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花爆竹管控方案1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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煙花爆竹管控方案14篇

煙花爆竹管控方案1

爲切實做好我鎮20xx年春節期間燃放煙花爆竹的安全管理工作,維護全鎮良好的燃放秩序,防止因燃放煙花爆竹引起重大火災和傷人事故的發生,保障廣大人民羣衆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公共安全,確保春節期間全鎮社會安全穩定,結合我鎮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及工作目標

堅持以人爲本,深入貫徹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按照“統一領導,屬地管理,部門監管,廣泛動員,羣衆參與和依法、文明、安全燃放”的原則,強化部門和屬地管理責任,動員社會各方力量積極參與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嚴格落實“動員部署、宣傳發動、安全監管、查繳非法、隱患排查、秩序維護、禁放看護、應急處置”等工作措施,努力實現“禁放場所、禁放時段禁得住,重大危險源和銷售點、燃放點安全,不因燃放煙花爆竹引發重大火災和傷亡事故”的工作目標。

二、組織機構及職責

(一)鎮政府組織機構和職責

成立包鸞鎮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領導小組,由鎮長譚明權任組長,政法書記、副鎮長黃波,派出所副所長蘭學鋒任副組長,成員由鎮應急辦、黨政辦、平安辦、綜合行政執法大隊、農服中心、經發辦、規環辦、民政辦、文服中心、派出所、財政所、中國小、鎮衛生院等單位負責人組成。

領導小組的主要職責是:負責全鎮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組織領導、部署、協調各有關部門和單位開展燃放煙花爆竹管理工作;研究解決燃放煙花爆竹管理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領導小組下設燃放煙花爆竹管理辦公室(簡稱“燃放辦”),政法書記、副鎮長黃波兼任辦公室主任,應急辦主任餘明普、綜合行政執法大隊隊長朱國鋒任辦公室副主任、辦公室設在鎮應急辦,具體工作人員有:李建文、譚城、李昱燎,“燃放辦”的主要職責是:具體組織和協調相關單位認真貫徹落實《重慶市燃放煙花爆竹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制定燃放煙花爆竹管理工作方案;督促各村(居)、企事業單位、有關部門切實履行監管職責;組織協調有關部門開展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的宣傳教育工作;組織協調有關職能部門開展綜合執法及“打非”工作;落實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煙花爆竹的安全管理工作。

(二)各村(居)職能職責

各村、居是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的責任主體,其主任爲第一責任人,綜治專幹是具體責任人。負責組織實施本轄區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制訂工作方案,建立組織機構,落實工作人員和經費,搞好動員部署;組織轄區有關單位按照《重慶市燃放煙花爆竹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規定,認真履行職責。協助鎮“打非”辦查處煙花爆竹違法行爲,落實轄區內重大危險源、銷售網點監控和重點燃放時段巡邏控制等安全防範措施。

(三)部門職責

根據《條例》規定,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按照職責分工,各司其職,各負其責,相互配合,齊抓共管,對煙花爆竹經營、儲存等環節實行全程安全監管,爲燃放安全創造條件,保證廣大羣衆安全燃放煙花爆竹。

鎮應急辦:負責煙花爆竹生產、經營環節的安全監管,審查煙花爆竹銷售、儲存場所的安全條件;監督檢查煙花爆竹臨時銷售網點遵守銷售許可證規定的'情況,查處不符合我區公佈的煙花爆竹品種和規格的行爲;開展“打非”工作,查處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行爲和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督促指導加油站、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等有關單位,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整治,落實重點目標安全守護措施;負責鄉村道路上路執法工作,加大“三危品”查處力度;負責制定全鎮消防滅火救援應急預案,做好應急救援準備工作;統計因燃放煙花爆竹引發的火警、火災情況並調查原因;組織指導有關單位對重點消防單位等禁放區域的看護。

鎮黨政辦:負責督查各部門關於燃放煙花爆竹開展的工作和落實情況以及節日期間的車輛安排。

鎮平安辦:負責全鎮穩定工作,加強重點人頭和不穩定羣體的監控;加大矛盾糾紛的排查,杜絕上訪、集訪等事件發生;負責協調解決因燃放煙花爆竹引發的事故所產生的矛盾糾紛。

綜合行政執法大隊:負責組織市政設施維護、燃氣及下水道、化糞池管理等有關單位落實責任,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整治,消除安全隱患;組織指導有關單位對其重要設施設立統一標識並派人看護;負責組織清掃公共區域內的煙花爆竹殘屑。

鎮經發辦:負責各企事業單位安全隱患排查,組織煙花爆竹安全燃放的宣傳發動工作,安排各單位召開安全燃放煙花爆竹動員會、部署會,開展多種形式的宣傳活動。

鎮規環辦:負責組織對全鎮建築工地外來務工人員開展宣傳教育;落實建築施工場所的安全防範工作;加大鄉村道路安全隱患的排查及上路執法工作;負責聯繫能源部門。

鎮文化服務中心:負責全鎮煙花爆竹組織、協調宣傳工作。

鎮財政所:負責煙花爆竹經費保障。

派出所:負責查處非法運輸、攜帶和燃放不符合重慶市公佈的煙花爆竹品種和規格的行爲;查處在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時間和場所違規燃放的行爲;偵查非法生產、買賣、儲存、運輸、郵寄煙花爆竹的刑事案件;配合鎮政府開展煙花爆竹“打非”工作。

市場監管所:負責市場流通領域煙花爆竹質量監督檢查,依法辦理工商營業執照,查處無證無照經營行爲。

鎮中國小:負責對中國小生開展多種形式的宣傳教育,安排值班,加大對校園的看護。

鎮衛生院:負責制訂全鎮傷亡救治應急預案,統計因燃放煙花爆竹導致的人員傷亡情況,開通綠色通道,精心組織醫護力量,安排好值班,加強醫院周邊的看護。

三、工作措施

(一)精心組織,周密部署,確保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進。

各村居、有關部門和單位要加強領導、精心組織,通過落實“六個一”工作(即制訂一個方案、召開一次大會、簽訂一份責任狀、形成一個會議紀要、組織一次督查,每月召開一次工作例會),達到“四個有”標準(即工作組織有方案、階段安排有部署、部署工作有會議、貫徹過程有督查),確保本轄區、本部門、本單位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進。

(二)強化檢查,嚴格執法,防止非法、僞劣、超標煙花爆竹流向市場

各村居、有關部門和單位要從20xx年12月15日起起至20xx年2月13日在全鎮範圍內組織開展以“嚴排查、打非法、強管控、重宣傳、保平安”主題的煙花爆竹專項檢查整治行動。安監、派出所、工商、交通等執法部門進一步強化排查整治和綜合執法工作,堅持點上緝私售、線上堵私運、面上查私存,從道路運輸防止非法煙花爆竹流入,從儲存倉庫防止非法煙花爆竹私存,從零售網點防止非法煙花爆竹銷售,全面擠壓非法、僞劣、超標煙花爆竹的市場空間,確保煙花爆竹產品質量安全。

1.查堵非法煙花爆竹產品流入渠道。派出所、交通安全勸導站、鎮應急辦要加大對外來車輛及人員的盤查力度。對進入我鎮的貨車、麪包車、廂式卡車等進行檢查,及時發現和查處非法運輸煙花爆竹行爲,堵塞非法產品流入渠道,嚴防道路運輸環節發生事故。對未經許可或違反規定,從事道路運輸黑火藥、引火線、煙花爆竹的,要嚴格依照《條例》第三十六條和第四十條的規定予以處罰;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爲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

2.嚴厲打擊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行爲。安監、派出所、工商、交通等部門要充分發揮職能作用,協作配合,健全完善情況通報、會商研判、線索轉遞、聯合執法等工作機制,依靠基層組織和羣衆,實行羣防羣治、綜合治理,形成齊抓共管合力,從源頭上依法查處和打擊煙花爆竹非法生產經營行爲。對可能非法生產、儲存煙花爆竹的出租房屋、廢棄養殖場和閒置廠房、庫房、院落、山洞、山林等重點場所(部位)進行全面排查清理整治,及時發現非法生產經營活動,依法予以打擊取締。

3.加大非法燃放行爲查處力度。派出所要嚴格依法查處在禁放時間、禁放地點燃放煙花爆竹,或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他人人身財產安全方式燃放煙花爆竹以及在文化娛樂場所非法燃放煙花等違法違規行爲。

4.公佈舉報電話,嚴格銷燬非法產品。鎮燃放辦“打非辦”電話:70636044、70730177,同時積極受理羣衆舉報非法生產、銷售、運輸、儲存煙花爆竹的行爲,督促有關部門和單位及時進行覈查和查處。經查證屬實的,按照有關規定對舉報人予以獎勵。對各部門、各單位收繳的非法煙花爆竹成品、半成品、原材料,由應急辦、派出所統一組織銷燬,嚴禁擅自變相處理,迴流社會。

(三)廣泛宣傳,注重教育,提升村民依法、文明、安全燃放意識

各村居、有關部門和單位應將燃放煙花爆竹宣傳工作與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屆三中全會精神相結合,以“購買合格產品,依法、文明、安全燃放煙花”爲主題,突出政策法規、燃放知識、安全措施、注意事項、提升素質等內容的宣傳,充分利用各種宣傳資源和教育方式引導村民依法、文明、安全燃放,切實提升村民的安全意識。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認識,加強組織領導

做好20xx年春節期間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意義十分重大。各村居,有關部門和單位,要高度重視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緊緊圍繞“確保安全”這個核心,以黨的十九屆三中全會精神爲指導,立足以人爲本,構建和諧社會和保安全、保穩定工作局,充分認識當前煙花爆竹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精心組織,周密部署,強化監管,保證鎮黨委、政府工作部署在本地區、本部門得到全面貫徹落實。

(二)強化督導,嚴肅問責

督查部門要加強對各村居、部門、單位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監管工作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不落實、不到位導致重大事故傷亡的,要依法嚴格追究責任。

(三)暢通信息渠道,及時報送情況

各村居、鎮級有部門和有關單位要加強與鎮燃放辦的工作聯繫,落實專人彙總、報送有關工作情況。

煙花爆竹管控方案2

爲切實做好20xx年春節期間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維護全市良好的燃放秩序,防止因燃放煙花爆竹引起重大火災、爆炸和羣死羣傷等重大事故的發生,保障市民人身、財產安全和社會公共安全,確保春節期間全市社會安全穩定,特制訂本工作方案。

一、指導思想及工作目標

堅持以人爲本,深入貫徹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按照“統一領導,屬地管理,部門監管,廣泛動員,羣衆參與和依法、文明、安全燃放”的原則,強化部門和屬地管理責任,動員社會各方力量積極參與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通過全市各級各部門和全社會的共同努力,實現“禁放場所、禁放時段禁得住;重大危險源和零售網點、燃放點安全;不因燃放煙花爆竹引發重特大火災和爆炸事故;不死人,不發生影響社會穩定的事件”的工作目標,確保全市人民度過一個歡樂祥和的新春佳節。

二、組織機構及工作職責

(一)市政府組織機構和職責

重慶市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由市政府副市長劉學普任組長,市政府辦公廳副主任王泰來任副組長,重慶警備區、市公安局、市安監局、市工商局、市供銷總社、市教委、市監察局、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市國土房管局、市建委、市市政委、市交委、市商委、市衛生局、市環保局、市質監局、市林業局、市政府新聞辦、市政府法制辦、市文化廣電局(市文物局)、市公安消防總隊等部門和單位爲成員單位。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以下簡稱市燃放辦),由王泰來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市公安局副局長彭長健任常務副主任,市安監局副局長鄺海、市供銷總社副主任杜朝剛任副主任,市公安局、市安監局、市工商局、市供銷總社、市交委等單位抽調專人集中辦公。春節期間,市煙花爆竹“打非辦”和市燃放辦合署辦公。

領導小組主要職責:負責全市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組織領導;部署協調全市各級政府和市政府有關部門開展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研究解決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辦公室主要職責:制訂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督促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和市政府有關部門切實履行監管職責;組織、協調有關部門開展全市性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宣傳工作;督促有關部門查處非法生產、銷售、儲存、運輸煙花爆竹行爲;組織、協調有關部門按照煙花爆竹專營辦法統一採購、儲存、配送和銷售煙花爆竹;開展“打非”工作;落實市政府和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職責

按照“條塊結合,以塊爲主,屬地監管”、“誰主管誰負責,誰分管誰負責”的原則,各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是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的責任主體,政府主要領導是第一責任人,分管領導是具體責任人。主要職責是組織實施本地區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制訂工作方案,建立組織機構,落實工作人員和經費,搞好動員部署;組織督促有關部門按照《重慶市燃放煙花爆竹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規定,認真履行職責,科學合理劃定禁放、限放區域,嚴格銷售網點設置和安全監管,加大各類非法煙花爆竹行爲查處力度,落實重大危險源監控和重點燃放時段巡邏控制等安全防範措施;組織本地區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及考覈。

(三)部門職責

根據《條例》規定,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認真制訂工作方案,各司其職、各負其責,相互配合,齊抓共管,確保工作落到實處。

公安部門:負責許可煙花爆竹運輸和確定品種、數量、運輸路線及有效期限;查處非法運輸、攜帶和燃放不符合本市公佈的煙花爆竹品種和規格的行爲;查處在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時間和場所違規燃放的行爲;偵查非法生產、買賣、儲存、運輸、郵寄煙花爆竹的刑事案件;積極配合有關部門查處、取締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行爲。

安監部門:負責煙花爆竹生產、經營環節的安全監管,審查煙花爆竹銷售、儲存場所的安全條件,許可煙花爆竹銷售;監督檢查煙花爆竹銷售單位和臨時銷售網點遵守銷售許可證規定的情況,查處煙花爆竹銷售企業採購、銷售不符合本市公佈的煙花爆竹品種和規格的行爲;查處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行爲和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

工商部門:負責市場流通領域煙花爆竹監督檢查,依法辦理工商營業執照,查處無證無照經營行爲。

供銷部門:負責做好全市煙花爆竹專營管理、銷售布點和產品配送工作;督促經營公司嚴把煙花爆竹產品進貨質量關,落實儲存庫房安全防範措施;配合安監、公安、工商、質監等部門,做好市場管理和整頓工作。

質監部門:負責生產企業煙花爆竹產品質量的監督管理,做好對煙花爆竹產品質量的抽查,依法查處不合格煙花爆竹產品。

交通部門:負責煙花爆竹道路運輸企業和運輸車輛、駕駛員、裝卸管理人員、押運員的資質管理,查處違反有關資質規定從事煙花爆竹運輸行爲。

市政部門:負責組織市政設施維護、燃氣及下水道、化糞池等有關單位落實責任,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整治,消除安全隱患;組織指導有關單位在其重要設施設立統一標識並派人看護;負責組織清掃公共區域內的煙花爆竹殘屑。

商業部門:負責組織指導大型商場、大型市場、加油(氣)站、化學危險物品儲存等有關單位,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整治,落實重點目標安全守護措施。

宣傳部門:負責制訂全市燃放煙花爆竹安全教育宣傳工作方案;組織新聞媒體做好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的宣傳教育工作。

教育部門:負責組織開展中國小生的安全知識宣傳教育;組織指導有關單位對大中國小校、幼兒園等禁放區域的看護。

建設部門:負責組織對全市建築工地外來務工人員開展宣傳教育;落實建築施工場所的安全防範。

衛生部門:負責制訂全市傷亡救治應急預案,統計因燃放煙花爆竹導致的人員傷亡情況;組織指導有關單位對醫療機構等禁放區域的看護。

消防部門:負責制訂全市消防滅火救援應急預案,做好應急救援準備工作;統計因燃放煙花爆竹引發的火警情況並調查原因;組織指導有關單位對重點消防單位等禁放區域的看護。

環保部門:負責對大氣環境進行監測。

重慶警備區:負責對駐渝部隊人員開展宣傳教育;督促和指導駐渝部隊加強軍事禁區和重要軍事設施的看護。

林業、園林綠化、文物、民政、電力、公交、民航、國土房管等部門和單位,分別負責組織指導有關單位對山林、苗圃、文物保護單位、敬老院、輸變電設施、車站、機場、物業小區等禁放區域的看護。

三、工作措施

(一)堅持“四定”(定銷售點、定時間、定品種、定區域)和“六統一”(統一採購、統一配送、統一布點、統一價格、統一標識、統一規範)管理,做好銷售環節安全監管工作。

1、銷售網點設置。按照“保障安全、規範經營、總量控制、合理規劃、方便羣衆”的原則,20xx年主城區煙花爆竹臨時銷售點總量控制在1600個以內,由供銷部門提出選點方案,於20xx年1月5日前報送所在地安監部門審批。

2、銷售許可證發放。根據安監總局《煙花爆竹經營許可實施辦法》要求,市安監局、市工商局要採取“一站式”審批服務模式,於20xx年1月10日前完成銷售網點銷售許可證、工商營業執照的核發工作。對主城區臨時銷售點經營戶,除按統一規定收取安全風險抵押金、安全保險費外,免收其他辦證費。

3、允許銷售、燃放的品種。按照“安全性能好、環保污染小、觀賞性佳”的原則,20xx年春節期間我市主城限制燃放區允許銷售、燃放的煙花爆竹品種爲:c級和d級產品中的噴花類、線香類、旋轉類、造型玩具類、小禮花類、爆竹類、升空類、組合煙花類,共8大類268個品種;主城區以外地區允許銷售、燃放的煙花爆竹共10大類192個品種。具體品種、規格由市燃放辦於20xx年1月10日在重慶煙花爆竹網上向社會公佈。

4、允許儲存的數量。對具備安全儲存條件的臨時銷售網點,面積在20—40平方米的,最大允許存放煙花爆竹量爲100件,低於20平方米的,最大允許存放煙花爆竹量爲60件。

5、配送、銷售的時間。銷售公司配送時間:20xx年1月6日至2月9日。銷售時間:20xx年1月20日至2月9日(農曆正月十五)。臨時銷售網點在許可期限滿後,未銷售完的煙花爆竹產品,由經營戶交由專營公司按照合同規定處理,不得再儲存煙花爆竹產品。

6、限制燃放的時間。20xx年1月25日(農曆十二月三十日)至2月9日(農曆正月十五日),每日上午7時至次日凌晨1時,可以在限制燃放區域內燃放煙花爆竹。14週歲以下未成年人燃放煙花爆竹的,應當由監護人或者其他成年人陪同看護。

(二)堅決查處各類煙花爆竹違法犯罪行爲

非法煙花爆竹是公共安全和市民燃放安全的最大隱患,嚴重擾亂了煙花爆竹正常的市場秩序。各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市政府有關部門要加大執法力度,依法從嚴查處各類煙花爆竹違法行爲。

1、堅決查堵非法、僞劣、超標煙花爆竹流入渠道。從即日起,公安、交通等部門要組織執法力量,在進入我市的省市邊界要道、高速公路出入口或服務區及進入主城區的主要交通路口,設立煙花爆竹安全檢查站,採取定點檢查與巡邏查控相結合的.方式,加大進渝車輛及人員的盤查力度。對有《爆炸物品運輸證》的,認真核查煙花爆竹運輸車輛、人員資質,並重點檢查運輸的品種、數量、路線、時間等,是否與運輸證相符。特別是梁平縣、秀山縣、萬州區、榮昌縣、綦江縣、潼南縣、合川區和主城各區人民政府要組織公安、交通執法等部門,嚴格檢查進入我市或主城區的貨車、麪包車、卡車等,要重點檢查來自湖南省、四川省、梁平縣的運輸車輛,禁絕非法產品流入渠道。春節前,各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要組織公安、安監、工商、城管等部門,加強對商場、市場、村鎮集貿市場以及車站、碼頭的巡邏查控力度,及時發現、查處非法銷售、兜售和攜帶煙花爆竹行爲,確保非法產品不流入市民手中。

2、開展集中整治,嚴厲查處銷售、儲存非法、僞劣、超標煙花爆竹的行爲。春節前,各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要組織有關部門開展煙花爆竹集中整治,加強對集貿市場、出租房屋、閒置的廠房、庫房、養殖場等重點場所的清理排查,對無證、無照銷售、儲存煙花爆竹的,安監、工商部門要堅決予以查處取締,沒收其非法煙花爆竹產品,行爲人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的,公安機關要依法予以處罰。對銷售單位和零售網點採購、銷售非法、僞劣、超標煙花爆竹的,一經查實,安監、工商等部門要按照各自職責進行嚴厲處罰。全市各級公安機關要積極配合有關部門開展執法工作,依法查處、打擊暴力抗法行爲。對各部門查處收繳的非法煙花爆竹產品,不符合本市規定品種和規格的煙花爆竹,交由公安機關統一組織銷燬,不得再流入社會。

3、積極受理各類舉報線索。各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燃放辦要公佈舉報電話,要積極受理人民羣衆舉報非法生產、銷售、運輸、儲存煙花爆竹的行爲,並現場督辦有關部門及時進行覈查和查處。經查證屬實的,要按照有關規定對舉報人予以獎勵。

(三)加強燃放安全宣傳,增強廣大市民自律、安全意識

各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市政府有關部門要緊緊圍繞“依法、文明、安全燃放”主題,開展多形式、多層面、全方位的宣傳活動,不斷提高市民的自律意識、公德意識和安全意識。

1、突出宣傳重點內容。加強對《條例》有關規定的宣傳,引導市民按照“四定”要求,不在禁放區域、禁放時段違規燃放煙花爆竹;加強對禁止及允許銷售燃放品種的宣傳,引導市民到合法銷售點購買安全產品,不購買、不燃放非法、違規產品;加強安全燃放知識宣傳,讓市民瞭解掌握正確的燃放操作知識,防止因不當燃放引發火災和傷亡事故;加強非法生產經營行爲的違法性、危險性和危害性的宣傳,引導市民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

2、突出宣傳重點對象。要加強城鄉結合部和農村地區的宣傳教育。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要發動居委會、村委會、農村治保積極分子深入社區、村莊、場院,開展入戶宣傳,通過發放《致廣大農民的一封信》、宣傳品及案例、圖片、現身說法等形式,重點宣傳酒後燃放和違規燃放的嚴重危害性,自覺杜絕酒後燃放、違規燃放行爲。元旦前後,市教委要組織各區縣(自治縣)中國小生中開展“小手拉大手”安全燃放煙花爆竹的主題宣傳活動,每所學校對中國小生開展一堂煙花爆竹安全燃放教育課,使宣傳工作進學校。市建委要組織全市建築單位,對春節期間留渝民工開展“爭做守法新農民工”宣傳教育活動,發放限放宣傳品,使宣傳工作進工地。重慶警備區要組織駐渝部隊及部隊醫院、療養院等開展“維護燃放法規嚴肅性,我爲第二故鄉和諧社會建設作貢獻”的專題宣傳活動,使宣傳工作進部隊。

3、豐富宣傳教育形式。春節前,各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要充分發動各級基層組織,在社區、村社廣泛開展“遵守燃放規定,共創和諧家園”宣傳活動;要開展集中宣傳諮詢日活動,向廣大市民宣傳燃放煙花爆竹有關法律法規,散發宣傳資料,接受市民諮詢等。各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市政府有關部門、有關單位要充分利用報刊、廣播、電視、互聯網等媒體,採取羣衆喜聞樂道的形式,加強燃放安全宣傳。要創新宣傳方式,採取向市民發送“燃放煙花爆竹安全教育宣傳”的提示性手機短信,在車站、碼頭及街頭大型顯示屏播放宣傳短片及網絡宣傳等向市民宣傳教育安全燃放知識,增強安全意識。

(四)劃定禁限放區域,開展安全檢查

1、嚴格劃定禁放和限放區域,設立禁放標識。20xx年1月5日前,各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要按照《條例》有關規定,完成本地區禁放、限放區域的劃定和向社會公佈工作。20xx年1月10日前,禁放區域場所的產權或使用單位要完成醒目的禁放標識設置、張貼工作,由行政區域內安監部門督促落實。各單位不得擅自更改禁放範圍的劃定標準,也不得變更統一的禁放標誌。

2、開展重大危險源排查,落實監控措施。20xx年1月10日前,各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要組織有關部門,完成對本行政區域內加油站、加氣站、危險化學品和民爆物品儲存倉庫、油氣管道、電力設施、城市下水道、化糞池等重大危險源的排查工作,摸清其責任單位、所處位置、危險性質、安保措施、聯繫方式等基本情況,制訂嚴密的安保方案和處置預案,明確每個重大危險源、禁放區域的責任人、責任單位、責任區域和控制措施。20xx年1月25日至2月9日,各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要組織有關部門和單位,對重大危險源(場所)實行一個安全督導組包一個危險目標的工作責任制,實行“一對一”24小時守護,確保絕對安全。

3、加強銷售點安全檢查,確保安全。對許可的銷售網點,全市各級安監、公安、工商部門要採取聯合檢查的方式,對銷售網點的安全設施、滅火器材、禁放標識、專營標識、銷售品種等進行檢查,發現安全隱患及時整改。同時,安監部門要加強銷售網點從業人員的安全教育和培訓,落實安全管理責任,要組組織專門力量,加強銷售點安全監管,每個銷售點必須有1—2人專門看護,尤其是除夕、七年級、十五等重點時段,要做好周邊燃放秩序維護工作,防止因燃放引燃銷售點內的煙花爆竹。

(五)強化現場監管,落實應急救援措施

1、加強限制燃放區域燃放秩序維護。各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要建立社區燃放秩序自治組織,組織社區志願者,維護燃放秩序。特別是除夕、七年級、十五等重點時段,要組織黨政機關幹部、居(村)委會、內保單位的治保積極分子及其他社會力量,劃定維護力量責任區域,開展街面、小區、大院巡邏監控,保證維護力量責任區無縫對接,真正做到每條街道、每個小區、每個大院、每棟樓羣都有幹部、羣衆看守。各地禁放區域和禁放場所由各單位組織力量進行嚴防死守,要明確看護責任單位、責任人、責任區域和防範措施。要制訂應急預案,做好應急處置準備,確保禁放區域和禁放場所絕對安全。

2、強化消防滅火和傷員救治措施。20xx年1月10日前,各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要組織有關部門、街道社區,集中開展清理可燃物行動,消除火災隱患。要督促限制燃放區域內的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的自備消防力量,配備簡單滅火器材,積極開展消防滅火演練,掌握滅火知識,在第一時間對火情進行有效撲救、控制。市公安消防總隊要針對居民棚戶區、危舊房密集區、消防車通道不便路段等容易引發火災事故的場所,制訂消防滅火預案,落實值班執勤力量。在重點時段,要啓動二級戰備方案,派出消防車在各主要道路上進行巡視。市衛生局要組織各級醫療機構,做好應急救援準備,確保因燃放煙花爆竹致傷人員得到及時救治。

3、加大非法燃放行爲的查處力度。全市各級公安機關要嚴格依法嚴肅查處禁放時間、地點燃放煙花爆竹,或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他人人身財產安全方式燃放煙花爆竹的違法違規行爲。要依法嚴肅查處在文化娛樂場所非法燃放煙花以及“冷煙花”、“舞臺效果劑”等行爲。要加強焰火晚會燃放活動的監管,各地舉辦焰火燃放活動必須按照《條例》和《焰火晚會煙花爆竹燃放安全規程》的有關規定,提前向公安機關申報,取得許可後方可燃放。未經許可舉辦焰火燃放活動的,要依法嚴肅查處。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認識,加強組織領導。各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和市政府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緊緊圍繞“確保安全”這個核心,從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堅持以人爲本,構建和諧社會和保安全、保穩定的高度,充分認識加強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周密部署,保證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在本地區、本部門得到全面認真的貫徹落實。

(二)加強監督檢查,嚴格責任追究。全市各級監察部門要加強監督檢查,對各地各部門各單位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監管工作的落實情況進行逐項監督檢查。凡因工作不落實或不作爲造成嚴重後果的,要追究有關領導責任。特別是對於燃放煙花爆竹宣傳、控制、執法等工作不落實、不到位,導致行政區域內因燃放煙花爆竹引發重大事故傷亡的,將依法嚴格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煙花爆竹管控方案3

爲做好全區20xx年春節期間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根據《xx市燃放煙花爆竹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特制定本方案。

一、職責分工

(一)區級部門及有關單位職責

在區政府統一領導下,由區公安局牽頭,區安監局、區供銷社、區工商分局、區質監局、區交委、區市政園林局、區商委、區文化委、區教委、區城鄉建委、區衛生計生委、區環保局、區人武部、區公安消防支隊等有關部門和單位共同配合,做好全區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具體職責如下:

區公安局:負責許可煙花爆竹運輸和確定煙花爆竹品種、數量、運輸路線及有效期限;查處非法運輸、攜帶和燃放不符合本區規定的煙花爆竹品種和規格的行爲;查處在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時間和場所違規燃放的行爲;偵查非法生產、買賣、儲存、運輸、郵寄煙花爆竹的刑事案件;積極配合有關部門查處、取締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的行爲。

區安監局:負責煙花爆竹生產、經營環節的安全監管,審查煙花爆竹銷售、儲存場所的安全條件,許可煙花爆竹銷售;監督檢查煙花爆竹銷售單位和臨時銷售網點遵守銷售許可證規定的情況,查處煙花爆竹銷售企業採購、銷售不符合本區規定的煙花爆竹品種和規格的行爲;查處非法生產、經營、儲存煙花爆竹行爲和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督促指導加油(氣)站和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等有關單位,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整治,落實重點目標安全守護措施。

區供銷社:負責做好全區煙花爆竹專營管理、銷售布點和產品配送工作;督促經營企業嚴把煙花爆竹產品進貨質量關,落實儲存庫房安全防範措施;配合安監、公安、工商、質監等部門做好市場管理和整頓工作。

區工商分局:負責市場流通領域煙花爆竹質量的監督檢查,依法辦理工商營業執照,查處無證無照經營行爲。

區質監局:負責生產企業煙花爆竹產品質量的監管,做好煙花爆竹產品質量抽查,依法查處不合格煙花爆竹產品。

區交委:負責煙花爆竹道路運輸企業和運輸車輛、駕駛員、裝卸管理人員、押運員的資質管理,查處違反有關資質規定從事煙花爆竹運輸的行爲。

區市政園林局:負責組織市政設施、燃氣及下水道、化糞池維護管理單位落實責任,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整治;組織指導有關單位在其重要設施設立統一標識並派人看護;負責組織清掃公共區域內的煙花爆竹殘屑。

區商委:負責組織指導大型商場、大型市場等商貿單位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整治,落實重點目標單位安全守護措施。

區政府新聞辦:負責制訂全區燃放煙花爆竹安全教育宣傳工作方案;組織新聞媒體做好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的宣傳工作。

區教委:負責組織開展中國小生安全知識宣傳教育;組織指導有關單位對大中國小校、幼兒園等禁放區域的看護。

區城鄉建委:負責對全區建築工地外來務工人員進行宣傳教育;落實建築施工場所的安全防範措施。

區衛生計生委:負責制訂全區傷亡救治應急預案,統計因燃放煙花爆竹導致的`人員傷亡情況;組織指導有關單位對醫療機構等禁放區域的看護。

區環保局:負責大氣環境質量監測,發佈大氣環境污染預警。

區人武部:負責駐永部隊人員宣傳教育;督促和指導駐永部隊加強軍事禁區和重要軍事設施的看護。

區公安消防支隊:負責制訂全區消防滅火救援應急預案,做好應急救援準備工作;統計因燃放煙花爆竹引發的火警、火災情況並調查原因;組織指導有關單位對重點消防單位等禁放區域的看護。

林業、園林、文化、民政、電力、公交、民航、國土房管等行業主管部門和單位:負責組織指導並監督本行業、本系統開展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的宣傳發動、隱患排查、秩序維護、禁放看護、應急處置等工作;督促所屬單位明確責任領導、完善應急措施,組織巡邏力量開展內部巡邏檢查。

設立20xx年春節期間全區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臨時辦公室(以下簡稱區燃放辦),從區公安局、區安監局、區供銷合作社、區工商分局、區交委等單位抽調專人集中辦公。

(二)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職責

組織實施本地區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制訂工作方案,成立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臨時辦公機構,抽調人員集中辦公;組織有關部門和單位科學合理劃定禁放、限放區域,嚴格銷售網點設置和安全監管,加大各類非法生產、銷售、存儲、運輸煙花爆竹行爲的查處力度,落實重大危險源監控和重點燃放時段巡邏控制等安全防範措施。

二、工作步驟

第一階段:制訂方案(20xx年12月上旬)。研究制訂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明確總體要求、目標任務、具體安排和保障措施。

第二階段:檢查整治(20xx年12月上旬至20xx年2月下旬)。開展綜合執法,打擊非法生產、運輸、經營煙花爆竹行爲,查堵煙花爆竹非法流入渠道。

第三階段:宣傳教育(20xx年1月上旬至2月下旬)。集中進行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宣傳,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

第四階段:全面看護(20xx年2月上旬至2月下旬)。20xx年2月7日(農曆十二月三十日)至2月22日(農曆正月十五日),每日上午7時至次日凌晨1時爲允許在限制燃放區域內燃放煙花爆竹時間。加強限制燃放區域的安全管理,對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區域場所,特別是重大危險源周邊加強巡查守護,確保絕對安全。

第五階段:工作總結(20xx年2月23―28日)。總結工作,表揚先進。

三、工作措施

(一)排查整治,嚴格執法。春節前,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要針對重大危險源、重要市政設施、煙花爆竹零售網點及周邊等重點部位和區域,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對發現的問題,要確定整改責任單位、責任領導、責任人及整改時限,及時消除安全隱患。要強化源頭管控,督促煙花爆竹生產經營企業落實生產、經營、運輸、儲存等各環節監管措施,圍繞省區縣邊界地區、城鄉結合部和可能非法生產、儲存煙花爆竹的出租房屋、閒置廠房等重點地區、部位和場所開展拉網式檢查。對非法生產、經營、運輸、儲存煙花爆竹線索,要主動覈查,依法嚴肅查處。

(二)強化宣傳,注重教育。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要以依法、文明、安全燃放煙花爲主題,運用各類媒體開展多種形式的宣傳活動,提倡少放一組煙花爆竹,多呼吸一口新鮮空氣的環保理念。節前以告知禁放區域、公佈打非舉報電話及查處的典型案例爲主,節中以倡導安全文明有序燃放爲重點,節後以宣傳禁放、回收剩餘產品有關規定爲重點。20xx年1月30日爲全區安全燃放煙花爆竹集中宣傳日,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要精心組織、周密安排,確保宣傳工作取得實效。

(三)依法劃定禁、限放區域,設立禁放標識。20xx年1月5日前,由區燃放辦要嚴格按照《條例》有關規定,科學、合理劃定本地區禁放、限放區域,並向社會公佈。20xx年1月15日前,車站、碼頭等交通樞紐,鐵路、高鐵線路和輸變電設施等安全保護區,可燃、易燃、易爆物品生產經營企業,醫療單位、幼兒園、中國小校、敬老院,山林、苗圃等重點防火區域,重要軍事設施以及居民小區化糞池等重點部位的產權或使用單位要完成禁放標識的設置張貼工作。任何單位不得擅自更改劃定的禁放範圍,不得變更統一的禁放標識。

(四)強化經營市場監管,確保市民燃放安全。供銷社、區安監等部門要按照相關規定合理規劃、設置煙花爆竹臨時零售網點,市政部門予以配合。城區應於20xx年1月15日前完成煙花爆竹臨時零售網點資質許可工作,除按規定收取安全風險抵押金、安全保險費外,免收其他辦證費用。對具備安全儲存條件,面積爲20―40平方米的煙花爆竹臨時零售網點,最大允許存放量爲100件;面積爲15―19平方米的,最大允許存放量爲60件。20xx年1月15日前,由區燃放辦向社會公佈允許銷售、燃放的煙花爆竹品種和規格。煙花爆竹配送可先農村後城區,配送時間爲20xx年1月24日至2月22日,銷售時間爲20xx年2月5―22日。區燃放辦負責煙花爆竹臨時配送運輸車輛及相關人員資質審查,並報市燃放辦統一製作《臨時通行證》,公安交巡警憑此證予以放行。安監、公安、供銷等部門要依據法定職責加強煙花爆竹零售網點督促檢查,嚴格落實安全防範措施和產品流向管理,嚴禁任何單位和個人從生產廠家直接進貨銷售,嚴禁銷售、燃放專業燃放類產品以及本區規定禁放的產品,嚴防不法分子利用煙花爆竹肇事。

(五)強化燃放現場秩序監管,落實應急救援措施。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要在除夕、正月七年級、正月十五等重點時段,組織機關幹部、村(居)委會、內保單位的治保積極分子及其他社會力量,開展街面、小區、大院巡邏監控,做到每條街道、每個小區、每個大院、每棟樓房都有人員看守。每個銷售點要落實1―2人專門看護,嚴禁在零售點燃放煙花爆竹。

20xx年2月7―22日,要組織有關部門和單位對禁放場所和重大危險源部位實行一對一24小時守護,特別是要落實居民小區化糞池的巡查和守護力量。區公安消防支隊要制訂消防滅火預案,指導監督限放區域內的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和社區組織自備消防力量進行消防滅火演練,重點時段啓動二級戰備,隨時做好撲火準備。區衛生計生委要指導督促各醫療衛生機構,制訂傷員救治工作預案,確保受傷人員得到救治。如遇到空氣重污染極端天氣時,區環保局要及時預警,區安監局、區供銷社要及時組織零售網點和批發企業停止銷售及配送,並引導市民自覺遵守有關規定,停止燃放煙花爆竹。區公安局要加強巡邏檢查,及時制止違規燃放行爲。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區政府有關部門和有關單位要認真落實六個一工作(制訂一個方案、召開一次大會、簽訂一份責任書、形成一個紀要、組織一次督查、每月召開一次工作例會),切實達到四個有標準(工作組織有方案、階段工作有部署、安排工作有會議、貫徹過程有督查),確保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進。

(二)強化督導,嚴肅問責。區監察局要加大對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監管工作的監督檢查力度,督促落實工作措施和責任;監督各單位各部門貫徹執行中紀委《關於嚴禁元旦春節期間公款購買贈送煙花爆竹等年貨節禮的通知》要求情況。對因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措施不到位、工作不落實引發事故的,將依法依規追究有關單位和責任人的責任。

(三)暢通信息,及時報送情況。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區政府有關部門和有關單位要加強與區燃放辦的工作聯繫,落實專人彙總、報送相關工作情況。20xx年春節期間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及工作總結,請分別於20xx年1月15日和2月24日前報送區燃放辦。

區燃放辦地址:xxxx號;郵編:xx

聯繫人:王xx

值班電話:xx

舉報電話:xx 傳真電話:xx

電子郵箱:xx

煙花爆竹管控方案4

20xx年春節臨近,爲進一步降低春節期間煙花爆竹集中燃放對空氣質量的影響,維護廣大人民羣衆的身體健康,切實做好20xx年春節期間煙花爆竹燃放管控工作。根據《青海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關於做好20xx年春節期間煙花爆竹燃放管控工作的通知》(青環發〔20xx〕40號)、《關於印發海東市20xx年春節期間煙花爆竹燃放管控工作方案的通知》(東政辦〔20xx〕22號)精神,結合實際,特制訂本方案。

一、組織領導

成立由縣政府分管副縣長任組長,縣委宣傳部,縣工業和商務局、公安局、住建局、交通局、林業局、文旅局、教育局、市場監管局、民政局、孟保局、環保局、廣電局、城管局、安監局、產業園區辦、消防大隊等相關部門負責同志爲成員的煙花爆竹管控工作領導小組。通過落實嚴控燃放區域、嚴格監管手段等措施,結合冬季重污染天氣應對工作,切實加強煙花爆竹禁限放管理,嚴防燃放煙花爆竹帶來的污染,促進空氣質量持續改善。

二、職責分工

(一)縣公安局:負責煙花爆竹道路運輸許可及確定煙花爆竹品種、數量、運輸路線及有效期限;查處非法運輸、攜帶和燃放不符合規定的煙花爆竹品種和規格的行爲;查處在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時間和場所違規燃放的行爲;偵查非法生產、買賣、儲存、運輸、郵寄煙花爆竹的刑事案件;積極配合有關部門查處、取締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行爲。

(二)縣安監局:負責煙花爆竹生產、經營環節的安全監管,審查煙花爆竹銷售、儲存場所的安全條件;督促煙花爆竹生產企業做好剩餘危險品的清理和登記造冊;監督檢查煙花爆竹銷售單位和臨時銷售網點遵守銷售許可證規定的情況,查處煙花爆竹銷售企業採購、銷售不符合規定的煙花爆竹品種和規格的行爲;查處非法生產、經營、儲存煙花爆竹行爲和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督促指導加油(氣)站等有關單位,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整治,落實重點目標安全守護措施。

(三)縣城管局:負責依法查處流動銷售燃放煙花爆竹攤點以及燃放煙花爆竹影響環境衛生等行爲。對在禁放區域內私自燃放煙花爆竹的,予以勸阻和制止,及時通知並配合公安、安監、市場監管等部門依法查處違法、違規燃放、銷售煙花爆竹等行爲。

(四)縣住建局、產業園區辦:負責建設、施工等單位及轄區內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監督管理。

(五)縣工業和商務局:負責組織指導各商場、加油(氣)站等相關單位,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全力落實重點目標安全防護措施。

(六)縣民政局:負責婚姻登記、殯儀館、陵園等單位開展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宣傳,勸告在婚喪嫁娶活動中遵守禁止燃放煙花爆竹規定。

(七)縣市場監管局:負責查處非法銷售煙花爆竹和無照經營的行爲。

(八)縣教育局:負責各學校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宣傳教育工作。

(九)消防大隊:負責完善和制訂全縣消防滅火救援應急預案,做好應急救援準備工作;組織指導有關單位對重點消防單位等禁放區域的看護。

(十)縣環保局:負責因燃放煙花爆竹造成大氣、環境污染的監測及應急預案的啓動工作。

(十一)縣林業局、孟保局、文旅局:負責山林、草原、景點景區、文化活動公共場所等區域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安全管理工作。

(十二)縣委宣傳部、廣電局:負責做好禁止燃放、銷售煙花爆竹的公益性宣傳教育,充分利用電視、微信公衆平臺等新聞媒體開展禁止燃放、銷售煙花爆竹和移風易俗的宣傳教育。

  三、工作措施

  (一)強化監管,規範經營。各鄉(鎮)政府、各有關部門要切實加強煙花爆竹燃放管控工作監管,嚴格落實工作責任,強化工作措施,嚴防燃放煙花爆竹帶來的污染,促進空氣質量持續改善。

(二)加強整治,嚴格執法。公安、安監等部門要強化煙花爆竹儲存倉庫、零售網點的檢查,督促其嚴格落實安全防範措施和產品流向管理,嚴禁銷售非法、僞劣、超標產品,嚴防不法分子利用煙花爆竹滋事肇事。結合實際,圍繞可能非法生產、儲存煙花爆竹的邊界地區、城鄉結合部和出租房屋、閒置廠房、院落等重點地區、部位和場所開展拉網式檢查,依法查處打擊各類非法生產、經營、運輸、儲存煙花爆竹行爲。

(三)全力排查,消除隱患。全力組織開展煙花爆竹安全隱患大排查大整治,對屬於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區域和場所進行徹底排查,進一步完善設置禁放標識等;對排查中發現問題,要限時整改,切實達時達效,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四、保障機制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鄉鎮政府、各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煙花爆竹燃放管控工作,切實加強組織領導,明確責任分工,狠抓工作落實。

(二)加強工作協同。要強化配合力度,共同推進煙花爆竹管理工作深入開展。縣公安、安監、市場監管、城管、環保等部門要進一步加強部門聯動,持續開展聯合執法,共同查處非法生產、經營、儲存、郵寄煙花爆竹及違法、違規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爲。

(三)加強宣傳引導。充分利用電視、微信公衆平臺等媒體,進一步加大宣傳力度,做好輿論引導和政策解讀,深入宣傳加強煙花爆竹管理內容、意義和要求,引導羣衆廣泛參與、支持和配合,切實形成全社會齊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格局。

煙花爆竹管控方案5

爲認真貫徹執行《晉江市人民政府關於市區和機場淨空保護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通告》(287號,以下簡稱《通告》)和《晉江市關於印發20xx年市區和機場淨空保護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方案的通知》(晉政辦12號),切實做好轄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保護機場淨空安全,消除火災隱患,確保人民羣衆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穩定,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機構

經研究,決定調整充實街道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領導組,辦事處主任任組長,黨工委副書記任副組長,黨政辦、綜治辦、組織辦、社會事務辦、派出所、團工委、婦工委、工會、安辦、財政、工商、行政執法和教育等部門領導爲成員。領導組下設辦公室,由王榮譽任主任,人員從綜治辦和派出所抽調,辦公地點設在綜治辦。同時,調整充實禁炮工作隊,隊長由尤全芳擔任。成員由綜治辦、巡邏隊人員組成,主要負責查處非法銷售、儲存、燃放煙花爆竹行爲。

二、工作安排

爲進一步加大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力度,決定從現在起至20xx年4月15日,組織開展集中整治行動,具體分爲三個階段:

(一)宣傳發動階段(20xx年1月22日至20xx年1月26)。要採取各種形式,廣泛宣傳動員,迅速掀起“禁炮”宣傳熱潮,通過開展針對性的入戶宣傳,利用各種傳媒營造宣傳輿論導向,提高宣傳引導的針對性和有效性,使宣傳工作多層次、全覆蓋,做到“禁炮”安全常識家喻戶曉、人人皆知,爲“禁炮”工作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

(二)重點整治階段(20xx年1月27日至20xx年4月5日)。要對轄區進行巡查,採取有力措施,嚴查非法銷售、儲存、燃放煙花爆竹行爲。“尾牙”、“送神日”、“除夕夜”、“天公生”、“元宵”“清明”等重點燃放時段及婚喪喜慶活動期間,要集中力量做好宣傳教育和查處工作。其中,“尾牙”、“送神日”、除夕夜、“天公生”、“元宵”前要各開展一次以上的集中整治統一行動。派出所要牽頭組織開展煙花爆竹專項整治活動,查堵非法制售煙花爆竹源頭。集中整治階段要積極查處非法銷售、儲存、燃放煙花爆竹案件,至少要查處30起以上。

(三)總結鞏固階段(20xx年4月6日至4月15日)。要對集中整治工作進行認真總結,查找存在問題和不足,採取積極措施,狠抓整改落實。要探索建立長效管理機制,確保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持續進行,取得實效。

三、具體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市區和機場淨空保護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事關廣大人民羣衆的生命財產安全,事關城市整體形象,事關機場淨空安全,事關消防安全。要通過落實“五個一工作制”,即制定一個方案、召開一次大會、簽訂一份責任狀、成立一支禁炮專業隊、重點時段各組織一次督察,達到“四個有”的標準,即工作組織有方案、階段安排有部署、貫徹過程有督察、工作結果有獎懲,確保本轄區“禁炮”工作分步驟、有重點的穩步、有序推進。

(二)宣傳發動,營造氛圍。要充分發揮電視臺、報刊、網絡等新聞媒介的優勢,廣泛發動轄區內基層組織,通過懸掛標語、橫幅,手機短信、彩鈴,設立板報、櫥窗,微博、微信,宣傳車、廣播,舉辦宣傳活動、發放宣傳材料等形式開展宣傳,確保不留死角。要動員廣大人民羣衆參與禁炮工作,出動一部宣傳車深入社區,分發《通告》、《倡議書》,通過社區廣播及宣傳車循環播放錄製《通告》的`磁帶,在轄區鬧市區、人車流量大的部位設置大幅廣告牌,努力營造人人蔘與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良好氛圍。

(三)明確職責,分工協作。禁炮工作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由街道辦事處爲主負責,黨政辦、綜治辦、組織辦、社會事務辦、派出所、團工委、婦工委、工會、安辦、財政、工商、行政執法和教育等部門協同配合。要把禁止燃放煙花爆竹作爲安全大檢查、大整治的重要內容來抓,組建禁炮工作隊進行日常巡查,並具體落實到社區,動員和組織老人協會等社會力量配合開展日常巡查和宣傳教育,全面負責本轄區範圍內《通告》的貫徹執行。

(四)健全機制,常抓禁炮。

一要實行禁炮聯動機制。在街道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領導組的統一領導下,由各部門、各社區及各有關單位組成聯動小組。各社區、各單位在接到查處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爲的通知後,必須在第一時間趕到現場進行處置,形成齊抓共管、綜合治理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爲的工作合力。

二要實行禁炮情況分析通報機制。街道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領導組將對統一行動情況進行分析總結,予以通報。同時,適時組織召開禁炮工作彙報會,聽取禁炮工作情況,部署下一階段禁炮工作情況。

三是要實行禁炮工作考評機制。街道禁炮領導組將制定禁炮工作考評獎懲辦法,對工作突出的單位給予表彰通報,對落後的單位給予黃牌警告。

四要實行禁炮工作責任追究機制。要逐級分解責任,確保禁炮工作各個環節都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落實,一旦違規燃放有人查。一旦出現大範圍或長時間燃放無人制止等失職行爲,有人被問責。要積極引導各社區將禁炮納入村規民約,形成自我監管、自我約束機制。

(五)鼓勵舉報,嚴厲查處。街道禁炮辦舉報電話爲85678148,接受社會和羣衆的監督。一旦接到舉報或發現有有違規儲存、燃放煙花爆竹行爲的,禁炮工作隊要立即出動、及時查處。對非法制售、儲存、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爲人依法處予罰款、行政拘留直至追究刑事責任。對舉報情況經覈查屬實的舉報人給予200元獎勵。同時,要積極引導和幫助各社區制訂、實施關於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村規民約,動員和組織老人協會等社會力量開展日常巡查,建立和完善社區自我管理、自我約束的長效管理機制。

煙花爆竹管控方案6

爲進一步加強我區煙花爆竹安全管理,規範煙花爆竹安全經營秩序,嚴厲打擊各類非法從事煙花爆竹生產經營活動,現結合《區煙花爆竹安全監管工作要點》,提出我區煙花爆竹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

一、總體目標

全面貫徹落實《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轄區換證率達100%,無非法經營行爲;煙花爆竹從業人員複訓持證率達100%;及時關停和取締不具備安全條件的煙花爆竹經營單位;杜絕和控制煙花爆竹類安全事故。

二、組織領導

爲進一步強化轄區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嚴厲打擊非法從事煙花爆竹生產經營活動。區成立專項行動領導小組,組長由區安監局施姚林局長擔任,副組長由區安監局陸士衝副局長、公安分局派一名同志擔任,組員由區安監局、公安分局、工商分局、區商貿局、區城管局、各街道(開發區)、市區兩家煙花爆竹批發公司派員參加。具體工作由區安監局牽頭。各街道(開發區)要充分發揮政府監管職能,切實加強轄區內煙花爆竹批發、零售單位日常安全監管,強化組織領導,確保整治工作順利進行,取得實效。

三、進程安排

1、宣傳發動階段(2月中旬至3月底)。充分利用新聞媒體、印發宣傳資料、發放安全生產告知書,板報等載體,全面宣傳煙花爆竹相關行政許可要求、管理規範和安全燃放知識,切實提高經營戶和廣大羣衆安全守法意識。

2、審查換證階段(3月至12月)。對今年煙花爆竹經營許可證到期的經營單位,將嚴格按照相關要求進行審查發證,各相關單位應在到期前1月內申請辦理。換證條件:經營場所必須具有產權證明,並做到以專營爲主,兼營的則其經營場所與其它場所分隔相對保持獨立,面積不小於10平米,其它條件應符合“條例”、《江蘇省煙花爆竹經營許可實施細則》和相關文件通知要求;區安監局將根據全區煙花爆竹布點規劃,嚴格控制全區煙花爆竹的.發證總量,原則不再受理新證單位的申請。

3、從業人員複訓階段(10月中旬)。進一步加大培訓力度,宣傳、貫徹“條例”及其配套法規等,深刻理解“條例”的內容和精神,掌握煙花爆竹相關安全管理知識。組織開展煙花爆竹從業人員安全知識複訓考覈工作,切實提高煙花爆竹從業單位負責人安全經營意識和能力。

4、檢查規範階段(7月至11月)。在組織開展對經營企業換髮許可證和宣傳培訓工作的基礎上,結合本區實際情況,加強監督檢查力度,特別是“四私”行爲的檢查力度。重點加強對煙花爆竹批發企業和日常安全管理不到位零售單位的監督檢查,認真落實煙花爆竹整治的各項工作措施和要求,確保轄區煙花爆竹從業單位及市場秩序基本規範。

5、聯合執法階段(12月至下年1月)。聯合相關職能部門,對全區煙花爆竹經營單位進行拉網式檢查,打擊違法經營行爲,規範我區煙花爆竹經營市場。

四、工作要求

1、落實責任,協調行動。各部門要在區政府的領導下,各司其職,密切配合,聯合行動,積極開展煙花爆竹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精心組織,依法整治。依照本實施方案的安排,各街道、開發區要結合本地區實際情況,會同有關部門研究提出本地區深化煙花爆竹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的實施方案。對整治過程出現和發現的問題,要及時依法予以處置。

2、認真貫徹《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和《煙花爆竹經營許可實施辦法》,依法打擊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的活動,嚴肅查處煙花爆竹“四私”(私產、私銷、私藏、私運)違法行爲。依法查處取締煙花爆竹無證經營單位以及國家明令禁止的違規使用氯酸鉀煙花爆竹產品。對我區一家煙花爆竹批發企業,將繼續推行安全標準化,強化源頭管理。要進一步強化煙花爆竹從業單位安全管理意識,提高事故預防能力和應急處置能力。

3、區安監局將建立煙花爆竹動態管理信息系統,在前兩年的基礎上,進一步完善聯合執法機制,通過記錄從業單位情況和登記產品的流向動態,準確掌握全行業安全評估、銷售、儲存等情況,監控重大危險源,針對突發事故,提供應急救援參考方案,實現管理部門信息共享,提供統一政務服務。

煙花爆竹管控方案7

爲嚴格規範煙花爆竹銷售和燃放行爲,大力改善城市環境和空氣質量,預防火災和人身意外傷害事故發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煙花爆竹安全與質量》等相關法律法規,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禁限放要求

(一)限定燃放時間。

城市建成區可燃放時間爲20xx年xx月xx日(除夕)、xx月xx日(正月七年級)、xx月xx日(正月初五)、xx月xx日(正月十五)的7時至22時,其他時間禁止燃放。省、市政府發佈重污染天氣藍色及以上預警期間,預警區域內全面禁放煙花爆竹。

(二)禁止燃放區域。

1、全市黨政軍機關、文物保護單位、醫院、療養院、敬老院、影劇院、公園、圖書館、文化館、博物館、檔案館、體育場院館、名勝古蹟、旅遊景點、學校及公衆娛樂場所、繁華街道和交通主幹道。集貿市場、車站及居民小區、樓房陽臺、綠地及其外圍200米以內。

2、全市生產、儲存、銷售易燃易爆危險化學品工廠、倉庫、加油(加氣)站、橋樑、大型倉庫、液化氣站及其外圍200米以內。電廠、廣播電視、通信設施周邊200米以內。高層建築25米範圍內。施工工地等重點部位、場所及周邊。

3、xx市的龍港區西苑國小、連山區化工醫院、連山區東城連山河帶狀公園、市環境保護局等環境空氣質量監測子站周邊500米內。

4、全市山林、草地等周邊300米內。

以上區域內任何時間嚴禁燃放煙花爆竹。以上單位、小區物業和產權單位要在邊界設立明顯禁止燃放煙花爆竹標識,必要時派專人監管,對不聽勸阻者,由公安機關依法查處。

(三)限定銷售和燃放品種。

全市範圍內允許銷售和燃放箱體綠色字體註明“個人燃放類”產品。嚴禁銷售和燃放摔炮、土火箭、地老鼠。嚴禁燃放小禮花類、摩擦類、煙霧類和內筒型組合煙花等危險性大的產品。嚴禁無《焰火燃放許可證》的單位和個人燃放禮花彈和裝藥量在1。2千克以上的組合煙花等A、B級產品。嚴禁銷售和燃放“孔明燈”。

(四)限定銷售場所和銷售時間。

經安全監管部門批准的煙花爆竹零售經營者,應當向從事煙花爆竹批發的企業採購煙花爆竹,實行專店或者專櫃銷售,設專人負責安全管理,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張貼明顯的安全警示標誌。

銷售日期爲20xx年xx月xx日8時(臘月二十三)至xx月xx日(正月十五)17時(配送時間從20xx年xx月xx日8時開始)。銷售結束後,臨時煙花爆竹銷售場所全部拆除。

二、燃放規定

(一)單位和個人燃放的煙花爆竹,應當從安全監管部門發放經營許可證的煙花爆竹零售點購買,燃放時應當按照燃放說明正確、安全地燃放,並遵守下列規定:

1、不得向人羣、車輛、建築物拋擲煙花爆竹。

2、不得在建築物內、屋頂、樓道、窗口、陽臺燃放,或向外挑掛、吊掛燃放,或向外拋擲煙花爆竹。

3、不得采取其他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財產安全的方式燃放煙花爆竹。

4、14週歲以下未成年人燃放煙花爆竹的,應當在監護人監護下燃放。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部門責令停止燃放,處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爲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

1、在禁止燃放的時間燃放煙花爆竹的。

2、在禁止燃放的地點燃放煙花爆竹的。

3、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財產安全的方式燃放煙花爆竹的。

三、組織領導

爲加強20xx年春節期間禁限放煙花爆竹工作組織領導,市政府決定成立由分管副市長任組長,市政府副祕書長任副組長,市委宣傳部、市環保局等相關單位負責同志任成員的xx市20xx年春節期間禁限放煙花爆竹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負責研究確定全市20xx年春節期間禁限放煙花爆竹工作重大事項,提出總體部署,統籌協調全面工作。

四、職責分工

市安監局:負責轄區範圍內煙花爆竹經營環節的安全監管。指導各縣(市)區按照嚴格控制的原則,核發《煙花爆竹經營(零售)許可證》,負責依法查處違規經營行爲。

市公安局:負責制定城區範圍內燃放煙花爆竹安全保衛工作方案。負責煙花爆竹的公共安全管理。負責對運輸煙花爆竹行爲的許可。負責依法查處違規燃放行爲。

市環保局:負責春節期間監測環境空氣質量,並向領導小組報告環境空氣質量狀況。負責檢查xx市環境空氣監測子站周邊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落實情況。

市住房城鄉建設委:負責對未經審批的銷售煙花爆竹臨時佔道場所依法予以取締,加強對經過審批的銷售場所超範圍經營進行監管。

市工商局:負責辦理銷售場所的營業執照,依法查處無照經營煙花爆竹行爲。

市消防局:負責消防安全,按照消防安全預案,及時、快速處置因燃放煙花爆竹引發的火災消防事故,將消防安全預案報市公安局及領導小組辦公室。

xx廣播電視臺、xx日報社:利用廣播電視、報紙廣泛宣傳春節期間禁限放煙花爆竹工作的政策和規定,做到家喻戶曉、人人皆知。分別制定新聞宣傳工作方案。

五、工作要求

(一)各相關單位按照部門責任分工,認真抓好煙花爆竹禁限放工作落實。

(二)春節後,各相關單位對此項工作要認真總結,於20xx年xx月xx日前將總結材料(紙質版加蓋公章、電子版發送郵箱)報送領導小組辦公室。聯繫人:付國濱,聯繫電話:xx,電子郵箱:xx

(三)各縣(市)區政府按照屬地管理原則,結合實際制定本地區煙花爆竹禁限放具體辦法。

(四)各市屬開發區管委會依照本方案執行。

煙花爆竹管控方案8

爲全面做好20xx年春節期間煙花爆竹經營安全管理工作,根據《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煙花爆竹經營許可實施辦法》和《xx省煙花爆竹經營許可實施細則(試行)》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爲指導,深入貫徹《煙花爆竹經營許可實施辦法》,按照保障安全、統一規劃、合理佈局、總量控制、適度競爭的原則,嚴格標準,嚴把煙花爆竹零售經營准入關。強化責任落實,加大執法檢查力度,全力保障煙花爆竹經營安全。

二、組織領導

爲做好煙花爆竹經營安全管理工作,成立全縣煙花爆竹經營安全生產工作領導小組。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安監局,負責全縣煙花爆竹統籌協調工作。辦公室主任由安監局副局長程德勝兼任。

三、工作職責

(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負責對取得煙花爆竹安全經營許可證單位的安全監督管理,組織查處不具備安全條件和存在違規現象的'煙花爆竹經營單位,依法查處煙花爆竹安全生產事故。

(二)公安部門負責公共安全管理。許可煙花爆竹運輸和確定運輸路線。許可焰火晚會燃放,嚴格審查燃放作業單位資質、作業人員資格,加強燃放活動的安全管理。組織銷燬、處置廢舊和罰沒的非法煙花爆竹。偵查非法買賣、儲存、運輸、郵寄煙花爆竹的刑事案件。

(三)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負責查處無照經營、假冒商標侵權、虛假宣傳等違法違規行爲。

(四)交通運輸部門要嚴格對煙花爆竹承運人、運輸車輛及駕駛員、押運員的監管,嚴禁違法運輸煙花爆竹,嚴查攜帶煙花爆竹等危險品乘車。

(五)供銷部門加強對所屬經營單位的管理,嚴禁購進、經銷非法產品,嚴禁向無證攤點銷售產品,嚴禁三違、三超儲存產品。

新聞宣傳單位應當配合有關部門做好煙花爆竹安全管理的宣傳工作,加強安全燃放知識的宣傳普及,引導羣衆自覺抵制假冒僞劣產品,安全燃放煙花爆竹。

各鄉(鎮)政府要認真履行屬地監管責任,組織嚴厲打擊非法生產、銷售煙花爆竹行爲。公安、安全監管、工商、交通運輸等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認真履行職責,依法嚴查職責範圍內的非法違法行爲。

凡因工作不力,導致事故發生的,要依法依紀嚴肅追究責任。

四、工作目標

20xx年春節期間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按照上級要求分爲三個階段開展:

(一)啓動部署階段(20xx年10月26日11月6日前)

研究制定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明確工作要求、目標任務,確定工作安排和保障措施;落實責任,制定專項工作方案,部署我縣20xx年元旦春節期間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明確各單位職責、任務,確保責任的落實。

(二)具體實施階段(20xx年11月6日20xx年2月22日)

1. 各鄉(鎮)要在20xx年11月10日前,將受理煙花爆竹零售許可地點、電話等相關信息報送縣安監局,由縣安監局向社會進行通告,方便羣衆辦理;

2. 對全縣煙花爆竹經營單位依法進行行政許可,並監督其按照許可規定的範圍、時間和地點從事煙花爆竹經營活動;

3. 全縣煙花爆竹經營單位的從業人員必須經過安全培訓,並持證上崗;

4. 嚴格查處無照經營、假冒商標侵權、虛假宣傳等違法違規行爲;

5. 嚴厲打擊非法煙花爆竹生產、經營、非法買賣、儲存、運輸、郵寄煙花爆竹等刑事案件。

(三)檢查總結階段(20xx年2月1日2月27日)

各鄉(鎮)、縣直各有關部門,根據各自職責,依法對煙花爆竹經營進行安全管理,必要時採取聯合執法手段,對我縣非法生產、經營、儲存、運輸進行打擊。及時總結經驗教訓,形成書面材料,於20xx年2月27日前報煙花爆竹經營安全生產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煙花爆竹管控方案9

爲有效控制城市環境空氣污染和噪音污染,維護羣衆身體健康和社會公共安全,努力營造出文明安全、節約環保的社會新風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和《清遠市生態環境局關於印發〈清遠市打贏藍天保衛戰實施方案(20xx—20xx年)〉的通知》(清環〔20xx〕194號)、《英德市人民政府關於英德市設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區域的通告》(英府〔20xx〕105號)的文件要求,結合英德市區實際,爲確保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落實到位,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及相關法律法規爲依據,按照“黨政總攬、部門聯動、基層實施、社會協同”的原則,組織發動相關職能部門,高度重視、強化措施,深入推進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全面查處、嚴厲打擊違法違規銷售、燃放煙花爆竹行爲,有效改善大氣環境質量,堅決防止發生因燃放煙花爆竹引發的重大火災及人員傷亡事故。

二、組織機構

爲深入推進煙花爆竹禁止燃放工作,市政府決定成立英德市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羅振宇擔任,副組長由副市長黃構恩、錢金勤擔任,成員由市公安局、清遠市生態環境局英德分局、市市場監管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應急管理局、市城監大隊、市消防救援大隊、市教育局、市融媒體中心(英德市廣播電視臺)、團市委、英城街道辦事處分管領導組成。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市公安局陳貽棟同志擔任(辦公地點設在市公安局)。成員單位抽調精通業務、責任心強的幹部參加工作組工作,具體負責禁放區域內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的組織協調、宣傳、督導檢查等工作。

各成員單位也要成立專門組織領導機構,制定實施細則,全力推進我市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

三、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區域(附區域圖)

(一)禁止燃放區域:江灣大橋由東至西(整條江灣大橋)→南山風景區入口(北江河以西)→光弼路→鶴崗路以北→衡州路→馬山公路→金子山四號路→江灣大橋;以上道路形成閉合區域。

(二)《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第三十條規定,禁止在下列地點燃放煙花爆竹:(1)文物保護單位;(2)車站、碼頭、飛機場等交通樞紐以及鐵路線路安全保護區內;(3)易燃易爆物品生產、儲存單位;(4)輸變電設施安全保護區內;(5)醫療機構、幼兒園、中國小校、敬老院;(6)山林、草原等重點防火區;(7)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規定的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其他地點。

四、職責劃分

(一)市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職責: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負責組織實施本轄區內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

1.組織協調各方面力量開展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宣傳工作,廣泛動員市民羣衆配合、支持、參與禁止燃放工作。

2.組織英城街道辦事處、社區居委會、各相關部門黨員幹部定期開展巡查,配合公安、城管、生態環境等部門加強對本轄區的防範工作,負責對轄區內違法違規銷售、燃放煙花爆竹行爲予以制止,並做好違法違規行爲證據固定和影像資料的收集工作。

3.組織市應急管理局、市市場監管局、市供銷社等單位取締禁止燃放區域內所有煙花爆竹零售點。

4.履行其他涉及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職責,完成上級交辦的各項臨時性、季節性、階段性工作任務。

(二)各相關監管、職能、教育部門根據本部門職責做好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

1.英城街道辦事處:做好本轄區市民羣衆在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區域內全年度勸阻、禁放宣傳、安全教育工作,對發現違法違規銷售、燃放煙花爆竹的單位或個人,要積極配合公安、城管、應急、生態環境等部門依法進行查處。

2.市公安局:(1)加大禁止燃放區域內違規燃放煙花爆竹的打擊力度,一經發現,立即予以制止,依法處罰。(2)及時受理、查處羣衆舉報、相關部門移送的違法違規銷售、燃放煙花爆竹案件。(3)根據需要配合有關部門依法行政,保障其正常行使行政執法權。

3.清遠市生態環境局英德分局:(1)做好市區環境空氣質量監測工作,及時通報污染數據變化情況,爲領導小組指導禁止燃放工作提供技術參考。(2)依法查處在禁止燃放區域內違規燃放煙花爆竹造成的環境污染案件,配合有關部門開展禁燃放工作。

4.市城監大隊:(1)清理非法佔道經營煙花爆竹攤點,加強對沿街門店的監管工作,將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納入“門前三包”管理。(2)倡導沿街單位或門店利用電子顯示屏滾動播放禁止燃放煙花爆竹規定,警示教育廣大市民積極支持和自覺參與禁止燃放工作。

5.市應急管理局:(1)適時組織開展清理整頓,確保禁止燃放區域內無違法違規銷售煙花爆竹問題。(2)依法查處、嚴厲打擊非法銷售煙花爆竹行爲,依法取締非法銷售煙花爆竹的單位、門店。

6.市消防救援大隊:(1)參與煙花爆竹安全事故救援工作。(2)參與煙花爆竹安全監管聯合執法。

7.市教育局:(1)做好師生對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宣傳教育。(2)充分利用校園廣播、微信羣、電子屏、黑板報、宣傳單等形式,開展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宣傳活動,加強對中國小生和幼兒的禁止燃放宣傳教育,使廣大中國小生和幼兒自覺遵守規定,不購買、不燃放煙花爆竹。

8.市融媒體中心(市廣播電視臺):(1)組織電視、廣播、網絡、電子屏幕等新聞媒體開闢專欄,滾動播報《英德市人民政府關於英德市設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區域的通告》。(2)對禁止燃放通告實施後依法被處罰的典型案例予以公開曝光。(3)協助主管部門定期或不定期組織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宣傳活動。

9.市市場監管局:負責協助相關部門告知、督促禁止燃放區域內沿街門店、市場、餐飲酒店等單位嚴格執行禁止燃放規定,在檢查中發現有非法銷售煙花爆竹的單位及門店依法告知煙花爆竹監管部門。

10.市住房城鄉建設局:(1)教育告知禁止燃放區域內所有工程工地的開發企業,奠基、封頂及慶典活動時一律禁止燃放煙花爆竹。(2)負責督促禁止燃放區域物業公司做好居民小區煙花爆竹禁止燃放工作,開展禁止燃放宣傳,在小區各出入口、車庫出入口、通告欄、單元門、電梯內以及微信羣等張貼和發佈公告。(3)嚴格要求物業公司落實巡查、管控等措施,一旦發現物業小區有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爲時,要立即進行勸告、制止。

11.團市委:動員青年團員積極參與到市區煙花爆竹禁止燃放宣傳工作中,大力開展公益活動,營造濃厚氛圍;從自身做起,從自身家庭做起,並積極影響周邊羣衆不燃放煙花爆竹。

12.禁止燃放區域內各單位主要負責人是本單位煙花爆竹禁止燃放工作的`第一責任人,負責對本單位工作人員進行煙花爆竹禁止燃放宣傳教育工作,確保本單位辦公和生活區域內及所屬人員不發生違法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爲。

五、工作要求

(一)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各相關單位要充分認識開展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的重要意義,把此項工作納入治理大氣污染、美化城市環境、創建文明城市的重點工作,進一步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增強工作的責任感和緊迫感。要立即組織召開動員部署會議,研究制定具體的工作措施,全力推進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

(二)各負其責,協調配合。各相關單位要牢固樹立大局意識和全局觀念,在市政府的統一組織協調下,依法履行職責,堅決杜絕不作爲、亂作爲現象的發生。同時,要加強部門協調配合,適時組織聯合行動,形成整體合力,推動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紮實深入開展。

(三)嚴格執法,依法查處。市公安、城管、應急管理等執法監督部門,要加強重要節日期間社會面巡邏防控,及時發現制止違法違規燃放行爲,對違反禁止燃放規定的單位和個人依法查處。工作中要講究方式方法,依法行政,杜絕簡單粗暴、矛盾激化等問題發生

煙花爆竹管控方案10

一、制定背景

爲深入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陵水黎族自治縣大氣污染防治規劃(20xx-2030)》,進一步加強我縣煙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保障社會公共安全和人民羣衆人身財產安全,強化噪聲和大氣污染防治,消除火災隱患,提高空氣質量,切實做好管控煙花爆竹燃放工作,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制定《方案》的意義和目的

燃放煙花爆竹是市民紅白喜事和節氣的.傳統習俗。但是燃放煙花爆竹,會增加空氣污染、降低環境質量、安全事故問題易發多發。爲進一步加強我縣煙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切實維護公共安全和公民人身財產安全,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二)總體要求

二、主要制度及需要說明的問題

1、參照《陵水黎族自治縣煙花爆竹管控工作方案》第三條內容對我縣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區域進行了界定;

2、對各鄉鎮、縣政府相關部門進一步加強煙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工作的職能職責進行了細分;

3、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和《成都市煙花爆竹燃放管理規定》對禁燃區域內相關違法違規行爲的處理(罰)進行了明確。

4、對危險等級較高的焰火晚會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動規定,和對禁止燃放區域外相關違法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爲的處理(罰)進行了明確。

5、文件的有效期條款。

煙花爆竹管控方案11

爲做好全區20xx年春節期間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根據《xx市燃放煙花爆竹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和《xx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xx市20xx年春節期間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x辦發〔20xx〕x號)精神,結合我區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職責分工

(一)區政府組織機構和職責

爲加強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組織領導,區政府成立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由區政府副區長、區公安局局長張樹金任組長,區政府辦公室副主任郭清榮任副組長,區公安局、區人武部、區委宣傳部、區監察局、區安監局、區工商局、區供銷社、區政府法制辦、區教委、區交委、區城鄉建委、區市政園林局、區商務局、區經濟信息委、區質監局、區財政局、區衛生計生委、區林業局、區文化委、區民政局、區國土房管局、區環保局、區消防支隊等部門爲成員單位。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以下簡稱"區燃放辦")在區公安局,由區政府辦公室副主任郭清榮任辦公室主任;區公安局副局長雷勇任辦公室常務副主任,區安監局副局長巫正洪、區供銷社副主任吳光學任副主任。

領導小組負責全區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組織領導;部署、協調各鎮街、區政府各工作部門和有關單位開展燃放煙花爆竹管理工作;研究解決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區燃放辦負責制訂全區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督促各鎮街、區政府各工作部門和有關單位切實履行監管職責;組織、協調有關部門開展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宣傳教育工作;督促有關職能部門查處非法生產、銷售、儲存、運輸煙花爆竹行爲;組織開展"打非"工作;落實區政府和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部門職責

根據《條例》規定和職責分工,相關職能部門應認真制訂具體工作方案,各司其職、各負其責、相互配合,對煙花爆竹生產、運輸、經營、儲存、燃放等環節實行全程安全監管工作。

區公安局:負責許可煙花爆竹運輸和確定煙花爆竹品種、數量、運輸路線及有效期限;查處非法運輸、攜帶和燃放不符合本區規定的煙花爆竹品種和規格的行爲;查處在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時間和場所違規燃放的行爲;偵查非法生產、買賣、儲存、運輸、郵寄煙花爆竹的刑事案件;積極配合有關部門查處、取締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行爲。

區安監局:負責煙花爆竹生產、經營環節的安全監管,審查煙花爆竹銷售、儲存場所的安全條件,許可煙花爆竹銷售;監督檢查煙花爆竹銷售單位和臨時銷售網點遵守銷售許可規定的情況,查處煙花爆竹銷售企業採購、銷售不符合我市公佈的煙花爆竹品種和規格的行爲;查處非法生產、經營、儲存煙花爆竹行爲和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督促指導加油(氣)站和化學危險品生產、儲存等有關單位,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整治,落實重點目標安全守護措施。

區供銷社:負責做好全區煙花爆竹專營管理、銷售布點和產品配送工作;督促經營單位嚴把煙花爆竹產品進貨質量關,落實儲存庫房安全防範措施;配合安監、公安、工商、質監等部門做好市場管理和整頓工作。

區工商局:負責市場流通領域煙花爆竹質量的監督檢查,依法辦理工商營業執照,查處無證無照經營行爲。

區質監局:負責生產企業煙花爆竹產品質量的監管,做好煙花爆竹產品質量的抽查,依法查處不合格煙花爆竹產品。

區交委:負責煙花爆竹道路運輸企業和運輸車輛、駕駛員、裝卸人員、押運員資質的監督管理,查處違反有關資質規定從事煙花爆竹運輸行爲;督促客運單位加強對車站及客運車輛的安全檢查,防止旅客攜帶煙花爆竹搭乘客運車輛。

區市政園林局:負責組織市政設施維護,督促天燃氣及下水道、化糞池維護管理單位落實責任,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整治,消除安全隱患;組織指導有關單位在其重要設施設立統一標識並派人看護;負責組織清掃公共區域內的煙花爆竹殘屑。

區商務局:負責組織指導商場、市場等商貿單位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整治,落實重點目標安全守護措施。

區經濟信息委:負責聯繫和協調移動、聯通、電信等通信公司,利用其通信平臺向用戶發送安全燃放煙花爆竹提示短信。組織指導供電、供氣部門對輸電設施、氣站及輸氣管道等開展安全隱患排查,落實安全守護措施。

區委宣傳部:負責制訂全區燃放煙花爆竹安全教育宣傳工作方案;組織新聞媒體做好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宣傳。

區教委:負責組織開展全區中國小生安全知識宣傳教育;組織指導有關單位對中國小校、幼兒園等禁放區域的看護。

區城鄉建委:負責對全區建築工地外來務工人員開展宣傳教育,落實建築施工場所的安全防範措施。

區衛生計生委:負責制定全區傷亡救治應急預案,統計因燃放煙花爆竹導致的人員傷亡情況;組織指導有關單位對醫療機構等禁放區域的看護。

區環保局:負責大氣環境質量監測,發佈大氣環境污染預警。

區人武部:負責駐璧部隊人員的宣傳教育;督促和指導駐璧部隊加強軍事禁區和重要軍事設施的看護。

區消防支隊:負責制定全區消防滅火救援應急預案,做好應急救援準備工作;統計因燃放煙花爆竹引發的火警、火災情況並調查原因;組織指導有關單位對重點消防單位等禁放區域的看護。

區林業局、區民政局、區國土房管局、區文化委、xx供電公司、xx天燃氣公司等部門和單位,分別負責組織指導有關單位對山林、苗圃、敬老院、文物保護單位、物業小區、輸變電設施、燃氣設施等禁放區域的看護。督促所屬單位明確責任領導、完善應急措施,組織巡邏力量開展內部巡邏檢查。

(三)各街道辦事處、鎮人民政府職責

按照"屬地原則",各街道辦事處、鎮人民政府是本轄區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責任主體,各鎮街黨政主要領導是第一責任人,分管領導是具體責任人。主要負責組織實施本轄區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制訂工作方案,建立組織機構,落實工作人員和工作經費,搞好動員部署;組織督促轄區有關單位和部門按照《條例》規定,認真履行職責,落實重大危險源監控和重點燃放時段、重點危險源周邊巡邏管控等安全防範措施,確保本轄區燃放煙花爆竹安全有序。

二、工作步驟

20xx年春節期間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從即日起至2月22日結束。

第一階段:制訂方案(1月中旬)。研究制訂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明確職責和工作任務,落實具體的管控和保障措施。

第二階段:宣傳教育(1月上旬至2月下旬)。集中進行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宣傳,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

第三階段:檢查整治(1月上旬至2月下旬)。開展綜合執法,打擊非法生產、運輸、經營煙花爆竹行爲,查堵煙花爆竹非法流入渠道。

第四階段:全面看護(2月上旬至2月下旬)。2月7日(農曆十二月三十日)至2月22日(農曆正月十五日),每日上午7時至次日凌晨1時爲允許在限制燃放區域內燃放煙花爆竹時間(常年可以燃放區域除外)。加強限制燃放區域的安全管理,對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區域場所,特別是重大危險源周邊加強巡查守護,確保絕對安全。

第五階段:工作總結(2月23日—28日)。

三、工作措施

(一)依法劃定禁、限放區域,設立禁放標識

1月25日前,由區燃放辦牽頭按照《條例》有關規定,科學、合理劃定我區禁放、限放區域,並向社會公佈。1月30日前,車站、高鐵換乘站等交通樞紐,鐵路和輸變電設施等安全保護區,可燃、易燃、易爆物品生產經營企業,醫療單位、幼兒園、中國小校、敬老院,山林、苗圃等重點防火區域,文物保護單位、重要軍事設施及居民小區化糞池等重點部位的產權或使用單位要完成禁放標識的設置張貼工作。任何單位不得擅自更改劃定的禁放範圍,不得變更統一的禁放標識。

(二)強化宣傳,注重教育

區燃放辦要以"依法、文明、安全燃放煙花"爲主題,運用各類媒體開展多種形式的宣傳活動,提倡"少放一組煙花爆竹,多呼吸一口新鮮空氣"的環保理念。節前以告知禁放區域、公佈"打非"舉報電話及查處的典型案例爲主,節中以倡導安全文明有序燃放爲重點,節後以宣傳禁放、回收剩餘產品有關規定爲重點。1月30日爲全區安全燃放煙花爆竹集中宣傳日,各鎮街和相關部門要精心組織、周密安排,確保宣傳工作取得實效。

(三)強化經營市場監管,確保市民燃放安全

區安監、工商、公安、交通、質監等部門,要堅持"五項"安全監管,即通過生產監管、經營監管、運輸監管、車輛監管、品種監管,確保我區煙花爆竹運輸、經營的安全,保障市場煙花爆竹的安全供應,爲市民依法、文明、安全燃放煙花爆竹提供質量、品種的'安全保障。區安監局要以區安委會辦公室名義與區燃放辦共同牽頭,加大綜合協調工作力度。同時,區安監、公安、工商、質監、交通部門,要按照各自職責分工,對煙花爆竹的生產、經營、運輸、燃放及質量等開展聯合監管,並充分發揮協作機制作用,查堵煙花爆竹非法流入。全區限制燃放區煙花爆竹臨時零售網點的規劃、設置工作,由區安監局會同區供銷社按照統籌規劃、合理佈局的原則進行佈置,同時,區安監局要在確保市民購買需求的基礎上,進一步壓減煙花爆竹零售網點數量,限制燃放區的臨時銷售點原則控制在120個以內。20xx年春節期間限制燃放區臨時零售網點允許銷售的時間確定爲2月7至2月22日從煙花爆竹配送工作2月1日開始。

同時,各相關部門、要加強檢查,堅決防止臨時零售網點提前配送和銷售。安監、公安、工商等部門要督促、指導煙花爆竹專營公司嚴格按照市政府制定的標準和要求採購煙花爆竹。區工商局要對所有進入我區煙花爆竹品種開展質量抽檢並向社會公示,防止專營單位以質次價廉的品種進行批發競爭。區安監局、區工商局要研究許可、登記聯動工作機制,爲經營者提供方便、簡化的程序。同時,區安監局要組織召開煙花爆竹零售網點法人代表及負責人大會進行宣傳教育,加強對零售網點的監督檢查,全面推行煙花爆竹經營領域強制保險工作,在全區推廣煙花爆竹零售網點視頻監控工作。督促零售經營者遵守限制存放量的有關規定,做好煙花爆竹在零售網點儲存的安全管理工作。區公安局、區交委要加強對運輸環節資質的審查,確保煙花爆竹運輸安全。對於舉辦小型焰火燃放活動的,區公安局要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提供政策支持,在符合安全條件的空曠的地點,由專業單位和人員向公衆提供燃放服務,做到疏堵結合,切實做到便民、惠民,引導市民依法、文明、安全燃放煙花爆竹。

(四)開展全環節查繳非法工作,防止非法、僞劣、超標煙花爆竹流向市場

堅持"三條戰線"協同查處,即堅持點上緝私售、線上堵私運、面上查私存,從生產企業防止非法煙花爆竹流出,從運輸路線防止非法煙花爆竹流入,從儲存倉庫防止非法煙花爆竹儲存,從零售網點防止非法煙花爆竹銷售。要通過各部門強有力的綜合執法,切實落實法定職責,以有效推動各執法部門加大對煙花爆竹違法行爲的查處力度,達到"五防"的目的,即防止企業推銷、防止車輛運輸、防止倉庫儲存、防止網點銷售、防止市民購買,全面擠壓非法、僞劣、超標煙花爆竹的市場空間,提高市民燃放煙花爆竹的本質安全。區燃放辦要牽頭研究建立非法銷售煙花爆竹鎮街黑名單,並通報相關單位逐一銷帳。各執法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開展綜合執法。

區燃放辦要公佈舉報電話,受理舉報違法生產、銷售、運輸煙花爆竹的行爲,適時形成舉報分析,按照職責分工交有關部門和區燃放辦限期覈查,並對舉報人予以獎勵,鼓勵市民積極舉報。各執法部門要將收繳的煙花爆竹,及時上交至區公安局指定的罰沒煙花爆竹儲存倉庫,嚴禁存入不符合安全標準的倉庫,並且如實向區燃放辦上報入庫數量。罰沒煙花爆竹由區公安局組織進行集中銷燬,嚴防迴流社會。各鎮街、各有關部門要明確告知各單位和廣大市民,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要求,經過公安機關審批同意,方可舉辦焰火燃放活動。區文化委、區商務局、區公安局等部門要嚴厲查處文化娛樂場所內的違法燃放行爲,並告知其不得燃放所謂的"冷煙花"、"舞臺效果劑"等煙花。

(五)組織隱患排查專項行動,爲確保春節期間安全創造良好的環境

在隱患排查方面,要做到"五個堅決",即發現隱患要堅決,整改措施要堅決,複查結果要堅決,逐級反映要堅決,盯住進展要堅決。堅決防止存在隱患沒發現,發現隱患不整改,整改不了不上報,上報以後沒跟進,一定要將隱患解決在萌芽狀態。適時開展可燃物清理和澆溼阻燃專項行動。春節前,區消防支隊要報請區防火安全委員會,組織全區開展可燃物清理專項行動;適時採取澆溼阻燃措施,最大限度消除各類安全隱患。強化對煙花爆竹禁放點進行安全隱患排查。各鎮街、各行業主管部門對十六類禁放點,要進行全面排查,消除安全隱患,並逐一登記,安裝懸掛禁放標誌牌,並標明周邊禁放安全距離、責任單位及聯繫方式等內容。

十六類禁放點分別爲:文物保護單位,車站,油氣罐、站等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儲存場所和其他重點消防單位,輸、變電設施,醫療機構、中國小校、幼兒園、敬老院,山林、苗圃等重點防火區,重要軍事設施,區政府根據維護正常工作、生活秩序的要求,確定和公佈的其他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地點,依據其他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禁止明火的區域和場所,廣播電視臺和報社等重要新聞單位,電信、郵政、金融單位,城市路網的橋樑(含立交橋)、地下通道及地下空間,大型文化體育場所、集貿市場、商場、超市、影(劇)院、商業步行街等人員密集的公共場所及大型停車場,建築工地,房屋走廊、樓道、屋頂、陽臺、窗口,設有外牆外保溫材料的建(構)築物(其中屬於重點消防單位的高層建構築物及其周邊60米範圍內爲禁放區域,其他10層以上或高於24米以上的建構築物周邊30米範圍內爲禁放區域),消防救援難度大的平房密集區或停放車輛多、燃放空間狹小的居民小區。各鎮街及物業、單位等可依照有關規定自行劃定禁放區域。

(六)建立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基層組織互助機制,組織動員廣大市民參與秩序維護

在秩序維護方面,要組織各方面控制力量,堅持"五管",即保衛幹部管單位、鎮街幹部管社區、社區管大院、積極分子管樓、物業公司管車場的做法。要通過社會力量及專業部門堅決有力的秩序維護,確保禁放時間和區域禁得住、燃放時段能安全,既確保廣大市民的安全燃放,又堅決維護不燃放人的合法權益。

各行業主管部門、各鎮街及社區,要組織單位內保力量和社會力量,組織"竹竿隊"、"掃帚隊"、"勸導隊",配備掃帚、竹竿、沙袋、鐵杴等簡單器具,主動勸阻違規燃放行爲,遇有火情,特別是樓(平)房屋頂等易發生火情點位,第一時間進行撲救。同時,建立協助防範機制,共同開展單位內部和社會面的秩序維護,劃定小區內部的可燃放區域,就本居住區域有關燃放煙花爆竹事項依法制定公約,自行組織力量維護燃放秩序,並引導市民自覺遵守。此外,安全員發動加強重點時段燃放秩序的維護,在春節期間重點時段,各行業主管部門要監督、指導行業內的單位,各鎮街要積極發動各種社會力量,派出巡邏控制力量,以人員密集的居民區、主要繁華街區、集貿市場、樓(平)房和禁放點周邊爲重點,及時查處違法燃放行爲,維護燃放秩序。

(七)建立禁放點行業主管部門、看護責任單位、周邊協防力量聯動機制,加強禁放點看護

各鎮街和行業主管部門、禁放點單位,要明確"八個責任",即責任單位、責任領導、責任部門、責任力量、責任時間、責任崗位、責任措施、責任效果,抓好責任制的落實,並按照各禁放點周邊距離,組織人員落實看護措施。對於禁放點的看護,既要堅決確保沒有儲存、燃放煙花爆竹,又要確保周邊燃放不對其安全構成威脅。各行業主管部門要組織、指導與監督禁放點單位落實看護責任。各鎮街要與禁放單位建立聯動機制,共同做好控制和防範,堅決落實"七項工作",加強對禁放點的看護。

一是要在禁放點安全距離內設立統一、永久的禁放標識;

二是要嚴格值班制度,堅持應急值班和領導24小時帶班制度,並全天候值守,加強巡邏檢查,做好應急準備;

三是要配齊消防設施,並對各類消防設備進行全面檢查,確保完好,成立火災事故處置隊,組織消防滅火演練,要在發現火情的第一時間進行撲救、控制;

四是要剷除單位內部及周邊的雜草,消除枯葉和可燃物,澆溼綠化帶,進行阻燃處理;

五是要建立協作配合機制,制定應急預案,組織人員勸阻羣衆,不要在禁放點安全距離內燃放;

六是要及時清理禁放點周邊煙花爆竹殘屑,防止引發火情;

七是要組織力量對禁放點周邊地區加強看護,防止因燃放煙花爆竹引發火災、爆炸等次生災害。

(八)將義務處置與專業應急力量相結合,堅決防止災害性事故的發生

在應急處置方面,要做好"四個及時",實現"六個能夠"."四個及時"即責任單位的及時撲救,周邊力量的及時協防,專業力量的及時處置,部門的及時響應。"六個能夠",即應急情況能夠發現,應急力量能夠拉動,應急裝備能夠保障,應急措施能夠到位,應急指揮能夠有序,應急處置能夠有效,確保火災火情得到及時撲救,防止產生"次生"災害事故,同時,確保受傷人員得到及時救治,防止發生羣死羣傷事故。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精心組織

各鎮街和區政府有關部門、單位要認真落實"六個一"工作(即制訂一個方案、召開一次大會、簽訂一份責任書、形成一個紀要、組織一次督查、每月召開一次工作例會),切實達到"四個有"標準(即工作組織有方案、階段工作有部署、安排工作有會議、貫徹過程有督查),確保本轄區、本部門、本單位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進。

(二)強化督導,嚴肅問責

區委督查室和區監察局要加大對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監督檢查力度,督促落實工作措施和責任;監督各鎮街和各部門貫徹執行中紀委《關於嚴禁元旦春節期間公款購買贈送煙花爆竹等年貨節禮的通知》要求情況。對因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措施不到位、工作不落實引發事故的,將依法依規嚴格追究有關單位和責任人的責任。

(三)暢通信息渠道,加強情況報送

各鎮街和區政府有關部門、單位要加強與區燃放辦的工作聯繫,落實專人彙總、報送相關工作情況。春節期間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及工作總結,請分別於1月30日和2月25日前報送區燃放辦。區燃放辦地址:金劍路218號(區公安局407室);傳真:xx;電子郵件:xx;值班、舉報電話:xx;聯繫人:彭xx

煙花爆竹管控方案12

爲加強20xx年春節期間燃放煙花爆竹的安全管理,提高廣大師生安全燃放煙花爆竹意識,20xx年元月至春節期間,全市教育系統將組織開展以依法、安全、文明燃放爲主題的宣傳教育活動,現制定實施方案如下:

一.指導思想和工作目標

根據市委、市政府提出的“確保不發生重大火災事故,確保不發生羣死羣傷事故,確保不發生煙花爆竹安全重大責任事故”的工作目標,按照“五限一管”的工作原則和“依法管理,安全至上,兼顧需求”的要求,在市教育局統一領導下,開展全市教育系統安全燃放煙花爆竹的宣傳教育工作,努力做到“四個確保”:

1.確保全體師生都知曉關於“禁改限”的有關規定;

2.確保在學校(園)內不出現違規燃放煙花爆竹的現象;

3.確保在學校(園)內不發現生產、銷售、儲存煙花爆竹的行爲;

4.確保全體師生不發生因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致傷、致殘的重大安全事故。

二.職責分工

按照《市教育局關於進一步加強安全燃放煙花爆竹教育管理的工作方案》要求,20xx年元月至春節期間,全市教育系統安全燃放煙花爆竹宣傳教育工作職責分工如下:

1.市教育局負責全市教育系統安全燃放煙花爆竹宣傳教育工作的統一領導和指導,直接負責督促落實市直屬學校及有關單位安全燃放煙花爆竹的'宣傳教育工作,指導各區教育局開展相關工作。

2.市教育系統安全燃放煙花爆竹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宣傳教育工作的統籌協調。

3.市委教育工委宣傳部負責聯繫新聞媒體,落實《市教育局關於進一步加強安全燃放煙花爆竹教育管理的工作方案》中提出的通過報紙、電視臺、電臺、網絡等開展的各項宣傳教育工作;市教育局基礎教育處、職成處、高教處分別負責全市中國小(幼兒園)、中等職業學校、市屬高校安全燃放煙花爆竹的宣傳教育工作。

4.各區教育局負責督促落實所屬各級各類學校及有關單位安全燃放煙花爆竹的宣傳教育工作。

5.市教育局直屬各單位負責落實本單位安全燃放煙花爆竹的宣傳教育工作。

三.工作措施

(一)落實課程計劃,加強安全燃放煙花爆竹的宣傳教育。認真貫徹執行中國小課程計劃,把《漢東市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規定》和“禁改限”的具體要求、安全燃放煙花爆竹知識等作爲專項教育的重要內容,做到授課時間、講授內容和授課教師“三落實”,其中授課時間不少於2課時。

(二)精心組織安全燃放煙花爆竹集中宣傳日活動。在20xx寒假放假前,對全市廣大學生普遍開展1次集中教育;舉辦1期專題黑板報或宣傳欄;舉辦1次專題班(團)會;發放1份以安全燃放煙花爆竹爲主要內容的告家長書;召開1次家長會;發放100萬份安全燃放煙花爆竹宣傳資料;在元月份舉行1次教育系統安全燃放煙花爆竹宣傳教育啓動儀式。

(三)積極聯繫報紙、電視臺、電臺、網絡等新聞媒體開展宣傳教育工作。通過《家長報》和漢東地區其他報紙宣傳2次;通過漢東教育電視臺和漢東地區其他電視臺宣傳2次;通過漢東人民廣播電臺和漢東地區其他電臺宣傳2次;通過漢東市教育局政務網、漢東教育信息網宣傳3次;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認識,加強組織領導。全市教育系統各部門要從實踐“執政爲民”的高度和爲市民營造歡樂和諧節日氣氛的角度出發,充分認識限放宣傳的重要性和緊迫性,積極協調各方力量,大力開展安全燃放煙花爆竹宣傳教育工作,努力實現“四個確保”工作目標。各區、校要充分發揮能動性,創造性的開展宣傳工作,做到全體師生都知曉關於“禁改限”的有關規定。

(二)明確責任,加強管理,確保宣傳教育工作落到實處。各單位、各部門要切實履行職責,加強協調配合,確保按時、保質完成各項宣傳工作任務。同時,要加強監督檢查,對責任落實不認真、不到位、不負責或有違規行爲的單位或個人,依照有關規定,嚴格實行責任追究。

(三)加強工作信息溝通,及時上報工作情況。各區教育局、市教育局直屬單位要根據本方案制定本單位安全燃放煙花爆竹的宣傳教育工作安排,並於元月18日(星期四)前上報市教育系統安全燃放煙花爆竹領導小組辦公室(綜治專班)。各單位在組織集中宣傳教育活動時,要積極與媒體溝通聯繫,擴大宣傳聲勢,並將工作情況及時上報市教育系統安全燃放煙花爆竹領導小組辦公室,加強信息溝通。

煙花爆竹管控方案13

煙花爆竹燃放秩序工作方案,爲廣大市民依法、文明、安全地燃放煙花爆竹創造條件,在全區營造安全、祥和的節日氛圍,結合我區實際,特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原則和目標

燃放煙花爆竹的安全管理工作,要堅持“廣大市民自律,社會公衆監督,基層組織引導,政府部門執法”的原則,力爭實現“燃放時段秩序好、禁放時段禁得住;五環路內不死人、少傷人、少火情;五環路外少死人、少重傷、少火災”的工作目標。

二、組織領導

在區委、區政府的統一領導下,由區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區煙花辦)負責組織,各街、鄉和相關部門負責實施。

三、職責任務和分工

本着“部門管理,屬地負責”的原則,各街、鄉和相關部門要堅持“專門機關主動抓、相關部門配合抓、廣大市民齊參與”的方針,條塊結合,緊密銜接,不留死角。

(一)執法部門的職責任務和分工

1、公安朝陽分局是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主管機關,在維護燃放秩序的工作中要發揮主力軍作用。負責監督、檢查、指導和帶領社會各界力量實施各項維護和看護措施,依法查處攜帶和燃放非法煙花爆竹的行爲、在禁止燃放的時間和地點燃放的行爲、違反其他有關規定燃放和存放煙花爆竹的行爲,組織/fanwen/1582/處置罰沒的非法煙花爆竹,爲其他部門依法行政當好後盾。

2、工商朝陽分局負責依法查處固定經營場所未經許可銷售煙花爆竹的行爲,以及煙花爆竹銷售網點採購、銷售非法煙花爆竹的行爲。

3、區安全生產監督局負責監督檢查煙花爆竹銷售網點遵守銷售許可規定的情況,依法組織查處煙花爆竹安全生產事故,劃定加油站周邊禁放範圍,組織指導有關單位設立禁放標識,並派人看護。

4、區質量技術監督局負責煙花爆竹產品質量的'監督工作。

5、市交通執法總隊第五執法大隊負責煙花爆竹道路運輸的監督檢查和行政執法工作。

6、區城管監察大隊負責查處街面流動無照銷售煙花爆竹的行爲。

(二)其他部門的職責任務和分工

1、區委宣傳部負責煙花爆竹安全燃放的宣傳工作。

2、區政府辦負責各街、鄉和有關部門的協調工作。

3、區街辦、區農委負責指導、協調、檢查各街、鄉煙花爆竹安全燃放的管理工作。

4、區法制辦負責限放法規的解釋工作。

5、區市政管委負責組織清掃公共區域內的煙花爆竹殘屑,劃定氣瓶站周邊禁放範圍,組織指導有關單位設立禁放標識,並組織看護。

6、區發改委負責監督煙花爆竹銷售價格。

7、區教委負責對全區中國小生開展安全燃放的宣傳教育,組織指導有關單位對幼兒園等禁放區域設置禁放標識,並組織看護。

8、區建委負責組織對全區建築工地外來務工人員開展宣傳教育,指導有關單位在施工工地等禁放區域設置禁放標識,並組織看護。

9、區監察局負責監督檢查各街、鄉和有關部門開展工作情況,並進行考覈。

10、區財政局負責落實所需工作經費。

11、區統計局負責組織有關部門統計監測人員傷亡、環境噪聲、火災警情,統計分析相關的社情民意。

12、區衛生局負責制定應急救治預案,統計因燃放煙花爆竹導致的人員傷亡情況,並協助有關部門開展調查,組織指導有關單位在醫療機構等禁放區域設置禁放標識,並組織看護。

13、區環保局負責監測因燃放煙花爆竹形成的環境噪聲和污染情況。

14、消防支隊負責制定全區消防應急預案,統計因燃放煙花爆竹引發的火警情況並開展調查,組織指導有關單位在重點消防單位等禁放區域設置禁放標識,並組織看護。

15、區文化委負責組織指導有關單位在文物保護單位等禁放區域設置禁放標識,並組織看護。

16、區綠化局負責組織指導有關單位在公園、森林、苗圃等禁放區域設置禁放標識,並組織看護。

17、區民政局負責組織指導有關單位在敬老院等禁放區域設置禁放標識,並組織看護。

18、朝陽供電公司負責制定供電設施的應急搶險預案,組織指導有關單位在輸變電設施等禁放區域設置禁放標識,並組織看護。

19、朝陽供銷社負責協調組織全區煙花爆竹的配送工作,保障網點供應。

(三)街、鄉黨委政府的職責任務和分工

街、鄉黨委政府要統一組織本地區燃放煙花爆竹的安全管理工作,協調社會各方面力量投入此項工作,在人力、物力、財力提供保障。

四、工作方法和措施

各街、鄉和相關部門要將燃放煙花爆竹的管理工作列爲歲末年初的重點工作,本着“全面部署、重點加強”的原則,抓緊抓好,切實落實各項管理措施和責任。

(一)宣傳教育到位

在前期宣傳動員的基礎上,各街、鄉及有關部門要結合燃放階段的特點,以市場供應、安全燃放、綜合執法爲重點加大宣傳力度。要充分調動宣傳資源,發動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和居(家)委會、村委會等各方面力量,開展多種形式的宣傳活動,力爭使限放法規家喻戶曉、人人皆知。要大力宣傳執法部門的執法行爲,表明政府態度,維護限放法規的嚴肅性,對違法行爲的典型案例要充分曝光,以震懾違法,引導羣衆增強法制觀念。

(二)市場供應到位

要本着“管住源頭、保障供應、方便羣衆、確保安全”的原則,加強煙花爆竹銷售市場的監督管理,確保合法渠道貨源的供應,提供質優價廉的煙花爆竹,爲羣衆選購和燃放創造安全、方便的條件。

(三)場所控制到位

各街、鄉和相關部門對限放法規嚴格限定的禁放區域,要做到底數清,情況明,組織、指導、監督所屬單位設置統一的禁放標識,方便羣衆識別與遵守。在劃定的燃放區域內,要採取限定燃放人數等方法,爲安全燃放創造條件。對煙花爆竹銷售網點要加強人員培訓和檢查控制。要組織在本地區、本系統開展大規模清理可燃物的活動,清除防範死角。

(四)看護力量到位

1、禁止燃放區域的看護

禁放區域由所屬單位自行看護,屬地政府和相關部門要進行監督、指導、檢查。

2、五環路內限制燃放區域的秩序維護

限制燃放區域的秩序維護實行屬地管理的工作機制。在元旦、正月八年級至十五每日的零時至七時等禁止燃放的重點時段,街、鄉政府要統一組織,堅持居(家)委會、村委會分片、分段管理,積極分子

看樓看院的做法,切實加大限放區的控制。在除夕、七年級、正月八年級至十五每日的七時至二十四時等允許燃放的重點時段,要組織黨政機關幹部、居(家)委會、村委會幹部、單位內保幹部、治保積極分子及其他社會力量,加強巡邏、看門護院,保證重點時段各類控制力量擺上街面,做到限放區的每一條街、每個衚衕、每個大院、每個樓羣都有幹部、羣衆看護,維護限放秩序。要組織、協調居(家)委會、村委會和業主委員會召集居民會議、村民會議和業主會議,就本居住地區有關燃放煙花爆竹事項依法制定公約,引導羣衆在空曠、開闊地區有序、安全、文明地燃放。

3、五環路外允許燃放區域的管理

有關街、鄉和執法部門要將日常燃放與除夕、初五、十五等重點時段燃放的管理相結合,自行劃定燃放區域、限定燃放人數,引導羣衆自覺遵守各項燃放規定,確保安全。

(五)執法手段到位

對違法生產、運輸、儲存、銷售煙花爆竹的行爲,各執法部門要依權限堅決予以處罰。對元旦和春節前違法燃放的行爲,公安、城管部門要堅決予以處罰。對春節期間的違法燃放行爲,要以疏導、勸阻、批評教育爲主,以處罰爲輔。對因違法燃放擾亂公共秩序或造成嚴重後果的,公安部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予以行政拘留。對違法燃放的煙花爆竹,要堅決予以收繳,對大二踢腳、禮花彈等僞劣、超標煙花爆竹,要追究其來源和流向,依法查處。

(六)應急措施到位

區衛生局要組織各級醫療機構,制定詳細、全面的傷員救治應急工作預案,做好應急救援準備,確保因燃放煙花爆竹致傷人員得到及時救治。區消防支隊要制定詳細、全面的消防滅火救援應急預案,要組織全體消防官兵,做好應急備勤,確保及時處置各類火災警情。各街、鄉及相關部門要監督指導居(家)委會、村委會和企、事業單位制定防火救災預案,落實看護和處置力量。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20xx年元旦、春節是限放法規實施後的第一個“兩節”,法規執行的好壞直接影響到政府形象和法規的嚴肅性,是對我區各級政府執政能力的一次考驗。全區各街、鄉及相關部門一定要從保障國家、集體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維護首都社會秩序和公共安全出發,高度重視此項工作,統一思想、加強領導,分別制定本地區、本部門的工作方案,抓好落實,努力爲羣衆營造安全祥和的節日氣氛。

(二)落實責任,加強配合。各街、鄉及相關部門要層層分解任務,明確責任。要做到齊抓共管、形成合力,條塊結合、不留死角,搞好各項工作的銜接和配合。

(三)全面部署,突出重點。各街、鄉及相關部門要充分設想工作難度,評估風險,認真全面地研究部署工作。要抓住重點部位、重點時段、重點問題,以點帶面,拉動全局。堅決避免因燃放煙花爆竹引發各類事故。

(四)加強檢查,確保各項措施到位。由區煙花辦牽頭,各有關部門參加,組織成立聯合檢查組,加強對工作落實情況的督促檢查。各街、鄉也要組織力量加強對轄區內工作落實情況的檢查。

煙花爆竹管控方案14

一、指導思想

以《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爲指導,根據《梅州市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三年行動計劃》要求,通過政府主導、部門聯動、屬地管轄、城鄉並重、全衆參與,全面提升我市煙花爆竹燃放管控工作水平,減少環境污染,營造文明、安定、和諧、安全的社會環境。

二、組織領導

市成立以市政府抓總,市公安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市民政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教育局、市交通運輸局、市生態環境局、市文化廣電旅遊局和市委政法委爲成員單位的聯動工作機制。各成員單位根據工作職責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共同做好煙花爆竹燃放管控工作。各縣(市、區)要參照市的做法,成立相應工作協調機制,負責本轄區的煙花爆竹燃放管控工作。

三、職責分工

(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負責擴大本縣(市、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區域並向社會公示,制定轄區強化煙花爆竹燃放嚴控方案並報市政府備案。全面負責、具體落實轄區內燃放煙花爆竹管控相關工作。組織轄區內公安、城管、市場監管、應急管理、文化廣電旅遊、交通、教育、民政、生態環境等相關部門對煙花爆竹禁放工作進行宣傳、督導,檢查和查處煙花爆竹違法違規行爲。負責貫徹落實市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領導小組工作部署,建立並落實本轄區相關單位履行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職責的責任制及考覈問責機制。負責禁放區外菸花爆竹燃放管控工作。避免出現污染天氣,確保空氣環境質量達到國家二級標準。

(二)市公安局。負責煙花爆竹的公共安全管理工作。20xx年春節前擴大梅州城區煙花爆竹禁燃區,組織查處非法運輸煙花爆竹以及非法燃放煙花爆竹的作爲。審查覈發《煙花爆竹道路運輸許可證》,審查覈發《焰火燃放許可證》,做好燃放煙花爆竹活動的備案工作。提請市人民政府確定限制或者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時間、地點和種類。組織開展安全燃放煙花爆竹的社會宣傳活動。組織銷燬、處置廢舊煙花爆竹以及非法煙花爆竹。依法偵辦涉嫌犯罪的非法制造、買賣、儲存、運輸、郵寄煙花爆竹的刑事案件。依法查處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爲的非法生產、經營、運輸、燃放煙花爆竹的治安案件。調查處理丟失黑火藥、煙火藥、引火線不報案件,追繳丟失物品。

(三)市生態環境局。負責監測市區因違規燃放煙花爆竹造成的空氣污染情況,及時對數據進行收集、分析和上報。

(四)市文化廣電旅遊局。負責協調、指導做好煙花爆竹禁放宣傳工作,充分利用電視、廣播、報紙等大造聲勢,宣傳煙花爆竹禁放相關規定,宣傳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對保障人民羣衆的人身財產安全、有效防治噪聲和大氣污染的重要性。協調新聞記者對煙花爆竹禁放工作部署及各單位煙花爆竹禁放工作開展情況等跟蹤報道,對查處的違禁案例進行曝光。

(五)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做好對申領營業執照的單位和個人煙花爆竹禁放宣傳教育工作。組織生產領域煙花爆竹產品質量監督,嚴防不合格產品流入市場,堅決防止因質量問題引發燃放事故。組織查處批發企業在城市建成區內設立煙花爆竹儲存倉庫行爲。依法查處已取得許可證未辦理營業執照的違法經營活動,並及時通報有關許可部門。

(六)市民政局。負責做好結婚登記人員煙花爆竹禁放宣傳工作。做好喪葬人員家屬的煙花爆竹禁放宣傳工作。

(七)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配合做好禁放區內的宣傳工作,廣泛運用市區主幹道兩側廣告欄、燈箱和電子屏幕開展不間斷禁放宣傳工作,加強流動攤販的管理,協助公安部門做好沿街門店違規燃放煙花爆竹的查處工作。

(八)市教育局。負責組織中、國小生的煙花爆竹禁放宣傳教育工作。假期前發出的《給學生和家長的.一封公開性信》中增加煙花爆竹禁燃禁放內容。

(九)市交通運輸局。負責做好公交、出租車、車站禁放宣傳工作,嚴禁攜帶煙花爆竹進站。負責依法對煙花爆竹運輸車輛相關資質進行檢查。

(十)市委政法委。督促各縣(市、區)政法委要求鎮(街)、社區組織巡防、網格員、治安積極分子做好居民小區禁放宣傳工作,並納入平安建設(綜治工作)考覈項目。

四、階段劃分

煙花爆竹燃放管控工作貫穿全年,主要分爲三個階段:

(一)第一階段:宣傳動員。各縣(市、區)在春節前結合工作實際開展動員教育,明確任務分工,制定具體行動計劃。

(二)第二階段:重點管控。全年突出重點時節和重點地域,將煙花爆竹燃放管控工作納入各級安全管理和平安建設(綜治工作)考覈項目。

(三)第三階段:活動總結。年終前及時梳理活動開展成效,查找問題,總結經驗,嚴格追責問責,針對重點問題制定長效機制。

五、主要措施

(一)抓住思想源頭,大力進行宣傳引導。

⒈開展工作動員。按照“宣傳先行”原則,把禁放宣傳工作放到首要位置,並貫穿於管控全過程。各縣(市、區)要結合本方案和地域實際制定工作計劃,明確到人,責任到戶,通過任務佈置會、工作動員會開展層層發動,實現禁放宣傳入村入戶入小區、入廠入店入學校。以市政府名義向羣衆發出倡議書,發動羣衆自覺成爲禁放工作的參與者、實踐者和監督者,最大限度地取得羣衆的理解、支持、配合。

⒉加強輿論宣傳。各縣(市、區)要充分發揮電視、報刊和網絡新媒體宣傳功能,以簡明易懂的圖文資料和法規條文釋明燃放煙花爆竹的危害,樹牢禁燃區內禁放底線,鼓勵轄區羣衆在禁燃區外少放煙花爆竹。學校要將禁放內容納入綠色環保教育,開展有獎徵文活動,舉辦主題演講比賽,寫入寒假《致家長的一封信》。各鎮、街道、社區、開發區,居(村)委會、物業服務企業要積極開展“三個一、兩規定、一集中”活動,即制定一份禁止燃放或者減少燃放公約,組織一次上門宣傳告知,張貼一批宣傳海報,以社區、居(村)委爲單位規定時間、規定地點集中燃放,以減少煙花爆竹燃放負面效果。各縣(市、區)還可通過組織廣場舞表演、開展專題宣講會、舉辦主題晚會等形式加強活動宣傳效果。

⒊注重氛圍營造。各縣(市、區)要在轄區的重點部位、沿街門店、企事業單位、居民樓院和物業小區門口等地方懸掛宣傳煙花爆竹禁放工作的橫幅、板報、宣傳頁,組織社區居委會、村委會、小區物業等單位,充分利用板報、標語、橫幅、牆報、燈箱、電子屏、廣播電視、短信及微信公衆號等多種形式,大力開展禁放宣傳活動,充分營造濃厚禁放氛圍。

(二)突出預防重點,大力組織巡查聯查。

⒋實施精準管控。加強春節、元宵等重點時段巡查工作力度,組織一級網格(所屬市直機關)、二級網格(縣、鎮)、三級網格(街道辦事處、社區居委會、村委會)的工作人員、網格員、巡防隊員以及治安積極分子,分工包片,定人、定位、定崗、定責,對禁放區大街小巷、居民樓院進行管制,保證每棟居民樓、每個重點部位都有執勤人員死看硬守。煙花爆竹銷售點全程納入監管範疇。

⒌組織巡查督查。相關單位組織開展聯合執法檢查,加強對沿街商鋪、商(市)場、集貿市場及居民小區、宗教場所、文化娛樂場所及周邊道路、地下空間的檢查巡查,加大對非法儲存、經營煙花爆竹行爲的排查處罰力度。春節當月集中開展違法生產、銷售、燃放煙花爆竹行爲專項整治行動。

⒍迴應羣衆關切。設立市區禁放煙花爆竹舉報熱線(12345和110),鼓勵羣衆舉報禁燃區內違法生產、銷售、燃放煙花爆竹行爲,對發現的線索問題及時轉責任單位依法處理。針對返鄉祭祖、緬懷先人、新喜恭賀等城區外需要燃放煙花爆竹,各縣(市、區)及有關單位應及時勸阻,鼓勵通過電子香燭、網上緬懷、塑料彩燈等形式妥善解決。

(三)嚴格責任標準,查處違法違規行爲。

⒎壓緊責任鏈條。層層簽訂責任書,組織與禁燃區內鎮、街道辦事處簽訂禁放責任書,鎮、街道辦事處要與社區居委會、村委會簽訂禁放責任書,社區居委會、村委會要與轄區內企事業單位、重點要害部位、沿街門店、賓館、酒店、飯店、商場市場、居民樓院、小區物業簽訂禁放責任書,層層傳導責任壓力。

⒏黨員幹部帶頭。黨員幹部和公職人員帶頭簽訂《承諾書》,自覺帶頭不燃放煙花爆竹,引導周邊羣衆積極響應倡議,帶動廣大羣衆嚴格遵守煙花爆竹禁放規定。

⒐依法查非打非。嚴厲查處非法生產、運輸、儲存、銷售、燃放煙花爆竹行爲,重點實施“三查三防”,即查生產中安全防範措施落實情況,堅決防止出現非法生產窩點;查不合格煙花爆竹流入市場情況,堅決防止運輸許可證“一證多用” “一證多運”和弄虛作假情況;查非法儲存、銷售煙花爆竹情況,堅決防止不正規代銷門店滋生。

六、工作要求

(一)統一思想認識。各級各單位務必高度重視,從保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社會公共安全、大氣污染防治、維護我市文明城市形象的高度出發,充分認識加強煙花爆竹燃放管控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採取積極有效措施,對禁放管控工作常抓不懈,確保工作落到實處、取得實效。

(二)強化組織領導。各級各單位要強化組織領導,明確責任分工,形成齊抓共管格局,切實將各項工作落到實處。要注意禁放工作宣傳、監督、整改、查處各環節緊密銜接,形成層層有人負責、部門協作聯動、社會廣泛參與的工作機制

(三)嚴格責任追究。各級視情成立禁放工作督導組,對轄區內煙花爆竹禁放工作情況進行督導檢查,對工作推諉、宣傳遲緩、羣衆舉報頻繁、媒體曝光集中、違規燃放突出的單位進行通報批評,對違反禁放規定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員,嚴肅追究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