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華】房屋租賃合同八篇

隨着法律觀念的日漸普及,合同出現在我們生活中的次數越來越多,合同是企業發展中一個非常重要的因素。你所見過的合同是什麼樣的呢?以下是小編爲大家收集的房屋租賃合同8篇,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精華】房屋租賃合同八篇

房屋租賃合同 篇1

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一、甲方將 店面、第貳、叄層壹拾壹間房間出租給乙方。

二、租賃期限定壹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雙方約定半年租金共計 元,有關城建費、衛生費、安全保衛費等管理費均由乙方負責繳納。水、電、圍牆、門均由乙方自理。

四、租賃期間,乙方應愛護甲方財產,注意安全,一切安全責任事故由乙方承擔。如發現甲方財產損壞的,維護費用由乙方承擔,但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損壞的除外。

五、租賃期間,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的合法經營活動。如甲方提前收回租房,應提前壹個月通知乙方,乙方應無條件退還甲方;如乙方不需用該出租房,應壹個月通知甲方,不得自行轉租,不得轉包。承租時,乙方因辦公、經營、生產等需要附設的設備、財產,退租時應自行拆回。

六、租期滿,如乙方要繼續承租,乙方應提前壹個月向甲方申請續訂租賃協議。租賃費與現年市場價協商調整,但同等條件下,甲方應優先考慮租給乙方。

七、現有樓房樓梯今後甲方需用時,乙方應給予甲方共用,不得以任何理由進行阻撓。

八、現有人員就業的問題由乙方租用該房屋後,自行解決。

九、租金約定每月初1日準時送交XX公司,每超一天按30%收取滯納金,超過一個月未交,即中止合同。

十、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協議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立即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簽名) 代表(簽名)

年 月 日

房屋租賃合同 篇2

一、房屋租賃糾紛處理程序

1、已按《條例》、《若干規定》納入管理的房屋租賃行爲發生糾紛的,當事人可以申請房屋管理機關進行調處,未納入管理的房屋租賃行爲發生糾紛的,在未完善手續之前不進行調處。

2、租賃當事人申請調解房屋租賃糾紛應以書面方式提出,申請時未提供書面申請的應及時補交。

3、區租賃局或租賃所受理當事人調解申請後,應在五個工作日內確定調解會的時間和地點,並通知租賃雙方當事人。

4、調解之後按具體情況作以下處理:如調解成功應由租賃雙方當事人簽訂調解協議書;調解達不成一致的,則終止調解,當事人通過法律途徑解決糾紛;如一方或雙方當事人不到場參加調解,應終止調解,若雙方仍願意調解則另行確定時間進行調解。

5、如承租方違約出租方已解除合同或合同期限已屆滿,承租人仍佔有出租房屋的,出租方可申請房屋租賃管理機關向承租方發出《期限遷出通知書》,申請應以書面形式提出;並提供解除合同通知書送達證明材料。管理機關覈實有關情況後,對符合《條例》第三十三條規定的,向承租方應發出《期限遷出通知書》,承租人仍不遷出的,出租方應通過法律途徑解決糾紛。

6、承租方違約出租方已解除合同或合同期限已屆滿的,若承租人已不實際使用出租房屋,出租方採取措施開門清點財物、收回房屋的,可以申請房屋租賃管理機關到場見證,該申請應以書面形式提出,並提供解除合同通知書送達證明及告知對方將採取措施的證明等材料;經覈實有關情況後,房屋租賃管理機關可以到場見證。出租方在清點財物之後應制作財物清單,有出租方及到場有關單位簽章,對清點的財務租方應妥善保管。

二、房屋租賃糾紛基本處理方式

(一)租金支付糾紛。

這是房地產租賃中最爲常見的糾紛。

出現租金支付糾紛後大致會出現三種處理方法:

(1)租賃雙方協商一致,要麼房客及時付清租金,要麼房東同意延期支付,不涉及租賃合同的其他方面。

(2)比前一種情況更進一步,在解決如何支付拖欠租金的同時,租賃雙方還就由此產生的違約責任問題,在分清責任的前提下一併解決,並繼續履行租賃合同。

(3)解除租賃合同。這主要是租賃雙方失去繼續履行合同的基礎,或由雙方協商解除合同,或由一方起訴從而終止租賃關係。

(二)損害賠償糾紛。

房地產租賃關係中的損害賠償糾紛同其他法律關係中的損害賠償一樣,主要是由侵權行爲引起的,常見的有房屋損壞賠償、人身或財物損害賠償、侵犯房屋共有人合法權益賠償等。從司法實踐看,目前頗有爭議的是租賃關係結束後,房客對房屋所作的裝修如何賠償。對此,法律法規並無明文規定,目前只有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內部對此有審判指導意見,大致內容是,凡是房東同意房客裝修的,無論什麼原因提前解除合同,房東都要向房客賠償經評估後的裝修費的殘值部分,以此體現公平原則;但如果合同對此有約定的,按約定處理。筆者認爲,這一規定未必能體現公平原則,因爲如果是因房客拖欠租金造成合同提前解除的,而房東又並不需要房客對房屋所作的那些裝修,那麼要房東賠償房客的裝修殘值(該殘值可能是80%或者90%)就有所不公,否則豈非保護了合同違約方而損害了守合同條約方的利益。

(三)其他方面的糾紛。

房地產租賃除前述違約金和損害賠償糾紛外,還有諸如房地產租賃期間出售的優先權糾紛、轉租糾紛、變更房屋用途糾紛以及租賃合同未經登記致使承租人不能對抗第三人的糾紛等。

三、房屋租賃合同糾紛處理辦法

(一)、目前處理房屋租賃糾紛案件所依據的法律、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及其司法解釋、《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司法解釋、《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及其司法解釋、《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簡稱《房地產管理法>>。

(二)、房屋租賃合同效力的認定

房屋租賃合同有效的條件是:

1 、 《民法通則》規定的民事法律行爲應具備的條件,但是,根據《合同法》第5條及第54條的規定,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的合同,屬可撤銷合同。

2、 合同約定的租賃期限,住宅不超過八年,其他用房不超過十五年。因特殊情況需要超過上述期限的,須經主管機關批准。

3、 出租人未經政府主管部門審批同意擅自改變房屋的使用功能後將房屋出租的,租賃合同無效;承租人承租房屋後未經政府主管部門審批同意擅自改變房屋的使用功能的,租賃合同不因此而無效;出租人與承租人未經政府主管部門審批同意而在租賃合同中約定改變房屋的使用功能的,租賃合同無效。

(三)、有效房屋租賃合同糾紛的處理

合同不解除,出租人起訴僅要求承租人償付欠租並支付滯納金的,法院應予支持,滯納金按合同約定的標準計算;若合同約定的滯納金標準過高而顯失公平,應以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金融機構計收逾期付款的違約金標準確定承租人應付之滯納金。

合同解除時有關問題的實體處

1、 關於解除合同的條件:通常出現以下幾種情況之一的,出租人有權要求解除合同:

(1)承租人欠租超過合同約定期限;

(2)合同未約定期限的,欠租達三個月以上;

(3)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擅自轉租的;

(4)承租人擅自改變房屋結構或約定用途的。

出現以下幾種情況之一的,承租人有權要求解除合同:

①出租人未按約定的時間向承租人提供出租房屋的;

②出租人所提供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約定,導致承租人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

③出租人不按合同約定的責任負責維修房屋及其設施,保證房屋安全的;

④租賃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健康的。

此外,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或經當事人雙方協商一致同意解除合同的,法院亦可以解除合同。

2 、 承租人對房屋有裝修時,對裝修的處理。

合同有約定按約定處理;合同未約定的,能拆除的拆除,拆後可以繼續使用的動產裝修由承租人拆走,對於不能拆除的固定裝修以及拆除後不能繼續使用的動產裝修,如承租人對裝修問題提出訴訟請求並提出評估申請,法院應委託評估機構對裝修予以評估,由出租人酌情承頂,給予承租人相應補償;對於不能承頂部分造成的損失,因承租人過錯導致合同解除的,裝修損失由承租人自己承擔;因出租人過錯導致合同解除的,裝修損失由出租人承擔;雙方均有過錯的,由雙方按過錯大小分別承擔。

3、 因承租人過錯導致合同解除時的違約賠償問題。

承租人應向出租人承擔的違約責任是:

(1)所欠租金及其它費用的逾期付款違約金(即滯納金);

(2)簽約時所交租賃定金由出租人沒收;

(3)當上述違約金及租賃定金不足以彌補出租人因解除合同所受的損失時,承租人還應向出租人另行支付損失賠償金。

4、 因出租人過錯導致合同解除時的違約賠償問題。

出租人應向承租人承擔的違約責任是:

(1)向承租人雙倍返還租賃定金;

(2)賠償承租人的裝修損失;

(3)當上述違約金及租賃定金仍不足以彌補承租人因解除合同所受的損失時,出租人還應另行向承租人支付損失賠償。

(四)、無效房屋租賃合同糾紛的處理

房屋使用費的處理。合同被確認無效後,承租人尚欠出租人的租金不再給付,而按照指導租金標準向出租人支付房屋使用費,指導租金高於合同約定的租金標準的,以較低者計。當合同約定的租金高於指導租金時,對於糾紛發生前承租人已按無效合同向出租人支付的租金中高於指導租金的部分,應分別情況進行處理:1 、 因違反法律或行政法規的規定且有損國家、集體或社會公共利益導致合同無效的,高出部分應判收繳國庫;2 、 其它原因導致合同無效的,高出部分承租人一般無權要求返還。

承租人裝修物的處理。房屋租賃合同被確認無效後,裝修物能拆則拆,不能拆的,對出租人可用部分經評估折舊後由出租人承頂;其餘部分經評估折舊後作爲無效合同的損失,由雙方按過錯責任比例予以分擔。

(五)、涉及轉租的房屋租賃糾紛案的處理

轉租合同有效的條件:除了應具備一般房屋租賃合同有效的條件外,還應具備以下條件:

1 、徵得原出租人的同意;

2、轉租合同約定的租期不得超過原租賃合同中約定的租期,超過部分無效。

出租人將物業出租給承租人,承租人又將該物業轉租他人(即受轉租人)。出租人和承租人在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糾紛,涉及受轉租人的權利、義務的,應將受轉租人列爲第三人蔘加訴訟。

出租人將物業出租給承租人,承租人將該物業辦成某類專業市場後,又分割成多個小單元轉租給衆多受轉租人的,出租人和承租人在合同履行期間產生糾紛,若出租人只起訴要求支付欠租及違約金的,因不涉及衆多受轉租人實際使用的物業,可不列受轉租人爲案件的第三人,這樣既能順利解決糾紛,又避免了在案件審理過程中出現龐大的訴訟主體。若出租人起訴要求解除合同,則應先審查是否確需解除合同:如確需解除,則應將衆多受轉租人列爲案件第三人,因出租人解除合同、收回物業的行爲勢必影響受轉租人對該物業的使用及裝修權益等;如無需解除合同,則不列受轉租人爲案件第三人。

房屋租賃合同 篇3

出租人: 身份證號: 承租人: 身份證號:

出租人受本合同第一條所述的租賃房屋的所有人的委託,出租該廠房。承租人根據自身經營要求,欲承租該廠房用於經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爲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租賃房屋和期限

1、出租人將房”),租賃給承租人經營。該廠房類型爲商業用房,結構爲框架,建築面積 平方米(見附件—2)。

3、租賃期限爲年,起租自

  第二條:產權及租賃期保證

出租人保證依法擁有該廠房的出租權,完全有權對該廠房進行出租,倘若有任何第三人對本合同項下的該廠房提出權利主張,承租人的損失責任一律有由出租人承擔。

  第三條:經營範圍

承租人應在工商行政部門覈准登記的經營範圍進行合法經營。承租人在該廠房。承租人不得將該廠房作任何非法或不道德的用途。承租人沒有徵得出租人同意,不得擅自改變經營範圍。

  第四條:租金、相關費用及付款方式和保證金

1、承租人承租的該廠房,應先付租金後使用,租賃期內合計租金人民幣 承租人於年月日前支付給出租人。如逾期支付,承租人自逾期之日起支付出租人所欠金額 %的逾期違約金,直到付清全部租金爲止。

2、本合同簽訂之日,承租方需支付定金爲本合同租金。

3、若承租方違反本合約各項條款之規定或未經出租房同意擅自終止本合約,承租方同意該保證金出租方無需返還。

4、物業管理費用由物業管理費按該廠房實際使用面積分攤,物業管理費每月每平方米 元,按承租人承租該廠房 平方米,應承擔物業管理費 元/月。支付時間、方式以及逾期支付應承擔逾期付款違約金責任與本條第一、第二款相同。

5、承租人租賃該廠房需要自行承擔水、電、通訊等相關費用。支付時間、方式爲接到出租人出示的水、電等部門的繳費單之日起的五天內繳清上述費用。如逾期支付應承擔逾期付款違約金,違約金支付方式與本條第二款相同。

  第五條:出租人的義務

1、確保承租人的合法經營不受與該廠房有關的其他第三方的干涉,使承租人能合法正常經營。

2、出租人承擔因出租該廠房所應交納的稅費

3、在徵得出租人同意後,承租人可以將該廠房轉讓給第三方。

  第六條:裝飾裝修

1、由承租人自行裝修該廠房(包括道具、照明設備及其他用品用具),但承租人需事先通知出租人,在徵得出租人認可後放可進場施工。承租人不得對該廠房作任何結構上的改變或附加建築。承租人若違反以上規定,出租人按其對建築物的妨礙或損害程度,有權作出下述決定:A、立即停工 B、即時整改 C、收回該廠房、終止合同。

2、出租人同意之裝修,承租人需督促施工單位服從出租人監督管理,並承擔潔場費用。

3、經承租人裝修後該廠房的裝潢物,在合同終止後,在承租人同意後,其處置權歸出租人所有。

  第七條:銷售和物業管理

1、承租人在該廠房的經營活動中,必須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合法經商、合法經營、合法從業,並接受有關職能部門的檢查、監督、服從出租人對商品質量、服務等工作的管理。

2、承租人有權在該廠房內自行組織各種促銷活動而無需先徵得出租人的同意,但不得從事不正當競爭活動。

3、承租人存放於該廠房內的商品、物品由承租人自行保管。承租人不得在該廠房內存放易燃易爆、化學危險品;不在該廠房內容留不明身份者。承租人負責該廠房內部的消防和安全保衛工作。配合出租人做好公共部位、公共場所的消防、安全和環境秩序工作。出租人不承擔承租人租賃的該廠房內承租人的客商、顧客的人身、財產的保管保險義務。

4、承租人在該廠房內陳列或銷售之商品或提供的服務,應負責起售後或善後工作,如經顧客使用後發生不良反應或有損顧客權益或因此造成出租人信譽受損時,承租人應負法律責任及賠償責任。

5、承租人在該廠房陳列或銷售之商品,應使用其依法獲得的商品名稱、商標、著作權、圖案或專利權,並依法納稅;所有商品均應符合國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規之規定,明碼標價。若承租人在承租的房屋內陳列或銷售的商品發生侵犯他人的商標專用權、專權、著作權或其他權益,承租人應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概與出租人無關。

6、允許出租人和出租人授權的人在一切合理的時間進入該廠房察看物業使用狀況,如發現違章出租人可作出相應的處理決定。這些決定對承租人有約束力,承租人必須嚴格執行,糾正違章的費用由承租人承擔。

7、出租人應爲承租人的店招牌提供合理、醒目的架設或懸掛處,並經協商有償爲承租人提供在該廠房外或 公共部位,人行通道等處懸掛廣告牌、指示牌的合理位置。

8、接收該廠房後,承租人負責該廠房範圍內門窗、電力、消防設施等維護。承租人應妥善使用該廠房,保持該廠房原主體結構及外立面的完好,並積極配合出租人對該廠房主體結構的檢查和維修。

9、房屋及附屬設施維修責任

(1)該廠房主體結構部分發生非承租人或承租人顧客原因而損壞由出租人負責進行維修並承擔費用。如因承租人或承租人顧客原因損壞的,由承租人進行維修並承擔費用,如造成損壞無法修復,組承租人應做相應的經濟賠償;承租人裝修改建部分的損壞由承租人負責維修並承擔費用。

(2)電以電錶及控制箱爲界,靠該廠房一側管路由承租人維修並承擔費用,電錶及控制箱子以外(含水錶及控制箱)管路由出租人維修並承擔費用。

(3)弱電系統以該廠房控制箱爲界,控制箱靠該廠房側管路由承租人維修並承擔費用,控制箱以外(含控制箱)管路由出租人維修並承擔費用;該廠房內部消防設施由承租人維修並承擔費用;承租人自行改建設施由承租人維修並承擔費用。

 第八條:承租人在簽訂本合同時或開業前,應向出租人提交有關的法律文件,如:營業執照、稅務登記、產品合格證、《商標註冊證》或經向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標局備案的商標許可使用合同、食品衛生許可證、法人委託書及其他有關文件。

  第九條: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本合同字簽訂之後,經雙方當事人的書面形式達成一致,可變更。

2、合同未到期之前,雙方當事人不得隨意提出解除合同。如一方要求提前解除合同的,提前兩個月通知對方,並需要向對方支付相當於四個月的租金的賠償金。

3、爲使商業業態更加合理,更有利於承租人的利益,出租人根據統一經營管理的需要,在同一區域大多數承租人同意的情況下,可對部分業態進行調整。承租人理解並支持出租人的調整。

4、承租人如要求續租,則必須在租賃期滿一個月前向出租人提出意向申請,經出租人同意後,雙方須重新簽訂租賃合同。如在上述期限內,承租人未曾以書面向出租人發出要求續租的通知,則出租人有權在租約期屆滿後將房屋出租他人,並有權在租賃期屆滿前與他人訂立本租賃期滿後起租的新租賃合同。

  第十條:違約處理

1、出租人、承租人都應嚴格履行本合同,任何一方違約,都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

2、如發生下列情況之一者,出租人有權終止合同:

(1)在合同有效期限內,承租人隨意撤離該廠房,造成事實上停止營業一週的(節假日除外);

(2)由於承租人在該廠房內的經營活動或提供的商品或商品商標構成侵權,或被指控侵權並已影響到出租人聲譽或利益的;

(3)由於承租人經營的商品質量或銷售手段或服務項目及內容導致消費者投訴,承租人又不及時採取措施處理,嚴重影響出租人聲譽及利益的。

(4)由於承租人行爲導致有關行政執法職能部門給予罰款,通報批評,停業整頓等處罰;

(5)承租人未按雙方約定如期支付租金,拖欠租金、物業管理費、水、電、煤氣等費用超過十五日的;

(6)其他違反合同的行爲。

發生上述情況之一者,出租人有權終止合同,有權收回該廠房,並沒收保證金,要求承租人支付相當於三個月的租金的賠償金作爲對出租人預期利益的補償,並根據有關的法律法規追究承租人的其他法律責任。

  第十一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二條:其他

1、本合同有效期內發生訴訟糾紛,雙方確認向對該廠房所在地法院起訴解決爭議。

2、本合同共

附件一:場地位置圖(用紅線標明)

附件二:合同雙方營業執照等相關執照及許可證等(複印件)

出租人: 承租人: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年X月X日 X年X月X日

房屋租賃合同 篇4

出租人(甲方):承租人(乙方):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房屋租賃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房屋基本情況

(一)房屋坐落於北京市區(縣)街道(鄉鎮)

(二)房屋權屬狀況:甲方持有(□房屋所有權證/□公有住房租賃合同/□房屋買賣合同/□其他房屋來源證明文件),房屋(□是/□否)已設定了抵押。

第二條房屋租賃情況

租賃用途爲:;(居住/商業)

第三條租賃期限

(一)房屋租賃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共計年

個月。

(二)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甲方有權收回房屋,乙方應按照原狀返還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甲乙雙方應對房屋和附屬物品、設備設施及水電使用等情況進行驗收,結清各自應當承擔的費用。

第四條租金及押金

(一)租金標準:元/(□月/□季/□半年/□年),

支付方式:(□現金/□轉賬支票/□銀行匯款),押付,每(□月/□季/□半年/□年)交一次房租

(二)押金:人民幣元整(:)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房屋租賃押金除抵扣應由乙方承擔的費用、租金,以及乙方應當承擔的違約賠償責任外,剩餘部分應如數返還給乙方。

第五條其他相關費用的承擔方式

租賃期內的下列費用中,由甲方承擔,由乙方承擔:(1)水費(2)電費(3)電視收視費(4)供暖費(5)燃氣費(6)物業管理費(7)房屋租賃稅費(8)衛生費(9)上網費(10)車位費(11)室內設施維修費(12)費用。本合同中未列明的與房屋有關的其他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六條房屋維護及維修

(一)甲方應保證房屋的建築結構和設備設施符合建築、消防、治安、衛生等方面的安全條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承租人保證遵守國家、北京市的法律法規規定以及房屋所在小區的物業管理規約。

(二)對於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因自然屬性或合理使用而導致的損耗,甲方負責修復。因乙方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發生損壞或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或承擔賠償責任。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及房屋交割清單附件)一式份,其中甲方執份,乙方執份

出租人(甲方)簽字(蓋章): 承租人(乙方)簽字(蓋章):

聯繫方式:聯繫方式:

年月日年月日

房屋交割清單

電視機

空調

熱水器

竈具

抽油煙機

冰箱

洗衣機

衣櫃

書桌

電卡

燃氣卡

鑰匙

其它

水錶底數:

電錶底數:

燃氣表底數:

出租人簽字(蓋章):

年月日

承租人簽字(蓋章):

年月日

房屋租賃合同 篇5

甲方:____

乙方:____

爲更好提高單位房屋的使用率,現根據國家有關法律規定,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一致同意簽訂租賃合同,合同條款如下:

一、甲方將座落於縣城____中路汽車站運達商場靠車站東大門一間面積爲82.5平方米的臨街門面租賃給乙方,作____使用。

二、租期從___年元月一日起至20____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即:兩年)。

三、年租金__萬元整,乙方於每年元月份一次性向甲方交清當年的租金,但甲方必須提供稅務發票。

四、房屋租賃合同生效後,乙方應向甲方交付______元押金(不計利息),合同期滿押金退回。

五、乙方必須依約交付租金,如有拖欠,按拖欠額每日收取0.5%的違約金。

六、承租期內乙方在不改變和影響房屋整體結構的前提下,可進行裝修裝飾;期滿不續租,其裝修材料由乙方自行處理,若拆除,其費用由乙方自理並恢復原貌。

七、合同期內,甲方應提供水、電供應。水、電費按月按表由甲方計收。同時乙方應自覺遵守甲方的水、電管理規定,如有違反,按甲方的水電管理辦理。因甲方責任停水、停電,致使乙方損失,甲方按全年租金總額0.5%支付違約金,並賠償乙方實際損失。如乙方需增容,其手續和費用由乙方負責。

八、租賃期間,甲方應負責房屋主體結構的正常維修,如委託乙方代行維修,費用由甲方負擔。若甲方拖延維修或不作委託維修造成房屋毀損,造成乙方損失的由甲方賠償。其室內的各種設施(包括門窗)維修費用均由乙方負責。

九、租賃期間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導致毀損,本合同則自然終止。

十、租賃期間,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將房屋租給第三方,或改變用途,租期屆滿或解除合同時,乙方需按時歸還房屋給甲方,如需續租,須提前3個月與甲方協商。

十一、租賃期間,甲乙雙方均不得藉故解除合同,如甲方因改建、擴建要收回房屋,必須提前3個月書面通知乙方,並取得乙方同意,如乙方需退還也必須提前3個月書面通知甲方,並取得甲方同意,如甲方違約,除退還押金外另賠償違約金______元,並賠償不足部分損失;如乙方違約不得要求返回押金,並賠償不足部分損失。

十二、合同期滿,乙方如需續租,在同等條件下,甲方應優先乙方。

十三、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經雙方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四、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糾紛,應通過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訴請人民法院處理。

十五、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兩份,乙方兩份,合同自簽訂日起生效。

甲方法人代表簽字:

蓋章

乙方法人代表簽字: 蓋章

年 月 日

房屋租賃合同 篇6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中介方:_________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互利的基礎上,友好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一、租房地點:

甲方同意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室的房屋租給乙方,並保證該房的合法出租性。

二、房屋用途:

乙方所租房屋僅爲_____使用;不得進行任何違法活動,否則後果自負。

三、租期:

自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租賃期滿,乙方應如期將房屋歸回甲方。

四、租金:

每月_______元人民幣,租房保證金______元人民幣,相當於___個月租金。

五、付款方式:

1、乙方每__個月支付一次,第一次租金及保證金在簽定本合同時支付,以後租金按規定的付款期限提前___天將下期房款支付給甲方;

2、甲方在收到第一次租金當日將乙方能正常居住的卡、證、鑰匙等交給乙方。簽定合同時,乙方應支付中介服務費______元給中介方,甲方應支付中介服務費______元給中介方。

基本費用:乙方承擔下列在租賃時所發生費用:水費□電費□電話費□網絡費□煤氣費□有線電視月租費□物業管理費□其它費用(如有見補充各項)

六、租房保證金:

存放於(甲方□中介方處□)作爲履約保證金,不計利息,主要用於對合同期滿終止時,甲方對乙方在租賃期內發生的基本費用:包括房租、房內物品損壞、短缺等扣除清算後一次性不計利息退回乙方。

七、甲方義務:

1、甲方必須保證該房屋的結構和設施均能正常使用;

2、室內外正常維修由甲方負責;

3、甲方在租賃期內不得單方面提高租金,否則算作違約處理。

八、乙方義務:

1、按照本合同規定的時間和方式支付租金、保證金及其它費用;

2、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私自把該房的部分或全部轉租他人;

3、本合同終止時,需對甲方提供的設施進行清點、檢查移交,如有損壞、短缺應照值或酌情賠償;

4、乙方如因使用不當損壞房屋及設施的,應負責修復原狀或予以經濟賠償。若水、電、煤氣等使用不當或人爲造成的人身傷亡和意外事故,與房東、中介方無關,後果自負。(乙方搬家臨走前必須把衛生搞好,否則扣除衛生清理費______元)

九、違約處理:

1、如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八條,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收回房屋,沒收剩餘房款,如不足低過甲方損失,乙方應予以賠償;

2、如甲方違反本合同第七條,應按照一個月租金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並退回剩餘房款及保證金;

3、如甲方擅自提前終止合同,應按一個月租金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並退回剩餘房款及保證金;

4、如乙方因非房屋問題中途退房,須按一個月房租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甲方退回剩餘租金及保證金,否則,沒收剩餘房租金及保證金。

5、如乙方租賃期已超過,乙方既不續簽本合同也不退房,甲方對該房有權作出處理,後果由乙方自負。

十、補充條款:

(明細清單)水錶讀數_____度,煤氣表讀數_____度,電錶總讀數_____度,峯_____度,谷_____度。防盜門鑰匙_____把,電子門鑰匙_____把,車庫鑰匙_____把。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中介方義務:

中介方在受雙方委託後,有責任積極爲雙方尋找合適的物業或客戶,並促使租賃成功。在甲乙雙方成交同時,中介方在收取中介費後,責任自行解除,若甲、乙雙方在租賃期間發生糾紛,中介方可出面協調雙方糾紛。

十二、本合同未盡事宜,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作了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如因洪水、地震、火災、拆遷和法律法規政府政策變化等不可抗力原因,導致本協議不能全面履行,甲、乙、中介方三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租金按實際租賃時間計算,多退少補。

十四、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備案一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名: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名: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

中介方簽名(蓋章)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年__月__日

房屋租賃合同 篇7

一、當事人

1、受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

公司住址:

郵編:

聯繫電話 :

傳真:

通訊住址:

2、委託方(以下簡稱乙方)

產權人:

房產證書(或購買房屋合同編號)

房屋座落: 號樓 層 號

身份證號: 郵編:

住址 : 聯繫電話:

通訊地址:

二、甲乙雙方在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訂立如下房屋委託經營合同,望雙方共同遵守。

三、委託經營房屋的基本狀況

1、房屋座落在山外山莊 座 號;

2、房屋面積: 平米;

3、傢俱及設備包括:山外山莊完工交給業主時的狀況甲方給客房統一配備牀上用品、一次性用品(按照星級標準配備);有線電視、寬帶、專用電話等開通費用由乙方負擔,乙方需交納物業管理費,合同租賃期限爲6個月。

六、甲乙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1、房屋所有權爲乙方所有,甲方對其房屋享有使用和經營權。

2、乙方委託甲方對其房屋進行經營管理,乙方不得干涉。

3、甲方要根據本合同使用房屋,不得利用其房屋進行違法活動,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

4、甲方按最大限度維護房屋狀況,不得損害乙方的合法權益。

5、其它的權利與義務的約定:如發生房屋產權抵押、出售等影響房屋權屬性質變更的事情,乙方需事先通知甲方,且不能造成對本合同履行的任何影響。

七、相關費用的約定

1、在委託經營期間乙方須交納物業管理費。

2、在委託經營期間經營所用水費、電費,有甲方擔負。

3、在委託經營期間甲乙雙方負責各自在經營過程中應繳納國家有關規定的各種稅費。

八、違約責任

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約束力,任何一方不得單方變更或解除合同,如一方需變更合同內容,雙方應進行協商變更,如一方解除合同,應向另一方支付人民幣5000元違約金,如甲方的原因致使房屋傢俱設備受到損壞應進行維修,不能維修的應進行換新或按價賠償。

九、本合同期滿

合同期滿後,甲方應將房屋及傢俱、設備返還給乙方,房屋要保持完好,傢俱、設備無損壞,如損壞、丟失應按折舊價格進行賠償(自然損耗除外)。

十、風險的約定(免責條款)

由於地震、颱風、火災、水災、疾情以及其它不能預見,並不可預防或其它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經雙方同意可提前終止合同或暫停經營,造成的損失甲方不予承擔。

十一、合同的解除

本合同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雙方可解除合同:

1、合同約定的日期屆滿;

2、由於不可抗力原因致使合同不能無法履行;

3、由於一方的違約,使另一方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4、乙方因產權糾紛或被查封、凍結等影響正常經營的;(乙方需賠償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5、合同日期未滿,一方要求解約的;(需向另一方進行賠償,並承擔違約責任)

十三、合同到期可續簽

十四、本合同及附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五、如雙方在履行合同中發生糾紛,應進行協商,協商無果可進行訴訟解決。

十六、本合同簽字蓋章即生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受委託房(甲方): (蓋章)

法定代表人:

聯繫方式:

合同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委託方(乙方): (蓋章)

法定代表人:

聯繫方式:

合同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房屋租賃合同 篇8

甲方(出租方): 身份證號:

乙方(承租方): 身份證號: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房屋租賃合同如下:

一、甲方將位於 房屋租賃給乙方使用,租期爲 年。房屋每年租金爲 元,乙方應提前一次交付 年租金,方可使用房屋。乙方租房期間所發生的水、電費及其它雜費由乙方負責。

二、乙方在租賃期間,應維護房屋設施原狀,不得擅自改變原建築結構,否則,甲方有權追究乙方的責任,賠償房屋損失。

三、乙方在房屋租賃使用期間,必須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當地有關治安、消防及管理規定,做好防火、防盜等管理工作,租賃使用期間所發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擔責任。

四、租賃期間,發生下列違反合同情況與行爲之一時,甲方有權解除租賃關係,由此發生的一切經濟損失,由乙方負責:

1、乙方擅自轉讓、轉租房屋的;

2、乙方利用租房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安全和公共利益的;

3、乙方不按時交納租金及水、電費。

五、該合同期限爲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滿,需要續簽的,應提前一個月簽訂下一輪合同;乙方要提前終止合同時,必須提前一週向甲方書面提出,經甲方同意並對所租用房屋進行驗收後,方可解除合同。

六、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一份,雙方簽字後生效,合同執行中如有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雙方協商不能解決的,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