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土地養殖合同10篇

隨着人們對法律的瞭解日益加深,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它也是減少和防止發生爭議的重要措施。那麼一份詳細的合同要怎麼寫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承包土地養殖合同,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承包土地養殖合同10篇

承包土地養殖合同1

發包方:金塘鎮民主村委會新坡村三組

法定代表人:陳x新(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金塘鎮民主村委會新坡要三組陳漢新

身份證號碼:(以下簡稱乙方)

爲發展經濟、充分利用資源、增加集體收入,甲方經村民代表大會同意,決定把位於新坡村黃甘塘邊的土地發包給本村村民陳漢新經營養殖業。現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如下合同條款,供雙方共同遵守。

一、承包地點、四至及面積:承包地點位於新坡村黃甘塘邊的土地,四至爲:東至生態場魚塘邊;南至新坡村三組嶺邊;西至新坡村一、二、三組魚塘邊;北至新坡村三組嶺邊。面積約畝(具體見附圖)。

二、承包期限爲十八年(即從20__年3月7日起至20__年3月6日止)。

三、承包金及繳交辦法:

1、該承包土地的承包金爲每年每畝貳佰元人民幣,每年的承包金共元,十八年的承包金總額爲元。

2、合同簽訂之日,乙方先交當年的承包金給甲方纔能進場經營。(甲方出具收據爲憑)

3、乙方在每年的農曆正月初六前必須一次性交清當年的.承包金元給甲方。(甲方出具收據爲憑)

4、每年的承包金乙方要按期繳交,不得拖欠,若拖欠每天罰滯納金貳佰元給甲方,照此類推,若拖欠十天,甲方有權通知乙方解除合同,並無償收回發包的土地,土地上的果樹、建築物及其它附着物均無償歸甲方所有。

四、承包期內,乙方可在承包土地挖魚塘,可在塘壩建豬舍、宿舍等臨時建築物,可在塘壩上種果樹。

五、由於本合同所包含的土地未有分配到村民個人所有,原村民與租用者所簽訂的租用協議經村民會議全體村民一致同意,只有本合同爲有效合同,原有協議視爲無效協議,個人不再與租用者發生租用關係。並且村民個人不準阻礙租用者生產及使用,若因村民阻撓,造成租用者的損失,由甲方承擔,並由承包費中扣除,所產生問題由甲方解決。(附:羣衆簽名名單)

六、承包期內,乙方轉讓承包權時,必須交清承包期間的承包金,並經甲方同意才能轉讓,否則不能轉讓/

七、若國家徵用該土地,土地補償費、安置費歸甲方所有,但生產經營損失賠償歸乙方所有,若是國家部分徵收該土地,則按比例減少承包金。

八、合同期滿,若甲方繼續發包,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包權。

九、合同期滿,乙方要將魚塘土地無償歸還給甲方,土地上的果樹、建築物及其它附着物無償歸甲方所有。經營期間的生產設備歸乙方所有,但乙方要在10天內拆走。

十、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單方不得違約,若單方違約,罰違約方壹萬元給守約方,並賠償守約方因此而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十一、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民主村委會一份,金塘鎮法律服務所一份。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承包土地養殖合同2

發包方:____省____市______農場(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____市____XX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鑑於:

(1)甲方系依法成立的法人型企業,具有獨立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爲能力,依法存在和存續,企業註冊地爲 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爲________;

(2)乙方系依法成立的法人型企業,具有獨立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爲能力,依法存在和存續,企業註冊地爲 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爲_______;

(3)甲方擬將其所有的部分土地使用權承包給乙方經營。乙方願承包經營上述土地經營開發;

(4)雙方承諾具有簽署和履行本協議的行爲能力,承諾業已將本協議的簽署和履行告知各自上級管理部門或權力機構,本協議簽署後,各方應及時辦理其內部的審批、登記、備案等手續。各方有理由相信他方具有簽署和履行本協議的行爲能力,各方不得以己方內部管理規定爲由對抗本協議的法律約束力。 雙方經過充分協商,本着誠實信用、互利互惠原則,達成以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章 土地

第一條 甲方發包的土地位於________ ,地塊編號爲________。(見附件________,地塊地理位置圖或地籍圖)。

第二條 土地面積爲十萬畝,其中不含荒坡、溝、路、渠、沿江沿堤內外平臺、內灘外灘等純淨糧田面積不少於五萬畝。土地具體坐落以雙方認可的座標圖紙界定,並於實地以界樁、界標標明。

第三條 甲方承諾擁有該土地排他的使用權,擁有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書,編號________,甲方使用期限爲 ________。如他方主張該土地的使用權或對甲方排他土地使用權提出異議影響本協議履行的,甲方應及時排除障礙,由此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第四條 甲方承諾本協議簽署前未將本協議所指的土地發包給他方經營,未於發包土地上設立抵押、質押或其他擔保物權及其他物權障礙。甲方承諾本協議簽署後不將發包土地承包給他方經營,不對發包土地設置抵押、質押或其他擔保物權及其他物權障礙。如甲方因上述行爲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第五條 土地所有權屬中華人民共和國。地下資源、埋藏物和公用設施均不在土地使用權範圍內。

第二章 土地用途

第六條 乙方於承包土地上建設速生豐產林基地、名特優種苗基地、牧草基地、種鵝基地、醫藥原料基地等。

第七條 乙方根據以上項目建設的規模和時間,在國家政策允許的條件下,籌建木材加工企業、食品加工企業和生物提取加工等相關企業。

第八條 乙方改變土地用途時應徵得甲方同意,並按照國家法律法規辦理相關手續。

第九條 乙方有權將承包的土地轉包、轉租給他方使用,但應及時通知甲方。乙方轉租轉包行爲不免除甲乙雙方依本協議應享有和承擔的權利義務。

第三章 交付

第十條 甲方分期分批交付乙方土地,具體方式見本協議附件。

第十一條甲方未按協議附件確定的時間交付土地的,應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二條 甲方交付具體土地時,雙方應簽署標明具體土地方位、座落、四至、面積的書面座標文件,並應於具體土地上實地豎立界樁界標予以明確。

第十三條交付起算期以雙方簽署交付文件的日期爲準。承包期以此計算________年,林地或作林業用途的,承包期爲________年。

第十四條任何一方對具體土地的座落、四至、面積等提出異議的,雙方應積極配合,以實地丈量勘測爲準。

第十五條甲方應協助辦理當地政府向承包方頒發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或者林權證等證書,登記造冊,確認土地承包經營權。頒發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或者林權證等證書,除按規定收取證書工本費外,甲方不得收取其他費用。

第四章 承包費及支付方式

第十六條 乙方支付甲方承包費標準爲,成片良田80―100元畝年,荒坡、荒溝、路、渠等承包費另行議定。具體土地承包費標準於雙方簽署土地交付文件時確定。

第十七條如國家政策低於雙方議定的標準時,以國家政策爲準:如國家政策高於雙方議定時,以雙方議定爲準。

第十八條 承包期內,土地承包費標準不變。如物價指數、通貨膨脹率發生重大變化時,雙方本着誠實信用原則協商議定,雙方未達成協議時,以本協議及有關附件爲準。

第十九條 承包費於具體土地建設期滿後開始計算其起始期,土地建設期根據具體土地不同爲五至________年,具體細節以雙方簽署具體土地交付文件中確定。

第二十條 承包費的支付方式爲________年內分二次支付,首期不遲於每年____月____日,

第二期不遲於每年____月三十____日。

第二十一條 乙方逾期支付承包費的,應承擔違約責任。

第五章承包權

第二十二條 甲方尊重乙方以種植、養殖、畜牧、加工以及本協議約定的農業目的而使用本協議所指土地的權利,甲方不得干預乙方依本協議享有的佔有、使用、收益的權利。

第二十三條 本協議所指承包權範圍不僅包括所涉土地,還包括座標圖內水面以及土地、水面上一定的空間。

第二十四條 本協議所涉的承包權,雙方應到有關機關辦理登記手續,確認乙方的承包權。如辦理登記手續有困難的,雙方應將本協議辦理公證手續。有關手續費用由雙方平均分擔。

第二十五條 乙方可以將承包的土地部分轉包轉租給他方使用,他方使用土地時應保持土地的農業用途及符合本協議的規定。

二十六條 乙方可以土地承包權作爲出資,與他方進行多種形式的合作開發。

第二十七條 乙方可以土地承包權設定抵押、質押,但應及時通知甲方。實現抵押、質押權時,買受人僅得進行農業目的的使用,並不得與本協議的原則發生衝突。

第二十八條 承包期屆滿,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包權。只有在乙方明確拒絕繼續承包時,甲方纔可以將本協議所指土地另行發包給他人。

第六章 成果權

第二十九條 爲實現農業生產經營目的,乙方在承包土地上建設的附屬設施所有權由乙方所有,乙方擁有排他的佔有、使用、收益、處分的權利。

第三十條乙方在承包土地經營中所產生的成果由乙方所有,包括但不限於林木、農作物、漁產品、畜牧產品、禽類產品、牧草、藥材以及其他農產品和加工產品,無論是成熟未成熟、無論是成品未成品,乙方擁有排他的佔有、使用、收益、處分的權利。

第三十一條 甲方應積極配合一方辦理林木、林地的登記造冊手續,積極配合一方向有關政府部門申請登記,獲取有關權屬證書。確認乙方的林木所有權。

第三十二條 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收穫承包成果,配合乙方向政府相關部門辦理有關林木採伐、運輸、加工、銷售等手續。

第三十三條 除林木外,法律法規規定應辦理其他有關農業資源登記手續或者收穫手續的,甲方亦應積極配合乙方辦理。辦理有關登記造冊、行政許可等事宜時,甲方不得自行收取費用。

第三十四條 承包期滿,承包土地上附着的建築物、設施、設備等財產,乙方有權拆除。甲方擬接受該財產的,應當給予乙方相應補償,補償標準爲當年重置成本價值。

第三十五條 承包期滿,承包土地上附着的農作物爲當年生草本農作物的,乙方有權要求承包期延長至農作物成熟收穫之時。

第三十六條 承包期滿,承包土地上附着的農作物爲未成熟或未收穫的林木、多年生農作物的,甲方應當接受該財產,並應給予乙方相應補償,補償標準爲當年市場價值。

第三十七條 乙方有權在其建築物、設施、設備等財產上,以及林木、其他農作物或其他經營成果上設定抵押、質押以及其他擔保權益。

第三十八條 乙方在承包經營過程中取得的商標、專利、技術祕密等知識產權及無形資產,其所有權由乙方所有。乙方擁有排他的申請、佔有、使用、收益、處分的權利。

第三十九條 除依法屬國家所有外,乙方承包土地上自然生長的野生動物,屬乙方所有。乙方收穫應當辦理狩獵手續的,甲方應參照本協議

第三十

二、三十三條辦理。

第七章 權利義務

第四十條 甲方的權利義務爲:

(1)甲方有收取承包費的權利:

(2)甲方有代收乙方應當上交有關稅費的權利義務:

(3)甲方有權監督承包方依照承包合同約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護土地;

(4)甲方有權制止承包方損害承包地和農業資源的行爲;

(5)甲方應維護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經營權,不得非法變更、解除承包合同;

(6)甲方應尊重承包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得干涉承包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7)甲方應提供有關生產、技術、信息等服務;

(8)甲方應當提供良好的社會治安環境,保證乙方承包經營活動的順利實施,保護乙方權益不受侵害:

(9)因盜、毀、搶等不法行爲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先行全額賠償,再申請政府有關部門進行處理:

(10)甲方應當每年將承包費的15%返還給乙方,用於承包土地範圍內的福利基礎建設:

(11)甲方應當爲乙方全力爭取國家給予當地的各項優惠政策:

(12)甲方應配合乙方辦理林業保險,發生保險索賠事宜時,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處理索賠事宜:

(13)甲方應當採取措施,防止乙方林業、農作物遭受病蟲害的侵害:

(14)如發生一切阻礙、危害乙方承包經營事項時,甲方應及時通知乙方採取措施,因故意或者疏忽甲方怠於通知乙方,由此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當承擔責任:

(15)甲方應當積極提供水利、電力等設施便利給以方使用,有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四十一條 乙方的權利義務爲:

(1) 一方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和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的權利,有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處置產品;

(2) 乙方承包地被依法徵用、佔用的,有權依法獲得相應的補償;

(3) 乙方應當維持土地的農業用途,不得用於非農建設;

(4) 乙方應當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

(5) 乙方的承包經營項目應當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及法律法規:

(6) 乙方應當根據本協議及時支付土地承包費:

(7) 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收購、參股當地企業的權利:

(8) 同等條件下乙方應優先將土地發包給當地農民,優先錄用當地農民參加乙方的`工作:

(9) 乙方有權在辦理相關手續的情況下,自行砍伐所植林木,並可在承包期內進行輪作:

(10) 必要時乙方應當在承包土地範圍內給予甲方通行、流水、架設鋪設公用設施等方面的便利: (1

1) 乙方對其林木、農作物或其他經營活動進行封閉式管理的,甲方或其他無關人員不得入內。

第四十二條 本承包協議簽署後,雙方不得因承辦人或者負責人的變動而變更或者解除本協議,也不得因雙方的分立、合併或組織結構發生變更而變更或者解除本協議。

第四十三條 任何一方發生分立、合併或組織結構發生變更,或發生重大訴訟,或發生重大財務危機,可能影響本協議的履行時,應及時通知他方。

第四十四條 任何一方不得指使、誤導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利用職權干涉承包經營或者變更、解除本承包協議。

第八章 不可抗力

第四十五條 由於地震、颱風、水災、火災、重大疾病蟲害、戰爭以及其他不能預見並且對其發生的後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致使直接影響本協議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照本協議的約定完全履行時,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及時通知他方,並提供不可抗力的詳細情形,提供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及有關證明材料,由雙方協商解決本協議的履行問題。

第四十六條 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四十七條 因不可抗力而致減產減收,乙方可以請求減免因不可抗力影響期間的承包費。

第四十八條 國家因環境保護、公用事業等目的徵用本協議承包土地,導致本協議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甲方不承擔違約責任。但國家給予的補償費用應優先彌補乙方的損失。

第四十九條 因國家政策調整或法律法規發生變化,導致本協議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甲方不承擔違約責任。雙方應就有關損失充分協商解決,達不成協議的,應由雙方平均分擔損失。上述損失僅包括直接投入產生的損失,不包括間接損失及預期收益。

第九章 違約責任

第五十條 本協議簽署後,任何一方不得違約。否則違約一方應當向他方承擔違約責任。違約責任不僅包括直接損失,還包括間接損失以及守約方依本協議應當取得的預期收益。

第五十一條 甲方拒絕交付本協議指明的土地的,應當賠償乙方的一切損失,該損失計算標準爲1000元畝年。甲方逾期交付本協議指明的土地的,應支付乙方違約金,計算標準爲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確定的違約金標準。

第五十二條 乙方逾期交付承包費的,應支付甲方違約金,計算標準爲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確定的違約金標準。

第五十三條 分批分期履行交付土地及承包費過程中,如甲方逾期交付或拒絕交付X具體土地地塊時,乙方可以行使同時履行抗辯權或者不安抗辯權,拒絕交付此前設定的承包費。如乙方逾期交付或拒絕交付X具體土地地塊承包費時,甲方可以行使同時履行抗辯權或者不安抗辯權,拒絕交付此後設定的具體土地地塊。

第五十四條 任何一方的重大違約行爲完全破壞雙方合作基礎的,致使本協議的履行成爲不可能或不必要時,他方可以單方終止本協議,並要求違約方賠償全部損失和承擔全部違約責任。

第十章 附則

第五十五條 本協議的標題僅爲閱讀方便而設計,不得解釋爲限制協議內容。

第五十六條 本協議取代此前雙方達成的任何書面口頭協議,上述書面口頭協議不再發生法律約束力。

第五十七條 本協議簽署後雙達成的補充協議、交接記錄等,爲本協議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約束力。上述補充協議等文件不得與本協議的基本原則發生衝突或牴觸,其對本協議有關內容進行明確化,具體化的,以其爲準。補充協議等文件之間發生衝突的,以後出具的文件優先於前出具的文件。

第五十八條 雙方對本協議的理解發生衝突的,應根據本協議的目的和基本原則,誠實善意進行解釋。

第五十九條 本協議部分無效或不被法律認可,不影響其它部分的法律效力。

第六十條 因本協議的簽署、履行、續展、變更、解釋、終止、解除等發生爭議的,雙方應當協商解決。如爭議發生的十五個工作日內仍無法達成一致的,任何一方有權提請仲裁解決。仲裁機構爲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裁決爲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六十一條 發生爭議後,任何一方暫不提請仲裁,不意味着放棄仲裁權,也不意味着將來不提請仲裁。

第六十二條 本協議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名蓋章後成立,甲方的上級主管部門____市____管理局應對本協議進行見證。本協議應由____市公證機關進行公證後發生法律效力。

第六十三條 本協議一式六份,雙方各持二份,____市____管理局及____市公證機關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十四條 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另行議定。

甲方:____省____市______農場

乙方:____市____XX公司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包土地養殖合同3

因乙方發展生產需要,經甲、乙雙方自願協商確定,乙方全戶同意將本戶位於_________________的田塊租讓給乙方經營使用,現將有關事項協議如下:

一、該田塊面積共計6畝,位於_________________,(接下來寫清四至)。

二、乙方承租該田塊用於養蝦及其他農業用途,承租期內不更改該田塊用於其他功能用途,但乙方可以在該田塊上搭建必要的臨時性輔助設施。

三、甲方自協議簽訂之日起_________________日內將該田塊的經營使用權交於乙方,並保證交付的田塊可以正常用於生產經營,在該期限內由甲方自行處理該田塊上的一切作物及附着物,約定交付日後由乙方處分該田塊上的作物及附着物。

四、承租期內,甲方不得將該田塊另租給第三方;乙方若需轉租,應徵得甲方同意。

五、承租期內,若有發生非甲方原因使該田塊物權變更的.情況(如被徵地等)導致乙方的經營活動中止,甲方應退還所剩期限的租金;若因甲方原因導致乙方經營活動中止,甲方除退還所剩期限租金外,還應對乙方的損失作相應賠償。

六、承租期內,乙方不得擅自改變土地的功能屬性,若因乙方處置失當而造成該田塊的農業用地屬性被改變,則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進行土地功能恢復或是進行賠償。

七、承租期暫定爲二年,自甲方交付使用之日起計算,租金_________________寫清租金支付方式)。期滿後若乙方仍有承租意願則雙方另行協商有關事宜,承包土地養殖合同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承租權。

八、本協議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見證人一份。

九、本協議自訂立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承包土地養殖合同4

甲方:海南八味x業有限公司(轉包方)

乙方:(受讓方)

爲了加速海南國際旅遊島的開發建設,充分發揮各自方面的優勢,在平等互利的原則上,經雙方友好協商,甲方將承包海南省定安縣富文鎮田頭村委會經濟農場的4084.48畝土地轉包給乙方開發經營。爲了保護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雙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促進雙方依法履行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雙方平等協商,訂立本合同條款。

第一條轉包土地概況

本承包土地面積2722989.1平方米(4084.48畝)(以國土部門確定的土地面積爲準),東至木頭一、二、三經濟社,王介經x社;南至王介經x社;西至大坡溝;北至木頭一、二、三經濟社。

第二條轉包方式

甲方將海南八味x業有限公司100%的股權及公司名下承包4084.48畝的土地使用權轉讓給乙方經營。

第三條轉包期限

土地承包經營使用權承包期限按原李x柳承包合同,即從20__年4月11日起,至20xx年4月11日止。

第四條轉承包租金及付款方式

1、轉包土地使用權及地上附屬物,按每畝每年600元/畝計算,共計五十年租金爲:壹億貳仟貳佰伍拾叄萬肆仟肆佰元整(¥12253.44萬元),該款含青苗補償在內。

2、付款方式:合同簽訂之日起,乙方先首付1000萬元給甲方指定的銀行賬戶;()餘款11253.44萬元,乙方在三個工作日內,匯入甲、乙雙方指定的`銀行共管賬戶;甲方將海南八味x業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莫x興及100%的股權變更爲乙方指定名下的同時,從共管賬戶解付7153.44萬元給甲方指定的銀行賬戶。

3、餘款4000萬元,青苗補償時結清。

第五條土地承包使用權交付與回收,按甲方(李x柳)與田頭村委會簽約的承包合同規定條款履行。

第六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負責按原承包合同轉讓給乙方名下。

2、協助乙方溝通完善政府相關事宜。

3、協助乙方按國土部門測量的土地四至定位(圍牆、鐵絲網等)。

第七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甲方原承包合同約定條款轉包的土地具有自主生產經營權,經營決策權、產品處置權。

2、按照甲方原承包合同條款規定按時足額交納土地承包費用及補償費用,在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範圍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如不能依法經營開發,造成損失,乙方自行承擔責任。

第八條協議的變更和解除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本協議可以變更或解除。

1、經當事人雙方協商一致,又不損害國家、集體和個人利益的;2、訂立協議所依據的國家政策發生重大調整和變化的;

3、一方違約,使協議無法履行的;

4、雙方履行本協議條款完畢;

5、因不可抗力使協議無法履行的。

第九條爭議的解決

在履行本協議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或調解不能解決的,雙方均有權向仲裁委員會或法院起訴。

第十條其他約定

1、在協議執行期間,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變或解除合同。

2、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做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一份。

4、本協議自乙方首付1000萬元款項到甲方指定銀行賬戶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代表:(簽字)

乙方:(蓋章)

代表:(簽字)

xxxx年xx月xx日

承包土地養殖合同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協議如下:_________________

一、甲乙雙方經協商後合資承包吳灘鎮平安村10組的12畝葡萄地,承包期限爲20__年8月,總投資爲___ 萬元,甲方出資___ 萬元,乙方出資___ 萬元,雙方各佔投資總額的50%。

二、甲乙雙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協議簽字後生效之後的`所有資出和收入由甲乙雙方共同負責,分配比例爲甲方50%、乙方50%。

三、合夥期限內,甲乙雙方任何一方支出需通知另一方,合同期間所產生的費用及時清算。

四、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後立即生效,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_日

承包土地養殖合同6

訂立合同雙方:

______縣______鎮(鄉)_____村___社,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戶主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爲了落實聯產承包責任制,充分調動社員的生產積極性,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根據中央(83),(84)一號文件精神,經社員大會討論同意和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一,承包土地的面積,地點,等級

甲方將______畝土地(田)發包給乙方,該土地位於______,東至______,西至______,南至______,北至______。其中,一等地______畝,二等地______畝,三等地______畝,四等地______畝,承包土地的所有權屬於集體,乙方只有土地使用權,不得買賣,出租,荒蕪,不準轉作宅基地。

二,承包時間

承包時間共______年,從一九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一九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至。

三,乙方的權利義務

⒈ 乙方有權獲得國家下撥用於發展農業生產的化肥、農藥、良種、貸款指標和其它農業物資。

⒉ 乙方必須完成上級下達的種植計劃,在完成種植計劃的前提下,可以自己決定種植經營。

⒊ 乙方必須完成按土地畝數攤派的統購指標任務和上繳農業稅的任務,每年向國家交售______斤______,______斤______,______斤______,。交售時間是____________。每年向國家繳納農業稅______元,納稅時間是__________。乙方必須每年向甲方上交公積金______元,公益金______元,管理費______元,上交時間爲每年的______月______日以前。乙方必須完成甲方按承包土地畝數攤派的義務工日,或上交按義務工日折價的金額。

(本條亦可採取列表形式,見後)

⒋ 乙方經甲方同意,可以自找對象轉包土地,可以與轉承包戶協商,平價購買生活用糧。土地轉包後,轉包戶必須承擔原由乙方承擔的所有統購任務和繳納農業稅任務,承擔向甲方上交三金和完成義務工任務。

⒌ 乙方如遇生(不能違背計劃生育規定)、死、嫁、娶,承包土地一般不變動,但必須按規定調整所承擔的義務。乙方如因勞動力減少,無法繼續承包土地,又無人願轉承包時,可以向甲方提出退回承包土地的一部或全部,由甲方另行統一安排。乙方對國家、集體承擔的義務相應減少或免除。

⒍ 乙方有責任保護承包土地上的林木、排灌、通電等國家或集體設施。

四,甲方的權利義務

⒈ 甲方有權監督乙方完成國家下達的種植計劃、統購任務和納稅任務,有權敦促乙方完成對集體的義務。

⒉ 國家按計劃分配用於農業生產的化肥、農藥、良種、貸款指標和其它農用物資,甲方應及時按承包土地的'數量和等級分配給乙方。

⒊ 甲方應定期公佈集體財務帳目和公積金、公益金、管理費的使用情況,必須接受乙方的監督檢查。

五,違約責任

⒈ 乙方如不按時履行對國家和集體的義務,除應繼續履行外,還應按遲延項目價值的____%,向甲方償付違約金。乙方如仍然拒不履行義務的,甲方除可請求有關

部門處理外,有權收回乙方承包的土地。

⒉ 乙方如荒蕪承包的土地,除應履行對國家、集體的一切義務外,甲方有權收回土地。乙方如果擅自出賣和租讓承包的土地,甲方可宣佈買賣與租讓關係無效,並可收回土地。乙方如果在承包的土地上建房,甲方有權責令乙方拆除。乙方如果毀壞承包土地上的樹木和集體設施,應照價(毀壞樹木折價)賠償。

⒊ 甲方如不及時撥給乙方國家分配的化肥、農藥、良種、貸款指標和其它農用物資,應按其價值的______%,向乙方償付違約金,並應如數補發所欠物資。

六,不可抗力

乙方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造成承包土地內農作物的減產或絕產,經調查覈實後,可根據實際情況減少或免除乙方對國家或集體的義務。

七,其它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

本合同從承包期開始之日起生效。承包期內,承包戶主如去世,其家庭成員有承包繼承權。本合同不因甲方代表人的變更而變更。合同執行期間,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

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份,送大隊(村委會),(如經公證或鑑證,還應送公證或鑑證機關)各留存一份。

甲方:______縣______鎮(鄉)______村______社(公章)

代表人:______(蓋章)

乙方戶主:______(蓋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訂

承包土地養殖合同7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戶主 以下簡稱乙方

以上甲方經村兩委會研究決定,並經村民代表、黨員會議通過,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簽訂本合同,條款如下:

一、承包土地用途、面積、養殖業

面積:甲方將地位於東至 西至 南至北至,土地所有權歸集體所有。

二、承包期限及承包費繳納時間

承包期限共年,從 年 月 日起至承包費於合同簽訂之日起於每年的 月 日前交清下一年土地承包費。

三、甲方的權利義務

甲方不得干涉乙方在該承包土地搞養殖業,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私自轉讓第三人,否則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地上建築物歸乙方所有,土地歸甲方所有,並甲方有權對外另行承包。如遇到修路,興辦公益事業項目建設,國家與政府徵用土地時,可隨徵隨用,乙方不得進行任何干涉,甲方有權將土地隨時收回,並解除本合同。

四、乙方的權利義務

乙方有權依法搞好養殖業,不違法經營,不得栽種樹木、糧油作物,水電等費用乙方自行承擔,如遇到徵用土地,地上附着物、建築物補償費歸乙方所有,土地補償費歸甲方所有。

五、甲乙雙方不得違約,如有違約,由違約方承擔並賠償違約金2萬元。

六、甲方不得因法定代表人的變更而變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本合同。

本合同從簽訂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馮格莊街道辦事處經管站留存一份。

甲方: xx 乙方:xx

法定代表人:xxx

承包土地養殖合同8

甲方:_________________(出租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承租方)

因乙方發展生產需要,經甲、乙雙方自願協商確定,乙方全戶同意將本戶位於_________________的田塊租讓給乙方經營使用,現將有關事項協議如下:

一、該田塊面積共計_______畝,位於__________。東至____________,西至____________,南至________________,北至________________。

二、乙方承租該田塊用於養蝦及其他農業用途,承租期內不更改該田塊用於其他功能用途,但乙方可以在該田塊上搭建必要的臨時性輔助設施。

三、甲方自協議簽訂之日起_______日內將該田塊的經營使用權交於乙方,並保證交付的田塊可以正常用於生產經營,在該期限內由甲方自行處理該田塊上的一切作物及附着物,約定交付日後由乙方處分該田塊上的作物及附着物。

四、承租期內,甲方不得將該田塊另租給第三方;乙方若需轉租,應徵得甲方同意。

五、承租期內,若有發生非甲方原因使該田塊物權變更的情況(如被徵地等)導致乙方的經營活動中止,甲方應退還所剩期限的'租金;若因甲方原因導致乙方經營活動中止,甲方除退還所剩期限租金外,還應對乙方的損失作相應賠償。

六、承租期內,乙方不得擅自改變土地的功能屬性,若因乙方處置失當而造成該田塊的農業用地屬性被改變,則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進行土地功能恢復或是進行賠償。

七、承租期暫定爲_______年,自甲方交付使用之日起計算,租金______________(寫清租金支付方式)。期滿後若乙方仍有承租意願則雙方另行協商有關事宜,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承租權。

八、本協議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見證人一份。

九、本協議自訂立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簽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__(簽章)

見證人:______________(簽章)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承包土地養殖合同9

承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發包方(以下簡稱丙方):

爲了進一步穩定和完善農村土地承包關係,搞活土地流轉,促進農業和農村經濟結構調整,提高土地資源的使用效益,本着平等協商、自願有償、互利互惠的原則,經協商,現就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達成如下協議:

一、土地流轉形式:

二、流轉土地情況:該土地位於鄉(鎮)村社,土地名稱,四至界限:東南西北,總計面積畝,其中田畝,土畝。(詳細田土數量分戶花名冊附後)

三、流轉期限:在原承包合同期內,甲方將該宗地流轉給乙方,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年。

四、流轉土地用途:乙方將該宗土地作爲用地或開發經營特色農業。土地流轉期內,乙方不得改變土地所有權或者使用權的性質,也不得改變土地的農業用途。

五、使用費及支付方式:

乙方按土每年每畝公斤玉米、田每年每畝公斤稻穀,並按當年渝北區糧食主管部門收購中價計算現金交給甲方作爲使用費,若今後國家不再收購糧食,以渝北區物價部門覈定的大宗稻穀、玉米中價計算租金。爲確保甲方應收使用費相對穩定,乙方計價交納租金時,稻穀、玉米的最低價格不能低於每市斤人民幣元。

乙方於合同簽訂之日向甲方繳清一年的使用費,從次年開始,每年8月30日前預交下年使用費,實行先交使用費後用土地的辦法。乙方按照誤農戶一季小春或大春莊稼交一年使用費的原則支付租金,若乙方當年1至8月份租地,仍應交清當年使用費。

六、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時向乙方收取土地使用費。

2、履行與發包方的義務,承擔該宗土地的農業稅及其農業稅附加和其他一切稅費。

3、從簽訂合同之日起15天內必須將土地交乙方經營使用。

4、協調乙方在生產生活中與羣衆的關係,若乙方因農業經營需要水、電、路、通訊、閉路、環保等設施,甲方應給予支持和幫助,其費用由乙方自行負責。

5、乙方使用該土地期間,除國家建設用地或乙方違約外,甲方不得收回土地或再流轉給他人,乙方在國家政策、法律、法規允許範圍內的.經營,甲方不得干涉。

七、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合同規定,按時足額向甲方繳納土地使用費。

2、從簽訂合同之日起四個月內必須開發經營使用該土地,否則,甲方無條件收回,已交使用費不得退還,乙方損失自負。

3、負責對該土地的生產經營,實行自負盈虧。試用期內,不得改變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的性質,也不得改變土地的農用性質,原則上維持該土地的基本原貌。因生產需要的臨時建築,按農業生產用地對待,但須在鄉鎮國土所、村建所辦理手續。

4、在土地流轉期內,乙方應服從國家建設用地需要,如被徵(佔)用,其租用地上的建築物、附作物及相關設施和經營損失,按當時國家徵地的有關規定補償給乙方,其餘所有徵地補償費歸甲方所有。

5、乙方負責搞好排污、排洪設施,不能造成周邊環境污染和影響排洪。乙方若要改路,應先修好道路。

6、合同終止時,乙方能夠恢復原耕地的地塊,由乙方復耕並交納使用費給甲方作爲對農戶復耕當年或次年糧食生產欠收的補償費;乙方因修路、修房等因素無法復原的地塊,應按當年國土部門規定的復墾費標準向甲方交納復耕費。

八、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必須嚴格遵守上述合同條款,不得違約或單方終止合同。若一方違約,則由違約方承擔對方的一切經濟損失,若乙方不按時足額繳納使用費,從當年的9月1日起,每天按欠款額的1%收取滯納金。土地流轉期內,若一方提出終止合同或再流轉給他人,須經甲、乙雙方同意,方能有效。

九、合同期滿後,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使用的權利。

十、甲、乙雙方在履行合同中若有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若協商無效,可向農業承包合同管理機構申請裁決,或向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十一、本合同一式伍份,甲、乙、丙叄方各執一份,鎮、區農業承包合同管理機構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由甲乙雙方簽字後經區農業承包合同管理委員會簽證生效。合同期滿後自行失效。土地使用權轉讓必須經原發包方同意。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按《農村土地承包法》的規定協商解決。

甲方代表人簽章:乙方代表人簽章:丙方負責人:

身份證號:身份證號:身份證號:

簽約時間:年月日簽約時間:年月日簽約時間:年月日

簽證意見

簽證人:簽證單位:(簽章)

負責人:簽證日期:年月日

承包土地養殖合同10

發包方:___________村民委員會(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爲了農業科學技術的推廣,改變傳統陳舊的農業耕作形式,甲方將集體所有的農用耕地承包給乙方,用於農業科技的開發應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民法典》及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土地的面積、位置

甲方經村民會議同意並報鄉人民政府批准,將位於_________鄉______村面積_________畝(具體面積、位置以合同附圖爲準)農用耕地承包給乙方使用。土地方位東起_________,西至_________,北至_________,南至_________。附圖已經甲乙雙方簽字確認。

二、土地用途及承包形式

1.土地用途爲農業科技園藝開發、推廣、培訓、服務及農業種植和養殖。

2.承包形式:個人承包經營。

三、土地的承包經營期限

該地承包經營期限爲____年,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日止。

四、地上物的處置

該地上有一口深水井,在合同有效期內,由乙方無償使用並加以維護;待合同期滿或解除時,按使用的實際狀況與所承包的土地一併歸還甲方。

五、 承包金及交付方式

1.該土地的承包金爲每畝每年人民幣_____元,承包金每年共計人民幣_____元。

2.每年_____月___日前,乙方向甲方全額交納本年度的承包金。

六、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對土地開發利用進行監督,保證土地按照合同約定的用途合理利用。

2.按照合同約定收取承包金;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提高承包金。

3.保障乙方自主經營,不侵犯乙方的合法權益。

4.協助乙方進行農業高新技術的開發、宣傳、褒獎、應用。

5.按照合同約定,保證水、電暢通,並無償提供通往承包地的道路。

6.按本村村民用電價格收取乙方電費。

7.爲乙方提供自來水,並給予乙方以甲方村民的同等待遇。

8.在合同履行期內,甲方不得重複發包該地塊。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照合同約定的用途和期限,有權依法利用和經營所承包的土地。

2.享有承包土地上的收益權和按照合同約定興建、購置財產的所有權。

3.享受國家規定的優惠政策。

4.享有對公共設施的使用權。

5.乙方可在承包的土地上建設與約定用途有關的生產、生活設施。

6.乙方不得用取得承包經營權的土地抵償債務。

7.保護自然資源,搞好水土保持,合理利用土地。

七、合同的轉包

1.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經過甲方同意,遵照自願、互利的原則,可以將承包的土地全部或部分轉包給第三方。

2.轉包時要簽訂轉包合同,不得擅自改變原來承包合同的內容。

3.本合同轉包後,甲方與乙方之間仍應按原承包合同的約定行使權利和承擔義務;乙方與第三方按轉包合同的約定行使權利和承擔義務。

八、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約束力,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隨意變更或者解除。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書面協議方可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2.在合同履行期間,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或人員的變更,都不得因此而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履行中,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難以履行時,本合同可以變更或解除,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4.本合同履行期間,如遇國家建設徵用該土地,甲方應支付乙方在承包土地上各種建築設施的費用,並根據乙方承包經營的年限和開發利用的實際情況給予相應的`補償。

5.如甲方重複發包該地塊或擅自斷電、斷水、斷路,致使乙方無法經營時,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其違約責任由甲方承擔。

6.本合同期滿,如繼續承包,乙方享有優先權,雙方應於本合同期滿前半年簽訂未來承包合同。

九、違約責任

1.在合同履行期間,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視爲違約。違約方應按土地利用的實際總投資額和合同未到期的承包金額的20% 支付對方違約金,並賠償對方因違約而造成的實際損失。

2.乙方應當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期限足額支付租金。如乙方逾期30日未支付租金,則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轉包後,因甲方的原因致使轉包合同不能履行,給轉包後的承包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十、合同糾紛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履行中如發生糾紛,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向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一、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章後生效。

十二、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後作爲補充協議,補充協議(經公證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雙方各_____份。

附 土地平面圖

發包方:(蓋章)_____________

承包方:(簽字)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年___月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