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應急預案(15篇)

在日常的學習、工作、生活中,有時會出現一些意料之外的事件或事故,爲了減小事故造成的危害,時常要預先開展應急預案准備工作。那麼問題來了,應急預案應該怎麼寫?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環境應急預案,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環境應急預案(15篇)

環境應急預案1

爲有效防範重特大環境污染與破壞事故的發生,確保事故後的有效控制和及時處理,最大限度地減少國家與人民羣衆的生命財產損失,維護社會穩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和《報告環境污染與破壞事故的暫行辦法》及防治環境污染的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預案。

一、適用範圍

發生在XX市轄區內由於違反環境保護法規的經濟、社會活動與行爲,以及意外因素的影響或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等原因致使環境受到污染,國家重點保護的野生動植物、自然保護區受到破壞,人體健康受到損害,社會經濟與人民財產受到損失,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的突發性事件。

二、防範重點

(一)特定或敏感區域;

(二)水源防護區內有污染隱患的單位;

(三)使用、儲存、運輸劇毒化學品、易燃易爆物品和危險廢物的單位和場所;

(四)各類油庫、加蚰站、液化氣站(庫)、石油天然氣井口;

(五)各單位的污水處理設施、高濃度污水、污泥儲存地及有毒有害廢物堆放場、點等。

三、事故的確定

環境污染與破壞事故可分爲水污染事故、大氣污染事故、噪聲與振動危害事故、固體廢棄物污染事故、農藥與污染事故、煤氣及天然氣污染事故、放射性污染事故及國家重點保護的野生動植物與自然保護區破壞事故等類型。

根據事故程度分爲一般環境污染與破壞事故、較大環境污染與破壞事故、重大環境污染與破壞事故、特大環境污染與三十事故。

(一)一般環境污染與破壞事故。因環境污染或破壞行爲造成直接經濟損失在1千元以上,1萬元以下(不含萬元)的。

(二)較大環境污染與破壞事故。凡符合下列情況之一者,爲較大環境污染與破壞事故:

1、因環境污染或破壞行爲造成直接經濟損失在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不含5萬元)的;

2、因環境污染髮生人員中毒的;

3、因環境污染弓i起廠羣衝突的;

4、對環境造成危害的`。

(三)重大環境污染與破壞事故。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爲重大環境污染與破壞事故:、

1、因環境污染或破壞行爲造成直接經濟損失在5萬元以上,1 0萬元以下(不含1 0萬元)的;

2、因環境污染髮生人員明顯中毒、輻射傷害或可能導致傷殘後果的;

3、因環境污染髮生人羣中毒的;

4、因環境污染影響社會安定的;

5、對環境造成較大危害的;

6、捕殺、砍伐國家二類、三類保護的野生動植物的。

(四)特大環境污染與破壞事故。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爲特大環境污染與破壞事故:

1、因環境污染或破壞行爲造成直接經濟損失在1 0萬元以上的;

2、因環境污染髮生人羣明顯中毒或輻射傷害的;

3、因環境污染造成人員中毒死亡的;

4、因環境污染使當地經濟、社會的正常活動受到嚴重影響;

5、對環境造成嚴重危害的;

6、捕殺、砍伐國家一類保護的野生動植物的。

環境污染與破壞事故發生後,當地環境保護部門應當立即趕赴現場調查,並對事故的性質與危害作出恰當的認定。

凡屬一般或較大環境污染與破壞事故,均由縣級(含縣級)以上環境保護部門確認,並報市環保局備案,由所在地區市縣政府負責組織處理;凡屬重大或特大環境污染與破壞事故,均由市級以上環境保護部門確認。

四、應急組織體系

(一)成立重特大環境污染與破壞事故應急處理指揮部。

重特大環境污染事故應急處理指揮部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長任指揮長,市政府聯繫環保工作的副祕書長、市環保局局長、事故發生地區市縣長爲副指揮長,市安監局、市經委、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衛生局、市農業局、市畜牧局、市水利局、市林業局等單位負責制人爲成員。

重特大事故應急處理指揮部辦公室設在市環保局,負責排險減害(救助)中的具體協調工作。同時,根據工作需要,按政府各部門工作職能分組開展特大事故排險減害救助工作。

1、綜合協調組:由市政府辦、市環保局、市安監局、事故發生地區市縣政府、行業主管部門負責人組成,市政府辦負責人擔任組長。負責傳達貫徹領導指示,報告事故處理情況,嚴把宣傳報道關;協調有關單位分工負責排險減害救助工作,保證現場指揮與上級的通訊聯絡暢通,溝通指揮部與外界的聯繫,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2、專業排險減害救助組:由事故發生單位的行業主管部門、有關專家、公安局110指揮中心、市縣兩級專業救護隊負責人組成,行業主管部門的主要負責人擔任組長。負責事故現場排險減害救助工作。

3、警戒維護組:由市公安局主要負責人擔任組長。負責設置警戒區域、維護現場秩序、疏通道路,組織危險區域人員撤離,動員圍觀羣衆離開事故現場。

4、醫療救護組:由市衛生局、市縣兩級人民醫院、中醫院、職工醫院等單位負責人組成,市衛生局主要負責人擔任組長。負責開設現場救護所,對受傷、中毒人員實施救護,保證救治藥品和救護器材的供應。

5、後勤保障組:由市政府辦、市財政局、市交通局及通信部門負責人和事故發生單位負責人組成,市政府辦負責人任組長。負責整個事故處理工作中的有關人員、經費、交通工具、通訊聯絡等後勤保障工作的組織協調,迅速調集車輛運送現場急需物資、裝備、藥品等。

6、事故調查組:由市環保部門牽頭,各相關部門派員組成,組織或協助上級政府及有關部門對已發生的重特大環境污染與破壞事故進行調查取證工作,及時形成事故調查報告。

(二)職責分工。

1、市政府辦:協助指揮長、副指揮長做好事故上報、事故處理和安撫穩定工作。

2、市環保局:具體負責對環境污染與破壞事故進行現場調查、分析認定,明確事故性質和危害程度,並按規定及時上報污染事故;負責防治環境污染與破壞事故的技術儲備;負責組織、指導、協調有關人員對污染區域進行監測、化驗、消毒、洗消,最大限度地消除危害;負責監督檢查污染源單位的污染防治工作。

3、市安監局:具體負責並與相關部門配合進行重特大事故調查,並實施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行業重特大事故排險減害救助工作。

4、市經委:具體負責並與相關部門配合實施煤礦、建材、電力、流通行業、信息產業及經貿系統其它行業重特大環境污染與破壞事故的排險減害救助工作。

5、市公安局:具體負責並與相關部門配合實施火災、民用爆炸物品和化學危險品等重特大環境污染與破壞事故的排險減害救助工作,指揮當地公安部門對其它重特大事故進行現

場警戒、人員疏散、治安保衛、滅火、道路交通管制及對事故重大責任嫌疑人員實施監控等工作。

6、市交通局:具體負責與相關部門配合實施排險救助工作,負責排險救助人員、器材、物資的運輸工作,確保道路暢通。

7、市衛生局:具體負責並與相關部門配合實施醫療急救工作,並負責其它重特大事故處理中醫護人員、醫療設備、藥品的組織和醫療救護指揮、衛生防疫等工作,及時通報人員的搶救與中毒事故的控制情況。

8、市農業局、畜牧局、水利局、林業局具體負責與相關部門配合實施對農業、畜牧、水利(漁業)、林業污染與破壞事故的處理工作,其中市林業局、水利局具體負責並與相關部門配合實施捕殺和砍伐野生動植物的重特大環境破壞事故和處理工作。

9、市監察局:具體負責對重特大環境污染與破壞事故進行責任調查與追究。

凡屬XX市轄區內所有機關、團體、駐軍和企、事業單位收到重特大事故應急處理指揮部處置領導小組發佈的重特大環境污染與破壞事故應急排險救援命令、信號後,應立即派出

救援隊伍,調運救援設備、物資趕赴現場,實施排險救援工作,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參加重特大環境污染與破壞事故排險救援和傷員、中毒人員的醫療救護工作。

五、事故處理程序和措施

(一)重特大事故的報告。

XX市轄區內發生重特大環境污染與破壞事故後,市內所有公民、企業法人和其他人員作爲第一發現者應立即向1 2 36 9環保舉報熱線或其單位負責人報告。環保部門值守熱線電話人員或其單位負責人接到報告後,應按屬地管理原則,以最快捷的方式,將事故發生地點、時間、類型、污染源、主要污染物質、人員受害、經濟損失等有關情況,向當地政府、主管部門、環保部門、公安機關、監察部門報告,由環保局部門覈實後向同級政府報告,本級政府、環保部門分別向上級政府、環保部門報告,其它部門在與環保部門覈實後再按系統按程序上報。各區市縣在事故發生後除電話速報外,應在3小時內以事故快報傳真向市政府辦、市環保局報告事故情況。由市政府按有關規定迅速報告市委和省委、省政府。

(二)迅速開展排險減害救助工作。

發生重特大環境污染與破壞事故,事故所在地區市縣人民政府主要領導、分管領導、有關部門負責人應立即趕赴事故現場,組織實施事故排險減害救助工作。市政府分管領導和市級相關部門主要負責人在接到報告後,在事故涉及到人員安全、社會穩定、當地經濟和社會正常活動受到嚴重影響、對環境造成重大危害時立即啓動應急預案,必須及時趕赴現場,組織指揮排險減害救助工作,防止事態擴大。

現場應處理必須堅持四條原則:(1)控制污染源,儘快停止污染物的繼續排放;(2)儘可能控制和縮小排放污染物的擴散、輻射蔓延的範圍,把事故危害降低到最小程度;(3)採取一切有效措施,避免人員傷亡,確保人民羣衆生命安全;(4)應急處理要立足於徹底消除污染危害,避免遺留後患。指揮部接到污染事故報告後,立即安排專業人員趕赴現場,對事故性質、危害程度作出初步判斷,迅速制定、實施排險減害救助方案。對有明確污染源的,責令立即停止排放污染源,其中屬於化學危險品類型的,可能危及人民羣衆生命財產安全的,應立即採取有效措施,控制污染事故蔓延,並通知當地政府或街道、村級組織,做好防範工作,必要時,應疏散或組織羣衆撤離。在開展排險減害救助過程中,必須落實各項安全保護措施,防止在排險減害救助過程中發生其它意外傷亡事故。

(三)善後處理。

環境污染事故控制住後,指揮部要做好人員搶救及安撫、設施恢復等工作;對互不干涉污染事故的基本情況進行定性和定量描述,對整個事故進行評估;對相關資料進行整理彙編,包括決策記錄、信息分析;進行工作總結(或檢討)。

(四)做好情況通報工作。

市、縣兩級政府辦公室、環保局要做好上情下達、下情上報工作,經政府領導審查同意後迅速將事故按分類管理程序逐級上報,及時將上級的指示傳達到基層。

六、應急處置專業隊伍的建設和培訓

應急處置專業排險減害救助組加強專業隊伍的建設,達到國家對應急處理的有關標準。各專業隊伍也應做到每年演習1次,增強現場應急處置的能力。

七、嚴格責任追究

對發生重特大環境污染與破壞事故的單位,由環保部門按照《環境保護法》等法律法規實施處罰。有下列行爲的,監察部門及司法機關應按照有關規定,追究政府有關領導、部門負責人和事故發生單位負責人的行政和法律責任,情節惡劣、觸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未在規定時間內上報,並未說明原因的;

(二)故意拖延報告時間的;

(三)故意隱瞞不報、謊報的;

(四)因醫療機構拒絕搶救或搶救不及時,導致人員死亡的;

(五)拒不執行或故意拖延排險減害救助指示、命令的;

(六)因搶險不力,措施不當,推諉扯皮,擴大事故危害的;

(七)排險救助中造成其他重大損失的社會影響的。

環境應急預案2

20xx年5月13日上午九點,xxx化工有限公司在廠區內舉行突發環境污染事故應急演練。公司環保部和車間工人共50多人蔘加了本次環境應急演練。

本次演練假定甲苯在蒸餾回收過程中出現泄露,當發現異常後假定已採取相應的措施如開冷卻水系統,因釜內壓力高,假定釜內物料全部衝出,情況十分嚴重。

事故發生後,公司立即啓動應急預案,立即組織搶險並開展先期處置,同時馬上將情況報告縣環保局。環保局決定:立即啓動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成立現場指揮部,應急專家組、現場處置組、應急監測組、污染防控指導組、後勤保障組、宣傳報道組等各專業組,佩戴安全防護設備的環境監察和監測人員第一時間奔赴現場,在企業的協助下立即開展現場調查和監測。同時,應急處置相繼採取了設置圍堰、覆蓋、用化學試劑處理等措施。

在各參演方的`密切配合與共同努力下,經過40分鐘緊張、有序處置,事故現場得到控制,衝出的甲苯已得到妥善處理,經監測,地下水、土壤中均已達到環境質量標準,污染警戒消除。9時50分,應急指揮部總指揮下達應急終止命令,演練圓滿結束。

此次演練無論從演練方案設計,程序安排,內容分配,力量佈置來看演練的組織和進行均十分成功。本次演練的成功爲我公司應急管理工作積累了十分豐富的經驗,也積累了對突發進行救援和控制的實際經驗。

雖然演練十分成功,但在演練的過程當中也暴露出一些問題,具體主要反映在救援處置裝備保障不足和個人防護能力不強,在這兩方面有待進一步加強和完善。

環境應急預案3

應急預案應形成體系,針對各級各類可能發生的事故和所有危險源制定專項應急預案和現場處置方案,並明確事前、事發、事中、事後的各個過程中相關部門和有關人員的職責。一起來看看環境應急預案,僅供大家參考!謝謝!

一、工作目標

一是全面實行重慶市突發環境事件風險登記制度。將企業事業單位(以下簡稱企業)突發環境事件風險評估與環境風險源信息登記工作結合起來。各企業在備案突發環境事件風險評估報告的同時登記重點環境風險源基礎信息和空間數據,要全面摸清內部化學物質、工業固廢、風險點位(源)、風險單元及環境風險防範體系、環境應急救援資源、周邊環境保護目標分佈等信息,全面掌握自身突發環境事件風險防範和應急管理的基本情況,進一步採取有效措施落實環境風險防範的主體責任。

二是全面深化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管理。各企業要結合突發環境事件綜合應急預案與“一源一事一案”編制工作,在備案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的同時登記重點環境風險源“一源一事一案”,將應急預案按情景細化到每個風險點位(源)發生每一種突發事件都有一種處置方案的層面上來,做到圖表化、卡片化、可視化。全面落實員工崗位環境應急管理責任制,進一步採取有效措施落實環境應急處置的主體責任。

二、工作內容

(一)梳理企業名單。

根據《關於深入開展重點突發環境事件風險企業和工業園區信息登記及深化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管理工作的通知》(萬州環發〔20xx〕39號)工作安排,結合《突發環境事件風險評估及應急預案備案平臺》中一般及以上環境風險等級的企業名單,根據評估和現場勘驗情況,確定重慶市萬州區第一人民醫院等33家企業開展信息登記及深化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管理工作。

(二)企業調查和填寫環境風險管理信息。

突發環境事件風險企業要認真履行環境風險防範主體責任,通過突發環境事件風險評估,調查分析本企業工藝及產污環節,準確識別環境風險點位(源),合理劃分環境風險單元,查清每個風險點位(源)或風險單元現有防控設施及連接管網,並按《突發環境事件風險企業環境風險管理信息登記表》規範要求開展有關環境風險信息調查和紙質件的填寫工作。

(三)企業編制突發環境事件現場處置預案。

突發環境事件風險企業在完成《突發環境事件風險企業環境風險管理信息登記表》基礎數據填寫後,要按照《突發環境事件風險企業環境風險管理信息登記表》中F303表的要求,針對每個環境風險點位(源)發生某一類易引發環境污染的突發事件編制一個防止突發環境事件的現場處置預案(即“一源一事一案”),並完成《突發環境事件風險企業環境風險管理信息登記表》相關內容紙質件填寫。

(四)企業審覈環境風險管理信息填寫內容。

《突發環境事件風險企業環境風險管理信息登記表》信息填寫完畢後,企業要安排專人對填報信息逐條進行內部審覈,尤其是加強對每個風險點位(源)或風險單元的現有防體系及連接管網填報內容的審覈,審覈後企業分管領導簽字蓋章予以確認。

(五)企業網上登記環境風險管理信息。

1.突發環境事件風險企業對照經過審覈後的《突發環境事件風險企業環境風險管理信息登記表》(包括F303表 環境風險源現場處置預案(一源一事一案))在“重慶市重點環境風險源登記及隱患排查整治管理系統V3.0”中逐條進行網上登記,同時逐條審覈內容確保網上登記準確無誤。

2.突發環境事件風險企業在確認網上登記內容與紙質《突發環境事件風險企業環境風險管理信息登記表》(包括F303表 環境風險源現場處置預案(一源一事一案)),將登記表紙質件按時間要求報區環保部門備案。

(六)校覈環境風險管理信息填寫內容。

區環保部門將企業報備的《突發環境事件風險企業環境風險管理信息登記表》(包括F303表 環境風險源現場處置預案(一源一事一案))納入“一企一檔”管理,並在十個工作日內對照紙質件填寫內容、“重慶市重點環境風險源登記及隱患排查整治管理系統”老系統登記內容和已備案的突發環境事件風險評估報告及填表說明,逐一校覈企業在“重慶市重點環境風險源登記及隱患排查整治管理系統V3.0”中填報數據以防止錄入錯誤,有重大缺漏項及時退回企業限期改正。

(七)企業編制現場污染處置崗位應急卡片和案例視頻。

1.各突發環境事件風險企業在完成《突發環境事件風險企業環境風險管理信息登記表》填寫及網上登記工作後,在現場處置預案(一源一事一案)編制的基礎上,結合內部崗位設置,參照《污染事件現場處置崗位應急卡設計參考》要求,編制崗位應急卡。每個現場處置預案均要編制相應的崗位應急卡。

2.各突發環境事件風險企業要選取廠內風險等級最高的1個突發環境事件風險單元(按照《重慶市突發事件風險管理操作指南(試行)》方法確定的風險等級最高的風險單元),分別從企業及風險源(點位)基本情況、風險事故過程模擬、事故應急響應措施、事故後果及需要採取的防範措施等4個方面進行現場處置情景化設計,製作模擬情景動畫視頻。

三、進度安排

各企業事業單位應從20xx年4月起每月10日前報送工作進度至區環境行政執法支隊稽查科,確保20xx年7月31日前全面完成該項工作。具體時間進度安排如下:

1.20xx年3月31日前區環保部門完成工作計劃編制和企業名單梳理、填報培訓工作。

2.20xx年4月30日前企業完成環境風險管理信息調查、填寫和審覈。

3.20xx年4月30日前完成突發環境事件現場處置預案編制和審覈。

4.20xx年5月31日前企業完成環境風險管理信息網上登記,並將紙質件報當地環保部門備案。

5.20xx年6月30日前區環保部門完成企業網上登記校覈工作。

6.20xx年7月31日前企業完成崗位應急卡片和案例視頻製作。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紮實推進工作。

深入開展重點突發環境事件風險企業信息登記及深化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管理工作是督促企業履行主體責任防範並快速處置生產安全事故次生突發環境事件的.前提,也是落實中央環保督查組意見進一步推進全市環境應急管理信息化建設的舉措。各企業務必高度重視,將工作任務落實到相關領導和具體工作人員,確保工作順利有序開展。

(二)突出重點,落實主體責任。

突發環境事件的風險防範工作是企業應當落實的主體責任,各企業要落實專人負責組織開展基礎數據調查更新和深化環境應急預案管理工作,要從信息登記制度也是企業環境風險管理信息化管理需要出發,強化數據質量審覈工作,確保數據的準確性、真實性、合理性。

(三)落實崗位,強化成果運用。

各企業應將製作完成的崗位應急卡片分發至每個崗位具體人員隨身攜帶,以便工作人員隨時翻閱學習,並建立抽查和演練考覈制度,以檢驗幹部職工學習掌握情況。在案例視頻製作完成後,企業應將其作爲日常教育培訓的宣傳片,定期組織職工學習,時刻牢記環境安全職責。

(四)形成制度,建立長效機制。

一是及時掌握各重點突發環境事件風險企業變化情況,對於新增企業和風險點位(源)信息發生變化的突發環境事件風險企業,及時進行增補和更新。二是對於已登記環境管理信息而事後又關閉的企業,在確信其無環境風險物質存儲情況下,企業要及時在“重點環境風險源登記及隱患排查整治管理系統3.0”中將生產狀態調整爲關閉,實時銷號。三是各重點突發環境事件風險企業每年在網上定期更新有關環境風險管理信息(其中環境風險物質儲存量每月更新一次)。

環境應急預案4

爲了防止在暴雨狀態下造成污油井冒井、恆潤公司各裝置被水淹沒引發生產事故及環境污染事故,特制定本預案。

1.日常各單位要保證各區域內污油井及明水溝暢通,卸油池、隔油池、污油井、污泥池等設施完好,需要加高、加固的一定要及時處理維修。出現問題要落實到責任單位和責任人,要有記錄。以上各種液位在平時就要儘量降低,出現冒油時要有各種措施。

2.在暴雨狀態下,第二供排水車間應隨時監控雨水池液位並及時啓泵外送,防止雨水積存。當來水量過大,有難以送及的趨勢時,操作人員應立即通知生產調度部。

3.在雨季即將到來時,兩個污水場在平時就應保證油泥浮渣池、活性污泥池等的低液位,保證各機泵等完好備用;資產管理部要準備好一定數量的砂石等應急物質,充分做到防患於未然。

4.兩個污水場在大雨或暴雨狀態下,應加大處理能力,保持污水系統低液位,防止各裝置污水井冒井。第二污水處理場同時應多加註意恆潤公司污水集合井的液位並及時啓泵向第二污水處理場送水,保證恆潤公司污水井不冒井。同時兩個污水場在暴雨狀態下應隨時監控本裝置的油泥浮渣池、活性污泥池、污水井等設施的液位高度,當有溢出的可能時,也應及時通知生產調度部。

5.調度接到報警後應迅速通知有關部門、車間,下達按應急處理預案處置的指令,同時發出警報,通知領導小組指揮成員及消防隊和各專業應急隊伍迅速趕往現場。

6.應急處理領導小組成員到達事故現場後,要馬上了解各公司情況,根據水情及時下達應急指令,協調各應急分隊及各部室人員展開應急行動。

7.偵毒洗消及減污分隊到達事故現場後,應立即瞭解各重點防控區域的情況,拿出防控措施報領導小組批准執行,同時帶領本隊成員展開應急工作。

8.重點防控區域及防控措施

a.第四循環水場北的雨水池:該處在暴雨狀態下極易出現外送不及的狀況,造成恆潤公司被淹沒。防控措施有:

1、充分發揮外送水泵的.作用,在保證泵安全的前提下以最大流量向外送水。

2、調集臨時水泵協助向外抽水。

b.第一污水處理場油泥浮渣池及活性污泥池:該處在暴雨狀態下極易滿池造成浮渣及活性污泥外溢,進而對其它部位造成污染。防控措施有:

1、暴雨情況下及時調集車輛將池中浮渣及污泥拉走。

2、浮渣泵及污泥泵要始終保持良好備用。

3、在其四周築起圍堰,防止外溢。

c.恆潤公司污水集水池(由第二供排水車間管理):該處一旦滿池,將造成整個恆潤公司污油井冒井,防控措施有:

1、以最大能力向外送雨水。

2、必要時調集水泵向第二污水場送污水。

d.恆潤西側道路:該處在暴雨狀態下路西總排明溝易滿溝外溢,向東跨路流入恆潤公司地界,造成恆潤公司被淹沒。防控措施有:

1、在道路東側築起圍堰,防止水向東流入恆潤公司。

e.兩個污水處理場前提升液位:該處液位的高低決定着各生產裝置污水井液位的高低及是否冒井。防控措施有:

1、將污水處理場能力提到最大。

2、必要時調集臨時水泵向隔油池送水(在後路能夠處理完的情況下)。

環境應急預案5

1 總則

爲了加強和規範我公司在環保設施運營管理過程中,對惠州企業環境污染事故應急預案工作管理,預防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提高本公司處置突發環境污染事件能力,最大程度地預防和減少環境污染突發事件及其造成損失,維護本公司及企業穩定,保護環境,促進公司、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國家突發環境污染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和《廣東省人民政府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及相關法律,行政法規,制定本預案。

2 使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應對本公司在運營管理中發生的廢水、固廢處理系統突發環境污染事故、危險化學品廢棄污染事件以及各類事件應急措施。當事故超出我公司可控制能力以外時,要立即通知相關部門,由政府相關部門領導我公司進行處理。

3 應急組織機構與職責:惠州企業環境污染事故應急預案

突發環境污染事件應急處置體系由應急領導機構、綜合協調機構、專家機構和應急救援隊伍組成。

3.1領導機構

突發環境事件應由領導組負責領導、組織和協調公司運營管理中突發環境事件應急工作。企業法人或者總經理任組長,運營管理主任副組長,其他技術、生產、工程等部門主要負責人爲成員,應急領導機構設在公司辦公室。應急領導組負責應急指揮部日常工作;協調聯絡應急指揮部各部門;遇到重大突發事件時,及時瞭解情況,嚮應急指揮部報告並提出處理建議;按照應急指揮部下達命令和指示,組織協調、落實全公司突發環境事件應急工作。本司應急組成員組織圖見附表。

3.2 各成員職責

應急指揮中心負責統一協調突發環境污染應對工作,各專業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做好相關專業領域突發環境污染應對工作,必要時應與客戶,當地政府溝通合作,尋求最適處理方法。

遇到重大和特大突發環境事件發生時要馬上聯繫當地省或市環保局,由該部門負責指導、協調、組織。

3.3綜合協調機構

突發環境污染事件應急管理領導組下設辦公室作爲突發環境污染應急管理綜合協調機構。負責履行值守應急、信息彙總和綜合協調職責,發揮運轉樞紐作用。

3.4 專家諮詢機構

環境應急指揮中心設立突發環境事件專家諮詢機構爲突發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事件專家組,聘請有多年環保經驗及相關科研單位人員組成。

主要工作爲:爲環境應急指揮中心決策提供科學依據做好參謀,並參與和指導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

3.5應急救援隊伍

應急救援的隊伍由環境科組織成立,其主要只能:

(1)負責定期宣傳、培訓與演練環境應急領導機構及相關部門應加強環境保護科普宣傳教育工作。

(2)負責專業技術人員日常培訓和重要目標工作人員培訓管理,培養一批訓練有素環境應急處置、檢驗、檢測等專業人才。

(3)定期組織不同類型環境應急實戰演練,提高防範和處置突發環境事件技能,增強實戰能力。

(4)善後處置在處理好污染、維修好設備後,組織有關專家對污染範圍進行科學評估、分析最可能原因。針對於此對設備進行加裝或改造避免下次有類似事件發生。

4 預防和預警

4.1信息處理

環境應急領導組有關成員,要針對各種可能會在公司內發生環境污染突發事件作出完善預測預警機制,要按照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原則。

4.2預防工作

(1) 開展對產生、貯存、運輸、銷燬廢棄化學品普查,掌握公司內危險污染源種類、危害及地區分佈情況。瞭解國內外由於該污染而引發事件以及對應方法和現今對該污染處理技術信息、進展情況和形勢動態。

(2) 開展突發環境事件假設、分析和風險評估工作,完善各類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

4.3預警及措施

按照突發事件嚴重性、緊急程度和可能涉及範圍,將突發環境事件預警分爲四級,預警級別由低到高,顏色依次爲藍色、黃色、橙色、紅色。根據事態發展情況和採取措施效果,預警顏色可以升級、降級或解除,突發環境事件預警發佈由應急領導組委任各相關部門負責人負責。收集到有關信息證明突發環境事件即將發生或者發生可能性增大時,按照相關應急預案執行。

進入預警狀態後應急領導組,應當採取以下措施:

(1)立即啓動相關應急預案,採取措施處理事故

(2)發佈預警公告,通知各相關部門。

(3)轉移、撤離或者疏散可能受到危害人員,並進行妥善安置。

(4)指令各環境應急救援隊伍進入應急狀態,立即開展應急監測,隨時掌握並報告事態進展情況。

(5)針對突發事件可能造成危害,封閉、隔離或者限制使用有關場所,中止可能導致危害擴大行爲和活動。

(6)調集環境應急所需物資和設備,確保應急保障工作。

4.4 預警支持系統

(1)建立環境安全預警系統。建立重點污染源排污狀況實時監控信息系統、突發事件預警系統、環境安全評價科學預警系統、突發事件預警信息系統。

(2)建立環境應急資料庫。建立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數據庫系統、生態安全數據庫系統、突發事件專家決策支持系統、環境恢復週期檢測反饋評估系統、輻射事件數據庫系統。

(3)建立應急指揮技術平臺系統。根據需要,結合實際情況,建立有關類別環境事件專業協調指揮中心及通訊技術保障系統。

5 應急響應

按突發環境事件可控性、嚴重程度和影響範圍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響應分爲特別重大(I級響應)、重大(II級響應)、較大(III級響應)、一般(IV響應)四級。超出本級應急處置能力時,應及時請求上一級應急救援指揮機構啓動上一級應急預案。

5.1信息報送與處理

(1) 突發環境事件報告時限和程序

突發環境污染責任部門和責任人若發現廢水、危險固廢處理等突發環突發環境環境污染事件後,應在1時內向環境應急領導組報告,同時向廠環境主管部門報告,並立即組織進行現場調查。緊急情況下,可以越級。

(2) 突發環境事件報告方式與內容

突發環境事件報告分爲初報、續報和處理結果報告三類。初報從發現事件起1時內上報;續報在查清有關基本情況後隨時上報;處理結果報告在事件處理完畢後立即上報。可立即撥打珠海市環保局監查分局三大隊電話:*******.

5.2指揮和協調機制

(1)指揮和協調機制

環境應急指揮中心成立環境應急指揮部,負責指導、協調突發環境危險廢棄物、危險化學品泄漏、廢水應對工作。

環境應急指揮部根據突發廢水、固廢等環境事件情況通知有關部門及其應急機構、後援隊伍和事件所在地生產部門調查出污染源、污染種類、物質。各部門在接到事件信息通報後,應立即派出有關人員和隊伍趕赴事發現場,在現場救援指揮部統一指揮下,按照各自預案和處置規程,相互協同,密切配合,共同實施環境應急和緊急處置行動。

發生環境事件部門要及時、主動向環境應急指揮部提供應急救援有關基礎資料,環保、交通、水利等有有關部門提供事件發生前有關監管檢查資料,供環境應急指揮部研究救援和處置方案時參考。

(2) 指揮協調主要內容

① 提出現場應急行動原則要求

② 派出有關的專家和人員參與現場的應急指揮部應急指揮工作

③ 協調各部門力量實施應急支援行動

④ 協調受威脅周邊地區危險源監控工作、

⑤ 協調建立現場警戒區和交通管制區域,確定重點防護區域

5.3廢水、處理設備故障

污染事故設備故障導致廢水處理系統不能正常運行,要採取應急措施

⑴ 廢水設備處理應急措施

① 處理設施因設備故障等原因,而導致廢水處理系統不能正常運行,操作人員應及時報告維修部門進行搶修,並及時報告上級主管部門。

② 廢水處理設施出現故障時,儘量減少污染排放,使廢水排放量減,同時採取人工方法進行處理。

出現超量排放時,應加大提升泵流量,同時加大曝氣量,儘量使污染減少到最。

出現故障時,公司應及時向主管環境部門彙報。

操作人員應每天對設施進行檢查,對出現異常現象或隱患,應及時解決或 重點監視。

5.4信息發佈

根據突發環境事件分級,由各級環境應急領導組辦公室負責本級突發環境事件信息對外統一發布工作。突發環境事件發生後,要及時發佈準確、權威信息,讓員工做好防止、準備工作。

5.5應急人員安全防護

現場處置人員應根據不同類型環境事件特點,配備相應專業防護裝備,採取安全防護措施,嚴格執行應急人員出入事發現場程序。

(1) 應急終止條件

符合下列的條件之一,即滿足應急終止條件:

事件現場得到控制,事件條件已經消除;

污染源泄漏或釋放已降至規定限值以內;

事件現場各種專業應急處置行動已無繼續必要;

(2)應急終止程序

① 現場救援指揮部確認終止時機,或事件責任單位向現場救援指揮部提出申請;

② 經過專家討論,取得一致意見,經現場救援指揮部批准;

③ 現場救援指揮部向所屬各專業應急救援隊伍下達應急終止命令;

(3)應急終止後行動

①環境應急指揮部指導專家部門及突發環境事件單位查找事件原因,防止類似問題重複出現。

②環境專業主管部門負責起草特別重大、重大環境事件總結報告,於應急終止後上報。

③由應急領導組辦公室組織有關專家,會同個相關部門領導人進行商討,做出應急過程評價及應急預案。

6 應急保障

6.1資金保障

環境應急領導組各成員根據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需要,提出項目支出預算報財政部審批後執行。

6.2裝備保障

應急領導機構及相關部門要充分發揮職能作用,在積極發揮現有檢驗、鑑定、監測力量基礎上,根據工作需要和職責要求,加強危險化學品檢驗、鑑定和監測設備建設。

6.3 通信保障

環境應急領導機構及相關部門要建立和完善環境安全應急指揮系統。配置必要有線、無線通信器材,確保本預案啓動時環境應急指揮部和有關部門及現場各人員之間聯絡暢通。

6.4 人力資源保障

環境應急領導機構及相關部門要建立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救援隊伍,企業與上級環保政府部門組成環境應急網絡。保證在突發事件發生後,能迅速參與並完成搶救、排險、消毒、監測等現場處置工作。

6.5 技術保障

環境應急領導組要建立環境安全預警系統。建立環境應急數據庫,組建專家組,健全環境應急機構。

6.6 定期宣傳、培訓與演練

環境應急領導機構及相關部門應加強環境保護科普宣傳教育工作。普及環境污染事件預防常識和重要目標工作人員培訓管理,培養一批訓練有素環境應急處置、檢驗、監測等專門人才。

6.7應急能力評價

7 後期處置

7.1善後處理

在處理好污染、維修好設備後,組織有關的.專家對污染範圍進行科學評估,分析最有可能原因。針對於此對設備進行加裝或改造。避免下次有同類事件爆發。

8 附則

8.1預案管理與更新

隨着部門職責或應急資源發生變化,或者應急過程中發現存在問題和出現新情況,應及時修訂完善本預案

8.2獎勵

在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救援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個人和部門,應依據有關規定給予獎勵。

8.3 責任追究

在突發環境事件應急工作中,有下列行爲之一,按照有關法律和規定,對有關責任部門人員視情節和危害後果,對其甚至其部門給予行政處分;其中,對其他人員生命構成危害保留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權利。

不認真去履行環保法律、法規,引起突發環境事件;

不按照規定製定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拒絕承擔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準備義務;

不按規定報告、通報突發環境事件真實情況;

拒不執行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不服從命令和指揮或者在事件應急響應的時候臨陣脫逃;

盜竊、貪污、挪用環境事件應急工作資金、裝備和物資;

有其他對環境事件應急工作造成危害行爲。

8.4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執行

8.5預案解釋

本預案由本公司環境應急領導組負責解釋

環境應急預案6

1總則

1.1目的

爲提高中國石油遼寧瀋陽銷售分公司對加油站環境污染事件的應急處置能力,最大程度地減少環境污染事件造成的'損失,保護員工和企業生命財產安全,維護社會穩定,保證公司持續有效較快協調發展,特制定本預案。

1.2原則

1.2.1以人爲本,減少危害。切實把保障人員的人身安全作爲首要任務,在此基礎上最大限度地降低對公司生產經營的不利影響。

1.2.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在中國石油遼寧瀋陽銷售分公司的統一領導下,按照各自職責權限,負責環境污染事件的應急處置與應急救援。

2 應急組織與職責

2.1 應急組織

加油站經理爲環境污染事故應急第一責任人,加油站建立應急救援小組。應急小組成員爲當加油站全體員工,具體分爲指揮組、搶險組、通訊組、醫療救護組、安全保障組,按照工作時間確定具體分工,做到崗崗有人,人人有崗,24小時突發環境污染事故納入應急範圍。

指揮組:

組長: (姓名+電話)

副組長:(姓名+電話)

搶險組:(成員)

通信組:(成員)

醫療救護組組:(成員)

安全保障組組:(成員)

2.2 職責

指揮組:負責整體指揮工作

搶險組:負責在事故發生時啓動緊急應急程序,在具有安全防護措施的前提下負責採取有效的措施,搶險救災,降低人員財產損失,控制危害範圍擴大。

通訊組:負責聯絡配合搶險組協調工作。

醫療救護組:負責尋找、營救、保護、轉移事故中的受傷人員。

保障組:負責提供搶險救災所需的一切物資器材。

3 應急處理程序

加油站一旦發生油氣泄露、燃燒爆炸、廢氣污染等環境污染事故要迅速調集力量進行應急處理。

1搶險組負責切斷總電源,停止營業。通訊組報告指揮人員,安全保障組負責疏散站內人員、車輛,維持秩序,避免接近事故現場。

2聯繫公安部消防部門,臨時封閉附近交通道路,清查事故對周圍環境的污染程度。同時上報公司主管部門。

3如一旦發生重大環境污染事故要及時通知環保部門進行污染調查、檢測、評估。加油站配合環保部門對污染展開治理工作。

4事故處理完畢後,清理現場,清點損失,確認無任何安全隱患後恢復營業。同時分析、總結事故原因,上報公司領導。

環境應急預案7

1總則

1.1編制目的爲了預防、控制和消除生產事故過程中可能產生的污染,進一步規範企業環境污染事故應急管理工作,明確事故處理過程中電力企業各部門的職責和任務分工,提高對環境污染事故的應急救援和協同作戰能力,保障企業員工和企業周邊民衆的生命安全和健康,最大限度的減少企業的環境風險,保護生態環境,杜絕重大環境污染事故的發生,共創環境友好型和諧企業,特制定本預案。

1.2工作原則預防爲主、常備不懈;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反應及時、措施果斷;依靠科學、實事求是。

1.3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清潔生產促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電力工業環境保護管理辦法》(電力工業部第9號令)、原國家電力公司《火電廠環境技術監督規定》、《火電行業環境監測管理規定》,《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集團公司重大突發事件應急管理辦法》、《應對大面積停電應急及特別重大事故處理的實施辦法》。

1.4適用範圍:本預案適用於公司所屬各電力企業生產區域發生設備事故或遭受重大自然災害事故等產生環境污染事件的應急搶險工作。

2事故類型及危害程度分析:

2.1環境污染事故定義:是指違反環境保護法規的`經濟、社會活動與行爲,以及意外因素的影響或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等原因,致使環境受到污染,人體健康受到危害,社會經濟與人民財產受到損失,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的突發性事件。重、特大環境污染事故是指造成直接經濟損失5萬元以上,使當地社會安定受到影響,對環境造成較大危害,造成人員明顯中毒、人羣發生中毒症狀的環境污染事故。

2.2風險分析xxxx電力股份有限公司主要從事電源建設、經營和管理,組織電力(熱力)的生產和銷售。由於自然災害,以及在電力、煤炭的建設、生產等過程中存在廢水、廢氣、廢油、煤粉塵、危險化學品等廢棄物質非正常排放的可能性存在,所以對廠界以外區域會有一定的環境污染事故風險。

3.應急組織機構及職責

3.1組織機構xxxx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重特大環境污染事故應急組織機構主要由公司應急領導小組(應急指揮中心)、現場環境事故應急指揮部和公司專家諮詢組組成。

3.2職責

3.2.1公司應急指揮中心職責

總指揮:總經理副總指揮:副總經理成員:總經理工作部、生產部、安全監察室、工程部、多經部等部門領導。

落實國家有關環境保護工作及應急工作的方針政策。

組建應急救援隊伍,配置和調用救援設施。

?建立和完善環境應急預防預警機制,組織制定公司重特大環境污染事故應急預案,審批所屬企業的環境污染事故應急預案。

及時瞭解和掌握髮生的事故情況,分析緊急狀態和確定響應的預警級別。

?分輕重緩急,果斷啓動預案,指揮應急救援工作,確定搶險方案,部署各響應小組開展救災搶險工作,發佈和解除應急搶險命令和信號。

向集團公司、電監會區域電監局等政府部門彙報。

?組織或配合現場事故調查和處理工作;按照“四不放過”的規定,全面總結事故和應急救援教訓,落實事故調查報告的處理意見。

審批重特大事故應急救援的額外費用。

3.2.2公司應急響應辦公室公司應急指揮中心下設辦公室,由公司安監室/總經理工作部/生產值班室承擔。公司安排24小時值班接警。

環境應急預案8

從管理角度看,病區既是一個具有特殊性質的人文環境,又是一個必須符合醫療、衛生原則,滿足醫院病人身、心需要的物理環境。它們構成了病區環境管理工作的重心。

一、病區物理環境的管理

物理環境對增進醫療效果,幫助患者適應醫院病人角色具有不可忽視的作用,其管理的重點有以下一些方面:

(一)整潔 病區整潔主要指病區的空間環境及各類陳設的規格統一,佈局整齊;各種設備和用物設置合理,清潔衛生。達到避免污垢積存,防止細菌護散,給醫院病人以清新、舒適、美感的目的。保持環境整潔的措施;①物有定位,用後歸位,養成隨時隨地注意清理環境,保持整潔的習慣。②病室內牆定期除塵,地面及所有物品用溼式清掃法;③及時清除治療護理後的廢棄物及醫院病人的排泄物;④非醫院病人必需的生活用品及非醫療護理必需用物一律不得帶入病區。

(二)安靜 清靜的環境能減輕醫院病人的煩躁不安,使之身心閒適地充分休息和睡眠,同進也是患者(尤其是重症患者)康復、醫護人員能夠專注有序地投入工作的重要保證。(1)根據國際噪音標準規定,白天病區的噪音不超過38db。(2)控制噪音 醫護人員應做到;走路輕、說話輕、操作輕、關門輕。(3)易發出響聲的椅腳應釘橡膠墊,推車的輪軸、門窗交合鏈應定期滴注潤滑油。(4)積極開展保持環境安靜的教育和管理。

(三)舒適 舒適的環境主要指醫院病人能置身於恬靜、溫溼適宜、空氣清新、陽光充足、用物清潔、生活方便的環境中,纔有安寧、愜意,心情舒暢感。

1.溫度、溼度病室溫度過高神經系統易受抑制,影響人體散熱;室溫過低,使機體肌肉緊張、冷氣襲人導致醫院病人在接受診療護理時受涼。病室適宜的溫度一般冬季爲18-22℃,夏季19-24℃,兒科病室22-24℃之間,相對溼度以50%-60%爲宜。溼度過高,有利於細菌繁殖,且機體散熱慢,醫院病人感到溼悶不適;溫度過低,則空氣乾燥,人體水分蒸發快,熱能散發易致呼吸道粘膜乾燥,口乾咽痛影響氣管切開或呼吸道感染者康復。因此,應根據季節和條件因地制宜地採用開窗通風、地面灑水、空氣調節器等措施,調節室內溫溼度,使醫院病人感到心境愉悅,安泰處之。

2.通風 病室空氣流通可以調節室內溫溼度,增加空氣中的含氧量,降低二氧化碳濃度和微生物的密度,使患者感到舒適宜人,避免產生煩悶、倦怠、頭暈、食慾不振等症狀,有利於病體康復。合理的做法是:根據氣候變化情況定時開窗通風,冬季一般每次通風30分鐘左右;病室應爲無煙區(不得在室內吸菸);及時清除污物及不良氣味。

3.陽光 病室陽光充足,不僅能保護醫院病人的`視力,增加活力;且可利用陽光中的紫外線,發揮其殺菌作用,淨化室內空氣;適當的“陽光浴”還可以增進醫院病人的體質,尤其是冬季的陽光,使醫院病人感覺溫暖舒適,激發情趣。但必須注意:陽光不宜直射眼睛,以免引起目眩;午睡時宜用窗簾遮擋陽光,不至於影響患者午休;室內的人工光源,既要保證晚夜間的工作、生活照明, 又不可影響患者睡眠。

(四)安全 病區管理工作中應全力消除一切妨礙醫院病人安全的因素,安全保障好,醫院病人心理鬆弛,可以避免意外事故,提高治癒率,增進護理的社會效應。①避免各種因素所致的意外損傷。如浴洗室地面潮溼,致使醫院病人滑倒跌傷;昏迷醫院病人未加牀檔、保護具而墜牀或撞傷;神志不清或躁動醫院病人觸接電源而灼傷等等。②杜絕醫源性損害。如粗心大意引發的護理事故、差錯;服務態度欠佳,致使醫院病人心理失衡等。③防止院內交叉感染(詳見第五章)。所有上述不安全因素,都可通過科學管理加以避免,收到滿意的效果。首先應改善服務態度,事事將醫院病人的利益放在首位,不斷提高服務水平和質量;力爭改善病區的安全設施,如廁所、走廊設有扶手,給功能障礙的醫院病人帶來安全感;電源插座遠離神志不清的醫院病人,夜間設有地燈照明,方便醫院病人的生活;有嚴格的環境清掃、物品清潔、消毒制度;病房、治療室設有符合衛生學要求的流水洗手設備等。(五)美觀 病區美化包括環境美和生活美兩方面的內容;

1.環境美 主要指佈局、設施、用品整潔美,色調美。一般多采用淺藍、淺綠等冷色,能給人以沉靜、富有生氣的感受;在病室和病區內走廊亦可擺設綠色盆景植物、花卉、壁畫等,藉以點綴美化環境,調節醫院病人的精神生活。

2.生活美 主要指醫院病人休養生活涉及到的各個側面如護理工具、餐具等生活用品美觀適用;護士的心靈、語言、行爲美;患者醫護人員的服飾美;醫療護理技術操作藝術設計美等等。所有這些都按審美規律來做,就能激勵醫院病人熱愛生活,調適護患心理距離,滿足醫院病人的精神心理需要。

二、病區人際環境的管理

醫院是社會的組成部分,病區醫護人員與傷病員以及他們的親屬之間,醫生與護士之間,由於工作的需要,構成了一個特殊的社會人際環境,在這個特定的人際環境中,護士所施行的護理管理工作,無不與人際交往發生密切聯繫。因此,做好病區人際環境的管理工作,對於貫徹醫院的管理制度,維持病區的正常秩序,改善醫患關係,促進各項工作的有效運行,具有積極的示範、協調和推動作用。

病區人際環境管理的重點是醫護關係和護患關係。

(一)處理好醫護關係 醫療、護理工作是醫院工作中兩個相對獨立的系統,服務對象雖都是醫院病人,但工作側重點不同。因此,協調的醫護關係是取得優良醫護質量的重要因素之一。理想的醫護關係模式應是:交流一協作-互補型。即:①有關醫院病人的信息應及時互相交流;②醫護雙方對工作採取配合、支持、協作態勢,尤其在醫院病人病情突變或須急救時,能相互代替應急處理日常工作注意滿足彼此的角色期待。③切實按醫護雙方道德關係即:尊重、信任、協作、諒解、制約、監督的原則處事。

(二)處理好護患關係 良好的護患關係取決於護理工作者的正確醫學觀和道德觀。護士必須做到:①把醫院病人視爲社會的、不同心理與感情的人,而醫院病人的心理狀態又直接影響醫院病人的治療護理效果。因此首先應尊重、理解醫院病人,視護患雙方的地位平等;並重視醫院病人的主訴,關心、滿足醫院病人對護理的需求。②充分發揮醫院病人的主觀能動性,一切治療護理活動均應取得醫院病人及其家屬的理解。③以疏導、示範的方式幫助醫院病人適應病區環境,積極配合治療,遵守有關管理規定和制度。

(三)要尊重和維護醫院病人的權利 醫院病人享有的權利:

①平等治療權;②知情同意權;③獲得診療信息的權利;④要求保密的權利;⑤因病免除一定社會責任和義務的權利。同時,患者有積極配合醫療、護理及遵守住院規則的義務。護士應成爲醫院病人權利的忠實維護者,還要通過積極宣傳和指導,使之承擔患者應盡的義務。

(四)加強探視、陪伴制度的管理 患者親友對醫院病人的探視或陪伴,是對醫院病人感情支持所必需的。但應遵守有關制度;控視者應按規定的時間探視;每次不得超過規定的人數和時間;探視者不得影響醫院病人的休息和醫療護理。由醫生或負責護士根據病情決定是否需要陪伴,病區簽發或撤銷陪伴證; 在班護理人員應經常與陪伴人取得聯繫,督促陪伴人遵守病區管理規定,維持病房秩序,在查房和治療時間裏,應囑其離開病室;同時不得依賴陪伴做醫院病人的護理工作。陪護率一般要求控制在5%左右。

環境應急預案9

1適用範圍

本指南規定了甘肅省企事業單位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以下簡稱“預案”)的編制程序、內容及基本要求。

本指南適用於甘肅省範圍內企事業單位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的編制,環保部或省環保廳有行業指南的可參照執行。

2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管理暫行辦法》、《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國家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甘肅省突發環境事件環境應急預案》及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範性文件等。

3術語和定義

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於本指南。

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是指針對可能發生的突發環境事件,爲確保迅速、有序、高效地開展應急處置,減少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而預先制定的計劃或方案。

環境敏感區:是指依法設立的各級各類自然、文化保護地,以及對建設項目的某類污染因子或者生態影響因子特別敏感的區域,主要包括:(一)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世界文化和自然遺產地、飲用水水源保護區;(二)基本農田保護區、基本草原、森林公園、地質公園、重要溼地、天然林、珍稀瀕危野生動植物天然集中分佈區、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產卵場及索餌場、越冬場和洄游通道、天然漁場、資源性缺水地區、水土流失重點防治區、沙化土地封禁保護區、封閉及半封閉海域、富營養化水域;(三)以居住、醫療衛生、文化教育、科研、行政辦公等爲主要功能的區域,文物保護單位,具有特殊歷史、文化、科學、民族意義的保護地。

環境保護目標:企事業單位周邊需要保護的環境敏感區。危險源:是指可能導致傷害或疾病、財產損失、環境破壞或這些情況組合的根源或狀態。

重大危險源:長期或短期生產、加工、運輸、使用或貯存危險物質,且危險物質的數量等於或超過臨界量的功能單元。

環境危險源:在企事業單位生產過程中,可能導致發生環境污染事件的污染源,包括生產、貯存、經營、使用、運輸的危險物質以及產生、收集、利用、處置危險廢物的場所、設備和裝置等。

環境風險:是指突發環境事件對環境(或健康)的危險程度。危險物質:指能導致火災、爆炸或中毒等危險的一種物質或者若干種物質的混合物。

危險化學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蝕、爆炸、燃燒、助燃等性質,對人體、設施、環境具有危害的劇毒化學品和其他化學品。

危險廢物:指列入《國家危險廢物名錄》或者根據危險廢物鑑別標準和危險廢物鑑別技術規範(HJ/T298)認定的具有危險特性的廢物。

環境污染事件:是指由於違反環境保護法律法規的經濟、社會活動與行爲,以及由於不可抗力致使環境受到污染,生態系統受到干擾,人體健康受到危害,社會財富受到損失,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的事件。

突發環境事件:是指突然發生,造成或可能造成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對全國或者某一地區的經濟社會穩定、政治安定和環境安全構成威脅和損害,有重大社會影響的涉及公共安全的環境事件。分類:指根據環境污染髮生過程、性質和機理,劃分突發環境事件的類別。

分級:指按照突發環境事件嚴重性、緊急程度及危害程度,劃分突發環境事件的級別。

應急準備:指針對可能發生的突發環境事件,爲迅速、有序地開展應急行動而預先進行的組織準備和應急保障。

應急響應:指突發環境事件發生後,有關組織或人員採取的應急行動。

應急救援:指突發環境事件發生時,採取的消除、減少事件危害和防止事件惡化,最大限度降低事件損失或危害而採取的救援措施或行動。

恢復:指在突發環境事件的影響得到初步控制後,爲使生產、工作、生活和生態環境儘快恢復到正常狀態而採取的措施或行動。

4應急預案編制程序成立預案編制工作組

成立以企事業單位主要負責人爲領導的'預案編制工作組,針對可能發生的突發環境事件類別和應急職責,結合企事業單位部門職能分工抽調預案編制人員。預案編制人員應來自企事業單位相關職能部門和專業部門,包括應急指揮、環境風險評估、生產過程控制、安全環保、組織管理、監測、消防、工程搶險、醫療急救、防化等各方面的專業人員和企事業單位內部、外部專家。預案編制工作組應進行職責分工,制定預案編制任務和工作計劃。

企事業單位可以委託經省環保廳認定的諮詢機構編制預案。

應對企事業單位基本概況、環境危險源、企事業單位周邊環境狀況、環境保護目標等進行詳細的調查和說明。

企事業單位基本情況調查企事業單位名稱、詳細地址。

企事業單位經濟性質、隸屬關係、從業人數。企事業單位的地理位置(經緯度)。

企事業單位環境危險源基本情況調查

企事業單位的主、副產品及生產過程中產生的中間體的名稱及日產量,原材料、燃料名稱及日消耗量、物料最大貯存量和加工量,列出涉及的危險物質名稱及數量等。

調查企事業單位生產工藝流程、主要生產裝置,危險物質儲存方式(槽、罐、池、坑、堆放等),收集企事業單位平面佈置圖,雨水、清淨下水和污水收集、排放管網圖、應急設施(備)平面佈置圖、企事業單位消防設施配置圖。

調查企事業單位排放污染物的名稱及排放量,污染治理設施處理量及處理後廢物產生量,污染治理工藝流程、設備及其他環境保護措施等。

調查企事業單位危險廢物的產生,儲存、轉移、處置情況,危險廢物處理單位名稱、地址、聯繫方式、資質、處理場所的位置,危險廢物處理的設計規範和防範環境風險情況。

調查企事業單位危險物質及危險廢物的運輸(輸送)單位、運輸方式、日運量、運地、運輸路線、“跑、冒、滴、漏”的防護措施等。

企事業單位周邊環境狀況及環境保護目標調查企事業單位所在地的氣候(氣象)特徵,如風向、風速、降雨量、暴雨期、地質災害等。

企事業單位所在區域地形地貌及廠址的特殊狀況(如上坡地、河流的岸邊)。

企事業單位所處區域地理位置圖,圖中包括以下內容:(1)年風向玫瑰圖;

(2)物料運輸(進廠和出廠)依託的公路、鐵路、水域,以及管道;

(3)受納本企事業單位廢水(包括污水處理廠出水、直排清淨下水和雨水)的水域,廢水排放路徑及排污口位置,企事業單位廠區外固體廢物處置場;

(4)周邊區域道路交通、疏散路線、周邊區域的企事業單位分佈、社區重要基礎設施等;

(5)區域內環境保護目標(調查範圍按HJ/T169確定)。企事業單位廢水(包括污水處理廠出水、直排清淨下水和雨水)排放去向(水域名稱),廢水輸送方式,排污口位置,水域功能類別。企事業單位排污口下游的環境保護目標(地表水及地下水取水口、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珍稀動植物棲息地或特殊生態系統、紅樹林、珊瑚礁、魚蝦產卵場、重要溼地和天然漁場等)名稱,保護級別,與企事業單位排污口的距離。

區域內各環境保護目標名稱及與企事業單位邊界的方位和距離,人口集中居住區人口數量、學校的相對位置和學生人數、醫院的相對位置及聯繫方式。

企事業單位相關地表水、地下水、大氣環境功能區劃,受納水體(包括支流和幹流)情況及執行的環境標準,區域地表水、地下水及區域環境空氣執行的環境標準。

企事業單位下游供水設施服務區設計規模及日供水量、聯繫方式;取水口名稱、地點及距離、地理位置(經緯度)等,服務範圍內灌溉面積、基本農田保護區情況。

企事業單位下游地下水打井取水情況。周邊企事業單位的基本情況。

企事業單位周邊區域道路情況及交通幹線流量等。企事業單位危險物質和危險廢物運輸(輸送)路線中的環境保護目標說明。

同一流域或區域產生同類污染物的其他企事業單位名錄及排污狀況。

環境風險與應急能力評估

明確企事業單位存在的危險源、環境風險評價結果,以及可能發生突發環境事件的後果和波及範圍。

對企事業單位存在的環境污染事件風險進行全面、系統、重點的識別。

對可能引發突發環境事件的危險源,應分析其要害部位以及重大環境危險源等的風險影響範圍及程度,作爲事件分級的主要依據。

針對突發環境事件的風險程度,對企事業單位的應急資源、處置能力以及員工的綜合應急能力進行調查和評估,找出不足,提出整改建議,並在應急保障中採取適當的強化保障措施。

預案編制

在以上調查分析結果的基礎上,針對可能發生的突發環境事件類型和影響範圍編制預案。對應急機構職責、人員、技術、裝備、設施(備)、物資、救援行動及其指揮與協調等方面預先做出具體安排。預案應充分利用社會應急資源,與地方政府預案、上級主管單位以及周邊部門單位的預案相銜接。

根據《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管理暫行辦法》,需要編寫綜合預案、專項預案和現場處置預案的企事業單位,預案內容根據《辦法》要求有所側重。企事業單位編制的綜合預案、專項預案和現場處置預案之間應當相互協調一致。

預案的評估、發佈與更新預案草案編制完成後,由企事業單位組織評估小組對預案進行評估。評估小組的組成人員應當包括應急管理和專業技術方面的專家、預案涉及的相關部門應急管理人員、相關行業協會、相鄰重點風險源單位代表、周邊社區(鄉、鎮)代表等。預案經評估、修改完善後,由企事業單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署發佈。

企事業單位預案所依據的法律法規,所涉及的機構、人員和裝置發生重大變動、或在執行和演練中發現重大缺陷時,由本單位及時組織修訂。

預案的實施

預案簽署發佈後,企事業單位應落實預案中的各項工作及設施的建設,明確各項職責和任務分工,加強應急知識的宣傳、教育和培訓,定期組織預案演練,實現預案持續改進。

預案的備案

企事業單位編制的預案應當在簽署實施後報所在地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備案。國家重點監控企業,省級及以上環保部門審批的石油和天然氣開採業、石油加工煉焦業、化學原料及化學制品製造業企業預案報省環保廳備案,其餘根據市(州)保護局規定的權限備案。

5預案的主要內容總則編制目的

明確預案編制的目的,要達到的目標和作用等。

2編制依據

明確預案編制所依據的法律、法規、條例、規章,以及有關行業管理規定、技術規範和標準等。

3工作原則

明確應急工作應遵循的原則。

4適用範圍明確預案的適用對象和範圍。

5事件分級

明確突發環境事件分級,要緊密結合企事業單位的類型、規模、環境危險源、組織機構等實際情況,並註明與國家分級標準之間的對應關係。

應急預案體系

明確預案與企事業單位內部其他預案(如安全、消防、防化、衛生、地質災害等)和相關聯企事業單位預案之間的關係(附關係圖)。需要編寫綜合預案的企事業單位,應說明綜合預案、專項預案和現場處置預案之間的關係。

基本情況單位概況

明確企事業單位名稱、隸屬關係、法人、代碼、詳細地址、郵政編碼、聯繫電話、電子郵箱、傳真、正常上班人數、往來人數等。

工藝簡介

明確企事業單位生產工藝流程,原料、燃料、主副產品及中間產品產生量、消耗量、最大貯存量和加工量等(屬於國家重點監管危險化工工藝的要註明)。

明確物料運輸情況(進廠和出廠),涉及危險化學品運輸的,要明確運輸單位的名稱、地址、聯繫方式,並附資質和協議(註明事故責任主體)等資料。

污染物排放

明確企事業單位污染物排放類型、位置、濃度、數量、排放路徑、排污口及污染物治理措施的效果等。

污染治理設施依託外單位的,要明確治理單位的名稱、地址、處置能力、聯繫方式,並附資質和協議等資料。

環境概況明確與企事業單位緊密相關的周圍環境概況,包括地理位置、廠址特殊狀況(如坡地、江河溝渠、高壓輸電線路、輸油輸氣管道、隧道涵洞等)、道路、疏散路線、避難場所、重要基礎設施、廢水受納水域等,並附圖說明。

明確企事業單位所在地氣候(氣象)特徵,如主導風向、風頻、風速、暴雨期、降雨量、地質災害等。

環境保護目標

明確企事業單位周邊區域可能受影響範圍內的大氣環境保護目標名稱、保護級別、規模、人數、聯繫方式、與企事業單位的距離、方位等相關資料(保護目標在衛生防護距離、大氣環境防護距離以內的要註明),並在地理位置圖上標出。

明確企事業單位排污口下游可能受影響範圍內的水環境保護目標名稱、保護級別、與排污口的距離等資料,明確供水單位設計規模及日供水量、聯繫方式,取水口(地表水及地下水取水口)名稱、地點及距離、地理位置等資料,並在地理位置圖上標出。

明確危險化學品和危險廢物運輸(輸送)路線,及可能受影響範圍內的主要環境保護目標。

環境質量標準

明確區域執行的大氣、地表水和地下水環境質量標準。環境風險評估環境危險源識別

明確企事業單位存在的所有環境危險源,並逐一進行分析識別(屬於重大危險源的要註明),預測可能產生的影響範圍和後果。

危險物質識別

明確所有的危險物質,要與環境危險源對應。明確來源、去向、貯存和運輸方式、基本性質、對環境和人體的危害、應急處置措施、相關標準等內容。涉及多種成分的物質(如污水、固廢、尾礦等),要對成分進行分析說明。

危險廢物處理處置

明確危險廢物產生、收集、貯存、運輸、處理處置等情況。依託外單位處置危險廢物的,要明確危險廢物運輸和處置單位名稱、地址、與本單位的關係、聯繫方式、運輸方式、處置能力、處置場所的位置,並附資質和協議(註明事故責任主體)等資料。

環境應急能力評估

明確不同環境危險源的應急能力評估結論,對存在的不足提出整改要求,要與識別到的環境危險源逐一對應。評估內容主要包括風險防範設施及運行狀態、物資、制度、技術、隊伍等。

組織機構和職責應急組織機構

明確應急組織機構的構成,以結構圖的形式表述組織機構各組成部分之間的關係,並明確各部分的負責人、聯繫人、聯繫方式等。組織機構應以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響應全過程爲主線,明確突發環境事件發生、報警、響應、救援、結束、善後處置等各環節的主管部門與協作部門,要體現應急聯動機制要求。

職責

明確組織機構中各組成部分、各部門的應急工作職責。預防與預警預防措施

明確對環境危險源的預防措施,包括危險源的監控和監測、風險評估、隱患排查和記錄(設計隱患排查登記表)、發現問題的整改等內容,要有具體的實施主體。

預警措施明確可能引發突發環境事件的各類預警信息的獲取途徑(包括報警、監測、信息收集等)。

針對不同級別的事件,分別明確預警信息的發佈程序,進入預警狀態後各部門應該採取的具體措施,預警級別的調整和解除程序等內容(註明向當地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和地方人民政府報告信息的內容)。

應急響應分級響應

明確不同級別事件的啓動條件、啓動部門、啓動程序、啓動後各部門的工作職責和權限,並附應急響應流程圖。明確哪些狀態下應該報告外部應急/救援力量並請求救援,明確請求救援的部門與方式。

信息報告

明確企事業單位內部信息報告的方式和24小時應急值守電話。明確向當地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和地方人民政府報告信息的方式和時限。附信息報告流程圖。

信息通報

明確不同類型事件發生後的通報範圍和方式等。應急準備

明確應急行動開展之前的準備工作,包括下達啓動預案命令、應急人員集結、應急物資調運、召開應急會議等內容,要有具體的操作步驟。

應急監測

明確不同環境危險源發生事故後的應急監測方案,包括監測機構、監測點位、監測指標、監測方法和標準等內容。

現場處置

明確不同環境危險源發生事故後的現場應急處置措施,要與識別到的環境危險源逐一對應,且職責明確、可操作性強。受傷人員救治

明確事故發生後可能造成傷亡人員的救治措施,包括附近疾病控制與醫療救治機構的設置和處理能力、聯繫方式、傷員急救常識等內容。

安全防護

明確應急人員、受災羣衆在事故發生和處置過程中應採取的具體防護措施。

信息發佈

明確企事業單位內部信息發佈的程序。明確企事業單位如何配合政府做好信息發佈工作。

應急終止

明確應急終止的條件和程序。後期處置調查與評估

明確事件發生後原因調查、經濟損失評估、處置過程評估、當前與長期環境影響評估等工作的實施主體和步驟。

善後處置

明確受災人員的安置及損失賠償方案。恢復重建

明確開展環保裝置恢復優化與環境恢復、重建等工作的內容和程序。

保險

明確對環境應急人員和可能引發的環境污染辦理的險種。應急保障

明確企事業單位或協議聯動單位現有的應急保障能力,要真實反映現狀,並針對存在的不足提出下一步需要加強的內容。應急保障內容主要包括:隊伍、經費、物資和裝備、通信與信息、制度、技術、交通運輸、治安、醫療衛生、後勤、外部救援等。

監督管理宣傳和培訓

明確企事業單位內部環境應急培訓的計劃、方式和要求。如果預案涉及相關方,應明確宣傳、告知等工作。

預案演練

明確應急演練的計劃、方式、範圍、目的、頻次等內容。預案修訂

明確預案變更、修訂的基本要求、時限和方式等內容。預案備案

明確預案備案的方式、審覈要求、備案時間、報備部門等內容。責任與獎懲

明確應急救援工作中獎勵和處罰的條件和內容。附則

預案簽署與解釋明確預案簽署人和解釋部門。修訂情況

明確預案的修訂情況(若爲第一次制定預案可不寫)。實施日期明確預案的實施時間。

附件

1.環境風險評估、環評批覆或環保竣工驗收批覆文件;

2.經驗總結(企事業單位內部或全國同類型企事業單位突發環境事件發生情況和處置經驗);

3.總平面佈置、環境危險源分佈、應急設施分佈圖;

4.地理位置圖,環境保護目標分佈圖;

5.危險物質運輸(輸送)路線及環境保護目標分佈圖;

6.所在區域飲用水源保護區分佈或規劃圖;

7.雨水、清淨下水和污水收集、排放管網圖(註明排污口),水環境應急設施切換系統圖;

8.本單位及周邊區域人員疏散撤離路線;

9.生產工藝流程圖;

10.應急物資儲備與分佈清單;

11.危險廢物名錄及危險廢物登記文件;

12.環境應急監測網絡、應急監測點位分佈圖;

13.突發環境事件信息初報表;

14.外部聯繫單位(政府有關部門、救援單位、專家、環境保護目標等)通訊錄;

15.內部應急人員通訊錄;

16.環境風險隱患排查登記表;

17.危險化學品安全數據表;

18.應急響應工作流程圖;

19.信息報告流程圖(有聯繫電話);

20.其它。

環境應急預案10

1 總則

爲了加強和規範我公司在環保設施運營管理中,對惠州企業環境污染事故應急預案工作的管理,預防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提高本公司處置突發環境污染事件的能力,最大程度地預防和減少環境污染突發事件及其造成的損失,維護本公司及企業的穩定,保護環境,促進公司、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國家突發環境污染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和《廣東省人民政府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及相關的法律,行政法規,制定本預案。

2 使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應對本公司在運營管理中發生廢水、固廢處理系統的突發環境污染事故、危險化學品廢棄污染事件以及各類事件應急措施。當事故超出我公司可控制能力以外時,要立即通知相關部門,由政府相關部門領導我公司進行處理。

3 應急組織機構與職責:惠州企業環境污染事故應急預案

突發環境污染事件應急處置體系由應急領導機構、綜合協調機構、專家機構和應急救援隊伍組成。

3.1領導機構

突發環境事件應由領導小組負責領導、組織和協調公司運營管理中的突發環境事件應急工作。企業法人或者總經理任組長,運營管理主任副組長,其他技術、生產、工程等部門的主要負責人爲成員,應急領導機構設在公司辦公室。應急領導小組負責應急指揮部的日常工作;協調聯絡應急指揮部各部門;遇到重大突發事件時,及時瞭解狀況,嚮應急指揮部報告並提出處理建議;按照應急指揮部下達的命令和指示,組織協調、落實全公司的突發環境事件應急工作。本司應急小組成員組織圖見附表。

3.2 各成員職責

應急指揮中心負責統一協調突發環境污染的應對工作,各專業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做好相關專業領域突發環境污染應對工作,必要時應與客戶,當地政府溝通合作,尋求最適處理方法。

遇到重大和特大突發環境事件發生時要馬上聯繫當地省或市環保局,由該部門負責指導、協調、組織。

3.3綜合協調機構

突發環境污染事件應急管理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作爲突發環境污染應急管理的綜合協調機構。負責履行值守應急、信息彙總和綜合協調職責,發揮運轉樞紐作用。

3.4 專家諮詢機構

環境應急指揮中心設立突發環境事件專家諮詢機構爲突發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事件專家組,聘請有多年環保經驗及相關科研單位人員組成。

主要工作爲:爲環境應急指揮中心的決策提供科學依據做好參謀,並參與和指導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

3.5應急救援隊伍

應急救援隊伍由環境科組織成立,其主要只能:

(1)負責定期宣傳、培訓與演練環境應急領導機構及相關部門應加強環境保護科普宣傳教育工作。

(2)負責專業技術人員日常培訓和重要目標工作人員的培訓管理,培養一批訓練有素的環境應急處置、檢驗、檢測等專業人才。

(3)定期組織不同類型的環境應急實戰演練,提高防範和處置突發環境事件的技能,增強實戰能力。

(4)善後處置在處理好污染、維修好設備後,組織有關專家對污染範圍進行科學評估、分析最可能原因。針對於此對設備進行加裝或改造避免下次有類似事件發生。

4 預防和預警

4.1信息處理

環境應急領導小組的有關成員,要針對各種可能會在公司內發生的環境污染突發事件作出完善的預測預警機制,要按照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的原則。

4.2預防工作

(1) 開展對產生、貯存、運輸、銷燬廢棄化學品的普查,掌握公司內危險污染源的'種類、危害及地區分佈狀況。瞭解國內外由於該污染而引發的事件以及對應方法和現今對該污染的處理技術信息、進展狀況和形勢動態。

(2) 開展突發環境事件的假設、分析和風險評估工作,完善各類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

4.3預警及措施

按照突發事件嚴重性、緊急程度和可能涉及的範圍,將突發環境事件的預警分爲四級,預警級別由低到高,顏色依次爲藍色、黃色、橙色、紅色。根據事態的發展狀況和採取措施的效果,預警顏色能升級、降級或解除,突發環境事件的預警的發佈由應急領導小組委任各相關部門負責人負責。收集到的有關信息證明突發環境事件即將發生或者發生的可能性增大時,按照相關應急預案執行。

進入預警狀態後應急領導小組,應當採取以下措施:

(1)立即啓動相關應急預案,採取措施處理事故

(2)發佈預警公告,通知各相關部門。

(3)轉移、撤離或者疏散可能受到危害的工作人員,並進行妥善安置。

(4)指令各環境應急救援隊伍進入應急狀態,立即開展應急監測,隨時掌握並報告事態進展狀況。

(5)針對突發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封閉、隔離或者限制使用有關場所,中止可能導致危害擴大的行爲和活動。

(6)調集環境應急所需物資和設備,確保應急保障工作。

4.4 預警支持系統

(1)建立環境安全預警系統。建立重點污染源排污狀況實時監控信息系統、突發事件預警系統、環境安全評價科學預警系統、突發事件預警信息系統。

(2)建立環境應急資料庫。建立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數據庫系統、生態安全數據庫系統、突發事件專家決策支持系統、環境恢復週期檢測反饋評估系統、輻射事件數據庫系統。

(3)建立應急指揮技術平臺系統。根據需要,結合實際狀況,建立有關類別環境事件專業協調指揮中心及通訊技術保障系統。

5 應急響應

按突發環境事件的可控性、嚴重程度和影響範圍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響應分爲特別重大(I級響應)、重大(II級響應)、較大(III級響應)、一般(IV響應)四級。超出本級應急處置能力時,應及時請求上一級應急救援指揮機構啓動上一級應急預案。

5.1信息報送與處理

(1) 突發環境事件報告時限和程序

突發環境污染責任部門和責任人發現廢水、危險固廢處理等的突發環突發環境環境污染事件後,應在1小時內向環境應急領導小組報告,同時向廠環境主管部門報告,並立即組織進行現場調查。緊急狀況下,能越級。

(2) 突發環境事件報告方式與內容

突發環境事件的報告分爲初報、續報和處理結果報告三類。初報從發現事件起1小時內上報;續報在查清有關基本狀況後隨時上報;處理結果報告在事件處理完畢後立即上報。可立即撥打珠海市環保局監查分局三大隊電話:*******。

5.2指揮和協調機制

(1)指揮和協調機制

環境應急指揮中心成立環境應急指揮部,負責指導、協調突發環境危險廢棄物、危險化學品的泄漏、廢水的應對工作。

環境應急指揮部根據突發廢水、固廢等環境事件的狀況通知有關部門及其應急機構、後援隊伍和事件所在地生產部門調查出污染源、污染種類、物質。各部門接到事件信息通報後,應立即派出有關人員和隊伍趕赴事發現場,在現場救援指揮部統一指揮下,按照各自的預案和處置規程,相互協同,密切配合,共同實施環境應急和緊急處置行動。

發生環境事件的部門要及時、主動向環境應急指揮部提供應急救援有關的基礎資料,環保、交通、水利等有有關部門提供事件發生前的有關監管檢查資料,供環境應急指揮部研究救援和處置方案時參考。

(2) 指揮協調主要內容

① 提出現場應急行動原則要求

② 派出有關專家和人員參與現場應急指揮部的應急指揮工作

③ 協調各部門力量實施應急支援行動

④ 協調受威脅的周邊地區危險源的監控工作

⑤ 協調建立現場警戒區和交通管制區域,確定重點防護區域

5.3廢水、處理設備故障

污染事故設備故障導致的廢水處理系統不能正常運行,要採取應急措施

⑴ 廢水設備處理應急措施

① 處理設施因設備故障等原因,而導致廢水處理系統不能正常運行,操作人員應及時報告維修部門進行搶修,並及時報告上級主管部門。

② 廢水處理設施出現故障時,儘量減少污染的排放,使廢水排放量減小,同時採取人工的方法進行處理。

出現超量排放時,應加大提升泵的流量,同時加大曝氣量,儘量使污染減少到最小。

出現故障時,公司應及時向主管的環境部門彙報。

操作人員應每天對設施進行檢查,對出現異常現象或隱患,應及時解決或 重點監視。

5.4信息發佈

根據突發環境事件的分級,由各級環境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本級突發環境事件信息對外統一發布工作。突發環境事件發生後,要及時發佈準確、權威的信息,讓工作人員做好防止、準備工作。

5.5應急人員的安全防護

現場處置人員應根據不同類型環境事件的特點,配備相應的專業防護裝備,採取安全防護措施,嚴格執行應急人員出入事發現場程序。

(1) 應急終止的條件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即滿足應急終止條件:

事件現場得到控制,事件條件已經消除;

污染源的泄漏或釋放已降至規定限值以內;

事件現場的各種專業應急處置行動已無繼續的必要;

(2)應急終止的程序

① 現場救援指揮部確認終止時機,或事件責任單位向現場救援指揮部提出申請;

② 經過專家討論,取得一致意見,經現場救援指揮部批准;

③ 現場救援指揮部向所屬各專業應急救援隊伍下達應急終止命令;

(3)應急終止後的行動

①環境應急指揮部指導專家部門及突發環境事件單位查找事件原因,防止類似問題的重複出現。

②環境專業主管部門負責起草特別重大、重大環境事件總結報告,於應急終止後上報。

③由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有關專家,會同個相關部門領導人進行商討,做出應急過程評價及應急預案。

6 應急保障

6.1資金保障

環境應急領導小組各成員根據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需要,提出項目支出預算報財政部審批後執行。

6.2裝備保障

應急領導機構及相關部門要充分發揮職能作用,在積極發揮現有檢驗、鑑定、監測力量的基礎上,根據工作需要和職責要求,加強危險化學品檢驗、鑑定和監測設備建設。

6.3 通信保障

環境應急領導機構及相關部門要建立和完善環境安全應急指揮系統。配置必要的有線、無線通信器材,確保本預案啓動時環境應急指揮部和有關部門及現場各人員之間的聯絡暢通。

6.4 人力資源保障

環境應急領導機構及相關部門要建立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救援隊伍,企業與上級環保政府部門組成的環境應急網絡。保證在突發事件發生後,能迅速參與並完成搶救、排險、消毒、監測等現場處置工作。

6.5 技術保障

環境應急領導小組要建立環境安全預警系統。建立環境應急數據庫,組建專家組,健全的環境應急機構。

6.6 定期宣傳、培訓與演練

環境應急領導機構及相關部門應加強環境保護科普宣傳教育工作。普及環境污染事件預防常識和重要目標工作人員的培訓管理,培養一批訓練有素的環境應急處置、檢驗、監測等專門人才。

6.7應急能力評價

7 後期處置

7.1善後處理

在處理好污染、維修好設備後,組織有關專家對污染範圍進行科學評估,分析最有可能原因。針對於此對設備進行加裝或改造。避免下次有同類事件爆發。

8附則

8.1預案管理與更新

隨着部門職責或應急資源發生變化,或者應急過程中發現存在的問題和出現新的狀況,應及時修訂完善本預案

8.2獎勵

在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救援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個人和部門,應依據有關規定給予獎勵。

8.3 責任追究

在突發環境事件應急工作中,有下列行爲之一的,按照有關法律和規定,對有關責任部門人員視情節和危害後果,對其甚至其部門給予行政處分;其中,對其他人員的生命構成危害的保留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權利。

不認真履行環保法律、法規,引起突發環境事件的;

不按照規定製定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拒絕承擔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準備義務的;

不按規定報告、通報突發環境事件真實狀況的;

拒不執行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不服從命令和指揮或者在事件應急響應時臨陣脫逃的;

盜竊、貪污、挪用環境事件應急工作資金、裝備和物資的;

有其他對環境事件應急工作造成危害行爲的。

8.4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執行

8.5預案解釋

本預案由本公司環境應急領導小組來解釋

環境應急預案11

環境污染事故是指違反國家環境保護法規的經濟、社會活動及行爲,以及由於意外因素的影響和不可抗力等原因造成的環境污染。我街道根據“預防爲主”“以人爲本”“先控制後處理”等原則制定本預案,協助區、市環保局做好環境污染突發事故應急響應、事故處理及事故原因調查工作。

一、適用範圍

我街道範圍內發生的突發環境事件的控制和處置行爲具體包括:工業企業生產過程中因意外事故造成的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因不可抗力(含自然原因和社會原因)而造成危及環境安全和人民身體健康的環境污染事故;因危險化學品(含劇毒品)在生產和儲運中發生泄露,嚴重影響人民羣衆生產、生活的污染事故;其他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

二、職責劃分

1、環保應急領導小組主要成員及職責

組長:王一軍 成員:薛景輝 劉志鵬 李計山 邢會婭

主要職責:宣傳上級有關突發環境事件應急工作的方針、政策,貫徹落實上級對環境污染事故應急的指示精神;掌握有關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情報信息和事態變化情況;負責辦事處各部門間環境污染事件應急協調工作;負責有關突發環境事件應急工作措施落實情況、工作進展情況,信息聯絡、傳達報送等工作;提供和解決處置環境應急所需要的人員、設備、車輛、物質等;應急處置的.其他工作。

2、應急現場指揮組成員及職責

指揮:邢會婭 成員:李琦 李宜恆 趙建民 王鳳賢 高梅

主要職責:第一時間趕赴現場,指揮應急小分隊處置現場,分配任務,及時疏散應急現場受污染的羣衆,並及時向辦事處應急領導小組彙報以下情況:事故發生時間、地點、性質原因以及造成的污染範圍;報告事故發生的主要污染物、污染源的數量、種類、性質及經濟損失、人員受害情況等;事故危險程度,發展趨勢,可控性及預防採取的措施;其他需要清楚的情況。

三、處置程序

1、迅速報告。接到突發環境事件報警後,值班人員必須在第一時間向辦事處環保應急領導小組報告。對重大環境污染與破壞事故,經認定後及時向區環保局報告。

2、快速出動。接到指令後,應急現場指揮組率領各應急小組攜帶環境應急專用設備在最短時間內趕赴現場。

3、現場控制。應急處置小組到達現場後應迅速控制現場、劃定緊急隔離區域、設置警告標誌、制定處置措施、切斷污染源、防止污染物擴散。

4、配合現場調查。應急處置小組要配合區環保局展開現場調查取證工作,查明事件原因、影響程度等,並負責與派出所、消防協調,共同進行現場勘驗工作。

5、現場報告。應急現場指揮組按6小時速報,24小時確報的要求,負責嚮應急領導小組報告突發時間現場處置情況。應急領導小組根據事件影響範圍、程度,決定是否立即上報並增調有關人員、設備、物質前往現場增援。

6、應急終止。只有同時實現下面三個條件,現場應急救援方可終止,應急救援隊伍才能撤離:一是事故現場危險因素得到控制並處於穩定安全狀態;二是事故受害人被全部救出,送到醫院搶救;三是獲得辦事處應急領導小組的同意。

四、事件總結

應急中止後,辦事處環保所要及時總結經驗、吸取教訓,指導突發環境事件單位查找事件原因,防止類似問題再次出現並形成系統書面材料報開發區環保局備案,爲今後妥善處置突發環境事件積累經驗。

五、後續處理

對突發環境事件的宣傳報道要本着有利於維護社會穩定,有利於提高公衆防範意識,有利於維護我國國際形象的原則,嚴格執行有關規定,嚴肅宣傳紀律,努力做到及時主動、準確把握、正確引導、講究方式、注重效果。任何人不得自行散佈事故情況信息,造成嚴重後果的要追究其法律責任。

環境應急預案12

1 目的

爲加強環境污染的應急處理,減少環境污染損失,特制定本規定。

2 範圍

本規定適用於公司各單位。

3 職責

3.1生產技術部: 負責組織制定各類環境污染的應急處理預案,並協調落實。

3.2安全監督部:參與各類環境污染應急處理預案的制定與實施,及時將污染情況報主管副總經理。

3.3各單位負責人:嚴格執行上級有關環境保護的'各項規章制度,組織制定本單位環境污染應急處理措施, 並定期組織進行演練。

3.4各單位安全員:負責對本單位職工進行環境保護教育,參與制定本單位環境污染應急預案及演練,經常深入現場監督各項規章制度的貫徹執行情況,加大環境污染治理力度,確保清潔生產。

3.5班組長:負責對本班組職工進行環境保護教育,自覺遵守上級有關環境保護規章制度,督促崗位人員按時進行巡迴檢查,對本崗位的污染源及時進行治理,當污染源無法排除時,應採取緊急措施向單位領導彙報。

3.6崗位員工:自覺遵守上級有關環境保護規章制度,接受單位的環境保護教育和應急演練,對本崗位的污染源心中清楚,按時進行巡迴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並及時向上級領導彙報。

4 環境污染應管理程序

4.1在所管轄區出現環境污染,應按如下步驟進行現場應急處理:

環境污染——切斷污染源——保護污染現場——彙報上級有關部門——到現場勘查,根據現場情況制定應急處理措施——組織處理隊伍——對污染現場進行應急處理(祥見附錄1)。

4.2人員管理:

4.2.1發生環境污染事故後,現場負責人採取緊急措施防止事態擴大,並向生產技術部報告。

4.2.2污染單位負責人應在污染區設置專門人員保護現場,嚴禁非工作人員進入。

4.2.3生產技術部接到報告後,通知有關人員就位,嚴格按各自的職責迅速開展工作。

4.2.4環境污染處理人員要一切行動聽指揮,不得單獨行動。

4.2.5進入污染區的人員應按規定穿戴勞保,佩帶防護用具,只充許在指定的區域內活動,不得到處走動。

4.2.6污染事故處理完畢,要做到工完料靜場地清,安全監督部和事故單位應記錄存檔。

5 相關文件

環境應急預案13

一、指導思想

實驗室是實驗教學、科研工作的重要場所,是儀器設備、化學藥品(危險品)的要害部位,實驗室內有許多具有易燃、易爆、氧化、劇毒、放射性物質和貴重儀器設備,在使用和保管過程中,稍有不慎,即能引起人身傷亡事故和對社會造成危害。

爲此,除了對實驗室進行必要的技術預防外,還必須保障實驗操作中師生的安全,促進實驗室各項工作順利開展,防範安全事故發生。對實驗室災害性事故的發生,應具有充分的思想準備和應變措施,做好事故發生後補救和善後工作,能科學有效地實施處置,切實有效地降低和控制安全事故的危害。

堅持“預防爲主”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實行學院、實驗室負責,職責分工到人的管理模式。

二、制定依據

本應急處置預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和《江漢大學劇毒化學品、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規定》制定。

三、處置預案

(一)觸電應急處置預案

若出現觸電事故,應先切斷電源或拔下電源插頭,若來不及切斷電源,可用絕緣物挑開電線,在未切斷電源之前,切不可用手去拉觸電者,也不可用金屬或潮溼的東西挑電線。對觸電者,應及時實施救護,若觸電者出現休克現象,要立即進行人工呼吸,並請醫生治療。同時報告校保衛處和實驗室管理部門,對觸電事故分析整治,及時排除隱患。

(二)火災應急處置預案

1、發現火災事故時,要立即切斷電源,並及時、迅速向校保衛處和實驗室管理部門及公安消防部門(119)電話報警。報警時,講明發生火災的地點、燃燒物質的種類和數量,火勢情況,報警人姓名、電話等詳細情況。

2、應立即通知醫療、安全保衛及安全消防員等人員一起趕赴火場展開工作。

3、救護應按照“先人員,後物資,先重點,後一般”的原則進行,搶救被困人員及貴重物資,要有計劃、有組織地疏散人員,並且要戴齊防護用具,注意自身安全,防止發生意外事故。

4、根據火災類型,採用不同的'滅火器材進行滅火。

按照不同物質發生的火災,火災大體分爲四種類型:

A類火災爲固體可燃材料的火災,包括木材、布料、紙張、橡膠以及塑料等。

B類火災爲易燃可燃液體、易燃氣體和油脂類等化學藥品火災。

C類火災爲帶電電氣設備火災。

D類火災爲部分可燃金屬,如鎂、鈉、鉀及其合金等火災。

撲救A類火災:一般可採用水冷卻法,但對珍貴圖書、檔案應使用二氧化碳、滷代烷、乾粉滅火劑滅火。

撲救B類火災:首先應切斷可燃液體的來源,同時將燃燒區容器內可燃液體轉至安全地區,並用水冷卻燃燒區可燃液體的容器壁,減慢蒸發速度;及時使用大劑量泡沫滅火劑、乾粉滅火劑將液體火災撲滅。對於可燃氣體應關閉可燃氣閥門,防止可燃氣發生爆炸,然後選用乾粉、滷代烷、二氧化碳滅火器滅火。

撲救C類火災:應切斷電源後再滅火,因現場情況及其他原因,不能斷電,需要帶電滅火時,應使用沙子或乾粉滅火器,不能使用泡沫滅火器或水;

撲救D類火災:鈉和鉀的火災切忌用水撲救,水與鈉、鉀起反應放出大量熱和氫,會促進火災猛烈發展。應用特殊的滅火劑,如干砂或乾粉滅火器等。

(三)化學危險品事故應急處置預案

1、實驗過程中若不慎將酸、鹼或其它腐蝕性藥品濺在身上(若眼睛受到傷害時,切勿用手揉搓),立即用大量清水進行沖洗,沖洗後用蘇打(針對酸性物質)或硼酸(針對鹼性物質)進行中和。並及時向指導老師和實驗室負責人報告,負責人視情況的輕重將其送入醫院就醫。

2、當大量氯氣或氨氣泄漏,給周圍環境造成嚴重污染,嚴重威脅人身安全應迅速戴上防毒面具撤離現場。受氯氣輕微中毒者口服複方樟腦酊解毒,並在胸部用冷溼敷法救護,中毒較重者應吸氧;嚴重者如已昏迷者,應立即做人工呼吸,並拔打120急救。

(四)劇毒藥品中毒應急處置預案

如發生氣體中毒,應馬上打開窗戶通風,並疏散學生離開實驗室到安全的地方,以最快的速度報告校保衛處和實驗室管理部門,並根據嚴重程度聯繫醫院救治。

如發生入口中毒,應根據毒物種類採取適當處理方法,酸鹼類腐蝕物品先大量飲水,再服用牛奶或蛋清,其他毒物先行催吐後再灌入牛奶,並快速送醫院救治。

(五)實驗室爆炸事故應急處置預案

爆炸事故多發生在具有易燃易爆物品和壓力容器的實驗室。實驗室發生爆炸事故時,應及時切斷電源和管道,對現場學生有組織的通過安全出口或用其他方法迅速撤離,如有人員傷害以最快速度聯繫醫院救治。並快速報告校保衛處和實驗室管理部門。

四、無論在何時何地,當發生安全事故時,均應根據事故的嚴重程度,迅速、準確地報警並及時採取自救、互救措施。正確有效的疏散無關人員,避免對人員造成更大傷害。發生嚴重事故,立即報警110、119、120。

五、發生事故後要採取有效措施,保護現場,配合保衛部門進行勘察,事故查清後,要寫出定性結案處理報告,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部位和人員傷亡情況,造成的經濟損失、調查經過、對調查的證據材料的分析、對事故性質的認定和結論,以及對事故製造者或責任者的處理意見。根據事故的情況,上報有關部門處理。

六、本應急處置預案由各實驗室組織落實,全體實驗室工作人員必須嚴格按照本應急處置預案的規定實施,各實驗室要制訂本實驗室切實可行的應急處置預案。凡在事故救援中,有失職、瀆職行爲的,按情節輕重嚴肅處理,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環境應急預案14

爲確保選礦廠在發生破壞性暴雨時,各項應急工作能高效,有序地進行,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根據國務院《發生破壞地暴雨急條例》結合我選廠工作實際,特製的本預案。

一、應急機構的組成

1、領導小組

選廠防暴雨災工作在上級防暴雨減災領導小組的領導下組織實施。選廠防暴雨減災領導小組由廠長爲組長,副廠長和各工段長爲小組成員,選廠調度爲指揮部。

2、主要職責

(1)加強領導、健全組織、強化工作職責,加強對破壞性暴雨及防暴雨減災工作的熟悉和了解,完善各項應急預案的制定和各項措施的落實。

(2)充分利用各種渠道進行地震災害知識的宣傳教育,組織、指導全長防震抗震知識的普及與教育,廣泛開展地震災害中的`自救和互救訓練,不斷提高廣大員工的防震抗震的意識和基本技能。

(3)認真搞好各項物質保障,嚴格按預案要求積極籌備,落實飲食飲水、防凍防雨、搶險設備等物質,強化管理,使之始終保持良好戰備狀態。

(4)破壞性暴雨發生後,採取一切必要手段,組織各方面力量全面進行減災工作,把災害造成的損失降到最低點。

(5)調度一切積極因素,迅速恢復生產秩序,全面保障生產和員工生活的穩定。

二、臨震應急行動

1、接到上級暴雨、臨雨預(警)報後,領導小組立即進入臨戰狀態,依法發佈有關消息和警報,全面負責各項抗震工作。各有關組織隨時準備執行防雨減災任務。

2、組織有關人員對所屬建築進行全面檢查,封堵、關閉危險場所,停止各項大型活動。

3、加強對易燃易爆物品、有毒有害化學品的管理,加強對大型鍋爐、供電輸電機房機庫重要設備,場所的防護,保證抗震減災順利進行。

4、加大廣大員工宣傳教育,做好員工思想穩定工作。

5、加強各類值班值勤,保持通信暢通,及時掌握基層情況,全力維護選廠產和生活秩序。

6、按預案落實各項物質準備。

三、震後應急行動生

1、無論是否有預報,警報,在本區範圍或鄰近地區發生破壞性暴雨後,領導小組立即赴本機指揮所,各搶險救災隊伍必須在震後1小時內在本單位集結待命

2、領導小組在上級統一組織指揮下,迅速組織選廠搶險救災

(1)迅速發出緊急警報(連續的急促鈴聲和呼喊聲),組織仍滯留在各種建築物內的所有人員撤離:各工段員工在段長副段長的組織進入避雨地方。

(2)迅速關閉、切斷書店(應急照明系統除外),防止暴雨過後滋生其他災害。

(3)迅速開展與搶救人員爲主要內容的現場救護工作,及時將受傷人元轉移並送至附件救護站搶救。

(4)加強對重要設施、重要物品的保護。

3、積極做好廣大員工的思想宣傳教育工作,消除恐慌心理,穩定人心,迅速恢復正常秩序,全力維護社會安全穩定。

4、迅速瞭解和掌握選廠受災情況,及時彙總上報公司辦公室。

四、其它

1、進入暴雨緊急狀態後,選廠指揮部將通過各種方式發佈各種命令、指示、防震減災領導小組將通過電話、口授等形式傳達各種命令、指示。

2、在抗震減災應急行動中,要密切配合,服從指揮,確保政令暢通和各項工作落實。

環境應急預案15

一章 總 則

一條 爲加強對企業事業單位(以下簡稱企業)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以下簡稱環境應急預案)的備案管理,夯實政府和部門環境應急預案編制基礎,根據《環境保護法》《突發事件應對法》等法律法規以及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等文件,制定本辦法。

二條 本辦法所稱環境應急預案,是指企業爲在應對各類事故、自然災害時,採取緊急措施,避免或最大程度減少污染物或其他有毒有害物質進入廠界外大氣、水體、土壤等環境介質,而預先制定的工作方案。

三條 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對以下企業環境應急預案備案的指導和管理,適用本辦法:

(一)可能發生突發環境事件的污染物排放企業,包括污水、生活垃圾集中處理設施的運營企業;

(二)生產、儲存、運輸、使用危險化學品的企業;

(三)產生、收集、貯存、運輸、利用、處置危險廢物的企業;

(四)尾礦庫企業,包括溼式堆存工業廢渣庫、電廠灰渣庫企業;

(五)其他應當納入適用範圍的企業。

核與輻射環境應急預案的備案不適用本辦法。

省級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可以根據實際情況,發佈應當依法進行環境應急預案備案的企業名錄。

四條 鼓勵其他企業制定單獨的環境應急預案,或在突發事件應急預案中制定環境應急預案專章,並備案。

鼓勵可能造成突發環境事件的工程建設、影視拍攝和文化體育等羣衆性集會活動主辦企業,制定單獨的環境應急預案,或在突發事件應急預案中制定環境應急預案專章,並備案。

五條 環境應急預案備案管理,應當遵循規範準備、屬地爲主、統一備案、分級管理的原則。

六條 縣級以上地方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可以參照有關突發環境事件風險評估標準或指導性技術文件,結合實際指導企業確定其突發環境事件風險等級。

七條 受理備案的環境保護主管部門(以下簡稱受理部門)應當及時將備案的企業名單向社會公佈。

企業應當主動公開與周邊可能受影響的居民、單位、區域環境等密切相關的環境應急預案信息。

國家規定需要保密的情形除外。

二章 備案的準備

八條 企業是制定環境應急預案的責任主體,根據應對突發環境事件的需要,開展環境應急預案制定工作,對環境應急預案內容的真實性和可操作性負責。

企業可以自行編制環境應急預案,也可以委託相關專業技術服務機構編制環境應急預案。委託相關專業技術服務機構編制的,企業指定有關人員全程參與。

九條 環境應急預案體現自救互救、信息報告和先期處置特點,側重明確現場組織指揮機制、應急隊伍分工、信息報告、監測預警、不同情景下的應對流程和措施、應急資源保障等內容。

經過評估確定爲較大以上環境風險的企業,可以結合經營性質、規模、組織體系和環境風險狀況、應急資源狀況,按照環境應急綜合預案、專項預案和現場處置預案的模式建立環境應急預案體系。環境應急綜合預案體現戰略性,環境應急專項預案體現戰術性,環境應急現場處置預案體現操作性。

跨縣級以上行政區域的企業,編制分縣域或者分管理單元的環境應急預案。

十條 企業按照以下步驟制定環境應急預案:

(一)成立環境應急預案編制組,明確編制組組長和成員組成、工作任務、編制計劃和經費預算。

(二)開展環境風險評估和應急資源調查。環境風險評估包括但不限於:分析各類事故衍化規律、自然災害影響程度,識別環境危害因素,分析與周邊可能受影響的居民、單位、區域環境的關係,構建突發環境事件及其後果情景,確定環境風險等級。應急資源調查包括但不限於:調查企業一時間可調用的環境應急隊伍、裝備、物資、場所等應急資源狀況和可請求援助或協議援助的應急資源狀況。

(三)編制環境應急預案。按照本辦法九條要求,合理選擇類別,確定內容,重點說明可能的突發環境事件情景下需要採取的處置措施、向可能受影響的居民和單位通報的內容與方式、向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和有關部門報告的內容與方式,以及與政府預案的銜接方式,形成環境應急預案。編制過程中,應徵求員工和可能受影響的居民和單位代表的意見。

(四)評審和演練環境應急預案。企業組織專家和可能受影響的居民、單位代表對環境應急預案進行評審,開展演練進行檢驗。

評審專家一般應包括環境應急預案涉及的相關政府管理部門人員、相關行業協會代表、具有相關領域經驗的人員等。

(五)簽署發佈環境應急預案。環境應急預案經企業有關會議審議,由企業主要負責人簽署發佈。

十一條 企業根據有關要求,結合實際情況,開展環境應急預案的培訓、宣傳和必要的應急演練,發生或者可能發生突發環境事件時及時啓動環境應急預案。

十二條 企業結合環境應急預案實施情況,至少每三年對環境應急預案進行一次回顧性評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及時修訂:

(一)面臨的環境風險發生重大變化,需要重新進行環境風險評估的;

(二)應急管理組織指揮體系與職責發生重大變化的;

(三)環境應急監測預警及報告機制、應對流程和措施、應急保障措施發生重大變化的;

(四)重要應急資源發生重大變化的;

(五)在突發事件實際應對和應急演練中發現問題,需要對環境應急預案作出重大調整的;

(六)其他需要修訂的情況。

對環境應急預案進行重大修訂的,修訂工作參照環境應急預案制定步驟進行。對環境應急預案個別內容進行調整的,修訂工作可適當簡化。

三章 備案的實施

十三條 受理部門應當將環境應急預案備案的依據、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供的文件目錄、備案文件範例等在其辦公場所或網站公示。

十四條 企業環境應急預案應當在環境應急預案簽署發佈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向企業所在地縣級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備案。縣級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應當在備案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將較大和重大環境風險企業的環境應急預案備案文件,報送市級環境保護主管部門,重大的同時報送省級環境保護主管部門。

跨縣級以上行政區域的企業環境應急預案,應當向沿線或跨域涉及的縣級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備案。縣級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應當將備案的跨縣級以上行政區域企業的環境應急預案備案文件,報送市級環境保護主管部門,跨市級以上行政區域的同時報送省級環境保護主管部門。

省級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將受理部門統一調整到市級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受理部門應及時將企業環境應急預案備案文件報送有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

十五條 企業環境應急預案首次備案,現場辦理時應當提交下列文件:

(一)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備案表;

(二)環境應急預案及編制說明的紙質文件和電子文件,環境應急預案包括:環境應急預案的簽署發佈文件、環境應急預案文本;編制說明包括:編制過程概述、重點內容說明、徵求意見及採納情況說明、評審情況說明;

(三)環境風險評估報告的紙質文件和電子文件;

(四)環境應急資源調查報告的`紙質文件和電子文件;

(五)環境應急預案評審意見的紙質文件和電子文件。

提交備案文件也可以通過信函、電子數據交換等方式進行。通過電子數據交換方式提交的,可以只提交電子文件。

十六條 受理部門收到企業提交的環境應急預案備案文件後,應當在5個工作日內進行覈對。文件齊全的,出具加蓋行政機關印章的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備案表。

提交的環境應急預案備案文件不齊全的,受理部門應當責令企業補齊相關文件,並按期再次備案。再次備案的期限,由受理部門根據實際情況確定。

受理部門應當一次性告知需要補齊的文件。

十七條 建設單位制定的環境應急預案或者修訂的企業環境應急預案,應當在建設項目投入生產或者使用前,按照本辦法十五條的要求,向建設項目所在地受理部門備案。

受理部門應當在建設項目投入生產或者使用前,將建設項目環境應急預案或者修訂的企業環境應急預案備案文件,報送有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

建設單位試生產期間的環境應急預案,應當參照本辦法二章的規定製定和備案。

十八條 企業環境應急預案有重大修訂的,應當在發佈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向原受理部門變更備案。變更備案按照本辦法十五條要求辦理。

環境應急預案個別內容進行調整、需要告知環境保護主管部門的,應當在發佈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以文件形式告知原受理部門。

十九條 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受理環境應急預案備案,不得收取任何費用,不得加重或者變相加重企業負擔。

四章 備案的監督

二十條 縣級以上地方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應當及時將備案的環境應急預案彙總、整理、歸檔,建立環境應急預案數據庫,並將其作爲制定政府和部門環境應急預案的重要基礎。

二十一條 縣級以上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應當對備案的環境應急預案進行抽查,指導企業持續改進環境應急預案。

縣級以上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抽查企業環境應急預案,可以採取檔案檢查、實地核查等方式。抽查可以委託專業技術服務機構開展相關工作。

縣級以上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應當及時彙總分析抽查結果,提出環境應急預案問題清單,推薦環境應急預案範例,制定環境應急預案指導性要求,加強備案指導。

二十二條 企業未按照有關規定製定、備案環境應急預案,或者提供虛假文件備案的,由縣級以上環境保護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並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給予處罰。

二十三條 縣級以上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在對突發環境事件進行調查處理時,應當把企業環境應急預案的制定、備案、日常管理及實施情況納入調查處理範圍。

二十四條 受理部門及其工作人員違反本辦法,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或其上級環境保護主管部門責令改正;情節嚴重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一)對備案文件齊全的不予備案或者拖延處理的;

(二)對備案文件不齊全的予以接受的;

(三)不按規定一次性告知企業須補齊的全部備案文件的。

五章 附 則

二十五條 環境應急預案需要報其他有關部門備案的,按有關部門規定執行。

二十六條 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施行。《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管理暫行辦法》關於企業預案管理的相關內容同時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