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汛抗旱應急預案(集錦1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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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汛抗旱應急預案(集錦14篇)

防汛抗旱應急預案 篇1

第一章總則

1、1編制目的

爲及時、有效地做好本縣範圍內水旱災害突發事件防範與處置工作,使水旱災害處於可控狀態,保證抗洪搶險、抗旱救災工作高效有序進行,最大限度地減輕災害損失,保障人民羣衆生命財產安全,促進社會穩定和國民經濟持續、快速、協調、健康發展,特編制《江口縣防汛抗旱應急預案》(以下簡稱《本預案》)。

1、2編制依據

本預案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抗旱條例》、《貴州省防洪條例》、《貴州省抗旱辦法》等法律法規,參考《貴州省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貴州省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貴州省防汛抗旱應急預案》、《江口縣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資料修訂編制。

1、3編制原則

本預案編制遵循以下原則:

1、3、1堅持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爲指導,以人爲本,樹立和落實科學發展觀,防汛抗旱並舉,努力實現由控制洪水向洪水管理轉變,由單一抗旱向全面抗旱轉變,不斷提高防汛抗旱的現代化水平。

1、3、2防汛抗旱工作實行各級人民政府行政首長負責制,統一指揮,分級分部門負責。

1、3、3防汛抗旱以防洪安全和城鄉供水安全、糧食生產安全爲首要目標,實行安全第一,常備不懈,以防爲主,防抗結合的原則。

1、3、4防汛抗旱工作堅持因地制宜,城鄉統籌,突出重點,兼顧一般,局部利益服從全局利益。

1、3、5堅持依法防汛抗旱,實行公衆參與,軍民結合,警民結合、專羣結合,平戰結合。

1、4事件分級

按洪澇、旱災的嚴重程度和範圍,將水旱災害分爲四級。即異常重大(Ⅰ級);重大(Ⅱ級);較大(Ⅲ級);一般(Ⅳ級)。

1、5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全縣10個鄉鎮(街道辦事處)範圍內突發性水旱災害的預防和應急處置。突發性水旱災害包括:江河洪水、漬澇災害、山洪災害(指由降雨引發的山洪、泥石流、滑坡災害)、乾旱災害、供水危機以及由洪水、地震、恐怖活動等引發的水庫垮壩、堤防決口、供水水質被侵害等次生衍生災害。

第二章應急指揮機構及職責

2、1 領導機構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2、1、1領導機構。江口縣人民政府設立縣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各鄉鎮(街道辦事處)設立防汛抗旱指揮機構,負責本行政區域的防汛抗旱突發事件應對工作。縣防指成員單位可根據需要設立防汛抗旱指揮機構,負責本單位防汛抗旱突發事件應對工作。

江口縣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揮部(以下簡稱縣防指)負責領導全縣的防汛抗旱工作。縣防指主要職責是貫徹落實國家防汛抗旱的法規政策和制度等,組織制訂江河、水庫、水電站防禦洪水方案,及時掌握全縣汛情、旱情、災情並組織實施抗洪搶險及抗旱減災措施,做好洪水管理工作,組織災後處置,並做好有關協調工作。在省、市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和本級人民政府的領導下,組織和指揮本縣的防汛抗旱工作。防汛抗旱指揮部由縣人民政府、縣武裝部和有關部門負責人等組成,其辦事機構設在縣水務局。各鄉(鎮)人民政府組建鄉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負責本鄉(鎮)行政區域內水旱災害處置工作。

縣防指指揮長由江口縣人民政府分管副縣長擔任;副指揮長由江口縣人武部部長、縣政府辦公室分管副主任、縣水務局局長擔任;成員分別有縣委宣傳部、縣水務局、縣人武部、縣公安消防大隊、縣發展和改革局、縣公安局、縣民政局、縣國土資源局、縣監察局、縣住房城建局、縣交通運輸局、、縣農牧科技局、縣教育局、縣氣象局、縣財政局、縣衛生局、縣工業園區管委會、縣安監局、縣環保局、縣林業局、縣文廣局、縣供電局、縣電信局、縣石化支公司和縣人保、財保公司負責人。

2、1、2辦事機構。縣防指下設辦公室(以下簡稱縣防汛辦),辦公室設在縣水務局。主要職責:負責縣防指日常工作;及時掌握、分析、報送重要防汛抗旱信息,向縣應急委、縣防指提來源置水旱災害的提議,執行縣應急委、縣防指決定;向省、市防指報告本縣有關水旱災害的信息;負責全縣異常重大、重大水旱災害處置的綜合協調和相關組織管理工作;協調供給水旱災害應急處置保障,負責組建防汛抗旱應急綜合保障體系;按照省防指和市防指的指令,統一調控和調度全縣水利、水電設施的水量;負責組織縣抗旱排澇服務隊,開展防洪搶險應急救援和抗旱救災拉、送水、應急打井及抗旱澆地等工作;組織建立健全山洪災害防禦體系、防汛抗旱指揮體系等;完成省、市防指辦公室及縣應急委辦公室等上級部門交辦的任務。

2、1、3工作機構(縣防指各成員單位應急處置職責)

2、1、3、1縣委宣傳部:負責協調指導廣電、報刊等宣傳媒體做好防汛抗旱救災的新聞宣傳報道工作;加強網絡輿情控制,防止虛假負面報道影響社會穩定。

2、1、3、2縣人武部:根據防汛抗旱工作需要,負責組織防汛搶險和抗旱骨幹隊伍;參與營救羣衆、轉移物資和急難險重抗洪救災工作;協同縣防汛抗旱指揮部組織做好河道清淤除障工作;爭取聯繫並協助有關部門開展抗旱應急打井、找水工作。

2、1、3、3縣水務局:協調防汛抗旱工作;供給雨情、水情、旱情、工情及水利工程蓄水情景;適時開展汛前、汛期及汛後對水庫、水電站、山塘、堤防等水利工程的防汛安全隱患排查;負責防洪工程及水利工程的安全運行,並組織對所轄病險水庫、水電站工程的監測和除險加固、水利水毀工程的修復和應急抗旱水源工程建設;提出防汛抗旱所需經費、物資、設備、通信方案;在乾旱期間組織、協調全縣水務系統調度分配水資源,嚴防水事糾紛;組織編制各類水利工程防洪搶險應急預案,督促各在建涉河、臨河、跨河建築物編制工程度汛方案;水旱災害發生後,及時收集、整理、彙總、上報有關水利水電工程的損失情景。

2、1、3、4武警江口縣中隊:根據防汛抗旱工作需要,負責組織防汛搶險和抗旱骨幹隊伍,參與營救羣衆,轉移物資、工程搶險等急難險重的抗洪搶險、抗旱救災任務。

2、1、3、5縣消防大隊:根據防汛抗旱工作需要,負責組織防汛搶險和抗旱骨幹隊伍;汛期承擔搶險救災、營救羣衆、轉移物資;抗旱緊急期間利用消防車爲羣衆運水送水等急難險重任務。

2、1、3、6縣發展和改革局:負責協調相關單位爭取防汛抗旱工程建設、除險加固、水毀修復項目及資金和抗洪抗旱救災物資;爲抗旱水源工程建設及開闢城市第二水源點建設供給項目支持。負責組織協調有關工礦企業做好防汛抗旱工作並及時收集統計工礦企業的洪澇災情;督促指導電力企業落實防汛抗旱指揮部下達的防汛抗旱調度指令,做好汛期主要電站水庫水位調控和運行安全,協調供電、石油企業保障防汛抗旱搶險救災電力、石油等物資供應。

2、1、3、7縣公安局:負責抗洪搶險、抗旱救災治安保衛工作,維護抗洪抗旱、搶險救災和災區社會治安秩序;打擊盜竊、哄搶防汛抗旱物資、破壞防洪工程、水利設施、水文、氣象測報設施、供水和防汛通信設施等違法犯罪行爲;協同縣防汛抗旱指揮部組織災區羣衆撤離和轉移;做好搶險救災交通保暢工作。

2、1、3、8縣民政局:做好全縣水旱災害的調查、統計、覈實、上報工作;供給災情數據,協調做好全縣水旱災害救助,指導協調災區開展生產自救;組織協調災區災民的生活安置和救災工作。

2、1、3、9縣國土局:負責組織山體滑坡、崩塌、地面塌陷、泥石流、地裂縫、地面沉降等地質災害的勘察、防治、協調、指導、監測、預案編制和預防工作;適時開展汛前、汛期及汛後對地質災害隱患的防汛安全排查;負責協調地下水勘查與開發利用,保障抗旱應急供水;配合做好山洪災害預警預報系統建設,加強對山洪地質災害的分析與研判。

2、1、3、10縣住建局:負責組織城鎮防洪安全和城區排澇,參與指導城鎮居民區山洪災害防治工作;適時開展汛前、汛期及汛後對城市人員密集區及重點鄉鎮的防汛安全隱患排查;水旱災害發生後,及時收集、統計、整理、上報城鄉居民房屋建築的損失情景;組織編制人員密集區防洪搶險應急救災預案。

2、1、3、11縣交通運輸局:負責公路、水運交通工程及其設施的防洪安全。汛期督促船舶航行服從防洪安全規定;確保公路、水運暢通,優先運送防汛抗旱和搶險救災物資、衛生防疫人員;爲應急搶險和人員撤離及時協調供給所需車輛、船舶等運輸工具;適時開展汛前、汛期及汛後對受洪水影響道路的防汛安全隱患排查,及時修復道路設施,保障防洪搶險工作順利進行;水旱災害發生後,及時收集、統計、整理、上報交通設施損失情景。

2、1、3、12縣農牧科技局:水旱災害發生後,及時收集、統計、整理、上報農、林、牧、漁業損失情景;負責組織災區羣衆開展農業救災、生產恢復和技術指導等工作;指導災區羣衆改種、改播,最大限度挽回經濟損失;組織安排抗旱機具的及時調配與維修。

2、1、3、13縣教育局:負責督促檢查全縣校舍、教育系統的防汛排澇隱患排查和重點危房改造工作;加強對學生的防汛抗洪、自救知識的教育及水庫、河道、山塘等方面的安全教育工作;組織好本系統的防洪和搶險工作;及時掌握並供給學校受洪澇災害情景;協調有關部門共同做好災後校舍恢復重建工作;適時開展汛前、汛期及汛後對所轄學校的防汛安全隱患排查;針對河流及水庫下游涉及的學校組織編制學校防洪搶險應急預案。

2、1、3、14縣氣象局:負責監測天氣形勢,分析發展趨勢,爲防汛抗早、搶險救災及時供給天氣預報和相關氣象資料;配合做好防汛抗旱指揮系統建設,加強氣象信息會商;乾旱嚴重時實施人工影響天氣作業。

2、1、3、15縣財政局:負責安排和調撥防汛抗旱經費,配合縣防汛辦及時下達病險工程隱患處理、搶險救災、水毀修復經費並監督使用;爭取爭取上級防汛抗旱救災資金。

2、1、3、16縣食品藥品衛生監管局:負責災區的衛生防疫和醫療救護工作,密切關注災後疫情情景,嚴防次生水旱災害發生。

2、1、3、17縣安監局:負責尾礦庫、灰(渣)庫安全監管和相關部門、重點工程的安全監督管理;督促工礦企業編制尾礦庫、灰(渣)庫防洪搶險應急預案;適時開展汛前、汛期及汛後對所轄尾礦庫、灰(渣)庫的防汛安全隱患排查。

2、1、3、18縣監察局:監督檢查各單位、各鄉鎮汛期職責制落實情景、汛期值班情景、對防汛抗旱工作瀆職失職進行查處。

2、1、3、19縣林業局:水旱災害發生後,及時收集、統計、整理、上報林業損失情景;負責組織河道內影響行洪林木的砍伐、清除工作;協調防汛木材的供應,就近、就地監督採伐搶險救災所用木、竹材;組織做好林區防汛和汛期漂竹、漂木的管理工作;乾旱發生時,做好森林防火工作。

2、1、3、20縣工業園區管委會:負責工業園區防洪安全,加強對園區高邊坡、高填方的監控,做好園區內澇防範工作,負責制定工業園區應急防禦預案。

2、1、3、21縣文體廣電旅遊局:在縣委宣傳部領導下,負責組織廣播電臺、電視臺對防汛抗旱、搶險救災工作的宣傳報道,異常要正確引導水旱災害信息的輿論導向。

2、1、3、22雙江鎮人民政府:負責縣城機關、單位、居民在抗洪搶險期間的人員、物資、財產的轉移,疏散及災民安置工作;做好抗旱應急期間轄區居民飲水安全工作,維護社區安定。

2、1、3、23各鄉鎮人民政府:負責所轄鄉鎮抗洪搶險、抗旱救災的組織領導;承擔本鄉鎮轄區內小(2)型以上水庫水電站安全度汛工作;做好抗旱應急期間本鄉鎮居民飲水安全工作,維護社會穩定。

2、1、3、24縣供電局:負責所轄電站(水庫)的運行安全和縣防指防洪調度命令的實施,監督所轄電站(水庫)在防洪限制水位以下運行;保障防汛抗旱、搶險救災的電力供應;負責編制所轄電站(水庫)防洪調度預案;確保汛期所轄電站(水庫)按批准的防汛調度方案實施調度;適時開展汛前、汛期及汛後對所轄電站(水庫)的防汛安全隱患排查;水旱災害發生後,及時收集、統計、整理、上報電力設施損失情景。

2、1、3、25縣電信公司:負責組織協調移動、聯通通信運營企業做好汛期電信設施的防洪安全,及時排除通信線路故障,確保防汛抗旱信息及時、準確傳遞;爲防汛抗旱指揮系統和山洪災害預警系統的建設,供給數據連接的信息技術支持。

2、1、3、26縣石油支公司:負責保障防汛抗旱和搶險救災的油料供應。

2、1、3、27縣人保、財保公司:負責對參保受災單位和個人的損失的清理賠付。

2、1、4現場指揮機構。災害發生後,根據災害嚴重程度和搶險救災的實際,縣、鄉鎮(街道辦事處)視需要成立現場指揮機構,負責應急救援現場的指揮。發生較大水旱災情時,組建縣、鄉鎮(街道辦事處)共同參加的現場指揮機構,一般水旱災害組建縣級現場指揮機構,局地災害組建鄉鎮(街道辦事處)現場指揮機構。

2、2應急聯動

根據應急處置工作需要和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請求,駐江口縣境中國人民解放軍部隊、民兵、預備役人員、駐縣武警部隊、公安消防大隊、省、市駐江口單位參與和配合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第三章監測與預警

3、1監測與信息報告

3、1、1氣象水文信息

縣氣象部門應加強對本縣災害性天氣的監測和預報,並將結果及時報送縣防指。當預報即將發生嚴重水旱災害時,要提議縣防指提早預警,通知有關鄉鎮(街道辦事處)做好相關準備。當江河發生洪水時,縣防辦應加強與水文部門的聯繫,及時掌握江河雨情、水情,重要站點的水情應在30分鐘內報到縣防指,爲防汛抗旱指揮機構適時指揮決策供給依據。

3、1、2工程信息

當水庫、水電站水位超過汛限水位時,水庫管理單位應按照經批准的洪水調度方案調度,其工程運行狀況應向縣及工程所在鄉鎮(街道辦事處)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報告。當水庫出現險情時,水庫管理單位應立即在第一時光向下游預警,並迅速處置險情,同時向上級主管部門和縣、鄉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報告。當水庫遭遇超標準洪水或其他不可抗拒因素而可能潰壩時,應啓動已編制的水庫防洪搶險應急預案,提早向水庫潰壩洪水風險圖確定的淹沒範圍發出預警,爲羣衆安全轉移爭取時光。

3、1、3洪澇災情信息

(1)洪澇災情信息主要包括:災害發生的時光、地點、範圍、受災人口以及羣衆財產、農林牧漁、交通運輸、郵電通信、水電設施等方面的損失。

(2)洪澇災情發生後,縣農牧局、民政局等相關部門及時向縣防指報告洪澇受災情景,縣防指應收集動態災情,全面掌握受災情景,並及時向同級政府和市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報告。對有人員傷亡和較大財產損失的災情,應立即上報,重大災情在災害發生後2小時內將初步情景報到市防指,並對實時災情組織覈實,覈實後4小時內上報,爲抗災救災供給準確依據。

(3)各鄉鎮(街道辦事處)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按照規定上報洪澇災情。

3、1、4旱情信息

(1)旱情信息主要包括:乾旱發生的時光、地點、程度、受旱範圍、影響人口,以及對工農業生產、城鄉生活、生態環境等方面造成的`影響。

(2)縣防指應掌握水雨情變化、各鄉鎮(街道辦事處)水利工程蓄水情景、農田土壤墒情和鄉鎮(街道辦事處)供水情景,加強旱情監測,鄉鎮(街道辦事處)政府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按照規定上報受旱情景。遇旱情急劇發展時應及時加報。

3、2預警級別的確定與發佈

3、2、1根據江河洪水水位(流量)、城鎮受淹狀況、水庫險情、受旱天數、因災死亡人數或者直接經濟損失程度,將水旱災害分爲4個等級:異常重大(I級),發佈紅色預警信號;重大(Ⅱ級),發佈橙色預警信號;較大(Ⅲ級),發佈黃色預警信號;一般(Ⅳ級),發佈藍色預警信號(具體災害級別標準詳見本預案附則8、3)。發生異常重大水旱災害(I級)或重大水旱災害(Ⅱ級)時,由省級防指啓動預案,本級響應;發生較大水旱災(Ⅲ級)時,由市防指啓動預案,本級響應;發生一般水旱災害(Ⅳ級)時,啓動縣級預案。事發地鄉鎮人民政府要進行先期處置,組織救援力量進入事發現場,搶救受圍困或受傷人員;對已發生的災害危害範圍程度及發展趨勢進行預研判。根據處置工作需要,上級應急指揮機構可決定提高應急響應級別。

(1)紅色預警信號及橙色預警信號由市防指根據省級防指的指令報市政府批准後發佈,本縣及各鄉鎮作出應急響應。

(2)黃色預警信號由縣防指報經市防指及同級人民政府批准後發佈。

(3)藍色預警信號由縣防指報經縣級人民政府批准後發佈。

(4)發生跨區域水旱災害時,縣人民政府要及時與相關縣(區)人民政府聯繫,溝通信息,協調應急處置工作。

3、2、2江河洪水預警

(1)當江河即將出現洪水時,縣防汛辦應加強與水文部門和市防辦的聯繫,掌握洪水預測信息,及時向縣防指報告水位、流量的實測情景和洪水發展趨勢,爲預警供給依據。

(2)縣、鄉鎮(街道辦事處)防汛抗旱指揮部應按照分級負責原則,確定洪水預警區域、級別和洪水信息發佈範圍,按照權限向社會發布。

(3)縣防汛辦應跟蹤收集江河洪水的發展趨勢,及時滾動預報最新水情,爲抗災救災供給基本依據。

3、2、3內澇災害預警

當氣象預報將出現較大降雨時,縣防汛抗旱指揮部應按照分級負責原則,確定縣城或集鎮內澇災害預警區域、級別,按照權限向社會發布,並做好排澇的有關準備工作。必要時,通知低窪地帶居民及企事業單位及時疏散轉移。

3、2、4山洪災害預警

(1)凡可能遭受山洪災害威脅的鄉鎮,應根據山洪災害的成因和特點,主動採取預防和避險措施。氣象、國土資源等部門應密切聯繫,相互配合,實現信息共享,提高預報水平,及時發佈預報警報。

(2)凡有山洪災害隱患的地方,由縣、鄉鎮(街道辦事處)防汛抗旱指揮部組織國土資源、水利、氣象等部門編制山洪災害防禦預案,繪製區域內山洪災害風險圖,劃分並確定區域內易發生山洪災害的地點及範圍,制訂安全轉移方案,明確組織機構的設置及職責。

(3)山洪災害易發區應建立專業監測與羣測羣防相結合的監測體系,落實觀測措施,汛期堅持24小時值班巡邏制度,降雨期間,加密觀測、加強巡邏。每個鄉鎮、村、組和相關單位都要落實信號發送員,一旦發現危險徵兆,立即向周邊羣衆報警,實現快速轉移,並報縣防汛抗旱指揮部,以便及時組織抗災救災。

3、2、5乾旱災害預警

(1)縣、鄉鎮(街道辦事處)防汛抗旱指揮部應針對乾旱災害的成因、特點,因地制宜採取預警防範措施。

(2)縣、鄉鎮(街道辦事處)防汛抗旱指揮部應建立健全旱情監測網絡和乾旱災害統計隊伍,隨時掌握實時旱情災情,並預測乾旱發展趨勢,根據不一樣乾旱等級,提出相應對策,爲抗旱指揮決策供給科學依據。

(3)縣、鄉鎮(街道辦事處)防汛抗旱指揮部應當加強抗旱服務隊伍建設,鼓勵和支持社會力量開展多種形式的社會化服務組織建設,以防範乾旱災害的發生和蔓延。

3、2、6供水危機預警

當因供水水源短缺或被破壞、供水線路中斷、供水水質被侵害等原因而出現供水危機,由縣、鄉鎮(街道辦事處)防汛抗旱指揮部向社會發布預警,居民、企事業單位做好儲備應急用水的準備,有關部門做好應急供水的準備。

3、3預警響應措施

3、3、1縣防汛辦根據險情、災情,提出啓動應急響應級別的提議。

3、3、2 Ⅳ級、Ⅲ級應急響應報縣水務局局長籤批,Ⅱ級、Ⅰ級應急響應經縣水務局局長審覈後報縣防指指揮長審定,報市防指同意後啓動。

3、3、3上級或本級預案啓動後,縣防汛辦編髮啓動應急響應的信息和簡報,分送縣防指各成員單位及各鄉鎮(街道辦事處)防指。

3、3、4縣防指各成員單位按照工作職責督促指導本單位和相關鄉鎮(街道辦事處)做好防範和應急處置工作。

第四章應急救援與處置

4、1應急響應的總體要求

4、1、1進入汛期、旱期,縣、鄉鎮(街道辦事處)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全程跟蹤雨情、水情、工情、旱情、災情,並根據不一樣情景啓動相關應急預案。

4、1、2縣防指負責小(2)型以上水庫、水電站和山塘的防洪調度;必要時,視情景由上一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直接調度。防指各成員單位應按照指揮部的統一部署和職責分工開展工作並及時報告工作情景。

4、1、3洪澇、乾旱等災害發生後,由鄉鎮(街道辦事處)人民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揮機構負責組織實施抗洪搶險、排澇、抗旱減災和抗災救災等方面的工作。

4、1、4洪澇、乾旱等災害發生後,由鄉鎮(街道辦事處)防汛抗旱指揮部向同級人民政府和上級防汛抗旱指揮部報告情景。造成較大人員傷亡的突發事件,可越級上報,並同時報縣防汛抗旱指揮部。任何單位或個人發現堤防、水庫發生險情時,應立即向有關部門報告。

4、1、5對跨行政區域發生的水旱災害,或者突發事件將影響到鄰近行政區域的,在報告同級人民政府和上級防汛抗旱指揮部的同時,應及時向受影響地的防汛抗旱指揮機構通報情景。

4、1、6因水旱災害而衍生的疾病流行、水陸交通事故等次生災害,鄉鎮(街道辦事處)防汛抗旱指揮部應組織有關部門全力搶救和處置,採取有效措施切斷災害擴大的傳播鏈,防止次生或衍生災害的蔓延,並及時向同級人民政府和上級防汛抗旱指揮部報告。

4、2信息報告

水旱災害發生後,事發地鄉鎮(街道辦事處)人民政府和職責單位應立即將事件情景報告上級防汛辦和上級主管部門,上級防汛辦接到報告後向應急委和政府報告,提出啓動預案的提議。

4、3先期處置

水旱災害發生後,按屬地管轄原則由事發鄉鎮(街道辦事處)組織力量進行先期處置:初查災害程度,搶救被困或受傷人員,研判災害發展趨勢,設置現場警戒,提出應急處置意見或提議並按程序上報。

4、4應急處置

4、4、1 Ⅲ級、Ⅳ級應急處置

(1)召開會議,安排部署。由縣防指副指揮長或委託有關負責人召集縣防指有關成員單位召開專門會議,安排部署抗災減災工作。縣防汛辦負責會議的組織及有關會務工作。

(2)組成工作組或專家組,安排落實人員赴現場搶險排險。工作組由縣水務局分管副局長帶隊,縣水務局各業務股室視災害事件業務範圍承擔處置任務。

(3)工作組到達現場後,應爭取協調組織各方面力量搶險排險,並及時將工情、險情、災情及應急處置情景告知縣防汛辦。工作組處置完成後,應向縣防指提交處置報告。派出的專家組到達現場後,應及時查勘並研判險情災情,提來源置意見和提議。

4、4、2 Ⅰ級、Ⅱ級應急處置

(1)縣、鄉鎮(街道辦事處)防指成員單位全體人員上崗到位,按職責要求開展抗災減災。由縣委、縣政府督查室進行督促檢查。

(2)召開會議,安排部署。由縣防指指揮長或委託副指揮長召集召開專門會議,全面動員部署抗災減災工作。

(3)組成工作組及專家組,安排落實人員赴現場指導搶險排險。工作組由縣水務局局長或分管副局長帶隊,縣防指有關成員單位派骨幹力量參加。

4、5指揮協調

防汛指揮機構決定啓動應急預案後,立即組成現場指揮部,由防汛辦立即通知現場指揮部各成員單位迅速組織應急搶險隊伍並調配所需應急物資趕赴現場,現場指揮部組織協調各工作組開展應急處置。

4、6處置措施

水旱災害發生並啓動本預案後,現場指揮部及縣防指各成員單位立即採取以下應急處置措施:

4、6、1迅速調派緊急處置和救援隊伍,進入災區開展搶險救災工作。

4、6、2全程跟蹤水旱災害及其衍生災害的發展、變化情景,做好實時監測、滾動預報,並及時將災害信息向上、下游有關地方通報。

4、6、3及時向市防指、市應急委、省防指報告水旱災害的發生、發展和處置情景。

4、6、4民政等部門要按照預定方案開放緊急避難場所,轉移和疏散受災人員,做好受災羣衆的就地安置,保證必需的生活設施和食品供應。

4、6、5民政等相關部門緊急調撥和配送救災所需生活必需品、藥品等物資和搶險專用設備、器材。

4、6、6公安及交通部門採取疏導或交通管制等措施保障抗洪搶險現場交通暢通,確保與外界的聯絡。

4、6、7乾旱嚴重時,氣象部門應根據天氣狀況和災情發展情景適時組織開展人工影響天氣作業。

4、6、8公安部門應根據災情安排警力維護災區社會治安和生活秩序。

4、6、9衛生、防疫等部門做好災區衛生防疫和醫療救護,預防疾病流行。

4、6、10農業等相關部門做好農作物病蟲害的防治工作。

4、6、11工貿局等單位應根據市、縣防指的決定,通知相關單位停產、停業、停課;或限水、限電等。

4、6、12擴大應急

異常重大、重大、較大水旱災害有擴大趨勢或難以控制時,由縣防指報請市防指和縣人民政府向市應急委申請擴大應急;擴大應急決定作出後,由市應急委調集各種處置預備力量投入處置工作。

4、7信息發佈與輿論引導

重大水旱災害和水利工程險情的有關新聞報道必須經縣委宣傳部和縣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揮部覈實後,按重大突發公共事件報道管理規定進行報道。對本縣內有重大影響的水旱災害的發展趨勢、人員傷亡、經濟損失等報道,由縣委宣傳部和縣防指審覈後,按重大突發公共事件報道管理規定進行報道。縣人民政府要建立新聞發言人制度,及時召開新聞發佈會,對產生重大影響的水旱災害情景進行通報。提高災情信息的透明度,要加強網絡輿情控制正面進行輿論引導,維護社會穩定。

4、8應急結束

異常重大、重大、較大水旱災害應急處置工作完成後,現場指揮部向縣防指指揮長報告情景,請示結束應急處置工作,經縣防指指揮長批准,由現場指揮部宣佈結束現場應急處置工作。

4、9調查評估

應急處置結束後,事發地的鄉鎮(街道辦事處)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單位要組織對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進行分析評估,構成總結評估報告。總結評估報告要在應急處置結束後5個工作日內報縣人民政府和上一級人民政府主管部門;縣人民政府總結評估報告於應急處置結束後10個工作日內報銅仁市人民政府。

防汛抗旱應急預案 篇2

爲了加強學校的防洪工作,確保國家財產不因洪澇災害而受損失,爲教育教學工作的正常進行提供保障,現結合我校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預案。

一、組織機構:

1、防洪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xx

副組長:xx

組員:xx

2、主要職責:

加強領導,健全組織,強化工作職責,加強對防洪抗汛工作的研究,完善各項應急預案的.制定和各項措施的落實。充分利用各種渠道進行防洪抗汛知識的宣傳教育,組織、指導全校防洪抗汛知識的普及教育,廣泛開展防洪抗汛中的自救和互救訓練,不斷提高廣大師生防洪抗汛的意識和基本技能。嚴格按預案要求積極籌集各項物資,強化管理,使始終保持良好戰備狀態。洪澇災害情況發生後,採取一切必要手段,組織各方面力量全面進行防洪抗汛工作,把洪澇災害造成的損失降到最低點。調動一切積極因素,迅速恢復教育教學秩序,全面保證和促進社會安全穩定。

二、防洪搶險突擊隊

隊長:xx

副隊長:xx

成員:xx

三、防洪減災措施:

1、上級防洪抗汛預報後,領導小組立即進入臨戰狀態,依法發佈有關消息和警報,全面組織各項防洪抗汛工作。

2、組織有關人員對所屬建築進行全面檢查,封堵、關閉危險場所,停止各項室內大型活動。

3、加強對易燃易爆物品、有毒有害化學品的管理,加強對食堂、門衛室、電腦室等重要場所的防護,保證防洪減災順利進行。

4、加強對廣大師生宣傳教育,做好師生、學生家長思想穩定工作。

5、加強各類值班值勤,保持通信暢通,及時掌握各種情況,全力維護正常教學、工作秩序。

6、按預案落實各項物資準備。

7、及時將學校抗洪救災報告教育局辦公室。

〈一〉教學區防洪工作措施:

1、發生洪澇災害時值班人員迅速通知防洪領導小組,防洪領導小組及防洪搶險隊成員迅速到位,各施其責,有組織,有秩序地將教學樓各樓層學生疏散到較高的樓層及較高的地段。

2、防洪領導小組及防洪搶險隊成員在投入防洪搶險中,在保證師生安全的前提下,盡最大限度地保護學校財產將貴重物質設備轉移到安全地帶。

3、各負責人、各班主任和任課教師共同管理好學生,嚴禁學生到處亂跑、亂竄,確保學生安全。

4、校醫及時到位並通知衛生防疫部門到校做好救護和防疫工作。

5、組織分工

組長:xx

副組長:xx

(1)教學樓負責人員:xx

(2)電教樓:xx

(3)辦公樓:xx

(4)運動場負責人員:xx

(5)食堂、宿舍樓:xx

(6)各班級負責人員:xx

第一責任人:班主任

第二責任人:任課教師

〈二〉宿舍區防洪工作措施:

1、發生洪澇災害時,值班老師迅速通知學校防洪領導小組成員,防洪領導小組成員、防洪搶險隊成員及住校區工作人員必須迅速到位,參加指揮和救援工作。

2、負責宿舍管理的老師和保衛人員有組織,有秩序地將樓層較低學生疏散到較高的樓層及較高的地段。生活老師逐個檢查每個寢室,不漏掉一個學生。

3、各負責人、各宿舍管理人員共同管理好學生,嚴禁學生到處亂跑、亂竄,確保學生安全。

4、若學生就餐時發生洪澇災害食堂工作人員協助做好防洪搶險工作。

5、防洪領導小組及防洪搶險隊成員在投入防洪搶險中,在保證師生安全的前提下,盡最大限度地保護國家財產將貴重物質設備轉移到安全地帶。

6、校醫及時到位並通知衛生防疫部門到校做好救護和防疫工作。

7、抗洪救災過程中加強治安工作,保證師生生命財產安全和學校財產安全,打擊違法犯罪活動,保證學校正常的教學和生活秩序。

防汛抗旱應急預案 篇3

爲切實做好防汛工作和指導我縣地面企業、加油站做好防汛抗旱工作,最大限度地減輕洪澇災害對我縣地面工業企業產生次生傷害及財產損失,高效有序地開展防汛搶險救災工作,保障各項工作順利進行,切實落實防汛工作責任制,保證安全度汛,特完善本防汛抗旱應急預案。

一、指揮體系和工作職責

(一)領導小組體系

組長:黨委書記、局長

副組長:總工程師

黨委副書記、副局長

黨委委員、副局長

機關黨委書記

總經濟師

成員:辦公室、生產發展股、信息產業股、科技股、政策法規股、經濟運行股、生產力促進中心、服務業發展服務中心等全體工作人員;

防汛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局政策法規股,由安全工作分管領導兼任辦公室主任,政策法規股股長任辦公室副主任,辦公室具體負責防汛工作日常事務。

(二)領導小組職責

1.領導小組職責

(1)具體負責指導全縣地面工業企業和成品油企業的防汛工作工作,督促企業做好廠區和儲油區排水系統檢查及對周邊地質滑坡進行排查,積極與施工單位、周邊羣衆聯繫協調安排好企業的防洪搶險工作。要求企業以多種形式對員工做好防洪抗洪工作的宣傳教育,堅持貫徹“安全第一、常備不懈、以防爲主、全力搶險”的'方針,做好防洪工作,立足於防50毫米以上橙色大汛,抗大洪,確保員工人身安全和公司財產等不受損失。

(2)加強安全檢查,消除安全隱患。領導小組要組織局相關股室人員對企業的生產現場、廠房建築、施工工地等的進行全面檢查,重點對企業的地下管道、排水溝、公司周邊河溝進行檢查,指導企業抓好清淤、維修工作,消除防汛安全隱患,確保50毫米以上大雨過後企業廠區無嚴重積水。企業應定期對各種防雷設施進行檢查,保證遇到雷電襲擊時能充分導雷、防雷。

(3)開展宣傳教育,增強防災能力。要求企業通過生產例會、部門會議、員工會議,下發和張貼宣傳資料等形式進行積極的宣傳活動,增強防暴雨雷擊的意識和能力,使員工懂得在險情發生時如何進行自救,懂得雨天不在空曠地帶、大樹下、高大的建築物下和高處停留,雷雨天不要打手機,防止發生雷擊事故。

(4)防洪期間堅持24小時值班。實行領導帶班制度,值班人員要堅守崗位,不能離崗、脫崗、代崗。

(5)負責職責範圍內的通信保障應急工作的組織、協調、指揮;

組織協調基礎電信運營企業開展通信保障應急工作;

協調電力、能源企業爲通信保障應急工作提供必要的電力、油料供應;

及時向縣政府及上級通信保障應急指揮機構報告通信保障應急工作進展情況。

2.各股室職責

辦公室:統一安排值班表。

政策法規股:指導地面工業企業、加油站做好防汛工作;

開展宣傳教育,增強防災能力;

做好煤、電、成品油、醫藥等防汛搶險救災物資儲備協調工作。

生產發展股:協助政策法規股指導地面工業企業做好防汛工作;

協助做好應急工作

信息產業管理股:指導通訊行業企業做好防汛工作;

做好通訊應急保障工作。

2.值班值守

防洪期間堅持24小時值班。實行領導帶班制度,值班人員要堅守崗位,不能離崗、脫崗、代崗,各值班人員做好值班記錄、汛情接收傳達彙總。防汛領導小組全體成員要做到手機不關機,保證通訊工具暢通,及時聯繫,當遇到特大暴雨,接到通知後,相關人員均應立即趕赴現場,在防洪領導小組的指揮下,積極參與搶險。

二、應急響應及保障

省市縣各級啓動防汛應急後,按照《縣防汛抗旱應急預案》立即行動。

(一)通訊保障:由信息產業管理股牽頭組織協調各通訊企業優先保障氣象、水文、汛情、災情等信息的及時傳遞,保障救災指揮系統和重要部門的信息暢通。

(二)供電保障:由政策法規股牽頭組織電力公司開展抗洪搶險、搶排漬澇、抗旱救災等方面的供電需要和應急救援現場的臨時供電保障。

(三)應急物資保障:由政策法規股牽頭隨時做好物資調運的各項準備工作,按調令保證防汛抗旱物資快速、安全地運達指定地點。

三、信息報送

遇突發險情、災情,值班人員及相關股室人員及時向帶班領導、分管領導、主要領導報告,並及時向防汛抗旱指揮部報告。

防汛抗旱應急預案 篇4

一、總則

(一)編制目的

爲了做好水旱災害突發事件防範與處置工作,進一步明確防汛抗旱職責,保證抗洪搶險、抗旱救災工作高效進行,最大程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保障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

(二)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汛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河道管理條例》、《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四川省防汛抗旱應急預案》、《開江縣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相關法律、法規,特制定本預案。

(三)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全鎮範圍內水旱災害的預防和應急處置。水旱災害包括:颱風暴雨災害、江河洪水、山洪災害(指由降雨引發的山洪、泥石流、滑坡)、乾旱災害、恐怖活動、供水危機以及由洪水、風暴雨、地震引發的水庫垮壩、堤防決口、供水水質被侵害等次生衍生災害。

(四)工作原則

1、堅持以人爲本,樹立和落實科學發展觀,防汛抗旱並舉,努力實現由控制洪水向洪水管理轉變,由單一抗旱向全面抗旱轉變,不斷提高防汛抗旱工作的水平。

2、防汛抗旱工作實行各村委會行政首長負責制,統一指揮,分級分部門負責。

3、防汛抗旱以防洪安全和城鄉供水安全爲首要目標,實行安全第一,常備不懈,以防爲主,防抗結合的原則。

4、防汛抗旱工作按照流域或區域統一規劃,堅持因地制宜,城鄉統籌,突出重點,兼顧一般,局部利益服從全局利益。

5、堅持依法防汛抗旱,實行公衆參與,軍民結合,專羣結合,平戰結合。民兵和搶險隊伍主要承擔防汛抗洪的急難險重等攻堅任務。

6、抗旱用水以水資源承載本事爲基礎,實行先生活、後生產,先地表、後地下,先節水、後調水,科學調度,優化配置,最大程度地滿足城鎮生活、生產、生態用水需要。

7、堅持防汛抗旱統籌,在防洪保安的前提下,儘可能利用洪水資源;以法規約束人的行爲,防止人對水的侵害,既利用水資源又保護水資源,促進人與自然和諧相處。

二、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天師鎮防汛抗旱領導小組及下設辦公室

開江縣天師鎮人民政府防汛抗旱領導小組,負責領導組織全鎮的防汛抗旱工作,其辦事機構設在鎮農業服務中心辦公室。

1、鎮防汛抗旱指揮部組織機構

指揮長:xxx

副指揮長:xxx

成員:xxx

2、鎮防汛抗旱領導小組職責

負責領導、組織全鎮的防汛抗旱工作,擬訂全鎮防汛抗旱政策性文件、規章制度,及時掌握全鎮汛情、旱情、災情並組織實施抗洪搶險及抗旱減災措施,統一調度全鎮水利、水電設施的水量,做好洪水管理工作,組織災後處置,並做好有關協調工作。

3、鎮防汛抗旱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職責

鎮防汛抗旱領導小組及辦公室,是鎮防汛抗旱指揮的常設機構。主要職責:執行市、縣防汛抗旱指令,確保防汛抗旱政令暢通;督促指導全鎮轄區各單位做好防汛抗旱準備和防汛抗旱物質準備工作;負責汛期24小時防汛值班,準確、及時收集分析傳遞各類汛情,旱情及時調查、覈實、上報汛情、旱情和抗災救災情景,爲縣委、縣政府領導和上級防汛抗旱部門指揮防汛抗旱、搶險救災供給決策依據。

鎮人民政府防汛防旱組織機構職責分工

鎮政府主要領導親臨現場,聽取彙報,作出決策,調集力量。

分管領導協助主要領導具體組織指揮搶險工作。

辦公室協助領導做好災害處理,上報和安撫工作。

派出所負責對災害現場警戒,人員疏散,治安保衛,受災人員搶救,道路交通管制等工作。

衛生院負責搶險中醫護人員的指揮,受傷人員的救護和防止災後疫病發生和蔓延工作。

財政所負責防汛抗旱經費的籌措、調撥和監督使用,確保防汛抗旱資金及時足額到位。

供電所負責電力搶修,電力供應。

民政所做好死傷家屬、羣衆的安撫和死者的屍體處理工作。

廣播站負責發佈汛情公告和重要防洪抗旱指令,及時報道防汛抗旱工作動態和通報重大汛情,組織廣播電視宣傳防洪抗旱工作。

各村(社區)設立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在上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和天師鎮人民政府的領導下,組織和指揮本轄區的防汛抗旱工作。防汛抗旱領導小組由各村村主任和有關部門負責人組成。

三、預防和預警機制

1、堤防工程信息

當堤防出現險情或遭遇超標準洪水襲擊,以及其他不可抗拒因素而可能決口或潰堤時,各村(社區)應迅速組織搶險,並在第一時光向可能受威脅的羣衆預警,同時向鎮防汛防旱指揮部報告險情,以利加強指導或作出進一步的搶險決策。

2、水庫、山坪塘等工程信息

(1)當蘇家溝、高坪、孟家樑水庫、山坪塘水位超過汛限水位時,工程管理單位應對大壩、溢洪道等關鍵部位加密監測,並按照批准的洪水調度方案調度,其工程運行狀況應向上一級水行政主管部門和同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報告。水庫發生重大險情應在險情發生後30分鐘內上報鎮防汛抗旱指揮部。山坪塘發生重大險情應在險情發生後1小時內上報鎮防汛抗旱指揮部。

(2)當水庫、山坪塘出現險情時,工程管理單位應在第一時光向下游預警,迅速處置險情,同時向上級主管部門和同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作出險部位、險情種類、搶護方案以及處理險情行政職責人、技術職責人、通信聯絡方式、除險等情景,以進一步採取相應措施。

當水庫、山坪塘遭遇超標準洪水或其它不可抗拒因素而可能潰壩時,應提前向工程潰壩洪水風險圖確定的淹沒範圍發出預警,爲羣衆安全轉移爭取時光。

3、洪澇旱災信息

(1)洪澇災情信息主要包括:災害發生的時光、地點、範圍、受災人口以及羣衆財產、農林牧漁、交通運輸、郵電通信、水電設施等方面的損失。

(2)乾旱災情信息主要包括:乾旱發生的時光、地點、程度、受害範圍、影響人口,以及對農業生產城鎮生活、生態環境等方面造成的影響等損失。災情發生後,各村(社區)應及時向鎮防汛抗旱指揮部報告洪澇、乾旱災情信息。對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較大的空情,應在災害發生後1小時內將初步情景報告鎮指揮部,同時對覈實災情及時組織覈實並上報,爲抗災救災供給準確信息。

(3)各村委會(社區)應按《水旱災害統計報表制度》的規定向鎮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揮部報告,鎮人民政府向縣防汛抗旱指揮部及相關部門上報災情。

(二)預防預警行動

1、預防預警準備工作

思想準備。加強宣傳,增強全民預防水旱災害和自我保護的意識,做好防大汛抗大旱的思想準備。

(2)組織準備。建立健全防汛抗旱組織指揮機構,落實防汛抗旱職責人,防汛抗旱隊伍和地質災害易發重點區域的監測網絡及預警措施,加強防汛專業機動搶險隊和抗旱服務組織的建設。

(3)工程準備。對存在病險的堤防、水庫、涵閘、電站等各類水利工程設施實行除險加固;對跨汛期施工的水利工程和病險工程,要落實安全度汛方案。

(4)預案准備。修訂完善各類預案和防禦超標準洪水的應急方案,並開展預案演練,經過演練檢驗預案編制的效果,提高預案的可操作性。

(5)物資準備。按照分級負責的.原則,鎮防汛指揮部應儲備充足的防汛物資,各村(社區)和有關部門也應儲備足夠的防汛物資。

(6)通訊準備。充分利用社會通信公網,確保雨情、水情、工情、災情等信息及時傳遞。

(7)防汛抗旱檢查。實行以查組織、查工程、查預案、查物資、查通信爲主要資料的分級檢查制度,發現薄弱環節,要明確職責、限期整改。

(8)防汛日常管理工作。加強防汛日常管理工作,對在江河、水庫、灘塗內建設的非防洪建設項目應編制洪水影響評價報告,並經上級水行政主管部門審批,對未經審批並嚴重影響防洪的項目,依法強行拆除。

2、地質災害預警

(1)可能遭受地質災害威脅的村、社,應根據地質災害的成因和特點,主動採取預防和避險措施。立即與氣象、國土資源等部門應密切聯繫,相互配合,實現信息共享,提高預報水平,及時發佈預報警報。

(2)有地質災害的村、社,由國土資源部門協助鎮編制地質災害防治預案,劃分並確定區域內易發生地質災害的地點及範圍,制訂人員安全轉移方案,明確組織機構的設置及職責。

(3)地質災害易發區應建立專業監測與羣測羣防相結合的監測體系,鎮、村和相關單位都要落實觀測措施,汛期堅持每一天巡邏制度,降雨期間,加強觀測、加強巡邏,並落實信號發送員,一旦發現危險徵兆,立即向周邊羣衆報警,實現快速轉移,並報縣防汛指揮部,以便及時組織抗災救災。

做好旱災工作

鎮抗旱機構隨時掌握旱災變化情景,做好旱情監測、預報工作,定期分析旱情情景。

做好抗旱水源調度管理工作

及時分析瞭解社會各方面的用水需求,根據情景適時調整工作部署。

掌握抗旱準備工作和行動情景

及時通報旱情信息和抗旱情景

根據旱情發展趨勢適時對抗旱工作進行動員部署

搞好舒家溝、高坪、孟家樑水庫防汛工作

1、建好防汛領導機構,成立領導防汛抗旱領導小組,由人大副主席顧新民任組長,副鎮長向軍任副組長。成員:漆明波、張元仕、王合禮、吳仁政、伍明路、肖應高。同時下設搶險隊、物資器材儲備運輸隊、通訊聯絡辦公室、搶險隊伍由各村委會、基幹民兵、村民小組長、共產黨員組成。

2、物資器材的儲備工作:尖峯寨村、紙廠溝村、龍家壩村,各備足編織袋3000條,撮箕500擔,鋤頭、鐵鏟1000把。

3、建立值班制度和安全轉移準備工作:水庫管理人員在汛期必須24小時晝夜值班,隨時觀測水庫大壩有無變化情景,危機時要在泄洪的同時及時報告鎮防汛抗旱指揮部,鎮指揮部要立即進入高度戰備狀態,全力組織龍家壩、李家壩、社區、崔家壩沿天師河羣衆向原天師國中地段安全轉移,朱家壩羣衆向原村小集結。

四、山坪塘防汛預案工作

1、重點山坪塘抓好汛期安全調度工作,汛期限制蓄水,做到不垮壩,零死亡,確保大壩下游羣衆生命財產安全。

2、做好大壩溢洪道水毀工程修復,確保工程安全渡汛。

3、加強工程檢查,堅持通訊暢通,管理人員和村民小組長必須堅持24小時值班制度,一旦發生險情,及時上報鎮指揮部,鎮政府向有關部門報告,並組織搶險。

五、天師河、朱家壩河防汛搶險預案

各村要組織力量,認真檢查河流安全、防汛措施的落實情景,對堵塞排洪、行洪河道,嚴重影響防洪安全的障礙,要全面整治,並按照“誰設障,誰清除”的原則,堅持依法清障,對排洪防洪設施,易淹易衝區、道路橋樑、公共設施等存在隱患的,要會同有關部門,制定解決辦法和措施,一旦出現險情,立即上報,投入搶險,減輕損失,洪災後及時組織人員進行疫病防治,發動羣衆生產自救,迅速修復水毀工程,避免下次洪災造成更大的損失。

防汛抗旱應急預案 篇5

爲保證防汛抗旱應急工作高效、有序進行,全面提高應對氣象災害的水平和應急處置能力,最大限度地減少或者避免洪澇旱情災害造成的人員傷亡、財產損失,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公共安全和生態環境安全,結合桐木實際,制訂本預案。

一、指導方針和原則

堅持以人爲本,預防爲主的原則。把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作爲防汛抗旱應急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最大限度地減少災害造成的人員傷亡和危害。

堅持政府統一領導、分級管理、部門分工負責、協調一致的原則。各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互相配合,實行資源整合、信息共享,形成應急合力,共同做好防汛抗旱應急工作。

堅持科技先導的原則。依靠科技進步,全面提高防汛抗旱應急工作的現代化水平,做到及時發現、及時預警、及時響應、及時處置。

我鎮防汛抗旱應急工作堅持“安全第一、常備不懈、以防爲主、全力搶險”和堅持“誰主管、誰負責”、“屬地管理”的原則。

二、組織機構與職責

成立桐木鎮防汛抗旱總指揮部,其組成人員如下:

總 指 揮:嚴鵬程

第一副總指揮:李子米

副總指揮:郭德福 彭柏林 李孝亮 崔崑山 彭略

聶 俊 甘 劍 易傳瑤 黃 嬌 柳義成

宋樹榮 黎華生 黎友成 鄭席標 李龍聖

王其偉 施怡權 何宏寬

成 員:易生根 高維生 肖維科 崔江閩 陽耀鬆

彭偉林 陳小強 馮光山 黃賢福 陽珊明

鄭 偉 柳錫良 彭小波 鍾 林 陽增春

鍾文炳 各村村委會(社區)主任

指揮部下設防汛抗旱辦公室,辦公室設在黨政綜合辦,由易生根任辦公室主任。

指揮部辦公室負責傳達防汛抗旱指揮部工作指令;具體協調處理在實施防汛抗旱應急工作中的有關問題;組織有關部門研究會商災害發生髮展趨勢;對災害損失及影響進行評估;制定洪澇及旱情災害防禦方案;適時對預案進行修訂和完善;完成鎮防汛抗旱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組織政府有關人員做好災害性天氣的監測、預報、警報的發佈,並及時有效地提供氣象服務信息;爲縣防汛抗旱領導小組啓動和終止防汛災害應急預案、組織氣象防災減災提供決策依據和建議,及時向成員單位通報情況;負責防汛抗旱災害信息的收集、分析和評估工作。

指揮部下設搶險應急處置隊伍:

1、搶險救災組

組 長:郭德福

成 員: 高維生 甘高富 黎汝紅 肖 坤 肖維科

金國柱 陽珊明 黃 雄 黎 江 黎 聖

陳禮科 甘 宇 陳百戰 金 波 邱 仁

楊小萍 曾海根 黃海文 黎 萍 歐陽意

陳 強 歐陽凱 甘 勇 吳文濤 黃 峯

陽康樂 甘文武 李 萍 彭 海 杜建偉

李 青 李海龍 彭友水 肖 徵 曾 煒

杜華柏 彭輝啓 黃 生 金 維 黎沅瑾

呂芳維 陽耀銘 湯 科 戴建軍 易 友

各村支兩委幹部

職 責:負責各村的搶險救災工作。

2、安全保衛組

組 長: 崔崑山

副組長: 宋樹榮 黎 鬆

成 員: 馮光山 肖友輝 繆建軍 劉 建 曾國良

孫 敏 張文壽 戴利萍 張 磊 陽 鵬

派出所及交警隊成員

職 責:負責現場警戒、維護秩序、疏導交通、疏散羣衆等工作。

3、醫療救護及衛生防疫組

組 長:黃 嬌

副組長:鍾 林 陽輝春 戴章蘭 成 員:黃 軍 劉玉源 劉桂秀 戴清明 中心衛生院醫護人員及防保站工作人員

職 責:負責現場傷員搶救和治療工作,做好防疫防病工作,確保不發生疫病流行。

4、供水和環衛清理組

組 長:聶 俊

副組長:鍾 智

成 員:城建辦全體成員 自來水公司 環衛所全體成員

職 責:及時排除供水設施險情,保障集鎮應急供水;做好

城鄉環境清理、整治工作。

5、救災救濟組

組 長:黃 嬌

副組長:彭偉林

成 員:民政所全體同志

職 責:負責轄區內受災羣衆和災情的巡查處置,切實及時解決受災羣衆食、衣、住等問題。

6、交通維護組

組 長:甘 劍

副組長:肖友輝

成 員:交通辦全體人員 養路隊全體職工 交警中隊全體同志

職 責:負責做好全鎮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搞好交通疏導和管制,及時封堵危險路段和橋樑,道路排障,疏通已經堵塞路段。

7、水庫水渠疏導組

組 長:李子米

副組長:施怡權 高維生

成 員:農辦全體人員

職 責:負責全鎮範圍內小(一)型、小(二)型水庫排險工作及棗木水庫南北乾渠的疏通工作。

8、企業排險組

組 長:崔崑山

副組長:崔江閩 陽耀鬆

成 員:各安全辦成員 各駐村工作組成員

職 責:負責全鎮各企業搶險和安全隱患排查工作,嚴防企業安全生事故發生。

9、地質災害監測防範組

組 長:易傳瑤

副組長:陽耀鬆

成 員:工業項目辦全體人員

職 責:加強地質災害點的值守、監測,防範泥石流和山體滑坡威脅人民羣衆生命財產安全,組織地址災害排查。

10、宣傳報道和輿情監測組

組 長:易生根

副組長:彭小波

成 員:黨政辦、黨建辦、宣傳文教辦全體人員

職 責:負責宣傳報道、輿論監測、災情彙總、信息上報、文件起草等工作。

11、應急機動及後勤保障組

組 長:李孝亮 副組長:彭 略

成 員:易生根 李中鋒 黃賢福 金友良 黃樂發

高維生 甘高富 黃康萍 黃東敏 黃 斌

蘭先紅 陽寶林 劉根萍 陽輝增 曾 紅

陽友生 曾 明 彭輝根 楊小萍 曾慶雪

楊傳生 馮 輝 賴 文 李其祥 金培洪

陽康樂 黃 倩 楊 輝

職 責:負責現場搶險物資供應及其它後勤保障工作,服從指揮部統一調度。

12、值班預警組

組 長:值班班子成員

成 員:防汛抗旱辦、值班人員

職 責:發佈暴雨和旱情預報後,保持24小時值班,監測汛、旱情,並報告防汛抗旱總指揮部適時啓動應急預案,通知各工作組人員。

三、預警和預防機制

1、防汛災害預警信息來源

政府管理本行政區域內的防汛抗旱災害監測、信息收集、預報預警和評估等工作,防汛抗旱指揮部具體承擔當地防汛災害性天氣監測、預報預警任務。

防汛抗旱災害發生後,知情單位或個人應及時通過氣象災害報警電話等多種途徑向本地氣象部門報告有關防汛抗旱災害信息。

2、預警預防行動

政府根據發生地防汛抗旱災害監測、預報、警報信息,對可能發生防汛旱情災害的情況,立即進行監測和預警等方面的工作部署,並在1小時內上報市、縣防汛抗旱領導小組。

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對防汛旱情災害信息進行分析評估,當達到我鎮暴雨災害預警啓動級別的,將立即啓動相應級別的預警,並在1小時內向縣防汛抗旱領導小組報告。

有關部門及社會公衆應按照暴雨預警信號及防禦指南和應急預案的要求,積極採取措施防禦和避免防汛旱情災害可能造成的`損失。

防汛抗旱指揮部應根據需要進行檢查、督促、指導,確保預案的順利實施。

3、預警支持系統

加強防汛抗旱災害預警支持系統建設,保證防汛抗旱災害應急工作順利進行。

(1)建立和完善以防汛抗旱災害性天氣監測、氣象信息傳輸、氣象預報分析處理和防汛抗旱災害預警信息發佈爲主體的氣象災害預警系統,提高防汛抗旱災害預警能力。

(2)建立防汛抗旱災害信息綜合收集評估系統,爲政府決策提供科學依據。

(3)建立和完善防汛抗旱災害防災減災綜合信息平臺,實現防汛災害信息資源共享。

政府統一部署,相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建立和完善本部門防汛抗旱災害應急處置系統。

4、預警級別及發佈

本預案中預警啓動級別按照防汛抗旱災害的影響範圍、重大性和緊急程度,分爲一般(Ⅳ級)、較大(Ⅲ級)、重大(Ⅱ級)和特別重大(Ⅰ級)四級。

一般(IV)級預警。當預報我鎮有1個行政村即將發生或可能發生較大暴雨災害性天氣過程;已經(或可能)造成10人以下受傷、或者直接經濟損失100萬元以下;或其它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發布IV級預警時,對較小範圍內的公共安全、政治穩定和經濟社會秩序造成一定危害或威脅的較大暴雨災害時,由事發地的村級防汛抗旱領導小組決定啓動Ⅳ級預警,並在1小時內向當地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及縣防汛抗旱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預案的應急響應情況。

較大(Ⅲ級)預警。當預報我鎮有2個以上行政村發生或可能發生達到啓動Ⅳ級預警標準的暴雨災害的;已經(或可能)造成死亡1人以上3人以下,或者傷亡總數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者直接經濟損失100萬元以上1000萬元以下;或其它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發布Ⅲ級預警時,可能造成較大危害和社會影響的防汛旱情災害時,由防汛抗旱指揮部決定啓動Ⅲ級預警,並在1小時內向縣防汛抗旱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預案的應急響應情況。

重大Ⅱ級預警。當全鎮範圍內預報有4個以上行政村發生或可能發生達到啓動Ⅱ級預警標準的防汛旱情災害的;已經(或可能)造成死亡1人以上5人以下,或者傷亡總數30人以上100人以下,或者直接經濟損失1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或其它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發布Ⅱ級預警時,可能發生特別防汛旱情災害性天氣過程,並可能造成重大的危害和社會影響時,由防汛抗旱指揮部向縣政府應急委員會彙報並啓動Ⅱ級預警。

特別重大I級預警。當全鎮範圍內預報有10個以上行政村即將發生或可能發生達到啓動Ⅱ級預警標準防汛旱情災害的;已經(或可能)造成死亡10人以上,或者傷亡總數20人以上,或者直接經濟損失1億元以上;或其它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發布I級預警時,可能特別重大危害的防汛旱情災害性天氣過程時,由鎮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向上級彙報決定啓動I級預警。

5、應急響應

IV級響應

當防汛抗旱指揮部發布IV級暴雨預警後,政府要啓動相應的應急程序:

——各崗位應急人員全部到位,實行24小時主要負責人帶班制度,全程跟蹤災害性天氣的發展、變化情況;

——政府要主動加強與縣氣象局的天氣會商,並根據省和市氣象臺發佈的指導產品,做好防汛抗旱災害的跟蹤服務工作;

——根據應急工作需要各業務崗位按照職責做好實時監測、加密觀測、滾動預報、跟蹤服務;

——政府要及時向本級防汛抗旱領導小組和縣政府報告防汛旱情災害的發生、發展及其預報服務情況;

——政府要及時將本地防汛抗旱災害信息向上下游政府通報。

Ⅲ級響應

當防汛抗旱指揮部發布Ⅲ級暴雨預警後,發生或可能發生地政府要配合啓動相應的應急程序:

——職能部門和業務單位各崗位應急人員全部到位,實行24小時主要負責人帶班制度,全程跟蹤防汛災害性天氣的發展、變化情況;

——要主動加強與縣政府及所屬業務單位的天氣會商,並根據省氣象臺發佈的指導產品,做好防汛抗旱災害的跟蹤預報預警服務工作;

——要及時向縣防汛抗旱領導小組和縣政府報告防汛抗旱災害的發生、發展及其預報服務情況;

——災害發生後,政府要迅速調派應急隊伍,進入抗災現場,做好相關的防汛災害性天氣監測、預報和現場氣象服務等工作;

——要及時將本地防汛抗旱災害信息向上下游政府通報;

——發生或可能發生防汛抗旱災害的政府各崗位應急人員全部到位,實行24小時主要負責人帶班制度;

——根據應急工作需要,各業務崗位按照職責做好實時監測、加密觀測、滾動預報、跟蹤服務;

Ⅱ級響應

含Ⅲ級響應

——根據應急工作需要,與縣政府進行密切聯繫,隨時會商,做好滾動預報、跟蹤服務;

I級響應

含Ⅱ級響應

——根據應急工作需要,與上級派出的工作組進行密切聯繫,隨時會商,做好滾動預報、跟蹤服務;

——隨時執行上級防汛抗旱領導小組和縣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發佈的各種指令。

發生地或可能發生地的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要按照有關發佈規定及時通過廣播、電視、手機短信、電話、網絡等方式向社會發佈防汛抗旱災害性天氣預報預警信息。

(1)信息共享和處理

防汛抗旱災害的監測、預報、服務、災情等信息實行分級上報,由各級氣象部門歸檔管理,實現共享。

防汛抗旱災害信息的報送和處理,要快速、準確、翔實,重要信息在1小時內報縣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因客觀原因1時難以準確掌握的信息,要及時報告基本情況,同時抓緊了解情況,隨後補報詳情。

(2)應急通信方式

防汛抗旱指揮部及其成員單位要保證24小時通信暢通,並將值班電話和輔助通信方式及時向政府相關部門報告。

(3)暴雨災害評估

由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負責統一組織發生地的防汛災害評估。

鎮防汛災害評估結果將及時上報縣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和縣政府。

防汛災害評估結果可作爲氣象災害救助、賠償的依據。

6、應急終止

防汛抗旱指揮部根據災害性天氣發生、發展趨勢信息和災情發展情況,經政府批准後發佈結束應急狀態的公告。

7、後期處置

1、善後處置

防汛抗旱指揮部要組織相關部門及時調查、統計防汛抗旱災害事件的影響範圍和受災程度,評估、覈實洪澇旱災災害事件所造成的損失情況,報政府辦公室等相關部門,並按規定向社會公佈。

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應組織專家對洪澇旱災災害成因進行分析總結,並報縣防汛抗旱領導小組。

2、災害保險

協調氣象部門爲保險機構辦理受災人員和財產的保險理賠事項提供準確的災情信息證明。

8.應急保障

(1)指揮系統保障

防汛抗旱指揮部通過現場或相關聯繫系統實現實時指揮和調度。

(2)資金保障

鎮人民政府根據全鎮洪澇旱災災害應急工作的需要安排專項資金,爲全鎮洪澇旱災災害應急處置工作提供資金保障。

(3)通信保障

以國家氣象通信網爲主體,無線傳輸方式作爲備份,及時接收各類氣象資料,確保預報、警報、天氣實況和災情的傳輸。

應急救援現場應與防汛抗旱指揮部之間保持通信暢通,配備現場緊急通信系統,爲現場防汛抗旱災害應急救援工作提供保障。

9、宣傳、培訓和演練

防汛抗旱指揮部要充分利用廣播、電視、互聯網、報紙等媒體,向社會公衆宣傳暴雨預警信號及防禦指南的相關知識。

防汛抗旱指揮部及其成員單位要有組織、有計劃地對本單位應急工作人員進行技術、服務、管理等方面的培訓,並定期組織應急演練。

10、獎勵與責任追究

(1)獎勵

對在洪澇乾旱災害防災、減災、救災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表彰和獎勵。

對在洪澇乾旱災害防災、減災、救災工作中表現突出而英勇獻身的人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追認烈士。

對因參與災害應急工作致病、致殘、死亡的人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相應的補助和撫卹。

(2)責任追究

防汛抗旱指揮部及其成員單位的有關氣象工作人員由於玩忽職守,導致重大漏報、錯報氣象預報、災害性天氣警報,致使國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第四十條規定追究相應的責任。

發生洪澇乾旱災害後,有關部門謊報災情或者知情不報,或者拒不履行本預案規定的應急處置職責,或者拒不配合、阻礙、干涉災情收集和救助工作,致使國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由本級人民政府或者上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責令其改正,給予行政處分;情節重大的,對其主要負責人、負有責任的主管人員和其他責任人員追究相應的法律責任。

11、預案管理

本預案將根據市、縣防汛災害應急工作實際需要適時進行修訂和完善,並報縣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備案。

本預案由鎮人民政府制定,並負責解釋。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防汛抗旱應急預案 篇6

1、總則

1.1 編制目的

爲做好我鎮水旱災害突發事件防範與處置工作,使水旱災害處於可控狀態,保證抗洪搶險、抗旱救災工作高效有序進行,最大程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保障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特制定xxx鎮防汛抗旱應急預案。

1.2 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汛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河道管理條例》《取水許可制度實施辦法》、《水旱災害統計報表制度》制定本預案。

1.3 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全鎮範圍內水旱災害的預防和應急處置。水旱災害包括:大雨洪水、乾旱災害以及由洪水、地震引發的堤防決口、水閘倒塌、供水水質被侵害等衍生災害。

1.4 工作原則

1.4.1 堅持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爲指導,以人爲本,樹立和落實科學發展觀,防汛抗旱並舉,努力實現由控制洪水向洪水管理轉變,由單一抗旱向全面抗旱轉變,不斷提高防汛抗旱工作的現代化水平。

1.4.2 防汛抗旱工作實行政府行政首長負責制,統一指揮。

1.4.3 防汛抗旱以防洪安全和城鄉供水安全爲首要目標,實行“安全第一,常備不懈,以防爲主,防抗結合”的原則。

1.4.4 防汛抗旱工作按照流域或區域統一規劃,堅持因地制宜,城鄉統籌,突出重點,兼顧一般,局部利益服從全局利益。

1.4.5 堅持依法防汛抗旱,實行公衆參與,專羣結合。

1.4.6 抗旱用水以水資源承載能力爲基礎,實行先生活、後生產,先地表、後地下,先節水、後調水,科學調度,優化配置,最大程度地滿足城鄉生活、生產、生態用水需求。

1.4.7 堅持防汛抗旱統籌,在防洪保安全的前提下,儘可能利用洪水資源;以法規約束人的行爲,防止人對水的侵害,既利用水資源又保護水資源,促進人與自然和諧相處。

2、組織指揮及職責

2.1 組織機構

xxx鎮人民政府設立防汛防旱指揮部(以下簡稱鎮防指)。成員組成如下:

2.2 工作職責

負責領導、組織全鎮的防汛抗旱工作,擬訂全鎮防汛抗旱預案和行政區劃的調水方案,及時掌握全鎮汛情、旱情、災情並組織實施抗洪搶險及抗旱減災措施,統一調控和調度全鎮水利、水電設施的'水量,做好洪水管理工作,組織災後處置,並做好有關協調工作。

3、預防和預警機制

3.1 預防預警信息

3.1.1 汛情信息

加強對當地災害性天氣的監測和預報,並將結果及時報送縣防汛指揮部和相關成員單位。當預報即將發生嚴重水旱災害時,鎮防汛指揮部應提早通知有關區域做好相關準備。發生洪水時,雨情、水情應在30分鐘內報到縣防指,爲適時指揮決策提供依據。

3.1.2 洪澇災害信息

(1)洪澇災害信息主要包括:災害發生的時間、地點、範圍、受災人口以及羣衆財產、農林牧、交通運輸、郵電通信、工礦企業、水電設施等方面的損失。

(2)洪澇災情發生後,鎮防汛指揮部應及時向縣防汛指揮部報告洪澇受災情況,對人員傷亡等重大災情在災害發生後,應立即將初步情況報到縣防汛指揮部,並對實時災情組織覈實,覈實後及時上報。

3.1.3 旱情信息

(1)旱情信息主要包括:乾旱發生的時間、地點、程度、受旱範圍、影響人口,以及對工農業生產、城鄉生活、生態環境等方面造成的影響。

(2)鎮防汛指揮部應掌握水雨情變化、加強旱情監測,按照《水旱災害統計報表制度》的規定上報受旱情況。

3.2 預防預警行動

3.2.1 預防預警準備工作

(1)思想準備。加強宣傳,增強全民預防水旱災害和自我保護的意識,做好防大汛抗大旱的思想準備。

(2)組織準備。建立健全防汛抗旱組織指揮機構,落實防汛抗旱責任人、防汛抗旱隊伍的監測網絡及預警措施,加強防汛專業機動搶險隊和抗旱服務組織的建設。

(3)工程準備。對存在病險的堤防、涵閘等各類水利工程設施實行應急除險加固;對跨汛期施工的水利工程和病險工程,要落實安全度汛方案。

(4)預案准備。修訂完善各類預案和防禦超標準洪水的應急方案,並開展預案演練,通過演練檢驗預案編制的效果,提高預案的可操作性。

(5)物資準備。按照分級負責的原則,鎮防汛指揮部應儲備充足的搶險物資。

(6)通信準備。充分利用社會通信公網,確保雨情、水情、工情、災情等信息及指揮調度指令暢通。

(7)防汛抗旱檢查。實行以查組織、查工程、查預案、查物資、查通信爲主要內容的分級檢查制度,發現薄弱環節,要明確責任、限期整改。

3.2.3 地質災害預警

(1)地質災害易發區應建立專業監測與羣測羣防相結合的監測體系,每個村、組和相關單位都要落實觀測措施,汛期堅持24小時值班巡邏制度,降雨期間,加密觀測、加強巡邏,並落實信號發送員,一旦發現危險徵兆,立即向周邊羣衆報警,實現快速轉移,並報縣防汛指揮部,以便及時組織抗災救災。

3.2.4 乾旱災害預警

(1)鎮防汛指揮部應針對乾旱災害的成因、特點,因地制宜採取預警防範措施。

防汛抗旱應急預案 篇7

爲確保“防汛、抗旱”期安全供水,提前做好“防汛、抗旱”工作,保證供水設備、設施運行安全、正常,確保居民生活、生產用水安全和社會穩定,特制定本預案。

一、加強組織領導

1、成立“防汛、抗旱”領導小組,層層落實責任,細化責任分工,爲防汛、抗旱工作提供組織保證。防汛、抗旱期險情發生時,在第一時間向縣防汛指揮部及有關部門彙報險情,並及時組織搶險工作。

2、成立以公司經理任組長,水廠負責人任副組長的“防汛、抗旱”工作領導小組,下設5個應急搶險組,汛期險情發生時,第一時間趕赴現場並組織搶修,爲“防汛、抗旱”工作提供組織保證。

3、“防汛、抗旱”領導小組成員,組長:楊建龍,副組長:李建國,成員:賈啓軍、鍾睿、黃福美、田蕾、王俊英,以5個搶修小組劃分爲搶險單位及區域,由於“防汛、抗旱”工作的重要性和特殊性,各小組成員必須嚴格履行好各自的“防汛、抗旱”搶險責任,不能貽誤搶險時機,做到指揮有力,部署有序,上下呼應,相互溝通,協調調度。

4、加強宣傳,提高全民“防汛、抗旱”搶險工作的緊急意識,做好災情統計上報工作,爲應急搶險工作積累經驗。

二、“防汛、抗旱”搶險物資要有針對性的'儲備

對搶險物資的儲備,做到寧可備而不用,不可用而無備,發生險情時,確保人員、車輛、搶險物資及時到位迅速組織搶修,千方百計確保居民生活用水的正常供應。

三、切實做好“防汛、抗旱”應急搶險各項準備工作

1、發現險情領導幹部要在第一時間組織搶險,服從統一調度安排,顧全大局,哪裏出了問題,哪裏的責任人負責,絕不能推諉扯皮,貽誤搶險時機。

2、嚴格“防汛、抗旱”值班制度,值班人員24小時值班,嚴明紀律,密切監視險情變化情況,一旦遇有險情,及時向領導小組上報,確保險情發生時,能在第一時間趕赴現場組織搶修。

四、加強水質監督檢測

嚴格出廠水質監督檢測,確保出廠水質達國家飲用水衛生標準,加強水資源地的環境保護,對各取水點的源水水質檢測每週不少於兩次,防止源水水質污染。

加強供水工作的供、管、用管理,充分調動廣大職工的積極性,嚴格崗位責任制度,確保安全供水,爲縣城居民身心健康負責,爲縣城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作出供水行業應有貢獻。

防汛抗旱應急預案 篇8

1總則

1.1編制目的

做好水旱災害突發事件防範與處置工作,使水旱災害處於可控狀態,保證抗洪搶險、抗旱救災工作高效有序進行,最大程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保障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

1.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汛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河道管理條例》、《國家防汛抗旱應急預案》、國務院《水庫大壩安全管理條例》、國務院《取水許可制度實施辦法》、國家建設部《城市節約用水管理規定》、國家防總《水旱災害統計報表制度》以及《浙江省海塘管理條例》,制定本預案。

1.3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溫州市範圍內水旱災害的預防和應急處置。水旱災害包括:颱風暴潮災害、江河洪水、山洪災害、乾旱災害、供水危機以及由洪水、風暴潮、地震引發的水庫垮壩、堤防決口、水閘倒塌、供水水質被侵害等次生衍生災害。

1.4工作原則

1.4.1堅持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爲指導,以人爲本,樹立和落實科學發展觀,防汛抗旱並舉,努力實現由控制洪水向洪水管理轉變,由單一抗旱向全面抗旱轉變,不斷提高防汛抗旱工作的現代化水平。

1.4.2防汛抗旱工作實行各級人民政府行政首長負責制,統一指揮,分級分部門負責。

1.4.3防汛抗旱以防洪安全和城鄉供水安全爲首要目標,實行安全第一,常備不懈,以防爲主,防抗結合的原則。

1.4.4防汛抗旱工作按照流域或區域統一規劃,堅持因地制宜,城鄉統籌,突出重點,兼顧一般,局部利益服從全局利益。

1.4.5堅持依法防汛抗旱,實行公衆參與,軍民結合,專羣結合,平戰結合。駐溫部隊、武警部隊、預備役團主要承擔防汛抗洪的急難險重等攻堅任務。

1.4.6抗旱用水以水資源承載能力爲基礎,實行先生活、後生產,先地表、後地下,先節水、後調水,科學調度,優化配置,最大程度地滿足城鄉生活、生產、生態用水需求。

1.4.7堅持防汛抗旱統籌,在防洪保安的前提下,儘可能利用洪水資源;以法規約束人的行爲,防止人對水的侵害,既利用水資源又保護水資源,促進人與自然和諧相處。

2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2.1組織機構

市本級設立溫州市人民政府防汛防旱指揮部(以下簡稱市防汛指揮部),市防汛指揮部下設城市防洪防颱分指揮部和水上防颱分指揮部;縣(市、區)人民政府設立防汛防旱指揮部〔以下簡稱縣(市、區)防汛指揮部〕。

2.1.1市防汛指揮部

市防汛指揮部由市人民政府分管副市長任指揮,市水利局局長任常務副指揮,溫州軍分區副司令員、市委、市政府副祕書長和市水利局分管副局長任副指揮,市委宣傳部、市發改委、市經貿委、市安監局、海軍91765部隊、市武警支隊、市監察局、市規劃局、市交通局、溫州電業局、市氣象局、溫州海洋中心站、市國土資源局、市海洋與漁業局、市財政局、市民政局、市公安局、市衛生局、市港航管理局、溫州海事局、市農業局、市糧食局、市供銷社、市建設局、市市政園林局、市教育局、市環保局、市旅遊局、市市級機關事務管理局、市房管局、市廣播電視總檯、溫州日報社、市郵政局、農行溫州市分行、電信溫州市分公司、人保溫州分公司、網通溫州市分公司等37個單位負責人和海軍、武警支隊的首長爲指揮部成員。市防汛指揮部下設辦公室(以下簡稱市防汛辦),市水利局分管副局長兼辦公室主任。

2.1.2城市防颱防洪分指揮部

城市防颱防洪分指揮部由市人民政府分管城市建設工作的市政府副祕書長擔任,市市政園林局局長任常務副指揮,鹿城區、龍灣區、甌海區分管城市建設工作的副區長任副指揮,市市政園林局、市建設局、市教育局、市房管局、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市公安局、溫州電業局、市水利局、市城市河道建設管理辦公室分管領導爲成員。分指揮部下設辦公室,市市政園林局分管領導任辦公室主任。

2.1.3水上防颱分指揮部

水上防颱分指揮部由市人民政府分管交通工作的副祕書長任指揮,溫州海事局局長任副指揮,溫州海事局、市港航管理局、市海洋與漁業局、市公安局水上分局、海警支隊、溫州航標處、東海救助局溫州基地、溫州港務集團、華電集團拖輪公司、溫州海運集團分管領導爲成員。分指揮部下設辦公室,溫州海事局分管領導任辦公室主任。

2.1.4縣(市、區)防汛指揮部

縣(市、區)防汛指揮部由本級政府和有關部門、當地駐軍、人民武裝部負責人等組成。

2.2工作職責

2.2.1市防汛指揮部職責

負責領導、組織全市的防汛抗旱工作,擬訂全市防汛抗旱政策性文件、規章制度,以及跨縣(市、區)行政區劃的調水方案,及時掌握全市汛情、旱情、災情並組織實施抗洪搶險及抗旱減災措施,統一調控和調度全市水利、水電設施的水量,做好洪水管理工作,組織災後處置,並做好有關協調工作。

2.2.2城市防颱防洪分指揮部職責

城市防颱防洪分指揮部負責城市防颱防洪相關事宜,落實市防汛指揮部防汛工作的部署及下達的任務,制定修編分指揮部防颱防洪預案,組織協調分指揮部成員單位開展防汛抗臺工作。

2.2.3水上防颱分指揮部職責

水上防颱分指揮部負責處理水上船隻、人員防颱搶險救災工作,落實市防汛指揮部防汛工作的部署及下達的任務,制定修編分指揮部防颱防洪預案,組織協調分指揮部成員單位開展防汛抗臺工作。

2.2.4成員單位職責

市氣象局:負責暴雨、熱帶氣旋等災害性天氣的監測、預報和預警;及時提供短期氣候預測、中短期天氣預報和有關實時氣象信息,提供防汛防旱有關氣象資料;根據旱情的發展,組織實施人工增雨作業。

溫州海洋預報臺:負責溫州沿海海洋水文要素的監測工作;及時提供熱帶氣旋、風暴潮以及沿海大浪的預警、預報信息。

市國土資源局:承擔溫州市地質災害防治指揮部日常工作;負責全市滑坡、山體崩塌、地面塌陷和泥石流等地質災害防治的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組織開展地質災害調查,建立和完善預防預警體系,及時向市防指提供山地災害易發地區分佈情況。

市水利局:承擔市防指的日常工作,負責組織、協調、監督、指導全市防汛防旱的日常工作;負責水工程安全的監督管理,負責重要江河和水工程的防洪抗旱調度,及時提供雨情、水情、旱情、災情和水文預報;負責水資源的調配,組織指導抗洪搶險工作和水毀防洪工程的修復。

溫州軍分區、海軍91765部隊、武警部隊、預備役團:執行抗洪搶險任務。軍分區同時負責組織市預備役部隊和民兵參加搶險救災;申請支援救災部隊;協調駐溫部隊參加當地抗洪搶險;在重大汛情時向市防汛指揮部派駐聯絡員。

市委農辦、市發改委:負責本系統防汛抗旱搶險救災工作。

市經貿委:負責協調企業防汛防旱工作;負責災區重要商品市場運行和供求形勢的監控,負責協調防汛抗旱救災和災後重建物資的組織供應。

市委宣傳部:負責防汛防旱宣傳報道的組織協調和監督管理。

市教育局:負責學校防汛防颱安全的監督管理,指導學校開展防災減災知識宣傳,提高師生防災減災意識和自救能力。

市廣電總檯、《溫州日報》社:負責及時向公衆發佈市防汛指揮部和氣象、海洋、水文部門的臺情、汛情、旱情信息,做好防汛防旱工作的宣傳報道。

市公安局:負責維護防汛防颱交通、抗洪搶險秩序和災區社會治安工作;防汛防颱緊急期間,協助組織羣衆撤離和轉移;打擊盜竊、搶劫防汛防旱物資和破壞水利工程設施的犯罪行爲,做好防汛防旱的治安和保衛工作。

溫州電業局:負責排澇、抗旱用電的供應,負責所屬水電廠的防汛防颱安全管理;在汛期,督促所屬水電廠嚴格執行控制運行計劃,服從市防指調度;及時搶修水毀電力設施,保障電力供應。

市交通局:負責督促、指導道路、水路運輸企業,港口企業,各級公路部門和交通在建工程的防颱避風工作;組織、協調公路、水路防汛防旱搶險重點物資運輸;組織修復水毀公路和及時協調、疏通航道;及時提供交通系統水旱災害損失情況。

電信溫州市分公司、移動溫州分公司、網通溫州市分公司、聯通溫州分公司、鐵通溫州分公司:確保市委、市政府和市防汛指揮部的命令及汛情、險情、災情通訊暢通。

溫州海事局:承擔海事防颱分指揮部日常工作,及時向市防指提供各地運輸、工程等船舶歸港避風數量,及其分佈情況。負責組織、協調、指揮溫州沿海內港水域、船舶、設施等的防颱工作。

市港航管理局:負責指導督促水上運輸企業和港口企業的防颱避風工作,保護各企業和碼頭的安全,必要時協助公安、海事部門實施水上交通管制。

市海洋與漁業局:負責協助地方政府做好漁船和沿海水產養殖防颱避風工作。

市糧食局:負責糧庫防汛防颱保安工作,做好救濟糧的發放工作。

市衛生局:負責災區衛生防疫和醫療救護工作;實施救災防病預案,預防疾病流行。

市民政局:組織、協調全市水旱災害的救助和救濟工作,負責救災捐贈工作;及時向市防汛指揮部提供水旱災情信息;指導災區各級政府做好羣衆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

市農業局:負責農業防汛防旱和災後農業救災恢復生產技術指導;負責市級抗災種子儲備和區域性應急調用安排。

市財政局:負責及時籌集和下達防汛防旱專項資金,並加強資金使用的監督管理。

市建設局:負責建築工地防汛防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

市市政園林局:負責城市防颱防洪分指揮部日常工作,及時向市防指提供市政園林系統在建工程、危房、工棚和戶外廣告牌等可能危及防汛安全的建築物和附屬設施的分佈情況,及其棲居人員數量、分佈和安全措施落實情況。負責做好市政園林系統城市防颱、防風、防澇及旱期的城市供水工作。

市市級機關事務管理局:負責行政管理中心防汛工作;負責抗洪救災期間市防汛指揮部的後勤保障工作。

市房管局:負責做好危房居住人員的安全轉移工作;督促房屋拆遷人做好拆遷房和騰空房屋、棲居人員的安全轉移;指導、監督物業公司做好防汛防颱工作。

市規劃局:負責本系統防颱抗洪搶險工作;加強城鄉規劃的監督、管理,協調各類專項規劃與防洪規劃的關係,協助水利、防汛等部門落實基礎設施規劃中有關防洪功能的規劃。

市環保局:負責本系統防汛防颱抗洪搶險工作,做好水質污染的監測和統一監督管理工作。

市旅遊局:負責旅遊度假區防汛防颱安全監督管理。

財保溫州支公司:及時做好災區投保單位和個人的理賠工作。

農行溫州市分行:負責組織本系統防汛防颱抗洪搶險工作,按信貸原則及時發放救災貸款。

市供銷社:負責各縣(市、區)防汛物資儲備的監督工作。

2.2.5市防汛辦職責

負責市防汛指揮部的日常工作,貫徹執行上級有關防汛抗旱工作的方針政策,擬訂防汛抗旱應急預案並組織實施,組織全市防汛抗旱指揮系統的建設與管理等,當好市委、市政府防汛抗旱工作的參謀。

2.3縣(市、區)防汛指揮部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設立防汛指揮部,在市防汛指揮部和本級人民政府的領導下,組織和指揮本縣(市、區)的防汛抗旱工作。縣(市、區)防汛指揮部由本級政府和有關部門、當地駐軍、人民武裝部負責人等組成。

3預防和預警機制

3.1預防預警信息

3.1.1汛情信息

(1)市級氣象、海洋、水文部門應加強對當地災害性天氣的監測和預報,並將結果及時報送市防汛指揮部、分指揮部和相關成員單位。

(2)市級氣象、海洋、水文部門應當組織對重大災害性天氣的聯合監測、會商和預報,延長預見期,對重大氣象、水文災害作出評估,及時報市防汛指揮部、分指揮部和相關成員單位。

(3)當預報即將發生嚴重水旱災害和風暴潮災害時,市防汛指揮部應提早通知有關區域做好相關準備。當江

河發生洪水時,市水文部門應加密測驗時段,及時上報測驗結果,雨情、水情應在30分鐘內報到市防指,重要站點的水情應在15分鐘內報到市防汛指揮部,爲適時指揮決策提供依據。

3.1.2工程信息

(1)堤防工程信息。

a、當甌江、飛雲江、鰲江出現警戒水位以上潮位時,各堤防管理單位應加強工程監測,並將堤防、涵閘等工程設施的運行情況報工程管理部門和縣(市、區)防汛指揮部,發生洪水地區的縣(市、區)防汛指揮部應立即向市防汛指揮部報告工程出險情況和防守情況。

b、當沿海堤塘和涵閘等穿堤建築物出現險情或遭遇超標準洪水襲擊,以及其他不可抗拒因素而可能決口時,工程管理單位應在第一時間向可能淹沒的有關區域預警,同時向縣政府、市水利局和溫汛指準確報告出險部位、險情種類、搶護方案以及處理險情的行政責任人、技術責任人、通信聯絡方式、除險情況,以利加強指導或作出進一步的搶險決策。

(2)水庫工程信息。

a、在大中型水庫水位超過汛限水位時,水庫管理單位應對大壩、溢洪道、輸水管等關鍵部位加密監測,並按照省、市防汛指揮部批准的洪水調度方案調度,其工程運行狀況應向省市水利部門和市防汛指揮部報告。大型和中型水庫發生重大險情應在險情發生後1小時內上報省市防汛指揮部。

b、當大中型水庫出現險情時,水庫管理單位應在第一時間向下遊預警,並迅速處置險情,同時向市、縣防汛指揮部報告出險部位、險情種類、搶護方案以及處理險情的行政責任人、技術責任人、通信聯絡方式、除險情況,以進一步採取相應措施。

c、當大中型水庫遭遇超標準洪水或其他不可抗拒因素而可能潰壩時,水庫管理部門應立即向省、市、縣(市、區)防汛指揮部報告,縣(市、區)防汛指揮部應提早向水庫下游淹沒範圍發出預警,爲羣衆安全轉移爭取時間。

3.1.3洪澇災害信息

(1)洪澇災害信息主要包括:災害發生的時間、地點、範圍、受災人口以及羣衆財產、農林牧漁、交通運輸、郵電通信、工礦企業、水電設施等方面的損失。

(2)洪澇災情發生後,縣(市、區)防汛指揮部及市民政、教育、市政園林、交通、電力、農業、海事、海洋與漁業等部門應及時向市防汛指揮部報告洪澇受災情況,對人員傷亡等重大災情在災害發生後,應立即將初步情況報到市防汛指揮部,並對實時災情組織覈實,覈實後及時上報。市防汛指揮部應收集動態災情,全面掌握受災情況,並及時向市人民政府和省防汛指揮部報告。

(3)縣(市、區)防汛指揮部應按照《水旱災害統計報表制度》的規定上報洪澇災情。

3.1.4旱情信息

(1)旱情信息主要包括:乾旱發生的時間、地點、程度、受旱範圍、影響人口,以及對工農業生產、城鄉生活、生態環境等方面造成的影響。

(2)市、縣(市、區)防汛指揮部應掌握水雨情變化、當地蓄水情況和城鄉供水情況,加強旱情監測,縣(市、區)防汛指揮部和鄉(鎮)人民政府應按照《水旱災害統計報表制度》的規定上報受旱情況。

3.2預防預警行動

3.2.1預防預警準備工作

(1)思想準備。加強宣傳,增強全民預防水旱災害和自我保護的意識,做好防大汛抗大旱的思想準備。

(2)組織準備。建立健全防汛抗旱組織指揮機構,落實防汛抗旱責任人、防汛抗旱隊伍和地質災害易發重點區域的監測網絡及預警措施,加強防汛專業機動搶險隊和抗旱服務組織的建設。

(3)工程準備。對存在病險的堤防、水庫、涵閘、泵站、電站等各類水利工程設施實行應急除險加固;對跨汛期施工的水利工程和病險工程,要落實安全度汛方案。

(4)預案准備。修訂完善各類預案和防禦超標準洪水的應急方案,並開展預案演練,通過演練檢驗預案編制的效果,提高預案的可操作性。

(5)物資準備。按照分級負責的原則,市、縣(市、區)防汛指揮部應儲備充足的搶險物資。

(6)通信準備。充分利用社會通信公網和防汛專網,確保雨情、水情、工情、災情等信息及指揮調度指令暢通。

(7)防汛抗旱檢查。實行以查組織、查工程、查預案、查物資、查通信爲主要內容的分級檢查制度,發現薄弱環節,要明確責任、限期整改。

3.2.2江河洪水預警

當江河即將出現洪水時,水文部門應做好洪水預報工作,及時向市、縣(市、區)防汛指揮部及有關單位報告水位、流量的實測情況和洪水走勢,並及時滾動預報最新水情,爲抗災救災提供基本依據。爲預警提供依據。

3.2.3地質災害預警

(1)可能遭受地質災害威脅的地方,應根據地質災害的成因和特點,主動採取預防和避險措施。市氣象、國土資源、水文等部門應密切聯繫,相互配合,實現信息共享,提高預報水平,及時發佈預報警報。

(2)有地質災害的地方,由國土資源、水利、氣象等部門編制地質災害防禦預案,劃分並確定區域內易發生地質災害的地點及範圍,制訂安全轉移方案,明確組織機構的設置及職責。

(3)地質災害易發區應建立專業監測與羣測羣防相結合的監測體系,每個鄉鎮、村、組和相關單位都要落實觀測措施,汛期堅持24小時值班巡邏制度,降雨期間,加密觀測、加強巡邏,並落實信號發送員,一旦發現危險徵兆,立即向周邊羣衆報警,實現快速轉移,並報縣(市、區)防汛指揮部,以便及時組織抗災救災。

3.2.4颱風暴潮災害預警

(1)根據市氣象部門發佈的颱風(含熱帶風暴、熱帶低壓等,下同)信息,及時將颱風中心位置、強度、移動方向和速度等信息及時向社會發布,並報告市防汛指揮部、分指揮部及各有關單位。對可能造成災害的颱風,市防汛指揮部和市氣象部門應及早將信息傳達給縣(市、區)防汛指揮部和氣象部門。

(2)可能遭遇颱風襲擊的地方,市、縣(市、區)防汛指揮部、分指揮部及各成員單位應加強值班,密切注視颱風動向。

(3)水利部門應根據颱風影響的範圍,及時通知有關水庫、水閘和沿海海塘管理單位和在建水利工程,做好防範工程。各工程管理單位和在建水利工程應組織人員分析水情和颱風帶來的影響,加強工程檢查,必要時實施預泄預排措施。

(4)預報將受颱風影響的地區,當各級防汛指揮部應及時通知相關部門和人員做好防颱風工作。

(5)加強對城鎮危房、在建工地、倉庫、交通道路、電信電纜、電力電線、戶外廣告牌等公用設施的檢查和採取加固措施,組織船隻回港避風和沿海養殖人員撤離工作。

(6)低窪地帶的水閘、海塘工程管理單位應加強工程運行監測,發現問題及時處理,並報告縣(市、區)水利局和防汛指揮部。

3.2.5乾旱災害預警

(1)市、縣(市、區)防汛指揮部應針對乾旱災害的成因、特點,因地制宜採取預警防範措施。

(2)市、縣(市、區)防汛指揮部應建立健全旱情監測網絡,隨時掌握實時旱情災情,並預測乾旱發展趨勢,根據不同乾旱等級,提出相應對策,爲抗旱指揮決策提供科學依據。

(3)市、縣(市、區)防汛指揮部將加強抗旱服務網絡建設,鼓勵和支持社會力量開展多種形式的社會化服務組織建設,以防範乾旱災害的發生和蔓延。

3.3預警支持系統

3.3.1洪水、乾旱風險圖

市、縣(市、區)防汛指揮部應組織工程技術人員,研究繪製市、縣(市、區)的洪水風險圖、地質災害風險圖和乾旱風險圖。

3.3.2防禦洪水方案

水庫管理部門編制和修訂防禦水庫洪水方案,按分級管理的原則,報省、市、縣(市、區)水利部門審批。

3.3.3抗旱預案

市、縣(市、區)防汛指揮部編制抗旱預案,以主動應對不同等級的乾旱災害,由市、縣(市、區)人民政府頒佈實施。

4防汛應急響應

4.1汛情分級

4.1.1一般汛情:

(1)發佈颱風(包括熱帶風暴,下同)消息階段;

(2)日降雨量:50-100毫米(特殊情況作較大汛情處理);

(3)三江潮位:鰲江站3.94-4.32米(黃海85高程,下同),飛雲江瑞安站3.84-4.26米,甌江溫州站4.00-4.41米;

(4)沿海最大風力:8級;

凡符合上述4條中1條或1條以上的定爲一般汛情。

4.1.2較大汛情:

(1)發佈颱風警報階段;

(2)日降雨量:100-200毫米,過程降雨量:200-300毫米(特殊情況作重大汛情處理);

(3)三江潮位:鰲江站4.33-4.60米,飛雲江瑞安站4.27-4.55米,甌江溫州站4.42-4.71米;

(4)沿海最大風力:9-10級;

凡符合上述4條中1條或1條以上的定爲較大汛情。

4.1.3重大汛情:

(1)發佈颱風緊急警報階段;

(2)日降雨量:200毫米以上,過程降雨量:300毫米以上;

(3)三江潮位:鰲江站高於4.60米,飛雲江瑞安站高於4.55米,甌江溫州站高於4.71米;

(4)沿海最大風力:11級以上;

凡符合上述4條中1條或1條以上的定爲重大汛情。

4.2防範措施

根據預報或實際出現汛情等級,確定防範措施。

4.2.1一般汛情:

(1)市防汛辦向市防汛指揮部負責日常工作的副指揮報告汛情;

(2)市防汛指揮部成員單位處室負責人進崗到位,防汛辦主任、氣象臺臺長、市水文站站長進崗到位;

(3)市防汛辦向縣(市、區)防汛辦通報汛情。

4.2.2較大汛情:

(1)市防汛辦向市防汛指揮部負責日常工作的副指揮報告汛情,副指揮向市委、市政府分管領導(特殊情況下向主要領導)報告汛情;

(2)市防汛指揮部指揮及分指揮部指揮進崗到位,召開汛情分析會,各部門各單位領導進崗到位;

(3)市防汛指揮部部署防禦工作,下發防禦通知;

(4)市防汛指揮部組織指揮全市防洪搶險救災工作。

4.2.3重大汛情:

(1)市防汛指揮部指揮向市委、市政府主要領導報告汛情;

(2)市委、市政府領導進崗到位,部署防禦對策;

(3)市委辦、市政府辦下達防禦緊急通知;

(4)市委、市政府成立抗洪搶險救災領導小組,實行統一領導,按有關規程分組實施。

4.3工作內容

4.3.1組織指揮:

1、市防汛指揮部在上級防汛機構指導下和市委、市政府的領導下,行使全市防汛指揮權。

2、市防汛指揮部及海事防颱分指揮部、城市防颱防洪分指揮部,汛期均實行24小時值班。海事防颱分指揮部和城市防颱防洪分指揮部要編制各自防颱預案,報市防汛指揮部批准後實施。3、在臺風、洪澇時發生地質災害,市地質災害搶險救災指揮部應按照《溫州市突發性地質災害應急預案(試行)》做好防地質災害和搶險救災工作,並將地質災害類型、發生時間、發生地點、原因和造成的損失及時向市防指報告。

4.3.2災害救助:在防颱期間出現重特大災情,由市重特大自然災害救助指揮部根據《溫州市重特大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試行)》統一指揮和組織自然災害搶險救災工作。

4.3.3信息發佈:

1、市防汛指揮部負責發佈汛情公報、防汛緊急警報、災情(重大災情由市委宣傳部發布);

2、市氣象局負責發佈颱風消息、警報、緊急警報、強降雨等災害性天氣信息;

3其他部門發佈有關汛情、災情等信息需報市防汛指揮部指揮同意。

4.3.4預測預報:

1、市氣象局預報暴雨的時間、強度、量級和範圍;颱風的移動方向、速度、強度、登陸地點;

2、溫州海洋中心站預報沿海和甌江、飛雲江、鰲江風暴潮最高潮水位及出現時間;

3、市水文站預報主要江河洪(潮)水位;4、市國土資源局預報可能發生地質災害的地點、強度和時間。

一般汛情12小時預報一次,較大汛情3小時預報一次,重大汛情1小時預報一次,

遇特殊情況增加預報次數。預測預報結果按規定表格填寫,經領導簽字後上報市防汛指揮部;預測預報信息未經市防汛指揮部同意不得外傳。

4.3.5水利工程調度:

1、中型以上水庫由市防汛指揮部調度,其餘水庫由各縣(市、區)防汛指揮部或主管部門負責調度;

2、溫瑞塘河、永強塘河由溫瑞塘河水系管理處負責調度,瑞平塘河由瑞平水系管理處負責調度,其餘河流由所屬縣(市、區)主管部門調度;

3、市防汛指揮部對全市水利工程有權優先調度。

4.3.6物資車輛調用:

1、發生重大汛情時,市防汛指揮部有權在全市範圍內調用防汛物資,任何單位和個人必須服從大局,主動配合;

2、市級物資車輛調用由市防汛指揮部統一安排;

3、各地要求調用市級物資的,由當地防汛指揮部提出書面申請,經市防汛指揮部決定後下達調運任務;

4、搶險物資款原則上實行誰需要誰負責。

4.3.7人員物資撤離:

1、各地、各部門要按防洪預案組織轉移受災地段人員和物資;

2、對重要物品、有毒物品及易燃易爆物品應按有關規定要求處理。

4.3.8新聞採訪:

1、報道汛情、災情必須真實,不得隨意誇張;天氣預報、洪(潮)水預報、汛情公告必須按市防汛指揮部、氣象、海洋和水文部門提供的'材料公佈,不得隨意修改;

2、綜合性報道、向上級新聞單位和對外的報道,需經宣傳報道組審查後才能發佈;

3、電視臺在臺風登陸24小時內編輯洪災錄像專輯,上報市防汛指揮部。

4.4領導分工

4.4.1市委書記、市長領導負責指揮全市防汛工作;

4.4.2分管防汛的市委副書記負責指導協調全市防汛工作;

4.4.3分管防汛的副市長具體負責全市防汛工作;

4.4.4赴各縣(市、區)指導抗臺的市委副書記、市委常委、副市長由市防汛指揮部會同市委辦、市政府辦負責落實。

4.5組織分工

重大汛情時,市委、市政府成立抗洪搶險救災領導小組,下設決策指揮組、專家調度組、紀檢督查組、抗洪搶險組、綜合統計組、宣傳報道組、後勤保障組。各組按職責分工開展抗洪搶險救災工作。各組組成人員、主要職責和責任人如下:

4.5.1決策指揮組:由市委、市政府、軍分區主要領導和市防汛指揮部指揮組成。牽頭單位爲市委辦、市府辦,責任人爲市委祕書長、市政府祕書長。

主要職責:

1、發佈抗洪救災緊急動員令;

2、決定重大險情的搶險方案;

3、決定調用搶險隊伍;

4、負責請示省政府、省軍區調派物資、部隊支援搶險;

5、決定抗洪搶險的其他重要事項。

4.5.2專家調度組:由市水利局、市防汛辦、市氣象局、市國土資源局、溫州海洋預報臺、市地震臺、市水文站的領導和有關專家組成。牽頭單位爲市水利局,責任人爲市水利局局長。

主要職責:

1、負責汛情、災情、工情的彙總;

2、負責颱風、風暴潮、暴雨、洪水和地質災害的預測預報;

3、負責水利工程防洪調度;

4、根據災情、險情提出防禦對策措施。

4.5.3紀檢督查組:由市委辦、市紀委、市監察局的領導和有關人員組成。牽頭單位爲市委辦,責任人爲市委分管紀檢副祕書長。主要職責:

1、嚴格執行市委、市政府、市防汛指揮部抗洪救災命令和決定,督促檢查各級各部門黨政領導及時到崗,全力做好抗洪搶險等工作;

2、監督檢查抗洪救災資金、物資調撥到位情況;

3、查處抗洪搶險救災中瀆職行爲和違紀案件。

4.5.4抗洪搶險組:由市府辦、軍分區、武警部隊、海軍91765部隊、市公安局、溫州電業局、市交通局、電信溫州分公司、市郵政局、市衛生局、市水利局、市市政園林局、溫州海事局、溫州港航管理局、市環保局等職能部門的領導和有關人員組成。牽頭單位爲市府辦,責任人爲市府分管農業副祕書長。主要職責:

1、負責各類險工險段的搶險救災;

2、負責搶險救災車輛、船舶的調集;

3、負責搶險設備、物資的調用;

4、負責市委、市政府、市防汛指揮部和重要防汛部門的供電、通訊保障;

5、負責搶險、遇險傷病人員的救治;

6、負責易燃易爆和有毒等化學物品的處理;

7、及時組織修復水毀工程。

4.5.5綜合統計組:由市府辦、市民政局、市水利局、市交通局、市防汛辦的領導和有關人員組成。牽頭單位爲市府辦,責任人爲市府分管信息副祕書長。主要職責:

1、掌握抗洪救災動態,綜合彙總情況,編寫抗洪救災簡報;

2、負責向省委、省政府、省防汛指揮部及有關部門彙報汛情、災情、搶險救災工作;

3、負責各地災情的收集、覈查、彙總。

4.5.6宣傳報道組:由市委宣傳部、市廣播電視總檯、溫州日報社領導和有關人員組成。牽頭單位市委宣傳部,責任人爲宣傳部副部長。主要職責:

1、及時落實市委、市政府抗洪救災命令、決定及颱風信息、汛情公報等的播報任務;

2、及時報道各級黨委、政府、防汛指揮部組織抗洪搶險活動情況和廣大軍民在抗洪搶險救災中涌現出的先進事蹟;

3、準確報道災害情況;

4、編輯洪災和抗洪錄像專輯。

4.5.7後勤保障組:由市市級機關事務管理局領導和有關人員組成,責任人爲市市級機關事務管理局局長。主要職責:

1、負責市委、市政府、市防汛指揮部值班領導和工作人員的生活安排;

2、負責來溫慰問的上級領導和兄弟市領導的生活安排;

3、負責上級派遣來溫支援抗洪搶險部隊的生活安排;

4、搶險救災車輛具體安排。

5抗旱應急響應

5.1旱情等級劃分

5.1.1輕度乾旱:

(1)中型水庫平均充水度50%以上―60%以下;

(2)7-10月份連續乾旱天數達到30天;

(3)新增飲水困難人口10萬以上30萬以下。

凡符合上述3條中2條或2條以上的定爲輕度乾旱。

5.1.2中度乾旱:

(1)中型水庫平均充水度40%以上―50%以下;

(2)7-10月份連續乾旱天數達到50天;

(3)新增飲水困難人口30萬以上100萬以下。

凡符合上述3條中2條或2條以上的定爲中度乾旱。

5.1.3嚴重乾旱:

(1)中型水庫平均充水度40%以下;

(2)7-10月份連續乾旱天數達到70天;

(3)新增飲水困難人口100萬以上。

凡符合上述3條中2條或2條以上的定爲嚴重乾旱。

5.2防範措施

5.2.1預案啓用標準:

當旱情等級達到輕度乾旱,本預案開始啓用。

5.2.2水量調度原則:

抗禦旱災的落腳點是充分利用水資源、最大限度地發揮水資源的作用,爲此,確定抗旱用水調度基本原則如下:

(1)按防大旱、抗長旱的原則制訂用水方案;

(2)在水資源利用上,先用地表水後用地下水,先用活水後用庫水,即先用江河水後用水庫山塘水;

(3)在供水調度上,先保證生活用水,後保證重要工業用水,再考慮農業及生態用水;

(4)在供水對象上,實行確保重點原則,在生活供水方面先確保城鎮生活用水;在生產供水上先保重點工業生產用水;在農業用水上先保重要作物和經濟作物生長關鍵需水時段爲重點。

5.2.3調度權限:

(1)重要供水水庫在抗旱庫容以下調度權歸市防汛指揮部,在市防汛指揮部授權範圍內,各縣(市、區)防汛指揮部可以對轄區內重要水工程進行調度;

(2)其餘水工程由所屬縣(市、區)水利局負責調度;

(3)市防汛指揮部對全市水利工程有優先調度權。

5.2.4具體負責人:

(1)重要水工程日常調度由市防汛辦常務副主任負責;

(2)增加或減少重要水利工程用水量的調度由市防汛指揮部副指揮負責;

(3)增加或減少珊溪水庫用水量的調度,跨縣(市、區)用水調度,動用中型水庫死庫容的審批,由市水利局負責。珊溪水庫動用死庫容,由珊溪水庫建設總指揮部報市水利局審查後,上報省水利廳審批。

5.2.5工作程序:

(1)輕度乾旱

a、市防汛辦發出抗旱工作通知,要求各地各有關部門做好抗旱準備工作;

b、市氣象、水文部門掌握氣象、水雨情變化情況,做好監測、預報工作,並及時通報市防汛辦;

c、市水利部門做好抗旱水源的管理工作,檢修抗旱設備,制定具體抗旱對策和要求;

(2)中度乾旱

a、市防汛指揮部發出抗旱工作通知;

b、市防汛指揮部召開會議,部署抗旱工作;

c、市防汛指揮部每半個月組織一次氣象、水利、水文、電力部門召開抗旱會商會,提出下階段抗旱措施;

d、市防汛辦每半個月編報一次抗旱簡報;

e、市氣象、水文部門密切注意氣象、水雨情變化情況,加強監測、預報工作,每10天向市防汛辦提供氣象、水文實時信息和預測預報;

f、市水利部門加強抗旱水源的管理和對水利工程實施調度;

g、市委農辦牽頭組織水利、農業等部門深入抗旱第一線,幫助解決抗旱中的實際困難,收集資料,統計災情;

h、市氣象部門部署人工增雨準備工作;

i、市財政部門及時下撥抗旱經費;

j、市新聞部門做好節約用水宣傳。

k、縣(市、區)防汛部門每10天向市防汛辦上報旱情、災情和抗旱工作情況和下步打算。

(3)嚴重乾旱

a、市政府發佈抗旱救災通知,緊急動員抗旱,必要時召開會議,進一步部署抗旱工作;

b、市政府組織農業、水利、電力、衛生、民政、財政等部門組成的工作組分赴各地督促檢查指導抗旱工作,幫助羣衆解決抗旱中的實際困難;

c、市防汛指揮部每週召開一次會商會;

d、市防汛辦每週編報一期抗旱簡報;

e、市氣象部門密切關注氣象變化情況,加強監測、預報工作,每5天向市防汛辦提供天氣形勢、降雨趨勢等預測預報信息;

f、市水利部門做好水庫的水資源統一調度工作,首先保證城鎮和農村居民的生活用水,加強水政執法工作,深入重災地區,及時調處水事糾紛,辦理水事案件;

g、市新聞部門利用報刊、電視、廣播等多種形式加強災情報道和抗旱救災的宣傳工作;

h、市防汛、財政、民政部門加強災情統計,及時向上級報告災情,積極爭取省級的支持,爭取國家特大抗旱補助經費;

i、市政府牽頭組成人工增雨領導小組,在有條件的地方積極實施人工增雨;

j、市環保部門對污染水源企業實施監控;

k、市水文站每10天對大中型水庫、主要江河水量、水質實時監測,必要時要加密監測。

l、駐溫部隊和市港航管理、市政、消防等部門要全力支持飲水困難地區運水和送水工作;

m、市防汛指揮部報請市政府同意後,要求有關部門採取用水限制措施。

n、縣(市、區)防汛部門每5天向市防汛辦上報旱情、災情和抗旱工作情況和下步打算。

5.3抗旱庫容

劃定重要供水水庫的抗旱庫容,合理分配水量,以便遭遇乾旱時儘可能保證正常供水。

5.3.1珊溪水庫抗旱庫容72400萬方。

5.3.2蒼南橋墩水庫抗旱庫容2100萬方。低於抗旱庫容時,每日供水量不得大於20萬方;低於1650萬方時,每日供水量不得大於15萬方;低於1200萬方時,每日供水量不得大於10萬方;低於750萬方時,每日供水量不得大於5萬方。

5.3.3蒼南吳家園水庫抗旱庫容800萬方。低於抗旱庫容時,每日供水量不得大於8萬方;低於650萬方時,每日供水量不得大於6萬方;低於500萬方時,每日供水量不得大於5萬方。

5.3.4樂清鍾前水庫抗旱庫容1000萬方。低於抗旱庫容時,每日供水量不得大於10萬方;低於800萬方時,每日供水量不得大於8萬方;低於600萬方時,每日供水量不得大於6萬方;低於450萬方時,每日供水量不得大於4萬方。

5.3.5樂清淡溪水庫抗旱庫容1000萬方。低於抗旱庫容時,每日供水

量不得大於10萬方;低於730萬方時,每日供水量不得大於8萬方;低於640萬方時,每日供水量不得大於7萬方;低於460萬方時,每日供水量不得大於5萬方。

5.3.6文成百丈水庫抗旱庫容620萬方。低於抗旱庫容時,每日供水量3萬方;低於530萬方時,每日供水量2萬方;低於440萬方時,每日供水量1萬方。

中型水庫參照以上要求執行,珊溪水庫指揮部根據劃定的抗旱庫容,制訂相應的抗旱應急調度運行方案,報我部批准後實施。

5.4工作內容

5.4.1組織指揮:市防汛指揮部在市委、市政府的領導下,行使全市抗旱指揮權;發生嚴重旱情時,市防汛指揮部有權在全市徵用抗旱物資,任何單位和個人必須服從大局,主動配合。

5.4.2信息發佈:市防汛指揮部負責發佈旱情和災情信息,任何其他部門或個人未經市防汛指揮部同意,不得發佈有關旱情和災情信息。

5.4.3旱情測報:

a、市氣象局負責預報天氣情況和有關氣象信息,特別是中長期天氣預測;

b、市水文站負責測報降水量、蒸發量和主要江河、水庫水位;

c、縣(市、區)防汛部門負責上報旱情、災情和抗旱工作情況。

測報(上報)的信息必須客觀、真實,並按規定格式填寫,經本單位領導簽字後上報市防汛指揮部;測報(上報)的信息未經市防汛指揮部同意不得外傳。

5.4.4新聞採訪:報道旱情、災情必須真實,不得隨意誇張;天氣預報、旱情公告必須按市防汛指揮部或市委宣傳部提供的材料公佈,不得隨意修改;電視臺在災後應抓緊編輯抗旱錄像專輯,上報市防汛防旱指揮部。

6應急保障

6.1通信與信息保障

6.1.1市、縣(市、區)通信運營部門都有依法保障防汛抗旱信息暢通的責任。

6.1.2市、縣(市、區)防汛指揮部應按照以公用通信網爲主的原則,合理組建防汛專用通信網絡,確保信息暢通。海塘、水閘及水庫管理單位必須配備通信設施。

6.1.3市、縣(市、區)防汛指揮部應協調當地通信管理部門,按照防汛抗旱的實際需要,將有關要求納入應急通信保障預案。出現突發事件後,通信部門應啓動應急通信保障預案,迅速調集力量搶修損壞的通信設施,努力保證防汛抗旱通信暢通。必要時,調度應急通信設備,爲防汛通信和現場指揮提供通信保障。

6.1.4在緊急情況下,應充分利用公共廣播和電視等媒體以及手機短信等手段發佈信息,通知羣衆快速撤離,確保人民生命的安全。

6.2應急支援與裝備保障

6.2.1現場救援和工程搶險保障

(1)對溫州歷史上的險工險段或易出險的水利工程設施,應提前編制工程應急搶險預案,以備緊急情況下因險施策;當出現新的險情後,應派工程技術人員趕赴現場,研究優化除險方案,並由防汛行政首長負責組織實施。

(2)市、縣(市、區)防汛指揮部和水利工程管理單位、在建水利工程施工單位以及受洪水威脅的其他單位,儲備的常規搶險機械、抗旱設備、物資和救生器材,應能滿足搶險急需。

6.2.2應急隊伍保障

(1)防汛隊伍。

a.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依法參加防汛抗洪的義務。中國人民解放軍、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和民兵是抗洪搶險的重要力量。

b.防汛搶險隊伍分爲:羣衆搶險隊伍、非專業部隊搶險隊伍和專業搶險隊伍(地方組織建設的防汛機動搶險隊和解放軍組建的抗洪搶險專業應急部隊)。羣衆搶險隊伍主要爲搶險提供勞動力,非專業部隊搶險隊主要完成對搶險技術設備要求不高的搶險任務,專業搶險隊伍主要完成急、難、險、重的搶險任務。

c.調動部隊參加搶險程序:市(縣)人民政府組織的搶險救災需要軍隊參加的,應通過市防汛指揮部向軍分區(人武部)提出申請,由軍分區(人武部)按照軍隊有關規定辦理,緊急情況下,部隊可邊行動邊報告,市(縣)人民政府應及時補辦申請手續。

d.申請調動部隊參加搶險救災的文件內容包括:災害種類、發生時間、受災地域和程度、採取的救災措施以及需要使用的兵力、裝備等。

e、凡進入危險地點、接觸有毒物體、易爆物體搶險的,事先必須向市防汛指揮部報告險情和詳細的搶險措施,在徵得同意後方可進入;明知搶險無明顯效果又非常危險的地點,一般不派搶險隊伍進入搶險,但需採取必要措施,防止災害擴大。

(2)抗旱隊伍。

a.在抗旱期間,市、縣(市、區)人民政府和防汛指揮部應組織動員社會公衆力量投入抗旱救災工作。

b.抗旱服務組織是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在乾旱時期應直接爲受旱地區農民提供生活用水、流動灌溉,維修保養抗旱機具,租賃、銷售抗旱物資,提供抗旱信息和技術諮詢等方面的服務。

6.2.3供電保障

溫州電業局主要負責抗洪搶險、抗旱救災等方面的供電需要和應急救援現場的臨時供電。

6.2.4交通運輸保障

市交通局主要負責優先保證防汛搶險人員、防汛抗旱救災物資運輸;低窪地區受洪水威脅時,負責羣衆安全轉移所需地方車輛、船舶的調配;負責河道航行和渡口的安全;負責用於搶險、救災車輛、船舶的及時調配。

6.2.5醫療保障

市、縣(市、區)衛生局及防疫站主要負責水旱災區疾病防治的業務技術指導;組織醫療衛生隊赴災區巡醫問診,負責災區防疫消毒、搶救傷員等工作。

6.2.6治安保障

市、縣(市、區)公安局、派出所主要負責做好水旱災區的治安管理工作,依法嚴厲打擊破壞抗洪抗旱救災行動和工程設施安全的行爲,保證抗災救災工作的順利進行;負責組織搞好防汛搶險、分洪爆破時的戒嚴、警衛工作,維護災區的社會治安秩序。

6.2.7物資保障

(1)物資儲備。

a.市、縣(市、區)防汛指揮部、重點水利工程管理單位、在建水利工程施工單位以及受洪水威脅的其他單位應按規範儲備防汛搶險物資。

b.市、縣(市、區)防汛指揮部根據規範儲備的防汛物資品種和數量,結合本地抗洪搶險的需要和具體情況確定。

c.抗旱物資儲備。乾旱頻繁發生市、縣(市、區)人民政府應當貯備一定數量的抗旱物資,由市、縣(市、區)防汛指揮部負責調用。

d.抗旱水源儲備。嚴重缺水的洞頭縣等地應建立應急供水機制,建設應急供水備用水源方案。

(2)物資調撥。

a.市、縣級防汛物資調撥原則:先調用縣(市、區)級防汛儲備物資,在不能滿足需要的情況下,可調用市級的防汛儲備物資。先調用搶險地點附近的防汛物資,後調用搶險地點較遠的防汛儲備物資。當有多處申請調用防汛物資時,應優先保證重點地區的防汛搶險物資急需。

b.市、縣防汛物資調撥程序:市級防汛物資的調用,由縣(市、區)防汛指揮部向市防指辦公室提出申請,經批准同意後,由市防指辦公室向代儲單位下達調令。

c.當儲備物資消耗過多,不能滿足抗洪搶險和抗旱需要時,應及時聯繫有資質的廠家緊急調運、生產所需物資,必要時可通過媒體向社會公開徵集。

6.2.8資金保障

縣(市、區)人民政府在本級財政預算中安排資金,用於本行政區域內遭受嚴重水旱災害的工程修復補助。

6.2.9社會動員保障

(1)防汛抗旱是社會公益性事業,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保護水利工程設施和防汛抗旱的責任。

(2)汛期或旱季,各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根據水旱災害的發展,做好動員工作,組織社會力量投入防汛抗旱。

(3)市、縣(市、區)防汛抗旱指揮機構的組成部門,在嚴重水旱災害期間,應按照分工,特事特辦,急事急辦,解決防汛抗旱的實際問題,同時充分調動本系統的力量,全力支持抗災救災和災後重建工作。

(4)市、縣(市、區)人民政府應加強對防汛抗旱工作的統一領導,組織有關部門和單位,動員全社會的力量,做好防汛抗旱工作。在防汛抗旱的關鍵時刻,各級防汛抗旱行政首長應靠前指揮,組織廣大幹部羣衆奮力抗災減災。

6.3技術保障

6.3.1建設溫州市防汛抗旱指揮系統

(1)形成覆蓋全市防汛部門的計算機網絡系統,提高信息傳輸的質量和速度。

(2)改進水情信息採集系統,使全市報汛站的水情信息在30分鐘內傳到市防汛指揮部。

(3)建立和完善大、中型水庫、小(一)型水庫的洪水預報系統,提高預報精度,延長有效預見期。

(4)建立工程數據庫及大、中型水庫的地理和社會經濟數據庫,實現這些地區重要防洪工程基本信息和社經信息的快速查詢。

(5)建立甌江下游段、飛雲江、鰲江及主要平原河網防洪調度系統,實現實時制訂和優化洪水調度方案,爲防洪調度決策提供支持。

(6)建立市防指與省、縣(市、區)防汛指揮部之間的防汛異地會商系統。

(7)建立防汛信息管理系統,實現各級防汛搶險救災信息的共享。

(8)建立全市旱情監測和宏觀分析系統,建設旱情信息採集系統,爲宏觀分析全市抗旱形勢和作出抗旱決策提供支持。

6.3.2市、縣(市、區)防汛指揮部應建立專家庫,當發生水旱災害時,由防汛指揮部機構統一調度,派出專家組,指導防汛抗旱工作。

6.4宣傳、培訓和演習

6.4.1公衆信息系統

(1)汛情、旱情、工情、災情及防汛抗旱工作等方面的公衆信息交流,實行分級負責制,一般公衆信息由市、縣(市、區)防汛指揮部負責同志審批後,可通過媒體向社會發布。

(2)當甌江下游段、飛雲江、鰲江及沿海主要平原河網發生超警戒水位以上洪水,呈上漲趨勢;山區發生暴雨山洪,造成較爲嚴重影響;出現大範圍的嚴重旱情,並呈發展趨勢時,按分管權限,由市、縣(市、區)防汛指揮部統一發布汛情、旱情通報,以引起社會公衆關注,參與防汛抗旱救災工作。

6.4.2培訓

(1)採取分級負責的原則,由市、縣(市、區)防汛指揮部統一組織培訓。省防汛抗旱指揮機構負責市、縣防汛指揮部機構負責人、防汛搶險技術骨幹和防汛機動搶險隊負責人的培訓;市縣防汛指揮部負責鄉鎮防汛指揮部負責人、防汛搶險技術人員和防汛機動搶險隊骨幹的培訓。

(2)培訓工作應做到合理規範課程、考覈嚴格、分類指導,保證培訓工作質量。

(3)培訓工作應結合實際,採取多種組織形式,定期與不定期相結合,每年汛前至少組織一次培訓。

6.4.3演習

(1)市、縣(市、區)防汛指揮部應定期舉行不同類型的應急演習,以檢驗、改善和強化應急準備和應急響應能力。

(2)專業搶險隊伍必須針對當地易發生的各類險情有針對性地每年進行抗洪搶險演習。

7善後工作

發生水旱災害的縣(市、區)人民政府應組織有關部門做好災區生活供給、衛生防疫、救災物資供應、治安管理、學校復課、水毀修復、恢復生產和重建家園等善後工作。

7.1救災

7.1.1發生重大災情時,災區縣(市、區)人民政府應成立救災指揮部,負責災害救助的組織、協調和指揮工作。根據救災工作實際需要,各有關部門和單位派聯絡員參加指揮部辦公室工作。

7.1.2市、縣(市、區)民政部門負責受災羣衆生活救助。應及時調配救災款物,組織安置受災羣衆,作好受災羣衆臨時生活安排,負責受災羣衆倒塌房屋的恢復重建,保證災民有糧吃、有衣穿、有房住,切實解決受災羣衆的基本生活問題。

7.1.3市、縣(市、區)衛生局負責調配醫務技術力量,搶救因災傷病人員,對污染源進行消毒處理,對災區重大疫情、病情實施緊急處理,防止疫病的傳播、蔓延。

7.1.4鄉(鎮、街道)政府應組織對可能造成環境污染的污染物進行清除。

7.2防汛搶險物料補充

針對當年防汛搶險物料消耗情況,按照市、縣(

市、區)分級籌措和常規防汛的要求,及時補充到位。

7.3水毀工程修復

7.3.1對影響當年防洪安全和城鄉供水安全的水毀工程,應儘快修復。防洪工程應力爭在下次洪水到來之前,做到恢復主體功能;抗旱水源工程應儘快恢復功能。

7.3.2遭到毀壞的交通、電力、通信、水文以及防汛專用通信設施,應儘快組織修復,恢復功能。

7.4災後重建

各相關部門應儘快組織災後重建工作。災後重建原則上按原標準恢復,在條件允許情況下,可提高標準重建。

7.5防汛抗旱工作評價

每年市、縣(市、區)防汛指揮部應針對防汛抗旱工作的各個方面和環節進行定性和定量的總結、分析、評估。引進外部評價機制,徵求社會各界和羣衆對防汛抗旱工作的意見和建議,總結經驗,找出問題,從防洪抗旱工程的規劃、設計、管理以及防汛抗旱工作的各個方面提出改進建議,以進一步做好防汛抗旱工作。

8附則

8.1名詞術語定義

8.1.1洪水風險圖:是融合地理、社會經濟信息、洪水特徵信息,通過資料調查、洪水計算和成果整理,以地圖形式直觀反映某一地區發生洪水後可能淹沒的範圍和水深,用以分析和預評估不同量級洪水可能造成的風險和危害的工具。

8.1.2乾旱風險圖:是融合地理、社會經濟信息、水資源特徵信息,通過資料調查、水資源計算和成果整理,以地圖形式直觀反映某一地區發生乾旱後可能影響的範圍,用以分析和預評估不同乾旱等級造成的風險和危害的工具。

8.1.3防禦洪水方案:是有防汛抗洪任務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據流域綜合規劃、防洪工程實際狀況和國家規定的防洪標準,制定的防禦江河洪水(包括對特大洪水)、山洪災害(山洪、泥石流、滑坡等)、颱風暴潮災害等方案的統稱。防禦洪水方案經批准後,有關地方人民政府必須執行。各級防汛指揮機構和承擔防汛抗洪任務的部門和單位,必須根據防禦洪水方案做好防汛抗洪準備工作。

8.1.4抗旱預案:是在現有工程設施條件和抗旱能力下,針對不同等級、程度的乾旱,而預先制定的對策和措施,是各級防汛指揮部門實施指揮決策的依據。

8.1.5抗旱服務組織:是由水利部門組建的事業性服務實體,以抗旱減災爲宗旨,圍繞羣衆飲水安全、糧食用水安全、經濟發展用水安全和生態環境用水安全開展抗旱服務工作。其業務工作受同級水行政主管部門領導和上一級抗旱服務組織的指導。國家支持和鼓勵社會力量興辦各種形式的抗旱社會化服務組織。

本預案有關數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數,“以下”不含本數。

8.2預案管理與更新

本預案由市防汛辦負責管理,並負責組織對預案進行評估。每5年對本預案評審一次,由市防汛辦召集有關部門、各縣(市、區)防汛指揮部專家評審,並視情況變化作出相應修改,報市政府批准。各水利工程管理單位、在建工程施工單位根據本預案制定相關重點工程的防汛抗旱應急預案。

8.3獎勵與責任追究

對防汛搶險和抗旱工作作出突出貢獻的勞動模範、先進集體和個人,由市人民政府表彰並向省政府、國務院推薦表彰;對防汛搶險和抗旱工作中英勇獻身的人員,按有關規定追認爲烈士;對防汛抗旱工作中玩忽職守造成損失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汛條例》、《公務員管理條例》追究當事人的責任,並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8.4預案解釋部門

本預案由溫州市政府辦公室負責解釋。

8.5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防汛抗旱應急預案 篇9

爲了做好防範和處置因暴雨、乾旱等造成的各種自然災害,採取積極有效的防禦措施,保證防汛搶險、抗旱救災工作高效有序的進行,最大程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保障社會經濟的可持續發展和社會穩定,特制定20xx年防汛防旱應急預案,具體內容如下:

一、基本情況

全鎮下轄11個行政村、185個村民小組,總面積56平方公里,耕地面積3.8萬畝,總人口2.78萬。防汛防旱分4個主屬聯圩、2個附屬圩區,即:西南聯圩、東南聯圩、東北聯圩、西北聯圩、營西附屬圩、幸福附屬圩。聯圩總長62.82公里,現有圩口閘97座,排澇站15座,排澇總動力2175千瓦,排澇總流量58立方/秒,排澇模數達到1.035m3/s?km2,地面平均增高2.7米,警戒水位2.2米,閉口水位2.6米。1991年我鎮歷史最高水位達3.34米,根據現有防洪能力擋排可達3.5米水位。

二、工作原則

1、以人爲本,預防爲主。防汛防旱工作堅持“以人爲本,安全第一”,把人民羣衆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做到居安思危,常備不懈,以防爲主,防抗結合。

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防汛防旱工作在鎮防汛防旱指揮部的統一領導下,實行一把手負責制,統一指揮,分級負責。按照行政村實行屬地管理,各行政村是基層防汛防旱工作的責任主體。

3、依法應對,科學調度。堅持依法防汛防旱和搶險救災,實行公衆參與,幹羣結合。防汛防旱和搶險救災工作按照統一部署、因地制宜,突出重點、兼顧一般,科學調度、優化配置,局部利益服從全局利益。

4、快速反應,部門聯動。發生洪澇旱災和水利工程險情時,鎮政府迅速響應,各有關部門迅速行動,及時、高效地開展預防和應急處置。

三、防汛應急預案

1、聯圩閉口方案

(1)當水位達到2.5米,上游閘門全部下閘。

(2)當水位達2.7米時,下游閘門全部關閉。

2、排澇動力方案

(1)當水位達到2.3米時,所有排澇站排澇動力設施做好調試出水準備工作。

(2)當水位達到2.7米時,所有排澇站全部運轉預降水位要求掛坎0.5米以上,以確保汛期日降雨量200毫米,48小時內能順利排出。

3、河道清障方案

(1)汛期到來時,根據市防指辦通知要求做好清除河道內魚籪、網箔等行水障礙物準備工作。

(2)當水位達到2.5米時,對全鎮各分圩河河內的捕魚設施障礙物進行強制拆除。具體實施由搶險突擊隊來實施,水產、水務、公安、供電部門牽頭配合。

四、防旱應急預案

1、農田灌溉期在外河水位0.8米以下,確保河道水位正常,排灌站能及時抽水灌溉。

2、在外河水位0.6米以下,確保農田灌溉及時、有效,保證農作物不受損失。

3、當水位在0.4米左右時,部分流動機船無法抽水時,各行政村自發組織疏通水系,確保灌溉。水位再有下降趨勢時,實施二級翻水。

五、防汛防旱職責

鎮防汛防旱指揮部:負責防汛搶險的'領導和指揮工作。

鎮防汛防旱分指揮部:各分指揮部根據各聯和附屬圩的特點,制定相應的應急處置方案,特別是圩堤的險工患段和莊圩做好相應的物資儲備。

人武部:負責組織應急防汛防旱搶險隊伍參加防汛、防洪救災工作。

監察室:負責監督各行政村、各單位的防汛防旱工作。

財政所:負責保障防汛防旱資金及時到位。

水務站:負責防汛防旱辦公室的日常工作,及時通報汛情、旱情,做好防汛物資的儲備和保管,確保排澇站運行正常。

集鎮辦:負責集鎮區域內防汛工作。

農業服務中心:負責統計、收集和上報農副業受災情況,制定農業抗災補救措施,做好水系清障工作,協助水務站維護泵站運行。

工業服務中心:負責工業企業的防汛救災工作。

廣電站:負責宣傳防汛防旱工作。

供電所:負責防汛防旱,保障電力設施安全運行。

供銷社:負責防汛防旱物資前期定購工作。

民政辦:負責受災統計上報及救災工作。

各行政村:負責組織協調本行政村範圍內防汛防旱工作,組織搶險救災人員,落實防汛防旱期間的值班,統計覈查災情並及時上報。

各分指揮部、行政村、單位部門要進一步明確職責,落實工作任務和時間要求,全力以赴做好防汛防旱工作。

防汛抗旱應急預案 篇10

爲了做好防範和處置因暴雨、乾旱等造成的各種自然災害,採取爭取有效的防禦措施,保證防汛搶險、抗旱救災工作高效有序的進行,最大程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保障社會經濟的可持續發展和社會穩定,特制定20xx年防汛防旱應急預案,具體資料如下:

一、基本情景

全鎮下轄11個行政村、185個村民小組,總面積56平方公里,耕地面積3、8萬畝,總人口2、78萬。防汛防旱分4個主屬聯圩、2個附屬圩區,即:西南聯圩、東南聯圩、東北聯圩、西北聯圩、營西附屬圩、幸福附屬圩。聯圩總長62、82公里,現有圩口閘97座,排澇站15座,排澇總動力2175千瓦,排澇總流量58立方秒,排澇模數到達1、035m3s?km2,地面平均增高2、7米,警戒水位2、2米,閉口水位2、6米。1991年我鎮歷史最高水位達3、34米,根據現有防洪本事擋排可達3、5米水位。

二、工作原則

1、以人爲本,預防爲主。防汛防旱工作堅持“以人爲本,安全第一”,把人民羣衆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做到居安思危,常備不懈,以防爲主,防抗結合。

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防汛防旱工作在鎮防汛防旱指揮部的統一領導下,實行一把手負責制,統一指揮,分級負責。按照行政村實行屬地管理,各行政村是基層防汛防旱工作的職責主體。

3、依法應對,科學調度。堅持依法防汛防旱和搶險救災,實行公衆參與,幹羣結合。防汛防旱和搶險救災工作按照統一部署、因地制宜,突出重點、兼顧一般,科學調度、優化配置,局部利益服從全局利益。

4、快速反應,部門聯動。發生洪澇旱災和水利工程險情時,鎮政府迅速響應,各有關部門迅速行動,及時、高效地開展預防和應急處置。

三、防汛應急預案

1、聯圩閉口方案

(1)當水位到達2、5米,上游閘門全部下閘。

(2)當水位達2、7米時,下游閘門全部關掉。

2、排澇動力方案

(1)當水位到達2、3米時,所有排澇站排澇動力設施做好調試出水準備工作。

(2)當水位到達2、7米時,所有排澇站全部運轉預降水位要求掛坎0。5米以上,以確保汛期日降雨量200毫米,48小時內能順利排出。

3、河道清障方案

(1)汛期到來時,根據市防指辦通知要求做好清除河道內魚籪、網箔等行水障礙物準備工作。

(2)當水位到達2、5米時,對全鎮各分圩河河內的捕魚設施障礙物進行強制拆除。具體實施由搶險突擊隊來實施,水產、水務、公安、供電部門牽頭配合。

四、防旱應急預案

1、農田灌溉期在外河水位0。8米以下,確保河道水位正常,排灌站能及時抽水灌溉。

2、在外河水位0。6米以下,確保農田灌溉及時、有效,保證農作物不受損失。

3、當水位在0。4米左右時,部分流動機船無法抽水時,各行政村自發組織疏通水系,確保灌溉。水位再有下降趨勢時,實施二級翻水。

五、防汛防旱職責

鎮防汛防旱指揮部:負責防汛搶險的領導和指揮工作。

鎮防汛防旱分指揮部:各分指揮部根據各聯和附屬圩的.特點,制定相應的應急處置方案,異常是圩堤的險工患段和莊圩做好相應的物資儲備。

人武部:負責組織應急防汛防旱搶險隊伍參加防汛、防洪救災工作。

監察室:負責監督各行政村、各單位的防汛防旱工作。

財政所:負責保障防汛防旱資金及時到位。

水務站:負責防汛防旱辦公室的日常工作,及時通報汛情、旱情,做好防汛物資的儲備和保管,確保排澇站運行正常。

集鎮辦:負責集鎮區域內防汛工作。

農業服務中心:負責統計、收集和上報農副業受災情景,制定農業抗災補救措施,做好水系清障工作,協助水務站維護泵站運行。

工業服務中心:負責工業企業的防汛救災工作。

廣電站:負責宣傳防汛防旱工作。

供電所:負責防汛防旱,保障電力設施安全運行。

供銷社:負責防汛防旱物資前期定購工作。

民政辦:負責受災統計上報及救災工作。

各行政村:負責組織協調本行政村範圍內防汛防旱工作,組織搶險救災人員,落實防汛防旱期間的值班,統計覈查災情並及時上報。

各分指揮部、行政村、單位部門要進一步明確職責,落實工作任務和時光要求,全力以赴做好防汛防旱工作。

防汛抗旱應急預案 篇11

爲做好水、旱災害的防範和處置,保證抗洪搶險、抗旱救災工作高效有序進行,最大限度減少水、旱災帶來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根據《水法》、《防洪法》等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我鎮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全鎮範圍內水、旱、地質災害的預防和應急處置,包括乾旱、山洪、山體滑坡、泥石流、潰堤(壩)、河道堵塞、危房倒塌、學校和集鎮防洪以及供水危機等自然災害。

二、工作目標及基本原則

(一)工作目標

堅持以人爲本,努力減少人員傷亡,減輕國家和人民羣衆財產損失,保障人民羣衆基本生活用水,維護社會穩定,盡力做到不倒一壩,不潰一堤,不損一站(房),不死一人。

(二)基本原則

1、立足預防,主動防範。把洪澇乾旱災害的預防管理放在防災減災工作的中心環節,密切監測雨情、水情、旱情、險情和災情,認真做好各項防範工作。

2、分級負責,加強督查。洪澇乾旱災害按行政區域實行屬地管理,以各村委會爲主進行處置,並實行行政首長負責

制。鎮各有關單位積極支持和指導、督促各村的應急處置工作。

3、科學調度,保障安全。認真分析洪澇乾旱災情的發展和防洪抗旱工程現狀,科學調度,優化配置,保障安全。

4、果斷處置,全力搶險。一旦發生重大洪澇乾旱災害、地質災害和水利工程險情,應迅速反應,及時啓動應急預案,組織力量全力搶險救災,盡最大努力避免和減少人員傷亡及財產損失。

三、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一)防汛抗旱指揮部

鎮成立防汛抗旱指揮部,由鎮長任總指揮,分管副鎮長任第一副總指揮,班子成員任副總指揮,鎮綜合辦、水務站、安監站、派出所、民政辦、農業服務中心、交管站、綜治辦、司法所、財政所、國土資源所、林業環保站、電管所、村鎮規劃所、科教文化中心、中(小)學、衛生院、村委會等負責人爲成員;指揮部下設辦公室,由分管領導兼任辦公室主任,組織快速高效應急救援隊伍,負責日常工作。

(二)指揮部職責

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區、 區防汛抗旱的法律、法規、政策,及時掌握全鎮水情、旱情;組織實施抗洪搶險及抗旱減災措施,制定鎮防汛抗旱方案;組織全鎮的防汛抗旱工作;對全鎮水利設施實施統一調控和調度;組織對河流、水利工

程的防洪安全管理。

(三)成員單位職責及責任人

1、綜合辦:負責聯絡各成員單位,做好協調,上報及信息工作。

2、安監站:負責防汛抗旱部門、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與監督,督促安全隱患排查與整改,事故調查與處理。

3、綜治辦:負責出現汛情、旱情的社會綜合治理工作,維護社會穩定。

4、鎮司法所:負責法律、法規、政策宣傳與解釋,向受害者提供法律援助。

5、電管所:負責本單位所轄區內的線路巡查,發現安全隱患及時處理。

6、科教文化中心:正確把握全鎮防汛抗旱宣傳工作導向,協助、指導新聞宣傳單位做好防汛抗旱新聞報道工作。

7、水務站:組織、協調、監督、指導全鎮防汛抗旱工作;組織、指導全鎮防洪排澇、抗旱工程的建設和水毀水利工程的修復;負責水情和旱情的監測預報及全鎮防汛抗旱指揮系統工程建設;保障農村居民安全飲水。

8、鎮派出所:依法打擊造謠惑衆和盜竊、哄搶防汛抗旱物資以及破壞防汛抗旱設施的違法犯罪行爲;處置因防汛抗旱引發的羣衆性治安事件;協助組織羣衆從危險地區安全撤離和轉移。

9、交管站:保障因汛情所造成的水毀道路的及時修復,確保道路暢通。

10、民政辦:組織、協調災後救助工作;覈查災情,發佈災情及救災工作情況,及時向鎮防汛抗旱指揮部提供災情信息;管理、分配救災款物並監督檢查使用;組織、指導和開展救災捐贈等工作。

11、財政所:組織實施全鎮防汛抗旱經費預算;根據有關部門和村鎮提出的申請,會同鎮防辦在年度預算內審覈下撥防汛抗旱經費,並監督使用。

12、國土資源所:指導並監督全鎮地質災害羣測羣防體系的建設與運行;組織對山體滑坡、崩塌、地面塌陷、泥石流等地質災害的勘察、監測、防治。

13、農業服務中心:指導農業防汛抗旱和災後農業救災、生產恢復及農業系統的防洪安全;負責災後恢復農業生產和抗旱所需種子、化肥、農藥等物資的組織供應與技術指導。指導防汛抗旱和災後畜牧業救災、生產恢復及養殖系統的防洪安全;負責災後恢復畜牧業生產和抗旱所需種苗、飼料等物資的組織供應與技術指導;組織獸醫開展牲畜防病治病,預防和控制疫情的發生和流行。

14、林業環保站:協調防汛木材的供應,組織做好林區防汛管理工作及環保工作 。

15、衛生院:負責水、旱災區疾病預防控制和醫療救援

工作;及時向鎮防指提供水、旱災區疫情和防治信息;組織醫療衛生單位和醫療衛生人員開展防病治病,預防和控制疫情的發生和流行。

16、中(小)學:負責學校防汛抗旱工作,防止洪澇災害,搞好學生的安全教育培訓,發生險情組織學生安全撤離。

17、村委會:負責本轄區的防汛抗旱工作,對所涉及的範圍目標要制定詳實的防汛抗旱預案,在汛期要加強巡查,及時排查出險情進行整改;遇到重大險情按照預案邊處理,邊及時上報,確保人員生命安全。

所有成員單位的一把手爲第一責任人,具體負責人員爲直接責任人。責任人要加強巡查力度,並將檢查情況每月26日前報鎮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

四、預防和預警機制

(一)山洪災害預警

建立山洪災害易發區專業監測與羣測羣防相結合的監測體系,落實觀測措施和汛期值班巡邏制度,一旦發現危險徵兆,立即向周邊羣衆報警,並報鎮防汛抗旱指揮部。

(二)乾旱災害預警

鎮防汛抗旱指揮部針對乾旱災害的成因、特點,因地制宜,落實預警措施。建立健全旱情監測網絡和乾旱災害統計,隨時掌握旱情災情,並預測乾旱發展趨勢,根據不同乾旱等級,提出相應對策,爲抗旱指揮決策提供科學依據。

防汛抗旱應急預案 篇12

根據上級會議精神,結合我縣所處地理環境實際情況,堅持“安全第一,常備不懈、以防爲主、全力搶救”的方針,牢固樹立防大汛、抗大旱的思想準備,克服鬆懈麻痹思想和僥倖心理,切實抓好防汛抗旱工作,保護國家財產和人民生命的安全,保障經濟發展和社會和諧穩定,特制定“防汛抗旱應急預案”如下

一、建立組織,加強領導。

防汛抗旱工作,事關大局,本系統各單位都要建立以行政一把手負總責、分管領導具體抓、各部門共同參與,明確具體責任人員,層層落實責任的防汛抗旱組織機構,做到一級抓一級,一級對一級負責。縣交通局成立“**縣交通局20xx年防汛抗旱領導小組”,組長:姚民,副組長:鄭蘭斌、黃士友、張勇;成員:郭靖宇、牛海峯、馮照文、王玉國、朱軍、劉從海、常潁、陳相波、朱波、李新全、王旭、蔣傳俊、黃輝、牛學俊、唐心初。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交通局辦公室,黃士友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朱波、蔣傳俊兼任辦公室副主任。

二、措施到位,保障有力。

1、加大防汛基礎設施檢查力度,確保汛期公路、水路交通運輸安全暢通。本系統各單位要對運輸車輛、船隻、公路、橋涵、渡口、渡船、港口等進行全面檢查,切實保障技術狀況良好,拉得出,打得贏。並集中人力、物力和財力,對一些存在不安全因素的'基礎設施(公路、橋涵、碼頭等)進行搶修加固,對在檢查中發現的問題,要按“特事特辦”的原則,立即採取有效措施進行整治,及時排險除患,一時難以根治的,採取必要的防範措施,設立醒目的警示標誌,加強現場監控,爲取得防汛抗旱工作的勝利創造良好條件。

2、對防汛抗旱物資、器材、設備等緊急運輸實行“三優先”,即:優先計劃、優先裝卸、優先運輸。南照淮河公路大橋管理處和s102線**段收費站對防汛抗旱、搶險救災運輸車輛設置綠色通道,要保證優先放行,憑防汛抗旱指揮部頒發的“防汛抗旱運輸車輛通行證”,免收通行費。

3、配備緊急災民疏散運輸及道路物資運輸應急運力,建立汛期災害快速反應機制。爲保證受災羣衆疏散和防汛救災物資運輸及時到位,按照省、市交通主管部門和縣委、縣政府應急運力配備的要求,從阜陽汽運集團公司**分公司確定12輛每輛30座客車爲應急受災羣衆疏散;省客**交通運輸有限公司的客車8輛作爲預備隊,做好隨時用車的準備工作;從**宏順公路運輸有限公司、匯豐汽運有限公司、交通局路橋工程有限責任公司各確定10輛貨車爲搶險救災物資運輸應急車輛;從鴻運輪船有限責任公司確定2個託隊爲受災羣衆和搶險救災物資運輸應急船隊;

從縣地方海事處確定一艘港監艇在汛期對沿淮和潁河渡船及運輸船隻進行安全生產監督和檢查;局路橋工程有限責任公司組織由50名工程技術人員和修路工人蔘加的汛期公路搶修突擊隊,公路、橋樑損毀交通中斷時,要立即組織搶修,按照“先搶通、後修復”的原則,集中力量,儘快搶通或制定切實可行的繞行方案,保障疏散災民和運送救災物質車輛能夠通行,確保搶險救災工作有序開展,在任何情況下,都要盡力保持道路暢通;**公路分局和縣鄉公路管理所各確定一輛小車在全縣境內各條公路上巡查,發現險段、險橋及時組織搶修,確保汛期道路暢通。

三、突出重點,強化檢查。

縣海事處、縣運管所要認真履行職責,切實抓好汛期渡口的安全管理工作。要結合開展“全國安全生產月”和創建“平安交通”活動,重點對轄區內所有渡口、渡船進行安全檢查。對不適航的渡船要堅決取締,要充分發揮鄉管員的作用,要求他們要經常深入渡口進行安全檢查,發現不安全因素,及時向當地政府和海事部門彙報。要督促企業和業主認真落實安全生產的各項規章制度,杜絕各類事故發生。

四、堅持值班制度,確保政令暢通。

在汛期,本系統各單位都要建立每天24小時值班制度和汛期汛情災情值班報告制度。排好值班表,做好值班記錄,上情要及時下達,下情要及時彙報,保障政令暢通。密切關注天氣形勢變化,氣象和災害預警信息。各單位班子成員的手機不準關機,做到隨叫隨到。堅持請銷假制度,不經批准不準擅離工作崗位。認真做好汛期宣傳報道工作,對在防汛抗旱中涌現出來的先進典型人物、事蹟及時宣傳報道,促進防汛抗旱工作的順利開展。縣局值班電話:4412252(白天)、4413446(24小時)。本系統各單位將防汛抗旱和值班電話於20xx年6月1日前報縣局防汛抗旱領導小組辦公室。

防汛抗旱應急預案 篇13

連日來的強降雨給城市基礎設施安全造成影響。爲確保城區安全度汛,保障城市安全供水,市自來水公司迅速行動,立即投入到防汛應急供水工作中。

按照局防汛應急工作部署及要求,公司成立了以客戶服務中心爲平臺的防汛應急工作指揮中心,張支農經理任總指揮。結合市城管局《防汛排澇應急預案》及郭強局長就防汛應急工作提出的.具體要求,公司進行了佈置和安排。

一是按照應急預案要求,檢查落實各項工作

實行屬地管理,各司其職,各負其責。管線分公司做到“三要三隨”,快速反應:

⑴要備足備品備件,做到隨用隨取;

⑵要保障搶修設備正常完好,做到隨到隨用;

⑶要搶維修人員保持通訊暢通,做到隨喊隨到。工程公司加強對施工工地管理,防止次生災害發生。

二是加強水廠監管,確保水廠和運行安全。

針對雨季源水濁度高的情況,科學調整水處理工藝,加強出廠水、管網水檢測,確保水質達標。加強巡視,做好廠區排澇工作,防止雨水倒灌。全面排查供水機電設備,嚴密監控設備運行情況,保證設備運行狀態良好。

三是加強值班管理,確保信息暢通。

執行領導值班制度,加強巡視,發生突發事件,立即上報。供水熱線電話xxxxxx,24小時全天候值班,確保信息暢通,快速傳遞。辦公室及時做好信息傳遞及發佈。

四是加強應急隊伍搶險力量,隨時待命。

由公司保衛科牽頭,從營業所、工程公司等部門抽調精幹力量,組建供水應急隊伍,隨時聽候調度。工程公司挖掘機等大型機械設備做好應急準備,隨時待命。

防汛抗旱應急預案 篇14

爲做好防汛抗旱工作,提高應對特大洪澇乾旱災害的能力,及時、高效、有序地開展搶險救災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災害損失,維護人民羣衆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穩定,結合社區實際,特制訂本預案。

一、工作原則

1、堅持以人爲本,努力實現由控制洪水向管理洪水轉變,確保人民羣衆生命財產安全。

2、防汛工作實行街道領導班子負責制和社區屬地管理負責原則,街道統一指揮,各股室、各社區配合。

3、以防洪安全和轄區倒灌水地域、棚戶區人身安全爲首要目標,實行安全第一,常備不懈,以防爲主,防抗結合,不斷提高防汛抗洪的現代化水平。

4、堅持依法防汛抗災,實行公衆參與、專羣結合、平戰結合,積極參與和支持抗洪救災工作。

二、工作職責

根據有汛報汛、有險排險、有災救災的要求,區域內各有關社區都要圍繞防洪搶險救災開展工作。

社區負責轄區內居民疏散,妥善安置疏散居民的生活,組織居民抗災自救。

三、預防、預警機制

1、汛前準備

(1)防汛搶險物資器材準備。社區按要求做好防汛搶險物資器材儲備

(2)防汛搶險隊伍組織。社區組建搶險隊伍,做到臨戰待命,召之即來,來之能戰。

(3)健全機構,明確責任。每年4月前,調整社區防汛抗旱指揮部成員名單,實行街道領導班子負責制和社區屬地管理負責原則。

(4)防汛檢查。由社區城管專幹負責與區水利局聯繫,進行防汛保安檢查;提出處理方案以及度汛措施。

2、不同災害應急響應措施

(1)雨情

根據區防汛安排,本區24小時降雨達50毫米以上,社區向街道防汛抗旱指揮部報告,24小時降雨達100毫米以上,向區防汛抗旱指揮部指揮長電話報告,社區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將彙報情況備案存檔。

(2)水情

當湘江水位衡陽站達到56米時,社區防汛領導小組領導開始進入24小時防汛值班。社區防汛抗旱指揮部上崗,按街道指揮部安排,對轄區和部分單位進行局部動員,做好人員、財產轉移與搶險準備。

湘江水位衡陽站達到56米,1小時內降雨達50毫米以上,社區工作人員分頭下到各居民小組指揮抗洪。

水位達到57米時要進行全面動員,社區所有工作人員,要下去檢查瞭解汛情和指導有關單位的抗洪工作。

湘江水位衡陽站達到59米(城區達到50年一遇洪水,堤防設施已超過當前運行能力),或日降雨達到200毫米以上(特大暴雨),搶險隊員進入一級戰備,保證隨時出動。所有單位必須做到無條件服從街道防汛指揮部調遣,盡一切努力減輕災害損失。

(3)險情

凡發生險情,如轄區出現倒灌水內澇地域、棚戶區安全險情,要立即向上級報告,並及時組織力量排險。

(4)災情

汛期,社區瞭解災情後,要在第一時間向區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電話報告。對災情不祥的,要邊報告、邊收集、邊繼續補充。2小時之內以書面形式上報。內容包括基本情況、災情態勢及搶險情況。

四、抗旱方案

1、遇乾旱天氣,各村及時上報旱情,堅持災情報告制度。鄉上堅持24小時值班制度,保證信息暢通。

牽頭領導:譚肖樑其紅職責單位:各村委、黨政辦

2、特大旱情發生後,及時送水、送藥品等抗旱物資。

牽頭領導:向承忠職責單位:財政所、社會事務辦、水利工程管理所

3、旱情嚴重時,做好疫病防治工作,隨時瞭解疫情並採取檢疫應急措施。

牽頭領導:高秀珍職責單位:衛生院

4、遇到突發事件,引發糾紛,打架鬥毆,及時到位制止、調解。

牽頭領導:毛磊職責單位:派出所、司法所

五、紀律與獎懲

1、紀律

防汛期間,防汛有關人員要堅守工作崗位,不得出現空缺崗現象。要加強對雨情、工情、水情等情況的統計,並及時上報。對工程出現的險情要做到及時發現、及時搶護,確保工程安全。加強防汛值班,做到晝夜有人接聽接收電話、傳真,確保暢通。

對不到崗到位的.,不履行防汛職責的,一經查出,將按防汛工作紀律論處。對出現險情、災情不及時採取措施、不及時報告或者出現漏報、錯報的,根據情節輕重按防汛工作紀律處罰當事人和主要負責人,對工作不力,造成嚴重後果的當事人和主要責任人追究刑事責任。

2、獎勵

對錶現突出的予以適當的精神或物質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