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當今社會,人們對合同愈發重視,關於合同的利益糾紛越來越多,在達成意見一致時,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那麼問題來了,到底應如何擬定合同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國際貿易合同10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國際貿易合同 篇1合同編號:_________
訂單號: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
賣方:_________
買賣雙方簽訂本合同並同意按下列條款進行交易:
(1)品名及規格_________
(2)數量_________
(3)單價_________
(4)金額_________,合計_________,允許溢短裝_________%
(5)包裝:_________
(6)裝運口岸:_________
(7)目的口岸:_________
(8)裝船標記:_________
(9)裝運期限:收到可以轉船及分批裝運之信用證_________天內裝出。
(10)付款條件:開給我方100%保兌的不可撤回即期付款之信用證,並須註明可在裝運日期後15天內議付有效。
(11)保險:按發票110%保全險及戰爭險。由客戶自理。
(12)買方須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開出本批交易信用證,否則,售方有權:不經通知取消本合同,或接受買方對本約未執行的全部或_________ 一部,或對因此遭受的損失提出索賠。
(13)單據:賣方應向議付銀行提供已裝船清潔提單、發票、中國商品檢驗局或工廠出具的品質證明、中國商品檢驗局出具的數量/重量簽定書;如果本合同按cif條件,應再提供可轉讓的保險單或保險憑證。
(14)凡以cif條件成交的業務,保額爲發票價值的110%,投保險別以本售貨合同中所開列的爲限,買方如要求增加保額或保險範圍,應於裝船前經售方同意,因此而增加的保險費由買方負責。
(15)質量、數量索賠:如交貨質量不符,買方須於貨物到達目的港30日內提出索賠;數量索賠須於貨物到達目的港15日內提出。對由於保險公司、船公司和其它轉運單位或郵政部門造成的損失賣方不承擔責任。
(16)本合同內所述全部或部份商品,如因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以致不能履約或延遲交貨,售方概不負責。
(17)仲裁:凡因執行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事項所發生的一切爭執,應由雙方通過友好方式協商解決。如果不能取得協議時,則在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根據該仲裁機構的仲裁程序規則進行仲裁。仲裁決定是終局的,對雙方具有同等約束力。仲裁費用除非仲裁機構另有決定外,均由敗訴一方負擔。仲裁也可在雙方同意的第三國進行。
(18)買方在開給售方的信用證上請填注本確認書號碼。
(19)其它條款:_________
賣方(簽章):_________ 買方(簽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國際貿易合同 篇2合同編號:____
(售方)爲一方,與____(購方)爲另一方,簽訂合同如下:
第一條 合同對象
依據____年__月__日雙方簽訂的關於合作的協議,在售方國國境車上交貨條件下售方售出,購方購入貨物。其數量、種類、價格及交貨期均按第__號附件辦理,該附件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合同總金額爲_____
第二條 價格
本合同所售出貨物的價格以瑞士法郎計算,此項價格系賣方國國境車上交貨,包括包皮、包裝和標記費在內。
第三條 品質
按本合同所售出貨物的品質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或原蘇聯國家標準,並符合本合同附件所規定的技術條件;憑樣交貨的商品品質應符合雙方確認的樣品。
商品質量應以售方國國家商品檢驗局出具的品質證明書證明之。
第四條 供貨期
售方應在本合同附件規定的期限內發貨。在徵得購方同意的情況下,售方有權按雙方商妥的數量和金額提前交貨。
第五條 標記
每個貨箱均應用防水顏料在箱體的三面(上面,前面和左右)用英、俄兩種文字書寫以下標記:合同號,收貨人,箱號,毛重,淨重。
第六條 支付
本合同所供應的貨物之價款,由購方按照中國銀行和原蘇聯外經銀行關於邊境貿易支付協議書所規定的辦法及————年——月——日“由中國向蘇聯和由蘇聯向中國交貨的共同條件”以瑞士法郎憑下列單據向售方支付:
1.帳單4份;
2.蓋有售方國發站印章的鐵路運單副本1份;
3.明細單3份;
4.品質證明書1份。
第七條 保證和索賠
賣方在提供的商品投入使用之後——個月內保證商品質量,但不超過供貨之日起——個月。
對貨物品質的異議應在發現缺陷後——個月內提出,如在保證期發現缺陷,提賠日期不能遲於保證期結束——天。
如商品在保證期內出現缺陷,供貨一方應排除缺陷或更換有缺陷的部分並負擔費用。
當事人一方給對方造成人身傷害或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對方造成財產損失的,應當進行賠償。
第八條 發貨通知
售方應在發貨後——天內以電傳向購方通知有關貨物自生產廠發運的情況,並註明發運日期,合同號,發動機號,件數,毛重和鐵路運單號。
第九條 仲裁
由本合同所產生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糾紛,應儘可能通過雙方談判解決。如雙方不能達成協議,可提交被告國對外貿易仲裁機關審理,中方國家對外貿易仲裁爲中國對外貿易促進委員會,蘇方爲原蘇聯工商會。
第十條 不可抗力條款
雙方任何一方發生不可抗力情況(如火災、自然災害、戰爭、各種軍事行動、封鎖、禁止進出口或不以雙方意志爲轉移的其他情況),使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義務無法履行時,履行本合同義務的期限可相應推遲,在此期間合同義務仍然有效。
如果不可抗力情況持續——天以上,其中一方有權通知另一方免除繼續履行合同義務,此時任何一方無權向對方提出補償可能的損失。
無法履行本合同義務方應將不可抗力情況發生和結束及影響合同義務履行情況立即通知對方。
不可抗力發生和持續的時間應以售方或購方有關商會出具的證明書證明。
第十一條 其他條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均按————年——月——日“由中國向蘇聯和由蘇聯向中國交貨共同條件”辦理。
本合同一式兩份,以中、俄兩種文字書就,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條 雙方法定地址
售方名稱:_____ 購方名稱:_____
地址:_______ 地址:_______
電報掛號:_____ 電報掛號:_____
第十三條 運輸地址
發貨人: 收貨人:
發站:______ 到站:________
簽字:_______ 購方簽字:__
國際貿易合同 篇3甲方(委託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聯繫電話: 傳 真:
手 機:電子郵箱:
乙方(居間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聯繫電話: 傳真:
手 機:電子郵箱:
鑑於:
甲方爲提高收購量,在各個國家需要尋找適當的供應商。乙方願意介紹客戶給甲方。如果乙方完成甲方委託的成交事項,甲方願意支付相應報酬。乙方與客戶間報價的差價之部分歸乙方所有。爲了明確各方責任,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供雙方遵照執行,以資信守:
第一條 委託事項
乙方接受甲方委託,在尋找的供應商,並促成甲方與該供應商簽訂有關的購買事宜。
第二條 居間期限:(可不可以是永久的?)
第三條 佣金/差價計算方式、支付期限與支付辦法
如果乙方接受甲方委託後,爲甲方找到了合適的供應商,並促成雙方簽訂了購買合同或直接交易,那麼甲方應當向乙方支付相應報酬。該報酬的具體計算方式爲:
(1)差價:甲方公司與乙方介紹的客戶簽訂業務合同爲準,合同編號: 號,客戶名稱:
乙方所介紹的客戶 銷售價格每噸 元,乙方即獲取價格每噸 元的差價.
(2)居間服務報酬的支付時間爲:甲方公司發出訂單後,與客戶簽定合同後,以該合同上規定客戶發貨時間和貨物實際到達時間爲準,往後計算三天,在該三天內甲方必須向乙方支付居間服務報酬和差價金額部分。
居間服務報酬和差價金額支付辦法爲:甲方應根據乙方的要求,將有關款項支付到乙方指定的銀行賬戶。
帳號:
戶名:
第四條 居間費用的負擔:
乙方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間活動的費用由乙方負擔;未促成合同成立的,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必要費用 壹千 元人民幣
第五條 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提供客戶的有關資料;
2、在乙方與供應商進行溝通協商之時,就有關的貨物價格、數量、質量等問題,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照甲方的指示進行;
3、甲方應當保證其合約的完整執行,由其引發的糾紛,均與乙方無關;
4、甲方必須按照本合同規定的時間與方法向乙方支付居間服務報酬,甲方逾期支付的,每逾期一日,乙方有權按應付數額的千分之一收取滯納金。
第六條 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應盡最大努力完成甲方的委託事務,如果乙方成功完成委託事項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差價金額部分支付乙方指定的賬號內,如果乙方未能成功完成委託事項的,乙方無權要求甲方支付報酬,甲乙雙方各不承擔責任;
2、乙方不對甲方與客戶之間的合同提供擔保。
3、乙方對甲方的有關商業祕密、商業信息、經濟情況等,負有保密義務。
第七條 保密條款
本合同的有關內容,均爲重要的商業祕密,甲乙雙方均應嚴格保密,不得泄露,否則另一方有權要求泄密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八條 居間範圍
甲方的關聯公司及乙方向甲方介紹的客戶的關聯公司爲居間範圍,在這個範圍之內的交易事項,甲方需向乙方支付差價部分金額。
第九條
第十條 甲方及其關聯公司拋開乙方直接跟乙方介紹的客戶及其關聯公司的違約責任,甲方需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元人民幣。
第十條 本合同的解除
本合同只能在雙方協商一致的情況下,以書面的形式進行解除,否則,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解除本合同。
1.當事人就解決合同協商一致;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3。在委託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爲表明不履行主要任務;4。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義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義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爲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第十一條 爭議的解決
因本合同所引發的爭議,雙方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應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 仲裁裁決是終局的, 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二條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條 其它約定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所簽訂的補充協議爲本合同的重要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條
本合同未作規定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執行。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簽署:
甲方:乙方:
國際貿易合同 篇4__年__月__日__爲賣方和__爲買方。雙方同意買賣__,其條款如下:
1.合同貨物:____
2.產 地:____
3.數 量:____
5.合同價格:____fob____
6.包 裝:____
7.付款條件:簽訂合同後買方於7個銀行日內開出以賣方爲受益人的、經確認的、不可撤銷的、可分割、可轉讓的、不得分批裝運的、無追索權的信用證。
8.裝船:從賣方收到買方信用證日期算起,45天內予以裝船。若發生買方所訂船舶未按時到達裝貨,按本合同規定,賣方有權向買方索賠損毀/耽擱費,按總金額__%計算爲限。因此,買方需向賣方提供銀行保證。
9.保證金:賣方收到買方信用證的14個銀行日內,向買方寄出__%的保證金或銀行保函。若賣方不執行合同,其保證金買方予以沒收。
10.應附的單據:賣方向買方提供:
(1)全套清潔提貨單;
(2)一式四份經簽字的商業發票;
(3)原產地證明書;
(4)裝箱單;
(5)爲出口____所需的其他主要單據。
11.裝船通知:賣方在規定的裝貨時間,至少14天前用電報方式將裝船條件告知買方。買方或其代理人將裝貨船估計到達裝貨港的時間告知賣方。
12.其他條款:質量、數量和重量的檢驗可於裝貨港一次進行。若要求提供所需的其它證件,其辦理手續費、領事簽證費應買方負擔。
13.裝船時間:當日13:00或次日8:00裝船。
14.裝貨效率:每一個晴天工作日,除星期日,節假日外,每艙口進貨爲__立方噸。
15.延期費/慢裝卸罰款:對於____載重噸船來說,每天____u.s.d.。
16.不可抗力:簽約雙方的任何一方由於颱風,地震和雙方同意的不可抗力事故而影響合同執行時,則延遲合同的期限應相當於出事故所影響的時間。
買方:____ 賣方:____
證人:____ 證人:____
日期:____ 日期:____
國際貿易合同 篇5合同號:
甲方(生產廠家):
乙方(中間人):身份證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定,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爲甲方產品尋找海外客商,雙方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委託事項
甲方委託乙方尋找合適的海外客商推銷空氣清新機產品。
第二條 委託事項的具體要求
(1)甲方應該保證所生產的產品的合法性及保證產品質量。
(2)甲方與海外客商交易的具體價格、交貨方式、支付方式等由甲方與海外客商雙方協商約定。
(3)乙方不對甲方與海外客商的交易提供擔保,甲方應該嚴格按照國際貿易術語中的“FOB、CIF”等條款與海外客商簽訂的合同。
第三條 佣金的計算、給付方式、給付時間
(1)甲方支付的佣金包括乙方的居間活動費用及相關費用。
(2)甲方同意對於客戶第一個訂單按合同成交總額的3%支付佣金給乙方。
(3)給付方式與時間:在甲方與海外客商簽訂合同並拿到海外客商開出的符合要求的信用證後,甲方應該支付佣金的30%給乙方,該供應合同執行完後在15天內支付餘下的佣金給乙方。
第四條 乙方義務
(1)應出示身份證等真實身份證明
(2)應盡力完成甲方的委託事項,按照甲方提出的條件爲甲方尋找客戶,並將情況及時向甲方如實彙報,爲甲方與海外客商簽訂合同提供聯絡、協助、撮合等服務,並促成甲方與海外客商的買賣合同的成立。
(3)不得提供虛假信息、隱瞞重要事實或與他人惡意串通,損害甲方利益。
(4)對甲方的經濟情況、個人信息、商業祕密等保守祕密。
(5)收取佣金時,應向甲方開具規範的收據。
(6)本合同簽訂後,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甲方收取任何名目的預收費用。
第五條 委託事項的完成
“完成委託事項”是指完成本合同第一條所列全部委託事項。海外客商與甲方未簽訂書 面買賣合同且未開出符合約定的信用證,乙方僅爲甲方提供信息,或爲甲方與海外客商簽訂買賣合同提供聯絡、協助、撮合等服務的,均視爲委託事項未完成。委託事項未完成或未在委託期限內完成的,乙方不得要求支付佣金。乙方將委託事項全部或部分轉委託給第三人處理時,應當事先徵得甲方的同意。
第六條 本合同解除的條件
雙方可以以書面形式協商解除合同。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乙方怠於履行盡力義務的,不得向甲方要求支付佣金;
(2)乙方提供虛假信息、隱瞞重要事實或有惡意串通行爲的,除退還已收取的佣金外,應按照_____標準支付違約金。甲方除按約定支付違約金外,還應對超出違約金以外的損失進行賠償。
(3)乙方爲甲方介紹的海外客商爲非法經營或未滿足甲方的特定要求的,退還已收取佣金。
(4)甲方若不按本合同的第三條的第(2)項執行,逾期應該支付乙方滯納金:總佣金的千分之五/天。
(6)甲方同意凡乙方所介紹的海外客商,其將來與甲方發生的每筆清新機業務,甲方從第二單起之後的訂單,將按合同金額的2%支付佣金給乙方,否則,甲方願意接受合同成交金額的30%罰款支付給乙方。
第八條 合同一經生效,即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對合同內容進行變更或對未盡事項做出補充規定。變更或補充規定應當採取書面形式,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九條 本合同相關條款的約定是在不違背國家法律、法規和地方性法規的前提下做出的,如果國家法律、法規和地方性法規對委託人、居間人及海外客商的資質、資格及其他有關方面有特別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十條 爭議解決方式
對違約行爲若雙方協商不成,可憑此合同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即生效。
甲方: 乙方:
簽約日期: 簽約日期:
簽訂地點: 簽訂地點:
國際貿易合同 篇6買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___
賣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___ 經買賣雙方在平等、互利原則上協商一致,達成本協議各條款,共同履行:
第一條 貨物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產地: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數量: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商標: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價格:____________________FOB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包裝: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 付款條件:簽訂合同後買方於7個銀行日內開出以賣方爲受益人的、經確認的、不可撤銷的、可分割、可轉讓的、不得分批裝運的、無追索權的信用證。
第八條 裝船:從賣方收到買方信用證日期算起,45天內予以裝船,若發生買方所訂船舶未按時到達裝貨,按本合同規定,賣方有權向買方索賠損毀/耽擱費,按總金額____%計算爲限。因此,買方需向賣方提供銀行保證。
第九條 保 證 金:賣方收到買方信用證的14個銀行日內,向買方寄出____%的保證金或銀行保函。若賣方不執行本合同,其保證金買方予以沒收。
第十條 應附的單據:賣方向買方提供:1、全套清潔提貨單; 2、一式四份經簽字的商業發票; 3、原產地證明書; 4、裝箱單; 5、爲出口________ 所需的其他主要單據。
第十一條 裝船通知:賣方在規定的裝貨時間至少14天前用電報方式將裝船條件告知買方,買方或其代理人將裝貨船估計到達裝貨港的時間告知賣方。
第十二條 其他條款:質量、數量和重量的檢驗可於裝貨港一次進行,若要求提供所需的其他證件,其辦理手續費、領事簽證費應由買方負擔。
第十三條 裝船時間:
第十四條 裝貨效率:每一個晴天工作日,除星期日、節假日外,每艙口進貨爲________ 立方(噸)。
第十五條 延期費/慢裝卸罰款:對於________載重噸船來說,每天________U、S、D、。
第十六條 不可抗力:簽約雙方的任何一方由於颱風、地震和雙方同意的不可抗力事故而影響合同執行時,則延遲合同的期限應相當於事故所影響的時間。
第十七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
第十八條 本合同於____年__月__日在________市用________文簽署,正本一式兩份,買賣雙方各執一份,買賣雙方簽字生效。
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年__月__日
國際貨物貿易合同一般格式
合同編號:____
日期:____
賣方:____
簽約地點:____
地址:____
電報掛號:____
買方:____
地址:____
電報掛號:____
茲經賣買雙方同意成交下列商品訂立條款如下:
1、商品:_________
2、規格:_________
3、數量:_________
4、單價:_________
5、總價:___U、S、D、(大寫:)。______
6、包裝:_________
7、裝運期:____收到信用證後____天。______
8、裝運口岸和目的地:從__經__至__。
9、保險:____________
10、付款條件:___________
(1)買方須於19__年__月__日前將保兌的、不可撤銷的、可轉讓、可分割的即期信用證開到賣方。信用證議付有效期延至上列裝運期後,__天在__到期。
(2)買方須於簽約後即付定金_____%。
11、裝船標記及交貨條件:貨運標記由賣方指定。
12、注意:開立信用證時請註明合同編號號碼。
13、備註:__________
賣方:______
買方:______
國際貿易合同 篇7__(招標者名稱)
__號招標項下供應__(貨物名稱)的投標保函
本保證金在此作爲投標者____(投標者名稱,以下簡稱投標者)向招標者____(招標者名稱)提供____(貨物名稱,以下簡稱貨物)的投標保證金。
____(銀行名稱)無條件地並不可撤銷地承諾並保證本行,本行繼承人及本行的受讓人,在收到你方提出下列任何一種情況的書面通知後,立刻無追索權地向你方支付相當於合同總額____(百分比),金額爲____(具體金額)的款項。
a)投標者投標後,在投標有效期內撤銷其投標書,或
b)在得到合同授予通知後,投標者未能和你方簽訂合同,或
c)投標者中標後,未能在合同生效後的____日曆日內出具可以接受的履約保證金保函。
不言而喻,本保函從出具之日起生效,自該日起的____日曆日內有效,和在經你方與投標者同意並通知本擔保人的任何延長時間內有效,除非你方提前終止並/或解除本保函。
19__年__月__日
開證行名稱
開證行的正式授權簽字人
公章
日期:____
地址:____
國際貿易合同 篇8合同編號: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
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買雙方確認根據下列條款訂立本合同:
1.貨號 名稱及規格
單位
數量
單價
金額
合計:
總值(大寫):
允許溢短_________%。
2.成交價格術語:_________(□FOB□ CFR□CIF□ DDU□_________)
3.出產國與製造商:_________
4.包裝:_________
5.裝運嘜頭:_________
6.裝運港:_________
7.目地港:_________
8.轉運:□允許□ 不允許;分批裝運:□允許□不允許
9.裝運期:_________
10.保險:由_________按發票金額110%,投保_________險,另加保_________險。
11.付款條件:_________
□買方通過_________銀行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開出以賣方爲受益人的_________期信用證。
□付款交單:買方應對賣方開具的以買方爲付款人的見票後_________天付款跟單匯票,付款時交單。
□承兌交單:買方應對賣方開具的以買方爲付款人的見票後_________天承兌跟單匯票,承兌時交單。
□貨到付款:買方在收到貨物後_________天內將全部貨款支付賣方(不適用於FOB、CFR、CIF術語)。
□_________
12.單據:賣給方應將下列單據提交銀行議付/託收。
(1)運單
□海運:全套空白擡頭/指示擡頭、空白背書/指示背書註明運費已付/到付的已裝船清潔海運/聯運正本提單,通知在目的港_________公司
□陸運:全套註明運費已付/到付的裝車的記名清潔運單,通知在目的地_________ 公司。
□空運:全套註明運費已付/到付的記名空運單,通知在目的地_________公司。
□_________
(2)標有合同編號信用證號及裝運嘜頭的商業發票一式_________份。
(3)由_________出具的裝箱單或重量單一式_________份。
(4)由_________出具的質量證明書一式_________份
(5)由_________出具的數量證明書一式_________份
(6)保險單正本一式_________份。
(7)_________簽發的產地證一式_________份
(8)裝運通知:_________
另外,賣方應在交運後_________小時內以特快專遞方式郵寄給買方第_________項單據副本一套。
13.裝運條款:
□FOB
賣方應在合同規定的裝運日期前30天,以電報/電傳/傳真通知買方合同號、品名、數量、金額、包裝件、毛重、尺碼及裝運港可裝日期,以便買方安排租船/訂艙。裝運船隻按期到達裝運港後,如賣方不能按時裝船,發生的空船費或滯期費由賣方負擔。在貨物超過船舷並脫離吊鉤以前一切費用和風險由賣方負擔。
□CIF或CFR
賣方須按時在裝運期限內將貨物由裝運港裝船到目的港。在CFR術語下,賣方應在裝船前2天電傳/傳真/電報買方合同號、品名、發票價值及開船日期,以便買方安排保險。
□DDU
賣方須按時在裝運期限內將貨物由裝運港裝運至目的港。
□_________
14.裝運通知
一俟裝載完畢,賣方應在_________小時內電傳/傳真/電報買方合同編號、品名、已發運數量、發票總金額、毛重、船名/車/機號及啓程日期等。
15.質量保證:
貨物品質規格必須符合本合同及質量保證書之規定,品質保證期爲貨到目的港_________個月內,在保證期限內,因製造廠商在設計製造過程中的缺陷造成的貨物損害應由賣方負責賠償。
16.商品檢驗:
賣方須在裝運前_________日委託_________檢驗機構對合同之貨物進行檢驗並出具檢驗證書,貨到目的港後,由買方委託_________檢驗機構進行復檢。
17.索賠
如經中國_________檢驗機構複檢,發現貨物有損壞、殘缺或品名、規格、數量及質量與本合同及質量保證書之規定不符,買方可於貨到目的港後_________天內憑上述檢驗機構出具的證明書向賣方要求索賠。如上述規定之索賠期與質量保證期不一致,在質量保證期限內買方仍可向賣方就質量保證條款之內容向賣方提出索賠。
18.延期交貨違約金
除雙方認可的不可抗力因素外,賣方遲於合同規定的期限交貨,如買方同意遲延交貨,賣方應同意對信用證有關條款進行個性和同意銀行在議付貨款時扣除本條規定的違約金。違約金總值不超過貨物總價值的5%,差率按7天0.5%計算,不滿7天仍按7天計算。在未採用信用證支付的情況下,賣方應將前述方法計算的違約金即付買方。
19.人力不可抗拒:如因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造成本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約,賣方概不負責,但賣方應將上述發生的情況及時通知買方。
20.爭議之解決方式:
□任何因本合同而發生或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應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按該會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地點在中國深圳。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_________
21.法律適用
本合同之簽訂地、或發生爭議時貨物所在地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或被訴人爲中國法人的,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除此規定外,適用《聯合國國際貨物銷售公約》。
22.本合同使用的FOB、CFR、CIF、DDU 術語系根據國際商會《Incoterms 1990》
23.文字:本合同中、英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文字解釋上,若有異議,以中文解釋爲準。
24.附加條款(本合同上述條款與本附加條款有牴觸時,以本附加條款爲準):_________。
25.本合同共_________份,自雙方代表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賣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
國際貿易合同 篇9賣方:_____________(____ 國法定地址、電話、傳真、法人代表、職務)
買方:_____________(____ 國法定地址、電話、傳真、法人代表、職務)
雙方協商一致,同意並達成如下貿易協議,共同遵守:
第一條 本合同所列條款,包括了雙方達成的全部協議,並取代在此以前雙方所達成的一切協議。除雙方授權主管人或代表同意書入本合同的條款外,其餘一律無效。
第二條 買方須由賣方承認的`銀行,開出不可撤消的、無追索權的、保兌的、可轉讓的、可分割的、允許轉船和分批裝運,以賣方爲受益人的見票即付信用證。信用證有效期爲末批貨物從裝運港啓運後45天。信用證承兌費用由買方支付。
第三條 賣方須向議付行提交下列單據:
1.整套清潔海運提單一式兩份;
2.發票一式四份;
3.由商品檢驗局出具的質量證書一式兩份;
4.由商品檢驗局出具的數量/重量檢驗報告一式兩份。
第四條 允許的溢短裝數量爲相當於信用證總金額5%的貨物數量。
第五條 交貨:
1.交貨期爲____________________;
2.裝運港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六條 裝運條件:
3.買方應在船達裝運港前10天,將該船的詳細情況,包括船名、船籍、預達日期、船長和船員之國籍、呼號、載重噸位、吃水、總長及按國際海運慣例所需的其他資料,以電報告知其代理;
4.買方應將租船方出具的租船單一份儘快提交給賣方。
第七條 貨物裝船後,凡發生貨物短缺、損壞、變質,其風險均由買方承擔。貨物之投保由買方自理。
第八條 買方應通過銀行及時向賣方提供履約定金,金額爲合同總值的3%,有效期爲末批貨物自裝運港啓運後30天。此定金作爲買方部分違約但尚未涉及全部協議的違約罰金。買方不按第2條開出不可撤消的信用證時,賣方有權立即終止合同,沒收上述3%定金並寫信給買方告知理由。
第九條 買方須按本合同第2條所規定的日期前開立本批交易信用證,否則,賣方有權不經通知取消本合同,並對由此而遭受的損失提出索賠。
第十條 適用規則和章程:
1.裝運條款:見清單b;
2.外輪在________ 港速遣費和滯期費收取規定,見清單c;
3.滯期費率/速遣費率以及裝卸結算法則刊行於________,________應遵照________ 頒佈之規則予以辦理。所有費用均由買方承擔。
第十一條 除保險公司和船方應承擔的索賠外,凡涉及貨物質量、數量和重量等爭執,雙方應通過協商予以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則提交________ 商檢局或其下屬單位進行裁決,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任何一方均無權上訴。
第十二條 賣方因無法控制之因素,諸如不可抗力、政變、罷工、禁運、解僱等造成合同貨物推遲交貨或妨礙交貨,賣方不承擔責任。但賣方按買方之要求,應向買方掛號郵寄由________出具的證書,如有可能,也可提交由________某一主管部門出具的證書。
第十三條 凡涉及本合同或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一切爭執,雙方通過協商解決。如協商不能解決,可提交被告國家仲裁機構根據該國仲裁規則和程序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仲裁費用除該仲裁機構另有判定外,則由敗訴方負責。
第十四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用____ 文簽署,經買、賣雙方代表簽字後生效。
清單a:
1.物品名:____________
2.貨物規格:________
3.數量:(由賣方定,買方同意溢短裝總數之5%)
4.單價:____________
5.總值:u.s.d________________ (每公噸價爲________ 總值按實際交貨數量而定)
6.包裝:____________
清單b:裝運條款
2.每批貨物裝運前15天,買方應將:船名、船籍、抵港日期、合同號、載重噸位等須經賣方認可的項目以信件告知賣方,以便買方安排交貨。
3.買方將委託裝運港________ 遠洋運輸公司作爲其海運代理,買方承擔一切費用,買方將通過________ 獲得該船進出裝運港口的所有簽證。
買方須於船抵裝運港10天之前,將該船詳情以信件告知賣方(包括船名、船籍、船員人數、船員國籍、呼號、載重、吃水和總長等)。
4.船達裝運港,賣方不能及時裝貨,由此而引起的空艙費和滯期費則由賣方承擔。
若15天裝運期滿而船未達裝運港,則自16天起的倉儲費和滯期費由買方承擔。
5.賣方保證一個工作日連續24小時每個艙口的裝貨率爲________公噸,滯留期/速遣期按附件c之規定計算,________遠洋運輸公司按外輪停靠________港的有關速遣費和滯留費計算暫行規定,與買方直接進行結算。
6.貨裝完畢,賣方將合同號、品名、數量、載運船名和啓航日期以信件告知買方。
清單c:
外輪停靠________ 港裝卸有關速遣費和滯期費計算規定
甲方代表:__________ 簽字:_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
乙方代表:__________ 簽字:_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
國際貿易合同 篇10一、合同名稱
____專有技術轉讓許可證合同
二、簽約時間與地點 本許可證合同於____年____月____日在中國____簽訂。
三、合同當事人及法定地址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技術進口總公司(以下簡稱受方)爲一方,____國____技術公司(以下簡稱供方)爲另一方,同意就下列條款簽訂本合同(以下稱本合同)。
(雙方法定地址以及電報、電傳號)
四、鑑於條款 鑑於供方擁有設計、製造、安裝____產品的專有技術,供方是該項技術的合法所有者,願將該技術轉讓給受方。
五、合同所涉及的關鍵名詞的定義 本合同所用下述用語的定義是:
專有技術(know-how)係指爲製造____產品所需的,爲供方所掌握的一切知識、經驗和技能,包括技術資料和不能形成文字的各種經驗和技能。
技術資料係指上述專有技術的全部文字資料(或扼要指明資料的範圍)。
合同產品系指受方根據本合同使用供方所轉讓的專有技術製造和銷售的產品。
淨銷售價係指銷售合同產品的發票金額扣除產品稅、交易折扣以及因退貨、拒收所引起的退款剩餘的價款。
合同期限係指本合同生效日起算至第十年爲止的期限。
六、合同範圍與內容
1.供方同意受方在中國設計、製造、使用和銷售合同產品的專用技術(或專利技術)。在該地區受方享有利用該技術獨佔性製造產品和銷售產品的權利(或這是一項非獨佔的許可證)。
2.供方負責向受方提供____技術的研究報告、設計、計算、產品圖紙、製造工藝、質量控制、試驗、安裝、調試、運行、維修等一切技術數據、資料(詳見附件×)和經驗,以便受方能實施製造產品(產品的型號、規格、技術參數詳見附件×)。
3.供方負責自費派遣技術人員赴受方進行技術指導和參加____的性能考覈(詳見附件×)。
4.供方負責接受受方有關人員自費赴供方進行培訓,使受方人員能掌握合同規定的上述技術(詳見附件×)。
5.在合同有效期限內,受方在合同產品上有權使用屬於供方所有的____商標(或牌號)。
6.供方有責任(或同意)以最優惠的價格向受方提供爲製造合同產品所必需的設備、測試儀器、原材料及零部件(或供方有責任幫助受方爲實施製造合同產品所需的配套件,從第三方取得有關技術許可證,或者與第三方進行合作生產)。
七、價格或許可證使用費
1.根據本合同規定,供方向受方提供的技術和技術服務等,受方應向供方支付的合同總價爲____萬美元,其中:技術使用費____元;資料費____元;技術服務費____元。……上述價格爲固定價格。
2.受方有義務對根據許可證轉讓的技術支付下列費用;
(1)入門費____美元。
(2)受方在合同有效期內應向供方支付常年提成費,其提成率爲合同產品淨銷售價的3%。
八、技術資料的交付
1.供方應按本合同附件____的規定向受方提供技術資料。
2.供方用空運把技術資料送達中國____機場。該機場在收到技術資料而在空運提單上加蓋的印戳日期爲技術資料的實際交付日期。受方將帶有到達印戳日期的空運提單影印本一份寄送供方。
3.在技術資料發運後的24小時(或48小時)內,供方應將合同號、空運提單號與日期、資料項號、件數、重量、航班號用電報或電傳通知受方,並將空運提單正本一份、副本兩份和技術資料裝箱清單三份航空郵寄給受方。
4.如受方收到技術資料後發現不符本合同附件×的規定,包括在空運中丟失或損壞,應在30天內通知供方,說明所缺或損壞的資料,供方應在收到通知後立即(或30天內)免費補寄或重寄給受方。如果受方在收到技術資料後60天內沒有提出資料不足或損壞的書面通知,即視爲受方對技術資料驗收。
5.技術資料使用文字爲英文(或其它文字),計量單位爲米制,技術資料所適用的標準爲____工業標準。
6.技術資料的包裝要適應長途運輸與搬運、防雨、防潮,每箱上應以英文標明下述內容:合同號(許可證合同編號lis85001)、收貨人(中國技術進出口公司____分公司),目的地(中國____市機場)、毛重(____公斤)、箱號(或件號)以及運輸標誌等。
九、交換改進技術及對技術資料的修改
1.供方在合同有效期內改進和發展的技術資料,應免費提供受方。受方改進和發展的技術也應按對等原則提供給供方,但改進和發展的技術所有權屬於受方,對方不得去申請專利或轉讓給第三方。雙方交換技術資料,均不附加任何限制。
2.供方提供的技術資料,如有不適合於受方生產條件的,供方有責任協助受方修改技術資料,並加以確認。
十、性能考覈和驗收
1.在合同產品首批生產後,由雙方根據本合同附件×的規定,共同進行產品性能考覈。
2.經考覈合同產品的性能符合本合同技術文件規定的技術指標,即通過驗收,雙方簽署合同產品性能考覈合格證明書一式四份。每方各執二份。
3.如經考覈,合同產品性能不符本合同技術文件規定的技術指標時,雙方應共同研究,分析原因,澄清責任。如責任在供方,供方應自負費用,採取措施,消除缺陷,缺陷消除後進行第二次考覈。如第二次考覈後仍不合格,供方應繼續採取措施,消除缺陷,並進行第三次試驗。如第三次考覈有不合格時,受方有權終止本合同。如果考覈不合格責任在於受方,受方在供方協助下,採取措施,消除缺陷,並進行第二次或第三次試驗。如第三次考覈仍不合格時,則由雙方協商如何再執行合同的問題。供方協助受方消除缺陷派遣技術人員的交通和食宿費用由受方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