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旱防汛應急預案15篇

在現實生活或工作學習中,沒準兒會出現一些突發事故,爲了提高風險防範意識,把損失降到最低,就有必要提前進行細緻的應急預案准備工作。那麼你有了解過應急預案嗎?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抗旱防汛應急預案,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抗旱防汛應急預案15篇

抗旱防汛應急預案1

爲了加強學校的防洪工作,確保國家財產不因洪澇災害而受損失,爲教育教學工作的正常進行提供保障,現結合我校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預案。

一、組織機構:

1、防洪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xx

副組長:xx

組員:xx

2、主要職責:

加強領導,健全組織,強化工作職責,加強對防洪抗汛工作的研究,完善各項應急預案的制定和各項措施的落實。充分利用各種渠道進行防洪抗汛知識的宣傳教育,組織、指導全校防洪抗汛知識的普及教育,廣泛開展防洪抗汛中的自救和互救訓練,不斷提高廣大師生防洪抗汛的意識和基本技能。嚴格按預案要求積極籌集各項物資,強化管理,使始終保持良好戰備狀態。洪澇災害情況發生後,採取一切必要手段,組織各方面力量全面進行防洪抗汛工作,把洪澇災害造成的損失降到最低點。調動一切積極因素,迅速恢復教育教學秩序,全面保證和促進社會安全穩定。

二、防洪搶險突擊隊

隊長:xx

副隊長:xx

成員:xx

三、防洪減災措施:

1、上級防洪抗汛預報後,領導小組立即進入臨戰狀態,依法發佈有關消息和警報,全面組織各項防洪抗汛工作。

2、組織有關人員對所屬建築進行全面檢查,封堵、關閉危險場所,停止各項室內大型活動。

3、加強對易燃易爆物品、有毒有害化學品的管理,加強對食堂、門衛室、電腦室等重要場所的防護,保證防洪減災順利進行。

4、加強對廣大師生宣傳教育,做好師生、學生家長思想穩定工作。

5、加強各類值班值勤,保持通信暢通,及時掌握各種情況,全力維護正常教學、工作秩序。

6、按預案落實各項物資準備。

7、及時將學校抗洪救災報告教育局辦公室。

〈一〉教學區防洪工作措施:

1、發生洪澇災害時值班人員迅速通知防洪領導小組,防洪領導小組及防洪搶險隊成員迅速到位,各施其責,有組織,有秩序地將教學樓各樓層學生疏散到較高的樓層及較高的地段。

2、防洪領導小組及防洪搶險隊成員在投入防洪搶險中,在保證師生安全的前提下,盡最大限度地保護學校財產將貴重物質設備轉移到安全地帶。

3、各負責人、各班主任和任課教師共同管理好學生,嚴禁學生到處亂跑、亂竄,確保學生安全。

4、校醫及時到位並通知衛生防疫部門到校做好救護和防疫工作。

5、組織分工

組長:xx

副組長:xx

(1)教學樓負責人員:xx

(2)電教樓:xx

(3)辦公樓:xx

(4)運動場負責人員:xx

(5)食堂、宿舍樓:xx

(6)各班級負責人員:xx

第一責任人:班主任

第二責任人:任課教師

〈二〉宿舍區防洪工作措施:

1、發生洪澇災害時,值班老師迅速通知學校防洪領導小組成員,防洪領導小組成員、防洪搶險隊成員及住校區工作人員必須迅速到位,參加指揮和救援工作。

2、負責宿舍管理的老師和保衛人員有組織,有秩序地將樓層較低學生疏散到較高的樓層及較高的地段。生活老師逐個檢查每個寢室,不漏掉一個學生。

3、各負責人、各宿舍管理人員共同管理好學生,嚴禁學生到處亂跑、亂竄,確保學生安全。

4、若學生就餐時發生洪澇災害食堂工作人員協助做好防洪搶險工作。

5、防洪領導小組及防洪搶險隊成員在投入防洪搶險中,在保證師生安全的前提下,盡最大限度地保護國家財產將貴重物質設備轉移到安全地帶。

6、校醫及時到位並通知衛生防疫部門到校做好救護和防疫工作。

7、抗洪救災過程中加強治安工作,保證師生生命財產安全和學校財產安全,打擊違法犯罪活動,保證學校正常的教學和生活秩序。

抗旱防汛應急預案2

爲做好防汛抗旱工作,提高應對特大洪澇乾旱災害的能力,及時、高效、有序地開展搶險救災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災害損失,維護人民羣衆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穩定,結合社區實際,特制訂本預案。

一、工作原則

1、堅持以人爲本,努力實現由控制洪水向管理洪水轉變,確保人民羣衆生命財產安全。

2、防汛工作實行街道領導班子負責制和社區屬地管理負責原則,街道統一指揮,各股室、各社區配合。

3、以防洪安全和轄區倒灌水地域、棚戶區人身安全爲首要目標,實行安全第一,常備不懈,以防爲主,防抗結合,不斷提高防汛抗洪的現代化水平。

4、堅持依法防汛抗災,實行公衆參與、專羣結合、平戰結合,積極參與和支持抗洪救災工作。

二、工作職責

根據有汛報汛、有險排險、有災救災的要求,區域內各有關社區都要圍繞防洪搶險救災開展工作。

社區負責轄區內居民疏散,妥善安置疏散居民的生活,組織居民抗災自救。

三、預防、預警機制

1、汛前準備

(1)防汛搶險物資器材準備。社區按要求做好防汛搶險物資器材儲備

(2)防汛搶險隊伍組織。社區組建搶險隊伍,做到臨戰待命,召之即來,來之能戰。

(3)健全機構,明確責任。每年4月前,調整社區防汛抗旱指揮部成員名單,實行街道領導班子負責制和社區屬地管理負責原則。

(4)防汛檢查。由社區城管專幹負責與區水利局聯繫,進行防汛保安檢查;提出處理方案以及度汛措施。

2、不同災害應急響應措施

(1)雨情

根據區防汛安排,本區24小時降雨達50毫米以上,社區向街道防汛抗旱指揮部報告,24小時降雨達100毫米以上,向區防汛抗旱指揮部指揮長電話報告,社區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將彙報情況備案存檔。

(2)水情

當湘江水位衡陽站達到56米時,社區防汛領導小組領導開始進入24小時防汛值班。社區防汛抗旱指揮部上崗,按街道指揮部安排,對轄區和部分單位進行局部動員,做好人員、財產轉移與搶險準備。

湘江水位衡陽站達到56米,1小時內降雨達50毫米以上,社區工作人員分頭下到各居民小組指揮抗洪。

水位達到57米時要進行全面動員,社區所有工作人員,要下去檢查瞭解汛情和指導有關單位的抗洪工作。

湘江水位衡陽站達到59米(城區達到50年一遇洪水,堤防設施已超過當前運行能力),或日降雨達到200毫米以上(特大暴雨),搶險隊員進入一級戰備,保證隨時出動。所有單位必須做到無條件服從街道防汛指揮部調遣,盡一切努力減輕災害損失。

(3)險情

凡發生險情,如轄區出現倒灌水內澇地域、棚戶區安全險情,要立即向上級報告,並及時組織力量排險。

(4)災情

汛期,社區瞭解災情後,要在第一時間向區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電話報告。對災情不祥的,要邊報告、邊收集、邊繼續補充。2小時之內以書面形式上報。內容包括基本情況、災情態勢及搶險情況。

四、抗旱方案

1、遇乾旱天氣,各村及時上報旱情,堅持災情報告制度。鄉上堅持24小時值班制度,保證信息暢通。

牽頭領導:譚肖樑其紅職責單位:各村委、黨政辦

2、特大旱情發生後,及時送水、送藥品等抗旱物資。

牽頭領導:向承忠職責單位:財政所、社會事務辦、水利工程管理所

3、旱情嚴重時,做好疫病防治工作,隨時瞭解疫情並採取檢疫應急措施。

牽頭領導:高秀珍職責單位:衛生院

4、遇到突發事件,引發糾紛,打架鬥毆,及時到位制止、調解。

牽頭領導:毛磊職責單位:派出所、司法所

五、紀律與獎懲

1、紀律

防汛期間,防汛有關人員要堅守工作崗位,不得出現空缺崗現象。要加強對雨情、工情、水情等情況的統計,並及時上報。對工程出現的險情要做到及時發現、及時搶護,確保工程安全。加強防汛值班,做到晝夜有人接聽接收電話、傳真,確保暢通。

對不到崗到位的,不履行防汛職責的,一經查出,將按防汛工作紀律論處。對出現險情、災情不及時採取措施、不及時報告或者出現漏報、錯報的,根據情節輕重按防汛工作紀律處罰當事人和主要負責人,對工作不力,造成嚴重後果的當事人和主要責任人追究刑事責任。

2、獎勵

對錶現突出的予以適當的精神或物質獎勵。

抗旱防汛應急預案3

根據全縣汛期安全會議精神,爲了切實做好我鄉今年的防汛抗旱工作,防禦汛期洪水和夏季乾旱災害,提高應急處理能力,特制定本方案如下:

一、防汛抗旱任務

1、負責管轄區範圍內農村公路和橋樑的防洪安全及搶修組織指揮。

2、負責防汛搶險救災交通運輸,調度安排人員和物資運輸車輛。

3、負責協調並妥善解決在建橋樑等項目涉河問題,確保行洪暢通。

4、負責在建道路工程的通堵工作。

5、負責協助各村做好農村公路防汛抗旱工作。

二、組織領導

(1)成立鄉農村公路防汛抗旱領導組

組長:

成員:

(2)防汛抗旱領導組下設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唐敏(兼)

辦公室設在鄉農路辦,聯繫電話:,具體負責防汛抗旱日常工作。

三、搶險隊伍及物資準備

1、鄉級配備搶險突擊隊員10人,各村至少配備5名突擊隊員。

2、準備沙袋、鐵絲、鋼管等器材,隨時應急堵口。

3、汛期實行全天侯值班,參加防汛抗旱的人員必須做好充分準備,接到命令後迅速到達指定地點,進行搶險。

四、信息報告

1、各村在得知交通中斷,要在第一時間向鄉領導組報告,報告內容包括災情發生的時間、地點、範圍、程度和採取的措施等。

2、應急處理階段要隨時向鄉領導組報告處置情況和災情的發展情況。

3、應急狀態解決後,鄉農路辦要及時將處置情況上報縣農村公路管理局。

災情發生後,各村要在鄉領導組領導下啓動搶險應急預案。

(1)根據災情,通知有關人員,立即趕到現場;

(2)立即疏運受災羣衆;

(3)立即設立公路繞行標誌,並告知繞行路線;

(4)立即組織搶修;

(5)協助有關部門對重要地段實行交通管制;

(6)實行24小時值班,及時掌握情況,確保信息暢通。

五、附則

各村、相關單位參照本預案,制定本單位的應急預案,報鄉農村公路防汛抗旱領導組備案。

抗旱防汛應急預案4

村防汛抗旱應急預案20xx年,XXX村爲切實做好防汛抗旱工作,將我村防汛抗旱工作落到實處。有效應對突發暴雨、洪澇、乾旱等自然災害。保障人民羣衆生命財產安全,最大限度的減輕自然災害造成的損失,根據上級部門要求,結合本村實際情況和救災能力,制定本應急預案。

一、基本情況我村共有9個村民小組,農戶295戶1100人,佔地面積3.5平方公里,其中耕地1120畝,林地3500畝。地勢東高西低,二高山氣候,G209國道橫貫其中。

二、組織指揮村成立防汛抗旱指揮領導小組。

組長:XXX(駐村第一書記)常務副組長;XXX(村支部書記)副組長:XXX(村紀檢委員)成員:駐村尖刀班成員;XXX,村兩委成員:XXX,及各組組長各成員分片包乾,做好村滑坡監測點、易滑區域等防洪安全重點區域的監督巡查工作,並按職責分工配合組織指揮好本村搶險救災和轉移安置等工作。

三、監測預警

(一)預警依據根據上級防汛指揮機構預警及通知要求,結合當地實際,分析確定汛情的威脅程度,並明確一般汛情預警、較大汛情

預警、重大汛情預警的相應指標及安全轉移避險的前提條件。

(二)村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根據預警依據信息,及時發佈相應預警信號或轉移避險命令,確保預警信號及轉移避險命令及時通知到戶到人。並及時向上級防汛指揮機構報告當地相關情況。

(三)當村防汛指揮機構發佈預警信號後,村防汛指揮機構各成員、各防汛安全責任人、信息監測人員、防汛搶險隊伍等要根據不同預警信號立即採取相應應急響應活動,保障人民羣衆生命財產安全。

1、相關責任人到崗到位,加強值班值守和雨情、水情、工情監測,及時向村防汛指揮機構報告情況。村防汛指揮機構及時向上級防汛指揮機構和村各相關安全責任人通報情況。

2、各安全責任人密切關注所負責區域內溝渠、公路、監測點等情況,落實好各項搶險措施。

3、防汛搶險隊伍做好準備。全村動員部署搶險救災工作,及時向上級防汛指揮機構報告有關情況。相關責任人立即到崗到位,加強值班值守,加密雨情、水情、工情的監測,強化現場報汛制度,及時向村防汛指揮機構報告情況。

4、各安全責任人要隨時掌握雨水情變化,密切關注所負責區域內溝渠、公路、監測點等情況,落實好各項搶險措施,及時通知相關人員做好轉移準備,特別對易發災害點重點住戶及老弱病殘孕等行動不便的人員加強聯繫。

四、保障措施

1、防汛抗旱物資保障情況。由村劉鬆同志負責保管發放防汛抗旱必須物資及儲備、劉本雄負責必要物資的補充。

2、交通、通訊、電力及醫療保障由駐村尖刀班第一書記向仕新同志牽頭負責、村兩委協助落實。

3、善後處置工作有村書記XXX牽頭負責、駐村尖刀班、村兩委其他成員協助配合解決。

抗旱防汛應急預案5

爲切實做好畜牧業洪澇乾旱突發事件防範與處置工作,保護畜牧業健康持續發展和人民羣衆生命財產安全,根據市縣進一步落實防汛抗旱工作會議精神,結合縣現代畜牧業發展工作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組織指揮機構及其主要職責

爲加強防汛抗旱工作力度,經局黨委會研究,特成立縣畜牧食品局防汛抗旱工作指揮部。

指揮部下設5個工作組。

二、防汛抗旱措施

(一)災害預防。一是宣傳引導。局機關及各鎮畜牧獸醫站要及時向養殖場(戶)通報災害天氣信息,加強宣傳引導,增強廣大養殖場(戶)的防災減災意識。二是強化指導。生產流通股牽頭,各鎮畜牧獸醫站配合深入畜禽養殖場(戶)指導開展防災準備工作,提前對畜禽棚圈進行檢查修繕,疏通排水管道溝渠,全面排除隱患。

(二)應急響應。根據縣防汛抗旱信息通報,一旦出現災情,迅速啓動應急預案。各責任小組按小組成員職責及時根據的災情性質、程度,迅速對事件進行監控、追蹤,出動搶險並與相關部門積極協調配合,科學客觀彙總災情情況、評估災害損失,第一時間向市縣相關部門報送有關信息。

(三)恢復生產。生產流通股及各鎮畜牧獸醫站要根據天氣情況,積極組織和協助養殖場(戶)加強飼草料物資儲備,避免因災造成飼料短缺,並積極協調有關部門,確保飼草料調入、畜禽種苗調運、畜禽出欄等運輸渠道暢通,努力保障養殖場(戶)正常生產。

三、工作要求

局機關各股室及各鎮畜牧獸醫站務必高度重視,履職盡責,落實責任,儘量減少災害天氣對畜牧業生產和畜產品供應的不利影響,確保農民增收目標完成。

抗旱防汛應急預案6

爲保證防汛抗旱應急工作高效、有序進行,全面提高應對氣象災害的水平和應急處置能力,最大限度地減少或者避免洪澇旱情災害造成的人員傷亡、財產損失,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公共安全和生態環境安全,結合桐木實際,制訂本預案。

一、指導方針和原則

堅持以人爲本,預防爲主的原則。把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作爲防汛抗旱應急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最大限度地減少災害造成的人員傷亡和危害。

堅持政府統一領導、分級管理、部門分工負責、協調一致的原則。各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互相配合,實行資源整合、信息共享,形成應急合力,共同做好防汛抗旱應急工作。

堅持科技先導的原則。依靠科技進步,全面提高防汛抗旱應急工作的現代化水平,做到及時發現、及時預警、及時響應、及時處置。

我鎮防汛抗旱應急工作堅持“安全第一、常備不懈、以防爲主、全力搶險”和堅持“誰主管、誰負責”、“屬地管理”的原則。

二、組織機構與職責

成立桐木鎮防汛抗旱總指揮部,其組成人員如下:

總 指 揮:嚴鵬程

第一副總指揮:李子米

副總指揮:郭德福 彭柏林 李孝亮 崔崑山 彭略

聶 俊 甘 劍 易傳瑤 黃 嬌 柳義成

宋樹榮 黎華生 黎友成 鄭席標 李龍聖

王其偉 施怡權 何宏寬

成 員:易生根 高維生 肖維科 崔江閩 陽耀鬆

彭偉林 陳小強 馮光山 黃賢福 陽珊明

鄭 偉 柳錫良 彭小波 鍾 林 陽增春

鍾文炳 各村村委會(社區)主任

指揮部下設防汛抗旱辦公室,辦公室設在黨政綜合辦,由易生根任辦公室主任。

指揮部辦公室負責傳達防汛抗旱指揮部工作指令;具體協調處理在實施防汛抗旱應急工作中的有關問題;組織有關部門研究會商災害發生髮展趨勢;對災害損失及影響進行評估;制定洪澇及旱情災害防禦方案;適時對預案進行修訂和完善;完成鎮防汛抗旱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組織政府有關人員做好災害性天氣的監測、預報、警報的發佈,並及時有效地提供氣象服務信息;爲縣防汛抗旱領導小組啓動和終止防汛災害應急預案、組織氣象防災減災提供決策依據和建議,及時向成員單位通報情況;負責防汛抗旱災害信息的收集、分析和評估工作。

指揮部下設搶險應急處置隊伍:

1、搶險救災組

組 長:郭德福

成 員: 高維生 甘高富 黎汝紅 肖 坤 肖維科

金國柱 陽珊明 黃 雄 黎 江 黎 聖

陳禮科 甘 宇 陳百戰 金 波 邱 仁

楊小萍 曾海根 黃海文 黎 萍 歐陽意

陳 強 歐陽凱 甘 勇 吳文濤 黃 峯

陽康樂 甘文武 李 萍 彭 海 杜建偉

李 青 李海龍 彭友水 肖 徵 曾 煒

杜華柏 彭輝啓 黃 生 金 維 黎沅瑾

呂芳維 陽耀銘 湯 科 戴建軍 易 友

各村支兩委幹部

職 責:負責各村的搶險救災工作。

2、安全保衛組

組 長: 崔崑山

副組長: 宋樹榮 黎 鬆

成 員: 馮光山 肖友輝 繆建軍 劉 建 曾國良

孫 敏 張文壽 戴利萍 張 磊 陽 鵬

派出所及交警隊成員

職 責:負責現場警戒、維護秩序、疏導交通、疏散羣衆等工作。

3、醫療救護及衛生防疫組

組 長:黃 嬌

副組長:鍾 林 陽輝春 戴章蘭 成 員:黃 軍 劉玉源 劉桂秀 戴清明 中心衛生院醫護人員及防保站工作人員

職 責:負責現場傷員搶救和治療工作,做好防疫防病工作,確保不發生疫病流行。

4、供水和環衛清理組

組 長:聶 俊

副組長:鍾 智

成 員:城建辦全體成員 自來水公司 環衛所全體成員

職 責:及時排除供水設施險情,保障集鎮應急供水;做好

城鄉環境清理、整治工作。

5、救災救濟組

組 長:黃 嬌

副組長:彭偉林

成 員:民政所全體同志

職 責:負責轄區內受災羣衆和災情的巡查處置,切實及時解決受災羣衆食、衣、住等問題。

6、交通維護組

組 長:甘 劍

副組長:肖友輝

成 員:交通辦全體人員 養路隊全體職工 交警中隊全體同志

職 責:負責做好全鎮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搞好交通疏導和管制,及時封堵危險路段和橋樑,道路排障,疏通已經堵塞路段。

7、水庫水渠疏導組

組 長:李子米

副組長:施怡權 高維生

成 員:農辦全體人員

職 責:負責全鎮範圍內小(一)型、小(二)型水庫排險工作及棗木水庫南北乾渠的疏通工作。

8、企業排險組

組 長:崔崑山

副組長:崔江閩 陽耀鬆

成 員:各安全辦成員 各駐村工作組成員

職 責:負責全鎮各企業搶險和安全隱患排查工作,嚴防企業安全生事故發生。

9、地質災害監測防範組

組 長:易傳瑤

副組長:陽耀鬆

成 員:工業項目辦全體人員

職 責:加強地質災害點的值守、監測,防範泥石流和山體滑坡威脅人民羣衆生命財產安全,組織地址災害排查。

10、宣傳報道和輿情監測組

組 長:易生根

副組長:彭小波

成 員:黨政辦、黨建辦、宣傳文教辦全體人員

職 責:負責宣傳報道、輿論監測、災情彙總、信息上報、文件起草等工作。

11、應急機動及後勤保障組

組 長:李孝亮 副組長:彭 略

成 員:易生根 李中鋒 黃賢福 金友良 黃樂發

高維生 甘高富 黃康萍 黃東敏 黃 斌

蘭先紅 陽寶林 劉根萍 陽輝增 曾 紅

陽友生 曾 明 彭輝根 楊小萍 曾慶雪

楊傳生 馮 輝 賴 文 李其祥 金培洪

陽康樂 黃 倩 楊 輝

職 責:負責現場搶險物資供應及其它後勤保障工作,服從指揮部統一調度。

12、值班預警組

組 長:值班班子成員

成 員:防汛抗旱辦、值班人員

職 責:發佈暴雨和旱情預報後,保持24小時值班,監測汛、旱情,並報告防汛抗旱總指揮部適時啓動應急預案,通知各工作組人員。

三、預警和預防機制

1、防汛災害預警信息來源

政府管理本行政區域內的防汛抗旱災害監測、信息收集、預報預警和評估等工作,防汛抗旱指揮部具體承擔當地防汛災害性天氣監測、預報預警任務。

防汛抗旱災害發生後,知情單位或個人應及時通過氣象災害報警電話等多種途徑向本地氣象部門報告有關防汛抗旱災害信息。

2、預警預防行動

政府根據發生地防汛抗旱災害監測、預報、警報信息,對可能發生防汛旱情災害的情況,立即進行監測和預警等方面的工作部署,並在1小時內上報市、縣防汛抗旱領導小組。

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對防汛旱情災害信息進行分析評估,當達到我鎮暴雨災害預警啓動級別的,將立即啓動相應級別的預警,並在1小時內向縣防汛抗旱領導小組報告。

有關部門及社會公衆應按照暴雨預警信號及防禦指南和應急預案的要求,積極採取措施防禦和避免防汛旱情災害可能造成的損失。

防汛抗旱指揮部應根據需要進行檢查、督促、指導,確保預案的順利實施。

3、預警支持系統

加強防汛抗旱災害預警支持系統建設,保證防汛抗旱災害應急工作順利進行。

(1)建立和完善以防汛抗旱災害性天氣監測、氣象信息傳輸、氣象預報分析處理和防汛抗旱災害預警信息發佈爲主體的氣象災害預警系統,提高防汛抗旱災害預警能力。

(2)建立防汛抗旱災害信息綜合收集評估系統,爲政府決策提供科學依據。

(3)建立和完善防汛抗旱災害防災減災綜合信息平臺,實現防汛災害信息資源共享。

政府統一部署,相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建立和完善本部門防汛抗旱災害應急處置系統。

4、預警級別及發佈

本預案中預警啓動級別按照防汛抗旱災害的影響範圍、重大性和緊急程度,分爲一般(Ⅳ級)、較大(Ⅲ級)、重大(Ⅱ級)和特別重大(Ⅰ級)四級。

一般(IV)級預警。當預報我鎮有1個行政村即將發生或可能發生較大暴雨災害性天氣過程;已經(或可能)造成10人以下受傷、或者直接經濟損失100萬元以下;或其它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發布IV級預警時,對較小範圍內的公共安全、政治穩定和經濟社會秩序造成一定危害或威脅的較大暴雨災害時,由事發地的村級防汛抗旱領導小組決定啓動Ⅳ級預警,並在1小時內向當地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及縣防汛抗旱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預案的應急響應情況。

較大(Ⅲ級)預警。當預報我鎮有2個以上行政村發生或可能發生達到啓動Ⅳ級預警標準的暴雨災害的;已經(或可能)造成死亡1人以上3人以下,或者傷亡總數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者直接經濟損失100萬元以上1000萬元以下;或其它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發布Ⅲ級預警時,可能造成較大危害和社會影響的防汛旱情災害時,由防汛抗旱指揮部決定啓動Ⅲ級預警,並在1小時內向縣防汛抗旱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預案的應急響應情況。

重大Ⅱ級預警。當全鎮範圍內預報有4個以上行政村發生或可能發生達到啓動Ⅱ級預警標準的防汛旱情災害的;已經(或可能)造成死亡1人以上5人以下,或者傷亡總數30人以上100人以下,或者直接經濟損失1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或其它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發布Ⅱ級預警時,可能發生特別防汛旱情災害性天氣過程,並可能造成重大的危害和社會影響時,由防汛抗旱指揮部向縣政府應急委員會彙報並啓動Ⅱ級預警。

特別重大I級預警。當全鎮範圍內預報有10個以上行政村即將發生或可能發生達到啓動Ⅱ級預警標準防汛旱情災害的;已經(或可能)造成死亡10人以上,或者傷亡總數20人以上,或者直接經濟損失1億元以上;或其它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發布I級預警時,可能特別重大危害的防汛旱情災害性天氣過程時,由鎮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向上級彙報決定啓動I級預警。

5、應急響應

IV級響應

當防汛抗旱指揮部發布IV級暴雨預警後,政府要啓動相應的應急程序:

——各崗位應急人員全部到位,實行24小時主要負責人帶班制度,全程跟蹤災害性天氣的發展、變化情況;

——政府要主動加強與縣氣象局的天氣會商,並根據省和市氣象臺發佈的指導產品,做好防汛抗旱災害的跟蹤服務工作;

——根據應急工作需要各業務崗位按照職責做好實時監測、加密觀測、滾動預報、跟蹤服務;

——政府要及時向本級防汛抗旱領導小組和縣政府報告防汛旱情災害的發生、發展及其預報服務情況;

——政府要及時將本地防汛抗旱災害信息向上下游政府通報。

Ⅲ級響應

當防汛抗旱指揮部發布Ⅲ級暴雨預警後,發生或可能發生地政府要配合啓動相應的應急程序:

——職能部門和業務單位各崗位應急人員全部到位,實行24小時主要負責人帶班制度,全程跟蹤防汛災害性天氣的發展、變化情況;

——要主動加強與縣政府及所屬業務單位的天氣會商,並根據省氣象臺發佈的指導產品,做好防汛抗旱災害的跟蹤預報預警服務工作;

——要及時向縣防汛抗旱領導小組和縣政府報告防汛抗旱災害的發生、發展及其預報服務情況;

——災害發生後,政府要迅速調派應急隊伍,進入抗災現場,做好相關的防汛災害性天氣監測、預報和現場氣象服務等工作;

——要及時將本地防汛抗旱災害信息向上下游政府通報;

——發生或可能發生防汛抗旱災害的政府各崗位應急人員全部到位,實行24小時主要負責人帶班制度;

——根據應急工作需要,各業務崗位按照職責做好實時監測、加密觀測、滾動預報、跟蹤服務;

Ⅱ級響應

含Ⅲ級響應

——根據應急工作需要,與縣政府進行密切聯繫,隨時會商,做好滾動預報、跟蹤服務;

I級響應

含Ⅱ級響應

——根據應急工作需要,與上級派出的工作組進行密切聯繫,隨時會商,做好滾動預報、跟蹤服務;

——隨時執行上級防汛抗旱領導小組和縣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發佈的各種指令。

發生地或可能發生地的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要按照有關發佈規定及時通過廣播、電視、手機短信、電話、網絡等方式向社會發佈防汛抗旱災害性天氣預報預警信息。

(1)信息共享和處理

防汛抗旱災害的監測、預報、服務、災情等信息實行分級上報,由各級氣象部門歸檔管理,實現共享。

防汛抗旱災害信息的報送和處理,要快速、準確、翔實,重要信息在1小時內報縣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因客觀原因1時難以準確掌握的信息,要及時報告基本情況,同時抓緊了解情況,隨後補報詳情。

(2)應急通信方式

防汛抗旱指揮部及其成員單位要保證24小時通信暢通,並將值班電話和輔助通信方式及時向政府相關部門報告。

(3)暴雨災害評估

由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負責統一組織發生地的防汛災害評估。

鎮防汛災害評估結果將及時上報縣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和縣政府。

防汛災害評估結果可作爲氣象災害救助、賠償的依據。

6、應急終止

防汛抗旱指揮部根據災害性天氣發生、發展趨勢信息和災情發展情況,經政府批准後發佈結束應急狀態的公告。

7、後期處置

1、善後處置

防汛抗旱指揮部要組織相關部門及時調查、統計防汛抗旱災害事件的影響範圍和受災程度,評估、覈實洪澇旱災災害事件所造成的損失情況,報政府辦公室等相關部門,並按規定向社會公佈。

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應組織專家對洪澇旱災災害成因進行分析總結,並報縣防汛抗旱領導小組。

2、災害保險

協調氣象部門爲保險機構辦理受災人員和財產的保險理賠事項提供準確的災情信息證明。

8.應急保障

(1)指揮系統保障

防汛抗旱指揮部通過現場或相關聯繫系統實現實時指揮和調度。

(2)資金保障

鎮人民政府根據全鎮洪澇旱災災害應急工作的需要安排專項資金,爲全鎮洪澇旱災災害應急處置工作提供資金保障。

(3)通信保障

以國家氣象通信網爲主體,無線傳輸方式作爲備份,及時接收各類氣象資料,確保預報、警報、天氣實況和災情的傳輸。

應急救援現場應與防汛抗旱指揮部之間保持通信暢通,配備現場緊急通信系統,爲現場防汛抗旱災害應急救援工作提供保障。

9、宣傳、培訓和演練

防汛抗旱指揮部要充分利用廣播、電視、互聯網、報紙等媒體,向社會公衆宣傳暴雨預警信號及防禦指南的相關知識。

防汛抗旱指揮部及其成員單位要有組織、有計劃地對本單位應急工作人員進行技術、服務、管理等方面的培訓,並定期組織應急演練。

10、獎勵與責任追究

(1)獎勵

對在洪澇乾旱災害防災、減災、救災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表彰和獎勵。

對在洪澇乾旱災害防災、減災、救災工作中表現突出而英勇獻身的人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追認烈士。

對因參與災害應急工作致病、致殘、死亡的人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相應的補助和撫卹。

(2)責任追究

防汛抗旱指揮部及其成員單位的有關氣象工作人員由於玩忽職守,導致重大漏報、錯報氣象預報、災害性天氣警報,致使國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第四十條規定追究相應的責任。

發生洪澇乾旱災害後,有關部門謊報災情或者知情不報,或者拒不履行本預案規定的應急處置職責,或者拒不配合、阻礙、干涉災情收集和救助工作,致使國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由本級人民政府或者上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責令其改正,給予行政處分;情節重大的,對其主要負責人、負有責任的主管人員和其他責任人員追究相應的法律責任。

11、預案管理

本預案將根據市、縣防汛災害應急工作實際需要適時進行修訂和完善,並報縣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備案。

本預案由鎮人民政府制定,並負責解釋。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抗旱防汛應急預案7

爲充分做好防汛工作,牢固樹立防大汛、抗大災的思想,切實保障人民羣衆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上級精神,結合我鎮實際,特制定以下預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科學發展觀,體現以人爲本,以保障人民羣衆生命財產安全爲目標,以防爲主,防、搶、救相結合的原則,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切實增強防汛救災的緊迫感和責任感。堅持行政首長負責制,嚴明防汛責任制,因地制宜,注重實踐,強化措施,保證預案落到實處。

二、防汛機構及職責分工

爲加強對防汛工作的組織領導,經研究決定,成立鎮防汛指揮部。

指揮長:張來健(鎮長)

副指揮長:李翠蓉(副鎮長)

杜堯星(武裝部長)

成員:袁 芳 羅 茂 張 雄 蒙 敏、馬正坤、

姚紅芬、馬 強、胥旭東、李俊明、朱雲蔚、李傑

指揮部下設辦公室和防汛搶險小分隊,指揮部辦公室設在安辦,羅茂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

指揮部下設以下工作組:

1、防汛物資籌備組。由指揮長牽頭,副指揮長李翠蓉同志具體組織信用社、財政所、武裝部、民政辦等單位籌備應急資金和物資籌備,鎮上建立防汛物資儲備庫,時刻備足應急物資,確保災區災民轉移安置和物資運送等情況應急。

2、防汛搶險組。由副指揮長杜堯星同志負責,從各村、各單位抽調精壯年輕人員和民兵組成搶險小分隊,平時加強訓練,以適應搶險需要。

3、物資運輸組。由副指揮長李翠蓉同志負責,組織車輛保障防汛物資及時供應,抓好防汛安全及人員救治工作。

4、組織轉移組。一旦險情發生,由副指揮長杜堯星負責組織羣衆轉移到安全地點,確保羣衆生命安全,最大限度減少災害損失。

5、基本保障組。由副指揮長李翠蓉負責協調,抓好安全搶險。組織衛生院做好傷員急救工作,確保受傷人員得到及時轉移治療。組織民政辦做好防汛生活保障和災民生活安置,組織電信所保證通訊暢通,組織供電所保證安全供電,保障公路暢通。

6、信息報送組。由袁芳同志負責,負責災情統計上報和信息報送、宣傳等職能。

三、成立組織隊伍

鎮黨委政府成立以黨委書記爲政委、鎮長爲指揮的防汛指揮部,各村、各單位也要相應成立以村主要領導、單位主要負責人爲總指揮的防汛指揮部,每村至少有20人組成村搶險隊伍。鎮指揮部對所有防汛組織、隊伍統一指揮、調度、調配,各防汛組織在做好本轄區防汛的同時,主動接受鎮指揮部領導安排的其他工作。鎮上成立相應的搶險救援小分隊,各單位要以青壯年爲主組成搶險隊伍,並將指揮部和搶險隊伍名單張貼上牆,搶險隊伍要精幹,保證召之即來,來之能戰,戰之能勝。

四、做好各方面準備工作

1、各村、各單位立即對所轄區做一次全面檢查,檢查重點是危房、校舍、病險塘庫及各村排水不暢的地帶。發現問題要及時採取果斷措施予以解決。

2、物資貯備:各村、各單位要貯備一定量的石頭、沙子、編織袋、鉛絲和木材。同時,安排好運輸車輛。

3、各村、各單位要專設一名防汛通信員,專設一部防汛通信電話,同時,固定一輛機動車,到時備用,各水庫要有專人進行值班,確保通訊暢通。各村、各單位要儘快將指揮部名單、通信員名單和通信電話號碼書面報鎮防汛辦公室。

4、堅持值班制度和報告制度。從5月1日開始堅持24小時值班制度,各村、各單位至少3人值班,鎮政府要編排防汛值班人員,每班保證四人,並將值班人員名單和指揮部名單張貼上牆,一旦發生汛情,在向上級報告的同時,及時組織人員投入搶險。

5、加大宣傳。要充分利用廣播、張貼標語、網絡、短信、文件、會議等形式,宣傳防汛工作的重大意義,防汛形勢,進一步增強防汛意識,形成全民防汛的良好氛圍。

五、善後處理

接到上級防汛應急結束信息後,各村、各單位應急行動響應結束。各村、各單位、各部門及時組織協調羣衆恢復生產、生活秩序;對環境衛生進行清理打掃;對受災地域進行消毒防疫;組織疏散居民安全返回;對村樹木、臨時設施、電源線路和排水系統等進行檢查,排除存在的險情或隱患;逐戶上門進行受災情況登記,統計彙總,經村覈准後上報鄉鎮政府;帶領羣衆,發揮各方面的力量,組織開展生產自救和災後重建工作。

六、加強領導,落實責任制

要加強對防汛工作的領導,對防汛情況要進行深入細緻檢查瞭解,遇有汛情,主要領導要靠前指揮,對值班擅自離崗、報告不及時、不準確、認識不強、領導不力、工作不力的要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抗旱防汛應急預案8

根根省防指《關於做好20xx年防汛抗旱準備工作的通知》(省防指[20xx]1號)以及市防指《關於做好20xx年防汛抗旱準備工作的通知》(六防指[20xx]3號)文件精神要求,結合我鎮實際經研究決定,現就20xx年度防汛抗旱工作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成立防汛抗旱指揮部

指揮部下設辦公室,張樂成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李倩倩兼任副主任。成員:劉發才、餘汪傑、姚恩榮、劉東、張矩勝、王志敏、竇曉路、江一鳴、張玲娣、孫正梅、孫立家、張施安、辛道倉、李曉玉、餘銀銀、王小娟。

二、建立防汛抗旱後勤保障組織

1、通訊聯絡宣傳組:

2、物資調度組:

3、後勤接待組:

4、治安保衛組:

5、衛生防疫組:

6、搶險預備隊:

7、查災核災組:

三、器材物資籌集

各村從現在起要紮紮實實地做好防汛器材的籌集工作,要按照防大汛搶大險的要求備足防汛物資。灣區村每人籌集蛇皮袋2條,每個村民組籌集木樁10根,崗區村每人籌集蛇皮袋1條,每個村民組籌集木樁5根。先以村集中後,錢集片統一送到竇堰頭指揮部存放。固鎮片統一送到村部或就近站內存放。同時,各村要按照大圩堤每100米備齊預備土15立方米,小圩堤每100米備齊預備土10立方米的標準,按屬地管理的原則備好預備土,確保於20xx年5月5日之前全面做好防汛準備任務,確保安全度汛。

四、紮實開展汛前檢查

各村要在全面檢查的基礎上,重點檢查險工險段和新建加固工程以及相關的機電設備,備用電源等。對發現的問題要抓緊時間處置到位,不留隱患。

五、成立防汛抗洪搶險隊,實行對口支援

各村均要成立以民兵營長帶隊的由100名成員組成的應急搶險小分隊,小分隊隊員要身強力壯,並有一定的水性,花名冊一式兩份務必於5月5日前上報鎮人武部和農技服務站備案。同時,根據崗灣不同的實際,實行對口支援確定爲:六合村支援佛庵村;青龍村支援關堰村;馮郢村支援胡橋村;樑郢村支援河沿村;錢集、煙墩、蘇小店、楊橋、汲河、魚塘、街道等七村街自保。

六、實行崗位責任制,嚴明紀律。

防汛期間,各村要組織專門人員清理河道障礙物,確保行洪暢通,所有鎮村幹部都要全力以赴,鎮機關幹部將按防汛分工赴駐防汛抗旱工作第一線,(具體人員分工見附表)每位同志都要保持24小時通訊暢通。鎮辦公室要保證24小時值班,灣區各村要按行政首長負責制的要求對本村境內的險工險段分兵把守,晝夜巡查。防汛期間要嚴明工作紀律,責任明確,不準無故請假,確保人員在崗在位,搶險隊伍要做到召之即來,來即能戰。以高度的政治責任感和紮實有效工作作風確保安全度汛,保證全鎮人民的生命財產不受損失。

七、抗旱工作

抗旱工作由各包聯村幹部負責牽頭組織,鎮指揮部全面協調,對渠道重點段要組織清淤,確保放水通暢,對電灌站要及時進行檢修維護,保證旱時能開機提水。當家塘的蓄水保水工作和用水管理工作由各村分工負責,責任到人。及時協調解決抗旱用水各種矛盾糾紛,杜絕人爲因素造成水事糾紛刑事案件的發生。農村五個工作組,包片負責,組自爲戰,所有成員均爲抗旱第一線的指導員。

抗旱防汛應急預案9

各村、鎮直(辦)有關單位:

目前正值清明節氣,又是農忙季節。各村上墳燒紙,焚香點燭等野外用火逐漸增多,林內可燃物載量聚增,防火形勢十分嚴峻。爲保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和農村穩定,根據縣委縣政府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鎮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指揮機構的工作職責

1.撲火隊組織。本鎮森林防火突擊隊是由鎮機關幹部職工和林業站人員組成,分爲主力、後備、後勤三個小組,受鎮森林防火指揮部及其辦公室的直接領導。

2.指揮員職責。指揮員2個,總指揮:(鎮長),副指揮林華琴(分管鎮長)。主要職責是:組織撲火人員,調遣交通車輛、安排撲火隊伍、發佈撲火命令、進行現場指揮。

3.警令。當指揮部接報警訊後,應即示警,指揮員應馬上組織撲火隊伍和調遣交通車輛,進入臨戰狀態,各撲火員聞警後應立即停止一切工作帶好撲火工具(柴刀、鐵鍬、水桶、掃帚等)火速奔赴火災現場撲救。

各小組的工作職責

主力小組作爲撲火的骨幹力量,對於一切森林火災、火警、荒火等災性,都應率先趕赴現場,進行撲救工作。

後備小組聞警後應集中鎮政府待命,根據需要,聽從指揮部命令隨時準備出擊支援。

後勤小組負責值班、救護、運送器材、茶水供應等工作,聽命出發。

在災場上,主力和後備小組接受現場指揮的統一調配,執行同樣任務。明火撲後,主力、後備小組站在火場邊沿,由外向內,逐點消除餘火,直到餘火完全撲滅,方爲撲火結束,接到現場指揮的撤退命令時,清點參戰人員,依次撤離現場。

森林防火辦公室工作職責

鎮森林防火辦公室是鎮森林防火指揮部的下屬機構,負責日常的森林防火工作及林火資料的收集,即報案人起火時間,出事地點,天氣狀況火場情況,參戰人員,撲救過程撲火時間,起火原因,損失程序等有關事項。

抗旱防汛應急預案10

爲提高抗禦建築施工特大安全事故的快速反應能力,防止我市一旦發生汛情,保障施工安全和人身安全,最大限度的減少事故損失,維護社會穩定,迅速排除汛情造成的危險,減少損失,特制定本預案,年度防汛工作應急預案。

一、適應範圍:

本實施方案適用於我市行政區域內建築施工現場防訊工作。

二、組織機構:

(一)濟源市建築施工現場防汛領導小組是本應急預案的組織機構。

市建築施工現場防汛應急領導小組名單:

組長:王濟良

副組長:吳 楠 李世春

成員:張 家 劉 傑 劉高利 李向波 · 田孝峯 王 元 王 磊 吳國強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安全科,劉傑任辦公室主任。

在領導小組的統一指揮下,辦公室全面負責。辦公室設立通訊聯絡組、物資保障組和應急搶險組。

通訊聯絡組:負責內外的通訊聯絡,要配備通訊聯絡工具,隨時保持聯繫暢通。一旦發生人員傷亡及重大安全隱患,立即聯繫有關部門實施搶救,同時向上級部門報告。

物資保障組:負責搶險防汛物資的保管、發放。配足雨衣、雨鞋、水泵、照明、鎬鏟、草袋、繩索等搶險用品及繃帶、擔架等醫護用品;預先設置緊急疏散的安全通道和安全場所,確保一旦發生險情,現場人員能得到及時疏散和安置。

應急搶險組:成立搶險應急隊伍,配備搶險裝備,負責現場的緊急自救搶險。汛期要確保應急隊伍保持隨時待命狀態,各類搶險車輛保持油料充足、運行良好。一旦汛情到來,確保人員、設備及時到位,搶險及時。

(二)主要職責是執行上級命令,制定工作方案;督查各施工現場落實領導小組的各項預防措施;向市建委報告防汛進展情況,隨時保證上情下達,下情上報;協調各有關單位和部門工作中的問題。

(三)實行嚴格的24小時值班制度,保持通訊暢通,嚴禁值班人員脫崗。設專人每天收集天氣信息,一旦有汛情,應立即啓動預案。

三、責任制度:

(一)建設單位責任

1、實施對施工現場防訊工作的監督檢查,督促施工、監理單位抓好各項防訊措施的落實。

2、及時撥付工程款項,以保障各單位防訊工作經費。

3、因汛情發生可能對周邊建築物、構築物及供電線路等公共設施造成影響的,應及時協調各部門進行妥善處理。

(二)施工單位責任

1、建立健全施工現場防訊組織機構,成立專門班子具體負責防訊各項工作的落實,將防訊工作責任分解到每一個崗位,確保責任到人,措施落實。

2、積極做好施工現場防訊的各項工作,要全面及時掌握工程動態,及時消除安全隱患,對重點內容、重點環節進行重點檢查和監控。

3、開展防訊應急預案的演練工作,確保一旦預案啓動,人員到位、物資到位、設備到位,搶險及時、有序。

四、重點檢查監控內容

施工現場要實行嚴格的汛前檢查、汛期監控、汛後複查的檢查監控制度。安排專人分工負責,對現場的臨建設施、圍擋檣、基坑設施、起重運輸機械、腳手架、施工用電等項目進行重點檢查和監控。

(一)臨建設施

臨建設施包括:宿舍、食堂、辦公用房、廁所等。

監控人的責任:全面檢查臨建設施的安全狀況,如有裂縫、傾斜、變形現象,及時採取加固、翻修,達不到要求的必須拆除重建;暴雨天氣必須安排專人進行不間斷巡查;隨時觀察風雨對臨建設施的影響、受損情況及基坑、腳手架、塔吊等可能對臨建造成的破壞,如有危險立即將臨建內人員轉移到安全地方。

(二)圍擋牆

圍擋牆包括:彩色壓型鋼板圍擋牆。

監控人的責任:全面檢查圍擋牆的安全狀況,如有破損、傾斜、變形等現象,及時採取加固、更換等措施;特別要加強對臨街圍擋牆的重點監護,如有險情,立即對圍擋牆周邊設警示隔離設施,並設專人看護,嚴防圍牆倒塌傷人。

(三)基坑工程:

基坑設施包括:邊坡防護、樁基施工、土石方開挖等。

監控人的責任:隨時觀察基坑邊坡側壁變化、基坑支護有無變型、基坑毗臨建築物、結構物的變化

情況;對毗鄰街道、建築物、山體、臨建設施的基坑要重點檢查監護;一旦汛情到來,立即停止施工,準備充足的排水設備、裝置,及時對基坑進行排水。汛期過後對基坑進行全面檢查,無安全隱患後,方可施工。

(四)起重運輸機械

起重運輸機械包括:塔吊、客貨電梯、物料提升機等。監控人的責任:六級以上大風天氣應立即停止作業;重點監控起重運輸機械基礎的穩定情況、排水情況、基坑對塔吊的影響情況;要重點檢查塔吊密集、多臺作業的小區,鄰近高壓線和建築物的塔吊,如達不到安全距離必須立即拆除。

(五)腳手架工程

腳手架工程包括:落地腳手架、懸挑腳手架、整體提升腳手架、吊籃架等。監控人的責任:六級以上大風天氣,禁止腳手架施工作業;重點監控腳手架基礎沉降情況、排水情況,確保基礎穩固,架體拉結有效;對臨近街道、房屋、高壓線處重點監控,危險時應對腳手架危及範圍內設置警示隔離帶,並設專人監護。汛期過後,對腳手架進行全面檢查驗收合格後,方可施工。

(六)臨時用電

臨時用電包括:施工用電、生活用電等。

監控人的責任:全面檢查施工現場的各類臨時用電設施、配電線路,嚴格實行三相五線制,確保做到三級配電、兩級保護,各類配電設施的防雨設施防護完好;暴雨天氣應立即切斷總電源,並準備好應急照明器材。汛情過後,對配電系統進行全面的檢查驗收,符合安全要求後,方可送電施工。

有關事項按照本預案的要求,全面落實防汛工作的各項防範措施,及時消除安全隱患。同時加強實戰演練,保持高度的待命狀態,確保一旦發生汛情,能夠高效、有序、及時地開展搶險,將損失降到最低限度。對在防汛工作中行動遲緩、措施不力、責任不落實,由此造成責任事故的,將嚴肅追究責任單位和責任人的責任。

抗旱防汛應急預案11

爲確保“防汛、抗旱”期安全供水,提前做好“防汛、抗旱”工作,保證供水設備、設施運行安全、正常,確保居民生活、生產用水安全和社會穩定,特制定本預案。

一、加強組織領導

1、成立“防汛、抗旱”領導小組,層層落實責任,細化責任分工,爲防汛、抗旱工作提供組織保證。防汛、抗旱期險情發生時,在第一時間向縣防汛指揮部及有關部門彙報險情,並及時組織搶險工作。

2、成立以公司經理任組長,水廠負責人任副組長的“防汛、抗旱”工作領導小組,下設5個應急搶險組,汛期險情發生時,第一時間趕赴現場並組織搶修,爲“防汛、抗旱”工作提供組織保證。

3、“防汛、抗旱”領導小組成員,組長:楊建龍,副組長:李建國,成員:賈啓軍、鍾睿、黃福美、田蕾、王俊英,以5個搶修小組劃分爲搶險單位及區域,由於“防汛、抗旱”工作的重要性和特殊性,各小組成員必須嚴格履行好各自的“防汛、抗旱”搶險責任,不能貽誤搶險時機,做到指揮有力,部署有序,上下呼應,相互溝通,協調調度。

4、加強宣傳,提高全民“防汛、抗旱”搶險工作的緊急意識,做好災情統計上報工作,爲應急搶險工作積累經驗。

二、“防汛、抗旱”搶險物資要有針對性的儲備

對搶險物資的儲備,做到寧可備而不用,不可用而無備,發生險情時,確保人員、車輛、搶險物資及時到位迅速組織搶修,千方百計確保居民生活用水的正常供應。

三、切實做好“防汛、抗旱”應急搶險各項準備工作

1、發現險情領導幹部要在第一時間組織搶險,服從統一調度安排,顧全大局,哪裏出了問題,哪裏的責任人負責,絕不能推諉扯皮,貽誤搶險時機。

2、嚴格“防汛、抗旱”值班制度,值班人員24小時值班,嚴明紀律,密切監視險情變化情況,一旦遇有險情,及時向領導小組上報,確保險情發生時,能在第一時間趕赴現場組織搶修。

四、加強水質監督檢測

嚴格出廠水質監督檢測,確保出廠水質達國家飲用水衛生標準,加強水資源地的環境保護,對各取水點的源水水質檢測每週不少於兩次,防止源水水質污染。

加強供水工作的供、管、用管理,充分調動廣大職工的積極性,嚴格崗位責任制度,確保安全供水,爲縣城居民身心健康負責,爲縣城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作出供水行業應有貢獻。

抗旱防汛應急預案12

連日來的強降雨給城市基礎設施安全造成影響。爲確保城區安全度汛,保障城市安全供水,市自來水公司迅速行動,立即投入到防汛應急供水工作中。

按照局防汛應急工作部署及要求,公司成立了以客戶服務中心爲平臺的防汛應急工作指揮中心,張支農經理任總指揮。結合市城管局《防汛排澇應急預案》及郭強局長就防汛應急工作提出的具體要求,公司進行了佈置和安排。

一是按照應急預案要求,檢查落實各項工作

實行屬地管理,各司其職,各負其責。管線分公司做到“三要三隨”,快速反應:

⑴要備足備品備件,做到隨用隨取;

⑵要保障搶修設備正常完好,做到隨到隨用;

⑶要搶維修人員保持通訊暢通,做到隨喊隨到。工程公司加強對施工工地管理,防止次生災害發生。

二是加強水廠監管,確保水廠和運行安全。

針對雨季源水濁度高的情況,科學調整水處理工藝,加強出廠水、管網水檢測,確保水質達標。加強巡視,做好廠區排澇工作,防止雨水倒灌。全面排查供水機電設備,嚴密監控設備運行情況,保證設備運行狀態良好。

三是加強值班管理,確保信息暢通。

執行領導值班制度,加強巡視,發生突發事件,立即上報。供水熱線電話xxxxxx,24小時全天候值班,確保信息暢通,快速傳遞。辦公室及時做好信息傳遞及發佈。

四是加強應急隊伍搶險力量,隨時待命。

由公司保衛科牽頭,從營業所、工程公司等部門抽調精幹力量,組建供水應急隊伍,隨時聽候調度。工程公司挖掘機等大型機械設備做好應急準備,隨時待命。

抗旱防汛應急預案13

爲切實做好防汛工作和指導我縣地面企業、加油站做好防汛抗旱工作,最大限度地減輕洪澇災害對我縣地面工業企業產生次生傷害及財產損失,高效有序地開展防汛搶險救災工作,保障各項工作順利進行,切實落實防汛工作責任制,保證安全度汛,特完善本防汛抗旱應急預案。

一、指揮體系和工作職責

(一)領導小組體系

組長:黨委書記、局長

副組長:總工程師

黨委副書記、副局長

黨委委員、副局長

機關黨委書記

總經濟師

成員:辦公室、生產發展股、信息產業股、科技股、政策法規股、經濟運行股、生產力促進中心、服務業發展服務中心等全體工作人員;

防汛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局政策法規股,由安全工作分管領導兼任辦公室主任,政策法規股股長任辦公室副主任,辦公室具體負責防汛工作日常事務。

(二)領導小組職責

1.領導小組職責

(1)具體負責指導全縣地面工業企業和成品油企業的防汛工作工作,督促企業做好廠區和儲油區排水系統檢查及對周邊地質滑坡進行排查,積極與施工單位、周邊羣衆聯繫協調安排好企業的防洪搶險工作。要求企業以多種形式對員工做好防洪抗洪工作的宣傳教育,堅持貫徹“安全第一、常備不懈、以防爲主、全力搶險”的方針,做好防洪工作,立足於防50毫米以上橙色大汛,抗大洪,確保員工人身安全和公司財產等不受損失。

(2)加強安全檢查,消除安全隱患。領導小組要組織局相關股室人員對企業的生產現場、廠房建築、施工工地等的進行全面檢查,重點對企業的地下管道、排水溝、公司周邊河溝進行檢查,指導企業抓好清淤、維修工作,消除防汛安全隱患,確保50毫米以上大雨過後企業廠區無嚴重積水。企業應定期對各種防雷設施進行檢查,保證遇到雷電襲擊時能充分導雷、防雷。

(3)開展宣傳教育,增強防災能力。要求企業通過生產例會、部門會議、員工會議,下發和張貼宣傳資料等形式進行積極的宣傳活動,增強防暴雨雷擊的意識和能力,使員工懂得在險情發生時如何進行自救,懂得雨天不在空曠地帶、大樹下、高大的建築物下和高處停留,雷雨天不要打手機,防止發生雷擊事故。

(4)防洪期間堅持24小時值班。實行領導帶班制度,值班人員要堅守崗位,不能離崗、脫崗、代崗。

(5)負責職責範圍內的通信保障應急工作的組織、協調、指揮;

組織協調基礎電信運營企業開展通信保障應急工作;

協調電力、能源企業爲通信保障應急工作提供必要的電力、油料供應;

及時向縣政府及上級通信保障應急指揮機構報告通信保障應急工作進展情況。

2.各股室職責

辦公室:統一安排值班表。

政策法規股:指導地面工業企業、加油站做好防汛工作;

開展宣傳教育,增強防災能力;

做好煤、電、成品油、醫藥等防汛搶險救災物資儲備協調工作。

生產發展股:協助政策法規股指導地面工業企業做好防汛工作;

協助做好應急工作

信息產業管理股:指導通訊行業企業做好防汛工作;

做好通訊應急保障工作。

2.值班值守

防洪期間堅持24小時值班。實行領導帶班制度,值班人員要堅守崗位,不能離崗、脫崗、代崗,各值班人員做好值班記錄、汛情接收傳達彙總。防汛領導小組全體成員要做到手機不關機,保證通訊工具暢通,及時聯繫,當遇到特大暴雨,接到通知後,相關人員均應立即趕赴現場,在防洪領導小組的指揮下,積極參與搶險。

二、應急響應及保障

省市縣各級啓動防汛應急後,按照《縣防汛抗旱應急預案》立即行動。

(一)通訊保障:由信息產業管理股牽頭組織協調各通訊企業優先保障氣象、水文、汛情、災情等信息的及時傳遞,保障救災指揮系統和重要部門的信息暢通。

(二)供電保障:由政策法規股牽頭組織電力公司開展抗洪搶險、搶排漬澇、抗旱救災等方面的供電需要和應急救援現場的臨時供電保障。

(三)應急物資保障:由政策法規股牽頭隨時做好物資調運的各項準備工作,按調令保證防汛抗旱物資快速、安全地運達指定地點。

三、信息報送

遇突發險情、災情,值班人員及相關股室人員及時向帶班領導、分管領導、主要領導報告,並及時向防汛抗旱指揮部報告。

抗旱防汛應急預案14

1、總則

1.1 編制目的

爲做好我鎮水旱災害突發事件防範與處置工作,使水旱災害處於可控狀態,保證抗洪搶險、抗旱救災工作高效有序進行,最大程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保障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特制定xxx鎮防汛抗旱應急預案。

1.2 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汛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河道管理條例》《取水許可制度實施辦法》、《水旱災害統計報表制度》制定本預案。

1.3 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全鎮範圍內水旱災害的預防和應急處置。水旱災害包括:大雨洪水、乾旱災害以及由洪水、地震引發的堤防決口、水閘倒塌、供水水質被侵害等衍生災害。

1.4 工作原則

1.4.1 堅持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爲指導,以人爲本,樹立和落實科學發展觀,防汛抗旱並舉,努力實現由控制洪水向洪水管理轉變,由單一抗旱向全面抗旱轉變,不斷提高防汛抗旱工作的現代化水平。

1.4.2 防汛抗旱工作實行政府行政首長負責制,統一指揮。

1.4.3 防汛抗旱以防洪安全和城鄉供水安全爲首要目標,實行“安全第一,常備不懈,以防爲主,防抗結合”的原則。

1.4.4 防汛抗旱工作按照流域或區域統一規劃,堅持因地制宜,城鄉統籌,突出重點,兼顧一般,局部利益服從全局利益。

1.4.5 堅持依法防汛抗旱,實行公衆參與,專羣結合。

1.4.6 抗旱用水以水資源承載能力爲基礎,實行先生活、後生產,先地表、後地下,先節水、後調水,科學調度,優化配置,最大程度地滿足城鄉生活、生產、生態用水需求。

1.4.7 堅持防汛抗旱統籌,在防洪保安全的前提下,儘可能利用洪水資源;以法規約束人的行爲,防止人對水的侵害,既利用水資源又保護水資源,促進人與自然和諧相處。

2、組織指揮及職責

2.1 組織機構

xxx鎮人民政府設立防汛防旱指揮部(以下簡稱鎮防指)。成員組成如下:

2.2 工作職責

負責領導、組織全鎮的防汛抗旱工作,擬訂全鎮防汛抗旱預案和行政區劃的調水方案,及時掌握全鎮汛情、旱情、災情並組織實施抗洪搶險及抗旱減災措施,統一調控和調度全鎮水利、水電設施的水量,做好洪水管理工作,組織災後處置,並做好有關協調工作。

3、預防和預警機制

3.1 預防預警信息

3.1.1 汛情信息

加強對當地災害性天氣的監測和預報,並將結果及時報送縣防汛指揮部和相關成員單位。當預報即將發生嚴重水旱災害時,鎮防汛指揮部應提早通知有關區域做好相關準備。發生洪水時,雨情、水情應在30分鐘內報到縣防指,爲適時指揮決策提供依據。

3.1.2 洪澇災害信息

(1)洪澇災害信息主要包括:災害發生的時間、地點、範圍、受災人口以及羣衆財產、農林牧、交通運輸、郵電通信、工礦企業、水電設施等方面的損失。

(2)洪澇災情發生後,鎮防汛指揮部應及時向縣防汛指揮部報告洪澇受災情況,對人員傷亡等重大災情在災害發生後,應立即將初步情況報到縣防汛指揮部,並對實時災情組織覈實,覈實後及時上報。

3.1.3 旱情信息

(1)旱情信息主要包括:乾旱發生的時間、地點、程度、受旱範圍、影響人口,以及對工農業生產、城鄉生活、生態環境等方面造成的影響。

(2)鎮防汛指揮部應掌握水雨情變化、加強旱情監測,按照《水旱災害統計報表制度》的規定上報受旱情況。

3.2 預防預警行動

3.2.1 預防預警準備工作

(1)思想準備。加強宣傳,增強全民預防水旱災害和自我保護的意識,做好防大汛抗大旱的思想準備。

(2)組織準備。建立健全防汛抗旱組織指揮機構,落實防汛抗旱責任人、防汛抗旱隊伍的監測網絡及預警措施,加強防汛專業機動搶險隊和抗旱服務組織的建設。

(3)工程準備。對存在病險的堤防、涵閘等各類水利工程設施實行應急除險加固;對跨汛期施工的水利工程和病險工程,要落實安全度汛方案。

(4)預案准備。修訂完善各類預案和防禦超標準洪水的應急方案,並開展預案演練,通過演練檢驗預案編制的效果,提高預案的可操作性。

(5)物資準備。按照分級負責的原則,鎮防汛指揮部應儲備充足的搶險物資。

(6)通信準備。充分利用社會通信公網,確保雨情、水情、工情、災情等信息及指揮調度指令暢通。

(7)防汛抗旱檢查。實行以查組織、查工程、查預案、查物資、查通信爲主要內容的分級檢查制度,發現薄弱環節,要明確責任、限期整改。

3.2.3 地質災害預警

(1)地質災害易發區應建立專業監測與羣測羣防相結合的監測體系,每個村、組和相關單位都要落實觀測措施,汛期堅持24小時值班巡邏制度,降雨期間,加密觀測、加強巡邏,並落實信號發送員,一旦發現危險徵兆,立即向周邊羣衆報警,實現快速轉移,並報縣防汛指揮部,以便及時組織抗災救災。

3.2.4 乾旱災害預警

(1)鎮防汛指揮部應針對乾旱災害的成因、特點,因地制宜採取預警防範措施。

抗旱防汛應急預案15

1 總則

1.1 編制目的。

做好防範和處置因暴雨、洪水、颱風、乾旱等造成的各種自然災害和水利工程險情,保證抗洪(臺)搶險、抗旱救災工作的高效有序進行,最大程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保障人民羣衆基本生活用水,維護社會穩定,確保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

1.2 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浙江省防汛防颱抗旱條例》《浙江省防汛防颱抗旱應急預案》《金華市防汛防颱抗旱應急預案》和《武義縣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有關法律法規和相關規定,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預案。

1.3 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本縣範圍內洪澇臺旱災害和水利工程險情的預防及應急處置。

1.4 工作原則。

(1)以人爲本,預防爲主。防汛防颱抗旱工作堅持以

人爲本,安全第一,把人民羣衆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做到居安思危,常備不懈,以防爲主,防抗結合。按照“不漏一處、不存死角”的方針,把洪澇臺旱災害的預防和強化水利工程安全管理作爲中心環節,密切監視雨情、水情、旱情、工情和災情,認真做好各項防範工作。

(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防汛防颱抗旱工作在縣委、縣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實行各級政府行政首長負責制,統一指揮,分級分部門負責;按照行政區域實行屬地管理,各鄉鎮(街道)政府是本行政區域內防汛防颱抗旱工作的責任主體;縣級各有關部門按各自職責做好防汛防颱抗旱預防和處置工作。

(3)依法應對,科學調度。堅持依法防汛防颱抗旱和搶險救災,實行公衆參與,軍民結合,專羣結合,平戰結合;解放軍、武警部隊是搶險救災的突擊力量,執行國家賦予的搶險救災的重要使命。防汛防颱抗旱和搶險救災工作按照統一部署,因地制宜、城鄉統籌,突出重點、兼顧一般,科學調度、優化配置,局部利益服從全局利益。

(4)快速反應,部門聯動。發生洪澇臺旱災害和水利工程險情時,當地政府應迅速響應,各有關部門聯合行動,及時、高效地開展預防和應急處置。

(5)抓好“四進”,加強基層。堅持應急管理進農村、進社區、進企業、進學校的方針,加強基層防汛防颱抗旱工作,落實各項預防和應急措施,提高基層防汛防颱

抗旱的能力。

2 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2.1 縣政府防汛防旱指揮部。

縣政府設立防汛防旱指揮部(以下簡稱縣防指),負責領導組織全縣的防汛防颱抗旱和水利工程險情處置工作。

2.1.1 縣防指組成。

縣防指指揮由縣政府常務副縣長擔任,第一副指揮由分管水務副縣長擔任,副指揮由縣府辦分管副主任、縣人武部分管領導、縣應急管理局局長、縣水務局局長、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局長、縣氣象局局長擔任。

縣防指成員由縣委宣傳部、縣融媒體中心、縣發改局、縣經濟商務局、縣教育局、縣公安局、縣民政局、縣司法局、縣財政局、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縣建設局、縣交通運輸局、縣水務局、縣農業農村局、縣文廣旅體局、縣衛生健康局、縣應急管理局、縣綜合行政執法局、縣供銷合作社聯合社、縣供電公司、縣氣象局、縣電信公司、縣移動公司、縣聯通公司、人民銀行武義支行、縣人武部、縣武警中隊、消防救援大隊等部門(單位)負責人組成。

2.1.2 縣防指職責。

貫徹落實上級和縣委、縣政府有關防汛防颱抗旱應急搶險指示精神,負責啓動本預案,組織、指揮、協調全縣防汛防颱抗旱和搶險救災工作;負責向縣委、縣政府彙報

突發事件發生、發展及應急處置工作情況,提出有關工作建議;組織編制完善防汛防颱抗旱各類應急預案審定和批准重要江河洪水調度方案、重要水庫控運計劃、抗旱應急供水方案,以及有關規定、規程、方法等;組織開展防汛防颱抗旱檢查,督促有關部門(單位)及時處理影響防汛防颱抗旱安全有關問題;貫徹執行上級防汛防颱抗旱調度命令和批准的洪水調度方案、抗旱應急供水方案;負責發佈全縣汛情、旱情通告,以及發佈和解除防汛防颱抗旱應急響應;組織災後處置,並做好有關協調工作。

2.1.3 縣防指成員單位及有關單位職責。

(1)縣應急管理局:負責組織編制水旱災害應急專項預案,組織開展並指導預案演練;指導、組織協調災害應急救援工作,並按權限作出決定;協助縣委、縣政府組織開展災害應急處置工作;指導協調水旱災害防治工作;會同縣水務局、縣氣象局等有關部門單位建立統一的應急管理信息平臺,建立監測預警和災情報告制度,健全自然災害信息資源獲取和共享機制;督促企業落實危化品的生產、存儲、經營和尾礦庫等採礦區安全度汛措施;負責所屬人防工程防汛防颱的安全管理和防洪排澇應急搶險工作;承擔縣防汛防旱指揮部的日常工作。

(2)縣水務局:承擔實時水雨情監測和水情、旱情預警;承擔主要江河洪水預報;對洪水、暴雨、颱風和乾旱可能帶來的危害等作出情勢分析,提出防禦建議;組織實施重要江河和重要水工程防洪抗旱調度和應急水量調度;監督、指導水利工程安全運行管理和水毀水利工程設施修復;指導水利系統防汛物資儲備與管理;承擔水利工程搶險等應急處置的技術支撐工作;及時向縣防指報告水利系統水旱災害損失情況。

(3)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負責滑坡、山體崩塌、地面塌陷、泥石流等次生地質災害防治的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工作;協助做好地質災害的防治工作;指導開展地質災害工程治理工作;指導開展地質災害羣測羣防、專業監測和預報預警等工作;監督、指導災後林業救災恢復技術指導,調查覈實林業災情;及時向縣防指報告自然資源系統洪澇臺旱災害損失情況。

(4)縣氣象局:承擔災害性天氣的監測、預報、預警;對重要天氣形勢和颱風、暴雨、乾旱等災害性天氣進行分析預測並滾動預報;負責氣象災害的調查評估,建立和完善預測預警體系;及時提供短期氣候預測、中短期天氣預報和有關實時氣象信息,提供防汛防颱抗旱有關氣象資料;根據旱情的發展,組織實施人工增雨作業。

(5)縣人武部:組織指揮預備役部隊和民兵參加防汛抗洪搶險救災;執行縣政府提出的軍隊(民兵)參加搶險救災事宜,做好政府與執行搶險救災任務部隊之間的協調工作;協助縣政府做好搶險救災相關保障工作;協助當地政府轉移危險地區的羣衆。

(6)縣委宣傳部:負責防汛防颱抗旱宣傳報道、新聞發佈的組織協調。正確引導輿論,監督檢查新聞單位按規定內容播發與汛情災情有關的新聞。

(7)縣融媒體中心:及時向公衆播報氣象、汛情、旱情等預警信息;及時播報防汛防颱抗洪命令;做好防汛防颱抗旱工作的宣傳報道。

(8)縣發改局:負責防汛防颱抗旱基礎設施規劃、年度計劃和重點安排等綜合協調工作;協調防汛防颱抗旱基礎設施災後恢復重建。

(9)縣經濟商務局:根據縣級生活救災物資儲備規劃、品種目錄和標準、年度購置計劃,負責中央、省、市調撥生活救災物資、縣級生活救災物資的收儲、輪換和日常管理,根據應急管理部門的動用指令按程序負責組織調出;負責並指導洪澇臺旱期間重要生活必需品的市場監測,指導防汛防颱抗旱救災期間重要生活必需品市場的應急供應。

(10)縣教育局:負責全縣各學校、幼兒園防汛防颱安全工作的監督管理,制訂全縣教育系統防洪預案,指導學校開展防災減災知識教育,提高師生防災減災意識和自救能力;非常情況下采取特殊措施,確保師生安全;組織指導學校災後恢復。

(11)縣公安局:負責組織公安機關參與防汛防颱抗旱和搶險救災工作,維護社會秩序;組織對積水道路、災區道路實施交通管制和交通疏導,保障搶險救災車輛優先通行;協助鄉鎮街道轉移危險區羣衆。

(12)縣民政局:負責應急救援類社會組織的登記管理工作, 引導鼓勵社會組織參與防災、救災、減災活動。

(13)縣司法局:監督指導司法行政系統防汛防颱抗旱工作。

(14)縣財政局:負責防汛防颱抗旱和救災資金的籌集,保障防汛防旱指揮機構的日常工作經費、防汛防颱抗旱物資儲備費用、防汛防旱指揮系統建設及運行經費,及時下撥並監督使用。

(15)縣建設局:指導城市(鎮)防洪排澇應急處置;監督、指導相關單位做好市政公用基礎設施、房屋、建築工地、下行式立交橋、地下空間場所設施的的防汛防颱安全管理和災後恢復工作,指導做好危房排查、治理和農房安全管理;調查、覈實、上報建設系統因災受損情況。

(16)縣交通運輸局:監督、指導相關單位做好公路、水路設施的安全度汛和災後修復,着力保障交通幹線和搶險救災重要線路應急通行;協助做好搶險救災人員和物資設備緊急運輸;配合公安部門實施公路交通管制;組織落實搶險救災車輛;調查、覈實、上報交通運輸系統因災受損情況。

(17)縣農業農村局:負責農業防汛防颱抗旱和災後畜禽疫病的防治工作,抗災種子儲備和區域性應急調用安排;做好災後農業救災和恢復生產的技術指導工作;調查、覈實、上報農業系統因災受損情況。

(18)縣文廣旅體局:負責做好各旅遊景點人員、遊客、設施的防汛防颱安全的管理工作,制訂旅遊防汛防颱預案;在非常防汛防颱期,組織人員加強各景點的巡視檢查,監督、指導旅遊企業做好遊客、旅遊從業人員安全轉移和旅遊景區關閉等應急工作,確保旅客和工作人員的安全;監督指導農家樂防汛防颱安全管理工作。

(19)縣衛生健康局:負責組織協調醫療衛生單位做好因災傷病人員救治工作;負責災區疾病預防控制、衛生監督和心理危機干預工作;指導做好災區環境消毒和飲用水消毒;及時向縣防指報告災區疫情與防治意見。

(20)縣綜合行政執法局:負責協同做好城市基礎設施、戶外廣告牌等的防汛防颱安全工作。

(21)縣供銷合作社聯合社:負責組織落實防汛搶險麻袋的儲備和供應工作。

(22)縣供電公司:負責保障防汛防颱抗旱和搶險救災電力供應;負責所屬單位的防汛防颱安全管理;制訂電力防汛防颱預案;及時搶修水毀電力設施,保障供電安全;調查、覈實、上報電力系統因災受損情況。

(23)縣電信、移動、聯通等部門(單位):負責做好現場應急通信保障工作,儘快組織修復受破壞的通信設施,確保應急指揮信息暢通;及時向縣防指報告通信設施洪澇臺災害損失情況。

(24)人民銀行武義支行:負責協調各金融機構按規定及時發放救災貸款工作;督促保險部門做好災區投保單位或個人受災損失的理賠工作。

(25)縣武警中隊、縣消防救援大隊:負責組織實施抗洪搶險、抗旱和救災,參加重要工程和重大險情的搶險工作;協助公安部門維護搶險救災秩序和災區社會治安,協助鄉鎮街道轉移危險地區的羣衆。

(26)各鄉鎮(街道):按照基層防汛防颱抗旱體系建設要求,編制和修訂防汛防颱抗旱預案,明確職責和人員,做好本行政區域和本單位的防汛防颱抗旱工作。及時根據規定做好通知,傳遞命令,組織搶險、人員轉移和生產自救,及時報告災情,安置災民。

2.2 辦事機構。

縣防指下設辦公室(以下簡稱縣防指辦),負責防汛防颱抗旱日常工作,縣防指辦設在縣應急管理局。縣防指辦主要職責:

2.2.1 應急狀態下的職責。

指導、組織開展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及時傳達縣防指領導的工作指示;督促、檢查工作部署落實情況;做好災情及應急處置工作的信息收集、彙總、上報工作;掌握實時雨情、水情、工情,做好調查研究,當好參謀,爲指揮部重大工作決策提出建議。

2.2.2 常態下的職責。

貫徹執行國家、省、縣有關防汛防颱抗旱工作法規、方針、政策,執行縣防指的各項決策和上級防汛防颱抗旱指揮部的調度指揮;編制修訂全縣防汛防颱抗旱預案,掌握雨情、水情、工情及防汛防颱抗旱動態,編制汛情、旱情通告;檢查督促、協調聯絡有關部門、單位做好防汛防颱抗旱工程設施和水毀工程的修復及有關防汛防颱抗旱工作;負責編制本級防汛防颱抗旱日常工作和應急處置經費預算。做好有關洪澇臺旱災情統計、覈查、上報、總結評估;組織指導全縣防汛防颱抗旱物資的儲備、管理和調用工作;組織開展並指導防汛防颱抗旱應急演練;負責縣防指的日常管理事務,負責做好縣防指交辦的其他工作。

2.3 專家諮詢機構。

縣防指辦建立水雨情預報、洪水調度、水利工程搶險、地質災害防治、水資源應急配置等專家庫,爲防汛防颱抗旱指揮提供專家諮詢。

2.4 鄉鎮(街道)防汛防旱指揮機構。

鄉鎮(街道)、重點水利工程管理單位和城鎮社區、行政村等基層組織,以及企事業單位根據需要設立防汛防颱抗旱辦事機構,明確人員和職責,按照縣級政府防汛防旱指揮機構指令和預案,做好防汛防颱抗旱工作。

2.5 其他防汛防旱指揮機構。

行政村(社區)設立防汛防旱工作組,工作組按照自然村、居民區、企事業單位、堤防山塘、地質災害易發區、危房、船隻、公路和避災場所等設立責任區網格,並明確網格責任人及其職責,根據各級防指指令和預案,做好防汛防颱抗旱工作。

3 事件分級 按照洪澇臺旱災害和水利工程險情的嚴重程度和影響範圍,分爲一般(Ⅳ級)、較大(Ⅲ級)、重大(Ⅱ級)和特別重大(Ⅰ級)四級。

3.1 特別重大(Ⅰ級)事件。

出現或預報將出現以下情況之一者,爲特別重大(Ⅰ級)事件:

(1)較大範圍(三個或三個以上鄉鎮)24 小時面雨量大於 200 毫米,武義江、熟溪、宣平溪等主要江河水文監控水位超過保證水位,縣氣象臺預報未來 24 小時仍有強降雨過程;

(2)中型、小(1)型水庫發生重大險情,並危及公共安全;

(3)縣氣象臺發佈颱風紅色預警;

(4)較大範圍內(三個或三個鄉鎮以上)7~10 月份連續乾旱 70 天以上。梅汛期降雨量偏少正常年份 60%,中小型水庫蓄水量不足正常庫容的 50%,梅汛期後連續乾旱天

數在 50 天以上。全縣飲水困難人數超過 4.0 萬人。

3.2 重大(Ⅱ級)事件。

出現或預報將出現以下情況之一者,爲重大(Ⅱ級)事件:

(1)較大範圍(三個或三個以上鄉鎮)24 小時面雨量大於 150 毫米,武義江、熟溪、宣平溪等主要江河水文監控水位接近保證水位,縣氣象臺預報未來 24 小時仍有強降雨過程;

(2)某一區域出現短歷時強降雨,3 小時超過 200 毫米,並出現重大災害;

(3)小(2)型水庫發生重大險情,並危及公共安全;中型、小

(2)型水庫發生險情;

(4)保護縣城中心城區的堤防出現重大險情,並危及公共安全;

(5)縣氣象臺發佈颱風橙色預警;

(6)較大範圍內(三個或三個鄉鎮以上)7~10 月份連續乾旱 50 天以上。梅汛期降雨量偏少正常年份 50%,水庫蓄水量不足正常庫容的 60%,梅汛期後連續乾旱天數在 40天以上。全縣飲水困難人數超過 3.0 萬人。

3.3 較大(Ⅲ級)事件。

出現或預報將出現以下情況之一者,爲較大(Ⅲ級)事件:

(1)較大範圍(三個或三個以上鄉鎮)24 小時面雨量

大於 100 毫米,武義江、熟溪、宣平溪等主要江河水文監控水位超過警戒水位,縣氣象臺預報未來 24 小時仍有強降雨過程;

(2)某一區域出現短時強降雨,3 小時達 150~200 毫米,並出現較大災害;

(3)重要山塘發生嚴重險情;

(4)縣氣象臺發佈颱風黃色預警;

(5)全縣較大範圍內(三個或三個鄉鎮以上)7~10 月份連續乾旱 30 天以上。梅汛期降雨量偏少正常年份 40%,水庫蓄水量不足正常庫容 70%,梅汛期後乾旱天數在 30 天以上。飲水困難人數超過 2.0 萬人。

3.4 一般(Ⅳ級)事件。

出現或預報將出現以下情況之一者,爲一般(Ⅳ級)事件:

(1)較大範圍(三個或三個以上鄉鎮)24 小時面雨量大於 75 毫米,主要江河水文監控水位接近警戒水位,縣氣象臺預報未來 24 小時仍有強降雨過程;

(2)某一區域出現短歷時強降雨,3 小時達 100~150毫米,並出現一般災害

(3)重要山塘發生險情;

(4)縣氣象臺發佈颱風藍色預警;

(5)7~10 月全縣較大範圍內(三個或三個鄉鎮以上)連續乾旱 20 天以上,且飲水困難人數超過 1.0 萬人。

3.5 事件等級變更。

當洪澇臺旱災害與水利工程險情嚴重程度與發展趨勢變化時,縣防指應根據洪澇臺旱災害與水利工程險情的發展趨勢和對我縣的影響及危害程度,適時調整(降低或提高)事件等級。

4 預防和預警機制 4.1 監測與檢(巡)查。

加強對氣象、颱風、水旱、山洪災害的監測、預測工作,完善監測、預測、預警機制,開展風險分析;做到安全隱患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

4.1.1 水旱災害監測。

加強對氣象、水務、自然資源等部門開展暴雨、洪水、乾旱及山地災害監測、預報、預警系統建設,及時準確地向縣防指提供氣象、水文的實時信息和預測預報成果及地質災害監測資料;在旱期,城鎮供水企業應當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供水情況。

4.1.2 山洪、地質災害監測。

易發山洪和泥石流、山體滑坡等災害地區的鄉鎮(街道)政府和城鎮社區、行政村,以及企事業單位應當確定監測預警員,落實監測預警職責。

4.1.3 水利工程巡查。

水庫、重要堤防和其他險工險段等防洪工程管理單位應當建立日常巡查制度與安全監測監管制度。

4.1.4 防汛防颱檢查。

(1)縣防指應當在汛前組織有關部門和單位開展防汛檢查,實行以查組織、查工程、查預案、查物資、查通信爲主要內容的分級檢查制度,發現防汛安全問題的,責成有關單位限期處理和整改。

(2)建設、綜合執法、電力、交通、通信(電信、移動、聯通)等部門應當加強市政、電力、交通、通訊等設施(網絡)的防汛防颱檢查,發現問題,責成有關部門和單位及時處理。

4.2 預防預警信息。

4.2.1 氣象水文信息。

氣象、水文部門應加強對當地臺風、暴雨、洪水、乾旱等災害監測和預報,並將結果及時報送有關防汛防旱指揮機構;當預報即將發生嚴重水旱災害和颱風災害時,有關部門應提早預警,通知有關區域做好相關準備;當江河發生洪水時,水文部門應加密測驗時段,及時上報測驗結果,雨情、水情應在 2 小時內報到縣防指辦,爲縣防指構適時指揮決策提供依據。

4.2.2 工程信息。

當江河出現警戒水位以上洪水時,按屬地管理的原則,應加強工程監測,並將堤防、涵閘、泵站等工程設施的運行情況報告當地政府和縣防指。

當堤防、泵站等建築物出現險情或遭遇超標準洪水襲

擊,以及其他不可抗拒因素而可能決口時,當地政府應迅速組織搶險,並在第一時間向可能淹沒的有關區域預警,同時向縣防指準確報告。

當水庫水位超過汛限水位時,水庫管理單位應按照己批准的洪水調度方案調度,其工程運行狀況應向縣防指辦報告;當水庫出現險情時,水庫管理單位應立即在第一時間向下遊預警,並迅速處置險情,同時向主管部門和縣防指構報告;當水庫遭遇超標準洪水或其它不可抗拒因素而可能潰壩時,應在最快時間內向水庫潰壩洪水風險圖確定的淹沒範圍發出預警,爲羣衆安全轉移爭取時間。

4.2.3 洪澇災情信息。

(1)洪澇災情信息主要包括:災害發生的時間、地點、範圍、受災人口以及羣衆財產、農林牧漁、交通運輸、郵電通信、水電設施等方面的損失。

(2)洪澇災情發生後,有關部門、鄉鎮(街道)及時向縣防指辦報告洪澇受災情況,縣防指辦應收集動態災情,全面掌握受災情況,並及時向縣政府和上級防汛防颱抗旱指揮機構報告;對人員傷亡和較大財產損失的災情,應立即上報;對重大災情,應在災害發生後 1 小時內將初步情況報到縣防指,並對實時災情組織覈實,覈實後及時上報,爲抗災救災提供準確依據。

4.2.4 旱情信息。

(1)旱情信息主要包括:乾旱發生的時間、地點、程

度、受旱範圍、影響人口,以及對工農業生產、城鄉生活、生態環境等方面造成的影響。

(2)縣防指辦應加強旱情監測,掌握水雨情變化、水庫蓄水情況和用水情況。

4.3 預防預警行動。

4.3.1 預防預警準備工作。

預防預警準備工作分思想準備、組織準備、工程準備、預案准備、物資準備和通訊準備六個部分;牢固樹立防大汛抗大旱的思想,落實防汛防颱抗旱各項責任制和預警措施,加快各類病險水庫山塘、堤防的應急加固,修訂和完善各種預案,儲備防汛搶險物資,充分利用社會通訊公網及水文、氣象測報站,確保雨情、水情、工情、災情信息和指揮調度指令及時傳遞和發佈。

(1)思想準備。加強宣傳,增強全民預防洪澇臺旱災害和自我保護的意識,做好防大汛抗大旱的思想準備。

(2)組織準備。建立健全基層防指和防汛防颱抗旱工作組,落實防汛防颱責任人和各網格責任人、防汛防颱抗旱搶險隊伍和洪澇臺旱重點區域的監測網絡及預警措施,加強防汛專業機動搶險隊和抗旱服務組織的建設。

(3)工程準備。按時完成水毀工程修復和水源工程建設任務,對存在病險的堤防、涵閘、泵站等各類水利工程設施實行應急除險加固;在有堤防、水閘防護的城鎮,應根據預案及時封閉輸排水管道、交通路口和排水溝,關閉堤防沿線各節制閘;對跨汛期施工的水利工程和病險工程,要落實安全度汛方案。

(4)預案准備。修訂完善各類防汛防颱抗旱預案、防禦颱風應急預案和防洪工程調度方案;研究制訂防禦超標準洪水的應急方案,主動應對大洪水;針對江河堤防、圩區薄弱地段,制定工作搶險方案;各有關職能部門要根據行業特點制定本部門各類預案。

(5)物資準備。按照分級負責的原則,各地、各部門應儲備必需的防汛防颱抗旱物料,併合理配置。在防汛防颱抗旱重點部位應儲備一定數量的搶險物料,以應急需。

(6)通信準備。充分利用社會通信公網,確保防汛通信專網的完好和暢通;健全水文、氣象測報站網,確保雨情、水情、潮情、風情、工情、災情信息和指揮調度指令的及時傳遞。

(7)日常管理工作。加強防汛防颱抗旱日常管理工作,對在江河、人工水道內建設的非防洪建設項目應當編制洪水影響評價報告,對未經審批並嚴重影響防洪的項目,應依法強行拆除。

4.3.2 降雨實時預警。

氣象、水文部門應加強降雨監測,當出現強降雨時,將監測預報預警結果報縣防指,並按權限向社會發布專項預警。

4.3.3 颱風災害預警。

氣象部門加強颱風監測和預報,及時將有關信息向社會發布。可能受颱風影響的鄉鎮(街道)、水利工程管理單位及相關部門應加強值班,關注颱風動向,制訂防禦對策,明確防禦重點。

4.3.4 江河洪水預警。

(1)當江河即將出現洪水時,水文部門應做好洪水預報工作,及時向縣防指辦報告水位、流量的實測情況和洪水走勢,爲預警提供依據。當水庫大流量泄洪時,水庫工程管理單位應向下遊發出預警。

(2)各鄉鎮(街道)應按照分級負責原則,確定洪水預警區域和洪水信息發佈範圍,及時發佈信息。

(3)水文部門應跟蹤分析江河洪水的發展趨勢,及時滾動預報最新水情,爲抗災救災提供基本依據。

4.3.5 山洪、地質災害預警。

縣水務局組織指導設定山洪災害預警指標,確定“準備轉移”和“立即轉移”雨量預警數值,及時向特定對象發佈預警。

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承擔地質災害等監測預報預警,細化地質災害隱患點顆粒度,建立覆蓋地質災害高風險區、重要隱患點的自動化監測網絡。

各鄉鎮(街道)、村、組和相關單位都要落實巡查預警員,汛期堅持每天巡查制度,降雨期間,加密觀測巡查,一旦發現危險徵兆,立即向可能受影響地區發出警報,轉移羣衆,並報告縣政府和縣防指。

4.3.6 內澇災害預警。

縣建設局組織指導全面排查城縣內澇風險點,承擔城市內澇監測預報預警;指導城鎮內澇、危舊房風險排查和預警,並做好排澇的有關準備工作。

4.3.7 乾旱災害預警。

當梅雨期降雨嚴重偏少或其他時段長時間乾旱、水庫蓄水嚴重不足、江河水位偏低時,縣防指應及時向社會發布預警信息,做好抗旱的各項準備工作。

4.3.8 水利工程險情預警。

當水利工程發生險情或水庫遭遇超標準洪水時,水利工程管理單位和縣防指,要通過廣播、電視、電話、短信、警報等方式,向可能受影響地區發出警報,當地政府做好羣衆轉移的有關工作。

4.3.9 供水危機預警。

當因供水水源短缺或被破壞,供水線路中斷,供水水質被侵害等原因出現供水危機,由縣防指構向社會公佈預警,居民、企事業單位做好儲備應急用水的準備,有關部門做好應急供水的準備。

4.4 預警支持系統。

4.4.1 颱風、水雨情監測網絡。

氣象、水務等部門要進一步加強水雨情信息採集系統建設,建立健全水雨情實時監測系統,確保及時準確地監

測到水雨情。

4.4.2 洪水、乾旱風險圖。

縣防指應組織工程技術人員,研究繪製本縣的城縣洪水風險圖、山洪災害風險圖、水庫洪水風險圖和乾旱風險圖,並以各類風險圖作爲抗洪搶險救災、羣衆安全轉移安置和抗旱救災決策的技術依據。

4.4.3 防禦洪、旱方案。

縣防指構應根據需要,編制和修訂防禦江河洪水方案及抗旱預案,主動應對江河洪水和不同等級的乾旱災害。

5 應急響應 根據特別重大、重大、較大和一般的事件分級,啓動相應的Ⅰ級、Ⅱ級、Ⅲ級、Ⅳ級應急響應行動。

5.1Ⅰ級應急響應行動。

當出現特別重大(Ⅰ級)事件時,實施Ⅰ級應急響應行動。

(1)縣防指指揮組織會商,縣防指全體成員單位參加;必要時,提請縣委、縣政府主要領導組織會商。縣防指指揮部署防汛防颱抗旱搶險工作,必要時,提請縣委、縣政府主要領導動員部署,併發出做好防禦工作的緊急通知,根據需要宣佈進入緊急防汛期和非常抗旱期。縣防指分析研判天氣變化趨勢、雨水情變化動態、洪澇、乾旱等災害發展態勢,分析水利工程等險情,提出防禦目標、重點和對策建議;向災害發生地派出專家工作組赴一線指導

工作。並向省市防指和縣委縣政府彙報有關情況,貫徹執行省市防指和縣委縣政府的指令。

縣防指指揮坐鎮縣防指,全體成員單位進駐。

(2)縣防指辦密切監視水情、雨情、風情、旱情和工情的發展變化,調配縣級防汛搶險物資,聯繫縣人武部、武警中隊、消防救援大隊等救援隊伍支援災區搶險救災;協調縣氣象局組織實施人工增雨作業;掌握水旱災情,負責信息發佈工作;將情況報告縣防指指揮,縣防指其他成員單位按照職責分工,做好有關工作。

(3)災害發生地的鄉鎮(街道)啓動相應的應急響應,由黨政主要領導主持會商,動員部署防汛防颱抗旱和水利工程搶險工作,根據預案轉移危險地區羣衆,按照權限做好水庫預泄和洪水調度,組織水庫山塘、堤防險工險段、地質災害隱患點等巡查,組織人力、物力搶險救災,營救被洪水圍困羣衆。組織飲水困難地區的水源供應,協調生活、生產和生態用水。

5.2Ⅱ級應急響應行動。

當出現重大(Ⅱ級)事件時,實施Ⅱ級應急響應行動。

(1)縣防指指揮主持會商,部署防汛防颱抗旱和水利工程搶險工作。縣防指向災害發生地派出工作組指導、部署相關工作;派出專家組赴一線指導防汛抗旱和水利工程搶險。上報省、市防指和縣委、縣政府,通報縣防指各成員單位。

縣防指副指揮值班;應急管理、氣象、水務、自然資源、農業農村、公安、建設、交通、消防救援、經濟商務、文廣旅體、人武部、武警、供電、通信等成員單位熟悉情況的班子成員進駐縣防指,其他成員單位按要求進駐。

(2)縣防指辦加強值班力量,密切監視水情、雨情、風情、旱情、工情的發展變化,並監督指導各地洪水調度,發佈汛情、旱情通報;將情況報告縣防指指揮。縣防指成員單位按照職責分工,做好有關工作。

(3)災害發生地的鄉鎮(街道)啓動相應的應急響應,由黨政主要領導主持會商,部署防汛防颱抗旱和水利工程搶險工作;加強值班,密切監視水情、雨情、風情、旱情、工情變化;根據預案轉移危險地區羣衆,按照權限做好水庫預泄和洪水調度,組織水庫山塘、堤防險工險段、地質災害隱患點等巡查,組織人力、物力搶險救災,營救被洪水圍困羣衆;組織飲水困難地區的水源供應,協調生活、生產和生態用水;及時將防汛防颱抗旱和水利工程搶險情況上報縣防汛防颱抗旱指揮機構。

5.3Ⅲ級應急響應行動。

當出現較大(Ⅲ級)事件時,實施Ⅲ級應急響應行動。

(1)縣防指副指揮主持會商、進行部署。加強值班,

密切監視水情、雨情、風情、旱情和工情的發展變化,加強對各地防汛抗旱和水利工程搶險的指導;掌握有關地區的.人員轉移、搶險救災等情況,及時將防汛防颱抗旱和水利工程搶險信息報告縣委、縣政府,通報縣防指各成員單位。

縣防指副指揮值班;應急管理、氣象、水務、自然資源、農業農村、公安、建設、交通、文廣旅體、消防救援等成員單位派人員進駐縣防指,其他成員單位按要求進駐。

(2)災害發生地的鄉鎮(街道)啓動相應的應急響應,由主要領導主持會商,部署防汛防颱抗旱和水利工程搶險工作,明確防禦目標和重點;加強值班,密切監視水情、雨情、風情、旱情和工情的變化;根據預案做好危險地區羣衆轉移的準備工作,按照權限做好水庫預泄和洪水調度,組織水庫、堤防險工險段、地質災害隱患點等巡查,組織人力、物力做好搶險救災準備;組織飲水困難地區的水源供應,協調生活、生產和生態用水;及時將防汛防颱抗旱和水利工程搶險情況上報縣防汛防颱抗旱指揮機構。

5.4Ⅳ級應急響應行動。

當出現一般(Ⅳ級)事件時,實施Ⅳ級應急響應行動。

(1)由縣防指辦主任組織會商,進行部署。併發出做好防禦工作的通知。縣防指研究防禦重點和對策,密切監視水情、雨情、風情、旱情和工情的發展變化,加強對防汛抗旱和水利工程搶險的指導,提出有關工作意見;及時將防汛防颱抗旱和水利工程搶險信息報告縣防指副指揮,必要時,上報縣委、縣政府,通報縣防指有關成員單位。

(2)災害發生地的鄉鎮(街道)啓動相應的應急響應,由主要領導主持會商,研究防禦重點和對策;加強值班,密切監視水情、雨情、風情、旱情和工情變化,部署防汛防颱抗旱和水利工程搶險等相關工作。

5.5 信息報送與處理。

(1)防汛防颱抗旱和水利工程險情信息的報送和處理,應快速、準確、翔實,重要信息應立即上報,因客觀原因一時難以準確掌握的信息,應及時報告基本情況,同時抓緊了解情況,隨後補報詳情。

(2)屬一般性汛情、旱情、工情、險情、災情,報送縣防指辦值班室負責處理;凡因險情、災情較重,按分管權限一時難以處理,需上級幫助、指導處理的,經縣防指領導審批後,可向上一級防汛防颱抗旱指揮機構值班室上報。

(3)縣防指辦接到重大汛情、旱情、險情、災情報告後應立即報告省市防指和縣委縣政府,並及時續報。

5.6 指揮和調度。

(1)出現水旱災害後,事發地的鄉鎮(街道)應立即啓動應急預案,並根據需要成立現場指揮部;在採取緊急措施的同時,向縣防指報告;根據現場情況,及時收集、掌握相關信息,判明事件的性質和危害程度,並及時上報事態的發展變化情況。

(2)事發地的鄉鎮(街道)負責人應迅速上崗到位,分析事件的性質,預測事態發展趨勢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並按規定的處置程序,組織指揮有關單位或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迅速採取處置措施,控制事態發展。

(3)發生重大水旱災害後,縣防指應派出由領導帶隊的工作組趕赴現場,加強領導,指導工作,必要時成立前線指揮部。

5.7 搶險救災。

(1)出現水旱災害或防洪工程發生重大險情後,事發地的鄉鎮(街道)應根據事件的性質,迅速對事件進行監控、追蹤,並立即與相關部門聯繫。

(2)事發地的鄉鎮(街道)應根據事件具體情況,按照預案立即提出緊急處置措施,供縣政府和縣防指指揮決策。

(3)事發地鄉鎮(街道)應迅速調集本地的資源和力量,提供人力、物資支持;組織當地有關部門和人員,迅速開展現場處置或救援工作;河道幹流堤防決口的堵復、水庫重大險情的搶護應按照事先制定的搶險預案進行,並由防汛機動搶險隊或抗洪搶險專業隊伍等實施。

(4)處置水旱災害和工程重大險情時,應按照職責分工,由縣防指統一指揮,各單位或各部門應各司其職,團結協作,快速反應,高效處置,最大程度地減少損失。

5.8 安全防護和醫療救護。

(1)事發地鄉鎮(街道)應高度重視人員的安全,調集和儲備必要的防護器材、消毒藥品、備用電源和搶救傷員必備的器械等,以備隨時應用。

(2)搶險人員進入和撤出現場由縣防指視情況作出決定;搶險人員進入受威脅的現場前,應採取防護措施以保證自身安全;參加一線抗洪搶險的人員,必須穿救生衣;當現場受到污染時,應按要求爲搶險人員配備防護設施,撤離時應進行消毒、去污處理。

(3)出現水旱災害後,事發地鄉鎮(街道)應及時做好羣衆的救援、轉移和疏散工作。

(4)事發地鄉鎮(街道)按照縣政府和縣防指的指令,及時發佈通告,防止人、畜進入危險區域或飲用被污染的水源。

(5)對轉移的羣衆,由當地政府負責提供緊急避難場所,妥善安置災區羣衆,保證基本生活。

(6)出現水旱災害後,事發地鄉鎮(街道)應協助衛生部門,加強對受影響地區的疾病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監測、報告工作,落實各項防病措施,對受傷的人員進行緊急救護;必要時,事發地鄉鎮(街道)可緊急動員當地醫療機構在現場設立緊急救護所。

5.9 社會動員與參與。

(1)出現水旱災害後,事發地鄉鎮(街道)根據事件的性質和危害程度,報經縣政府批准,對重點地區和重點部位實施緊急控制,防止事態及其危害的進一步擴大。

(2)必要時可通過當地政府廣泛調動社會力量積極參與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緊急情況下可依法徵用、調用車輛、物資、人員等,全力投入抗洪搶險。

5.10 信息發佈與新聞宣傳。

(1)防汛防颱抗旱信息的發佈由縣委宣傳部牽頭負責,信息內容應當及時、準確、客觀、全面。

(2)汛情、旱情及防汛防颱抗旱動態等信息,由縣防指統一審覈和發佈;涉及水旱災情的,由縣防指辦會同相關部門審覈;涉及軍隊的,由軍隊有關部門審覈。

5.11 應急結束。

當洪澇臺旱災害和水利工程險情得到有效控制時,由縣防指宣佈應急結束。

6 應急保障

6.1 通信與信息保障。

(1)電信部門負責協調各通信運營單位保障抗洪搶險現場通訊暢通,確保與外界的聯絡。

(2)防汛防颱抗旱指揮機構應按照以公用通信網爲主的原則,合理組建防汛專用通信網絡,確保信息暢通;水

庫、堤防管理單位必須配備通信設施。

(3)廣播、電視、互聯網、報刊等媒體,以及手機等通信運營企業應確保防汛防颱抗旱信息的及時播發、刊登和以短信形式發佈。

6.2 應急支援與裝備保障。

6.2.1 現場救援和工程搶險保障。

(1)對歷史上的重點險工險段或易出現險情的水利工程設施,應提前編制工程應急搶險預案,以備緊急情況下因險施策;當出現新的險情後,應派工程技術人員趕赴現場,研究優化除險方案,並由防汛行政首長負責組織實施。

(2)防汛防颱抗旱指揮機構和防洪工程管理單位以及受洪水威脅的其他單位,儲備的常規搶險器械、抗旱設備、物資和救生器材,應滿足搶險急需。

6.2.2 應急隊伍保障。

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依法參加防汛抗洪的義務。縣人武部、武警中隊和民兵、預備役部隊是搶險救災的突擊力量。

6.2.3 治安保障。

公安機關負責做好水旱災區和防災人員轉移後的治安管理工作,依法嚴厲打擊破壞抗洪抗旱救災行動和工程設施安全的行爲,保證抗災救災工作的順利進行;負責組織做好防汛搶險、警衛工作,維護災區的社會治安秩序。

6.2.4 物資保障。

(1)物資儲備。

縣防指按照本縣防汛防颱抗旱需要儲備防汛防颱抗旱物資。水庫、堤防等防洪工程管理單位應當按照國家、省有關防汛物資儲備定額標準進行儲備。防汛任務較重的鄉鎮(街道)和企業、事業單位應當根據規定儲備防汛物資。

(2)物資調撥。

防汛物資按規定程序調撥,及時補充消耗物資。發生重大險情,當地防汛搶險物資不足時,可申請調用上級防汛儲備物資。上級防汛物資主要是保證重點地區的防汛搶險物資急需。

6.2.5 資金保障。

財政、發改、民政、水務、銀行等有關部門和單位負責搶險救災資金的籌措、落實,做好救災資金、捐贈款物的分配、下撥,指導、督促災區做好救災款的使用、發放,以及相關金融機構救災、恢復生產所需信貸資金的落實和信貸。

6.2.6 避災場所保障。

應急、民政、建設、教育等部門確定的避災場所,應設立標誌,確保災害來臨時供處於危險區域的羣衆躲避。

6.2.7 電力保障。

電力部門負責抗洪搶險、抗旱救災等方面的供電需要

和應急救援現場的臨時供電。

6.2.8 交通運輸保障。

交通運輸部門保障搶險道路暢通。

6.2.9 醫療衛生保障。

衛生、農業等部門負責災區衛生防疫和醫療救護,預防疾病流行,做好人畜疾病的免疫和公共場所消毒工作。

6.2.10 社會動員保障。

(1)防汛防颱抗旱是社會公益性事業,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保護水利工程設施和防汛防颱抗旱的責任。

(2)縣防指成員單位,在嚴重水旱災害期間,應按照分工,特事特辦,急事急辦,解決防汛防颱抗旱的實際問題,同時充分考慮調動本系統的力量,全力支持抗災救災和災後重建工作。

(3)各級政府應加強對防汛防颱抗旱工作的統一領導,組織有關部門和單位,動員全社會的力量,做好防汛防颱抗旱工作。在防汛防颱抗旱的關鍵時刻,各級政府行政首長應靠前指揮,組織廣大幹部羣衆奮力抗災救災。

6.3 技術保障。

6.3.1 建設全縣防汛防颱抗旱指揮系統。

(1)形成覆蓋縣防指辦和各鄉鎮(街道)計算機網絡系統,提高信息傳輸的質量和速度。

(2)改進水情信息採集系統,使各報汛站汛情信息在10 分鐘內傳到縣防指辦。

(3)建立和完善重要江河的洪水預報系統,提高預報精度,延長有效預見期。

(4)建立工程數據庫及重點防洪地區的地理和社會經濟數據庫,實現這些地區重要防洪工程基本信息和社會經濟信息的快速查詢。

(5)建立重要江河和水庫的防洪調度系統,實現實時制訂和優化洪水調度方案,爲防洪調度決策提供支持。

(6)逐步完善和提高縣防指與各鄉鎮(街道)之間的防汛防颱抗旱異地會商系統。

(7)建立防汛信息管理系統,實現各級防汛搶險救災信息的共享。

6.4 後勤保障。

災害發生地的鄉鎮(街道)負責搶險物料、交通工具、食品、飲用水、醫療、藥品等後勤保障。必要時,縣應急、民政、交通、衛生等部門共同做好災區急需物資的調配工作。

6.5 宣傳、培訓與演練。

(1)宣傳。縣防指和新聞部門應加強防汛防颱抗旱及避險知識宣傳,提高公衆的防災減災能力。

(2)培訓。培訓工作按分級負責的原則,由縣防指和各鄉鎮(街道)採取多種組織形式的培訓,每年至少組織一次。

(3)演練。每年縣防指組織專業應急搶險隊伍舉行應

急演習,以檢驗、改善和強化應急準備和應急響應能力。

7 善後工作

7.1 救災。

水旱災害發生地政府應組織有關單位做好災區生活供給、衛生防疫、救災物資供應、治安管理、學校復課、水毀修復、恢復生產和重建家園等善後工作。

7.2 救濟救助。

應急部門組織、協調、指導受災羣衆生活救濟救助。及時調配救災款物,安置受災羣衆,做好受災羣衆臨時生活安排,保證災民有糧吃、有衣穿、有房住,切實解決受災羣衆的基本生活問題。

7.3 醫療救治與衛生防疫。

衛生部門負責調配醫務技術力量,搶救因災傷病人員,對污染源進行消毒處理,對災區重大疫情、病情實施緊急處理,防止疫病的傳播、蔓延。

7.4 水毀工程修復。

(1)對影響當年防洪安全和城鄉供水安全的水毀工程,應儘快修復;防洪工程應力爭在下次洪水到來之前,做到恢復主體功能;抗旱水源工程應儘快恢復功能。

(2)遭到毀壞的交通、電力、通信、水文以及防汛專用通信設施,應儘快組織修復,恢復功能。

7.5 環境保護。

災害發生地政府應組織對可能造成環境污染的污染物

進行清除。

7.6 防汛搶險物料補充。

針對當年防汛搶險物料消耗情況,按照分級籌措和常規防汛的要求,及時補充到位。

7.7 災後重建。

災害發生地政府組織有關部門儘快開展災後重建工作。災後重建原則上按原標準恢復,在條件允許情況下,可提高標準重建。

7.8 防汛防颱抗旱工作評估。

縣防汛指每年應針對防汛防颱抗旱工作的各個方面和環節進行定性和定量的總結、分析、評估;總結經驗,找出問題,從防洪抗旱工程的規劃、設計、運行、管理以及防汛防颱抗旱工作的各個方面提出改進建議,以進一步做好防汛防颱抗旱工作。

8 其它

8.1 名詞術語定義。

(1)洪水風險圖:是融合地理、社會經濟信息、洪水特徵信息,通過資料調查、洪水計算和成果整理,以地圖形式直觀反映某一地區發生洪水後可能淹沒的範圍和水深,用以分析和預評估不同量級洪水可能造成的風險和危害的工具。

(2)乾旱風險圖:是融合地理、社會經濟信息、水資源特徵信息,通過資料調查、水資源計算和成果整理,以

地圖形式直觀反映某一地區發生乾旱後可能影響的範圍,用以分析和預評估不同乾旱等級造成的風險和危害的工具。

(3)防禦洪水方案:是有防汛抗洪任務的縣級以上政府根據流域綜合規劃、防洪工程實際狀況和國家規定的防洪標準,制定的防禦江河洪水(包括對特大洪水)、颱風暴潮災害等方案的統稱。

(4)抗旱預案:是在現有工程設施條件和抗旱能力下,針對不同等級、程度的乾旱,而預先制定的對策和措施,是各級防指實施指揮決策的依據。

(5)抗旱服務組織:是由水行政主管部門組建的事業性服務實體,以抗旱減災爲宗旨,圍繞羣衆飲水安全、糧食用水安全、經濟發展用水安全和生態環境用水安全開展抗旱服務工作。其業務工作受同級水行政主管部門領導和上一級抗旱服務組織的指導。

(6)緊急防汛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規定,當江河、湖泊的水情接近保證水位或者安全流量,或者防洪工程設施發生重大險情時,有關縣級以上防指可以宣佈進入緊急防汛期。在緊急防汛期,防指根據防汛抗洪的需要,有權在其管轄範圍內調用物資、設備、交通運輸工具和人力,決定採取取土佔地、砍伐林木、清除阻水障礙物和其他必要的緊急措施;必要時,公安、交通等有關部門按照防指的決定,依法實施陸地和水面交通管制。

(7)非常抗旱期:當乾旱嚴重影響城鄉居民生活、生產和生態環境遭到破壞時,縣級以上防指可以宣佈進入非常抗旱期,並報告上級防指。在非常抗旱期,各級政府應當堅持“先生活、後生產,先節水、後調水”的原則,保障人民羣衆基本生活用水。縣級以上防指應當組織有關部門採取下列應急供水措施:一是臨時設置抽水泵站,開挖輸水渠道;二是應急性打井、挖泉、建蓄水池等;三是應急性跨流域調水;四是實施人工增雨作業;五是對人畜飲水嚴重困難地區臨時實行人工送水;六是其他應急性措施。採取以上措施,涉及跨行政區域的,應當報共同的上一級政府批准;旱情解除後,應當立即停止臨時應急取水行爲。

(8)保證水位:汛期堤防及其附屬工程能保證安全運行的上限洪水位。

(9)警戒水位:是指在江、河、湖泊水位上漲到可能發生險情的水位,是防汛部門規定的江河堤防需要處於防守戒備狀態的水位。

(10)本預案有關數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數。“以下”不含本數。

8.2 管理與更新。

本預案由縣防指辦負責管理,定期組織成員單位和專家進行評估,視情況變化對本預案作出相應修改,報縣政府批准後實施。各鄉鎮、街道政府根據本預案制定防汛防

臺抗旱應急預案,縣防指成員單位按各自職責制定部門、單位防汛防颱抗旱預案,並報縣防指辦備案。

鄉鎮(街道)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制定防汛防颱抗旱應急預案,報縣防汛防颱抗旱指揮機構批准執行。同時指導並督促城鎮社區、行政村和企事業單位、學校根據實際需要制定防汛防颱抗旱預案。

防洪工程主管部門制定所屬水庫、重要堤防的險情應急處置預案,報當地政府和有管轄權的防汛指揮機構審批。

8.3 獎勵與責任追究。

對防汛搶險和抗旱工作作出突出貢獻的先進集體和個人,由縣委、縣政府或縣防指予以表彰;對防汛防颱抗旱工作中玩忽職守造成損失的,根據相關法律法規追究當事人的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8.4 解釋部門。

本預案由縣政府辦公室負責解釋。

8.5 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此前印發的武義縣防汛防颱抗旱應急預案與本預案不一致的,按本預案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