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關於消防的應急預案(精選5篇)

在現實生活或工作學習中,沒準兒會出現一些突發事故,爲了提高風險防範意識,把損失降到最低,時常要預先開展應急預案准備工作。那麼什麼樣的應急預案纔是好的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最新關於消防的應急預案(精選5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最新關於消防的應急預案(精選5篇)

  消防的應急預案1

  一、應急預案的任務和目標

更好地適應法律和經濟活動的要求;給員工的工作提供更好更安全的環境;保證各種應急資源處於良好的備戰狀態;指導應急行動按計劃有序地進行;防止因應急行動組織不力或現場救援工作的無序和混亂而延誤事故的應急救援;有效地避免或降低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幫助實現應急行動的快速、有序、高效;充分體現應急救援的“應急精神”。

  二、指導思想

以“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爲指導方針,從維護廣大員工的人身安全和公私財產安全,確保安全,實現公司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建設“一強三優”項目部的發展戰略目標出發,構造“集中領導,統一指揮,反應靈敏,運轉高效”的消防安全應急體系,全面提高項目部應對火災的能力。

  三、組織機構及職責

項目部成立消防安全管理應急指揮部,負責項目部火災現場指揮,消防安全管理應急指揮部由項目部和監理部成員組成。

應急組織機構領導小組

組長:xx(公司主管安全領導)

副組長:(施工單位項目部經理)

成員:

社會急救電話:

急救電話---120火警----119公安----110

消防安全管理應急指揮部職責:指揮協調各工作小組和義務消防隊開展工作,迅速引導人員疏散,及時控制和撲救初起火災;協調配合公安消防隊開展滅火救援行動。

  四、安全管理措施

一、項目部要依據國家的法律、法規、規章以及技術標準進行有效的科學管理,最終達到消除火災隱患目的。

二、合理共同規劃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佈局,最大限度地減少火災隱患。一是要針對施工現場平面佈置的實際,合理劃分各作業區,特別是明火作業區、易燃、可燃材料堆場、危險物品庫房等區域,設立明顯的標誌,將火災危險性大的區域佈置在施工現場常年主導風向的下風側或側風向。二是儘量採用難燃性建築材料,減低施工現場的火災荷載。三是民工宿舍附近要配置一定數量的消防器材,建築工地應設置消防水池以及必要的消防通訊、報警裝置。

三、認真貫徹落實《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公安部令第61號),實行嚴格的消防安全管理。

四、確定以項目經理爲第一負責人對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負責,成立義務消防安全組織,負責日常防火巡查工作和對突發事件的處理,同時指定專人負責停工、復工前後的安全巡視檢查,重點巡查有無遺留菸頭、電氣點火源、明火等火種。

五、對員工必須經過消防安全教育,使其熟知基本的消防常識,會報火警、會使用滅火器材、會撲救初期火災,特別是要加強對電焊、氣焊作業人員的消防安全培訓,使之持證上崗。

六、加強施工現場的用火管理。要嚴格落實危險場地動用明火審批制度,氧氣、乙炔瓶兩者不能混放,焊接作業時要派一監護人,配齊必要的消防器材,並在焊接點附近採用非燃材料板遮擋的同時清理乾淨其周圍可燃物,防止焊珠四處噴濺。

七、是在民工宿舍、員工休息室、危險物品庫房等火災危險處設立醒目的嚴禁吸菸等消防安全標誌,必要時設置吸菸室或指定安全的吸菸地點。

八、是加強施工現場的用電管理。施工單位確定一名經過消防安全培訓合格的電工正確合理地安裝及維修電氣設備,經常檢查電氣線路、電氣設備的運行情況,重點檢查線路接頭是否良好、有無保險裝置、是否存在短路發熱、絕緣損壞等現象。

  五、施工現場消防安全管理及規定

  安全管理

(1)施工現場的消防工作,應遵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開展消防安全工作。

(2)施工現場必須配備消防器材,做到佈局合理。要害部位應配備不少於4具的滅火器,要有明顯的防火標誌,並經常檢查、維護、保養,保證滅火器靈敏有效。

(3)項目部應建立消防規章制度和消防組織,施工現場要有明顯的防火宣傳標誌。施工現場的義務消防人員,要定期組織教育培訓,並將培訓資料存入內業檔案中。

(4)施工必須設置臨時消防車道。其寬度不得不於3.5米,並保證臨時消防車道的暢通,禁止在臨時消防車道上堆物、堆料或擠佔臨時消防車道。

(5)高度超過24米的建築工程,應安裝臨時消防豎管。管徑不得小於75毫米,每層設消火栓口,配備足夠的水龍帶。消防供水要保證足夠的水源和水壓,嚴禁消防豎管作爲施工用水管線。

(6)電焊工、氣焊工從事電、氣焊切割作業,要有操作證和用火證。用火前,要對易燃、可燃物清除,採取隔離等措施,配備看火人員和滅火器具,作業後必須確認無火源隱患後方可離去。用火證當日有效,用火地點變換,要重新辦理用火手續。

(7)氧氣瓶、乙炔瓶工作間距不小於5米,兩瓶與明火作業距離不小於10米。建築工程內禁止氧氣瓶、乙炔瓶存放,禁止使用液化石油氣“鋼瓶”。

(8)施工現場使用的電氣設備必須符合防火要求。臨時用電必須安裝過載保護裝置,配電箱內不準使用易燃、可燃材料。嚴禁超負荷使用電氣設備。施工現場存放易燃、可燃材料的庫房、木工加工場所、油漆配料房及防水作業場所不得使用明露高熱強光源燈具。

(9)易燃易爆物品,必須有嚴格的防火措施,指定防火負責人,配備滅火器材,確保施工安全。

(10)施工材料的存放、使用應符合防火要求。庫房應採用非燃材料支搭,易燃易爆物品應專庫儲存,分類單獨存放,保持通風,用電符合防火規定。不準在工程內、庫房內調配油漆、稀料。

(11)工程內不準作爲倉庫使用,不準存放易燃、可燃材料,因施工需要進入工程內的可燃材料,要根據工程進度限量進入並採取可靠的防火措施。廢棄材料應及時清除。

(12)施工現場使用的安全網、密目式安全網、密目式防塵網、保溫材料,必須符合消防安全規定,不得使用易燃、可燃材料。

(13)施工現場嚴禁吸菸。不得在建設工程內設置宿舍。

(14)施工現場和生活區,未經批准不得使用電熱器具。嚴禁工程中明火保溫施工及宿舍內明火取暖。

(15)從事油漆粉刷或防水等危險作業時,要有具體的防火要求,必要時設專人看護。

(16)生活區的設置必須符合消防管理規定。嚴禁使用可燃材料搭設,宿舍內不得臥牀吸菸。

(17)生活區的用電要符合防火規定。用火要經審批,食堂使用的燃料必須符合使用規定,用火點和燃料不能在同一房間內,使用時要有專人管理,停火時要將總開關關閉,經常檢查有無泄漏。

  安全規定

(一)因施工需要搭設的臨時建築,應符合防火要求,不得使用易燃材料。

(二)使用電氣設備和化學危險物品,必須符合技術規範和操作規程,嚴格防火措施,確保施工安全,禁止違章作業。施工作業用火必須經審查批准,領取用火證,方可作業。用火證只在指定地點和限定的時間內有效。

(三)施工材料的存放、保管,應符合防火安全要求,易燃材料必須專庫儲存;化學易燃物品和壓縮可燃氣體容器等,應按其性質設置專用庫房分類存放,其庫房的耐火等級和防火要求應符合公安部制定的《倉庫防火安全管理規則》;使用後的廢棄物料應及時清除。建設工程內不準作爲倉庫使用,不準積存易燃、可燃材料。

(四)安裝電器設備、進行電氣切割作業等,必須由合格的焊工、電工等專業技術人員操作。

(五)冬季施工使用電熱器,須有工程技術部門提供的安全使用技術資料,並經施工現場防火負責人同意。重要工程和高層建築冬季施工用的保溫材料,不得采用可燃材料。

(六)施工中使用化學易燃物品時應限額領料。禁止交叉作業;禁止在作業場所分裝、調料,禁止在工程內使用液化石油氣鋼瓶、乙炔發生器作業。

(七)非經施工現場消防負責人批准,任何人不得在施工現場內住宿。

(八)設置消防車道,配備相應的消防器材和安排足夠的消防水源。

(九)消防泵房應用非燃材料建造,並設在安全位置。施工現場的消防器材和設施不得埋壓、圈佔或挪作他用。冬季施工,須對消防設備採取防凍保溫措施。

  六、滅火器材配置和急救器具準備

1、救護物資種類、數量:救護物資有滅火器、黃沙、石灰、麻袋、撬、鐵鍬等數量充足。

2、救災裝備器材的種類:倉庫內備有安全帽、安全帶、切割機、氣焊設備、小型電動工具、一般五金工具、雨衣、雨靴、手電筒等。統一存放在倉庫,倉庫保管員24小時值班。

3、消防器材:乾粉滅火器和1211滅火器。國標消防栓,分佈各樓層。設置現場疏散指示標誌和應急照明燈。消防栓應標明地點。

4、急救物品:配備急救藥箱、口罩、擔架及各類外傷救護用品。

5、其它必備的物資供應渠道:保持社會上物資供應渠道(電話聯繫),隨時確保供應。

6、急救車輛:項目部自備小車,或報120急救車救助。

7、急救箱使用注意事項:(1)有專人保管,但不要上鎖。(2)定期更換超過消毒期的敷料和過期藥品,定期對急救器材進行保養。(3)放置在合適的位置,使現場人員都知道。

  七、培訓和演練

1、消防知識培訓:項目部定時組織員工培訓有關消防安全、救助知識,有條件話邀請有關專家前來講解,通過知識培訓,做到迅速、及時地處理好火災事故現場,把損失減少到最低限度。

2、使用和器材維護技術培訓:對各類器材的使用,組織員工培訓、演練,教會員工人人會使用搶險器材。倉庫保管員定時對配置的各類器材維修保護,加強管理。搶險器材平時不得挪作他用,對各類防災器具應落實專人保管。

3、項目部、監理部要每半年對義務消防隊員和相關人員進行一次防火知識、防火器材使用培訓和演練(傷員急救常識、滅火器材使用常識、搶險救災基本常識等)。

4、加強宣傳教育,使全體施工人員瞭解防火、自救常識。

  八、預案管理與評審改進

消防事故後要分析原因,按“四不放過”的原則查處事故,編寫調查報告,採取糾正和預防措施,負責對預案進行評審並改進預案。針對暴露出的缺陷,不斷地更新、完善和改進火災應急預案文件體系,加強火災應急預案的管理。

  消防的應急預案2

爲了確保小區業主的人身及財產安全,保證各級領導及全體員工在發生火災的情況下,明確各崗位、部門、人員職責,正確使用滅火器材,控制火災蔓延,安全迅速的組織現場羣衆疏散和自救,特制訂此應急預案。

  一、報警和接警處置警程序

當任何人發現火災時應當立即通過報警裝置向消控中心報警,不得謊報。

消控中心接到火災報警時,首先用對講機或電話詢問相關地點工作人員現場情況,並就近派遣一名保衛部人員趕赴現場查看。如屬誤報,應儘快查明原因並填寫值班記錄表;如發現確實發生火災,應根據現場情況選擇開啓防排煙系統,並通知現場工作人員、保衛部及時到位控制火勢蔓延,報告單位值班領導趕赴現場指揮撲救,同時向公安消防119指揮中心報警。

  二、確認火災發生後的整體處置程序

(1)現場工作人員發現火情後,第一時間向消控中心報告起火部位、燃燒物質、火勢大小及蔓延方向,就近選取一切可用的滅火器材進行撲救。

(2)消控中心向公安消防119報警後,立即打開起火層相關樓層的應急廣播和消防警鈴,通知相關樓層人員在現場工作人員的指揮下有序疏散,疏散時注意保持現場秩序,儘量不引起現場羣衆恐慌,並提醒現場人員注意防止煙氣。

(3)消控中心根據指揮指令切斷火災區域內的非消防電源,迫降電梯至底層,保持與現場工作人員的聯繫,並根據現場情況開啓如:消防泵、噴淋泵、防火捲簾等設備;在現場不需要或不允許的情況下嚴禁隨意開啓設備。

(4)消控中心人員在消防部隊到達現場後,及時向消防部隊報告火場情況,並協助撲救火災。

(5)單位值班領導在接到火警報告後,應立即召集相關部門負責人趕赴消控中心,並在消控中心成立臨時救災指揮部,服務區最高領導人任總指揮。利用通訊設備瞭解火情,下達撲救指令。此時必須保證消控中心與各個地方、部門、外界的聯絡暢通。撲救指令包括:

1、疏散現場羣衆,劃定安全警戒區域;

2、是否需要啓閉消防泵、噴淋泵、氣體滅火等設施設備;

3、是否切斷電源、迫降電梯;

4、是否關閉空調、通風設備,啓動防排煙系統。

5、其他有利於疏散及火災撲救的指令。

(6)各部門在接到火災報警後,應迅速按照預案佈置就位,與指揮部保持聯繫,各部門領導應在第一時間趕到消控中心。

  三、組織機構

根據預案,在火災突發情況下各部門成員分別成立不同的行動小組,根據指揮部領命,協調配合。

(1)滅火行動組:由維序部確定組員名單,成立單位的志願消防隊,在接到火警報警第一時間,攜帶滅火器材趕赴火災現場,根據指揮部命令實施滅火。

(2)通訊聯絡組:各部門挑選一名,專門負責在火災突發情況下保持與消控中心和指揮部聯繫,確保火災時的通訊暢通,傳達指揮部命令,反饋火場情況。

(3)疏散引導組:火災緊急情況下,各樓層人員應立即控制現場局面,防止混亂,正確疏散在場羣衆向安全地帶撤離,由維序部指派人員負責現場指揮疏散。

(4)安全防護救護組:由後勤部召集人員,將受傷的羣衆和工作人員擡離危險區域,做好現場急救工作,並負責聯絡120急救中心,最大限度確保傷員安全。

  四、應急疏散處置程序

(1)各樓層現場工作人員在接到火警後必須先疏散羣衆。

(2)疏散時注意疏散順序,對着火層本層人員先進行疏散,其次爲着火層上層及下層,防止所有人員涌向同一出口,造成堵塞。

(3)疏散時注意防止混亂,控制現場人員情緒,提高疏散效率,根據現場情況向消控中心報告,要求啓動防排煙系統。

(4)疏散時如發現受傷人員,立即聯絡安全防護救護組,第一時間救治傷員。

  五、初起火災撲救程序和措施

(1)滅火行動組人員接到火災報警後,第一時間攜帶滅火器材趕赴火災現場,按照“救人第一,先控制、後消滅,先重點、後一般”的原則,首先搶救被困火場的人員,控制火勢與撤離物資同時進行。

(2)根據指揮部命令設立水槍陣地,能滅則滅,不能滅則盡一切辦法控制火勢蔓延,等待消防部隊救援。

(3)滅火行動組人員在搶救火場時應注意自身安全防護,不脫離組織單獨行動,在指揮部沒有下達命令前不貿然行動,受到火勢威脅時應及時後撤。

(4)公安消防部隊到達現場後,根據消防部隊需要,協助滅火。

  六、通訊聯絡保障

(1)火災突發情況下,應設立專門的聯絡渠道,對講機等設備應設立專門的對講頻道。

(2)由通訊聯絡組負責傳遞各方信息,傳達指揮部命令,並確保火災時通訊的暢通。

(3)各部門應制定相應的通訊應急方案,在通訊受到阻礙時立即啓動應急方案,確保正常的信息傳遞。

  七、安全防護救護程序和措施

(1)安全防護組接到報警後,準備好相關救護器材,急救物資,於指揮部待命。

(2)根據指揮部命令劃定室內(外)安全警戒區域,制止羣衆圍觀,確保疏散出口處的暢通。

(3)根據火場情況出動,配合滅火行動組搶救傷員,採取有效地急救措施,並及時撥打120急救指揮中心。

  八、火災結束後工作

(1)各部門恢復正常工作狀態。

(2)根據公安消防部門指示,由保衛部派員負責火災現場保護,任何人不得破壞。得到撤銷火災現場保護命令時,派人及時清理,做好清理現場時的安全措施。

(3)如公安消防部門需要,全體人員必須積極配合火災調查工作。

(4)各部門要及時總結,包括起因,滅火戰鬥等方面存在的不足,加強部門管理,防止火災頻發。

  消防的應急預案3

本着預防爲主的原則,在平時工作中必須嚴格按消防管理的有關規定辦事,併成立食堂消防管理領導小組,組長:劉大偉,成員:翟建偉、金濤、樑志強、趙春國。在定期檢查的基礎上,認真落實食堂重點部位安全保衛責任區,做到防範於未然,切實做到食堂消防安全無事故。爲應對突發事件制訂消防安全應急預案。

  一、火警通報順序:

一旦出現火災,要立即通知食堂經理,由經理上報膳食處主任,並根據火勢的大小上報保衛處或撥打火警119,同時及時組織撲救。

  二、全體人員注意事項:

1、當某處發生火災時,全體人員應保持鎮定,及時報警並迅速依據任務分工和組長的命令擔負起撲救任務,不要坐等消防員前來搶救而延誤時機;

2、迅速切斷配電箱總電源;關閉燃氣、燃油閥門。

3、火災發生後,除參與搶救工作外,其餘人員應迅速遠離現場,以免影響或妨礙搶救工作。

4、現場有危險品、易燃易爆物品,應迅速搬離。

  三、各組成員注意事項:

1、滅火組:

①瞭解食堂建築格局及出口;

②瞭解電及天然氣管道鋪設的線路;

③清楚食堂所有消防設施的放置地點;

④瞭解消防設備的保養維護與操作方法;

⑤瞭解火勢情況是否能控制。

成員:各樓層廚師、司爐工、部分職工。

2、警戒組:

①瞭解食堂建築格局及出口。

②當某處發生火災時,應迅速確定安全出口組織疏散。

③在警戒線負責攔阻無關人員進入火災現場。

成員:保衛人員、膳食處人員。

3、救護組:

①應接受緊急救護工作;

②應配備急救箱;

③應瞭解一般藥物的使用情況。

成員:校醫室成員。

  四、火災原因調查:

火災發生後,食堂辦公室要積極協助公安消防機關查明火災原因,提供必要的信息,屬人爲的火災事故按照事故原因沒有查清不放過,事故責任不放過,沒有落實防範措施不放過的原則,進行嚴肅處理。

  五、防火注意事項

1. 食堂天然氣應從室外單獨引入,定期檢查天然氣導管、接頭、儀表閥門,防止泄漏;發現泄漏時,首先要關閉閥門,及時通風,嚴禁明火和啓動各種電源開關;要隨時用漏氣檢測儀進行檢測。

2. 廚房內的電氣機械設備不得過載運行,並防止電器設備和線路受熱、受潮、腐蝕、摩擦等損毀。

3. 油炸食品時,鍋內的油不得超過2/3,以防溢鍋引起火災。

4. 廚房工作結束後,應及時關閉電源、氣源,檢查無誤後方可離開。

5. 廚房應按有關規範配備相應滅火器材。

  消防的應急預案4

無論何時,一旦發現有火災苗頭,如煙、油、味、色等異常狀態,每一個員工都必須立即向監控室報警(注意現場異味爲液化氣等易燃氣體時,嚴禁在現場用手機、對講機、電話報警,應該脫離現場到安全區域後再報警,以防止火花引爆易燃氣體),請其派人查明真相,並做好應急準備。

  1.目擊報警

1.1小區任何區域一旦着火,發現火情的人員應保持鎮靜,切勿驚慌。

1.2如火勢初期較小,目擊者應立即就近採用滅火器將其撲滅,先滅火再報警。

1.3如火勢較大,自己難以撲滅,應採取最快方式用對講機、電話或打碎附近的手動報警器向消防室報警。

1.4關閉火情現場附近的門窗以防止火勢蔓延,並立即關閉附近的電閘及煤氣。

1.5引導火警現場附近的人員用溼毛巾捂住口鼻,迅速從安全通道撤離,同時告訴疏散人員不要使用電梯逃生,以防停電被困。

1.6切勿在火警現場附近高喊:“着火了”,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混亂。

1.7在撲救人員到達火警現場前,報警者應採取相應措施,使用火警現場附近的消防設施進行撲救。

1.8帶電物品着火時,應立即設法切斷電源,在切斷電源以前,嚴禁用水撲救,以防引發觸電事故。

  2.監控室報警

2.1監控室值班人員一旦發現消控設備報警或接到火警報告後,應立即通知安保人員趕赴現場確認,並通知消防專員。

2.2火情確認後立即通報物業經理或安保班長、主管,由其迅速召集人員前往現場滅火、警戒、維持秩序和組織疏散。

2.3立即將火情通報值班領導。

2.4值班人員堅守崗位,密切觀察火警附近區域的情況,如有再次報警,應立即再次派人前往查看確認,如有業主打電話詢問,注意不要慌張,告訴業主:“火情正在調查中,請保持冷靜,如果需要採取其他措施,我們將會用緊急廣播通知您”,同時提請業主關好門窗。

2.5接到現場滅火指揮部下達的.向“119”報警的指令時,立即派人前往路口接應消防車。

2.6接到現場滅火總指揮傳達的在小區內分區域進行廣播的指令時,立即按照用普通話(或中英文)進行廣播,注意廣播時要沉穩、冷靜,不要驚慌,語速要適當,語音要清晰。特殊情況下,應派安保員或保潔員逐單元上門通報,

2.7詳細記錄火災撲救工作的全過程。

  3.報警要求

  3.1內部報警應講清或問清:

A、起火地點;

B、起火部位;

C、燃燒物品;

D、燃燒範圍;

E、報警人姓名;

F、報警人電話;

  3.2向“119”報警應講清:

A、小區名稱;

B、火場地址(包括路名、門牌號碼、附近標誌物)

C、火災發生部位;

D、燃燒物品;

E、火勢情況;

F、接應人員等候地點及接應人;

G、報警人姓名;

H、報警人電話;

  4.成立臨時指揮部

4.1物業經理或值班領導接到火警警報後,應立即趕赴指定地點或火警現場,並通知相關人員到場,成立臨時滅火指揮部。

4.2臨時指揮部由物業經理、工程部、安保部以及其他相關人員組成,由物業經理任臨時總指揮。物業經理沒有到場時,由安保部主管帶任總指揮。

4.3臨時滅火指揮部職責:

4.3.1根據火勢情況及時制定相應對策,向各部門下達救災指令;

4.3.2根據火勢情況及時確定是否疏散人員;

4.3.3立即集合義務消防隊,指揮義務消防隊員參加滅火,並保證消防用水的供應。

4.3.4在火勢難以控制時,應及時下達向“119”報警的指令;

4.3.5根據火勢情況,成立疏散組、搶救組、警戒組,組織救人,搶救和保管重要物資及檔案,維持現場秩序。

4.3.6根據火勢情況決定是否決定啓用緊急廣播進行報警。

4.3.7下令將消防電梯降至首層,派專人控制,轉供滅火工作之用。同時停止起火區域的其他電梯和中央空調運行。

4.3.8根據火勢情況決定是否採用部分或全部斷電、斷氣、打開排煙裝置等措施;

4.3.9消防隊到達後,及時向消防隊領導準確地提供火災情況和水源情況,引導消防隊進入火災現場,協助消防隊滅火,並協助維持現場秩序,安頓疏散人員。

4.3.10火災撲滅後,組織各部門進行善後工作。

  5.人員的疏散和救護

小區內發生火情時,各部門員工的任務是滅火、疏散人員、搶救和保管重要物資和維持秩序,危急關頭以疏散、救護人員爲主。火災發生後,每一位員工都要牢記自己的首要職責是保護業主、訪客及自己的生命安全。

5.1火災發生後,由疏散組負責安排人員,爲業主和訪客指明疏散方向,並在疏散路線上設立崗位進行指導、護送業主和訪客向安全區域疏散。這時切記要提醒大家不要乘坐電梯,如果煙霧較大,要告知大家用溼毛巾捂住口鼻,儘量降低身體姿勢有序、迅速離開。

5.2人員的疏散以就近安全門、消防通道爲主,也可以根據火場實際情況,靈活機動地引導人員疏散。

5.3認真檢查起火區域及附近區域的各個單元。並關閉門窗和空調。發現有人員被困在起火區域,應先營救被困人員,確保每一位業主和訪客均能安全撤離火場。

5.4接待安置好疏散下來的人員,通過良好的服務穩定人們的情緒,並及時清點人員,檢查是否還有人沒有撤出來。

5.5疏散順序爲:先起火單元及相鄰單元,後起火上面2層和下面1層。疏散一般以向下疏散爲原則(底層向外疏散),若向下通道已經被煙火封住,則可考慮向屋頂撤離。

5.6在火場救下的受傷業主、訪客以及撲救中受傷的員工,由搶救組護送至安全區,對傷員進行處理,然後送醫院救治。

  6.警戒

6.1安保部接到火警通知後應迅速成立警戒組,佈置好小區幾外圍警戒。

6.2清除小區外圍和內部的路障,疏散一切無關車輛和人員,疏通車道,爲消防滅火創造有利條件。

6.3控制起火大樓底層出入口,嚴禁無關人員進入大樓,指導疏散人員離開,保護從火場上救出的重要物質。

6.4保證消防電梯爲消防人員專用,引導消防人員進入起火層,維持滅火行動的秩序。

6.5加強對火災區域的警戒,保護好火災現場,配合公安消防部門和調查組對起火原因進行調查。

6.6保證非起火區域和全體業主、訪客的安全,防止犯罪分子趁火打劫。

  7.善後工作

7.1火災撲滅並經公安消防部門勘測後,工程部應迅速將小區的報警和滅火系統恢復至正常狀態。

7.2安保部組織人員清理滅火器材,及時更換、補充滅火器材。

7.3安保部統計傷亡情況和小區財產損失情況,上報物業經理經理。

7.4物業經理組織員工對受災業主/用戶進行慰問,並根據實際情況給予切實幫助。

7.5保潔部組織員工對火災現場進行理,恢復整潔,對因逃生或救火損壞的花木進行搶救或補種。

7.6滅火指揮部應召開會議,對火災撲救行動進行回顧和總結。

7.7由物業經理髮動員工。收集可疑情況,配合調查組對火災事故進行調查。

7.8如果小區財產辦有保險,則由財務部門聯繫保險公司進行索賠。

  消防的應急預案5

爲應對本社區區域內發生的各類火災事故,及時、有效地開展火災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火災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確保撲救與安全疏散工作有序進行,做到防患於未然,特制定社區火災應急預案。

  一、預案適用範圍

(一)當本管轄區集貿市場、幼兒園、居民小區等公共聚集場所;駐區單位、易燃易爆單位發生火災,並造成人員傷亡或直接財產損失的。

(二)本區域內發生的其它災害事故,伴隨着火災發生,社會和政治影響較大,應當由公安消防部門承擔主要任務的事故。

(三)其他沒有達到社區特大安全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啓動條件,但影響較大、指揮部認爲有必要啓動本預案的火災事故。

  二、指導思想

在開發區黨、工委政府及開發區街道的統一領導下,積極發揮社區優勢,充分做好一切思想和物質準備,堅持“救人第一,準確迅速、集中兵力打殲滅戰”的指導思想,按照“先控制,後消滅”的戰術原則,科學指揮,統一行動,快速反應,有效處置。

  三、組織領導機構和職責

(一) 成立火災救援應急指揮部

總 指 揮:

副總指揮:

成 員:

總指揮部工作職責:組織特大火災事故的救援、現場警戒、醫療救護、各項保障和善後處理。統一指揮調動各行動組按照預定方案進行滅火、疏散、救援等工作;根據火場情況變化,適時做出必要決策;組織火災事故的調查及善後處理工作。

指揮部辦公室下設在社區司法警務室,負責人由社區司法警務室站長彭傳華擔任,成員由社區文體站、黨建民政服務站、社區勞動保障站、社區出租房屋管理中心、社區司法警務室等負責人組成。

(二)火災撲救組

組長:彭傳華 劉志剛

成員:由社區義務消防分隊隊員組成。

工作職責:執行總指揮的指令,根據火場情況(即起火部位、火勢大小、燃燒物質等),啓動防火、排煙、及消防供水等設備,正確使用滅火設施和器材,迅速撲滅初起火災,或有效控制火勢發展,配合公安消防隊實施滅火。

(三)現場警戒組

組長:韓 偉 徐 曉

成員:由社區司法警務室治安員、出租房屋協管員負責

工作職責:

1、對火場周圍道路各路口實行交通管制,嚴禁無關車輛進入,確保參與救援的車輛出入暢通。

2、保護現場、維護現場及周圍地區治安秩序,負責火場外圍的警戒。

3、做好羣衆的安全疏散撤離工作,開展火場內部警戒,防止無關人員進入火場和疏散出來的人員重返火場。

4、協助醫療部門做好傷亡人員的搶救工作。

5、加強火災現場周圍區域的治安巡邏控制工作,對現場周圍重要目標實施安全保衛,嚴防違法犯罪活動的發生。

6、根據工作需要,及時組織人員協助進行火災事故原因的調查。

(三)醫療救護組

組長:葉玉榮

成員:由社區醫療服務站工作人員組成

工作職責:

1、負責指揮協調120的應急救援行動。組織醫療救護隊伍迅速趕赴現場,對搶救出的傷員進行現場搶救,並將傷員轉送到有關醫院進行救治。

2、負責協調醫院開展傷員救治工作。

3、組織羣衆自救、互救工作。

4、做好救援工作的醫療器材保障工作。

5、承辦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四)通訊聯絡組 :

組長:王 雪

成員:由社區工作人員組成。

工作職責:根據總指揮的指令和火情,發出119火警信號,準確報告起火地點與部位、着火物質、有無被困人員等信息。保持火場總指揮與消防部門及各行動組之間的聯繫,做到上傳下達,確保信息暢通。

(五)疏散引導組

組長:曹志軍和起火部位單位負責人

成員:起火部位工作人員和部分義務消防隊員組成。

工作職責:利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及臨時搭建的逃生設施,幫助引導被困人員迅速安全撤離火場。按照“救人第一、疏散優先”的原則,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儘可能將重要的信息資料、貴重財物一併撤出。

  四、報警、接警及通訊聯絡的程序和措施

⒈社區居民或工作人員發現火險、火災應立即向社區司法警務值班室報告,值班室電話爲:33xxx9,主任值班室電話爲:3xxx,並提供着火地點、火勢大小和有無被困人員等情況,必要時直接向119火警中心報警。

⒉保衛處值班人員接到報警後,應立即趕往起火地點,同時向總指揮報告,到場後及時向總指揮反饋火場信息。臨時組織在場人員進行必要的撲救和救援工作。

⒊按照總指揮的指令,通訊聯絡組組長接通知後立即通知本組成員,並安排分頭通知起火部位單位負責人、各行動組成員及供水供電部門負責人等迅速到達火災現場。如果已向119火警中心報警,應及時安排人員在大門及路口等候引導消防車輛。同時攜帶對講機等通訊工具趕到現場,保持現場總指揮與各行動組及公安消防隊之間的通訊聯絡。

⒋總指揮到達現場後,彙總火場各方面的情況,按照預案規定的職責任務,指揮各行動組進行滅火、疏散和救援等工作,組織在場人員參與協助滅火、救援和維持現場秩序等工作。

  五、撲救初起火災的程序和措施

⒈火災撲救組成員趕到起火地點後,應立刻了解着火物質和有無易燃易爆、化工化學物品等情況,同時調集附近所有消防器材,按照總指揮的指令,迅速進入火場實施撲救。

⒉火災撲救組進入火場後,若發現仍有人被火勢圍困,應按照“先救人、後救火”的原則,先解救被困人員,併爲疏散人員讓開通道,以免影響疏散時間,造成人員傷亡。

⒊若爲電器設備火災,或着火部位在實驗室、機房等電器設備較多的地方,一定要先切斷火場的電源,再進行撲救,尤其不能用水直接滅火,以防發生人員觸電。

⒋着火物質若爲油類,可用乾粉滅火器撲救,或用石棉瓦、沙土、溼棉被等覆蓋,不要直接用水噴灑油麪,防止火勢流動蔓延。若爲可燃氣體火災,應先關閉可燃氣體閥門,切斷氣源。若着火物質爲橡膠、塑料等化工製品,進入火場人員應攜帶防毒面具等防護用品,防止發生人員中毒。

⒌如果火場附近存放有易燃易爆物品,在確認其尚未着火或無爆炸危險時,滅火組應調集充足的人員和消防器材,迅速建立防火隔離帶,防止火勢向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地點蔓延,同時組織力量轉移易燃易爆物品。

⒍如果發現或趕到火災現場時,火災已發展爲全面燃燒,這時應開啓附近所有室內外消防箱,迅速向火場鋪設消防水帶,起動消防供水系統,控制火勢發展,待公安消防隊到達後,協助進行滅火工作。

  六、善後處理工作

火災撲滅後,社區司法警務室負責保護火災現場,配合公安消防部門進行火災事故調查,按照“三不放過”原則(即:原因查不清不放過,責任人和羣衆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沒有采取安全防範措施不放過),查明火災原因,劃清責任,整理有關材料,寫出火災事故調查報告,並提出對直接責任人和相關責任人的處理意見,報街道或消防安全管理部門。向街道通報火災事故及處理情況,針對火災事故開展消防安全教育活動,提高社區居民的安全意識。協同上級有關部門,採取有效措施,整改火災隱患,加強消防安全管理,做到警鐘長鳴,常抓不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