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整治方案彙編9篇

爲了確保事情或工作安全順利進行,時常需要預先制定方案,方案是從目的、要求、方式、方法、進度等方面進行安排的書面計劃。那麼問題來了,方案應該怎麼寫?下面是小編整理的整治方案9篇,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精品】整治方案彙編9篇

整治方案 篇1

爲預防和減少涉及拖拉機、低速運輸車的道路交通事故,確保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市公安局、農業局決定在全市範圍內開展拖拉機、低速運輸車專項整治行動。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整治時間

從7月11日開始至8月10日結束。此後轉爲長效管理。

二、整治對象和內容

整治對象爲全市範圍行駛的拖拉機、低速運輸車。

整治內容爲涉及拖拉機、低速運輸車的超載、超限、違法載人、闖紅燈、無牌無證、走禁行線、酒後駕車、未按規定年檢以及懸掛外地牌照和持有外地駕駛證不報備等重點交通違法行爲。

三、整治方法

此次整治採取源頭管理、現場查處和非現場查處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一)源頭管理。以農業局爲主,加強對拖拉機、低速運輸車使用單位、車主及駕駛人的宣傳教育,印製宣傳資料發到每個使用單位、車主和駕駛人,對駕駛人進行一次安全教育培訓;對拖拉機、低速運輸車的安全性能進行一次全面檢查,杜絕不符合安全性能要求的.拖拉機、低速運輸車上路;對拖拉機、低速運輸車進行全面的排查登記,摸清底數;對懸掛外地牌照的拖拉機、低速運輸車以及持有外地駕駛證的駕駛人進行報備登記,納入管理視線;落實農機專管員的工作職責,建立健全管理工作制度。

(二)現場執法。以農機警務室爲主,交警各基層中隊及各鄉鎮(街道)農機專管員配合,在全市範圍內上路執勤執法,並把320國道、23省道、05省道、汽覎線、新中線、春永線、江濱東大道作爲整治的重點路段,依法嚴查拖拉機、低速運輸車的交通違法行爲。

(三)非現場執法。以交警爲主,通過電子警察和電子監控設備,對拖拉機、低速運輸車的交通違法行爲進行人工抓拍,將違法信息通報農機警務室,由農機警務室在日常管理和路面執法中予以查處。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落實責任。開展拖拉機、低速運輸車專項整治行動是公安交警、農機部門以人爲本、進一步強化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舉措。參戰單位要高度重視,切實提高對整治工作的重要性的認識,精心組織,周密部署,力爭通過專項整治,預防和控制因拖拉機、低速運輸車交通違法行爲而引發的交通事故,要明確工作責任,落實工作措施,以高度的責任感投入到整治工作中去。

(二)加強宣傳,暢通信息。整治期間,公安交警和農機部門要加強與新聞媒體的聯繫,認真做好對外宣傳報道工作,營造良好整治氛圍。農機警務室要將整治相關信息編印成簡報向各職能部門和鄉鎮街道通報,使各單位瞭解整治工作的進展情況,取得支持和配合,從而保證整治工作的順利進行。

(三)加強配合,落實長效。公安交警和農機部門要及時將整治工作的準備、開展情況向有關鄉鎮街道黨委政府彙報,取得支持;要加強與橫向職能部門的協作,密切配合,適時開展聯合整治,落實長效管理機制,以期取得良好的整治效果。

整治方案 篇2

3月15日,央視“3.15”晚會報道“在東營、有一些工廠用甲縮醛、石腦油、MTBE、芳烴等勾兌生產調和汽油”的問題後,引起各級領導高度重視和社會的廣泛關注。根據《質監局關於開展車用“調和汽油”專項整治的通知》、《質監局關於開展車用“調和汽油”專項整治的通知》要求,制定我縣車用“調和汽油”專項整治行動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標

通過開展車用“調和汽油”專項整治,打擊無證生產車用汽油、用石腦油、MTBE、芳烴、碳五等非法勾兌生產“調和汽油”,違反國家標準《車用汽油》(GB17930-20xx)“不得人爲加入甲縮醛、苯胺類、鹵素以及含磷、含硅等化合物”的規定生產汽油等違法行爲,保護消費者的人身健康和財產安全,保護環境

二、工作重點

1、要對轄區內所有車用汽油生產企業和化工生產企業(作坊)進行全面摸底,排查所有生產、勾兌車用“調和汽油”的情況。

2、要以邊遠地區、城鄉結合部的無證生產、非法勾兌的非煉化企業和“小作坊”、“黑窩點”爲重點,集中力量,重拳出擊,查清企業(作坊)進料、生產(勾兌)、銷售臺賬,發現違法線索,鎖定違法證據。

3、深挖嚴查,依法重處。對有證生產企業,重點檢查非法人爲添加甲縮醛、苯胺類、鹵素、甲醇以及含磷、硅、鉛、鐵等添加劑、化合物生產車用汽油問題;對無證生產和非煉化企業,重點檢查非法勾兌車用汽油行爲。

對發現的違法線索,要追根溯源,一查到底,依法嚴肅查處。對涉嫌違法犯罪的,一律移交司法部門處理。

三、工作措施

1、對轄區內甲縮醛、石腦油、MTBE、芳烴生產企業進行逐一排查,同時結合本次專項整治和打假行動,對轄區內非法“調和”生產車用柴油的化工企業一併進行排查整治。

2、要通過仔細查對原材料進貨、銷貨臺賬和產出比、物料平衡表發現生產加工車用汽油的線索,對隱瞞臺賬、不配合調查的企業,要及時報告當地政府。

3、整治工作中要依靠技術機構、行業協會和煉化企業中有經驗的專家提供技術支持,開展排查工作。

4、整治工作中要按照縣政府組織的“調和汽油”督導檢查要求,督促各鎮辦加強對“調和汽油”的監督檢查工作,落實屬地管理責任,做好督查記錄。

5、加大產品質量抽查力度。對整治工作中發現的涉嫌質量問題的產品,經主要領導批准後抽樣檢測。根據局要求,所抽樣品統一送質檢院或東營質檢所檢驗。

四、工作要求

1、爲了做好本次專項整治行動,縣局決定成立以王勇局長爲組長的專項行動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局產品質量監督科,負責專項整治行動的具體組織協調工作。以產品質量監督科各監督室爲清查小組,按照既定的.執法監管區域,迅速行動,在前期排查整治的基礎上進一步細化措施,深挖細查,確保整治效果。

2、局領導不定期的對各單位整治工作分片包乾開展督查,重點加強對車用汽油專項整治情況和質量違法行爲查處情況的督導檢查。

3、要加大對本次專項整治的宣傳工作,充分利用電視臺、廣播電臺、報刊等媒體宣傳整治情況,曝光非法企業、黑窩點、黑作坊和加油站違法行爲。要密切關注輿情信息,利用“12365”廣泛收集消費者和社會各界舉報投訴的違法線索。

整治方案 篇3

各村(居)、街道各部門:

按照安全生產“一崗雙責”制度和“誰主管,誰負責”及“誰審批,誰負責”的原則,爲進一步加強對街道“十一項”專項整治工作的領導,全力遏制生產安全事故的發生,確保街道安全生產持續穩定,現將街道安全生產“十一項”專項整治工作方案明確如下:

一、指導思想和整治目標

認真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工作方針,強化安全生產監管,進一步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推進聯合執法,突出重點,夯實基礎,部門聯動,依法整治,標本兼治,常抓不懈,逐步深化,全面推進;切實遏制重特大、火災等事故的發生,保護人民羣衆生命、財產安全,努力促進全辦安全生產專項整治狀況平穩好轉。

二、明確任務和各負其責

1、民爆物品和煙花爆竹專項整治。由派出所牽頭負責進行整治,要堅決收繳轄區內流散在社會上的非法民爆物品、煙花爆竹,嚴厲打擊涉爆違法犯罪,打擊非法購買、生產、經營、運輸、儲存、使用爆炸物品和煙花爆竹的違法犯罪活動;依託民用爆炸物品、煙花爆竹的管理信息系統,規範管理,做到全面監管,排查和整治隱患,查堵管理漏洞,建立長效機制,使爆炸物品、煙花爆竹管理秩序進一步好轉。

2、道路、水上交通專項整治。由派出所和公路站牽頭負責整治,要加強對轄區內建築工地的無牌證、無年檢的大貨車、農用車、拖拉機和報廢車及改拼車、無證駕車、嚴重超速超載、濫載、人貨混裝、違章駕駛、酒後駕車、醉酒駕車、校車、危化品運輸車、客車車輛、貨運車輛及拖拉機違章和拖拉機違章載人、非法營運、帶“病”、報廢車輛上路行駛等違章行爲;二輪摩托車及農用車輛非法違章載客,未佩戴安全頭盔;拼裝車、“土三邊”、“柴三機”和殘疾人車非法載人等違法違章情況以及水上交通運輸船舶等安全排查和整治隱患,確保安全。促進道路、水上交通秩序明顯好轉。

3、建築工程和液化石油氣專項整治。由村建站牽頭負責整治,要加強對轄區內建築安全監管工作力度,建立健全建築施工安全監管制度和機制;強化建築企業的責任主體,落實安全責任制;集中解決建築施工安全管理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實現建築施工坍塌、墜落、用電等重、特大事故得到有效遏制;進一步加強民房建築、房屋拆除及危舊房全面的監管,排查和整治隱患,確保安全。加強規範燃氣經營站點設置,查處和取締無證經營和違規經營的液化氣經營站點,消除安全隱患,增強燃氣經營單位的安全管理意識,保證經營站點安全制度與設施齊全,杜絕過期鋼瓶在市場上流通,確保燃氣安全的使用環境。

4、公衆聚集場所(人員密集場所)火災隱患專項整治。由派出所牽頭負責整治,要對本轄區內公共娛樂場所、賓館、飯店、網吧、大型商場、集貿市場、“三合一”場所、沿街店鋪生產經營與住宿合用場所等人員密集場所的全面監管,排查和隱患整治到位,確保安全。並且加大對疏散通道、疏散樓梯或安全出口鎖閉、封堵或佔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不暢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誌、應急照明燈被遮擋、覆蓋、損壞、配備不足的,常閉式防火門的閉門裝置損壞不能保持常閉狀態的等消防設施的專項整治檢查,依法加大監督檢查力度並督促事故隱患整改到位。

5、化學危險品、易燃易爆隱患專項整治。由安監辦牽頭負責整治,要加強對轄區內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儲存企業,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隱患和薄弱環節,認真解決危險化學品安全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建立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儲存企業及其重大危險源監控機制和重大隱患排查治理機制,對存在重大安全隱患拒不整改的,堅決予以曝光,特別是對地下非法生產、經營、儲存的場所堅決予以取締,有效防範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發生。

6、農漁業、農機安全專項整治。由農業服務中心牽頭負責整治,要對轄區內農漁業安全生產違法違規行爲嚴厲查處,推動農漁業安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深入開展;依法嚴厲打擊拖拉機無牌無證駕駛、嚴重超載、違法載人和農業機械的安全監督管理,切實抓好農漁業、農業機械生產安全整治工作,並嚴格落實各項安全措施和檢查制度,確保農漁業、農機生產事故隱患得到消除。

7、特種設備專項整治。由西天尾質監站和經濟開發服務中心牽頭負責整治,要對本轄區大型遊樂設施、電瓶客運車、鍋爐、壓力容器(含氣瓶)、壓力管道、電梯等特種設備使用單位的全面排查和隱患整治;加強對非法土製鍋爐、土製壓力容器、土製起重機械;液化石油氣充裝站、儲配站;危險化學品的包裝物、容器的使用單位都列入停產取締名單,並實施關閉取締和堅決予以報廢並就地銷燬,切實消除事故隱患。

8、校園安全隱患專項整治。由文化服務中心負責牽頭整治,要認真抓好轄區內學校校安工程改造、學校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游泳安全、交通安全,特別是社會力量辦學的學校,學生乘坐農用車、柴三機、拖拉機等非客運及超載車輛、校園周邊環境問題、生活設施及學校食堂食品衛生管理。嚴格師生集體外出活動的報批手續;加強對學生安全知識的教育,增強學生自救能力,以及取締整治無證辦學行爲,確保校園安全。

9、有毒有害及職業病衛生專項整治。由文化服務中心負責牽頭整治,要加強對轄區內企業是否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是否有與職業病危害防護相適應的設施。是否定期對工作場所進行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評估,是否爲用工人員配備有效的職業病防護用品,並督促使用到位。用人單位是否組織職業健康檢查。是否設置警示標識和中文警示說明。使用的粘膠是否爲合格的產品,是否標明其產品的成份和使用說明。用人單位是否對用工人員進行職業衛生培訓,是否安排未成年工,安排孕期、哺乳期的女職工從事對本人和胎兒、嬰兒有危害的作業場所和工種。確保全面排查和隱患整治,預防和控制職業危害事故的發生。

10、非煤礦山整治。由國土資源所牽頭負責整治,要依法打擊和查處轄區內無證非法開採行爲,取締、關閉無《採礦許可證》和《安全生產許可證》的礦山,防止已取締無證礦山“死灰復燃”;越界開採的礦山;不按礦山安全開採規劃設計和開發利用方案開採、達不到基本安全生產條件,礦山內使用的無牌無照的.農用車、手扶拖拉機運輸,又拒不進行整改或在限期內達不到安全生產條件的礦山及整治存在安全隱患的持證礦山。做好排查和整治隱患,促進礦山安全生產秩序明顯好轉。

11、旅遊專項整治。由文化服務中心牽頭負責整治,要加強抓好轄區內旅遊安全管理專項整治工作,突出重點,標本兼治,着重解決好影響旅遊安全的熱點、難點問題,開展旅遊市場的整頓和規範的工作,把旅遊的安全工作建設放在首位,嚴厲打擊無證、無照經營活動,規範導遊市場,查找超範圍經營和整治旅遊車輛安全營運,應當做好旅遊景點、宮廟、古民居等場所安全設施的防護工作,安全警示應清楚、醒目;把旅遊安全隱患消除在萌芽狀態。

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各有關部門要在街道辦事處的統一領導下,積極配合,通力協助,加強聯動,採取有力措施,強化安全監督檢查,堅決歇制重特大事故的發生。此外,街道辦事處其他行業和領域,由其相對應部門根據其相關職責認真研究,明確本行業和本領域安全工作內容和重點,搞好本行業本部門專項整治工作。

三、加強領導、確保落實

爲確保“安全生產十一項專項”整治工作順利開展,加強對安全生產工作的領導,經街道辦事處研究,決定調整安全生產十一項專項整治領導小組,具體成員名單如下:

整治方案 篇4

一、工作目標和任務

一是重點檢查轄區內汽配生產企業的制動器襯片、制動液和強制性認證情況,嚴厲查處無證生產、不符合強制性標準、以假充真、廢舊翻新以次充好等違法行爲,確定重點地區的重點產品,針對存在的`問題,開展專項整治工作。二是對我市汽配企業分階段分步驟地進行抽樣檢查,對不合格產品進行查處,使我市汽配產品總體質量水平有進一步提高。

二、時間安排

(一)組織發動階段:20xx年5月。

(二)打擊整治階段:20xx年6月至8月

(三)鞏固總結階段:20xx年11月底,對此次汽配產品利劍行動進行工作驗收總結,並按照要求及時上報有關材料。

三、工作要求

1、各部門要加強組織領導,嚴格按照文件精神部署,制定抽樣檢查實施細則,落實“質檢利劍”行動汽配產品專項整治工作。

2、加強對汽配企業的檢查,暢通舉報渠道,發揮好社會監督作用,對假冒汽配案件,依法嚴格查處。

3、加強信息報送。

從5月起,每個月月底前至少報送1次簡報信息,反映本地查辦案件、組織行動、組織新聞宣傳等工作情況,重點反映取得的成效;分別於6月15日、9月15日和12月15日前報送附件1、附件2和專項行動工作進展總結。

整治方案 篇5

各村(居)民委,鎮機關各辦、事業各中心,有關單位:

爲全面貫徹落實丁橋鎮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提出的開展小集鎮專項治理的決策,緊緊圍繞鎮黨委、政府今年的中心工作和任務,進一步推進城鎮管理工作科學發展,營造整潔、優美、規範、有序的集鎮環境,特制定本專項整治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從實際出發,進一步鞏固“省衛生鎮”創建成果,不斷加強城鎮管理。結合“五鎮聯創”工作,全面開展小集鎮專項整治工作,使我鎮城鄉環境面貌得到全面提升,爲全力打造集約發展、生態宜居、民生幸福、平安和諧的“錢江新鎮”提供良好的社會環境。

二、整治範圍

根據小集鎮專項整治工作的要求和部署,對鎮轄區內諸橋、新倉、利羣、保勝、金揚、蘆灣、永勝等7個小集鎮開展專項整治。

三、整治內容

(一)實行門前衛生三包。要求各臨街單位、經營業主和廣大居民要按照門前三包責任制的規定,搞好責任路段、責任範圍的環境衛生,並積極配合做好棚牌拆除整治和街道改造改建工作。垃圾一律倒入垃圾箱,嚴禁亂扔亂倒。

(二)加強店招店牌管理。拆除主要街道臨街門面所有雨棚、門面凸出廣告牌和違法建築。鎮區所有店招店牌(門頭)的安裝須報經鎮城管辦批准,並按統一要求安裝。

(三)規範單位經營秩序。凡在鎮區內從事生產、加工、修理及批發零售的企業、個體工商戶及攤販,必須在指定的地點和範圍內依法經營,做到攤販歸點、坐商歸店,不得隨意擴大範圍、店外經營、佔道經營和堆放物料。

(四)整頓鎮區停車秩序。鎮區內所有機動車輛必須進入停車泊位或指定停車場,嚴禁亂停亂靠;非機動車輛在人行道規定區域內有序停放。

(五)完善基礎設施建設。對整治區域內的道路修復、人行道硬化、路燈、綠化、交通標誌標識、環衛設施、公共停車場等公共基礎設施進行統一規劃、統一建設、統一管理。

四、整治步驟

(一)5月1日——6月30日爲調查摸底、宣傳發動階段

由城管辦根據鎮區詳情,牽頭制訂專項整治方案。通過廣播、宣傳欄發佈《整治通告》,向臨街經營戶發放《告知書》等形式,營造氛圍,達到家喻戶曉,引導臨街店鋪自覺履行“門前三包”責任,自覺整改。

(二)7月1日——10月31日爲改正規範鎮容鎮貌階段

通過動員自拆、限期改正、以獎代補、簽訂責任書、疏導結合、統一標準等措施,推行門前三包責任制,治理亂搭亂建、亂塗亂寫、亂停亂放、店外經營、佔道經營等現象,力爭在較短時間內取得實質性突破,人民生活環境得到有效改善。

(三)從11月1日開始爲鎮容鎮貌長效管理和基礎設施建設提升階段

1.鎮容鎮貌長效管理。在整治工作取得階段性成果的.基礎上,配強城管執法人員和裝備,加強區域內巡查,落實嚴管措施,切實維護整治成果。

2.基礎設施建設提升。由各責任部門依據各自職責完善整治區域的道路修復、人行道硬化、路燈、綠化、交通標誌標識、環衛設施、公共停車場等公共基礎設施。

五、工作要求

(一)統一思想,形成合力。參加整治的各部門、涉及村要進一步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切實把這次小集鎮專項整治作爲當前一項重要工作來抓,抓出成效。各部門、涉及村要積極參與,加強配合和溝通,及時互通信息,形成合力,確保此次小集鎮專項整治工作取得實效。

(二)加強領導,強化責任。爲加強本次整治工作的組織領導,成立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由鎮長張軼任組長,分管領導許建新、裴華鋒任副組長,城管辦、村鎮建設中心、相關村負責人任組員。要精心組織,加大督查力度,加強工作調度,及時發現和協調整治工作中出現的問題,各責任部門、涉及村要明確具體工作人員,分解落實工作責任,確保整治工作順利進行。

(三)文明執法,依法行政。參加整治的工作人員要牢固樹立文明執法、依法執法的理念,切實做到以禮待人,以理服人,以誠感人。在執法過程中,要多做宣傳解釋工作,嚴格依照有關法定程序辦事。

整治方案 篇6

一、工作目標

通過深入開展食品標籤標識專項整治,全面排查整治食品標籤標示隱患和問題,嚴厲打擊在食品標籤標識上標註虛假、誇大內容或涉及疾病預防、治療功能的違法違規行爲,督促企業依法、依規、按食品安全標準做到如實標註、規範標註,切實履行質量安全主體責任,消除食品質量安全隱患。

二、工作內容

(一)企業自查整改。全縣獲證食品生產企業要嚴格對照食品標籤標識相關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食品安全標準,對標籤標識逐一進行自查,確保所有使用的食品標籤標識內容真實、合法,如實反映產品屬性、原輔料使用情況等,標註形式規範、符合要求。在自查過程中,發現所用的.標籤標識存在問題的,要立即停止使用,徹底清理庫存的不符合要求的標籤和包裝材料,防止繼續投入生產使用;對已經流入市場的產品,要立即主動開展召回工作,積極整改,採取有效措施,及時消除安全隱患。企業自查情況和發現問題、整改情況要及時彙總,填寫《食品標籤專項整治企業自查彙總表》(附件2),並書面報告企業所在地質監局。

(二)嚴格監督檢查。在日常監管、執法檢查、企業年度自查報告審查過程中,要以食品標籤標識真實性、規範性爲重點內容、以食品標籤標識屢次被投訴舉報及抽檢不合格企業爲重點對象、以法律法規、部門規章、食品安全標準等爲監管依據,嚴格按照《省食品生產加工企業落實質量安全主體責任監督檢查項目表》要求,加大監督檢查頻次和力度,及時發現問題,切實消除隱患。

三、工作安排

(一)部署自查階段(即日起至7月31日)。企業積極開展自查自糾,對發現的問題採取有效措施進行整改,召回問題產品,並主動提交書面自查報告。

(二)排查整治階段(8月1日至8月31日)。結合企業自查報告情況,對重點企業實施監督檢查,覈查企業整改落實情況,全面排查整治問題隱患,依法處置違法違規行爲。

(三)鞏固提高階段(9月1日至9月30日)。對排查整治中發現的問題企業重點督辦,督促企業及時提交整改報告及見證材料,並實地核查確認,鞏固整治排查工作成效。

整治方案 篇7

爲貫徹落實商務廳及合肥海關聯合印發的《關於安徽省打擊外貿領域商業欺詐專項整治工作方案》(皖商貿發字[20xx]42號)的部署和要求,結合本部門工作職責,制定本方案。

一. 工作目標

根據《方案》精神,結合我市外貿領域的實際情況,加強宣傳,重點打擊外貿領域三類商業欺詐行爲:利用外貿合同詐騙行爲;低開、虛開出口發票行爲;對外貿易經營活動中的價格瞞騙和假出口行爲。通過發揮各部門聯合監管的功能,達到整頓和規範對外貿易秩序,維護對外貿易環境的目的。

二、工作重點

(一)關於預防利用外貿合同騙取資金的欺詐行爲的發生。

由滁州市商務局牽頭,工商、公安、稅務、外管等部門組成聯合工作機制,形成滁州市建立對外貿易信用體系建設的方案,充分體現各部門功能互補、信息共享以及發揮各自監管職能,形成監管合力。同時,根據我市工作的進展情況,商務局、工商局、公安局、稅務局、外管局等部門將組成聯合工作小組,現場辦公,協調相關問題,落實具體實施工作。

(二) 嚴厲查處低開、虛開出口發票的行爲。出口發票是出口企業根據國際慣例向進口商自行開具的一種形式發票。我局將會同稅務、外管等部門在深入調查瞭解的基礎上,儘快制訂程序化的、可操作的管理措施,嚴厲打擊低開、虛開出口發票的行爲。同時,要高度重視,加強對對外貿易經營者的宣傳教育,將治理低開、虛開出口發票的行爲作爲一項長期工作常抓不懈。

(三) 嚴厲打擊對外貿易經營活動中的.價格瞞騙、假出口行爲。在進出口環節,積極利用海關風險監控機制,廣泛開展對外貿領域內的價格信息覈實以及企業稽查。綜合運用查緝和規範兩種手段,將打擊進出口領域的違法犯罪行爲與規範企業進出口行爲有機結合起來,既要制裁違法企業,又要鼓勵守法企業,引導企業經營行爲走向合理合法的正確軌道上來,在外貿進出口領域,形成一個良性、長效的綜合治理機制。

三、職責分工

爲更好地開展打擊外貿領域商業欺詐行爲專項行動,有效協調相關部門在專項行動中的工作,商務局會同公安局、工商局、國稅局、外管局等部門組成打擊外貿領域商業欺詐行爲專項行動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

辦公室設在商務局對外貿易科。辦公室作爲專項行動領導辦事機構,主要職責包括:召集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聯席會議和成員會議;負責執行領導小組的決議;督促、落實相關部門在專項行動中的工作任務;調查督辦專項行動中的重大或典型案件;推動市際信息共享制度;向領導小組提交工作報告。 定期溝通對外貿易領域中利用合同詐騙的案件;定期彙總現有對外貿易經營者違法違規信息,各部門內部要確定本系統內信息的彙總機制;對滁州市對外貿易信用工作予以指導和協調;會同相關部門向滁州市相應對口部門提出要求,形成滁州市對外貿易信用體系建設方案並儘早實施。 加強對對外貿易經營者的宣傳教育力度,通過剖析典型案例,分析低開、虛開出口發票對我市商品、企業以及國家聲譽造成的不良影響;儘快推動關於治理低開、虛開出口發票管理辦法的出臺;對依據辦法查實的低開、虛開出口發票的對外貿易經營者進行處罰;敦促地方有關部門將治理低開、虛開出口發票作爲整頓和規範外貿秩序的一項長抓不懈的工作。 會同有關部門商討建立進出口商品價格信息共享制度,違規違法企業通報制度。

四、工作進度

按照《安徽省打擊外貿領域商業欺詐專項整治工作方案》的部署,分三個階段實施。

第一階段:20xx年12月—20xx年1月,動員部署階段,印發工作方案及實施方案,做好相關的前期準備工作。

第二階段:20xx年2月—20xx年3月,組織實施階級。按照工作方案和實施方案規定的職責分工和工作任務,組織實施,配合有關部門對部分進出口企業進行行政執法檢查。

第三階段:20xx年4月,總結、驗收階段。對外貿領域商業詐騙行爲專項行動開展情況和主要經驗與做法、成效進行總結、驗收。

整治方案 篇8

一、工作目標

通過開展專項整頓工作,全面清查各類形式的非法行醫活動,加強基層醫療服務市場的監管,整頓和規範個體、民營等醫療機構的執業行爲,逐步建立專項整治和日常監督巡查相結合的長效監管機制,淨化醫療服務市場,爲人民羣衆提供安全的就醫環境。

三、工作內容

1.嚴厲打擊未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擅自開展診療活動的“黑診所”,嚴厲打擊集貿市場等場所存在的假醫、遊醫。嚴厲打擊生活美容場所非法開展醫療美容活動。

2.整頓和規範已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的個體診所、社區衛生服務站、廠礦企業醫務室、民營醫院等各類醫療機構執業行爲,特別是醫療機構使用的衛生技術人員必須具備相應的資質。

3.以羣衆投訴及虛假違法醫療廣告爲線索,打擊超範圍執業、出租承包科室等各類違法行爲,涉嫌犯罪的及時移送司法機關。

三、工作安排

1.自查階段:20xx年3月1日至4月30日,衛生局對轄區內的各類醫療機構進行調查摸底,關注重點環節、重點對象,全面掌握轄區內各類診療機構和非法醫的基本情況,明確整頓內容。4月份召開個體、民營等醫療機構負責人會議,通告《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和《醫療機構管理條例》有關醫療機構執業的相關內容,各類醫療機構要按規定標準配備一定數量的執業醫師(城區)或執業助理醫師(鄉鎮),以及沒有按法律法規執行產生的'相應後果。要求各類醫療機構按照《診所基本標準》等醫療機構設置規定,對醫療機構的人員資質、人數、房屋場所面積、設備等逐項自行填報(具體見自查表)。

2.排查階段:20xx年5月1日—5月31日,衛生局對轄區內非法行醫和個體診所等各類醫療機構進行專項監督檢查,並根據檢查情況登記造冊。

3.整改階段:20xx年6月1日—11月31日。根據各類醫療機構自查及醫政股監督的情況,各類醫療機構根據《醫療機構管理條例》和《執業醫師法》相關要求進行整改。

4.驗收階段:20xx年12月。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精神,對各類醫療機構進行整改驗收,對未達到整改要求的給予《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暫停年檢校驗處理。對延後半年還未能達到整改要求將注消《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轄區內所查處的無證行醫名單將通過衛生局網站定期向社會公佈,加強社會公衆防範意識。

四、工作要求

1.加強領導落實責任。縣衛生局成立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按照“誰發證、誰負責、誰監管”原則,明確職責,分工協作,確保專項整治工作取得實效。

2.廣泛宣傳、營造氛圍。要充分利用《健康同行》、宣傳欄等媒介,大力宣傳、普及衛生法律法規知識,提高羣衆的識別能力和自身保護意識,引導羣衆的正確擇醫,同時加強對醫療機構負責人和衛生技術人員的培訓,增強醫療機構和醫務人員依法執業的自覺性。

整治方案 篇9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人爲本,牢固樹立科學發展、安全發展理念,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綜合治理”的方針,繼續深入開展“安全生產年”和“打非治違”活動,強化安全監督管理和隱患排查治理,努力構建安全生產長效機制。

二、整治目標

20xx年漁業安全生產專項整治的目標是:進一步貫徹漁業安全生產各項法律法規和規定,進一步治理安全生產薄弱環節和事故隱患,嚴厲打擊非法違法從事漁業生產經營行爲,堅決遏制漁業生產事故發生,完成市農業局和縣政府下達我縣的漁業安全生產管理目標任務。

三、組織機構

成立縣漁業安全生產“整治百日行動”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如下:

四、時間安排

“整治百日行動”工作從20xx年6月11日起到20xx年9月20日止,分三個階段實施。

(一)組織部署階段(6月11日至6月31日)。各地建立健全“整治百日行動”領導小組,結合當地特點,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全面部署專項整治工作。

(二)集中整治階段(7月8日至8月31日)。各地要按照“整治百日行動”的任務目標和工作措施的要求,逐項抓好落實。不定期地組織自查、互查,對安全隱患多,事故多發地區實行長期監控,進行重點檢查,督促落實整改措施,及時清除隱患。

(三)總結階段(9月1日至9月20日)。各鄉(鎮)開展總結工作;9月10日前,由各鄉(鎮)畜牧獸醫水產站將“整治百日行動”書面總結上報縣漁政大隊。

五、整治重點

(一)從事漁業生產臨水作業不穿救生衣;(二)漁船不按規定申報年度檢驗;(三)漁船違章載客載貨;(四)使用禁用的漁具、破壞漁業資源的捕撈方法進行捕撈;(五)未按規定標寫船名號,沒有懸掛船名牌;(六)未按規定配備救生、消防設備;(七)僱用不符合從業條件的非職務船員上船作業。

六、整治措施

(一)從事漁業生產臨水作業不穿救生衣的.,按《省漁港和漁業船舶管理條例》第四十三條第二款規定,責令改正,並可按照每人100元對船舶經營者處以罰款。

(二)漁船不按規定申報年度檢驗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船舶檢驗條例》第三十三條規定,責令立即停止作業,限期申報檢驗;逾期仍不申報檢驗的,處1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的罰款,並可以暫扣漁業船舶檢驗證書。

(三)漁船違章載客載貨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港航監督行政處罰規定》第二十三條規定對船長或直接責任人處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

(四)使用禁用的漁具、破壞漁業資源的捕撈方法進行捕撈的,按《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辦法》第四十二條規定進行處罰,沒收漁獲物和違法所得;炸魚、毒魚、電魚的,在內陸水域處500元至5000元的罰款;在內陸水域使用小於規定的最小網目尺寸的網具進行捕撈的,處100元至1000元的罰款。情節嚴重和特別嚴重的按規定進行處理。

(五)未按規定標寫船名號,沒有懸掛船名牌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港航監督行政處罰規定》第二十條規定,責令限期改正,對船舶所有者或經營者處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

(六)未按規定配備救生、消防設備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港航監督行政處罰規定》第二十一條規定,責令其在離港前改正,逾期不改的,處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

(七)僱用不符合從業條件的非職務船員上船作業的,按《省漁港和漁業船舶管理條例》第四十二條規定,責令改正,並可按照每僱用一人罰款1000元對船舶經營者予以處罰。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全面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各地要切實加強對“整治百日行動”工作的領導,提高對漁業安全生產重要性的認識,建立健全各級漁業安全生產“整治百日行動”組織,結合本地實際,制定具體的行動計劃並組織實施。各地要圍繞全年控制指標的要求,層層分解落實,強化漁業安全生產責任制,把責任落實到各基層單位和船頭。對於各類事故調查處理,要嚴格按照“四不放過”原則,依法追究責任。

(二)切實提升漁船質量。各地要嚴格漁船檢驗制度,督促船主按標準船型修理、更新漁船,對重要的安全設施要參照相關規定強制配備。要嚴格按照檢驗規範對漁船進行檢驗,全面開展漁船質量大檢查,切實提高漁船的檢驗質量,對檢驗不合格的漁船,不得發放檢驗證書,不得發放捕撈許可證,不得從事漁業生產。

(三)努力提高安全生產意識和實操技能。紮實開展漁業安全生產宣傳教育,突出抓好漁業船舶船員資格培訓工作,切實增強從業人員安全技能和常識,提高持證上崗率,打牢漁業安全生產基礎,做好安全生產源頭管理。各地要根據當前漁業安全生產中出現的新情況、新特點,及時制定方案,及時組織轄區原有職務船員開展內河職務船員的考試換證工作,確保船員持證上崗;在年內要對所有水上作業人員組織完成一次緊急情況下船員穿戴救生衣和緊急逃生等應急處置能力培訓。

(四)嚴厲打擊非法捕撈等非法漁業生產行爲。重點打擊“三證不齊”、未按規定標寫船名號、安全生產設施配備不齊以及從事電、毒、炸魚等非法捕撈作業的漁船;對臨水作業不穿救生衣從事漁業生產、漁船違規載客載貨等要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從嚴查處。

﹙五﹚加強安全檢查,進一步完善和落實各項制度。各地要大力開展漁業安全生產大檢查活動,重點抓好重大節日和重要汛期前的安全大檢查,並嚴格落實檢查責任。通過安全檢查,發現存在的事故隱患和薄弱環節,並及時加以整改和總結,防止漁業安全事故的發生,促進漁業安全生產形勢的好轉。要加強漁業安全生產信息工作,嚴格執行安全生產值班制度和事故專報制度。重大情況和突發性事故必須及時處理和上報,並跟蹤掌握事態進展情況,不得遲報、漏報,堅決杜絕瞞報、謊報。

(六)加強對重要水域的隱患排查及整治行動。“棉電庫區”、“金山電站庫區”、“磯頭電站庫區”等一些重要水域所在鄉(鎮)要組織開展對使用禁、限用網具且影響行洪安全的非法捕撈進行排查,並及時拆除整治,必要時可聯合執法,提高整治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