輪崗交流方案15篇

爲有力保證事情或工作開展的水平質量,常常要根據具體情況預先制定方案,一份好的方案一定會注重受衆的參與性及互動性。那麼問題來了,方案應該怎麼寫?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輪崗交流方案,歡迎大家分享。

輪崗交流方案15篇

輪崗交流方案1

根據《關於全面深化新時代教師隊伍建設改革的意見》(中發〔20xx〕4號)、《關於推進縣(市、區)域內義務教育學校校長教師交流輪崗的意見》(遼教發〔20xx〕159號)和《關於全面深化新時代教師隊伍建設改革的實施意見》(大委發〔20xx〕21號)有關精神,爲建立相對穩定、流動有序、公平合理、資源共享的校長、教師交流輪崗制度,推進義務教育區域優質均衡發展,促進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質量,特制訂本方案。

一、交流輪崗工作目標

以骨幹校長、教師爲交流重點,建立並完善區域內義務教育學校校長、教師交流輪崗制度,進一步擴大校長、教師交流覆蓋面,科學有序推進義務教育學校校長、教師交流輪崗,促進區域內優秀校長、教師資源均衡配置,整體提升義務教育學校辦學水平,推進義務教育區域優質均衡發展。

二、交流輪崗工作原則

義務教育學校校長、教師交流輪崗,是指各區市縣(含先導區,下同)教育行政部門爲了推進義務教育區域優質均衡發展而統一組織的區域內義務教育階段公辦中國小校校長、教師的異校流動。推進義務教育學校校長、教師交流輪崗工作應遵循以下原則:

1、科學合理。遵循義務教育規律以及校長、教師成長規律,創新管理模式,統籌規劃,有序推進校長、教師合理流動。

2、公開規範。堅持公開、公平、公正,規範校長、教師交流輪崗的程序和辦法,嚴肅紀律,加強監督。

3、以人爲本。尊重校長、教師主體地位,引導其積極支持、主動參與交流,保障其合法權益。

4、促進發展。保持和發揚學校辦學特色和優勢,發揮骨幹校長、教師引領作用,促進學校內涵發展。

三、交流輪崗範圍和比例

(一)交流輪崗範圍

校長、教師交流輪崗的範圍爲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在編在崗校長、副校長及其他校級幹部和教師(以下簡稱校長、教師)。

1、在同一所學校任教滿9年及以上的教師(男55週歲及以下,女50週歲及以下)必須交流輪崗(個別偏遠農村地區、海島學校無交流輪崗條件的除外)。處於孕期、哺乳期或患病經當地教育行政部門指定醫院診斷不宜交流輪崗的教師並在校公示後,可暫不交流輪崗;學校傳統項目、特色課程的領銜教師,經本人、學校申請,區市縣教育行政部門批准,可暫不交流輪崗,但延長時間原則上不超過3年。對於任教滿9年教師較多的學校,區市縣教育行政部門可有計劃安排在3—5年內完成交流輪崗。

2、校長、副校長及其他校級幹部在同一所學校連續任職滿三屆(每屆三年)應交流輪崗,距法定退休年齡不滿一屆的可不交流輪崗。

3、各區市縣可以根據本地區師資隊伍實際,通過放寬交流輪崗教師年齡等方式,擴大優質師資交流輪崗範圍,加大對超編學校和超編學科教師的交流輪崗力度。男55週歲、女50週歲以上教師,經本人申請,學校同意,也可參加教師交流輪崗。

4、根據《關於轉發教育部等部門教育部直屬師範大學師範生公費教育實施辦法的通知》(國辦發〔20xx〕75號)要求,公費師範生服務期由10年改爲6年,到農村義務教育學校任教服務至少1年。公費師範生工作滿兩年後原則上由各區市縣教育行政部門有計劃地組織安排其赴農村學校支教交流輪崗。

(二)交流輪崗的比例

區市縣每年交流輪崗校長、副校長及其他校級幹部總量應不少於符合交流輪崗條件總量的15%。各區市縣教育行政部門每三年確定一次本地區義務教育優質學校、一般學校和薄弱學校,其中優質學校和薄弱學校數量原則上分別不超過本地區義務教育學校總數的30%。城鎮學校或優質學校每學年教師交流輪崗的比例不低於符合交流輪崗條件教師總數的15%,一般學校每年教師交流輪崗的比例不低於符合交流輪崗條件總數的10%。其中骨幹教師交流輪崗應不低於交流總數的20%。

四、交流輪崗期限和方式

城區學校之間的校長、教師交流輪崗,要調轉人事關係,形成真正意義的“人走關係動”;以城帶鄉交流到農村學校或農村學校之間交流輪崗的校長、教師,交流期間的人事關係可因地制宜,靈活管理,交流的時限原則上不少於2年(具體年限由各地區根據實際情況確定)。

堅持組織選派與個人志願相結合,採取多種途徑和方式推進義務教育學校校長、教師交流輪崗工作。

1、區域內校際交流。區市縣教育行政部門將應交流教師指標落實到具體學校,根據學校層次、學科結構、教師隊伍實際等統籌安排,統一組織實施。

2、區域內劃片交流。對部分地域較大的地區,區市縣教育行政部門可將地域內距離相對較近的學校劃定爲一個“片區”。“片區”內未完成交流輪崗的,由區市縣教育行政部門協調調配其交流輪崗。

3、教育集團內交流。實施緊密型辦學模式的教育集團,校長、教師交流輪崗可在集團內學校之間交流輪崗,主校區交流至分校區視爲薄弱學校交流輪崗經歷,分校區交流至主校區視爲異校交流輪崗經歷,交流輪崗期限不少於3年。

五、交流輪崗實施步驟

校長、教師交流輪崗工作原則上在每學年開學前由區市縣教育行政部門按交流輪崗實施步驟統一組織完成。具體的交流輪崗實施步驟如下:

1、統籌規劃。區市縣教育行政部門全面梳理轄區內學校師資需求和學校用人情況,統籌規劃校長、教師交流輪崗工作。

2、制定方案。區市縣教育行政部門要在廣泛徵求意見的基礎上,制定本地區校長、教師交流輪崗實施方案,明確交流輪崗的基本原則、條件、形式、程序、要求及獎懲措施等。

3、宣傳動員。區市縣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要加強對交流輪崗政策的宣傳,進行廣泛動員部署。通過宣傳,讓校長、教師充分了解交流輪崗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強參與交流輪崗的自覺性。

4、個人申報。符合交流輪崗條件的教師,向所在學校提交交流輪崗申請。

5、審批實施。各學校結合學校教師隊伍實際確定交流輪崗教師名單,報區市縣教育行政部門,區市縣教育行政部門根據校長、教師交流輪崗實施方案,組織實施。

六、保障措施

1、各區市縣教育行政部門要及時調整義務教育學校崗位設置方案,滿足教師交流到農村和薄弱學校崗位聘用的需要。探索逐步提高農村學校中級、高級教師崗位比例,推動區(市、縣)域城鄉學校教師崗位結構比例的總體平衡。

2、在職務(職稱)評聘工作中,將教師到農村學校、薄弱學校任教1年以上的工作經歷作爲申報評審高級教師職務(職稱)和特級教師的必備條件。在鄉村學校任教3年以上(含城鎮學校交流、支教)、經考覈表現突出並符合具體評價標準條件的教師,同等條件下優先評聘。區市縣教育行政部門可安排本轄區國小、國中在本校崗位結構比例內,預留部分中、高級崗位,專項用於聘任到農村學校、薄弱學校交流輪崗的教師。優先任(聘)用具有農村學校或薄弱學校管理崗位任職經歷的人員擔任校級幹部。

3、義務教育學校教師參評特級教師、區市縣及以上名師名校長、學科帶頭人、骨幹教師時,須有2所及以上學校工作經歷,且每所學校工作時間不得低於2年,或在農村學校或薄弱學校有3年及以上的工作經歷。新任義務教育學校校長應有在2所及以上學校工作經歷,且在農村學校或相對薄弱學校工作時間不少於3年。

4、要加強對交流輪崗校長、教師的針對性培訓,培訓工作納入各級校長教師培訓計劃和項目,並予以優先安排。對積極參加交流輪崗工作並在新崗位做出突出貢獻的校長教師,要在各級評優表彰工作中予以傾斜,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予以表彰獎勵。

七、工作要求

1、高度重視,加強領導。各區市縣教育行政部門要充分認識義務教育學校校長、教師交流輪崗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加強領導,確保校長、教師交流輪崗工作順利完成。市教育督導部門將義務教育階段校長、教師交流輪崗情況納入市政府教育督導考覈,並作爲認定全國義務教育發展優質均衡縣(市、區)的重要指標。

2、加強宣傳,積極引導。推進義務教育學校校長、教師交流輪崗工作政策性強,社會關注度高,要堅持正確的輿論導向,廣泛宣傳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的重大意義和優化師資配置的政策,引導學校、校長、教師、學生家長和社會各界理解並支持交流輪崗工作,爲推進交流輪崗工作創造良好的輿論環境。

3、認真組織,穩步推進。在義務教育學校校長、教師交流輪崗工作實施過程中,要妥善處理好校長、教師交流與學校辦學特色傳承的關係,優質學校交流輪崗到薄弱學校和一般學校的骨幹教師數量必須多於薄弱學校和一般學校骨幹教師交流出的數量,防止骨幹教師“逆交流”現象發生,保護和調動各層次學校校長、教師積極性,確保交流輪崗工作穩步推進。

4、建立機制,規範管理。建立義務教育學校校長、教師交流輪崗工作常態化機制。每學年實施一次校長、教師交流輪崗工作,各學校要強化人文關懷,認真開好教師歡送會和歡迎會。每年各區市縣教育行政部門在完成校長、教師交流輪崗工作後,要將本地區校長、教師交流輪崗人員情況進行公示,接受社會監督,保證校長、教師交流輪崗工作公開、公平、公正。

本方案印發後,《大連市義務教育學校校長、教師交流輪崗工作實施方案》同時廢止。

輪崗交流方案2

爲了加強教師隊伍建設,均衡配置學校教師資源,促進我市城鄉教育均衡發展,提高農村學校和邊遠地區薄弱學校教育質量,根據《教育部關於大力推進城鎮教師支援農村教育工作的意見》(教人2號)精神,結合我市中國小校教育教學實際,特制訂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促進教育均衡發展爲目標,以全面提高教師隊伍整體素質爲核心,貫徹科學發展觀,建立和完善教師輪崗支教長效機制,有效開發和利用我市優質教育資源,合理調配師資,逐步縮小各學校之間師資力量、教育教學質量的差距,努力建設一支素質優良、結構合理的教師隊伍。

二、基本原則

相對穩定、合理流動、相對均衡、資源共享、統籌兼顧的原則。

三、支教方式

全職到受援學校任職,派出學校不再安排任何工作。支教時間爲1學年,期滿回原學校工作。

四、支教對象

從教職工超編的學校中,選派一名素質優良的教師安排到缺編學校支教。

五、組織機構

組長:朱xx

副組長:崔xx、曾xx、劉xx、卓xx、卓xx、林xx

成員:各股室負責人、各中學、中心學校校長。

六、有關要求

(一)對派出學校的要求

1、派出學校要根據教育局的安排,做好宣傳發動工作,落實支教人員,將名單報送局人事股。

2、派出學校必須按規定時間派員到教育局領取支教報到書,保證支教教師按時到位工作。

3、派出學校要關心支教教師,爲支教教師排憂解難,每學期中和學期末,派出學校的領導要深入支教教師任教學校瞭解支教教師的工作、紀律及生活情況。

4、派出學校對因病不能堅持正常工作的支教人員要及時派員替換。

5。派出學校對支教教師給予適當的交通、生活等補貼

(二)對受援學校的要求

1、受援學校要根據學校實際,安排好支教教師的各項工作,爲支教教師解決實際困難。

2、受援學校要將支教教師納入本學校教師管理,嚴格執行考勤制度,每月將出勤情況一式二份分別送原單位和教育局人事股,每學期末對支教人員的`思想表現、工作態度、出勤情況、教學效果等實事求是地做出鑑定,並填寫《xx市輪崗支教教師鑑定表》,一式二份分別送原單位和教育局人事股存檔。

3、受援學校對支教教師不按時到位,不完成工作任務,不遵守紀律等情況,要及時上報市教育局人事股。

4、受援學校領導隱瞞包庇支教教師以錢代教,一經發現覈實,將追究主要領導責任。

(三)對支教教師的要求

1、要以大局爲重,克服困難,按時到受援學校報到。

2、要遵紀守法,認真履行工作職責,自覺加強師德修養、恪守職業道德規範,團結同事,以身作則,言傳身教,爲人師表。

3、支教教師必須吃住在學校,有事因病須辦理請假手續。

4、要積極參加受援學校的政治業務學習、教學教研等集體活動,承擔不低於受援學校教師的平均教學工作量,全身心投入教育教學工作,嚴謹治學,熱愛學生,尊重家長,努力提升教育教學質量。

5、支教教師支教期間每學期末都要寫出支教工作總結材料,分別報送派出學校和受援學校。

七、支教管理

1、支教教師的人事關係、工資關係不變,支教期間享受派出學校同級同類教師的福利待遇。支教教師獎勵性績效工資由受援學校考覈認定,並在受援學校領取。

2、支教教師在支教期間接受受援學校的管理。

3、支教期滿,市教育局將派員配合受援學校對支教教師進行全面考覈,並填寫《xx市輪崗支教教師考覈登記表》一式三份,派出學校、受援學校、市教育局各一份。

4、支教經歷等同交流經歷,對支教期滿,考覈合格的,在全省全面開展教師交流時,市教育局承認其交流經歷和年限,不再安排相當年限的交流。

5、凡覈實有以下行爲者,考覈直接認定爲不合格;

(1)支教教師擅自缺勤超過10天或一年累計超過15天以上的。

(2)支教教師以錢代教或請外人替教的。

6、對做出顯著成績的支教教師給予表彰獎勵,並在評先評優、提拔任用與職稱評聘時優先考慮。考覈不合格者,不能參加中高級職稱評審並繼續支教。

7、本方案自發文之日起執行。

輪崗交流方案3

爲貫徹落實《中共山西省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山西省教育廳山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山西省財政廳關於加快推進義務教育教師縣管校聘管理改革工作的意見》(晉教師〔20xx〕14號)、《山西省教育廳等六部門關於轉發<教育部等六部門加強新時代鄉村教師隊伍建設的意見>的通知》(晉教師函〔20xx〕31號)等精神,加強教師隊伍建設,促進校長、教師交流制度化、常態化,促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現就推進大同市20xx年度義務教育學校校長、教師交流輪崗工作提出如下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全國、全省、全市教育大會精神,以實現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爲目標,按照“統籌兼顧、均衡發展、因地制宜、以人爲本、科學規範、積極穩妥”的原則,着力構建科學、規範、有序的義務教育學校校長教師交流機制,優化教師資源配置,提升教師隊伍整體素質,增強教師隊伍內在活力,縮小城鄉、區域、校際之間師資差距,促進教育公平,提升教育質量。

二、交流範圍

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

縣域內以優質學校爲龍頭,分別聯合周邊農村學校、薄弱學校,形成若干個片區(學區、盟區),實行教師在片區(學區、盟區)內學校間交流。鼓勵城區學校教師跨片區交流。校級領導一般在縣域內交流。有鎮區和鄉村學校的縣(區),以城鄉學校之間交流爲主;沒有鄉村學校的市轄區,以優質學校和薄弱學校之間的交流爲主;鄉鎮範圍內以中心國小與村國小、教學點交流爲主。在此基礎上,不斷完善校長教師交流輪崗工作機制,逐步擴大交流範圍。

三、交流對象

1、凡男50週歲、女45週歲及以下,在同一所學校連續任職滿6年及以上的校長(含其他校級領導),在同一所學校連續任教滿6年及以上且完成一輪教學任務的專任教師爲應交流對象。校長的交流按照管理權限由主管部門確定。教師每年交流人數要達到應交流對象總數的10%以上,其中每年參與交流的特級教師、學科帶頭人、教學能手、骨幹教師、縣級以上模範(優秀)教師以及中高級教師要達到應交流對象總數的20%以上。同一學校級領導每次交流人數一般不超過校級領導總人數的30%。

2、在山區、丘陵地區農村學校任教滿9年或在條件更爲艱苦的邊遠農村學校、教學點任教滿6年的教師,自願繼續留校任教的,應尊重本人意願,視爲具有交流經歷。

3、處於孕期和哺乳期的教師或患病並經同級教育行政部門指定醫院診斷不宜交流的教師,在校內公示後,可暫不交流。學校傳統項目、特色課程的領銜教師經同級教育行政部門批准,可暫不交流,但延長時間原則上不超過3年。

4、校長、教師自願申請參與交流的,經學校和同級教育行政部門批准後實施交流。

四、交流形式

交流堅持個人申請、學校推薦和組織安排相結合,堅持與教師培養、使用和優化教師隊伍相結合,堅持多形式、多層面開展交流工作。

1.指導性交流。鼓勵城區學校的名師、骨幹教師和校長向農村學校、城區薄弱學校流動,指導農村學校、薄弱學校的學科建設、隊伍建設等。

2.合作性交流。採取名校辦分校、集團化辦學、聯盟校等形式進行交流,實現資源共享,優勢互補。

3.優化型交流。特長教師向特色學校流動,富餘學科教師向該學科短缺學校流動,超編學校教師向缺編學校流動,超編學校與缺編學校根據學科餘缺進行互補式流動,進一步促進教師結構優化。

4.走教型交流。採取就近片區內走教兼課的辦法,解決部分學校音體美、勞技、信息、心理健康等結構性崗位空缺問題。

5、其它形式交流。各縣區教育局、各學校要不斷創新交流方式,採取名師名校長特聘崗交流、對口幫扶、支教、送教下鄉等形式,支持優秀校長、優秀骨幹教師向農村學校、薄弱學校有序流動。

五、工作流程

縣屬學校將符合交流條件的所有人員花名冊報送各縣(區)教育局。各縣(區)教育局根據各學校教師編制、崗位及符合交流條件教師的情況,下達各學校應交流的學科及交流名額指標。各學校將參與交流的人員名單報各縣(區)教育局。各縣(區)教育局根據實際情況,統籌安排,確定交流人員的服務學校。各縣(區)教育局將本學年度教師交流情況報告、校長教師交流花名錶、交流人員報到單上報市教育局備案。

六、保障措施

1、評職評優優先機制。對積極參與交流並在教育教學工作中發揮骨幹示範作用的校級領導、教師,在職務晉升、評優評先等方面給予傾斜,對做出突出貢獻的給予表彰獎勵。

2、改善工作生活條件。各縣教育局和各學校要努力改善交流教師的工作、生活條件,加快建設教師週轉房,可根據各縣實際情況給予交流人員一定的交通補貼。城區學校交流到農村學校的教師,享受農村教師補貼。

七、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認識。全面推進縣域內義務教育學校校長教師交流輪崗,是優化中國小校長和教師隊伍結構的有效手段,是推進優秀校長和骨幹教師合理分佈,縮小師資校際差距、城鄉差距和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的重要舉措。各有關部門和學校主要領導要深刻認識這項改革的重要意義,消除對校長教師交流輪崗工作的片面認識,在總結以往工作經驗的基礎上,採取切實有效的措施,積極組織開展校長教師交流輪崗工作,大力提升校長教師隊伍素質,激發校長教師隊伍活力,促進本區域義務教育均衡發展。

2、加強組織領導。要充分認識教師校長交流的重大意義,予以高度重視,切實加強領導。市教育局成立校長教師交流工作領導組。由主要領導擔任組長,分管領導擔任副組長,相關科室人員擔任成員,具體指導和落實全市範圍內的校長教師交流工作。選派交流教師的學校,要深入細緻地開展思想工作,組織教師有序開展交流,努力幫助教師解決交流中遇到的各類困難。接收交流教師的學校,要熱誠對待每一位流入的教師,儘快幫助流入教師熟悉學校環境和文化,及時融入學校的各項工作,充分發揮流入教師的作用。

3、分級規劃實施。縣教育行政部門要全面掌握所屬義務教育學校師資需求和在編教職工基本情況,統籌制定年度交流計劃,將交流指標落實到各校;各學校每年進行調查摸底,核清人員學科、年齡、教齡結構和學校工作年限等情況,根據交流指標,確定交流人員名單。

4、加強政策宣傳。要統籌協調各方面的關係,深入細緻地做好政策解釋、輿論宣傳和思想政治工作,要多形式引導教師深入認識交流的意義和價值,消除思想顧慮。要廣泛聽取意見建議,研究制定科學合理的教師校長交流工作方案。要大力宣傳和總結交流教師的先進典型和成功經驗。

5、平穩有序推進。要充分認識該項工作的複雜性、艱鉅性,結合本地實際,妥善處理改革、發展、穩定關係,把握工作重點和進度,循序漸進。保持和發揚學校的辦學特色和優勢,發揮骨幹教師的引領作用。堅決防止部分學校因交流而引發學校超編、超崗位結構比例配置等現象發生。要制定相關配套政策,解決交流教師的後顧之憂,尤其要關心交流到農村學校任職任教教師校長,保障他們的合法權益。

6、其他要求。各縣(區)教育局要加強領導,明確責任,全力推進校長、教師交流工作,確保圓滿完成年度目標任務。從9月份起,於每月25日前向市教育局書面報告該項工作進展情況。建立責任制度,確定1名分管領導和1名具體責任人負責日常管理、考覈評價、信息報送等工作。

輪崗交流方案4

爲進一步促進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江蘇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辦法》、《教育部關於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進一步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的意見》(教基一〔20xx〕1號)、省政府《關於江蘇省義務教育優質均衡改革發展示範區建設的意見》(蘇政辦發〔20xx〕65號)、《關於進一步推進義務教育學校教師和校長流動工作的意見》(蘇教人〔20xx〕19號)和市人社局、教育局《關於推進義務教育學校幹部、教師輪崗交流工作的意見》(常教人〔20xx〕18號)等文件精神,經研究,決定在學校開展教師輪崗交流工作。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着力破除影響和制約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的體制機制障礙,加快合理配置優質人力資源,完善相對穩定、流動有序的義務教育幹部、教師輪崗交流制度,基本消除區域內城鄉、校際間教師配備差距,提升區域義務教育發展水平,基本解決義務教育擇校過熱等問題,使適齡兒童少年接受更公平、更優質的義務教育。

二、交流對象、比例

1.交流的對象:原則上爲距法定退休年齡滿5年的、在一所學校工作滿6年的專任教師。其他教師因本校流動範圍之內教師輪崗交流出現難以安排的情況,也須交流。

2.交流的比例:原則上參加交流的專任教師爲本次應交流對象的15%;參加交流的骨幹教師爲本次應交流對象中具有市新秀及以上專業榮譽的專任教師的15%。

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經市教育局同意,可以不列入交流範圍: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或因病不能保證正常工作及孕產期的教師暫不交流。

三、輪崗交流流出、接收數量與類別

根據《常州市教育局直屬義務教育學校教師輪崗交流流出、接收數量與類別情況統計表》,我校教師輪崗交流流出、接收數量與類別如下:略

四、當年流出專任教師、骨幹教師的確定

1.成立專門組織:學校成立教師輪崗交流推薦小組,負責向學校推薦當年輪崗教師的人選。

組長:馮斌

副組長:王燕、徐晶磊

組員:史爾娜、許志剛、戴界蕾、周豔、李靜娟、姜皎、陳慶豔、於佳會、邵林峯、王詠皓、吳文普、陳華。

2.宣傳發動。召開幹部會議和全體教職工大會,宣傳教師輪崗交流的法律、法規、政策、意義。

3.確定當年交流教師。

(1)自主申報。教師對照市教育局測算的輪崗交流數量、學歷、學科、職稱、專業稱號等要求,自主申報。填寫《常州市教育局直屬義務教育學校教師輪崗交流表》。

(2)小組推薦。自主申報數量小於應交流數量,由學校輪崗交流推薦小組推薦,推薦小組採用成員提名,全體成員評議表決的方式,確定初步交流人選,同意輪崗交流的票數超過推薦小組投票成員數三分之二以上的,即是當年輪崗交流的教師。推薦小組負責將推薦結果告知教師,教師沒有特殊困難,應服從推薦,參加輪崗交流。

(3)校辦公會討論確定。校辦公會討論確定當年交流的教師。

4.報送市教育局。

學校於20xx年6月30日前,將本校當年交流的專任教師、骨幹教師名單(《20xx年常州市教育局直屬義務教育學校輪崗交流教師名單》)報送市教育局人事處。

五、當年接收專任教師、骨幹教師數的確定。

學校依據輪崗交流的規定,召開行政辦公會,確認常州市教育局提供的接收專任教師、骨幹教師的數量、學歷、學科、職稱、專業稱號。並填報《常州市教育局直屬義務教育學校接收輪崗交流專任教師、骨幹教師數量確認表》,報送市教育局人事處。

六、交流形式及日程安排

1.交流形式:雙向選擇、行政指定

2.交流安排

(1)20xx年7月2日,召開常州市教育局直屬義務教育教師輪崗交流雙向選擇洽談會。

(2)地點:另行通知。

(3)參與單位:局屬國中。

(4)參與教師:局屬各國中當年輪崗交流的教師。

帶身份證、《常州市教育局直屬義務教育學校教師輪崗交流表》。

(5)要求:

某一學科中既有教師流入又有教師流出的學校須先流出再流入。

七、行政指定

雙選不成或部分學科交流人數少而無法雙選的,由市教育局指定交流學校。

七、工作要求

1.及時辦理相關手續。新學期開學前,參加本次交流的教師憑交流表、市教育局工作調動介紹信到流入學校報到。各校要及時做好人員聘用合同的終止、解聘、簽訂、調動、崗位聘用的相關工作。

2.輪崗交流須同時調整人事關係,所聘專技崗位等級劃轉到工作學校,輪崗交流教師按原等級聘任,輪崗交流學校中學高級教師的結構比例達到系統內平均水平的,原則上不再劃轉中學高級教師崗位。

3.按規定參加輪崗交流的教師,優先參與評優評先,可按規定晉升職稱、聘任高一級專技崗位、提拔高一級管理崗位。20xx年申報高級教師專業技術資格時,40週歲以下(20xx年6月1日後出生)的常州市教育局直屬義務教育學校申報人員,須具備20xx年起由市教育局認可的輪崗交流經歷(須辦理人事調動手續)。不按規定參加輪崗交流的教師,不得享受上述待遇,年度考覈等第爲不合格。

4.加強輪崗交流教師的檔案管理,記錄並保存輪崗交流的時間、學校、工作表現、年度考覈結果等情況。

輪崗交流方案5

爲推動全縣教育事業協調發展,促進教師隊伍合理流動,根據人事部、教育部關於印發《關於深化中國小人事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的通知(國人部發〔20xx〕24號)和《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關於全面深化新時代教師隊伍建設改革的實施意見》及中共河南省委編辦、河南省教育廳、河南省財政廳、河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於進一步挖潛創新加強教職工管理的意見》(豫編辦〔20xx〕6號)文件精神,經研究,並報請縣委縣政府同意,決定面向全縣農村義務教育學校選聘部分教師到城區義務教育學校交流輪崗,結合工作實際,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原則

(一)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爲先的原則;

(二)堅持公開透明,公平公正的原則;

(三)堅持自願申報,擇優聘用的原則;

(四)堅持人崗相適,人事相宜的原則。

二、交流對象

虞城縣農村義務教育學校在編在崗一線教師。

三、學科及人數

本次交流教師150名,其中:

(一)國小(100人):語文30人、數學35人、英語18人、信息技術2人、體育5人、音樂5人、美術5人;

(二)國中(50人):語文10人、數學10人、英語6人、物理3人、化學1人、生物3人、歷史3人、地理3人、道法1人、信息技術2人、體育5人、音樂1人、美術2人。

四、申報條件

(一)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遵紀守法;

(二)熱愛教育事業,具有良好的教師職業道德,嚴謹治學,爲人師表;

(三)45週歲及以下(以檔案年齡爲準);

(四)申請國中教師崗位應具有本科及以上學歷,申請國小教師崗位應具有專科及以上學歷;

(五)持有相應學段教師資格證書。持有高學段教師資格證人員可以申請低學段的崗位,持有低學段教師資格證人員不得申請高學段的崗位;

(六)身心健康,能適應申請崗位工作要求;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報:

1.特崗教師服務期限未滿3年的人員;

2.國小定向全科教師服務未滿6年的人員;

3.尚未解除黨紀、政務處分或正在接受審查調查的人員;

4.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涉嫌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

5.近三年(20xx年、20xx年、20xx年)年度考覈結果有“不合格”等次的人員;

6.存在其他違背師德師風行爲的人員。

五、方法及程序

(一)報名及初審

由各鄉鎮組織符合條件的教師填寫申請表,並進行資格初審。各鄉鎮要嚴格把關,不得弄虛作假,資格審查貫穿全過程,凡被發現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除取消當事人交流資格外,將嚴肅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二)複審及面試

8月15日下午6點前以鄉鎮爲單位將本鄉鎮教師申請表(見附件),身份證、學歷證書、教師資格證書、獎勵證書複印件各1份,近期小二寸標準證件照2張統一報送至縣教體局幹部人事股,由幹部人事股組織人員對申報人員進行資格複審。資格複審結束後,按照不低於1:1.2的比例確定面試人員。

面試採取試講和答辯相結合的方式進行,面試總成績100分,其中試講70分、答辯30分。備課時間15分鐘,面試時間共10分鐘(試講時間8分鐘,答辯時間2分鐘)。試講主要考察申報人員的學科專業素養、教育教學基本素養、教育教學能力、職業道德素質和心理素質等,試講不使用多媒體,不帶教具,可帶試講提綱進入面試室。答辯主要考察申報人員的語言表達能力和臨場應變能力。每組面試結束後,當場公佈面試成績。

(三)公示與聘用

根據面試成績,按照1:1確定考察人員,考察合格的確定爲擬交流輪崗人員,考察不合格的依次按照面試成績從高到低進行遞補,最終確定人員在各鄉鎮公示不少於5個工作日。交流輪崗教師試用期一年,試用期滿,參與學校學年度綜合考覈,考覈合格人員,統一辦理調動手續;考覈不合格人員,退回原工作單位。另外,交流輪崗教師需無條件服從工作分配,凡不服從工作安排,不能勝任教學工作的,原則上退回原工作單位,三年內不得申請交流。

(四)人員補充

各鄉鎮對符合條件報名的教師,不得以各種理由推諉拒絕,對因教師交流輪崗空缺的崗位,原則上由20xx年招聘的特崗教師、國小定向全科教師及城區輪崗支教教師進行補充。

未盡事宜由交流輪崗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輪崗交流方案6

爲了深入貫徹黨的“十七大”精神,全面實施素質教育,建立符合我校特點的教師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教師輪崗交流工作長效管理機制,切實解決我鎮偏遠地區學校教師缺編、各國小教師資源配置上的結構性矛盾,優化教育資源配置,實現教育資源共享,促進海口鎮國小教育公平和均衡發展,不斷提升辦學水平和效益,努力辦好讓人民滿意的教育。經研究,制定大觀區海口中心學校教師輪崗交流方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爲指導,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以辦好每一所國小和關注每一個學生健康成長爲宗旨,以全面推進素質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質量爲根本任務。立足我校實際,建立和完善教師輪崗交流制度,促進教師資源均衡配置,實現教師隊伍管理上的創新與突破,積極推動我校教師輪崗交流工作。

二、基本原則

按照“以人爲本、統籌兼顧、增強活力、和諧穩定”的工作要求,實現“資源共享、協調發展”的原則,做到三個結合,即:建立教師輪崗交流機制與建立健全科學合理的教師年度工作考評和獎懲機制相結合;建立教師輪崗交流機制與教師評優、晉級、職稱聘任相結合;建立教師輪崗交流機制與校長、主任隊伍管理相結合。

三、組織領導

成立大觀區海口中心學校教師輪崗交流工作領導小組組長:江振霞副組長:劉晗昭汪長生馬永生成員:朱慶鋒馬劉傑何傳劍黃平江劉純斌設立大觀區海口中心學校教師輪崗交流工作辦公室辦公室主任:汪長生(兼)

四、實施辦法

(一)輪崗對象

海口中心學校在編(除外單位借調的)在崗、在現任教學校服務已滿3年的專任教師,均爲輪崗對象。其中下列人員不作爲輪崗交流對象:

1、年齡男55週歲以上,女50週歲以上的專任教師。

2、身體殘疾或長年病假的教師(以縣級以上醫院出具的診斷證明、經區教育局批假爲準)。

3、中層管理幹部、教導主任輪崗交流方案另行制定。

(二)輪崗交流措施

1、競聘國小高級教師職務的教師,必須有在培文國小、保嬰國小、引河國小、義湖國小其中之一學校任教2年的經歷。(男年滿55週歲,女年滿50週歲不受此項限制)

2、國小高級教師崗位10級晉升9級,9級晉升8級;必須有在培文國小、保嬰國小、引河國小、義湖國小其中之一學校任教2年的經歷。(男年滿55週歲,女年滿50週歲不受此項限制)。

3、從20xx年開始,我鎮國小教師評先進、優秀等,必須有在培文國小、保嬰國小、引河國小、義湖國小等偏遠學校任教經歷。

4、從20xx年開始,中心學校將從公用經費和績效工資中提取相應部分,用於在偏遠學校任教而家不在任教學校所在村的教師生活、交通補貼。

5、超編學校教職工績效工資發放按中心學校績效工資方案執行。

6、從20xx年開始,新任命的校長、主任必須有在偏遠地區任教2年以上的工作經歷。

7、從20xx年開始,新分配的教師全部到培文國小、保嬰國小、引河國小、義湖國小等校任教。服務期爲3年。

8、到偏遠地區學校輪崗交流任教時間爲2年。中心學校與輪崗交流教師簽訂輪崗協議,輪崗交流結束後由中心學校統一安排。(原則上願意回原校任教的安排到原校)

五、工作要求:

1、各校要加強領導,提高認識、精心組織,服從全局安排。

2、有關人員要積極參與,爭取機會,提高自我,爲我鎮國小的均衡發展作出貢獻。

3、派出學校要加強與接收學校的溝通與協調,瞭解輪崗交流教師的工作、學習等情況,及時給予關心和幫助,使其能夠思想穩定、工作安心。

4、輪崗交流教師的工資關係不變,年度任職考覈和教師工作量化評估由接收學校負責進行。

5、所有涉及到的輪崗人員都必須按要求準時到崗盡責,不得自行安排或僱用臨時人員頂崗。凡不服從組織調配,超過一週拒不到崗的,將根據上級有關文件精神,予以批評教育;超過半個月時間拒不到崗的,按自動離職處理,上報教育局予以除名。

6、各校校長是實施教師輪崗交流機制的第一責任人。凡對輪崗制度不落實、措施不得力、工作不到位、造成不良影響的,將追究學校主要領導和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7、從20xx年開始,每年的7月海口中心學校受理教師輪崗交流申請。8月編制海口中心學校崗位設置方案。

(對在20xx年上學年,主動申請到偏遠學校任教的,計算時間按20xx年8月執行)

輪崗交流方案7

根據《關於東麗區中國小教師校級領導幹部交流輪崗工作的意見》(津麗教〔20xx〕17號)和《市教委關於進一步深化義務教育學校教師校長交流輪崗改革的通知》(津教教師函〔20xx〕14號)文件精神,結合推進落實“區管校聘”工作要求,制定教育系統20xx—20xx學年度教師交流輪崗工作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服務和促進教育均衡發展爲目標,以提高教師隊伍整體素質爲核心,創新教師隊伍管理的體制、機制,通過科學有序流動,調整、優化師資資源配置,縮小骨幹教師在中心與薄弱(偏遠)校際之間分佈上的差距,促進各學科師資配備基本滿足學校教育教學的需要,增強教師隊伍活力,形成一支素質優良、結構合理、適應教育改革和發展的教師隊伍,爲辦好東麗區人民滿意的教育提供有力支撐。

二、工作原則

開展教師交流輪崗工作要堅持合理流動、師資均衡、資源共享、立足長遠、統籌兼顧的原則,促進教師由超編學校向缺編學校流動,由優質學校向薄弱(偏遠)學校流動,達到一名優秀骨幹教師帶動一批青年教師的效果。

三、實施辦法

(一)交流範圍

所有教學單位,包括中國小(含育才中學)、幼兒園、少年宮、教師發展中心、職教中心。

(二)交流形式

1.調動交流(人事、工資關係隨人到受援學校)。

調動原則:申請調動人員所在學校原則上是超編單位或是學科結構性富餘的單位,且工作滿五年以上,有合理的調動理由;調入單位須是缺編單位、急缺學科教師或專業人員;工作不滿5年的教師、正在接受有關部門審查的教師,學校和教育局不受理調動申請。

2.優秀骨幹教師的交流。

3.超職數聘任人員的交流。

4.中心地區的學校根據教師職稱晉升條件,有計劃的選派符合條件的教師到相對薄弱(偏遠)學校頂崗任教交流。

5.集團化辦學學校之間的交流。

6.學校之間的學科對等交流。

(三)交流期限

教師交流輪崗(調動交流除外)工作一般爲兩學年,交流期滿後回原學校工作。20xx-2022學年度交流的教師本學年度延續交流任教。

(四)交流程序

1.交流教師條件

以20xx年8月底爲時間節點,凡男50週歲以下、女45週歲以下,且在同一所學校連續任教6年及以上的教師。

2.交流比例要求

本校應交流教師人數爲符合交流條件人數的20%(見點就入),應交流教師中的骨幹教師人數爲應交流教師人數的50%(見點就入)。

3.測算交流人數

各校統計本校骨幹教師情況,骨幹教師稱號的範圍是20xx至20xx年經過認定的骨幹教師稱號;按照交流比例要求,將測算人數及推薦人選填入《20xx-2023學年度教師交流輪崗推薦表》;嚴格按照滿教學工作量測算,上報學校的需求學科和富餘學科情況。

4、教育局人事科彙總後,按照交流輪崗比例要求,結合各校學科需求情況,作出交流輪崗安排。

(五)交流期間的工資福利待遇

教師交流期間,獎勵性績效工資由接收學校發放,工資關係仍在派出學校,仍享受派出學校的其他福利待遇。

(六)交流期間的考覈工作

交流期間交流教師由接收校負責日常考勤和考覈,如實上報《東麗區教育系統交流教師工作月報表》和年度綜合考評資料。派出學校要嚴格按照接收學校提供的考勤、工作考覈情況,落實相關待遇。

交流教師在交流期間每月病、事假累計達到10天及以上,接收學校要將情況上報人事科,人事科將視情節決定該教師是否繼續交流。

派出學校和接收學校的主要負責人如實上報交流教師的工作情況,不準瞞報漏報,一經發現將按照有關規定追究雙方學校主要領導的責任。

交流教師在交流期間必須嚴格遵守所在學校的各項紀律要求,服從所在學校的工作安排。對不服從接收學校考覈管理的交流教師,教育局責成派出學校按照《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條例》作出相應的處分。接收學校要做好交流教師所有材料整理存檔工作,以備上級部門的檢查。

(七)建立激勵機制

將教師交流經歷和業績作爲教師評優、評先、晉升職稱等優先考慮的重要依據。

四、工作要求

(一)嚴格按照程序進行測算與推薦工作

各學校要對學校教師隊伍進行分析梳理,召開行政會研究決定推薦人選,填寫《20xx-2023學年度教育系統教師交流輪崗推薦表》,上報人事科(本校教師的交流意向只作爲參考,不作爲最後交流的去向)。

(二)嚴格落實交流比例要求

按照測算出來的應交流人數和應交流人數中的骨幹教師人數上報推薦名單。推薦的骨幹教師必須是在人事科備案註冊的教師(附件1的名單)。上一學年度的交流輪崗教師繼續交流,計入本學年度學校推薦名單,按今年新的測算比例要求,人數不足的學校再補充新的推薦人選。

嚴格按照市教委對義務教育學校的要求,凡義務教育學校,無論超編校還是缺編校,必須嚴格按照“兩個比例”要求完成推薦交流輪崗推薦工作。

(三)推薦的交流輪崗教師可以根據工作需要適當放寬條件。

(四)上報的數據要實事求是,不準弄虛作假,一旦查出將追究單位主要領導的責任。

(五)爲保證交流輪崗分配工作順利進行,新學期開學前交流輪崗教師能夠按時到崗,各單位要按規定時間將需要上交的材料上報人事科(交流範圍內的所有單位必須上報)。

1.上報形式:電子版通過QQ傳給人事科,文件名格式爲單位編號+單位名稱+附件名;紙質版蓋學校公章,主要領導簽字,標註學校編號。

2.需要上交的材料:東麗區骨幹教師情況統計表(附件1)、20xx-2023學年度教師交流輪崗推薦表(附件2)、20xx-2023學年度學科需求與富餘情況統計表(附件3)的電子版和紙質版。歡迎來到專業的女性資訊平臺!

輪崗交流方案8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進一步加強政府機構幹部隊伍建設,優化幹部隊伍結構,提高幹部隊伍素質,激發幹部隊伍活力,加強機關勤政廉政建設,促進工作作風轉變,努力推動全市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

二、基本原則

(一)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

輪崗交流工作實行陽光操作,輪崗交流的工作方案、工作程序要公開透明,人員確定要公平公正。

(二)量才適用的原則。

根據幹部個人的思想狀況、氣質形象、性格特徵、業務專長、發展潛力和工作實績,將幹部安排在適合其發揮特長的崗位上,努力實現人盡其才、才盡其用。

(三)嚴格控制職位的原則。

輪崗交流要嚴格執行職位管理有關規定,不得借工作人員輪崗交流之機超職數或超職位配備幹部。

(四)順向流動的原則。

輪崗交流一般在機構性質、財政供給形式相同的單位之間進行。公務員在公務員崗位之間流動,也可流動到事業單位;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的聘用制公務員不能流動到行政單位;行政單位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的幹部可流動到事業單位,全供事業單位的幹部可流動到差額供給事業單位,差額供給事業單位的幹部可流動到自收自支事業單位。

(五)迴避的原則。

工作人員之間有夫妻關係、直系血親關係、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以及近姻親關係的,不得在同一單位擔任雙方直接隸屬於同一領導人員的職務或者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係的職務,不得在其中一方擔任領導職務的機關從事人事、監察、審計和財務等工作。

(六)經常化的原則。

加大平時輪崗交流的工作力度,對符合條件的人員及時進行輪崗交流,實現幹部輪崗交流工作的經常化、制度化,符合交流條件的要隨時交流。

三、範圍和對象

(一)輪崗交流的範圍。

政府工作部門、議事協調機構、直屬事業單位和部門管理機構。

(二)輪崗交流的對象。

上述單位中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股級幹部。

⒈在同一崗位上連續工作滿5年的(截止時間:20xx年4月30日任職滿五年以上的);

⒉在同一股室連續工作滿20xx年的;

⒊由副職提升爲正職的;

⒋因親屬關係需要回避的;

⒌其他原因需要輪崗交流的。

四、輪崗交流的形式

輪崗交流工作以各單位內部輪崗爲主。因工作需要,個別崗位也可跨單位進行交流。

輪崗交流方案9

爲貫徹落實縣黨代會精神,加強股級幹部隊伍建設,激發隊伍整體活力,根據《吉水縣縣直單位股級幹部輪崗交流管理暫行辦法》(吉水縣辦字〔20xx〕42號)、《中共吉水縣委組織部關於做好縣直單位股級幹部輪崗交流工作的通知》(吉水縣辦字〔20xx〕44號)有關規定,現就人社系統股級幹部輪崗交流制定如下方案:

一、基本原則

1.統一領導原則。股級幹部輪崗交流工作,在局黨組的統一領導下,嚴格按照幹部管理權限和規定程序開展。把推進輪崗交流與改進幹部選拔任用機制和加強對幹部的培養、鍛鍊結合起來,通過輪崗交流,提高幹部素質,改進工作作風,提高工作效率,爲營造風清氣正的工作環境、加快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的發展提供堅強有力的保障。

2.公開、公平、公正原則。輪崗交流工作遵循民主集中、統籌兼顧、逐步實施、公開公平、客觀公正、按章辦事的原則。

3.量才適用原則。根據幹部個人的思想狀況、業務專長、發展潛力和工作實績,要充分發揮幹部的個人專長,有效調動幹部的工作積極性,按照部門工作職能與個人專長、工作經歷相結合的原則進行。

4.迴避原則。有夫妻關係、直系血親關係、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以及近姻關係的,不得在同一機關擔任雙方直接隸屬於同一領導人員的職務或者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係的職務,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擔任領導職務的機關從事組織(人事)、紀檢(監察)、審計、財務等工作。職務層次不同的,一般由職務層次較低的一方迴避;職務層次相當的,根據工作需要和實際情況決定其中一方迴避。

5.穩定原則。對個別專業性很強、工作連續性強的工作崗位、本單位、本系統一時無合適接替人選的崗位、正在進行重要工作任務,不適宜中途輪崗或交流崗位等,可暫緩交流或不交流。

二、輪崗交流對象及要求

此次的輪崗交流對象爲符合《吉水縣縣直單位股級幹部輪崗交流管理暫行辦法》(吉水縣辦字〔20xx〕42號)中規定的需進行輪崗交流的股級幹部。其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股級幹部,必須輪崗或交流:

(一)在現股級崗位任職滿8年的;

(二)在現股級崗位懶政怠政、不作爲、亂作爲問題較突出,不適合繼續留任或不勝任現崗位的;

(三)其他必須輪崗或交流情形的。在現股級崗位任職不滿8年,但任職時間較長的,單位也將視情況予以及時輪崗交流。

股級幹部所任單位務沒有發生變化,但所負責工作或分工發生重大變化的,也可視作輪崗的一種特殊形式。

三、輪崗交流操作程序

股級幹部輪崗交流嚴格依照《吉水縣縣直單位股級幹部輪崗交流管理暫行辦法》進行,在實際操作中,輪崗交流工作按以下步驟進行:

(一)全面摸底

對照股級幹部職數設置情況,對本單位(包括獨立辦公、獨立經費的下屬副科級單位)現有股級幹部配備和任職等情況認真統計梳理,填寫《吉水縣縣直單位股級幹部任職情況表》,掌握情況,摸清底細。

(二)任職考覈

成立以彭木苟同志爲組長,陳冬生同志爲副組長,其他班子成員爲小組成員的領導小組,對股級幹部任職情況進行考覈。任職考覈情況(見附件2)應作爲股級幹部輪崗交流的重要參考,對在一崗位工作或任同一職務時間較長且表現優秀的股級幹部,優先輪崗交流到更重要單位或崗位;對錶現差的,可按程序直接作免職處理。任職考覈程序主要有:

1.個人總結。股級幹部從德、能、勤、績、廉等方面,對本人近三年來履職情況進行認真總結,形成3000字左右的個人述職報告。

2.個人述職。述職可採取書面或口頭等方式進行。(結合民主測評會開展)

3.民意測評。組織單位幹部職工,召開民意測評和民主評議會,對股級幹部進行民意測評與民主評議。

4.進行談話。由單位主要領導任組長,其他班子成員爲成員,組成談話工作組,與符合輪崗交流條件的股級幹部進行談話,深入掌握股級幹部個人意願及近年來工作實績、現實表現與主要不足等情況。

5.綜合評價。綜合個人述職、民意測評與民主評議、個別談話情況,並結合平時的掌握瞭解,經單位領導班子集體研究,對股級幹部近年履職情況分別形成綜合評價意見,同時按優秀、稱職、基本稱職、不稱職等四個層次分別給予等次評定。

(三)執行實施

綜合各方面情況,由局黨組研究擬定本單位股級幹部輪崗交流的意見(其中需跨系統、跨單位交流的,先報經組織人事部門協調同意),並按幹部調動和股級幹部任免等程序規定實施交流。

四、有關要求

股級幹部輪崗交流是貫徹落實縣黨代會精神,提升股級幹部隊伍活力,提高機關效能和服務水平,優化經濟發展環境的重要抓手和舉措,人社系統全體幹部職工應自覺服從組織安排,對無正當理由拒不服從組織決定者,視情況給予免職或者降職使用。在輪崗交流工作中,領導班子成員要堅持客觀公正分析評價幹部,堅持公道正派、人崗相適選用幹部,不碰底線、不踩紅線,排除私心雜念,不搞打擊報復,堅決抵制說情打招呼,把握導向,按規操作,營造風清氣正的良好政治生態。

輪崗交流方案10

爲進一步增強教師隊伍建設,規範教師交流管理,科學配置教師資源,推進全縣教育優質平衡發展,依據《xx縣人民政府關於全面深化新時代教師隊伍建設改革的實施觀點》(太政(202x)67號)《xx縣人民政府關於推動縣域內義務教育學校校長教師交流輪崗的實施觀點》(x政祕(202x)129號)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交流原則

(一)編制掌握原則。教師交流應在編制限額內進行。超編學校不得交流進教師,學科教師多餘的學校不得交流進同學科教師超編學校教師應向空編學校流淌。

(二)推進平衡原則。平衡在理配置教師資源,優化教師隊伍的學科構造、年齡構造、職稱構當前隱藏內容免費查看造和性別構造等,縮小城鄉差距、校際差距,推進學校優質平衡發展。

(三)統籌聘用原則。職稱崗位由流入學校統籌聘用,凡申請交流的教師,由鄉鎮學校交流到城區學校,中心學校或城區學校之間教師交流,在職稱崗位聘用時,流入學校依據職稱崗位餘缺情況,統籌聘用,有崗可按現聘崗位聘用,無崗降崗聘用。

(四)以人爲本原則。關懷愛懷一線教師,優先解決優秀教師夫妻兩地分居、照顧家庭困難等情形。

(五)公平公開公正原則。交流步驟公開,交流結果公示。規範操作,嚴格紀律,增強監督。具備下列行爲的不予交流:

1.近三年來有擅自離崗現象的;

2.正在接受有關部門調查處理或受到紀律處分未廢除處分的;

3.近三年年度考察、師德師風考察有不達標的;

4.在教師交流過程中弄虛作假、供應虛假證明的;

5.違反法律、法規、規章制度等相關規定及其他不宜交流情形。

二、交流管理

(一)鄉鎮到城區學校交流

1.城區學校範圍本方案所指城區學校包括縣直城區學校(含三中東校區)、北城中心學校、南城中心學校、新城中心學校和局直屬學校(下同)。

2.交流計劃今年擬交流進城教師40人。3.申請交流教師必需具備以下條件:

(1)具備與申請交流的學段、學科相適應的學歷、教師資格;

(2)在我縣鄉鎮學校工作6年以上,且在現任教鄉鎮中心學校持續工作3年以上;

(3)近3年來年度考察均在“達標”等次以上。4.交流步驟

(1)申報。縣教育局公佈教師交流方案,教師向所在中心學校提交交流申請,填寫《xx縣鄉鎮到城區學校教師交流申請表》(附件1)和《xx縣鄉鎮到城區學校教師交流量化評分表》(附件2)。中心學校對申請教師進行綜合考察,量化打分,確定推舉擬交流城區教師名單,公示5個工作日無異議後,報縣教育局。各中心學校推舉人數掌握在教職工總數的3%以內。

(2)量化評分。教育局對具備交流條件的教師進行量化評分,確定量化得分。

(3)面試。面試由教育局統一組織,實行無生上課,主要內容以所報學段、學科現行教材爲依據。面試教師備課時間、上課時間各15分鐘。面試成就當場公佈。面試滿分爲50分,設定最低分數爲30分,達不到30分的取消交流資格。

(4)確定人選。量化和麪試得分之和爲總分。依據總分多少,對申請教師按學段、學科進行排名,確定擬交流教師,並依排名順序擇校。如總分相同,則依據量化評分條件的第(1)到第(8)條依序進行分數比對,按高分優先的原則進行。

(5)公示。擬交流教師名單在xx教育微信公衆號上進行公示,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辦理調動交流相關手續。

(二)城區到鄉鎮學校交流

主動鼓舞城區學校教師向鄉鎮學校流淌(舊縣鎮、大新鎮、趙集鄉除外)。城區學校教師到鄉鎮學校交流,本人提出申請,填寫《xx縣城區到鄉鎮學校教師交流申請表》(附件3),流出學校同意並簽署觀點後報教育局。教育局研究同意後辦理手續。交流教師享受農村教師生活補貼,優先安排教師週轉房,在同等條件下,優先評先晉級。鼓舞城鎮教師到鄉村學校支教。城區各校以中心學校、局直屬學校(園)、縣直學校爲單位每年向教育局推舉支教教師,教育局依據鄉鎮學校需求,統一研究安排,支教期限一般爲2個學年度。

(三)城區義務教育學校或中心學校之間教師交流

城區義務教育學校、鄉鎮中心學校之間教師交流,均須在同一學校(鄉鎮)工作滿3年。由擬交流教師本人寫出申請,填寫《xx縣城區學校(中心學校)教師交流申請表》(附件4),流出學校同意並簽署觀點後報教育局。交流總量掌握在本學校教師總數的4%左右。舊縣、大新、趙集三所中心學校今年不流入教師。

(四)中心學校內部教師交流

中心學校要增強區域內教師交流力度,交流要有組織、有方案,確保公開公正,在理有序,平穩進行。今年交流教師比例應到達符合交流條件教師總數的10%以上,其中骨幹教師應到達應交流教師的20%以上。

(五)縣直學校之間教師交流

縣直學校之間教師交流原則上在同種類、同級別學校之間進行。由個人提出申請,填寫《xx縣城區學校(中心學校)教師交流申請表》(附件4),流出學校同意並簽署觀點後報教育局,由教育、人社、編辦等部門依據學校編制、職稱崗位、學科需求等實際情況聯合會商,並經流入學校組織試講達標後,辦理交流手續。

(六)教師申請縣外交流

(調出)申請交流縣外工作的教師必需按簽定的聘用合同完成服務期內工作任務,對服務期未滿的教師,學校不得簽署同意交流觀點。教育局將縣外交流教師工作納入全縣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綜合評估,並對違規簽署觀點的學校負責人進行問責。各校要統籌安排,分批分學年度安排縣外交流教師,確保學校內部正常教育教學秩序,確保教師隊伍穩定。

(七)公開引進縣外教師

引進縣外在編在職優秀教師堅持編制缺額進人原則、學校層次、類型、區位對等引進原則、平衡配置原則、優秀人才優先原則。申請引進教師須身體健康,45週歲以下,第一學歷專科及其以上,因違反師德師風受到黨政紀處分的不予引進。教育局、人社局發佈引進公告後,凡符合引進條件、有意向到我縣工作的教師帶身份證、結業證、教師資格證、專業技術資格證、聘任證(表)、近兩年年度考察表(卡)等證件到教育局報名,按步驟辦理。

三、相關要求

(一)各中心學校、局屬學校、縣直各學校要高度重視教師交流工作,準時制定本學校教師交流方案,明確教師交流計劃,公開交流數量、交流步驟和交流辦法,主動穩妥地做好教師交流工作,確保教學秩序穩定。

(二)教師交流工作事關xx縣教育事業發展,事關寬敞教師的切身利益,要實事求是,公平公正,嚴禁徇私舞弊。要以人爲本,嚴格執行教師交流政策,本着自願申請、主動參加、嚴格把關、組織統籌安排的要求,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做好教師交流服務工作。

(三)申請交流教師必需實事求是地供應相應的原始材料,如有弄虛作假的,三年內不予交流;已經交流的,取消交流資格。凡接到交流通知人員,必需在三個工作日內辦理有關手續,按時到交流學校報到,不得借交流之名影響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

(四)鄉鎮到城區學校教師交流推舉名單、申請表、相關材料原件及複印件及公示情況以中心學校爲單位,於x月9日前報教育局人事股。城區到鄉鎮學校交流、城區義務教育學校之間交流、鄉鎮中心學校之間教師交流、縣直學校之間教師交流、教師申請縣外交流(調出)申請表於8月16日之前報教育局人事股,逾期不再受理。中心學校內部教師交流名單于x月20日之前報教育局人事股備案。

輪崗交流方案11

根據《蒲城縣教育局關於深入推進義務教育學校教師校長交流輪崗工作的實施意見》文件精神,爲建立健全義務教育學校教師科學合理的流動機制,促進教師資源優化配置,深入推進義務教育學校優質均衡發展,結合我縣義務段各校教師隊伍現狀和教學實際,現就義務段20xx—20xx學年度教師交流輪崗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交流輪崗對象

凡男50週歲、女45週歲以下,在同一學校連續任教6年以

上(含6年)的專任教師均應交流。各單位要確保本學年交流人數不低於符合交流條件教師總數的15%,其中名師(特級教師、教學能手、學科帶頭人等)、高級教師和一級教師交流人數應不低於交流總數的30%。

二、交流輪崗時間

每位教師交流輪崗任教時間應不少於兩年。其中,支教教師支教一年後考覈合格,第二年可採用人回原校,定期到受援學校教學等形式開展相關工作。跟崗教師跟崗一年後考覈合格,可繼續在城區學校跟崗一年;兩年後回原鄉鎮學校工作。

三、交流輪崗方式

(一)縣教育局組織的交流包括:城區教師赴鄉村學校頂崗支教、鄉村教師到城區學校跟崗學習、緊缺學科兼課走教、“三區”人才支持計劃教師專項計劃(“三區”支教)等4種形式。

1、城區教師頂崗支教。教育局今年繼續安排城區學校的教學能手、學科帶頭人、教學名師和中青年骨幹教師等教學能力強的教師到鄉村學校和薄弱學校開展頂崗支教幫扶工作。各城區義務段學校要召開專題會議,認真學習文件,採取個人申請、單位推薦的辦法遴選出相應數量的教師(附件1),由個人填寫申請表(附件3),學校彙總造冊(附件4)於9月5日上午12點前報人事股。

2、鄉村教師到城區跟崗學習。根據青年教師的培養需求,教育局組織鄉鎮學校部分青年教師到城區學校跟崗學習。鄉村學校在確保開齊開足課程的前提下,推薦35週歲以下、有培養潛力的青年教師(附件2),造冊(附件4)於9月5日上午12點前報人事股,由教育局根據城區學校課程開設情況統籌使用。

3、緊缺學科教師兼課、走教。根據城區學校體音美教師緊缺的實際,將青少年活動中心教師統籌使用,在城區學校之間進行兼課、走教,充分發揮緊缺學科教師的專業特長,緩解師資力量不足問題。

4、“三區”人才支持計劃教師專項計劃(“三區”支教)。

(1)申報對象:城區城區中國小中教齡在6年以上,年齡不超過55週歲,身心健康,且具有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務的教師和“三級三類”骨幹教師。

(2)受援地及需求學科:永豐九年制學校5人(語文2人,政治、地理、生物各1人),上王九年制學校2人(政治、數學各1人),西頭中心校2人(數學、英語各1人)。

(3)申報流程:個人將身份證、職稱本、教師資格證、相關榮譽證書複印件,電子學歷註冊備案表裝訂後統一交學校審覈,學校審覈公示無異議後報人事股,縣局結合個人意願及受援學校需求狀況統一安排。

(4)工作任務:擔任班主任並滿量承擔學科教學任務,組織教研活動開展業務培訓和教學指導,充分發揮骨幹示範作用,與當地教師形成教學團隊,帶動受援學校整體提升學校教學水平和育人管理能力。受援學校要根據支教人員情況組織教師與支教教師結對跟學,同時負責支教教師的住宿生活、工作崗位及日常管理,要充分發揮他們的引領示範作用,並如實對教師支教期間的工作情況進行考覈評價,每學期末將考覈結果報教育局人事股,考覈結果作爲發放相關待遇的依據。

(二)各片區或中心校組織的交流包括:片區內校際間教師交流、學區長學校結對幫扶、中心校內校際間教師交流、緊缺學科教師兼課走教等4項工作。

1、片區內校際間教師交流。由各片區牽頭,在片區內開展校際間學科教師交流,各片區對交流的科目、數量、形式進行統籌安排。

2、學區長學校結對幫扶。由各片區學區長學校牽頭,積極開展團體交流活動,對結對學校採取送教、一對一結對幫扶、跟崗學習等形式予以幫扶,並將教學設施、設備在學區內部共享。

3、中心校內校際間教師交流。由各中心校協調,根據各自實際組織中心校內各國小之間的教師進行交流,交流情況彙總上報片區,由片區彙總上報人事股。

4、緊缺學科教師兼課、走教。各中心校根據教育教學工作實際,確定本轄區內緊缺學科範圍,由所在片區牽頭,將片區內的緊缺學科教師統籌使用,在交通相對方便的幾個學校之間進行兼課走教,充分發揮緊缺學科教師的專業特長,緩解師資力量不足問題。片區內校際間教師交流、中心校內校際間教師交流、緊缺學科教師兼課走教情況以表冊形式(附件4)由片區統一彙總於9月16日12點前報人事股。

四、實施步驟

(一)制定方案。各單位要按照交流輪崗要求對符合交流輪崗的人員進行排查摸底,結合實際,制定切實可行、操作性強的教師交流輪崗實施方案,並如實填寫蒲城縣教師交流輪崗調查統計表(附件5)。

(二)個人申報。凡符合交流輪崗條件的教師都必須自覺申報,並填寫教師交流輪崗申請表(附件3),註明交流形式和層次。

(三)學校推薦。學校根據實施方案、個人申報情況和本校教師工作崗位聘任實際,由學校領導班子集體討論決定城區教師赴鄉村學校頂崗支教、鄉村教師到城區學校跟崗學習、中心校內校際間教師交流、緊缺學科教師兼課走教的交流輪崗人選,結果告知相關人員後,上報人事股。

(四)組織競聘。教育局組織協調各學校推薦上報的城區教師赴鄉村學校頂崗支教、鄉村教師到城區學校跟崗學習人員到新學校參加競聘,落聘者,由原學校另外推薦人選繼續參加新學校的競聘,直至新學校聘用爲止。

五、措施保障

1、中國小教師評定高級職稱時,必須具有在農村學校任教1年或在薄弱學校任教3年的經歷。凡沒有農村或薄弱學校工作經歷且不服從交流安排的教師,不得晉升高一級教師職稱,當年年度考覈和職稱考覈定爲不合格或不稱職,3年內考覈不能確定爲“優秀”等次,不得參與各種評優評先活動。

2、在教師評優評先過程中,將進一步加大農村學校名額數量,同時,把交流輪崗的經歷和業績作爲優先考慮的依據;城區義務段學校教師在評定縣級及以上先進榮譽時,必須有農村學校交流經歷。

3、教學能手、學科帶頭人和教學名師等教學能力強的教師到鄉村學校和薄弱學校交流任教者,在交流任教期間應做到每月進行一次公開課教學,每學期進行一次專題講座、指導或幫扶一名青年教師,每學年帶動一個教研組工作、指導一次課題研究,並把以上工作作爲對相關人員考覈的必要項目。

六、幾點要求

(一)高度重視、層層把關。各單位要高度重視教師交流輪崗工作,成立由中心校校長任組長,各校、教學點負責人任副組長的工作領導小組,對本轄區內的交流輪崗工作進行安排部署。按照教育局交流輪崗的指標要求,對符合交流輪崗條件的教師進行認真篩查,積極做好宣傳教育,在保證本單位教育教學工作正常開展的基礎上,將轄區內符合交流輪崗條件的教師全部納入交流輪崗計劃。要將交流輪崗工作作爲本校對外展示的重要媒介,將能力強、有潛力的優秀教師推薦上報,堅決不能敷衍應付。秋季開學後,各片區將中心校安排的參與交流輪崗教師情況造冊彙總(附件4),以片區爲單位於9月16日12點前報人事股。

(二)嚴格管理、定期考覈。各片區要把交流輪崗教師的督查和考覈工作作爲日常管理的重要事項。嚴格落實交流輪崗教師全日住校工作,每月督查一次到崗情況,每學期進行一次專項考覈。在考覈過程中要嚴格考覈紀律,全面客觀評價交流輪崗教師。

(三)注重成效、獎優罰劣。教育局將教師交流輪崗工作作爲各校年度目標考覈的重要內容,不定期對教師交流輪崗工作進行檢查。對選派到基層學校工作消極、教學成績明顯落後、引起不良影響的教師,在評優評先、職稱評定和職務晉升過程中實行“一票否決”,並延長其交流輪崗期限,當年年度考覈定爲不合格等次,在規定職稱晉升年限內,推遲3年申報。同時,加大評優表彰力度,每年對在教師交流輪崗工作中成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予以表彰獎勵。

輪崗交流方案12

一、指導思想和原則

1、指導思想:認真貫徹落實市第十三次黨代會、市委十三屆二次全體(擴大)會議和十七屆市人民政府第一次全體(擴大)會議精神,堅持正確的用人導向,加大中層幹部輪崗交流力度,激發廣大幹部幹事創業的活力,促進幹部隊伍整體能力素質提升,推動各項工作全面加速、提升、增效,加快推動平度實現“跨越趕超、綠色崛起、富民強市”。

2、指導原則:堅持內部輪崗交流爲主,同編制、同職級輪崗交流。統籌安排、人崗相適。

二、單位現有中層幹部基本情況及符合輪崗交流的範圍人員情況

根據市編制委員會確定我局的內設機構及職能,我局設“三科一室”。內設機構及中層幹部職數如下:

辦公室:主任1人;副主任1人

監督指導科:科長1人;副科長1人

管理編研科:科長1人;副科長1人

史志科:副科長1人。

根據平人社字【20xx】26號文件要求:“在同一科室或崗位擔任中層正職或副職5年以上的,應進行輪崗交流,其中重點輪崗交流對象必須進行輪崗交流;實際工作崗位與任職備案職務不一致的,在實際崗位擔任負責人5年以上的,應進行輪崗交流,其中重點輪崗交流對象必須進行輪崗交流”和“同一科室的正、副職一般不同時輪崗交流”的指導原則。我局擬對以下3名中層幹部進行輪崗交流。

代琦,男,39歲,現任辦公室主任,20xx年3月7日任史志科科長(負責辦公室工作),20xx年12月10日任辦公室主任。擬輪崗交流任史志科科長。

張磊,男,44歲,現任監督指導科科長,20xx年3月7日任監督指導科副科長,20xx年12月10日任監督指導科科長。擬輪崗交流任管理編研科科長。

王守梅,女,37歲,20xx年3月7日任管理編研科科長。擬輪崗交流任監督指導科科長。

三、輪崗交流方法步驟及時間安排

1、制定輪崗交流方案(3月19日至3月21日)。

結合實際,研究制定本局中層幹部輪崗交流實施方案,確定擬輪崗交流人選,3月21日前上報市委組織部幹部科。

2、輪崗交流方案實施(3月22日至3月28日)。

市委組織部對我局實施方案和確定擬輪崗交流人選進行審覈同意後,由我局組織實施。

3、辦理相關手續(3月29日至3月30日)。

輪崗交流對象確定後,屬於內部輪崗交流的,由黨支部召開輪崗交流中層幹部集體談話會議,辦理相關手續。對跨部門交流的,由市組織人社部門召開中層幹部輪崗交流集體談話會議,集中辦理調派手續。

4、總結檢查(4月2日至4月10日)。

輪崗交流工作結束後,要認真做好總結,並以書面形式報市委組織部備案。

四、組織領導

成立局中層幹部輪崗交流工作領導小組,局長徐明堂同志任組長,副局長陶瑞法同志任副組長,現任各科室負責人任成員。陶瑞法同志具體牽頭負責組織實施。

1、根據批覆的輪崗交流方案,要加強宣傳教育,積極引導和鼓勵中層幹部參加輪崗交流。要精心安排,規範操作,營造公開、公平、公正的輪崗交流工作環境。要做好深入細緻的思想工作,保證幹部隊伍的穩定性和工作的連續性。要關心愛護輪崗交流人員,跟蹤瞭解他們的思想和工作情況,加強教育、管理和監督,幫助他們解決實際困難。

2、嚴格執行輪崗交流紀律,不得借輪崗交流突擊提拔或超職數配備幹部,不得借輪崗交流對中層幹部進行排擠或打擊報復。被交流的幹部必須服從組織決定,在規定期限內到崗任職。對不服從組織安排,經教育仍不服從的建議組織部門就地免職。

輪崗交流方案13

爲了深化幹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強幹部隊伍作風建設,根據《公務員法》、《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和中共中央頒發的《黨政領導幹部職務任期制暫行規定》、《黨政領導幹部交流工作規定》等法規性文件,按照《中共湖州市委關於黨政領導幹部交流輪崗的暫行規定》的精神,結合本局機關幹部隊伍建設的實際,現就局機關中層幹部交流輪崗工作提出如下方案:

一、幹部交流輪崗工作的指導思想

幹部交流輪崗工作,要在局黨委的統一領導下,嚴格執行《公務員法》和《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以及中央、省市的一系列政策規定,按照幹部管理權限和規定程序,分級負責地開展。要把推進幹部交流輪崗與改進幹部選拔任用機制,加強對幹部的培養、鍛鍊結合起來;要通過交流輪崗,優化班子結構,提高幹部素質,改進工作作風,提高工作效率,爲營造風清氣正的發展環境、建設現代化生態型濱湖大城市、加快湖州外向型經濟又好又快的發展提供堅強有力的組織保證。

二、幹部交流輪崗的有關要求和原則

局中層幹部輪崗交流主要分爲任職時間較長的常規性輪崗交流、多崗位鍛鍊幹部的培養性輪崗交流、優化領導班子結構的調整性輪崗交流、工作需要的輪崗交流等四種類型。

局中層幹部輪崗交流工作,應遵循黨管幹部、民主集中的原則,統籌兼顧、積極穩妥的原則,逐步實施、分步到位的原則,公開公平、客觀公正的原則,依法迴避、按章辦事的原則。

三、 局中層幹部輪崗交流的對象:

(一)爲優化處室結構而需要輪崗的局中層正、副職幹部,應逐步安排輪崗交流;

(二)具有發展潛力,需進行多崗位鍛鍊的優秀年輕幹部,應適時安排輪崗交流;

(三)因工作需要及其他原因需要輪崗交流的正、副科級幹部,應有步驟的安排輪崗交流。

四、輪崗交流工作按以下程序組織實施:

(一)局組宣人事處擬定輪崗交流工作方案,報局黨委研究審定,並按照局黨委確定的方案負責組織實施;

(二)召開局機關幹部職工大會,進行動員教育;

(三)填寫《局機關中層幹部(輪崗)崗位推薦表》;

(四)局黨委研究決定交流人員任免;

(五)輪崗交流乾部中,需要報市委組織部、市人事局批准和備案的,按有關規定程序辦理。

五、幹部交流輪崗的紀律

1、確定幹部交流輪崗,須在廣泛徵求羣衆意見,有利於工作開展的基礎上,經局黨委集體研究決定。

2、已談話明確即將輪崗的幹部,在做好交接工作的基礎上,儘快到崗。

3、輪崗交流應在編制和職數限額內進行,嚴禁超編進人,嚴禁超職數配備領導幹部。

4、凡經組織研究決定安排輪崗交流的幹部,應自覺服從組織決定,在規定的時間內到崗任職。對無正當理由拒不服從組織決定者,要進行批評教育;經批評教育不改者,應予以相應的黨紀政紀處分。

輪崗交流方案14

爲推進股級幹部交流輪崗工作,進一步提高行政效能,激發幹部隊伍活力,根據中共分宜縣委辦公室關於印發《全縣科級領導班子成員分工調整和正股級(中層)幹部交流輪崗的意見》的通知(分辦字[20xx]27號)精神,結合衛生工作實際,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精神,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爲指導,以加強幹部隊伍執政能力建設和黨風廉政建設爲目的,提高幹部管理科學化水平,從嚴落實幹部管理各項制度,對關鍵崗位幹部實行重點管理,打造一支政治素質高、創新意識強、工作能力優、廉潔自律好的幹部團隊。

二、實施範圍及交流輪崗對象

實施範圍:全縣各級公立醫療衛生單位及局機關各股室。

交流輪崗對象:縣直醫療衛生單位職能科室主任;各鄉鎮衛生院院長;局機關各股室股長。

三、工作原則

1、以人爲本原則。根據各單位實際情況,結合被調整分工或交流人員的專業、能力、經歷、特長等綜合因素,做到量才爲用、人崗相適。

2、有序適度原則。從有利於幹部隊伍穩定,保證工作的銜接出發,有計劃、有步驟地進行,做到統籌規劃、突出重點、數量適當、有序實施。

3、服務大局原則。嚴格組織紀律,堅持個人服從組織,下級服從上級,局部服從全局。

4、依法辦事原則。嚴格執行法律法規和黨內規章制度,確保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

四、交流輪崗要求

1、正股級(中層)幹部在同一單位同一中層崗位任職時間連續滿4年的,原則上不在原崗位繼續任職,應當有計劃地逐步輪崗;滿6年的,必須交流輪崗。

2、正股級(中層)幹部在人事、財務、基建、項目審批、資金管理、執紀執法或其他直接管理人、財、物的中層崗位任職時間連續滿4年的,必須進行交流輪崗。

爲保證工作的連續性,原則上不同時調整正股級(中層)幹部和分管該股室工作的班子成員。對個別專業性、技術性較強的崗位,經批准可以適當延長交流輪崗年限。

正股級(中層)幹部交流輪崗要嚴格按照幹部管理權限和規定程序,在單位編制限額和職數範圍內進行。

五、實施程序:

1、由各單位提出本單位中層崗位工作人員的交流輪崗意見上報局黨委。

2、崗位調換可以直接由單位領導班子集體研究提出調換方案,按幹部管理權限報批後執行。

3、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原則,加強領導,周密安排,精心組織,穩妥實施,堅決杜絕交流輪崗工作中的不正之風,確保交流輪崗制度取得實實在在的效果。

六、有關要求

1、確定幹部交流輪崗,須在廣泛徵求羣衆意見,有利於工作開展的基礎上,經局黨委集體研究決定。

2、已談話明確即將交流輪崗的幹部,在做好交接工作的基礎上,儘快到崗。

3、凡經組織研究決定安排交流輪崗的幹部,應自覺服從組織決定,儘快到崗任職。對無正當理由拒不服從組織決定者,要進行批評教育;經批評教育不改者,應予以相應的處分。

輪崗交流方案15

爲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全面深化新時代教師隊伍建設改革的意見》(中發〔20xx〕4號)和《盤錦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深入推進中國小教師“縣(區)管校聘”管理體制改革的實施意見》(盤政辦發〔20xx〕28號)精神,不斷優化幹部、教師資源配置,推進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促進教育公平,現結合我縣義務教育學校實際情況,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義務教育學校校長、教師交流輪崗工作要以《義務教育法》、《教師法》、《教育部關於進一步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的若干意見》等法律法規爲依據,以辦好人民滿意的教育爲宗旨,通過全縣義務教育學校校長、教師科學有序地交流輪崗,優化幹部、教師資源配置,促進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和全縣義務教育的教育教學水平全面提升。

二、工作任務與交流輪崗範圍

1.義務教育學校校長、教師交流輪崗由縣教育局在每學年開學前統一安排進行。

2.義務教育學校教師交流輪崗的範圍爲公辦學校在編(在冊)在崗教師。在同一所學校任教滿9年及以上的教師(男50週歲及以下、女45週歲及以下)均應交流輪崗(特殊情況,可適當放寬交流條件),城鎮學校、優質學校每學年教師交流輪崗的比例不低於符合交流條件教師總數的10%,其中骨幹教師交流輪崗比例應不低於交流總數的20%。處於孕期、哺乳期、患病、離退休時間不足3年、學校傳統項目和特色課程的領銜教師,可不交流輪崗。

3.義務教育學校校長交流輪崗的範圍爲公辦學校校長、副校長。校長、副校長在同一所學校連續任滿兩屆後,原則上應交流輪崗。

三、工作原則

校長、教師交流輪崗要有利於相對薄弱學校師資隊伍的加強與發展;要有利於滿足一線教學需求;要有利於區域內整體師資隊伍的結構優化;要有利於校際的學科配套;要有利於校長、教師的專業發展;要有利於激活學校用人制度改革。

四、交流輪崗形式和程序

1.校長交流輪崗堅持組織選派的原則,立足學校幹部隊伍實際,促進均衡發展。教師交流輪崗堅持組織選派和個人自願相結合的原則,從實際出發,積極穩妥推進。

2.符合交流輪崗條件的校長,交流輪崗期間考覈不合格者做降職或免職處理。符合交流輪崗條件的教師,可自願提出申請,經學校和縣教育局批准後實施。即在各校教職工編制覈定範圍內,統籌考慮師資的實際需求,結合每學年區域內教師調劑補充計劃,實施城鎮學校與農村學校、優質學校與薄弱學校教師交流輪崗。交流輪崗時限爲三個學年度。

3.申請交流輪崗的教師填寫《盤山縣交流輪崗教師申請表》,縣教育局黨委根據全縣各學校教學實際需求,決定交流輪崗教師人選及其交流輪崗學校,填寫《盤山縣交流輪崗教師登記表》並存入個人檔案。

4.交流輪崗教師必須在一線任教,由交流輪崗學校負責交流輪崗期間的年度考覈,優秀比例大於20%(具體比例與縣人社局商定)。交流輪崗期間因爲個人原因不再交流輪崗的,取消交流輪崗教師身份和待遇(縣直學校教師不視爲農村工作經歷),並從交流輪崗終止之日起,2年內不許評優評先(提交申請後反悔的參照執行)。

5.支教是交流輪崗的特殊形式。支教時間須滿一年,支教比例不得大於學校在編人數的5%。支教教師需在《盤山縣交流輪崗教師申請表》“備註”中標明“支教”字樣。受援學校僅限古城子學校、沙嶺學校、沙嶺北鄭學校、棠樹學校、東郭學校、石新國小、羊圈子國小。

五、工作要求

1.加強組織領導。推進校長、教師交流輪崗工作,是實現區域教育資源均衡配置,促進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和教師專業發展的重要舉措,是《義務教育法》賦予縣政府的重要職責。因此,各學校要予以高度重視,加強領導,成立教師交流輪崗工作領導小組,認真組織好本校的教師交流輪崗工作。要結合學校的實際情況,制定本校的教師交流輪崗工作方案,確定交流輪崗工作指導思想、目標、交流輪崗方式等。

2.加大政策宣傳。教師交流輪崗工作涉及面廣、政策性強、社會影響大、觸及教師的切身利益。因此,各校在實施過程中要始終貫徹以人爲本的思想,要以對教師高度負責、對教育事業高度負責的精神,搞好宣傳,做實做細各項工作,促進教師交流輪崗工作的健康發展。

3.加強考覈管理。嚴格執行校長崗位責任目標管理制度和中國小教師考覈測評標準。進一步規範和完善教職工考覈程序,積極探索學生家長、學生參與評價、考覈教職工的辦法,嚴格執行師德一票否決,重點考覈工作實績。在考覈等次的確定上不徇私情,準確定位。對那些業務技術水平低、不能勝任本職工作或工作不努力、不認真履行崗位職責、未完成學年工作任務或在工作中出現較大失誤,造成較大損失的人員,考覈等次應確定爲“不合格”。考覈不合格或不參加考覈的人員按照相關規定處理。

4.強化政策保障。從20xx年起,在職稱評聘工作中,將教師到其他學校交流輪崗的工作經歷作爲申報評審高級教師職務(職稱)和特級教師的加分條件。到縣直學校交流輪崗按有關政策執行。

5.消除後顧之憂。各校要切實解決校長、教師交流輪崗中工作、生活等實際困難,爲參與校際交流輪崗的校長、教師創設良好的工作平臺和條件。

(1)交流輪崗到異校中、高級崗位的教師,其在原學校聘任的中、高級職務的細分等級予以保留。

(2)交流輪崗校長、教師的差別化待遇、鄉鎮工作補貼待遇由交流地學校發放。選派學校根據交流地學校所開具的工作量(含教學和教育管理等工作)證明落實工資待遇、職稱評聘、崗位聘任和績效獎金等待遇。

6.各校要做好校長、教師交流輪崗的政策宣傳和思想教育工作,着力形成正確的輿論導向和良好的工作氛圍,進一步激發校長、教師的工作積極性、主動性,確保校長、教師交流輪崗取得實效。要將實施校長、教師交流輪崗工作作爲推進義務教育高水平均衡發展的關鍵舉措,並與全面改善義務教育薄弱學校基本辦學條件、義務教育學校標準化建設有機銜接,形成全面發展的整體合力。

本方案自下發之日起執行,以前交流輪崗文件即行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