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華】房屋租賃合同範文錦集6篇

隨着法律觀念的日漸普及,關於合同的利益糾紛越來越多,簽訂合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行爲。那麼大家知道正規的合同書怎麼寫嗎?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房屋租賃合同6篇,歡迎大家分享。

【精華】房屋租賃合同範文錦集6篇

房屋租賃合同 篇1

出租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承租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證件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證件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繫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規定,甲方雙方經平等協商,就租賃事宜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房屋坐落地址

出租方出租的商鋪坐落地址:_________號,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條租賃期限

租期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三條租金和押金

1、每年租金爲人民幣_________元整(_________元),經雙方平等協商,預交半年租金爲人民幣_________元整(_________元)

2、必須按照約定向出租方繳納租金。不得無故拖欠租金

  第四條租賃期間房屋修繕

出租方將房屋交給承租方後,承租方的裝修及修繕,出租方概不負責。如承租方不再使用出租方的門市後,承租方不得破壞已裝修部分及房屋架構。租賃期間甲方可自由出入租賃地點,甲方因要途經租賃地故要保證乙方貨物的安全,由此造成貨物的損失由甲方全面負責

  第五條各項費用的繳納

1、電費:由承租方自行繳納電錶底數爲_________度,此度數以後的費用由承租方承擔,直至合同期滿)

2、維修費:租賃期間,由承租方導致租賃房屋的內部設施損毀,由承租方負責。

3、使用該房屋進行商業活動產生的其它各項費用均由承租方繳納,其中包括承租方自已申請安裝電話、寬帶、有線電視等設備的費用。

  第六條違約金和違約責任

1、若出租方在承租方沒有違反本合同的情況下提前解除合同或租給他人,視爲出租方違約,負責賠償違約金_________元。

2、若承租方在出租方沒有違反本合同的情況下提前解除合同,視爲承租方違約,承租方負責賠償違約金_________元。

  第七條續租

1、出租方若要求在租賃期滿後停止租賃該處商鋪的,應當在租賃期滿前_________日書面通知租賃方,如出租方同意續租的,雙方應當重新訂立租賃合同。

2、租賃期滿承租方如無違約行爲的,則享有同等條件下對商鋪的優先租賃權。

  第八條合同終止

1、本合同期限屆滿,雙方不再續簽合同的;

2、雙方通過書面協議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

4、在委託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以自己的行爲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義務的;

5、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合同主要義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6、當事人有其他違約或違法行爲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

  第九條免責條件

若租賃房屋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導致損毀或造成承租人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租賃期間,若承租方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導致不能使用租賃房屋,承租方需立即書面通知出租方。

  第十條爭議處理方式

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解釋

本合同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合同目的和文本原義進行,本合同的標題僅是爲了閱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合同的解釋。

  第十二條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三條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方(簽字)_________承租方(簽字)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租賃合同 篇2

甲方:(出租人)

乙方:(承租人)

雙方經友好協商,根據《合同法》及國家、當地政府對房屋租賃的有關規定,就租賃房屋一事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出租房屋坐於 ,房屋建築面積 平方米,

磚瓦結構,房屋門窗完好,水、電、氣、暖供應正常,房屋租賃期限 年:自年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條、租金每年人民幣 元(大寫金額:)。租金以現金形式一次支付。

第三條、租賃期間,乙方因正常生活之需要的煤氣費、水電費、暖氣費、電話費、有線電視費、網絡使用費、垃圾費等均由乙方承擔,以及由乙方居住期間所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負擔,乙方須交清費用。

第四條、租賃期間,乙方不得將房屋轉租給第三方使用,否則,甲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並收回房屋,且可以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如在租賃期間如有政府拆遷等特殊原因,乙方應無條件退房,甲方應將剩餘租金返給乙方。

第五條、租賃期間,如乙方空房,甲方有權收回房屋,租金不予返回。

第六條、租賃期間,乙方未經甲方同意改變房屋的結構及用途,故意或過失造成租用房屋和設備的毀損,應負責恢復原狀並賠償經濟損失。

第七條、根據本合同約定,乙方應在期滿之日前 天通知甲方是否繼租,如不繼租,期滿內搬出全部設備、物件。搬遷後 日內房屋裏如仍有餘物,如雙方無約定,視爲乙方放棄所有權,由甲方處理。租賃期滿,如乙方逾期不搬遷,乙方應賠償甲方因此所受的經濟損失。

第八條 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存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出租人)簽字:乙方(承租人)簽字:

時間: 年月日

房屋租賃合同 篇3

訂立合同雙方:

出租方: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爲調劑房屋使用的餘缺,甲方願意將產權(或管理權)屬於自己的房屋出租給乙方,雙方根據_________市(縣)有關房產管理的規定,經過充分協商,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出租房屋座落地址_________。

第二條 房屋名稱、規格、等級、間數、面積、單價、金額、地面質量(見下表)

┌─────┬─┬─┬──┬───┬───┬───┬──┬──┬───┐

│房屋名稱 │ │ │ │ │ │年租賃│ │ │地面質│

│(樓、正、 │規│等│間數│ 面積 │平方米│金 額│門數│窗數│量 │

│廂、平、廈│格│級│(間)│(平方 │單價( │ (元) │(合)│(眼)│(土、 │

│) │ │ │ │米) │元) │ │ │ │磚、水│

│ │ │ │ │ │ │ │ │ │泥)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第三條 租賃期限

租期爲_________年_________月,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甲方應按照合同規定時間和標準,將出租的房屋及時交給乙方使用居住。

第四條 租金和租金交納期限

乙方每月向甲方繳納租金人民幣_________元整,甲方應出具收據。租金在當月_________天內交清,交租金地點在_________。房屋租金,由租賃雙方按照房屋所在地人民政府規定的房屋租金標準協商議定;沒有規定標準的,由租賃雙方根據公平合理的原則,參照房屋所在地租金的實際水平協商議定。出租方不得任意擡高租金。

第五條 出租方與承租方的變更

1.租賃期間,甲方如將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不必徵得乙方同意,但應通知乙方。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後,該第三方即成爲本合同的當然甲方;享有原甲方的權利,承擔原甲方的義務。

2.租賃期間,乙方如欲將房屋轉讓給第三方使用,必須徵得甲方的同意。取得使用權的第三方即成爲本合同的當然乙方,享有原乙方的權利,承擔原乙方的義務。

第六條 甲方的責任

1.甲方如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向乙方提供租賃房屋,應按延遲期間內乙方應交租金的_________%計算,向乙方償付違約金。

2.租賃期間,出租房屋的維修由甲方負責,如租賃房發生大自然損壞或有傾倒危險而甲方又不修繕,乙方可以退租或代甲方修繕,並可以用修繕費用收據抵銷租金。

3.出租房屋的房產稅、土地使用費由甲方負擔。

4.租賃期間,如甲方確需收回房屋自住,必須提前_________個月書面通知乙方,解除合同,甲方應付給乙方違約金,違約金以剩餘期內應交租金總額的_________%計算。

第七條 乙方的責任

1.乙方依約交付租金,甲方如無正當理由拒收,乙方不負遲延交租的責任;乙方如果拖欠租金,應按中國人民銀行延期付款的規定向甲方償付違約金。乙方如拖欠租金達_________月以上,甲方可以從乙方履約金(如乙方付有履約金)中扣除租金,並可收回出租之房屋。

2.租賃期間,房屋管理費、水電費由乙方負擔。

3.租賃期間,如乙方確因特殊情況需要退房,必須提前_________個月書面通知甲方,解除合同,應付給甲方違約金,違約金以剩餘租期內應交租金總額的_________%計算。

4.租賃期間,乙方擅自改變房屋的結構及用途,故意或過失造成租用房屋和設備的毀損,應負責恢復原狀或賠償經濟損失。乙方如需裝修牆窗,須事先徵得甲方同意,並經房屋修繕管理部門批准方能施工。乙方在租用房屋內裝修牆窗的格、花、板壁、電器等物,在遷出時可一次折價給甲方,亦可自行拆除,但應恢復房屋原狀。

5.租賃期間或合同解除,乙方必須按時搬出全部物件。搬遷後_________日內房屋裏如仍有餘物,視爲乙方放棄所有權,由甲方處理。

6.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如乙方逾期不搬遷,乙方應賠償甲方因此所受的損失。

第八條 合同期滿,如甲方的租賃房屋需繼續出租或出賣,乙方享有優先權。

第九條 房屋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導致毀損,本合同則自然終止,互不承擔責任。

第十條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執行中如發生糾紛,應通過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提請當地房管部門調解或人民法院裁決。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___份,交_________市_________(縣)房管局、_________等單位各留存一份。

出租人(簽字):_________ 承租人(簽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工作單位:_________ 工作單位: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租賃合同 篇4

出租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規、規章的規定,出租人與承租人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房屋租賃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甲方保證所出租的房屋符合國家對租賃房屋的有關規定。

第二條 租賃房屋狀況

租賃房屋坐落於瀋陽市________區(縣)________街(路)________號,門牌號爲__________,房產證號爲_______________,樓房爲____室____廳____衛____廚,平房爲_______間,建築面積爲________平方米,使用面積爲____________平方米,朝向爲________,設定抵押權的狀況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該房屋現有裝修及設施、設備情況見合同附件,該附件作爲甲方按照本合同約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賃期滿交還該房屋時的驗收依據。

甲方應在簽訂本合同後______日內按照乙方要求對房屋做如下改善: ______________________,改善房屋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三條 甲方應提供房產證(或具有出租權的有效證明)、身份證明(營業執照)等文件,乙方應提供身份證明文件。雙方驗證後可複印對方文件備存。所有複印件僅供本次租賃使用。

第四條 租賃用途與租賃期限

租賃用途: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該房屋僅作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使用。

該房屋租賃期共___個月。自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止;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出租房屋,乙方應如期交還;乙方如要求續租,則必須在租賃期滿一個月之前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後,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第五條 租金及支付

租金標準: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幣/月(大寫________萬________仟________佰________拾________元人民幣/月); 租金總額爲____________元人民幣(大寫________萬________仟________佰________拾________元整)。租金支付方式爲_________。甲方收款後應提供給乙方有效的收款憑證。

第六條 租賃期間相關費用及稅金

1.甲方應承擔的費用:

(1)租賃期間,房屋和土地的產權稅由甲方依法交納。如果發生政府有關部門徵收本合同中未列出項目但與該房屋有關的費用,應由甲方負擔。

(2)甲方承擔的其他費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交納以下費用:

乙方應按時交納自行負擔的費用,甲方不得擅自增加本合同未明確由乙方交納的費用。

第七條 租賃期間有第三人對租賃房屋主張權利的,乙方應當及時通知出租人。因第三人主張權利,影響乙方對租賃房屋使用、收益的,乙方可以要求減少相應的租金。因不可歸責於乙方的原因致使租賃房屋部分或全部毀損的,乙方可要求減少租金或不支付租金;因租賃房屋部分或全部毀損,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甲方:

乙方:

日期:

房屋租賃合同 篇5

甲方:(出租人)

乙方:(承租人)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甲方將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爲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關係,經雙方好友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甲方將位於谷城粉水路73號—2一間門面出租,乙方自願租用73號—2一間門面。出租時間爲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計 年時間。

二、乙方在租用甲方門面期間、工商、稅務、門前三包,水、電等一切費用均由乙方自行負擔。

三、乙方租用甲方房屋期間租金一年一交,先交錢後使用;租金第一年 元,後期隨市場定價,同時交納 元住房保證金。

四、租賃期間,乙方不得將房屋轉租給第三方使用,否則,甲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收回房屋並且扣除乙方的保證金。

五、 租賃期間,如乙方需要退房,必須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甲方。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合同,乙方應付給甲方違約金,違約金以租期租金總額的5%計算。

六、乙方保證,在租賃期內未徵得甲方書面同意以及按規定經有關部門審覈批准前,不擅自改變該房屋的用途。如乙方未經甲方同意改變房屋的結構及用途,故意或過失造成租用房屋和設備的毀損,應負責恢復原狀或賠償經濟損失。

七、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乙方應返還甲方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乙方在房屋內的裝修及安裝的設備、物品,在合同期滿之日起七天內自行拆除,恢復至房屋原狀。超過七天,甲方有權無償保留或自行拆除,拆除費用由乙方承擔。

八、 根據本合同約定提前終止合同或合同期滿,乙方應在收到甲方正式書面通知之日起15天內搬出全部設備、物件,但雙方另有協商除外。搬遷後7日內房屋裏如仍有餘物,如雙方無約定,視爲乙方放棄所有權,由甲方處理。 九、 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如乙方逾期不搬遷,乙方應賠償甲方因此所受的經濟損失。

十、對於因本協議履行而發生的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房屋所在地法院訴訟。

十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甲乙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1、該房屋因城市建設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遷範圍的。

2、因地震、火災等不可抗力致使房屋毀損、滅失或造成其他損失的。

十二、租賃期內,因乙方未履行檢修義務造成安全隱患及人身、財產損失的,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十三、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存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本合同生效後,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取書面形式,作爲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方(甲方)簽章: 承租方(乙方)簽章:

住所: 住所:

證照號碼: 證照號碼: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房屋租賃合同 篇6

編號:

本租約由下列雙方於年月日在市簽訂。

出租方(甲方):

姓名或名稱:

國籍或註冊地:

證件種類與號碼:

法定地址:

電話:

傳真:

法定代表人:

承租方(乙方):

姓名或名稱:

國籍或註冊地:

證件種類與號碼:

法定地址:

電話:

傳真:

法定代表人:

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就出租與承租坐落於北京市區街座層室(該房屋)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該房屋

1.該房屋建築面積(含共有共用面積、分攤面積)爲平方米,國有土地使用面積(含共有共用面積)平方米。

2.該房屋應包括《市外銷商品房預售契約》規定的設備、設施及甲方提供的裝修、傢俱,該房屋平面圖、裝修、傢俱及房屋狀況見本租約附件一。

第二條租賃用途

乙方同意只將該房屋作住宅之用,乙方如確需改變該房屋用途,應提前一個月徵得甲方同意,並按有關規定辦理變更手續。

第三條租賃期限

1.起租日

甲、乙雙方一致同意起租日爲年月日,甲方於起租日將該房屋交付乙方使用。

2.租賃期

甲、乙雙方一致同意租賃期爲年,自起租日起計算。

3.續租

房屋租賃期限屆滿,租約自動終止。乙方如需要繼續租用的,應當在租賃期限屆滿前3個月提出,並經甲方同意後,重新簽訂租約。

第四條租金及支付

1.該房屋每月租金爲元,即(大寫)幣萬仟佰拾角分;

2.租金支付方式爲.

第五條稅費

如因該房屋租賃而發生下列稅費,由雙方分別按以下約定承擔:

1.印花稅由甲乙雙方各自承擔一半;

2.因辦理該房屋租賃登記而發生的房屋登記費、房屋租賃手續費和房屋租賃憑證工本費等費用由甲乙雙方按有關部門規定各自承擔。

第六條市政設施使用費及物業管理費

1.除租金外,乙方同意按其實際使用量依《物業管理公約》規定繳納應繳費用,包括但不限於水費、電費、燃氣費、電話費,乙方須在收到繳費通知單後10日內繳付。

2.乙方並同意向該房屋的物業管理部門按其所簽訂的有關協議支付物業管理費。

第七條付款方法

乙方依本租約將應付的租金、押租、市政設施使用費保證金、管理費保證金及其他所有費用、開支均以幣種存入甲方書面指定的賬戶。乙方須遵守甲方有關該賬戶的所有書面指令。

甲方指定銀行爲:

開戶行:

賬號:

戶名:

第八條保證金

1.租金保證金(押租)

本租約簽訂時,乙方須向甲方支付相當於月租金的押租,計人民幣元。

2.市政設施使用費及物業管理費的保證金

本租約簽訂時,乙方並須向甲方支付元作爲市政設施使用費及物業管理費的保證金。

3.上述保證金均由甲方保管至租賃期滿,倘若乙方違反本租約的規定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甲方有權根據本租約規定扣除部分或全部保證金,並於扣除次日書面通知乙方。

甲方有權在扣除相應數額後,將租賃保證金餘額退還乙方;保證金不足時,甲方將書面通知乙方要求補足,乙方在收到甲方通知15日內應將款項匯至甲方指定賬戶。

第九條房屋維修

1.租賃期內,甲方須保持該房屋包括主體結構、排水系統、各種管道、電線、電纜及其他各種設施均處於完好、清潔及可供使用的狀態。

2.非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改動該房屋內部結構、設計,但甲方不合理地拒絕發出此同意除外。

3.乙方須對其本人、家屬、朋友、訪客對該房屋或設施造成的損害負責。

4.租賃期滿後,如乙方決定不購買該房屋,乙方應按其接收時的狀態將該房屋交還給甲方,正常損耗除外。

第十條電話線路及電訊費用

1.甲方將提供條電話線路並負責所有安裝費用。

2.乙方須準時繳付電話/或其他電訊服務費用。

第十一條甲方保證、權利與義務

甲方保證:

1.甲方保證其爲該房屋合法所有人;

2.甲方保證該房屋的出租已獲必要的政府批准;

3.甲方保證該房屋權利及相應土地使用權未受到司法機關或行政機關依法裁定、決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進行任何限制;

4.甲方保證該房屋如爲共有房屋,則該房屋出租已取得其共有人同意;

5.甲方保證該房屋不存在權屬爭議;

6.甲方保證該房屋符合安全標準及公安、環保、衛生等主管部門有關規定;

7.甲方保證該房屋未作全部或部分抵押,或雖已作抵押,但該房屋出租已經抵押權人同意。

甲方權利:

1.甲方可在租賃期滿以前3個月內,陪同意欲承租該房屋的人員,在通知乙方並徵得乙方同意的情況下進入該房屋內進行察看;

2.乙方同意在乙方違反本租約的情況下,甲方在此已作出授權而屆時無需另行通知,即可由物業管理公司至少以中斷該房屋的水、電、煤氣、熱力、電話供應等方式敦促乙方更正其違約行爲,賠償相應的損失;

3.若本租約期滿或提前終止與解除後5日內,乙方仍未將其全部或部分私有財產和自置設備、物品搬出該房屋,則作乙方放棄權利處理,屆時甲方(或甲方授權的代理人)有權委派人員將乙方的上述財產與物品予以處理,並無需給予乙方任何補償;

4.甲方有權授權代理人並由甲方授權的代理人代爲交付該房屋、收回房屋、收取租金及行使甲方賦予的其他權利。

甲方義務:

1.甲方應依據租約規定期限將該房屋交付給乙方;

2.甲方負責於本租約簽訂後30日內向房地產管理部門提出登記;

3.甲方將依據本租約規定及法律規定繳納其作爲該房屋出租人應繳付的稅費;

4.該房屋的自然損壞應由甲方負責修復,但乙方擅自改變該房屋用途,如從事生產或經營活動,則修繕責任由乙方承擔;

5.甲方在租賃期限內確需提前收回該房屋時,應當事先商得乙方同意。

第十二條乙方權利與義務

1.乙方應按本租約規定按期足額繳納租金;

2.乙方如發現該房屋及設施有任何損壞或險情,須及時通知甲方或管理公司,採取適當措施防止損壞或險情擴大,並予以積極配合;

3.乙方未明確續租或購買該房屋的情況下,乙方應允許甲方在租賃期屆滿前3個月內在適當時間,並提前通知的條件下帶有承租、購買意向的人蔘觀該房屋;

4.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轉讓、轉租或與他人互換使用或共同使用該房屋;

5.乙方應按本租約規定正當使用及妥善保管該房屋及有關設施;

6.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安裝、改建、加建供排水設備、電線、水管、燃氣管或安裝任何設備、裝置以致需要額外的電線、燃氣總管道、水管,也不得於該房屋內安置、堆放、懸掛任何物件以致超出該房屋的承重限度。

第十三條違約責任

甲方違約責任:

1.如甲方不能保證該房屋及其出租的合法性和適租性而引致乙方正常使用受到干擾或行政處罰等損失概由甲方承擔。

2.如甲方逾期天仍不能將該房屋交付乙方使用,乙方有權解除本租約或要求將起租日順延相應天數。在乙方選擇解除本租約的情況下,甲方須於收到乙方的書面通知後日內將乙方所支付的全部款項及利息(按活期存款利率計)返還給乙方,並將所收定金雙倍返還乙方作爲甲方違約金。

3.如甲方未能對該房屋及其附着物進行定期檢查或因甲方延誤該房屋維修而致使該房屋發生破壞性事故,造成乙方或第三人財產損失或者人身傷害的,甲方應賠償一切經濟損失。

4.如甲方未經乙方同意即提前收回該房屋,無論自用或者轉租,均按違約處理,違約金相當於個月租金;因此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應予以賠償。

乙方違約責任:

1.乙方逾期交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由甲方按月租金額的1‰向乙方加收違約金。如乙方逾期20日仍未繳納前述違約金,或如在接到甲方通知後未在規定期限內補足保證金,則除按本租約規定向甲方補交保證金及違約金外,甲方有權解除本租約。

2.如因乙方本人或其應負責的其他人的過錯造成了該房屋或設施的損壞,乙方應負責賠償或維修至甲方滿意的程度。

3.乙方自行轉讓該房屋,或未經甲方同意擅自轉租、轉借或與他人互換使用該房屋的,除乙方因此所得收入全部歸甲方所有外,乙方還應向甲方支付相當於個月租金的違約金,甲方有權解除本租約。

4.乙方違反本租約規定的其他義務且經兩次書面通知後未糾正,甲方即有權解除本租約或從乙方支付的保證金中扣除乙方應承擔的款項(包括但不限於欠付租金、費用)。在甲方因乙方違約而解除本租約時,甲方應將所收乙方款項扣除乙方應支付的租金、費用、賠償、違約金(按個月租金計)後在本租約解除後日內返還給乙方,如乙方所支付的保證金尚不足彌補甲方應收取的款項,甲方有權向乙方追索。

第十四條轉讓與轉租

1.該房屋所有權在租賃期限內發生轉讓、繼承的,該房屋受讓人或繼承人應當繼續履行本租約的規定;

2.乙方在租賃期限內可以將該房屋的部分或全部轉租給他人,但須事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並按有關規定辦理登記備案手續;

3.除非經甲方書面同意,該轉租的租金收入不得低於本租約規定的租金標準;

4.轉租契約的終止日期不得超過本租約規定的終止日期,但甲方與轉租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5.轉租契約生效後,乙方享有並承擔轉租契約規定的出租人的權利和義務,但乙方仍應履行本租約規定乙方應承擔的義務;

6.轉租期間,如本租約變更、解除或者終止,則轉租契約也隨之相應地變更、解除或者終止。

第十五條契約變更與終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可以變更或者終止本租約: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的;

2.因不可抗力致使本租約不能繼續履行的;

3.因政府房屋租賃政策或法律規定必須終止的。

乙方有下列行爲之一的,甲方有權終止本租約並收回該房屋,因此而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賠償:

1.將該房屋擅自轉讓、轉租、轉借或擅自與他人調換使用的;

2.將承租的房屋擅自拆改結構或改變用途的;

3.利用該房屋進行違法活動的;

4.故意損壞該房屋的。

第十六條不可抗力

由於地震、颱風、暴雨、大火、戰爭以及其他不能預見,並且對其發生和後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人力不可抗拒事件,而影響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租約或不能按本租約約定的條件履行本租約時,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以電報或傳真方式通知另一方,並在15日內提供不可抗力詳情及本租約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證明文件。此項證明文件應由不可抗力發生地區的公證機構出具,按該不可抗力事件對履行本租約的影響程度,由雙方協議決定是否解除本租約,或者部分免除履行本租約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本租約。

第十七條適用法律

本租約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爭議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現行有效的法律。

第十八條爭議的解決

凡因執行本租約而發生的或與本租約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均以友好協商的方法解決,如協商未果,任何一方有權將爭議提請北京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雙方均應自動履行,仲裁費用由仲裁庭指定方承擔。

第十九條其他

1.本租約項下通知除另有規定外均須以書面通知方式進行。通知可以傳真、郵寄、面交方式送達本租約之首所列雙方地址。如以傳真方式送達,則以傳真發出的時間爲送達時間;如以面交方式送達,則以接收方收到的時間爲送達時間;如以郵寄(包括特快專遞)方式送達,則以寄出後15日爲送達時間。

2.本租約以中文爲準,任何外文譯本僅供參考。

3.本租約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4.本租約正本一式四份,由甲方及其代理人各執一份,乙方執一份,交有關行政管理部門登記備案一份。

有關各方簽章:

甲方:

法定代表人:

甲方代理人:房地產發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或授權代理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或授權代理人)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