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選整治方案模板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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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選整治方案模板5篇

整治方案 篇1

經鎮政府研究決定,在全鎮範圍內開展“三合一”場所消防安全綜合整治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整治範圍與重點

(一)整治的範圍是在既有廠房、倉庫中設有員工宿舍或在有人居住的民用建築中從事生產儲存活動,並存在火災隱患的場所。

(二)整治的重點行業是造紙、紡織、服裝、製鞋、箱包、化纖、印刷、小化工、工藝品、竹木加工業及火災隱患突出的其他行業。

二、整治工作安排與步驟

整治工作從20xx年1月開始,到20xx年12月底結束,分5個階段進行。

(一)動員部署階段(20xx年1月)。根據富政辦[20xx]121號文件要求,成立相應的綜合整治工作組織領導機構,結合本鎮實際,認真分析本鎮“三合一”場所的消防安全現狀,切實加強整治工作的領導和落實。

(二)全面排查階段(20xx年2月—20xx年4月)。以工作站爲單位,組織開展一次全面、徹底的消防安全大排查,對全鎮範圍內的企業、鎮郊結合部出租房、家庭作坊全面開展排查,真正摸清底數,列出整治重點,建立整治臺賬,並將《“三合一”場所消防安全綜合整治基本情況登記表》報送鎮綜合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三)集中整改階段(20xx年5月—20xx年10月)。鎮綜合整治工作領導小組根據本鎮“三合一”場所排查彙總情況進行專題研究,確定整治重點,明確整治責任單位和人員,做到限期整改,實行聯合執法,督促單位逐項逐條整改落實,確保隱患得到真正消除。

(四)驗收鞏固階段(20xx年10月—20xx年11月)。將綜合整治工作臺賬上報市綜合整治領導小組辦公室,按富政辦[20xx]121號文件要求,迎接市綜合整治領導小組進行檢查驗收,查漏補缺,鞏固整治成果。

(五)總結提高階段(20xx年12月)。對綜合整治工作進行認真總結,進一步完善長效管理機制,並對綜合整治工作總結形成書面材料,上報市綜合整治工作小組辦公室。

三、工作要求

1、提高認識,加強領導。“三合一”場所消防安全綜合整治工作,是有效改善消防安全環境的重要舉措,各工作站、行政村、有關企事業單位要從講政治、促發展、保穩定的高度,以對黨對人民高度負責的精神,充分認識這次綜合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並擺上在議事日程,加強組織領導,制訂工作計劃,落實工作責任,採取切實有效的措施,確保綜合整治工作取得實效。

2、明確職責,部門聯動。這次綜合整治工作量大面廣,任務艱鉅,要按照“分級、分線管理”和“誰主管、誰負責”、“誰檢查、誰督辦”的原則,層層分解落實任務,要充分發揮工作站、行政村(社區)、公安派出所等基層安全監督機構的作用,全面開展綜合整治工作。要組織參加檢查的人員學習有關法規和文件精神,熟知整治標準,提高整治工作的針對性和有效性。派出所、經濟發展辦、綜治辦等部門要嚴格履行各自的職責,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幫助和督促有關單位落實隱患整治措施。

3、強化措施,全面整改。要根據《富陽市“三合一”場所消防安全綜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結合本鎮實際,制定具體檢查整治措施,重點解決外來務工人員的住宿問題,較好地從源頭上遏制“三合一”現象的產生;實施羣防羣治、綜合治理等措施,將“三合一”現象徹底消除。堅持邊查邊改的原則,對檢查中發現的“三合一”現象,要確定專人,督促有關單位制定具體整改方案,並及時跟蹤整改進度,反饋整改情況。對整改難度大、牽涉面廣的“三合一”場所,鎮政府將組織有關部門進行協調,研究對策、措施,提出整改意見,限期予以整改。對無法整改、火災隱患嚴重的單位以及拒絕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單位,上報市有關部門,依法嚴肅處理,該停產停業整頓的,堅決予以停產停業整頓;該關閉取締的,堅決予以關閉取締。

4、廣泛宣傳、強化教育。要充分利用各種形式、各種渠道,深入宣傳“三合一”場所消防安全綜合整治工作的重要意義,宣傳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宣傳先進典型、廣泛發動羣衆、營造人人關心、人人支持、人人蔘與的良好氛圍,廣播、電視等新聞媒體要積極配合這次綜合整治工作,對火災隱患嚴重且整改不力或拒不整改的單位,要堅決予以曝光。針對業主和員工開展消防知識教育培訓,提高其消防安全意識和逃生自救能力。

整治方案 篇2

爲進一步加強殯葬管理,深化殯葬改革,促進我鎮“三個文明”建設,根據上級有關文件和《姜堰市殯葬管理專項整治活動實施方案》的有關精神,結合我鎮實際,制定我鎮殯葬管理專項整治活動實施方案:

一、組織領導

爲推進我鎮殯葬改革工作,提高殯葬管理的執法水平,確保殯葬管理專項整治活動達到預期的效果。在鎮黨委、政府領導下,成立鎮殯葬管理專項整治領導小組,具體負責殯葬管理專項整治的組織指導、督查、實施工作。

二、目標任務

(一)深化平墳還田活動。從20xx年12月10日起,利用4個月的時間,全面平毀土散墳,確保高速公路、鐵路、姜溱公路沿線1000米以內以及工業園區、農田及水源保護區、集鎮規劃區無墳頭。在此基礎上,逐步擴大平墳還田範圍,使全鎮範圍內所有土散墳在20xx年4月10日前得到徹底平毀。

(二)加強公益性公墓和骨灰存放堂建設與管理。集中精力、人力加大公益性墓地管理,在原有的基礎上,改善墓地環境,基本解決“平有所去、死有所葬”問題,達到“科學合理、方便羣衆、管理規範”的目標。

(三)抓好殯葬市場的整頓。嚴禁生產銷售封建迷信用品和土葬用品;堅決取締無照生產、經營喪葬用品的企業和個體商店;杜絕喪事活動中看風水、打喪鼓及沿路拋撒紙錢、冥幣等封建迷信活動,嚴禁和尚入戶操辦佛事活動;禁止民間藝人蔘與喪事活動,規範吹奏人員的喪事活動行爲;杜絕無牌、無證、報廢的車輛以及違規經營車輛從事殯葬運輸業務。

(四)鞏固火化成果。火化率達100%,杜絕土葬、骨灰裝棺土葬和亂埋亂葬,新發生的骨灰全部進入公益性墓地安葬。

三、工作步驟

整個專項整治活動分宣傳發動和調查摸底、集中整治、平墳還田、總結驗收四個階段。

(一)宣傳發動和調查摸底階段(11月11日—11月20日) 殯葬改革工作牽涉面廣、情況複雜,是一項羣衆性、政策性很強的社會系統工程,需要全社會的配合和支持。爲了推進我鎮殯葬改革工作的健康發展,必須從宣傳發動、摸清底數、制定政策等方面入手,全面啓動我鎮殯葬改革工作,大力開展殯葬改革宣傳教育,在全社會營造殯葬改革的濃厚氛圍。依據國家、省、市關於殯葬改革的政策法規,制定出臺殯葬管理政策,全面開展殯葬現狀調查摸底工作,分別對土葬、骨灰裝棺、亂埋亂葬、假僧、假道人員和封建迷信職業者、民間吹奏、說唱藝人和從事封建迷信品製作、銷售、無證無照經營喪葬用品等行爲進行全面調查登記。

(二)集中整治階段(20xx年11月21日-12月10日) 進一步完善現有管理機制,加強部門協調,建立聯動機制,始終保持對非法喪葬行爲的高壓勢態,集中時間、集中人力、集中物力,建設村公益性公墓和骨灰存放堂,全面開展殯葬管理專項整治。由領導小組牽頭對土葬、二次土葬、亂埋亂葬非法生產銷售封建迷信用品、製作銷售棺木、無照經營喪葬用品以及違法喪事活動等依法進行查處,整頓殯葬市場秩序、整頓吹打樂隊、整頓運屍車輛。

(三)平墳還田階段(20xx年12月11日-20xx年3月31日) 從12月10日起,由鎮分管負責人牽頭,組織公安、民政、國土、生建等部門,以村爲單位,對各村墓葬情況進調查摸底,制定平墳還田計劃;從12月25日起,組織全體鎮村幹部採取包乾到組的形式,利用大寒的有利時機,動員羣衆自平自遷墳墓,力爭春節前基本平毀散墳,確保高速公路、鐵路、姜溱公路沿線1000米以內以及工業園區、農田及水源保護區、集鎮規劃區無墳頭;從20xx年3月1日起,以村爲單位,組織黨員幹部,對未平毀的亂散墳,採取強制措施,全部予以平毀,做到平遷一處,復墾一處,杜絕死灰復燃,確保20xx年3月31日前達到無墳鎮的目標。

(四)總結驗收階段(20xx年4 月1日-4月20日) 在市組織驗收前,我鎮組織自查自糾,驗收合格後,向市政府提交書面報告,迎接市驗收小組的驗收。

四、工作要求

(一)堅持宣傳教育在先。進一步加大宣傳力度,加強《殯葬管理條例》、《江蘇省殯葬管理辦法》、《姜堰市殯葬管理辦法》和《姜堰 市人民政府通告》等政策、法規的宣傳,將這些規定下發到村組,使廣大羣衆深入瞭解殯葬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各級政府對殯葬管理工作的要求,讓基層幹部做到有法可依,羣衆做到心中有數。另外做到面上宣傳和重點教育有機結合起來,着力做好喪葬人員和喪事事主的教育、疏導工作,幫助他們認清從理封建迷信的危害,自覺移風易俗,做到厚養薄葬,喪事新辦。

(二)堅持整體聯動。開展殯葬管理專項整治工作,是一項政策性強、涉及面廣的社會系統工程。各職能部門要密切配合,齊抓共管,形成合力。民政科要切實擔負起平墳還田扼制土葬、亂埋亂葬和合理規劃公益性公墓等工作;國土所要做好對造墳者查處和平墳還田工作。宗教、宣傳、廣電要加強對宗教活動及其場所的管理,要適時對殯葬管理工作進行宣傳,營造殯葬管理專項整治的濃烈氛圍;文化站要加強對民間閒散吹奏、說唱藝人的管理,規範民間閒散人員參與喪葬經營活動。工商所要對喪葬用口市場進行清理整頓,查處製作銷售棺木窩點,取締封建迷信用品製作銷售和無照經營喪葬用品行爲。

(三)堅持定期督查。鎮殯葬專項整治領導小組定期對村進行督查,嚴格實行工作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確保殯葬專項整治活動落到實處。

整治方案 篇3

爲加強對我區“農家樂”經營戶的管理,防範各類事故發生,根據市安委會《關於加強“農家樂”安全監管工作的通知》精神,現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組織機構

爲加強對“農家樂”安全整治工作的領導,成立由區政府分管領導任組長,區旅委、安監局、工商局主要負責人爲副組長,區經信委、農委、林業局、水利局、衛生局、藥監局、公安分局、消防大隊、供電公司、各鄉鎮政府分管負責人爲成員的“農家樂”安全監管工作領導組,領導組下設辦公室(設在區旅委)。

二、整治目標

通過整治,進一步提高我區“農家樂”安全經營水平,重點達到以下六個方面的要求:

㈠建立各項安全管理制度、應急預案;

㈡在危險區域設置安全警示標牌;

㈢在危險區域採取安全防護措施;

㈣不得收穫、捕撈、屠宰未達到國家規定的農業投入品使用安全間隔期或者休藥期的農產品;

㈤在對農產品進行清理、整理、加工、保鮮、包裝、儲存等處理過程中不得使用危害人體健康的物品;

㈥不得在電力設施保護區內進行垂釣、放風箏等可能危及電力設施安全的休閒娛樂活動。

三、部門職責

各地、各成員單位要高度重視,各司其職,加強配合,共同做好“農家樂”安全監管工作。

區旅委:指導“農家樂”經營戶規範服務,加強對已經掛牌授星“農家樂”經營戶的監管,不符合要求的予以降星或摘星。

區經信委:加大“農家樂”經營戶及周邊電力設施保護行政執法力度,組織開展電力設施安全隱患專項排查,及時消除隱患。

區農委:加強監督檢查,禁止“農家樂”經營戶收穫、捕撈、屠宰未達到國家規定的農業投入品使用安全期或者休藥期的農產品,在對農產品進行清理、整理、加工、保鮮、包裝、儲存等處理過程中不得使用危害人體健康的物品。

區林業局:加強監督檢查,禁止“農家樂”經營戶收穫、捕撈、屠宰國家嚴禁食用的野生保護動物;監督檢查“農家樂”經營戶對森林、溼地和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的開發利用,指導、監督森林防火工作。

區藥監局:負責“農家樂”餐飲服務行政許可和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監督實施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管理規範,開展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狀況調查和監測工作。

區衛生局:組織開展“農家樂”住宿衛生安全監管工作,指導實施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預防控制與應急處置。

區安監局:組織指導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工作,指導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和各類安全應急預案的制定,依法查處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生產經營單位。

區公安分局:負責治安管理、戶政管理、公共信息網絡安全監察等工作。

區工商局:依法監管“農家樂”經營戶的經營行爲,監督商品質量,保護經營者、消費者合法權益。

區水利局:指導“農家樂”經營戶加強對灌溉塘壩、排水溝渠等設施管理;做好涉水娛樂項目的安全保障工作。

區消防大隊:指導落實消防責任制,組織防火宣傳,開展防火檢查,指導專兼職防火員開展工作。

區供電公司:立即開展“農家樂”周邊輸(配)電線路保護區域內安全大排查,凡涉及供用電安全隱患的.,要列出明細表,及時彙總報區安委辦。

各鄉鎮政府:對屬地內所有“農家樂”經營戶進行全面排查、登記建檔,指導“農家樂”經營戶做好安全排查、防範工作,將屬地內“農家樂”經營戶查糾情況彙總後上報“農家樂”安全監管工作領導組辦公室。

四、工作步驟

㈠宣傳部署階段(年12月16—20日)

各鄉鎮、各成員單位要提高認識,全面部署“農家樂”安全整治工作,要加強對“農家樂”經營戶的宣傳,提高經營戶安全意識。

㈡安全自查階段(年12月20日—25日)

各鄉鎮要積極指導屬地所有的“農家樂”經營戶嚴格對照以上整治內容開展自查,並及時督促其整改。

㈢重點督查階段(年12月25—31日)

各成員單位開展督查,對未按要求整改的,提出整改意見,下發整改通知,限期整改;對拒不改正的,由工商部門責令其停業整頓。

整治方案 篇4

爲認真貫徹落實自治區、地區及哈密市安全生產工作會議精神,進一步強化哈密市非煤礦山的安全生產督查管理,鞏固去年非煤礦山專項政整治成果,根據《哈密地區2年非煤礦山企業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要求,制定哈密市年度非煤礦山安全生產專項工作實施方案 。

一、指導思想

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爲指導,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的方針,牢固樹立“安全責任重於泰山”的思想,全面貫徹落實全國、自治區安全生產工作會議和哈密市經濟工作會議精神,緊緊圍繞“抓安全、保穩定、促發展”大局,依法行政,強化監督,狠抓落實,努力實現哈密市非煤礦山安全生產企業形勢的根本好轉。

二、整治目標

(一)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的方針,強化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完善落實企業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責任制和各項規章制度,積極推進安全生產責任確認制度,進一步提高非煤礦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水平和從業人員的安全生產意識和安全技能

(二)通過整治使非煤礦山企業加大安全投入,完善安全設施,最大限度減少企業傷亡事故的發生,努力實現非煤礦山安全生產根本好轉。

(三)、認真按照非煤礦山“六個規範”要求,進一步規範企業安全生產行爲。

1.規範礦容礦貌。要有明顯的企業名稱標牌,在施工現場及危險區域內必須設置安全警示標誌,相關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必須上牆,並懸掛整齊。生活垃圾定點填埋。

2.規範安全教育。必須建立安全教育制度,規範檔案管理。基本內容:礦長培訓、持證情況;特種工培訓、持證情況;三級安全教育提綱(計劃);職工三級安全教育實行一人一卡制,如實記錄職工學習的時間、內容、考覈成績、生產班組安全臺帳等。

3.規範礦山開採設計。礦山企業必須具備規範性的開採設計方案。開採設計方案必須經有資質的單位進行設計。

4.規範危險化學品、火工品管理。使用危險化學品、火工品的礦山企業,必須嚴格執行〈〈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華人民共和國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條例》規定,建立健全危險化學品、火工品使用的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危險化學品、火工品必須儲存在專用的倉庫、專用場地或專用儲存室,儲存方式、方法與儲存數量必須符合國家標準,並專人管理。按照〈〈安全生產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條例〉〉的規定,開展儲存、使用裝置、設施安全評價;辦理登記手續。

5.規範勞動保護用品發放、使用管理。建立勞保用品管理制度。按規定給職工發放和正確使用勞動保護用品。建立職工勞動保護用品發放記錄卡。

6.規範隱患治理。寬山企業必須建立事故隱患治理臺帳,對檢查單位和自查中提出的事故隱患及整改情況主義登記,主要內容包括檢查時間、檢查人員、限期整改要求和時間、整改完成程度等。

(四)全面推進非煤礦山企業安全評價工作。提高企業安全程度,減少和控制非煤礦山基建、生產中的危險、有害因素,降低安全生產風險,預防事故發生。年底基建、生產非煤礦山企業安全率達到100%。

三、 整治重點

(一) 積極推進非煤礦山安全評價和認證工作,堅持先進行安全評價,後進行認證

的原則,嚴把關口。依法取締無證開採的非法礦山:依法關閉經停產整頓仍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金屬、非金屬小礦山及粘土礦、砂石場;嚴厲查處“明停暗建、明停暗採、以建代產”礦山,對以關閉的礦井(採場)又私自恢復生產的,要堅決依法取締。

(二) 非煤礦山發生安全生產事故,對壓案不報、私自處理事故的,安監部門要依據相關法律法規,依法予以嚴懲。同時要建立舉報機制。

(三) 對新建、改建、擴建礦山要嚴格按照“三同時”要求予以施工建設,對不按照“三同時”設計施工的礦山,存在安全隱患堅決不予以驗收,並根據《礦山安全法》予以必要的處罰。

(四) 由於冬季停產,農民工返鄉,企業春季開工後,企業要對礦山職工嚴格執行“三級安全教育制度”,必須保證每位員工熟悉掌握各崗位操作規程和崗位責任制。特種工崗位必須持證上崗,一經查出有無證上崗情況將依照相關法律法規予以嚴懲。

(五) 哈密市非煤礦山專項整治的重點礦區,黃山礦區、M 1033、1044、M1053、

M1037、金貴鐵礦、金窩子礦區、大青山礦區、開山公司磁南鐵礦、南戈壁

各金礦點、阿拉塔格礦區列爲重點整治礦區。

四、 專項整治工作方法和步驟

哈密市非煤礦山專項整治工作,在市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由

市安監局牽頭,市國土資源局、公安局、工商局等部門配合實施,哈密市非煤礦山專項整治辦公室設在市安監局,辦公室主任由孫發員(市安監局局長)兼任,成員從市國土資源局、公安局、工商局、安監局等部門各抽調組成。

專項整治工作由20xx年元3月1起至11月30日結束,分三階段進行。

(一)宣傳動員階段(3月1日-6月30日),各主要部門採取多種形式,大力宣傳

非煤礦山安全生產專項整治重要意義、目標、重點和政策措施。加強《安全生產法》、《礦山安全法》、《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學習貫徹,積極組織動員廣大幹部職工積極參與。

(二)排查、治理階段(7月1日至9月30日)對市屬非煤礦山企業進行摸底、排查,找出在安全生產方面存在的問題,並根據排查結果,對存在事故隱患的礦山企業下達整改通知書,責令其限期整改;對逾期達不到要求的要依法做出停止作業,停止使用、關閉等行政處罰。

(三)總體驗收階段(10月1日至11月30日)各主管部門要加強協作按照“相互配合、分工協作、職責明確、聯手互動、重拳出擊”的原則進行安全生產專項整治驗收工作,對驗收不合格的非煤礦山企業將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處理。

五、項整治的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我市非煤礦山點多面廣,安全基礎薄弱,實現非煤礦山安全狀況的根本好轉,需要付出長期艱苦的努力。因此,各有關部門和礦山企業,要從保障礦區安全秩序、維護社會穩定的大局出發,增強深化專項整治工作的緊迫感和責任感,切實加強領導,堅持不懈地抓基層、抓基礎,一級抓一級,層層落實責任制,確保深化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取得明顯成效。

(二)加強安全生產宣傳教育,進一步提高全民的安全生產意識

各相關部門,有關鄉鎮要高度重視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工作,組織開展多種形式的

宣傳教育活動。特別是要在6月份開展安全生產月活動的基礎上,加大安全生產和防範安全事故先進典型的宣傳,用典型事例進行暴光,形成從講安全、從抓安全的氛圍。同時舉辦結合實際各類礦山安全知識培訓班,加大對特種工作業人員的培訓工作,做到持證上崗對職工要做好“三級安全教育”工作,努力提高非煤礦山企業各類人員的安全技術素質和防範事故的能力。

(三)落實責任,協調行動。深化非煤礦山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是一項較爲複雜的系統工程,要堅持依法整治、標本兼治、綜合治理。凡是不具備基本安全生產條件、證照不全以及國家產業政策、環保法規和自然資源法規明確禁止開採的礦山企業,應依法予以取締。按照“誰主管,誰負責;誰發證,誰負責;誰簽字,誰負責”的原則,安監部門要切實發揮牽頭作用,主動協調有關部門,及時調度整治情況;監察部門要依法依紀加大對事故責任的追究力度;公安部門要加強對非煤礦山爆炸物品的管理;國土資源部門要集中清理採礦許可證,查處無證開採和超層越界開採等違法行爲;工商行政部門要清理非煤礦山營業執照,查處無照經營活動;環保部門要加大環保監察力度,糾正非煤礦山開採破壞生態環境和造成環境污染的行爲;供電單位要停止對已關閉非煤礦山的供電,查處非煤礦山違規接電行爲。

(四)加強情況調度,建立例會制度。今年深化非煤礦山安全專項整治的補欠、深化和鞏固工作,各相關部門可根據實際統籌安排,於9月底全部結束。專項整治小組將建立季度例會制度,及時溝通情況,分析問題,總結經驗,研究部署階段性工作重點任務和措施,以便於針對性的指導深化非煤礦山安全專項整治工作。

(五)嚴格依法辦事,嚴處違法違紀行爲。非煤礦山深化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必須嚴格執行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做到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對整治中領導不力、把關不嚴、未依法履行監管職責、失職瀆職的人員,要認真查處,後果嚴重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拒不整改、阻撓整治工作的單位和個人,要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整治方案 篇5

河東區報廢、拼裝、無牌無證等非法車輛專項整治行動實施方案

爲確保道路交通安全暢通,根據中央、省、市各級關於進一步加強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指示精神,經研究,決定利用兩個月的時間,在全區範圍內集中開展報廢、拼裝及無牌無證等非法車輛專項整治行動,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組織領導

爲切實加強對集中整治行動的組織領導,區政府成立專項整治領導小組,甄仔文副區長任組長,經貿、安監、農機、公安、交警、公路、交通、工商、技監等部門分管負責人爲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河東交警大隊,翟玉平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辦公室具體負責整治行動的組織、協調、檢查、督導工作。

二、整治重點

這次集中整治的重點是:

1、非法制造、改裝、拼裝、銷售報廢車輛的個體經營戶及相關企業;

2、無牌、無證、挪用牌證車輛違法上路行駛的;

3、已達報廢年限車輛、拼裝車輛上路行駛運輸的;

4、農用車、拖拉機載客的;

5、接送中國小、幼兒園學生的車輛。

三、時間安排

(一)宣傳發動階段(10月26日-10月30日)

各街道辦事處和有關單位成立整治領導小組,制定專項整治方案,加大集中整頓活動的宣傳力度,通過電視、報紙和張貼公告、標語,懸掛過街簾等多種宣傳形式將專項整治活動的有關要求和精神傳達到有關村居、企業和車主。爭取羣衆對集中查處報廢、拼裝、無牌無證等非法車輛的理解和支持,努力營造社會各界和廣大人民羣衆積極參與的強大聲勢和濃厚社會氛圍。

(二)自查自糾階段(11月1日-11月20日)

各街道辦事處組織人員深入轄區村居、企業、車主戶進行調查摸底,各職能部門對主管行業進行調查摸底,託清報廢拼裝及無牌無證車輛保有狀況和非法生產製造車輛網點情況,對整治範圍內車輛的狀況、生產網點、駕駛員基本情況進行登記造冊,並報區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對屬於整治重點的單位和個人下發整改通知書,責令限期改正。

(三)集中整治階段(11月21日-12月26日)

主要抓好以下三個方面的工作:

一是加強源頭管理。對不聽勸阻繼續非法生產、拼裝車輛的經營戶,依法吊銷有關執照,沒收非法生產和拼裝的車輛。

二是加強路面巡查,對上路行駛的無牌、報廢、拼裝車輛和違法載人的農用車、拖拉機,一經發現立即暫扣,對違法駕駛員依法從嚴處理;對查扣的報廢車輛集中停放,由交警、農機等部門按有關規定統一予以報廢。

三是加強學校和幼兒園自備及單位自備專用車的管理。交警大隊要加強與學校及有關單位的聯繫,強化對各類專用車輛的管理,對接送學生的專車要按規定進行安全性能檢測,發現隱患,及時整改,對達到報廢年限的堅決報廢。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無牌、無證、報廢拼裝車輛上路行駛是嚴重的交通違法行爲,給道路交通安全帶來了極大隱患。機動車輛經過報廢、拼裝後,車輛技術狀況差,安全係數低,駕駛違法車輛的人員大都沒有接受過正規的駕駛技術和交通法規的培訓、學習,駕駛技術不過關,安全意識、法律意識淡薄。尤其是違法載人的農用車、接送國小生和幼兒的車輛,一旦發生交通事故,人員傷亡多,社會影響極大。各級各部門要本着對國家和人民高度負責的態度,切實搞好治理工作。

(二)文明管理,熱情服務。要正確處理從嚴管理、從重處罰與文明執法、熱情服務的關係,規範執法,文明管理,積極徵得廣大羣衆的支持和理解,防止激發矛盾,保障整治活動的順利進行。

(三)嚴格措施,狠抓落實。各級各部門要認真按照整治方案的要求,抓好各項工作措施的落實,交警、農機、交通、公路等部門要加大路查力度,在重點路段設檢查點,對發現的報廢、拼裝、無牌無證車輛要立即查扣,依法從嚴處理,該報廢的堅決報廢。拼裝、報廢農機專項整治工作,由農機部門根據本方案精神制定拼裝、報廢農機專項整治方案,具體組織實施。在清理非法拼裝點和銷燬報廢車輛等集中行動時,公安部門要組織防暴預備隊,維護現場秩序,對暴力抗法等違法行爲,依法從嚴追究相關人員責任,由各部門組成聯合執法組,各司其職,密切配合,確保集中整治效果。

二0XX年九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