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經營合同集合七篇

隨着人們對法律的瞭解日益加深,很多場合都離不了合同,簽訂合同是減少和防止發生爭議的重要措施。那麼合同要怎麼擬定?想必這讓大家都很苦惱吧,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企業經營合同8篇,歡迎閱讀與收藏。

企業經營合同集合七篇
企業經營合同 篇1

甲方(出租單位):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人):__________________

經協商,雙方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同意乙方的要求,將原__________________門市部租給乙方經營使用。

第二條原__________________門市部共有固定資產__________________元,其中房屋建築面積________平方米,經營面積________平方米,貨架________個,櫃檯________節,保險櫃________個,辦公用具若干。乙方每月按固定資產總額________%的比例向甲方交納固定資產佔用費。乙方每月向甲方交納佔用國家流動資金使用費________元。

第三條原________________門市部屬微利企業,近________年來平均盈利額千元左右,經乙方充分考慮,同意每月向甲方上繳實現利潤的________%作爲統籌基金,每月一般不低於________元。

第四條本租賃合同有效期爲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五條合同履行期間,甲方對乙方的經營方向進行監督,負責對乙方的業務指導,組織乙方參加各種政治活動,保障乙方在不違反國家政策的規定的前提下自主經營。盈利除足數繳納租金外自主使用。乙方要及時向甲方彙報業務經營情況,按月足數向甲方繳納租金,未能按月繳納時,按應繳金額每月罰________%的滯納金。

第六條乙方在租賃經營期間,身份不變,各種政治待遇不變,擁有自主經營的權力。

第七條乙方向甲方繳納的租金總額爲________元。每月前五天內向公司財務科繳納,一般繳納轉帳支票,如沒有在銀行另立帳戶,也可以繳納現金。

第八條本合同正本三份,甲乙及鑑證機關各一份,副本五份甲方三份,乙方兩份,分別交有關部門備查。

第九條違約責任:

第十條雙方當事人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由廈門仲裁委員會仲裁。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企業經營合同 篇2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經營者: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租賃企業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所有制性質: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營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租方與承租方雙方根據_____________________,經協商簽訂本合同。

一、租賃企業概況(詳見附表1略)

1.固定資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自有流動資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產品、產值、產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租賃期限

共_____年,即自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 ________日起止。

三、交接手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經營目標

承租方在承租期內必須完成下列指標:

1.總產值:_____元,其中______年_____元;______年______元;_____年 ______元。

2.實現利潤:______元,其中_____年_____元;______年_____元;_____年___元。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租金

1.租金數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租金計算辦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租金交付期限和交付辦法:__________________

六、租賃收入的分配

1.承租期間所得收人,除依法納稅外,以下列比例劃分爲承租方收入(含租金)、生產發展基金、獎勵基金和福利基金:______

2.對承租方的收入,扣除租金外,每一租賃年度支付給承租方________,其餘部分作爲風險基金留存,承租方無權支配。具體辦法爲:___________________

3.承租經營者合夥承租成員在租賃期間可預支生活費,數額爲:_______,預支辦法爲: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企業租賃前債權債務及遺留虧損的處理__________________

八、擔保

1.承租方提供下列財產作抵押:現金______元;______、______、______,折價______元;總額計爲______元。

2.自願作爲承租方保證人,提供下列財產作爲擔保:________,總額___________元。

3._______自願作爲承租方的保證人,提供下列財產作爲擔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總額爲________元。

九、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出租方有權: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有權: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租方有義務: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有義務: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違約責任

出租方的責任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的責任

1.因虧損不能交納稅金時,先以風險基金抵交;風險基金不足抵交的部分,以承擔方的抵押財產抵交;抵押財產不足抵交的部分,以 ______、______的保證財產抵交。此外,還應在_____天內支付出租方違約金,違約金的計算方法爲:________________

2.不按期交付租金時,按下列方法和時間期限支付違約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部分支付租金時,按下列方法和時間期限支付違約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對企業資產未盡維護、保養義務,造成損害時,按下列方法和時間期限支付賠償金:___________

5.承租方對應交付的違約金和賠償金,應如期交付。不按期交付時,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租賃期滿後資產的返還和驗收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爭議的解決方式

雙方因本合同發生糾紛時,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以下列第_______種方法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提交__________人民法院審判。

十四、本合同自______________時起生效。合同正本一式2份,出租方和承租方各執1份;副本一式______份。

附件

1.企業概況材料_________份;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租方:(公章) 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簽章):____________

代理人(簽章):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經營者(簽章):__________

承租方保證人: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

企業經營合同 篇3

租字第 號

出租方:孝義市義烏商品交易博覽城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地址:孝義市迎賓路與城南大道交匯處 聯繫電話:0538-78xxxxxx

承租方: 身份證號/營業執照號:(以下簡稱乙方) 住址: 聯繫電話:

本着公平、自願的原則,根據《合同法》及其它有關經濟法規,爲了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特簽訂本合同。

一、商鋪數量、位置和經營類別

乙方自願承租孝義市義烏商品交易博覽城 區 幢區域內商鋪間,商鋪號分別爲,經營類別爲 。 區 幢區域內商鋪間,商鋪號分別爲,經營類別爲 。 區 幢區域內商鋪間,商鋪號分別爲,經營類別爲 。 區 幢區域內商鋪間,商鋪號分別爲,經營類別爲 。 區 幢區域內商鋪間,商鋪號分別爲,經營類別爲 。 區 幢區域內商鋪間,商鋪號分別爲,經營類別爲 。 區 幢區域內商鋪間,商鋪號分別爲,經營類別爲 。 合計實用面積爲 平方米,建築面積爲 平方米。

二、租賃期限、租金和保證金

(一)租金及租賃期限

1、遵循“先付款後使用”原則。

2、租金總額合計爲¥ 元,(大寫:)

3、租賃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4、以上所有租金費用不含市場管理費、物業管理費、水電費、採暖費等費用。

5、起租日期以所租賃區域市場統一開業日期爲準,如果開業日期延後,起租日期自動延後,乙方可持合同原件到市場部更改日期。

6、租賃期限到期後,租金標準由甲方根據市場情況統一確定。

(二)市場管理費、物業管理費、水電費、採暖費等費用

1、在本合同租賃期限內免收市場管理費用、物業管理費;

2、租賃期限到期後,市場管理費、物業管理費由甲方根據市場情況統一確定。

3、水電費、採暖費等費用按照孝義市相關部門的標準收取。

(三)保證金

1、乙方向甲方承租的商鋪的保證金爲¥元,大寫: ,於合同簽訂之時一次性付清。

2、本合同約定的保證金包括⑴裝修保證金⑵開業保證金⑶逾期租金及滯納金⑷私自轉租罰金⑸水電

費用保證金⑹物業管理費、市場管理費保證金⑺物業損毀賠償、物業恢復或完整保留場地裝修保證金⑻其他保證金(如第三方質量保證)。保證金僅作爲違約保證,並非以上各項之和,因此保證金在承租期內不單項退還。

3、乙方對甲方的房屋及附屬財產須妥善使用保管,未經允許不得擅自改造和變更,如損壞或短少,乙方應負責賠償或自行修復,否則甲方有權從乙方保證金中自動扣除。合同期滿,所租物業須保管完好(完整保留牆體、地面、門、柱、吊頂等場地裝修部分或恢復租賃時原樣)。

4、若乙方在經營過程中有違反市場經營管理相關規定的行爲,由甲方根據其實際情況,扣除其相應額度的保證金,在不解除合同情況下,甲方有權從乙方保證金中自動扣除。合同期滿,乙方須做到不拖欠相關費用、不涉及第三方質量承諾。

5、若乙方在經營過程中的行爲導致甲方承擔責任的或出現損失的(含第三方質量承諾),在不解除合同的情況下,甲方有權從乙方的保證金中先行扣除。

6、上述3、4、5各條款如保證金不足以衝抵相關費用的,乙方須承擔不足部分,且乙方須在甲方通知三日內補齊相應保證金。

7、乙方在同時滿足上述第三條第3、4、5、6條款的前提下,保證金在撤場叄個月後無息退還,否則可在保證金內扣除相關費用及第三方質量保證金後餘款無息退還乙方。乙方對第三方質量承諾承擔最終責任。

三、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l、甲方應按時向乙方提供合同約定的經營場地保證乙方經營活動順利開展。

2、甲方有權對乙方的經營活動進行統一管理監督,對乙方違反甲方管理制度的行爲實施處理。

3、甲方有權向乙方收取租金、保證金、市場管理費、物業管理費、水電費及其他有償服務等費用。

四、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l、乙方必須提供合法的法人資格證明、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等有效文件,如有違規違法行爲受到有關部分查處,乙方自行承擔一切責任。

2、乙方有權以自己的名義在本合同第一條約定的經營範圍內獨立從事合法經營,獨立承擔民事責任,乙方應嚴格遵守稅務工商等規定,由此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自理,由此產生的法律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

3、乙方必須遵守甲方的管理制度,服從甲方的統一管理,不得超範圍經營,乙方應積極參加甲方統一組織的促銷企化等活動,須及時交納相應的有償服務費用。乙方必須維護甲方整體企業形象(商品展示、營業秩序等)。乙方必須文明經商、公平競爭,不得使用不正當的手段。乙方必須嚴格執行甲方關於營業時間的規定,不得無故停業或非營業時間內營業,以保證市場的正常運作。

4、乙方須在合同簽訂之日起七日內入場裝修,乙方須將室內及門頭裝修方案報甲方審覈同意後方可進場施工,裝修時不得影響消防,不得改變和破壞商鋪外形結構,應使用國家合格的防火裝修材料,對人爲原因造成甲方的財產損失或影響其他經營者利益情況,乙方須承擔全部責任。裝修結束後應通知甲方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後方可開業經營。

5、乙方應妥善使用和維護公共設施,乙方必須承擔租賃場地內消防安全責任,採取必要的防火措施,因在乙方商鋪內吸菸,私拉亂接電話、電器,將明火、易燃易爆物品帶進場或裝修違規操作等引起的火災事故,其經濟、法律責任由乙方負全責。

6、乙方必須參加投保相關的人身、財產保險,保險費用由乙方承擔,甲方不承擔因盜竊導致乙方損失的賠償責任。

7、乙方自行負責商鋪內的衛生保潔工作,保證甲方所提供的設備、設施完好無損,如有損壞,乙方應負責修繕或者賠償。乙方商鋪內電話費、寬帶費、水電費等由乙方自理。

8、乙方因經營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按照實際發生按時向甲方交納,包括租金,保證金、市場經營管理費、物業管理費、水電費及其他有償服務等費用,如無故拖欠,甲方有權向乙方加收滯納金,滯納金爲實欠費用3%按天計算。租賃期間,乙方引致租賃物內與房屋質量有關的設備損毀,維修費由乙方承擔。

9、乙方不得擅自在租賃房屋外牆附加任何物件或塗刷任何塗料或做出任何更改。如有確實需要,必須提前一個月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獲得甲方同意後還需把改造效果圖發給甲方審查,若實際改造效果不符合效果圖,甲方有權向乙方提出賠償要求。

10、乙方如需對原有物業內部進行改造、裝修須按裝修管理相關規定進行,且必須在不損害場地、物業主體結構的前提下,否則引發的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物業改造及恢復所涉及到的所有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對已改造的物業,乙方在承租期滿後不續租的,應當將物業恢復原樣或完整保留所有裝修(牆面、地面、吊頂、門、窗、柱及場地其他裝修部分)。

五、合同續簽或解除

1、租賃期滿,乙方需續簽本合同,須於合同期滿前叄個月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後,須於合同期滿前壹個月辦理完所有續簽手續。合同期滿乙方不續租場地,乙方須於合同期滿前叄個月書面通知甲方,並須辦理完所有退場手續後方可退場。乙方在規定時間內不向甲方提出任何書面申請的,視爲乙方不續簽合同,如乙方逾期不搬遷的,甲方有權從已經解除租賃關係的房屋中將乙方的物品搬出,不承擔保管義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因此而產生的費用,並有權訴之法律,同時甲方有權另行出租商鋪。

2、乙方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乙方已交保證金、租金(含未盡期間的租金)等不予退還,甲方無需通知乙方,而有權另行出租其商鋪位置,同時甲方有權根據合同約定追究乙方的其他違約責任;

(1)合同簽訂之日起三天內安裝門頭並七日內安裝完畢,七天內入場裝修,一個月內裝修完畢;不符合本條約定的。

(2)不按時交納租金,保證金、市場經營管理費、物業管理費、水電費及其他有償服務等費用或未按時補齊保證金不足部分,逾期七日以上的。

(3)違反工商、物價、稅務、治安、衛生、消防、技監等法規,經書面警告後仍不糾正的。

(4)因商品質量或服務質量被新聞單位曝光影響甲方聲譽的。

(5)違反市場管理制度,給甲方或其他經營者造成嚴重影響的。

(6)不妥善使用、維護公共設施,造成甲方嚴重財產損失的。

(7)產品經常出現質量問題或銷售僞劣產品,經甲方警告,不予糾正的。

(8)與市場內其他經營人員、顧客或甲方吵架、打架,或者有其他嚴重侮辱顧客行爲影響甲方聲譽的。

(9)一個月內無故停業累計超過十天的。

(10)未經甲方同意私自轉租所承租的商鋪的。

六、違約責任

1、如乙方在簽訂合同後單方中止合同或因違反本合同相關規定被解除合同的,乙方所交納的保證金、租金(含未盡期間租金)不予退還(如未按時交納相關費用的,應以違約期間所屬年度全年應繳納租金及保證金總金額的雙倍作爲違約金),甲方無需通知乙方,而有權另行出租其商鋪位置,且乙方需承擔合同約定的相關違約責任。

2、如甲方違約,租期未滿單方解約的,甲方須退還乙方保證金及乙方未盡期間的租金;同時乙方依本合同相關約定追究甲方的違約責任。

七、其他約定事項

l、租賃期間,甲方如將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應符合國家有關房地產轉讓規定,不必乙方同意,但甲方應提前通知乙方。同時,在承租期內,房屋所有權的轉移應不影響本合同的履行。

2、本合同所約定事項乙方如有違反,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並追究乙方違約責任。

八、不可抗力

租賃期內,如發生政府規劃、拆遷、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造成損失的,由各方自行承擔,雙方不作違約。

九、爭議的解決方式及其他

l、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2、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3、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合同,凡與本合同有關的補充合同文件與本合同具有同樣的法律效力。

4、本合同簽訂時,須一併簽訂孝義義烏商品交易國際博覽城《市場經營管理合同》及相關附件。《市場經營管理合同》及相關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壹份,經簽章或簽字後即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 孝義市義烏商品交易博覽城有限公司

市場負責人:

經辦人: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 經辦人: 年 月 乙方簽章日

企業經營合同 篇4

合同是企業在經營過程中取得效益的橋樑,也是保障企業在經營的過程中遭遇風險時的重要規避方法。實現降低企業經營風險,達到利益最大化。而管理合同就是在爲企業提供規範化的合同機制和合法的解決風險方法。因此管理合同是企業管理的職能,科學的、合理的運用才能夠維護企業的合法權益。當今社會,企業要實現自身經濟效益的快速發展,在合作當中面對合同的訂立、履行、變更等程序當中,就必然要努力做到零訴訟,從而降低經營風險,達到利益最大化的目標。因此只有加強對合同的管理,才能夠保障企業的合法權益,保障企業的正常經營和持續發展,從而爲建設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做出貢獻。

一、管理合同的重要性

在經濟全球化發展的條件下,企業也在快速的發展成長,企業涉及的層次也越來越廣,從生活水平到虛擬網絡內容越來越複雜,在競爭中企業要謀求發展,就必須要與其他企業合作共贏,而靠“朋友義氣”的時代已經成爲過去,管理合同已經成爲企業管理是否理性化、法治化的標誌。企業加強管理合同對於企業在競爭中防範風險、減少利益糾紛、促進經營管理以及提高效益是十分的重要。加強企業管理合同,既可以保障自身的利益不被侵犯,又可以確保企業的權利與義務在合法範圍內最大的使用,在企業面對自然風險、法律風險和商業風險時爲企業發展保駕護航。如果淡化風險的防範意識,管理合同不受重視,企業的運營將會陷入被動的一方,因此企業應該把管理合同的工作作爲企業基本工作的重要內容,法律工作的重點對象。管理合同是一項尤爲重要的工作,不再是簡單的要約、簽約等內容,而是全方位的科學的有效管理,在企業當中合同管理工作的提升將直接推動企業自身的管理水平和經濟效益的快速發展。在保障企業利益的同時又能夠提高企業的市場信譽,從而實現企業的經濟效益最大化。因此,能否有效的管理合同是現代企業經營管理成功與否的重要影響因素。

二、加強企業管理合同的作用和意義

1.加強合同管理的意義

企業在經濟發展過程中的一切行爲最終都會體現在合同上。企業實行管理合同的制度,是企業正確用法律的方法來管理自身的體現,隨着中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快速發展和法律制度的不斷完善,合同已成爲企業與企業之間的義務和享有的依據,是雙方相互認可的承諾。管理合同也越來越重要,企業每年都會簽訂一大批的合同,並履行、變更及解除等等,如果只依靠工商行政管理機構的監督是遠遠不夠的,所以企業內部加強管理合同,加強企業的內部控制、掌握企業的經營動向、規避風險、提高管理工作水平是非常重要的方式方法。企業管理合同的好壞將會直接影響到企業的社會信譽度,從而影響產品效益,產品失效將會直接影響企業的社會生存,使其不能夠面對大大小小的競爭壓力。沒有有效合理的管理合同的方法,任何一家企業都不能夠正常的進行生產經營活動,從而阻礙了企業發展的戰略腳步。它也不再是簡單的簽約、承諾等內容了,而是一種全方位的科學管理方法,現代的企業如果能夠對合同進行有效的管理將會提高企業的管理水平和經濟效益。

2.加強合同管理的作用

(1)企業而言,加強合同的管理力度,即是在爲企業建立一整套的規章制度,促使企業有法可依及時發現其發展達的漏洞,從而避免經濟損失。

(2)合同管理既可以提高企業管理的專業化又能增長企業的經濟效益。企業通過其合同成本的價格分析,進而達到有效的節約成本,提高工作效率的目的,從而企業的經濟效益得到較爲明顯的提升。

(3)對合同加強其管理,在提升合同審查與審批工作效率的同時,既是在對合同進行科學有效的管理,無形之中增加了管理的透明度和監督力度,爲企業的工作氛圍保持了良好的風氣。提升員工的工作效率和積極性。

(4)加強企業的合同管理工作是減少經濟糾紛的有效手段,且在面對糾紛時也能夠依據合同從而合法的維護企業自身的利益。因此加強合同管理既是在對合同條款的掌握力度增強,提高其執行合同條款的自覺性和法制觀念,做到防患於未然的效果。

三、在企業發展中如何實際的運用管理合同

1.企業發展中的管理合同

管理合同在企業發展的過程中是一種動態的過程,是通過合理的內部機構設置和人員配備,運用科學的管理方法來完成計劃中的企業發展、經營策略和目標的過程,在發展的過程中企業的管理合同大致分爲準備簽訂前的管理、簽訂中的管理、履行合同中的管理、終止合同時的管理。這些環節是相互獨立又相互影響的關係,有着各自的內容和特點。加強管理合同對企業是具有非常重大的特殊意義,在全球經濟一體化的同時,企業要快速的發展就必然會與其他企業合作共贏,而企業通常都是通過履行合同的嚴格程度來判斷企業運作是否規範。

2.科學實際的運用管理合同

(1)簽訂前規避潛在風險①對企業的社會影響和信譽,產品生產所需要的材料進行市場調查,建立檔案,在合同簽訂的過程中提供參考。如果忽略了前期的調研,造成對企業和產品市場情況不瞭解,決策失誤,不僅帶來不了任何經濟效益,反之更會造成巨大的經濟損失。②在前期做好充分的準備工作,對企業的產品進行宣傳與包裝,讓客戶瞭解企業的產品用途、質量及特點,取得客戶的信任,提高企業的知名度和社會影響力,爲合同簽訂在簽訂的過程中佔據有利地位。

(2)簽訂中正確維護權利和義務①合同內容要明確、無誤,包括合同當中的所有條款;承諾應肯定的答覆,不是含糊不清的,有分歧要及時明確的在有效期內提出。事先做好充分準備,根據重要的程度組建相應的隊伍,做到知己知彼,並制定相應的方案,在合同簽訂過程中做好完整的記錄。②事先做好法律諮詢,熟悉相關的法律知識,必要時向有關部門請求幫助,並經常組織企業員工學習和掌握相關的法律知識。規範合同文本的格式,做到合法性,文本內容條款齊全、文字含意清晰明瞭、責任明確,每一個字都做到準確無誤才能避免風險。③最後雙方意見達成一致,在合同文書上簽字、蓋章(加蓋印章時應選擇帶有法律效應的印章,受法規保護的專用特性的法人印章)等必要的手續,這樣合同才能對雙方具有約束力,並及時送交有關機關審批,公證或備案,使合同得到法律的認可並保護。

(3)相互履行①合同簽訂後及時建立賬本,對企業自身的全部內容進行分類登記,科學高效的管理合同的信息;爲企業管理工作提供支持;增加管理合同的公開化,提高監督能力。這樣可以及時瞭解企業自身各類合同的履行情況,從而方便企業管理合同的人員檢查和管理。及時督促企業按時、按標準的完成合同規定的進度,發現問題時也能夠及時處理方法,保障企業自身的利益和義務。②在履行合同的過程中,有一方變更合同時,必須依據法律規定或者雙方達成共識,變更包括合同內容、履行的條款、附加條件等等須得雙方協商,經過對方同意,變更後的內容必須保障合法性、遵守法律規定的程序。

(4)合同終止後在合同終止後對已經履行的不應終止,對於沒有及時履行的條款終止履行。原本合同上的結算和條款在合同解除後,仍對雙方企業具有約束力,在合同終止前,單方或者雙方進行履行行爲的當事人,在合同解除後,企業可以要求恢復應有的權利,合同的解除不能夠影響企業追訴賠償損失的權利,依法辦理手續。合同解除又分爲:約定解除;協議解除;法定解除。而合同解除可能是因爲一方要求賠償損失,因此,企業在合同管理工作當中及時瞭解其合同解除後,債務債權是否消滅,做到有法可依的企業管理。

四、結語

管理合同作爲企業管理過程當中的一個重要部分,它會一直隨着企業的發展而不斷地完善和發展。以此建立合理的管理工作機制,使企業在經營活動的過程中規避風險,保障安全,才能夠實現企業利益最大化的作用。並且企業在管理合同的工作中需要規避多層次的潛在威脅,存留必備的證據,規範其管理合同的行爲,提高管理合同質量,才能夠促使合同管理在企業經營發發展的過程當中保障企業的交易安全與防範風險,使企業的利益達到最大化。

企業經營合同 篇5

甲方(委託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受託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鑑於:

1、 年 月 日, 公司(即甲方,以下簡稱公司)董事會通過《關於 的決議》,決定對公司實施整體(或業務)託管經營。

2、乙方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設立的 公司,具有簽署和履行本協議的獨立法人資格和權利,願意接受甲方委託對公司實施整體(或業務)託管經營。

爲進一步提升公司管理水平,提高公司經營效益,實現公司跨越發展,甲方同意授權乙方對公司實施整體(或業務)託管經營。爲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等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甲、乙雙方經自願、平等協商一致,就公司託管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託管標的

1.1 本協議項下託管標的名稱爲: ,成立於 ,地址: ,

法定代表人: ,註冊資本: ,企業性質: ,經營範圍: 。

1.2 根據《 審計報告》的記載,截止到? 年?月?日,公司總資產爲人民幣? 萬元、總負債爲人民幣? 萬元、所有者權益(淨資產)爲人民幣??萬元;職工人數爲?人,其中離退休人員? 人。

第二條 託管期限

本協議項下乙方對公司的託管經營期限爲 年,自乙方整體接管公司之日起算。

第三條 託管事項

3.1 本協議託管經營期限內,乙方全面負責公司的生產、經營、管理(或業務)。具體包括:

3.1.1 主持公司的生產經營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公司董事會決議;

3.1.2 擬訂、組織實施公司年度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3.1.3 擬訂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3.1.4 擬訂公司內部管理機構設置方案;

3.1.5 公司董事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3.2 乙方託管經營期間,公司的產權隸屬關係保持不變,公司資產依法歸公司所有。

第四條 託管經營目標

4.1 乙方承諾:在乙方託管經營期內,公司淨資產應保持不低於 萬元,稅後利潤年平均增長率不低於: ,負債率小於 。

4.2 本協議生效後 日內,乙方應組成不少於 人的託管組,具體負責本協議項下託管經營工作。乙方託管組人員名單應當報公司董事會備案,否則甲方有權不予接收。

4.3 本協議生效後 日內,乙方應當向公司董事會提交企業託管經營方案。託管經營方案經公司董事會審批同意後,由乙方負責組織、實施。

第五條 託管經營擔保

5.1 本協議生效後 日內,乙方應當向甲方提交金額爲人民幣_________元整(大寫: )的託管經營保證金(或由國有或股份制商業銀行省級分行出具的擔保金額爲人民幣_________元整(大寫: )的履約銀行保函),作爲乙方履行本協議項下託管經營義務的擔保。

5.2 乙方違反本協議約定或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有權直接從託管經營保證金中扣收違約金或要求擔保銀行在擔保金額範圍內支付違約金。

5.3 託管經營期限屆滿或本協議提前終止,乙方應當將扣除違約金後的託管經營保證金餘額或履約銀行保函返還乙方。

第六條 託管費用及支付

6.1 本協議項下託管費用爲人民幣 元(大寫: )。

6.2 甲方分 期支付託管費用,其中第一期託管費用於 年 月 日向乙方支付,第二期託管費用於 年 月 日向乙方支付,第三期託管費用於 年 月 日向乙方支付……

第七條 甲方(董事會)的權利和義務

7.1 甲方依法對公司資產享有法人財產權。

7.2 對乙方提出的公司年度經營計劃、重大經營決策、重要資產處置等重大事項享有審查、否決權。

7.3 有權對乙方的託管經營活動進行監督、檢查,有權向乙方提出書面整改意見。

7.4 有權對乙方進行經營目標考覈,有權委託專業機構對乙方的託管經營活動進行審計、評估等。

7.5 有權任命公司主要財務負責人,公司會計部門直接對公司董事會負責。

7.6 負責辦理本協議項下公司託管事宜的審批手續,確保乙方託管經營合法、有效。

7.7 按照本協議約定向乙方支付託管費用。

7.8 按照本協議約定協助乙方組織、協調有關託管經營工作。

7.9 不得非法干涉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管理活動。

第八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8.1 有權按照本協議約定接管公司,有權以公司名義開展對外經營活動。

8.2 有權按照本協議約定組織、實施公司的生產、經營及管理活動。

8.3 有權要求甲方按照本協議約定支付託管費用。

8.4 應當確保公司資產實現保值增值,保證託管經營目標的實現。

8.5 應當妥善保管甲方移交的各項文件、資料,託管經營期滿後按照本協議約定移交甲方。

8.6 依法經營,按照工商、稅務等機關的規定和要求辦理公司年檢、依法納稅。

8.7 嚴格執行企業財務會計制度,遵守公司各項管理制度。

8.8 乙方應按季度向甲方董事會提交財務、業務報表和甲方要求提交的其它資料,定期報告 公司經營情況。

8.9 接受公司董事會的監督、檢查與質詢,按照董事會的要求進行整改。

8.10 未經公司董事會書面同意,不得以公司名義貸款、提供擔保,不得以出租、出借、贈與、轉讓、質押、抵押等任何方式處分公司財產。

8.11 按照本協議約定履行託管經營義務,不得部分或全部將公司交由他人託管經營。

8.12 不得爲自己或者他人謀取屬於公司的商業機會,不得自營或爲他人經營與託管公司同類的業務。

第九條 託管事項的交接

9.1 本協議生效後 日內,甲方負責擬訂企業託管移交清單,向乙方移交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公章及其它印鑑、銀行帳號、管理文件、人事檔案、業務檔案、技術資料、財務賬冊、資產憑證等全部公司經營管理資料。

9.2 企業移交工作完成後 日內,甲、乙雙方共同對企業託管移交清單進行簽章確認,乙方實際接管公司。

9.3 乙方託管經營期滿前 日內,甲、乙雙方應當共同委託專業機構對公司進行財務審計。甲、乙雙方依據專業機構的審計報告制定移交方案。

9.4 託管經營期限屆滿之日起 日內,甲、乙雙方共同簽署《企業託管經營終結確認書》,乙方結束並退出對公司的託管經營。

第十條 公司債權、債務的處理

10.1 根據《 公司債務處置方案》,乙方接管前的公司債務由公司自行承擔。

10.2 本協議託管經營期間,乙方應採取有力措施、積極追償公司債權,債權回收所得歸公司所有。

10.3 乙方因履行託管經營義務形成的債務,由公司承擔。但因乙方過錯等原因形成的債務,由乙方自行承擔,與公司無關。

第十一條公司勞動、人事管理

第十一條 公司勞動、人事管理

11.1 經公司董事會批准,乙方有權根據業務發展情況決定公司崗位設置及人員配備。

11.2 乙方應依法進行勞動、人事管理,確保公司職工隊伍的穩定;未經公司董事會批准,不得隨意解聘公司職工。

11.3 本協議託管經營期限內,未經公司董事會批准,乙方不得擅自變更公司員工工資及各項福利待遇。

11.4 乙方應當依法爲公司職工辦理社會保險手續,按時繳納各項社保費用。

11.5 乙方派駐的託管組人員的工資等勞動報酬由乙方自行支付,不得納入公司職工工資管理;

第十二條 重大事項的通知

12.1 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應當在3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甲方:

12.1.1 乙方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聯繫方式等發生變更;

12.1.2 乙方經營範圍和註冊資本變更、股東變動;

12.1.3 乙方發生改制、重組、合併、分立等重大事項或涉及重大經濟糾紛;

12.1.4 乙方被宣告破產、歇業、解散、被停業整頓、被吊銷營業執照。

12.2 上述情形影響乙方實施託管經營的,乙方應當妥善落實本協議項下託管經營責任並向甲方提交具體方案。

第十三條 甲方的陳述和聲明

13.1 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一切文件、資料均真實、準確和完整,不存在遺漏、虛假、誤導性陳述。

13.2 本協議項下的託管經營已經獲得必要的內部授權,並按照法定程序履行了必要的審批手續,乙方依據本協議享有的託管經營權真實、合法、有效。

13.3 甲方保證按本協議約定履行其在本協議項下的各項義務。

第十四條 乙方的陳述和聲明

14.1 乙方具有簽訂和履行本協議所必須的民事權利能力和行爲能力,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並且乙方已經獲得簽署本協議的所有必要和合法的內部和外部的批准和授權。

14.2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一切文件、資料均真實、準確和完整,不存在遺漏、虛假、誤導性陳述。

14.3 乙方保證在託管經營期內忠實、勤勉的履行本協議項下託管經營義務。

14.4 本協議項下乙方的一切義務對其繼承人、接管人、受讓人及其合併、改組、更改名稱等後的主體均具有完全的約束力,不受任何爭議、索賠和法律程序及上級單位任何指令的影響。

第十五條 保密義務

15.1 甲、乙雙方對因本協議的簽訂和履行而獲知的對方的商業祕密負有保密責任,未經對方書面許可,不得將前述商業祕密公開或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披露。

15.2 上述保密責任期限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至有關商業祕密成爲公開信息時止。

第十六條 協議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16.1 本協議生效後,甲、乙雙方不得擅自變更或提前解除本合同。

16.2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可以對本協議進行修改或補充,但須簽署書面協議。

16.3發生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協議:

16.3.1 乙方逾期30日以上仍未足額提交託管經營擔保的;

16.3.2 擅自處置公司資產或以公司名義貸款、提供擔保的;

16.3.3 部分或全部將公司交由他人託管經營的;

16.3.4 乙方未實現本協議約定的託管經營目標的;

16.3.5 乙方被宣告破產、歇業、解散、被停業整頓、被吊銷營業執照的;

16.3.6 乙方違反本協議約定義務,給甲方造成損失的。

16.4 發生以下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協議:

16.4.1 甲方逾期30日以上未將公司交付乙方託管經營;

16.4.2 甲方逾期30日以上未足額支付託管費用。

16.5 本協議提前終止的,甲、乙雙方應當按照本協議第九條的約定辦理交接手續。

第十七條 違約責任

17.1 本協議生效後,甲、乙雙方均應全面履行本協議約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協議約定義務,應承擔相應違約責任,並賠償由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17.2 甲方逾期未將公司交由乙方託管經營的,應當按照託管費用總額日萬分之五的比例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17.3 甲方逾期未支付託管費用的,應當按照逾期託管費用日萬分之五的比例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17.4 乙方未實現本協議約定的託管經營目標的,應按照託管費用總額10%的比例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17.5 乙方逾期未將公司移交甲方的,應當按照託管費用總額日萬分之五的比例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17.6 因乙方或乙方工作人員原因給公司造成損失的,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八條 爭議的解決

18.1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協議過程中發生的爭議,應首先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則按第 方式解決:

18.1.1 由 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按照當時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地點爲 ,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甲、乙雙方均有約束力;

18.1.2 在甲方所在地法院通過訴訟方式解決。

18.2 在訴訟或仲裁期間,本協議不涉及爭議部分的條款仍需履行。

第十九條 附則

19.1 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爲本協議附件。

19.2 本合同附件是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9.3 本協議任何條款或任何部分的無效或不可強制執行,不影響本協議任何其它條款或部分的效力或可強制執行性。

19.4 本協議自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加蓋單位公章及乙方足額提交託管經營擔保之日起生效。

19.5 本協議正本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

1、公司董事會決議

2、公司財務審計報告

3、企業託管經營方案

4、乙方託管組名單

5、企業託管移交清單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企業經營合同 篇6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訂立合同雙方:

甲方:(以下稱出租方):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乙方:(以下稱承租方):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第二條 根據出租人的公開招標和承租人的投標與答辯,經過評標委員會的最後評標,_________及其合夥人被確定爲中標承租人。出租人和承租雙方依據招標標底所確定的基本內容,特訂立本合同。

第三條 租賃雙方表示,租賃經營是一種新型的社會主義經營方式,願意在搞活企業、提高經濟效益的前提下,創出企業租賃經營的新經驗。

第四條 租賃經營後,仍然是國有企業性質。

第五條 租賃經營後,必須堅持社會主義方向,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各項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法令,依法經營。

第六條 經營範圍和產品方向,原則上應符合本行業的.特點和發展規劃。

第七條 租賃經營後,應成爲獨立覈算、照章納稅、自主經營、自負盈虧、具有自我改造和自我發展能力的人。

第二章 租賃期限、財產和租金

第八條 租賃經營期限爲_________年,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九條 本廠共有財產_________元,其中;國家資產_________元,流動資金_________元。租給承租人的自主經營。

第十條 租金定爲_________元,爲_________年繳納。其中:_________年度_________元;_________年度_________元;_________年度_________元。

第十一條 租金於應交年度的年後30日內,由銀行劃撥,一次付清。

第十二條 出租人爲了本廠發展需要,將租金收入返回承租人,作爲擴大生產的資金,應當相應增加租金。承租人應做到專款專用。

第十三條 承租人對租賃的固定資產,應提取不低於_________%的折舊基金和_________%的大修理基金,必須做到專款專用。

第十四條 本廠租賃經營前的債務,由出租人清償。

第十五條 承租人用個人所得對本廠投資,產權歸承租人所有,租賃期滿後,可以帶走,也可以折價給下一個承租人。

第三章 承租人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六條 承租人的權利

1.承租人是本廠租賃經營期間的法定代表人和當然廠長。合夥租賃的承租代表人爲法人代表和副廠長。

2.承租人對租賃的財產有完全的使用權。

3.承租人對本廠的經營有完全的自主權。

4.承租人對本廠經營管理有機構設置權;人事任免權;專業技術人員的聘任權;獎懲、招用和辭退職工權。

5.自選工資形式、自定工資標準和資金分配權。

6.本廠納稅後剩餘的利潤,由承租人自主支配,分配的辦法,承租人可以和職工商量決定。

7.承租人從租賃之月開始,停發工資、獎金,但保留原工資級別,並享受國家統一的晉級權。檔案工資允許計入成本。

8.承租人在租賃期間,享受國家規定的全民所有制企業職工的勞保福利待遇和公費醫療待遇。

9.承租人對租賃的設備中閒置無用、技術性能落後的舊設備,可以提出處理意見,經出租人同意,辦理手續,進行更新改造。

第十七條 承租人的義務

1.承租人必須按照有關規定繳納各種稅、費和統籌基金,其中包括國家能源交通重點建設基金。

2.承租人必須近期如數繳納租金。

3.承租人必須保證租賃的廠房、設備的完好,按照設備管理的有關規定,對設備進行定期維護保養。不經出租人的同意不得轉租、轉包他人經營。

4.合同終止時,承租人應當保證租賃的固定資產淨值不減少。

5.承租人應當對租賃的廠房、設備進行財產保險。

6.承租人要自覺接受黨組織的監督,尊重職工的民主權利,向職工報告工作,聽取職工的意見和合理化建議。

7.承租人要支持基層黨組織、工會、共青團的工作,解決所需人員的工資及必要的活動經費和活動場所。

8.承租人必須保障本廠職工的合法權益,應當在提高經濟效益的前提下,不斷提高職工的平均收入,不斷改善職工的勞動條件和福利待遇。

9.承租人應當有價值_________元的財產作抵押,抵押物在租賃經營期間只有使用權,無處分權。抵押物應申請家庭財產保險。抵押金應交出租方存入銀行,利息歸承租人所有。

第四章 出租人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八條 出租人的權利

1.有權按時如數向承租人收取租金。

2.有權監督租賃財產不受損害。

3.有權監督本廠的產品方向。

4.對本廠財務有監督、審計權。

5.對本廠的產品質量有檢查權。

6.有權維護本廠職工的合法權益。

第十九條 出租人的義務

1.根據承租人的請求,積極協助解決經營活動中的困難和問題。

2.不得違反合同規定,干涉承租人的經營自主權,干擾承租人的經營管理活動。

3.不得平調本廠的設備和特資

4.應當按照合同規定保障承租人的合法權益。

第五章 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第二十條 合同生效後,即具有法律約束力,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

第二十一條 合同履行期間,如果國家政策與合同簽訂時發生較大變化時,受影響的一方可以提出變更或解除合同。

第二十二條 因承租人經營管理不善,或者重大決策失誤,給工廠造成連續一年以上虧損或重大損失時,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不負違約責任,保留向承租人要求賠償損失的權利。

第二十三條 由於出租人違反合同規定,干擾承租人的經營管理活動,使承租人無法繼續經營,或者承租人的合法收入得不到保障時,承租人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出租人承擔違約責任。

第二十四條 由於不可抗力的原因,使合同無法完全履行或者無法履行的時候,經過雙方協商,可以變更或解除合同。

第二十五條 租賃期滿,合同自行終止。

租賃期滿前30日,承租人將本廠的固定資產和流動資金評估表和債權、債務平衡表交出租人審覈,出租人會同財政、稅務、銀行、審計等有關部門代表進行審覈,審覈無誤後,經租賃雙方代表簽字後,承租人可以離職。

第二十六條 租賃期滿後,本廠仍要租賃經營時,承租人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承租的權利。

第六章 違約責任

第二十七條 租賃雙方應全面、實際履行合同,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的應負違約責任,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條款處理。

第二十八條 承租人不能按期繳納租金的,應承擔違約責任,支付當年租金_________%的違約金,並按每日萬分之_________支付滯納金。

第二十九條 承租人無力支付租金的,應當用風險保證金支付,風險保證金不足繳納租金的,承租人應用抵押物或抵押金(保證人的保證金)折抵租金。

合夥承租的合夥人負連帶責任。

第三十條 承租期滿,承租人不能按質量交還租賃的財產,承租人應賠償損失並支付缺少數量價值_________%的違約金。

第三十一條 出租人違反合同規定,應承擔違約責任,給承租人造成經濟損失的,應賠償直接損失,並支付當年租金_________%的違約金。

第三十二條 租賃雙方發生糾紛以後,應當協商或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到人民法院起訴。

第七章 附則

第三十三條 承租代表人發生意外事故,由合夥人根據合夥協議另行推選承租代表人。

第三十四條 出租人的《租賃經營方案》、《招標書》和承租人的《投標書》、《答辯材料》均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與合同正文有矛盾之處,以合同正文爲準。

第三十五條 本合同由出租方代表、承租方代表簽字並經公證處公證後生效。

出租方代表(簽字):_________ 承租方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公證書編號:_________

茲證明出租方_________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代理人)_________與承租方代表_________(承租經營者)(或承租方_________)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簽約地點或本公證處),在我的面前,簽訂了前面的《_________企業租賃經營合同》。

經查,上述雙方當事人的簽約行爲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五十五條的規定;合同上雙方當事人的簽字、印章屬實;合同內容符合《全民所有制小型工業企業租賃經營暫行條例》和《_________》(相應的法規、規章)的規定。

公證處(蓋章):_________

企業經營合同 篇7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訂立合同雙方:

甲方:(以下稱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乙方:(以下稱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第二條根據出租人的公開招標和承租人的投標與答辯,經過評標委員會的最後評標,________及其合夥人被確定爲中標承租人。出租人和承租雙方依據招標標底所確定的基本內容,特訂立本合同。

第三條租賃雙方表示,租賃經營是一種新型的社會主義經營方式,願意在搞活企業、提高經濟效益的前提下,創出企業租賃經營的新經驗。

第四條租賃經營後,仍然是國有企業性質。

第五條租賃經營後,必須堅持社會主義方向,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各項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法令,依法經營。

第六條經營範圍和產品方向,原則上應符合本行業的特點和發展規劃。

第七條租賃經營後,應成爲獨立覈算、照章納稅、自主經營、自負盈虧、具有自我改造和自我發展能力的人。

第二章租賃期限、財產和租金

第八條租賃經營期限爲____年,即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九條本廠共有財產____元,其中;國家資產____元,流動資金____________元。租給承租人的自主經營。

第十條租金定爲____元,爲____年繳納。其中:________年度________元;________年度________元;________年度________元;

第十一條租金於應交年度的年後日內,由銀行劃撥,一次付清。

第十二條出租人爲了本廠發展需要,將租金收入返回承租人,作爲擴大生產的資金,應當相應增加租金。承租人應做到專款專用。

第十三條承租人對租賃的固定資產,應提取不低於____%的折舊基金和____%的大修理基金,必須做到專款專用。

第十四條本廠租賃經營前的債務,由出租人清償。

第十五條承租人用個人所得對本廠投資,產權歸承租人所有,租賃期滿後,可以帶走,也可以折價給下一個承租人。

第三章承租人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六條承租人的權利

1.承租人是本廠租賃經營期間的法定代表人和當然廠長。合夥租賃的承租代表人爲法人代表和副廠長。

2.承租人對租賃的財產有完全的使用權。

3.承租人對本廠的經營有完全的自主權。

4.承租人對本廠經營管理有機構設置權;人事任免權;專業技術人員的聘任權;獎懲、招用和辭退職工權。

5.自選工資形式、自定工資標準和資金分配權。

6.本廠納稅後剩餘的利潤,由承租人自主支配,分配的辦法,承租人可以和職工商量決定。

7.承租人從租賃之月開始,停發工資、獎金,但保留原工資級別,並享受國家統一的晉級權。檔案工資允許計入成本。

8.承租人在租賃期間,享受國家規定的全民所有制企業職工的勞保福利待遇和公費醫療待遇。

9.承租人對租賃的設備中閒置無用、技術性能落後的舊設備,可以提出處理意見,經出租人同意,辦理手續,進行更新改造。

第十七條承租人的義務

1.承租人必須按照有關規定繳納各種稅、費和統籌基金,其中包括國家能源交通重點建設基金。

2.承租人必須近期如數繳納租金。

3.承租人必須保證租賃的廠房、設備的完好,按照設備管理的有關規定,對設備進行定期維護保養。不經出租人的同意不得轉租、轉包他人經營。

合同終止時,承租人應當保證租賃的固定資產淨值不減少。

承租人應當對租賃的廠房、設備進行財產保險。

4.承租人要自覺接受黨組織的監督,尊重職工的民主權利,向職工報告工作,聽取職工的意見和合理化建議。

承租人要支持基層黨組織、工會、共青團的工作,解決所需人員的工資及必要的活動經費和活動場所。5.承租人必須保障本廠職工的合法權益,應當在提高經濟效益的前提下,不斷提高職工的平均收入,不斷改善職工的勞動條件和福利待遇。

6.承租人應當有價值____元的財產作抵押,抵押物在租賃經營期間只有使用權,無處分權。抵押物應申請家庭財產保險。抵押金應交出租方存入銀行,利息歸承租人所有。

第四章出租人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八條出租人的權利

1.有權按時如數向承租人收取租金。

2.有權監督租賃財產不受損害。

3.有權監督本廠的產品方向。

4.對本廠財務有監督、審計權。

5.對本廠的產品質量有檢查權。

6.有權維護本廠職工的合法權益。

第十九條出租人的義務

1.根據承租人的請求,積極協助解決經營活動中的困難和問題。

2.不得違反合同規定,干涉承租人的經營自主權,干擾承租人的經營管理活動。

3.不得平調本廠的設備和特資。

4.應當按照合同規定保障承租人的合法權益。

第五章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第二十條合同生效後,即具有法律約束力,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

第二十一條合同履行期間,如果國家政策與合同簽訂時發生較大變化時,受影響的一方可以提出變更或解除合同。

第二十二條因承租人經營管理不善,或者重大決策失誤,給工廠造成連續一年以上虧損或重大損失時,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不負違約責任,保留向承租人要求賠償損失的權利。

第二十三條由於出租人違反合同規定,干擾承租人的經營管理活動,使承租人無法繼續經營,或者承租人的合法收入得不到保障時,承租人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出租人承擔違約責任。

第二十四條由於不可抗力的原因,使合同無法完全履行或者無法履行的時候,經過雙方協商,可以變更或解除合同。

第二十五條租賃期滿,合同自行終止。

租賃期滿前 日,承租人將本廠的固定資產和流動資金評估表和債權、債務平衡表交出租人審覈,出租人會同財政、稅務、銀行、審計等有關部門代表進行審覈,審覈無誤後,經租賃雙方代表簽字後,承租人可以離職。

第二十六條租賃期滿後,本廠仍要租賃經營時,承租人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承租的權利。

第六章違約責任

第二十七條租賃雙方應全面、實際履行合同,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的應負違約責任,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條款處理。

第二十八條承租人不能按期繳納租金的,應承擔違約責任,支付當年租金____%的違約金,並按每日萬分之____支付滯納金。

第二十九條承租人無力支付租金的,應當用風險保證金支付,風險保證金不足繳納租金的,承租人應用抵押物或抵押金(保證人的保證金)折抵租金。

合夥承租的合夥人負連帶責任。

第三十條承租期滿,承租人不能按質量交還租賃的財產,承租人應賠償損失並支付缺少數量價值____%的違約金。

第三十一條出租人違反合同規定,應承擔違約責任,給承租人造成經濟損失的,應賠償直接損失,並支付當年租金____%的違約金。

第三十二條租賃雙方發生糾紛以後,應當協商或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到人民法院起訴。

第七章附則

第三十三條承租代表人發生意外事故,由合夥人根據合夥協議另行推選承租代表人。

第三十四條出租人的《租賃經營方案》、《招標書》和承租人的《投標書》、《答辯材料》均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與合同正文有矛盾之處,以合同正文爲準。

第三十五條本合同由出租方代表、承租方代表簽字並經公證處公證後生效。

出租方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租方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