礦山轉讓合同書

甲方:商南縣金昱石材有限公司(即商南縣十里坪鎮西坪大理石礦)法人代表、股東及全權代理委託人:

礦山轉讓合同書

身份證號:

乙方:身份證號:

經甲、乙雙方多次協商,本着公平、自願、互利的原則,現就商南縣金昱石材有限公司(即商南縣十里坪鎮西坪大理石礦)及該礦山甲方所有人完全自願一次性轉讓給乙方等有關事宜特與乙方簽訂以下合同。

一、轉讓內容

商南縣金昱石材有限公司(即商南縣十里坪鎮西坪大理石礦)該一部礦山及公司企業;礦山範圍座標及面積以採礦證上爲準。

二、轉讓費:

商南縣金昱石材有限公司(即商南縣十里坪鎮西坪大理石礦)及該礦山一次性轉讓費爲 元人民幣;此轉讓費價格甲方所有人堅決不得在任何時間、地點、堅決不得以任何方式、理由、藉口和條件再隨意加價等;乙方把此商南縣金昱石材有限公司(即商南縣十里坪鎮西坪大理石礦)及該礦山的轉讓費在第一次按合同約定的數 支付給甲方後,此時商南縣金昱石材有限公司(即商南縣十里坪鎮西坪大理石礦)及該礦山甲方所有人從此之後再沒有任何一點股份、股權;商南縣金昱石材有限公司(即商南縣十里坪鎮西坪大理石礦)及該大理石採礦證礦山從此之後乙方佔有、控股全部100%的股份、股權,商南縣金昱石材有限公司(即商南縣

十里坪鎮西坪大理石礦)及該大理石採礦證礦山全部歸乙方全權所有和支配,以後該公司企業及該礦山再生產、開採、轉讓、合作、承包、加工、銷售等過程中,甲方所有人堅決不得再參與、過問、干涉、設阻、鬧事、索款、欺詐等。

三、付款辦法:

元整的轉讓費,待甲方從工商局最快把法人代表及股份過戶變更給乙方或乙方指定的人且把工商執照於過年前交給乙方後,乙方再支付給甲方 元的轉讓費;待甲方從國土資源局把採礦證上的法人過戶、變更給乙方或乙方指定的其他人後,乙方把剩餘的人民幣支付清人甲方。

四、甲方的責任和義務:

1、工商局、國土資源局的過戶、變更法人由甲方負責協助辦理,費用自負。

2、礦山開始時的外圍村民關係由甲方協助解決。

3、上合同簽字之日甲方必須把該礦山及公司企業所有的證件、資料、報告、圖紙原件及公章、佔地、佔坡、修路、架電、用水合同及廠房、機械設備、廠房鑰匙等全部移交給乙方,歸乙所有。

4、甲方的全權代理委託書及所有證件資料必須真實、有效、合法,不得有任何隱瞞、欺詐行爲。

5、乙方第一次支付給甲方轉讓費後,此商南縣金昱石材有限公司(即商南縣十里坪鎮西坪大理石礦)及該大理石採礦證礦山全部歸乙方全權所有和支配,甲方所有人從此之後堅決不得再與其他任何人商淡上礦山及公司企業的轉讓、退股、合作、甲、乙雙方人合同簽訂後當日,乙方支付給甲方承包、生產、銷售等有關事宜。

6、礦山以前甲方生產購買的空壓機、全部廠房、未銷售的礦石板材礦山現在有的所有機械設備、物品等現在全部歸乙方所有。

7、甲方必須在一週之內把原來生產開礦所有的人趕快讓其撤退,存在的任何矛盾糾紛和債權債務糾紛全部立即處理、清還,以保證礦山生產的暢通無阻,順利有序進行。

8、甲方礦山、公司及甲方股東、全權代理委託人之間堅決不得有任何矛盾和債權債務糾紛等,乙方把此礦山轉讓費支付給甲方全權代理委託人之後,甲方全權代理委託人必須把此礦山轉讓費支付給甲方礦山法人代表 本人。

五、乙方的`責任和義務:

1、乙方必須按照約定支付給甲方轉讓費。

2、甲方必須配合乙方做好開工生產前的所有協調工作,以確保乙方開礦生產的順利性、持續性、無阻性。

3、辦理恢復與治理方案和安全評估報告及採礦設計的資料證件由乙方負責承擔。

4、此商南縣金昱石材有限公司(即商南縣十里坪鎮西坪大理石礦)及該礦山從合同簽字之日前所有的矛盾和糾紛及債權債務糾紛全部由甲方全權負責承擔,以後礦山在生產等過程中若因甲方所有人的原因造成的礦山無法正常順利生產等,一切責任後果和經濟損失全部由甲方所有人全權負責承擔。

5、乙方每次付款以收條或銀行打款單爲依據。

六、違約責任:

以上合同條款若甲方所有人任意違約其中一條款,此商南縣金昱石材有限公司(即商南縣十里坪鎮西坪大理石礦)及該

礦山全部歸乙方所有和支配,甲方所有人按自動放棄對待外甲方還必須按乙方支付給的轉讓的兩倍返還給乙方作爲違約金,若乙方違約,乙方支付的轉讓退股費甲方不予退還。

七、此合同未盡事宜,待時協商解決。

八、此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鑑證人各執一份。

九、此合同從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發生一切法律效力並與公證處公證的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單位及法人代表簽字蓋章:

甲方全權代理委託人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簽證人簽字蓋章: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