需要,由縣應急辦負責協調落實。危險化學品倒罐過駁作業,必須在承壓槽車專業人員指導下,在縣消防大隊現場監護下,由專業倒罐作業人員穿戴好防護用具後進行。

搶險救援現場涉及需要圍堤堵截的,由現場指揮長根據環保部門、專家的意見和現場情況,組織有關部門採取合理、有效、科學的措施加以實施。

搶險救援現場牽涉槽罐車翻側的,由縣應急辦或公安局交警大隊通知交通部門調派吊車前來救援。

(2)現場警戒、現場勘查和道路交通管制。縣消防大隊、縣環保局、縣安監局等部門根據危險化學品泄漏擴散、火焰輻射、爆炸涉及的範圍劃定警戒區。縣公安局交警大隊在通往事故現場的道路上實行交通管制,警戒區的邊界應設警示標誌並由專人警戒,除工程搶險、消防和偵檢等應急救援人員外,其他人員禁止進入警戒區。泄漏的化學品爲易燃易爆類的,警戒區內嚴禁各類火種。同時縣公安局交警大隊迅速開展現場勘查,及時收集現場相關證據。

(3)傷員醫療救護。醫療衛生部門選擇事故現場附近的安全區域內設立臨時醫療救護點,對傷員進行緊急救治,並將重傷員護送至指定醫院作進一步治療。

(4)人員緊急疏散。縣公安局會同鄉鎮(社區)及有關單位組織所有可能受到威脅的人員和重要物資有序轉移到安全區域,人員撤離應選擇安全的路線,儘可能從上風側離開,並避免橫穿危險區域。當撤離比就地保護更危險或撤離無法進行時,應組織受到威脅的人員迅速進入建築物或其他設施內,視情關閉門窗和通風、加熱、冷卻系統,直至危險解除。對人員疏散區域,應組織實施治安巡邏。

(5)後勤保障。事發地鄉鎮(社區)牽頭,縣民政局、縣交通運輸局等部門參與,負責做好應急處置的後勤保障工作。

(6)環境污染處置。縣環境保護局牽頭組建事故現場環境監測隊伍,及時對事故現場的及可能受到污染影響大氣、土壤、水體進行應急監測,測定危險物質或相關物質的成分、濃度,確定受污染的區域範圍、程度;依據現場具體情況,提出控制污染應急處置措施報給現場指揮部組織實施;依據監測、評估情況,會同相關部門提出環境污染處置方案並指導相關部門、鄉鎮(社區)組織實施。

6.5擴大應急

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引發或可能引發其他次生、衍生突發事件時,現場指揮部或縣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應及時報告縣應急指揮部總指揮和縣政府,由縣政府視情況啓動其他相關專項應急預案。

如事故危害已經或可能波及鄰縣(市)安全時,縣政府立即通報鄰近相關縣(市)政府。

如事故危害已經或可能超出本級政府應急處置能力時,縣政府視情及時報告市政府、省政府請求應急支援。

6.6安全防護

6.6.1應急人員的安全防護。根據危險化學品的特性、引發物質的不同以及應急人員的職責,採取不同的防護措施。應急救援指揮人員、醫務人員和其他靠近污染區域的應急人員一般配備過濾式防毒面罩、防護服、防毒手套、防毒靴等。搶險、消防和偵檢等進入污染區域的應急人員應配備密閉型防毒面罩、防酸鹼型防護服和空氣呼吸器等。同時做好現場毒物的洗消工作(包括人員、設備、設施和場所等)。

6.6.2羣衆的安全防護。根據不同危險化學品特性,組織和指導羣衆就地取材(如毛巾、溼布、口罩等),採用簡易有效的防護措施保護自己。根據實際情況,制定切實可行的疏散程序(包括疏散組織、指揮機構、疏散範圍、疏散方式、疏散路線、疏散人員的照顧等)。組織羣衆撤離危險區域時,應選擇安全的撤離路線,避免橫穿危險區域。進入安全區域後,應儘快去除受污染的衣物,防止繼發性傷害。

6.7危險化學品事故的分析、檢測與後果評估

事故發生地和支援的環境監測及化學品檢測機構負責對水源、空氣、土壤等樣品就地實行分析處理,及時檢測毒物的種類和濃度,並計算出擴散範圍等應急救援所需的各種數據,以確定污染區域範圍,並對事故造成的環境影響進行評估。

6.8信息發佈

按照統一、準確、及時的原則,由縣政府辦會同縣危運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發佈事故事態發展和應急處置工作的信息。

6.9應急結束

事故現場得以控制,環境符合有關標準,次生、衍生事故隱患消除後,經事故搶救現場指揮部確認和批准,現場應急處置工作結束,應急救援隊伍撤離現場。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現場善後處置工作完成後,由縣危運應急指揮部宣佈應急結束,終止應急響應。

7、應急保障

7.1信息技術裝備保障

縣危運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應設置24小時值班電話,保證能夠與有關人員隨時取得聯繫。

縣交通運管部門建立、維護和更新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救援各有關部門、專業應急指揮機構以及專家組的通訊聯繫數據庫。

相關單位應裝備特種專業隊伍,儲備有關特種裝備(泡沫車、藥劑車、聯用車、氣防車、化學搶險救災專用設備等),滿足應急救援需要。要依託現有資源,合理補充完善應急救援特種裝備;統一清理、登記可供應急響應單位使用的應急裝備類型、數量、性能和存放位置,建立完善相應的保障措施。

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經營單位按照有關規定配備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裝備。

7.2應急隊伍保障

以縣消防大隊爲依託,以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經營單位專業應急救援隊伍爲骨幹,充分發揮其他應急救援隊伍的作用,建立一支適應全縣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救援需要的應急救援隊伍。

7.3交通運輸保障

縣公安局組織對事故現場進行交通管制,開設應急救援通道;爲應急救援人員、車輛及應急物資運輸提供交通方便,保證應急需要。縣交通運輸局組織和調集交通運輸工具,保證現場應急救援工作需要。

7.4醫療衛生保障

縣衛計委組織協調各級醫療救護隊伍實施醫療救治,並根據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造成人員傷亡的特點,落實專門救治醫院,配備相應藥品和器材。

7.5社會治安保障

公安部門負責組織事故現場治安警戒和治安管理,加強對重點場所、重點人羣、重要物資設備的防範保護,做好交通管制,維持現場秩序,及時疏散羣衆。必要時,事發地鄉鎮(社區)發動和組織羣衆,開展羣防聯防,協助公安部門實施治安保衛工作。

7.6資金物資保障

事故所需財政負擔的經費,按照現行事權、財權劃分原則,分級負擔。縣財政局應建立健全應急經費快速撥付機制。縣交通、住建、水務等部門要根據本轄區實際情況儲備一定數量的常備應急救援物資。應急響應所需物資的調用、採購、儲備、管理,應遵循“服從調動、服務大局”的原則,保證應急救援的需求。

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經營單位按照有關規定儲備應急救援物資。縣本級常備物資相關經費由縣財政局解決;企業常備物資經費列入生產成本。必要時,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時動員和徵用社會物資。

7.7人員安全保障

現場應急救援人員應當根據需要攜帶相應的專業防護裝備,採取安全防護措施,嚴格執行應急救援人員進出事故現場的有關規定。

8、後期處置

8.1善後處置

事發地鄉鎮(社區)負責組織善後處置工作,縣級有關部門和危險化學品運輸企業要做好有關協調配合工作。善後處置工作包括人員安置、補償,徵用物資補償,災後重建,污染物收集、清理與處理等事項。善後處置經費由事故責任單位或事故責任人依法承擔。

8.2賠付補償

事故應急處置的物資設備損耗和勞務支出等費用,經調用部門審覈後由事故責任單位負責賠償和補償。必要時,有關部門和事發地鄉鎮(社區)視情況可先按照管理責任墊付相關應急處置經費,然後向事故責任單位追討;事故責任單位不支付經費的,按有關法律法規執行。保險機構要在保險責任範圍內及時進行理賠。

8.3調查評估

縣公安局、縣安監局、縣公安消防大隊、縣環保局、縣市場監管局、縣交通運輸局等相關部門和事發地鄉鎮(社區)要成立調查評估組,對事故進行調查處理,查明事故原因,認定事故性質和責任,提出對責任人員的處理意見,按程序報縣政府。

縣危運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組織有關部門和單位在事件處置結束後15日內對事故應急處置工作情況進行總結評估,吸取經驗教訓,制定改進措施,並將應急處置評估報告提交縣政府(縣政府應急辦)。

9、宣傳、培訓和演練

9.1宣傳

各鄉鎮(社區)、各有關單位要有組織、有計劃向公衆開展危險化學品安全衛生和應急教育活動,廣泛宣傳應急救援有關法律法規和危險化學品事故預防、避險、自救、互救的常識。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單位要按規定向員工說明危險化學品的危險性,瞭解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應急程序,掌握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應急的基本技能和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預防、避險、自救、互救的常識。

9.2培訓

縣危運應急指揮部組織各成員單位根據自身職責指導縣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應急培訓相關事宜。每年須至少組織一次有關部門和各鄉鎮人民政府參加應急培訓,提高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的應急處置能力。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單位要按照有關規定對員工進行應急培訓。

9.3演練

縣危運應急指揮部定期組織由相關職能部門和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經營單位共同參與的應急演習(可採用實戰演習或桌面推演),及時發現應急預案和工作機制存在的問題,不斷完善應急救援預案,提高應急處置能力。

10、附則

10.1監督檢查

縣危運應急指揮部負責組織各成員單位對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經營企業制定和落實應急預案情況進行監督、抽查。

10.2獎勵與責任追究

事故應急處置工作實行行政領導負責制和責任追究制,按有關規定進行表彰、獎勵和責任追究。

縣政府對事故應急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先進集體和個人,給予表彰或獎勵;對遲報、漏報、瞞報和謊報事故重要情況或者應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職、瀆職行爲的,依法對有關責任人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0.3預案管理

本預案由縣危運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組織制定,每兩年或必要時對預案進行評審、修訂,報縣人民政府批准後實施,同時送有關部門備案。負責管理與實施,有關部門按照預案的要求履行各自職責,並制定相應的預案和保障計劃。

10.4預案解釋部門

本預案有關數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數,“以下”不含本數。

本預案由縣危運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負責解釋。

10.5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施行。之前縣政府有關預案與本預案不一致處,以本預案爲準。

危險化學品應急預案 篇20

爲了確保公司使用、存放的`危險化學品在發生事故後能及時迅速地開展搶救和救援,最大限度地降低或避免國家、企業、員工及相關方財產損失和人員的安全風險,根據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要求,特制定公司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處理預案。

一、應急處理組織

1、公司組成應急處理指揮組

組長:

成員:

2、指揮小組成員職責:

①(項目經理)任務是瞭解危險化學品的性質、數量、搶救設施等情況,組織現場搶救指揮,組織撤離或採取其他措施,保護危險區域內的相關人員,迅速控制危險源;

②任務是根據指揮指令,及時與政府有關部門、消防、醫療機構、環境保護部門聯繫、溝通和彙報;

③任務是維護現場秩序,保護事故現場,做好對當事人及周圍人員的詢問記錄,並與轄區內公安部門聯繫;

④ 任務是處理好善後工作。

二、應急處理程序

① 當事故一旦發生以後,事故發現人應大聲呼救,火速報告項目經理或施工員;

② 項目經理在獲得求救信息並確認事故後,應立即報警(119、120、110 ) ,並立即向公司應急搶險領導小組上級彙報事故初步原因、範圍及後果,組織項目事故應急小組進行搶救,組織營救受害人員,組織撤離或採取其他有效措施保護危險區域內相關人員;

③ 指揮組接到事故發生消息後,立即通知全體成員在第一時間趕到現場,瞭解事故發展情況,開展搶救工作,迅速控制危險源。並通知危險化學品管理機構對危害進行檢測,測定危害程度;

④ 當政府事故處理部門趕到現場後,現場指揮組簡要彙報事故情況,一切人員聽從政府事故處理部門指揮,防止事故進一步擴大直至搶救結束,針對事故危害性,迅速採取封閉、隔離、洗消等措施;

⑤ 撲救結束後,要保護好現場,按公司事故調查處理要求,填寫事故報告,協助政府有關部門調查取證,並作出相應處理決定和防範措施,吸取教訓。

二、通訊聯繫

醫院急救中心:120 火警:119 匪警:110

工地現場值班電話:

有關負責人電話:

項目負責人: 手機:

安全員: 手機:

技術負責人:手機:

施工員: 手機:

危險化學品應急預案 篇21

爲了加強對危險化學品事故的有效控制,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危害程度,保障國家和人民羣衆的生命、財產安全,保護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國務院《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一、預案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發生因爆炸品、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易燃液體、易燃固體、自燃物品、遇溼易燃物品,氧化劑和有機過氧化物,毒害品和腐蝕品等引起的化學品事故或險情。

二、應急救援工作原則

事故應急救援應在預防爲主的前提下,遵循學校統一領導、部門分工負責、管理、自救和社會救援相結合的原則。組織配備兼職搶險、救援隊伍及救護設備設施,承擔本單位危險源發生事故時的搶救、救援和處理處置工作,並及時報告事故情況。

三、應急救援組織機構及職責

(一)成立學校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

成立學校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組長由校長董文章擔任,副組長由副校長李春山擔任。成員由科學實驗室及各功能室工作人員組成。

(二)工作職責領導小組職責:

1、負責統一部署、協調、組織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實施;決定預案的啓動和終止;指揮參與應急救援的隊伍開展工作。

2、負責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制定、修訂;組織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演練工作;做好危險化學品事故的預防措施和應急救援的各項準備工作;接到危險化學品事故或險情報告後,迅速報告領導小組組長,並通知有關人員立即進入工作狀態。

爲確保及時、有效、順利地開展應急救援工作,領導小組內設危險源控制組、現場警戒組、救援排險組、醫療搶救組、物資供應組、善後處理組等六個組,其職責如下:

(一)危險源控制組

由科學實驗室、功能室人員組成,負責在緊急狀態下的現場搶險作業,及時控制危險源。並根據危險化學品的性質準備好專用的防護用品、用具及專用工具等。

(二)現場警戒組

由校辦室組成、派出所負責。

1、負責劃定現場的警戒區並組織警戒,維護現場治安和交通秩序;

2、負責疏散事故區域內的無關人員;

3、負責救援通道的暢通。

(三)救援排險組由校領導組人員組成

1、火災、爆炸類事故由派出所的負責人任組長。

2、普通事故由學校負責人任組長。

(四)醫療搶救組

由學校領導組成員組成。負責現場對傷員進行傷情判別,依據不同傷情施行緊急搶救,現場處置和安排轉運傷員。

(五)物資供應組

負責組織搶險物資和工具、器具和救治藥品的供應,組織車輛運送搶險物資和人員。由總務負責。

(六)善後處理組

由學校負責事故傷亡人員及家屬的接待安撫、扶恤、理賠等善後處理和社會穩定工作。

四、應急救援程序

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一般包括報警與接警、應急救援隊伍的出動、實施應急救援、事態監測與評估、後期處置等幾個方面。

(一)事故報告與報警

發生危險化學品事故或可能發展成爲重特大危險化學品事故時,接到報告後,應立即報告,火災事故同時向119報警,報告或報警的內容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危險化學品的種類、數量、事故類型(火災、爆炸、有毒物質的大量泄露等)、周邊情況、需要支援的人員、設備、器材、交通路線、聯絡電話、聯絡人姓名等。

(二)啓動應急救援預案

1、領導小組接到危險化學品事故或險情報告後,應迅速向領導小組組長彙報,由應急救援領導小組決定啓動本《預案》,指定應急救援現場總指揮,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相關人員應迅速趕赴事故現場,在事故現場設立現場指揮部,總指揮由領導小組指定人員擔任。指揮部負責發佈和解除應急救援命令;確定應急救援的實施方案、警戒區域;組織指揮應急救援隊伍實施救援行動;彙報和通報事故有關情況。

2、現場指揮部設立後,要立即瞭解現場情況及事故的性質,按危險化學品事故類型確定事故應急救援具體實施方案,佈置搶險救援任務。

3、救援隊伍到達現場後,服從現場指揮人員的指揮,採取必要的個人防護,按各自的分工開展處置和救援工作。

(三)危險化學品事故現場處置基本程序

1、防護

根據事故現場所涉及危險化學品的特性及劃定的.危險區域,確定相應的防護等級。全部進入防護區的相關人員必須按相應防護標準採取相關防護措施。

2、詢情

(1)遇險人員情況;

(2)容器儲量、泄漏量、泄漏時間、部位、形式、擴散範圍;

(3)學生、周邊居民、地形、電源、火源等情況;

(4)消防設施、工藝措施、到場人員處置意見。

3、偵檢

(1)搜尋遇險人員;

(2)使用檢測儀器測定泄漏物質、濃度、擴散範圍;

(3)測定風向、風速等氣象數據;

(4)確認設施、建築物險情及可能引發爆炸燃燒的各種危險源;

(5)確認消防設施運行情況;

(6)確定攻防路線、陣地;

(7)現場及周邊污染情況。

4、警戒

(1)根據詢情、偵檢情況確定警戒區域;

(2)將警戒區域劃分爲重危區、中危區、輕危區和安全區,並設立警戒標誌,在安全區視情設立隔離帶;

(3)合理設置出入口,嚴格控制各區域進出人員、車輛、物資,並進行安全檢查、逐一登記。

5、救生

(1)組成救生小組,攜帶救生器材迅速進入危險區域;

(2)採取正確的救助方式,將所有遇險人員移至安全區域;

(3)對救出人員進行登記、標識和現場急救;

(4)將傷情較重者送交醫療急救部門救治。

6、控險

(1)啓用滅火設施;

(2)根據現場泄漏情況,研究制定堵漏方案,並嚴格按照堵漏方案實施;

(3)若易燃氣體泄漏,所有堵漏行動必須採取防爆措施,確保安全;

(4)切斷泄漏源;

(5)根據泄漏對象,對不溶於水的液化氣體,可向罐內適量注水,擡高液位,形成水墊層,緩解險情,配合堵漏;

(6)轉移較危險的瓶(罐)。

7、救護

(1)現場救護

將染毒者迅速撤離現場,轉移到上風或側上風方向空氣無污染地區;有條件時應立即進行呼吸道及全身防護,防止繼續吸入染毒;對呼吸、心跳停止者,應立即進行人工呼吸和心臟擠壓,採取心肺復甦措施,並給予氧氣;立即脫去被染污者的服裝;皮膚污染者,用流動清水或肥皂水徹底沖洗;眼睛污染者,用大量流動清水徹底沖洗。

(2)使用特效藥物治療;

(3)對症治療;

(4)嚴重者送醫院觀察治療。

8、洗消

(1)在危險區與安全區交界處設立洗消站;

(2)洗消的對象輕度中毒的人員;

重度中毒人員在送醫院治療之前;現場醫務人員;

消防和其它搶險人員以及羣衆互救人員;搶救及染毒面具。

(3)使用相應的洗消藥劑;

(4)洗消污水的排放必須經過環保部門的檢測,以防造成次生災害。

9、清理

(1)少量殘液,用幹砂土、水泥粉、煤灰、乾粉等吸附,收集後作技術處理或視情倒至空曠地方掩埋;在污染地面上灑上中和或洗滌劑浸洗,然後用大量直流水清掃現場,特別是低窪、溝渠等處,確保不留殘液;

(2)現場環境檢測合格後,清點人員、車輛及器材;

(3)撤除警戒,做好移交,安全撤離。

應急救援結束後,由應急救援指揮部對救援情況進行評估,對險情或事故的損失情況進行統計,妥善做好善後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