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的應急預案15篇

在日常學習、工作和生活中,有時會突發意外事故,爲了避免造成重大損失和危害,預先制定應急預案是必不可少的。編制應急預案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交通事故的應急預案,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交通事故的應急預案15篇

交通事故的應急預案1

1、目的

冬季特殊的氣候對公路運輸帶來極大的影響,冰雪天氣更容易造成重大的交通安全事故。爲了對因突發事故而需救援或撤離的人員提供援助,並使其得到及時有效的治療,將事故造成的人員傷害、財產損失及對環境污染減到最小,特制定本應急預案。

2、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本公司在冬季突發道路交通事故的緊急情況下,採取應急救援處理的全過程。

3、責任

3.1 公司總經理負責組織成立事故現場應急指揮小組,在事故發生後及時到現場指揮應急救援工作。

3.2副總經理負責應急預案的啓動與實施。

3.3 安全員負責緊急救援時的具體事務及救援現場的安全保護工作。

3.4 其他員工應服從組長的安排,快速有效地進行救援工作。

4、救援小組成員:

組長:印永久

副組長:黃林雲?

組員:印永利 印永營 王淼 印濤

5、應急救援小組電話:

0550-5960599025-57799115

6、應急救援備用車輛:

皖M-23766 皖M-23889

7、應急救援主要程序

7.1 接到事故報警,立即召開應急小組會議,組織救援人員,安排救援車輛立即趕赴事故現場,並採取下述活動。

7.1.1人員傷害事故:若發生人員傷害事故,在場人員應採取如下急救措施。

若傷者行動未因事故受到限制,且傷勢非常輕微,身體無明顯不適,能站立並行走,在場人員應將傷員轉移至安全區域,再設法消除或控制現場險情,防止事故蔓延擴大,然後找車護送傷者去醫院做進一步檢查。

若傷者行動受限制,身體被擠、卡、壓、夾住無法脫開,在場人員應立即將傷者從事故現場轉移到安全區域,防止傷者受到二次傷害,然後,根據傷者的傷勢採取相應的急救措施。

若傷者傷口發生出血不止的`症狀,在場人員應立即用現場配備的急救藥品,爲傷者止血(一般採用指壓法,加壓包紮法,止血帶止血法),並及時用車將傷者送醫院治療。

若傷者傷勢較重,出現全身各處骨折,心跳、呼吸停止或可能有內臟受傷等症狀,在場人員應立即根據針對傷者的症狀,施行人工呼吸、心肺復甦等急救措施。並在急救的同時,派人聯繫車輛或撥打急救電話(120),以最快的速度將傷者送往醫院治療。

7.1.2 化學危險品傷害事故。

身體接觸到化學有害液體者,在保暖的情況下,立即脫去被污染的衣物,用大量清水沖洗至少15分鐘,再用肥皂擦洗並送醫院就醫。

眼睛受到化學有害液體或氣體刺激者,擡起眼瞼,用大量清水或生理鹽水沖洗並送醫院治療。

吸入有害化學蒸氣者立即轉移到空氣新鮮的上風處,安置休息並保暖。

吸入過量有害氣體而引起呼吸困難或心臟停止跳動,應立即施行人工呼吸、心肺復甦等緊急措施,同時要立即聯繫車輛或呼叫急救電話(120),以最快的速度將傷員送到最近的醫院急救。

7.2 在公司組織救援的同時,應立即向有關上級部門報告。

7.2.1報告部門:當事故發生在縣運管所轄權範圍內時向縣運管所報告;當事故發生在縣運管所轄權範圍之外時,向運管所及市運管處報告。

報告內容: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車輛牌號、車輛類型,運輸危貨的品名、事故原因、事故程度。

公司已採取何種救援手段。

7.2.2當公司救援能力不足時,請求上級部門支援。

8、化學危險品泄漏

8.1 化學危險品泄漏,搶救人員必須佩戴防毒面具,橡膠手套等防護用品,迅速關閉槽車閥門,防止化學危險品流淌。

8.1.1少量化學品液體泄漏時,可用沙土吸收,倒至空曠處理其發揮或用沙土掩埋。

8.1.2 大量化學品液體泄漏時,應撥打消防電話(119)請求消防部門支援,用大量霧狀水噴灑罐體降溫防爆,同時用噴淋水保護搶險人員的堵漏工作。

8.1.3發生火災時,請救消防人員用大量水冷卻罐體降溫防爆,同時採用相應的化學方法稀釋,中和化學危險品液體。

8.1.4泄漏排除後,用大量水沖洗被污染的地面並將污水引流到允許排放的地點。

9、車輛排障

9.1當交警、保險等部門完成好相應的程序後,立即對事故車輛進行排障。

9.1.1 車輛損壞輕微,仍能行駛的車輛,在駁載後送附近有危險品修理資質的修理廠維修。

9.1.2 車輛損壞嚴重時,在駁載後請求排障車送至交警指定的停車場等待處理。

10、事故處理結束後,緊急救援組長應配合上級主管部門對事故進行調查、處理,並對調查處理情況作出書面記錄備案。

皖東業陽運輸有限責任公司

20xx年12月11日

交通事故的應急預案2

爲了預防和減少員工通勤客車交通事故的發生,根據《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法》的相關要求,結合x公司當前通勤客車外包管理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預案。

一、組織機構

爲統一指揮和協調通勤客車交通事故應急處理,成立應急領導小組。

組長:分管領導

成員:隨車安全員

二、誘發交通事故的主要因素

駕駛員疲勞駕車;超速駕駛,應變能力差處置不當;超員;酒後駕車;行駛時打手機;雨雪天路滑;車輛安全性能差(特別是制動和轉向系統);被迫被撞等,以上情況是誘發交通事故主要因素。

三、預防辦法和措施

1.督促外包單位加強對通勤車駕駛員交通法規和安全行車的教育。

2.加強對乘車員工的交通安全教育,特別要教育員工上車後要檢查車門是否關好,不要把頭、手伸出車窗外。

3.選擇認真負責的隨車安全員,做好乘車員工的安全保護工作。

4.定期組織乘車員工進行自救演練活動。

5.督促外包單位定期做好通勤車輛的維修和保養工作,司機在出車前要對車容、車況(特別是轉向和制動系統)進行檢查。

6.不準違法超員、超速、酒後駕車、行車打手機等。

四、應急處理程序

發生通勤車交通事故,現場應按下列程序處理:

(一)車靠邊。機動車在道路上發生故障,需要停車排除故障時,駕駛人應當立即開啓危險報警閃光燈,將機動車移至不妨礙交通的地方停放。

(二)快警示。無論車輛是否可以移動,都應在確保自身安全的`情況下,及時開啓危險報警閃光燈(俗稱雙閃燈),並在來車方向150米以外設置警告標誌等措施擴大示警距離,必要時迅速報警。

(三)人撤離。車靠邊、速警示後車上所有人員要第一時間撤離到高速公路右側護欄外或中央隔離護欄內等待救援,切勿在高速公路上逗留。同時,視線一定要面向後方來車方向,注意觀察路面上車輛行駛動態,確保自身安全。

(四)即報警。發生人員傷亡或者財產損失的情況,應當立即撥打報警電話12122進行報警,隨車安全員報公司分管領導立即趕赴現場組織人員進行搶救;發生普通車輛故障無法正常行駛的,督促事故車輛司機調動其他車輛接送員工,由救援車、清障車拖曳、牽引事故車輛。

(五)處置乘車人員

1.如有受傷者,要儘快及時送縣或縣以上醫院救治。如傷者嚴重要直接送至最近的醫院救治。

2.員工疏散時,要引導員工先從車輛前部到後部開始疏散,防止踩踏二次事故發生。

3.督促事故車輛司機調動其他車輛接送員工,換乘車時,要注意車輛狀況,避免發生新的交通事故。

(六)事故車輛負責人通知保險公司介入事故現場,配合交通事故處理部門調查,並參與調解工作。

交通事故的應急預案3

1、主題內容與適用範用

本預案適用於公司及所屬企業內因公駕乘汽車車輛時,發生重、特大交通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的具體辦法,明確了各部門的職責。

2、總則

爲切實做好道路交通事故、特別是重大及以上交通事故的應急處理,規範事故的責任認定,善後處理、損失賠償,最大限度地減少公司人員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建立和完善交通安全應急救援體系,保證在接警後能夠迅速趕赴現場,配合公安和車管部門瞭解情況全力救護,減少損失和影響,做好事故善後工作,特制定本預案。

3、組織機構

3.1、爲妥善處理重、特大交通事故,公司成立道路交通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公司總經理、黨委書記任組長,主(協)管機動車輛安全的副總經理、工會主席任副組長,組員由綜合管理部、生產經營部、人力資源部、安全技術部、各單位(車間)車隊長(或車管部門負責人)組成。

3.2、交通事故救援處理領導小組下設應急處理辦公室、事故救援組、事故調查組、善後處理組。應急處理辦公室設在公司綜合管理部,由綜合管理部部長負責,成員由公司生產經營部、人力資源部、綜合管理部、安全技術部、公司所屬各單位車管部門負責人、安全專兼職、勞人社保專職、技術設備專職、工會幹事、以及各單位(車間)汽車班長組成。事故救援組由公司生產經營部、人力資源部、綜合管理部、安全技術部、公司所屬各單位安全部門、綜合部門負責人及汽車班長組成。事故調查組由主(協)管機動車輛安全的副總經理、工會主席牽頭,公司安全技術部組織各單位安全車管、技術設備、工會、人勞、事故發生地有關負責人員協助調查。善後處理組,由公司綜合管理部、各單位安全車管、技術設備、工會、人勞、事故發生地有關負責人員組成並開展工作。

4、主要職責

4.1、應急處理領導小組職責:

4.1.1、事故發生後,決定是否啓動本預案及其它相關專項應急預案;

4.1.2、協調與地方交通管理部門應急處置工作;

4.1.3、需其它部門協助配合時,負責與相關部門進行溝通;

4.1.4、有關緊急事項決策;

4.1.5、善後工作的統一協調處理。

4.2、應急處理辦公室職責:負責公司管內重大及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的信息收集、上傳下達和協調指揮工作,參與事故處理,通報有重大影響的道路交通事故。

4.3、事故調查組職責: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有關規定,負責調查、分析和處理公司管內因公駕乘汽車所發生的'責任交通傷亡事故。做好公司內重大及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的調查和分析,及時準確地查清事故原因、性質和責任,按照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現場的勘查意見,提出初步定性定責意見。

4.4、善後處理組職責:發生事故時應及時通知保險機構趕赴現場,開展傷亡人員及財產的保險賠付工作。

5、應急響應程序

5.1、事故救援

5.1.1、發生重大及以上道路交通事故後,事故當事人或乘車人要在30分鐘內向公司調度和各單位安全、車管部門報告。車輛駕駛人員及乘車人員應當立即搶救受傷人員,做好防護工作,攔停過往車輛運送傷員,並迅速撥打120(醫療急救中心電話)及122(交通事故投訴臺),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因搶救受傷人員變動現場的,應當標明位置,乘車人應當予以協助。

5.1.2、公司調度、各單位安全、車管部門接到事故報告後,應迅速分別向有關領導彙報,對達到本預案適用條件時,應立即啓動本應急預案。公司應急處理領導小組要按照各自分工和蘭州鐵路局汽車道路交通事故應急預案的組織指揮安排、制定並實施道路交通事故的應急處理方案、處理措施。協助事故救援的人員和事故單位,在現場救援時應服從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的統一指揮,按照有關法規展開救援工作。

5.1.3、根據就近先救援的原則,安排就近的地區先進行救援,同時,公司及事故單位內有關人員應在30分鐘內出發,趕赴現場實施救援。在接到事故報告30分鐘內,公司及事故單位安全管理部門應及時向路局安監室、中心人力資源部報告,公司安全技術部及事故單位辦公室負責向中心安全部門、路局總值班室、物資處車管辦等有關部門報告事故概況,同時報告車輛投保公司(4995518)

5.1.4、公司救援小組在中心、局救援小組未到達現場前,應積極配合當地交管部門積極搶救傷員,做好各項救援準備工作,勘察現場(有條件的做好攝影攝像工作)保存可疑證物,做好記錄,對交管部門的事故現場勘察記錄確認無誤後,方可籤認。

5.1.5、公司救援小組應向中心、局救援小組主動彙報情況,不得隱瞞事故情節或有礙事故救援調查的言行發生。並在路局、中心救援小組的指導下,根據事故性質,迅速制定救援處理措施,做到分工具體,責任明確,統一領導,專人指揮,工作有序,力爭將交通事故的人員傷亡損失和帶來的社會影響降到最低,同時要加強事故現場安全監控,以防不測事故再度發生。

5.2、事故調查:

5.2.1、事故調查由公司主(協)管機動車輛交通安全的副總經理、工會主席牽頭,安全技術部負責組織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以及事故單位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成員,趕赴現場進行調查協調,並統一安排協調各部門,迅速組織開展事故救援應急處置工作。

5.2.2、在現場調查、內部取證時,應由公司主管交通安全副總經理牽頭、綜合管理部組織應急處理領導小組成員,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對事故當事人進行詢問、筆錄,配合協助事故調查組對事故現場拍照、錄像,蒐集事故現場物證痕跡,對制動人拖印,機動撞擊程度、進行測量、測算,繪製事故現場示意圖,記錄事故當事人、目擊和相關人員的口述、筆錄及傷亡人員、車輛損失的準確情況,寫出事故概況及事故原因分析。在確認事實後,請事故責任人籤認。

5.2.3、處理原則應遵循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交通事故認定書》和比照本預案有關內容辦理。事故的當事人和本單位有關人員應積極配合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進行處理,對事故現場調查記錄確認無誤後,當事人和單位方能籤認。

5.2.4、事故概況的書面報告要在24小時內上報路局相關部門。事故報告內容:事故發生單位,事故發生的具體時間(年月時分);發生的地點(省、市、縣地名, 國道或其它道路名稱、公里、米);天氣、路面情況;車輛駕駛員、乘載人基本概況、傷亡情況;駕駛公車的基本概況(車型車號、覈定車載人數)和車輛損失情況;道路交通事故基本概況及原因的初步判斷。

5.3、後期處理

公司及事故單位安全、車管、技術設備、工會、人勞及有關部門負責人負責組織重大及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的善後處理工作,並及時通知保險公司趕赴現場,開展傷亡人員及財產的保險賠付工作。

6、其它:

6.1、在重大及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發生後的事故應急救援、定責、處理工作中,各有關部門、事故發生地的負責人必須堅守崗位,認真履行職責,不得擅自脫崗或玩忽職守。對發生重大及以上道路交通事故隱瞞不報、謊報或拖延報告,要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對於在事故應急救援中做出突出貢獻的人員要給予表彰獎勵。

6.2、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章交通事故處理的有關規定,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員傷亡的,當事人對事實及成因無爭議的,可自行協商處理損害賠償事宜。僅造成輕微財產損失,並且基本事實清楚的,當事人應當先撤離現場再協商處理。對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產生爭議的,當事人可以請求公安機關管理部門調解。發生事故後,必須在48小時內將書面報告報上級主管部門。

交通事故的應急預案4

爲有效應對、處置已發生的道路交通事故,最大限度地減少交通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以及對社會、環境產生的不良影響,確保公司生產安全、發展穩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國家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預案》制定本預案。

一、編制依據

本預案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基本規範》、《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規及相關規定,結合我司實際情況制訂。

二、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我司所屬的車輛發生有較大影響的道路交通事故。

三、工作原則

堅持“以人爲本”,即先救人,後救物的原則,切實落實主體責任。

四、應急組織體系與職責

經公司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研究,成立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其領導成員如下:

組長:彭安元(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副組長:曹江洪、江洪平、劉衛江(安全生產直接責任人)

成員:劉小平、許仕偉、許仕傑、李斌、陳素利、周小豔、各車隊專(兼)職安全員。

主要職責是:儘快開展事故搶險救援,減少人員傷亡和事故損失;向上級相關部門報告事故發生和先期處置情況,提出增援要求和實施意見;組織協助現場善後處理,並做好事故調查,負責現場處置工作全過程的總結、報告。

領導小組下設現場施救組、警戒保衛組、後勤保障組、事故調查組、信息組。

1、現場施救組。其職責是接到事故報告後,第一時間趕赴現場,在醫務人員未到達之前對傷員進行簡單救護,醫務人員到達後,積極配合醫務人員對傷員進行救護,並安撫傷員。同時會同交警等相關部門及時清理事故現場,恢復道路交通。按照有關規定,拍攝現場照片,繪製現場圖。

2、警戒保衛組。由綜合經營科科長任組長,成員由綜合經營科全體人員組成,其職責是做好現場警戒,維護現場秩序,保護旅客財產,避免次生災害的發生,並對損壞的物品進行登記造冊,調集應急救援車輛轉移、安置因交通事故受損失的羣衆。

3、後勤保障組。由財務統計科科長任組長,其成員由財務統計科全體人員組成。其職責是趕赴醫院安撫傷員並做好記錄,組織資金支付醫院,協助處理輕傷人員,接待、安置前來參加事故處理的遇難者家屬,並臨時解決其吃、穿、住等問題,協助做好受傷人員的轉移、救護工作。

4、事故調查組。由安全科科長任組長,成員由安全科全體人員組成。其職責是弄清交通事故當事人的'基本情況;車輛安全技術狀況及裝載情況;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實;查明事故原因、發生經過及可能造成的損失,初步估計責任情況,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進行處理,理賠等各項工作。

5、信息組。由行政辦公室主任任組長,成員爲行政辦公室全體人員,其職責是及時瞭解現場及處置工作進展情況,隨時與現場指揮部保持聯繫,及時反饋信息,確保上報下達,信息暢通。

五、預警機制

(一)分級指標

1、按照道路交通事故的嚴重程度和影響範圍,將響應級別分爲特別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較大事故、一般事故。

2、特別重大事故指我司所屬車輛發生一次死亡30人以上交通事故,或者100人以上重傷,或者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3、重大事故指我司所屬車輛發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交通事故;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者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4、較大事故是指我司所屬車輛發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5、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二)預測與預警發佈

1、春運、重大節日、特殊時期,向所有司乘人員發出預警。

2、道路存在嚴重安全隱患,向車臺發出預警。

六、應急處置

(一)預案啓動條件我司所屬的車輛發生有較大影響的道路交通事故後,由領導小組組長視情況啓動預案,並進行安排和部署。

(二)信息報告

1、事故發生後,駕乘人員應當立即向公司安全科報告,安全科長接到報告後,立即向公司經理報告。

2、報告事故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1)事故發生車輛概況;

(2)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以及事故現場情況;

(3)事故的簡要經過;

(4)事故已經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傷亡人數(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數)和初步估計的直接經濟損失;

(5)已經採取的措施;

(6)其他應當報告的情況。

(三)道路交通事故分級響應

1、對一般道路交通事故發生後,安全科立即覈實和確認,將情況報告經理,並向領導小組提出啓動本預案的建議,根據組長的指令,迅速啓動本預案,有關人員迅速趕赴現場,對現場進行處置,並同時報告縣交警大隊和所投保的保險公司。

2、特別重大、重大、較大道路交通事故發生後,安全科立即覈實和確認,將情況報告經理,並向領導小組提出啓動本預案的建議,根據組長的指令,迅速啓動本預案。有關人員迅速趕赴現場,及時將現場情況報告縣政府、縣運管所、縣交通局、縣安監局等相關部門。並同時報告所投保的保險公司。

(四)現場處置

事故發生後,駕乘人員應當:

1、在醫療部門人員到達現場之前,按照救護操作規程,對傷情危急的傷員進行止血、包紮等緊急處置,堅持以人爲本,先救人,後救物的原則。

2、在公安交警部門到現場之前,放置好各類警示標牌,劃定好警戒區,儘量保護好現場。如需要移動現場證物,應作好標記。

3、各應急救援小組到達現場後,應按照自己的職責,快速、果斷地進行現場施救,全力控制事故態勢,防止事故擴大。

4、急救、醫療部門人員到達現場後,由急救、醫療人員組織搶救受傷人員,積極協助運送傷員。

5、公安交警部門趕赴現場後,配合公安交警立即採取有效措施分流車輛、疏導交通,保護現場痕跡物證,固定相關證據。

6、協助公安消防部門破拆車輛,解救因車輛顛覆、變形被困於車內的人員。

7、按照有關規定,拍攝現場照片,繪製現場圖,蒐集相關證據。

8、安撫好傷亡家屬的思想情緒,避免因交通事故引發的其它不穩定因素。

9、調集事故應急救援車輛,轉移未受傷的其他乘客。

(五)應急結束

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結束後,領導小組組長宣佈終止應急狀態,必要時發佈公告。

(六)善後處置

1、事故現場施救後,趕赴醫院安撫傷員並做好記錄,組織資金支付醫院,協助做好受傷人員的轉移、救護工作。接待、安置前來參加事故處理的遇難者家屬,並臨時解決其吃、穿、住等問題,

2、向保險公司索賠發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後,應在第一時間報告所投保的保險公司,並協助其對本起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損失進行評估、審覈和確認,向其提供相關手續,根據國務院《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等有關規定和保險合同進行索賠。

3、調查與評估

(1)由事故調查組對事故原因、責任和相關影響進行調查,對事故損失進行評估,形成調查報告,並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對相關人員提出處理意見。

(2)及時召集相關人員和全體駕駛員會議,通報事故情況及初步分析的原因,針對事故的全過程,制定出治理、防範、整改措施,切實做到警鐘長鳴,增強和提高全員安全意識。

4、恢復與重建

(1)將事故中損壞的車輛拖往指定修理廠修復。(2)對於在事故救援中消耗掉的安全設施設備進行補充和完善。

5、應急保障

(1)公司配備有醫療箱

(2)各車臺配備有警示牌、滅火器、三角木等安全設備,超長車配備有防滑鏈、消防沙、鐵楸等。

(3)保證應車輛車況良好,駕駛員隨時作好準備。(4)小組成員手機24小時開機,保持通信暢通。(5)公司值班電話0734-。

6、監督管理

(1)宣傳每年組織兩次以上道路交通安全有關法律法規以及事故案例宣傳,提高廣大交通參與者的交通安全意識;向羣衆傳播道路交通安全、救護知識;

(2)培訓對安全管理人員和駕駛員進行定時和不定時的培訓,提高應急救援能力;讓所有員工都知道應急救援預案內容,在事故發生時間知道如何採取應急措施。

(3)演練

a、演練時間:每年組織開展一次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演練活動,初步訂爲每年6月份進行。

b、演練方案編制:每次演練要編制演練方案,內容包括時間、地點、參加人員,預定演練過程、預期目的等。

c、演練參加人員:演練人員、觀摩人員和評價人員。

d、演練評價演練結束後,對演練組織情況和預案的合理性進行評價,對發現的問題制訂糾正措施予以完善。

七、責任與獎懲

1、對於在事故救援中有突出貢獻的人員,給予一定的表彰獎勵。

2、對於瞞報或遲報事故,造成損害加重或救援不及時的以及在救援工作中玩忽職守的,將根據情況給予降職、撤職、開除等處分,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置。

八、附則

1、預案修訂隨着相關法律法規的制定、修改和完善,有關情況發生變化,以及應急處置過程和各類應急演練中發現的問題,適時對本預案進行修訂,原則上每兩年修訂一次,並負責解釋。

2、有關數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數、“以下”不含本數。

3、預案實施本預案於二○xx年四月修訂執行。

  祁東縣運輸總公司20xx年4月18日

交通事故的應急預案5

一、制定本預案的目的、依據。

爲確保幼兒園的安全和穩定,有效地處置突發事件,建立統一指揮,職責明確,運轉有序,反應迅速、處置有力的應急處置體系,最大限度降低事件的危害,維護和保障我園教育、教學工作的.正常進行。

二、設立應急工作領導小組。

遵照安全管理的要求,設立樂樂幼兒園成立應急工作領導小組,名單如下:

組長:朱寶珍(園長)

副組長:盧豔(副園長)

組員:柳萍徐靜邱盼邱桂香

領導小組職責:負責指揮協調突發事件應急工作。

三、實施方案

1、報警程序:

A 、發生交通安全事件時,現場人員馬上通知交警和幼兒園領導小組。

B 、撥打112報警電話,幼兒園交通事故,車號爲,請迅速前來救援。

2、啓動應急指揮部。(指揮部下設三個職能機構小組,負責突發事件應急工作的組織與實施。)

(1)、指揮組人員、職能。

成員:現場總指揮由園長擔任,園長不在由安全主任或當值的行政領導擔任。

職責:接到報警,立即組織人員到事發現場,全面負責指揮處置工作,總指揮選擇的集合地即爲指揮中心。

(2)、控制組

成員:餘斤海(組長)、及其他保衛人員

職責:1)負責設置警戒線。

2)廣播疏散圍觀人員。

3)作好疏導——到路口引導救護車、交警進入現場;

4)保持通訊順暢,杜絕無關人員進入現場。

四、善後處理工作

1、積極協助有關單位、部門對事件進行調查,作好事件的調查記錄。

2、及時與有關人員、部門溝通,做好記錄。

3、儘快恢復正常的教學秩序。

五、有關聯繫電話

交警電話:112

火警電話:119

救護電話:120

交通事故的應急預案6

爲加強對學生進出學校的安全管理工作,保證學生橫過馬路的安全,防止在校門前馬路上發生交通事故,結合我校實際情況和安全管理制度,特制定進出校園門口和橫過馬路安全應急預案,並自公佈之日起實行。

第一條 各班主任要經常在班內對學生進行交通安全宣傳教育,提醒學生進出校園和經過校門口的馬路要注意交通安全,特別是對學生經過馬路要經常提醒,防止交通事故的發生。

第二條 班主任要對本班路遠學生進行統計登記,放學時要組織有重點地做好這部分學生的工作,做到警鐘常鳴。

第三條 陽羅二中教職員工如果遇到我校學生在校門外馬路發生交通事故,要及時報告撥打電話(110)報警,對發生傷害的學生進行緊急處置,對肇事車輛進行記錄,第一時間打電話給校醫和120給醫院,派車將受傷學生送往最近醫院救治,還要報告給學校領導、班主任和家長。

第四條 學生一旦在馬路上發生交通安全事故時,學校教職員工都要負責地保護好現場,電話報警,通知交通警察到現場勘察。

第五條 一旦發生交通事故,經過現場的教職員工要對學生做好疏散工作,保證交通的暢通與安全。

第六條 學校門衛要對學生進出校門的情況進行現場監督,對違反交通安全規定的學生進行批評教育,對不聽從教育的學生要將其報告給相關的'年級教師或班主任進行處理。

第七條 學校門衛要在學生放學和上校時間維持學生過馬路,在馬路上擺上警示牌,學生騎自行車進出校門要下車。

第八條 在出現緊急情況的時候,在場的教師和領導要注意按照應急疏散指示、標誌和圖示進行合理正確的疏散學生。

第九條 未依法履行安全職責,違反安全規定的行爲或違反本規定的教職工,經校行政會議及有關部門的認定,由學校依照有關規定對責任人員給予通報批評或行政紀律處分。因瀆職、失職或者管理失職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惡劣影響的,由有關管理部門和公安機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交通事故的應急預案7

爲確保學校學生交通安全事故能夠及時、迅速、高效、有序地得到處理,保障我校全體學生生命財產安全和身心健康,維護社會穩定,根據上級教育部門要求學校制訂學生交通安全應急處理預案的精神,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一、組織與指揮

1、學校成立交通安全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統一領導全校交通事件的應急處理工作。

組長

副組長

組員:各班班主任

2、交通安全應急領導小組履行下列主要職責:

(1)指揮有關教師立即到達規定崗位,採取相應的應對措施。

(2)安排教師開展相關的搶險排危或者實施求救工作。

(3)根據需要對師生員工進行疏散,並根據事件性質,報請上級部門迅速依法採取緊急措施。

(4)根據需要對事件現場採取控制措施。

(5)對本校的交通事件的應急處理程序進行佈置、指導。

二、制定學生交通安全守則

1、校內:

(1)學生在校內不準騎自行車。

(2)學生自行車要按學校規定停放的地方放好並上好“兩鎖”,按要求擺放整齊。

(3)學生自行車不得放到老師的'車棚、各樓梯口及其它非停車的公共地方,只可放到指定的地點。

(4)學生自行車要鎖、牌齊全,嚴禁騎“黑車”。

2、行人須在人行道上行走,沒有人行道的靠右邊行走。

3、橫過馬路先看清是否有來車,並要按交通指示燈走人行橫道或斑馬線。不準在車輛臨近時突然橫穿硬闖。

4、不準在公路上追逐、嬉戲、猛跑。

5、不準在公路上踢球、跳繩、溜冰、表演玩耍。

6、不能邊走路邊看書。

7、不準扒車追車,不準強行攔車、不準拋物擊車。

8、不準跨越,倚坐人行道、車行道和鐵道口護欄。

9、學生一律不準駕駛機動車輛,學生騎自行車上學時必須遵守以下規定:

(1)自行車上學時的車鈴、車掣反應器必須齊全有效。

(2)不準雙手離開車把,不準站在後架上,不準一人蹬車一人扶把。

(3)不準賽車或玩車技,不準追汽車斗氣。

(4)不準牽引、拖帶車輛或被其他車輛牽引、拖帶。

(5)騎車時不準勾肩搭背,不準互相追逐,不準並排行車。

(6)不準在車把上懸掛影響轉向的物品。

(7)不準在人行道上騎車,不準在馬路上學騎車。

(8)通過陡坡時不要高速滑行,連串或曲線競駛。

(9)騎車轉彎前須減速慢行,向後望,並伸手示意,不準突然猛拐。

(10)進出校門必須下車推行。

10、要增強交通安全意識,走路,騎車都必須自覺遵守交通規則。

11、中午未到校門開啓時間不準在校門口聚集,更不準追逐打鬧。

三、應急調查與救治

1、交通事件發生後,校應急處理領導小組及有關部門,負責組織對交通事件進行調查處理。通過對交通事件調查、現場勘驗,採取控制措施等,對危害程度做出評估。

2、交通事件發生後,在進行事件調查和現場處理的同時,學校應當立即將交通事件所致的傷亡病人送向學校醫務室或醫院,對無法判斷傷情的傷病員,應及時報警求救求援。

3、交通事件發生後,學校各部門應立即保護現場、採取疏散、隔離等措施,加強學生管理,並做好學生思想政治工作,確保學生心態和情緒穩定。

4、交通事件發生後,根據事件性質,應及時與涉及事件的學生家長、教師家屬聯繫,在適當條件下,告知事件原因、處理結果,或者聯繫家長進行救治。

四、相關措施

1、交通事故:發生重大車禍,迅速撥打交通事故、緊急救護電話,開展自護自救。

2、學校組織學生外出活動要上了縣教育局備案,特別要注意交通安全,凡承載學生出遊的車、船等交通工具,必須經交通部門檢查、許可,嚴禁乘坐無證、無照人員駕駛的交通工具,嚴禁車輛超速行駛。

交通事故的應急預案8

爲了進一步強化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有效地預防和杜絕各類交通事故的發生,保護人民羣衆和車輛財產不受損失,確保在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時能迅速、果斷、有序地進行救援,特制定以下應急預案。

一、應急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二、工作職責

事故發生時,組長和副組長負責協調、指揮救援工作,單位警車臨時用作緊急救援車輛,同時做好以下工作:

1、迅速趕往出事現場,救助傷員,控制事故蔓延。

2、保護事故現場,及時向有關領導彙報。

3、維護好救援秩序,制止無關人員進入現場。

4、配合交警或有關部門做好事故調查和善後工作。

三、應急救援的具體辦法

1、車輛交通事故發生後保護事故現場的要點:

(1)保護好車輛制動時的拖拉痕跡;

(2)受傷害方行進、終止位置;

(3)雙方車輛的位置;

(4)車上的散落物;

(5)標明和保護好傷(亡)人員的倒位、血跡。

2、及時搶救傷者,採取急救措施。臨時變單位公務警車爲緊急救援車輛,並攔截過路車輛、儘快將傷員送到就近醫院搶救(急救電話120)。提醒:配合交通民警指揮、主動如實地反映情況、積極配合交通警察進行現場調查和分析。

3、消除危險,防止二次事故發生。當發生車輛事故後,除了要注意人員傷亡外,還要注意因事故造成的危險因素,如汽油外泄等,要採取必要的措施,防止二次事故的'發生,現場勘察完畢後,當事人應當在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的組織下,按照要求及時將車輛移至不妨礙交通的地方,並清理現場。

4、緊急救援的同時,向就近的交通警察部門報案,或者撥打122交通事故的報警電話或110報警電話。

5、記錄下事故目擊證人的聯繫方法,因爲證人和證據是處理交通事故的重要依據,一定要留下證人的聯繫方法、防止與目擊證人失去聯繫。

四、應急物資

應急車輛:發生事故時單位公務警車臨時充當應急車輛。

交通事故的應急預案9

一、目的

爲了使發生在我礦所屬單位或管轄區域的重大交通事故得到及時、有效的處理,最大限度的降低事故損害程度,特制定預案。

二、適用範圍

本預案用於我礦所有機動車使用單位,預防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應急處理。

三、引用標準

1、《道路交通安全法》。

2、一體化管理標準。

四、基本情況

1、機動車情況

礦現有車輛單位10個,30臺以上車輛單位2個,20臺以上車輛單位1個,10臺以上車輛單位1個,2臺以上車輛單位3個,1輛以上車輛單位6個。

礦現有車輛122臺,:大型貨車43臺,(5T以上)、小型貨車7臺(1.25T以上)、大客車1臺(30座以上)、中小型客車6臺(9座以上)、小轎車42臺、特種車1臺、(警車3臺、醫用救護車2臺、吊車1臺〈25T〉、灑水車2臺。

2、駕駛員情況

在崗駕駛員130人。

3、本市道路情況

(1)、國道:207國道、晉陽高速公路、晉焦高速公路、長晉高速公路。

(2)、省道:晉長公路、晉韓公路、陵沁公路。

(3)、縣道:晉張公路、周犁公路、東大線。

4、交通事故危害辯識及風險

道路交通事故的發生具有突發性、偶然性、不確定性,無特定的時間、無特定路段,按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情況和直接經濟損失大小,可分爲輕微事故、一般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四類,主要形態基本可分爲碰撞、碾壓、刮擦、傾覆、墮車、追尾、爆炸和失火等8種,損害後果涉及人員傷亡、車輛損害和財產損失。

五、應急救援組織機構及職責

1、應急指揮部及職責

爲加強對重特大交通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的統一指揮、協調,礦成立處理重特大交通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

總指揮:礦長、黨委書記

副總指揮:由分管交通安全工作的礦領導

成員:由保衛科、安全管理部、物資供應部、機電管理部、計劃財務部、黨委工作部、武裝部、醫院、物業、礦辦公室、居委會負責人及事故單位或事故發生地單位負責人組成

職責:

(1)、瞭解掌握事故的基本情況;

(2)、先向110(或122)報警,再向保衛科、交安辦報警(電話:XXX)和投保的保險公司報案(太保:XX),說明事故基本情況。

(3)、發佈應急命令,調動各應急職能部門人員開展救援行動。

(4)、應急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礦調度室。(電話:XX)

2、現場救援各專業組的建立及職責

(1)、現場搶救組:由保衛科、武裝部及事故發生單位人員組成,保衛科科長任組長。負責交通事故現場的搶險工作,危險物的控制、轉移、消除工作,協助交警對事故進行勘察和調查。

(2)、現場秩序維護組:由保衛科、武裝部人員組成,保衛科長任組長。負責事故現場秩序的維護、現場保護和交通管制工作。

(3)、醫務救護組:由礦醫院人員組成。醫院院長任組長。負責對受傷人員進行救治和屍體保存、認領工作。

(4)、後勤保障組:由礦辦公室、物資供應部、機電管理部、計劃財務部、信息科、物業、黨委工作部負責人組成,礦辦公室主任任組長,負責保障搶救搶險所需物資和設備的供應,事故處理過程中的後勤保障工作。

(5)、事故接待組:由工會、居委會和事故單位等單位組成,工會副主席任組長,負責接待、安撫死者及受傷人員家屬,死亡人員的善後工作。

六、應急操作

1、接警

發生重特大交通事故的.當事人應在最短的時間內向110(或122)、保衛科(3648126)、交安辦和投保的保險公司報警,必須向調度室報告事故情況,說明事故的發生時間、地點、路段、事故的形態、車輛及駕駛員情況、事故及現場的損害現狀。

2、應急啓動

礦調度室根據總指揮的指令啓動以及程序,通知副總指揮及應急單位負責人迅速到達指定位置,參加搶救。

3、救援行動

(1)、事故發生單位的領導,在接到事故彙報後,要立即啓動本單位應急救援預案,組織人員赴事故現場進行搶救。

(2)、礦應急總指揮部成員和保衛科、交安辦人員到達現場後,根據事故情況,研究制定、批准搶救方案,組織調動指揮各單位及人員進行事故搶救。

(3)、現場救援各專業組到達現場後,根據職責,在現場指揮和保衛科、交安辦指揮下,做好以下搶救工作:

1)、積極搜尋被困人員及傷亡人員,使其儘快得到救治、安置、脫險。

2)、本着就地就近、爭分奪秒的原則,做好醫院組織救治。

3)、做好傷者、死者及無需治療的事故當事人的登記、統計彙報工作(如:姓名、性別、年齡、工作單位、家庭住址、傷情、病區、病房、治療情況、手術情況等以及死者屍體的存放地點、位置等)。

4)、妥善保管好當事人的物品(如:衣物、證件、攜帶的物品現金等),並做好記錄,以備家屬認領或交還本人。

5)、劃定警戒區域,設置警戒帶、圍欄等,疏散圍觀羣衆,疏導傷亡者親屬、無關車輛及行人,盡力保證現場井然有序、交通暢通。

6)、做好肇事當事人的監護。

7)、經保衛科、交安辦確認現場無需保留後,要迅速清理現場,撤除警戒設施,恢復交通。

4、應急結束

對事故搶救工作進行總結講評,找出差距,彌補不足,汲取教訓,總結經驗,恢復平時狀態。

交通事故的應急預案10

1、目的

冬季特殊的氣候對公路運輸帶來極大的影響,冰雪天氣更容易造成重大的交通安全事故。爲了對因突發事故而需救援或撤離的人員提供援助,並使其得到及時有效的治療,將事故造成的人員傷害、財產損失及對環境污染減到最小,特制定本應急預案。

2、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本公司在冬季突發道路交通事故的緊急情況下,採取應急救援處理的全過程。

3、責任

3.1公司總經理負責組織成立事故現場應急指揮小組,在事故發生後及時到現場指揮應急救援工作。

3.2副總經理負責應急預案的啓動與實施。

3.3安全員負責緊急救援時的具體事務及救援現場的安全保護工作。

3.4其他員工應服從組長的安排,快速有效地進行救援工作。

4、救援小組成員:

組長:

副組長:

組員:

5、應急救援小組電話:

6、應急救援備用車輛:

7、應急救援主要程序

7.1接到事故報警,立即召開應急小組會議,組織救援人員,安排救援車輛立即趕赴事故現場,並採取下述活動。

7.1.1人員傷害事故:若發生人員傷害事故,在場人員應採取如下急救措施。

若傷者行動未因事故受到限制,且傷勢非常輕微,身體無明顯不適,能站立並行走,在場人員應將傷員轉移至安全區域,再設法消除或控制現場險情,防止事故蔓延擴大,然後找車護送傷者去醫院做進一步檢查。

若傷者行動受限制,身體被擠、卡、壓、夾住無法脫開,在場人員應立即將傷者從事故現場轉移到安全區域,防止傷者受到二次傷害,然後,根據傷者的傷勢採取相應的急救措施。

若傷者傷口發生出血不止的症狀,在場人員應立即用現場配備的急救藥品,爲傷者止血(一般採用指壓法,加壓包紮法,止血帶止血法),並及時用車將傷者送醫院治療。

若傷者傷勢較重,出現全身各處骨折,心跳、呼吸停止或可能有內臟受傷等症狀,在場人員應立即根據針對傷者的症狀,施行人工呼吸、心肺復甦等急救措施。並在急救的同時,派人聯繫車輛或撥打急救電話(120),以最快的速度將傷者送往醫院治療。

7.1.2化學危險品傷害事故。

身體接觸到化學有害液體者,在保暖的情況下,立即脫去被污染的衣物,用大量清水沖洗至少15分鐘,再用肥皂擦洗並送醫院就醫。

眼睛受到化學有害液體或氣體刺激者,擡起眼瞼,用大量清水或生理鹽水沖洗並送醫院治療。

吸入有害化學蒸氣者立即轉移到空氣新鮮的上風處,安置休息並保暖。

吸入過量有害氣體而引起呼吸困難或心臟停止跳動,應立即施行人工呼吸、心肺復甦等緊急措施,同時要立即聯繫車輛或呼叫急救電話(120),以最快的速度將傷員送到最近的醫院急救。

7.2在公司組織救援的同時,應立即向有關上級部門報告。

7.2.1報告部門:當事故發生在縣運管所轄權範圍內時向縣運管所報告;當事故發生在縣運管所轄權範圍之外時,向運管所及市運管處報告。

報告內容: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車輛牌號、車輛類型,運輸危貨的品名、事故原因、事故程度。

公司已採取何種救援手段。

7.2.2當公司救援能力不足時,請求上級部門支援。

8、化學危險品泄漏

8.1化學危險品泄漏,搶救人員必須佩戴防毒面具,橡膠手套等防護用品,迅速關閉槽車閥門,防止化學危險品流淌。

8.1.1少量化學品液體泄漏時,可用沙土吸收,倒至空曠處理其發揮或用沙土掩埋。

8.1.2大量化學品液體泄漏時,應撥打消防電話(119)請求消防部門支援,用大量霧狀水噴灑罐體降溫防爆,同時用噴淋水保護搶險人員的'堵漏工作。

8.1.3發生火災時,請救消防人員用大量水冷卻罐體降溫防爆,同時採用相應的化學方法稀釋,中和化學危險品液體。

8.1.4泄漏排除後,用大量水沖洗被污染的地面並將污水引流到允許排放的地點。

9、車輛排障

9.1當交警、保險等部門完成好相應的程序後,立即對事故車輛進行排障。

9.1.1車輛損壞輕微,仍能行駛的車輛,在駁載後送附近有危險品修理資質的修理廠維修。

9.1.2車輛損壞嚴重時,在駁載後請求排障車送至交警指定的停車場等待處理。

10、事故處理結束後,緊急救援組長應配合上級主管部門對事故進行調查、處理,並對調查處理情況作出書面記錄備案。

交通事故的應急預案11

1.總則

1.1編制目的

快速、高效、安全實施道路交通事故救援工作,減少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以及對社會、環境產生的不良影響,確保道路交通安全暢通、治安秩序良好,維護社會穩定。

1.2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湖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湖南省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

1.3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本省行政區域道路交通事故的防範和應急處置工作。

1.4工作原則

(1)防治結合,預防爲主。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維護交通安全設施、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提高交通安全意識的義務,努力預防道路交通事故。要將道路交通事故應急處置和預防工作相結合,做好預防、預測、預警和預報工作。

(2)條塊結合,以塊爲主。道路交通事故現場應急處置領導和指揮以當地人民政府爲主,實行各級人民政府行政首長負責制。有關部門(單位)應與當地人民政府密切配合,充分發揮指導和協調作用。

(3)整合資源、信息共享。充分利用現有資源,對人員、資金、設備、物資等進行有效整合,保障道路交通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的正常進行。建立信息服務平臺,實現信息資源共享,爲科學決策提供準確依據。

(4)快速反應、密切協作。一旦發生道路交通事故,各有關部門(單位)要在應急指揮機構的統一領導下,分工負責,互相支持,協調聯動,整體作戰,在最短時間內控制勢態。

2.應急指揮體系及職責

省、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設立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指揮機構,負責本行政區域的道路交通事故應急處置工作。

2.1應急組織機構

省人民政府設立湖南省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省道路交通應急指揮部),由省人民政府分管副省長任指揮長,省人民政府分管副祕書長、省委政法委、省公安廳(省交警總隊)、省交通廳、省安監局、省建設廳分管負責人任副指揮長,省政府新聞辦、省監察廳、省農業廳(省農機局)、省衛生廳、省財政廳、湖南保監局、省環保局、省通信管理局負責人爲指揮部成員。

省道路交通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設在省公安廳交警總隊,由省交警總隊隊長兼任辦公室主任。

2.2應急組織機構職責

2.2.1省道路交通應急指揮部

領導、指揮、協調全省道路交通事故應急處置工作,承辦省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2.2.2省道路交通應急指揮部辦公室

負責省道路交通應急指揮部日常工作;在省道路交通應急指揮部的統一領導下,組織協調相關成員單位和市州人民政府應急處置道路交通事故。

2.2.3省道路交通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

省委政法委

協調、指導道路交通事故現場處置,督促做好事故責任倒查工作。

省公安廳(省交警總隊)

負責組織對道路交通事故現場救援、搶救、施救工作,維護應急處置現場秩序和治安工作,組織對交通事故現場勘查、調查取證、責任認定等工作,對肇事者及其相關責任人依法進行控制處理。

省交通廳

參與對道路運輸經營業戶車輛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的現場救援、搶救、施救工作;負責組織修復交通事故中毀壞公路、安全設施,完善相關交通標誌;督促肇事道路運輸經營業戶落實安全主體責任,強化安全管理。

省安監局

負責組織省內一次死亡10-29人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調查處理和辦理結案工作,批覆一次死亡3-9人的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調查報告,監督事故查處的落實情況。

省政府新聞辦

組織、協調和指導道路交通事故應急處置的新聞宣傳報導工作。

省監察廳

負責組織對有關道路交通事故責任人員和責任單位的行政責任追究工作。

省建設廳

參與城市道路交通事故現場救援、搶救、施救工作,負責維護、修復交通事故中毀壞城市道路、交通設施等。

省農業廳(省農機局)

參與涉及低速汽車、農用機械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的現場救援、搶救、施救工作,協助調查處理低速汽車、農用機械發生的交通事故。

省衛生廳

負責組織調度衛生醫療隊伍,對道路交通事故中的傷員實施緊急救治。

省財政廳

負責督促落實道路交通事故應急處置資金並監督使用。

湖南保監局

負責組織、協調道路交通事故中死傷者的保險理賠工作。

省環保局

負責組織、協調道路交通事故引發的環境事件的環境監測,指導環境污染的防控與處置工作。

省通信管理局

負責道路交通事故應急處置的通信保障工作。

2.3專家組

省道路交通應急指揮部成立專家組,在道路交通事故應急處置時,爲省道路交通應急指揮部決策提供諮詢服務。

3.預防預警機制

3.1信息監測與報告

3.1.1信息監測

各級交警部門應及時收集和掌握轄區內可能引發道路交通事故的有關信息,包括雨、雪、霧、冰凍等惡劣天氣的情況,因塌方、山體滑坡、洪水等毀壞道路中斷交通的情況,因交通事故或其他因素導致道路擁堵或封閉交通的情況。

3.1.2公衆報告

鼓勵單位和個人將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爲、影響交通安全的.重大隱患以及道路交通事故及時通過110、122報警。

3.1.3信息分析與發佈

交警部門應及時將監測與公衆報告的信息進行分析處理,提出應對措施。對可能引發交通事故的有關信息,通過新聞媒體及交通誘導系統向社會公告。

3.2預警行動

3.2.1接警

交警部門道路交通事故接警中心(值班室)實行24小時值班。

3.2.2處警

接到報警後,交警部門對情況進行初步分析,及時出警。重大情況及時向本級人民政府及上級交警部門報告。

4.應急響應

4.1應急響應分級

道路交通事故按其死亡人數的情況,分爲一般(Ⅳ級)、較大(Ⅲ級)、重大(Ⅱ級)、特別重大(Ⅰ級)四級,顏色依次用藍色、黃色、橙色、紅色表示。

一般(Ⅳ級):一次死亡3—4人的道路交通事故;

較大(Ⅲ級):一次死亡5—9人的道路交通事故;

重大(Ⅱ級):一次死亡10—29人的道路交通事故;

特別重大(Ⅰ級):一次死亡30人以上的道路交通事故。

道路交通事故造成衆多人員受傷、重大財產損失及存在其他重大險情的,應及時向市州、省交警部門報告,市州、省交警部門認爲有必要由市州、省道路交通應急指揮部處置的,向相應道路交通應急指揮部提出啓動預案建議。

4.2事故報告

發生Ⅳ級道路交通事故的,事發地交警大隊應立即將情況報告縣市區人民政府和上級交警支隊,交警支隊接報後應立即報告市州公安局,並在24小時內將事故詳細情況電傳至省交警總隊指揮中心。

發生Ⅲ級道路交通事故的,事發地交警大隊應立即將情況報告縣市區人民政府和上級交警支隊,交警支隊應立即將情況報告市州人民政府和省交警總隊,省交警總隊接報後應立即報告省公安廳,並在24小時內將事故詳細情況電傳至公安部交通管理局。

發生Ⅱ級、Ⅰ級道路交通事故的,事發地交警大隊應立即將情況報告縣市區人民政府和上級交警支隊,交警支隊應立即將情況報告市州人民政府和省交警總隊,省交警總隊接報後應立即報告省公安廳,省公安廳應立即報告省人民政府,並在24小時內將事故詳細情況電傳至公安部。

4.3應急響應行動

發生Ⅳ級道路交通事故的,啓動縣市區道路交通事故應急預案,由縣市區道路交通應急指揮部負責處置,市州道路交通應急指揮部做好應急處置指導工作,並做好應急準備;發生高速公路的Ⅳ級道路交通事故,由高速公路管理支隊所屬大隊負責處置,高速公路管理支隊要做好應急處置指導工作,並做好應急準備。

發生Ⅲ級道路交通事故的,啓動市州道路交通事故應急預案,由市州道路交通應急指揮部負責處置,省道路交通應急指揮部密切關注事態發展,做好應急處置指導工作,並做好應急準備;發生高速公路的Ⅲ級道路交通事故,由高速公路管理支隊負責處置,省交警總隊要做好應急處置指導工作,並做好應急準備。

發生Ⅱ級、Ⅰ級道路交通事故的,啓動省道路交通事故應急預案,由省道路交通應急指揮部負責處置,省道路交通應急指揮部將事故基本情況通報指揮部有關成員單位,並及時報告國務院辦公廳或公安部。

4.4應急處置

4.4.1應急處置程序

(1)道路交通事故發生後,當事人、現場羣衆應立即報警,並及時救助受傷人員,維護現場秩序。

(2)接警後趕赴現場的交警、醫療急救人員及其他相關人員應立即救助受傷人員。交警要採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保護現場,疏導交通,維護正常的治安秩序。

(3)發生Ⅱ級、Ⅰ級道路交通事故的,事發地人民政府領導先期負責應急處置工作。省道路交通應急指揮部負責人趕赴現場,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4.4.2應急處置指揮

道路交通事故發生後,按照屬地原則由各市州、縣市區在事故現場成立現場應急指揮部,全面負責現場應急處置工作。現場指揮部下設秩序維護組、急救搶險組、現場勘查組、調查訪問組、施救清障組和善後安撫組,並預留機動力量。當事態演變擴大到Ⅱ級、Ⅰ級時,省道路交通應急指揮部要迅速報請指揮長,啓動相應等級的應急措施,組織公安、交警、醫療急救、保險、消防等相關部門(單位)趕赴現場處置救援。

4.4.3應急處置措施

搶救傷者;疏散羣衆,維護現場秩序;設置警示標誌,封閉現場,必要時封閉現場路段或道路;排除險情,嚴禁在險情未消除前無關人員進入現場;控制交通肇事者,必要時將肇事者帶離現場,嚴防發生意外;及時進行現場勘查、現場照相、現場錄相、繪製現場圖和調查訪問,提取相關證據;儘快清理現場,恢復交通。

5.善後工作

5.1善後處置

道路交通事故現場處置完畢後,及時將肇事車輛拖離至安全地帶,清除路面障礙物,確保道路交通安全暢通。對造成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的,按《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及有關法規處理。有關人民政府應組織衛生部門做好受傷人員的救護工作,民政等有關部門(單位)做好喪葬撫卹工作。參加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導致傷殘或死亡的,其撫卹事宜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5.2事故調查

道路交通事故處置完畢後,事故所在地交警部門要開展相關調查,查明交通事故事實,對事故發生的原因進行分析,認定事故責任。特別重大(Ⅰ級)交通事故發生後,省人民政府派遣調查組進行調查,寫出道路交通事故調查報告,對相關責任人提出處理意見。

5.3信息發佈

道路交通事故信息發佈應遵循實事求是、及時準確的原則。省道路交通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省交警總隊會同省政府新聞辦按照《湖南省突發公共事件新聞發佈應急預案》和有關規定做好新聞發佈工作。

6.應急保障

6.1人力資源

各級人民政府要組建處置道路交通事故應急預備隊。應急預備隊按照突發公共事件具體情況和道路交通應急指揮部要求,具體實施應急處置工作。必要時,各級人民政府可按規定和程序請求官兵參與應急處置工作。

6.2財力保障

各級財政部門應及時保障應對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所需經費。審計、財政等部門負責對應急經費使用進行監督和管理。

6.3物資保障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建立處置道路交通事故救援物資儲備制度,儲備足夠的道路交通事故應急物資,滿足現場專業力量和公衆防護的需要。儲備物資應存放在交通便利、貯運安全的區域,確保應急需要。有關部門(單位)按照各自職責和應急預案的要求,做好相關物資保障工作。

6.4醫療衛生保障

衛生、紅十字會等部門(單位)組織和參與因道路交通事故所造成的負傷人員的現場醫療救護工作,根據應急預案的要求,制定相應的應急準備措施,建立醫療應急救援隊伍,建立應急醫療救治網絡,指定緊急救治傷員的醫院。

6.5交通運輸保障

根據應急處置需要,依法對事發現場實施交通管制,對道路交通事故外圍的交通路口實施定向、定時封鎖,嚴格控制進出事故現場人員,根據需要組織開闢應急“綠色通道”,保證救援車輛優先通行。根據救援需要,依法調集可利用的交通運輸工具,保證應急救援人員、物資、裝備的優先運輸。

6.6治安維護

公安等部門要加強現場和局部地區的管制工作;要採取各種預防性緊急措施,全力維護事發地周邊地區的社會穩定和治安秩序。必要時,依法對事發現場或在一定區域內實行緊急狀態。

6.7人員防護

在處置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時,應對事發地現場的安全情況進行科學評估,保障現場人員的人身安全,並攜帶必要的安全防護用具。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正在或者足以對公衆的生命和身體健康造成威脅時,事發地人民政府和公安等部門應及時疏散人羣。

6.8通信保障

發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後,建立通信調度指揮網絡和現場移動通信指揮網絡,保障通信暢通。

6.9公共設施

省有關部門(單位)要按照職責分工,分別負責煤、電、油、氣、水的供給,以及廢水、廢氣、固體廢棄物、危險化學品等有害物質的監測和處理。

交通、通信、水利、人防、電力、管道等基礎設施建設,應充分考慮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應急的需要並與之相適應。

6.10科技支撐

依託相應的科研、業務機構,建立相關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技術支持系統。組織相關機構和單位開展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監測、預報、預警、應急處置和綜合防範的技術研究。

7.監督管理

7.1宣傳和培訓

加強道路交通安全知識的宣傳教育,提高廣大交通參與者的交通安全意識。廣泛宣傳道路交通事故報警電話,以及自救、互救常識。

強化對申領機動車駕駛證人員和機動車車主的交通安全知識培訓工作。

組織各級領導、應急指揮和救援人員,特別是進行現場處置的指揮人員、作業人員進行專業培訓。

7.2預案演練

適時組織不同類型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應急處置的實戰演練,不斷提高應急處置的實戰能力。

7.3獎勵與責任

對在道路交通事故應急處置中作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予以表彰和獎勵;對不認真履行職責、玩忽職守且造成嚴重損失的,有關部門(單位)要依法給予責任人行政處分;觸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7.4監督檢查

省道路交通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省交警總隊、省應急管理辦公室(省人民政府總值班室)會同省有關部門(單位)對本預案的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保障應急措施到位。

8.附則

8.1預案管理與更新

根據情況變化,由省道路交通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省交警總隊對本預案進行修訂和完善。

8.2預案解釋部門

本預案經省人民政府批准後實施,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省道路交通應急指揮部、省交警總隊負責解釋。

8.3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交通事故的應急預案12

一、指導思想

近年來,隨着我市城區道路交通工程大規模的開發和擴建,機動車輛以及非機動車輛逐漸普及。但是,由於駕駛員違反交通規則、行人橫穿馬路等諸多原因,交通事故也呈發展趨勢。一旦發生城市交通事故,往往出現人員傷亡大、車輛堵塞嚴重、交通癱瘓、戰鬥車行進困難、戰鬥展開不方便、搶救難度大等弊端。爲積極探索交通事故處置對策,掌握搶救交通事故的程序和方法,以便在發生事故時做到心中有數,明確職責,快速有效地處置事故,確保國家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現結合支隊裝備器材實際,制定本預案。

二、交通事故的特點

(一)車輛事故頻率高

受路況、車況及人爲因素的影響,公路交通事故隨時隨地都可能發生。

(二)人員傷亡大

在高速公路或高等級公路上發生的交通事故,往往造成數輛甚至上百輛汽車首尾相撞,直接導致駕駛員和乘客傷亡。若汽車失控後墜落江河(懸崖)等事故,羣死羣傷的可能性更大。

(三)易引發次生災害

汽車相撞所造成的交通事故,常伴隨火災事故的發生;裝載化學危險物品的車輛一旦發生交通事故,可能導致大量有毒有害物質外泄,造成更大的人員傷亡,並嚴重污染生態環境。

(四)車輛損壞嚴重,救援技術性強。

事故造成車輛嚴重毀壞變形或翻車墜入河谷、懸崖,以及可能造成爆炸燃燒、危險品泄漏等,需要採用各種技術實施救援活動。

三、災情設定

在福銀高速公路福州某路段2輛大巴車相撞,大量人員受困於車內,接着2輛小轎車追尾撞到事故大巴車上,小轎車上駕駛員被困在車內。

四、滅火救援力量組成及分工

(一)滅火救援力量組成及分工

1、滅火救援分隊:由市消防支隊轄區中隊、特勤大隊及各參戰中隊組成。

2、現場交通管制分隊:由高速公路交巡警大隊負責

3、救護分隊:由衛生局負責

4、通訊保障分隊:由電信局、市消防支隊指揮中心負責

5、勤務保障分隊:由市消防支隊後勤處和戰勤保障大隊負責

(二)消防力量調集:

按指揮中心等級方案調集,三級以上的出動啓動此預案。五、處置方法和程序

1、應急響應及力量調度

指揮中心接到報警後立即啓動交通災害事故救援預案。

1)按福州支隊四級預案調動轄區中隊、特勤大隊出警;(交通事故搶險救援車輛調派原則:應優先調度多功能搶險救援車、水罐車等車輛出動。)

2)根據現場的情況,及時通知聯動單位110、120、122、高速公路管理處等相關部門協助進行現場的交通管制、傷員的救護等搶救工作。

3)立即通知當日指揮長前住現場;

4)羣呼通知支隊領導和指揮部成員前往現場或準備相關物資;

5)根據現場態勢調集增援力量到場。

6)根據現場需要,在支隊領導授權下通知相關部門領導。如市、區政府,市、分局、交巡警支隊、醫療救護、高速公路路政等有關單位負責人及有關工程技術專家等到場,成立現場總指揮部。

2、組織指揮及職責

支隊組成現場滅火救援指揮部,由支隊領導和司令部、政治處、後勤處、防火處四個部門、轄區大隊領導組成,其職責是負責現場滅火救援組織、指揮、後勤保障等工作。現場滅火救援指揮部在總指揮部的領導下開展滅火救援工作。

1)滅火救援總指揮部

總指揮:到場職務最高的領導

副總指揮:省公安廳領導、總隊領導、高速公路路政負責人。

成員: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隊、醫療救護、高速公路路政等有關單位負責人及有關工程技術專家等。

地點:便於觀察、指揮和轉移的地方。

職責:

(一)瞭解現場情況,組織災情偵察和分析,確定總體決策和行動方案。

(二)視情成立滅火與搶險救援指揮部,設立作戰指揮組、政治宣傳組、後勤保障組等。

(三)向參戰的下級指揮員部署作戰任務,組織參戰單位協同作戰。根據現場變化情況,及時調整力量部署。必要時劃分戰鬥區段,組織羣衆參與輔助性行動。

(四)決定使用各種水源、利用臨近建築物和有關設施。通知有關單位截斷現場區域內電力、可燃氣體和液體輸送,限制用火用電。

(五)劃定警戒區,組織疏散人員、物資,限制人員和交通工具進入,必要時下令拆除或者破拆毗鄰的建築物、構築物。

(六)調動供水、供電、供氣、通信、醫療、救護、環衛、環保、交通運輸等有關單位,並可報告政府調集駐軍、武警部隊提供協助。

(七)按照上級指示,確定新聞發佈的內容、時間和發言人。

2)現場指揮部

現場總指揮:支隊長、政委。

副總指揮:副支隊長、副政委、司令部參謀長、政治處主任、後勤處長、防火處長。

下設作戰指揮組、政治宣傳組、後勤保障組三個組。

作戰指揮組:司令部副參謀長、防火處副處長、司令部和防火處各科科長、特勤大隊長、轄區大隊長;

政治宣傳組:政治處副主任、組教科長、監督處宣傳科長;

後勤保障組:後勤副處長、裝備科長、財務科長;

地點:器材集結處

任務:制定相應的滅火救援措施,確立現場救援的主攻方向,調整和調結滅火救援力量,向上級指揮部報告現場情況。

3)前沿指揮部

指揮:副參謀長

成員:戰訓、通訊參謀、中隊指揮員、高速公路管理處人員

地點:事故現場

任務:貫徹現場指揮部的戰鬥意圖,根據現場情況調整救援力量採取機動措施有效進行救援。

3、處置方法

交通事故救援工作,必須堅持“救人第一”的指導思想,靈活運用搶險救援操作程序,加強現場秩序維護;各搶險救援小組協同配合,迅速實施救援,力爭把事故損失減小到最低程度。到達現場後,認真聽取中隊指揮員的彙報,迅速、準確部署任務。

1)、警戒、交通疏導

(1)正確劃分、設置警戒區域,將事故現場與圍觀羣衆、道路行駛車輛分離,確保救援工作安全、順利進行;封鎖事故路段,嚴禁無關車輛和人員進入事故現場。

(2)做好車輛疏通工作,維護秩序,使高速公路交通儘可能保持暢通;

2)事故救援

(1)如事故伴有火災,要用水、泡沫進行冷卻油箱、覆蓋地面流淌油,消除潛在的.危險。

(2)利用破拆工具,根據實際情況進行破拆救人。

(3)利用撐頂設備對車輛撐頂救人。

(4)必要時,利用搶險車牽引、吊臂設備對事故車輛進行固定,防止車輛傾斜或翻覆。

(5)對難以很快救出的危、重傷員要讓“120”醫務人員進行現場急救處置後進行救護。

(6)在公安交警部門對事故現場進行勘查、責任認定後,協助拖移事故車輛,清理現場,恢復交通。

特別強調幾種情況下的救助要點:

第一種,傷員擠、夾在車廂內的情況下:當車輛微小變形時,可用手將車門打開或使用無齒鋸、撬棍等破拆開門;或使用空氣式救助墊或液壓救助器具等將車門撐開;或使用無齒鋸切斷車門上的合頁(如有燃料泄漏時,注意不要引燃燃料而起火)。

第二種,當傷員夾在車廂座位內的情況下:可使用座位的調整杆,移動座位;或將座位與其它相連部位,用破拆工具破拆;進行切斷作業時,在稍微離開夾住待救者的地方,切斷容易切斷的部位。

第三種,傷員夾在車輛之間的情況下:要將車的前部或後部稍微移動;或利用高壓救援墊及液壓撐頂器材製作間隙,設定支撐點;或用車載牽引機、車載液壓吊臂等移動車輛擴大間隙。

3)供水冷卻

(1)駕駛員要選準停車位置,保持與事故車輛的適當距離,防止發生燃燒爆炸。

(2)根據交通事故的實際情況,利用開花射流對油箱等危險部位進行冷卻。

六、勤務保障

1、通信保障

執行滅火救援任務以無線通信方式爲主。

2、裝備保障

(1)車輛裝備和特種器材由支隊後勤保障組及戰勤保障大隊調集備齊;在滅火救援行動中,需要緊急調用其他救援物資和裝備時,由現場總指揮統一協調。

(2)後勤保障組及戰勤保障大隊保證滅火救援行動所需的滅火劑、油料和特種救援器材配件的供應;組織技術人員及時對現場車輛、裝備進行維護保養,避免因車輛裝備故障損壞而影響滅火救援行動。

3、生活保障

後勤保障組積極與相關單位聯繫,做好現場人員食宿、醫療、服裝和防暑、防寒等保障工作。戰勤保障大隊飲食保障車同時到場提供飲食生活保障。衛生隊救護車到場進行醫療保障。

七、注意事項

(一)注意發生事故車輛的類型,尤其是油罐車等易燃易爆型車輛的檢測、警戒工作,忌救援車輛停靠過近。

(二)人員在處置過程中必須搞好個人防護。

(三)破拆時,要選擇好破拆的位置和方法,嚴防傷到被救人員。仔細觀察待救者的狀態,時常鼓勵待救者。

(四)救助行動中,注意不要給待救者造成痛苦;同時,給待救者做好適當保護時方可進行破拆,防止飛濺的火花灼傷;特別要注意撞擊或者在某部位加力時,產生反作用力等造成的危害。

(五)破拆過程中,防止金屬碰撞產生火花,引起油蒸汽爆炸。

交通事故的應急預案13

爲迅速處置在突發性重特大交通行車事故,現結合公司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一、組織領導

道路交通事故發生後,應急處置工作在公司安委會的統一領導下,成立由經理任組長,分管副經理任副組長,有關部門主要負責人及安管人員爲成員的交通事故應急處置領導組,統一組織、同意協調,研究解決處置工作中的相關工作。

領導組下設辦公室,由所屬車隊隊長任主任,瞭解和掌握事故和人員傷亡情況,協調解決工作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做好上情下達和下情上傳工作。

爲加強對事故發生後處理工作的領導,成立事故處理工作領導小組,由分管副經理任組長,所屬車隊長爲副組長。事故處理領導小組下設四個專業組:

(1) 現場處理組:主要任務是接到事故報告後,所屬車隊相關人員在第一時間趕赴事故現場,及時瞭解事故現場情況,隨時向公司經理或副經理彙報情況(經理或副經理應至少有一人趕赴現場),並配合事故處理的交警人員控制現場情況,維護現場秩序,及時搶救、轉移傷員。經理或副經理將事故情況按規定向上級相關領導彙報,確保信息暢通。

(2) 醫院處理組:安機、車隊相關人員及時趕赴醫院(經理或分管副經理必須有一人到達醫院),瞭解傷者情況,及時和醫生溝通,竭力搶救傷者,並能確保搶救資金及時到位,並將人員搶救傷、亡情況向上一級彙報。

(3) 事故處理組:有公司分管副經理具體負責,所屬車隊及相關部門負責人協同,配合肇事駕駛員按事故處理程序做好事故的相關賠償工作,並根據實際情況,做好事故的應、起訴工作。

(4) 善後處理組:主要任務是負責家屬可能的來訪接待,及時做好後勤保障和安撫工作(包括食宿等),正面引導,合情解釋,防止矛盾激化和衝突。確保不發生上訪、集體鬧事的現象發生。具體由相關車隊負總責,綜合科,安機科相關人員協同參加。

二、工作要求

1、各級、各部門要提高認識,高度重視,精心組織,明確責任,積極做好交通事故的預防和事故的應急預案的啓動工作,確保工作開展井然有序,事故處理快速、準確、及時。

2、明確分工,嚴格落實工作責任。各專業處理組在公司的.統一領導和組織下各司其職,各盡其責,嚴格按照本預案的要求落實責任,確保及時、有序、有效的處理道路交通事故。

3、舉一反三查找事故原因,紮實開展事故後的安全隱患整改工作,落實“四不放過”教育和事故責任追究制。

4、交通事故的各項處理工作結束,相關部門要寫出書面總結報上級部門。

交通事故的應急預案14

一、基本原則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我車間實際,及時、穩妥地開展道路交通事故的應急救援、善後處理和事故調查工作,做到事故事實清楚,責任認定準確,善後處理得當。

二、組織分工

爲健全車輛交通事故突發事件處置工作指揮機構,成立“車輛交通事故處置工作小組”,全面負責車輛交通事故突發事件處置工作。由工隊長任組長,副工隊長任副組長,各班組長任成員。

三、處置預案

1、預案的啓動

車間所屬車輛一經發生道路交通事故,本預案即正式啓動。

2、事故報告

道路交通事故發生後,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立即向當地110報警,並向車間主任和段主管報告。事故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

(1)事故車輛、乘客及駕駛人員的基本情況;

(2)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及事故現場情況;

(3)事故的簡要經過、已經死亡人數、受傷人數、受傷情況;

(4)有關部門趕赴事故現場組織搶救的`有關情況;

(5)事故性質的初步判斷。

3、事故現場應急救援

接到道路交通事故的報告後,車間負責人應立即向段領導報告,並立即趕往事故現場,會同工作小組其他成員,協助公安交警等部門組織調集應急救援工作所需的設備、物資和人員,對有關責任人採取相應的監控措施,並做好善後接待安排、聯絡溝通等後勤保障和協調工作。

4、交通事故的調查處理

車間主任負責配合有關部門做好事故調查處理工作,事故調查期間,有關人員必須隨時接受詢問、調查並如實提供有關情況和材料,不得擅離職守。

事故調查處理的主要內容:

(1)查明事故經過、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情況;

(2)查明事故原因,認定事故性質;

(3)分析事故責任,提出對事故責任人的處理建議;

(4)總結事故教訓,提出防範類似事故再次發生的措施建議。

四、有關要求

1、交通事故應急救援工作要組織嚴密,指揮有序,穩妥得當。

2、要及時準確報告道路交通事故信息,爲應急救援工作贏得時間,並採取有力措施,有效控制事態。

3、要加強與公安交巡警等相關部門的溝通、協調,全力配合做好事故處理和善後工作。

4、在道路交通事故發生後現場人員要及時搶救傷員,注意保護現場。不得隱瞞不報、緩報、謊報事故情況。

5、有關人員在事故應急救援、善後處理和事故調查工作中要服從安排、聽從指揮,積極配合。

交通事故的應急預案15

1、總則

爲及時有效地做好公司所管車輛重大交通事故的搶救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因交通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某施工企業交通安全管理規定》特制定本預案。

本預案適用於公司所管車輛發生的重大交通事故的.應急救援。

2、組織機構與職責

2.1公司成立重大交通事故應急領導小組

組長:公司總經理

副組長:主管生產副總經理、工會主席

成員:安全質量監督部、設備管理部、綜合事務部、項目部、分公司交通管理負責人

2.2公司重大交通事故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設備管理部。

電話:000-8313

負責人:王文 電話:

緊急電話:巡警110 救護120。

2.3職責

2.3.1重大交通事故應急領導小組負責審定“重大交通事故應急預案”。

2.3.2組長全面負責應急搶救工作並適時發佈指令。

2.3.3副組長協助組長負責組織機關部門對駕駛員和機動車輛的監督檢查,負責檢查對應急預案的佈置和落實。組織對重大交通事故的搶救和協調工作,評價並完善預案。

2.3.4設備管理部負責制定“重大交通事故應急預案”,負責對公司駕駛員和機動車輛的監督檢查,負責交通事故接報警並通報保險公司,組織搶救和交通事故協查工作。

2.3.5相關成員負責通訊聯絡,車輛救援,傷員搶救及現場保護,協助調查交通事故,項目部、分公司、分別制定本單位預案。

3、應急響應與實施

3.1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時,當事人或同乘人應立即撥打110報警,並積極搶救受傷人員,保護現場。

3.2在報警搶救傷員的同時,應立即報告公司設備管理部或所在單位負責人,並需要說明事故發生地點、時間及現場傷亡損失情況。

3.3應急領導小組長在接到報告後,視情況啓動應急預案,指令相關部門或人員立即進行處理。

3.4積極查找現場目擊人,詳細記錄目擊人姓名,單位或住址。爲事故調查提供證據。

3.5設備管理部或所在單位負責人接到報告後,應迅速逐級反映事故情況,並立即趕赴現場,協調搶救和事故調查工作。

4、糾正與完善

4.1重大交通事故發生後,事故單位應對各自的重大交通事故應急預案的有效性進行評審,必要時進行修訂,評審修訂結果報公司設備管理部。

4.2公司設備管理部應組織有關部門,對發生重大交通事故單位的應急預案修訂及評審意見進行審覈,並經重大交通事故應急領導小組審批後,交由事故單位實施。

5、附則

5.1本預案由設備管理部負責解釋。

5.2本預案自公佈之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