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勞動合同(必備)

在人們愈發重視契約的社會中,合同出現的次數越來越多,它也是實現專業化合作的紐帶。你所見過的合同是什麼樣的呢?以下是小編爲大家收集的解除勞動合同,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解除勞動合同(必備)

解除勞動合同 篇1

甲方: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於 年 月 日簽訂爲期年的勞動合同,現甲乙雙方同意解除勞動合同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最新解除勞動合同書樣本如下:

1、自 年 月 日起,解除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雙方的權利義務隨之終止;

2、甲方同意在乙方妥善辦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續後支付乙方包括但不限於經濟補償金、提前通知解除勞動合同賠償金、相應比例的年終獎等共計人民幣 元(大寫 )扣除乙方尚欠甲方備用金人民幣 元(大寫 ),甲方將於乙方妥善辦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續後實際支付乙方人民幣 元(大寫 )

3、甲方爲乙方繳納四金(包括基本養老保險金、基本醫療保險金、失業保險金、住房公積金)至 年 月 日止。

4、甲方根據相關勞動法規和規定,向乙方提供勞動合同解除的證明並辦理相關退工手續;

5、乙方應當於本協議簽訂後3日內妥善辦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續,離職後不得作出有損公司名譽或利益之行爲,否則將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及所造成的全部損失。

6、乙方自願放棄其它所有訴求。

本最新解除勞動合同書樣本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並加蓋甲方勞動合同專用章後生效。

出租人(蓋章):       承租人(蓋章):

地址:            地址:

法人代表(簽字):      法人代表(簽字):

承辦人:           承辦人: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號:            帳號:

電話:            電話:

擔保人(蓋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地點:

解除勞動合同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保密制度》以及國家、地方政府有關規定,雙方在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下,經協商同意解除雙方的勞動合同,並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乙雙方於20____________年______月12日解除勞動合同。

二、甲方繼續支付乙方20____________年1月1日至20____________年1月31日的工資,共3000元,於20____________年1月31日前打到乙方的工資卡里。

三、甲方依據《勞動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給予乙方相當於乙方______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共計______元,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一次性打到乙方的工資卡里。

四、乙方應於20____________年1月16日前辦理相關的離職手續,及與甲方辦理勞動合同解除及勞動關係轉出手續。

五、甲乙雙方解除勞動合同後,乙方不得做任何有損甲方形象或利益的行爲,否則甲方除有權停止向乙方支付本協議約定的全部款項外,還有權追究乙方相應的法律責任。

六、甲乙雙方解除勞動合同後,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對乙方進行詆譭、惡意中傷、及任何有損乙方形象或利益的.行爲,否則乙方有權追究甲方相應的法律責任。

七、在乙方離職後兩年內,乙方必須嚴格遵守甲方的保密制度,

防止泄露甲方的商業祕密。甲方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一次性付給乙方保密費_____元。

1、保密內容

(1)甲方的交易祕密,包括商品產、供、銷渠道,客戶名單,買賣意向,成交或商談的價格,商品性能、質量、數量、交貨日期;

(2)甲方的經營祕密,包括經營方針,投資決策意向,產品服務定價,市場分析,廣告策略;

(3)甲方的管理祕密,包括財務資料、人事資料、工資薪酬資料、物流資料;

(4)甲方的技術祕密,包括產品設計、產品圖紙、生產模具、作業藍圖、工程設計圖、生產製造工藝、製造技術、計算機程序、技術數據、專利技術、科研成果。

2、違約責任

(1)在保密協議期內,乙方違反本協議的,應按甲方管理制度規定接受相應處罰。

(2)在保密協議期內,乙方違反本協議,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賠償全部損失,返還保密費並處1200元的罰款。

(3)在保密協議期內,乙方違反本協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3、爭議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協調未果的,可向甲方所在地勞動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出上訴。

八、補充說明:

由於乙方從事本公司____________崗位,對本公司經營發展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該崗位如果工作未交接清楚勢必會導致公司工程建設等工作出現斷層,會給公司帶來一定的經濟損失和聲譽損失,爲了保障公司經營的連續性和正常發展,乙方必須與接替其工作崗位的人交接清楚,讓其儘快熟悉和了解崗位職責和工作內容,並在其能獨立主持工作之後再辦理離職手續,由雙方共同交接完畢簽訂確認工作交接清單。

若在乙方離職期限截止時,接替其崗位的員工還不能獨立主持工作,經甲乙協商雙方約定可適當延長離職期限,但不超過一個月。

八、甲乙雙方沒有其他爭議。

十、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20____________年______月12日 20____________年______月12日

解除勞動合同 篇3

茲有本單位職工xxx,性別xxx,年齡xxx,住址xxx。

勞動合同期限爲xx年x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

因xxxxxx,根據《勞動法》第xxx條,第xxx款,第xxx項規定,本單位解除與該職工的勞動合同。特此證明。

  xxx

  20xx年xx月xx日

解除勞動合同 篇4

用人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

勞動者姓名: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工作崗位:__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

以下將用人單位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簡稱爲甲方,勞動者本人簡稱爲乙方。現乙方因個人原因於___年___月____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經雙方平等自願協商,共同就解除勞動合同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勞動者提出離職,解除勞動合同,公司批准同意。

第二條:雙方同意於___年___月____日解除勞動合同、工薪及福利同時截止。

第三條:乙方保證本協議書籤訂之日起一週之內,按照甲方的相關規定和要求辦理完畢全部的交接手續,包括但不限於:項目的移交,資產的回收、工作的彙報,付清對甲方應付的款項,提供客戶信息,與此同時,雙方辦理完畢全部的.離職手續。

第四條:因乙方在職期間曾擔任職務,爲保障甲方的權益,乙方保證在離職後遵守如下約定,如因違反下列內容給甲方造成損失的將賠償甲方人民幣最低20萬元整。

1、乙方不得外泄在職期間從甲方獲悉的任何商業祕密。內容包括但不限於公司產品著作權,薪金制度,營銷模式以及其他公司相關的資源,上述內容均歸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所有。勞動者離職後不得私自使用及將上述內容外泄透露給第三方使用。乙方在職期間所參與的項目清單詳見附件,上訴作品著作權均歸甲方所有,乙方離職後不得私自使用及將上述作品外泄透漏給第三方使用,如有違反乙方將賠償甲方人民幣_______元整。

2、自解除勞動合同之日起一年內,不得從事與公司主營業務相沖突的商業活動。

3、不得以任何方式做出有損於甲方與客戶的合作關係的行爲。

4、勞動者在職期間所從事的項目,在勞動者離職之後對之前所做工作內容仍有義務對交接人的不明之處進行諮詢指導。

第五條:乙方承諾將繼續履行勞動合同中約定的在勞動合同終止或接觸後乙方繼續承擔的其他義務。

第六條:本協議書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於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單位名稱(蓋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___年___月____日___年___月____日

解除勞動合同 篇5

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需要支付兩倍經濟補償金的情況是,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解除勞動關係,沒有任何合法理由,也沒有支付經濟補償,勞動者不存在《勞動合同法》39條規定的情形,用人單位行爲屬於《勞動合同法》87條規定的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情形,應該支付賠償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2個月工資。

用人單位違反《勞動合同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相關法律法規依據: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九條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四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第四十八條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條規定支付賠償金。

第五十條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爲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備查。

第八十七條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擴展資料

案例解析

肖先生系某礦山機械有限公司的推銷員,由於勤奮敬業又善於交往,業績一直領先。20xx年10月,肖先生與公司簽訂的3年期勞動合同到期,人力資源部通知肖先生,公司決定由他接任已退休的銷售部經理。按照公司用人制度規定,新上任人員須經過6個月試用期。

於是,肖先生與公司續簽了3年期勞動合同,同時約定了6個月的職務試用期。令人想不到的是,肖先生的組織領導能力較差,不僅在開拓新市場的營銷宣傳工作中出現失誤,部門內的合作也出現不應有的矛盾。20xx年2月下旬,公司以肖先生在試用期內不勝任爲由,與他解除了勞動合同。

該公司依據內部制度規定,以肖先生在職務試用期內不勝任工作爲由,解除勞動合同關係是沒有法律依據的。

用人單位在任命新的管理者時所規定的“試用期”,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時所約定的試用期,性質截然不同。前者屬於用人單位內部規章制度範疇,其調整的主要內容是職工相應職務;後者是勞動法意義上的、受到法律法規約束的試用期,調整的是勞動合同關係。

《勞動合同法》第19條第2款規定: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續訂勞動合同不允許再次約定試用期。

因此,無論肖先生的工作崗位發生怎樣的變化,續訂勞動合同都不能再次約定試用期。公司雖有權因肖先生工作崗位變化再次約定“試用期”,但該“試用期”只能約束肖先生是否勝任經理職務,若不勝任,公司可對肖先生的經理職務予以解聘,但不能解除雙方的勞動合同。

草考資料:中國人大網-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需要支付賠償金(兩倍經濟補償金)的情況是,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解除勞動關係,沒有任何合法理由,也沒有支付經濟補償,勞動者不存在《勞動合同法》39條規定的情形,用人單位行爲屬於《勞動合同法》87條規定的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情形,應該支付賠償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2個月工資;

用人單位違反《勞動合同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相關法律法規依據: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九條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四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第四十八條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條規定支付賠償金。

第五十條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爲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備查。

第八十七條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在用人單位無法律依據違法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下,要支付二倍經濟補償金。

根據勞動合同法規定,在用工單位違反勞動合同法,單方面違約或者中止勞動合同的情況下,員工有權要求十二個月以內的兩倍工資賠償

再看看別人怎麼說的。

解除勞動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乙方要求提前解除勞動合同等事宜達成如下協議,雙方共同遵守:

一、雙方勞動合同約定期限爲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現乙方根據《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18條的規定,以個人原因爲由要求提前解除勞動合同,甲方表示同意;雙方確認勞動關係於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提前解除。

二、在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的.情況下,甲方不向乙方提出在雙方的勞動合同中約定的違約金等權利的要求,同時乙方也放棄向甲方主張解除勞動合同補償金等所有權利;本協議生效後,雙方再無任何糾葛。

三、本協議即雙方簽章好生效,協議文本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雙方確認:本協議是雙方共同協商的結果,其內容是雙方真實意思表示,合法有效,雙方共同遵守。

甲方(蓋章):_________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委託人(簽字或簽章):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解除勞動合同 篇7

___,男,____年_月出生,_族,____文化,身體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月進入本單位工作,在本單位工作年限共_年_個月,最後一次與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時間自20xx年6月13日至20xx年6月12日止,本單位爲其繳納失業保險費時間自20xx年7月至20xx年6月止。

現因企業生產經營情況調整及本人身體情況無法繼續安排工作,經雙方友好協商並依據《勞動法》,決定從20xx年7月1日起與___解除勞動關係,按協商規定給予經濟補償金_________元整(_____、0元)。

請___在解除勞動關係之日起60日內到南寧市社會保險事業局辦理失業保險金申領登記,如有異議,請於60日內申請仲裁。

_____有限責任公司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備註:本決定書一式三份,用人單位、失業人員本人、市失業所各一份。

解除勞動合同 篇8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於____年___月___日簽訂了《勞動合同》,現由於乙方個人原因提出離職,根據《勞動合同法》、《勞動法》的相關規定,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雙方決定於年月終止雙方之間的勞動關係。

具體協議內容如下:

1、乙方的工資發至____年___月___日以發放。

2、乙方必須在離職之前交接完工作,否則甲方有權暫不予以結算工資。

3、《勞動合同》的解除並不影響原合同中的保密條款及雙方所簽訂的.《保密協議》的效力。

4、乙方放棄其他涉及勞動關係的權益。

5、甲方無需向乙方支付任何補償費用賠償費用。

6、本協議經甲方蓋章、乙方簽字後立即生效,同時解除《勞動合同》。

7、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乙方(簽字):

____年___月___日____年___月___日

解除勞動合同 篇9

甲方:xx

乙方:xx

身份證號:xx

通訊地址:xx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解除勞動合同。現雙方就解除勞動合同及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等相關事宜經平等協商,達成如下協議:xx

一、經甲方提出,乙方同意,雙方於 __年 __ 月__日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

二、經甲乙雙方一致同意,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付甲方依法應支付的全部款項,包括但不限於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乙方在職期間的工資、加班費、未休帶薪年休假工資、社會保險、住房公積金及其他全部福利等,共計人民幣__元(大寫:_元)(以下簡稱“上述款項”)。

三、甲方於__年 __月__ 日前支付上述款項,乙方應於__月__日前,按照公司規定完成工作交接並辦理完畢相關解除手續。如乙方截止__月__日未完成工作交接及解除手續,支付日期順延至完畢之日。

四、甲方支付乙方工資至__年__月__日;繳納社會保險及住房公積金至__年__月。

五、乙方確認知曉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在自願的基礎上,認可在雙方簽署本協議書後,雙方結束基於勞動關係產生的權利義務關係,雙方再無任何爭議,乙方不再提出以甲方爲相對方的仲裁或訴訟,亦承諾不會再通過投訴、舉報等方式向甲方主張本協議約定的事項。

六、乙方保證不對外透露本協議所涉內容,否則,如給甲方造成損失,由乙方承擔,甲方保留追償的權利。

七、乙方協議解除勞動關係後,其檔案(含組織關係)移交其戶籍所在地。

八、本協議一式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蓋章或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xx

乙方(簽名)xx

xx年 月 日

解除勞動合同 篇10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簽訂爲期____年的勞動合同,現甲乙雙方同意解除勞動合同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如下:

1、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解除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雙方的權利義務隨之終止;

2、乙方工資結算至離職之日,支付時間爲甲方正常發放工資時間。乙方獎金爲元,差旅費、交通費、手機費等費用合計__________元,以上費用均需扣除所得稅,甲方同意在乙方辦理完工作移交手續後三日內一次性支付給乙方。

3、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元。(稅前)甲方同意在乙方辦理完工作移交手續後三日內一次性支付給乙方。

4、甲方爲乙方繳納基本養老保險金、基本醫療保險金、失業保險金、工傷保險金、生育保險金、住房公積金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5、甲方根據相關勞動法規和規定,向乙方提供勞動合同解除的證明並辦理相關退工手續;

6、乙方應當於本合同簽訂後3日內妥善辦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續,離職後不得作出有損公司名譽或利益之行爲。

7、乙方應爲所掌握的.甲方之任何商業祕密(包括本合同內容)進行保密,不得泄露給任何第三方,否則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__元。

8、甲乙雙方之間無任何競業限制合同,合同解除後,乙方無需履行任何競業限制義務。

9、本合同是解決雙方之間勞動爭議的所有安排和規定,雙方之間不再存在其他任何勞動爭議。

此合同一式三份,各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另一份留存乙方本人檔案。自雙方簽署之日起成立並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

乙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委託人

(簽字或簽章):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解除勞動合同 篇11

解除/終止勞動合同(關係)證明書編號:

我單位於 年 月 日與(身份證號: )在本單位工作崗位爲,訂立的合同編號爲,合同期限爲的勞動合同,茲根據《勞動法》及《勞動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按下列第項規定予以(解除/終止)。

一、符合《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關係);

二、符合《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關係)

三、符合《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關係);

四、符合《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關係);

五、符合《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一條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關係);

六、符合《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條款規定,終止勞動合同(關係);

七、因其它原因解除/終止勞動合同(關係):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日期: 年 月 日

用人單位 (章) 員工(簽名)

簽收時間: 年 月 日

簽收時間: 年 月 日

解除勞動合同 篇12

甲方(用人單位):____,法定代表人:____,負責人:____,

乙方(勞動者):____,性別:____,民族:____,文化程度:____,

身份證號碼:____,戶籍地址:____,郵政編碼:____,通訊地址:____,

手機:____,電子郵箱:____,本單位起始工作年限:

甲乙雙方於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勞動合同,合同期至____年____月____日,現甲乙雙方同意解除勞動合同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如下:

第一條、 ____(方)因____原因,要求提前解除與____(方)的勞動合同。經協商,雙方同意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解除雙方的勞動合同,雙方的`權利義務隨之終止。

第二條、甲方在乙方妥善辦理完畢工作移交手續後支付乙方包括但不限於工資、經濟補償金、代通知金等所有費用等共計¥____元(寫:____人民幣)。

第三條、社保、公積金繳交至____年____月止。

第四條、乙方妥善辦理完畢工作移交手續後,甲方向乙方提供勞動合同解除的證明並辦理相關退工手續;

第五條、乙方應當於本協議簽訂後3日內妥善辦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續,離職後不得作出有損公司名譽或利益之行爲。

第六條、乙方自願放棄其他所有訴求。

第七條、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第八條、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 乙方(簽字):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解除勞動合同 篇13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碼:

甲方與乙方於 年 月 日簽訂了,原合同/協議有效期至____年__月__日,現因____________原因致使原合同/協議無法繼續履行,現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1、原自 年 月 日解除,自解除之日起,原合同/協議中約定的雙方權利義務終止;

2、甲方應將乙方已交納未發生的___________費元於本解除合同協議書生效時退還乙方;

3、甲方應將乙方已交納的`_____元保證金於本解除合同協議書生效時退還乙方;

4、本協議由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協議生效之日,原解除,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5、本協議由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協議生效之日,原解除,___方需要依照原合同/協議的約定於本協議生效時向___方支付____元違約金。

6、本協議一式2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代表:

日期:

乙方:

代表: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