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出租合同(合集15篇)

隨着人們法律意識的建立,越來越多的場景和場合需要用到合同,簽訂合同是爲了保障雙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爭端。那麼合同要怎麼擬定?想必這讓大家都很苦惱吧,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土地出租合同,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土地出租合同(合集15篇)

土地出租合同1

甲方(出租方):

身份證號: 住 址: 電 話:

乙方(承租方): 身份證號: 住 址: 電 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糾紛調解仲裁法》、《四川省<中華人>實施辦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規章和有關政策的規定,在原承包關係不變的前提下,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經協商一致,就土地承包 經營權出租事宜,簽訂本合同。

一、出租土地基本情況及用途 甲方自願將位於 第 村民小組的 畝承包 地的承包經營權出租給乙方,出租土地爲農業用途,主營項目是生產經營。

二、出租期限 土地承包經營權出租期限不得超過二輪土地承包期限剩餘年限。出租期限爲十八年,自 年 月 日起至20xx年8月30日止。

三、出租價格與支付方式

(一)出租按下列第貳種形式計價:

1.實物。乙方每畝每年支付甲方公斤(大寫: )稻穀, 共計每年支付 公斤(大寫: )稻穀,按稻穀當年當地大宗上市時均價折算現金。

2.現金。乙方每畝每年支付甲方人民幣 元(大寫: 整), 共計每年支付人民幣元(大寫: 仟 佰 拾 元)。

(二)租金支付方式: 租金採取逐年支付的方式,乙方於每年三月一日前支付當年度租金, 且每年遞增0%。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有權獲得土地流轉收益,有權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到期收回流轉 的土地。

2.有權監督乙方合理利用、保護流轉土地,有權制止乙方損壞流轉 土地和其他農業資源的行爲。

3.乙方不按合同約定使用土地,改變土地用途、違反城鄉環境規劃、 破壞水利等基礎設施或給土地流轉造成永久性損害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4.流轉土地被依法徵收、佔用時,土地補償款由甲方享受。

5.甲方於 年 月 日之前將土地交付乙方。

6.負擔按國家有關政策、法規繳納的各項稅費。

7.不得干涉乙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和生產條件的改善。

8.保護乙方的正常生產經營活動,維護乙方的合法權益,協助乙方 解決生產經營中的困難。

9.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規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依法享有該流轉土地的使用權、收益權、經營權和產品處置權。

2.符合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的規定,並報經有關部門批准, 可以在流轉土地上修建直接用於農業生產和管理的非永久性生產設施。

3.依法享受國家和當地政府提供的規模性產業發展的獎勵、扶持、 補助。

4.流轉的土地被依法徵收、佔用、收回時,有權獲得承租土地後的 青苗補償、投資權屬明確歸己的地上附着物補償及相關損失補償。

5.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流轉土地。不得改變土地的農業用途,不得 隨意棄耕拋荒,不得損壞農田水利設置,不得從事違反國家法律、法規、 規章和政策規定的生產經營活動。

6.乙方按時向甲方交付租金。

7.合同期滿或中途終止合同,應及時交還承租的土地。需繼續承租 的,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權,並於承租前一個月甲方平等協商,重新 訂立合同。

六、違約責任

1.因一方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無過錯方依法可免除責任,有權 要求過錯方賠償違約金每畝人民幣貳萬元,如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經濟損失的,按實際損失賠償。

2.乙方不按期交納租金,每天按所欠租金的 0.5‰向甲方支付滯納 金。甲方逾期交付土地,每天按當年租金的0.5‰承擔違約金。

3.如果甲方土地有歷史遺留問題或者與政府的其他項目相牴觸,造 成土地租賃合同無法履行,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按乙方的實際損 失予以賠償。

4.甲方干預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 責賠償。

5.乙方不按本合同約定,改變土地用途、破壞水利等基礎設施,負 責修復;不能修復或不能如期修復的,負責賠償。

七、其他約定

1、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造成重大損失,由雙方協商解決相關 事宜(但不限於租金減免事宜)。

2、租賃期內如遇國家徵用或徵收土地,土地補償款歸甲方所有,地 上物補償及經營損失補償等歸乙方所有。

八、合同變更、解除及糾紛的解決辦法 雙方當事人可以採取簽訂補充協議的方式對租賃合同進行變更或者 解除,並報村委會備案。

發生合同糾紛時,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直接請 求村民委員會,鄉人民政府等調解解決。雙方不願協商、調解或者協商 調解不成的,可以向農村土地承包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 民法院起訴。

九、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1.簽訂本合同時,對甲方留在出租土地上的樹木、竹林、地上附着 物由甲方處置,必須在土地交付日期前清理完畢,土地交付後甲方沒有 處置的,視爲甲方放棄所有權。合同到期後,乙方因生產經營需要而投 入新建的相關設施及地上附着物由乙方處置,甲方無權干涉。

2.合同期滿或中途終止合同,除渠系、道路等生產設施外,對改變 了土地使用用途的設施,若甲方接受則乙方不負責修復;甲方不接受的 則遵循本合同第六條第4 款約定。

3.乙方因生產需要招聘員工,在同等條件下,優先考慮甲方。

4.乙方可以對土地進行再流轉,再流轉期限不得超過本合同約定的

流轉期限。

5.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未盡事宜,雙方協商一致後 簽訂補充協議,其補充協議作爲本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合同在發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可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 的,可以請求富興鄉人民政府調解;不願協商、調解或協商、調解不成 的,可以向長寧縣農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長 寧縣人民法院起訴。

7.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鄉政府備案一份。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代表人:

村委會:(章)

代表人:

簽訂地點: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土地出租合同2

編號:(舉例) 區 鎮(鄉)流轉第 號(出租)

說明:合同編號,6位(流轉合同統一編號,不分類型)

甲方(出租方) 甲方代表姓名:

甲方住所:

原土地承包合同編號: 原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書編號:

乙方(受讓方) 乙方代表姓名:

乙方住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農業部令第47號)等法律、法規和國家相關政策,本着平等協商、自願、有償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出租土地面積、位置及用途

甲方自願將其擁有土地承包經營權的土地 畝出租給乙方,出租土地的面積、位置及用途詳見下表:

(說明:表格可調整,行數可增加)

二、出租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 年 月(大寫,最長期限不得超過土地承包期的剩餘期限)

三、租金標準及支付方式

(一)租金標準(或金額)約定:

(二)租金支付方式和支付時間:

(三)租金標準變更約定:

四、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有權按照合同規定收取土地流轉費;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到期收回流轉的土地。

2、甲方作爲原承包方與發包方的承包合同仍然有效,應繼續履行相應的義務。

3、甲方有權監督乙方經營土地和保護土地的情況,並要求乙方按約履行合同義務。

4、甲方在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後,應報發包方(村集體經濟組織)備案。

5、甲方應協助乙方按合同規定行使土地使用權,不干預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合同約定交付出租土地並要求甲方全面履行合同義務。

2、乙方在受讓地塊上具有使用權、收益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產品處置權。

3、乙方在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範圍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依照合同規定按時足額支付土地流轉費。加強安全生產,防止事故發生,造成損失的,乙方自行承擔責任。

4、乙方應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應增加投入以保持土地肥力,不得使其荒蕪,不得從事掠奪性經營,不得搭建違章建築,不得擅自改變土地用途,不得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

5、乙方在承租期限內因故不能繼續經營土地的,應將土地退還給甲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將土地流轉給他人。

五、違約責任

合同雙方當事人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規定條款,均視爲違約,違約方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元,如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經濟損失的,按實際損失賠償。

因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調整等不可抗力影響,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按相關規定執行。

六、糾紛解決方法

發生糾紛的,雙方當事人可以協商解決,也可以請求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等調解解決。

當事人不願協商、調解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以向本轄區農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七、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1、流轉合同到期後地上附着物及相關設施的處理約定:

(1)當前地上附着物及相關設施統計:

(2)當前地上隊附着物及相關設施作價和歸屬約定:

(3)到期後地上附着物及相關設施的處理約定:

2、有關國家政策性補貼歸屬的約定:

3、出租土地被徵收、徵用依法應獲得補償費歸屬於的約定:

4、其他約定:

八、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當事人可以向鄉鎮農村合作經濟經營管理部門申請鑑證。

九、本合同一式四份,當事人雙方各執一份,村集體經濟組織和鄉(鎮)農村合作經濟經營管理部門備案各一份。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簽章: 乙方代表簽章:

簽訂地點: 簽訂日期:

1、本合同文本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和《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的規定製定,是土地流轉雙方流轉關係確立的依據。

2、按不同流轉方式,我市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合同具體分爲:《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轉包合同》、《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出租合同》、《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互換合同》、《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轉讓合同》、《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入股合同》。

轉包,指承包方(即《轉包合同》中甲方)將部分或全部土地承包經營權以一定期限轉給本集體經濟組織內的其他農戶從事農業生產經營。轉包後原土地承包關係不變,原承包方繼續履行原土地承包合同規定的權利和義務。受讓方(即《轉包合同》中乙方)按轉包時約定的條件對流轉方負責。承包方將土地交他人代耕不足一年的除外。

出租,指承包方(即《出租合同》中甲方)將部分或全部土地承包經營權以一定期限租賃給他人從事農業生產經營。出租後原土地承包關係不變,原承包方繼續履行原土地承包合同規定的權利和義務。承租方(即《出租合同》中乙方)按出租時約定的條件對承包方負責。

互換,指承包方(即《互換合同》中甲方、乙方)之間爲方便耕種或者各自需要,對屬於同一集體經濟組織的承包地塊進行交換,同時交換相應的土地承包經營權。

轉讓,指承包方(即《轉讓合同》中甲方)有穩定的非農職業或者有穩定的收入來源的,經承包方申請和發包方同意,將全部或者部分土地承包經營權讓渡給其他從事農業生產經營的農戶,由受讓方(即《轉讓合同》中乙方)履行相應土地承包合同的權利和義務。轉讓後原土地承包關係自行終止,原承包方承包期內的土地承包經營權部分或全部滅失。

入股,指承包方(《入股合同》中甲方、乙方)之間爲發展農業經濟,將土地承包經營權作爲股權,自願聯合從事農業合作生產經營。

3、本合同中,“雙方當事人的姓名、住所;流轉土地的面積、用途;流轉期限和起止日期;流轉價款及支付方式”爲必填項目,否則合同無效。

4、流轉合同簽訂後,雙方當事人不得對合同內容隨意進行增補或刪減。應妥善保管,如有嚴重污損、毀壞、遺失,應及時報告鄉鎮經管部門作出處理。

5、本合同文本中涉及到的選擇、填寫內容以手寫項爲優先。當事人應使用鋼筆或簽字筆填寫。在保留適用條款的同時,注意將不適用條款劃去,避免產生歧義。

土地出租合同3

甲方: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

爲了發展地方經濟,合理利用土地資源,並明確甲乙雙方權利義務,保護雙方合法權益,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當事人秉着誠實、自願、等價有償的原則,訂立本協議:

一、租賃土地的:

甲方將承包經營的______市縣鎮______村____畝土地(如下表)的使用權租賃給乙方建立駕校及綜合利用:

租賃土地所有權的

總面積:_____畝其中:田:_____畝,土:_____畝;地塊共數:____塊

二、租賃期限

本協議項下的土地使用權租賃期限爲___年,農村承包土地出租合同範本。從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年___月___日。

三、租金標準

乙方按每畝_1500___元支付租賃費用,一次性付清,按期限的租金共計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

四、土地用途

地下資源:乙方經相關部門批准後開發、利用。

五、相關稅費繳納

(一)政府及相關部門的相關稅費由乙方負責;

(二)村社相關費用按村社每年規定的標準,乙方須按時繳納,合同範本《農村承包土地出租合同範本》。

六、其他事項聲明

(一)在租賃期內,甲方不得隨意收回土地使用權;

(二)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將本協議項下的土地使用權轉租或許可任何第三人使用。

(三)租賃期限屆滿後,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租權。

(四)如遇政府徵收或徵用,補償款由甲方所有,甲方退還乙方剩餘租賃期限租金。

(五)租賃期間承租人死亡或者成爲無行爲能力人,或者被相關部門取消使用資格,合同終止,由甲方收回土地使用權,租金作爲甲方恢復整改費用,不予退還。

七、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任何乙方不履行本協議下的任一義務,均構成違約,應承擔違約責任,即應向對方賠償其違約行爲造成的一切損失。

八、爭議的解決

(一)甲、乙雙方如果履行和解除本協議發生爭議時,應首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

(二)若雙方在30天內未能協商一致的情況下,任何一方均有權向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九、附件

(一)本協議未盡事宜,可由甲、乙雙方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二)本協議由雙方簽字、蓋章,並經所在村社同意蓋章之日生效;

(三)本合同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其餘報有關部門備案覈查。

社意見(蓋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見證人:

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簽約地點:

土地出租合同4

(縣簡稱)土包(租)字第(年份)號

轉包(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接包(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的規定,本着平等協商、自願、有償的原則,就土地承包經營權轉包(出租)事宜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轉包(出租)面積

甲方將其承包經營的__________鄉(鎮)__________村__________組__________畝土地(地名、面積、等級、四至、土地用途附後)轉包(出租)給乙方從事(主營項目)__________ 生產經營。

二、轉包(出租)期限

轉包(出租)期限爲__________年,即自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 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日止。

三、轉包(出租)價款

轉包(出租)土地的轉包金(租金)爲每年__________ 元人民幣(其中包括、不包括依法向國家和集體繳納的農業稅費等)。

四、支付方式和時間

乙方可以採取下列第__________種方式和時間支付轉包金(租金)。

1.現金(一次或分次)支付轉包金(租金)的方式,支付時間爲__________。

2.實物(一次或分次)支付轉包金(租金)的方式,實物爲:__________,支付時間爲__________。

五、交付時間和方式

甲方應於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前將轉包(出租)土地__________或一次性全部交付乙方。

六、權利和義務的特別約定

1.甲方與發包方的承包合同仍然有效。甲方作爲承包方應履行的義務仍應由甲方承擔。但如因乙方不向甲方履行轉包(出租)合同義務而造成甲方不能履約時,乙方應與甲方一起承擔連帶違約責任。

2.甲方有權監督乙方經營土地的情況,並要求乙方按約履行合同義務。

3.甲方有權在轉包(出租)期滿後收回土地承包經營權。

4.轉包(出租)期限內遇自然災害,上級給予甲方覈減或免除相關土地上的稅費義務和核發的救災款,甲方應及時如數轉給乙方。如需甲方辦理手續的,甲方應負責及時辦理。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5.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合同的約定交付轉包(出租)土地承包經營權並要求甲方全面履行合同義務。

6.乙方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後,依法享有該土地的使用權、收益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產品處置權。

7.乙方不得改變轉包(租用)土地的農業用途,不得用於非農建設。

8.乙方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增加投入以保持土地肥力,不得從事掠奪性經營,不得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

七、合同的變更或解除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遇下列情況之一者,可以變更或解除合同:

1.國家、集體建設需要依法徵用、使用轉包(出租)土地的,應服從國家或集體需要。

2.乙方在轉包(出租)期限內將轉包(出租)合同約定其享有的部分或全部權利轉讓給第三者,需經甲方和發包方同意,並簽訂書面補充協議。

3.甲乙雙方中任何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須提前______個月通知另一方,並徵得另一方的同意。

4.乙方在轉包(出租)期間,若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造成土地被毀而無法復耕的可解除或變更合同。

八、違約責任

1.任何一方當事人違約,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2.因一方違約造成對方遭受經濟損失的,違約方應賠償對方相應的經濟損失。具體賠償數額依具體損失情況由雙方協商或由農村土地承包仲裁機構裁定或法院判決。

九、爭議條款

因本合同的訂立、生效、履行、變更或解除等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請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農村土地承包管理機關調解;

2.提請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3.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生效條件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須經雙方簽字並經__________鄉(鎮)政府農村經營管理機構備案(或鑑證)後生效。

十一、其他條款

1.本合同中未盡事宜,可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一致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發包方和鑑證、備案單位各執一份。

甲方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__

鑑證單位:(簽章)_________

鑑證人:___________________

簽證日期:_________________

土地出租合同5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電話 電話 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互利的基礎上就甲方將其合法擁有的土地出租給乙方使用的有關事宜,雙方達成協議並簽定合同如下:

一、 出租土地合同情況

甲方出租給乙方的土地座落在,租賃土地地面積爲

二、土地起付日期和租賃期限

1、土地租賃自年日起,至年月租賃期

2、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出租土地合同,乙方應無條件如期歸還土地,乙方需繼續承租的,應於租賃期滿前三個月,向甲方提出書面要求,經甲方同意後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三、 租金及押金支付方式

1、甲、乙雙方約定,該土地租金及支付方式/(□季/□半年/□年),租金每年總計:人民幣 元整,

2 、甲、乙雙方一旦簽訂合同,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土地租賃押金,押金爲。租金支付日期在支付月5日前向甲方支付租金。

四、 其他費用

1、租賃期間,使用該土地所發生的`水、電、煤氣、電話等費用由乙方承擔,並在收到收據或發票時,應在一個星期內付款,與甲方無關。

五、土地使用要求和維修責任

1、 租賃期間,乙方應合理使用並愛護該土地及其已有的設施。因乙方使用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該土地及其附屬設施損壞的,乙方應負責維修。乙方拒不維修,甲方可代爲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2、租賃期間,在該土地上新建、搭設的所有建築和其他設施與甲方無關,租憑期滿,甲方要求撤除時乙方應無條件撤除,撤除費用由乙方承擔。如乙方不予配合,甲方可用押金自行撤除,造成的所有費用由乙方承擔。

六、土地轉租和歸還

1、 乙方在租賃期間,如將該土地轉租,需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如果擅自中途轉租轉讓,則甲方不再退還租金和押金。

2、 租賃期滿後,該土地歸還時,應當符合正常使用狀態。

七、租賃期間其他有關約定

1、 租賃期間,土地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和市政動遷造成本合同無法履行,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2、 租賃期滿後,甲方如繼續出租該房時,乙方享有優先權;如期滿後不再出租,乙方應如期無條件搬遷,否則由此造成一切損失和後果,都由乙方承擔。

八、其他條款

1、租賃期間,

九、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必須依法共同協商解決。

十、本合同一式貳分,雙方各執壹分,合同經蓋章簽字後生效。

1、 租賃期間,甲、乙雙方都應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不得利用土地租賃進行非法活動。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

現場證明人:_____________現場證明人:_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

簽約日期:_____年___月____日

土地出租合同6

甲方(轉包方或出租方):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

住所: 聯繫方式:

乙方(接包方或承租方):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或營業執照號):

住所: 聯繫方式: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糾紛調解仲裁法》、《四川省<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實施辦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規章和有關政策的規定,在原承包關係不變的前提下,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經協商一致,就土地承包經營權轉包/出租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轉包/出租土地基本情況及用途

甲方自願將位於 鄉(鎮) 村或社區 村民小組或居民小組的 畝承包地《流轉土地登記表》的承包經營權轉包/出租給乙方,轉包/出租土地爲農業用途,主營項目是 生產經營。

二、轉包/出租期限

土地承包經營權轉包/出租期限不得超過二輪土地承包期限剩餘年限。轉包/出租期限爲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轉包/出租價格與支付方式

(一)轉包/出租按下列第 種形式計價:

1.實物。乙方每畝每年支付甲方 公斤(大寫: ) (稻穀、玉米、小麥等),共計每年支付 公斤(大寫: ) (稻穀、玉米、小麥等),按該品種當年當地大宗上市時均價折算現金。

2.現金。乙方每畝每年支付甲方人民幣 元(大寫: ),共計每年支付人民幣 元(大寫: )。

3.其他。 。

(二)轉包費/租金按下列第 種方式支付:

1.逐年支付。於每年 月 日前支付 (當年度/下年度)轉包費/租金,且每年遞增 %(約定不遞增的填寫零),或每隔 年增加 元。

2.其他方式。 。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 有權獲得土地流轉收益,有權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到期收回流轉的土地。

2.有權監督乙方合理利用、保護流轉土地,有權制止乙方損壞流轉土地和其他農業資源的行爲,並有權要求乙方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3.乙方不按合同約定使用土地,改變土地用途、違反城鄉環境規劃、破壞水利等基礎設施或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4.流轉土地被依法徵收、佔用時,除按投資權屬明確爲乙方或第三方的青苗補償和地上附着物補償外的其他補償由甲方享受。

5.甲方於 年 月 日之前將土地交付乙方。

6.不得干涉乙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和生產條件的改善。

7.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規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依法享有該流轉土地的使用權、收益權、經營權和產品處臵權。

2.符合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的規定,並報經有關部門批准,可以在流轉的土地上修建直接用於農業生產和管理的非永久性生產設施。

3.依法享受國家和當地政府提供的規模性產業發展的獎勵、扶持、補助。

4.流轉的土地被依法徵收、佔用、收回時,有權獲得接包/承租土地後的青苗補償、投資權屬明確歸己的地上附着物補償及相關損失補償。

5.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流轉的土地。不得改變土地的農業用途,不得隨意棄耕拋荒,不得損壞農田水利設施,不得從事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規定的生產經營活動。

6.合同期滿或中途終止合同,應及時交還接包/承租的土地。需繼續接包/承租的,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權,並於接包/承租期滿前 個月與甲方平等協商,重新訂立合同。

7.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所規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六、違約責任

1.因一方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無過錯方依法可免除責任,有權要求過錯方按照當年轉包費/租金的 %承擔違約責任;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過錯方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2.乙方逾期支付轉包費/租金,每日按當年應支付金額的 ‰承擔違約金;甲方逾期交付土地,每日按當年轉包費/租金的 ‰承擔違約金。

3.甲方干預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

4.乙方不按本合同約定,改變土地用途、破壞水利等基礎設施的,負責修復;不能修復或不能如期修復的,負責賠償。

5.乙方接包/承租甲方的土地從事違反相關規定的生產經營活動受到國家有關機關的處罰,全部責任由乙方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害由乙方負責賠償。

七、其他

1.簽訂合同時,對甲方留在轉包/出租土地上的樹木、竹林、地上附着物等的處理約定: ;合同到期後,乙方因生產經營需要而投入新建的相關設施及地上附着物進行補償的約定: 。

2.合同期滿或中途終止合同,除渠系、道路等生產設施外,對改變了土地使用用途的設施,若甲方接受則乙方不負責修復;甲方不接受的部分則遵循本合同第六條第4款約定。

3.乙方因生產需要招聘員工,在同等條件下,優先考慮甲方。

4.乙方對土地進行再流轉,需徵得甲方書面同意,再流轉期限不得超過本合同約定的流轉期限。

5.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經協商,決定申請 (是或否)鑑證。未盡事宜,雙方協商一致後訂立補充協議,其補充協議作爲本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其他需說明的事項: 。

7.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可以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或協商後又反悔的,可以請求 村民(居民)委員會、 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調解;不願協商、調解或協商、調解不成的,以及達成調解協議後又反悔的,可以向平昌縣農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 平昌縣人民法院起訴。

8.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雙方或鑑證機構各執一份,發包方、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土地承包管理機構各備案一份。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土地出租合同7

甲方【出租方】

乙方【轉租方】

丙方【承租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租賃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爲了農村的經濟發展,丙方由於種植的需要,經甲方同意,租賃乙方原向甲方承租的的土地。爲明確雙方的權力和義務達成一致。籤合同如下;

第一條;租賃土地的地名面積。

租賃土地的地名叫 。面積 畝{以賬本爲準}。四址東 西 南 北 共有 塊。

第二條;租賃用途。

糧食,蔬菜等等,以及其他種植業,在合同期間,不得隨便更改土地的用途。

第三條;租賃期限。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共計 年。合同期滿後,雙方同意,可延續合同。丙方享受同樣價格優先權。

第四條;租金及支付方法。

每年當年租金共 元。在每年到期前付清當年的租金。乙方不得中途違約。丙方如果到一年後不交當年租金,乙方有權收回土地。另有約定的除外。國家對土地的補貼以及待遇,有經營者享受。乙方不得收取租金以外的費用。

第五條;乙方有權監督和維護丙方的合法權益。保證水利的供應,道路暢通。創造條件爲租賃方提供生產經營服務。

第六條;合同終止。

在合同厲行期間,如果遇到土地被國家徵用或集體規劃使用,租賃方必須服從,租賃方享受合同期間的土地費,地面附着物的賠償費以及青苗補償費等。合同終止。

第七條;合同解除。

到期後合同自然解除。

第八條。本合同一式兩份,乙方丙方各持一份。由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甲方 乙方 丙方

年 月 日

土地出租合同8

甲方(出租人):

乙方(承租人):

鑑於:

1.甲方已以出讓方式取得本合同所列的該宗土地的使用權,土地使用期限爲___年。

2.經雙方協商,甲方同意向乙方出租上述的該宗土地使用權,乙方同意向甲方承租該土地使用權。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方向乙方出租土地使用權。爲明確雙方的權利與義務,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租賃範圍

1.甲方向乙方出租的土地共甲方租給乙方的土地的使用證號、宗地位置、宗地面積、批准用途等內容詳見土地使用證)。

2.地下資源、埋藏物和市政公用設施均不屬於本合同租賃範圍。

3.甲方保證其已通過授權經營方式取得上述租賃土地的土地使用權,有合法出租的權利。

第二條租賃期限

土地使用權租賃期限分兩段,即第一段爲5年,自___年___月___日起算,至第二段爲自___年___月___日起算,至___年___月___日。

第三條租金

1.第一段(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期限內)乙方每年支付甲方租金貳萬元人民幣。

2.第二段___年___月___日止,乙方每年支付甲方租金叄萬元人民幣。

3.在租賃期間,甲方自己的私人小車(一輛)乙方免費清洗,如需美容,則美容費用由甲方自理。

4.乙方在租用的五年內,本合同所規定的租金,由乙方按20000.00元/年支付甲方,租金應於每年1月1日前付甲方。

5.支付租金方式使用土地一年,支付一年的租金。如果在使用期限內,由於政府規劃、拆遷等自然災害引起無法使用土地的,乙方不支付甲方租金。

6.在乙方租賃期限內,如乙方不提出終止合同,甲方不得將土地轉租他人使用。

第四條土地用途

1.本宗土地系供洗車場及汽車美容之用,不得非法使用,或存放危險物品。有改裝設施之必要時,乙方應徵得甲方書面同意後自行裝設。

2.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將本宗土地全部或部份轉租,出借,頂讓或以其它方法由他人使用土地。

3.乙方可隨時歸還甲方土地,但需提前一個月告知甲方。

第五條租賃期間內,水電等其它因乙方需要所生之費用由乙方負擔。最後一期水電等應由乙方負擔之費用,乙方應於遷離前向甲方結清。

第六條本合同租賃期限未屆滿前,一方擬終止租約時,應得他方之同意。如甲方提出終止租約時,乙方只支付給甲方已使用年限的租金。如乙方提出終止租約時,乙方只支付給甲方已使用年限的租金。並支付給甲方以未滿年限每年1000元作爲損害賠償。

第七條乙方如有下列事,甲方有權終止租約並請求損害賠償;

1.違反第三條之規定者。

2.積欠租金額達二個月以上,經甲方催告,限期繳納仍不支付者。

第八條在乙方租用甲方土地使用期間,因乙方退出或者不在使用土地時,乙方在甲方租用土地上所建蓋的房物改造等設施,由乙方自行帶走,甲方不作任何經濟補償。

本合同書壹式貳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雙方各執壹份爲憑。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住所:

住所:

電話:

電話:

___年___月___日

___年___月___日

土地出租合同9

第一條 本合同雙方當事人: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國家及省、市有關法律、法規規定,雙方本着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甲方根據本合同出租集體土地使用權,土地所有權仍屬集體經濟組織所有。出租宗地的地下資源、埋藏物和其它市政公用設施均不屬土地使用權出租範圍。乙方承租的土地使用權未經甲方同意,不得轉讓、轉租、抵押。

第三條 本合同下的地塊面積,宗地位於*****區內。其位置及四至範圍如本合同附圖所示。

第四條 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使用權出租年限爲5年,自20xx年日起至XX

第五條 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使用權出租用途以國土部門批准爲準。在租賃期限內,乙方不得擅自改變用途。如乙方需要在該地塊上建造相關建築設施,需經甲方同意並報有關部門批准。

第六條 乙方同意按合同規定向甲方支付土地使用權租金。租金爲每年每畝**000元,年租金總額爲(大寫)*****(人民幣)。)

第七條 乙方同意按如下方式支付土地使用權租金:乙方於每年 月 日前交清本年度的租金。

第八條 乙方如逾期不交或未全部付清租金,甲方有權解除合

同,並可要求乙方賠償因違約而造成的所有損失。

第九條 本合同下的地塊填土、平整及鋪場等工作由乙方負責,費用由乙方承擔。甲方同意在本合同期的前三年,即20xx年至20xx年,甲方優惠乙方租金每年1.5萬元人民幣,作爲抵算乙方上述土地基礎工作的費用。

第十條 乙方在承租土地上的經濟開發活動,應遵循國家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否則後果由乙方負責。

第十一條 本合同存續期內,如遇國家或集體重點建設,需要使用承租宗地土地的,甲乙雙方都應服從。

第十二條 本合同規定的租賃期滿,甲方有權無償收回土地使用權。乙方應依照規定交還《集體土地使用證》或《土地他項權利證書》,辦理土地使用權註銷登記手續。

第十三條 在同等條件下,乙方對本宗地具有優先承租權。乙方如需繼續承租該宗地,須在距期滿前60日內向甲方提出,並報區國土資源管理部門審批,重新辦理土地使用權承租手續。

第十四條 因執行本合同甲、乙雙方發生爭議,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簽訂補充協議作爲合同件,與本合同同時備案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每份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七條 本合同於 年 月 日簽訂,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法定代理人(簽章):

經辦人:

經辦人:

土地出租合同10

甲方:(租賃)

乙方:(承租)

爲保護耕地租賃合同雙方當事人的合法利益,規範耕地管理和承包地種植經營行爲,按照生態優先、優化種植結構,發展避災高產、優質高效、標準化生產、產業化經營的現代生態農業的原則,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訂立如下合同。

第一條 耕地的使用管理

爲對耕地進行科學、合理、統一、嚴格管理,甲方對乙方租賃的全部耕地屬於成都市龍泉驛區規劃確定並納入國家的基本農田,實行最嚴格的基本農田保護制度。允許乙方自主決定種植品種和耕種方式,以市場爲導向,實行宜糧則糧,宜經則經,充分提高耕地產出效益,鼓勵以水爲中心的基本農田改造,提高耕地單產效益。第二條 租賃面積、位置

甲方租賃給乙方耕地位於成都市 區 ,總面積約20xx畝,四至界限分別爲(以實際標註爲準)。

第三條 租賃期限

租賃時間共10年,從20xx年2月1日起至20xx年1月31日止,如遇國家政策性調整,另行議定。

第四條 租賃費用的數額和繳納方式

按照先繳費後使用,一年一交,三年一議價的方式繳納租賃費,租賃費頭兩年每年800元/畝,於每年12月10日前將下一年租賃費以現金方式全部結清,20xx年至20xx年租賃費爲1200元/年、畝。三年重新議價時,不涉及經營權變更。

租賃期間乙方全部投入建設大棚溫室種植地的,甲方不增收租賃費,如國家、地方投入配套建設的按實際情況適當增收租賃費,具體費用增收事宜由補充合同約定。

第五條 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對承包所有耕地行使租賃權、監督權。

2、有權收回乙方不按合同約定經營的耕地。

3、制止乙方實施損害耕地資源和其它資產的行爲。

4、依據租賃合同的約定,向乙方收取租賃費。

5、在租賃期終止後,有權提出新的租賃標準,選擇確定新的承租方。

6、耕地租賃期間,國家各類惠農支農政策以甲方作爲受益主體,但龍泉驛區政府另有規定的除外。

7、維護乙方相關合法權益。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依法享有對租賃的耕地資源經營使用和收益的權利。如在租賃期內對所租賃的耕地進行了基本農田改造,對改造形成的資產如電網、水利設施等由乙方全部投入建設的,在租賃合同到期後享有處置權。

2、乙方對耕地可依據市場需求,自主安排生產經營方式。

3、租賃期內不得對耕地進行流轉,在租賃期滿後,同等條件下,對原租賃的耕地有繼續租賃的優先權。

4、按本合同的約定繳納租賃費。

5、執行龍泉驛區耕地管理政策,保護和合理利用耕地資源,防止沙化退化,不得越界經營,濫墾草原。

6、自合同簽訂之日起7日內到管理區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註冊規範的企業法人執照及相關手續。經營時要按照區示範農場標準進行建設。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在租賃期間,除合同約定和國家、四川省及成都市政策調整的因素之外,甲乙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變更和解除合同,如有違約,由違約方承擔另一方的經濟損失,當事人雙方都有過錯的,應當分別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因不可抗力的因素,造成甲乙雙方無法履行合同,或是合同確有必要變更或解除的,可以經雙雙方協商後,按照法律程序變更或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雙方自行承擔或雙方協商解決。

2、乙方違約不按時繳納租賃費的,甲方有權解除租賃合同。

3、乙方違約私自對耕地進行流轉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4、乙方有違反國家、自治區及管理區耕地管理政策行爲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同時交由農業執法部門依法進行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5、乙方如果在規定期限內(7日內)不能辦理相關的企業規範註冊手續,在取消租賃資格的同時,按所繳納保證金的10%收取違約手續費。

6、乙方如果在二年內不能達到區現行生態農業示範標準的,年租賃費按正常標準上浮30%收取。

第七條 解決爭議的辦法

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向上級主管部門申請調解或直接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 其它事項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代表人(簽字蓋章): 乙方代表人(簽字蓋章):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土地出租合同11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租賃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爲農村經濟發展的需要,發包方將村集體有所有權的坡地租賃給租賃方農業經營。爲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合同如下:

一、租賃土地狀況:

1:地名:________

2:面積:________畝(見附圖勾圖紅線範圍)

二、租賃期限: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________年)。合同期滿後,雙方同意,可延續本合同。

三、租賃用途:

用於農業及相關產業的開發使用。

四、交款方式及時間:

1、年租金:年租金________元。

2、租金支付方式:乙方在甲方土地上修路進入種植基地,修路的費用由乙方支付,公里約一公里,摺合人民幣________元整,公路修好可以通行後,視爲乙方已支付甲方十年租金。

六、發包方的權利與義務:

A、發包方有權監督租賃方按合同約定履行合同。

B、發包方有義務維護租賃者的合法權益。

C、確保乙方和甲方在道路、水源等資源的共享,創造條件爲租賃方提供正常生產經營服務。

七、租賃方的權利與義務:

A、乙方有經營自主權。

B、乙方有權享受發包方提供的各項服務。

C、嚴禁將租賃地用於違法經營。

D、在合同租賃期內,如遇租賃範圍土地被國家徵用,租賃方必須服從。徵用後,租賃方只享受地面附着物賠償費及青苗補償費。其他待遇歸發包方。

八、租賃期間其他情形:

1:若發生他人主張權利或阻礙影響乙方在租賃範圍正常經營,造成乙方無法正常種植或經營的,應由發包方負責處理,造成乙方當年種植面積損失的,由甲方按時間損失面積每年每畝八百元的收益計算違約金支付給乙方。並且乙方有權要求繼續履行合同。

2:承租期間若是發生土地使用權屬變更,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

九、違約責任:

如一方違約,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萬(¥:________)元。

十、雙方若有爭議:

本合同各方當事人對本合同有關條款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應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如果經協商未達成書面協議,則任何一方當事人均有權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其他未盡事宜:

其他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

十二、合同份數: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1份。

十三、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發包方(甲方)簽字:________

租賃方(乙方)簽字: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土地出租合同12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的規定,本着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就土地承包經營權轉讓事宜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轉讓區域

甲方將其承包經營的______;四至______,南至______;西至______,東至______;地總面積______。(地塊名稱、四至)的承包經營權轉讓給乙方。

二、轉讓價格

轉讓的土地承包經營權的轉讓金等費用______元人民幣。

三、經營權

乙方支付上述款項後,甲方應立即將轉讓的土地承包經營權交付給乙方。

四、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在合同生效後應本着誠信的原則嚴格履行合同義務。如一方當事人違約,應向守約一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自違約之日起以轉讓費用______元爲限,按月利率______%計付。

2、如果違約金尚不足以彌補守約方經濟損失時,違約方應在違約金之外增加支付賠償金。

五、生效條件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須經雙方簽字後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代表人(簽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人(簽章):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土地出租合同13

甲方(出租方):xxxxxxxxxxx組

乙方(承租方):xxxxxxxxxxx公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的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就土地經營權出租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出租土地基本情況及用途

甲方將位於 ,面積共計xx年,即自20xx年4月1日起至xx年4月1日止。承包期滿後、甲方對這片土地需繼續向外承包,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續包經營優先權。

三、租金、支付時間與方式

租金以現金方式支付。即全部土地年承包費爲 整,付款方式爲分期支付,合同簽訂後乙方一次付清前《三年》承包費《xxx》,以後每三年支付一次,在一次付款年限到期前一個月付清下一期費用,以此類推。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有權按照合同規定收取土地租金;有權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到期收回流轉出的土地經營權。

2、甲方保證該宗土地和本村組的村民之間不存在任何爭議,保證乙方承租期間任何人不得佔用、破壞、使用該宗土地。保證並維護乙方權益不受侵害。

3、甲方有權監督乙方合理利用、保護出租土地,制止乙方損壞土地和其他農業資源的行爲,並有權要求乙方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4、甲方應協助乙方按合同約定行使土地使用權,不干預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5、甲方現有組內道路乙方可以使用通行,承包土地邊的水源乙方可以使用。甲方負責協調修建道路至該宗土地邊界的工作;並協助乙方將水源、電源接通至土地邊界。

6、該土地西柏坡墳地本組人員可進行土葬,由甲乙雙方協商指定一片區域進行墓葬,但應根據面積大小向乙方適當經濟補償。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權利和義務。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在承租地塊上享有經營自主權、產品處臵權和收益權,在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範圍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

2、在合同期內,土地被依法徵收、佔用時,乙方有權獲得相應的青苗補償費和投入建設的地面附着物補償費的權利。甲方負責協調解決。

3、依照合同約定按時足額支付土地租金。

4、承租期滿,及時向甲方交還承租的土地;需要繼續租賃的,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租權。

5、乙方在轉包期限內將轉包合同約定其享有的部分或全部權利轉包給第三人,需經甲方同意,並簽訂書面補充協議。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六、土地租賃合同到期後地上附着物及相關設施的處理:

1、地上苗木及可移出物品,由乙方3個月內移出,若規定時間未移出的,產權歸甲方所有。

2、如果涉及永久性建築,在徵得甲方同意並辦理了產權的,歸乙方所有;若無產權的甲方要使用的,通過協商甲方可適當補給乙方費用。

七、違約責任

1、無正當理由單方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應向另一方當事人支付違約金並賠償相應損失(如乙方在土地上投入的人力、物力成本和合理的孳息)。違約金的數額爲人民幣 元 。

2、甲方干預乙方生產經營,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賠償乙方全部損失。

3、因一方違約造成對方遭受經濟損失的,違約方應賠償對方相應的經濟損失。具體賠償數額依具體損失情況確定。

4、乙方破壞水利等基本設施或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的,乙方應恢復原狀或向甲方支付賠償金。

八、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發生爭議,甲、乙雙方可以通過協商解決,不願協商、調解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以直接向漢臺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其他約定

1、甲、乙雙方可以向鄉(鎮)人民政府農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門申請合同鑑證。

2、政府提供的各項支農惠農政策和補貼由乙方享有。

3、本合同中未盡事宜,可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一致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一式三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報鄉鎮農村土地承包管理機構備案一份(如有鑑證,相應增加一份)。

5、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人(簽章):乙方代表人(簽章):

住址:住址:

聯繫電話:聯繫電話:

鑑證意見:鑑證人:

鑑證單位:(簽章)

簽證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土地出租合同14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電話:身份證號碼: 住址: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電話: 營業執照: 地址:

甲乙雙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規定,本着依法、自願、悠長的原則,就農村承包土地出租事宜協商一致,訂立合同。

一、出租標的:甲方將其承包經營定位於 鎮 村 組 地 塊 畝的土地,出租房給乙方從事家禽苗木水產的生產經營。

二、出租期限:承包土地出租年限截止到國家徵修爲止,即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至。

三、出租價格:承包土地出租人民幣元每畝每年,共 畝,合計元每年。

四、租金支付方式和時間:乙方採用現金方式支付租金,支付時間爲每兩年的6月1日。

五、出租期間的其他約定

1、甲方應保證現有土地未被徵用及未有他方使用權糾紛,甲方在出租期間不得收回出租土地或另行出租給第三方。

2、甲方在出租期間需保證乙方合理享有該地塊的水源、道路、排灌設施的正常使用。

3、甲方在出租期間內不得干涉乙方在承租土地上建設一些生產時所必要的圍欄、道路、管道、大棚、房屋等設施。

4、乙方在承租期間,依法享用該土地的使用、收益、經營決策和產品處置權。在合同期間內如遇政府依法徵用土地,乙方享有在該地塊上自己投入的固定設施、養殖、種植等的政府徵用補償。但睡到青苗費歸甲方所有。

5、一方必須管好用好承租土地、保護地力,不得掠奪性經營,並負責保護好承包土地上的林木等國家和集體財產。

六、違約責任:甲乙雙方在合同生效後應本着誠信的原則嚴格履行合同義務。如一方當事人違約,違約方必須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的具體數額以具體損失情況確定。

七、爭議條款:因本合同的訂立、效力、履行、變更及終止等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課題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農業承包管理機關調解藿香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八、本合同共壹頁,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簽字後生效,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出租合同15

(以下簡稱甲方)

(以下簡稱乙方)

爲了發展經濟、充分合理利用土地,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經雙方協商達成以下條款,共同信守。

一、 由乙方租賃甲方土地使用權,所租賃土地四至爲:

二、 租用期限:自 年月日起至所租用之土地被國家徵用時爲止;租賃期間,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前終止本合同,否則甲方應賠償乙方的一切損失(若實際損失無法查明的,則損失可以剩餘租期按每畝每年不低於 萬元賠償)並賠償乙方因此發生的訴訟費、律師費等。

三、 租用期間乙方僅向甲方付租金,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要一切任何費,土地稅由甲方自行負責。

四、 所租賃土地被國家徵用時,所賠償的土地費歸甲方所有,地上建築物補償等歸乙方所有。

五、 乙方應當在每年的合同簽訂日起10天內向甲方交租金,甲方應保證和維護乙方使用該地。

六、 租金標準:每年每畝租金 元整;在租賃期間,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隨意漲租,若甲方違反規定隨意漲租,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賠償由此給乙方造成的全部損失(若實際損失無法查明的,則損失可以剩餘租期按每畝每年不低於 萬元賠償,並賠償乙方因此發生的訴訟費、律師費等);乙方應按時繳納租金,如沒有如期向甲方交納租金,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不對乙方負任何責任。

七、 若所租賃土地被國家徵用,徵用當年租期超過半年的,租金以1年計算,租期不足半年的,不算租金;若只是部分土地被徵用的,租金按剩餘土地實際面積計算租金。

八、 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以前合同自然終止。

九、 本合同不得塗改。本合同執行中如有發生糾紛,雙方應本着互諒互讓協商解決。

十、 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未盡事宜,一律按國家經濟合同法的規定,經雙方協商作出補充規定,並與本合同既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簽訂日期: 年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