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暖的應急預案範文集錦15篇

在平時的學習、工作或生活中,保不齊會遇到一些意料之外的事件或事故,爲了將危害降到最低,常常要提前編制一份優秀的應急預案。那麼大家知道應急預案怎麼寫才規範嗎?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供暖的應急預案範文,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供暖的應急預案範文集錦15篇

供暖的應急預案範文1

1總則

1.1編制目的

爲有效預防和應對供熱突發公共事件,最大程度減少突發事件造成的損害,保障公衆生命財產安全,促進社會持續健康發展,制定本預案。

1.2編制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河北省供熱用熱辦法》、《石家莊市供熱用熱條例》、《石家莊市人民政府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有關規定,結合我市供熱用熱實際,編制本預案。

1.3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石家莊市主城區(橋西區、新華區、裕華區、長安區、高新區)內及遠郊電廠餘熱入市工程沿線因供熱設施設備、供熱管網及附件故障,供熱棄供棄管,供熱用煤、氣、水、電等原材料短缺及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對供熱生產運行造成巨大影響,對城市居民生活用熱和生命財產造成危害等供熱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處置。

1.4工作原則

(1)統一領導。在市委、市政府統一領導下,在市供熱應急指揮部的具體指揮下,各區政府(管委會)、各相關部門積極開展供熱突發公共事件的隱患排查、應急處置、善後恢復等工作。

(2)屬地管理。各區政府(管委會)組織制定區級供熱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負責轄區內供熱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及對受影響區域內熱用戶的政策宣傳、解釋和安撫工作。

(3)分工負責。供熱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處置以主管部門爲主,各部門、各單位依據職責積極配合,確保快速反應,迅速開展應急處置、緊急救援、善後處理工作。

(4)資源共享。供熱突發公共事件搶險救援工作需要調動搶險隊伍、材料、車輛、工器具等相關物資和人員時,市、區政府和相關部門可以按照程序調用市、區供熱應急搶險隊伍、相關物資設備和人員。

1.5事件等級

按照供熱突發公共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影響範圍、人員及財產損失等情況,由高到低劃分爲特別重大(Ⅰ級)、重大(Ⅱ級)、較大(Ⅲ級)和一般(Ⅳ級)四個級別。

1.5.1特別重大供熱突發公共事件(I級):是指突然發生,事態非常複雜,對本市正常供熱造成嚴重影響,已經或可能造成特別重大人員傷亡、特別重大財產損失,需要市委、市政府統一組織協調,調動各方力量和資源進行應急處置的供熱突發公共事件。

(1)發生供熱事故,造成一次性死亡30人以上,或者100人以上重傷,或者造成直接經濟損失人民幣1億元以上,或者造成特別嚴重社會影響;

(2)供熱設施設備發生故障或供熱主管網爆裂泄水,造成500萬m2以上供熱面積或5萬戶以上居民連續停熱72小時以上的;

(3)出現供熱用燃料嚴重短缺,嚴重影響全市正常供熱。

1.5.2重大供熱突發公共事件(Ⅱ級):是指突然發生,事態複雜,對一定區域內的正常供熱造成嚴重影響,已經或可能造成重大人員傷亡、重大財產損失,需要調度多個部門、區政府(管委會)和相關單位力量和資源進行應急處置的供熱突發公共事件。

(1)發生供熱事故,造成一次性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者造成直接經濟損失人民幣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的事件;

(2)供熱設備發生故障或供熱主管網爆裂泄水,造成300萬m2以上供熱面積或3萬戶以上5萬戶以下居民連續停熱48小時以上的;

(3)供熱企業拒絕向居民供熱,影響供熱面積25萬m2以上。

1.5.3較大供熱突發公共事件(Ⅲ級):是指突然發生,事態較爲複雜,對一定區域內的正常供熱造成較大影響,需要調度幾個部門、區政府(管委會)力量和資源進行應急處置的供熱突發公共事件。

(1)發生供熱事故,造成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者造成直接經濟損失人民幣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的事件;

(2)供熱設備發生故障或供熱管網爆裂泄水,造成100萬m2以上供熱面積或1萬戶以上3萬戶以下居民連續停熱24小時以上的;

(3)供熱企業拒絕向居民供熱,影響供熱面積5萬m2以上,25萬m2以下;

(4)居民室溫連續48小時以上低於18℃採暖標準,影響面積5萬m2以上,協調無果;

(5)影響重點用戶(如:醫院、學校、政府機關辦公場所)正常用熱。

1.5.4一般供熱突發公共事件(Ⅳ級):是指突然發生,事態比較簡單,僅對較小範圍內的正常供熱造成影響,區政府(管委會)能夠進行應急處置的供熱突發公共事件。

(1)發生供熱事故,造成死亡3人以下,或者3人以上10人以下重傷,或者造成直接經濟損失人民幣1000萬元以下;

(2)供熱設備發生故障或供熱管網漏水,造成30萬m2以上供熱面積或3000戶以上居民連續停熱24小時以上的;

(3)供熱企業拒絕向居民供熱,影響供熱面積1萬m2以上,5萬m2以下;

(4)100萬m2供熱面積或1萬戶以上居民供熱低於18℃持續48小時以上;

(5)供熱設施突然損壞,可能影響供熱200萬m2供熱面積以上或2萬戶以上。

2組織機構與職責

2.1應急指揮部組織機構

爲進一步加強主城區供熱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的組織領導,成立市供熱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市供熱應急指揮部),指揮長由市政府分管供熱工作的副市長擔任,副指揮長由市政府分管城市管理副祕書長、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局長、市應急管理局局長擔任。

市供熱應急指揮部下設供熱應急處置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辦公室主任由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局長擔任。成員單位包括市政府新聞辦、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市生態環境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市交通運輸局、市衛生健康委員會、市應急管理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市氣象局、國網河北省電力公司、國網石家莊供電公司、各區政府(管委會)、承擔主城區供熱的電廠和供熱企業等有關部門和單位。

2.2市供熱應急指揮部職責

(1)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統一部署,指揮、處置本市行政區域內發生的供熱突發公共事件;

(2)對發生的較大以上供熱突發公共事件,及時決策、下達應急指令,指揮、調用社會資源,責成各部門及時開展供熱應急處置工作;

(3)督促、指導成員單位和各區政府(管委會)及供熱企業(單位)做好供熱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管理工作;

(4)主持、指導各區和供熱企業開展供熱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演練工作。

(5)協調省政府有關部門做好省直單位供熱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

2.3市供熱應急處置辦公室職責

負責供熱應急指揮部的日常管理工作,協調各成員單位按照各自分工開展供熱應急的準備工作;檢查各區、各供熱企業對供熱應急預案的制定和落實情況;具體負責供熱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處置、應急救助和善後處理工作。

2.4成員單位職責

(1)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負責《石家莊市供熱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的編制、修訂工作;及時瞭解城市供熱事件情況,判定事件等級,提出啓動供熱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建議,報送應急指揮部指揮長批准後執行;根據應急指揮部指揮長指示,組織供熱專家赴事件現場參與應急工作,協調相關部門開展應急檢修、搶險、排險、快速修復和恢復重建工作;負責組織對市政道路、給排水設施的搶修,保證道路暢通;組織應急專業隊伍建設、應急演練和宣傳培訓等工作;參與供熱突發事件調查處理,對影響正常供熱的違法行爲依法進行查處;及時掌握並向市政府報告供熱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情況和後續措施。

(2)市應急管理局:履行值守應急、信息彙總、綜合協調職責,發揮運轉樞紐作用;參與供熱突發事件應急工作的統一協調、調度和指揮聯絡工作。

(3)市政府新聞辦:負責把握險情、搶救應急工作的宣傳導向,正確引導輿論;負責組織、指導各新聞媒體做好有關宣傳工作,幫助協調市外新聞媒體做好宣傳工作。

(4)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負責電煤及天燃氣氣源保障工作。

(5)市公安局:負責組織公安民警維持事件現場的治安及秩序,會同、協助有關單位對事件現場及周邊危險區域人員進行疏散,依法查處各類違法犯罪活動;負責事件現場的交通秩序維護,確保應急道路暢通;負責做好網絡輿情監管工作。

(6)市民政局:協助事發地區政府組織羣衆安置,視情組織開展慈善捐助工作,負責慈善捐贈監管工作。

(7)市財政局:負責保障應急工作經費。

(8)市生態環境局:對較大突發環境污染事故開展環境應急監測,配合指揮部組織專家提出控制污染擴大的建議;指導、監督危險廢物依法體規處置;在政府統一領導下參與制定環境恢復工作方案。

(9)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負責協調物業公司配合供熱企業做好小區供熱事故應急處置工作;負責住建系統建設的未移交市政設施的搶修,保證道路暢通。

(10)市交通運輸局:負責協調車輛運送城市供熱搶修應急物資,協調轉移受災羣衆所需的交通工具;配合做好公路建設用地範圍內公路設施的搶修、交通疏導工作。

(11)市衛生健康委員會:負責組織指導緊急醫學救援和後續傷病員的救治工作。

(12)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協調檢驗檢測機構對供熱突發公共事件中的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等特種設備進行鑑定。

(13)市氣象局:負責天氣監測、預測和預報,及時提供氣象分析資料,爲應急處置提供現場氣象信息服務。

(14)市消防支隊:負責組織消防指戰員參與事件滅火、搶險、救援工作。

(15)各區政府:負責本行政區域內一般供熱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會同相關企業做好較大及以上供熱突發事件先期處置工作;負責本行政區域內較大及以上搶修現場的後勤保障工作;負責受影響區域人員的信息通知、疏散、轉移、安撫、勸導、救助、安置等工作。

(16)國網河北省電力公司、國網石家莊供電公司:供熱期遵循“以熱定電”原則進行電網調度,在確保電網安全的前提下優先保障供熱;負責供熱突發事件相關的供電保障工作。

市政府其他工作部門按照市供熱應急指揮部的統一安排部署,做好相關應急處置工作。

2.5各供熱企業職責

各供熱企業應在保障正常供熱基礎上,結合本企業供熱能力和區域供熱需求等實際情況,建立應急供熱燃料儲備,制定供熱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建立專業的應急搶修搶險隊伍,配備相應的應急資金、物資、器材;對供熱突發公共事件做到及時報告、快速搶修、儘早恢復。

3監測預警和信息報告

3.1監測和風險分析

3.1.1信息監測

市供熱應急處置辦公室牽頭,各區政府(管委會)、市政府有關部門配合,按照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的原則建立供熱突發事件信息監測預測體系,通過日常巡查、基層單位上報、社會公衆反映等多種渠道收集供熱信息。市、區供熱管理部門與各供熱企業保持聯絡暢通,與街道辦事處、鄉(鎮)政府保持密切聯繫,隨時瞭解掌握供熱情況和動態。

3.1.2風險分析

出現下列情況時,各區及供熱企業應立即分析判斷影響正常供熱的可能性,並決定是否需要上報。如需上報,要立即將發生事件的時間、地點、性質、可能影響程度、影響時間以及應對措施報市供熱應急指揮部和其下設的應急處置辦公室。

(1)因供熱設施、設備發生故障可能影響正常供熱;

(2)因供熱燃料出現短缺可能影響正常供熱;

(3)因供電、供水系統發生故障可能影響正常供熱;

(4)因天氣持續低溫可能影響正常供熱;

(5)因其它自然災害可能影響正常供熱。

3.2預警

3.2.1預警分級

依據供熱突發公共事件造成的影響程度、影響時間、發展情況和緊迫性等因素,由低到高分成藍色、黃色、橙色和紅色四個預警級別。

藍色預警:預計將要發生一般(Ⅳ級)以上供熱突發公共事件,事件即將臨近,事態可能會擴大。

黃色預警:預計將要發生較大(Ⅲ級)以上供熱突發公共事件,事件即將臨近,事態有擴大的趨勢。

橙色預警:預計將要發生重大(Ⅱ級)以上供熱突發公共事件,事件即將發生,事態正在逐步擴大。

紅色預警:預計將要發生特別重大(Ⅰ級)供熱突發公共事件,事件隨時會發生,事態正在不斷蔓延。

3.2.2預警發佈

(1)預警發佈主體

藍色、黃色預警由市供熱應急處置辦公室發佈,橙色預警、紅色預警由市供熱應急指揮部發布。

(2)預警發佈內容

預警發佈內容包括:可能發生的事件類別、預警級別、預警期起始時間、可能影響範圍、可能後果、警示事項、發佈機關、發佈時間等。

(3)預警發佈的形式

預警的發佈和傳播可運用廣播、電視、報刊、通信、網絡、宣傳車、電子顯示屏或組織人員逐戶通知等方式進行通告,對特殊人羣以及學校等特殊場所應當採取有針對性的通知方式。

3.2.3預警響應

預警信息發佈後,市供熱應急處置辦公室、相關部門(單位)、區政府(管委會)應密切關注形勢的發展態勢,及時作出響應;加強應急職守,採取防範措施,做好相關工作。

根據信息分析和事態發展,藍色預警響應應採取下列1項或多項措施:落實24小時帶值班制度,加強信息監控、收集;向受影響用戶發佈有關信息;轉移、撤離或者疏散容易受到供熱突發事件危害的人員和重要財產,並妥善安置;通知相關應急救援隊伍和人員進入待命狀態;檢查、調集所需應急救援物資和設備;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必要的防範性、保護性措施。

根據信息分析和事態發展,黃色預警響應應在採取藍色預警響應措施的基礎上,採取下列1項或多項措施:加強對供熱突發事件發生、發展情況的監測預警,組織專家對事件可能的影響範圍和強度、事件級別進行研判,並提出相關建議;按規定發佈可能受到供熱突發事件危害的警告、有關採取特定措施避免或者減輕危害的建議、勸告;採取各種方式,提示受影響或可能受影響區域的單位和居民,利用自備設施等做好應急供熱等應對工作;關閉或限制使用易受供熱突發事件危害的場所;指令市級應急救援隊伍、相關人員進入待命狀態,並動員後備人員做好參加應急救援和處置工作的準備;調集應急救援所需物資、設備、工具,準備應急設施,並確保其處於良好狀態,隨時可投入正常使用。

根據信息分析和事態發展,橙色預警響應應在採取黃色預警響應措施的基礎上,採取下列1項或者多項措施:相關部門(單位)做好受影響範圍居民應急供熱的準備工作;做好限制公共建築和工業生產用熱的準備工作;組織市級應急救援隊伍進行協同處置;做好國家、省領導或工作組來石指揮的相關準備工作。

根據信息分析和事態發展,紅色預警響應應在採取橙色預警響應措施的基礎上,採取下列1項或者多項措施:做好停止公共建築和工業生產用熱的準備工作;做好啓動應急熱源等其他應急供熱措施的準備工作。

3.2.4預警變更與解除

預警發佈單位要密切關注事件進展情況,根據事態的發展,按照有關規定適時調整預警級別並重新發布。

有事實證明不可能發生供熱突發事件或者危險已經解除的,預警單位應當立即宣佈解除警報,終止預警期,並解除已經採取的有關措施。

3.3信息報告

發生供熱突發事件後,供熱企業、知情單位和個人有責任和義務將供熱突發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和影響範圍等信息即時向市、區兩級供熱管理部門或市供熱應急指揮部報送。

一般和較大供熱突發事件,各區、市屬相關部門、各企業必須在事發50分鐘內報市供熱應急處置辦公室,市供熱應急處置辦公室1小時內報市委、市政府。重大、特別重大供熱突發公共事件,各區、市屬相關部門、各企業事發15分鐘內電話、25分鐘內書面報市供熱應急處置辦公室,市供熱應急指揮部20分鐘內電話、30分鐘內書面內報市委、市政府。

對於事件本身比較敏感,或發生在敏感時間、敏感地點,或涉及敏感羣體,以及可能有次生或衍生危害的突發事件或預警信息,不受分級標準限制,應在1小時內向市供熱應急處置辦公室、市政府報告。

報告內容:供熱突發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信息來源、事件類別、基本過程、財產損失、人員傷亡情況,對事件的初判級別,已經採取的措施,有無次生或衍生危害、周邊有無危險源、警報發佈情況、是否需要疏散羣衆,需要支援事項和亟需幫助解決的問題,現場負責人和報告人的姓名、單位和聯繫電話等。

接到國家、省、市領導批示的,落實情況應及時向市供熱應急處置辦公室報告,由市供熱應急處置辦公室負責彙總,分別向市供熱應急指揮部、市政府報告。

市供熱應急處置辦公室值班電話:

供熱突發公共事件的信息發佈和新聞報道工作,必須及時、準確、客觀、全面,並按相關規定發佈。

4應急處置

4.1先期處置

供熱突發事件發生後,事發單位要立即啓動相關預案的應急響應,調動相關專業救援隊伍進行先期處置,疏散現場周邊無關人員,採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態發展,組織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接報的市、區政府(管委會)及其有關部門負責同志要按照預案和有關規定,迅速趕赴現場,視情成立現場應急指揮部,組織、協調、動員有關專業應急力量和人民羣衆進行先期處置,組織專家進行會商,及時對事件的性質、類別、危害程度、影響範圍、防護措施、發展趨勢等進行評估上報,採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態發展,嚴防次生、衍生災害。

4.2分級響應

一般供熱突發公共事件(Ⅳ級):由事發區啓動應急預案,並全權負責指揮處置。以事發地的街道辦事處(鄉鎮政府)和供熱企業(單位)爲主進行協調處置,必要時,區政府分管負責人、或市供熱應急指揮部派人到現場,參與制定應急方案,指導、協調有關部門配合開展工作。

較大供熱突發公共事件(Ⅲ級):由市供熱應急處置辦公室提出建議,報市供熱應急指揮部副指揮長批准啓動應急響應。以事發區政府爲主進行協調處置,區政府負責人應趕赴現場,區政府分管負責人負責具體指揮和處置工作。市供熱應急處置辦公室主任要趕赴現場,協助區政府制定應急方案,指導、督促、協調並參與有關部門配合開展應急工作。

重大供熱突發公共事件(Ⅱ級):由市供熱應急處置辦公室提出建議,報市供熱應急指揮部批准啓動應急響應。指揮部指揮長或副總指揮長應立即趕赴現場,併成立由相關成員單位和事發區政府組成的現場指揮部。指揮部指揮長或副總指揮長負責參與制定應急方案,指導、協調、督促有關部門開展工作,市政府主要領導趕赴現場或到市供熱應急指揮部指揮協調處置。

特別重大供熱突發公共事件(Ⅰ級):由市供熱應急指揮部提出建議,報市政府主要領導批准啓動應急響應。指揮長與相關副總指揮長應立即趕赴現場,併成立由相關成員單位和事發區組成的現場指揮部。指揮部指揮長負責參與制定方案,指導、協調、督促有關部門開展工作,市委、市政府主要領導趕赴現場指揮協調處置。

涉及我市2個以上行政區域供熱突發事件處置的,以突發事件發生地爲主,市供熱應急指揮部指揮協調處置。

重大及以上突發事件,省、國家成立應急指揮部或派出工作組後,在其指揮下開展處置工作。

4.3應急處置現場指揮部

應急指揮部根據供熱突發事件情況成立應急處置現場指揮部(以下簡稱:現場指揮部)。現場指揮部設指揮長,並實行指揮長負責制,由應急指揮部指揮長或副指揮長擔任,現場指揮部下設若干工作組。較大及以上供熱突發事件現場指揮部下設以下工作組:

(1)綜合協調組

組長單位: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

成員單位:市應急管理局及有關單位

主要職責:及時傳達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領導關於供熱突發事件應急救援的指示和領導批示,協調各工作組的應急救援工作,協調調配救援人員、資金、物資、設備器材等。

(2)事件搶險組

組長單位: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

成員單位:市應急管理局、市消防支隊、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交通運輸局、供熱企業及有關單位

主要職責:負責在緊急狀態下的現場搶險作業、現場傷員的搜救、搶救及事件後對市政及公路設施進行修復等。

(3)醫療救護組

組長單位:市衛生健康委員會

成員單位:屬地政府、事發單位及主管部門等

主要職責:負責根據事件等級組織指導緊急醫學救援和醫療救治工作。

(4)安全保衛組

組長單位:市公安局

成員單位:屬地政府、事發單位等

主要職責:負責事件現場交通安全保障,設置現場警戒,禁止無關人員和車輛進入事件現場,進行治安巡邏及人員疏散等。

(5)事故調查組:由國家規定的單位牽頭,應急管理、公安等相關單位組成。負責按照有關規定對事故進行調查處理。

(6)輿論宣傳組

組長單位:市政府新聞辦

成員單位: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事發單位、屬地政府等。

主要職責:負責事件處置現場的新聞報導工作等。

(7)專家諮詢組

組長單位: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

成員:有關專家

主要職責:負責對事件提出應急處置方案和安全措施,爲應急指揮處置工作提供技術諮詢等。

一般和較大供熱突發事件由各區(管委會)參照以上標準,設立工作機構。

4.4響應程序

4.4.1發生供熱突發公共事件後,供熱單位及事發地街道辦事處(鄉鎮政府)負責人,應在最短時間內趕到現場瞭解情況、調解矛盾、控制局面,並依據供熱突發公共事件級別,及時向區、上級主管單位和相關部門報告有關情況,同時向有關採暖用戶通報供熱突發公共事件情況。

4.4.2區政府及相關單位應根據供熱突發公共事件現場情況,啓動本區域、本系統的'應急預案,指揮協調本區域、本系統的搶修搶險隊伍實施搶修搶險和應急救助,儘快恢復供熱。

4.4.3現場指揮部及時掌握事件進展情況,並根據事件級別及時向上級報告。受報單位或部門根據事件級別和種類進行果斷處置,需調動有關人員和市級搶修搶險隊伍參與處置時,應立即調動。

4.4.4供熱應急指揮部根據發生供熱突發公共事件的具體情況,對特殊羣體居住相對集中、欠費嚴重、供熱單位無法保障正常供熱、確需實施應急救助才能保障正常供熱的,實施必要的供熱應急救助。

4.5處置措施

一般突發事件(Ⅳ級)處置措施:通知應急救援隊伍和人員趕赴現場進行先期處置,通知支援隊伍做好備勤支援準備;調度所需應急救援物資和設備趕赴現場;視情進行交通管制;視情轉移、撤離或者疏散容易受到突發事件危害的人員和重要財產,並妥善安置;相關部門組織好現場人員疏散等工作,設置警示標誌;向停熱或受影響居民推送停熱或影響時間信息,必要時通過媒體發佈信息和宣傳引導,避免引發居民恐慌;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必要的措施。

較大突發事件(Ⅲ級)在採取一般突發事件(Ⅳ級)處置措施的基礎上,採取下列1項或多項措施:視情調度應急救援人員、物資、設備趕赴現場參與處置;相關部門做好現場交通管制等工作,爲現場提供搶修條件;啓動相關的備用熱源;通知單位和居民做好應急取暖相關工作;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必要的措施。

重大突發事件(Ⅱ級)在採取較大突發事件(Ⅲ級)處置措施的基礎上,採取下列1項或多項措施:啓動全部備用和應急熱源;通知各單位、企業和家庭提前準備空調、電暖器等取暖設施;對非居民用戶用熱進行限供,保障居民用戶用熱;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必要的措施。

特別重大突發事件(Ⅰ級)在採取重大突發事件(Ⅱ級)處置措施的基礎上,採取下列1項或多項措施:對非居民用戶用熱進行停供,保障居民用戶用熱;對重點用熱單位、居民區,調配應急熱源予以保障;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必要的措施。

4.6擴大響應

如果供熱突發事件的事態進一步擴大,或者突發事件已經波及到我市大部分地區,直接或間接造成巨大災害,超出我市控制能力,由市供熱應急指揮部提出建議,經市政府主要領導同意,向駐石部隊或省、國家有關方面請求支援。

4.7應急結束

供熱突發公共事件處置完畢,供熱恢復,次生、衍生災害和事件影響基本消除後,應急處置工作即告結束。

特別重大和重大供熱突發公共事件處置結束後,經市供熱應急指揮部指揮長批准後,由市供熱應急指揮部宣佈應急結束。較大供熱突發公共事件處置結束後,由市供熱應急指揮部或政府宣佈應急結束。一般供熱突發公共事件處置結束後,由區級政府宣佈應急結束。

4.8信息發佈

供熱突發事件信息發佈應當遵循依法、及時、準確、客觀、有序的原則。事發地區政府(管委會)、市供熱應急指揮部要在供熱突發事件發生後及時通過報紙、電視、廣播、網絡等向社會發布基本情況,隨後發佈初步覈實情況、事態進展、政府應對措施和公衆安全防範措施等,根據事件處置情況做好後續發佈工作。

一般供熱突發事件處置信息由事發地區政府(管委會)負責發佈。較大及以上供熱突發事件信息由市供熱應急指揮部負責發佈。

供熱突發事件發生後,事發地區政府(管委會)、市供熱應急指揮部要組織做好輿情引導,及時迴應羣衆關切問題。

5恢復與重建

5.1善後處置

供熱突發公共事件處置結束後,按事件級別組織開展供熱事故損害覈定工作,對事故情況、人員補償、緊急救助做出評估,制定補償標準和事後恢復計劃,並儘快實施。

必要時,由供熱應急處置辦公室牽頭組成供熱突發公共事件調查小組,對處置工作進行全面客觀的調查,總結經驗教訓,制定改進措施

5.2社會救助

民政部門會同有關單位加強對社會捐贈物資的接收、登記和統計管理工作,及時向社會公佈有關信息。司法部門組織法律援助機構和有關社會力量爲突發事件涉及的人員依法提供法律援助,維護其合法權益。工會、共青團、婦聯、紅十字會等人民團體,協助開展心理諮詢、撫慰等心理危機干預工作。

5.3保險理賠

供熱突發事件發生後,保險監管機構要督促有關保險公司及時開展保險受理,按規定做好賠付工作。

5.4評估和總結

及時組織對事件處置工作進行評估,總結經驗教訓,分析查找問題,提出改進措施,形成處置評估報告。冬季供熱期結束後,對採暖季供熱突發公共事件應急工作進行全面總結,並報市供熱應急處置辦公室。

5.5恢復重建

供熱突發公共事件處置結束後,事發地區政府和市政府有關部門要對受災情況、重建能力及可利用資源進行全面評估,有針對性地制定重建和恢復生產、生活計劃,並組織實施。

6保障措施

6.1三級聯動協調保障

建立市、區、街道(鄉鎮)三級聯動協調機制,對供熱隱患進行排查並協調相關工作,確保正常供熱。

6.2救援隊伍及設備物資保障

各供熱企業應建立滿足處置一般供熱突發事件需要的專、兼職搶險救援隊伍,並儲備一定數量的設備物資。加強對儲備物資的管理,根據需要及時補充和更新。當發生供熱突發事件時,以供熱企業應急救援隊伍處置爲主。當超出自身處置能力時,可請求所在區政府(管委會)給予支援。

各區政府(管委會)應建立滿足處置較大供熱突發事件需要的專業搶險救援隊伍,並儲備一定數量的設備物資。加強對儲備物資的管理,根據需要及時補充和更新。當發生供熱突發事件時,應根據現場處置需要,及時調派所屬搶險救援力量赴現場參與處置。

市供熱應急指揮部依託華電河北分公司、國電投河北分公司、西嶺供熱公司及河北聯潤在線工程技術公司(帶壓堵漏企業)建立市級供熱搶險救援隊伍,健全應急隊伍運行機制,完善物資儲備。當發生供熱突發事件時,根據現場處置需求,及時調遣市級供熱搶險救援隊伍趕赴現場進行處置。

當搶險隊伍和物資保障能力不能滿足搶險需要時,區政府(管委會)和相關企業可採取合同履約或有償預約服務的方式,與市級專業搶險救援隊伍或設備物資供應單位建立合作關係,確保發生突發事件時優先調用。

建立搶險隊伍和物資共享機制。根據現場處置需要,市供熱應急處置辦公室及時調派或臨時徵用各區政府(管委會)或相關企業搶險隊伍和物資,各單位應按照市供熱應急處置辦公室的指令落實到位。

6.3通信保障

市供熱應急處置辦公室組織協調有關成員單位和有關部門(單位),建立完善處置供熱突發事件通訊網絡和信息發佈渠道,加強日常調度,確保供熱應急工作聯絡暢通。

應急響應期間,市供熱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值班人員應保證隨時接收上級的指示和事故發生地的事故信息;指揮部領導、成員單位分管領導及應急處置辦公室工作人員應24小時保持通信渠道暢通。

6.4交通保障

市大氣辦、鐵路、公路、航空、交管等部門應確保救援人員和受到突發事件危害的人員、救災物資、救援設備優先運輸。處置突發事件期間配備有市供熱應急指揮部制發的應急標誌的應急處置工作人員和交通工具可以優先通行,事後應當及時回收應急標誌。交通設施受損時,交通、住建、城管等部門要迅速組織專業隊伍進行搶修恢復,確保運輸安全。現場應急指揮部要按照緊急情況下社會交通運輸工具徵用程序的規定,徵用必要的交通工具,確保搶險救災物資和人員能夠及時、安全送達。根據應急處置需要,現場應急指揮部要對現場及相關通道實行交通管制,開設應急救援“綠色通道”,保證應急救援工作的順利開展。

6.5治安保障

公安等相關部門要按規定加強對重點地區、重點場所、重點人羣、重要物資和設備的安全保護,預防和制止違法犯罪活動。必要時,依法採取有效管制措施,控制事態,維護社會秩序。事發地區政府(管委會)要積極發動和組織羣衆,開展羣防聯防,協助公安部門做好治安保障工作。

6.6後勤保障

各有關部門(單位)要會同事發地區政府(管委會)動員各方面力量做好受災羣衆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事發地區政府(管委會)負責彙總統計參加搶險救援隊伍、人數情況,組織街道辦事處(鄉鎮)等單位配合做好搶險救援人員的食宿生活保障工作。

6.7應急供熱燃料保障

市、區建立兩級應急供熱燃料政府儲備。各供熱單位建立供熱燃料應急儲備。其中供熱煤炭應急儲備不少於20天用量;遇有惡劣或極端天氣預警時,應提前加大應急儲備量;加快天然氣應急儲備能力建設,逐步提高調峯和應急能力。

6.8應急救助保障

市、區政府建立供熱應急救助保障體系,對特殊羣體居住相對集中、欠費嚴重、供熱單位無法保障正常供熱,確需實施應急救助才能保障正常供熱的,實施必要的供熱應急救助。

6.9緊急接管保障

供熱期間,供熱單位拒絕向居民供熱,經協調無效,項目所在地區級人民政府可按相關規定和程序對供熱單位採取緊急接管措施,以保證正常供熱。

6.10供熱應急資金保障

市、區兩級財政負責保障應急工作經費,確保本市供熱應急措施順利實施。

鼓勵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依法開展捐贈和援助。

7宣教培訓和演練

7.1宣教培訓

各級政府有關部門應利用新聞媒體、網絡、報刊、舉辦專題培訓班等多種形式,廣泛開展供熱突發事件應急知識的宣傳、培訓和教育活動。

7.2應急演練

市供熱應急處置辦公室負責制訂年度應急演練計劃,圍繞情景模擬有針對性地編制演練方案、演練腳本,因地制宜組織開展桌面推演、實戰演練。供熱企業每年至少組織1次應急處置流程演練,提高並保持各崗位工作人員的應急搶險能力。

8附則

8.1預案制定

根據本預案,各區政府(管委會)及相關部門和熱電廠、供熱企業等單位應制定各自的應急預案。其他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參照本預案制定轄區供熱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

每年採暖季前,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根據人員調整情況,修訂採暖季供熱工作指揮系統圖和供熱保障及搶險預案,明確責任人、聯繫方式及搶修隊伍等。

8.2預案更新

本預案每三年進行一次修訂完善。隨着應急救援相關法律、法規的制定、修改和完善,部門職責或應急資源發生變化,或者應急過程中發現存在的問題和出現新的情況,對本預案進行適時修訂。

8.3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石家莊市人民政府辦公室20xx年12月18日印發

供暖的應急預案範文2

一、總體目標和主要任務

(一)總體目標確保今冬明春集中供熱安全穩定、高效有序,人民羣衆溫暖。

(二)主要任務立足資源供應實際,構建部門聯動、協調一致的集中供熱保障體系,落實集中供熱企業供熱主體責任和各部門管理職責,強化集中供熱事宜,組織協調、監督管理、跟蹤問效,統籌今冬明春集中供熱保障工作,確保羣衆用熱安全穩定供應。

二、組織領導

爲做好20xx年採暖期集中供熱保障工作,區政府決定成立xx市xx區20xx年採暖期集中供熱保障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區政府主要領導擔任,副組長由區政府分管副區長擔任。成員單位由區政府辦公室、區委網信辦、區發改委、區住建局、區財政局、區應急管理局、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生態環境分局、區信訪局、區行政審批服務局、區水務局、公安分局、區氣象局、區供電分公司、涇渭供電分公司、各街道辦事處組成。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區住建局,辦公室主任由區住建局主要負責同志擔任。

主要職責:

三、責任分工

(一)相關部門

1.區住建局:及時落實市、區各級部門提出的供熱工作要求,加強轄區集中供熱行業管理工作;對集中供熱企業的安全生產、供熱質量、供熱服務、設備檢修等方面,聯合相關部門持續開展督導檢查和考覈;及時處理12345市民熱線轉辦工單,督促、指導、協調集中供熱企業處理相關問題;查處集中供熱企業違法違規行爲。

督促物業服務公司履行供熱相關法規及供熱合同,督促物業服務公司開展小區內部供熱設施巡檢,協調解決小區內部供熱問題;督促物業服務公司及時公示收費、退費及供熱故障等信息,允許居民查閱物業服務公司與集中供熱企業簽訂的供用熱合同;督促物業服務公司按時啓動小區內部供熱設備;教育、引導物業服務公司規範供熱,不得發生瞞報、漏報、少報供熱面積等“偷熱”違法行爲,發現有違反相關法規及合同的行爲,對屬於物業服務公司責任的督促其進行整改;處理有關小區物業內部供熱問題投訴。

2.區發改委:組織冬季高峯供氣保障工作。向上級發展改革部門和中石油、省天然氣公司等上游單位協調爭取氣源;每日對天然氣保供情況實施動態監控,處置天然氣氣源保障突發事宜;優先保障無備用燃煤鍋爐的集中供熱企業天然氣鍋爐用氣,盡力保障其他天然氣鍋爐用氣;協調熱電聯產企業做好供熱保障工作;參照制定採暖期高峯供氣天然氣財政補貼方案,減輕天然氣公司和集中供熱企業經營壓力;處理有關天然氣氣源保障和燃氣供熱價格問題投訴。

3.區財政局:根據相關規定,做好集中供熱獎補資金保障。

4.公安分局:依法查處物業服務公司等單位和個人“偷熱”等違法行爲;指導、監督全區各派出所及相關科室依法查處借供熱矛盾擾亂社會秩序的行爲;爲供熱事故搶修車輛辦理相關通行證件,確保在執行搶修任務期間不限號且通行順暢。

5.區應急管理局:依法負責供熱安全生產工作的綜合監督管理。指導督促集中供熱行業做好安全生產事故防範、處置及安全管理培訓等工作,指導應急預案體系建設,督促建立完善的供熱突發事故專項應急預案;督促開展安全生產檢查和隱患治理,指導集中供熱安全生產事故的應急指揮工作。

6.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開展供熱合同行政監管,依法查處合同欺詐等違法行爲;做好集中供熱特種設備監察及檢驗檢測工作,監督檢查高耗能特種設備節能標準的執行情況;依法查處物業公司、集中供熱企業違規收費行爲(包括爲供熱服務的水電費)。

7.區信訪局、區委網信辦、區行政審批服務局(12345熱線):受理各類供熱投訴,及時準確向相關單位交辦。對投訴集中供熱企業服務質量的問題、投訴物業服務公司服務質量的問題,向區住建局交辦;對投訴價格、收費方面的問題,向區發改委交辦;對投訴偷熱行爲的問題,向區公安部門交辦;對投訴價格亂收費方面的問題,向區市場監督管理部門交辦;對未實行物業管理的老舊住宅小區的各類投訴,向相關街辦交辦;對於其他投訴,按照本方案職責分工向相關部門交辦。

8.區氣象局:負責全區氣象監測、預報預警、公共服務管理工作,及時發佈和傳播氣象信息,特別是極端天氣;宣傳、普及氣象科學知識,指導做好供熱領域氣象保障工作。

9.各街道辦事處:落實屬地管理責任,按照市物發〔20xx〕117號、市發改價格〔20xx〕15號文件要求,負責調解各自轄區內供氣供熱矛盾糾紛工作。

(二)水電氣暖企業

1.供電公司:提前做好檢修計劃,確保採暖期間集中供熱企業用電的正常供應;對集中供熱企業供電線路進行巡查,及時消除安全隱患,避免停電。(區供電分公司、涇渭供電分公司)

2.自來水公司:提前做好檢修計劃,確保採暖期間集中供熱企業用水的正常供應;對集中供熱企業供水管道進行巡查,及時消除安全隱患,避免停水。(區自來水公司、經發水務)

3.天然氣公司:做好冬季採暖期天然氣需求預測,科學調度,合理組織氣源供應。制定完善採暖期集中供熱天然氣保障工作方案和應急預案;及時與集中供熱企業簽訂“供用氣安全合同”,明確約定雙方承擔的相應責任和義務;採暖期間在“壓非保民”的前提下,全力保障無備用燃煤鍋爐的集中供熱企業天然氣鍋爐用氣,盡力保障其它集中供熱天然氣鍋爐用氣;集中供熱燃氣設施管理人員24小時駐場值班巡查,及時消除安全隱患,組織針對性應急演練,加強備品備件準備,確保應急及時有力。(xx玉祥天然氣有限公司、xx玉祥燃氣集團有限公司、xx通源天然氣有限公司)

4.集中供熱企業:不斷完善安全生產、供熱服務、節能減排等管理制度,嚴格執行操作規程和標準;制定完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安全事故應急預案、供熱工作保障方案“壓非保民”工作方案及燃氣鍋爐缺氣時的應急預案;儲備充足的應急保障物資、裝備、人員及經費,做好隨時投入搶修搶險工作的準備;加強員工安全教育培訓,定期進行應急演練,切實提高突發事故防範和應急處置能力;執行天然氣“壓非保民”措施,分階段、分鍋爐、分區域實行限供;積極爭取氣源,提前做好準備工作,應對可能出現的不利情況,提高供熱保障能力和服務水平;定期巡查、及時維護供熱設備設施,建立問題臺賬,實行銷號管理;及時更換老舊供熱管網,指導物業服務公司做好小區內部供熱設備檢修;落實24小時電話值班,及時辦理12345市民熱線等平臺轉辦的`投訴;高度重視維穩工作,及時妥善處理投訴集中的供熱問題,就地化解,避免發生羣體性的事件;開展訪民問暖活動,向用戶宣傳供熱知識,收集供熱意見建議,現場解決供熱問題。(xx渭北供熱公司、大唐供熱公司、xx城區熱力公司、中節能西北分公司)

四、保障措施

(一)建立應急保障協調機制。建立集中供熱應急保障協調機制,由區20xx—20xx年採暖期集中供熱保障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牽頭負責,各成員單位配合,研究協調集中供熱重大問題,及時研判供給和需求形勢,積極爭取天然氣氣源供應,根據氣象狀況及時啓動集中供熱,保障集中供熱平穩、高效。

(二)做好宣傳輿情管理。通過多種形式,加大對供熱知識、用熱常識及供熱服務等方面的宣傳,推廣普及供熱法規和相關政策,引導用戶安全、合理、經濟用熱,並通過正規途徑反映訴求。制定完善輿情處置機制,對轄區內供熱輿情及時研判,採取有力措施,將影響降到最低。不斷加強輿論引導和監測,及時通過媒體正面宣傳,引導社會輿情。強化突發事件的媒體管控,加強部門協調溝通,防止對集中供熱問題進行炒作。

(三)強化信息報送。供熱期間,各集中供熱企業每日向區住建局報送鍋爐運行、供熱能力、天然氣消耗、天然氣缺口及採取的應急措施等。各天然氣公司每日向區發改委報送日用氣量、日供氣缺口,區發改委彙總後報送區住建局。公安分局每週向區集中供熱保障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報送偷熱問題查處情況。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每週向區集中供熱保障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報送供熱合同違約問題及違規收費問題處理情況。

(四)加強督導檢查。集中供熱是重大民生工程,各單位一定要高度重視,切實做好相關工作,區集中供熱保障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將通過專項督查、明察暗訪、實地調研等方式加強督促檢查,確保各項保供措施落實到位,對工作不主動進展緩慢或出現重大問題的責任單位和主要負責人進行通報、約談及問責。

供暖的應急預案範文3

爲了有序地開展防暴雪防寒工作,將暴風雪帶來的損失降到最低,確保冬季學校和師生的出行安全,特制訂本預案

一、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二、預警:

暴雪應急領導小組成員和領導要每天關注天氣情況,並做好記錄,遇到有暴雪天氣應及時做好應對措施。並做好供暖。

三、應對措施:

1、領導小組接到預警信息後,根據實際情況決定應急預案,預案啓動後,根據實際情況做好防暴雪工作。

2、及時準確的做好現場整理工作,並以書面或電話的`形式向上級彙報。

3、全校老師及時投入雪天道理的清掃工作之中。

四、根據暴雪天氣延遲上學時間,提前放學或放假。放假或開學要保證校車接送學生的安全。

五、善後處置:

搶險救援總指揮負責災後的善後處置工作,及時瞭解情況,並形成書面材料上報。做好恢復正常教學的工作。

供暖的應急預案範文4

爲及時有效地做好供熱生產安全事故應急工作,合理地處理供熱突發事件的發生,保障冬季正常供暖,最大限度減少事故損失,確保供熱安全、運行穩定,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我公司供熱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指導思想

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爲指導,按照“以人爲本”、“預防爲主”的原則,以規範和強化供暖保障系統應對突發供暖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爲目標,以預防突發供暖事件爲重點,逐步完善供暖事件的預警、處置及善後工作機制,達到供暖保護工作有序、有力、處置快速高效的應急體系。

二、組織機構

爲保障冬季正常供暖,加強組織領導,達到快速應急反應,現成立楷宏公司供熱突發事故應急領導小組和事故應急搶險隊,負責組織指揮應急救援工作和故障排除搶修工作。

應急搶險小組

組長:x x x任應急搶險總指揮

副組長:x x x、x x x副總指揮

應急搶險隊

一定要保持清醒的頭腦,不能驚慌失措,第一時間向主管領導報告。在隊長(副隊長)統一指揮下,利用可能利用的水源對系統進行補充,以確保正常供暖。如水源補充不上,系統缺水應及時採取停爐降溫措施,停止向爐內供煤,關閉鼓風機,打開所有爐門,將爐膛內燃料排出,及時排出爐內氣體,避免爐溫升高造成汽化爆炸事故。

③、鍋爐運行中發生爆管事故

司爐人員發現爆管後,應及時報告相關領導,同時停止鍋爐運行,做好鍋爐退火及降溫工作。當爐膛溫度降至可進行搶修時,由隊長(副隊長)統一指揮應急救援小組實施搶修工作。主要有:查漏、鍋爐泄水、切割爆管、換管焊接、加水試壓等

3)、鍋爐爆炸事故

①、當發生鍋爐爆炸時,值班人員或發現人應第一時間嚮應急總指揮或副總指揮回報情況,如產生人員傷亡等惡性事故應及時報警,撥打110、119、120電話,說明事故發生的地點、事故類型以及傷亡損失情況等。

②、啓動快速應急機制,由總指揮統一指揮,實施救災搶險、傷亡救護、人員疏散、設備保障等快速反應。搶險救援時要做到“穩、準、快”和“先救人、後救物”的.原則,有條不紊地開展各項救援搶險工作,避免二次事故的發生。各應急小組應保證通訊暢通,服從指揮,步調一致。積極配合110、120、119等各支救援隊的工作,使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降到最低。

③、各應急小組負責人

救災搶險小組負責人:x x x—1500424xxxx

醫療救護小組負責人:x x x—1347842xxxx

人員疏散小組負責人:x x x—1384098xxxx

設備保障小組負責人:x x x—1380408xxxx

④、做好善後處置工作,對事故發生的原因、經過、應急處置等做好詳細記錄,配合相關單位做好事故調查工作。同時組織專業搶修隊搶修因事故受損的設備,以最短時間修復所有受損設備,確保轄區居民供暖。

4)、對於一時無法解決的突發供暖事件,應及時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請上級領導協調解決。

3、現場調查

應急處置人員應迅速趕到現場調查,查明事件原因、損失情況、影響程度等,並負責協調相關單位對事故的調查。

4、日常防範

組織開展對本轄區供熱鍋爐系統、除渣設備、上煤設備、水處理設備、熱水循環設備、外網系統等進行普查和維修保養工作。加強對供熱保障各個環節的日常管理和安全防範工作,明確職責,嚴防各種突發事件的發生。

三、工作要求

1、貫徹“預防爲主”的方針,建立和加強突發事件的預警機制,切實做到及時發現、及時報告、快速反應、及時處理。

2、按照“先控制後處理”的原則,迅速查明事件原因,果斷提出處置措施,防止事態擴大。

3、制定供熱保障防護措施,確保突發事件所涉及羣衆的人身安全。

4、明確自身職責,妥善協調處置各種突發事件。

四、應急保障

1、通訊保障,建立突發事故應急指揮系統,確保本預案啓動時應急指揮與相關部門及現場工作組之間的聯絡暢通。

應急指揮部電話:

2、應急隊伍保障,針對事故性質成立鍋爐泄漏、管道爆裂、電氣事故等事故搶險隊,由應急領導小組統一調配使用,統一指揮。

供暖的應急預案範文5

20xx年冬季,爲保證師生身體健康和教育教學工作的順利進行,預防和杜絕煤氣中毒事故的發生,確保學校冬季正常供暖,特制定冬季取暖應急預案如下:

一、成立組織機構,加強領導,認真做好冬季防寒取暖應急工作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二、取暖方式:

教學樓燃氣鍋爐取暖

三、明確職責,嚴格落實冬季防寒取暖工作的各項要求

1、根據本校情況,提前做好冬季取暖計劃,並準備好充足的資金。

2、認真做好供暖前的各項準備工作,檢修好取暖設備。

3、各班要認真執行冬季防火取暖工作方案的'要求,做好帶班領導和當值教師對所有教室和取暖鍋爐定期進行防火、防電安全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4、班主任是班級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每天放學時要做好班級取暖安全檢查。

5、值人員要對學校安全工作負全責,每天要嚴格執行安全檢查、巡視制度,做好當天的防火、防盜和用電、用水安全工作。

6、值日人員發現問題要及時妥善處理並報告帶班領導或主要領導。

7、供暖期間要加強管理,增強責任意識,發現問題和隱患及時處理,確保冬季取暖安全和不發生安全事故。

8、加強值班制度,加強巡視和檢查,排除事故的隱患,確保師生安全,確保師生溫暖過冬。

9、要通過校務會、校會、班會對師生進行安全防火、安全用電、預防煤氣中毒等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識和防範事故的能力。

10、當取暖鍋爐出現問題時應及時採取措施,及時修復,以保證正常供暖。

供暖的應急預案範文6

冬季即將到來,爲保證師生身體健康和教育教學工作的順利進行,確保學校冬季正常供暖,特制定冬季取暖應急預案如下:

一、成立組織機構,加強領導,認真做好冬季防寒取暖應急工作

成立冬季取暖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幼兒園領導小組,加強對冬季取暖工作的領導,把冬季取暖工作抓實、抓細。

二、明確職責,嚴格落實冬季防寒取暖工作的各項要求

1、取暖方式:

開機時間:每天上午7:30—11:30下午1:30—4:30

2、認真做好供暖前的各項準備工作,檢修好供暖設備,11月7日開始調試設備、試供暖。保證11月15日正常供暖。

3、學校領導、班主任在供暖期間要加強管理,增強責任意識,發現問題和隱患及時處理,確保冬季取暖安全。

4、加強巡視和檢查,排除事故的.隱患,確保師生安全,確保師生溫暖過冬。

5、當自供取暖空調出現問題時應及時採取措施,及時修復,以保證正常供暖。

供暖的應急預案範文7

爲確保學校本年度冬季供暖運行工作順利進行,保證全體師生的健康和安全,保證設備的運行狀態良好,迅速、妥善地處理各類突發事件,特制定本應急預案。

一、指導方針和基本原則

遵循“以人爲本、統一領導、分工負責”的原則,堅持把保障供暖安全和學校財產安全作爲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最大限度的減少或避免突發事件造成的損失。

二、建立冬季供暖應急指揮系統

(一)建立冬季供暖應急指揮機構爲加強供暖工作的領導力度,成立清水九年制學校供暖應急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領導小組職責:

1.根據應急預案做好各環節的準備工作。

2.突發事件處理過程中總體組織協調。

3.組織進行應急方案的操作演練;

4.決定啓動或停止應急方案;

5.組織恢復正常工作。

(二)爲保障發生緊急情況時迅速實施搶救、搶修工作,成立清水九年制學校供暖應急搶救、搶修隊伍

主要職責:

1.組織、協調、指揮應急事項的具體操作。

2.組織保護、搶修、搶救學校財產和師生生命財產安全。

3.確保供暖的安全有序運行。

三、預案實施

當遇到因鍋爐、電機(水泵)、管道、供電故障以及儲煤不足導致的大面積停暖事故時,啓動此預案。

大面積停暖事故包括:

(一)鍋爐故障

(二)電機(水泵)故障

(三)管道故障

(四)供電故障

(五)儲煤不足

四、應急準備

(一)加大特、重大安全事故及安全生產操作教育力度,提高廣大工作人員及司爐人員的安全生產意識。

(二)加強安全生產操作的檢查力度,認真做好檢查記錄,發現問題及時整改,把事故隱患消滅在萌芽狀態。

(三)根據供暖鍋爐的性能特點及事故原因制訂應急措施。在日常工作中,以“停電應急措施”的模擬訓練爲重點進行演習,常抓不懈。提高突發事故的應對能力,杜絕短時間內停電造成的一切損失。

(四)充分利用現有的宣傳陣地,對黑板報、櫥窗、橫幅等內容進行定期更換,加大安全生產宣傳力度,營造“人人講安全,人人重視安全”的氛圍。

(五)嚴格值班制度,值班人員值班時必須堅守崗位,不準遲到、早退,不準脫崗、睡崗、醉崗。

(六)值班人員值班時應及時關鎖供暖鍋爐房大門,禁止閒雜人員入內,按時巡查鍋爐房及供暖設施情況,發現問題及時報告並採取措施處理。

(七)應急設備、物資,定期檢修、檢查,確保完好。

五、應急保障措施

(一)鍋爐事故應急措施:

1.立即組織人員進行搶修,及時做好防凍工作。購買安裝必要的供暖設備,直至供暖恢復正常。

2.鍋爐工在事故發生和事故處理中,應堅守崗位,事故沒有處理完畢,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認真做好其它供暖設備的保護工作,力爭將損失降到最低。

3.遇造成人身傷亡或設備建築物受到重大破壞的事故,除了爲制止事故不再擴大和搶救傷員而採取必要的措施外,應保護好現場,凡與事故有關的物體、痕跡狀態不得破壞。待公安、檢察、技術監督等部門參加的調查組檢查完畢後,經調查組同意方可清理現場。

4.及時組織應急搶修隊伍,全面分析事故現象、準確找出原因,採取有效措施,制止事故擴大,並進行搶修。

5.在搶修過程中,要做到連續作業,搶修不完成,不準離開現場,確保儘早恢復正常供暖。

(二)停電應急措施:

1.鍋爐工要堅守工作崗位,遇到停電時首先關閉鍋爐進出口閥門,打開自來水閥門,向鍋爐內加自來水,同時打開鍋爐的瀉水閥緩慢排放,使鍋爐內的水一面流動,一面降溫,直至消除爐內餘熱爲止。與此同時,打開爐門使爐內溫度迅速降低。如果汽化嚴重,手動打開鍋爐頂部的所有安全閥緊急排汽的同時,緊急停爐撤火,以保證鍋爐的安全。

2.鍋爐工處理好鍋爐房內的.一切事故後要迅速通知供暖應急領導小組。

3.應急領導小組迅速組織搶修人員進行搶修。如果停電時間較長,迅速組織人員啓動自備發電機發電,及時供暖。

(三)停水應急措施:

因供水出現故障導致供暖鍋爐缺水,應立即採取措施,組織人員車輛迅速拉水補救,保證鍋爐的安全運行。

(四)當管道發生滲漏、焊縫開裂等故障時的應急措施:

當管道出現滲漏,立即關閉相關管道閥門,立即組織搶修人員,找出滲漏點,以人工、機械相互配合挖出滲漏點,最短時間內做好破爛管道的維修,保證供暖。

(五)當電器發生故障時的應急措施:

根據電器設備的特點,準備各種備品備件及電器設備。當水泵、電機發生故障時,立即啓動另一臺備用電機,並迅速組織相關人員進行搶修故障電機。

六、應急救援物資準備

1.在臨近供暖期要提前儲備一定量的煤炭,同時在備用煤炭即將用完時,要迅速組織人員調運煤炭,保證供暖順利實施。

2.做好供暖設施設備零配件儲備。

七、獎懲

在供暖突發事件處置過程中,對有突出貢獻的個人,學校將給予精神和物質獎勵,對事件責任人和遇突發事件處理不當造成重大損失及嚴重後果的當事人、責任人將給予必要處分或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供暖的應急預案範文8

1 總則

1.1編制目的

爲有效預防和應對營口市城市集中供熱突發事件(以下簡稱供熱突發事件),最大程度地減少突發事件造成的損害,保障公衆生命財產安全,促進社會持續健康發展,特制定本預案。

1.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遼寧省城市供熱突發事件應急預案》、《遼寧省城市供熱條例》、《營口市城市供熱條例》及《營口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編制本預案。

1.3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發生在我市行政區域內應由我市處置的城市集中供熱突發事件。具體包括:(1)供熱生產安全事故包括重大設備設施事故、重大鍋爐及壓力管道安全事故、重大火災事故等;(2)煤炭採購困難或運力緊張而影響正常供熱;(3)因鍋爐、換熱設備故障或供熱主管線爆裂泄水造成大面積停供或低溫運行。

1.4工作原則

(1)統一領導。在市委、市政府統一領導下,在市供熱應急處置領導小組的具體指揮下,各縣(市)區政府、各相關部門及各供暖企業積極開展供熱突發事件的隱患排查、應急處置、善後恢復等。

(2)屬地管理。各縣(市)區政府組織制定本級供熱突發事件應急預案,負責本轄區內供熱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及對受影響區域內熱用戶的政策宣傳、解釋和思想穩定工作。

(3)分工負責。供熱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在市供熱應急處置領導小組的指揮下,市主城區供熱突發事件以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爲主,縣(市)區供熱突發事件以所在地供熱主管部門爲主,各部門、各單位依據各自職責積極配合,確保快速反應,迅速開展應急處置、緊急救援搶修、善後處理工作。

(4)資源共享。供熱突發事件搶修救援工作需要調動搶修隊伍、材料、車輛、工具等相關物資和人員時,市政府和相關部門可以按照程序調用市、縣(前)區供熱應急搶險隊伍、相關物資設備和人員。

2 事故風險描述

2.1風險評估

城市集中供熱運行過程中,主要存在以下幾方面風險因素:熱源點鍋爐、換熱器壓力容器存在爆炸、故障或單機(臺)故障等風險,容易引發人員傷亡和導致供熱全部中斷或部分機器設備低溫運行;

老化的蒸汽管網和高溫水管網存在破裂泄漏風險,容易引發一定範圍內供熱中斷;

極端惡劣天氣引發熱源供應不足,導致供熱低溫運行;

自然災害、煤炭不足、停水停電、施工破壞、人爲因素、其它行業事故、缺乏備用熱源等因素導致供熱中斷或供熱能力不足造成低溫運行。

2.2事件分級

本預案根據供熱突發事件的性質、社會危害程度、可控性和影響範圍等因素,由低到高劃分爲四級:一般供熱突發事件、較大供熱突發事件、重大供熱突發事件和特別重大供熱突發事件。法律、行政法規和上級規範性文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1.一般供熱突發事件:是指突然發生,事態比較簡單,僅對較小範圍內的正常供熱造成影響,縣(市)區政府能夠應急處置的供熱突發事件。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爲一般供熱突發事件:

(1)發生供熱事故,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2)供熱設備(鍋爐、換熱器)發生故障或供熱管網漏水,造成2萬戶以下居民連續停止供熱24小時以內;

(3)供熱設備(鍋爐、換熱器)單臺(機)發生故障,造成低溫運行,影響面積50萬㎡以下,24小時內恢復供熱。

(4)煤炭緊缺或運力緊張,造成停熱,影響2萬戶以下,12小時內恢復供熱;造成低溫運行,影響面積50萬㎡以下,24小時內恢復供熱。

(5)因供熱企業降低供熱質量,導致居民室內溫度連續24小時內低於18℃採暖標準,影響面積50萬㎡以下。

(6)因熱源單位供熱能力不足,造成居民室溫連續24小時內低於18℃採暖標準,影響面積50萬㎡以下。

(7)因極端天氣導致供熱能力不足,造成居民室溫連續24小時內低於18℃採暖標準,影響面積50萬㎡以下。

2.較大供熱突發事件:是指突然發生,事態較爲複雜,對一定區域內的正常供熱造成較大影響,需要調度幾個部門、縣(市)區力量和資源進行應急處置的供熱突發事件。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爲較大供熱突發事件:

(1)發生供熱事故,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2)供熱設備(鍋爐、換熱器)發生故障或供熱管網爆裂泄水,造成停止供熱,影響面積50萬㎡以下,完全停熱超過24小時;

(3)供熱設備(鍋爐、換熱器)單臺(機)發生故障,造成低溫運行,影響面積50萬㎡以上100萬㎡以下,48小時內恢復供熱。

(4)煤炭緊缺或運力緊張,造成停熱,影響面積50萬㎡以上,100萬㎡以下,24小時內恢復供熱;低溫運行,影響面積50萬㎡以上100萬㎡以下,48小時內恢復供熱。

(5)因供熱企業考慮經濟效益,降低供熱質量,導致居民室內溫度連續48小時以上低於18℃採暖標準,影響面積50萬㎡以上100萬㎡以下,協調無果。

(6)因熱源單位供熱能力不足,造成居民室溫連續48小時以上低於18℃採暖標準,影響面積50萬㎡以上100萬㎡以下。

(7)因極端天氣導致供熱能力不足,造成居民室溫連續48小時以上低於18℃採暖標準,影響面積50萬㎡以上100萬㎡以下。

3.重大供熱突發事件:是指突然發生、事態複雜,對一定區域內的正常供熱造成嚴重影響,已經或可能造成重大人員傷亡、重大財產損失,需要調度多個部門、縣(市)區和相關單位力量和資源進行應急處置的供熱突發公共事件。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爲重大供熱突發事件:

(1)發生供熱事故,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者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

(2)供熱設備(鍋爐、換熱器)發生故障或供熱主管網爆裂泄水,影響供熱面積100萬㎡以上200萬㎡以下,完全停熱48小時以上;

(3)供熱設備(鍋爐、換熱器)單臺(機)發生故障,影響面積100萬㎡以上200萬㎡以下,造成低溫運行,72小時內不能恢復供熱。

(4)煤炭緊缺或運力緊張,造成停止供熱,影響面積100萬㎡以上200萬㎡以下,完全停熱48小時以上;造成低溫運行,影響面積100萬㎡以上200萬㎡以下,72小時內不能恢復供熱。

(5)因供熱企業過分考慮經濟效益,降低供熱質量,導致居民室內溫度連續72小時以上低於18℃採暖標準,影響面積100萬㎡以上200萬㎡以下,協調無果。

(6)因熱源單位供熱能力嚴重不足,造成居民室溫連續72小時以上低於18℃採暖標準,影響面積100萬㎡以上200萬㎡以下。

(7)因極端天氣導致供熱能力不足,造成居民室溫連續72小時以上低於18℃採暖標準,影響面積100萬㎡以上200萬㎡以下。

4.特別重大供熱突發事件:是指突然發生,事態非常複雜對本市正常供熱造成嚴重影響,已經或可能造成特別重大人員傷亡、特別重大財產損失,需要市委、市政府統一組織協調,調動各方力量和資源進行應急處置的供熱突發事件。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爲特別重大供熱突發事件:

(1)發生供熱事故,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傷(包括急性工業中毒,下同),或者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

(2)供熱設施設備發生故障或供熱主管網爆裂泄水,造成停熱,影響供熱面積200萬㎡以上,完全停止供熱72小時以上。

(3)供熱設施設備單臺(機)發生故障,造成低溫運行,影響供熱面積200萬平㎡以上,96小時內無法恢復供熱。

(4)出現供熱煤炭嚴重短缺,嚴重影響全市正常供熱。

(5)供熱企業擅自停供,嚴重影響居民生產、生活。

(6)因熱源單位熱源嚴重不足,造成居民室溫連續96小時以上低於18℃採暖標準,影響面積200萬㎡以上。

(7)因極端天氣導致供熱能力不足,造成居民室溫連續96小時以上低於18℃採暖標準,影響面積100萬㎡以上200萬㎡以下。

3應急組織機構及職責

3.1市城市集中供熱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領導小組

成立市城市集中供熱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領導小組(以下簡“市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負責統一領導和組織實施城市集中供熱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

組長:分管副市長

副組長:市政府祕書長、市政府副祕書長、市住房城鄉和建設局局長

成員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委宣傳部、市發展改革委、市國資委、市衛健委、市財政局、市應急管理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民政局、市生態環境局、市信訪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市商務局、市交通局、市氣象局、市總工會、各縣(市)區政府、沿海產業基地管委會、國網營口供電公司、營口水務集團有限公司、營口市熱電集團有限公司、華能營口熱電有限責任公司。

市應急處置領導小組主要職責:

(1)貫徹落實突發事件應對法律法規,分析、研究供熱突發事件防範與處置工作重大問題及重要決策事項;

(2)組織指揮較大及以上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必要時調度市政府業務部門給予支持;

(3)對於敏感的、可能有次生或衍生危害性的突發事件或預警信息,加強監測預警,組織專家會商研判,按規定做好信息報告、預警和應急響應,必要時提升響應級別;

(4)負責應急處置領導小組所屬應急救援隊伍建設培訓、應急物資的儲備管理工作;

(5)根據供熱突發事件的發生、發展趨勢,決定啓動、終止應急響應,負責組建現場指揮部。

3.2市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辦公室

市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住房城鄉建設局,辦公室主任由市住建局分管供暖的副局長擔任。

市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辦公室的主要職責:

(1)負責組織落實市應急處置領導小組決定;

(2)組織、協調成員單位按照預案中的各自職責開展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

(3)負責應急預案的編制、修訂、演練、評估與管理;

(4)建立供熱突發事件監測預警、信息收集制度,統一接收、處理、統計和分析供熱突發事件信息,及時覈實與研判信息,按照規定做好信息報告工作;

(5)負責組織供熱突發事件的信息發佈和輿情引導工作;

(6)負責本預案專家組的日常管理和聯繫工作。

3.3專家組

由市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辦公室牽頭,組建由供熱、應急等相關方面的專家以及處置經驗豐富的工作人員爲成員的專家組,其主要職責是:

1.爲本市城市集中供熱應急體系建設與管理提供決策建議和技術諮詢,指導和參與供熱應急預案的修編、演練評估等工作;

2.參與現場處置,對供熱突發事件的發生和發展趨勢、處置方案、處置辦法、災害損失和恢復方案等進行研究、評估,向市應急處置領導小組提供決策方案;

3.參與應急管理宣教培訓及相關學術交流與合作活動;

4.參加市應急處置領導小組組織的其他有關應急處置活動。

3.4成員單位

各成員單位在市供熱應急處置領導小組的指揮下,協同配合,積極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主要職責是:

1.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負責《營口市城市集中供熱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的編制、修訂工作;向市供熱應急處置領導小組發佈藍色、黃色、橙色、紅色的供熱預警建議;負責組織、協調各成員單位按照預案和職責開展應急處置工作,負責收集城市供熱突發事件信息,及時覈實與研判,做好信息報告工作,組織專業隊伍實施搶修作業,爲搶修救援工作提供專業技術支持,參與供熱突發事件調查處理,負責對受損道路進行搶修恢復等。

2.市委宣傳部:負責指導、協調供熱突發事件的有關新聞報道、信息發佈和輿情處置等工作。

3.市發展改革委:負責煤炭、天然氣等生產要素的協調工作。

4.市國資委:負責供熱突發事件發生期間對國有資產搶救和保護,並對損失情況進行評估處置。

5.市衛健委:負責供熱突發事件傷亡人員以及搶救人員的醫療救護、衛生防疫、受傷人員心理疏導等工作。

6.市財政局:負責供熱突發事件應急保障資金的籌措、供應及使用情況的監管和評估。

7.市應急管理局:負責對人員傷亡的供熱安全事故開展調查處理;

8.市公安局:負責維持好搶修現場秩序及煤炭運輸通道順暢、依法制止各類影響供熱搶修、維修的行爲。

9.司法局:負責研究處置供熱突發事件的涉法事務,並提出合理的法律意見,及時提供法律保障。

10.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負責受傷職工的工傷認定,工傷保險待遇。

11.市民政局:認真做好低保戶和特困供養人員的供暖解決方案,及給予家庭一定的幫扶。

12.市生態環境局:負責對環境污染事故進行環境應急監測,組織專家提出控制事態和污染擴大的建議;指導、監督污染物收集、清理與安全處置,組織制定並監督實施生態修復方案;參與涉環保事件的調查評估。

13.市信訪局:負責做好信訪羣衆的接待工作,協調相關責任單位共同做好相關政策、法規的解釋和羣衆思想穩定工作。

14.市市場監管局:負責市場價格監管工作,維護市場價格秩序,負責調查供熱事件單位市場主體的登記註冊信息,並在事故善後工作中依法對其違規行爲進行查處;負責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等特種設備的安全監察和監督管理工作,依法查處各類違法行爲負責職責範圍內特種設備事故調查處理。

15.市商務局:負責監測分析市場運行、商品供求狀況,調查分析商品價格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

16.市交通局:負責組織協調做好運輸企業的搶險救援物資、人員及煤炭等應急運輸保障。

17.市氣象局:負責應急氣象監測預報,及時提供氣象分析和預測預報。

18.市總工會:參與配合有關部門做好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和善後處理工作。

19.各縣(市)區政府、開發區(園區)管委會:負責受影響區域人員的`信息通知、安撫、勸導、救助、安置等工作,做好本轄區人民羣衆思想工作,確保社會穩定。

20.國網營口供電公司:負責優先保證供熱用電及影響供熱能力的電力故障搶修工作。

21.營口水務集團有限公司:負責處理影響供熱用水的故障搶修工作。

22.營口市熱電集團有限公司、華能營口熱電有限責任公司:負責供熱突發事件的信息研判、先期處置等工作,按照操作規程組織搶修;按照市應急處置領導小組的指示,參與其他供熱突發事件的應急救援。

4預警及信息報告

4.1監測預測

(一)預防

各縣(市)區政府、開發區(園區)管委會、市政府有關部門要加強對本地區、本行業(領域)、本單位的風險評估和隱患排查整改,有針對性地制定應對措施或應急預案,做好突發事件預防及應急處置準備工作,各供熱企業要制定本單位供熱區域的應急處置預案,設立安全員,定期進行安全隱患排查檢查。

(二)監測

市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辦公室牽頭,各縣(市)區政府、開發區(園區)管委會、市政府相關部門(單位)配合,建立完善集中供熱突發事件信息監測預警機制,依託各級值班室和舉報投訴電話,通過專業監測、視頻監控、日常巡查、基層單位上報、社會公衆投訴等多種渠道收集信息,對可能引發的突發事件及時進行預警,對氣象、地震(應急)、國土(自然資源)等部門發佈的預警信息進行傳播,提出防範應對要求。

(三)預測

在信息監測的基礎上,各縣(市)區政府、開發區(園區)管委會、市政府有關部門(單位)要根據歷年突發事件情況彙總、年度氣候趨勢預測等,對突發事件形勢進行分析預測;對於外地已發生的突發事件也應按照“高度敏感、注重關聯”的原則做好防範、預測,及時完善防控應對措施。

4.2預警

(一)預警分級

依據供熱突發事件即將造成的危害程度、發展勢態和緊迫性等因素,結合城市集中供熱實際情況,預警級別由低到高劃分爲一般、較重、嚴重和特別嚴重四級,依次用藍色、黃色、橙色和紅色表示。

1、藍色預警:預計將要發生一般以上供熱突發事件,事件即將臨近,事態可能會擴大

2、黃色預警:預計將要發生較大以上供熱突發事件,事件即將臨近,事態有擴大趨勢。

3、橙色預警:預計將要發生重大以上供熱突發事件,事件即將發生,事態正在逐步擴大。

4、紅色預警:預計將要發生特別重大以上供熱突發事件,事件隨時發生,事態正在不斷蔓延。

(二)預警發佈

1.預警發佈主體

藍色、黃色預警由市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辦公室發佈,橙色預警、紅色預警由市應急處置領導小組發佈。

2.預警發佈內容

預警發佈內容包括:可能發生的事件類別、預警級別、預警期起始時間、可能影響範圍、可能後果、警示事項、發佈機關、發佈時間等。

3.預警發佈的形式

預警的發佈和傳播可運用廣播、電視、報刊、通信、網絡、宣傳車、電子顯示屏或組織人員逐戶通知等方式進行通告,對特殊人羣以及學校等特殊場所應當採取有針對性的通知方式。

(三)預警響應

預警信息發佈後,市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辦公室、相關部門(單位)、相關縣(市)區政府應密切關注形勢的發展態勢,根據信息分析和事態發展,及時做出響應;加強值守,採取防範措施,做好應急處置相關工作。市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密切關注事件進展情況,根據事態的發展,按照有關規定適時調整預警級別併發布。

有事實證明不可能發生供熱突發事件或者危險已經解除的,預警信息發佈部門(單位)應當立即宣佈解除警報,終止預警期,並解除已經採取的有關措施。

4.3信息報告

報告責任主體:突發事件發生單位、各縣(市)區政府、開發區(園區)管委會及其有關單位、市政府各部門、市直各單位是受理和報告突發事件信息的責任主體。供熱突發事件發生後,事發單位、接報的政府及其部門(單位)要立即將有關情況向當地、上級政府及其有關主管部門報告。特殊情況下,基層單位可以越一級上報,並同時報告所在地縣(市)區政府、開發區(園區)管委會。

報告時限和程序:突發事件發生後,事發單位、縣(市)區政府、開發區(園區)管委會、市政府有關部門應立即覈實並30分鐘內通過電話向市應急處置領導小組、市政府報告信息,1小時內上報書面材料。緊急信息要邊處置、邊核實、邊報告,最新處置進展情況要及時續報,事件處置結束後要儘快提供書面終報。報送、報告突發事件信息,應當做到及時、客觀、真實,不得遲報、謊報、瞞報和漏報。

對事件本身比較敏感,或發生在敏感時間、敏感地點,或涉及敏感羣體,以及可能有次生或衍生危害性的供熱突發事件信息或預警信息,不受分級標準限制,應在30分鐘內向市應急處置領導小組、市政府進行報告。

報告內容:突發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信息來源、事件類別、基本過程、財產損失、人員傷亡情況,對事件的初判級別,已經採取的措施,有無次生或衍生危害、周邊有無危險源、警報發佈情況、是否需要疏散羣衆,需要支援事項和亟需幫助解決的問題,現場負責人和報告人的姓名、單位和聯繫電話等。

接到上級領導批示的,落實情況也應及時向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進行報告,由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負責彙總,分別向市應急處置領導小組、市委市政府進行報告。

市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辦公室24小時電話:

5應急響應

5.1先期處置

供熱突發事件發生後,事發單位要立即啓動相關預案的應急響應,疏散現場周邊無關人員,採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態發展,組織開展應急處置工作,事故單位應按照有關規定,立即上報應急領導小組。應急處置領導小組第一受理人必須在10分鐘內將情況上報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情況緊急時,可直接報副組長或組長。如現場存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危險化學品或發生起火、漏電、漏水、漏氣等情況,現場處置隊伍要立即通知有關業務主管部門(單位)和市政府調派專業救援隊伍趕赴現場實施排爆、滅火、斷電、斷水、斷氣、疏散羣衆等措施,避免次生、衍生災害發生。

5.2響應分級

1.一般供熱突發事件:由市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辦公室提出建議,報市應急處置領導小組副組長批准啓動應急響應,組織調動事發單位、縣(市)區政府、開發區(園區)管委會,以及市相關專業應急救援隊伍和資源進行協同處置。

2.較大供熱突發事件:由市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辦公室提出建議,報市應急處置領導小組組長批准啓動應急響應,組織調動事發單位、縣(市)區政府、開發區(園區)管委會,以及市相關專業應急救援隊伍和資源進行先期處置。

3.重大、特別重大突發事件:由市應急處置領導小組提出建議,組織調動全市應急救援隊伍和資源進行先期處置。

5.3指揮協調

1.一般供熱突發事件:事發縣(市)區政府、開發區(園區)管委會、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主要領導趕赴現場指揮協調處置,其它相關部門(單位)分管領導趕赴現場配合處置。

對於一般突發事件中的敏感事件、具有次生或衍生危害性的事件,縣(市)區政府、開發區(園區)管委會、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主要領導趕赴現場指揮協調處置,其他相關部門(單位)主要領導或分管領導趕赴現場配合處置。市政府分管副市長根據事件情況和處置需要趕赴現場或到市應急指揮部協調處置。

2.較大供熱突發事件:事發縣(市)區政府、開發區(園區))管委會、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主要領導趕赴現場指揮協調先期處置,其他相關部門(單位)主要領導趕赴現場配合先期處置。市政府分管副市長趕赴現場指揮協調先期處置。市政府主要領導根據事件情況和處置需要趕赴現場協調先期處置。

對於較大突發事件中的敏感事件、具有次生或衍生危害性的事件、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較多的事件等,市政府主要領導趕赴現場指揮協調先期處置。

3.重大、特別重大突發事件:市委、市政府主要領導趕赴現場指揮協調先期處置。

涉及我市兩個以上行政區域供熱突發事件處置的,由市應急處置領導小組協調處置。

較大及以上供熱突發事件,省、國家成立應急指揮部或派出工作組後,在其指揮下開展處置工作。

5.4現場指揮部

根據應急處置工作需要,市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負責組建現場指揮部,視情況成立若干工作組,並建立相關運行工作制度,分工協作有序開展現場處置和救援工作,工作組可根據實際進行增減調整。

1.綜合協調組:由市應急處置領導小組抽調有關部門工作人員組成。負責綜合協調、公文運轉、會議組織、會議紀要、信息簡報、綜合文字,資料收集歸檔,處置信息調度、彙總、上報,與上級工作組及其他專業組的協調聯絡等工作。

2.搶險救援組: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牽頭,根據實際情況由市公安局、市衛健委、市生態環境局、營口供電公司、熱源單位、供熱企業及其他相關部門(單位)參加。根據供熱突發事件現場情況和現場指揮部的指示,制定應急處置具體措施,按照預案和事件處置規程要求迅速組織力量、設備和物資開展應急處置和救援等工作。

3.交通治安組:由市公安局牽頭,事發縣(市)區政府、開發區(園區)管委會及其他相關部門參加。負責事件現場警戒、交通管控,社會面管控及秩序維持,對已死亡人員進行身份檢查、驗證等工作。

4.運輸保障組:由市交通局牽頭,事發地縣(市)區政府、開發區(園區)管委會等組成,主要負責組織協調道路運輸企業做好應急運輸保障,確保搶險救援物資、人員及煤炭等能夠及時、安全送達。

5.後勤保障組:由事發縣(市)區政府、開發區(園區)管委會牽頭,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財政局、營口供電公司及其他相關部門和單位參加。負責應急處置經費撥付,應急物資、設備等的籌集、調撥,確保應急處置物資供應;提供應急所需通信、電力保障及其他應急處置保障;提供應急救援現場人員辦公、食宿的後勤保障等。

6.宣傳報道組:由市委宣傳部牽頭,事發縣(市)區政府、開發區(園區)管委會、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及其他相關部門參加。負責研究制定新聞報道計劃,協調、安排新聞報道和發佈工作,赴現場媒體記者的接待、管理網絡輿情的監測、收集、研判、引導,公衆自救防護知識宣傳等工作。

7.醫療救護組:由市衛健委牽頭,縣(市)區政府、開發園(園區)管委會及相關部門組成,負責傷員醫療救治工作。

8.事故調查組:由市應急管理局牽頭,市紀委、市公安局、市住建局、總工會、事發縣(市)區政府、開發區(園區)管委會等參加,負責對供暖事故、安全生產事故的調查和處理工作。按規定屬國務院、省政府調查處理的,由國務院、省調查組確定參加人員。

9.善後處理組:由事發縣(市)區政府、開發區(園區)管委會負責,市衛健委、市民政局、供熱事件企業等部門參加。負責事件傷亡人員家屬的安撫和死亡人員的善後處置事宜,安撫受災羣衆,以及對傷殘人員的醫療鑑定、經濟理賠和社會救助等工作。

5.5應急處置措施

1.基本處置措施

(1)供熱企業等專業隊伍按照各自職責和本單位應急預案進行處置;如事件處置超出自身能力,按規定程序請求支援;

(2)因工程設施損毀或管網泄漏造成人員傷害事故的,應先搶救受傷人員,及時、有序、高效地清理現場,搜尋、急救與安全轉送傷員,降低傷亡率,減少事故損失;

(3)會同相關部門組織好現場人員疏散、交通管制等工作,爲現場提供搶修條件;必要時通媒體進行信息發佈和宣傳引導,避免引發居民恐慌。

(4)通過媒體通知單位和居民做好應急取暖相關工作,各單位、企業和家庭提前準備空調、電暖器等取暖設施;

(5)限制或停止公共建築和工業生產用熱量,先期保障居民用熱;

(6)對重點用熱單位或居民區,調配應急熱源予以保障。

2.分級處置措施

一般突發事件處置措施:

發生一般突發事件,採取下列一項或多項措施:

(1)通知應急救援隊伍和人員趕赴現場進行應急處置,通知支援隊伍做好備勤支援準備;

(2)調度或調集處置所需應急救援物資和設備趕赴現場;

(3)約談企業負責人,督促提高供熱質量;

(4)緊急調運政府應急儲備煤炭;

(5)通過媒體進行信息發佈和宣傳引導;

(6)啓動備用熱源;

(7)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必要的措施。

較大突發事件處置措施:

在採取一般突發事件處置措施的基礎上,採取下列一項或多項措施:

(1)通知單位和居民做好應急取暖相關工作;

(2)相關部門做好應急接管供熱的工作;

(3)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必要的措施。

重大突發事件和特別重大突發事件處置措施:

在採取較大突發事件處置措施的基礎上,採取下列一項或多項措施:

(1)通知各單位、企業和家庭提前準備空調、電暖器等取暖設備;

(2)對非居民用戶用熱進行限供或停供,先期保障居民用戶用熱,對重點用熱單位或居民區,調配應急熱源予以保障;

(3)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必要的措施。

5.6擴大響應

如果供熱突發事件的事態進一步擴大,預計憑我市現有應急資源難以有效處置,或者供熱突發事件已經波及到本市大部分地區,直接或間接造成巨大災害,由市應急處置領導小組提出建議,經市主要領導同意,向上級請求支援。

5.7應急聯動

市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與周邊市政府業務主管部門建立應急聯動機制,明確信息共享、隊伍及資源調動程序等工作。各縣(市)區政府、開發區(園區)管委會應健全與屬地中央、省、市大型企業應急聯動機制,明確值守應急通信聯絡方式、信息報送要求隊伍物資調動程序等,確保突發事件發生後能夠快速、有序、協同應對。

5.8社會動員

供熱突發事件發生後,市應急處置領導小組應根據處置需要,通過廣播、電視、報紙、網絡、戶外顯示屏、短信等向社會公衆發佈應對工作提示,動員社會力量開展防寒保暖工作,積極配合政府有關部門做好應急處置工作。

5.9應急結束

應急處置結束,經組織專家會商,確認相關危害因素消除,並恢復供熱,由市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辦公室提出建議,報市應急處置領導小組批准後,宣佈應急結束。

6信息公開

6.1信息發佈

供熱突發事件信息發佈應當遵循依法、及時、準確、客觀、有序的原則。市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要在突發事件發生後通過媒體、新聞發佈會等形式向社會發布簡要信息,隨後適時發佈初步覈實情況、事態進展、政府應對措施和公衆安全防範措施等,根據事件處置情況做好後續發佈工作。

供熱突發事件信息發佈,由市政府有關部門會同市委宣傳部負責。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編造、傳播有關突發事件事態發展或者應急處置工作的虛假信息。

6.2輿情引導

供熱突發事件發生後,市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要組織做好網絡和媒體的輿情引導,及時迴應羣衆關切問題。

7後期處置

7.1善後處置

事件處置結束,事發縣(市)區、市政府有關部門要按規定及時調撥救助資金和物資,組織開展供熱突發事件損害調查覈定工作和環境污染消除工作:對應急處置中的傷亡人員、工作人員,以及緊急調集、徵用有關單位和個人的物資,依法依規給予撫卹、補助或補償;對低溫運行造成羣衆室內溫度不達標的要予以低溫補償。

7.2社會救助

司法行政部門組織法律援助機構和有關社會力量爲突發事件涉及的人員依法提供法律援助,維護其合法權益。工會、共青團、婦聯、紅十字會等人民團體,協助衛健委等有關部門開展心理諮詢、撫慰等心理危機干預工作。

7.3保險理賠

供熱突發事件發生後,事發縣(市)區政府、開發區(園區)管委會、市政府有關部門(單位)要督促有關保險公司及時開展保險受理、按規定做好賠付工作

7.4總結評估

供熱突發事件結束後,市應急處置領導小組應組織對突發事件的起因、性質、影響、責任、經驗教訓等進行分析和總結評估,按規定報市政府和上級業務進管部門。

8保障措施

各縣(市)區政府、開發區(園區)管委會、市政府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和相關預案,做好供熱突發事件處置的應急保障工作。

8.1救援隊伍及設備物資保障

各供熱企業應當建立滿足處置一般突發事件需要的專、兼職搶險救援隊伍,並儲備一定數量的設備和應急煤炭。加強對儲備物資和煤炭的管理,根據需要及時補充和更新。當發生供熱突發事件時,以供熱企業應急救援隊伍先期處置爲主。當超出自身處置能力時,可請求應急處置領導小組給予支援。

根據現場處置需要,市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辦公室有權臨時徵用縣(市)區政府、開發區(園區)管委會或相關企業的物資,各單位應按照市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指令落實到位。

8.2通信保障

市委宣傳部、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工信局等部門要加強工作配合,建立健全應急通信、應急廣播電視保障體系,完善公用通信網,建立有線和無線相結合、基礎電信網絡與機動通信網絡(含衛星通信)相配套的應急通信系統,保障應急狀態下的指揮通信聯絡。

市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辦公室及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至少要保證1部專用值班電話,並確保24小時有人值守、通信暢通。

8.3交通保障

市交通、公路、鐵路等有關部門(單位)要建立應急保障體系,突發事件發生後要開設應急救援“綠色通道”,保證緊急情況下的應急交通工具的優先安排、優先調度、優先放行;交通設施受損時,交通、公路、建設等部門要迅速組織專業隊伍進行搶修,儘快恢復,確保運輸安全。公安等部門要根據處置需要,對事發現場及相關通道實行交通管制,保障救援工作順利開展。

8.4治安保障

市公安局要按規定加強對重點地區、重點場所、重點人羣、重要物資和設備的安全保護,預防和制止違法犯罪活動。必要時,依法採取有效管制措施,控制事態,維護社會秩序。事發縣(市)區政府、開發區(園區)管委會要積極發動和組織羣衆,開展羣防聯防,協助公安部門做好治安保障工作。

8.5衛生保障

市衛健委要建立衛生應急隊伍和保障體系,根據需要及時組織隊伍趕赴現場開展緊急醫學救治、疾病預防控制、傷員及家屬心理疏導等工作,爲受災地區提供必要的藥品、器械等衛生和醫療設備援助。市紅十字會等社會衛生力量要積極參與醫療衛生救助工作。

8.6技術保障

市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辦公室根據事件類別選調專家,對事故現場進行態勢研判,提出搶險救援方案和建議,爲突發事件的指揮和決策提供技術支撐。

9應急預案管理

9.1應急預案培訓

各縣(市)區政府、開發區(園區)管委會有關部門應利用新聞媒體、網站、報刊、舉辦專題培訓班等多種形式,廣泛開展供熱突發事件應急知識的宣傳、培訓和教育活動。

預案發布後,市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對相關指揮員、應急救援隊伍進行預案解讀培訓,使其熟悉應急職責、響應程序和處置措施,切實提高應急聯動處置能力。

9.2應急預案演練

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負責制訂年度應急演練計劃,圍繞情景模擬構建有針對性地編制演練方案、演練腳本,因地制宜組織開展桌面推演、實戰演練,按規定做好演練量化指標評估,市供熱突發事件應急預案至少每年進行一次演練。各供熱企業應當經常組織開展應急演練。各縣(市)區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定期自行組織開展應急演練。應急預案的演練計劃、演練方案、演練腳本、演練總結評估報告和演練音像資料要及時歸檔備查。

9.3預案制定

本預案由市住房城鄉建設局負責制定、管理、解釋、實施並在徵求各成員單位意見的基礎上,報市政府批准。各縣(市)區政府、開發區(園區)管委會參照本預案,結合實際情況,制訂本轄區供熱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報市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

9.4預案修訂

市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辦公室結合應急處置和演練總結評估情況,適時組織對本預案進行修訂,實現預案可持續改進。

9.5發佈實施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供暖的應急預案範文9

1總則

1.1編制目的

爲有效應對縣城區供熱天然氣管道突發事件,保護人民羣衆生命財產安全,維護社會穩定,促進我縣經濟和社會事業持續健康發展,結合我縣供熱和燃氣行業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預案。

1.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城鎮燃氣管理條例》《山東省燃氣管理條例》《山東省供熱條例》《山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城鎮供氣系統重大事故應急預案》《濟寧市供熱管理辦法》《濟寧市燃氣管理辦法》《汶上縣燃氣專項規劃(20xx-20xx)》《汶上縣城市供熱專項規劃(20xx-20xx)》等法律法規規章和文件編制本預案。

1.3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本縣行政區域內城區供熱天然氣管道突發事件的防範和應急處置工作。

1.4工作原則

1.4.1堅持以人爲本。把保障人民羣衆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作爲應急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切實加強應急救援人員的安全防護,最大限度地減少城區供熱天然氣管道突發事件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1.4.2堅持預防爲主。堅持“預防爲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加強城區供熱和天然氣事故安全防範意識教育,高度重視城區供熱和燃氣安全管理工作;加強事故的預測、預警工作,減少安全事故發生。

1.4.3實行分級管理。在縣人民政府的領導下,按照分級響應、屬地爲主、條塊結合、以塊爲主的原則,實行城區供熱天然氣管道突發事件應急指揮機構統一指揮下的各部門單位聯動應急工作機制。

1.4.4力求快速反應。建立健全高效的事故預報體系和快速應急機制,構建人、財、物和信息科技保障機制,迅速控制和處置城區供熱天然氣管道突發事件,儘快恢復城區供熱和天然氣正常運行。

2應急指揮體系及職責

2.1信息

2.1.1設立汶上縣城區供熱天然氣管道突發事件應急指揮小組(以下簡稱縣應急指揮小組),由縣人民政府分管副縣長任指揮長,縣住建局局長任副指揮長,縣住建局、縣發改局、縣應急管理局、縣衛生健康局、縣公安局、縣消防救援大隊、縣市場監管局、市生態環境局汶上縣分局、縣總工會、縣民政局、縣人社局、縣廣播電視臺、國網汶上供電公司、熱力企業、燃氣企業等有關部門和單位負責人爲成員。

2.1.2縣應急指揮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住建局,縣住建局局長兼任辦公室主任,分管副局長兼任辦公室副主任,成員由指揮小組成員單位負責人組成。

2.2應急組織機構職責

2.2.1縣應急指揮小組職責

(1)負責領導和協調縣城區供熱天然氣管道突發事件應急工作,妥善處置城區供熱天然氣管道突發事件和應急響應期間的問題,儘快恢復正常供熱供氣;

(2)部署縣政府交辦的有關工作;

(3)及時瞭解掌握城區供熱天然氣管道突發事件情況,根據情況需要,向縣政府報告突發事件情況和應急措施的建議;

(4)貫徹國家和省、市、縣應急工作方針,根據應急工作原則和方案,及時修訂完善城區供熱天然氣管道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組織有關職能部門對事故發生地進行技術支持和支援;

(5)組織事故應急技術研究和應急知識宣傳教育等工作;

(6)負責城區供熱天然氣管道突發事件應急信息的接收、覈實、處理、傳遞、通報、報告;

(7)其他有關縣突發事件應急的重要事項;

2.2.2縣應急指揮小組辦公室職責

(1)負責與應急機構中相關部門的聯繫,瞭解最新信息,並及時向縣應急指揮小組指揮長彙報;

(2)指揮專業搶險隊伍開展城區供熱天然氣管道突發事件供熱和燃氣設施的應急檢修、搶險、修復和恢復重建等工作;

(3)編制審查城區供熱天然氣管道突發事件的信息報道稿件,並報送縣人民政府;

(4)根據縣應急指揮小組的要求,組織、協調與應急救援工作相關的通訊、交通、物資保障等工作;

(5)負責落實城區供熱和天然氣供應保障工作。

2.2.3各成員單位職責

縣住建局:承擔縣應急指揮小組辦公室各項職能,負責與縣政府應急指揮小組的聯繫,及時瞭解最新信息,根據縣應急指揮小組的指示,協調各部門的應急工作,組織縣應急指揮小組對事故發生地的人力、物力支援;參與事故調查工作。

縣發改局:負責我縣天然氣長輸管線(城市門站以外)事故的調查處理。

縣應急管理局:協調城區供熱天然氣管道突發事件應急救援工作,參與事故調查處理。

縣衛生健康局:負責組織開展事故傷員救治,保證救治藥品和救護器材的供應。

縣公安局:負責做好城區供熱天然氣管道突發事件現場保護、交通管制和人員疏散工作,做好事故現場的警戒工作。

縣消防救援大隊:負責組織實施事故現場的應急救援和滅火工作。

縣市場監管局:參與城區供熱天然氣管道突發事件應急救援工作,負責因特種設備及壓力容器、管道引發的燃氣事故的調查處理。

市生態環境局汶上縣分局:負責現場環境污染的監測處理,預防次生環境污染。

縣總工會:參與城區供熱天然氣管道突發事件事故調查處理。

縣民政局:負責傷亡人員及其家屬的安撫、撫卹、理賠等善後處理工作。

縣人社局、縣廣播電視臺:會同有關部門負責事故信息發佈工作。

國網汶上供電公司:負責事故現場電力保障工作。

各燃氣企業:負責協助制定現場搶修方案,具體組織實施現場搶修;做好生產調度、搶修作業、安全監護、用戶通告等工作;做好後勤保障工作;配合做好事故調查、取證、分析工作。

各熱力企業:負責建立專門的應急搶險搶修隊伍,配備相應的應急物資、器材;對城區供熱突發事件做到及時報告、快速搶修、儘快恢復。

3預警和預防機制

3.1信息監測與報告

縣應急指揮小組辦公室對城區供熱天然氣管道突發事件信息進行接收、監控、存儲、常規分析處理、事故信息跟蹤,並負責對發生在縣外但對我縣城區供熱和城鎮燃氣有重大影響的事件的信息收集與傳報。

燃氣和熱力企業及用戶發現城區供熱和天然氣管道隱患後應立即上報縣應急指揮小組辦公室,縣應急指揮小組辦公室對收集到的有關信息和早期發現的隱患進行覈實、分析、評估,必要時組織專家、相關部門進行會商後認爲可能引發重大突發安全事件的,應及時向縣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報告,並擬定隱患整改措施,報縣政府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縣應急指揮小組辦公室電話:

3.2預警預防行動

3.2.1預防

行政主管部門的預防措施

(1)定期研究城區供熱和城天然氣管道突發事件安全應急救援工作,指導本行政區域熱力和燃氣企業建立城區供熱天然氣管道突發事件應急救援組織和隊伍,檢查企業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應急救援預案的建立和實施情況,以及應急物質儲備情況。加強對城區供熱和管道燃氣安全的'宣傳教育、監督檢查工作,及時消除隱患,防患於未然。

(2)加強對城區供熱和天然氣重大危險源的監控,對可能引發城區供熱天然氣管道突發事件的險情或重要信息及時上報,做好風險隱患排查工作。

經營企業的預防措施

(1)按照本預案的規定和要求,結合單位實際,針對可能出現的城區供熱天然氣管道突發事件,及時編制本單位事故應急救援預案,並報縣住建局備案,預案內容應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①本單位燃氣供熱設施、設備數量、安裝位置分佈情況。

②在日常生產、使用過程中可能出現突發安全事件的故障類型、徵兆、應對措施。

③本單位突發安全事件應急搶修救援指揮的組織機構管理網絡及搶險救援隊伍。

④相應的設備操作人員、維修人員、部門主管、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在處理事故時的職責、通訊聯絡方式、培訓與演習等。

⑤明確突發安全事件性質、等級與上報程序。

(2)定期檢查本單位突發事件應急救援預案、交通、通訊、儀器、搶險工具、搶險設備、應急物資儲備和專業人員的落實情況,定期組織搶險應急演練,並設專人對搶險器材、設備等定期進行維護保養,確保能隨時處於工作狀態。落實巡查、巡線、入戶檢查制度。

3.3預警級別

按照城區供熱天然氣管道突發事件的潛在危險程度和可能的發展趨勢,預警級別分爲一般(Ⅳ級)、較重(Ⅲ級)、嚴重(Ⅱ級)和特別嚴重(I級),依次用藍色、黃色、橙色和紅色表示。

預警級別的具體等級劃分標準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3.4預警解除

根據事情發展動態和處置情況,由發佈分級預警命令的政府決定並解除預警。

4應急響應

4.1先期處置

城區供熱天然氣管道突發事件發生後,堅持屬地處置爲主的原則,燃氣熱力企業和管理部門立即進行先期處置,控制事態發展。

4.2分級響應

按城區供熱天然氣管道突發事件嚴重程度、影響範圍和時間,應急響應分爲Ⅰ、Ⅱ、Ⅲ、Ⅳ四級。

①一般城區供熱天然氣管道突發事件(IV級):造成1-3人死亡,或造成5000戶以下用戶連續停止供氣24小時以上的。

②較大城區供熱天然氣管道突發事件(III級):造成3-10人死亡,或造成5000戶以上1萬戶以下用戶連續停止供氣24小時以上的。

③重大城區供熱天然氣管道突發事件(II級):造成10-30人死亡,或造成1萬戶以上3萬戶以下用戶連續停止供氣24小時以上的。

④特別重大城區供熱天然氣管道突發事件(Ⅰ級):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造成3萬戶以上用戶連續停止供氣24小時以上的。

4.3情況報告

(1)基本原則

①迅速:最先接到事故信息的單位應在第一時間報告。

②準確:報告內容要客觀真實,不得主觀臆斷。

③直報:發生城區供熱天然氣管道突發事件,要及時按照報告程序上報,也可直報縣指揮小組辦公室。同時可撥打110、119。

(2)報告程序

①城區供熱天然氣管道突發事件發生後,現場人員(目擊者、單位或個人)有責任和義務向燃氣、熱力企業報告。燃氣、熱力企業接到報告後,立即派搶修人員迅速趕到現場,初步判斷是否屬於一般(IV級)、較大(III級)、重大(Ⅱ級)或特別重大(Ⅰ級)事故,並根據事故程序確定警戒區。

②城區供熱天然氣管道突發事件一經確認,供氣企業應立即縣應急指揮小組辦公室報告,並積極開展搶險救援工作;應急指揮小組辦公室接報後,立即向縣應急指揮小組及指揮小組組長、副組長報告,按照指揮小組的指示向縣政府和上一級行政主管部門應急機構報告,並立即派人赴事故現場瞭解情況,組織有關專家赴事故現場指導和協助搶險救援工作,同時立即啓動應急預案。

4.4響應行動

(1)縣應急指揮小組各成員單位,接報後必須做到:

①迅速採取有效措施,組織搶險救援,防止事態擴大;

②嚴格保護事故現場;

③迅速趕赴事故現場,負責維護現場秩序和證據收集工作;

④服從指揮小組統一部署和指揮,瞭解掌握事故情況,協調組織事故搶險救災和調查處理等事宜,並及時報告事態趨勢及狀況。

(2)因人員搶救、防止事態擴大、恢復生產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動現場物件的,應當做好標誌,採取拍照、攝像、繪圖等方法詳細記錄現場原貌,妥善保存現場重要痕跡、物證。

(3)發生城區供熱燃氣管道突發事件的單位應在事故發生後12小時內寫出事故快報,報送縣應急指揮小組辦公室。

(4)事故快報應包括以下內容:

①事故單位的詳細名稱、單位負責人、聯繫電話及地址;

②事故單位的經濟類型,供熱能力、輸配規模,存儲設備,氣源地;

③發生事故的時間、地點、類別;

④事故造成的危害程度、影響範圍、傷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

⑤事故的簡要經過;

⑥事故原因的初步分析判斷;

⑦事故發生後採取的應急處理措施及事故控制情況;

⑧需要有關部門和單位協助搶救和處理的有關事宜;

⑨事故報告單位、簽發人和報告時間;

⑩其他需要上報的有關事項。

4.5應急通訊

應急響應期間,值班人員應保證隨時接收縣應急指揮小組的指示和事故相關信息;指揮小組組長、副組長、成員及指揮小組辦公室工作人員應24小時保持通訊渠道暢通。

4.6指揮協調

(1)縣應急指揮小組辦公室獲悉發生城區供熱天然氣管道突發事件後,應立即報告縣應急指揮小組組長、副組長,通知成員單位,並提出啓動本預案的建議。

(2)縣應急指揮小組組長根據事故的嚴重程度和涉及的方面,決定是否啓動本預案。

(3)成員單位接到通知後,立即做好相應的準備工作。

(4)預案啓動後,指揮小組辦公室應立即組織有關人員趕赴事故現場,配合相關單位參與搶險救援工作,將現場情況及時報告指揮小組組長,並立即成立現場搶險救援指揮部。

4.7應急支援

當應急力量不足、需要有關應急救援力量支援時,由指揮小組辦公室根據支援請求按程序報指揮部批准。應急支援力量進入現場執行任務,有關調動、聯絡、指揮程序及協調事宜,按指揮部批准的計劃或預案執行。

4.8新聞發佈

城區供熱天然氣管道突發事件的公開發布由縣應急指揮小組決定。城區供熱天然氣管道突發事件和應急響應的信息實行集中統一的規範化管理,信息渠道、信息分類、新聞保密和新聞發佈等應符合規定的要求。信息發佈要求及時、準確、客觀、全面。

4.9響應結束

應急結束遵循“誰啓動、誰負責”的原則,由現場搶險救援指揮部決定,並通知相關單位和公衆。

5後期處置

5.1總結評價

5.1.1事故應急處理的各有關單位及時向指揮小組做出書面報告。

5.1.2縣應急指揮小組辦公室負責整理和審查所有書面報告、應急記錄和文件等資料;總結和評價事故原因和在應急期間採取的主要行動。

5.2調查報告

5.2.1城區供熱天然氣管道突發事件調查應嚴格遵守國務院《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序暫行規定》的各項規定。

5.2.2事故調查報告應包括下列基本內容:

(1)調查中查明的事實;

(2)事故原因分析及主要依據;

(3)事故結論;

(4)各種必要的附件;

(5)調查中尚未解決的問題;

(6)經驗、教訓和安全建議。

6應急保障

6.1指揮保障

縣城區供熱天然氣管道突發事件應急協調指揮機構設在縣住建局。及時滿足決策、指揮和對外應急聯絡的需要。基本功能包括:

(1)接收、顯示和傳遞城鎮燃氣事故信息,爲專家諮詢和應急決策提供依據;

(2)接收、傳遞城區供熱天然氣管道突發事件應急組織應急響應的有關信息;

(3)爲城鎮燃氣事故應急指揮、與有關部門的信息傳輸提供條件。

6.2通信保障

逐步建立完善以事故應急響應爲核心的通信系統,並建立相應的通訊能力保障制度,以保證應急響應期間指揮小組同縣政府、燃氣熱力單位和應急救援單位通信聯絡的需要。

6.3物資保障

根據本預案規定的職責分工,指揮小組成員單位應準備好各種必要的應急支援力量與物資器材,以保證應急響應時能及時調用,提供支援。

7監督管理

7.1預案的宣傳、培訓和演練

縣應急指揮小組及其成員單位應加強對燃氣安全事故的預防、避險、避災、自救、互救等知識的宣傳教育,同時,縣應急指揮小組辦公室應加強應急預案的宣傳、貫徹、培訓和演練工作,不斷提高應急應變能力,每年組織一次城區供熱天然氣管道突發事件應急救援模擬演練,提高救援人員應急處置能力。

7.2監督檢查

縣人民政府、縣住建局會同有關部門對本預案的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保障各項措施落實到位。

7.3獎勵與懲罰

對事故應急救援中積極履行職責、表現突出、成績顯著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獎勵;對在工作中不履行職責、瀆職、失職造成嚴重後果和損失的,給予責任人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8附則

8.1預案管理與更新

縣應急指揮小組辦公室根據實際情況變化,及時對本預案進行修訂和完善。

8.2制定與解釋

本預案由縣應急指揮小組辦公室制定並解釋。

8.3預案的生效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供暖的應急預案範文10

爲保障師生身體健康、學校教育教學工作順利進行,預防和杜絕煤氣中毒事故的發生,創建平安和諧校園,結合實際,特制定冬季取暖預案如下:

一、目標與任務

認真落實上級冬季取暖安全問題的的精神,強化管理,落實措施,增強師生員工的防範意識和能力,爲師生健康、和諧發展提供良好的環境。

二、方法與步驟

(一)宣傳發動

1、召開學校全體教師會,傳達上級文件精神;完善各項安全管理制度。

2、利用板報、櫥窗等方式,及時宣傳取暖的注意問題.

3、落實學校冬季取暖安全工作目標責任制.

(二)自查整改

1、組建機構。成立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加強領導,具體分工,明確責任,認真部署各項工作,把冬季取暖工作抓實、抓細。

安全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2、取暖要求。用煤爐取暖的教師,室內確保通風;安裝排煙管道,保證管道通暢、不漏氣;周圍不能有易燃物。經常檢查線路,保證線路安全。

3、堅決消滅明火取暖,消除煤氣中毒的'隱患;禁止使用電爐取暖,易燃物品要遠離火源,防止火災的發生。

4、認真檢查消防器材,保障安全設備到位。

(三)應急預案

突發事件發生時,學校安全取暖領導小組轉爲安全應急指揮部,立即啓動《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向聯校上報突發事件情況,並組織應急救援工作。事件發生後,要及時把受災事件詳細情況統計,做好學生安撫工作,及時查清事件發生起因,做好事件的發展分析、預測,開展救援工作宣傳,配合其他部門救災搶險;組織醫療救護隊,確保受害師生在最短時間內接受搶救與治療;維護校園安全保衛工作,保證搶險救災工作順利進行。

三、工作措施

1、學校對生火教師進行安全防火、預防煤氣中毒等安全教育,讓教師掌握預防一氧化碳中毒的基本知識和方法,提高學生的安全防範意識和應急處置事故能力。

2、加強對預防煤氣中毒的安全知識的宣傳,時刻關心支教教師的生活。

3、加強安全課教育,定期開展安全知識講座.

4、切實進行安全預警演練,提高教師預防自救能力。

供暖的應急預案範文11

爲切實抓好省政府第五批掛牌督辦火災隱患重點地區的整治工作,進一步強化出租屋消防安全監督檢查,完善出租屋消防日常管理監督機制,維護我鎮出租屋消防形勢安全穩定,提升出租屋主自我管理能力,促進屋主相互學習管理經驗、形成聯動互助關係,推行社會化管理模式,共同預防和應對小區範圍內的各類治安、消防、衛生等事件的發生,營造一個安全、文明、衛生、幸福的居住環境,我鎮以此爲契機開展出租屋消防安全文明示範小區創建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導思想

牢固樹立科學發展、安全發展理念,以高度的政治自覺性和強烈的責任意識,按照“政府統一領導、部門依法監管、單位全面負責、公民積極參與”的工作原則,採取“轄區政府負總責、主管部門各負其責、有關部門依法督促”的辦法,深入排查整治出租屋火災隱患,堅決預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災事故的發生,確保全鎮出租屋消防安全形勢的持續穩定,營造一個安全、文明、衛生、幸福的良好居住環境。

二、組織領導

爲確保出租屋消防安全文明示範小區創建工作順利開展,成立工作領導小組。

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鎮流動人口辦,具體負責協調統籌各單位做好創建活動的各類實施工作,及時整理信息及數據資料進行報送。

三、實施步驟

(一)部署動員階段(6月底前完成)

由鎮流動人口辦與消防大隊視察我鎮符合創建條件的出租屋小區,報專項領導小組研究後擬定消防安全文明示範小區創建試點位置。經領導小組商議及現場視察,目前選定三鄉鎮大布西門口大街新址出租屋小區爲試點。

(二)措施落實階段(7月-8月)

參考《中山市創建“出租屋安全文明示範小區”實施方案(試行)》及《中山市出租屋管理規範(試行)》有關文件要求,各單位按照職責分工、密切聯動的方式,穩步推進示範小區創建工作的開展。具體內容如下:

1.成立由小區出租屋業主(代理人)、流動人員代表(每戶出租屋至少1名)、流動人口和出租屋管理服務站等相關單位負責人組成的出租屋安全文明小區工作組,設組長、聯絡員(負責與職能部門聯繫溝通)。每季度至少召開一次工作會議,不斷完善小區內治安、消防、衛生等管理措施,逐步提高小區管理水平。此項由流動人口辦負責。

2.小區內應設立流動人員意見收集箱,方便流動人員向工作組或服務站反映意見和建議,同時小區內出租屋納入中山市流動人口和出租屋綜合管理系統出租屋免費中介服務,並在流動人口和出租屋管理服務站宣傳欄公佈出租屋租賃信息。此項由流動人口辦負責。

3.發動小區出租屋主成立業主委員會,組織屋主自行籌措物業管理經費,用於小區的日常維護和管理。同時,小區應設有專人負責日常管理,包括小區衛生、治安等。業主委員會還應不定期組織小區居民開展形式多樣的'文體活動,活躍小區居民生活。此項由流動人口辦、大布村委會負責。

4.小區制定有流動人員動態管理制度,對流動人員進行信息化登記管理。小區內出租屋安裝流動人口自助申報系統,出租屋主(代理人)如實在系統中錄入租住人員信息,並及時向小區工作組和相關職能部門反映承租人員各類情況。爲進一步強化對出租屋內流動兒童的監管,我鎮流動人口辦將探索建立出租屋流動兒童動態信息庫和推廣出租屋消防溫馨提示鈴系統的安裝工作,全面做好各項防範工作。此項由流動人口辦、公安分局負責。

5.小區出租屋必須全部符合安全文明出租屋消防標準,出租屋及小區範圍內不存在電線、弱電線等亂拉亂接現象;出租屋內配備滅火器、應急燈;4層及以上出租屋的疏散樓梯須直通屋頂,無疏散樓梯直通屋頂或公共通道等設有防盜網的,應在明顯便於疏散的位置開設逃生、救援出口,並應設置輔助疏散設施(如逃生繩、逃生軟梯、緩降器、室外鐵梯或鐵爬梯);出租屋不存在違章建築或結構安全隱患。具體消防整治措施標準、硬件配置要求、人員培訓由三鄉鎮消防大隊提供、指導。此項由鎮流動人口辦、消防負責。

供暖的應急預案範文12

1總則

1.1編制目的

爲有效預防和應對供熱突發公共事件,最大程度減少突發事件造成的損害,保障公衆生命財產安全,促進社會持續健康發展,制定本預案。

1.2編制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河北省供熱用熱辦法》、《石家莊市供熱用熱條例》等有關規定,結合我市供熱用熱實際,編制本預案。

1.3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新樂市行政區劃內因供熱設施設備、供熱管網及附件故障,供熱棄供棄管,供熱用煤、氣、水、電等原材料短缺及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對供熱生產運行造成巨大影響,對城市居民生活用熱和生命財產造成危害等供熱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處置。

1.4工作原則

(1)統一領導。在市委、市政府統一領導下,在市供熱應急指揮部的具體指揮下,各相關部門積極開展供熱突發公共事件的隱患排查、應急處置、善後恢復等工作。

(2)主管部門。新樂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組織制定本級供熱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負責轄區內供熱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及對受影響區域內熱用戶的政策宣傳、解釋和安撫工作。

(3)分工負責。供熱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處置以主管部門爲主,各部門、各單位依據職責積極配合,確保快速反應,迅速開展應急處置、緊急救援、善後處理工作。

(4)資源共享。供熱突發公共事件搶險救援工作需要調動搶險隊伍、材料、車輛、工器具等相關物資和人員時,市政府和相關部門可以按照程序調用供熱應急搶險隊伍、相關物資設備和人員。

1.5事件等級劃分

按照供熱突發公共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影響範圍、人員及財產損失等情況,由高到低劃分爲特別重大(I級)、重大(Ⅱ級)、較大(Ⅲ級)和一般(IV級)四個級別。

1.5.1特別重大供熱突發公共事件(I級):是指突然發生,事態非常複雜,對本市正常供熱造成嚴重影響,已經或可能造成特別重大人員傷亡、特別重大財產損失,需要市委、市政府統一組織協調,調動各方力量和資源進行應急處置的供熱突發公共事件。

(1)發生供熱事故,造成一次性死亡30人以上,或者100人以上重傷,或者造成直接經濟損失人民幣1億元以上,或者造成特別嚴重社會影響;

(2)供熱設施設備發生故障或供熱主管網爆裂泄水,造成500萬㎡以上供熱面積或5萬戶以上居民連續停熱72小時以上的;

(3)出現供熱用燃料嚴重短缺,嚴重影響全市正常供熱。

1.5.2重大供熱突發公共事件(Ⅱ級):是指突然發生,事態複雜,對一定區域內的正常供熱造成嚴重影響,已經或可能造成重大人員傷亡、重大財產損失,需要調度市政府、相關單位和供熱企業力量和資源進行應急處置的供熱突發公共事件。

(1)發生供熱事故,造成一次性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者造成直接經濟損失人民幣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的事件;

(2)供熱設備發生故障或供熱主管網爆裂泄水,造成

300萬㎡以上供熱面積或3萬戶以上5萬戶以下居民連續停熱48小時以上的;

(3)供熱企業拒絕向居民供熱,影響供熱面積25萬㎡以上。

1.5.3較大供熱突發公共事件(Ⅲ級):是指突然發生,事態較爲複雜,對一定區域內的正常供熱造成較大影響,需要調度相關單位和供熱企業力量和資源進行應急處置的供熱突發公共事件。

(1)發生供熱事故,造成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者造成直接經濟損失人民幣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的事件;

(2)供熱設備發生故障或供熱管網爆裂泄水,造成100萬㎡以上供熱面積或1萬戶以上3萬戶以下居民連續停熱24小時以上的;

(3)供熱企業拒絕向居民供熱,影響供熱面積5萬㎡以上,25萬㎡以下;

(4)居民室溫連續48小時以上低於18℃採暖標準,影響面積5萬㎡以上,協調無果;

(5)影響重點用戶(如:醫院、學校、政府機關辦公場所)正常用熱。

1.5.4一般供熱突發公共事件(IV級):是指突然發生,事態比較簡單,僅對較小範圍內的正常供熱造成影響,相關單位能夠進行應急處置的供熱突發公共事件。

(1)發生供熱事故,造成死亡3人以下,或者3人以上10人以下重傷,或者造成直接經濟損失人民幣1000萬元以下;

(2)供熱設備發生故障或供熱管網漏水,造成30萬㎡以上供熱面積或3000戶以上居民連續停熱24小時以上的;

(3)供熱企業拒絕向居民供熱,影響供熱面積1萬㎡以上,5萬㎡以下;

(4)100萬㎡供熱面積或1萬戶以上居民供熱低於18℃持續48小時以上;

(5)供熱設施突然損壞,可能影響供熱200萬㎡供熱面積以上或2萬戶以上。

2組織機構與職責

2.1應急指揮部組織機構

爲進一步加強主城區供熱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的組織領導,成立市供熱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市供熱應急指揮部),指揮長由市政府分管供熱工作的副市長擔任,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局長、市應急管理局局長擔任。

市供熱應急指揮部下設供熱應急處置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辦公室主任由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局長擔任。成員單位包括市委宣傳部、市發展和改革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市生態環境局新樂分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市交通運輸局、市衛生健康局、市應急管理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市氣象局、市供電公司、承擔主城區供熱的電廠和供熱企業等有關部門和單位。

2.2市供熱應急指揮部職責

(1)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統一部署,指揮、處置本市行政區域內發生的供熱突發公共事件;

(2)對發生的較大以上供熱突發公共事件,及時決策、下達應急指令,指揮、調用社會資源,責成各部門及時開展供熱應急處置工作;

(3)督促、指導成員單位和供熱企業(單位)做好供熱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管理工作;

(4)主持、指導各相關單位和供熱企業開展供熱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演練工作。

2.3市供熱應急處置辦公室職責

負責供熱應急指揮部的日常管理工作,協調各成員單位按照各自分工開展供熱應急的準備工作;檢查各相關單位、各供熱企業對供熱應急預案的制定和落實情況;具體負責供熱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處置、應急救助和善後處理工作。

2.4成員單位職責

(1)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負責《新樂市供熱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的編制、修訂工作;及時瞭解城市供熱事件情況,依據應急指揮部判定的事件等級,提出啓動供熱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建議,報送應急指揮部指揮長批准後執行;根據應急指揮部指揮長指示,組織供熱專家赴事件現場參與應急工作,協調相關部門開展應急檢修、搶險、排險、快速修復和恢復重建工作;負責組織對市政道路、給排水設施的搶修,保證道路暢通;組織應急專業隊伍建設、應急演練和宣傳培訓等工作;參與供熱突發事件調查處理,對影響正常供熱的違法行爲依法進行查處;及時掌握並向市政府報告供熱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情況和後續措施。

(2)市應急管理局:履行值守應急、信息彙總、綜合協調職責,發揮運轉樞紐作用;參與供熱突發事件應急工作的統一協調、調度和指揮聯絡工作。

(3)市委宣傳部:負責把握險情、搶救應急工作的宣傳導向,正確引導輿論;負責組織、指導各新聞媒體做好有關宣傳工作,幫助協調市外新聞媒體做好宣傳工作。

(4)市發展和改革局:負責電煤及天燃氣氣源保障工作。

(5)市公安局:負責組織公安民警維持事件現場的治安及秩序,會同、協助有關單位對事件現場及周邊危險區域人員進行疏散,依法查處各類違法犯罪活動;負責事件現場的交通秩序維護,確保應急道路暢通;負責做好網絡輿情監管工作。

(6)市民政局:協調、組織羣衆安置,視情組織開展慈善捐助工作,負責慈善捐贈監管工作。

(7)市財政局:負責保障應急工作經費。

(8)石家莊市生態環境局新樂分局:對較大突發環境污染事故開展環境應急監測,配合指揮部組織專家提出控制污染擴大的建議;指導、監督危險廢物依法依規處置;在市政府統一領導下參與制定環境恢復工作方案。

(9)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負責協調物業公司配合供熱企業做好小區供熱事故應急處置工作;負責住建系統建設的未移交市政設施的搶修,保證道路暢通。

(10)市交通運輸局:負責協調車輛運送城市供熱搶修應急物資,協調轉移受災羣衆所需的交通工具;配合做好公路建設用地範圍內公路設施的搶修、交通疏導工作。

(11)市衛生健康局:負責組織指導緊急醫學救援和後續傷病員的救治工作。

(12)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協調檢驗檢測機構對供熱突發公共事件中的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等特種設備進行鑑定。

(13)市氣象局:負責天氣監測、預測和預報,及時提供氣象分析資料,爲應急處置提供現場氣象信息服務。

(14)市消防救援大隊:負責組織消防指戰員參與事件滅火、搶險、救援工作。

(15)市供電公司:供熱期遵循“以熱定電”原則進行電網調度,在確保電網安全的前提下優先保障供熱;負責供熱突發事件相關的供電保障工作。

市政府其他工作部門按照市供熱應急指揮部的統一安排部署,做好相關應急處置工作。

2.5各供熱企業職責

各供熱企業應在保障正常供熱基礎上,結合本企業供熱能力和區域供熱需求等實際情況,建立應急供熱燃料儲備,制定供熱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建立專業的應急搶修搶險隊伍,配備相應的應急資金、物資、器材;對供熱突發公共事件做到及時報告、快速搶修、儘早恢復。

3監測預警和信息報告

3.1監測和風險分析

3.1.1信息監測

市供熱應急處置辦公室牽頭,市政府有關部門配合,按照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的原則建立供熱突發事件信息監測預測體系,通過日常巡查、基層單位上報、社會公衆反映等多種渠道收集供熱信息。市供熱管理部門與各供熱企業保持聯絡暢通,與街道辦事處、鄉(鎮)政府保持密切聯繫,隨時瞭解掌握供熱情況和動態。

3.1.2風險分析

出現下列情況時,市供熱管理部門及供熱企業應立即分析判斷影響正常供熱的可能性,並決定是否需要上報。如需上報,要立即將發生事件的時間、地點、性質、可能影響程度、影響時間以及應對措施報市供熱應急指揮部和其下設的應急處置辦公室。

(1)因供熱設施、設備發生故障可能影響正常供熱;

(2)因供熱燃料出現短缺可能影響正常供熱;

(3)因供電、供水系統發生故障可能影響正常供熱;

(4)因天氣持續低溫可能影響正常供熱;

(5)因其它自然災害可能影響正常供熱。

3.2預警

3.2.1預警分級

依據供熱突發公共事件造成的影響程度、影響時間、發展情況和緊迫性等因素,由低到高分成藍色、黃色、橙色和紅色四個預警級別。

藍色預警:預計將要發生一般(IV級)以上供熱突發公共事件,事件即將臨近,事態可能會擴大。

黃色預警:預計將要發生較大(Ⅲ級)以上供熱突發公共事件,事件即將臨近,事態有擴大的趨勢。

橙色預警:預計將要發生重大(Ⅱ級)以上供熱突發公共事件,事件即將發生,事態正在逐步擴大。

紅色預警:預計將要發生特別重大(I級)供熱突發公共事件,事件隨時會發生,事態正在不斷蔓延。

3.2.2預警發佈

(1)預警發佈主體

藍色、黃色預警由市供熱應急處置辦公室發佈,橙色預警、紅色預警由市供熱應急指揮部發布。

(2)預警發佈內容

預警發佈內容包括:可能發生的.事件類別、預警級別、預警期起始時間、可能影響範圍、可能後果、警示事項、發佈機關、發佈時間等。

(3)預警發佈的形式

預警的發佈和傳播可運用廣播、電視、報刊、通信、網絡、宣傳車、電子顯示屏或組織人員逐戶通知等方式進行通告,對特殊人羣以及學校等特殊場所應當採取有針對性的通知方式。

3.2.3預警響應

預警信息發佈後,市供熱應急處置辦公室、相關部門(單位)應密切關注形勢的發展態勢,及時作出響應;加強應急職守,採取防範措施,做好相關工作。

根據信息分析和事態發展,藍色預警響應應採取下列1項或多項措施:落實24小時帶值班制度,加強信息監控、收集;向受影響用戶發佈有關信息;轉移、撤離或者疏散容易受到供熱突發事件危害的人員和重要財產,並妥善安置;通知相關應急救援隊伍和人員進入待命狀態;檢查、調集所需應急救援物資和設備;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必要的防範性、保護性措施。

根據信息分析和事態發展,黃色預警響應應在採取藍色預警響應措施的基礎上,採取下列1項或多項措施:加強對供熱突發事件發生、發展情況的監測預警,組織專家對事件可能的影響範圍和強度、事件級別進行研判,並提出相關建議;按規定發佈可能受到供熱突發事件危害的警告、有關採取特定措施避免或者減輕危害的建議、勸告;採取各種方式,提示受影響或可能受影響區域的單位和居民,利用自備設施等做好應急供熱等應對工作;關閉或限制使用易受供熱突發事件危害的場所;指令市級應急救援隊伍、相關人員進入待命狀態,並動員後備人員做好參加應急救援和處置工作的準備;調集應急救援所需物資、設備、工具,準備應急設施,並確保其處於良好狀態,隨時可投入正常使用。

根據信息分析和事態發展,橙色預警響應應在採取黃色預警響應措施的基礎上,採取下列1項或者多項措施:相關部門(單位)做好受影響範圍居民應急供熱的準備工作;做好限制公共建築和工業生產用熱的準備工作;組織市級應急救援隊伍進行協同處置;做好省、石家莊市領導或工作組來新指揮的相關準備工作。

根據信息分析和事態發展,紅色預警響應應在採取橙色預警響應措施的基礎上,採取下列1項或者多項措施:做好停止公共建築和工業生產用熱的準備工作;做好啓動應急熱源等其他應急供熱措施的準備工作。

3.2.4預警變更與解除

預警發佈單位要密切關注事件進展情況,根據事態的發展,按照有關規定適時調整預警級別並重新發布。

有事實證明不可能發生供熱突發事件或者危險已經解除的,預警單位應當立即宣佈解除警報,終止預警期,並解除已經採取的有關措施。

3.3信息報告

發生供熱突發事件後,供熱企業、知情單位和個人有責任和義務將供熱突發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和影響範圍等信息即時向市級供熱管理部門或市供熱應急指揮部報送。

一般和較大供熱突發事件,各市屬相關部門、各企業必

須在事發50分鐘內報市供熱應急處置辦公室,市供熱應急處置辦公室1小時內報市委、市政府。重大、特別重大供熱突發公共事件,各市屬相關部門、各企業事發15分鐘內電話、25分鐘內書面報市供熱應急處置辦公室,市供熱應急指揮部20分鐘內電話、30分鐘內書面內報市委、市政府。

對於事件本身比較敏感,或發生在敏感時間、敏感地點,或涉及敏感羣體,以及可能有次生或衍生危害的突發事件或預警信息,不受分級標準限制,應在1小時內向市供熱應急處置辦公室、市政府報告。

報告內容:供熱突發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信息來源、事件類別、基本過程、財產損失、人員傷亡情況,對事件的初判級別,已經採取的措施,有無次生或衍生危害、周邊有無危險源、警報發佈情況、是否需要疏散羣衆,需要支援事項和亟需幫助解決的問題,現場負責人和報告人的姓名、單位和聯繫電話等。

接到國家、省、市領導批示的,落實情況應及時向市供熱應急處置辦公室報告,由市供熱應急處置辦公室負責彙總,分別向市供熱應急指揮部、市政府報告。

供熱突發公共事件的信息發佈和新聞報道工作,必須及時、準確、客觀、全面,並按相關規定發佈。

4應急處置

4.1先期處置

供熱突發事件發生後,事發單位要立即啓動相關預案的應急響應,調動相關專業救援隊伍進行先期處置,疏散現場周邊無關人員,採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態發展,組織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接報的有關部門負責同志要按照預案和有關規定,迅速趕赴現場,視情成立現場應急指揮部,組織、協調、動員有關專業應急力量和人民羣衆進行先期處置,組織專家進行會商,及時對事件的性質、類別、危害程度、影響範圍、防護措施、發展趨勢等進行評估上報,採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態發展,嚴防次生、衍生災害。

4.2分級響應

一般供熱突發公共事件(IV級):由市供熱應急處置辦公室啓動應急預案,並全權負責指揮處置。以事發地的街道辦事處(鄉鎮政府)、供熱主管部門、供熱企業(單位)爲主進行協調處置,必要時,市政府分管負責人、或市供熱應急指揮部派人到現場,參與制定應急方案,指導、協調有關部門配合開展工作。

較大供熱突發公共事件(Ⅲ級):由市供熱應急處置辦公室提出建議,報市供熱應急指揮部副指揮長批准啓動應急響應。以市政府爲主進行協調處置,政府負責人應趕赴現場,政府分管負責人負責具體指揮和處置工作。市供熱應急處置辦公室主任要趕赴現場,協助市政府制定應急方案,指導、督促、協詢並參與有關部門配合開展應急工作。

重大供熱突發公共事件(Ⅱ級):由市供熱應急處置辦公室提出建議,報市供熱應急指揮部批准啓動應急響應。指揮部指揮長或副總指揮長應立即趕赴現場,併成立由相關成員單位組成的現場指揮部。指揮部指揮長或副總指揮長負責參與制定應急方案,指導、協調、督促有關部門開展工作,市政府主要領導趕赴現場或到市供熱應急指揮部指揮協調處置。

特別重大供熱突發公共事件(I級):由市供熱應急指揮部提出建議,報市政府主要領導批准啓動應急響應。指揮長與相關副總指揮長應立即趕赴現場,併成立由相關成員單位組成的現場指揮部。指揮部指揮長負責參與制定方案,指導、協調、督促有關部門開展工作,市委、市政府主要領導趕赴現場指揮協調處置。

涉及我市2個以上行政區域供熱突發事件處置的,以突發要件發生地爲主,市供熱應急指揮部指揮協調處置。

重大及以上突發事件,國家、省、石家莊市成立應急指揮部或派出工組後,在其指揮下開展處置工作。

4.3應急處置現場指揮部

應急指揮部根據供熱突發事件情況成立應急處置現場指揮部(以下簡稱:現場指揮部)。現場指揮部設指揮長,並實行指揮長負責制,由應急指揮部指揮長或副指揮長擔任,現場指揮部下設若干工作組。較大及以上供熱突發事件現場指揮部下設以下工作組:

(1)綜合協調組

組長單位: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

成員單位:市應急管理局及有關單位

主要職責:及時傳達省委、省政府,石家莊市委、市政府和新樂市委、市政府領導關於供熱突發事件應急救援的指示和領導批示,協調各工作組的應急救援工作,協調調配救援人員、資金、物資、設備器材等。

(2)事件搶險組

組長單位: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

成員單位:市應急管理局、市消防救援大隊、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交通運輸局、供熱企業及有關單位

主要職責:負責在緊急狀態下的現場搶險作業、現場傷員的搜救、搶救及事件後對市政及公路設施進行修復等。

(3)醫療救護組

組長單位:市衛生健康局

成員單位:屬地政府、事發單位及主管部門等

主要職責:負責根據事件等級組織指導緊急醫學救援和醫療救治工作。

(4)安全保衛組

組長單位:市公安局

成員單位:屬地政府、事發單位等

主要職責:負責事件現場交通安全保障,設置現場警戒,禁止無關人員和車輛進入事件現場,進行治安巡邏及人員疏散等。

(5)事故調查組:由國家規定的單位牽頭,應急管理、公安等相關單位組成。負責按照有關規定對事故進行調查處理。

(6)輿論宣傳組

組長單位:市委宣傳部

成員單位: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事發單位、屬地政府等

主要職責:負責事件處置現場的新聞報導工作等。

(7)專家諮詢組

組長單位: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

成員:有關專家

主要職責:負責對事件提出應急處置方案和安全措施,爲應急指揮處置工作提供技術諮詢等。

4.4響應程序

4.4.1發生供熱突發公共事件後,供熱單位及事發地街道辦事處(鄉鎮政府)負責人,應在最短時間內趕到現場瞭解情況、調解矛盾、控制局面,並依據供熱突發公共事件級別,及時向上級主管單位和相關部門報告有關情況,同時向有關採暖用戶通報供熱突發公共事件情況。

4.4.2市政府及相關單位應根據供熱突發公共事件現場情況,啓動本區域、本系統的應急預案,指揮協調本區域、本系統的搶修搶險隊伍實施搶修搶險和應急救助,儘快恢復供熱。

4.4.3現場指揮部及時掌握事件進展情況,並根據事件級別及時向上級報告。受報單位或部門根據事件級別和種類進行果斷處置,需調動有關人員和搶修搶險隊伍參與處置時,應立即調動。

4.4.4供熱應急指揮部根據發生供熱突發公共事件的具體情況,對特殊羣體居住相對集中、欠費嚴重、供熱單位無法保障正常供熱、確需實施應急救助才能保障正常供熱的,實施必要的供熱應急救助。

4.5處置措施

一般突發事件(IV級)處置措施:通知應急救援隊伍和人員趕赴現場進行先期處置,通知支援隊伍做好備勤支援準備;調度所需應急救援物資和設備趕赴現場;視情進行交通管制;視情轉移、撤離或者疏散容易受到突發事件危害的人員和重要財產,並妥善安置;相關部門組織好現場人員疏散等工作,設置警示標誌;向停熱或受影響居民推送停熱或影響時間信息,必要時通過媒體發佈信息和宣傳引導,避免引發居民恐慌;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必要的措施。

較大突發事件(Ⅲ級)在採取一般突發事件(IV級)處置措施的基礎上,採取下列1項或多項措施:視情調度應急救援人員、物資、設備趕赴現場參與處置;相關部門做好現場交通管制等工作,爲現場提供搶修條件;啓動相關的備用熱源;通知單位和居民做好應急取暖相關工作;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必要的措施。

重大突發事件(II級)在採取較大突發事件(Ⅲ級)處置措施的基礎上,採取下列1項或多項措施:啓動全部備用和應急熱源;通知各單位、企業和家庭提前準備空調、電暖器等取暖設施;對非居民用戶用熱進行限供,保障居民用戶用熱;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必要的措施。

特別重大突發事件(Ⅰ級)在採取重大突發事件(II級)處置措施的基礎上,採取下列1項或多項措施:對非居民用戶用熱進行停供,保障居民用戶用熱;對重點用熱單位、居民區,調配應急熱源予以保障;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必要的措施。

4.6擴大響應

如果供熱突發事件的事態進一步擴大,或者突發事件已經波及到我市大部分地區,直接或間接造成巨大災害,超出我市控制能力,由市供熱應急指揮部提出建議,經市政府主要領導同意,向駐新部隊或石家莊市、省有關方面請求支援。

4.7應急結束

供熱突發公共事件處置完畢,供熱恢復,次生、衍生災害和事件影響基本消除後,應急處置工作即告結束。

特別重大和重大供熱突發公共事件處置結束後,經市供熱應急指揮部指揮長批准後,由市政府宣佈應急結束。較大供熱突發公共事件處置結束後,由市供熱應急指揮部或市政府宣佈應急結束。一般供熱突發公共事件處置結束後,由市供熱應急指揮部宣佈應急結束。

4.8信息發佈

供熱突發事件信息發佈應當遵循依法、及時、準確、客觀、有序的原則。市供熱應急指揮部要在供熱突發事件發生後及時通過報紙、電視、廣播、網絡等向社會發布基本情況,隨後發佈初步覈實情況、事態進展、政府應對措施和公衆安全防範措施等,根據事件處置情況做好後續發佈工作。

一般供熱突發事件處置信息由市供熱應急指揮部負責發佈。較大及以上供熱突發事件信息由市政府負責發佈。

供熱突發事件發生後,宣傳部、市供熱應急指揮部要組織做好輿情引導,及時迴應羣衆關切問題。

5恢復與重建

5.1善後處置

供熱突發公共事件處置結束後,按事件級別組織開展供熱事故損害覈定工作,對事故情況、人員補償、緊急救助做出評估,制定補償標準和事後恢復計劃,並儘快實施。

必要時,由供熱應急處置辦公室牽頭組成供熱突發公共事件調查小組,對處置工作進行全面客觀的調查,總結經驗教訓,制定改進措施。

5.2社會救助

民政部門會同有關單位加強對社會捐贈物資的接收、登記和統計管理工作,及時向社會公佈有關信息。司法部門組織法律援助機構和有關社會力量爲突發事件涉及的人員依法提供法律援助,維護其合法權益。工會、共青團、婦聯、紅十字會等人民團體,協助開展心理諮詢、撫慰等心理危機干預工作。

5.3保險理賠

供熱突發事件發生後,保險監管機構要督促有關保險公司及時開展保險受理,按規定做好賠付工作。

5.4評估和總結

及時組織對事件處置工作進行評估,總結經驗教訓,分析查找問題,提出改進措施,形成處置評估報告。冬季供熱期結束後,對採暖季供熱突發公共事件應急工作進行全面總結,並報市供熱應急處置辦公室。

5.5恢復重建

供熱突發公共事件處置結束後,市供熱應急處置辦公室和有關部門要對受災情況、重建能力及可利用資源進行全面評估,有針對性地制定重建和恢復生產、生活計劃,並組織實施。

6保障措施

6.1三級聯動協調保障

建立市、街道(鄉鎮)、村三級聯動協調機制,對供熱隱患進行排查並協調相關工作,確保正常供熱。

6.2救援隊伍及設備物資保障

各供熱企業應建立滿足處置一般供熱突發事件需要的專、兼職搶險救援隊伍,並儲備一定數量的設備物資。加強對儲備物資的管理,根據需要及時補充和更新。當發生供熱突發事件時,以供熱企業應急救援隊伍處置爲主。當超出自身處置能力時,可請求市應急部門給予支援。

市政府應建立滿足處置較大供熱突發事件需要的專業搶險救援隊伍,並儲備一定數量的設備物資。加強對儲備物資的管理,根據需要及時補充和更新。當發生供熱突發事件時,應根據現場處置需要,及時調派搶險救援力量赴現場參與處置。

市供熱應急指揮部依託市供電公司、市供水公司、新樂東方熱電有限公司、新樂凱源節能熱力有限公司、新樂中燃翔科燃氣有限公司建立市級供熱搶險救援隊伍,健全應急隊伍運行機制,完善物資儲備。當發生供熱突發事件時,根據現場處置需求,及時調遣市級供熱搶險救援隊伍趕赴現場進行處置。

當搶險隊伍和物資保障能力不能滿足搶險需要時,市政府和相關企業可採取合同履約或有償預約服務的方式,與上級專業搶險救援隊伍或設備物資供應單位建立合作關係,確保發生突發事件時優先調用。

建立搶險隊伍和物資共享機制。根據現場處置需要,市供熱應急處置辦公室及時調派或臨時徵用機關單位或相關企業搶險隊伍和物資,各單位應按照市供熱應急處置辦公室的指令落實到位。

6.3通信保障

市供熱應急處置辦公室組織協調有關成員單位和有關部門(單位),建立完善處置供熱突發事件通訊網絡和信息發佈渠道,加強日常調度,確保供熱應急工作聯絡暢通。

應急響應期間,市供熱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值班人員應保證隨時接收上級的指示和事故發生地的事故信息;指揮部領導、成員單位分管領導及應急處置辦公室工作人員應24小時保持通信渠道暢通。

6.4交通保障

市大氣辦、鐵路、公路、交管等部門應確保救援人員和受到突發事件危害的人員、救災物資、救援設備優先運輸。處置突發事件期間配備有市供熱應急指揮部制發的應急標誌的應急處置工作人員和交通工具可以優先通行,事後應當及時回收應急標誌。交通設施受損時,交通、住建、城管等部門要迅速組織專業隊伍進行搶修恢復,確保運輸安全。現場應急指揮部要按照緊急情況下社會交通運輸工具徵用程序的規定,徵用必要的交通工具,確保搶險救災物資和人員能夠及時、安全送達。根據應急處置需要,現場應急指揮部要對現場及相關通道實行交通管制,開設應急救援“綠色通道”,保證應急救援工作的順利開展。

6.5治安保障

公安等相關部門要按規定加強對重點地區、重點場所、重點人羣、重要物資和設備的安全保護,預防和制止違法犯罪活動。必要時,依法採取有效管制措施,控制事態,維護社會秩序,積極發動和組織羣衆,開展羣防聯防,協助公安部門做好治安保障工作。

6.6後勤保障

市供熱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會同各有關部門(單位)動員各方面力量做好受災羣衆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負責彙總統計參加搶險救援隊伍、人數情況,組織街道辦事處(鄉鎮)等單位配合做好搶險救援人員的食宿生活保障工作。

6.7應急供熱燃料保障

建立市級應急供熱燃料市政府儲備。各供熱單位建立供熱燃料應急儲備。其中供熱煤炭應急儲備不少於20天用量;遇有惡劣或極端天氣預警時,應提前加大應急儲備量;加快天然氣應急儲備能力建設,逐步提高調峯和應急能力。

6.8應急救助保障

市政府建立供熱應急救助保障體系,對特殊羣體居住相對集中、欠費嚴重、供熱單位無法保障正常供熱,確需實施應急救助才能保障正常供熱的,實施必要的供熱應急救助。

6.9緊急接管保障

供熱期間,供熱單位拒絕向居民供熱,經協調無效,行業管理部門可按相關規定和程序對供熱單位採取緊急接管措施,以保證正常供熱。

6.10供熱應急資金保障

財政負責保障應急工作經費,確保本市供熱應急措施順利實施。

鼓勵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依法開展捐贈和援助。

7宣教培訓和演練

7.1宣教培訓

政府有關部門應利用新聞媒體、網絡、報刊、舉辦專題培訓班等多種形式,廣泛開展供熱突發事件應急知識的宣傳、培訓和教育活動。

7.2應急演練

市供熱應急處置辦公室負責制訂年度應急演練計劃,圍繞情景模擬有針對性地編制演練方案、演練腳本,因地制宜組織開展桌面推演、實戰演練。供熱企業每年至少組織1次應急處置流程演練,提高並保持各崗位工作人員的應急搶險能力。

8附則

8.1預案制定

根據本預案,熱電廠、供熱企業等單位應制定各自的應急預案。

每年採暖季前,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根據人員調整情況,修訂採暖季供熱工作指揮系統圖和供熱保障及搶險預案,明確責任人、聯繫方式及搶修隊伍等。

8.2預案更新

本預案每三年進行一次修訂完善。隨着應急救援相關法律、法規的制定、修改和完善,部門職責或應急資源發生變化,或者應急過程中發現存在的問題和出現新的情況,對本預案進行適時修訂。

8.3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供暖的應急預案範文13

爲加強學校冬季取暖用電消防安全,預防火災和減少火災危害,保護人、財、物的安全,提高學生消防安全意識,本着“預防爲主,防消結合”的宗旨,切實做好今冬明春取暖、防火、滅火、安全用電工作,特制定冬季取暖用電消防安全應急預案。

一、領導小組及職責

加強組織領導,明確職責。根據我校實際,成立冬季取暖消防安全領導小組。具體如下: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主要職責:

(1)加強領導,健全組織,強化工作職責,完善各項應急預案的制定和各項措施的`落實。

(2)充分利用各種渠道進行消防安全知識的宣傳教育,組織、指導全校消防安全常識的普及教育,廣泛開展消防安全和有關技能訓練,不斷提高廣大師生的防範意識和基本技能。

(3)認真搞好各項物資保障,嚴格按預案要求積極籌備,落實飲食、防凍防雨、教材教具、搶救設備等物資準備工作,強化管理,使之保持良好戰備狀態。

(4)加強用電安全教育。對學生進行用電安全教育,並檢查各場所用電情況是否規範。

(5)採取一切必要手段,組織各方面力量全面進行救護工作,把災害造成的損失降到最低點。

(6)調動一切積極因素,全面保證和促進學校安全穩定。

二、應急行動

1.應急前準備:

領導小組發佈有關消息和警報,全面組織各項消防救護工作。各有關組織隨時準備執行應急任務。

2.應急過程行動:

(1)領導小組得知消防緊急情況後立即趕赴指揮點,各種救護隊伍迅速集結待命。

(2)迅速發出緊急警報,組織仍滯留在各建築物內的所有人員撤離。

(3)組織有關人員對所屬建築進行全面檢查,封堵、關閉危險場所,停止各項室內大型活動。

(4)加強對易燃易爆物品、有毒有害化學品的管理,加強供電輸電、機房等重要設備、場所的防護,保證工作順利進行。

(5)迅速開展以搶救人員爲主要內容的現場救護工作,及時將受傷人員轉移並送至附近醫院搶救。

三、其它有關行動

1.加強對廣大師生的宣傳教育,做好師生、家長的思想穩定工作。

2.加強各類值班值勤,保持通訊暢通,及時掌握學校情況,全力維護正常教學、工作和生活秩序。

3.迅速瞭解和掌握學校火災情況,及時彙總上報。

供暖的應急預案範文14

爲加強集中供熱安全管理,在發生集中供熱安全事故時,能夠有效快速地做好搶修工作,儘快恢復正常供熱,特制定本預案。

一、指揮機構

1、指揮組

總指揮:吉宏偉

副總指揮:高波

職責:接到事故報告後,立即啓動應急預案,結合事故實際情況,組織指揮搶修人員到位,按照方案,各就各位履行職責。

2、現場指揮組

組長:田永洪趙紅來

成員:劉剛趙志永孟憲奇

職責:根據預案和指揮組的命令負責事故現場的指揮和協調工作,督導搶修人員安全有序的做好搶修工作。

二.供熱搶修人員和設備保障

1、供熱搶修人員由生產經理負責,生產科和換熱站維修人員構成。職責:根據現場指揮組的指令,負責事故現場的排險和搶修工作。

2、設備保障工作由材料科組織完成,材料科在供暖前把搶修用設備、機械車輛和搶修材料準備好,有專人管理,供暖期間每週檢查一次。職責:保證供熱設備隨時可用,搶修材料隨時夠用。

三、供熱管道安全事故搶修預案

1、供熱主管網出現安全事故

現場指揮組在接到指揮組命令後,立即組織搶修人員15分鐘內到達事故現場,根據實際情況決定是否停主閥門,還是帶壓堵漏,並根據預案安排管道搶修,通知採暖用戶,向上級供暖部門彙報,同時協調好與搶修有關的各部門關係,及時把現場情況向指揮組彙報,搶修完成後,把事故情況上報指揮組。

2、供熱分支管道出現安全事故

搶修人員10分鐘內到現場,由現場搶修組成員制定方案進行搶修,搶修完成後,把事故實際情況上報現場指揮組。

3、供熱出現大面積不熱事故

由現場指揮組確定不是廠內原因後,安排各區搶修人員到現場排查閥門是否損壞,管道是否堵塞,管道里是否形成氣阻等原因,搶修隊檢查搶修後恢復正常供熱,處理完畢後,把事故實際情況上報指揮組。

4、因鍋爐和溫度等原因出現大面積失水事故

由現場指揮組組織,各換熱站實施,關停一些供熱效果差失水率高的小區,直到補水恢復正常後,再維修恢復這些小區的'供暖。

四、在供暖前,根據本預案進行演習拉練,以便在突發事故中,更快更好的完成保障任務。

五、本應急預案主要針對廠區外供熱管網的搶修和供熱效果來制定,在事故處理過程中出現的新問題和新情況及時修正。

供暖的應急預案範文15

爲做好採暖季天然氣供應工作,最大限度保障民生用氣需求,建立應對天然氣供應短缺的應急工作機制,確保我市天然氣安全、平穩供應,特制定如下應急預案。

一、總則

(一)保障目標

保障採暖季城市民生用氣所需,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確保人民羣衆溫暖過冬。

(二)基本原則

堅持“安全第一、壓非保民”的保障原則,統一指揮、協調運作、有序高效。

(三)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採暖季全市行政區域範圍內因天然氣氣源供應不足或其他突發情況,出現緊急狀態的應急保障協調工作。

(四)實施機構

西安市天然氣保供指揮工作組(以下簡稱市保供工作組)。

(五)保供次序

按照《陝西省民生用氣保障責任書》的保供次序,將已配置氣量分層配置給城燃企業和終端用戶,無條件優先保障民生用氣需求。保供次序如下:

1.居民炊事、生活熱水、居民採暖、城市公交車、出租車、醫院、幼兒園、養老院、福利院、學校、政府機關、職工食堂、機場、火車站、汽車客運站、酒店、工商業等公共服務設施用氣;

2.帶有公共服務設施和採暖用熱的熱電聯產、分佈式能源用戶的安全負荷和載客汽車、環衛車等以天然氣爲燃料的運輸車輛用氣;

3.重點工業企業等斷氣可能導致重大人身傷害或設備嚴重損壞企業的安全負荷用氣;

4.國家重點工程、軍工企業用氣。

二、應急響應

(一)常態化措施

1.鼓勵多能源供熱。爲最大限度保障民生用氣,確保人民羣衆溫暖過冬,按照中央和我省“宜氣則氣、宜電則電、宜煤則煤”和“以氣定改、先立後破”的供暖工作要求,結合採暖季天然氣供需狀況,暫停集中供熱燃煤鍋爐拆除工作,符合環保排放標準的集中供熱燃煤鍋爐可視情況繼續使用。鼓勵使用電、地熱能、太陽能等多種能源供熱,緩解天然氣保障壓力。

2.加強節約用氣宣傳。加強對全社會進行採暖季節約使用天然氣的宣傳工作,倡導全市天然氣用戶節約用氣、錯峯用氣。對工業用戶及商業用戶積極宣傳採暖季中央和我省、我市“壓非保民”天然氣保供政策,爭取理解支持,確保減限措施執行到位。

(二)應急響應分級

根據天然氣供需缺口和發展態勢,將應急響應從低到高設定爲Ⅳ級、Ⅲ級、Ⅱ級、Ⅰ級共四個等級。

1.Ⅳ級響應

預警特徵:藍色預警(一般,天然氣日供需缺口小於5%)。

處置措施:除保爐用氣外,對工業用戶、商業用戶酌情減、限、停氣。具體停氣名單由各城燃企業提出建議,報市保供工作組辦公室批准後實施。

2.Ⅲ級響應

預警特徵:黃色預警(較重,天然氣日供需缺口爲5%—10%)。

處置措施:除保爐用氣外,對工業用戶、商業用戶酌情減、限、停氣。對公服鍋爐(指機關單位和一般辦公樓供熱鍋爐)限、停氣。對大型集中供暖鍋爐根據供需狀況限量供氣(限氣量不超過30%)。對小區採暖鍋爐根據供需狀況限量供氣或輪換供氣。對10噸以上小區集中供暖鍋爐採取錯峯使用機制(17∶00—20∶00停用),具體停氣名單和減限量由各城燃企業提出建議,報市保供工作組批准後實施,同時由市保供工作組辦公室及時向市委、市政府、省發改委報告情況。

3.Ⅱ級響應

預警特徵:橙色預警(嚴重,天然氣日供需缺口爲10%—20%)。

處置措施:除保爐用氣外,對工業用戶、商業用戶酌情減、限、停氣。對公服鍋爐(指機關單位和一般辦公樓供熱鍋爐)限、停氣。對大型集中供暖鍋爐根據供需狀況限量用氣(限氣量不超過50%)。對小區採暖鍋爐根據供需狀況限量供氣或輪換停氣。對5噸以上小區集中供暖鍋爐採取錯峯使用機制(17∶00—20∶00停用)。具體停氣名單和減限量由各燃氣企業提出建議,報市保供工作組批准後實施,同時由市保供工作組辦公室及時向市委、市政府、省發改委報告情況,市委、市政府酌情向省委、省政府報告。

4.Ⅰ級響應

預警特徵:紅色預警(特別嚴重,天然氣日供需缺口超過20%)。

處置措施:根據用戶分佈情況,結合管網現狀,儘可能平均分配用氣需求,全市主城區範圍共劃分爲9個區塊,在缺口超過20%時,9個區塊進行輪換停氣減限(分片區停氣時,盡力保障對醫院、養老院、幼兒園的供氣)。缺口每增加5%,即增加一個區塊輪換減限,直至達到供需相對平衡。輪換減限措施報市保供工作組批准後實施,同時由市保供工作組辦公室及時向市委、市政府、省發改委報告情況,市委、市政府及時向省委、省政府報告。

主城區以外區域由當地政府和城燃企業執行各自保供限供應急方案。極端情況下,由市保供工作組統一指揮調度。

(三)響應啓動與實施

1.指令批准。市保供工作組辦公室根據各城燃企業報送的供需信息及啓動應急預案建議,召集成員單位研究,提出啓動應急預案及相應預案級別的建議後,報市保供工作組審批。應急響應指令經市保供工作組組長審覈簽發後,由市保供工作組辦公室第一時間分別向市委、市政府總值班室報備。

2.指揮協調。預案啓動建議獲得批准後,由市保供工作組辦公室根據應急等級發出相應指令,組織實施預案相應處置措施,並做好應急預案執行信息的發佈工作。

3.指令傳導。各成員單位接收到預警信息後,第一時間提出具體應急組織實施意見,待市保供工作組作出決定後,各成員單位具體組織實施。應急響應指令下達後,各成員單位按照職責分工組織落實應急措施,加強值班,保持聯絡暢通,做好各項應急處置準備工作。

4.工作開展。各成員單位按照響應級別對應的'預案,組織做好本單位本系統相應措施的執行工作,全力以赴做好天然氣應急供應保障工作。並及時向市保供工作組彙報工作進展情況,防止輿論對天然氣保供問題進行炒作。

5.信息報送。應急響應啓動後,各成員單位應於每日17時前將前一日16時至當日16時期間的應急工作日報(電子版、蓋章紙質版)報送至市保供工作組辦公室(週末和節假日仍需報送)。各城燃企業每日按要求報送供氣情況及採取的應急保供措施,情況緊急時隨時報送。

6.響應終止。當天然氣短缺或其他緊急情況得到緩解後,市保供工作組經研判做出停止應急響應或降低應急響應級別決定,市保供工作組辦公室立即向各成員單位發出相應指令,明確結束響應或執行降低響應級別。

7.總結評估。各成員單位在每次應急響應工作結束後的3個工作日內,完成本單位應急工作評估(內容包括領導檢查情況、工作開展情況、應急措施落實情況、存在問題和下一步改進措施等),並以書面形式報送市保供工作組辦公室。

8.監督檢查。市保供工作組辦公室通過專項督查、明察暗訪、實地調研等方式加強督促檢查,確保各項保供應急措施落實到位。

三、工作要求

1.本預案在市保供工作組的統一領導下實施,各成員單位要以高度的政治責任感積極參與應急處置工作;凡無故拖延應急處理工作或不服從統一指揮者,將追究其行政責任,情節嚴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2.各城燃企業、集中供熱企業應按照本預案的組織和調控原則,擬定本企業的處置響應預案,報市保供工作組辦公室備案。

3.各有關單位要組織相關人員認真學習掌握本預案和各級預案內容,明確各自任務要求和處置措施內容。

4.應急響應結束後,市保供工作組辦公室要及時總結工作情況,分析存在問題,改進工作措施,不斷提高應急處置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