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道路的應急預案(15篇)

在日常生活或是工作學習中,有時會遇到無法預料的突發事故,爲了可以及時作出應急響應,降低事故後果,通常會被要求事先編制應急預案。那麼優秀的應急預案是什麼樣的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交通道路的應急預案,歡迎閱讀與收藏。

交通道路的應急預案(15篇)

交通道路的應急預案1

爲切實加強旅遊安全工作,進一步落實安全工作責任制,杜絕旅遊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科學、迅速、有效地處置旅遊道路交通事件,最大限度地預防旅遊道路交通事件的發生和降低旅遊道路交通事件造成的危害,確保遊客的人身、財產安全,根據有關精神,結合我縣旅遊業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應急預案。

一、旅遊道路交通事件的範疇

旅遊道路交通事件是指發生在景區內交通道路上或組團外出旅遊的突然發生涉及遊客,造成人身財產較大損害的交通事件,以及由自然現象引起的災害性交通事故。主要包括:

1.遊客在組團外出旅遊過程中的交通事件。

2.遊客進入景區過程中的交通事件。

3.因突發自然災害,致使遊客乘坐車輛發生交通事件。

4.其他不可預料因素而造成的旅遊交通事件。

旅遊道路交通事件按其影響大小和危害程度劃分爲一般、重大、特大三個級別。處置旅遊道路交通事件的責任單位根據旅遊車輛使用情況和遊客所屬情況而定。旅遊道路交通事件出現後,負責人應遵循屬地原則,向當地旅遊行政主管部門彙報,同時,及時先行處置,以最快速度、盡最大努力實現應急處置。

二、建立旅遊道路交通事件預警系統

成立由縣文體和旅遊局主要領導、分管領導等人員組成安全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縣文體和旅遊局局長

副組長:縣文化和旅遊市場執法大隊大隊長

縣文體和旅遊局二級主任科員

組員:遊國文縣文體和旅遊局旅遊股負責人

縣文化和旅遊市場執法大隊隊員

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協調和檢查督導我縣旅遊道路交通的安全預防工作。

主要職責爲:及時提供旅遊交通事件的危險信號,暢通信息渠道,提醒遊客注意險情,採取切實有效措施,竭力避免發生旅遊道路交通事件。旅遊道路交通事件發生後,能客觀真實地反映情況,及時向領導建言獻策。旅遊道路交通事故的預防應堅持教育在先、預防在先、多方配合、共同負責的原則。

三、建立保障機制

1.督促、教育遊客遵守交通規則,阻止遊客乘坐非法營運和不合格的車輛等。

2.加強對旅行社用車的監督,不定期抽查旅行社的用車情況。教育督促旅行社辦理好各種車輛證照,按規定參加車輛的各類保險,自覺接受運管等部門對車輛的定期檢查,及時維修,排除行駛中的不安全因素。

四、建立旅遊道路交通事件處置機制

1.信息報送與現場保護

旅遊道路交通事件發生後,知情者或當事人應立即將情況發生地點、時間等基本情況和有關信息向當地旅遊行政主管部門報告;需要醫院、公安派出所、交警等部門提供幫助的也要立即向相關部門報告。相關人員儘快覈准情況,在規定時限內將交通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經過、危害程度、發展趨勢、所採取的處理措施、需要幫助解決的問題等情況,迅速向縣人民政府彙報。

迅速展開搶救工作的同時,對事故現場實行嚴格的`保護,防止現場痕跡和相關物品、證據破壞和丟失,需要移動現場物件的,應作出標誌,繪製現場簡圖並寫出書面記錄,妥善保存現場重要的痕跡和物證。

信息報送時限:一般突發事件在2小時內報送,重大、特大突發事件即時即報,最遲在30分鐘內報送,具體爲先口頭報,再書面報。同時,應時續事件進展情況、原因、後果及對事件的處理情況。

2.立即成立現場指揮組織

旅遊道路交通事件發生後,應立即成立事件處置現場指揮組織,由現場最高領導任總指揮(上級領導到場後立即調整),有關領導和有關部門負責人組成,負責具體的施救和各項善後工作。其具體職能爲:發佈應急救援命令;組織指揮救援隊伍實施救援行動;及時向上級彙報和向有關單位通報事件情況,必要時向有關單位發出救援請求;配合交通主管部門開展事故調查工作,認真調查取證,寫出書面材料。在處理旅遊道路交通事件時,現場指揮機構可視情況設立若干工作組。如:現場處理協調組,現場搶救協助組,警戒維護組,善後處理組,遊客安撫組等。

3.迅速啓動與實施救援

五、建立健全緊急重大情況信息報告制度,保障信息報送渠道暢通、運轉有序

發生交通事件信息報告後,立即向旅遊行政主管部門和縣人民政府報告,並採取相應的處置措施。

1.發生突發交通事件時,縣文體和旅遊局領導應親臨現場(如遇出差,先指派分管領導立即趕赴現場,並根據方案進入應急處理程度;以最大可能、最快速度趕回處理情況),瞭解事故情況,視情況作出指示,指揮救援工作,並及時向上級彙報。

2.迅速啓動《旅遊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並組織實施,包括明確現場事故處理中設置機構人員、分工和職責,並向有關部門請求支援;

3.指揮協調現場的搶險救援工作,組織調集救援人員和相關物資等,督促檢查各項救援措施落實到位;負責現場新聞報道的指導、解釋、說明和把關工作;

4.指導善後處理和遊客安撫工作。

六、善後處理工作。

1.旅遊道路交通事件調查工作,由處置道路交通事件的組織及文體和旅遊局相關人員配合相關職能部門(交警隊等)開展調查工作。及時做好善後處理工作,積極維持正常的旅遊秩序,維護社會安定穩定。

2.在突發事件發生期間,對散佈謠言、破壞、擾亂社會秩序的,及時報公安機關等相關部門依法予以查處。

3.對旅遊道路交通事件應急處置工作中表現積極,貢獻突出,奮力搶救、成效顯著的要給予表彰和獎勵,反之要給以批評和處分。

交通道路的應急預案2

爲迅速處置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損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一、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在我縣行政區域內發生的以下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一)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的道路交通事故;

(二)一次造成重傷11人以上或死亡1人重傷8人以上或死亡2人重傷5人以上的道路交通事故;

(三)一次造成財產損失6萬元以上的道路交通事故。

二、組織領導

道路交通事故發生後,應急處置工作在縣委、縣政府的統一領導下,成立由縣長任組長,分管副縣長任副組長,有關部門主要負責人爲成員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應急處置領導組,負責統一組織、監督和檢查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研究解決應急處置工作中的有關問題。

領導組下設辦公室於縣政府辦,由縣政府辦負責人任主任,有關部門負責人任副主任。主要任務是督促有關部門、單位落實領導組的各項決策、命令;協調解決工作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做好上情下達和下情上傳工作。

爲加強對事故現場處置工作的領導,成立現場處置領導小組,由一名副縣長任組長,事故發生地政府領導、事故車輛主管部門及公安、衛生、民政、交通、保險等部門負責人任副組長。現場處置領導小組下設四個專業組:

(一)搶險組:由事故發生地政府負責,事故發生地政府負責人任組長。主要任務是組織當地公安派出所、武裝、民政、衛生等部門人員趕赴現場,及時瞭解、控制現場情況,搞好現場警戒,維護現場秩序,及時搶救、轉移受傷人員,隨時與縣領導組辦公室保持聯繫,確保信息暢通。

(二)救護組:由縣衛生局負責,縣衛生局局長任組長,各醫療、醫藥單位負責人任副組長。主要任務是組織醫療救護隊伍、車輛趕赴現場,設立現場臨時搶救中心,及時搶救、轉移受傷人員,調動醫療人員、器械、藥品參加傷員搶救工作。

(三)事故調查組:由縣公安局負責,縣公安局局長任組長。主要任務是組織交警、消防等部門及當地公安派出所搞好現場警戒,維護現場秩序,疏導現場周圍交通,勘查現場,調查取證,並會同有關部門清理事故現場,撲滅火災,排除險情,恢復道路交通秩序,積極參加救護和理賠等工作。現場勘查可根據需要商請縣人民檢察院和縣監察局派員參加。

(四)善後處理組:由事故發生地政府負責,事故發生地政府負責人任組長,保險公司、事故車輛單位或主管部門以及其他有關部門負責人任副組長。主要任務是轉移、安置因道路交通事故受損失的羣衆,接待和安置前來參加事故處理的遇難者家屬,做好後勤保障工作和遇難人員的善後工作。

三、處置原則和要求

(一)事故發生地政府和公安派出所接到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報警後,在迅速組織力量趕赴現場的同時,要在1小時內核實清楚情況並向縣公安局報告,縣公安局迅速報告縣委、縣政府。

(二)各有關部門接到報告或接到縣委、縣政府的通知後,要迅速組織力量趕赴現場參加現場處置工作。

(三)首先到達事故現場的部門,要在儘量保護現場的情況下,全力搶救傷員和財物,防止事態進一步擴大及違法犯罪分子趁火打劫。

(四)縣事故調查組要積極配合上級有關部門,認真做好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五)事故賠償由相關保險公司及事故責任人(單位)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六)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各項處理工作結束後,各有關部門要寫出書面總結報縣領導組辦公室。

建立健全我縣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機制,提高道路交通事故的應急救援能力,最大程度地預防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的發生,降低事故造成的危害和影響,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確保道路交通安全、暢通、有序,維護社會穩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xx縣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制訂本預案。

按照以人爲本、預防爲先、統一領導、快速反應、協同作戰的原則,強化搶險意識和大局觀念,服從指揮,各盡其責,保證處置工作高效、快速、有序進行。

本預案適用的道路交通事故是指在我縣行政區域內發生並造成重大人員傷亡、產生重大社會影響,需要聯合相關部門共同實施救援和處置的道路交通事故:

1.4.1事故後果已經或可能導致3人(含)以上死亡的;

1.4.2運載危險物品車輛發生交通事故導致嚴重後果的;

1.4.3境內路段因凝凍、風暴雨、濃霧、塌方、泥石流等惡劣天氣和地質災害及其它災害連續引發交通事故的;

1.4.4導致市、省(部)級以上領導或者重要外賓傷、亡的;

1.4.5其它可能引發嚴重後果急需聯合救援的道路交通事故。

成立縣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指揮部,由縣人民政府縣長任總指揮,分管副縣長、縣公安局局長、安監局局長任副副總指揮,成員由縣政府辦、教育局、財政局、衛生和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環保局、供電局、文體廣電旅遊局、電信公司、住建設、氣象局、消防大隊、武警中隊、公安局、交警大隊、安監局、交通運輸局、民政局等部門相關負責及各鄉鎮人民政府鄉鎮長組成,主要職責是統一指揮、協調本行政區域內道路交通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組織有關部門實施聯合救援;及時掌握事故動態並按規定上報,完成上級交辦的任務;統一部署事件的信息發佈、新聞報道及其它重要事項。

縣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指揮部下設辦公室在縣公安局交警大隊,縣交警大隊大隊長任辦公室主任,相關人員負責具體辦公。聯繫電話:7223481、7223492。其職責爲履行日常值守、信息彙總和綜合協調職能,在道路交通事故處置中發揮運轉樞紐作用。

縣公安局及交警大隊:負責接警、現場處置、現場警戒勘查、組織救援、疏導交通、疏散羣衆、調查取證、控制交通肇事人、實施交通管制、事故原因調查和認定、損害賠償調解、事故責任倒查和向上級報告情況等。

縣安監局:負責對事故處置進行具體指導和協調各方關係,組織有關專家參加處置,協助公安局等部門對事故責任進行調查,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

縣交通運輸局:負責事故應急救援工作中的公路交通保障工作,負責事故道路的搶險搶修,提供運輸車輛疏運事故現場人員及物資。

縣住建局:負責事故現場的搶險搶修,組織搭建用於處置事故使用的臨時建築,負責事故現場的城市道路、路燈、供水等公用設施的搶險搶修,提供排險物資器具與人員,確保道路暢通。

縣衛生和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負責傷員的醫療救護和醫療衛生保障工作,組織力量進行現場急救,並指導現場救護及防疫工作,確保“綠色通道”暢通無阻。

縣消防大隊:負責事故現場滅火,破拆變形事故車輛、排除載運易燃、易爆、劇毒、易腐蝕等危險物品車輛因事故造成的險情。

縣環保局:負責事故造成的環境污染處置及其污染程度監測,指導對危險化學品擴散、蔓延的控制工作。

縣電信公司:負責救援期間的通訊暢通。

縣氣象局:及時提供事故現場以及周邊範圍的天氣情況。

縣供電局:負責現場搶險、電力輸送和排除電力遺留的安全隱患。

縣民政局:協助做好死傷家屬及傷者本人的安撫、賠償工作,及時運送遇難屍體,妥善處理死者後事。

縣政府辦:負責協調處理事故中傷亡的涉外人員的有關善後處理工作。

縣文體廣電旅遊局:按照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指揮部的統一部署,統一組織信息發佈和新聞報道工作。

縣教育局:負責協調處理事故中傷亡學生的有關善後處理和配合調查事故責任等工作。

縣武警中隊:按照救援應急指揮部要求參與排險救援,協助公安部門維持現場秩序。

各保險公司:負責因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車輛損失等財產的理賠工作。

道路交通事故發生後,縣政府立即組成現場指揮部,由縣政府分管副縣長擔任總指揮,縣公安局長任副總指揮,主要職責是儘快開展事故排險救援,減少人員傷亡和事故損失;向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指揮部報告事故發生和先期處置情況,提出增援要求和實施意見;組織現場善後處理,並做好事故調查;負責現場處置工作全過程的總結、報告。

事故發生地的公安機關接到事故報案後,要覈實信息的真實、準確性,一旦查明事故的死、傷人數或失蹤人數後,應按規定報告當地人民政府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通報同級協作部門,並按照規定上報上級主管部門。報告包含以下內容: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肇事車輛、人員情況;事故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事故發生原因的初步判斷;事故發生後採取的措施及事態控制情況;接處警情況;報告單位。

當地人民政府應急救援措揮部辦公室根據事故的嚴重性、影響範圍、可控性等要素,作出分析、研判,發佈預警。

一旦發生道路交通事故,最先接到報警的公安部門要在1小時內同時向縣應急辦、縣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報告。並通報安監、衛生、建設、交通、消防、環保等相關部門,各有關部門接警後要立即派相關人員趕赴現場參與救援。縣應急辦及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按有關規定向上級政府及部門報告。

道路交通事故發生或可能發生時,事發地鄉、鎮人民政府、接警的.公安部門及事發單位應在第一時間及時、主動、有效地進行處置,控制事態,組織救援,並將事件和有關先期處置情況按規定在同一時間上報縣應急辦和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

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在接到事故信息後,趕赴現場指導,組織派遣應急處置隊伍,做好應急處理工作及啓動本預案的各項準備工作。

縣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指揮部接到事故信息後,立即組織公安、衛生、消防、交通、安監、環保等部門實施救援,並開啓交通事故傷員搶救“綠色通道”,盡最大努力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如判定事故已經造成重大人員傷亡和嚴重社會危害時,應立即成立道路交通事故應急現場指揮部,批准啓動本級道路交通事故應急預案。

處警救援人員應當攜帶必要的現場勘查器材、急救工具、安全防護器材,及時對傷員進行施救,指揮、引導車輛行人繞行,確保救援車輛道路暢通。如遇颱風、暴雨、濃霧、塌方、泥石流等惡劣天氣和地質災害及其它災害造成的交通事故,或運載危險化學品車輛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應當視情采取交通管制措施,緊急疏散周圍人員。

縣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經覈實確定爲道路交通事故,立即報告縣政府分管副縣長批准後,啓動本預案。各有關成員單位相關負責人應在接到通知後立即趕赴指定地點參與部署實施救援工作。

道路交通事故應急現場指揮部根據實際情況,可以請求縣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指揮部調集縣各有關部門力量和裝備組成救援工作組,趕赴現場參與救援行動。各有關部門在接到指令後應在規定時間內完成人員和救援裝備集結,選擇便捷交通路線和運輸工具,在最短的時間內到達救援現場。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指揮部可視情成立專家指導組、醫療救護組、環境監測組、後勤保障組等專業工作組,立即開展消除隱患、調查取證、傷員救治、污染監測、道路搶修等各項工作。

事故救援結束後,縣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會同相關部門具體負責組織善後處置工作。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對死亡人員進行善後處置,盡力醫治事故傷員,清理交通事故現場,恢復道路交通正常秩序。

各保險公司及時趕赴事故現場,及時支付或者墊付搶救費用,開展應急救援人員現場保險和傷亡人員及財產保險的理賠工作。

道路交通事故的新聞報道、信息發佈、接待採訪等事項由縣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指揮部統一部署,縣委宣傳部負責把關和組織實施,新聞報道應堅持及時、準確、全面、客觀的工作原則。

發生道路交通事故後,公安部門應及時查明事故發生的原因,做出事故責任認定,依法追究交通肇事者法律責任。道路交通事故調查工作自事故發生之日起40日內完成,並由調查組形成書面報告提交有關部門。事故調查報告提交之日起x日內,按屬地管理原則和幹部管理權限對有關責任人員作出相應處理。

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應會同有關部門對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預防預警、應急響應、保障能力、協同作戰等問題進行調查評估,總結經驗教訓,並向縣政府提交專項報告,爲完善預案提供參考依據。

縣公安局要完善“110”或“122”接警系統,並配備必要的應急備用設施和技術力量,建立健全並認真落實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信息收集、傳遞、處理、報送各環節的工作制度,確保信息報送渠道的安全暢通。網通、電信、移動、聯通等通信運營企業要做好應急過程中的通信保障工作。

縣相關部門應建立處置道路交通事故裝備保障制度。消防車輛、照明、滅火、破拆等專用設備、器材實行專人保管和維護,滿足應急處置需要。儲備物資應存放於安全、交通便利的區域。各救援部門應健全應急制度,落實應急人員,配備以下相應裝備:

縣交通運輸局:大客車2輛、大貨車2輛、大吊車1臺,用於疏散事故現場人員及物資設備。

縣建設局:推土機2臺、剷車2輛、挖掘機2部、裝載機2部、吊車3臺,用於坍塌事故現場挖掘和路面清障以及搭建臨時建築的設備和物資。

縣供電局:10KV帶電作業車1輛、x0KV柴油發電機車1輛,用於事故現場的電力供應,鋪設臨時電力線路的物資和設備。

縣公安局:事故勘查車1輛、應急救援車輛10輛、指揮車1輛及相關通訊器材、防暴裝備、野外紮營裝備。

縣消防大隊:消防車2輛、金屬切割機、液壓擴張器、滅火器材、強光照明、氧氣呼吸器、隔熱服、防化服、防酸服等防護設備及洗消帳篷。

縣武警中隊:防暴裝備、通訊設備、野外露營裝備。

道路交通安全預防和處置道路交通事故所需經費納入縣財政年度專項經費預算。應急救援工作所需設備資金由各部門提出預算,報縣政府批准後列入年度財政資金預算。

各部門應建立處置道路交通事故應急工作組。工作組按照道路交通事故的具體情況和應急指揮部的要求,具體實施應急處置工作。

鄉、鎮和交通、農業(農機)及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要利用電視、廣播、報刊、網絡等新聞媒體,廣泛宣傳道路交通法律、法規和道路交通事故的預防、避險、自救、互救的常識和辦法。在機動車駕駛員培訓、考試中應當設置應急救援培訓的內容。

各部門應切實加強對處置道路交通事故應急人員的日常教育和技能培訓,有針對性地開展人員營救、傷員搶救、車輛打撈、危險化學品處置和人員應急集結等科目培訓,提高處置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能力和水平。

公安、交通管理、消防、醫療急救等部門應定期按應急救援要求組織演練。

本預案是全縣處置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準備和響應的工作依據,各鄉鎮人民政府和縣直有關部門應遵照執行,並參照本預案,結合本部門、本單位實際情況,制定相應的應急預案或實施意見。本預案定期進行修改。

本預案由縣安委會辦公室和縣公安局交警大隊負責解釋。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交通道路的應急預案3

爲貫徹xx地區管理局《關於做好防汛防颱工作的通知》精神和地方各級政府有關要求,結合《xx防汛防颱搶險應急預案》,制定本預案,機場防止颱風正面襲擊應急預案。

本預案與《xx防汛防颱搶險應急預案》配合使用。

一、工作原則

按照臺風到來前以“防”爲主,颱風到來時以“避”爲主,颱風過後以“救”爲主的原則,有條不紊地開展好防止颱風正面襲擊的應急處置工作。

二、組織機構

xx防止颱風正面襲擊的應急處置工作在xx防汛防颱搶險指揮部的統一領導下進行。

三、各部門職責

當接到颱風襲擊的的預警通知後,在xx防汛防颱搶險指揮部的統一領導下,各部門要迅速行動,按照各自的職責,做好各項“防”、“避”、“救”的準備與實施工作。各部門職責如下:

1、機場辦公室:在接到颱風襲擊的預警通知後,及時通報公司領導和機場各部門。在請示公司領導同意後,啓動預案,安排人員值守,承擔xx防汛防颱搶險指揮部辦公室職責。

2、現場指揮中心:在接到颱風襲擊的預警和啓動預案通知後,及時會同機場建設管理處、機務保障處和安檢站,做好停場飛機、機坪設施設備的繫留、加固或移除工作,並及時將有關情況報告xx防汛防颱搶險指揮部辦公室。

3、航務管理中心:在接到颱風襲擊的預警通知後,做好預達航班備降和在場航班轉場的聯絡事宜;導航臺站點的防風除險、排水加固等工作;做好應急通訊保障;按照局方要求落實機場航管防止颱風正面襲擊的預案內容。

4、機務保障處:在接到颱風襲擊的預警通知後,按照《xx處防風害應急預案》的要求,繫留停場航空器,特種車輛要入庫存放,對不能入庫存放的'特車應遠離繫留的航空器,停放在背風處,要設置好剎車並添加輪擋。機坪上的設備設施也要採取防風措施防撞錐入庫,牽引杆和工作梯要入庫或者繫留,防止被風吹動,損壞其它的設施,規劃方案《xx防止颱風正面襲擊應急預案》。加強工作人員值班並保持通訊暢通。

5、機場建設管理處:在接到颱風襲擊的預警通知後,加強對供電系統的防護工作,做好電力搶修準備,確保供電正常。機坪上的設備設施要採取防風措施。大風過後,立即巡視飛行區場道、燈光設施,爲機場開放做準備。

6、安檢站:在接到颱風襲擊的預警通知後,做好廊橋加固繫留,防止出現意外。

7、貨運中心:在接到颱風襲擊的預警通知後,對貨運倉庫外的貨運設備設施採取防風措施,將機坪上的貨運設備設施轉移至貨運倉庫。

8、機場公安分局:在接到颱風襲擊的預警通知後,及時將消防車輛和空防警衛車輛全部入庫或者停放在背風處,要設置好剎車並添加輪擋。全體幹警處於待命狀態,隨時聽候xx防汛防颱搶險指揮部的調遣,參加搶險救援工作。

9、其他部門:根據《xx防汛防颱搶險應急預案》的職責要求,待命值守,保持通訊暢通。

四、工作要求

1、責任到位,分工明確。

機場各部門可根據《xx防汛防颱搶險應急預案》和《xx防止颱風正面襲擊應急預案》制定部門實施細則,明確責任人和具體負責人,將預案確定的各項防颱任務分解落實到具體責任人,形成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工作網絡和靈活高效的聯絡反應機制。

2、準備充分,措施有力。

各部門要根據防颱預案組織經驗豐富的得力人員用於應對突發事件。當強颱風正面襲擊機場或影響機場時,應急搶險人員要在規定的時間集結待命做好臨戰準備,應急物資、設備、運輸工具等佈置到一線,以便緊急調用。及時向市應急辦彙報,聯繫的社會化儲備的應急物資、設備工具等,做好應急準備。

3、加強警戒,及時處置。

防汛防颱搶險指揮部辦公室安排人員掌握和研製汛情動態,遇到超警戒、異常或險情及時報告,並抓緊組織疏散、修復、加固,遇到緊急情況,在報告上級的同時,應主動採取應急措施,抓住有利時機,實施緊急處置,消除隱患。

4、應急值守,通信暢通。

在接到颱風襲擊的預警通知後,防汛防颱搶險指揮部辦公室和各部門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保持信息暢通,各部門負責人和本部門防颱風工作負責人員手機晝夜開啓,全程跟蹤雨情、水情、風力、災情以及次生災害,及時開展會商,並根據不同情況啓動相關應急程序。

五、附則

1、本預案由機場公司負責解釋與組織實施。並根據實際情況的變化及時修訂。

2、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交通道路的應急預案4

一、工作原則

1、貫徹“預防爲主,防禦與救助相結合”原則。執行以防爲主,抗、防、救相結合的綜合減災方針。

2、實施預案組織原則。實行統一管理,局部利益服從整體利益,一般工作服從應急工作的組織原則。

3、雨雪等災害天氣應急工作的紀律原則。應急、救災期間,領導組成員、關鍵和要害崗位人員必須堅守崗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離崗或脫逃。任何單位與個人都必須服從指揮和調遣,以提高防雨雪等災害天氣的整體效果,確保災害性雨雪等災害天氣應急工作的協調、有序開展。

4、堅持“快速報告、主動搶險”原則。災情發生後,領導組成員及相關單位負責人,必須在第一時間內向當日值班礦領導、礦調度室及搶險辦公室口頭或電話報告,並立即組織有效的救援工作,視礦井安全生產及職工生命爲首要任務,把突發性災害損失降到最低點。

5、執行“場所等級供暖”原則。當雨雪等災害天氣,導致氣溫驟降時,物業公司必須按照場所級別實施供暖,保證礦三個井口不結冰、職工浴室常態恆溫不低於18℃。

二、工作機構

由礦黨政辦公室、調度室、地質測量科、宣傳科、機電科、運輸工區、供應科、洗運科、洗煤廠、通計中心、物業公司等部門,組成預防雨雪等災害天氣搶險救災工作指揮部。

總指揮:物業公司總經理

副總指揮:物業公司副總經理、黨總支副書記

成員:礦辦主任調度室主任宣傳科科長

機電科科長、供應科科長、洗煤廠廠長

洗運科科長、通計中心主任

地質測量科科長、運輸工區區長

指揮部下設一個辦公室、五個小組。預防雨雪等災害天氣應急辦公室設在物業公司,副總經理兼任辦公室主任,成員由物業公司辦公室全體人員組成。災情處理組,房管中心主任任組長,房管中心書記、水暖中心主任任副組長,房管中心電工班、環衛班、土建隊,水暖中心地熱車間全體職工爲成員;飲食保障組,餐飲中心主任任組長,餐飲中心副主任任副組長,餐飲中心食堂全體職工爲成員;傷亡救治組,醫院院長任組長,醫院書記任副組長,醫院全體職工爲成員;預警預報組,地質測量科科長任組長,地質測量科副科長任副組長,地質測量科全體科員爲成員;秩序維護組,保衛科科長任組長,保衛科書記任副組長,保衛科全體職工爲成員。

三、職責劃分

1、預防雨雪等災害天氣應急指揮部,負責突發災情的總協調、調度和指揮等全面工作。按照“五項工作”原則,全力以赴做好搶險、災情隱患排除等工作。

2、預警預報組負責超前與沛縣氣象部門聯繫,發佈天氣變化信息,相關信息應及時向總指揮彙報,並在礦公示欄公示和早調會通報。

3、應急辦公室負責應急預案制定、搶險值班安排、災情(含信息)上報、組織施救和資料保存等工作。並負責配合應急指揮部做好搶險,指令督辦、職能劃分職責的督導、隱患排除考覈等工作。

4、災情處理組負責災情發生時的人員組織、物資保障、隱患排除、場所供暖、進展上報、搶險人員洗浴和友情敬告牌設置等工作。並在接到調度指令後30分鐘內,組織全體人員到指定地點對生產(含礦內廣場、辦公樓與採掘樓門前臺階、礦大門至工人村道路)、生活區主幹道的積雪進行清除,保證職工上下班安全。與此同時,大小雪天氣應對辦公樓、採掘樓等人員走動頻繁的場所門前臺階,採取鋪防滑墊措施,提前做好友情提示。此外,水暖中心、房管中心應做好雨雪天氣來臨前,本場所(地熱車間、房管辦公樓前)樓梯、走廊的防滑工作,保證職工及辦理業務人員的上下安全。

5、飲食保障組負責災情發生時的搶險人員食品、飲用水的儲備及供給等工作。正常情況下,必須保證全礦職工一週的食品及飲用水儲備量(諸如:豬肉、牛肉、白菜、土豆、菜花、大米、麪粉、食用油及蔥薑蒜等);非常態情況下(連雨雪天氣,導致路面積雪超過5釐米且結冰時),必須保證15天以上食品及飲用水儲備量。同時,負責本轄區門前臺階、庭院廣場區域積雪的清掃工作,保證職工就餐安全。

6、傷亡救治組負責災情發生時的人員傷情救治、器材配備和傷情信息上報等工作。當災情導致事故發生時,按照工傷救治緊急預案及程序組織施救工作。同時,做好本轄區路面、階梯、走廊等場所的積雪清掃、防滑友情提示、隱患排除等工作,保證患者就診行路安全。

7、秩序維護組負責災情發生時的人員疏散、治安保障和礦井安全生產的秩序維護等工作。當災情發生時,應按照先保證三個井口、生產及辦公場所、職工食堂、職工浴室的治安保衛工作,以防止不法分子乘機破壞。

8、機電科負責礦井三個井筒防寒、鋼絲繩不結冰、高壓閥路暢通及本轄區設施設備的保養和維護等工作。與此同時,負責災情發生時的臨時設備安裝及供電等工作。

9、洗運科、洗煤廠負責本轄區皮帶機走廊(含跨路)、各轉載點樓梯臺階的'雨雪清掃、冰溜找掉及其他隱患排除(含友情提示牌設置)等工作。同時,洗運科聽從應急辦公室調遣,需出動剷車時,應在10分鐘內趕到指定地點。

10、運輸工區負責礦三個井口風簾設置、場所保溫和井口鋼絲繩常態信息上報等工作。同時,井口信號、把勾等工種,應適時關注天氣變化。當天氣最低氣溫在零下攝氏時,必須堅持對三個井口的恆溫,鋼絲繩動態等逐級彙報制度,同步保證礦井安全生產。

11、黨政辦公室負責雨雪天氣外出車輛的防滑措施制定與執行、防滑物資配備及搶險車輛調度與安排等工作。當雨雪天氣路面積雪超過5釐米且結冰時,所有外出車輛必須使用防滑鏈,以保證外出車輛行駛安全。

12、宣傳科負責雨雪天氣來臨前,利用廣播、電視與網絡等媒體,對全員防範知識宣傳與教育等工作。此外,應協助做好雨雪災情發生時的職工隊伍穩定、災情跟蹤對上報道等工作。

13、供應科負責災情前應急物資(包括食鹽、清掃工具、草袋、負10#柴油等)的儲備與供應工作。同時,負責災情發生時,臨時急需物資的調集與供應,本場所樓梯防滑工作。

14、通計中心負責全礦通訊線路的維護和暢通。當災情發生時,超前做好臨時固定電話的安裝與暢通和移動電話信號保障工作。、

15、其他部門負責做好雨雪天氣來臨前,本場所或區域的防滑友情提示、防滑措施落實、隱患排除及積雪清掃等工作,確保本單位職工及辦理業務人員的行路安全。

四、相關要求

1、雨雪等災害天氣指揮部及各單位要高度重視災害天氣防範應對工作,要以對企業和職工高度負責的精神,密切關注氣象變化,認真落實各項防範措施,確保應對及時有效。

2、各單位要統一思想,密切配合,聽從應急指揮部的調遣,並按照各自的分工,加大防範應對工作力度,確保應對工作、人員、措施、物資和資金五落實,切實維護好職工生命財產安全,保障礦井正常生產經營秩序,收好今年尾。

3、物業公司要突出抓好重點領域安全措施落實,要認真做好主要場所防寒防凍工作,定期對供暖設施、管道等設備進行檢查,防止出現大面積、長時間停運停供現象,保證一級生產場所的供暖(三個井口不結冰)、職工上下班不挨凍。

4、礦辦公室要高度重視雨雪、迷霧天氣時的交通安全,嚴格按照徐礦司經管13號《關於加強冬季安全行車工作的通知》要求,強化司機教育,狠抓措施落實,杜絕和避免交通事故的發生,特別是嚴禁酒後架車、疲勞駕車和超速駕駛等違章行爲,保證行車安全。

5、物業公司要強化對在建項目現場安全監察,督促施工單位紮實、細緻地做好各項防寒防凍及災害天氣處置措施編制,確保項目施工安全。

6、物業公司醫院要密切關注甲型流感及季節性疫情,採取針對措施,保障職工身體健康。

7、雨雪等災害天氣來臨時,各單位要加強值班值守工作,嚴格落實24小時值班和領導幹部跟班制度。同時,值班人員必須保證24小時通訊暢通,按規定及時請示報告,不得耽擱延誤。

8、安全監察科根據本預案進行督察,確保各項工作落到實處,實現雨雪等災害天氣情況下的安全生產。

交通道路的應急預案5

一、人員安排

根據項目整體安排,參訓人員主要人員分配如下:

客服部:主要負責人員疏散及安撫工作。

保潔員:主要負責道路清障及路面清理工作。

二、所需物資

1、鐵鍬、鐵鏟。

2、除雪劑、除雪板。

3、垃圾運輸車等。

三、具體內容

(一)建立暴風雪等惡劣天氣預警機制,隨時關注氣溫變化,如遇氣溫驟降或暴風雪等惡劣天氣,緊急做好防風、防雪工作、關閉公共門窗,提醒業戶關門窗、檢查除雪工具設備、設施、廣告招牌、花盆等。並提前準備好相應物資,並對參與人員進行明確分工。

(二)明確各自分工,並按照相關要求展開工作:

客服組:及時疏導受災羣衆,沿安全路線撤離,並安撫業主情緒,避免出現恐慌情況。

保潔組:重點清理園區門口及主幹道路面,採用除雪劑融化路邊積雪,並用剷雪板、鐵鍬、鐵鏟剷除路面結冰,並由垃圾運輸車負責清運。

災後需全面檢查園區樹木、花草等損毀情況,並及時聯繫園林公司負責修繕。

四、注意事項

1、正確對待暴風雪天氣,克服恐懼心理,避免出現大面積恐慌,影響救助工作。

2、加強日常應急演練,明確各項工具的用途和功能,提升應急技能。

3、嚴格要求保潔公司,配備暴風雪天氣必需工具,以免在暴風雪來臨之時出現工具不全的現象。

交通道路的.應急預案6

爲了提高全鎮範圍內道路交通事故應急處置能力,減少人民羣衆生命財產損失,最大限度地保護人民羣衆生命財產安全,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特制定本預案。

一、指導思想

以人爲本,關愛生命,堅持事故處理工作爲我鎮經濟建設服務、爲廣大人民羣衆服務的宗旨,充分發揮各職能部門綜合效能,搶救傷員,將死傷人員降到最低限度。

二、預案適用範圍

1.客運車輛發生羣傷道路交通事故;

2.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較大道路交通事故;

3.周邊鄉鎮肇事逃逸交通事故;

4.因道路交通事故引發的道路交通堵塞。

三、處置原則

1.接到事故報警後,清溪交警中隊、派出所、鎮中心衛生院、交通辦、綜治辦、司法所、事故發生地村委會應立即趕赴事故現場,搶救傷者,勘察現場,掌握案情,按照上報範圍及時將情況報告鎮黨委、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

2.有通行條件的應及時疏導羣衆和車輛,恢復交通,確保安全。

3.事故調查應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技術標準和交通事故處理人員自身安全防護的規定,公開、便民、高效地處理交通事故。

四、指揮系統和工作職責

處置較大道路交通事故處理工作必須在鎮政府統一領導下,牽頭部門負責,相關部門分工合作,密切配合,迅速、高效、有序開展,併成立福田鎮處置道路交通事故總指揮部,總指揮部設在鎮派出所。

總指揮:王積分(鎮黨委副書記)

副總指揮:付林(鎮黨委委員、鎮人民政府常務副鎮長)

職責任務:

1.總指揮全權負責福田鎮轄區發生的較大道路交通事故處置的組織指揮。

2.研究確定總體處置救援方案,根據現場實際情況,適時調整工作方案,並下達命令。

3.安排調動分配工作任務。

事故處置總指揮部下設:

1.應急處置、救援指揮辦公室

組長:王積分

成員:派出所幹警、清溪交警中隊幹警

鎮應急分隊全體成員

職責任務:組織有關部門按照預案統一部署迅速開展處置、搶救工作,力爭將事故車、物損失和人員傷亡降到最低程度;根據預案實施過程中發生的變化和問題,及時予以調整、修訂和補充;緊急調用各類所需物資、設備、人員等;配合上級部門進行事故調查工作;做好穩定社會秩序和傷亡人員的善後安撫工作;適時發佈公告,將事故的原因、責任及事故受傷人員救治情況公佈於衆;辦理指揮部日常事務及指揮部交辦的其他事項。

2.現場勘察調查組

組長:

成員:清溪交警中隊民警、派出所民警。

職責任務:救護傷員,處置現場,調查取證,肇事車輛檢驗、處置,擬寫事故調查報告。

3.現場保護、交通疏導組

組長:曾慶明

成員:清溪交警中隊民警、派出所民警

職責任務:執行總指揮、副總指揮下達的交通管制命令,保護現場,堵截設卡,救護傷員,維護疏導交通秩序。

4.醫療救護組

組長:彭正庚

成員:福田衛生院醫生

負責事故發生後傷員的醫療救護工作。

5.善後處理組

組長:

成員:民政所、財政所、信訪辦相關人員。

職責任務:負責事故的有關善後處理。

6.宣傳報道組

組長:

成員:黨政辦、綜治辦相關人員

職責任務:按照規定及時準確地向公衆發佈處置總指揮部的通知、通告和有關事故情況,必須經處置總指揮部辦公室初審並報總指揮部同意。

五、救援程序

1.較大道路交通事故發生後,必須以最快捷的方式將所發生的交通事故情況報鎮人民政府應急辦,派出所、交警中隊。

事故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

(1)發生事故的時間、地點;肇事車輛單位、型號、車號;肇事駕駛員基本情況;死、傷人員情況;車輛受損情況。

(2)事故的簡要經過。

(3)初步判斷事故發生的原因。

(4)事故救援的情況和採取的措施。

2.有關部門接到事故報告後,應立即報告鎮人民政府辦公室(應急辦),公安交警等部門迅速派人趕赴事故現場,瞭解掌握情況。

3.鎮人民政府辦公室(應急辦)接到報告,應立即報告黨委書記,根據事故情況,確定是否啓動應急預案,並組織協調事故處置和醫療救援等事宜。

4.應急預案啓動後,處置救援總指揮部應立即投入工作,總指揮部相關負責人應迅速到位履行職責。

5.各相關部門按照處置總指揮部指令開展事故處置和救援工作。

六、應急措施

1.事故發生後,事故發生地的有關單位、羣衆、事故當事人必須立即報警,並嚴格保護現場,迅速採取必要措施救護傷員。因搶救、防止事故擴大以及疏導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動現場物件時,必須做出標誌、拍照、詳細記錄和繪製事故現場圖,並妥善保存現場重要痕跡、物證等。

2.任何單位和成年公民都有參加有組織的事故搶險救護的義務。

3.公安機關應加強事故現場的安全保衛和交通疏導工作,預防和制止各種破壞活動,對肇事者等有關人員應採取監控措施,防止不安全事件發生和肇事逃逸。

4.在事故應急處置過程中緊急調用車輛、物資、設備、人員和佔用場地,任何組織和個人都不得阻攔和拒絕。

七、交通事故現場救援步驟

1.勘查現場情況

開始進行救援工作之前,救援人員應對事故現場作客觀考察,以避免意外發生,若現場和四周有諸如損壞的電線或致命的氣體或液體等危險情況,應先將其排除後再進行救援工作。

2.固定事故車輛位置

儘快將事故車輛固定下來。先在汽車車輪前後放上木條或磚石,使汽車不能前後滾動,然後將車輪放氣以保證車輛在救援過程中不能搖擺,以免加重傷者傷勢。

3.檢查和保護受傷人員

救援人員要檢查受傷人員的.情況以確定救援工作的速度和方法。在未處理汽車之前,先用毛毯等物將受傷者蓋起來,可起保暖和防止受驚的作用,另外還可防止玻璃碎片和其它物件的傷害。在救援時間內,應有人員陪伴傷者,及時觀察受傷者的情況和滿足傷者的要求。

4.救出被困人員

如果汽車被撞變形,受傷人員無法移動,應使用專門救援工具把有關的汽車部件移動或去除,將車中被困人員救出。

5.現場診斷急救

如果醫療救護人員未到現場,救援人員應先將傷者送至路旁的安全地帶,立即作必要的檢查和救護。

6.清理現場

當交通警察勘查完現場後,救援人員應立即拖走事故車輛並清掃路面,協助警察恢復正常的交通秩序。

八、注意事項及要求

1.事故處置要堅持統一指揮,科學決斷,有效處置,確保安全的原則。

2.事故處置、救援人員要認真學習有關業務知識,努力增強安全意識和業務素質。

3.各相關部門要落實事故處置所需的設施、物資、器材的配備,確保應急使用。

4.事故處置所有工作人員必須服從命令、聽從指揮,積極主動完成工作任務。

九、責任追究制度

對在較大道路交通事故處置工作中,工作滯後,反應遲鈍和不聽從指揮,工作不負責,違反事故處置工作紀律,影響事故處置工作的有關責任人,依照相關規定從嚴查處,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十、其它事項

1.本預案是鎮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針對發生在道路上的較大交通事故組織實施的處置救援工作的指導性意見,在實施過程中應根據不同情況進行調整。

2.各有關部門要組織人員認真學習,掌握預案的內容和相關措施,明確職責任務和要求,確保在緊急情況下按照預案有條不紊地開展事故處置、救援工作。

交通道路的應急預案7

一、總則

(一)編制目的

爲有效預防、及時處置深圳市各類道路交通(含橋樑、隧道)突發事件,最大程度地減少道路交通突發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提高本市應對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快速反應能力和應急處置能力,保障經濟持續穩定發展和城市安全運行,特制訂本預案。

(二)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城市道路管理條例》、《廣東省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廣東省道路運輸保障應急預案》、《深圳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深圳市城市道路管理辦法》和《深圳市交通搶險工程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制定本預案。

(三)工作原則

(1)堅持以人爲本。以保障人民羣衆生命財產安全爲出發點和落腳點,最大程度地減少道路交通突發事件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2)統一領導,職責明確,分工協作,分級管理,分級響應。在深圳市的政府統一領導下,市區兩級政府相關職能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分工、權限和本預案的規定,共同做好道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救援處置工作。

(3)相互協調,有效應對。各相關單位或職能部門應積極配合、密切協作、整合資源、信息共享、形成合力,保證道路交通突發事件信息的及時準確傳遞、發佈,高效有序地開展處置工作。

(4)堅持預防爲主,常備不懈。積極採用先進的預測、預防、預警和應急處置技術,提高道路交通突發事件防範水平;不斷完善道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救援體系建設,提高救援裝備技術水平和應急救援能力。

(四)突發事件分類分級

1.分類。

根據造成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原因及其影響,將深圳市道路交通突發事件分類如下:

(1)道路坍塌。道路路基、路面全部或局部、高邊坡發生塌陷,造成交通流持續中斷,嚴重影響交通通行的事故。

(2)橋樑事故。橋樑發生倒塌、斷裂或結構異常、發生較大損壞,危及橋樑行車安全的事故。

(3)隧道事故。隧道發生坍塌或襯砌發生變形,危及隧道行車安全的事故。

(4)其他設施損毀。道路交通設施損毀影響道路交通乃至中斷,或造成人員傷亡的事故。

2.分級。

按照可控性、嚴重程度和影響範圍,道路交通突發事件可分爲一般(Ⅳ級)、較大(Ⅲ級)、重大(Ⅱ級)和特別重大(Ⅰ級)四個等級。

(1)一般道路交通突發事件(Ⅳ級)。

事態比較簡單,僅對較小範圍內的公共安全、社會政治經濟秩序以及生態環境造成危害或者威脅,符合以下幾類情況的事件可視爲一般道路交通突發事件:

①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下重傷(中毒),或危及3人以下生命安全;需要緊急疏散、轉移較小區域範圍內的人員。

②道路交通設施輕微損傷,導致交通需要部分封閉或改道,交通搶險工程規模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1000萬元以下。

較大道路交通突發事件(Ⅲ級)。

事態較爲複雜,對一定區域內的公共安全、社會經濟秩序以及生態環境造成較大危害或者威脅。符合以下幾類情況的事件可視爲較大道路交通突發事件:

①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含失蹤),或危及3人以上、1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中毒);需要緊急疏散、轉移一定區域範圍內的人員。

②道路設施較大損傷,導致交通中斷,交通搶險工程規模1000萬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

重大道路交通突發事件(Ⅱ級)。

事態複雜,對一定區域內的公共安全、社會經濟秩序以及生態環境造成嚴重危害或者威脅。符合以下幾類情況的事件可視爲重大道路交通突發事件:

①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含失蹤),或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中毒);需要緊急疏散、轉移較大區域範圍內的人員。

②道路交通設施嚴重損傷,導致交通中斷,交通搶險工程規模1000萬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

③超出本市應急處置能力的。

(4)特別重大道路交通突發事件(Ⅰ級)。

事態非常複雜,對深圳市範圍內的公共安全、社會經濟秩序以及生態環境造成嚴重危害或者威脅。符合以下幾類情況的事件可視爲特大道路交通突發事件:

①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蹤),或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100人以上重傷(中毒);需要緊急疏散、轉移特大區域範圍內的人員。

②道路交通設施嚴重損傷,導致交通中斷,交通搶險工程規模1000萬以上;直接經濟損失1億元以上。

③超出本市應急處置能力的。

所有分級中所稱的"以上"包括本數,所稱的"以下"不包括本數(下同)。

(五)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深圳市範圍內各類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

(六)突發事件現狀

近幾年,深圳的機動車保有量以每年近20萬輛的速度增長,深圳的交通壓力日益嚴峻,道路交通突發事件頻發。突發事件的發生對城市道路交通有很大的影響,除了破壞道路基礎設施、對路網結構和交通控制產生影響外,嚴重的甚至會影響生命安全,造成財產損失,給社會經濟秩序帶來嚴重影響。

因此,做好該類事件的預防與監控,提高該類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水平,對深圳市交通安全保障、社會穩定和經濟發展顯得尤爲重要。

二、組織機構和職責

(一)領導機構

市突發事件應急委員會(簡稱市應急委)是全市突發事件應急領導機構。市應急委下設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負責統一組織、指揮和協調全市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預防和應對工作。

(二)應急指揮體系

1.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

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總指揮由市政府分管交通的副市長擔任,副總指揮由分管交通的市政府副祕書長、分管應急的市政府副祕書長擔任,執行總指揮兼現場指揮官由市交通運輸委主任或由其指派的相關人員擔任。

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職責:貫徹執行預防和應對有關突發事件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起草和修訂有關市交通運輸應急預案,經市政府批准後實施;負責有關應急隊伍的建設、管理和應急演練;建設和完善專業應急平臺,納入全市應急平臺體系;統籌專業應急物資、裝備的儲備和調用;及時確定較大以上有關突發事件的等級與響應級別,按預案規定程序啓動和結束應急響應,組織和指揮有關力量和資源參與事件處置工作;指揮、協調或協助各區(新區)開展有關突發事件應急預防和應對工作;開展專業應急宣傳、教育和培訓等工作;承辦市委、市政府、市應急委交辦的其他事項。

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在市應急委的領導下,由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統一指揮,參與道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

指揮部各成員單位及其職責如下:

(1)市交通運輸委:負責道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處置與救援的綜合協調;負責交通運輸應急保障,組織協調各種交通運力,做好人員、設備和物資的運送工作;負責組織道路交通突發事件中受損道路交通設施的搶修維護等工作。

(2)市發展改革委:負責制定應急儲備物資供應保障計劃。

(3)市經貿信息委:負責道路交通突發事件救援過程中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應急預案;負責協調深圳通信、網絡相關單位落實通信、網絡等應急裝備的搶修和通信物資的儲備。

(4)市財政委:負責道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所需的各項經費保障,制定所需處置經費的開支範圍、項目並確定其開支渠道,做好經費使用的監督管理工作。

(5)市規劃國土委:負責全市地質災害防治的組織、協調、指導、監督工作,全面調查掌握地質災害分佈情況,協助交通運輸部門和轄區政府(新區管委會)對影響道路交通運輸的山體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質災害進行防治,協助轄區政府(新區管委會)開展危險區域人員的轉移安置,擬定地質災害應急預案,協助做好地質災害搶險救災工作。

(6)市人居環境委:負責快速查明因道路交通突發事故導致污染的主要污染源、污染種類及影響,在職責範圍內及時控制污染的擴散,監督管理對污染危害的消除工作,並對潛在危害進行監控。

(7)市衛生計生委:負責組織開展事件傷病員醫療救治工作,報告人員傷亡情況和傷病員救治信息。

(8)市公安局:負責制定治安、交通管制、反恐怖等相關應急專項預案;負責突發事件現場的警戒工作;負責人員撤離區域的治安管理;預防、制止和偵查處置過程中發生的違法犯罪行爲;協助進行人員疏散;參與突發事件調查處理等。

(9)市監察局:負責按照規定參加重大交通突發事件的調查處理工作,查處事件中涉及的違法違紀行爲;對調查工作進行監督;督促落實對事件相關責任單位和人員的責任追究工作。

(10)市民政局:負責協助做好受災羣衆的安置工作,向受災羣衆提供基本生活救助物資,必要情況下使用應急避難場所;協助做好死亡人員的處置及遇難家屬的安撫工作。

(11)市國資委:指導並督促受道路交通突發事件影響的國資委監管企業處理各項善後工作;指導並督促受影響監管企業做好維穩工作,儘快恢復正常運營;參與所監管企業較大以上道路交通安全生產事故的調查處理。

(12)市住房建設局:協助開展涉及燃氣(天然氣)輸管線或場站的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與調查工作。

(13)市水務局:負責組織協調市政供、排水運營單位對道路交通突發事件中市政供、排水設施的搶險救援工作;承擔因此導致的水污染治理工程的建設管理和運行監管職責;負責事發地及其周邊地區的供水保障工作。

(14)市市場監管局:負責制定各類特種設備突發事件應急專項預案;提出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現場特種設備的處置措施。

(15)市氣象局:負責提供道路交通突發事件區域的氣象預報和災害性天氣預警工作;組織道路交通氣象災害風險評價、雷擊風險評估和協助災害成因界定工作。

(16)市外辦:負責向有關外國駐華外交機構和香港、澳門地區有關機構通報本市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相關信息,並協調市相關部門處理上述機構提出的問題;負責突發事件中涉外受災人士的救援與安撫工作。

(17)市臺辦:協助相關部門妥善處置涉及臺胞的道路交通突發事件,保證在處置事件中貫徹執行黨和國家對臺工作方針、政策和有關規定;協助新聞辦做好涉臺新聞發佈,涉臺媒體服務工作,並負責向省臺辦、國臺辦等相關機構報送涉臺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動態信息和處置情況。

(18)市政府新聞辦:負責協調較大級及以上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新聞發佈和宣傳報道工作;必要時協調市主管部門及轄區政府(新區管委會)新聞辦共同成立新聞中心,做好新聞發佈、媒體服務等工作。

(19)市應急辦:指導、檢查和監督全市突發事件的預防和應對工作;及時掌握突發事件事態進展情況,向市委、市政府報告,將有關信息通報市政府新聞辦;協調相關應急資源參與突發事件處置工作,傳達並督促有關部門(單位)落實市委、市政府、市應急委有關決定事項和市領導批示、指示;當突發事件超出本市應對能力時,請求國家和省支援,並在國家和省的統一指揮或指導下開展處置工作。

(20)市公安消防支隊:負責組織指揮道路交通突發事件中滅火、搶險、救援及防化洗消等相關工作;負責配合有關成員單位組建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應急救援隊伍。

(21)市公安交警局:負責突發事件現場區域周邊道路的交通管制、交通疏導分流以及交通疏導信息的播發工作,禁止無關車輛進入危險區域,保障救援道路的暢通。

(22)各區政府(新區管委會):按照屬地管理原則,組織轄區內應急救援力量,積極配合現場指揮部及市有關部門開展各項應急處置工作。

(23)市通信管理局:負責道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期間的通信保障、恢復和監管等工作。

(24)市無線電管理局:負責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期間無線電通信的暢通,根據搶險工作需要,協調調度應急通信設施,協調有關單位儘快組織恢復受破壞的無線電通信設施。

(25)深圳供電局有限公司:負責所轄範圍內的所轄電力設備設施的損壞修復及電力調度工作。確保災區的電力供應,保障防災抗災救災的用電及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各成員單位的日常用電。

(26)其他有關單位:按照"誰分管,誰負責"的原則,承擔相應的應急處置工作。

所有成員單位還應承擔本部門工作職責範圍內的其它應急處置工作。

2.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

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設在市交通運輸委,具體負責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應急指揮協調工作,辦公室主任由市交通運輸委分管領導擔任。

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主要職責是:

(1)落實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部署的各項工作,傳達上級領導的有關要求。

(2)負責道路交通突發事件信息的接收、覈實、處理、傳遞、通報、報告,執行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的應急指令。

(3)負責及時組織發佈或配合上級單位發佈關於道路交通突發事件及其處置情況的消息。

(4)負責監視道路交通網絡運行,採集、分析、處理相關運行信息。

(5)負責建立應急工作聯絡員制度,牽頭組織各成員單位交流溝通應急準備情況,共同研究應急工作中的問題。

(6)負責組織相關專家開展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研究工作。

(7)組織道路交通突發事件預防和處置的有關應急宣傳、培訓和演練等工作。

(8)組織編制全市道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預案,並監督執行。

(9)參與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調查與評估工作。

(10)承辦市委、市政府和市應急委交辦的職責範圍內的其它事項。

3.區應急指揮機構。

各區政府(新區管委會)建立相應的區一級道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指揮機構,負責處置和管理本區範圍內的道路交通突發事件。

4.專家機構。

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專家組由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牽頭組織,專家組成員由道路、交通、氣象、水務、電力、市政等行業的專家組成。專家組的主要職責是:

(1)對應急準備工作中的重大問題進行研究,提供建議。

(2)參加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統一組織的活動及專題研究。

(3)應急響應時,根據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的通知,進駐指定地點、研究分析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信息和有關情況,爲應急決策提供建議。

(4)爲現場指揮部應急處置提供決策建議和技術支持。

(5)參與事件調查。

、運行機制

(一)預防、監測與預警

1.預防。

堅持"預防爲主、預防與應急相結合"的原則,從可能發生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多個環節進行深入分析,統籌考慮和綜合運用各方面的資源和力量,開展日常預防工作,做好完善應急體制建設、加強隱患排查、加大安全宣傳、加強協調溝通等工作,減少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發生,控制、減輕和消除道路交通突發事件引起的社會危害。

2.監測。

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是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監測機構,負責健全成員單位之間的監測網絡,促進不同成員單位之間氣象、交通、經濟社會影響等監測信息共享。

相關成員單位須及時發現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風險隱患,並進行詳細調查、登記、專項風險評估、形成分析報告,爲及早治理風險和控制風險、保障安全運行提供決策支持。

在危險貨物運輸車輛、客運車輛、出租車、校車、泥頭車、重型貨車等重點車輛上安裝使用衛星定位汽車行駛記錄儀,建立和完善安全監測監控系統。加強道路視頻監控系統、交通引導及信息發佈等道路交通安全基礎設施建設。

3.預警。

(1)預警級別

根據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影響範圍、緊急程度、發展態勢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預警級別由低到高劃分爲四級:Ⅳ級、Ⅲ級、Ⅱ級和Ⅰ級四個級別。

Ⅳ級預警:可能發生或引發一般道路交通突發事件,事件即將臨近,事態可能進一步擴大。

Ⅲ級預警:可能發生或引發較大道路交通突發事件,事件已經臨近,事態有擴大的趨勢。

Ⅱ級預警:可能發生或引發重大道路交通突發事件,事件即將發生,事態正在逐步擴大。

Ⅰ級預警:可能發生或引發特別重大道路交通突發事件,事件即將發生,事態正在蔓延。

(2)預警信息發佈

①Ⅳ級預警信息:由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負責發佈,同時報告市應急辦,通報可能受到影響和危害地區的區政府(新區管委會)。

②Ⅲ級預警信息:根據市政府授權,由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有關部門(單位)發佈,同時報告市應急辦。特殊情況需報市政府審定的,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有關部門(單位)應及時簽署意見報市應急辦覈定後,由市政府分管領導簽發。

③Ⅱ級以上預警信息:由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有關部門(單位)提出預警建議,報市應急委主任或副主任批准後,由市應急辦報告省應急辦,由省應急辦根據省人民的政府授權發佈。

(3)預警信息發佈內容

預警信息發佈的內容應包括:發佈機構、發佈時間、可能發生的突發事件的類別、起始時間、可能影響範圍、預警級別、警示事項、事態發展、相關措施和諮詢電話等。

(4)預警信息發佈方式

全市通過市突發事件預警信息發佈系統(設在市氣象局)和深圳政府在線網站統一發佈道路交通突發事件預警信息。各區(新區)、市有關部門(單位)應當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刊、互聯網、手機短信、微博、電子顯示屏、有線廣播、警報器、宣傳車等通信手段和傳播媒介,及時、準確地將預警信息傳播給社會各界和公衆。

(5)預警響應措施

發佈預警信息後,有關成員單位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和分級負責的原則,依法採取相應措施。

(6)預警信息的調整和解除

預警信息發佈單位應當密切關注事件進展情況,並依據事態變化、處置情況和專家意見,適時調整預警級別並重新發布。有事實證明不可能發生突發事件或者危險已經解除的,應當立即宣佈解除預警信息,終止預警期。

(二)應急處置與救援

1.信息報告和共享。

相關部門和單位接到報告後,應當立即派人前往現場初步判定事故等級,同時報上一級主管部門。主管部門接到報告後,按照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的原則,Ⅳ級以上道路交通突發事件必須在事發後30分鐘內通報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如遇緊急情況先以口頭形式報告,隨後再在24小時以內以書面形式上報,同時立即按照相關預案,先行組織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當發生Ⅲ級以上道路交通突發事件時,相關成員單位必須在事發後30分鐘內通過電話向市委、市政府及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報告事件簡要情況,並通報事件可能涉及的區政府(新區管委會)、市有關部門(單位);在事發後1小時內將突發事件信息書面報告市委、市政府及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通報事件可能涉及的區政府(新區管委會)、市有關部門(單位)。事件後續處置情況應及時報告。

道路交通突發事件報告應包括事件發生時間、地點、信息來源、事件性質、危害程度、傷亡人數、影響範圍、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事件發展趨勢和已經採取的措施等。

2.先期處置。

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發生後,事發企事業單位和主管部門等有關單位應當立即啓動相關應急預案,採取先期處置措施,同時報告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請求有關部門人員趕赴現場開展警戒、疏散羣衆、控制現場、救護、搶險等基礎處置工作,以保護人民羣衆生命財產安全,防範事態擴大;向事發地的區政府(新區管委會)及有關部門(單位)報告信息。

3.應急響應。

(1)Ⅳ級應急響應。

①事發企事業單位和主管部門等有關單位應開展先期處置工作,並按要求將事件主要情況向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報告。

②當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將事件初步判定爲一般(Ⅳ級)道路交通突發事件時,由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視情況組織力量,指揮、督導先期處置單位做好應急處置工作。

③其他相應的應急響應措施和行動。

(2)Ⅲ級應急響應。

在Ⅳ級響應的基礎上,採取下列措施:

①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接到Ⅲ級以上事件報告後,及時報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並提請啓動本預案。

②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及時進行研判,如果達到Ⅲ級以上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立即啓動本預案。

③預案啓動後,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及時通知相關成員單位開展現場指揮協調、制定救援方案、救援搶險、交通管制等應急處置工作。

④各成員單位在應急處置過程中做好現場人員防護工作。

⑤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及時組織關於交通管制、公交運營線路調整等影響公衆出行的信息發佈工作。

⑥其他相應的應急響應措施和行動。

(3)Ⅱ級以上應急響應。

Ⅱ級以上應急響應工作經指揮部研判確定後,在前一級響應的基礎上,根據上級應急機構的指示,由市應急委進行統一指揮與部署,組織和協調各方面力量進行應急處置,積極配合上級應急機構做好應急處置工作。

4.指揮協調。

啓動Ⅲ級以上應急響應時,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按照"統一指揮,分級負責,屬地爲主,專業處置"的要求,組織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主要採取以下措施:

(1)協調有關區(新區)、市有關部門(單位)提供人力、物資、裝備、技術、通信等應急保障。

(2)制訂並組織實施應急救援或事件處置的`方案,防止引發次生、衍生和耦合事件。

(3)及時掌握突發事件事態進展情況,向市委、市政府報告,將有關信息通報市政府新聞辦。

(4)協助市領導綜合協調、指揮處置突發事件,傳達並督促有關部門(單位)落實市委、市政府、市應急委有關決定事項和市領導批示和指示。

(5)其他相應的應急響應措施和行動。

事發地的區政府(新區管委會)在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的指揮或指導下,採取以下措施:

(1)根據相關應急預案,採取措施控制事態發展,開展應急救援和事件處置工作,向市委、市政府、市應急委和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報告情況。

(2)組織協調有關單位做好人力、物資、裝備、技術等應急保障工作,維持現場治安和交通秩序,維護本區內社會穩定。

(3)組織動員、指導和幫助羣衆開展防災、減災和救災工作。

(4)其他相應的應急響應措施和行動。

市有關部門和單位在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的指揮或指導下,採取以下措施:

(1)根據相關應急預案,開展應急救援或事件處置工作,向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報告情況。

(2)派出或協調有關領域的應急專家組參與事件處置工作,提供應急救援、處置事件、減災救災等方面決策建議。

(3)其他相應的應急響應措施和行動。

5.現場指揮部與現場指揮官。

啓動Ⅲ級以上應急響應時,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根據實際需要,成立現場指揮部,現場指揮官由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執行總指揮兼任,現場副指揮官由市應急辦、市政府新聞辦和有關區(新區)應急委的負責同志分別擔任。

現場指揮官統一組織、指揮現場應急救援工作。現場指揮官有權決定現場處置方案,協調有關單位和部門的現場應急處置工作,調度現場應急隊伍。

現場指揮部吸收事件涉及的有關單位負責人以及相關專家爲成員。參加現場應急救援的隊伍和人員在現場指揮部統一協調下進行應急救援和處置工作。與突發事件有關的部門和單位應當主動向現場指揮部提供與應急處置有關的信息資料,爲實施應急處置工作提供各種便利條件。

現場指揮部的主要職責是:

(1)執行上級下達的道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處置任務。

(2)負責提出應急處置的具體措施,下達應急處置任務。

(3)開展現場組織、協調、指揮等具體處置工作。

(4)及時收集、掌握、反饋現場信息情況和提供現場新聞材料。

(5)職責範圍內的其他工作。

6.處置措施。

突發事件發生後,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按照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類別和處置工作需要,組織採取人員搜救、醫療救護、風險源控制、交通管制、設備和場所管制、基礎設施搶修、市場秩序維護、治安維護、社會影響面控制等相應措施。

7.響應升級。

經應急處置,Ⅳ級突發事件事態仍難以有效控制,呈現蔓延、擴大、惡化趨勢時,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應當及時報請市交通運輸指揮部,進行應急響應升級。

經應急處置,Ⅲ級以上突發事件事態仍難以有效控制,呈現蔓延、擴大、惡化趨勢時,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應當及時報請市應急委,進行應急響應升級。

8.社會動員。

根據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危險程度、波及範圍、人員傷亡等情況和應對工作需要,市、區兩級政府及各新區管委會可發佈社會動員令,動員公民、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基層羣衆自治組織和其他力量,在現場指揮部的統一領導下做好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緊急救援、秩序維護、後勤保障、醫療救助、衛生防疫、恢復重建等處置工作。必要時,報請上級應急機構支持。

9.信息發佈。

(1)信息發佈要求。

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信息實行統一、快速、有序、規範管理。

(2)信息發佈機構。

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相關信息由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統一組織發佈。

(3)信息發佈內容。

信息發佈應明確事件的地點、性質、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情況、救援進展情況、事件區域交通管制情況以及臨時交通措施等。

(4)信息發佈方式。

通過廣播、電視、移動通信、氣象信息發佈平臺、互聯網平臺(政府的網站、政務微博)以及公共場所電子顯示屏等方式向公衆發佈信息。

10.應急結束。

突發事件及其次生、衍生事件造成的威脅和危害得到控制或基本消除,應急處置工作即告結束。履行統一領導職責或組織處置突發事件的有關部門(單位)應當停止有關應急處置措施,撤銷現場指揮部,採取或繼續實施必要措施,防止事件反覆或發生衍生、次生事件。

(三)後期處置

1.善後處置。

應急結束後,事發地區政府(新區管委會)應及時組織協調善後處置工作,儘快消除道路交通突發事件後果和影響,安撫受害人員,保證社會穩定,儘快恢復正常秩序。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協調處理好有關工作。

2.社會救助。

應急結束後,由市民政局、事發地區政府(新區管委會)等相關部門參照有關規定執行,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協助。

3.保險。

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發生後,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協調有關保險機構及時派員趕赴現場,開展應急人員保險受理和受災單位及受災人員保險理賠工作。

4.調查評估。

(1)調查機構。

較大級及以上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由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或由其指派有關部門和單位成立調查組進行調查。

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調查主體爲:

①Ⅳ級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由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或由其指派有關部門和單位成立調查組進行調查。

②Ⅲ級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由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指派有關部門和單位成立調查組進行調查。

③Ⅱ級、Ⅰ級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由上級應急機構牽頭進行調查。

(2)調查要求。

應急狀態解除後,現場各應急處置部門應整理和審查所有的應急記錄和文件等資料;總結和評價事件發生的原因和在應急期間採取的主要行動和措施;必要時,提出修訂本預案建議,並及時做出書面報告。

(3)總結評估報告內容。

①發生事件的道路交通基本情況。

②事件發生原因、發展過程及造成後果(包括人員傷亡、經濟損失)的分析與評價。

③採取的主要應急響應措施及其有效性。

④事件責任認定及對事件責任人的處理建議、結果等。

⑤總結事件的主要處置經驗、教訓和防範整改措施等。

5.恢復與重建。

道路交通突發事件處置工作結束後,結合調查評估情況,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組織制定恢復與重建計劃,及時恢復社會秩序,修復被破壞的設施。

四、應急保障

(一)人力資源保障

各應急救援職能部門平時要不斷加強各自應急救援、工程搶險隊伍的各項建設,並通過經常性的培訓、演練提高應急處置人員的業務素質和技術水平。確保能隨時承擔應急救援、搶險任務。

(二)經費保障

市、區財政部門應保障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應急費用,建立應急經費快速撥付機制。

處置突發事件所需財政經費,由市、區兩級政府和新區管委會按照現行事權、財權劃分原則,分級負擔。

(三)物資保障

相關成員單位應按照《關於進一步加強我市應急物資儲備工作的意見》(深府辦函〔2011〕87號)有關要求,加強應急物資日常儲備,建立應急物資生產能力、技術儲備、產品儲備信息數據庫,加強相關物資儲備、生產及加工能力儲備、生產工藝流程的技術儲備;制定應急物資調撥、配送方案,並建立應急物資緊急生產機制。各相關部門要根據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特點,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裝備和救災物資,並加強應急裝備的管理、維護和保養。

(四)醫療衛生保障

市衛生計生委建立和完善全市衛生應急預案體系、衛生應急指揮體系和醫療衛生救援體系,組建醫療專家隊伍和應急醫療救援隊伍,組織儲備醫療救治應急物資,開展突發事件醫療救援演練。

(五)交通運輸保障

啓動應急預案期間,市交通運輸委制定各類交通運輸工具的調用方案,建立健全交通運輸應急聯動機制,保障緊急情況下的綜合運輸能力。必要時,可緊急動員和徵用社會交通運輸工具。根據現場需要,市公安交警局對突發事件現場及有關道路實行交通管制,維持應急處置期間的交通運輸秩序,必要時開設應急救援通道。

(六)治安保障

市公安局制定相應治安應急預案,負責制定突發事件狀態下維持治安秩序的各項準備方案,包括警力集結、布控規劃、執勤方式和行動措施等。

(七)人員防護保障

現場應急工作必須在確保現場人員安全的情況下實施。參加現場應急工作的指揮人員應按有關規定配帶具有明顯標識的專業防護服裝及裝備。現場應急指揮部應充分考慮對人員造成危害的可能性和所有危害種類,制定科學合理、切實可行的應急救援方案,配備先進適用、安全可靠的安全防護設備,嚴格執行參與應急工作有關人員進出現場的管理程序。

(八)通信和信息保障

市經貿信息委牽頭負責,會同各成員單位建立和完善通信網絡,建立有線和無線相結合、基礎電信網絡與機動通信系統相配套的應急通信系統,爲各應急單位提供多樣化、高效率的通信方式,確保道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過程中通信網絡通暢。

(九)現場救援和工程搶險裝備保障

各成員單位根據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需求,配備現場救援和工程搶險設備,建立應急裝備、救治藥物和醫療器械等的儲備、維護、保養和調用制度,以及應急裝備類型、數量、性能和存放情況的檔案管理制度。

(十)應急避難場所保障

市規劃國土委負責制定全市應急避難場所專項規劃。市民政局、應急辦(地震局)分別負責指導和檢查室內、室外(地震)應急避難所的建設工作;應急避難場所的歸屬單位負責場所的日常管理和維護;由民政部門負責災時統一協調使用和管理避難場所。

應急避難場所的歸屬單位應按照要求設置各種設施設備,劃定各類功能區,設置規範的標誌牌,儲備必要的物資,建立健全應急避難場所維護、管理制度和災時應急預案。

(十一)科技支撐保障

由市科技創新委牽頭負責,市經貿信息委配合,採取扶持政策和優惠措施,鼓勵和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有關機構等開展公共安全領域的科學研究;研究制定促進應急產業的政策措施,鼓勵支持本地產學研機構和有關企業研究開發用於突發事件預防、監測、預警、應急處置與救援的新技術、新設備和新工具。

(十二)氣象服務保障

市氣象局負責氣象服務保障工作,根據應對事故的需要,提供事發地區的氣象監測預警服務,並加強對極端天氣的監測和預警,爲處置道路交通突發事件提供氣象服務和保障。

(十三)法制保障

在突發事件發生和延續期間,市政府依法發佈緊急決定和命令。市法制辦按照市政府的要求對突發事件應對工作提供法律意見。

(十四)其他應急保障

各成員單位按照各自職責完成其他相關應急保障工作。

五、監督管理

(一)應急演練

各相關單位不定期開展道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演練,市應急辦負責規劃、組織和實施跨區域、跨系統的市級道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演練,切實提高各單位應急處置能力。

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和各有關部門(單位)負責交通運輸行業的綜合演練或單項應急演練,加強對基層部門(單位)的檢查和指導。各區政府(新區管委會)以及各街道辦事處(辦事處)負責本轄區應急演練的綜合管理工作,根據實際需要組織綜合應急演練。

(二)宣傳教育

相關成員單位各區(新區)、市相關部門(單位)應當開展面向內部、面向社會的應急法律法規、應急預案和應急知識宣傳教育活動,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紙、海報、互聯網以及安全實景模擬教育基地等多種載體,開展道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宣傳教育,讓公衆掌握應對道路突發事件避險、互救、自救、減災、逃生等基本知識和技能。

(三)培訓

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及各有關部門(單位)定期組織救援專業隊伍進行救援知識的專業培訓,加強國內外技術交流和研討,提高應急處置、突發事件調查等專業技術人員的業務知識水平。

(四)責任與獎懲

市應急委根據調查報告,提請市委、市政府對在處置道路交通突發事件中做出貢獻的部門、單位和個人予以表揚;對在處置道路交通突發事件中瞞報、漏報、遲報信息及其他失職、瀆職行爲的部門、單位和個人,依據相關規定追究其行政責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五)預案實施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六、附則

(一)部門應急預案目錄

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各成員單位應根據本預案的要求,結合各自的工作實際,制定相應預案,並報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市應急辦備案。

(二)預案管理

1.預案修訂。

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在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對本預案進行修訂,並報市人民的政府審定:

(1)相關成員單位職能發生重大變更,或在施行中發現重大問題和缺陷。

(2)專家評估提出重大修改建議等。

各成員單位負責修訂和完善相關專項預案,並報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審覈。如成員單位的應急工作負責人和聯絡員聯繫方式發生變動,應及時作變更報送。

2.預案審定。

本預案由市人民的政府審定。

(三)制定與解釋

本預案是深圳市應對道路交通突發事件預案體系中的綜合預案,由市交通運輸委牽頭制定和解釋。

交通道路的應急預案8

爲迅速處置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損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我鎮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一、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在我村區域內發生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如有道路交通事故的發生,及時向政府和公安派出所彙報,並組織人員到現場進行搶救。

二、組織領導

道路交通事故發生後,應急處置工作在村黨支部、村委會的統一領導下,成立由村書記張裔任組長,村總支委、村委會委員、合作社社長爲成員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應急處置領導組,統一組織、監督和檢查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研究解決應急處置工作中的有關問題。協調解決工作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使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降低到最低限度。

(一)爲了加強對事故現場處置工作的領導,成立現場處置領導小組,由黨總支書記張裔任組長,現場由組長統一指揮,如有事故發生,及時趕赴現場,及時搶救、轉移受傷人員,把傷員在最快速度送往醫院搶救。

(二)救護工作,由張憲元負責具體工作,統一安排。

(三)由村委會配合鎮政府、派出所一併調查,配合協助上級領導的工作,維護現場秩序,疏導現場周圍交通,勘查現場,並會同有關部門清理事故現場,排除險情,恢復道路交通秩序。

三、處置原則和要求

(一)在接到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報警後,在迅速組織力量趕赴現場的同時,並及時向上級部門報告情況。

(二)到達事故現場後,首先要保護現場的情況下,全力搶救傷員和財物,進一步維護好治安秩序。事故調查要積極配合上級部門,認真做好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聯繫電話:xxx

天星寺鎮花房村村民委員會

二〇xx年xx月xx日

交通道路的應急預案9

爲了加強學校安全工作,保障全校師生員工的安全工作,打造和諧校園,防範當前雨雪天氣安全事故的發生,並能快速、及時、妥善的處理突發事件,切實有效降低雨雪天氣安全事故的發生。根據教育部和教育局文件精神,切實從我校實際出發,制定本預案。

一、學校雨雪天氣安全領導小組

組長:xxx

副組長:xxx

組員:xxx

二、惡劣天氣範圍

大風、雷電、雨雪(中大)、冰雹等。

三、安全工作措施

1、當日值班人員全部到崗,早晨7:10到校,放學之前10分鐘到達學校大門口,引導學生安全有序離開教室和學校大門口。

2、安全領導小組有關人員及時到崗,遇到雨雪天氣時應提前通知各年級學生按時放學,並在大門口、教室等區域引導學生安全離開校園,引導家長站在大門兩側接送學生。

3、班主任課間加強巡視,確保學生課間不追逐打鬧,確保課間活動安全。遇緊急疏散時,在班級內疏散學生,各司其責,確保本班學生安全有序離開班級。班主任必須等到最後一名學生離校後方可離開。

4、各班主任利用電話等通訊手段,要求家長教育孩子在上學途中注意安全,確保上學放學途中不出意外。

5、遇到降雪天氣安全領導小組組織人員清掃校園內主要路段的積雪,對校園校舍安全隱患及時進行排查,發現問題立即上報,及時整改。

6、未盡事宜,以緊急通知爲準。

四、應急宣佈及後項

1、學校必須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切實落實安全工作的'責任制。要加強與有關部門的密切配合,及時掌握災情預測預報。

2、及時對學校校舍進行一次全面排查。對因排除學校地質危害、校舍安全隱患工作所引起的學校師生學習、生活不便的問題,做出妥善安置。

3、加強對學生天氣預警知識的教育,同時對雨天以及惡劣天氣時學校安全工作作出應急預案。家長接送學生必須按照應急預案執行。

4、惡劣天氣應急預案由校長室制定,根據具體天氣狀況,在學校廣播裏臨時宣佈。

5、宣佈爲惡劣天氣後,各部門應全力以赴組織好各項工作,堅決杜絕大事當前而無所事事的現象出現。

6、對於在惡劣天氣中置學生於不顧先行離開崗位的人員,視情節輕重予以談話、批評、處分及至追究相關責任。

交通道路的應急預案10

20xx年春運道路交通安全的應急預案爲給人民羣衆在春運(20xx年1月28日至3月8日)期間創造良好的出行環境,確保我鎮道路交通安全暢通,預防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發生,特制定本應急預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人爲本、安全第一、組織有序、規範高效”的原則,加強組織領導,密切協調配合,綜合施策整治,強化道路交通安全源頭管理,強化路面整治養護,全力維護道路交通秩序和道路運輸秩序。

二、組織領導及職責

爲加強對春運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組織領導,我鎮成立春運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

指揮長:xx(黨委副書記,鎮長)xx副指揮長:xx(人大副主席、分管交通)xx成員:全鎮幹部、鎮級單位負責人、各村(居)書記、主任、交通協管員、勸導員。

職責:負責春運《應急預案》的啓動、指揮、協調,督促各村、各企事業單位執行《應急預案》的工作情況。

指揮部下設三個救援隊:

救援一隊隊長:xx(人大副主席、分管交通)xx成員:xx(安辦主任)xx xx(派出所所長)xx xx(派出所民警)xx職責:及時趕赴道路交通事故現場並負責保護好現場和周邊的治安秩序,保護人民羣衆的`生命財產。配合公安交警勘驗現場,指揮旅客向指定場所疏散,以緩解交通要道的壓力,負責疏散地的治安和衛生保潔工作。及時疏通道路,保障道路通暢。

救援二隊隊長:xx(黨委委員,分管安全)xx成員:xx(衛生院院長)xx xx(安辦工作人員)xx xx(交管站)xx職責:營救受傷人員,嚴禁肇事逃逸,調配公路應急運力,緊急疏運滯留旅客,以緩解道路運輸壓力。協助所在地村委會做好突發事件人員疏散和宣傳解釋工作。並組織勞力配合有關的進行道路維修、搶險整治工作。

救援三隊隊長:xx(黨委委員,副鎮長、武裝部長)xx成員:xx(信訪辦主任)xx xx(黨政辦主任)xx xx(財政所所長)xx職責:負責通信聯絡,信息傳遞,報告上級相關部門,通知死、傷人員家屬,事故善後工作及後勤保障。

三、預案啓動

春運期間,鎮派出所人員負責24小時輪流值班,預警電話:xx;

如遇大雪大霧等惡劣天氣、重大交通事故、公共案件、疫情等而導致交通堵塞,使我鎮正常秩序受到嚴重破壞的緊急情況下啓動《應急預案》。

四、工作目標

爲人民羣衆歡度佳節創造安全、有序、暢通、文明的道路交通環境,確保xx鎮春運期間道路交通安全形勢平穩。

交通道路的應急預案11

一、目的

爲了有效防範,處置因災害性極端天氣帶來的各種自然災害,最大限度的減少各類損失,切實保障人員和財產的安全,維護秩序的穩定。

二、方針與原則

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爲主”、“保護人員安全優先,保護環境優先”的方針。貫徹“常備不懈、統一指揮、高調協調、持續改進”的原則。

三、極端天氣

狂風、暴雨、暴雪、龍捲風、冰雹、颱風、強寒潮、沙塵暴、大霧、長期乾旱、大風、暴雨、龍捲風、冰雹、颱風等,可能引發的安全事故主要有坍塌、中暑、中毒、觸電、高空墜落、物體打擊等。

四、第一現場項目部主管、經理及時與外部相關機構聯繫,聯繫方式

消防聯繫電話:119

醫院聯繫電話:120

報警聯繫電話:110

五、當事人或項目部主管、經理不能處置並控制局面時,應及時報警,並撥打應急小組負責人電話,請應急小組人員迅速趕到現場增援

110報警處理流程

1、一定要在就近的地方,抓緊時間報警,越快越好。

2、報警時要按民警的提示講清報警求助的基本情況,現場的原始狀態如何,有無採取措施,犯罪分子或可疑人員的人數、特點、攜帶物品和逃跑方向等,打110還要提供報警人的所在位置、姓名和聯繫方式。

3、無特殊情況,報警後應在報警地等候,並與民警和110及時取得聯繫;有案發現場的,要注意保護,不要隨意翻動;除了營救傷員,不要讓任何人進入。

119報警處理流程

1、報警時要講清着火單位所在區縣、街道門牌號;

2、要說清是什麼東西着火和火勢大小,以便消防部門調出相應的消防車輛;

3、說清楚報警人的姓名和使用的電話號碼;

4、要注意聽清消防隊的詢問,正確簡潔地予以回答,待對方明確說明可以掛斷電話時,方可掛斷電話;

5、報警後要到路口等候消防車,指示消防車去火場的道路。

注:如果事故現場有人員傷亡的要及時撥打120急救電話。

六、應急指揮者、參與者的責任、義務

⑴遇到突發情況時,應急小組人員應無條件立即到位;勞務人員安排,統一由項目部協調處理,各方全力配合開展工作;

⑵應急狀態下,組織人員、設備、物資等投入應急搶險行動,及時向公司彙報現場情況和發展趨勢,必要時提出救援請示;

⑶發生突發事件和自然災害險情時,第一時間向公司總經理及分管領導彙報,並迅速調動本單位應急力量採取應急行動;

⑷必須24小時有應急值班,值班期間應急小組組長、副組長及值班人員手機24小時保持暢通,並認真做好應急值班記錄。

⑸負責傳達和執行上級應急組織的各項指令;

⑹在緊急情況下負責組織人員撤離逃生。

七、結合現場具體情況

預警分爲四個等級:藍色預警、黃色預警、橙色預警、紅色預警。

1、藍色預警:大風(24小時內可能受熱帶低壓影響,平均風力可達6級以上,或陣風7級;者已經受熱帶低壓影響,平均風力爲6—7級,或陣風7—8級並可能持續)雷雨大風(6小時內可能受雷雨大風影響,平均風力可達6級以上,或陣風7級並伴有雷電;或者已經受雷雨大風影響,平均風力爲6—7級,或陣風7—8級,並伴有雷電,且可能持續)

2、黃色預警:天氣情況爲暴雨(6小時內降雨量將達50毫米以上,或者已達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續)、中雪、8—10級大風天氣。

3、橙色預警:天氣狀況爲暴雨(3小時內降雨量將達50以上,或者已達50毫米以上且降雨肯能持續)、大雪?10—12級大風天氣。

4、紅色預警:天氣狀況爲大暴雨(三小時降雨量將達100毫米以上,或者已達10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續)、風暴潮、暴雪、12級以上大風和其他重大災害天氣。

八、當市氣象局發佈以上預警等級預報後

項目部通過信息羣發系統等方式向有關部門、有關單位發佈發佈預警應急等級信息,預警應急單位應立即啓動預案。各部門主要負責人,各項目部項目經理電話保持24小時在現場值班。

1、藍色預警

⑴公司總部通知各項目主管、經理、安全員,對項目點臨時用電、臨建設施、現場排水設施進行全面檢查,並各自做好檢查記錄,主管領導帶領安全、設備、質量等部門的負責人,對項目點進行巡迴檢查,並記錄在案。

⑵在市氣象局發佈天氣預警後,所有項目現場要全部停止室外工種作業,待解除預警後纔可恢復室外崗位工作。

2、黃色預警

⑴公司總部通知各項目主管、經理、安全員,落實搶險人員、物資、器材、設備等。

⑵各項目主管、經理、安全員應組織相關人員進一步檢查作業項目重點部位的安全狀況,安排專人定時對重點部位、設備、臨建等設施及周邊環境進行檢查和觀測,並做好記錄。

⑶對項目現場的室外設施要進行全面細緻的`檢查。備齊加固器材,並做好人員撤離的應急設施。對存在安全隱患的,要立即採取設施安全處置,該維護的維護,要加固的加固。達不到要求的必須拆除重建;暴雨天氣必須安排專人進行不間斷巡查;臨時觀察風雨對室外設施的影響、損害情況,智能停車設備、崗亭、雨棚等可能造成的破壞,如有安全隱患的立即將在崗工作人員轉移到安全地方。

⑷項目現場用電必須符合標準規範要求,尤其要做好各配電設施的防雨措施,檢查用電線路有無破皮老化現象,全面檢查項目現場的各類臨時用電設施、配電線路。嚴格實行“三相五線制”,確保做到三級配電、兩級保護,各類配電設施的防雨設施防護完好;暴雨天氣應立即切斷總電源,並準備好應急照明器材,所有室外現場在市氣象局發佈天氣預警後要全部停止室外用電。

3、橙色預警

⑴立即向項目所在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報告搶險救災人員、物資、器材、設備、車輛的到位情況以及所處的位置和機動時間,等待指令。

⑵應該照應急搶險預案,組織搶險人員和設備、車輛、器材等應急物資,在現場集中待命,隨時準備搶險。

⑶公司應採用電話等形式,將災害天氣可能引發安全事故的危險源以及應急措施上報在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

⑷公司負責人、項目經理、項目總監,在做好藍色預警和黃色預警工作的基礎上,重點做好以下工作:

①智能停車設備應增設拉結點和小橫杆,增設水平和縱向斜支撐,增強智能停車設備等的整體穩定。

②對仍不能保證安全的室外工種,立即將當班在崗人員疏散撤離工作現場。

4、紅色預警

項目部巡查後發現還存在安全隱患等因素的,要嚴格實施應急預案,將在職在崗人員疏散、撤離至安全地帶,防止發生人員傷亡事故。

九、高溫作業應急措施

項目點室外工作現場24小時備有充足的純淨水等防暑降溫藥品。同時,如果遇到溫度爲36℃以上的天氣時採取“做兩頭、歇中間”的方法,即在高溫期間實行午睡制度,每天中午停工休息,下午兩點半後恢復以錯開高溫時段,增加高溫作業、高空作業、室外人員倒班頻率,防止因疲勞作業發生危險。中暑的診斷與搶救:因長時間的日光暴曬,或在高溫環境下工作,出現大汗頭暈、無力、口渴、眼花、心慌、四肢麻木、體溫略升高、血壓下降等症狀。中暑的搶救:發現中暑病人都應立即將其移到陰涼通風處。

1、輕度中暑:給予含鹽冷飲,服十滴水或藿香正氣水,休息後即可恢復。

2、高熱型:重點是物理降溫,用26—29℃溫水或50%酒精全身擦浴,用電風扇吹風,頭部大血管放置冰袋,靜脈點滴生理鹽水。

3、痙攣型:重點補充鈉,靜點5%GNS或3%NS,抽搐着用10%含氯醛10—20ml。

十、災害天氣過後的處置

災害天氣過後,項目點對啓動應急預警預案和搶險救災、及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情況等進行總結,並書面上報,作爲下次演練培訓的重點內容。

交通道路的應急預案12

爲了進一步強化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有效地預防和杜絕各類交通事故的發生,保護人民羣衆和車輛財產不受損失,確保在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時能迅速、果斷、有序地進行救援,特制定以下應急預案。

一、應急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二、工作職責

事故發生時,組長和副組長負責協調、指揮救援工作,單位警車臨時用作緊急救援車輛,同時做好以下工作:

1、迅速趕往出事現場,救助傷員,控制事故蔓延。

2、保護事故現場,及時向有關領導彙報。

3、維護好救援秩序,制止無關人員進入現場。

4、配合交警或有關部門做好事故調查和善後工作。

三、應急救援的具體辦法

1、車輛交通事故發生後保護事故現場的要點:

(1)保護好車輛制動時的拖拉痕跡;

(2)受傷害方行進、終止位置;

(3)雙方車輛的位置;

(4)車上的散落物;

(5)標明和保護好傷(亡)人員的倒位、血跡。

2、及時搶救傷者,採取急救措施。臨時變單位公務警車爲緊急救援車輛,並攔截過路車輛、儘快將傷員送到就近醫院搶救(急救電話120)。提醒:配合交通民警指揮、主動如實地反映情況、積極配合交通警察進行現場調查和分析。

3、消除危險,防止二次事故發生。當發生車輛事故後,除了要注意人員傷亡外,還要注意因事故造成的危險因素,如汽油外泄等,要採取必要的措施,防止二次事故的發生,現場勘察完畢後,當事人應當在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的組織下,按照要求及時將車輛移至不妨礙交通的地方,並清理現場。

4、緊急救援的同時,向就近的交通警察部門報案,或者撥打122交通事故的報警電話或110報警電話。

5、記錄下事故目擊證人的.聯繫方法,因爲證人和證據是處理交通事故的重要依據,一定要留下證人的聯繫方法、防止與目擊證人失去聯繫。

四、應急物資

應急車輛:發生事故時單位公務警車臨時充當應急車輛。

交通道路的應急預案13

爲有效預防我鎮所屬區域交通道路安全事故,積極應對可能發生的重特大交通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確保人員的生命和財產安全,確保道路交通安全、暢通,特制定本措施:

一、基本原則

(一)預防爲主,常抓不懈。我鎮將堅持對可能發生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進行分析、預測,認真排查事故易發點,加大檢查和整改力度,並有針對性地制定應急預案,採取預防措施,防範重特大事故發生。

(二)統一領導,協調聯動。在鎮黨委、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各司其職,各盡其責,協調聯動,密切配合,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三)反應迅速,措施果斷。緊急情況發生後,各主要部門應及時做出反應,果斷採取措施,迅速實施搶險,全力控制事態。

二、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我鎮所屬區域道路交通可能發生的緊急情況的應急救援工作。

(一)特殊天氣。雪災、冰凍災害天氣,車輛不能正常通行。

(二)交通事故。發生一次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傷3人及以上的重大交通事故。

三、情況報告

發生緊急情況時,應即刻向鎮道路安全負責人胡朝雲副鎮長彙報(電話:628078),並同時撥打報警電話:110,若如發現有人員傷亡,還應立即撥打急救電話:120。鎮道路安全負責人應在最短的時間內趕到事故的`現場,根據現場情況迅速展開搶險,在組織搶險的同時,向鎮黨委、政府,縣交管和縣安全部門報告。

四、組織領導

(一)我鎮將成立道路交通安全應急救援指揮部,總指揮由鎮長擔任,副指揮由分管領導擔任,指揮部成員由安全員及各部門、民兵應急分隊等組成。指揮部主要職責是指導、督促、檢查事故路段交通道路安全情況;督導有關部門加大對事故路段的整治排查力度,有效預防交通事故的發生;研究確定重大交通安全事故應急處理工作的方針和政策;決定啓動或終止應急預案;統一領導、指揮緊急情況下的應急救援工作,解決應急處理中的重大問題;及時向上級報告事故應急處理情況;適時發佈公告,指定報道負責人。

(二)指揮部內設綜合協調組、事故搶險組、醫療救護組、車輛保障組。

1、綜合協調組:由鎮綜合辦人員(汪高峯、餘點,聯繫方式:__)和鎮安全員(陳誼,聯繫方式:__)組成,負責傳達指揮部指令,綜合協調各組救援工作,調動救援隊伍,全面負責搶險現場的組織、協調,調度彙總、上報救援進展情況,並做好信息反饋工作。

2、事故搶險組:由鎮民兵應急小分隊組成(小分隊名單及聯繫方式見附表1),在緊急情況下(比如出現嚴重交通堵塞、發生重大交通事故、霧、雨、雪天車輛通行受阻等),負責交通管制、維護治安、路障清理、車輛疏導、保障通行、事故搶險等工作。

3、醫療救護組:由鎮衛生院院長陸振球(聯繫方式:677711)及衛生院所有職工組成,主要職責是在接到搶救信息後,迅速組織醫護人員和車輛以及醫療設備,在最短時間內趕到事故現場,並迅速展開搶救,力爭將人員傷亡降到最低程度。

4、車輛保障組:由鎮裏的駕駛員(吳升旺:628215,楊建軍:660195,王建新:667116)組成,主要負責疏散被滯留的旅客,將他們帶到安全的地帶,確保不因交通事故而導致人員滯留現象的發生。

五、預案啓動

(一)緊急情況發生後,根據實際情況,按照事故大小事態,必要時啓動。

(二)緊急情況發生後,各部門、民兵應急小分隊及有關人員要快速反應。

(三)啓動預案啓動後,按照預案要求,迅速組成應急救援指揮部,由指揮部綜合協調組通知相關救援單位立即趕赴現場。

六、應急措施

(一)應急救援指揮部到達現場後,綜合協調組、事故搶險和醫療救護組按照指揮部指令立即就位並按照預案開展工作,應急救援工作有序展開。

(二)事故搶救組應根據現場情況主要做好以下工作:1、當出現雪災、冰凍災害天氣時,應加強對現場安全保衛、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導,必要時可使用應急工業鹽清除道路上的冰凍,確保道路通暢;2、當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時,應及時預防和制止各種破壞活動,維護現場治安,並在第一時間搶救人員的生命和財產安全,確保道路交通安全、暢通。

(三)醫療救護組立即組織急救,全力搶救傷員,配合其他相關部門搶救工作。

(四)車輛保障組在接到通知後應立即出動,迅速到達事故現場,按照指揮部的命令,合理安排被滯留人員的乘車次序。

(五)各有關部門必須從全局出發,服從指揮部的統一指揮,各司其職,分工協作,共同做好事故的搶救和處理工作。

七、其他事項

(一)指揮部針對交通道路發生的緊急情況,有本預案以外的隨機處置權力。

(二)加大道路控制力度。相關部門要做好公路的養護及管理工作,確保交通道路安全。

(三)加強交通安全宣傳。針對節假日期間車輛人員繁多的情況,我鎮將進一步強化安全宣傳工作,採用拉安全橫幅,張貼安全標語、利用村廣播宣傳、短信提醒等方式不斷提高村民的安全意識,同時指定專人對各個路段進行巡查,確保道路安全、暢通。

交通道路的應急預案14

爲了及時妥善處理雨雪天氣的安全緊急事件,提高暴風雪來臨時的快速反應和協調水平,有效保障我校師生生命財產安全,維護學校正常的教學秩序,按照上級有關部門的要求和學校安全工作的需要,特制定本校暴雪安全應急預案。

一、成立學校暴雪應急處理指揮機構

暴雪災害事件應急處置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各中層處室負責人、各班班主任。

二、應急措施

1、利用學校網站、QQ羣、微信羣、微信公衆號宣傳雨雪天氣的預防知識,提高學校和師生員工的安全保護意識。加強對暴風雪天氣的預測預警日常檢查,發現隱患及早採取有效的預防和控制措施,努力減少自然災害事件的損失。[責任部門:校長室、德育處、總務處]。

2、馬上組織一次校園安全拉網式大檢查。對校內體育設施,圍牆欄杆、樓梯扶手、景觀雕塑、文化設施、廁所內隔牆等部位重點檢查,發現安全隱患要有記錄並立即採取措施,消除隱患,確保安全。[責任部門:總務處]。

3、加強對校舍等安全隱患排查工作,及時組織人員對建築物頂棚、校內公共場所和主幹道(如校門、通道、樓梯、廁所、食堂、宿舍等)等區域的積雪進行清除,防止坍塌事故,並在重點區域採取設置安全警示標誌等防護措施。同時,要對水電氣等設施加強防護,如易燃易爆的'危化品、自來水管、消防栓等做好防凍裂措施,防止因冰凍、滲水等造成的安全事故。[責任部門:總務處]。

4、加強應急人員力量和除冰掃雪工具等物資準備,要隨時關注天氣變化情況,及時瞭解雪情、災情,根據上級的信息預報和預告,進行有針對性的工作佈署。[責任部門:校長室、總務處]。

5、進一步加強值班值守、信息報送和應急處置工作。落實24小時值班和重要時段領導帶班制度並保持通訊聯絡的暢通,值班人員要堅守崗位,確保及時做好信息互通和工作互動。要堅決克服麻痹僥倖心理,確保通訊暢通,堅決杜絕脫崗、漏崗現象。一旦出現災情或緊急重大情況,應立即反應,妥善處置,並按規定在第一時間如實上報(1小時內)。(上報流程:1、值班人員上報帶班領導;2、帶班領導向校長彙報;3、校長向教育局彙報)[責任部門:領導工作小組]。

6、嚴格執行上級應對雨雪天氣相關決定與要求。

交通道路的應急預案15

加強學校安全工作,保障全校師生員工安全,建立和諧校園,防止現在。

溫雨雪及酷熱乾旱極端天氣安全事故的發生,並能快速、及時、妥善的`處理突發事件,切實有效降低極端天氣安全事故的發生。根據上級文件精神,切實從我校實際出發,制定本預案。

一、學校極端天氣安全領導小組

組長:xx

全面負責校園極端天氣安全工作,校園安全第一責任人。

副組長:xx

組員:xx

二、惡劣天氣範圍

大風、雷電、雨雪(中大)、冰雹、酷熱等。

三、安全工作措施

1、當日值班人員全部到崗,早晨7:00到校,放學之前10分鐘到達學校大門口,引導學生安全有序離開教學樓和學校大門口。

2、安全領導小組有關人員及時到崗,遇到雨雪天氣時應提前通知各年級學生按時放學,並在大門口、教學樓等區域引導學生安全離開校園,引導家長站在大門兩側接送學生。

3、班主任課間加強巡視,確保學生課間不追逐打鬧,確保課間活動安全。遇緊急疏散時,在班級內疏散學生,各司其責,確保本班學生安全有序離開班級。班主任必須等到最後一名學生離校後方可離開。

4、各班主任利用電話等通訊手段,要求家長教育孩子在上學途中注意安全,確保上學放學途中不出意外。

5、安全領導小組組織人員清掃校園內主要路段的積水、積雪,對校園校舍安全隱患及時進行排查,發現問題立即上報,及時整改。

6、未盡事宜,以緊急通知爲準。

四、應急宣佈及工作要求

1、惡劣天氣應急預案根據具體天氣狀況,在學校廣播裏臨時宣佈。

2、宣佈爲惡劣天氣後,各部門應全力以赴組織好各項工作,堅決杜絕大事當前而無所事事的現象出現。

3、對於在惡劣天氣中置學生於不顧先行離開崗位的人員,視情節輕重予以談話、批評、處分及至追究相關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