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選】房屋租賃合同彙編九篇

現今很多公民的維權意識在不斷增強,越來越多的場景和場合需要用到合同,簽訂合同是減少和防止發生爭議的重要措施。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合同感到非常苦惱吧,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房屋租賃合同9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精選】房屋租賃合同彙編九篇

房屋租賃合同 篇1

XX市房地產管理局監製

使用須知

1. 本合同適用於在本市行政區域內的房屋租賃,但不包括在建房屋租賃、執行政府批准租金標準的房屋租賃和房屋轉租。

2. 合同簽定前,租賃當事人須認真審查對方有關身份證件或法人證件;出租人應向承租人出具《房屋所有權證》或其他合法權屬證明

3. 租賃當事人認真協商後簽定本合同。填寫時應字跡清楚;空格部分若不填寫內容,應用"/"劃掉。合同經簽字或蓋章後,不得任意塗改。

4. 合同簽定之日起30日內,租賃當事人應當向房屋所在地的區、縣房地產管理局辦理租賃登記備案手續;租賃當事人一方系外國或者港、澳、臺地區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組織及其投資的企業的,應當到市房地產管理局委託的登記備案機構辦理租賃登記備案手續。

合同編號:

租賃當事人:

出租人(以下簡稱甲方):

國籍/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營業執照/其他證件:

地址:

郵政編碼:

聯繫電話:

委託代理人:

國籍/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營業執照/其他證件:

地址:

郵政編碼:

聯繫電話:

承租人(以下簡稱乙方):

國籍/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營業執照/其他證件:

地址:

郵政編碼:

聯繫電話:

委託代理人:

國籍/法定代表人:

份證/營業執照/其他證件:

地址:

郵政編碼:

聯繫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自願、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一致,達成如下條款:

第一條 房屋情況

1-1 甲方將坐落於____________區、縣____________路、道、街房屋出租給乙方。該出租房屋面積平方米(建築面積 使用面積),產別____________,結構____________,房屋類型(平房/多層/高層/寫字樓),設計用途____________,房屋所有權證號爲,該房屋(已/未)設定抵押。

房屋交付時裝修、傢俱、設備情況,返還時狀態及違約責任(見附件一)。

第二條 租賃用途

2-1 乙方所承租房屋用於(居住/商業服務業/辦公/工業/倉庫/其他約定)。

2-2 乙方應按照約定的用途使用房屋,不得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違法活動。

乙方改變房屋用途的,應徵得甲方書面同意,並遵守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擅自改變房屋用途,甲方可以解除合同,並要求乙方賠償損失。

第三條 租賃期限和交付日期

3-1 房屋租賃期限自20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20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3-2 甲方於20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將出租的房屋交付乙方。甲方延期交付房屋,乙方有權按下述第種約定追究甲方違約責任:

1、 合同繼續履行。甲方自應交付房屋之次日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按每日元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2、解除合同。超過應交付日期______個月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要求甲方一次性支付元違約金。若約定的違約金不足抵付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負責賠償超過違約金部分的損失。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3 租賃期屆滿時,甲方有權收回房屋,乙方應按期返還。乙方需繼續承租該房屋時,應當提前______個月與甲方協商。甲方要求返還房屋,乙方逾期返還的,自租賃期屆滿之次日起至實際返還房屋之日止,乙方除支付租金外,還應按每日____________元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第四條 租金、支付方式和期限

4-1 甲、乙雙方按下列第______種方式計算租金。

1、按建築面積計算租金,每平方米(月租金、日租金)爲____________元(人民幣);

2、按使用面積計算租金,每平方米(月租金、日租金)爲____________元(人民幣);

3、按套計算租金,每套(月租金、日租金)爲____________元(人民幣)。

4-2 乙方按下列第______種方式支付租金。

1、 按月支付租金,付款時間__________________

2、 按季支付租金,付款時間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 按年支付租金,付款時間__________________。

4-3 乙方延期支付租金,甲方有權按下述第______種約定追究乙方違約責任:

1、合同繼續履行。乙方除應支付拖欠租金外,還應自應交租金之次日起至實際交付拖欠租金之日止,按每______日元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2、解除合同。乙方拖欠租金累計達______個月及其以上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乙方除應支付累計拖欠租金外,還應自解除合同之次日起至實際交付拖欠租金之日止,按每日____________元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3、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押金和其他費用

5-1 甲方交付該房屋時,乙方向甲方支付押金,押金爲____________元。

甲方收取押金後,應向乙方開具收條。

租賃關係終止時,甲方收取的押金以及產生的利息除用以抵充應由乙方承擔的費用外,剩餘部分歸還乙方。

5-2 租賃期間,使用該房屋所發生的費用(水、電、煤氣、通訊、物業管理、有線電視、供熱費等)中,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費用由____________承擔;其他有關費用,均由____________承擔。

第六條 房屋使用和維修

6-1 在租賃期內,甲方應保證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乙方應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屬設備。

6-2 租賃期間,乙方拆改房屋的,應預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並遵守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拆改房屋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並要求乙方賠償損失。

乙方裝修房屋、增加設備的,應預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並商定增加的裝修、設備的歸屬及維修責任(見附件二)。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裝修房屋、增加設備,或因使用不當使房屋和設備損壞的,乙方應當給予修復,並賠償損失。

6-3 房屋及原有附屬設備因乙方正常使用,發生損壞的,雙方按下列第種方式承擔維修責任。

1、 甲方責任出租房屋及原有附屬設備的維修,承擔維修費用;乙方發現房屋及原有附屬設備有損壞或故障時,應及時通知甲方修復;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後______日內進行維修,乙方應予以協助。逾期不維修的,乙方可代爲維修,甲方承擔維修費用及逾期維修造成的損失。

2、乙方負責承租房屋及原有附屬設備的維修,並承擔維修費用,甲方應予以協助。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 房屋轉租及出售

7-1 經甲方同意,乙方可以將承租的房屋轉租給第三人使用。轉租期限不得超過本合同約定的終止日期。乙方轉租的,甲乙雙方的租賃合同繼續有效。

未經甲方同意,乙方擅自轉租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並要求乙方賠償損失。

7-2 甲方在租賃期限內出售乙方承租房屋時,應提前三個月通知乙方,同等條件下,乙方可優先購買。

第八條 提前解除合同

8-1 租賃期間,非本合同約定的情況,甲方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房屋的,甲方向乙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____元。若約定的違約金不足低付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負責賠償超過違約金部分的損失。

8-2 租賃期間,非本合同約定的情況,乙方解除本合同的,乙方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元。若約定的違約金不足抵付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負責賠償超過違約金部分的損失。8-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其他條款

9-1 租賃期間,甲方抵押該房屋,須書面通知乙方。

9-2 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另行訂立補充條款(見附件三)。附件一至三爲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9-3 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按下列第______種方式處理。

1) 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 向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9-4 本合同連同附件共______頁,一式______份。甲乙雙方、登記備案機關各執一份,其餘備用,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日期:20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日期:20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委託代理人(簽章): 委託代理人(簽章):

日期:20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日期:20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合同登記備案情況:

經審查本合同系甲乙雙方自願簽訂,符合XX市房屋租賃管理有關規定,准予登記備案。

(蓋章)

20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附件(略

房屋租賃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現因乙方民辦辦學需要,租賃甲方原新店國小的校舍和場地進行辦學,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1、甲方向乙方提供新店國小的校舍、場地,不提供桌子、椅子、水、電、教學設備的添置、校舍的維修等。

2、乙方除今年向甲方上交租金1000元,以後每年向甲方上交4000元。租賃的時間暫定三年,租金每年3月1日前一次性交清一年的費用。

3、乙方可以對甲方所提供的校舍進行維修,但不得改變校舍的主體結構,也不得改變其使用用途,確因需要改變的必須徵得甲方同意方可。且乙方維修及添置的費用甲方概不負責。校舍、圍牆、校門等建築物在合同結束後應保持原狀,若有倒塌或重大損壞的,乙方必須維修到位。確實遇到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導致房屋倒塌的乙方必須及時向甲方報告。

4、若因上級有重大決策確實需要終止合同的甲方按照時間比例退還租金,不算違約。

5、乙方在辦學期間所發生的一切安全事故與甲方無關,甲方概不負責。

6、乙方在租賃期間若不能辦學的,也不得轉租給其他人,確實有特殊情況的必須取得甲方同意。

7、本協議未盡事宜,需甲乙雙方協商,由雙方簽訂補充協議。

8、本協議一式四份,甲方、乙方、上巴河鎮中心學校、教育局民管辦各一份。雙方簽字蓋章生效。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房屋租賃合同 篇3

出租方:

承租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爲明確出租方與承租方的權利義務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房屋情況

房屋坐落於_____

第二條、租賃期限

租賃期共_____個月,出租方從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將出租房屋交付承租方使用,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收回。

第三條、租金及抵押金的交納方式

每月租金爲_____元,承租方一次性交付_____個月租金_____元。

承租方繳納元抵押金,用於房屋內水,電,煤氣等生活費用及傢俱家電等設施的抵押、承租方負擔承租期間產生的所有費用,房屋租賃到期後,如無拖欠費用,抵押金返還、承租期間如果損壞室內設施或傢俱家電,賠償金從抵押金扣除,抵押金不夠賠償的超出部分需要承租方承擔、承租方在合同規定的承租期限內主動終止合同,應提前30日通知出租房,否則,出租方不予退還剩餘租金和押金、

第四條、違約責任

1、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可以終止合同、收回房屋,押金不予退還:

(1)承租人擅自將房屋轉租、轉讓或轉借的;

(2)承租人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

(3)承租方逾期交付租金的,除仍應及時如數繳納外,應支付租金總額百分之一的違約金。

(4)承租方違反合同,擅自將承租房屋轉給他人使用的,應支付年租金總額百分之五十的違約金;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毀壞的,還應負責賠償。

2、租賃期間,如甲方確需收回房屋自住,必須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乙方。解除合同後,甲方應支付違約金,違約金以剩餘租期內應交租金總額的5%計算。

3、租賃期間,如乙方需要退房,必須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甲方。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合同,乙方應付給甲方違約金,違約金以剩餘租期內應交租金總額的5%計算。

第五條、其他約定事項

1、承租方租賃期滿後不再租賃此房屋的,應提前30天告知出租方;

2、水電費、有線電視費、煤氣費,衛生費等生活費用均由承租方負擔並出具最後兩次繳費單據給出租方查驗,如繳費單據丟失,從押金中扣除500元作爲欠費保障。出租方承擔包燒費、物業費、電梯費。

3、承租方在租賃期間不得擅自在室內外進行房屋格局改動,如發生結構變動,造成門窗、地面、牆面、暖氣、水電等設失損壞時,在承租期滿時承租方需恢復原狀,並承擔由此造成的任何方面的損失。

4、承租方在承租期間使用水,電,煤氣等設施時,由於操作不當導致其人身或鄰居受到傷害的,其法律責任及經濟損失由承租方完全承擔,並賠償由此給出租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5、房屋內設施:裝修固定設施、熱水器、吸油煙機、燈具等。

第六條、免責條件

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導致毀損和造成承租方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第七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局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申請調解或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本合同未盡事宜,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合同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九條、本合同正本壹式貳份,出租方、承租方各執壹份;

出租方:

承租方: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房屋租賃合同 篇4

出租方(甲方):陝西中藥研究所

承租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甲方將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爲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保證所出租的房屋符合國家對租賃房屋的有關規定。

第二條 甲方將位於陝西省咸陽市陝西中藥研究所內的綜合樓2-01至2-02房屋出租給乙方辦公使用,租賃期限自20xx年3月1日至20xx年2月31日止,共計五年。

1、 該房屋每月租金爲 1200 元(人民幣大寫壹仟貳佰元整)。甲方收款後應提供給乙方有效的收款憑證。

2、 房屋租金支付方式如下:租金自合同簽訂後按年度以現金結算,每年2月20日前預交下一年租金,逾期不交者,甲方可視作乙方棄租,甲方無條件收回房屋。

第三條 乙方租賃期間,水費、電費、電話費、物業費等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負擔。租賃結束時,乙方須交清欠費。

第四條 乙方不得隨意損壞房屋設施,如需裝修或改造,需先徵得甲方同意,並承擔裝修改造費用。

第五條 違約責任: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規定的條款或違反國家和地方房產租賃的有關規定,另一方有權提前解除本合同,所造成的損失由責任一方承擔。

第六條 租賃期滿後,如乙方需繼續承租房屋,應提前三個月與甲方協商。雙方另簽訂租賃合同。

第七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身份證編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房屋租賃合同 篇5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電話: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及《商品房租賃管理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甲方將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爲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保證所出租的房屋符合國家對租賃房屋的有關規定。

第二條 甲方出租給乙方的房屋們於 省 市 街 號 樓

第三條 甲方出租給乙方的房屋使用面積約爲

第四條 甲方簽訂本合同時應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權證、所有權人身份證;乙方應向甲方出示身份證,並同意甲方留存複印件或者攝影圖像用作本合同備查;

第五條 乙方同意支付房屋租金每月人民幣 元,按年租金 元,支付日期爲每年期滿前一星期將會。

第六條 甲方收取乙方房屋使用押金人民幣 元,待租賃期滿驗房後,無損壞以及房屋使用無欠費的情況下全額返還乙方。

第七條 本合同有效期限爲 個月。合同期爲房租不變,逾期後房租根據市場情況雙方商討而定。

第八條 乙方租賃期間應妥善保管房屋,非人爲損壞由甲方承擔維修責任,人爲損壞由乙方維修(恢復原狀),維修後乙方自行向相關責任人追償。

第九條 租賃期間的水、電、燃氣等相關費用由乙方繳納,

第十條 甲乙雙方因不可抗力因素可要求提前終止合同,相互免責。 第十一條 租賃期間因特殊原因或建設拆遷原因,甲乙雙方可要求提前終止合同。甲方返還乙方未使用月份的房租,其中產生的裝修費、搬遷費等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十二條 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出租房屋,乙方應保持房屋及設施、設備的完好狀態,不得留存物品或影響房屋的正常使用。對未經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權處置。

第十三條 租賃期滿後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租賃鑑定新的租賃合同。乙方如要求續租,則必須提前告知甲方同意,並重新簽訂合同。

第十四條 乙方如逾期交還房屋除承擔違約責任外還應按日雙倍支付租金。

第十五條 違反本合同約定,違約方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爲 個月租金。

第十六條 執行本合同產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可提交租賃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裁決。

第十七條 本合同在雙方簽字並且由乙方支付押金及首筆租金後生效。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房屋租賃合同 篇6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繫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聯繫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甲方將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爲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甲方保證所出租的房屋符合國家對租賃房屋的有關規定。

第二條、房屋的坐落、面積、裝修、設施情況

1、甲方出租給乙方的房屋位於天津市_________________;門牌號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房產證編號:__________________

3、出租房屋面積共___________平方米(建築面積/使用面積/套內面積)

4、該房屋現有裝修及設施、設備情況詳見合同附件。

該附件作爲甲方按照本合同約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賃期滿交還該房屋時的驗收依據。

第三條、甲方應提供房產證(或具有出租權的有效證明)身份證明(營業執照)等文件,乙方應提供身份證明文件。雙方驗證後可複印對方文件備存。所有複印件僅供本次租賃使用。

第四條、租賃期限、用途

1、該房屋租賃期共________個月。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2、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該房屋僅作爲__________使用。

3、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出租房屋,乙方應如期交還。

乙方如要求續租,則必須在租賃期滿個月之前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後,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第五條、租金及支付方式

1、該房屋每月租金爲人民幣___________元(大寫萬仟佰拾元整)

2、爲保證乙方正常使用該房屋及其配套設施,乙方應在繳納首期租金時同時支付甲方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萬仟佰拾元整)作爲押金。待租賃期限屆滿,甲乙雙方結清費用並驗房後,乙方將該房屋交予甲方,同時甲方將押金歸還乙方

3、房屋租金支付方式如下:

該房屋租金按________支付,支付時間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對方實際收到爲準。甲方收款後應提供給乙方有效的收款憑證。

第六條、租賃期間相關費用及稅金

1、甲方應承擔的費用:

租賃期間,房屋和土地的產權稅由甲方依法交納。如果發生政府有關部門徵收本合同中未列出項目但與該房屋有關的費用,應由甲方負擔。

2、乙方交納以下費用:

(1)乙方應按時交納自行負擔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電話費、水費、電費、煤氣費、物業管理費、採暖費等實際使用的費用,若有特殊另行約定。

(2)甲方不得擅自增加本合同未明確由乙方交納的費用。

房屋租賃合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乙雙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賃達成如下協議。

房屋租賃合同雙方當事人: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本人)(授權代表)姓名:__________國籍:___________(身份證)(護照)(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傳真:_______;E—mail: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本人)(授權代表)姓名:__________國籍:___________(身份證)(護照)(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傳真________;E—mail:____________________

房屋租賃合同 篇7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身份證號: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身份證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互利的基礎上,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承諾共同遵守。雙方同意條款如下:

一、出租營業房坐落地點及設施情況:甲方位於xxxxxx樓下西側第一、二營業房現將租給乙方使用,用途爲手機銷售,房屋建築面積爲190平方米左右,實際面積按房證爲準。

二、租賃期限:該營業房租賃期由20xx年10月1日至20xx年10月1日止,共計三年。

三、租金及支付方式:

1、該營業房每年租金爲人民幣貳拾萬元整(¥200000。00元),支付時間爲每隔一年支付一次,先付租金後使用。

2、乙方若逾期支付租金,每逾期一天,則乙方需按月租金的0。5%支付滯納金。

3、如租賃期間郵政樓下房租金高於本合同租金金額時,甲方有權按市場最高價提高該營業房租金。雙方補充協議。

四、權利與義務:

1、甲方應保證該物業的出租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並保證自己有權決定此租賃事宜

2、乙方不得在該營業房內進行違反法律法規及對出租房屋用途有關規定的.行爲。

3、乙方承擔租賃期內管理費、房產稅、水費、電費、電話費、清潔費等有關雜費實際使用費用及使用不當所造成的維修費用,由於不可抗力及非乙方原因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承擔有關維修的費用,若有特殊約定則從其約定。

4、租賃期滿時,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續租權。

5、若在租賃期內發生火災、水災等人爲直接或間接原因造成的損失由乙方獨自承擔。

五、合同終止:

1、租賃期限屆滿或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終止。

2、乙方應在期滿當日將房屋鑰匙及正常使用狀態下的備註中所列物品交給甲方,房屋留置的一切物品均視爲放棄,甲方有權處置,乙方絕無異議。

六、違約的處理:租賃期間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約的,按實際直接造成和間接造成的損失來賠償對方。

七、合同的效力及糾紛解決:

1、本合同經甲、乙雙方在充分理解並認同的基礎上簽名捺印確認。

2、本合同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持一份。本合同內未盡之事項,甲、乙雙方可在備註中列明。如因本合同而產生的糾紛,甲、乙雙方可協商解決,協商未果則均同意交由當地的人民法院裁決。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年月日

房屋租賃合同 篇8

提前解除房屋租賃合同是需要具備相關的法定情形的。

(一)出租人可以提前解除房屋租賃合同的情況

承租人有下列行爲之一的,出租人均可提前提出解除房屋租賃合同關係。承租人有下列行爲之一的,出租人均可提前提出解除房屋租賃合同:

1、承租人擅自將承租的房屋轉租,轉讓或轉借的;

2、承租人利用承租的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損害了公共利益的;

3、承租人不按合同規定的期限繳納房租達一定時間的;

4、承租人違反合同擅自改變房屋用途的;

5、承租人嚴重損壞房屋或者輔助設備而拒不維修、拒不賠償的;

6、出租人因不可預見的原因,如家庭人口聚增,確實需要收回房屋自住的,或者出租房屋發生重大損壞,有傾倒危險而需改建,並確有房管部門的。在此情形下出租人解除合同,應當適當賠償承租人因遷出而遭受的經濟損失,而承租人一時又找不到房屋時,可由雙方協商在承租人所租住房屋中騰出一部分,而不能強令承租人騰房搬家。屬於改建情形的,改建後房屋仍出租時,原承租人有優先的承租權。

(二)承租人可以提前解除房屋租賃合同的情況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承租人因以下情形,也可以提前解除房屋租賃合同:

1、承租人已建有或購有房屋,無需再繼續租賃他人房屋時;

2、承租人舉家遷離租賃房屋所在的城市;

3、出租房屋發生重大損壞無法正常居住的如有傾倒危險,出租人拒不進行修繕的。

房屋租賃合同 篇9

根據出租房屋用途的不同,房屋租賃合同可分爲兩大類:一類是住宅租賃合同,一類是工商用房租賃合同。在住宅租賃合同中按照出租房屋所有權的不同,又可分爲公房租賃合同、私房租賃合同和公房轉租合同。目前公房租賃合同的特點一般具有不約定固定期限的租期,租金標準由政府統一規定;而私房租賃合同的內容則是在符合法律規定的前提下,由雙方協商確定。根據《城市房屋租賃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房屋租賃合同要注意具備以下條款:

1、房屋租賃合同中要包含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姓名。

當事人指出租人和承租人。法律對出租人的要求是必須是房地產的合法產權人;對於承租人各地有不同要求,一般來講,如果是當地居民,須持有本人身份證,如果是外來居民,須持有本人身份證及公安部門發的暫住證;企業事業單位須持有《營業執照》;非企事業單位的其他組織如機關、團體、部隊等須有縣以上民政部門批准設立的有效證件。房地產租賃當事人必須符合上述資格限制,才能簽訂租賃合同。

2、房屋租賃合同中要註明標的物,也就是所出租的房屋。

在合同中須寫明房屋所在位置即地址、面積、範圍、裝修 及設施狀況。對承租人而言,租房的目的是利用房屋的使用價值或是用於居住,或是用於商業目的,因此房屋處於適用的狀態是對房屋的最基本要求之一,所以簽訂合同時必須說明房產交付使用時的基本狀況,這是因房屋不符合使用要求而發生糾紛時區分雙方責任的前提。不但如此,一旦房屋在租期內的毀損或第三人侵害以致妨礙了承租人依約使用房屋時,出租人還有義務修繕房屋,這些補救措施的標準通常應爲合同中定明的房屋狀況。

3、房屋租賃合同中要註明租賃用途。

即承租人租賃房屋的目的。租賃用途一旦定明,則承租人不得擅自改變用途,尤其不得用房屋從事非法活動。同時,明確了房屋的使用用途後,只要承租人依約用房,則正常範圍內出現的房屋磨損,出租人不得要求賠償。由於租賃用途不同,房屋的租賃價格也會不同,所以,租賃用途對於雙方當事人來說,也是必須定清寫明的問題。

4、房屋租賃合同中應約定租賃期限。

租賃有期限限制,這是房屋租賃與房屋轉讓的重要區別。明確租賃期限的法律意義在於:

(1)期限屆滿,承租人有義務將原房屋退還出租人;

(2)如果出租人提前收回住宅的,應當有“必須收回”的理由,並且徵得承租人的同意,賠償承租人的損失,做好 承租人住宅安置工作;

(3)因買賣、贈與或繼承而發生房屋所有權轉移的,如原租賃合同未到期,則原合同對承租人與新房主繼續有效;

(4)承租人爲一人時,如其在租期內死亡,共同居住人可以要求合同繼續履行,辦理更名手續。

5、房屋租賃合同中應約定具體租金。

(1)住宅用房,租金的標準應執行國家和房屋所在地城市人民政府的租賃政策;

(2)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用房,租金由承租人與出租人協商議定。

對私有住宅租金,《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條例》有更爲詳細的規定:私有房屋租賃,由租賃雙方按照房屋所在地城市人民政府規定的私有房屋租金標準,協商議定;沒有規定租金標準的,由租賃雙方根據公平合理的原則,參照房屋所在地租金的實際水平協商議定,不得任意擡高。租金的交付方式,即租金是按月、按季還是按年支付,交付的具體日期也應在合同中明確。

6、房屋租賃合同中應約定房屋的修繕責任。

修繕房屋是出租人的一項義務,指的是出租人在整個出租期間對房屋有進行必要修繕的義務。所謂必要即指:房屋必須使承租人能夠依雙方約定使用並收益。修繕的範圍包括:房屋自身及其附屬設施,以及其他屬於出租人修繕範圍的設備。

7、房屋租賃合同中應約定變更與解除合同的條件。

我國法律明確規定了房屋租賃合同的變更與解除的法定條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租賃當事人可以變更或者解除租賃合同:

(1)符合法律規定或者合同約定可以變更或解除合同條款的;

(2)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

(3)當事人協商一致的。