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流輪崗方案(集錦15篇)

爲了確保事情或工作科學有序進行,通常需要預先制定一份完整的方案,方案可以對一個行動明確一個大概的方向。優秀的方案都具備一些什麼特點呢?以下是小編爲大家收集的交流輪崗方案,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交流輪崗方案(集錦15篇)

交流輪崗方案1

根據《中共枝江市委辦公室印發〈關於推進幹部交流輪崗工作的意見〉的通知》和中共枝江市委組織部《關於做好鎮(街道)和市直單位內設機構負責人交流輪崗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爲推進科技局內設機構負責人交流輪崗工作的順利開展,經科技局黨組審覈批准,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幹部交流輪崗的基本原則

1、黨管幹部原則;

2、依法依規辦事原則,幹部交流輪崗必須在編制、職數和職位限額內進行;

3、培養鍛鍊幹部原則;

4、發揮幹部專業特長與業務職能相近原則;

5、有利工作、有序推進原則;

6、公平公正、公開透明原則。

二、幹部交流輪崗的類型、對象和範圍

幹部交流輪崗是指按照幹部管理權限,通過調任、轉任等方式對幹部的工作崗位進行調整。適用於科技局內設機構負責人和所屬事業單位知識產權服務中心負責人。應結合科技局及所屬事業單位工作的實際需要,統籌安排,突出重點,有計劃分期分批進行幹部交流輪崗,原則上每次交流的幹部不少於應交流乾部總數的30;同一幹部不得頻繁交流;在同一職位任職滿5年的必須進行交流輪崗;在同一職位連續任職達到兩個任期的,不再推薦、提名或者任命擔任同一職務,根據幹部個人情況和工作需要對其工作予以適當安排;因工作崗位特點和工作需要延期或不進行交流輪崗的,須報市委組織部和市直機關工委審批同意。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不交流或暫緩交流、不受時間限制交流等。

1、離最高任職年齡不足5年的(屬於必須交流的對象,可區別不同情況對其工作崗位進行調整)。

2、因健康原因不宜交流的。

3、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收紀檢監察或司法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4、對專業性、技術性較強,或在工作性質特殊崗位上工作的幹部,或有其他特殊原因暫不交流的幹部,可視不同情況適當延期交流。

5、因工作需要,爲發揮幹部特長、有利於開展工作及其他原因需要的,可視不同情況不受任職時間的限制適時進行調整交流。

三、交流輪崗的形式和程序

交流輪崗原則上在本系統、本單位內部進行,交流輪崗工作由局黨組根據《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和《黨政領導幹部交流工作規定》的有關要求,按照幹部管理權限,結合本單位工作實際統籌安排。按照《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有關事項報告辦法(試行)》規定需要批覆同意或請示的事項,須事前向市委組織部報告。幹部本人不得自行聯繫交流事宜,領導幹部不得指定交流人選。

四、交流輪崗工作的有關要求

1、進一步提高思想認識。實行幹部交流輪崗,是加強幹部隊伍建設、激發幹部隊伍活力的重要舉措,是實現幹部資合理配置的現實需要,是強化用人監督的重要保障。實行幹部交流輪崗,有利於培養幹部的能力,增添幹部的動力,激發幹部隊伍的活力,提高工作效能;有利於打破由於長時間在同一崗位、同一領域工作而可能形成的思維定勢和利益紐帶,具有防止不正之風乃至腐敗問題發生的重要作用。要把交流輪崗工作作爲提高領導幹部的素質能力、加強黨風廉政建設、促進工作科學發展的一項重要工作來抓,切實加強領導,抓好宣傳發動,強化教育引導,確保交流輪崗工作順利完成。

2、精心組織實施。要堅持原則條件,嚴格按照交流輪崗範圍和對象,對本單位符合交流輪崗條件的人員進行全面調查摸底,統籌安排,認真抓好落實。要注意研究新情況、新問題,對在交流輪崗工作中遇到的情況和問題,要及時報告,妥善處理。堅持交流與培養使用相結合,關心愛護交流乾部,妥善安排工作、生活,跟蹤瞭解交流乾部的思想、工作情況,加強教育、管理和監督,充分發揮他們的作用。

3、嚴格執行幹部交流輪崗工作紀律。幹部交流輪崗工作必須在三定方案覈定的職位職數範圍內進行,不得借交流輪崗突擊提拔幹部。要嚴格執行幹部交流程序,堅持民主集中制原則,堅持羣衆公認和黨組把關相結合。幹部必須服從組織安排,對不服從交流輪崗決定的幹部,應按照幹部管理規定和相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理。對按照有關規定需作離任離崗審計的交流輪崗幹部,應進行經濟責任審計或內部審計。

4、實行幹部交流輪崗工作責任追究制度。對違反紀律或者執行紀律不嚴的,要嚴肅批評教育;造成嚴重後果的,要追究主要責任人和其他相關人員的責任。

交流輪崗方案2

爲進一步促進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合理配置,推進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優質均衡發展,同時打破教師“一校所有”的格局,積極推行“學校人”向“系統人”的轉變,結合區教育武教人〔20xx〕13號《關於做好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交流工作的意見(試行)》文件精神,現制定禮河實驗學校教師輪崗交流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爲指導,以推進區域內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加快實現教育現代化爲目標,通過交流,促進教師資源合理配置,優化教師隊伍結構,提升教師隊伍整體素質,增強教師隊伍活力,爲辦好每一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提供有力保障。

二、交流原則

(一)優化結構、合理流動、注重實效的原則;

(二)個人主動申請與組織統籌安排相結合的原則;

(三)個人發展、學校發展與區域均衡發展相結合的原則;

(四)教師交流與隊伍穩定和學校長遠發展相結合的原則。

三、交流形式

交流分爲頂崗交流、結對互助交流、跟崗學習交流、指導性交流和走教交流五類以及區教育局認可的其他形式。

1.頂崗交流。超編學校(學段)向缺編學校(學段)派出教師,派出的教師在交流週期內,原則上在另一方學校(學段)工作。

2.結對互助交流。雙方學校互相派出教師,派出的教師在交流週期內,原則上在另一方學校工作。原則上雙方學校互派出同學段同學科同數量的教師。

3.跟崗學習交流。中層及以上學校管理人員參加區教育局組織的跟崗學習。

4.指導性交流。區級及以上骨幹教師和學校中層以上幹部,日常工作主要仍在原學校,但通過定期到交流學校上示範課、開展教研活動、結對培養青年教師等,開展指導性交流工作。

5.走教交流。區域內學校之間,緊缺學科教師可以安排走教交流,即在雙方學校都擔任一定課務。

四、教師交流的範圍、對象、人數及時間

(一)交流範圍:全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完中國中部。

(二)交流對象與條件:男50週歲以下,女45週歲以下,在同一所學校任教滿6年以上的公辦教師,原則上都應分期分批循環參加交流。

(三)交流人數:結對交流人數原則上不少於2人,骨幹教師、專任教師的比例原則上不少於15%。

(四)交流時間:頂崗交流、結對互助交流,2年爲一個週期;指導性交流、走教交流,3年爲一個週期;跟崗學習交流每期時間由區教育局確定。

五、交流辦法與程序

(一)成立輪崗交流領導小組,

組長:蔡自力

副組長:龔廣發、陳建國

組員:莊小芬、金建中、丁東偉、楊莉亞

(二)結合本校實際,制定教師交流工作實施方案。

(三)符合交流條件的教師向所在學校提出申請。

(四)工作責任和要求

1.交流教師:

⑴交流教師由派出學校和接收學校雙重管理,其中頂崗交流、結對互助交流以接收學校管理爲主。

⑵交流期間教師的人事、工資關係不變,參加頂崗交流和結對互助交流的黨員的組織關係轉入接收學校,在接收學校參加組織活動。

⑶指導性交流的骨幹教師應通過青藍工程、師徒結對等形式,爲對方學校培養1-2名青年教師;同時,每學期至少在交流學校開設4次以上示範課,或學科專題講座,或指導集體備課,至少進行8次聽課評課等教科研活動。

⑷跟崗學習交流原則上不少於參加2期不同學校的跟崗學習。

⑸教師交流期滿後,回派出學校工作。要求繼續交流的教師須經派出學校和接收學校雙方同意並報區教育局批准。

2.派出學校:

⑴要精心選派交流教師,有序安排教師參加交流,確保教師交流工作取得實效。

⑵及時向接收學校瞭解交流教師的工作、學習和生活情況。

⑶對參加交流教師的交流時間、交流效果等建立詳細的基礎臺賬,並報區教育局組人科存檔備查。

3.接收學校:

⑴要從政治上、工作上、生活上關心交流教師,妥善解決好他們的工作、學習和生活問題,促使其迅速適應崗位變動,全身心投入教育教學工作。定期與派出學校溝通交流教師的情況。

⑵要根據交流教師的專業及特長合理安排工作,爲交流教師提供專業成長與發展的良好平臺。

⑶要加強對交流教師的過程管理。認真記載其業務檔案,每學期進行考覈,交流期滿時作出綜合鑑定,並將考覈情況報區教育局組人科進行交流認定。經區教育局組人科認定的交流材料交派出學校存檔。

⑷要認真做好教師交流的考覈工作。教師交流期滿後,由接收學校和派出學校、並以接受學校爲主共同做好交流教師的考覈工作,認真填寫《武進區義務教育學校教師交流工作考覈表》,在雙方學校公示後報區教育局審批。

六、保障措施

(一)頂崗交流和結對互助交流教師,享受每月最高1000元的教師交流補貼,具體標準由區教育局根據實際家庭住址與交流學校路途遠近等分別確定。

(二)頂崗交流教師和結對互助交流教師獎勵性績效工資在接收學校考覈發放,其他形式交流教師的獎勵性績效工資仍由原學校考覈發放,其在交流接收學校的工作和現實表現反饋給派出學校並可納入派出學校的考覈。

(三)在專業技術崗位競聘中,同等條件下,具有交流工作經歷的教師優先聘用。教育系統組織評優評先、高層次學習培訓時,在同等條件下,優先考慮實績突出的交流教師。

(四)從20xx年起,凡申報中級、高級職稱評審的應交流教師,均需具備交流工作經歷纔可參與擇優申報。

(五)頂崗交流教師由接收學校實行單獨年度考覈,考覈優秀比例可放寬至頂崗交流人數的30%。

(六)區教育局將按學年度對各校教師交流工作進行專項考覈,考覈結果作爲學校工作考覈評價的內容之一。對政治思想合格,專業技術過硬,業績突出、符合基本條件的交流教師,經派出學校和接收學校推薦,組織考覈,可列爲學校後備幹部。擬提拔的學校中層正職以上幹部,原則上應有交流工作的經歷,或者在提拔試用期內必須參加交流。

(七)嚴肅教師交流紀律。

凡屬應交流對象的教師,如果不服從學校交流安排的,按照以下條款處理:

1.學校不得推薦其參加市、區“五級梯隊”等專業榮譽稱號的評選;

2.當年年度考覈不能定爲合格及以上等次;

3.交流教師不能勝任本職工作,導致教學質量嚴重滑坡,或工作不負責任造成重大事故的,當年年度考覈不能定爲合格及以上等次。

教師交流工作事關教師的切身利益和學校教育的優質均衡發展,我們要充分認識教師交流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廣泛宣傳,加強教育,認真組織,統籌安排;要深入細緻地做好交流教師的思想工作,及時化解各種矛盾,保證教師交流工作平穩、有序地推進;要及時總結教師交流工作經驗,及時反饋好的做法和建議,不斷改進和完善教師交流工作。

交流輪崗方案3

爲推進股級幹部交流輪崗工作,進一步提高全系統黨員幹部的素質和能力,加強黨風廉政建設,提高行政服務效能,根據《黨政領導幹部交流工作規定》及南昌市國土資源局《關於切實加強全市國土資源系統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實施意見》(洪國土資黨字〔20xx〕28號)有關精神,結合全縣國土系統幹部工作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幹部交流輪崗工作,要在局黨組的統一領導下,嚴格執行《黨政領導幹部交流工作規定》以及中央、省、市一系列政策規定,按照幹部管理權限和規定程序開展。要把推進幹部交流輪崗與改進幹部選拔任用機制,加強對幹部的培養、鍛鍊結合起來;要通過交流輪崗,優化中層領導結構,提高幹部素質,改進工作作風,提高工作效率,爲營造風清氣正的工作環境、加快全縣國土資源管理事業發展提供堅強有力的組織保證。

二、工作原則

1、遵循民主集中、統籌兼顧、逐步實施、公開公平、客觀公正、按章辦事的原則。

2、交流輪崗按先正股級後副股級的原則有序推進。

三、交流對象:

1、在同一職位擔任股級職務滿3年的原則可以交流;滿5年的,應當交流;滿8年的,必須交流;

2、因工作需要、發揮幹部特長需要進行交流輪崗的;

3、缺少基層工作經驗或崗位單一的;

4、因其他原因,需要進行交流輪崗的。

四、實施程序:

1、由局人事股提出交流輪崗人選和崗位;

2、局黨組與交流輪崗幹部談話,做好思想工作,提出有關要求;

3、徵求幹部交流輪崗部門分管領導意見;

4、局黨組集體研究決定;

5、局人事股辦理有關手續。

五、工作紀律

1、確定幹部交流輪崗,須在廣泛徵求羣衆意見,有利於工作開展的基礎上,經局黨組集體研究決定。

2、已談話明確即將交流輪崗的幹部,在做好交接工作的基礎上,儘快到崗。

3、凡經組織研究決定安排交流輪崗的幹部,應自覺服從組織決定,儘快到崗任職。對無正當理由拒不服從組織決定者,要進行批評教育;經批評教育不改者,應予以相應的處分。

交流輪崗方案4

爲進一步促進城鄉義務教育協調均衡可持續發展,優化我區學校教師合理配置,全面夯實教育內涵發展的基礎,根據z區教育局《z區學校(幼兒園)教師校長(園長)交流輪崗實施辦法(試行)》的通知(侖教〔20xx〕43號),制定本實施方案。

第一條、以實現我區學校教育高位均衡發展、加快實現教育現代化爲目標,不斷促進教師資源合理配置,優化教師隊伍結構,提升教師隊伍整體素質,增強教師隊伍活力,爲辦好每一所學校提供有力保障。

第二條、根據區教育局要求,教師校長交流應遵循以下原則:

(一)促進均衡。均衡合理配置教師資源,優化教師隊伍的學科結構、職稱結構和年齡結構,縮小校際差距,縮小城鄉差距,努力辦好每一所學校,促進每一個學生健康成長。

(二)增進激勵。通過交流,增加鍛鍊機會,消除教師職業倦怠,不斷激發工作熱情和創新能力,提高教師適應不同學校、不同學生的教育教學能力,增強教師隊伍活力,促進教師的專業發展和學校的可持續發展。

(三)有序流動。教師校長交流工作納入區教育發展規劃和教師隊伍建設規劃,重點引導骨幹教師和校長向農村學校(教學點)和城區薄弱學校流動,引導超編學校教師向缺編學校流動。

(四)統籌兼顧。統籌各類學校和教師的不同需求,統籌交流與培養、使用與結構優化,統籌學校需要和交流對象的實際情況,兼顧學校的辦學特色與優勢,兼顧交流對象的工作、生活和家庭實際情況,保持教師隊伍的動態平衡,維護學校良好的教育教學秩序。

(五)公開規範。公開教師校長交流辦法、程序和結果,規範操作,嚴肅紀律,加強監督,切實防止不規範、不公平以致xx現象的發生。

第三條、交流輪崗是指事業編制教師從一所學校調到另一所學校工作,並隨遷人事關係的流動過程。交流對象爲在同一學校連續任職或任教達到一定年限的校長(包括其它他中層及以上幹部,下同)和教師。

第四條、以下人員可以不納入交流範圍:

(一)男超過50週歲、女超過45週歲(具有高級職稱且選擇延遲退休的女教師爲50週歲)的教師。

(二)已有2所及以上其他學校的工作經歷且每所學校工作時間均超過3年及以上的教師。

(三)處於孕期和哺乳期的教師,或患病並經區教育局指定醫院診斷不宜交流的教師。

(四)現承擔學校特色課程的領銜教師、承擔學校重大教科研項目的教師,經區教育局同意,可暫不納入交流。

(五)下一學年擔任畢業班教學工作的教師,學校確需留任可暫緩安排,但延長時間一般不得超過一年。

第五條、以下人員爲符合年度交流條件的對象:

(一)同一學校任職滿九年的校長或書記;

(二)同一學校同一崗位任職滿6週年的副校級及中層幹部;

(三)同一學校任教滿12週年的教師;

(四)夫妻在同一學校的其中一方(符合第四條第一款的對象仍列入交流範圍);

(五)符合第四條第2、3、4款可不納入交流條件,但在同一學校已連續任職滿15週年的有關人員;

(六)無3週年以上非城區學校或2所以上學校(幼兒園)工作經歷的,獲得區學科骨幹及以上榮譽的城區教師;

(七)新分配或從區外調入z城區學校滿3週年,未到z農村(非城區)學校服務的教師。

(八)其它因工作需要、結構優化,需調整交流的有關人員。

第六條、對沒有達到交流條件或可不納入交流範圍的教師校長,本人申請要求交流的,經所在學校(幼兒園)同意並報區教育局批准也可納入交流對象範圍。

第七條、交流在全區範圍內進行。交流後服務時間一般不少於3週年。

第八條、符合交流條件的校長原則上均要進行交流,區學科骨幹及以上榮譽的教師每年參與交流的比例應不低於符合交流條件的骨幹教師總數的15%。義務段學校、幼兒園、成人學校每年流動率不少於教師總數5%—8%。

第九條、支教、借調人員及教育集團內校際交流情況計入其他學校工作經歷;中心學校內校際流動計同一所學校工作經歷。

第十條、校長交流輪崗工作一般參照《z區教育局關於完善中國小(幼兒園)校長(園長)隊伍管理的若干意見》(侖教人〔20xx〕19號)文件進行;中層幹部交流輪崗工作一般按《z區學校實施中層幹部競聘上崗的實施意見》(侖教人〔20xx〕12號)及崗位對等、人崗相適等原則進行,超齡人員視作一般教師進行交流輪崗;教師交流輪崗人員推薦確定的順序一般按個人志願、同一學校工作年限、年齡及教學工作特殊需要的順序排列。

第十一條、激勵保障

(一)新任義務教育段學校校長應有在2所及以上學校工作的經歷,其中每所學校工作時間一般不得低於3週年,或在農村學校有6週年及以上的工作經歷。

(二)義務教育學校教師評選省特級教師、區級及以上名師名校長(園長)時,被評選人須具有2所及以上學校的工作經歷,且每所學校工作時間不得低於3年,或在農村學校有6年及以上的工作經歷。

(三)參評中級及以上職稱,須具備農村(非城區)任教一年及以上的經歷;參評名優骨幹教師,須具備三年及以上農村(非城區)任教服務經歷。骨幹教師農村學校服務經歷納入年度骨幹教師考覈指標。

(四)在省特級教師、省教壇新秀評選,以及浙派名師名校長培訓和省級骨幹教師培訓中,優先向城區學校交流到農村學校的骨幹教師傾斜。

(五)符合交流條件無其他特殊原因拒不交流的教師,三年內不得評先、評優及晉升高一級職稱資格。

交流輪崗方案5

根據《關於東麗區中國小教師校級領導幹部交流輪崗工作的意見》和《市教委關於進一步深化義務教育學校教師校長交流輪崗改革的通知》文件精神,結合推進落實“區管校聘”工作要求,制定教育系統20xx—20xx學年度教師交流輪崗工作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服務和促進教育均衡發展爲目標,以提高教師隊伍整體素質爲核心,創新教師隊伍管理的體制、機制,通過科學有序流動,調整、優化師資資源配置,縮小骨幹教師在中心與薄弱(偏遠)校際之間分佈上的差距,促進各學科師資配備基本滿足學校教育教學的需要,增強教師隊伍活力,形成一支素質優良、結構合理、適應教育改革和發展的教師隊伍,爲辦好東麗區人民滿意的教育提供有力支撐。

二、工作原則

開展教師交流輪崗工作要堅持合理流動、師資均衡、資源共享、立足長遠、統籌兼顧的原則,促進教師由超編學校向缺編學校流動,由優質學校向薄弱(偏遠)學校流動,達到一名優秀骨幹教師帶動一批青年教師的效果。

三、實施辦法

(一)交流範圍

所有教學單位,包括中國小(含育才中學)、幼兒園、少年宮、教師發展中心、職教中心。

(二)交流形式

1、調動交流(人事、工資關係隨人到受援學校)。

調動原則:申請調動人員所在學校原則上是超編單位或是學科結構性富餘的單位,且工作滿五年以上,有合理的調動理由;調入單位須是缺編單位、急缺學科教師或專業人員;工作不滿5年的教師、正在接受有關部門審查的教師,學校和教育局不受理調動申請。

2、優秀骨幹教師的交流。

3、超職數聘任人員的交流。

4、中心地區的學校根據教師職稱晉升條件,有計劃的選派符合條件的教師到相對薄弱(偏遠)學校頂崗任教交流。

5、集團化辦學學校之間的交流。

6、學校之間的學科對等交流。

(三)交流期限

教師交流輪崗(調動交流除外)工作一般爲兩學年,交流期滿後回原學校工作。20xx—20xx學年度交流的教師本學年度延續交流任教。

(四)交流程序

1、交流教師條件

以20xx年8月底爲時間節點,凡男50週歲以下、女45週歲以下,且在同一所學校連續任教6年及以上的教師。

2、交流比例要求

本校應交流教師人數爲符合交流條件人數的20%(見點就入),應交流教師中的骨幹教師人數爲應交流教師人數的50%(見點就入)。

3、測算交流人數

各校統計本校骨幹教師情況,骨幹教師稱號的範圍是20xx至20xx年經過認定的骨幹教師稱號;按照交流比例要求,將測算人數及推薦人選填入《20xx—20xx學年度教師交流輪崗推薦表》;嚴格按照滿教學工作量測算,上報學校的需求學科和富餘學科情況。

4、教育局人事科彙總後,按照交流輪崗比例要求,結合各校學科需求情況,作出交流輪崗安排。

(五)交流期間的工資福利待遇

教師交流期間,獎勵性績效工資由接收學校發放,工資關係仍在派出學校,仍享受派出學校的其他福利待遇。

(六)交流期間的考覈工作

交流期間交流教師由接收校負責日常考勤和考覈,如實上報《東麗區教育系統交流教師工作月報表》和年度綜合考評資料。派出學校要嚴格按照接收學校提供的考勤、工作考覈情況,落實相關待遇。

交流教師在交流期間每月病、事假累計達到10天及以上,接收學校要將情況上報人事科,人事科將視情節決定該教師是否繼續交流。

派出學校和接收學校的主要負責人如實上報交流教師的工作情況,不準瞞報漏報,一經發現將按照有關規定追究雙方學校主要領導的責任。

交流教師在交流期間必須嚴格遵守所在學校的各項紀律要求,服從所在學校的工作安排。對不服從接收學校考覈管理的交流教師,教育局責成派出學校按照《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條例》作出相應的處分。接收學校要做好交流教師所有材料整理存檔工作,以備上級部門的檢查。

(七)建立激勵機制

將教師交流經歷和業績作爲教師評優、評先、晉升職稱等優先考慮的重要依據。

四、工作要求

(一)嚴格按照程序進行測算與推薦工作

各學校要對學校教師隊伍進行分析梳理,召開行政會研究決定推薦人選,填寫《20xx—20xx學年度教育系統教師交流輪崗推薦表》,上報人事科(本校教師的交流意向只作爲參考,不作爲最後交流的去向)。

(二)嚴格落實交流比例要求

按照測算出來的應交流人數和應交流人數中的骨幹教師人數上報推薦名單。推薦的骨幹教師必須是在人事科備案註冊的教師(附件1的名單)。上一學年度的交流輪崗教師繼續交流,計入本學年度學校推薦名單,按今年新的測算比例要求,人數不足的學校再補充新的推薦人選。

嚴格按照市教委對義務教育學校的要求,凡義務教育學校,無論超編校還是缺編校,必須嚴格按照“兩個比例”要求完成推薦交流輪崗推薦工作。

(三)推薦的交流輪崗教師可以根據工作需要適當放寬條件。

(四)上報的數據要實事求是,不準弄虛作假,一旦查出將追究單位主要領導的責任。

(五)爲保證交流輪崗分配工作順利進行,新學期開學前交流輪崗教師能夠按時到崗,各單位要按規定時間將需要上交的材料上報人事科(交流範圍內的所有單位必須上報)。

1、上報形式:電子版通過QQ傳給人事科,文件名格式爲單位編號+單位名稱+附件名;紙質版蓋學校公章,主要領導簽字,標註學校編號。

2、需要上交的材料:東麗區骨幹教師情況統計表(附件1)、20xx—20xx學年度教師交流輪崗推薦表(附件2)、20xx—20xx學年度學科需求與富餘情況統計表(附件3)的電子版和紙質版。

交流輪崗方案6

爲進一步促進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江蘇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辦法》、《教育部關於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進一步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的意見》(教基一〔20xx〕1號)、省政府《關於江蘇省義務教育優質均衡改革發展示範區建設的意見》(蘇政辦發〔20xx〕65號)、《關於進一步推進義務教育學校教師和校長流動工作的意見》(蘇教人〔20xx〕19號)和市人社局、教育局《關於推進義務教育學校幹部、教師輪崗交流工作的意見》(常教人〔20xx〕18號)等文件精神,經研究,決定在學校開展教師輪崗交流工作。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着力破除影響和制約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的體制機制障礙,加快合理配置優質人力資源,完善相對穩定、流動有序的義務教育幹部、教師輪崗交流制度,基本消除區域內城鄉、校際間教師配備差距,提升區域義務教育發展水平,基本解決義務教育擇校過熱等問題,使適齡兒童少年接受更公平、更優質的義務教育。

二、交流對象、比例

1.交流的對象:原則上爲距法定退休年齡滿5年的、在一所學校工作滿6年的專任教師。其他教師因本校流動範圍之內教師輪崗交流出現難以安排的情況,也須交流。

2.交流的比例:原則上參加交流的專任教師爲本次應交流對象的15%;參加交流的骨幹教師爲本次應交流對象中具有市新秀及以上專業榮譽的專任教師的15%。

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經市教育局同意,可以不列入交流範圍: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或因病不能保證正常工作及孕產期的教師暫不交流。

三、輪崗交流流出、接收數量與類別

根據《常州市教育局直屬義務教育學校教師輪崗交流流出、接收數量與類別情況統計表》,我校教師輪崗交流流出、接收數量與類別如下:略

四、當年流出專任教師、骨幹教師的確定

1.成立專門組織:學校成立教師輪崗交流推薦小組,負責向學校推薦當年輪崗教師的人選。

組長:馮斌

副組長:王燕、徐晶磊

組員:史爾娜、許志剛、戴界蕾、周豔、李靜娟、姜皎、陳慶豔、於佳會、邵林峯、王詠皓、吳文普、陳華。

2.宣傳發動。召開幹部會議和全體教職工大會,宣傳教師輪崗交流的法律、法規、政策、意義。

3.確定當年交流教師。

(1)自主申報。教師對照市教育局測算的輪崗交流數量、學歷、學科、職稱、專業稱號等要求,自主申報。填寫《常州市教育局直屬義務教育學校教師輪崗交流表》。

(2)小組推薦。自主申報數量小於應交流數量,由學校輪崗交流推薦小組推薦,推薦小組採用成員提名,全體成員評議表決的方式,確定初步交流人選,同意輪崗交流的票數超過推薦小組投票成員數三分之二以上的,即是當年輪崗交流的教師。推薦小組負責將推薦結果告知教師,教師沒有特殊困難,應服從推薦,參加輪崗交流。

(3)校辦公會討論確定。校辦公會討論確定當年交流的教師。

4.報送市教育局。

學校於20xx年6月30日前,將本校當年交流的專任教師、骨幹教師名單(《20xx年常州市教育局直屬義務教育學校輪崗交流教師名單》)報送市教育局人事處。

五、當年接收專任教師、骨幹教師數的確定。

學校依據輪崗交流的規定,召開行政辦公會,確認常州市教育局提供的接收專任教師、骨幹教師的數量、學歷、學科、職稱、專業稱號。並填報《常州市教育局直屬義務教育學校接收輪崗交流專任教師、骨幹教師數量確認表》,報送市教育局人事處。

六、交流形式及日程安排

1.交流形式:雙向選擇、行政指定

2.交流安排

(1)20xx年7月2日,召開常州市教育局直屬義務教育教師輪崗交流雙向選擇洽談會。

(2)地點:另行通知。

(3)參與單位:局屬國中。

(4)參與教師:局屬各國中當年輪崗交流的教師。

帶身份證、《常州市教育局直屬義務教育學校教師輪崗交流表》。

(5)要求:

某一學科中既有教師流入又有教師流出的學校須先流出再流入。

七、行政指定

雙選不成或部分學科交流人數少而無法雙選的,由市教育局指定交流學校。

七、工作要求

1.及時辦理相關手續。新學期開學前,參加本次交流的教師憑交流表、市教育局工作調動介紹信到流入學校報到。各校要及時做好人員聘用合同的終止、解聘、簽訂、調動、崗位聘用的相關工作。

2.輪崗交流須同時調整人事關係,所聘專技崗位等級劃轉到工作學校,輪崗交流教師按原等級聘任,輪崗交流學校中學高級教師的結構比例達到系統內平均水平的,原則上不再劃轉中學高級教師崗位。

3.按規定參加輪崗交流的教師,優先參與評優評先,可按規定晉升職稱、聘任高一級專技崗位、提拔高一級管理崗位。20xx年申報高級教師專業技術資格時,40週歲以下(20xx年6月1日後出生)的常州市教育局直屬義務教育學校申報人員,須具備20xx年起由市教育局認可的輪崗交流經歷(須辦理人事調動手續)。不按規定參加輪崗交流的教師,不得享受上述待遇,年度考覈等第爲不合格。

4.加強輪崗交流教師的檔案管理,記錄並保存輪崗交流的時間、學校、工作表現、年度考覈結果等情況。

交流輪崗方案7

爲推進股級幹部交流輪崗工作,進一步提高行政效能,激發幹部隊伍活力,根據中共分宜縣委辦公室關於印發《全縣科級領導班子成員分工調整和正股級(中層)幹部交流輪崗的意見》的通知(分辦字[20xx]27號)精神,結合衛生工作實際,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精神,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爲指導,以加強幹部隊伍執政能力建設和黨風廉政建設爲目的,提高幹部管理科學化水平,從嚴落實幹部管理各項制度,對關鍵崗位幹部實行重點管理,打造一支政治素質高、創新意識強、工作能力優、廉潔自律好的幹部團隊。

二、實施範圍及交流輪崗對象

實施範圍:全縣各級公立醫療衛生單位及局機關各股室。

交流輪崗對象:縣直醫療衛生單位職能科室主任;各鄉鎮衛生院院長;局機關各股室股長。

三、工作原則

1、以人爲本原則。根據各單位實際情況,結合被調整分工或交流人員的專業、能力、經歷、特長等綜合因素,做到量才爲用、人崗相適。

2、有序適度原則。從有利於幹部隊伍穩定,保證工作的銜接出發,有計劃、有步驟地進行,做到統籌規劃、突出重點、數量適當、有序實施。

3、服務大局原則。嚴格組織紀律,堅持個人服從組織,下級服從上級,局部服從全局。

4、依法辦事原則。嚴格執行法律法規和黨內規章制度,確保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

四、交流輪崗要求

1、正股級(中層)幹部在同一單位同一中層崗位任職時間連續滿4年的,原則上不在原崗位繼續任職,應當有計劃地逐步輪崗;滿6年的,必須交流輪崗。

2、正股級(中層)幹部在人事、財務、基建、項目審批、資金管理、執紀執法或其他直接管理人、財、物的中層崗位任職時間連續滿4年的,必須進行交流輪崗。

爲保證工作的連續性,原則上不同時調整正股級(中層)幹部和分管該股室工作的班子成員。對個別專業性、技術性較強的崗位,經批准可以適當延長交流輪崗年限。

正股級(中層)幹部交流輪崗要嚴格按照幹部管理權限和規定程序,在單位編制限額和職數範圍內進行。

五、實施程序:

1、由各單位提出本單位中層崗位工作人員的交流輪崗意見上報局黨委。

2、崗位調換可以直接由單位領導班子集體研究提出調換方案,按幹部管理權限報批後執行。

3、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原則,加強領導,周密安排,精心組織,穩妥實施,堅決杜絕交流輪崗工作中的不正之風,確保交流輪崗制度取得實實在在的效果。

六、有關要求

1、確定幹部交流輪崗,須在廣泛徵求羣衆意見,有利於工作開展的基礎上,經局黨委集體研究決定。

2、已談話明確即將交流輪崗的幹部,在做好交接工作的基礎上,儘快到崗。

3、凡經組織研究決定安排交流輪崗的幹部,應自覺服從組織決定,儘快到崗任職。對無正當理由拒不服從組織決定者,要進行批評教育;經批評教育不改者,應予以相應的處分。

交流輪崗方案8

一、指導思想和原則

1、指導思想:認真貫徹落實市第十三次黨代會、市委十三屆二次全體(擴大)會議和十七屆市人民政府第一次全體(擴大)會議精神,堅持正確的用人導向,加大中層幹部輪崗交流力度,激發廣大幹部幹事創業的活力,促進幹部隊伍整體能力素質提升,推動各項工作全面加速、提升、增效,加快推動平度實現“跨越趕超、綠色崛起、富民強市”。

2、指導原則:堅持內部輪崗交流爲主,同編制、同職級輪崗交流。統籌安排、人崗相適。

二、單位現有中層幹部基本情況及符合輪崗交流的範圍人員情況

根據市編制委員會確定我局的內設機構及職能,我局設“三科一室”。內設機構及中層幹部職數如下:

辦公室:主任1人;副主任1人

監督指導科:科長1人;副科長1人

管理編研科:科長1人;副科長1人

史志科:副科長1人。

根據平人社字【20xx】26號文件要求:“在同一科室或崗位擔任中層正職或副職5年以上的,應進行輪崗交流,其中重點輪崗交流對象必須進行輪崗交流;實際工作崗位與任職備案職務不一致的,在實際崗位擔任負責人5年以上的,應進行輪崗交流,其中重點輪崗交流對象必須進行輪崗交流”和“同一科室的正、副職一般不同時輪崗交流”的指導原則。我局擬對以下3名中層幹部進行輪崗交流。

代琦,男,39歲,現任辦公室主任,20xx年3月7日任史志科科長(負責辦公室工作),20xx年12月10日任辦公室主任。擬輪崗交流任史志科科長。

張磊,男,44歲,現任監督指導科科長,20xx年3月7日任監督指導科副科長,20xx年12月10日任監督指導科科長。擬輪崗交流任管理編研科科長。

王守梅,女,37歲,20xx年3月7日任管理編研科科長。擬輪崗交流任監督指導科科長。

三、輪崗交流方法步驟及時間安排

1、制定輪崗交流方案(3月19日至3月21日)。

結合實際,研究制定本局中層幹部輪崗交流實施方案,確定擬輪崗交流人選,3月21日前上報市委組織部幹部科。

2、輪崗交流方案實施(3月22日至3月28日)。

市委組織部對我局實施方案和確定擬輪崗交流人選進行審覈同意後,由我局組織實施。

3、辦理相關手續(3月29日至3月30日)。

輪崗交流對象確定後,屬於內部輪崗交流的,由黨支部召開輪崗交流中層幹部集體談話會議,辦理相關手續。對跨部門交流的,由市組織人社部門召開中層幹部輪崗交流集體談話會議,集中辦理調派手續。

4、總結檢查(4月2日至4月10日)。

輪崗交流工作結束後,要認真做好總結,並以書面形式報市委組織部備案。

四、組織領導

成立局中層幹部輪崗交流工作領導小組,局長徐明堂同志任組長,副局長陶瑞法同志任副組長,現任各科室負責人任成員。陶瑞法同志具體牽頭負責組織實施。

1、根據批覆的輪崗交流方案,要加強宣傳教育,積極引導和鼓勵中層幹部參加輪崗交流。要精心安排,規範操作,營造公開、公平、公正的輪崗交流工作環境。要做好深入細緻的思想工作,保證幹部隊伍的穩定性和工作的連續性。要關心愛護輪崗交流人員,跟蹤瞭解他們的思想和工作情況,加強教育、管理和監督,幫助他們解決實際困難。

2、嚴格執行輪崗交流紀律,不得借輪崗交流突擊提拔或超職數配備幹部,不得借輪崗交流對中層幹部進行排擠或打擊報復。被交流的幹部必須服從組織決定,在規定期限內到崗任職。對不服從組織安排,經教育仍不服從的建議組織部門就地免職。

交流輪崗方案9

根據學校20xx年工作要點和暑假黨委常委會的有關要求,經研究,決定近期內對部分中層正職幹部進行交流輪崗。現將此次中層幹部交流輪崗工作的具體安排通知如下:

一、交流輪崗的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爲指導,堅持科學發展觀,堅持人才強國戰略,全面貫徹我校第七次黨代會精神。着眼於鍛鍊和培養幹部,促進幹部合

理流動,優化幹部隊伍結構,提高幹部能力和素質,增強幹部隊伍活力。從關心和愛護幹部出發,防止腐敗,促進發展,保持穩定。充分調動廣大幹部的工作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爲學校跨越式發展提供強有力的組織保證。

二、交流輪崗的對象

根據中央《黨政領導幹部交流工作暫行規定》(中辦發(1999)16號)的有關精神,結合我校實際,此次幹部交流輪崗主要是在同一職位上任職滿八年及以上的學校中層正職幹部;以及合校以來,學校有關部門和後勤服務集團、出版社任職滿四年及以上的正職幹部,其中有的單位正職幹部任職將滿四年的,因幹部調整工作的整體需要,此次一併考慮交流輪崗。

三、交流輪崗的崗位

1.本次需要交流輪崗的崗位,共8個。具體如下:

1)中層正職在同一職位任職滿八年及以上的崗位(4個):社科部部長、國際交流部部長、測繪學院黨委書記、動力與機械學院黨委書記;

2)部分部門和單位正職同一職位任職滿四年及以上的崗位(4個):高新技術產業發展部部長、後勤保障部部長、出版社社長、後勤服務集團總經理;

2.本次可供中層正職幹部交流任職的崗位,共16個。具體如下:

1)上述交流輪崗的崗位(8個);

2)截止20xx年9月底,男滿58週歲、女滿53週歲的專職幹部退居二線後的崗位(5個):出版社黨委書記、電氣工程學院黨委書記、資源與環境科學學院黨委書記、圖書館黨委書記、直屬單位黨委書記;

3)機構與幹部調整後空缺崗位(3個):實驗室與設備管理處處長、招投標中心主任、xxx深圳研究院院長。

四、交流輪崗的程序

1)對幹部交流輪崗工作進行部署和動員;

2)幹部本人填寫《xxx中層幹部交流輪崗意向表》;

3)黨委常委會集體討論決定幹部交流任職的具體方案;

4)校領導分別與交流輪崗幹部談話;

5)學校發文,交流輪崗幹部到任。

五、交流輪崗的時間安排

9月初進行動員和部署;

9月3日(星期五)下午6:00以前此次交流輪崗的幹部將填寫好的《xxx中層正職幹部交流輪崗意向表》送交黨委組織部;

9月6日至7日黨委組織部根據本人意向、工作需要提出交流輪崗幹部任職的建議方案;

9月8日至10日,黨委常委會集體討論決定交流輪崗幹部的任職;

9月11日至17日校領導分別找交流輪崗的幹部談話,學校發文後到任。

六、交流輪崗的要求

1.提高認識,加強領導。此次中層正職幹部交流輪崗是學校黨委努力建立科學規範的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機制和監督管理機制,關心、愛護和培養幹部的重要舉措。各單位一定要高度重視,站在全面貫徹科學發展觀,推進幹部隊伍“四化”建設,促進學校跨越式發展的高度,加強思想教育和正面引導,把工作做深做細,使盡可能少的人在利益上受到負面的影響,使盡可能多的人感到能發揮更大的作用,保證幹部隊伍的高度穩定、保證學校各項工作的順利進行。

2.顧全大局、嚴肅紀律。此次中層正職幹部交流輪崗既是關係學校全局的一項重要工作,同時也是關係幹部個人切身利益的一件大事。全體中層領導幹部必須處理好學校利益與個人利益、眼前利益與長遠利益之間的關係,從學校的根本利益出發,無條件服從組織的安排,認真執行幹部交流輪崗的紀律規定,尤其是嚴格財經紀律,保證國有資產安全完整,保證交流輪崗工作的順利完成。

交流輪崗方案10

爲了深入貫徹黨的“十七大”精神,踐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以科學發展觀統攬工作全局,全面實施素質教育,促進基礎教育的改革和發展,建立符合我校特點的教師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教師輪崗交流工作長效管理機制,切實解決各教學點教師資源配置上的結構性矛盾,優化本轄區內教育資源配置,實現教育資源共享,促進國小教育公平和均衡發展,不斷提升辦學水平和效益,高水平、高質量實施義務教育,努力辦好讓人民滿意的教育。經研究,決定建立趙坡中心國小教師輪崗交流機制,具體實施方案如下:

一、指導思想

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爲指導,以辦好每一所國小和關注每一個學生健康成長爲宗旨,以全面推進素質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質量爲根本任務。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農村教育工作的決定》精神,立足實際,建立和完善教師輪崗制度,真正形成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充滿生機與活力的用人機制,建立和完善教師輪崗制度,促進教師資源均衡配置,實現教師隊伍管理上的創新與突破,積極推動我校教師輪崗交流工作。

二、基本原則

按照“以人爲本、統籌兼顧、增強活力、和諧穩定”的工作要求,本着“資源共享、協調發展”的原則,做到三個結合,即:建立教師輪崗交流機制與建立健全科學合理的教師職務晉級和獎懲機制相結合;建立教師輪崗交流機制與弘揚艱苦奮鬥、愛崗敬業的師德教育相結合;建立教師輪崗交流機制與確保教育系統安定穩定、推動教育事業持續健康發展相結合。三、實施辦法

(一)輪崗對象

趙坡中心國小在編在崗的專任教師,均爲輪崗對象。其中下列人員不作爲輪崗交流對象:

1、男教師年齡55週歲以上,女教師50週歲以上的專任教師。

2、身體殘疾或長年病假的教師(以縣級以上醫院出具的診斷證明、經縣教育局批假爲準)。

3、英語專任教師和“農遠”管理員(以各校確定的教師爲準。若是教師職務晉級,也必須參加輪崗。)

4、各國小的校級領導(校長、副校長、教導主任)。

(二)輪崗措施

1、其他學區調入到趙坡中心國小或曹河教學點的教師必須參加兩學年的教師輪崗。

2、中心學校統考或學區統考連續倒數後3名的教師。

3、在教育教學工作中出現重大事故影響惡劣的教師。

4、在中心學校各類檢查中受到點名批評的教師

5、各教學點根據本實施方案制定本校輪崗計劃。按照中心國小每年公佈各校參加輪崗教師人數,妥善安排輪崗人員,便於中心國小對輪崗教師分配工作。

6、自願輪崗交流。

(1)、鼓勵趙坡中心國小、曹河教學點的教師自願到鄧崗教學點、謝營教學點交流,交流時間爲一年。

(2)、自願交流的教師,由本人提出申請,學校簽署意見,中心國小根據學校編制和學科結構情況統一組織安排。

(3)、交流期滿後,安排回原學校任教。

三、激勵措施:

參加輪崗交流的教師在評優選先時,在同等條件下予以優先考慮。

四、紀律要求:

1、各校要加強領導,提高認識、精心組織,服從全局安排,完成全面工作。

2、有關人員要積極參與,爭取機會,提高自我,爲我校教育均衡發展作出貢獻。

3、派出學校要加強與接收學校的溝通與協調,瞭解輪崗交流教師的工作、學習等情況,及時給予關心和幫助,使其能夠思想穩定、工作安心。

4、輪崗交流教師的年度任職考覈和教師工作量評估、教師職務晉級由接收學校負責進行。

5、確定輪崗而不參加輪崗交流的教師不能評優評先、不能晉升高一級教師職務。

6、所有涉及到的輪崗人員都必須按要求準時到崗盡責,凡不服從組織調配,超過一週拒不到崗的,將根據上級有關文件精神,予以告誡;超過半個月時間拒不到崗的,按自動離職處理,上報中心學校予以除名。

7、各校校長是實施教師輪崗交流機制的第一責任人。凡對輪崗制度不落實、措施不得力、工作不到位、造成不良影響的,將追究學校主要領導和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本實施方案自20xx年9月1日起執行。

交流輪崗方案11

爲切實加強幹部隊伍自身建設,全面熟悉和掌握市場監管業務知識,建立公正、公平的用人機制,充分調動幹部職工工作的積極性和創造活力,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等有關法律、法規,並結合我局的實際,對條件艱苦、特殊崗位的幹部實行輪崗制度,特制定如下實施辦法。

一、交流輪崗的指導思想

堅持黨管幹部、民主集中、人盡其才、適人適用的原則。通過幹部交流輪崗,進一步深化幹部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和完善幹部交流輪崗制度,激發全局幹部的潛能,充分調動幹部職工的積極性和主動性,爲全局工作提供人才保障。

二、交流輪崗的範圍和對象

交流輪崗的崗位範圍主要是指農村駐在監管所管理崗位和行政審批辦公室工作人員崗位交流輪崗。

交流輪崗的對象是全局內設機構、派出機及事業單位所有符合條件的幹部職工(不包括食品檢驗檢測中心)。

交流崗位主要指男性幹部職工年滿55週歲以下的,在駐在農村崗位上循環輪崗。女性幹部職工50週歲以下的,在行政審批辦公室工作崗位上循環輪崗。本人志願可以適當放寬年齡。

有下列情形的,可不輪崗交流或者暫緩輪崗交流:

1.涉及黨和國家重要機密工作人員;

2.中層正職以上的人員;

3.其他原因不適合輪崗交流的。

三、交流輪崗的形式和方法

幹部交流主要採取機關、市區駐在所、隊和中心與農村駐在監管所及行政審批辦公室之間輪崗的形式。輪崗人員的確定採取組織指派與隨機的方式安排。

幹部交流輪崗工作按照培養鍛鍊與選先任賢相結合的原則,建立全局交流輪崗制度,實行有計劃的交流。全局內設機構、派出機構及事業單位崗位和農村駐在監管所及行政審批辦公室之間的交流輪崗,符合條件的幹部職工每一年輪崗調換一次,在本人自願的情況下,可適當延長輪崗時間。

四、交流輪崗的相關政策

1.農村工作公務員享受鄉鎮工作補貼。

2.在輪崗崗位工作期滿且表現優秀的在幹部使用上予以優先考慮。

3.在輪崗崗位工作期滿且表現優秀的在同等條件下公務員職級、職稱晉升優先。

4.凡是沒有在輪崗崗位工作一年(含一年)以上經歷的原則上不予提拔使用(包括正股級、副股級及支部領導)。

五、交流輪崗的紀律和要求

1.交流輪崗幹部要堅決服從組織安排,對不服從分配,影響工作和造成影響的,黨組根據情況做出嚴肅處理。

2.交流輪崗過程中嚴守“三不準”紀律:不準有短期行爲,對工作應付了事;不準鬧個人情緒,影響工作開展;不準無故請假曠工,輪期內,事假、病假累計超過20天或無故曠工超過3天,不算完成輪崗任務,要重新輪崗。

3.輪崗交流結束後,妥善安置工作單位。幹部接到交流輪崗通知後,要儘快辦理工作交接手續,在限定的時間內到新的崗位工作。

4.交流輪崗幹部離職前,要留職兩週,做好對新上崗人員的傳、幫、帶工作。

5.各科(室)、所、隊、中心要高度重視幹部交流輪崗工作,充分認識幹部交流輪崗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通過輪崗交流推動全局各項工作更好地開展。

交流輪崗方案12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爲指導,做好農村工作的大局出發,進一步加強農村法制宣傳教育,推進農村普法依法治理,完善村民自治,增強農村基層幹部的法制觀念和依法辦事的能力。

二、總體目標

(一)農村基層民主更加健全,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制度更加完善,農村基層自治組織發揮作用,農村參與管理基層公共事務和公益事業的權利得到尊重和保障。

(二)農村基層法制更加完備,農民的法律意識明顯增強,法律素質得到進一步提高。村民自治章程、村規民約以及各項規章制度更加完善,農村幹部羣衆的依法決策、依法管理、依法辦事的能力進一步增強。

(三)至20xx年底,全鎮創建“民主法治示範村”實現達標率100%。

三、基本標準

(一)村民自治組織健全,村民委員會及其下屬村民小組能有效發揮作用;

(二)民主選舉規範有序,村民委員會成員、村民小組長、村民代表都能依法選舉或推選產生,選舉程序規範,選舉秩序良好,選舉結果羣衆滿意;

(三)民主決策切實落實,村民會議或者村民代表會議制度健全,重大事項都能由村民討論決定,“四議兩公開”、“一事一議”等制度能較好地發揮作用;

(四)民主管理紮實細緻,村幹部依法實行民主管理,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規民約健全,村委會公章、財務賬目、集體財產、用人制度等管理有序;

(五)民主監督推進有力,村幹部依法接受村民監督,定期報告工作,接受羣衆評議,村務公開制度健全,羣衆滿意率達到20xx法治村創建活動工作實施方案以上,沒有發生因村級賬目不清、村務不公開而引發的羣衆上訪案件;

(六)法制宣傳教育深入人心,村民學法、懂法、守法、用法,法律素質不斷增強,村幹部遵紀守法,依法依章辦事,農村法治化管理水平逐步提高;

(七)農民能夠熟悉尋求法律服務的渠道,依法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八)治保、人民調解組織充分發揮作用,農村不穩定因素能夠及時消除;

(九)農村經濟發展,社會公益事業不斷髮展,村民安居樂業,物質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協調發展。

圍繞上述九條標準切實抓好“民主法治示範村”的硬件和軟件建設,努力做到六有:

1、有一個創建“民主法治示範村”的村黨支部或村委會主要領導負責;

2、有一個法制課室(可與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集會場所同設);

3、有一個法制圖書閱覽室(或在農村文化圖書閱覽室設法制圖書專櫃);

4、有一個法制宣傳欄;

5、有一個村務公開欄;

6、有一支法制宣傳骨幹隊伍。

四、組織領導

“民主法治示範村”創建活動在鎮黨委、鎮政府的統一領導下有步驟、有秩序地進行。鎮委、鎮政府成立創建民主法治示範村領導小組,領導小組由鎮長段曉軍任組長,政法書記張榮玲同志任副組長,成員由陳建龍(黨委祕書)、張麗媛(行政祕書)、蘇志芳(婦女主任)張燕(團委書記)、劉永鋒(司法所所長)、劉嬋(綜治幹事)、申羣山(紀檢幹事)擔任。領導小組負責指導、協調全鎮 “民主法治示範村”的創建活動。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由劉永鋒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

五、工作要求

(一)深入學習宣傳“關於完善社會主義民主法制、建設社會主義政治文明”的重要論述及《農村基層民主法制建設講話》內容。

(二)認真實施村民委員會組織法,進一步健全村民自治組織。建立健全村民委員會、村民小組等村民自治組織和村民會議,村民代表會議制度。

(三)完善村民選舉程序,進一步健全村級民主制度。認真執行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做好村民委員會換屆選舉工作的通知》(中辦發[20xx]14號)和《山西省村民委員會選舉辦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真正做到民主選舉。

(四)完善民主議事程序,進一步健全村級民主決策制度。規範村級重大事務民主議事、決策的範圍、程序和方法,保障村民依法行使自己的民主權利。

(五)完善村民自治章程,進一步健全村級民主管理制度。制訂符合黨的方針、政策和國家法律法規的村民自治章程等公共事務管理制度,把村級各項事務逐步納入制度化、規範化管理的軌道。

(六)完善村務公開、健全民主監督制度。繼續貫切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在農村普遍實行村務公開和民主管理制度的通知》(中辦發[1998]9號)文件精神,積極推進政務公開、財務公開制度,推行民主評議幹部制度。

(七)進一步加大農村法制宣傳教育的力度,不斷增強農村幹部羣衆的法律意識和法制觀念。按照我鎮“五五”普法規劃的要求,緊緊圍繞鎮黨委、鎮政府的中心工作和農村改革、穩定、發展的大局廣泛宣傳黨在農村的基本政策和國家的法律法規。重點宣傳憲法、農業法、土地法、環境保護法和村民委員會組織法、婚姻法、計劃生育條例等與農民生產、生活密切相關的法律法規,切實加強廣大農村幹部羣衆依法辦事能力,加強依法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能力。

交流輪崗方案13

爲進一步完善幹部隊伍管理的競爭、激勵機制,促進優秀人才脫穎而出,提升幹部職工隊伍整體素質,推動全縣水利事業又好又快健康發展提供強有力的人才支撐。參照《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國家公務員職位輪換(輪崗)暫行辦法》、《國家公務員任職迴避暫行辦法》、《黨政領導幹部交流工作暫行規定》和《關於開展縣直機關幹部交流輪崗工作的通知》(鹽黨辦發[20xx]2號)等有關文件要求,結合我局實際,特制定幹部輪崗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本次幹部交流輪崗工作,在局黨委的統一領導下,以“加大多崗位鍛鍊,提升綜合素質;盤活資源,優化幹部隊伍結構;激發幹事創業激情,提高水利工作效能;打破崗位終身制,建立輪崗長效機制;促進勤政廉政,打造人民滿意水利服務隊伍”爲宗旨,逐步實現輪崗常態化、制度化,激發廣大幹部職工愛崗敬業、奮發向上的工作熱情,不斷增強水利行業幹部職工隊伍的生機和活力,從而促進全縣水利事業科學發展。

二、交流輪崗目的

(一)合理配置,規避風險。通過完善幹部交流輪崗制度有效防止腐敗,採取崗位輪換的方式防範管理風險或道德、法律風險。

(二)多崗鍛鍊,培養人才。通過內部崗位輪換,有效地培養出能夠在水利工作中獨擋一面的複合型人才。

(三)拓寬視野,激發熱情。通過交流輪崗使幹部職工積累人脈資源、發現自己真正的興趣與能力所在、鍛造多方面的能力與經驗,力求人盡其才、人盡其用。

三、交流輪崗範圍

此次交流輪崗的範圍是局中層幹部及一般工作人員(不含工勤人員),重點是近年來沒有交流輪崗的中層幹部和一般工作人員。

四、交流輪崗條件

(一)內部交流輪崗(中層幹部及一般工作人員)

1、缺乏多崗位任職經歷的優秀中層幹部;

2、在同一崗位工作5年以上(含5年)的中層幹部原則上要進行交流輪崗(同一崗位計算時間截止20xx年12月31日);

3、按照相關規定,需要任職迴避的;

4、因工作需要進行交流輪崗的;

5、其他原因需要交流輪崗的。

符合上述有關條件的,同等條件下年紀較輕、任職時間較長、同一單位(崗位)工作時間較長的應優先考慮交流輪崗。

(二)跨部門交流輪崗

根據工作需要,提出符合條件的跨部門交流輪崗的人員和崗位,特別是從事人、財、物管理、項目審批等關鍵崗位工作5年以上(含5年)的,原則上要進行交流輪崗。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不交流輪崗或者暫緩交流輪崗:

1、涉及黨和國家重要機密,不宜交流輪崗的;

2、專業技術性較強,不宜交流輪崗的;

3、職位條件有特殊要求,不宜交流輪崗的;

4、距退休年齡不滿五年的;

5、因健康原因不宜交流輪崗的;

6、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紀檢監察或司法機關審查尚未做出結論的;

7、其他原因不適合交流輪崗的。

五、組織機構

爲了確保本次交流輪崗工作順利實施,成立水務局幹部交流輪崗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張立澤

副組長:張建軍張德龍黃明森孫峯

成員:李薛鋒黃利蔣聽張本強馬志偉

樑曉波王興瑞王永智侯學存

交流輪崗工作領導小組在縣交流輪崗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進行,組織實施本單位的交流輪崗工作。

六、實施程序

內部交流輪崗

1、中層幹部內部交流輪崗由局黨委根據內部交流輪崗的條件提出需交流輪崗人選和崗位,或由符合內部交流輪崗條件的中層幹部個人提出交流輪崗的申請(包括書面申請和口頭申請),提交局黨委研究決定。

2、一般工作人員內部交流輪崗由局分管領導及中層幹部根據內部交流輪崗的條件,提出需交流輪崗人選,或由符合內部交流輪崗條件的一般工作人員個人提出交流輪崗申請(包括書面申請和口頭申請),提交局幹部交流輪崗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

跨部門交流輪崗

局黨委及局幹部交流輪崗工作領導小組根據工作需要,提出符合條件需跨部門交流輪崗的人員和崗位,或由符合跨部門交流輪崗條件個人提出申請,報縣幹部交流輪崗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審定。

本次交流輪崗人員身份要與崗位對等,即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人員、事業單位人員等身份、編制、工資類型必須與崗位一致。內部交流輪崗確有困難或在一些重點、熱點崗位工作的人員,提交縣交流輪崗工作領導小組通盤考慮,進行跨部門交流輪崗。

七、進度安排

(一)內部交流輪崗

1、中層幹部交流輪崗

(1)1月11日-2月6日調查摸底,制定實施方案,局分管領導對中層幹部任職基本情況及幹部隊伍結構等進行摸底調查,提出建議。

(2)2月14日-2月20日由局黨委提出交流輪崗的中層幹部人選和崗位。符合內部交流輪崗條件的中層幹部個人自願交流輪崗的,可直接向局黨委申請。

(3)2月21日-2月28日由局黨委召開會議研究確定交流輪崗的中層幹部人選和崗位,行文通知被交流輪崗的中層幹部做好手續交接,到崗工作。

2、一般工作人員交流輪崗

(1)1月18日-2月20日調查摸底,制定實施方案,局分管領導及中層幹部對本單位一般工作人員人數、本崗位工作年限、隊伍結構等進行摸底調查,提出建議。

(2)2月21日-2月28日局分管領導及中層幹部提出本單位擬交流輪崗一般工作人員的人選。符合內部交流輪崗條件的一般工作人員個人提出交流輪崗的,直接向局幹部交流輪崗工作領導小組提出申請。由局幹部交流輪崗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

(3)3月1日-3月8日局幹部交流輪崗工作領導小組召開會議研究確定交流輪崗的一般工作人員和崗位,行文通知被交流輪崗的一般工作人員做好手續交接,到崗工作。

(二)跨部門交流輪崗

1、4月1日-4月30日由局黨委及局幹部交流輪崗工作領導小組根據工作需要,提出符合條件需跨部門交流輪崗的初步人選和崗位,或由符合跨部門交流輪崗條件的個人提出交流輪崗的申請,提交局幹部交流輪崗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確定跨部門交流輪崗初步人選及崗位。

2、5月1日-5月31日對跨部門交流輪崗初步人選,經縣分管領導簽字同意,向縣交流輪崗工作領導小組上報交流輪崗人事方案。經縣交流輪崗工作領導小組審覈,與需交流雙方黨組織充分溝通並徵求分管縣領導意見後,由縣交流輪崗工作領導小組提出擬交流輪崗建議人選,經縣編委會研究通過後進行交流輪崗。

跨部門交流輪崗的人員必須於20xx年6月底前到崗工作,並做好離崗交接手續。

八、要求

1、營造一個公平、公正、公開、透明的交流輪崗工作環境。要深入細緻地做好思想工作,保證幹部隊伍的穩定性和工作的連續性。

2、各單位必須執行關於幹部交流輪崗決定,認真實施輪崗工作。

3、嚴格按照規定的程序,結合工作實際,充分調動幹部職工積極性,由局黨委和局幹部交流輪崗工作領導小組根據水務局實際研究確定交流對象。

4、中層幹部及一般工作人員接到調動通知或交流輪崗通知後,必須服從局黨委的決定,在限定的時間內,辦理完工作交接手續到新崗位報到工作。

5、所有交流輪崗的人員,必須服從組織決定,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接受交流輪崗決定。

九、本方案自下發之日起實行。

交流輪崗方案14

爲貫徹落實《中共山西省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山西省教育廳山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山西省財政廳關於加快推進義務教育教師縣管校聘管理改革工作的意見》(晉教師〔20xx〕14號)、《山西省教育廳等六部門關於轉發<教育部等六部門加強新時代鄉村教師隊伍建設的意見>的通知》(晉教師函〔20xx〕31號)等精神,加強教師隊伍建設,促進校長、教師交流制度化、常態化,促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現就推進大同市20xx年度義務教育學校校長、教師交流輪崗工作提出如下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全國、全省、全市教育大會精神,以實現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爲目標,按照“統籌兼顧、均衡發展、因地制宜、以人爲本、科學規範、積極穩妥”的原則,着力構建科學、規範、有序的義務教育學校校長教師交流機制,優化教師資源配置,提升教師隊伍整體素質,增強教師隊伍內在活力,縮小城鄉、區域、校際之間師資差距,促進教育公平,提升教育質量。

二、交流範圍

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

縣域內以優質學校爲龍頭,分別聯合周邊農村學校、薄弱學校,形成若干個片區(學區、盟區),實行教師在片區(學區、盟區)內學校間交流。鼓勵城區學校教師跨片區交流。校級領導一般在縣域內交流。有鎮區和鄉村學校的縣(區),以城鄉學校之間交流爲主;沒有鄉村學校的市轄區,以優質學校和薄弱學校之間的交流爲主;鄉鎮範圍內以中心國小與村國小、教學點交流爲主。在此基礎上,不斷完善校長教師交流輪崗工作機制,逐步擴大交流範圍。

三、交流對象

1、凡男50週歲、女45週歲及以下,在同一所學校連續任職滿6年及以上的校長(含其他校級領導),在同一所學校連續任教滿6年及以上且完成一輪教學任務的專任教師爲應交流對象。校長的交流按照管理權限由主管部門確定。教師每年交流人數要達到應交流對象總數的10%以上,其中每年參與交流的特級教師、學科帶頭人、教學能手、骨幹教師、縣級以上模範(優秀)教師以及中高級教師要達到應交流對象總數的20%以上。同一學校級領導每次交流人數一般不超過校級領導總人數的30%。

2、在山區、丘陵地區農村學校任教滿9年或在條件更爲艱苦的邊遠農村學校、教學點任教滿6年的教師,自願繼續留校任教的,應尊重本人意願,視爲具有交流經歷。

3、處於孕期和哺乳期的教師或患病並經同級教育行政部門指定醫院診斷不宜交流的教師,在校內公示後,可暫不交流。學校傳統項目、特色課程的領銜教師經同級教育行政部門批准,可暫不交流,但延長時間原則上不超過3年。

4、校長、教師自願申請參與交流的,經學校和同級教育行政部門批准後實施交流。

四、交流形式

交流堅持個人申請、學校推薦和組織安排相結合,堅持與教師培養、使用和優化教師隊伍相結合,堅持多形式、多層面開展交流工作。

1.指導性交流。鼓勵城區學校的名師、骨幹教師和校長向農村學校、城區薄弱學校流動,指導農村學校、薄弱學校的學科建設、隊伍建設等。

2.合作性交流。採取名校辦分校、集團化辦學、聯盟校等形式進行交流,實現資源共享,優勢互補。

3.優化型交流。特長教師向特色學校流動,富餘學科教師向該學科短缺學校流動,超編學校教師向缺編學校流動,超編學校與缺編學校根據學科餘缺進行互補式流動,進一步促進教師結構優化。

4.走教型交流。採取就近片區內走教兼課的辦法,解決部分學校音體美、勞技、信息、心理健康等結構性崗位空缺問題。

5、其它形式交流。各縣區教育局、各學校要不斷創新交流方式,採取名師名校長特聘崗交流、對口幫扶、支教、送教下鄉等形式,支持優秀校長、優秀骨幹教師向農村學校、薄弱學校有序流動。

五、工作流程

縣屬學校將符合交流條件的所有人員花名冊報送各縣(區)教育局。各縣(區)教育局根據各學校教師編制、崗位及符合交流條件教師的情況,下達各學校應交流的學科及交流名額指標。各學校將參與交流的人員名單報各縣(區)教育局。各縣(區)教育局根據實際情況,統籌安排,確定交流人員的服務學校。各縣(區)教育局將本學年度教師交流情況報告、校長教師交流花名錶、交流人員報到單上報市教育局備案。

六、保障措施

1、評職評優優先機制。對積極參與交流並在教育教學工作中發揮骨幹示範作用的校級領導、教師,在職務晉升、評優評先等方面給予傾斜,對做出突出貢獻的給予表彰獎勵。

2、改善工作生活條件。各縣教育局和各學校要努力改善交流教師的工作、生活條件,加快建設教師週轉房,可根據各縣實際情況給予交流人員一定的交通補貼。城區學校交流到農村學校的教師,享受農村教師補貼。

七、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認識。全面推進縣域內義務教育學校校長教師交流輪崗,是優化中國小校長和教師隊伍結構的有效手段,是推進優秀校長和骨幹教師合理分佈,縮小師資校際差距、城鄉差距和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的重要舉措。各有關部門和學校主要領導要深刻認識這項改革的重要意義,消除對校長教師交流輪崗工作的片面認識,在總結以往工作經驗的基礎上,採取切實有效的措施,積極組織開展校長教師交流輪崗工作,大力提升校長教師隊伍素質,激發校長教師隊伍活力,促進本區域義務教育均衡發展。

2、加強組織領導。要充分認識教師校長交流的重大意義,予以高度重視,切實加強領導。市教育局成立校長教師交流工作領導組。由主要領導擔任組長,分管領導擔任副組長,相關科室人員擔任成員,具體指導和落實全市範圍內的校長教師交流工作。選派交流教師的學校,要深入細緻地開展思想工作,組織教師有序開展交流,努力幫助教師解決交流中遇到的各類困難。接收交流教師的學校,要熱誠對待每一位流入的教師,儘快幫助流入教師熟悉學校環境和文化,及時融入學校的各項工作,充分發揮流入教師的作用。

3、分級規劃實施。縣教育行政部門要全面掌握所屬義務教育學校師資需求和在編教職工基本情況,統籌制定年度交流計劃,將交流指標落實到各校;各學校每年進行調查摸底,核清人員學科、年齡、教齡結構和學校工作年限等情況,根據交流指標,確定交流人員名單。

4、加強政策宣傳。要統籌協調各方面的關係,深入細緻地做好政策解釋、輿論宣傳和思想政治工作,要多形式引導教師深入認識交流的意義和價值,消除思想顧慮。要廣泛聽取意見建議,研究制定科學合理的教師校長交流工作方案。要大力宣傳和總結交流教師的先進典型和成功經驗。

5、平穩有序推進。要充分認識該項工作的複雜性、艱鉅性,結合本地實際,妥善處理改革、發展、穩定關係,把握工作重點和進度,循序漸進。保持和發揚學校的辦學特色和優勢,發揮骨幹教師的引領作用。堅決防止部分學校因交流而引發學校超編、超崗位結構比例配置等現象發生。要制定相關配套政策,解決交流教師的後顧之憂,尤其要關心交流到農村學校任職任教教師校長,保障他們的合法權益。

6、其他要求。各縣(區)教育局要加強領導,明確責任,全力推進校長、教師交流工作,確保圓滿完成年度目標任務。從9月份起,於每月25日前向市教育局書面報告該項工作進展情況。建立責任制度,確定1名分管領導和1名具體責任人負責日常管理、考覈評價、信息報送等工作。

交流輪崗方案15

根據《貴州省關於推進縣域內義務教育學校教師均衡配置的意見》(黔教人發[20xx]320號)和州、市教育局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辦教師隊伍現狀,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爲指導,全面實施教育內涵提升工程,全面提高教師隊伍整體素質,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強化區域內統籌管理,充分發揮骨幹教師的示範和引領作用,加快建立科學、均衡、人文、靈活的用人機制,促進城區義務教育均衡和內涵發展。

二、基本原則

堅持科學合理流動、公平公正、穩妥有序、以人爲本、促進發展、資源共享、統籌兼顧的原則。優化配置教師資源,實行個人申請與組織安排相結合,個人成長與教育均衡相統一,促進教師交流與保持隊伍穩定相協調。

三、工作目標

每批參加交流的教師比例原則上佔學校符合交流條件人員總數的5%-10%。通過交流,逐步提升辦學水平,提高教育質量。

四、工作要求

1.輪崗交流教師,在學歷結構、職稱結構和骨幹教師數量方面達到基本均衡。

2.教師輪崗交流後,組織和工資關係保留在原單位,其他福利在任教學校享受。教師輪崗交流時限爲一年。

3.教師輪崗交流、支教期間的工作表現,作爲教師教育教學業績年度考覈的重要內容。到農村支教的教師,每學年績效考覈加8分。

4.對符合輪崗交流、支教條件拒不服從安排的,當年年度考覈覈定爲不合格等次。

5.“城鎮中國小教師評聘中、高級職務應有農村學校服務經歷,服務不少於一年。”

6.夫妻雙方都在本校工作的應交流一方。

7.按照上級有關文件規定參加專項支教任務的教師,視爲具備異校交流工作經歷。

8.教師輪崗交流須在本校連續工作年滿三年以上。男教師50週歲以下,女教師45週歲以下。

9.考慮到教師個人家庭實際,有下列情況的可暫緩交流:

(1)個人身體患絕症,不能滿負荷工作的;

(2)當學年內有妊娠、產假期或哺乳期的;

(3)妻子(丈夫)或子女長期患病臥牀不起或長期住院的。

五、組織實施

教師輪崗交流、支教由學校(園)、教育輔導站組織實施,報市教育局、黃草街道黨工委、辦事處備案。

六、輪崗交流學校(園)

紅星路國小、雲南路國小、盤江路國小、向陽路國小、湖南路國小、延安路學均爲輪崗交流學校。

紅星路國小與向陽路國小教師原則上不互相輪崗交流。

七、組織領導

1.提高認識,加強領導。教師輪崗交流是建立在科學規範基礎上的一次重要人事制度改革,是關心、愛護和培養幹部的重要舉措。各學校、幼兒園一定要高度重視,要站在全面貫徹科學發展觀,促進學校跨越式發展的高度,加強思想教育和正面引導,把工作做深做細,確保學校隊伍的高度穩定和學校各項工作的順利開展。

2.顧全大局,嚴肅紀律。學校教師輪崗交流既是關係到學校全局的一項重要工作,也是關係到個人切身利益的一件大事。學校領導幹部、教師必須處理好學校利益與個人利益、眼前利益與長遠利益之間的關係,無條件服從組織安排,認真執行教師輪崗交流的紀律規定,確保輪崗交流、支教工作的順利實施。

本意見從20xx年6月10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