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備】勞動合同範文錦集五篇

隨着人們法律觀念的日益增強,越來越多的人通過合同來調和民事關係,它也是實現專業化合作的紐帶。那麼大家知道合同的格式嗎?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勞動合同5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必備】勞動合同範文錦集五篇

勞動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安徽省、合肥市的有關勞動政策及法規,於 年 月 日訂立了《勞動合同》(以下簡稱《勞動合同》),在此基礎上,就《勞動合同》中未約定的有關勞動關係事項,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補充協議如下:

1、工作考覈的相關規定

1.1 乙方應無條件服從甲方根據經營管理需要合理調整其工作崗位、職位、工作地點的決定。

1.2 甲方有權對乙方進行工作成績考評,並通過考評結果給予相應的職位和待遇,甲方可以根據考評結果是否對乙方進行晉升、加薪等獎勵或降職、降薪等處分。

2、保密條款

2.1 下列內容屬於甲方商業祕密範圍,乙方應承擔保密義務。

2.1.1 乙方從甲方獲知已經或將要用於(包括未公開的)行業或業務中的技術信息與經營、管理信息。

2.1.2 甲方的業務模式、操作流程以及與業務、管理有關的合同、客戶信息、管理制度、表格、工作標準、採購資料、定價政策、財務資料等業務相關資料。

2.1.3 甲方依照法律規定或相關協議約定,對外承擔保密義務的事項。

2.1.4 乙方不得打聽與本職工作或本身業務無關的甲方商業祕密。

2.2 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勞動報酬中已經包含了保密費用,員工離職後承擔的商業祕密保護義務,不得以任何額外補償爲條件。

3、公司制度執行

3.1 乙方承諾遵守甲方公司已發佈或今後將發佈的規章制度,並嚴格按照甲方公司規定標準、流程及權限操作執行,不越權或違反流程處理任何事情;乙方有越權或違反制度、流程行爲的,須接受各項制度、流程配套考覈辦法考覈,甲方視其嚴重程度有權無條件解除乙方勞動關係,因此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負賠償責任。

3.2 乙方是否越權或違反制度流程處理事項的依據,除留有乙方簽名的書面依據及其他證明是乙方所爲的有效證據外,還包括乙方身份在甲方各信息系統中的處理記錄。乙方有義務保護其各系統中使用的用戶密碼,如有密碼泄露等原因至使他人以乙方身份在系統中處理相關事務的,則其責任仍然由乙方自行承擔。

3.3 乙方在勞動關係存續期間應忠於甲方公司,維護甲方利益,始終貫徹落實公開、公平、公正等原則,不得收受業務單位或結算人員的禮品、錢財,不得發生有損甲方利益的行爲,無論收受金額大小,乙方的月度獎金、年終獎全部取消,同時甲方公司有權解除與乙方的勞動關係。

4、勞動合同的解除與終止

4.1 除《勞動合同》中約定的之外,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甲方在勞動合同履行期間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

⑴ 乙方在應聘過程中向甲方提供的材料是虛假的。

⑵ 乙方在職期間自營或在其他與甲方相同或者相近的單位從事第二職業的。

⑶ 甲方因經營管理的需要合理調整乙方的工作職位、崗位、工作地點,乙方不服從甲方公司調動或安排的。

⑷ 甲方根據上述情形解除《勞動合同》的,不需要向乙方支付賠償金或經濟補償金。

4.2 《勞動合同》終止的,甲方不需要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或賠償金。

4.3 乙方勞動合同期滿不再續約或主動提出辭職的,均需提前一個月通知甲方,並嚴格按照甲方公司人力資源部要求辦理的有關離職的其他各項手續。保證積極配合移交工作及移交因乙方職務持有或保管的財物(包括但不限於任何書面或電子或其他載體形式的文件資料、設施設備、鑰匙、公司印章、備用金等),在得到甲方確認後正式辦理離職手續,乙方若移交不完整而離職的,甲方有權不予發放剩餘未結算所有工資,因此造成甲方損失的,且乙方未結算工資不足以賠付甲方損失的,乙方應負責賠償。

5、違約責任

5.1 乙方應在合同期間內及合同期滿後繼續履行保密義務。乙方若泄露甲方商業祕密的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相當於乙方在甲方一年的工資收入(按勞動合同存續期間的平均年薪,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計算),無論違約金給付與否,甲方均有權解除與乙方的聘用關係。

5.2 乙方單方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賠償甲方實際損失,甲方實際損失包括但不限於:

⑴ 甲方招聘錄用乙方所支付的費用。

⑵ 甲方爲乙方支付的各項培訓費用。

⑶ 甲方出資配備的相關設備以及各種用具器材等。

⑷ 由此產生的訴訟費、律師費用、仲裁費用。

6、免責申明

乙方自與甲方簽訂《勞動合同》之日起,即承諾與原單位已解除《勞動合同》並沒有續約,今後若有勞資糾紛,由乙方承擔一切責任,與甲方無關。

7、處罰與賠償

7.1 甲方根據公司的獎懲制度的規定,可以給予乙方警告、能報批評、經濟處罰、降職、降級、辭退等形式的處罰。

7.2 乙方違反甲方公司規章制度或因故意或重大過失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應根據造成的實際損失予以賠償。

8、甲方規章制度是勞動合同的一部分,乙方已經充分了解本補充協議所有內容並自願遵守甲方有關規章制度。

9、本補充協議是《勞動合同》的組成部分,與《勞動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0、本補充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後與《勞動合同》同時生效,本補充協議一式兩分,甲、乙雙方各執一分。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代表: 身份證號碼: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 篇2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地址:

性質: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

乙方(勞動者)姓名:

性別:

出生年月:

家庭住址:

居民身份證號碼:

湖南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印製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類型和期限

第一條 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種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一)有固定期限:自 年月 日起至 年月日止。

(二)無固定期限:自 年月 日起至法定的或本合同所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止。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爲期限。自 年月 日至 工作(任務)完成時即行終止。

其中試用期自 年月日至 年月日止,期限爲 天。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 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從事崗位(工種)工作。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崗位(工種)。

第三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四條 乙方實行工時制。

(一)實行標準工時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每週不超過四十小時。甲方由於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二)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得超過8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得超過40小時。

(三)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五條 甲方延長乙方工作時間的,應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第六條 乙方在合同期內享受國家規定的各項休息、休假的權利,甲方應保證乙方每週至少休息一天。

四、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七條 甲方應嚴格執行國家和地方有關勞動保護、職業病防治等方面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爲乙方創造符合國家和地方職業衛生標準和衛生要求的工作環境和條件,並採取措施保障乙方獲得職業衛生保護,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

第八條 甲方應將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的職業中毒及其後果、職業中毒危害防護措施和待遇如實告知乙方。甲方必須採取有效的職業病防護設施,併爲乙方提供個人使用的職業病防護用品:耐酸耐鹼工作服、安全帽、安全帶、防毒口罩、面具、、等。

第九條 甲方應當對乙方進行上崗前的'職業衛生培訓和在崗期間的定期職業衛生培訓,普及職業衛生知識,督促乙方遵守職業病防治法律、法規、規章和操作規程,指導乙方正確使用職業病防護設備和個人使用的職業病防護用品。

第十條 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甲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組織上崗前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在合同期內應定期對乙方進行健康檢查。每月提供勞動保護特殊津貼元。

第十一條 甲方有義務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凡從事國家規定需持證上崗的特殊工種(崗位),乙方上崗前必須經過專門培訓,取得相應資格方能上崗作業。

第十二條 乙方依法享有職業衛生保護的權利。

第十三條 乙方有權對甲方安全生產工作中存在的問題提出批評、檢舉、控告;有權拒絕違章指揮和強令冒險作業,甲方不得因此而降低乙方的工資、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與乙方訂立的勞動合同。

第十四條 乙方從事使用有毒物品作業存在威脅生命或者身體健康的情況下,有權通知甲方並從使用有毒物品造成的危險現場撤離。甲方不得爲此而取消或者減少乙方在正常工作時享有的工資、福利待遇。

第十五條 乙方應當學習和掌握有關的職業衛生知識,遵守職業病防治法律、法規、規章和操作規程,正確使用、維護職業病防護設備和個人使用的職業病防護用品,發現職業病危害隱患應當及時報告。

五、勞動報酬

第十六條 乙方試用期的工資標準爲元/月。(試用期間工資不得低於本單位同工種、同崗位職工工資的80%)。

第十七條 乙方試用期滿後,甲方應根據本單位的工資制度,確定乙方實行以下第種工資形式:

(一)計時工資。乙方的工資由以下幾部分組成: 、 、 、 ;其標準分別爲 元/月、 元/月、 元/月、 元/月。如甲方的工資制度發生變化或乙方工作崗位變動,按新的工資標準確定。

(二)計件工資。甲方應制定科學合理的勞動定額標準,計件單價約定爲 。

(三)其他工資形式。具體約定在本合同第 條中明確。

第十八條 甲方應以法定貨幣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資,發薪日爲每月日,不得剋扣或無故拖欠。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應不違反國家有關最低工資的規定。

第十九條 甲方安排乙方延長日工作時間,應支付不低於乙方工資150%的工資報酬;安排乙方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應支付不低於乙方工資200%的工資報酬;安排乙方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支付不低於乙方工資300%的工資報酬。

第二十條 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停工、停產、歇業,未超過一個月的,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支付乙方工資;超過一個月,未安排乙方工作的,甲方應按不低於當地失業保險標準支付乙方停工生活費。

第二十一條 甲方安排乙方每日22時到次日6時工作的,每個工作日夜班補貼爲元。從事有毒、有害崗位每月(日)生活保健津貼爲元。

第二十二條 乙方依法享受年休假、探親假、喪假等期間,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標準,或勞動合同約定的標準,支付乙方工資。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第二十三條 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社會保險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爲乙方繳納基本養老、基本醫療、失業、工傷、生育保險費用;社會保險費個人繳納部分,甲方可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甲方應按有關規定爲乙方辦理社會保險有關手續。

第二十四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照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規定執行。

第二十五條 乙方工傷待遇按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法規執行。

第二十六條 女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等各項待遇,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生育保險政策規定執行。

第二十七條 甲方爲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1、xxx

2、xxx

3、xxx

七、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

第二十八條 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應向乙方公示。

第二十九條 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制定的規章制度、完成勞動任務,提高職業技能,執行勞動安全衛生規程,遵守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

第三十條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相應的行政處分、行政處理、經濟處罰等,直至解除本合同。

八、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三十一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三十二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三十三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錄用條件爲: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勞動教養的。

第三十四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雙方不能依據本合同第三十一條規定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三十五條 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地方政府規定的困難企業標準),經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並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報告後,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三十六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三十四條、第三十五條終止、解除本合同:

1、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達到國家規定不得終止、解除勞動合同等級的;

2、患病或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復員退伍義務兵和建設徵地農轉工人員初次參加工作未滿三年的;

5、義務服兵役期間的;

6、擔任集體協商代表在履行代表職責的;

7、符合法律法規、規定其他情況的。

第三十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甲方應當支付乙方相應的勞動報酬並依法繳納社會保險: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三十八條 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三十九條 本合同到期,勞動合同即行終止。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第四十條 本合同期滿後,雙方仍存在勞動關係的,甲方應與乙方及時補籤或續訂勞動合同,雙方就合同期限協商不一致時,補籤或續訂的合同期限應從簽字之日起不得少於月。乙方符合續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條件的,甲方應與其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第四十一條 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出現法定終止條件或甲乙雙方約定的下列終止條件出現,本合同終止。

九、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四十二條 甲方違反勞動合同的,應按下列標準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1、甲方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除在規定的時間內全額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於工資報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要在補足低於標準部分的同時,另外支付相當於低於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第四十三條 甲方解除乙方勞動合同,除本合同第三十三條規定的情形外,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第四十四條 甲方解除乙方勞動合同後,未按規定給予乙方經濟補償的,除全額發給經濟補償金外,還須按該經濟補償金數額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額外經濟補償金。

第四十五條 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經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甲方除按第三十八條執行外,還應發給乙方不低於六個月工資的醫療補助費(月工資標準按甲方正常生產情況下乙方解除合同前十二個月月平均工資計算,若乙方月平均工資低於企業月平均工資的,則按企業月平均工資標準執行)。患重病和絕症的還應增加醫療補助費,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於醫療補助費的百分之五十,患絕症的增加部分不低於醫療補助費的百分之百。

第四十六條 甲方發生故意拖延不與乙方續訂勞動合同、與乙方訂立無效勞動合同、違反規定或本合同約定侵害乙方合法權益以及解除勞動合同等情形之一的,給乙方造成損害,甲方應按下列規定賠償乙方損失:

1、造成乙方工資收入損失的,按乙方應得工資收入支付給乙方,並加付應得工資收入25%的賠償費用;

2、造成乙方勞動保護待遇損失的,應按國家規定補足乙方的勞動保護津貼和用品。

3、造成乙方工傷、醫療待遇損失的,除按國家規定爲乙方提供工傷、醫療待遇外,還應支付乙方相當於醫療費用25%的賠償費用;

4、乙方爲女職工或未成年工,造成其身體健康損害的,除按國家規定提供治療期間的醫療待遇外,還應支付相當於其醫療費用25%的賠償費用;

第四十七條 乙方違反規定或本合同的約定解除勞動合同,對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下列損失:

1、甲方爲其支付的培訓費和招收錄用費;

2、對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3、本合同約定的其他賠償費用。

十、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第四十八條 當事人一方違反本合同時,應承擔違約責任,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元。

第四十九條 其他違約責任

十一、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五十條

十二、勞動爭議處理

第五十一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不願調解或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三、其他

第五十二條 以下專項協議和規章制度作爲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一)xxx

(二)xxx

(三)xxx

第五十三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協商解決;與今後國家法律、行政法規等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五十四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五十五條 乙方確定下列地址爲勞動關係管理相關文件、文書送達地址。如以下地址發生變化,乙方應書面告知甲方。(特別提示:以上條款內容甲乙雙方在簽署本合同前,均應事先仔細閱讀,並詳細瞭解本合同以及附件內容,雙方簽字後即行生效。)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名)

年 月 日

乙方:(簽名)

年 月 日

鑑證機關:(蓋章)鑑證人:(簽章)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續訂書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續訂 年 月 日簽訂的勞動合同,續訂類型爲 期限合同,期限爲年月日起至 年 月日止。

甲方(蓋 章)乙方 (簽名)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簽名)

年 月 日年 月 日

勞動合同變更書

經甲乙雙方平等自願、協商同意,對 年 月 日簽訂的勞動合同書作如下變更:

甲方 (蓋 章)乙方 (簽名)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簽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 篇3

一、合同期限和工作內容

第一條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期限爲 年(月)。

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期限爲 天。

二、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四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 工時制。

(一)實行標準工時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每週不超過四十小時。甲方由於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 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七條 甲方不得招錄用未滿16週歲的未成年人,並按國家規定對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實行特殊勞動保護。

第八條 甲方有義務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四、勞動報酬

第九條 甲方每月 日以貨幣形式足額支付乙方工資,工資不低於 元,其中試用期間工資爲 元。(試用期間工資不得低於本單位同工種、同崗位職工工資的80%)。甲方支付的工資應不違反國家有關最低工資的規定。

五、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六條 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社會保險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爲乙方繳納基本養老、基本醫療、失業、工傷、生育保險費用;社會保險費個人繳納部分,甲方可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甲方應按有關規定爲乙方辦理社會保險有關手續。

六、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

第十九條 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應向乙方公示。

第二十條 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制定的規章制度、完成勞動任務,提高職業技能,執行勞動安全衛生規程,遵守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

勞動合同 篇4

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根據平等協商,自願簽訂本勞動合同。

1、甲方聘任乙方擔任專職教師一職,任期爲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試用期爲一個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試用期薪資爲基本工資。

2、乙方按要求,在規定時段及班級上課,乙方無權自行更改。

3、乙方爲甲方帶 個班,基本薪資爲 1200 元∕月(寒暑假休息月除外),每月及每年還可生成績效獎金(績效獎金請參閱《專職教師績效獎金獎勵辦法》)。

4、乙方課時費按人計算,班次人數1人課時費爲5元∕課,班次人數2人課時費爲10元∕課,班次人數爲3人課時費爲15元∕課,班次人數爲4人、5人或以上課時費爲20元∕課,班次人數6人到8人以上一併獎勵每班次每月200元的獎金(按照達到要求的時間標準判斷並且當月發放)

5、補課補助:標準100元∕月(除8月、2月外),每年8月末發上半年補課補助,2月份發下半年補課補助。(當月有補課現象存在時,補課補助才相應產生)

6、乙方工作兩年後(以實際上崗時間計算)甲方將爲乙方承擔一份商業養老醫療保險,合同終止,甲方不再爲乙方續交此保險,由乙方自願交納。

7、乙方不可同時服務於其他單位組織。

8、在合同期內,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1)甲方發現乙方無法勝任其工作。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

3)嚴重失職,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失。

4)乙方患病,醫療期滿後仍然不能從事原工作。

5)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9、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甲方不能按照合同規定支付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

2)未經乙方同意,甲方單方面降低工資標準。

10、除不可抗力外,乙方無權中途解除勞動合同,如欲提前解除勞動合同,乙方必須提前兩個月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或與甲方進行協商。甲方有權向乙方索要違約賠償金,金額爲3000元。

11、本合同期滿後,即終止。甲乙雙方在本合同期滿前60天向對方表示續約的意向,雙方經過協商同意後可以續簽勞動合同。

12、履行本合同期間發生勞動爭議,雙方將協商解決;協商無效後,當事人乙方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3、乙方在甲方就職期間,

(1)備課要按照甲方要求標準備課詳細。

(2)不能打擊任何學員,學員有問題可以及時和校長溝通,乙方可以適當地激勵學員,絕對不能打和體罰學員。如果經過調查因爲此項原因而使學員流失,乙方當月工資被扣掉500元或解除勞動合同。

(3)乙方需保證上課紀律和課堂質量,可以採用獎勵和鼓勵的辦法,甲方需適當配合。

14、本合同未盡事宜,由建三江卓爾教育臨時決定,乙方需遵守。

15、本合同爲重新修改合同,原合同作廢(上崗時間不變)。

甲方(蓋章)

電 話:

乙方(簽章)

電 話:

簽訂日期 年 日 月

勞動合同 篇5

____先生/女士:

由於你經常曠工遲到,影響到正常工作,給公司造成損失,經公司研究,按照公司的《員工辭退辭職管理辦法》的規定,在30日內辦理相應的辭職手續。

特此通知

____公司人力資源部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