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着人們法律意識的建立,越來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簽訂合同能促使雙方規範地承諾和履行合作。那麼制定合同書有什麼需要注意的呢?下面是小編爲大家整理的委託代理合同,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委託代理合同1
本合同由下列雙方簽訂:
委託人: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受託人:_________律師事務所(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負責人:_________(合夥所)/法定代表人:_________(國辦所、合作所)
電話:_________
甲方因(注:此處概括表述委託事項)法律事務,經與乙方協商,現委託乙方指派律師擔任代理人。爲此,雙方本着平等協商的原則,根據《合同法》、《律師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訂立本合同,以資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委託代理事項
1、委託代理內容:
2、委託代理權限:以甲方簽署的《授權委託書》爲準。
3、委託代理期限:
本合同訂立後如發生委託事項變化和/或代理權限變更,雙方應就委託事項和/或委託權限變更事宜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第二條指派代理律師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並經甲方同意指派律師_______擔任甲方本合同項下法律事務的委託代理人。
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代理律師因健康、執業機構變動、被暫停執業等原因不能履行代理職責時,甲方同意乙方另行指派代理律師執行本合同項下代理事務。
第三條代理律師的職責
乙方及其指派律師履行本合同項下的法律事務的職責:
(一)誠實守信,勤勉盡責,按照法律、法規和律師行業的執業規定,盡力維護甲方合法權益;
(二)尊重甲方的知情權,及時向甲方通報代理情況;對甲方提出的有關意見建議,代理律師應當認真聽取並妥善處理;
(三)保守在代理過程中所獲悉的'甲方商業祕密或個人隱私;
(四)嚴格依據甲方的授權爲代理行爲,不得有損害甲方利益的越權代理或無權代理行爲;
(五)不得利用提供法律服務之便利,非法牟取本合同項下法律事務所指向的甲方利益;
(六)謹慎保管甲方提供的證據和其他法律文件,保證其不遭受滅失。
第四條事實陳述和證據提交
(一)甲方應向代理律師陳述涉及本合同項下法律事務的全部事實,並按《證據材料提交通知》的要求提供有關證據材料和/或證據線索。如果甲方未按該通知要求的時間和內容提交證據材料和/或證據線索,由此產生的不利於甲方的後果,應歸責於甲方。
(二)甲方向代理律師提交的有關證據材料爲原件的,雙方經辦人應當辦理交接簽字手續;若是複印件,應由甲方指定的簽字人在證據材料上簽名確認。
第五條律師服務費及其支付方式
根據國家計委、司法部《律師服務收費管理暫行辦法》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過協商確定,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律師服務費(注;此處應詳細訂明金額、支付時間等)。
第六條差旅費及其支付方式
乙方履行本合同所需差旅費
第七條不屬乙方的收費
乙方辦理本合同項下法律事務涉及的下列費用,由甲方另行向其他收費機構或個人支付:
(一)人民法院、行政機關、仲裁機構、鑑定機構、公證機構等部門收取的費用;
(二)經甲方同意的專家論證費用。
第八條禁止合同外收費
除本合同約定的收費外,乙方承諾不再就辦理本合同項下法律事務向甲方收取本合同約定範圍之外的其他任何費用;乙方代理律師以任何理由提出合同約定以外的任何收費,甲方應當予以拒絕。
第九條合同提前終止
在本合同訂立或/和履行過程中出現下列情況,乙方有權終止本合同,但應將終止合同的事由及有關情況知會甲方:
(一)本合同訂立後乙方發現存在不可克服的利益衝突,繼續代理將違反法律或者律師執業規範;
(二)甲方堅持要求代理律師追求無法實現或不合理的代理目標;
(三)在事先無法預見的前提下,繼續履行本合同將會給乙方帶來不合理的費用負擔,而雙方未能就追加律師服務費達成補充協議;
(四)甲方故意捏造、隱瞞事實、弄虛作假,欺騙或誤導代理律師,經代理律師指出後甲方仍不予糾正。
依據本條第(一)項終止本合同的,乙方已收律師服務費應予退還;依據本條(二)或/和第(三)或/和(四)項終止本合同的,乙方已收律師服務費不予退還。
第十條如遇事先無法預見的情勢,代理律師在授權權限之外爲維護甲方合法權益所實施的代理行爲,甲方應予確認。
第十一條守約承諾
本合同履行期間,甲、乙雙方均不得單方終止合同,否則將依本合同的約定承擔違約責任。本合同另有約定除外。
第十二條違約責任
(一)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十一條之約定,其所收律師服務費(不含已實際發生的差旅費)應在甲方要求退費後全部退還甲方。
(二)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十一條之約定,除已繳費用乙方不予退還外,乙方有權要求甲方繳清合同約定的全部律師服務費。
(三)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五條、第六條之約定向乙方支付律師服務費和/或差旅費的,乙方有權隨時中止或終止代理服務,由此所造成的一切後果均由甲方承擔。
(四)代理律師在履行本合同項下的法律事務過程中,因其工作疏忽或過失導致甲方經濟損失的,按照乙方投保的《律師執業責任保險合同》的有關規定向甲方賠償。
㈤代理律師在履行本合同項下的法律事務過程中,因其故意導致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當承擔損失賠償責任。
第十三條合同解除
本合同履行中,如一方要求解除合同,需由雙方協商並另行簽訂書面協議。
第十四條履職監督
爲便於乙方瞭解承辦律師的履職情況,甲方承諾在乙方代理律師代理案件的任何一個階段或乙方代理律師履職終止時,認真填制《律師服務質量徵求意見表》寄、交乙方。
第十五條合同履行完畢
乙方的代理職責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注:此處應明確約定代理事項的結束點)_______時止。
第十六條爭議解決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糾紛,應儘量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成都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七條合同生效
除非本合同另有約定,本合同經雙方簽署即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甲方執_______份,乙方執_______份。
第十八條合同附件
本合同附件包括《授權委託書》、《律師服務質量徵求意見表》、《委託事項法律風險告知書》、《證據材料提交通知》,在本合同簽訂時由甲方一併簽收;前兩項爲待填文書,由甲方填制後送交乙方。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名):_________授權代表(簽名):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帳號:__________
本合同簽訂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合同2
甲方:
身份證號/身份證號/營業執照號:
地址:
電話
乙方:
地址:
電話:
甲方因一案,於年月日與乙方簽訂委託代理合同(盈長沙字第號),委託乙方爲階段的代理人/辯護人,乙方指派律師爲甲方提供法律服務。
現因,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雙方解除於年月日簽訂的編號爲盈長沙字第號委託代理合同。
第二條律師費的約定
第三條本協議生效後,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終止,甲乙雙方不存在任何未了結事項。甲乙雙方均不得以任何方式追究對方的法律責任。
第四條甲、乙雙方無其他任何爭議。
第五條本協議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兩份,於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生效。
甲方:乙方:
時間:
委託代理合同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與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本着平等互惠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乙方作爲甲方的代理商代理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代理資格
1、具有法人資格,固定的營業場所,有一定的付款能力。
2、嚴格遵守甲方的代理銷售策略及本協議有關規定。
3、具備以上條件,第一次定貨數量不少於_______套,以後每次定貨數量不少於_______套。簽定本協議,填寫_______________,即可取得相應代理資格。
二、代理產品、地區、期限
1、甲方授權乙方爲__________________,地區爲_________省_________市,期限從本協議簽訂之日起到______年______月日止。
2、乙方爲甲方_________及_________系列產品的代理商,享受代理商代理價格。
三、甲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
1、在乙方提交訂貨計劃的前提下,甲方負責保證足夠的貨源。
2、甲方在一定範圍內爲乙方提供一定數量的宣傳材料。
3、在協議期間,甲方根據乙方的銷售數量和實際情況,有權終止乙方代理資格。
4、乙方的.合法銷售用戶遞交的用戶登記表經甲方確認後,即成爲甲方的註冊用戶,註冊用戶可享受相應的網上服務和軟件升級服務
5、甲方對乙方的商業行爲和法律行爲及經營不善所造成的損失不承擔責任。
四、乙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
1、乙方須按實際情況填寫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在代理區域內以合法方式銷售產品。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與其他企業簽定經銷同類商品的合同。
3、乙方必須尊重甲方的知識產權。
4、乙方銷售的產品均須由甲方合法獲得,保證決不對甲方產品複製,拷貝。
5、乙方在代理銷售甲方產品時,應主動要求用戶認真填寫用戶登記表,並及時反饋給甲方。
6、經甲方同意,乙方可在區域範圍內設立代理。
7、協議到期或其他原因終止協議,乙方未售出部分可返還甲方,甲方按本協議所定代理價格全額退還。但需扣除郵遞等中間費用
五、代理價格,銷售指標
1、甲方對乙方的供貨價格,乙方對客戶的價格,均由另外的銷售價格表確定。甲方因各種原因需變更價格,應於調整前一月通知乙方。
2、簽定本協議的代理商無銷售任務,可隨時按代理商價格到甲方訂貨。
六、訂貨、付款及貨運
1、乙方向甲方訂貨時,須提前_____周填寫_______________,負責人簽字或蓋章後,加蓋單位公章,郵寄給甲方。甲方在收到定貨單和貨款後,於_________個工作日內發貨。
2、結算方式:按定貨單結算,款到發貨。
3、甲方承擔乙方所進代理商品到乙方所在地的鐵路費用。
4、乙方在收到貨物_________個工作日之內驗貨,如有商品破壞,須書面通知甲方;否則視同一次驗收合格。
七、售後服務
商品的售後技術服務由乙方負責,如乙方確有困難,可請求甲方幫助,所需費用由乙方負擔。
八、違約責任
1、乙方如違反本協議條款,甲方可隨時解除本協議。
2、甲乙雙方如發生嚴重違反本協議條款,嚴重違背商業道德和法律或損害對方利益,均可以書面形式終止本協議的效力。
九、法律效力
1、協議內容的最終解釋權在於甲方。
2、變更本協議的條款中任何內容,需有雙方簽字的正式書面更改文件。
3、甲方對乙方的授權期滿後,本協議自行終止。
4、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協議到期終止後可以續簽
十、本協議_____式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份,未盡事宜及雙方發生糾紛,雙方應協商解決。雙方約定,凡因本合同發生的一切爭議,當和解或調解不成時,選擇下列第種方式解決:
(1)將爭議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合同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爲甲方與__________糾紛一案,甲方委託乙方進行代理。經雙方協商,訂立下列條款,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指派__________律師爲甲方在訴訟(包括仲裁、非訴訟調解等)中的__________訴訟代理人,甲方應向受委託的律師出具授權委託書,寫明委託權限和委託期限。
二、乙方律師必須認真負責維護甲方合法權益,並及時辦理、按時出庭,不得延誤或推諉。
三、甲方必須真實地向律師陳述案情,提供相關證據。乙方接受委託後,發現甲方捏造事實,弄虛作假,有權終止代理,依約所收費用不予退還。
四、如乙方無故終止履行合同,代理費全部退還甲方;如甲方無故終止合同,代理費不予退還。
五、甲方委託乙方律師代理權限見授權委託書。
六、甲方應在本合同生效當日內支付案件代理費,若甲方不按時支付上述費用,則乙方有權不履行本合同所規定的義務,直至解除合同,因此造成案件延誤的後果,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七、甲方涉案性質屬__________,爭議標的爲__________元。
八、根據國家司法部、財政部、物價局聯合頒發的《律師業務收費標準》規定,結合本案的難易程度,經雙方協商同意,甲方向乙方交納代理費__________元整。另,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函電、通訊、交通、資料、調查等項費用計人民幣__________元整。
九、本合同有效期限,應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到本案止(包括判決、調解、仲裁,案外和解及撤銷訴訟)。
十、如一方要求變更合同條款,需再行簽訂書面協議,未達成書面協議前,依原合同執行。任何一方違約,按應收代理費的.____%承擔違約責任。甲方委託乙方辦理的案件進入訴訟程序(以立案爲準),甲方提出終止代理合同的,代理費一律不予退還。
十一、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代理律師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十三、本合同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託代理合同5
刑事委託代理合同範本
甲方(委託方):
乙方(受託方):
甲方因涉嫌 一案,聘請乙方的律師爲委託代理人(辯護人),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共同遵照執行:
一、乙方依據《刑事訴訟法》及《律師法》的規定,接受甲方的委託,指派律師 爲被告人(犯罪嫌疑人)
提供法律服務。
二、乙方提供法律服務範圍包括:
(一)偵查及審查起訴階段。包括(選擇項以劃√爲確認,劃×爲否認):
□ 1、提供法律諮詢 ;
□ 2、代理申訴、控告 ;
□ 3、申請取保候審 ;
□ 4、向偵查機關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
□ 5、會見犯罪嫌疑人;
□ 6、查閱、摘抄、複製本案的訴訟文書、技術性鑑定材料 。
(二) 審判階段。包括(選擇項以劃√爲確認,劃×爲否認):
□ 1、一審出庭辯護或代理;
□ 2、二審上訴及辯護或代理。
(二) 其他:
三、甲方應如實地向乙方承辦律師介紹與案件有關的情況,不得隱瞞事實,僞造證據,弄虛作假,否則,律師有權拒絕辯護或代理,所收律師費不予退回。
四、根據《廣東省律師服務收費管理辦法(暫行)》,甲方應向乙方繳納以下費用(人民幣):
1.律師費: 元
2.辦案費: 元
3.備註:
乙方律師辦理甲方委託代理事項發生的法院訴訟費、鑑定費、評估費、公證費、查檔費、翻譯費、異地辦案差旅費、跨境通訊費、專家論證費等,由甲方支付。
五、甲方須於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天內付清全部費用。
六、乙方收取律師服務費,必須使用稅務部門規定的'合法票據。預收辦案費必須出具書面確認單據,並嚴格按約定用途合理使用。委託事項辦結後,必須開列辦案費使用清單,提供稅務部門規定的合法票據與委託人結算,結餘部分或不能提供票據的,已收取的辦案費應相應予以退還。
七、違約責任的承擔:
(一)乙方無正當理由不提供第二條規定的法律服務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還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律師費。但甲方不得以如下理由要求乙方退費:
1、甲方就已委託乙方代理的事項單方面另行委託其他律師事務所的律師代理的;
2、乙方接受委託後,甲方以乙方收費過高爲由要求退費的;
3、乙方接受委託並作好出庭準備後,偵察機關撤銷案件,檢察機關不予起訴或者撤回案件的;
4、其他非因乙方或者乙方律師的原因,甲方不合理的單方解除合同的。
(二)乙方律師因過錯導致甲方合法權益蒙受重大損失的,乙方應當向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三)甲方無正當理由不支付律師服務費或者辦案費,或者不合理的單方解除合同,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律師服務費及辦案費,或暫停工作直至甲方正確履行義務爲止。
(四)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按期交納律師費,經催告仍未履行的,乙方可單方面終止該合同。
八、爭議的解決:
乙方就本合同條款向甲方作明確說明,甲方對該合同說明表示理解無異議。
甲乙雙方如果發生爭議,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一方可向佛山市律師協會請求調解,或由乙方所在地仲裁委員會仲裁,或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決。
九、如一方要求變更合同條款,應另行協議。
十、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自甲乙雙方代表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自乙方律師完成本法律服務或雙方解除本合同時終止。
十一、特別約定:
甲方(簽名):
乙方(簽章):
主任(簽名):
聯繫電話: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注:家屬委託後,會見時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本人拒絕委託或辯護,而律師已有實際工作量的,費用的收取問題由雙方在“特別約定”條款中約定。
委託代理合同6
上海xxx電子有限公司(甲方)因與深圳市xxx電子有限公司及翁宗汝三方房產抵押一案,現委託公言律師事務所深圳分所(乙方)律師進行非訴訟代理,經雙方充分協商,訂立合同如下: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指派律師李勝春爲甲方非訴訟代理人,主要幫助爲甲方草擬三方抵押協議,協助甲方與深圳市六桂電子有限公司及翁宗汝進行涉案房產的抵押登記手續。
二、律師必須根據事實和法律參加非訴訟活動,認真負責地履行律師的職責,維護委託人的合法權益。乙方委派的律師如因故中途不能執行職務,應負責另行委派律師接替。甲方應當積極、主動配合承辦律師的工作。
三、根據律師業務收費標準的`規定,雙方商定律師費按協議收費辦法確定,即:
1、簽訂本協議時,甲方給付乙方律師費人民幣1250元;
2、甲方與深圳市六桂電子有限公司及翁宗汝簽訂三方抵押協議之時,給付甲方給付乙方律師費人民幣1250元。
甲方應在本條第1款、第2款約定的時間內,給付乙方應得律師費。如甲方不按本合同約定支付律師費和辦案費等費用,乙方有權單方終止本合同或暫停受託事項,已收的費用不予退還,並有權按合同約定追索未付的律師費、辦案費等費用及損失。對甲方拖欠的律師費、辦案費按每日千分之五計算逾期付款違約金。
四、乙方爲本案調查、立案、出庭等所需差旅費,深圳市內由乙方負擔。深圳市外所需差旅費(含交通費、住宿費、通訊費等),由甲方承擔(甲方先墊付)。
五、甲方必須真實地向律師敘述案情,提供證據。在接受委託後,如發現甲方捏造事實,弄虛作假,乙方有權終止代理,依本合同所收費用不予退還。
六、如乙方無故終止合同,約定律師費甲方可以不予支付,已收律師費應予退還;如甲方無故終止合同或私自與對方達成和解協議的,已收律師費和其它費不予退還,約定應收律師費等費用甲方應照常給付。
七、本案有關抵押登記等費用(如房產抵押登記費、信息查詢費、公證費及其它必須開支的費用)由甲方支付。
八、凡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任一方可向深圳市福田區人民法院起訴解決。
九、本合同經甲、乙雙方或其代表人簽字(蓋章)後生效。
十、本合同有效期限:自簽訂之日起至涉案房產抵押登記完成止(非訴訟辦理)。
十一、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託代理合同7
甲方(轉讓人):
乙方(受讓人):
丙方(代理人):
有鑑於甲方保證其是在第號CSI及圖商標(以下稱題述商標)的合法所有人;有鑑於甲方與乙方經過友好協商,已就乙方受讓由甲方註冊的題述商標達成商標轉讓協議;現甲方、乙方與丙方就甲乙雙方共同委託丙方辦理題述商標轉讓註冊事宜達成下列協議:
一、甲方、乙方共同委託丙方代理有關向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辦理題述商標的轉讓註冊事宜。
二、甲乙雙方有義務向丙方提供辦理商標轉讓註冊事宜所需的一切文件與手續,包括但不限於下列材料:
1。甲方/乙方的'營業執照複印件(應加蓋公章)/身份證複印件;
2。經辦人身份證複印件;
3。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的商標轉讓註冊申請書;
4。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的商標轉讓註冊授權委託書。
三、甲方與乙方向丙方保證其所提供文件及手續的真實性、有效性、完備性。如果由於甲方或/及乙方提供文件或手續不符合法律規定或/及商標局的要求,導致所委託事項的辦理出現遲延、失敗等情形的,丙方對此不承擔任何責任,除非有證據表明丙方對前述情形的發生有過錯。
四、本合同自甲、乙、丙三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甲方與/或乙方應於本合同生效之日起7日內將商標轉讓註冊規費 年 元及丙方的代理費用1000元付給丙方/匯至丙方指定的帳號。
五、丙方應當自收到甲乙雙方提供的有關題述商標轉讓的文件及手續齊備之日起7日內向商標局代爲辦理題述商標的轉讓註冊事宜。
六、丙方有義務就商標局通知/公告的有關題述商標轉讓的事項及時通知甲方與乙方。
七、甲方與/或乙方未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期限支付有關費用的,丙方有權暫停辦理題述商標的轉讓註冊事宜;
甲方與/或乙方逾期用的,丙方有權解除合同。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丙方(蓋章)
年 月 日
委託代理合同8
______律( )民字第 號
_________技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因與_________信息有限公司的_______糾紛一案,聘請_______律師事務所(以下簡稱乙方)的律師爲代理人,經雙方協議,訂立下列條款,雙方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
指派律師__________、_________爲甲方一、二審及執行代理人。
二、代理權限:
特別授權(詳見授權委託書)。
三、乙方律師必須認真負責,依法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如因故不能出庭,乙方應指定其他律師接替,並事先徵得甲方同意。
四、證據提供與案情介紹。
1、甲方應在不遲於舉證期限屆滿前十日,向乙方提供與本案有關的所有證據。乙方律師收到證據後,應向甲方出具收據。
2、如甲方不能由本人或派人與律師共同參加證據交換、質證和出庭,則應在舉證期限內書面向乙方完整陳述案情;甲方口頭陳述並由乙方製作由陳述人簽名的筆錄,視爲書面陳述。
3、乙方可對案情進行必要的`調查取證,但對調查取證的結果不作任何承諾。
4、乙方如發現甲方隱瞞或捏造事實、隱瞞或僞造證據、弄虛作假,有權終止代理,所收費用不予退還。
五、甲方的協助義務。
1、甲方應儘量由本人或委託最瞭解本案事實的人員一名,與乙方共同參加訴訟活動,其主要職責是向法庭陳述本案事實。
2、如需乙方單獨出庭(包括交換證據和質證程序),則乙方向法庭所作事實陳述僅以已取得的證據和甲方的書面陳述中披露的事實爲限。
六、如乙方無故終止履行合同,代理費全部返還甲方,如甲方無故終止合同,代理費不予退回。
七、根據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協商按下列規定收取/交納費用:
本合同的律師代理費實行風險代理收費,代理費依收回金額的_______%,甲方在實際收到每一筆債權款項後_______日內支付相應律師費。
八、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本合同履行地爲乙方所在地。
九、本合同壹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___________技術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__律師事務所
委託代理合同9
(甲方)因××一案,現委託××市第××律師事務所(乙方)律師出庭代理/代理,經雙方充分協商,訂立合同如下: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指派律師***爲甲方第*審代理人。
甲方委託乙方代理權限是:
二、律師必須根據事實和法律參加訴訟活動,認真負責地履行律師的職責,維護委託人的合法權益。
三、根據國家《關於業務收費標準》的規定,甲方向乙方支付代理費**元,標的'費**元。
四、乙方爲本案調查、出庭所需差旅費,按國家規定標準全部由甲方負擔。甲方向乙方支付差旅費*元。
五、甲方必須真實地向律師敘述案情,提供證據。在接受委託後,如發現甲方捏造事實,弄虛作假,乙方有權終止代理,依本合同所收費用不予退還。
六、如乙方無故終止合同,代理費和標的費應全部退還甲方;如甲方無故終止合同,代理費和標的費不予退還。
七、如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條款需另行協議。委託代理合同樣本
八、本合同經甲乙雙方或其代表人簽字(或蓋章)生效。
九、本合同有效期限:自簽訂之日起至本案終結止(判決、調解、案外和解、撤訴及調查結案)。
十、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 乙方:××市××律師事務所住所:住所:
電話: 電話:委託代理合同樣本
年 月 日
委託代理合同10
受託方: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委託方: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雙方經友好協商,本着互利互惠之原則,茲就受託方根據委託方的要求購買輕循環油的相關事宜,達成一致如下:
一、委託事項
1、委託方委託受託方與委託方確定的供貨商深圳市前海正易石油化工貿易有限公司簽訂《採購合同》;
2、委託方和其選定的供貨方進行前期產品選型、價格確認後,委託受託方向供貨商實施採購付款。
受託方僅作爲委託方的採購代理人,參與但不負責前期的產品選型、價格確認,不負責產品的銷售推廣,也不負責產品售後服務。產品的選型、價格確認、產品銷售推廣及售後服務由委託方和供應方商洽完成。
二、貨物描述
詳見受託方與供貨商簽訂的採購合同
三、貨物採購
1、在受託方與供貨商簽訂的採購合同簽訂日起
2日內,委託方須向受託方支付總貨款的20%作爲保證金。若委託方在合同簽訂之日起3日內未支付上述保證金,受託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
2、在受託方收到委託方保證金後的'五個工作日內,受託方應與供貨商簽訂《採購合同》並根據委託方出具的付款委託書向供貨商開出L/C。
3、受託方根據委託方的要求向供貨商採購的貨物,其質量、數量等均由委
四、付款方式
1、受託方在與供貨商簽訂採購合同生效後的
5日內向供貨商開具期限爲90天的國內信用證。供貨商按合同約定交貨後向受託方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受託方憑增值稅專用發票、收貨確認書、貨物質量合格確認書等單據承兌遠期信用證。
2、合同標的物到達買方廠內驗收合格後,委託方開具相應增值稅發票及收貨收據後75個工作日內向受託方支付全額貨款,支付方式爲電匯。
(但代理費用和資金佔用利息不計入開票範圍)
3、委託方在支付貨款的同時必須另行支付:(1)貨款總額1.5%的代理費;
(2)貨款的資金佔用利息(利率按每月0.77%計算,計息期限自受託方支付供貨商貨款之日至受託方付款之日止)。
五、產品交付
1、委託方應按照上述約定及時履行付款收貨義務。
2、交貨地點爲受託方指定地點。
3、受託方根據委託方要求採購貨物,不論委託方日後是否按約定及時付款提貨,貨物存儲產生的倉儲和保險等費用(若需),均由委託方承擔。
4、委託方在收貨時,應當場對貨物進行開箱檢驗,如檢驗無誤,則應及時簽收,簽收當日視爲交貨日。
貨物的驗收由委託方完成。委託方收貨時如發現貨物有任何破損、缺件或異常情況,應立即向供貨方書面提出。
六、違約責任
如受託方因供貨方原因未能按合同規定履約,委託方不得向受託方追究責任。
七、其他約定
1、若供貨方交付的貨物達不到合同約定的時間、數量、質量,由委託方向供貨方追索賠償,受託方有協助義務。
2、本合同的內容任何一方在未經對方許可,不得向第三方透露,雙方嚴守合作過程中知曉的對方的商業祕密。
3、凡因本合同引起的爭議,雙方應首先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應向受託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4、本合同中所述“貨物”係指合同標的物。本合同各條款標題僅爲方便之用,不得用於限制其所指各條款的範圍。
5、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執行。
6、本合同由雙方法人簽字,並加蓋公章或合同專用章後生效。
7、本合同一式四份,委託方和受託方各執兩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託代理合同11
委託方(甲方):
受託方(乙方):
現甲方因經營需要,委託乙方進行會計代賬。乙方爲武漢市工商局、武漢市財政局覈准具有代理記賬資格的正規公司,爲維護雙方合法權益,本着誠實信用、平等合作的原則,經雙方代表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委託時間及業務範圍:
(1)乙方接受委託爲甲方代賬,期限:xxxx年xx月xx日至xxxx年xx月xx日。(爲便於賬本的銜接與完整,合同最短期限暫定爲一年)
(2)乙方爲甲方提供以下服務:
1、建賬;
2、代理記賬(含整理原始憑證、裝訂會計憑證/賬簿);
3、財務管理諮詢;
4、稅務登記;
5、國、地稅報到;
6、銀行交稅;
7、出具財務稅務報表;
8、地稅報稅;
9、國稅報稅;
10、代表甲方參加各種稅務會議;
11、協助甲方接受稅務檢查;
12、協助甲方公司年檢;
13、建立健全財務規章制度,健全規範賬目;
14、承辦其他委託服務。
二、甲方的責任和義務
(1)及時爲乙方代理記帳、代理納稅申報服務提供所需的各種真實的原始資料,包括:開出的發票入帳聯、開進發票的抵扣聯、發票聯、銀行對帳單、支票頭、貸記憑證、銀行進帳單、電匯單、現金收支發票等各種單據。並對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負責。如果由於甲方提供資料不全、不實而導致工商、稅務處罰,由甲方負責。
(2)指定專人做好會計憑證傳遞過程中的登記和保管工作,並定期與乙方提供的賬面數據相覈對,支持乙方人員對其所提供的相關資料進行驗收和操作。
(3)及時準確將收到稅務部門的信函、電話等內容轉交(傳達)給乙方,以便由乙方派員參加。如傳達不到位,由此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4)按本協定先付費後代理方式及時足額交納代理服務費。
三、乙方的責任和義務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企業會計制度》及《企業會計準則》及武漢市各項稅收管理條例等有關規定開展代理記賬業務,保證帳務處理的真實性、合法性、合理性。
(2)按有關財務規定審覈甲方提供的原始憑證,用電腦財務軟件填制記賬憑證,登記會計賬冊,及時編制會計報表。並做好原始憑證的'裝訂、代理納稅申報,同時向稅務機關報送財務報表。
(3)在執業過程中,妥善保管甲方的所有會計相關資料並嚴加保密甲方的商業祕密。
(4)代理記帳、代理納稅申報服務的資料年度終了後全部交於甲方保管。
四、收費及收費方式
(1)本協議經雙方簽字確認後,甲方以現金或支票的方式付清約定期限的代理費用;
(2)本次協定按收費標準執行,每月標準元,按每季度□、半年□、全年□,收費元;
(3)甲方需一次性支付乙方元/年的帳簿、帳冊、報表、憑證、財務軟件費、稅務彙算清繳材料等財務會計用品費用;
(4)上門取送票據交通費:元/年(按距離遠近,雙方協商);
(5)如代理記帳、代理納稅申報服務中,因甲方業務擴大,致使乙方實際工作量增大,雙方應根據實際情況協商增加代理費用。
五、其他約定事宜
xxxx。
六、其他事項
(1)自簽約之日,雙方均不得藉故解除合同;合同期滿日,無論是否繼續簽合同,都應提前30日通知對方。
(2)甲乙雙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的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3)出現不可預見情況,影響工作完成,需變更約定事項的,事先須通知對方,由雙方協商解決。
(4)本約定書有限期自簽定之日起至本約定事項全部完成日爲止。本約定書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託代理合同12
委託人:_________
受託人:_________
雙方經協商一致,就委託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委託事項:_________。
二、委託人授權_________辦理有關購買商品房 _________套的各項事宜。
1.購買的商品房共_________套,總面積在_________平方米之內;
2.商品房的購入價應掌握在_________元/每平方米至_________元/每平方米之間;
3.商品房所在位置,可在_________市_________區_________路以東,_________路以西,_________路以南,_________路以北範圍之內選購;
4.其他_________。
三、委託報酬:
受託人如完成委託事宜,委託人給付報酬_________元;如果在委託期限內未能完成委託事宜,給付勞務費_________元。
四、完成委託事項所需費用:
根據實際需要,按支出憑據向委託人報銷。
五、各項費用的支付方式和期限:
委託酬金在合同簽訂後_________日之內,先付_________%;其餘在受託人完成委託事宜後一次支付。
其他費用先由受託人墊付,每季度未結算一次。
所有經費往來均通過銀行結算。
六、委託授權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七、雙方當事人的權利與義務:
1.委託人在合同生效之後,對授予託人在授權範圍內的活動,不能任意干涉,雙方遇有問題可隨時研究協商;
2.受託人應認真負責行使委託人授予的權利,不得弄虛作假,更不得與第三人惡意通謀,欺騙委託人;
3.其他:_________。
八、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九、雙方議定的其他事宜:_________。
委託人(蓋章):_________ 受託人(蓋章):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
銀行帳號:_________ 銀行帳號: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託代理合同13
代理人: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被代理人: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代表人與被代理人經過協商,達成委託代理協議如下:
第一條 被代理人授權代理人在下列範圍內以被代理人的名義從事活動: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的權限和具體內容)
第二條 代理人必須按照被代理人的授權委託的範圍和內容,認真履行職責,維護被代理人的合法權益。
第三條代理人超越代理權實施的.民事行爲,由代理人自己承擔法律責任。如果是爲了被代理人的利益而實施的行爲,事後經過被代理人的追認,視爲在代理權限內。
第四條 代理人不履行職責或者其他違法行爲而給被代理人造成損害的,應當賠償被代理人的實際損失。
第五條 被代理人按照____________(雙方約定的條件),在________期限內,支付代理費________元。
第六條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協議一式________份,當事人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託代理合同14
受託方:(以下簡稱甲方)
地址:
電話:
傳真:
聯繫人:
委託方:(以下簡稱乙方)
地址:
電話:
傳真:
聯繫人:
委託方與受託方根據國家法律之規定,本着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同意訂立進口代理合同,條款如下:
一、 委託方授權受託方按以下條件代理其進口下列商品。
(1)質量要求:由委託方自行與外商商定,如出現質量問題受託方不承擔責任。
(2)包裝要求:適用於國際長途海陸運輸包裝。
(3)價格成交條款:
(4)交貨日期及地點:約在合同簽訂後 個月內啓運港分批裝運,受託方於貨物通關後直接在進口口岸交貨於委託方,運輸及相關費用保險由委託方負責。受託方可協助委託方安排最終貨物目的地的有關運輸事宜。
(5)貨物採購事項由委託方與外商具體協商,受託方僅負責貨物進口報關手續及對外商付款手續。
(6)代理手續費:代理手續費爲該合同貨值的 %(合同貨值 美元* %*人民幣匯率),匯率按人民銀行公佈的付款前一日的人民幣匯率中間價計算。
二、貨款及代理費的支付方式:
(1)對外付款方式: %貨款T/T, %L/C AT SIGHT(即期信用證);委託方與受託方簽訂本合同後15天內,委託方需支付本合同金額的 %摺合人民幣匯至受託方賬戶,並由受託方在收到外商對應的 %貨款金額的銀行保函後以電匯形式付至委託方指定外商處,同時受託方對外開出 %合同貨款金額的'即期不可撤銷信用證至委託方指定外商;委託方與外商所簽署的合同關於 %信用證分期付款條件如下:
第一期:外商提供的第一筆對應合同總金額 %的發票及證明議付信用證項下 %的合同總金額貨款(預計時間爲委託方與外商簽訂合同後 天內);
第二期:外商提供的第二筆對應合同總金額 %的發票及證明議付信用證項下 %的合同總金額貨款(預計時間爲委託方與外商簽訂合同後 天內);
第三期:外商提供的第三筆對應合同總金額 %的發票及證明議付信用證項下 %的合同總金額貨款(預計時間爲委託方與外商簽訂合同後 天內);
第四期:外商提供的第四筆對應合同總金額 %的發票及證明議付信用證項下 %的合同總金額貨款(預計時間爲委託方與外商簽訂合同後 天內);
第五期:外商提供整批貨物的全套以受託方爲收貨人的提單、保險單、發票、裝箱單等資料議付信用證項下 %的合同總金額貨款(預計時間爲委託方與外商簽訂合同後 個月內;委託方應當在開證前支付受託方 %合同貨款的保證金,受託方收取 %開證保證金後對外開出合同金額85%的即期信用證至外商,對應每期信用證承兌付款至少 天以前委託方將信用證每期對外付款的等值金額付至受託方,受託方收取的 %保證金於信用證最終兩單付款中抵減信用證付款金額;如委託方於信用證承兌前未支付完全額貨款至受託方,委託方可按未支付款項總額的 %/每 天向受託方支付利息,如委託方在信用證承兌後20天內仍未支付完畢餘額貨款,則受託方有權處置進口貨物,並且委託方需承擔受託方因此而造成的任何相關損失以及責任。貨款結算匯率以信用證付款當天銀行美金賣出價計算,屆時多退少補;如信用證到單承兌存在不符點,委託方需要以書面形式要求受託方予以承兌支付或者拒付該信用證貨款,如承兌期限到達時受託方仍未收到委託方書面形式的決定,則視爲委託方同意予以承兌支付;
(2)受託方代理費於進口貨物全部清關、天津新港起運後3個工作日內收取(受託方根據委託方來款情況及指示開具增值稅發票至委託方)。
三、其他:
供應上述貨品的外商系委託方自行聯繫確定,其資信情況由委託方負責。如該外商在交貨時間和交貨質量、數量上發生問題,受託方不承擔責任。如海關對貨物的商品編號、價格等有異議,委託方須配合提供相關資料,並按海關最後決議支付相關款項。
四、通關環節的有關費用
(進口報關費、碼頭費、商檢費、查驗費、倉儲費、運輸費等)由委託方根據海關開給委託方的發票金額實報實銷。
五、爭議解決:
凡因本合同的履行而發生的或與之相關的一切爭議,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合同簽約地法院提起訴訟。
六、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持兩份,自雙方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委託代理合同15
甲方:
乙方:
一、甲方委託乙方律師代理甲方,辦理相關的法律事務。
二、甲方委託乙方代理的權限以及辦理的具體事項爲:全權代理、特別代理:代爲取證,代爲與對方談判、和解、代爲起訴、應訴、撤訴,代爲承認、放棄、變更訴訟請求,代爲上訴,代爲簽署和解協議,代爲簽署法律文書,代爲申請執行,代爲接受對方給付的款物,代爲接受法院的執行款物以及退回的訴訟費,執行費;以及代爲辦理其他與該代理事務相關的事宜。
三、甲方應當真實的向乙方陳述案情,提供相關的材料和必要的協助。
四、乙方律師必須認真全面的履行職責,勤勉誠信,依法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五、辦理案件過程中所需要的訴訟費、鑑定費、保全費、執行費、工商查檔費等實際發生過的與案件有關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六、本案甲方按風險代理的'方式向乙方支付代理費用:共計收取甲方訴爭數額法院支持部分15%的代理費。
具體支付方式如下:
一、一審審判完畢收到判決書3日內支付5%;
二、二審審判完畢收到判決書3日內支付2.5%;
三、執行完畢收到執行款當日支付7.5%。
1、乙方代理本案一審、二審及執行,未經乙方許可甲方不得撤銷委託,甲方單方面撤銷委託,代理費條款繼續生效。訴訟費、保全費甲方預交,多退少補,此外,甲方不向乙方支付任何費用。
2、乙方在代理過程中,如能得到對方給付的賠償款或其他財產(甲方同意通過調解),代理行爲終結,乙方收取調解數額15%代理費。
七、本合同雙方蓋章或簽名後生效。甲、乙各方不得無故終止合同。
八、本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簽訂之日起至本合同約定的代理事務完結爲止。
甲方:乙方:
20xx年xx月xx日20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